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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9 15: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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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下霸唱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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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读1501:谢谢你曾来过我的青春

酷读1501:谢谢你曾来过我的青春试读:

卷首语

我小时候,天津卫还是那个天津卫,十八街麻花,狗不理包子,炸耳朵糕,泥人张……

各色商贩走街串巷,吆喝声隔几条巷子就能听到。每逢过年过节,还能听段相声。台上一把扇子、一块醒子、一条手绢,演员身穿马褂长袍,台下几十位观众嗑着瓜子、品着大盖碗茶。台上“话说”一起,便可以口若悬河,从三国一路讲到民国;台下一个“好”字喊出口,就会掌声不断,好声不绝。在那时候,我们不知道什么叫“青春”。但无知却也无畏,我们叫不上纯真,但也可以叫无邪。

一转眼,老天津卫也是坐地起高楼,满眼是新房,但也始终保留了那些总是被外面人叫苦不迭的“斜街”——如果非要说“青春”的话,我想说的,那些“斜街”就是我的“青春”,那些老胡同就是我的青春,那些老四合院就是我的青春。

I NEED YOU

那些坎坷与不安,那些梦想与青春似乎都静静地,缓缓地沉淀于时光之中了。木浮生

我爱故我在

文/周国平摄/Dfox 周捷

幸福是难的。也许,潜藏在真正的爱情背后的是深沉的忧伤,潜藏在现代式的寻欢作乐背后的是空虚。两相比较,前者无限高于后者。

爱是你的宿命,你的禁忌,你的不治之症,一旦发作了,吗啡又有何用。

一切终将黯淡,唯有被爱的目光镀过金的日子在岁月的深谷里永远闪着光芒。

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是最近的,也是最远的。到世上来一趟,为不多的几颗心灵所吸引,所陶醉,来不及满足,也来不及厌倦,又匆匆离去,把一点迷惘留在世上。

爱的价值在于它自身,而不在于它的结果。结果可能不幸,可能幸福,但永远不会最不幸和最幸福。在爱的过程中间,才会有“最”的体验和想象。“生命的意义在于爱。”“不,生命的意义问题是无解的,爱的好处就是使人对这个问题不求甚解。”

大自然提供的只是素材,唯有爱才能把这素材创造成完美的作品。

正是通过亲情、性爱、友爱等等这些最具体的爱,我们才不断地建立和丰富了与世界的联系。

深深地爱一个人,你借此所建立的不只是与这个人的联系,而且也是与整个人生的联系。一个从来不曾深爱过的人与人生的联系也是十分薄弱的,他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但他会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

爱的经历决定了人生内涵的广度和深度,一个人的爱的经历越是深刻和丰富,他就越是深入和充分地活了一场。

如果说爱的经历丰富了人生,那么,爱的体验则丰富了心灵。不管爱的经历是否顺利,所得到的体验对于心灵都是宝贵的收入。

因为爱,我们才有了观察人性和事物的浓厚兴趣。因为挫折,我们的观察便被引向了深邃的思考。一个人历尽挫折而仍葆爱心,正证明了他在精神上足够富有,所以输得起。

人们常说,爱情使人丧失自我。但还有相反的情形:爱情使人发现自我。在爱人面前,谁不是突然惊喜地发现,他自己原来还有这么多平时疏忽的好东西?他渴望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献给爱人,于是他寻找,他果然找到了。呈献的愿望导致了发现。没有呈献的愿望,也许一辈子发现不了。

相思不只是苦,苦中也有甜。心里惦着一个人,并且知道那个人心里也惦着自己,岂不比无人可惦记好得多?人是应该有所牵挂的,情感的牵挂使我们与人生有了紧密的联系。那些号称一无牵挂的人其实最可悲,他们活得轻飘而空虚。

我突然感到这样忧伤。我思念着爱我或怨我的男人和女人,我又想到总有一天他们连同他们的爱和怨都不再存在,如此触动我心绪的这小小的情感天地不再存在,我自己也不再存在。

我突然感到这样忧伤……

锦瑟年华 该与谁度

文/白落梅摄/贺层染 周捷

我曾说过,想念一个人,梦里连呼吸都会痛。那是因为,爱到恍惚,爱到不能把握自己。

其实,已经没有太多的锦瑟年华,可以和谁肆无忌惮地去分享。也还没有老到只能捧着回忆度日的年岁。可流年却真的匆匆,就像此时,我仿佛才闻过晨起时淡淡的花香,可窗外已近黄昏,闭着眼,又闻出斜阳的味道。

很久没有这样注视天空,曾经年少,喜欢黄昏时漫天彩霞的绚丽,织就一个个锦绣的梦。

不知何时起,每近黄昏,就要掩上帘幕,怕那霞光穿过窗牖,落在我的桌案。好似在提醒我,我的人生,已经没有多少光阴可以任意虚度,更没有多少年华可以随性蹉跎。

我承认,落日真的很美,因为它行将消逝,所以它的美,带着一种惆怅和壮丽。我们所能抓住的,只是那一尾稍纵即逝的光影,在寻常的日夜更替里,我们终究还是会止不住内心的悲伤。

人生就是一场修炼,和时间修炼,和命运修炼,明明是在争斗什么,到最后,却分不清是敌是友。可是我们都知道,你我注定是输者,输得美丽而颓废,输得决绝而清澈。

在年华的路上,看过一树一树的花开,我们总是忍不住将心放飞,可又不知道,如何将放出去的心收回。在你身边匆匆而过的,分明都是陌路人,可一些人似曾相识,让你一见倾心;一些人恍如旧友,让你倍感亲切。又或许还有一些人,会让你心生厌烦,但是你可以视而不见,转身走远。

读过贺方回这首《青玉案》的人应该很多,一句“锦瑟年华谁与度”与“试问闲愁都几许”是那样的撩人情思。可是关于贺方回的一生,历史上只是轻描淡写,然而轻描淡写的几笔,并不意味他的一生,就是平淡安稳,甚至一帆风顺。

他是宋太祖贺皇后族孙,娶的也是宗室之女。十七岁离家赴汴京,后在官场辗转多年,所任皆为冷职闲差,终生不得志。仕途之路,浮沉几度,其中冷暖,想必也是自知。关于他的情感历程,无从得知,只能凭借他散落在文史上的诗词,去猜测他的心情,以及隐藏在岁月深处的故事。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个谜,而我宁愿他们带着谜底离开,也不希望他们将自己的一生袒露在世间,让世人看得清楚明白。留下一些秘密,就是慈悲;留下一些想象,就是美好。

关于贺铸,我印象深刻就那么几句:年少读书,博学强记。任侠喜武,喜谈当世事。他的性情本近于侠,以豪爽刚烈见称于士大夫之林,所以词风也偏慷慨悲壮,却又是刚柔兼济,风格多样。

一个人,才情人品固然重要,可是一见钟情的,多半是那份初见时的神韵和风骨。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可有时,那华丽的文采,却压不过丑陋的外貌。说这些,没有丝毫嘲笑贺方回的意味,现实的酷冷常常会让人措手不及。

千百年来,总会让人们想起,在月光幽清的夜晚,甄妃凌波御风而来,和曹植在洛水之畔相遇。一切都是梦境,梦醒后,便再也掩饰不住心中的惆怅。

我曾说过,想念一个人,梦里连呼吸都会痛。那是因为,爱到恍惚,爱到不能把握自己。

贺方回就偶遇了这么一个女子,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就这么涉水而来,涉水而去,甚至连浅浅的微笑都不曾有,更莫说惊艳的回眸。只留下风姿绰约的背影,让词人目送芳尘远去,独自怅惘。

