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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13: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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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鲁门·卡波蒂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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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与观察

肖像与观察试读:

新奥尔良

(1946)

院子里伫立着一尊黑石天使像,天使的头部高耸在巨大的象耳草叶上方;天使明亮的眼睛,凝望着天空,像水手的眼睛一般,经过海水的冲刷变得蔚蓝。蓊蓊郁郁中,你可以站在一个隐秘的阳台上看到那尊天使像——这是我的阳台。我就在上面的三间房里住过,房子虽年代久远,却一尘不染,屋顶就像是婚礼上做工精细的蛋糕,宽敞的拉门,高大的落地窗。每逢暖暖的傍晚,只要这些窗子是开着的,屋内总会传来欢声笑语,清风拂过里屋,沙沙的响声,就像老奶奶在扇着扇子。在这样和暖的夜幕下,整个城镇也格外寂静。唯一能听到的说话声,是爬满了常春藤的门廊里交织着的家长里短;一个打着赤脚的妇女嘴里哼着歌谣,在人行道上摇着摇篮,大庭广众之下,哄着她怀里的宝宝进入梦乡;一个不耐烦的女子,坐在阳台上,一边嘟囔着外语,一边拔着鸡毛,准备把鸡扔进油锅,鸡毛从她的手中散落,慢慢悠悠地在空中飞舞,慵懒地徐徐飘落。

一天早上——我估计应该是十二月的某个礼拜天吧,天气阴冷,黯淡无光——我穿过那片街区,到老集市上去,每年的这个时候,集市里总会有些精美的时令水果兜售,譬如二十美分一打的蜜橘,还有冬日的鲜花——圣诞节用作装饰的一品红,以及白山茶。新奥尔良的街道通常呈现的是一幅幅漫长而孤寂的景象;闲暇时,这里的氛围和契里科很像,一切都是那般质朴,通常情况下(亮光穿过百叶窗的空隙斜射进来,透过百叶窗,你可以看见远处走动的修女,一只肥硕黝黑的胳膊懒洋洋地搭在窗台,一个寂寞的黑人小男孩正蹲在巷子里吹着肥皂泡,黯然神伤地望着这些泡泡飞到半空,相继破掉)可以从中看到激情。如今,在这样的一个早上,我驻足在街区的中央,一动不动,因为从我眼角的视线中,看到了一条地下隧道,一个杂草丛生的院子。一只凶神恶煞的白色猎犬一动不动地站在绿色的蕨类植物里,隧道的尽头闪着亮光,于是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隧道里面有一个喷泉;水从一个猴子模样的铜制雕塑嘴里溢出来,落在池中的鹅卵石上,发出清脆而凄楚的响声。他吊在一棵垂柳上,模样像个匪徒,一头铂金色的卷发,悬吊的身体绵软无力,就像这棵垂柳一样。恐惧飘浮在这样一座安静得令人窒息的花园里。紧闭的窗户袖手旁观;蜗牛沿着象耳草闪亮的银色区域爬行,除了他的影子,其余的都一动不动。垂柳前后晃动了一下,却并没有风。他手上戴的人造钻戒在阳光中一闪一闪,手臂上纹着一个名字,“弗朗西”。那只猎犬低下头去喝池中的水,于是我快步走开了。弗朗西——他自杀,莫非是因为她的缘故?我不清楚。新奥尔良是个神秘的地方。

我那岩石天使像的玻璃假眼就像是日晷,它们可以通过太阳光聚焦在上面的光量来显示时间:正午时分,是纯白色,而后会变得越来越暗,到了日暮时分,眼睛的颜色就会变深、变黑——暮色中的天使像,头上是那双暮色的眼。

一群金发小女孩,嘴唇干枯,正觊觎着屋子前方日渐倾斜的广告海报:畅饮纳特博士、胡椒博士、内喜、葡萄果汁、七喜、可乐、可口可乐。新奥尔良,素来也是以软饮料招牌而著称,在这方面同每一个南方城镇并无二致;孤寂的街区,大街小巷中,可口可乐的瓶盖密密麻麻,铺满路面,雨后,这些镶嵌在尘土中的瓶盖熠熠生辉,像是掉在地上的10分硬币。海报剥落了下来,横七竖八,散落一地,而后暴风又将它们吹散到沿街遍地,像是沙漠鼠尾草——当然也有人觉得这些海报还挺漂亮的;还有人把它们捡回去糊在墙上,和纳特博士、胡椒博士还有可口可乐的广告美女们放在一起,整日在租户们的床头挂着笑脸,夜晚扮演守护者的角色,早上又成了接受膜拜的圣人。海报随处可见,有拿粉笔写的,有印出来的,还有画出来的:“奥特加夫人——读物集”,“最爱的部分”,“魔幻文学”,“看见我”;“若你无事可做”……“不要在这儿做这事”;“你准备好见上帝了吗”;“当心恶狗”;“关爱可怜孤儿”;“我是一个聋哑寡妇,家里还有两张嘴要喂”;“注意;今晚我们教堂有蓝翼歌手(手写签名)牧师”。

爱尔兰海峡区的有个门上一度还贴着这样一则海报:“入内可瞻仰耶稣矗立之地。”“你想干吗?”我按门铃的时候,一个妇女这样问道。“我想看看耶稣矗立的地方,”我对她说,一时间,她看上去有些茫然;她脸上的褶子,像是被刀刻过的一样,脸上的颜色,如同棉花糖一样雪白;她既没有眉毛,也没有睫毛,穿着印花棉和服。“你年纪太小,亲爱的,”她说着,发出一阵诡异的笑声,笑得连乳房都上下颤动,“你个鬼家伙太小了,看个什么耶稣矗立之地。”

我所在的街区,有一家咖啡馆当之无愧是最无趣的一家,那儿也是新奥尔良客人最少的一家,通常这里会是办丧事的地方。不过这家的老板娘莫里斯·奥托·昆泽太太,看上去似乎并不介意;她整天就坐在酒吧的后面,摇着蒲扇乘凉,除了打打苍蝇,几乎不怎么动弹。酒吧后面破旧的镜子上贴着七则内容相近的箴言:不要担心生命……没人能活着出去。[1]

7月3日。Y小姐上周寄了一封“在家”邀请卡,于是我当天下午前去拜访。她以她那种古朴的方式给人愉悦,同时令你不禁莞尔,虽然她并非有意为之。我们初次邂逅时,我就想到了埃德娜·梅·奥利弗;她俩当然有一些相像之处。Y小姐说话的语气像是事先酝酿好的,但她说的话却很随性,而她雪利酒颜色的眼睛,无时无刻不在环顾四周。她的体态像是当兵的,手里拿着马六甲拐杖,因为一只腿短嘛,这番情形,使得她走路的时候一蹦一跳,那样子活像企鹅。“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这事儿让我很难过;的确,我得说确实如此,因为爸爸非逼着我去参加各种舞会,到了那儿我们就坐在漂亮的金色小椅上,我们就坐在那儿。没有一个男士邀请Y小姐跳舞,的确没有,不过有一年冬天,琼斯先生到这里来了,这个年轻人来自巴尔的摩,可是天啊!——可怜的琼斯先生——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唉——摔断了脖子——当场就一命呜呼了。”

