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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30 22: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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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琼瑶

出版社:天津博集新媒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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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声

潮声试读:

伤心桥下春波绿,

曾是惊鸿照影来。——陆游

那一天,早已过去。

她知道得非常清楚,那一天,是早已过去了。但是,在她又披着大衣,蹇蹇于寒夜的街头,望着月光下跨水而卧的那条长桥时,依稀仿佛,那一天似乎又在眼前了。

穿过这条街,走上那条堤,寒风扑面而来,掀起了大衣的下摆,卷起了围巾的一角,拂起了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披肩的长发……那时是短短的头发,风一来,就零乱地垂在耳际额前,倚着那桥栏,他说:“我喜欢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

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像现在这样吗?她站定,吸一口气,领会着风的压力。风掠过河面吹来,带着水的气息,清凉、幽冷。从面颊的边缘上滑过去,从发丝上溜过去,从衣角上向后拉扯……这是风,春天的风。“春风不解吹愁去,春夜偏能惹恨长。”谁的诗句?忘了。想一想吧,专心思索可以“忘我”,这方法曾屡试不爽。可是,现在不行,当眼前有这道桥的时候,“我”是摆脱不掉的。走向前几步,桥上的灯光在水中动荡,和那一天一样。桥上冷清清的,两三个行人,把头缩在大衣领子里,似乎有无形的力量在后面追赶似的向前匆匆而行,这,也和那一天一样。风在桥上肆无忌惮地穿梭,逼得人无法呼吸,这也和那一天一样。站在桥头,灯光一连串地向前延伸,而桥的这头却望不见彼端——还是和那一天一样。而——

那一天,却早已过去。

是个乏味的宴会里,主人自恃是个艺术的欣赏者,却分不清印象派和抽象画,可以胡乱地把一张看不懂的画归之于野兽派,然后打几声哈哈,表示他的内行。在座的几乎是清一色的附庸风雅之流,由凡高、高更谈到毕加索,那么多谈不完的资料,她坐着,可以不用插嘴,因为根本没有插嘴的余地。在大家热烈的讨论中,在此起彼伏的笑声里,她默默地微笑着,静静地体会着自己的无聊和落寞。然后,他来了,对主人微微地弯了弯腰:“对不起,有点要事,来晚了。”

主人站起身,对她介绍说:“见过没有?这是罗。”然后转向她说,“这就是赵。”

那么简单的介绍,但她知道罗,望着他,她不自禁地对自己笑。罗,这就是他?大家称他为艺术的鉴赏家,但她认为他只是个画商,一个精明能干而有眼光的画商。可是,这人与她想象中不同,在他的眉宇间,她找不到那种商人的市侩气息。而四目相投之下,她竟微微一震,这眼光慧黠而深沉。“慧黠”与“深沉”,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特性,头一次,她竟发现一个人的眼睛中能同时包含这两种矛盾的特质。她不再微笑,深深地凝视着这张脸庞,有些眩惑。他对她举起杯子,嘴边带着个含蓄的笑,眼光在她的脸上探索发掘,然后说:“你的人和你的画一样。”

没有恭维?没有赞美?没有更多的批评?但,够了。一刹那间,她不再觉得无聊,席间的空气变了,“落寞”悄悄地从门边溜去。她也举起了杯子,慢慢地送到嘴边啜了一口,咽下的不是酒,是他的眼光——那了解的、激赏的,和她一样有着的眩惑的眼光。偌大的房间内,没有其他的人了,没有其他的声音了,一种奇异的、懒洋洋的醉意在她体内扩散开来……她又忍不住要微笑,对她自己,也对他。他们是同一种类,她明白了。但他们也不是同一种类,她也明白了。

宴会持续到深夜,宾主尽欢?或者,最低限度,她知道主人是得意万分,他已主持了一次成功的艺术界的聚会。客人们也都酒足饭饱,各得其所。她呢?当她向主人告辞的时候,可以清楚地感到自己那种恍惚的喜悦之情,尤其,在主人自作主张地说:“罗,你能不能送送赵?”

她望着罗,后者也凝视着她。喜悦在她的血管中缓缓地流动——难以解释的情感,几乎是不可能的。她从没有料到会有任何奇迹般的感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因为她在情感上是个太胆怯的动物。可是,这种一瞬间所产生的喜悦,竟使她神智迷惘。本能地,她心中升起一股反叛的逃避的念头,转开了头,避免再和他的眼光接触,她心底有个小声音在低低地说:“不过是个艺术商人而已。”

这句话能武装自己的感情吗?她不知道。但,当他们并肩踏上寒夜的街头,迎着冷冷的风和凉凉的夜,她又一次觉得内心的激荡。他的目光在她的脸上流连,不大胆,也不畏缩,似亲切,又似疏远。走了一段,他才问:“能在此地停留几天?”“三天。”

他不再说话,沿着人行道,他们向前缓慢地踱着步子,霓虹灯在地上投下许多变幻的光影。红的、绿的、黄的、蓝的……数不清的颜色。他说:“我最喜欢三种颜色,白的、黑的和红的。”“最强烈的三种颜色,”她笑了,“是一张刺激的画。”“大概不会是张好画。”他也笑了。“看你怎么用笔,怎么布局。不过,总之会是张热闹的画,不会太冷。”“你喜欢用冷的颜色,是吗?冷冷的颜色,淡淡的笔触,画出浓浓的情味。”

她凝视他,微蹙的眉峰下是对了解一切的眼睛,除了了解之外,还有点什么强烈的东西,正静静地向她射来。她一凛,本能地想防御,但却心慌意乱。可是在他长久的注视下,逐渐地,那份慌乱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份难以描述的宁静与和平,喜悦又在血管中流动,和喜悦同时而来的,还有一份淡淡的被了解的酸楚。“看你的画,”他说,“可以看出一部分的你,你总像在逃避什么,你怕被伤害吗?”“是——的。”她有些犹豫,却终于说出了,“我的‘触角’太多,随时碰到阻碍,就会缩回去。”“触角?”“是的,感情的触角,有最敏锐的反应。”“于是,就逃避吗?”“经常如此。”