月桥、花院、琐窗、朱户,这些美好的意象,也唯有春知。又或许他在为那出尘的女子感叹,不知她锦瑟年华,是否有心仪的男子共度?只怕是还不曾开始拥有,就要和韶华诀别,如此绝代女子,连过往,都是苍白的。

且不问谁是锦瑟,谁是华年,词人就是如此痴心一片,伫立在邂逅的地方,迟迟地不肯离开。这暗涌的情愫,就像春梅乍放,已经不能收敛。

青梅往事,来不及挥手作别,就已远去。无论生命中那朵情花是未曾开放就已凋零,又或者灿烂绚丽地开过再死去,只要是落下,就不会回头。年华来的时候,没有召唤;走的时候,也无须诀别。

温一壶月光下酒

文/林清玄摄/贺层染 周捷

情仿佛是一个大盆,再善游的鱼也不能游出盆中,人纵使能相忘于江湖,情却是比江湖更大的。

幼年时在老家西厢房,姊姊为我讲东坡词,有一回讲到《定风波》中“一蓑烟雨任平生”这个句子,我吃了一惊,仿佛见到一个拄着竹杖、穿着芒鞋的老人在江湖道上踽踽独行,身前身后都是烟雨弥漫,一条长路连到远天去。“他为什么这样?”我问。“他什么都不要了。”姊姊说,“所以到后来有‘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之句。”“这样未免太寂寞了,他应该带一壶酒、一份爱、一腔热血。”“在烟中腾云过了,在雨里行走过了,什么都过了,还能如何?所谓‘来往烟波非定居,生涯蓑笠外无余’,生命的事一旦经过了,再热烈也是平常。”

年纪稍长,我才知道“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境界并不容易达致,因为生命中真是有不少不可逃、不可抛的东西。名利倒还在其次,至少像一壶酒、一份爱、一腔热血都是不易逃的,尤其是情爱。

记得日本小说家武者小路实笃曾写过一个故事——传说有一个久米仙人,在尘世里颇为情苦。为了逃情,他入山苦修成道,一天腾云游经某地,看见一个浣纱女足胫甚白。久米仙人为之目眩神驰,凡念顿生,飘忽之间,已经自云头跌下。

可见逃情并不是苦修就可以达到的。

前年冬天,我遭到情感的大创巨痛,曾避居花莲逃情,繁星冷月之际与和尚们谈起尘世的情爱之苦,谈到凄凉处连和尚都泪不能禁。如果有人问我:“世间情是何物?”我会答曰:“不可逃之物。”连冰冷的石头相碰都会撞出火来,每个石头中事实上都有火种,可见再冰冷的事物也有感性的质地,情何以逃呢?

情仿佛是一个大盆,再善游的鱼也不能游出盆中,人纵使能相忘于江湖,情却是比江湖更大的。

我想,逃情最有效的方法可能是更勇敢地去爱,因为情可以病,也可以治病。假如看遍了天下足胫,浣纱女再国色天香也无可如何了。情者堂堂巍巍,壁立千仞,从低处看仰不见顶,自高处观俯不见底,令人不寒而栗,但是如果在千仞上多走几遭,就没有那么可怖了。

理学家程明道曾与弟弟程伊川共同赴友人宴席,席间友人召妓共饮,伊川正襟危坐,目不斜视,明道则毫不在乎,照吃照饮。宴后,伊川责明道不恭谨,明道先生答曰:“目中有妓,心中无妓!”这是何等洒脱的胸襟,正是“云月相同,溪山各异”,是凡人所不能致的境界。

说到逃情,不只是逃人世的情爱,有时候心中有挂也是情牵。有一回,暖香吹月时节与友在碧潭共醉,醉后扶上木兰舟,欲纵舟大饮。朋友说:“也要楚天阔,也要大江流,也要望不见前后,才能对月再下酒。”他死拒不饮,这就是心中有挂,即使挂的是楚天大江,终不能无虑,不能万情皆忘。

以前读《词苑丛谈》,其中有一段故事——

后周末,汴京有一石氏开茶坊。有一个乞丐来索饮,石氏的幼女敬而与之,如是者达一个月,有一天被父亲发现打了她一顿,她非但不退缩,反而供奉益谨。乞丐对女孩说:“你愿喝我的残茶吗?”女嫌之,乞丐把茶倒一部分在地上,满室生异香,女孩于是喝掉剩下的残茶,一喝便觉神清体健。乞丐对女孩说:“我就是吕仙,你虽然没有缘分喝尽我的残茶,但我还是让你求一个愿望。”女只求长寿,吕仙留下几句话:“子午当餐日月精,元关门户启还扃,长似此,过平生,且把阴阳仔细烹。”遂飘然而去。

这个故事让我体察到万情皆忘。“且把阴阳仔细烹”实在是神仙的境界,石姓少女已是人间罕有,还是忘不了长寿,忘不了嫌恶,最后仍然落空,可见情不但不可逃,也不可求。

情何以可逃呢?

温柔的夜晚

文/周杰伦

热闹的夜市里充斥着摊贩的叫卖声,顾客的还价声,孩童的嬉戏声,还有游客的呼唤声。

夜市街口,一群女孩穿着色彩鲜艳的蓬蓬裙,头上戴着大大的鸟羽头冠,随着轻快的节奏扭动身躯,甩动长长的裙摆。

周围的人群也围成一圈,无论是可爱的小朋友还是上了年纪的老伯,大家都欢快地跳着舞,在这里忘记了生活中的各种烦恼,只享受舞蹈带来的无尽快意!

浪子膏带着心艾跳下机车,走入欢乐的人群中。

浪子膏借机拉上心艾的手,从指尖传来的电流瞬间击中了他的心。这是第一次拉起心艾的手,心艾的手纤细、柔软,就像冰激凌,仿佛随时会融化在自己的手中。和心艾一起随着音乐跳舞,看着心艾在自己的面前转着圈,裙摆飞扬,就像童话中的公主,无忧无虑地笑着,甜美的笑容能够打动任何人。

浪子膏也跟着节奏比划着武术的拳脚动作,帅气的招式引得周围的女生尖叫连连:“哇,好酷喔!”“就是啦,你看他的头巾扎得超有型耶!”“他是不是演过什么电影呀?”“不管啦,快快给我拍张合照啦!”

一个女生把相机匆匆塞到女伴手里,跑到浪子膏身边,学着浪子膏比划拳脚。“换我了啦!”女伴草草拍完也跑了过去。

心艾看到浪子膏在夜市这样受女生青睐,小小的不悦敲打着内心。哪怕浪子膏不是自己的男朋友,可是喜欢自己的男生被其他女生拍合影,心里还是会有柠檬般酸酸的味道。

她一把拉起浪子膏的手,头也不回地带他离开了跳舞的人群。耳边传来拍合影的女生不满的抱怨:“什么人嘛,这样子小气!”心艾回头冷冷地扫了她们一眼,目光中散发着强烈的所有权。

浪子膏见心艾神色中浓郁的醋味,心理暗暗偷笑,看来自己并不是单恋,心艾对自己也有着相应的喜爱。

一群小朋友围着卖气球的大婶,像一群小鸟一样叽叽喳喳地叫着:“大婶我要那个兔子的气球!”“要超人的!”“要公主的!”