我对Y小姐的兴致是纯逻辑性的,我也不是像她想的那种朋友,这点我得承认,尽管有些难为情,因为你无法对Y小姐有亲近之感:她太像是一个童话了,她真实存在——又虚不可及。正如她自家客厅中的钢琴——优雅,却有些走调。她的房子即便是在新奥尔良也足够老旧,周围的黑色铁护栏同样是破破烂烂;她住在一个贫穷的街区,街区里,房屋出租、加油站、自动点唱机酒吧的招牌随处可见。不过,在她一家子当年刚刚来此居住的时候——当然,这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在新奥尔良找不到比这里更好的住处了。这座房子被倾斜的大树庇护得严严实实,从外部来看,简直就是一片黑影;但房屋的内部,Y小姐家族传承的奇幻风格随处可见:在她从鸟翼形楼梯上走下来的时候,颤颤巍巍的拐杖点地的声音清晰可辨;她的脸,像一块皴皱的丝绸,映射在高及天花板的镜子里仿佛烟雾;她低下身子(注意,她在做这个动作的时候,格外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身子骨),坐在她父亲的父亲的父亲的椅子上,椅座看上去朴素得离谱,椅子上还有一对狮子头扶手。在屋内昏暗的光线下,她看上去漂亮而安详。这些就是她童年时期的围墙、栅栏和家具。“有些人生来就变老;譬如说我,就是一个怎么都找不到闪光点的坏孩子。可我喜欢变老。老了会让我某种程度上感到更加——”她迟疑了一下,打了手势指着昏暗的客厅——“更加舒坦。”

Y小姐不相信新奥尔良之外的世界;有时候,她的这种狭隘会带来一些近乎可怖的言论,就像今天一样。我向她提及近期的

纽约

之旅,而后她皱起一边的眉头,轻声地说道,“哦?乡村里都发生了哪些事情?”

1.我在想,为什么新奥尔良所有的计程车司机,听他们说话都像是从

布鲁克林

进口过来的?

2.对这里的食物,众人已久闻其名,诸如阿诺德和科博这样的餐馆算得上是全美数一数二的,或许这半点不假。这些餐馆的氛围很吸引人,也很宽松:慢悠悠的电扇,一张张大桌子,没有嘈杂的人群,有的是一片宁静,服务员都是临时工,而服务却很专业,看起来像是专为服务业而生的。我的一个朋友,在谈及新奥尔良和纽约的时候,曾说到过类似的东方菜肴,且不说价位比这里的要贵上许多,由于有些大厨过分矫揉造作,加上一些华而不实的配菜,已近乎于繁琐。正如大多数的极品一样,新奥尔良美食的特质,在他看来,正是源自于它那天生的简约质朴。

3.一直以来,对于“老式的魅力”这个说法,我多少有些反感。这里的建筑也好,古玩店也罢(存在于这样的城市当中真的是实至名归),抑或是在法国集市周遭听到的方言交谈,我想你都能从中发现这一点吧。然而新奥尔良与南部的其他城市相比,却算不上更有魅力——事实上,还不及那些城市,因为这儿是最大的。这座城市最主要部分的构成是精神洼地:远离观光带的街道与城区。(选自致R.R的信)楼下的公寓又有新人入住了,也是去年的第三拨租户;这公寓是一个临时的栖身之所,总有问候与话别。我初来乍到的时候,这里住着一个名副其实的恶棍。此人不拘小节,衣着邋遢,人品恶劣——属于那种沉迷酒精、放荡不羁的好色之徒。巴迪先生——光杆乐队。要是你此前在哪儿见过此人,那也再正常不过——当然不是说在这里见过,而是在别的城市,因为他总是东奔西走,居无定所,一个人,带着他的旧班卓琴、架子鼓和口琴。我时常碰见他在不同街头的角落里敲个不停,周围聚集着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意识到他是我的邻居后,这样的碰面总是让我一阵难受。现在说句实话,他的歌唱得也不算差劲——事实上,还挺出众的,某天下午很晚的时候,他伴着吉他唱着民谣,算是自娱自乐的那种吧,歌声鬼魅,带着悲伤与酒精:恋爱中的人啊,是多么可怕。“嘿,小子,说你呢!站住……”我就是他喊的那个你,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我叫什么,也没什么兴趣知道。“给我下来,帮我去杀了一对情侣。”

他的阳台比我的还小,爬满了紫藤花,幽香扑鼻;屋子里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于是我们就坐在绿荫下的地上,喝着一种杜松子酒,跟药用酒精差不多的那种,他开始拨弄吉他的琴弦,哀伤的旋律令他震颤的声音愈发突出。“全玩儿完了,来的来,去的去,一切的一切;六十五,任何跟我交往过的女人都不会跟其他人怎么样;是啊,我有过很多妻子,很多儿子,可上帝才知道他们过的如何——我也压根儿不在乎——大概除了朗达·凯伊。有一个女人,嗯,甜蜜动人,和我也是格外来电!无时无刻不激情四射,后来她又嫁给了一个牧师,生了四个孩子——五个,算上我的那个。我总在想到底是个——儿子还是女儿呢——儿子吧,我想。我那些女人总是生儿子……那都是多年以前的事儿了,发生在田纳西州的孟菲斯,没错,哪儿都去过,去过监狱,去过像洛克菲勒住的那种豪宅,来的来,去的去,周而复始。”

他就一直这么唱啊唱啊,直到月亮出来,他的嗓音变得像蛤蟆一样低沉,吐字含糊不清。

他的脸,脏兮兮又皱巴巴,带有一种欺骗性的善良,眼神看上去很幼稚,但他的眼睛是斜的,像东方人的模样,他把指甲也蓄得很长,[2]尖得像把小刀,像中国佬那样磨得锃亮。“留着方便抓痒吧,打斗的时候还能随时派上用场呢。”

他总是穿着单一:一条黑长裤,一双红袜子,像发动机的颜色,一双网球鞋,足尖有个豁口,图个舒服,一身大礼服,一件灰色天鹅绒马甲,他说,是他的先辈本杰明·富兰克林穿过的,还有一顶贝雷帽,上面镶着“把票投给罗斯福”的钮扣。他身边没什么亲朋好友——他确实有过一大帮女性朋友——每周一换,这一点不假,而哪个女人不给他做饭的时候却几乎没有;每逢那些场合,我登门造访的时候,他总会很谦虚而又不失威严地说,“认识一下巴迪太太。”

一天深夜,我一觉醒来,隐隐感觉身边还有人在;没错,房间里确实有人,我从镜子里可以看到月光下的这个人。就是他,巴迪先生,鬼鬼祟祟地打开写字台抽屉,随后又把它关上,忽然间,我的一盒硬币散落在地板上,蹦蹦跳跳,滚得遍地都是。这个时候,任何的掩饰都无济于事,于是我打开台灯,巴迪先生看着我,俨然一副光明正大的表情,没有半点狼狈的神色,他咧着嘴笑道。“听着,”我从未见过他如此清醒的样子,他说,“听着,我立马就得离开这儿了。”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望着地板,脸色开始有些泛红。“行行好,做点好事吧,你有钱吗?”

我只好指了指地上散落的硬币;他二话没说,便蹲了下来,把这些硬币拢在一起,挺着腰杆,出了房门。

第二天早上他就不见了踪影。三个女人来此打听过他的下落,我也不知道他身在何处。或许他是去了莫比尔。如果你在那附近见到他,R,请给我寄张明信片过来,好吗?