他站住,他们停在一个十字街口,汽车已经稀少,红绿灯孤零零地立在寒风穿梭的街头。“我从不逃避任何东西。”他说。

她知道,她也了解,她见他的第一眼就知道了。所以,他们是同一种类,因为都有过多的梦想,和太丰富的情感,以至于不属于这个世界。但又不是同一种类,因为他们采取了两种态度来对付这世界,她是遁避它,而他是面对它。在他眉尖眼底,她可以看出他的坚毅倔强。“他不会失败,”她朦胧地想着,“他太强,太坚定,也——太危险。”

危险!她想着,感情上的红灯已经竖起来了,遁避的念头又迅速来临。“噢,不早了,我要叫车回去。”她抗拒什么阻力似的说,觉得这话似乎不出于自己的口中。冷冷的街头,却有太多诱人停留的力量。

他望了她一会儿,没有多说什么,挥手叫住了一辆出租汽车。车上,两人都出奇地沉默,她在体味着这神奇的相遇,他呢?她不知他在想什么,但那凝思着的眼睛和恍惚的神态令她心动。忽然间,她觉得满腹温情而怆然欲泪。车停了,她机械化地跨下车,他从车内伸出头来说:“明天早上来看你!”“我——”想拒绝,但,已来不及说出口,车子绝尘而去,留给她的是朦胧如梦的情绪……三分喜悦,两分迷惘,更加上一分激情。

于是,第二天来临了,他们到了海滨。

海边,没有沙滩,却是大片的岩石,嵯峨耸立,高接入云。她仰首看天,灰蒙蒙的天像一张大网,混混沌沌地连海、岩石、她,和他笼罩在里面。她深吸了口气,用围巾束起了被海风任意吹拂的乱发,对他微微一笑。“真喜欢看到你笑。”“是吗?”她问,“我不常笑吗?”“有时笑,笑得像梦,不像真的。”他搜寻她的眼睛,看进她的眼底。“大多数时候,你像是有流不完的眼泪。”“噢——”她拉长声音“噢”了一声,迅速地把眼光调开,因为莫名其妙的眼泪已经快来了。“别再多说,”她心中在喊,“你已经说得太多了!”是的,说得太多了,被人了解比了解别人可怕!这人已洞穿了你!

海浪拍击着岩石,涌上来又落下去,翻滚着卷起数不清的白色泡沫。茫茫云天,无尽止地延伸,和无垠的海相吻合。她站在岩石上,迎着风,竭尽目力之所及,望着海天遥接的地方,幽幽地说:“真奇怪,我会选择这个时间到海边来!”收回眼光,她迷惑地望着他,“为什么?我和你才认识一天,为什么会跟你到海边来?”“一天?”他反问,深黑的眼睛盯着她。“只有一天吗?不,我认识你已经很久很久了,否则,昨天我不会参加那个宴会,只因为宴会中有你!你比我想象中更美好。”“很单纯吗?”“不,很复杂,很奇异。”

别再说!她凝视着他,为什么他不是个单纯的商人?为什么他有那么高的颖悟力?为什么他能看穿她?“很复杂,很奇异”,这不是她,是他。梦与现实的混合品,不是吗?他有梦想,却能在现实中作战,朋友们说他是艺术界的“商人,收集家和鉴赏家”。他击败他的反对者,屹立得像一座摇不动的山。那样坚强,而又那样细致,细致到能了解她心底的纤维,这是怎样一个男人?“很复杂,很奇异”,是她,还是他?“哦,看!一个小女孩!”

他指给她看海边伫立着的一个女孩子,他们向她走过去,走近了,才发现女孩面前陈列着形形色色的珊瑚和贝壳,正等着游人收买。而偌大的海滨,他们是仅有的两个游人。

她从一大篮小贝壳中取出一粒,问:“多少钱?”“一角钱一个。”小女孩的鼻尖冻得红红的,不住地吸着冷气。“买你一个。”她在手提包里找寻一角钱。“我这里有。”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五角钱的辅币,递给小女孩。“五角钱五个。”女孩子实事求是,又捧上了四个。“噢,”她笑了,忽然觉得很开心,“另外四角钱送给你,我只要这一个!”

握着那小贝壳,她拉着他走开,高兴得像个孩子,尤其当那女孩捧着四个贝壳,目瞪口呆地望着她的时候,她几乎想大笑了。走到水边,她摊开手掌,那贝壳躺在她的掌心中,光洁细润。米色的壳面上有着金黄色的回纹,细细地,环绕在贝壳的背脊上,找不着起点,也找不着终点。在阳光下,它微微反射着光亮,像一颗闪熠的小星星。“你送我的,”她笑着说,仿佛是粒钻石,或比钻石更好的无价之宝,“小小的贝壳!”她说。“盛着什么?”他问。“一个小小的梦。”

他合拢她的手指,让她握紧那枚贝壳。“握牢吧,别让梦飞走了。”“它飞不走,”她说,笑意更深,“它藏在贝壳的里面,永远属于我。”“你傻得像个小娃娃!”

她笑了,笑得那么高兴,那么开心,似乎再没有更高兴的事了。他也跟着笑,笑开了天,也笑开了地。然后,她收住了笑,愣愣地望着他,他也望着她。好半天,她垂下了头,看着脚下的岩石说:“好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希望你永远这么开心。”