大婶笑眯眯地一个一个地递给小朋友,说:“不要急,不要急,都有份的!来,这是你要的……”

心艾坐在街边的长椅上,心里有些惆怅,期待浪子膏的柔情甜蜜的哄劝。浪子膏只是指着小朋友们说:“心艾,你看,小朋友超可爱喔!”心艾故意别过脸,等待浪子膏更多的甜言和称赞。可是好久都没有听到浪子膏的声音,回头看,却发现人已经不见了踪影!心艾四处张望找寻,找寻浪子膏的身影。身下却突然传来小朋友稚嫩的童声:“漂亮姐姐,吃了甜甜的棉花糖做梦都会笑喔!”

一个穿着白色纱裙的小女孩,举着一个大大的棉花糖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笑脸。路对面,浪子膏手里拿着一捧纯纯的小雏菊,对着自己露出略带羞涩的微笑。心艾接过小女孩的棉花糖,避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走到路对面。“送给你!”浪子膏递过手中的花,声音有些腼腆。“好漂亮喔!谢谢你!”心艾接过花束,略微低头轻嗅了一阵花香,开心地对浪子膏笑了。“走,带你去坐船!”浪子膏带着心艾走向码头。一手抱着小雏菊,一手举着棉花糖的心艾,一颗心仿佛泡在甜甜的蜜里。

码头旁,黑轮、蛋花和阿郎坐在预定的小船上,看见浪子膏和心艾远远地走过来,蛋花连忙站起招手。“浪子膏,这里!”“大嫂,这里!”蛋花和阿郎争先恐后地招呼两人。

浪子膏纵身跳上小船,平稳落地,回过身也把心艾从码头上扶下来。“坐好喔,马上带你去更好玩的地方。”

小船划向水中的小岛,小岛上繁荣的夜市深深地吸引了心艾。自从做了演员,心艾就再也没有机会逛夜市了。心艾睁着大大的眼睛东看看西看看,对一切都很好奇,好多东西都那么的有趣。烤鱿鱼、烧鳗鱼、蚵仔煎、小抄手……小摊上响着嗞嗞的声音,冒着腾腾的热气,老板们大声地招呼着客人。“没来过吧?”浪子膏问心艾。“什么?”夜市人声鼎沸,各种声音混杂,心艾根本听不清浪子膏的话。“我是问你,是不是没逛过这么大的夜市?”浪子膏靠近心艾,一字一顿地大声喊道。

心艾看着浪子膏的眼睛,认真地用力点了点头。“这个水上夜市是加利利最有看头的地方。”浪子膏拉起心艾的手,带她穿梭在人群中,开心地逛着夜市。有阿婆现场手工制作泡菜虾蛋,有现场手打的章鱼丸,还有的摊主表演自己的独门绝技……看着街边五花八门特色精致的小贩摊,还有摊贩精彩的表演,心艾完全被这热闹的街市吸引了。

蛋花看浪子膏和心艾走在一起,非常的甜蜜,连忙掏出相机,不停地为他们拍下合照。

两人走到一个小摊前,小摊前面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心艾踮着脚向里张望。浪子膏见状走在前面挤出一条路,带心艾来到最前面。映入眼帘的是贩药的小摊,叫卖人口沫横飞地吹嘘着自己的药有奇效。“各位小哥小弟,各位大叔大伯,在下莫福,莫家祖上十代都是名医,在加利利大名鼎鼎。行医至今,莫氏中医别的病不治,专治腰酸背痛,跌打损伤。莫氏中医医术高超,药到病除,人人满意,用了莫氏的金刚丸,腰酸背痛可以康复,跌打损伤快速复原。莫氏金刚丸继承家传十代心血,治一个好一个,睡前一颗,醒后见效,疗效神奇霸道……”

浪子膏听到这里,不屑地哼了一声:这个买药的小贩说的真是鬼扯。波爷在中医馆里都没有他吹得离谱,一颗见效,真想把他揍一顿,看他自己吃了莫氏金刚丸能不能快速复原。可是偷瞄身边的心艾,见心艾看得津津有味,被夸张的叫卖词逗得哈哈大笑。

浪子膏无奈地笑笑。心艾真的是单纯的小女孩,夜市里简单的叫卖都能让她这么开心,看得这么入迷。浪子膏深深地陶醉在心艾心中简单的美好里!“这位小兄弟,吃一颗试试看?”叫卖人突然凑到浪子膏身前,手里捏着一颗莫氏金刚丸。

浪子膏的美好幻想被叫卖人突然地打断,生气地摇了摇头:“才没有人吃你这假药!”

叫卖人有些生气地说:“你这个小兄弟,怎么能说我们莫氏金刚丸是假药呢?这位小姐,”叫卖人转向心艾,“你评评……哎?你不是那个明星吗?”叫卖人认出心艾,转向大家挥手招呼说:“大家来看啊!大明星都来买我们的莫氏金刚丸耶!我们莫氏金刚丸百分百货真价实,大明星都来买喔!”

大家纷纷把目光投向心艾。心艾一时慌乱,惟恐被人认出来,只好微微低头遮掩。

浪子膏见状匆忙地拉着心艾从人群中挤出去,一路听着游客七嘴八舌的议论,看到他们对自己和心艾指指点点:“这个女生真的是明星吗?”“不知道啦,看上去蛮漂亮的啦!”“好像是喔,很眼熟。”“嗯嗯,好像在电视剧里见过的。”“哎!好像是心艾耶!”“对对对,就是她就是她,快找她一起合照啦!”“他旁边那个穷小子是谁啊?”“谁知道,看着好像是保镖啦!”

两个人一边向外走,心艾一边从包中拿出小外套遮着口鼻。

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挤出来,浪子膏环视四周,观察是不是还有人跟着拍照,恰好发现了一个卖太阳眼镜的摊贩。“你在这里乖乖等我喔,我去去就来!”浪子膏拍拍心艾的双肩,跑入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心艾不知道浪子膏要去做什么,想跟去又怕被别人认出来,只好在原地等他回来。“老板,哪个给女生戴会比较好看?”浪子膏挑了好几副太阳镜都觉得不满意。“给女朋友买太阳眼镜啊?那要看你女朋友的脸型喔!这种宽边的圆形太阳眼镜比较适合……”“我女朋友脸型很正啦,和大明星一样!”浪子膏打断摊主喋喋不休地介绍,颇为自豪地说。“大明星?大明星……”摊主一边念一边在一堆太阳镜中挑挑拣拣,“喏,就是这样的咯,大明星都喜欢这样的,戴上都不怕狗仔拍到!”

浪子膏回到心艾身边,神秘兮兮地对心艾说:“好啦!站在这里不要动喔!”说完,把空空的右手伸到心艾的脑后,像变魔术一样,口中说了声“叮叮”,又把右手摊开在心艾面前,一副太阳眼镜静静地躺在手中。

心艾惊奇地用双手捂住嘴巴,浪子膏小心翼翼地展开镜架,给心艾戴上。“你看,这样就不会被人认出来咯!”说完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情侣款的男式太阳镜给自己戴上。“噗!”心艾看到带上太阳眼镜耍酷的浪子膏,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好大牌喔!大明星浪子膏,你要小心狗仔喔!”

浪子膏不屑地甩了甩头:“我才不担心他们,要是惹我不高兴,嚯!”浪子膏亮出功夫招式,“我就对他们不客气!”