我想有个肥老妈,耶!耶!猎枪的手指,长得像香蕉,厚得像莳萝泡菜,敲击着琴键,脚跺着地板,令整个酒馆震颤。猎枪!本城最盛大的演出!狗屁不值的歌唱,可老兄,他居然可以弹琴——听啊:她体温夏天凉来秋天暖,四季老妈的好啊说不完……他就这么唱着,肥硕的嘴巴大张着,活像鳄鱼的大嘴,他那红红的舌头,品味着这段旋律,钟情着这段旋律,与它尽鱼水之欢;啪,猎枪啊,啪啪啪……看着他大笑的样子,那张疯狂的黑色面孔,满是子弹掠过的伤痕,伴着汗滴闪烁。还有他不知道的人间罪恶吗?不过有些遗憾……几乎没有白人与猎枪谋面,因为这是间黑人酒馆。去年圣诞节留下的落满尘土的装饰,为油漆剥落的墙面平添了色彩;橙、绿、紫相间的条纹瓦楞纸,悬挂在没有灯罩的灯泡旁,在慢悠悠的电风扇中来回摇晃,酒馆老板是个混血儿,长得挺英俊,乳蓝色的眼睛耷拉下来,他倚靠在吧台,大声吆喝,“朝这儿看,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施舍铺子吗?收起你那两毛五,黑鬼,快给老子滚开。”

这是个礼拜六的晚上。屋子在香烟的云雾缭绕和周六晚间的香气中漂浮了起来。所有油腻的小木桌周围都有两圈椅子,大家彼此认识,一时间整个世界就存在于这间屋子里,这间漆黑、奔放而又恐怖的屋子;我们的心跳就是猎枪的步点,我们生命中每个欢愉的元素都浓缩在他那凶险的眼睛里。我想有个肥老妈,耶!耶!他在凳子上一直说唱着,抬起头正视着我们,夜色中升起一片急促的呐喊声:我想有个肥老妈,浑身是肉尽摇摆。

[1] “在家”邀请卡源于19世纪的社交界,女主人向受邀的客人寄去一张写明自己何日在家的卡片,意即邀请客人前来参加当日的晚会沙龙。

[2] 原文为Chinaman,旧时对华人的蔑称。纽约(1946)

这座城市,这些房屋和窗户,这些蒸汽升腾的街道,是一个神话;对任何人,对所有人,都是一个不同的神话,是一尊神像的头部——交通信号灯如同眼睛一般眨动,一边是柔和的绿,一边是嘲弄的红。这座岛屿,犹如钻石冰山漂浮在河水之上,称之为纽约也好,抑或别的名字也罢;名字几乎不重要,因为只要是从别处更大的现实中来到这里,人们就只是在找寻一座城市,一个隐藏自我、迷失自我或是发现自我的地方,一个可以做梦的地方,在梦中,你会证明自己也许毕竟还是个了不起的人,是个值得爱的人,而并非像你当初坐在门廊上,看着一辆辆福特汽车疾驰而过时所想的那样,并非像你在计划寻找一座城市时所想的那样,只是一只丑小鸭。

上周两次见到嘉宝,一次是在剧院,她就坐在我旁边的位置,另一次是在第三大街的一家古董店。十二岁时,我遭遇到一连串的不顺和变故,所以经常待在床上,将大部分时间用来创作一部戏剧,该剧将由世界上美貌绝伦的女人来担纲主演——在随剧本寄出的信中,我就是这样描述嘉宝小姐的。但是,那部剧和那封信都如泥牛入海,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感到忿忿不平,一直难以排解,直到那天晚上,我的心猛然一动,认出了旁边座位上的那个女人。我惊讶地发现她居然那么娇小玲珑,那么明艳动人:正如罗兰·麦克基弗所说,就连在那些你通常以为不会显现出色彩的线条上也流淌着颜色。

有人问,“你觉得她到底是不是个聪明人?”在我看来,这些问题简直荒谬至极;说实在的,谁在乎她聪不聪明呢?只要能有这样一张面孔存在,显然就足够了,尽管嘉宝本人肯定为拥有这张面孔而承担的可悲责任开始感到后悔。说她希望孤独,也并不可笑;她当然就是这么想的。我猜那是她唯一一次不觉得孤独的时候:如果你走上了一条孤独的路,你总是会带着某种愁绪,而人们却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悲悲切切。

昨天,在古董店里,她逛来逛去,专心致志地端详各种物件,却并不对任何东西真正感兴趣,有那么一瞬间的冲动,我想不妨去跟她搭个话,要知道,那只是为了听听她的声音;那一瞬间过去了,谢天谢地,她很快就出了店门。我走到窗边,目送她迈着大大的、轻快的步伐,沿着黄昏中青灰色的街道匆匆走去。到拐角处她犹豫了片刻,似乎不确定要走哪个方向。街灯亮了,强光如变戏法般突然凭空在街道上造出一面光秃秃的白墙:风儿吹拂着她的衣衫,嘉宝,孤身一人,依然是世界上美貌绝伦的女人,嘉宝,一个象征,朝白墙径直走去。

今天与M共进午餐。对她,你还能怎么着呢?她说钱终于花光了,只要她不回家,她的家人就绝不会伸出援手。挺狠心的,我想,但我告诉她我觉得她别无选择。当然,在一定程度上,我认为她不可能回家。她属于那种转眼间就被纽约不可救药地困住的人,那种有才的庸人;既太过精明,无法接受小地方的气候,又不够精明,无法在自己深切渴望的环境里自由呼吸,所以只好在纽约这个社会的边缘焦虑不安地勉强维持。

唯有成功,而且是处于危险巅峰时的成功,才能带来解脱,但对于缺乏技艺的艺术家而言,永远是无从缓解的紧张和无法诞生杰作的焦躁。如果追求成功的压力不是那样巨大,也许情况会不一样。他们觉得必须证明点儿什么,因为他们大多来自美国中产阶层,对其中的敏感者来说,对其中有能力去作一番尝试的年轻人来说,这个阶层的语言越来越贫乏,而他们的努力并没有立刻为他们带来金钱上的回报。如果文明坍塌了,那些继承者在废墟中找到的会是金钱吗?还是一尊像、一首诗或者一出剧?

这并不是说世界欠M或者任何人一种活法;唉,就她的现状而言,她很可能写不出一首诗,或者说写不出一首好诗,不过她仍然很重要,她的价值不能仅以平常的真理尺度来衡量,她应该有更好的命运,而不是没有任何过渡、没有任何成就地从晚逝的青春走向早到的中年。

街边有一家收音机修理店,店主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意大利人,名叫乔·维达利。初夏时节,他的店铺门前出现了一块写有“黑寡夫”[1]字样的奇怪招牌。另外还用较小的字体写着:“敬请留意本橱窗上关于黑寡夫的信息”。于是我们左邻右舍的都暗暗琢磨和期待着。几天后,橱窗上添加了两张发黄的照片;大约拍摄于二十年前,照片上的维达利先生高大健壮,身穿及膝的黑色泳衣,头戴黑色泳帽和面罩。照片下方打印的字解释道,当年朝气蓬勃时,乔·维达利曾是洛克威海滩的游泳健将和救生员,而在我们一直以来的印象中,他只是一个耷拉着肩膀、眼神忧郁的收音机修理工。

他提醒我们继续留意橱窗;过了一周,我们的等待有了回报:维达利先生挂出了一条醒目的条幅,宣布黑寡夫即将复出。橱窗上有一首诗,标题为“乔·维达利的梦想”;诗中讲述了他多么渴望重新劈波斩浪、征服大海的心情。