她抬起头,又迷惘地笑笑,沿着岩石的岸边向前走,他走在她的身边。风吹起了她的围巾,拂在他的脸上。在一块突起的峭壁前,她站住了,峭壁的石缝里开着一朵小花,她伸手去采撷,他也同时伸出手去,他们的手在到达花朵之前相遇,他握住了她,微一用力,她的身子倒进了他的怀里,他找寻着她的嘴唇。“不。”她轻声地、虚弱地说。“或者你会说我庸俗。”他的胳膊绕住她,强而有力。“但是,我愿用一生的幸福,换你的一吻。”“不,不,不。”她一连串地说,一声比一声低微。他的力量支配着她,那对热烈的眼睛具有烧灼般的力量,她感到自己在他的注视下逐渐地瘫软融化。然后,他的头俯了下来,云和天在她闭拢的眼帘前消失,岩石在她脚下浮动……一段旋乾转坤,天翻地覆的时刻。再张开眼睛,他的眼珠正深深地望着她,那里面已没有慧黠,只有令人震撼的深情。“你使我情不自已,”他喃喃地说,“你是个诗、画和梦的混合品,勾动起人灵魂深处最美的情操。”“但是,这是不该发生的。”她挣扎着说。“不过,已经发生了,是不是?昨晚,当我们一见面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不是吗?”“或者是,但,依旧是不应该发生。”“你不是世俗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世俗的眼光去评定该与不该?”“世俗不会因为我们活着而不存在。”她凄凉地说,“请告诉我,你爱你的太太吗?”“是的,”他点点头,放开了她。“你说得对,世俗不会因我们活着而不存在,但是,面对着你,却无法想得到世俗。”“反正,一切会结束,”她用手拨弄着峭壁上的小花,低回地说,“明天是最后一天,于是,我将回到我的金丝笼里,这一段,只是生命里的外一章,留下的是回忆。人,有回忆总比没有好,是吗?然后就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的金丝笼,”他咬咬嘴唇,眉毛轻蹙了一下。“一定是个精巧而安宁的所在,是吗?”

她贴着峭壁而立,面对着大海,一阵风吹来,她衣袂翻飞,巾角飘扬。微微仰起头,她恻然而笑,轻轻地念:“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她停住了摇摇头,笑笑。“好了,我们该走了。”

是的,该走了,太阳正在海面沉落。许多时候,时间是停驻的,许多时候,它又快如闪电般消失。假若人有能力控制时间,需要它停驻时它就不走,需要它消失时它就飞跃过去,那么,这会是怎样一个世界?

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

他们在黄昏里漫步,风刺刺地刮着人脸,冰凉的手握紧着冰凉的手,但心头始终是暖暖的。她平时走不了十分钟,就会感到疲惫,今天走了那么多路,仍然了无倦容。如果他愿意走到天涯海角的尽头,她想她也一定会陪他走去的。

他们终于在一家小饭馆歇住了脚。他叫来了烤肉火锅,桌子中间那个炭炉子,虽然有一股淡淡的煤烟,但那跳跃的火舌,美丽极了,也温暖极了。她觉得比在豪华而古板的大餐厅有意义得多。

抬起头来,她接触到他关怀而黯然的眼光,不由自主地,她对他微微一笑。奇怪,在这一刻她倒并不觉得伤感,三天!已经够充实,她从不愿对任何东西过分苛求,有这样的三天,有这奇迹般的一份感情的收获,亦复何求?“再吃一点?”他问。

她摇摇头,微笑着继续凝视他。他们都没有喝过酒,但醉意却在席间流转。“那么,走吧!”

走出了那家饭馆,穿过了热闹的街头,顺着脚步,来到的是淡水河边。“桥!”他说。

桥,跨水而卧,一盏盏的灯把桥串成一串,那么长,从这头看不到那头。夜雾蒙蒙下,桥影在水面摇晃,像出于幻境般,带着不可思议的诱惑力。“到桥上走走吗?”他问。

没有回答,她跟着他走上了桥,倚着栏杆,桥下有双影并立。转过头来,她望着他,四目相接,都默默无言。她又微笑了;他们虽并立在桥上,事实上却被隔在桥的两端,被桥所沟通的,是幻梦,被桥所隔断的,是真实。“想什么?”他问。“什么都不想。”“可能吗?我从不相信人的思想会停顿。”“有时也会停顿。”“什么时候?”“当你不能再想的时候。”

他笑了,凝视她。“好答案,相信你求学的时候,是个顽皮的学生!”

她也笑了。他注视了她许久,敛住了笑,握住她的手,向前面缓缓走去。“和你在一起,仿佛吃酸梅。”他说。“怎么?”“又甜又酸!”

走过了一根根的桥柱,越过了一盏盏的灯影,桥的那一头渐渐清晰,继续走下去,终于走过了最后的一根桥柱,她抬起头来,望着他,幽幽一叹,不胜惋惜似的说:“我以为这桥很长,没料到却这么短!”“再走回去?”“好。”

掉回头,再向桥的那一端走去。“希望永远在这桥上走来走去,”她微笑着说,“桥的两端是现实,桥上不是。走过了桥,就必须有落定的地方,在桥上,却可以永不落定。”“但是,你一定要通过桥,你不能在桥上停留。”

她叹息,又习惯性地对自己微笑。“我发现了,当你无可奈何的时候,你就微笑。”“你已经发现得太多,”她望着黑黝黝的水面,“你三天中所发现的,比和我生活了一生的人更多。”

他的手揽住了她的腰,倚着栏杆,他们站住了,凝视着河水。他用手指卷起了她的一绺头发。“我喜欢长头发,不要有那么多波浪。”“我为你留起来,”她笑着,“等我的头发留长的时候,你在何方?恐怕你永远看不到长头发的我,但是,我仍然要为你留起来。”

他静静地望着她,夜色里,他眼中的火焰在跳动,这使她的心脏收缩,绞紧。月色淡淡地涂在河面,涂在桥栏杆上,涂在他和她的身上。河水轻缓地流着,淙淙的水声流走了夜,流走了时间。风越来越大,钻进她的衣服,那件宽宽的大衣被风鼓动得像鸟类的双翼。鸟类的双翼,假若真能变成鸟类,高兴飞到哪里就到哪里,高兴停下就停下,那又有多好!

夜深了,月亮偏西,她挽住他。“走吧!”

一会儿,“桥”就被抛在身后了。“重回到人的世界。”她说,望着街灯耸立的街头,寒风在徘徊着,霓虹灯都已熄灭。“明天,你将不再知道我,我也不知道你。”她看了他一眼,靠紧着他,轻声念,“此去何时见也?襟袖上空染啼痕!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她又笑了。“灯火已黄昏!岂止是灯火黄昏,现在已经是灯火阑珊了!”