心艾被浪子膏夸张的动作和表情逗得大笑起来。和浪子膏在一起,总能感受到简单而美好的快乐。无论发生什么事,对浪子膏来说都不是问题。“来,看这里!”浪子膏甩出自恋相机,贴近心艾拍下两个人戴太阳眼镜的合照。

夜市里依旧热热闹闹,刚刚围着心艾指指点点的人们也都四散而去。心艾一眼就看到了夜市里的风车,五彩缤纷的纸张经过风车摊主灵巧双手的打造,很快就制成了一个漂亮的风车。风车在徐徐夜风的吹动下,旋转出彩色的圈圈,非常好看。“以前没玩过风车吗?”浪子膏没想到心艾这样好奇。“嗯……我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玩过风车。那年我过生日,妈妈带我出门玩,给我扎上漂亮的蝴蝶结,带我去买漂亮裙子,然后带我去游乐场。我想要什么,妈妈都会满足我,冰激凌、气球、风车……还带我坐旋转木马、云霄飞车……那天玩得好开心!晚上回家,妈妈哄我睡下,我说妈妈我还想去游乐场。妈妈说,好,以后每天都去……”说到这里,心艾的声音有些哽咽。浪子膏猜到,一定发生了什么让心艾痛心的事情。“老板,麻烦你!”浪子膏指着最大的那个风车对摊主说。“好嘞!这个是最漂亮的喔,用了十几张彩色纸才做出这么漂亮的颜色。小姐,你男朋友真有眼光耶!挑女朋友挑风车,都是一等一的哟!”

心艾害羞地笑了笑,接过风车,鼓起嘴巴用力吹了一口气,风车旋转出美丽的弧线。浪子膏看着彩色的风车映衬着心艾白皙的脸庞,立即拿出相机摁下了快门。“浪子膏!大嫂!”远处传来黑轮、蛋花和阿郎的喊叫声:“走了啦,我们去那边逛一逛!那边还有好多有趣的东西喔!一起去玩!”“走吧,我们去情人湖那边再看看!”浪子膏拉着心艾的手,走向黑轮、蛋花和阿郎。

为什么叫情人湖,恐怕没人说得清楚,只知道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湖边就挤满了谈情说爱的情侣,久而久之,这里就被称为“情人湖”了。不过,还有一个传说,说这里最初只是一片荒芜的湖泊,后来有一对恋人,因各种原因的阻扰未能喜结连理,于是两人就约定好一起投湖,生不能在一起,死就死在一处。当地人为了表达对他们坚贞不渝爱情的纪念,便把这个湖叫作“情人湖”。

心艾问道:“为什么不叫爱情湖?”

浪子膏也不知道,但忽然灵机一动,解释说:“因为最终他们没有结合在一起啊,仅是以情人的身份投湖,所以叫‘情人湖’啦!”

这句话,让心艾陷入了无限的遐想,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像一层挥之不去的迷雾,笼罩在心头。“你怎么了?”浪子膏见她心事重重的样子,问道。“啊?”如同被惊醒了一般,心艾回过神来。她打起精神,回道:“没什么了啦!”说着冲浪子膏笑笑。

情人湖边也十分热闹。心艾兴致勃勃地来到一处鱼摊前,停住了脚步。浪子膏也陪伴在她身边。心艾蹲下身子,看着缸里游来游去的鱼,心中有种难以遏制的激动。她兴奋地拉住浪子膏,开心地喊道:“看,快来看!鱼是活的!”

坐在一旁的大叔,抽完最后一袋烟,慢悠悠地把烟囊一圈一圈地缠在烟杆上,然后别在身后。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说道:“刚打上来的啦!”

看着心艾专注而又羡慕的眼神,浪子膏知道心艾很喜欢,便冲着大叔说:“大叔,拿两只网子!”

大叔一见他眼生,便问道:“年轻人,你们是第一次来情人湖吧?二位有所不知,我们这里有个传统,只要情人捞到一对鱼,放入情人湖里,两人的爱情就会得到祝福,从此幸福一生。”“哦……是这样子喔!不过,大叔说的都是真的吗?”浪子膏还是有些不确信。

大叔被人怀疑,脸上显出了不高兴的神色“我这一把年纪,何必要骗你们呢!你看这大缸中的鱼,少说也有几百条。它们的生命中只有彼此抢夺食物,却不会珍惜身边人。但捞鱼的人就是它们的命运之神,将它们捞出来放在一起,然后放入广阔的湖里,从此它们就相依为命,彼此珍惜了。”

心艾听得入了迷,已经完全沉浸在幸福的湖波中了。“那全部倒进湖里就好了啦!”浪子膏摆出玩世不恭的样子。

大叔听罢,把脸一沉,不耐烦地说:“去去去,都倒进去,你诚心捣乱不是吗?”说着又从身后掏出烟袋,装了满满一锅烟,又自顾自地抽起来。

此时,心艾的心里只有幸福,其他的事情,她是看不到的。她拉着浪子膏,好奇地问:“你说,如果一起捞的人……”她偷偷地瞄了眼浪子膏,又接着问道:“……不是情人,而是朋友……会怎么样?”

大叔在一旁没好气地说:“当然会变成情侣咯!”

心艾一听,眼角眉梢堆着笑意,浪子膏也是满面春风。这时,大叔才猜透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于是,大叔收起了不悦,笑呵呵地说:“网一对啦!情人湖很灵验的喔!”说完就悄悄向浪子膏递了个眼色。

心艾取过网,向缸中伸了进去。缸里的鱼儿,受到惊吓,倏地散开了。

心艾接连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浪子膏就伸出一只手和她一起握住渔网的手柄。心艾被他这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心不由地紧了一下。她悄悄望了一眼浪子膏,见他只是专注地看着缸中的鱼,紧张的心情这才放松下来,但心头却也涌上一阵小小的失望。

这一刻,浪子膏多么地希望心艾就是那鱼缸中的鱼,能够顺利地被自己网到。

节选自长篇小说《天台》

IT ROCKS

他只穿着一身普通的白色长衫,一双夺目的紫眼睛如宝石魅惑,月光洒在他俊美绝伦的容颜上,只觉天日之表。——海飘雪

时光不遇梦

文/木浮生摄/周捷

那些坎坷与不安,那些梦想与青春似乎都静静地,缓缓地沉淀于时光之中了。

朋友x是个言情小说细胞浓烈的女人,也是我一生最好的朋友之一。而在小的时候,她却是我在班里最讨厌的女同学,没有之一。

幼时的她性情中一直带着种大部分女孩所没有的豪气,话不多,但是直来直去,对于喜恶从不掩饰。刚刚成为同学的时候x经常欺负我,当时的我长着一对小龅牙,她便时不时拿这个缺陷当众嘲笑打击我,甚至号召其他女生孤立我。

后来,一次体育课的400米体能测试,她跑完就去上厕所,却因为低血糖一跤摔在地上,把门牙给磕掉了一颗,从此她再也没笑过我的牙。再后来,因为我们俩同时成了另外一个女生的好朋友,渐渐地也亲近了起来。

她爸爸一直惯着她,大把大把的零花钱给她用,她一装在荷包里便会叫上我们几个一起吃喝,一起花,直到身无分文。

机缘巧合,城里旧城拆迁,她搬到了我家附近,于是,我俩放学总是走一起。我捧着漫画书啃的日子,她早就涉及言情小说界,每天几本几本地看,还放学后随时拉着我绕道去城里另一边的一家租书屋,没玩没了地带着我借书还书,借书还书。那个年纪,我立志将来要当一个漫画家,而她,也许立志当言情小说家吧。