第二天,最后的告示出来了;其实是一则邀请,上面说,欢迎我们大家8月20日前往洛克威海滩,因为他计划当天从那里游到琼斯海滩,那是一段遥远的距离。在接下来的夏日里,维达利先生坐在他店铺门前的一张简便折凳上,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们对他的各种告示作出的反应,他坐在那里,神情恍惚而淡然,当邻居们停下脚步祝他好运时,他便礼貌地点头微笑。有位自作聪明的孩子问他为什么省掉了“Widow”中的最后一个字母,他非常和气地回答说,有了最后那个“w”,就是用来指女士的。

有一段日子再也没什么动静。接着,一天早上,所有的人一觉醒来,都在笑话乔·维达利的梦想。他的故事登上了各种报纸;他的照片出现在各种小报的头版。还都是些可怜兮兮的照片,因为此时并不是他凯旋的时刻,而是他痛苦的时刻,只见他站在洛克威的海滩上,两边都是警察。按照那些报道的描述,多数报纸的看法如下:有一次,一个疯狂而愚蠢的老人给自己全身涂上油,朝海水中走去,但是当救生员看到他游得太远时,便驾船将他带回岸边;这个老人特别怕见生人,特别古怪,因为他们刚一转身,他就重新下了水,于是救生员只好再次驾船赶去,因此,黑寡夫像条半死的鲨鱼困在沙滩上,归来时听到的不是美人鱼的歌声,而是骂声、嘘声和警察的口哨声。

你随后该做的事情或许是去告诉乔·维达利你很难过,你觉得他很勇敢,然后尽可能地说点别的什么;梦想的死亡与死亡本身一样可悲,对于那些失去梦想的人来说它索取的哀伤同样深沉。但是他的收音机修理店关了门;长时间地关着;到处都不见他的踪影,他贴在那儿的诗渐渐脱落,掉了下来,消失得无影无踪。

希拉里说是要来喝茶,来得比其他客人都早。即便是感冒得不轻,他仍然坚持要来参加这次聚会;这倒也顺理成章,可不是吗?请客做东,对他来说,足以治愈百病。无论你身处谁家,但凡希拉里在场,那里便成了他的家,你也就成了他请来的客人。有人觉得这种态度是否过于喧宾夺主,可真正的主人倒总还挺乐意的,因为只要有希拉里在,他那大嗓门就会自言自语,说个没完,总能引人注目,逗人发笑,即便是最沉闷的场合,也会被他带动得活跃起来。希拉里也十分希望人人都变得活跃,都能把话匣子打开;他设法说服自己:最年长的人身上环绕着缔造传奇的光环;而且,他也是这么说服大伙儿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他心地善良,而指出这种善良的正是那些不那么有宽容心的人。

还有一点令人印象深刻,那就是希拉里总是那副老样子;每当你伤心难过之时,他总能令你开怀大笑;而当你走后,他却为你痛哭流涕,这种感觉很奇特。希拉里习惯用天鹅绒围毯搭在膝盖上,一只手握着电话,另一只手拿着书,而收音机、八音盒、另一部电话,还有留声机,在周围的房间里一起响个不停。

我到他家去喝茶,那会儿他正倚靠在床上,他从床头起身,打算牵头组织聚会。屋子里四面墙上都贴满了照片,他认识的所有人差不多全在上面:未婚女子啦,初入上流社会的妙龄女郎啦,达官贵人的秘书啦,电影明星啦,大学教授啦,合唱团女歌手啦,杂技团演员啦,[2]韦斯切斯特的夫妇啦,商界人士啦:或许这些人可以离开他,但对他而言,离开任何人,或者任何物件,他都难以接受。屋子的角落里堆满了书,压得书架有些不堪重负,书中间还夹杂着他上学时的老课本,老剧院节目单,一大堆贝壳,破损的唱片,枯萎的花朵,以及游乐园的纪念品,一切的一切都把整个房子变成了一座奇境般的阁楼。

希拉里消失的日子也许终会到来;想摧毁他也并非难事——或许还真有人会这么做。莫非是在我们发现这个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爱着我们的那一刻,从天真向睿智的转变就会到来?我们当中太多人过早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不过希拉里尚且不明白。但愿他永远也不要明白,因为若是他猛然间发现这片舞台原来只有他孤身一人独自表演,而他倾注心血热爱的观众,压根儿就没有来过这里,这定会令我痛心疾首的。

八月。尽管晨报上说天气温暖怡人,然而中午之前,显然有些非比寻常的事要发生,办公室的文员们,话题从午饭转向了天气,像受了气的孩童说着不着边际与不计后果的话,纷纷开始拨打气象台的电话。到下午三点左右,热浪袭来,仿佛是罪犯作案时用手狠狠捂住受害人的嘴,整个城市变得狂躁不安,天旋地转,而它的嚎叫被压抑,它的遁逃被阻碍,它的野心被束缚,就像是一股干枯的喷泉,又像是一座废弃的纪念碑,深深陷入昏迷状态。中央公园的柳树带热气腾腾,无精打采,像是许多人在战场上倒下:伤兵满营,精疲力竭,在死气沉沉的阴影下东倒西歪,而报道此次天灾的报社摄影记者们,哭丧着脸,在柳树下行进。到了夜里,炎热的天气撬开了这座城市的头颅,露出白花花的脑浆和中枢神经,犹如电灯泡里的灯丝在咝咝作响。

如果离开纽约的话,我大概会完成更多的工作。然而事实很可能也未必如此。一个人到了那个年纪,乡村就显得乏味无趣了;再说,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不是整体的,而是特定的。尽管如此,除非一个人是身坠爱河,或是满足现状,或是抱负所趋,或是好奇心全无,要么是得过且过(这看起来像是现如今幸福的代名词),这个城市对他而言都会像是一台巨型机器,制造出来,就是为了挥霍光阴,吞噬幻想,永不停息。过不了多久,寻觅也好,探索也罢,都会变得险恶匆忙,令人大汗淋漓,心生焦虑,成为了一场跨越迷幻与催眠的障碍赛。你找寻的那个地方在哪里?还有,你又究竟在找寻什么?拒绝邀请是一种不幸;人们时常对它置之不理,结果却常常不请自来;话说回来,如果你的耳边有个声音在神神叨叨地低声细语,不停告诉你若是孤身一人,你就已经让爱飞到了窗外,否定了自己的回答,也永远失去了你在寻找的东西。哦,想想吧!这些并非遥不可及:快点行动起来,戴上帽子,别去搭公车了,立马去坐计程车吧,现在就动身,时不我待,按下门铃说:你好,伙计,愚人节的傻瓜。

今天是我的生日,一如既往,塞尔玛不会忘记这个日子:依照惯例,她会把一枚一角硬币小心翼翼地放在一张纸巾里面包起来,作为礼物,连同早间的邮件一起给我。论交往时间和年龄大小,塞尔玛都算得上是我的老友了;整整八十三个年头,她一直就住在这座叫做亚拉巴马的小城,从未离开;她瘦小的身躯弯成弓形,皮肤干枯,黑如煤渣,眼皮带着香料的气味,耷拉下来,她在我们家三位姨妈那里做了整整四十七年的饭,而今她们都已离开人世,她就搬到了女儿的农场去住,正如她说的那样,静静坐着,安心休养。而和她送我的礼物放在一起的,还有一张留言条,上面写着:她打算最近某一天搭乘灰狗巴士前往那座“超级城市”。这句话没什么意义;她是永远也不会来的;但她扬言只要记得,她就会这么去做。在我初识纽约前的那个夏天——那是十四年前的事儿了——我们时常坐在厨房聊天,闲言碎语中,倦怠的一天就这么不知不觉过去了;我们所谈论的内容大都跟我即将要前往的这个城市有关。在她看来,那儿既没有大树,也没有鲜花,而且她还听说,大多数人是住在地下的,若不在地下,便是住在天上。此外,那儿也“没啥有营养的食物”,没有像样的奶油豆、虎鱼、秋葵、山药和香肠——就像我们在家里吃的那种。那儿挺冷的,她说,没错儿,孩子,你一直待在那个冷地方,下次我们见你的时候,你的鼻子早冻掉了。