确实已经是灯火阑珊了,街上已没有行人,夜风正在加强着威力。他们相对凝视,他的脸那么模糊,在她的泪雾中荡漾。他的手紧握了她,低低地说:“是三天,也是永恒!”

是三天,也是永恒?不,三天仅仅是三天,不会变成永恒!当她又独自来到这桥头时,她就更能肯定这一点。三天内拥有的是“情”,永恒的只是“怀念”。三天的甜蜜,永恒的苦楚,这之中有太大的差异,她宁愿要那三天,却不愿要这永恒!

走过了堤,跨上了桥,她缓缓地走去,身边少了一个人影,整个桥都如此空荡!倚着桥栏,她不敢看桥下孤独的影子。寒风萧瑟,夜露侵衣,她拂着头发,是的,头发已留长了,他在何方?

他在何方?他在何方?她知道。总之,他在这个城市里,一栋小巧精致的房子中。当她凝视着河水,她几乎可以在河面的波纹里,看出他目前的情况:小小的房间,挂满墙头的书画,拉得很严密的紫红色的窗帘,四壁的书橱……还有,一盆烧得旺旺的炉火,他,就坐在火边,捧着一本爱看的书。炉火照红了他的脸,也照红了环绕在他身边的,他的妻子和孩子的脸。

她收回了眼光,不想再看。寒风扑面吹来,她打了一个寒噤,真冷!炉火,书房,他,都距离她太远太远了,她拥有的,只是桥上的夜风,和永恒的思念!

离开了桥栏杆,她试着向桥的那一端走去。朦胧中,她记起一阕词:

天涯流落思无穷,

既相逢,又匆匆,

携手佳人和泪折残红,

为问东风余几许?

春纵在,与谁同?

春纵在,与谁同?她直视着前方,一步步地向前走去。她的手在大衣口袋中碰到一样坚硬的小东西,拿出来,是那粒小小的贝壳,小小的贝壳,盛着一个小小的梦!她拥紧了贝壳,怕那个可怜的“小梦”会飞走了。

桥,那么长,她不相信自己能走到那一端。

黑眸

一阵淡淡的幽香和一阵衣服的“綷縩”声,接着,是那熟悉的、轻轻的脚步声,然后,他身边的椅子被拉开,一本西洋文学史的笔记本落在桌子上,身边的人落座了。他几乎可以感到那柔和的呼吸正透过无形的空气,传到他的身上。可以领受到她浑身散发的那种醉人的温馨,他觉得自己全身的肌肉都绷紧了,心脏在胸腔中加快地跳动,血液在体内冲撞地运行。悄悄地,他斜过眼睛去窥探她的桌面,一双白皙的手,纤长而细致的手指,正翻开那本厚厚的《西洋文学史》。收回了视线,他埋头在自己的《地质学》中。但,他知道,他那份平静的阅读情绪再也不存在了。

低着头——他始终不敢抬起头来。他的目光在她与他的桌面之间逡巡,看着她平静地、轻轻地翻弄着书页,他生出一种嫉妒的情绪,嫉妒她的平静和安详。从桌子旁边看过去,可以看到她浅蓝的衣服,和那紧倚着桌子的身子。他不安地蠕动了一下,用红笔在书本上胡乱地勾划——有一天,或者有一天,他会鼓起勇气来和她说话,但是,不是今天,今天还不行!他衡量着他们之间的距离:一尺半或两尺,可是这已经比两个星球间的距离更远。他想:有一天,他会冲过这段距离,终有一天!

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几世纪,或者只是一刹那。有个黑影投在桌面上,投在他和她之间的桌面上,他抬起头,是的,又是那个漂亮的男孩子!高高的个子,微褐的皮肤,含笑的眼睛和嘴角,过分漂亮的鼻子和英挺的眉毛。是的,又是这漂亮的男孩子,太漂亮了一些,漂亮得使人不舒服。“嗨!”男人轻声说,不是对他,是对她。“嗨!”她在回答,轻轻地、柔柔地,柔得像声音里都含着水,可以淹没任何一个人。“看完了没有?”男的问。“差不多了。”“已经快十二点了。”“是吗?”“吃中饭去?怎样?”

没有听到她回答,但他可以凭第六感知道她在微笑,默许地微笑。那漂亮的角色开始帮助她收拾桌上的书和笔记本,椅子响了,她站起身来。他可以看到那裹在蓝色衣服中的纤巧的身子离开书桌。拉开椅子的声音在他心脏上留下一道刺痛的伤痕。桌上的黑影移开了,身边的衣服“綷縩”声和脚步声开始响了,他抬起头去看她,不相信她真的要走了。于是,像触电般,他接触到一对大大的、黑色的眸子。她正无意识地俯视着他,那对黑色眸子清亮温柔,像两颗浸在深深的、黑色潭水中的星光,透出梦似的光芒,迷迷蒙蒙地从他脸上轻轻悄悄地掠过。他屏住了呼吸,脉搏静止,时间在一刹那间停住。于是,他看到她走开,那漂亮的角色迎了过去,他们并肩走出了图书馆。她小小的、黑发的头微微地偏向那男人,似乎在说着什么,那男人正尝试把手围在她纤巧的腰上。

收回了视线,他深深地呼吸了一下。《地质学》黯然无光地躺在桌子上,书页上布满了乱七八糟的红色线条。图书馆寂寞得使人发慌。随手翻弄着书页,他可以听到自己心脏沉重的跳动声。书页里充满黑色的眸子,几千几万的、大大的、温柔的,像一颗颗水雾里的寒星,对他四面八方地包围了过来。“有一天,”他迷糊地想着,“我会代替那个漂亮的男孩子,终有一天!”靠进椅子里,他静静地等待着,等待明天早点来临,他又可以在图书馆里等候她。或者有幸,能再接触一次她那黑色的眸子,又或者有幸,明天竟会成为那个神奇的“有一天”!虽然,这个“又或者有幸”,是渺茫得不能再渺茫的东西,但它总站在他前面,总代表着一份光、热和希望。