打小的印象中,x的妈妈是个温柔的瘦瘦的家庭妇女形象,而爸爸却是高高大大,有点中年人的小肚腩,声如洪钟,是个单位的领导,但是一点架子没有,在家爱做家务,也极度溺爱他的独生女,所以连带我们也爱了起来,随时请我们到他家里去,做好吃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更加地喜欢书,有了零花钱,除了请客吃饭,便是买书买杂志。她妈妈对她很严,在升学的当口不许她看这些分心,她就在柜子里东藏西藏,被发现的时候总是会拉我下水,对她妈妈说是我买来放在她家里的。

于是,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买的漫画书被我爸爸察觉,我就说是x买来,怕她妈妈发现所以暂存我家里,反之,她的被找到就说是我放的。又有一次,她买了整整一套亦舒的小说,没有两百本,也有一百本,我借了一部分回家看就再也懒得还给她,她偶尔想起来问我要,我便说:“你都承认是我的了,还还你做什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从欺负我的那个人,变成了对我百依百顺的好朋友。

在我离开家乡去异地,读大一的那一年,她从卫校毕业在一个医务所里上班。大概我们的离去,让她特别有失落感,大概这样的生活也不是从小幻想着天马行空的她所期待的,所以她和父母闹僵后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离家出走。

她没有对任何人说,辞了职,只身坐了很久的火车跑到学校里来找我,住在我们寝室里。后来,她妈妈打电话给我,问我知不知道她的下落,我看着守在旁边的x,在电话里对她妈妈撒了谎。经过我的帮助,她辗转了多个城市,从南到北,再从北到南,遇见了她爱的人,后来又发现对方不值得爱,直到大半年过去才回家。那个时候,她和家人的关系已经冷到了冰点。我和爸妈一起去她家说服她父母,劝他们送x到我这边,和我一起念大学。

第二年,家乡发生了一件大事,连通旧城区和新城区唯一的一座桥夜里突然断裂了。妈妈大惊小怪地给我打电话汇报,因为事故发生在凌晨,除了一辆货车被困完全没有伤亡。这本来是一件和我们关系不大的事情,根本不算什么悲剧。谁会想到,在修桥期间,x的爸爸突然患了急性胃出血,因为他们家在什么都还没完善的新城区,没有大型的综合医院,只能在渡口等渡轮过河,耽误了治疗时间,短短一天之内就猝然去世了。

当时,她谁也没说,一个人接到消息便偷偷回家奔丧。

我事后才知道这个消息,难过得哭了很久。

她爸爸是这世界上最爱她的那一个人,她从小学习不好,没少受过老师的责骂。

她这一生很任性受宠,以至于待人做事很少顾忌后果,因为她有一个那么迁就她的父亲,而这样的父亲却在她不满二十岁的时候走了。

父亲的去世让x的家境陡转直下。她在老家找一个护士的工作。那个时候,她根本没有拿到文凭,却骗她妈妈说她成绩好提前毕业了。于是,x回了老家,独自撑起了家庭的担子。

她打小只爱欺负人,就是不爱哭,可是我却从未想过她会那么坚强,对父亲的事再也不提,也再不提我们少年时候对爱情、对未来、对外面世界的那些不着边际的梦想。而那份对梦想的憧憬,过去还曾经让她以那么激烈的方式和父母抗争过。

二十岁后,时不时会被亲戚朋友拉去相亲,她从不介意,也不挑剔,似乎换了一个性子,就像家乡那条河里的鹅卵石,被冲刷得圆润可人了。有一次,一个小伙子对她的外貌挺满意的,约会了几次,后来小伙子的父母却又觉得她的职业和家境不太好,既是单亲,妈妈又没工作,怕日后家庭负担大,于是给媒人打了电话退了信。媒人把电话直接打给了x的妈妈,直来直去地说了几句,以至于x的妈妈在家沉默了好几天。

我记得x在电话里淡淡地对我说:“我爸没死之前,我也是被人哄着捧着疼着的,哪想还会这样被人嫌弃。”

那语气没有愤恨,没有激怒,甚至谈不上遗憾,那么平静,只是末尾带着点浅浅的叹息。这是自她父亲去世后,我第一次听见她主动说起这事,短短的一句话,配着那语气让电话另一头的我潸然落泪。

没过多久,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家境外貌和人品都是顶好的一个男人,就是不太爱说话,每次我们开他玩笑,他只会不知所措地尴尬地笑。

她是我们所有同学里最先结婚的,婚礼的那天,x的妈妈在台上本来是代表女方父母发表了几句感言,哪知话没说完,她自己先哽咽了。

我写过很多人的故事,却没有写过她的。

那是因为其间,我也参与其中,注入太多的感情,不能很淡定地看待这一切。

x的孩子出生后,按照我们儿时的戏言,做了我的干女儿。看着她抱着孩子的时候,一脸恬静幸福,回忆起我们十来年的种种过往,难免有种白驹过隙的感慨。

想起她笑我的小龅牙;想起我们俩肩并肩背着书包站在书店的书架前找小说看,然后幻想着那些不着边际的浪漫故事;想起在大学宿舍里的单人床上,我左边是墙壁,右边是她。

想起她结婚时穿着婚纱的样子。

那些坎坷与不安,那些梦想与青春似乎都静静地,缓缓地沉淀于时光之中了。

I LOVE YOU

如果爱情是一场生命,那么我便生在与你相识的那一天,活在与你相爱的岁月,死在和你分手的那一刻。

——君子以泽(天籁纸鸢)

回归之诗

摄/贺层染文/君子以泽(天籁纸鸢)“既然我们已经快要订婚,这女的照片可以删除了吧。”

酒宴开始之前,夏娜把手机抵还给柯泽,面无表情地点了点里面一张照片。刚才,她借柯泽的手机打电话,顺带偷偷把他的短信、通话记录、微信、相册统统翻了一遍。最终,她在相册里发现最不想看见的东西。他们在一起已有八年,她非常了解他的性格。如果要他听自己的话,对他大吼大叫是没有用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告诉他她想要的结果。

柯泽接过手机,毫不意外地看着那张黑衣女子的照片:她脸型与肩胛清瘦,嘴唇如火,嘴角扬起似笑非笑,在白皙的肌肤上,是一抹被雪地贪婪吸收的鲜血。她短发别到耳后,深坑的铁矿般,闪着漆黑的冷光。这是对着洗印相片拍的照片,像素并不高,但女子的眼睛依然有着鹿的美丽和狼的冷漠。谁都不会想到,拍照时她还只是个大孩子。“哦。”柯泽把照片发送到邮箱里做好备份,然后故意把手机亮在夏娜面前,删掉了那张照片。

那个人还在的时候,他一直讨厌她十来岁就总穿黑衣,讨厌她除了音乐目空一切的孤僻性格。每次看见她对任何事都无所谓耸肩的样子,抑或是在所有聚会上不告而别的背影,他总是想要狠狠教训她一顿。想要改变她,让她留长发、穿明艳的裙子、说话得体温柔、小鸟依人地对自己撒娇、远离独占她所有热情的小提琴……然而,她失踪后,他却一直病态地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找她的影子。

夏娜换好直接从T台秀上拿下来的黑色皇家晚礼裙,将及腰的长发从衣领里拨出来,巧克力色的一圈圈卷发有弹性地抖动。她把一边头发拨在耳后,露出豆腐般的颈项肌肤。她素来对自己的头发皮肤很满意。从镜子里看见柯泽投来的目光,她自信地一笑,对着镜子涂抹当季流行的橘红色口红,享受着男友的注视。

柯泽嘴角带着轻蔑的笑,却是在嘲笑自己。

转眼间,又是一年过去。这样算下来,她已消失了五年。就算是报复,这么久的时间也该足够。他会向她证明,她彻底错了。从今天开始起,他的生活还要继续,不会继续陷在她的泥潭中不可自拔。他不可能永远活在过去。

盛夏浓黑的夜晚里,绿藤爬满了窗前的盆景,花瓣在迷雾中合拢。黑暗在高楼的森林上空沉睡,斗大的星河流出了喧嚣的沉寂,将夏氏最高的楼盘、纵横交错的街道,笼罩在夜的银色婚纱中。回忆像一只偌大的黑色死鸟,你看不见它,可它时刻悬挂在城市的脖子上。柯泽看向窗外被夏娜兄长掌控的楼盘帝国,啪地按下了手机的锁定键,屏幕上瞬间一片漆黑。

就这样。他死心了。

如果爱情是一场生命,那么我便生在与你相识的那一天,活在与你相爱的岁月,死在和你分手的那一刻。

裴诗,你知道我最恨你什么吗?