不过后来鲍比·李·凯特尔太太拿来几张纽约的照片在幻灯上放,自那以后,塞尔玛就开始告诉她的朋友们,到时我去北方,她会和我一块儿去的。似乎对她而言,这个城镇一下子变得黯然失色,平庸得不值一提。于是我姨妈给她买了一张往返车票,本意是要她跟我一块儿去,然后再返程。在我们到火车站以前,一切都挺好的;可到站以后,塞尔玛哭了起来,说她不能去那儿了,万一要是死在那里怎么办,离家那么远。

这是一个令人感伤的冬天,里里外外都是如此。对一个孩童而言,这座城市是一片没有欢乐的土地。而后来,当你渐渐长大,步入爱情后,是这与你深爱之人共同分享的双倍景致赋予你的这份经历以质地、形状与意义。独自旅行的感觉就像是穿越荒原。但你若是心怀足够的爱意,有时你也可以为自己而欣赏,同时也为另一个人。我对塞尔玛正是如此。对世间万物,我都会看上两遍:第一场雪,公园里滑着雪呼啸而过的人们,冰天雪地里嬉戏的孩子们身上穿着的细毛皮大衣,科尼的滑滑梯,地铁的口香糖售卖机,神奇的自动售货机,河中的小岛,以及暮色中的大桥反射的余晖,还有派拉蒙乐队的忧伤乐曲在空中回荡,日复一日,那个乐手都会来到院子里,唱起同样的歌谣,嗓音沙哑,忽高忽低,再就是放学后总能去小杂货店偷点什么玩意儿,如童话故事般不可思议;我的观察与聆听,为的是给厨房的恬静时光积累谈资,因为塞尔玛准会说,以她一贯的口吻:“跟我讲讲那个地方的故事吧,要讲真的啊,假的我可一句也不听。”可大多数时候,我讲的都是假的;这倒也不能怪我,我实在是记不起来了,因为我到过的地方,就好像是传说故事里的人物角色去过的某个魔幻城堡:一旦离开,你就再也回忆不起来,留下的是幽灵般的回响,那是萦绕在心头的奇迹。

[1] 此处原文为The Black Wido。

[2] 韦斯切斯特,美国伊利诺伊州东北部城市,是富人聚居区。布鲁克林(1946)

一座废弃的教堂,巴洛克风格的外观,被一块招租的招牌大煞风景,漆黑而残破的塔楼矗立在这个遗弃的广场;麻雀在石花当中筑巢,石花就雕刻在写满粉笔字的门上(吉尔罗伊到此一游,塞默爱贝蒂,你个混球!);教堂的里面,阳光照射在破损的长凳上,形形色色迷途的动物都找到了归宿:在昏暗的光线中,你可以透过窗子看见小猫,听到动物诡异的叫声,还有住在附近的孩童,相互壮着胆到里面去,拿出一些骨头来,说是人骨(没错,就是!我跟你说啊,这家伙是给人杀了的)。毫无疑问,教堂丑陋之中,于我而言,象征着布鲁克林的某些元素:如果有类似的建筑遭此毁坏,我便会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那便是另一座同样老旧而狰狞的建筑,会于顷刻间拔地而起,因为布鲁克林,或者这一系列所谓的城市,对建筑的改变毫无兴趣可言,在这点上不同于曼哈顿。对个人而言,它也并无仁爱之心:在绝望中,你可以看到一望无际、绵延不绝的平房,俗艳,褐砂石色,当然也少不了空荡荡、灰蒙蒙的地皮。十月里,一群闷闷不乐、可爱而又好动的孩子,在上面捡着树叶和树枝,点起篝火,而八月里,还是那群孩子在耀眼的大街上追逐嬉闹,玩着“杀犹太人!杀南欧黑肤人!杀黑人”的游戏——这是这个地方的风俗,思想层面上的建筑与这里的房屋一样,一成不变。

曼哈顿的朋友们,不愿和繁复而差劲的地铁打交道(哦,B,来吧,我向你发誓,坐地铁只需四十分钟,说实话,你只需换乘三次就行了),对于任何邀请都会说声抱歉。鉴于此,我时常臆想着把这座教堂租下来,修葺一新:谁又抵挡得了这诱惑,不去看看这奇妙的住所呢?照目前的情况,我有两间褐砂岩屋子,广场上还有二十间风格相仿的建筑;屋里面全是维多利亚时期的物件,沾满污垢;面色白皙,面庞圆润的女子头戴腐朽的希腊式丝巾,昂首于墙纸之上;大厅内有一个失去光泽的空碗,是用来装预约卡的,还有一个衣帽架,像是能够在布列塔尼海岸瞥见的某棵扭曲的云杉,那是来自布鲁克林日渐凋零的日子里优雅的记忆碎片;客厅突兀出来,里面有布满灰尘的穗边家具,一张银版照片记录的家族史傲踞在一台走调的旧钢琴上,随处可见的椅罩,像是用钩针编织成的旗子,宣示着“体面”,一阵风吹过房间,珠状的灯饰便会丁零作响,好似东方的旋律。

不过,那儿还有电话:楼上2部,楼下3部,地下室有125部;正是在地下室,我的房东老板娘守在电话总机旁几乎寸步不离:Q太太是个步履蹒跚、身材矮小的女人,长着一张斗牛犬似的红脸,一双淡紫色的眼睛,还有鲜橙色的头发,跟她女儿Q小姐一个模样,真是不可思议,穿着及腰长度的宽松衣服,整天疑神疑鬼,她的疑心,是蔑视一切,寻根溯源的那种。可怜的Q小姐的确是太疲惫了;她性格温顺,甜美,整天在一种从生到死的疲惫中劳作,有时候我在想她是否[1]真的是那个Q小姐,还是赛祖·皮茨。不管怎样,我和Q小姐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恰到好处的默契。这首先是基于我们俩都为那令人头发倒竖的头疼病所困扰。Q小姐差不多每天都会慢悠悠地爬上楼梯,冲着她淘气的冒失鬼咯咯直笑,好讨得一片阿司匹林;而她的母亲,虔心[2]于贝尔纳·麦克菲登,从不用阿司匹林和任何药物,将其视作“从恶魔的火炉上拿过来的炖菜”。她们的故事一点也不新鲜:Q先生,是“一个处事十分果断的终身殡葬工”,就这么“毫无征兆、一句话也没留下就去世了,去世前还读着《纽约太阳报》”,只留下他的妻子和未出嫁的女儿。“即便看不到有什么办法来维持生计,却也只好如此”,因为“有个家伙骗爸爸把他所有的钱都投向了生产假花圈的工厂”。于是她和她母亲就在地下室开了一家电话传呼台。十年来,不分昼夜,母女俩轮换着,专为那些出城的人或是不在家的人提供电话接听留言服务。“哦,太惨了,”Q小姐的口气中带着假惺惺的沮丧,因为这个职业女性的角色是她虚幻生活中最真实的部分。“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已经数不清我有多少年没有连着休息几个小时了。妈妈也干这份工作,上帝保佑,可你知道她老在不停埋怨,实际上我就差没把她绑在床上了。有时候到了深夜,我的头就开始疼——怎么搞的呢,我盯着电话总机,突然间那些长长的电话线就好像手臂和手指一把掐住我,要置我于死地。”有时候,大家都知道Q太太会光顾区政厅附近的一家土耳其浴室,但是她困倦的女儿绝对是免不了一人独守的;如果你相信她的话,八年来,她仅仅离开过一回地下室,在这个假日,她和她母亲一道去卡耐基大厅观看麦克法登先生登台表演的柔术。