第二天,他又准时坐在那儿,听着那“綷縩”的衣服声、轻巧的脚步声,望着那白皙而纤长的手指,闻着那淡淡的幽香,然后心跳地去搜寻那对黑色的眸子,直到那漂亮的男孩子过来,把她迎出图书馆,带走属于她的一切:衣声、人影、幽香和那梦般的黑眸。剩下的,只是空洞的图书馆,空洞的他,和一份空洞的希望。

第三天,第四天,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日子千篇一律地过去,依然是等待着、希望着;依然是心跳、紧张;依然只剩下空洞和迷惑。他几乎相信岁月是不变的,日子是同一个复版印刷机里印出来的。但有一天,情况却有些变动了。

那天,当他和平时一样走进图书馆,出乎他意料之外地,她竟先他而来,正静静地坐在她的老位子上。抑制住自己的心跳,他对她的方向走过去。突然间,她抬起头来,那对大而黑的眸子正正地望着他,他又感到窒息、紧张和呼吸急迫。好容易,他才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来,手忙脚乱地把书本堆在桌子上,就在坐下来的一刹那,他觉得她正温柔地看着他,她的脸上似乎浮着个美好的微笑。但,当他鼓足勇气去捕捉那对黑眸时,那两颗黑夜的星星却迅速地溜跑了。他深吸了口气,打开书本,正襟危坐。可是,他的第六感却在告诉他,那对黑眼睛又对他飘过来了。迅速地,没有经过考虑地,他抬起头来,他们的目光在一刹那间相遇了;顿时,她绽开了一个羞怯的微笑,又俯下头去了。而他,却愣愣地呆了一段十分长久的时间,恍惚地怀疑自己所看到的那个微笑,不相信是真的看到了还是出于幻觉。

从这日起,他发现那对黑眼睛常常在和他捉迷藏了!每当他从他的书本上抬起头来,总会发现那对眼睛正在溜开去。而当他去搜寻那对黑眼睛时,这眼睛却又总是静悄悄地俯视着书本,那两颗清亮的眸子被两排密密的睫毛保护得严严的。他叹息着放弃搜寻,睫毛就悄悄地扬了起来,两颗水雾中的星光又向他偷偷地闪熠。

这天——一个不平凡的日子。

又到了去图书馆的时间,他向图书馆的方向跑着。浓重的乌云正在他头顶上的天空中压下来。疾劲的风带着强烈的雨意扫了过来。他跑着,想在大雨来临前冲进图书馆。可是,来不及了,豆大的雨点在顷刻间倾盆而下,只一瞬之间,地上就是一层积水。他护住手里的书本,在暴雨中向前疾蹿,距离图书馆不远处有个电话亭,他一口气跑过去,湿淋淋地冲进了电话亭里。立即,他大吃了一惊,他差一点就撞在另一个避雨者的身上!扶住亭壁,他站在那儿,愣愣地望着对面的人,和那人脸上那对大、黑而温柔的眼睛。

她几乎和他一样湿,头发上还滴着水,衣服紧贴在身上,是一副窘迫的局面。她的大眼睛畏怯的,含羞地扫了他一眼,立即怯怯地避开了,像只胆小的小兔子。他靠在亭壁上,努力想找些轻松的话说说,但他脑中是一片混乱,他所能分辨的,只是自己猛烈的心跳声。亭外,暴雨仍然倾盆下着,地上的积水像条小河般向低处涌去,雷声震耳地响,天空是黑压压的。这是宇宙间一个神奇的时刻,他紧握着拳,手心中却在出汗。

她蠕动了一下,用一条小小的手帕拭着头发上的水,事实上,那条小手帕早就湿得透透的了。她忙碌地做着这份工作,好像并不是为了要拭干头发,只是为了要忙碌。但,终于,她停了下来。不安地看看他,他在她的黑眼睛下瑟缩,模糊地想起一本法国小说,名叫“小东西”,里面描写了一个女孩子的黑眼睛;想着,他竟不由自主地、轻轻念了出来:“漆黑如夜,光明如星!”

外面的雨声在喧嚣着,他的声音全被雨声所掩蔽了。但她却猛地吃了一惊,惶惑地看着他,好像他发出的是个比雷更大的声音,他也吃了一惊,因为她吃惊而吃惊,不知道自己的话是不是冒犯了她。他们彼此惊惶地、愕然地注视。然后,纯粹只为了找话说,他咳了一声,轻轻地,吞吞吐吐地说:“雨——真大!”“是的。”她说,声音像个梦。“不知道还要下多久。”他说,立即后悔了。听他的话,似乎在急于要雨停止,事实上,他真希望它永远不要停止,哪怕下一百个世纪。“嗯。”她哼了一声,轻而柔。黑眼睛在他脸上悄悄地掠过去,仿佛在搜索着什么。

再也找不出话说,他默然地望着她,心跳得那么猛烈,他猜想连她都可以听到他的心跳声。他急于找话说,但是,脑子里竟会混乱到如此地步,他不知道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会说什么,小说里有时会描写……不,常常会描写,一男一女单独相处应该说些什么。但是,他不行,他看过的小说没有一本在他脑中,除了“漆黑如夜,光明如星”两句之外。他只能感到紧张,那对黑眼睛使他神魂不定,他甚至想,希望能逃到这对黑眼睛的视线之外去。但他又如此迫切地希望永远停留在这对黑眼睛的注视之下。换了一只脚站着,他斜靠在亭壁上,望着那黑色的电话机发愣。小小的电话亭中,似乎被他们彼此的呼吸弄得十分燥热了。“应该带把伞。”她轻声说。

他吃了一惊。是的,她在懊恼着这段时间的相遇,懊恼着窘在电话亭中的时光。“雨大概就要停了。”他说,望望玻璃外面,玻璃上全是水,正向下迅速地滑着。看样子,在短时间之内,雨并没有停的意思。