到最后,你连让我活一次的机会都不曾给过。

就好像是工业革命时期的伦敦,南北战争后的纽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东京,这座城市正在经历着每一个大都市必经的经济爆炸时期。

四年前的金融危机后,数十个与基金、银行和地产关联家喻户晓的名字,忽然从媒体中消失了。金融巨头们把自己关在笼子里围追堵截,做困兽之斗,最终笑容血腥的赢家,现在已占据了媒体的每一个角落:打开报纸,金融版的头条赫然写着“强强联合谁与争锋?夏柯合资大型音乐厅落成”,娱乐八卦版头条写着“夏明诚最新情妇曝光,二十一岁名模Keira声称要嫁入豪门”;随便扫一眼报刊亭,漫画区有夏承逸重印了五十多次的漫画《星之船》,杂志区有他二哥夏承司为封面的财经杂志,上面写着亮眼的头衔“财富新贵”。

这就是当代最为春风得意的家族,一个由一名花花公子建立起来的金钱帝国——盛夏集团。

这个花花公子的名字是夏明诚。二十多年来,他一直绯闻不断,从亚洲到欧洲,从娱乐圈到时尚圈,从模特明星到豪门名媛……任何领域的美女,他都有涉猎。就连他的私人助理,都是身高一米八、穿着白色皮草紧身短背心的混血女性。不论他走到哪里,总有记者对他的不忠进行尖锐提问,他也总是指天誓日地说挚爱是自己太太。回答这些问题时,他眼神既有包含笑意的孩子气,又有五十岁男人的深邃。当头发半白的英俊男人拥有这样的眼神,哪怕是最刻薄的女记者,也很难再与他针锋相对。

夏明诚的一生有三个爆点:一是他白手起家成就了盛夏集团,二是他连连不断的桃色新闻,三是他二儿子夏承司重振盛夏产业。

如果说夏明诚是手握大权的国王,夏承司就是诸多王子里最冷酷的杀手。金融风暴卷席全球后,商场黑暗,横尸遍野,夏承司是一头雄狮,烈火般烧红了这黑色的莽丛。短短五年内,他不仅让盛夏集团死灰复燃,把盛夏楼盘的商标盖在了英国,甚至还把伦敦市中心Soho旁的蓝色玻璃五星级大酒店直接买了下来送给母亲,让一群西装革履的黑人保镖看守,以便她到欧洲旅游有个歇脚之处。

毋庸置疑,夏承司是个孝子,但不代表他就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见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有一张完美比例犹如混血儿的脸,同时也有一颗堪比苹果电脑的商务脑袋——精准且缺乏感性细胞。任何事情在他看来都像股市中跳动的数字,都可以通过操盘学有计谋地做出技术性买卖。

这样传奇的一家人,尽管曝光率高得惊人,但丝毫不影响报刊的销量。只要是带有带“夏”字的纸张都会被一抢而空,书店报刊亭老板也会把和他们有关的读物摆在最外面。像现在印有“财富新贵”的杂志封面上,夏承司坐在雍容的斑马纹沙发上,身体略微前倾,十指交握放在下巴前,深邃的瞳仁泛着暗琥珀色,有着洞察一切的沉然与冷漠。他的左耳上戴着一颗黄水晶耳钉,十分醒目。不过,他不是他年轻花哨的漫画家弟弟,戴耳钉自然也不是为了新潮好看。黄水晶招财,左进右出。他和他父母都很信这个。只是,这一颗耳钉一配上奢侈品代言男模般的脸孔,外加杂志下方颇具噱头又如实描述的标题,他招来的就不单是财了,还有一堆冲着“当代花泽类”名号前赴后继的女粉丝。

这么多财经报纸,没有一张不是在讨论盛夏集团和柯氏音乐的合作。不过是两个家族一起盖了个大型音乐厅,居然垄断了整个夏季的商业资讯领域。然而,这么多人买报刊关注新闻议论纷纷的时候,一只纤长的手将一堆报纸杂志,扔到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十五分钟后,玻璃写字楼六十三层,盛夏集团执行董事办公室中,特助彦玲上下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年轻女子:她脸上的妆很淡,嘴唇微白,长发如厚厚的泼墨毯一样披在背上。她穿着质地极佳的黑色套装,保守且稳重,但并没能遮掩住清瘦姣好的身材。此时,她正不卑不亢地回望着自己。

来盛夏集团之前,彦玲曾当过平面模特,对女人的打扮妆容往往一眼看破。很显然,这个女子跟那些恨不得把胸前的V领开到腹部、贴着两三层假睫毛、专心致志想要与夏承司来一段办公室恋情的应聘者不一样。她对自己的美貌保留了不止三四分,似乎是真心想要这一份工作。据说她最后一门考试还一对十九,以优秀的团队统率能力秒杀群雄。年纪轻轻如此懂得拿捏分寸实属不易。如果Boss不是夏承司,彦玲会觉得让她当私人秘书略显浪费。

只是,她并不是很喜欢这女子的眼神。那双眼睛漆黑明亮,就好像凛冬冰层下深不见底的湖水,美丽却又有着冷冷的疏离感。看人的时候也是毫不避讳,漠然锐利得像把冰刀。尽管夏承司喜欢用这样的人,彦玲却私心地认为,她如果能再柔和一些就好了。彦玲看了看手中的资料:“你好,裴诗,你大学才毕业一年,履历表上却写着已婚,是最近才结婚的么?”“是的,就在去年。”

开口说话的裴诗,瞬间与刚才不一样了。她把声音压得微低,音色很动听,就好像每一个字的发音都被乐器调音器拨弄到最佳状态一样。彦玲发现,她虽然冷漠,却和“干练”“物质”“精英”扯不上关系。相反,她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艺术气质,很像那种小伙伴儿们还在玩弹弓皮筋时,会一个人穿长裙骑自行车上钢琴课的女生。想到这里,彦玲忽然觉得这样比喻一个职场女性不大合适,继续问道:“丈夫是做什么的?”“在柯氏音乐第二中心市场部工作,负责推销和联络客户。”“为什么想要得到这份工作?即便夏柯部分企业即将合并,这份工作也会占据你大量的私人时间,你与丈夫相处的时间并不会因此增加。”“盛夏集团一直都是我的奋斗目标,在这里工作会让我有荣誉感,并不会成为负担。”“那你觉得自己有什么优势?”“分析力强,观察力敏锐。擅长时间管理,做事认真负责。来面试之前,我已经将贵公司的情况了解过,最感兴趣的是夏承司先生近期准备投资的柯娜古典音乐厅。他的初步规划相当完善,也很好地结合了柯氏音乐的风格。我希望自己能帮助他。”她说话时语速很慢,吐字清晰,眼神坚定,有一种让人无法打断的魄力。