有些夜里,我在惶惶不安中听到好像是Q太太气喘吁吁地爬着楼梯,像现在这样,出现在我的门口;她就站在那儿,身上裹着一件污秽不堪的缎面和服,落日般金黄色的头发垂落下来,像是维京海盗的发式,她注视着我,目露凶光。“又来了两家,”她说道,那令人不寒而栗的男中音透露出火硝与硫磺的气息。“我从窗子里看见他们了,两大家子人坐着大货车开了过去。”

等她挤干了那只苦涩的柠檬后,我问她,“两家什么人啊,Q太太?”“非洲人,”她义正词严地说道,像只一本正经的猫头鹰眨了眨眼,“整个街区简直就变成了黑色梦魇;先是犹太人,现在又是这帮人;非贼即盗,全不是什么好东西——让我的血都凉了。”

虽然我猜测Q太太自己没意识到,但是这并非作秀,她着实是吓得不轻:外面发生的事情与她所知道的,没有任何一件是吻合的;她曾经赖以寻求心灵慰藉的丈夫已不在人世,而她自己呢,虽然曾经有过明确的态度,可仅有的那点也全都是人云亦云,她从来就不曾有过自己的思想。她在每一扇门上都装上了多得令人咋舌的吊钩和门锁,其中的有些窗子也钉上了防护栏,一只杂种狗发出刺耳的叫声:某个门外的人,某个无形的人,渴望着进来。她下楼梯时,每走一步,都会映衬出她的体重;楼下,是她自己的样子,在镜子中徐徐前行:因为没有意识到镜子里的那个人就是她自己,Q太太停了一下,她喘着粗气,因为她不知道是谁等在那里。她的骨头里开始打着寒战:今天又来了两家,明天还会更多,洪水就要来了,她的布鲁克林就是那失落的亚特兰蒂斯,甚至是她在镜子里的映像(那面镜子是结婚礼物,还记得吗?四十年了:哦,上帝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甚至是某个人、某件事。“晚安,”她喊了一声。门锁发出叮当的响声,大门紧闭;125部电话在黑暗中响起,那些希腊女子在阴影中起舞,屋子叹着气,静了下来。屋子外面,大风吹来了几个街区外面包房的甜饼香;水手们将要前往黄沙街,穿过灯火通明的广场,仰望着教堂的骨架,等待他们的是猫眼里胆怯的目光。“晚安了,Q太太。”

我听到了公鸡的叫声。刚开始觉着挺奇怪的,但我想起这座看不见的隐秘之城后院那一大片土地后,好像又不那么奇怪了,因为再也没有比这儿更繁华的地方了:绳带包装工,鞋店售货员,还有耕田的人:“我们自己的小萝卜,你知道的。”最近,一个来自弗拉特布什的妇女因在自家后院养猪遭到拘捕。不用说,邻居们都是看着眼红才抱怨的。傍晚,从曼哈顿过来以后,看到夜空中真实的星星闪烁着真实的光,漫步在铺满落叶的大街上,烟雾缭绕的秋日能够嗅到未经冲淡的气息,还有孩子们的声音,暮色中有人滑着旱冰,寂静中带来了归乡的消息:“瞧啊,默特尔,那月亮——看着多像万圣节的南瓜灯啊!”所有这一切,总有些不免令人心生怯意。地下,地铁在呼啸穿梭;地上,霓虹灯划破夜空,没错,我还是能听到公鸡的叫声。

作为一个群体,布鲁克林人构成了一群受迫害的少数派;这群并非特别都市化的小丑缺乏创造才华,使得只要一提及他们的家乡,就注定会沦为笑柄;他们的方言、他们的外表,还有他们的举止,以如此令人捧腹的宣传方式,已成为当代生活中最粗俗愚鲁的代名词。这一切,也许开始的时候还算得上友善,如今已走上了一条通往恶意的荆棘之路:当下,住在布鲁克林已经不是那般受人尊重。这着实是个莫大的讽刺,因为在这样一个不幸的地方,处在放逐边缘的平凡人以一种病态的热忱固守着平凡;实际上,这些人的确是把受人尊重理解为一种信仰;可是不安全感导致虚伪,于是他们用最响亮的“哈哈”[3]声迎接“大笑话”:“瞧吧,说到好玩儿,布鲁克林是不是很带劲儿啊!”没错,真是带劲儿得没话说了,但是布鲁克林也可以用悲伤、残酷、迂腐、孤僻、人性、沉默、懒散、喧闹、迷失、狂热、微妙、苦涩、幼稚、无辜、执拗、孱弱、神秘来形容,这里是克兰和惠特曼[4]找寻诗句的地方,是一片虚构的领地,它背靠科尼岛的海滩覆盖着冬日的悲恸。在这里,几乎没有一个人能够指明方向;没有人知道任何东西在哪里,即便是最年长的计程车司机似乎也不置可否;所幸的是,我已经取得了地铁旅行的学位,但这些埋藏在石头中的铁轨就像是蕨类植物化石的叶脉,要想学会搭乘它们怕是需要比取得硕士学位更勤勉的努力。在这个不见天日也不见星月的隧道里摇晃,是一种驶向国外的感受:这辆火车,行驶在一块陌生的土地下面,仿佛注定就是驶往迷雾之中,只是偶尔有熟悉的站台一闪而过,才提醒着我们的身份。有一次,在大河下振聋发聩的轰鸣声中,我见到了一个女孩,十六岁上下,我猜想大概是新加入到女学生联谊会的吧,她提着一个篮子,里面盛满了用红纸剪成的小心。“买一颗孤独的心吧,”她哀求着在车厢中穿梭。“买一颗孤独的心吧。”但是这些面色惨淡、表情麻木的乘客中,没有一个要买,只是在草草翻阅手中的《每日新闻》。

一周有好几个晚上我都是在切罗基酒店用餐。这是一座公寓式酒店,极其古老,装修和客源均是如此:他们自称最年轻的切罗基六十六岁,最年长的九十八岁;毫无疑问,女性租户居多,不过也有一些皮包骨头的鳏夫。男女租户之间时不时地会发生一些冲突,而冲突何时发生,推测起来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因为每当这时大休息厅会弃之不用;酒店有专供男女租户休息的场所各一处,若是受围攻的一方败退下来,便会退到各自的庇护之地,女的总是噘着嘴喘着粗气,而男的总是悻悻然保持沉默。两个休息厅都有一些让人觉得压抑的雕像,可以收听体育节目,每当激战正酣时,那些通常情况下对体育节目毫无兴致的女租户,总会把她们的收音机音量调到最大,可以说是总在尽其所能淹没掉男租户那边的饭后新闻。你在三个街区外都能听见喧闹声,这儿的老板利特劳先生是个年轻人,刚开始的时候十分紧张,惊慌失措地跑上跑下,威胁要把两边的收音机都扔掉,要不然,更严重的后果是,叫他们的亲戚过来。他时常使出刚说到的杀手锏;就说吉尔伯特·克罗克先生吧,他老是犯事儿,于是可怜的利特劳最后只得把他送到他孙子那里,两人一同当众惩戒了这个老头儿。“闹矛盾的根源总是在你这儿,”利特劳一个手指杵着这个罪魁祸首,一边呵斥道,“他到处散布阴险的谣言,说这里的管理有问题,说我们看了他的信件,说我们跟卡斯卡德殡仪馆有分成的勾当,跟布罗克顿小姐说七楼的门关了,是因为我们把它租给了一个逍遥法外的逃犯(他的原话是,一个持斧作案的女逃犯),而大家都知道其实是因为水管爆裂。布罗克顿小姐吓得不知所措;她的心脏悸动愈发加重了。对这些事情,我们本来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了,可他又开始从窗子里往下扔电灯泡,我们就在考虑:好吧,事已至此,总该有个处理了。”“我说爷爷,你为什么往下扔灯泡呢?”孙子问话的时候,焦急地看了一下表,显然是巴不得这个老家伙已经进了天堂。“孩子,那不是灯泡,”克罗克先生耐心地纠正道。“那是炸弹。”“是啊,确实是炸弹,可爷爷啊,你为什么要扔炸弹呢?”