她不再说话,于是,又沉默了。他们默默地站着,默默地等雨停止,默默地望着那喧嚣的雨点。时间悄悄地滑过去,他的呼吸沉重地响着,手一松一紧地握着拳。她把湿了的小手帕晾在电话机上,歪着头,看雨,看天,看亭外的世界。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点小了,停了。正是夏日常有的那种急雨,一过去,黑压压的天就重新开朗了,太阳又钻出了云层,喜气洋洋地照着大地。他打开了电话亭的门,和她一起看着外面。地上约半尺深的积水,混浊地流着,树梢上仍在滴着大滴的水珠。

她皱皱眉,望望自己脚上的白皮鞋。“怎么走?”她低声说,好像并不是问他,而是在自言自语。

怎么走?看了她的白鞋,他茫然了。觉得这是个自己智力以外的问题,他想建议她脱掉鞋子,光了脚走,但,看看她那娇怯怯的样子,他无法把她和赤足联想在一起。闭紧了嘴,他无可奈何地皱皱眉,和她一样望着满地的积水发呆。

她不耐地望着水,叹口气。

他惊觉地看看她,慢吞吞地说:“或者,水马上就会退掉。”

但水退得很慢。他们继续站着发呆。他望着图书馆,那儿的地势高,只要能走到图书馆,就可以循着柏油路走出去。可是,这里距离图书馆大约还有二三十码。他们站了好一会儿,等着水退。忽然,一个人对这边跑了过来,挥着手喊:“嗨!”“嗨!”她应了一声,黑眼睛立即亮了起来,真像黑夜里的星光。

那个男人涉着水走了过来,又是那个漂亮的男孩子!他觉得像喉头突然被人扼紧一般,呼吸困难起来。那人停在电话亭前面,完全不看他,只对着她笑,那张漂亮的脸漂亮得使人难过。“就猜到你被雨阻住了,到图书馆没找到你,远远地看到你的蓝裙子,就知道你被困在这里了。怎么,过不去了吗?”那男人爽朗地说着,笑着。“你看!”她指指自己的白鞋,又望望水。“总不能脱了鞋子走嘛!”“让我来!”那男孩子说着,仍然在笑。走近了她,他忽然把她一把抱了起来,她发出一声惊叫,为了防止跌倒,只得用手揽住了他的脖子,满脸惶惑地说:“怎么嘛,这样不行!”“有什么不行?”那男人笑着说,“你别乱动,摔到水里我可不管!”

她乖乖地揽住那男人,让他抱着她涉水而过。他木然地站在电话亭门口,望着他们走开。忽然,他觉得她那对黑眼睛又在他脸上晃动,他搜寻过去,那对黑眸又迅速地溜开了。他深深抽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我也可以那么做的,我也可以抱她过去,为什么我竟想不到?”他望着天,太阳明朗地照着,他不可能希望再有一次大雨了。机会曾经敲过他的门,而现在,他已经让机会溜跑了。

下了课,挟着一大沓书,他和同班的小徐跨出了教室,向校园里走。忽然,小徐碰了碰他:“看那边!”

他看过去,屏住了呼吸!一个穿着蓝裙子的小巧的身子正在前面踽踽独行。是她!她的黑眼睛!他梦寐所求的黑眼睛!“那是外文系之花!”小徐说,“有一对又大又黑的眼睛,非常美!只是身材太瘦了,不够二十世纪的健美标准……”“哼!”他哼了一声,一股怒气从心中升了起来。凭什么资格,小徐可以这样谈论她?“这是美中不足,”小徐继续说,“否则我也要去和她那个外交系的男朋友竞争一下了!”“外交系的男朋友?”他问。“怎么?你这个书呆子也动心了吗?”小徐打趣地问,“别做梦了,这朵花已经有主了!她是我妹妹的好朋友,下星期六要和外交系那个幸运的家伙订婚,我还被请去参加他们的订婚舞会呢!那外交系的家伙高鼻子、大眼睛,长得有点像个混血儿!”

是的,他知道那个漂亮的男人,他对他太熟悉了。咽了一口唾沫,他觉得胃里一阵抽痛,喉咙似乎紧逼了起来。小徐踢开一块石子,说:“其实呀,那外交系的长得也不坏,追了她整整三年,到最近她才答应了求婚,据说是一次大雨造成的姻缘。大概是她被雨困住了,这小子就表演了一幕救美,哈哈,这一救就把她救到手了。”

他咬紧了下嘴唇,突然向另一边走开了:“再见!我要到图书馆去!”

他匆匆地说,像逃难般抛开了小徐,几乎是冲进了图书馆。这不是他平日进图书馆的时间,但他必须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坐一坐,使他那燃烧得要爆裂开来的头脑冷一冷。图书馆中静悄悄的,大大一间阅览室只坐了疏疏落落的几个人,他在他的老位子上坐了下来。把书乱七八糟地堆在桌子上,用手捧住了头,闭上眼睛。一种绝望的、撕裂的痛苦爬上了他的心脏,他苦苦地摇头,低声地说:“天哪!天哪!”

一阵淡淡的幽香和衣服的“綷縩”声传了过来,他竖起了耳朵,那熟悉的、轻轻的脚步声停住了,他身边的椅子被拉开,有人落座了。他从桌面看过去,那白皙的手指正不经心地翻弄着书本,穿着蓝色衣服的身子紧贴着桌子。他沉重地呼吸着,慢吞吞地把抱着头的手放下来,慢吞吞地转过身子,慢吞吞地抬起眼睛正对着她。于是,一阵旋乾转坤般的大力量把他整个压倒了。他接触到一对如梦如雾的黑眼睛,那么温柔,柔得要滴出水来,那样怯怯地,脉脉地看着他,看得他心碎。他呆呆地凝视着这对黑眼睛,全神贯注地,紧紧地凝视着,连他都不知道到底凝视了多久,直到他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打着招呼:“嗨!”