彦玲沉默着听她说完,发现自己怔忪了有一会儿,于是回头唤了一声坐在办公桌前的少董。夏承司这才把视线从电脑上转移到裴诗身上,不紧不慢地打量着她。这不是裴诗第一次见他,却是第一次看见他坐在这个位置上。他真人比杂志硬照看上去更加年轻、白皙,鼻梁是冰冷的雪山,点缀着这张极度不真实的美丽容颜。“裴小姐,我有一个问题。”夏承司看了一会儿裴诗的履历表,中间的停顿很短暂,却给人以无形压迫感,“你在美国芝加哥大学读了一年预科,四年本科,主修经济,是么?”“是的。我的大学毕业证、护照签证复印件都在提交的文档中,夏先生可以随时查阅。”“你的档案我都看了。你的大四成绩单里还有一门选修科目是毕业求职学习。”“是的。”“但是你提交给我的履历表上,却没有附带自己的照片。”

裴诗愣了愣,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对方话中的意思。而夏承司一直盯着她,用一种不冷不热让人看不透的眼神,让她更是不由自主在底下将手轻轻握成拳——难道他看出了什么?不,夏承司对她的了解不会这么多。她已经杀出重围走到了这里,宁可冒险也不可以放弃。她微微一笑,平静地说道:“既然要成为夏先生您的秘书,那对您的经历和习惯就应该有所了解。您曾经在英国居住多年,也只有在英国为别的公司工作过。英国与别的国家不同,履历表都是不贴照片的,我想您看了相同格式的履历表,会觉得更加亲切。”

接下来,室内有数秒的静默,却像是永远那样漫长。墙角的咖啡煮熟了,咕噜噜地响了起来。修长美丽的彦玲站在旁边,一时间不知是该看咖啡杯,裴诗,还是自己的老板。

终于,夏承司把手中的文件夹丢在桌子上:“明天来上班。”

接下这份万人抢破头的工作,裴诗已准备好第二天开始为夏承司上刀山下火海杀遍商场闯进联合国总部。因此,从彦玲那里接到简简单单的工作清单时,她还是傻眼了一下:“彦姐,这就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你是秘书,还想做什么。”彦玲把清单推给她,踩着高跟鞋叮叮咚咚地走了。

那是一张长长的购物清单,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英文、法文、意大利文女装品牌和该品牌夏末初秋主打的各种衣裙鞋包。裴诗发现自己竟不认得几个牌子,不由皱了皱眉。不过看了看购买地点——维多利亚女王购物中心,她就知道,如果真照着清单买下来,估计花出去的钱够买一套海景小洋房。这不是一份很重要的任务,却是一份很贵重的任务。因此,为了防止发生任何意外,她决定把韩悦悦叫上。

下午两点,盛夏集团外,裴诗站在大老远的地方,就看见一袭红裙身材火爆的韩悦悦。对方昂头挺胸地向她走来,一路上的男人都像见了花儿的蜜蜂一样,不断对她行注目礼吹口哨。一身职业套装的裴诗和她站在一起,简直就是护送明星参加宴会的经纪人。只是一打了车,明星还要给经纪人开门的动作就有些不协调了。二人在出租车里坐下,韩悦悦嘴一直没有闲着:“诗诗,你看到最新的娱乐八卦了吗?柯泽和夏娜昨天宣布订婚消息了,过两天电视台有他们的采访,我们一定要回去看看啊。我一直觉得他们特别配,一个是音乐娱乐集团的大少爷,一个是新锐美女音乐家,比那些乱七八糟的明星八卦有看头多了……”

裴诗看着车窗外移动的楼房和行人,漫不经心地点头。她现在认真思考的问题,和韩悦悦似乎不在一个次元。因为,夏承司并没有给她钱。这只说明了一件事:维多利亚女王里的东西,是可以免费签单的。如果她没记错,这个商场是夏明诚的产业,夏承司并没有插手。它几时转到了夏承司的手下,外面竟没有任何新闻报道。看来,她不够了解的事情还有很多,需要小心的细节也有很多。

维多利亚女王名品店是一座都铎式建筑,外观典雅贵气,传闻是十八年前,夏明诚为一位英国美人修建的“城堡”。进入店内,西装革履的保安神经兮兮,个个都是CIA特工。淡金色的灯光打在一间间橱窗里,那么大的空间,只有放着几件寥寥的手袋、衣裳和珠宝。韩悦悦拿着裴诗的清单上前去问货,像抚摸自己的孩子一样,温柔地抚摸着一个皮包:“这就是皮革的味道。”

每次看见她对着鳄鱼蟒蛇山羊狐狸毛皮制的东西露出这种表情,裴诗就总是会联想到西方鬼故事里专吃生肉的女巫婆。裴诗理解韩悦悦对时尚的毒瘾,所以看着表打算给她十多分钟花痴。但没过一会儿,所有有着公主式傲慢的店员都倒吸一口气,朝着商店某一个方向赶集似的跑去。然后,他们众星拱月护送来了一个女子。

韩悦悦早练就一双扫描仪般的火眼金睛,她只需要轻轻一瞄,大方面能看出对方全身装备出自哪个国家哪个牌子哪一年哪一季主打,小方面可以看出对方内眼角是哪一年开的。但是,那女子拎着和她口红相配的橘黄单一色铂金手袋、一袭欧美复古风连衣长裙,像维纳斯女神一样站在保镖店员中间,韩悦悦连点评的力气都提不上来,直接傻了眼掉了下巴——那是夏娜,才华横溢的小提琴家,豪门名媛,时尚杂志的宠儿,音乐世家贵公子柯泽的未婚妻,夏承司的亲妹妹。

每个小萝莉的眼中,都有一个完美的偶像女神。

夏娜就是韩悦悦心中那个女神。

人们说话音量堪比呼吸声,唯一的动静便是夏娜高跟鞋回荡的声音。她没有感到丝毫不适,只是懒洋洋地进入裴诗韩悦悦停留的专卖店,微微抬起高傲的下巴,从她们身边目不斜视地走过,指着衣架上的衣服说:“这件,这件,还有这件,不要。”然后,她挥挥手,保镖们瞬间变成了土匪,冲过去动作迅速地洗劫了她没点到的衣服,以光速将它们打包起来。

见韩悦悦一直处于痴呆状,裴诗淡漠地检查手中的购物名目,并没有说话。她知道,韩悦悦并不了解自己,更不了解夏娜。韩悦悦不会知道,这样一个优雅的美人曾经有多失态。失态到大半夜淋着雨冲到自己面前,不顾满脸被雨水冲花的黑色眼妆,失心疯一样摇晃自己的肩:“还给我,把我的一切都还给我!柯泽!音乐会演出!小提琴冠军!电影的编曲!这些原本都是我的,你有什么资格抢走它们!你凭什么抢走它们——”

之后,那一声耳光真是响彻天际。到现在想起来,裴诗都觉得脸上有些发痛。“啪!!!”

此时,一个保镖横冲直闯地擦过裴诗的肩,把她撞在了地上!裴诗原本拿在手里的购物袋散落出来,七零八碎地在大理石地面滑了很远。她膝盖和右手肘磕在地上,左手胳膊却使不上力,一时半会儿没能站起来。韩悦悦这才回过神来,蹲下来扶她,对这保镖颐指气使的行为也看不过去:“你这是怎么回事啊,撞倒人不知道道歉?”