克罗克先生环顾了一下聚集在周围的其他住户;然后,脸上带着阴郁的笑,脑袋转向布罗克顿小姐那边。“是她——”他说,“我要把她炸开花。她是头龌龊的猪;她和库克商量好了,从不给我一点巧克力酱,这样她这个大胖子就可以狼吞虎咽独自享用了。”

女租户一下子就围到了他的假想敌周围,布罗克顿小姐的心,仿佛突然间就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在一片蛮横无理的叫嚷声[5]中,艾伦·T·伯纳芭蒂不合逻辑的推论最为响亮:“谋杀布罗克顿小姐,想想看吧,你们去过伦敦蜡像馆吗?你们知道我说的是哪些蜡像:看上去很像,对吧?”人们心中明白,那天晚上收音机发出的响声非把每扇窗子都震得直晃悠不可。

这个时候,在这些租户当中,有一个人令人敬畏,她让利特劳都感到无所适从。T·T·修艾特·史密斯太太就是这样一个颇具震慑力的人,她一出现在饭厅,发黄得快要腐朽的钻石一下子闪起光芒,她的登场就只差军乐队的伴奏了:她朝一张桌子走了过去,腿脚并不灵便(桌子上有一朵玫瑰花,也只有这张桌子上有玫瑰花,而且这花还是纸做的),在过道中接受这群对社会地位抱有野心的人们的致敬:她是那个遥远年代最后的记忆,那个时候的布鲁克林,供养着上流社会。而正如任何逗留已过鼎盛期的事物一样,T.T太太也日渐凋零,变成了一出带着夸张色彩的悲喜剧:涂抹的口红与胭脂,多得异乎寻常,她瘦削枯萎的脸颊上发出酸腐的气息,而她的取乐方式也十分变态:再也没有什么比施虐性的暴料更让她感到满足的了。当初伯纳芭蒂太太刚搬到这个酒店的时候,T.T太太看着她进了饭厅,便大声地告诉大家,“我记得这个家伙,那个时候她妈妈在科尼岛最底层的浴室做擦澡工。”害羞而沉默的韦伯斯特姐妹是另一个靶子:“该死的老处女,我丈夫总是这样称呼她们。”

我知道T.T太太的一个秘密。她是个小偷。多年来,她总是到切罗基的杂货店顺手牵羊,把一些镀银器皿装在她的绣花手提包里,然而有一天,她明显是处于大脑短路的状态,她到前台找人把她这些收藏品锁在酒店的保险柜里,确保万无一失。“可是亲爱的修艾特·史密斯太太,”利特劳说着,露出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这个不大可能是您的东西吧;您按说不会用这个款式的呀。”T.T太太端详着刀叉,不解地皱着眉头:“当然不是啰,”她说,“不是,绝对不是:我们要用也是用最好的嘛。”

距离上次我待在切罗基,已经过了几周的时间。我做了个梦,梦到克罗克先生投了一枚炸弹把她们全都炸飞了;说句实话,我都不敢去看。

12月28日。天空透出水晶般的蔚蓝,对于Q太太母女所在的街区来说,实在是一种难得的奢侈,于是我和一个朋友在布鲁克林高地散步;在我所认识的几个地方中,除了布鲁克林就只有波士顿的比肯山[6][7]和查尔斯顿,相较而言能够投射出一种往昔的感觉了(新奥尔良的老广场除外,原因嘛,那里的异域特质太过直白);三处当中,布鲁克林高地看起来人为的因素要更少一些,同时开发也是最少的。当然,这里被宣布为危房区了;就在此刻一条隧道正从中穿过,高速公路在筹建之中;钢牙铁齿的机器吞噬着它的护栏,众多老房屋在荒芜的黑暗中等待着拆迁人员的到来;新挂出来的“施工中,危险!”的红色警示牌在低洼的大街的阴影下闪着光亮,这些都是狄更斯时代的街道,轮廓清晰:红莓街、凤梨街、柳树街、米达街。石块炸开后扬起的灰尘悬浮在空中。天色渐晚,我们买了一块山核桃派;二人坐在长凳上,注视着灯塔发出的蜂巢形状的光束扫射在河流之上。风儿抽打着冰冷的河水,泛起白浪,穿过竖琴般的桥梁吟唱,海鸥号叫着,一次次不断掠过水面。我一边吃着我的那份派,一边坐着遥望曼哈顿,禁不住在想这个地方将来会变成怎样的一片废墟:对布鲁克林来说,另一种文明的考古学家们,正如我们自己的计程车司机,对于这里的街道,他们的目的地,他们的意义——这些秘密他们永远也不会破译了。

[1] 赛祖·皮茨(1894—1963),美国老牌影星,曾出演多部默片和喜剧。

[2] 贝尔纳·麦克菲登(1868—1955),美国著名体育健身倡导者,他将营养健康理论与健身结合起来。

[3] 大笑话,美国一档喜剧类娱乐节目。

[4] 科尼岛,纽约布鲁克林区西南部娱乐中心。

[5] 此处原文为法语non sequiturs。

[6] 比肯山,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的一个地区,以历史住宅、砖铺人行道和别致的鹰棚原址的皇家马厩而闻名。

[7] 查尔斯顿,位于美国东部南卡罗来纳州东南沿海科佩尔河与阿什莱河汇合处,在查尔斯顿湾的顶端,濒临大西洋的西侧,是南卡罗来纳州的主要港口。

好莱坞

(1947)

行近洛杉矶,至少是在飞机上的时候,我若是发挥一下想象力,那感觉就像是穿越在月球的表面:史前的形体风雕雨琢,在石头泛起的涟漪中若隐若现,向上睨视,中生代的鱼儿在荒山之间阴暗的池中游弋:不是被烤焦,就是被冰冻,没有一个活物,除了鸟儿的化石,化作尘土的骨骼,还有蕨类植物的化石。终于,一片片飘浮的云彩向我们问好:我们在巫师的通道中匍匐前进,积雪覆盖在山顶,鲜花为大地添彩,一边是夏日的阳光,一边是十二月的冰冷海水,下降,下降,飞机划过紫红而金黄的空气,真是不可思议。噢,还有塞尔玛的呻吟,我可受不了她,说话间,她就哗啦啦地把口香糖倒进嘴里。塞尔玛是在芝加哥登的机;她是个黑人少女,人长得挺可爱,打扮也很漂亮,而对她来说,此次加州之旅,简直是件喜出望外的事情。“我知道,这真的是太棒了。三年来,我一直在州街的罗拉剧院当迎宾小姐,就是为了攒钱买机票。我的婶婶是个纸牌魔术师,她说——亲爱的塞尔玛,去好莱坞吧,那儿有一个工作机会等着你呢,给一个电影女演员当私人秘书。不过她没说是什么样的女演员。但愿不是埃斯[1]特·威廉斯吧。我可不怎么喜欢游泳。”