他吓了一大跳,这个“嗨”把他惊醒了,他四面环顾着找寻那漂亮的男孩子。可是,四面一个人都没有,这才惊异地发现,这声“嗨”居然是出自自己的口中,他愣住了。“嗨!”她轻轻地、柔柔地应了一声。黑眼睛一瞬也不瞬地望着他。“你是招呼我吗?”他不信任地问。“你是招呼我吗?”她同样地问,黑眼睛在他脸上温柔地逡巡。“当然。”他说,窒息地看着她。“我也是当然。”她说,长长的睫毛在颤动着。

他无语地看着她,很久很久,他问:“你怎么这个时间到图书馆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图书馆来?”她反问。“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他深深地注视她,她也深深地注视他。窗外,忽然响起一声夏日的闷雷,夹着雨意的风从窗外扑了进来。他不经心地望了窗外一眼:“要下雨了。”他说。“是吗?”她也不经心地望了窗外一眼。“我们可以走了,”他说,“到那个电话亭里去避一避这阵暴风雨。”“你确定——”她说,“我们要到电话亭里去避雨吗?”“是的,难道你不准备去?”

她微微地笑了,梦似的微笑。站起身来,他们到了电话亭里,关上了门。风雨开始了,大滴的雨点打击着玻璃窗,狂风在疾扫着大地。电话亭中被两人的呼吸弄得热热的,他把她拉过来,她叹息了一声闭上眼睛。他知道她星期六那个订婚礼不会再存在了。俯下头去,他把他炙热的嘴唇印在她长长的睫毛上。

她张开眼睛。“你终于有行动了,”她轻声说,“我以为永远等不到这一天。”

他捧住她的脸,望着她的眼睛,她那黑色的眸子像两潭深不见底的潭水,把他整个地吞了进去。

美美

我想,我从没有恨过什么像我恨美美这样。在这儿,我必须先说明,美美是一只小猫,一只瞎了一个眼睛的小灰猫,就是那种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引不起你的好感的小猫。

事情是这样的,那时我正读高三,凡是读过高三的人,就会明白,那是多么紧张而又艰苦的一段时间。每晚,我要做功课做到深更半夜,数不清的习题,念不完的英文生字,还有这个复习教材,那个补充资料。仅仅英文一门,就有什么远东课本,复兴课本,成语精解,实验文法……一大堆,还另加上一本泰勒生活。我想,就是英文一门,穷我一生,都未见得能念完,何况还有那么多的几何三角化学物理中外史地三民主义等等等呢!所以,那是我生活上最紧张,情绪上最低落的一段时间,我整日巴望赶快考完大学,赶快结束中学生活。就在那样的一个深夜里,我坐在灯下和一个行列方程式作战,我已经和这个题目奋斗了两小时,但它顽强如故,我简直无法攻垮它。于是,我发出了一大串的诅咒:“要命见鬼死相的代数习题,你最好下地狱去,和那个发明你的死鬼作伴!”

我的话才说完,窗外就传来一句简单的评语:“妙!”“什么?”我吓了一大跳,对窗外望去,外面黑漆漆的,还下着不大不小的雨,看起来怪阴森的。“妙!”那个声音又说。“谁在外面?”为了壮胆,我大吼一声。“妙!”那声音继续说。

我不禁有些冒火,也有点胆怯。但因为看多了孤仙鬼怪的书,总希望也碰上一两件来证实证实。所以,我跳起身来,拉开了玻璃窗,想看看窗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谁知,窗子才打开,一样灰不溜丢的东西就直扑了进来,事先毫无防备,这下真把我吓了一大跳,禁不住“哇”地叫了一声。可是,立刻我就认出不过是只小灰猫,这一来,我的火气全来了,我大叫着说:“见了你的大头鬼!给我滚出去,滚出去!”“妙,妙,妙!”它说,在我的书桌上窜来窜去,把它身上的污泥雨水全弄在我的习题本上。“滚出去!滚出去!”我继续叫着,在书桌四周围拦截它,想把它赶回窗外去。“妙,妙,妙!”它说着,极敏捷地在书桌上闪避着我,好像我是在和它玩捉迷藏似的。它的声音简短有力,简直不像普通的猫叫,而且带着极浓厚的讽刺意味。“滚,滚,滚!”我叫。“妙,妙,妙!”它叫。

我停下来不赶它,它也停了下来。于是,我看清了它那副尊容,一身灰黑的毛,瘦得皮包骨头,短脸,瞎了一只眼睛,剩下一只正对我凝视着,里面闪着惨绿的光。黑嘴唇,龇着两根犬牙,看起来一副邪恶凶狠的样子。这是一只少见的丑猫,连那短促的叫声都同样少见。我们彼此打量着,也彼此防备着。然后,我瞄准了它,对它扑过去,想一把抓住它。它直跳了起来,从我手下一蹿而过,带翻了桌上的一杯我为了提神而准备的浓茶,所有的习题本都泡进了水里,我来不及抢救习题本,随手抓起一个砚台,对着它扔过去,它矫捷地一闪,那砚台正正地落在爸爸最心爱的那个细瓷花瓶上,把花瓶砸了个粉碎。“完了!”我想,一不做,二不休,我抓起桌上任何一件可以做武器的东西,对它发狠地乱砸一通。于是,铅笔盒、墨水瓶、橡皮、镇尺、书本、茶杯盖满屋乱飞,而它,仍然从容不迫地说着:“妙,妙,妙!”然后轻轻一跃,就上了橱顶,超出了我的势力范围,居高临下,用那一只邪恶的眼睛对我满不在乎地眨着。

我们这一场恶战,把全家的人都吵醒了,妈妈首先慌慌张张地跑进来问。“什么事?小瑜?发生了什么?”“就是那只臭猫嘛!”我跺着脚指着橱顶说。

爸爸和小弟也跑了进来,爸爸看看弄得一塌糊涂的屋子,皱着眉说:“这是怎么弄的?小瑜,你越大越没大人样子,一只小猫怎么会把房间弄成这样子,一定是你自己习题做不出来,就拿这个小客人出气!”

小客人!我文绉绉的老爸爸居然叫这个混账的小丑猫作小客人哩!但,接着,爸爸就大发现似的叫了起来:“啊呀!我的花瓶!我的景德细瓷的花瓶!”

完了!我想。翻翻眼睛说:“是那只臭猫碰的嘛!”“是吗?”爸爸走过去,在那一大堆瓷片中把那个肇祸的砚台拾了起来,盯着我问:“这砚台也是小猫摔到花瓶上去的吗?”