裴诗摆摆手,声音压得很低:“悦悦,帮我捡一下东西。”“可是他们这也太——”“没事,我是自己没站好。先捡东西。”

到这时夏娜才稍微留意了一下这个角落。原本,她只是随意地看了一眼裴诗,眼睛却蓦然睁大,挎着手袋的手腕也显得有些僵硬。裴诗捡起东西没有花太长时间,但是夏娜的动作定格了,直到对方快要站起来,她才往前走了一步。

这时,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从手袋里翻出手机,她有些慌乱地接了起来:“喂。泽,怎么了,我还在买东西,你可以先到外面……”她一边打电话一边走出专卖店。保镖们也跟着她一起出去。

韩悦悦走向柜台前的裴诗:“诗诗,今天你是怎么回事?那个保镖这么过分,你居然就这样让他们走了?”

裴诗拿起柜台前的一张专卖店名片,指了指上面的一行字——盛夏集团维多利亚女王购物中心。她微微笑了一下,嘴唇淡且素雅:“夏娜是这里的大小姐,不得罪她会比较好吧。”

韩悦悦不得不服气,却还是有些不悦:“可是,她本人竟然是这样的,连句对不起都没说,真是令人失望。”

裴诗没接话,只把盖了章的清单递给店员:“我是少董的秘书,他让我来拿这些东西。”

不满没能得到发泄,韩悦悦小嘴一直翘得可以挂油瓶。裴诗用自己的钱背地里给韩悦悦买了一个手袋,从购物中心出来后交给她:“这是我在清单里偷偷加的,给你了。”“刚才你不说话原来是因为这个?诗诗你太好了!”韩悦悦眨眨眼,扑过去抱住她,但很快严肃地说道,“你也太大胆了,第一天工作就摸鱼!”

看着韩悦悦笑得那么开心,那双捧着手袋的手也相当修长,裴诗不由心底暗想她真是个美人。不仅天生丽质,还很爱惜自己:她会第一时间买下最适合自己的裙子,清晨起来为自己化上完美妆容,已经变成了和洗漱一样重要的事。

裴诗一直认为,这样漂亮的人,一定配得上漂亮的梦想。

完成任务后,她为韩悦悦打了一辆出租车,便扛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走到马路对面,对着又一辆空车招了招手。就在这时,一辆灰色的豪华跑车正巧从维多利亚的停车场里驶出来。开车的男人衣冠楚楚,戴着巨大的蛤蟆镜。前方的交通堵塞令他心烦,他叼着烟,刚掏出打火机,却因看见街旁迅速钻入出租车的侧影,而迅速将墨镜摘了下来。

隔着玻璃窗,他看见了裴诗。她正把长长的黑发别到耳后,嘴唇是淡粉花瓣色,是雪地中生长出的一抹明艳。她的眼角有从天而落的飞星,闪烁着浓密睫毛也无法覆盖的清冷。

是她?他的心脏忽然剧烈地跳动起来。在出租车开动的瞬间,看见那个秀丽的侧影也随着缓缓移动。持续多年的空落钝感排山倒海而来,他早已完全忘记准备忘记一切的誓言,脑中一片空白,把打火机和墨镜都扔在副驾上,跳下车,狂奔向她搭乘的出租车。但他没看见,一辆凶悍的摩托车加到最大油门飞驰而来……

烈日透过玻璃窗照进出租车,司机摇下窗子,跟着所有堵车的司机一起看着后方。裴诗跟着转过头去:“怎么了?”“好像那边出车祸了。”司机看了一会儿,又转过头来,“堵成这样都能出事,也不知道这些人眼睛长在了哪里。还好我们先出来了,不然不知道要堵多久。”

裴诗看看表,倚在座椅靠背上闭目养神。她并不是很关心身后发生的事,只忽然觉得很累。因为,刚才夏娜在商店里接到了电话,叫的是那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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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你,不可能没有意义

摄/贺层染文/江晴初

小七14岁的时候第一次来红。她吃惊又羞耻,血淋淋全落在她爸眼里。

屋梁上吊下一根绳子,绳子另一端绑在她的腰上,她像个悬空的粽子,闷头闷脑的,胳膊被反扭在背后。她不觉得有多痛,腿以下都麻了。她努力抬起头,将眼神从那蓬茅草样的头发里斜上去。她知道她老子受不了她这副样子,果然她老子又将绳子狠命一抽,说:“老子问你,你怎么不哭?!”

脊柱像炸出一团火,她的背心湿了。“老子王八蛋才哭。王八蛋才如你的愿。”她拿出一样的狠劲跟她老子回嘴。力气不够,牙咬得咯咯作响。“老子丧了德才生出你这个丧蛋坯子!你生出来没淹死,浪费我十几年的米,反过来害了我儿子!你怎么还不死?”

汗糊住了眼睛,她忽然骂出来一句:“你怎么还不死?!我妈还大着肚子,我弟弟眼看要病死你不管,你只记得你跟那个野女人的小野崽子?他死了活该!”

她豁出来这一句,随即眼前一片黑,知道这下怎样也逃不了了,她老子一定抽死她。果然罗宇良愣了,他两条浓重的眉毛渐渐竖成一个倒着的八字,他咽了口吐沫,双手将绳子抽紧了。“讲得好。今天是你自己找死。弄死了你,老子还要白赔你一床席子。”

小七的身子早麻了,她感觉自己的身子被一股力牵来荡去,脑子里却空了,远远的有使劲推开栅门的“哔哔剥剥”声,一下两下,她迷迷糊糊地想,妈来了。

她垂着头,睁开肿胀的眼,却看到一滴浓稠的液体落了下来,落在她爸的鞋面上,立刻消失了。接着是另一滴,“扑”的一声,脚下有一捆用来烧灶的草叶,不声不响地接纳了去。

像找寻一丝不明来由的风或一只忽然撞进灶台下的耗子,罗宇良抬起头,左看右看,终于聚焦在小七身上。他似乎才注意到——他14岁的女儿悬在空中,一大块臀和裆部迎着门外的光线。在那个奇特的交接处,一块红色的血渍正逐渐洇散,缓慢笨重地,似乎凝聚良久。

罗宇良皱着眉,歪着头,沉思着,直到大肚子的女人扑上来夺他手里的绳子。他一挥手就轻易地把她掀开,然后他啐了一口,一手脱了鞋子,立刻塞进了灶里。“晦气。”他摔门走了。“妈……”小七说。

挺着大肚子的妈妈上来解绑着小七的绳子,她双手哆嗦,这皮绳浸过油,她又是拽又是咬,指甲发青,好容易解开个疙瘩,下面的仍是解不了。

小七说:“妈,我腰里有把刀,用那个。”

她妈惶恐地瞟她一眼,小七被汗珠和血珠弄得稀脏的一张脸,乱发虬结,侧向窗外投进的一点光线,逆光里这张脸也酷似一柄刀。她腰间果然紧紧地别着一把硬东西,妈妈慢慢抽出来,也顾不上问刀是哪儿来的,小七从会走路起身上就常揣着各种奇怪的东西。

这刀居然一点不钝,割起绳子嗖嗖的。她一边小声告诫:“你快走吧,去你外婆那里住几天,他儿子……正在高烧,据说危险得很,万一有个好歹,他哪里饶得过你?”忽然她一眼看见小七裤子上的异样,愣住了。“小七,你……成大女孩了……”妈妈的声音颤抖了,小七从出生到现在,没扎过辫子,没穿过裙子,没人记得她是女孩,她居然瞒住这一大家子的眼发了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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