后来她问我是不是来这儿拍电影的,鉴于肯定的回答似乎会让她高兴,我就说是的。总体上,她很会给人鼓劲,并且向我保证,她那份私人秘书的工作一安顿下来,就可以有机会打听到上层社会的一些事情,她不会忘记我的,也一定会想方设法帮我。

我在机场帮她拿行李,后来又一起乘坐计程车。结果发现她竟没有一个特定的去处,她只是想着让司机在好莱坞的“中部”放她下车。旅途很漫长,一路上她都是坐在椅子边缘,四处张望,焦躁不安。但并非如她想象那般有太多可看之处。“看起来不大对劲儿啊,”她最后说道,就好像我们玩了一出并不高明的把戏,因为这里尽管有华丽的伪装,但同样是月球的表面,到处都是不毛之地;但是话说回来,在大陆的尽头,我们要找的,只是一处堆积场,用来倾倒一切最有利可图的美国式物品,这一点千真万确:油泵的轰鸣声如同魔鬼的心跳,二手车停靠处的大道、超市、汽车旅馆,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老头卖力地在叫卖雪佛兰汽车,最宽敞的车身,最优良的性能,被圣洁的阳光、海水的声音,还有花开十二月的奇异芬芳所麻醉,慵懒而无助。

在汽车行进途中,天空变得灰霾起来,而后我们又沐浴在威尔谢尔林荫道斑驳的阳光下,这时,塞尔玛略带保护似的轻抚了一下她那顶做工精细、饰有羽毛的帽子,嘴里嘟囔着说不准会下雨。绝对不会,司机说道,只不过是大风把沙漠里的沙子给吹起来罢了。话音未落,棕榈树就在来势凶猛的倾盆大雨中开始颤抖。可塞尔玛无处可去,只好站在街头,我们走后,她一个人在那儿站着,大雨撕开了她的衣服。我们在转角的交通信号灯处停了下来,她飞奔过来,把头伸进窗子。“喏,亲爱的,记住我说的话,要是你们饿肚子了,那就过来找我吧。”然后,她脸上挂着可爱的笑容说,“听着,亲爱的,好运哦!”

12月3日。今天,通过诺拉·帕克这个共同朋友的帮忙,我受邀与传说中的C女士共进午餐。她的住所周边环绕着一圈围墙,在大门入口处,我们算是被搜身了一番之后,门卫电话告知我们到了。一切都令人满意;至少让我们领教了一个著名演员正过着她应当过的那种生活,这也是不错的。在门口,出来迎接我们的是一个小女孩,红扑扑的脸颊,营养过剩的样子,一条软绵绵的粉红色丝带从头上垂下来。“妈妈觉得在她下来之前,应该由我来招呼一下你们,”她无精打采地说,然后把我们带到一间又宽敞——在我现在看来——又令人感到荒唐的屋子里:看起来像是某个有钱的老无赖,把这里装饰成一个隐匿之处:诡秘的低腰组合沙发,成堆的带着挑逗性的天鹅绒枕头,还有波浪形状的台灯。“你们想看看妈妈的家当吗?”这个小女孩问。

她首先呈现给我们的,是一只光彩夺目的小橱柜。“这个嘛,”她指着几件中国瓷器说,“是妈妈花了三千美元从甘先生那里买来的古董花瓶。那个是她的金质鸡尾酒调皿,还有金质酒杯。我忘了它们值多少钱了,贵得要命,大概得五千美元吧。你们看到那个老式茶壶了吗?它值多少钱,说出来你们准不信……”

逐一列举下来,着实令人感到恐怖,到了最后,诺拉茫然地四处环顾这屋子,想要换个话题,他说,“这些花可真漂亮啊,是你们自家花园里的吗?”“天啊,才不是呢,”小女孩不屑地回答。“妈妈每天都从比弗利山最贵的花店订购呢。”“哦?”诺拉赶紧避开话题。“那你最喜欢什么花呢?”“兰花。”“说真的,对你这样的小姑娘来说,我可不相信兰花是你的最爱。”

她思索了一会儿。“好吧,事实上,它们确实不是。但是妈妈说它们是最贵的。”

正在这个时候,房门一阵窸窣作响;C女士像一个女学生从屋子里蹦蹦跳跳地出来:她最受人瞩目的那张脸上并没有施粉黛;发卡松弛地摆来摆去。她穿着一件极其普通的法兰绒家居服。“诺拉,亲爱的,”她伸出双手喊道,“让你们久等了,千万别见怪。我刚才一直都在楼上收拾床铺呢。”

昨天,我记得大商铺外面的水果展,有好几次开车经过的时候,都让我深感艳羡。硕大的橙子,乒乓球大小的葡萄,堆积成金字塔形状的玫瑰色苹果山。这里的距离感给人以错觉,一切都不像你想象的那样近,赶十英里的路买一包烟也算不得什么不寻常的事。我走了两英里才看到这家水果店的。长长的柜台有些倾斜,好让人们从很远的地方都能看到那些漂亮的商品:苹果啊,梨啊。我伸手想从这堆非同寻常的苹果中拿一个出来瞧瞧,可看起来像是粘在箱子上了。一个女售货员咯咯笑了起来。“石膏做的,”说着,我也笑了,或许是有点头脑发热的缘故吧,我懒洋洋地跟着她到了店铺的里屋,在那里买了六个又小又有些干巴巴的苹果,还有六个又小又有些干巴巴的梨子。

· · ·

圣诞节的一周。早已是傍晚时分。窗下,一片电灯的光亮把山谷照得灯火通明,如一片湖水。山顶上倏忽无常的居家里,去留无常的目光也在不断注视着它们,似乎霎时间灯光就会熄灭,就像蜡烛终会燃尽一样。

今天早些时候,我从比弗利山一路乘车到洛杉矶中心城区。街道上挂满了花环,我们经过一部电动雪橇车,雪橇疾驶而过的时候洒了一路的白色玉米片,角落里身着羊毛服的人们正在尚未装饰好的圣诞树下热火朝天地摇着铃铛;电线杆上的高音喇叭里传来的圣诞颂歌分外响亮,把甜美歌声的琼浆播洒出来,金属片在24K的阳光中闪烁着耀眼的光亮,像沼泽地里的苔藓一样挂得到处都是。圣诞气氛浓得不能再浓,或者是淡得不会再淡。我知道以前有个女人,她从意大利把石头一块接一块地进口过来,找人在康涅狄格州一块僻静的草坪上重建了一幢粉色别墅:好莱坞的圣诞节就是这般不协调,正如康涅狄格州的这幢别墅。而没有孩子的圣诞节会是个什么样子呢?其实很多关键部分都是有赖于这些孩子们的啊。上周我碰到一个人,在经过多番观察后总结出,“不用说,你知道这是一个没有孩子的城市。”

一连五天来,我都在验证他的这番论断,起初是不经意,现在则是怀着一种病态的惶恐;可自从这场神秘的战役拉开序幕,我见过的孩子还不足六个,我知道,这说来真是挺荒谬的。但首先,与此相关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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