我噘着嘴,一声不响。于是,爸爸开始了训话,从一个女孩子应该有的恬静斯文开始,到人类该有博爱仁慈的精神,不能仇视任何小动物为止,足足训了十分钟。等爸爸的训词一结束,那小猫就在橱顶干干脆脆地说:“妙!”

爸爸抬头看看那个神气活现的小东西,点点头说:“这小猫蛮有意思,我们把它养下来吧!”“啊哈!”读小学三年级的小弟发出了一声欢呼,立即对那只小猫张着手说,“来吧,小猫!我养你!”那小猫竟像懂得一样,马上就跳进了小弟的怀里,还歪着头对我瞥了一眼。我恨得牙痒痒的,暗中诅咒发誓地说:“好吧!慢慢来,让我好好收拾你,倒看看是你厉害还是我厉害!”

就这样,这只小猫在我们家居住了下来。没多久,妈妈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美美。我不知道妈妈为什么要叫它美美,说老实话,它实在不美,叫它丑丑还更合实际一些。但,全家都叫它美美,我也只得跟着叫了。

美美十分了解我对它的恨意,所以,它从不给我机会接触它,而且,它还常常来撩拨我。经常在我的习题本上留下梅花印子,把鱼骨头放在我打开的书页里,逗得我火来了,对它乱骂一通,它就斯斯文文地舔舔爪子,说一声“妙!”然后,爸爸必定要教训我一顿,因为他最恨我说什么死鬼啦,要命啦,下地狱啦,滚蛋啦……这些粗话,他认为男孩子说这些话都十分不雅,何况我是女孩子!因此,自从美美进门,我几乎三天两天就要挨一次训。这还罢了,没多久,我就发现美美有一个习惯,一定要在我的枕头上睡觉,我看到了就要打它,但从来打不到它,逼得我只好换枕头套。有一天,我竟看到它站在我的桌上,从我的茶杯里喝茶,这一气非同小可,我立刻向全家警告,如果赶不走美美,我就要离家出走了。妈妈听了笑笑说:“为了一只猫要走吗?小瑜,别孩子气了!”

小瑜!我猛然有个大发现,这名字听起来多像“小鱼”,怪不得我拿美美没办法呢,从没听说过鱼斗得过猫的。我看,总有一天,它会把我吃掉呢!从此,我只得在美美面前低头,认栽认定了!

我终于跨进了大学之门,别提我有多高兴,多自满了!那几天,美美一见我,就斜着眼睛说“妙!”我总会瞪它一眼说:“当然妙啦!”

一进大学,麻烦跟着来了,没多久,我和班上一位男同学相交得颇为不恶。他有一对朦胧的大眼睛,一个挺直的希腊鼻子。身材高高的,皮肤白白的,是全班最漂亮的一个男孩子,他喜欢作诗,同学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诗人”,他也拿了许多他作的诗给我看,我对诗是外行,他那些诗也不过是些风花雪月的东西。但我能够背诵的几首名诗,如“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和“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以及什么“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也不外乎“风”“花”“雪”“月”,所以,我也认为他的天才不减于李白杜甫了。

我和“诗人”的交情日深,爸爸妈妈也略闻一二,于是,爸爸表示要见见这位“诗人”。那真是个大日子,我约定了“诗人”到我们家来,这还是“诗人”第一次到我们家来拜见爸爸妈妈哩!从一清早,妈妈就把家里收拾得特别干净,自己也换了件新衣服,整日笑吟吟的,大有“看女婿”的劲儿。晚上准八点,“诗人”来了,他也穿了件十分漂亮的米色西装,头发梳得光光的,显得更英俊了。进门后,大家一阵介绍,“伯伯”“伯母”地客套了一番,然后分宾主坐定。我倒了杯茶出来,他刚伸手来接,突然,美美不知从哪个角落里直蹿了过来,茶泼了他一手一身,茶杯也掉到地下了。美美,真是和我作对定了!气得我拼命瞪眼睛,诗人也顾不得收拾地下的茶杯破片,只慌慌忙忙地用手帕擦衣服上的水渍。这一下足足乱了五分钟才弄清楚。然后,爸爸问诗人:“您和小女是同班同学吧?”“是,是。”诗人说。“听说您很会作诗呢!”“哪里,哪里,随便写写而已。”诗人说。“妙。”美美插进来说,自从茶杯打翻之后,它就一直蹲在诗人的面前,用它那只独眼把诗人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地仔细研究着。“很希望能听到您念一首您的诗呢!”爸爸说,带着种考察的意味。“不敢当,还请老伯多多指教!”诗人说,但脸上却有种骄傲的神情,对于他的诗,他向来是颇自负的。于是,他正了正身子,美美却歪歪头,继续盯着他看。他望了美美一眼,显然被这只小猫弄得有点不安。然后,他开始朗诵一首他的近作:“呜——呜——呜——”

美美的独眼眨了眨,又歪了歪头。“呼呼的风,吹啊,吹啊……”诗人一本正经地念着。“妙!”美美大声说,出其不意地对诗人身上扑过去,一下子纵到他的肩膀上,平举着尾巴,在他的脸上扫着。诗人张惶失措地站起来,诗也被打断了,狼狈地说:“这……这……这……”“美美,下去!”我叫。

美美充耳不闻,开始在他肩膀上踱起方步来,在一边看的小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爸爸也要笑,好不容易忍住了,我冲过去,想抓住它,它立刻跳上了诗人的头顶,又从诗人的头顶跃上了柜顶,在那儿轻蔑地望着诗人,还高高兴兴地说:“妙!”

可怜的诗人,他那梳得光光的头发已经被弄得乱七八糟,念了一半的风也吹不起来了。站在那儿,一脸的尴尬和不自然,挓挲着两只手也不知往哪儿放好,看起来活像个大傻瓜。这次伟大的会面就在美美的破坏下不欢而散,等诗人告辞之后,爸爸就板着脸对我说:“你的眼光真不错!”

听口气不大妙,偏偏美美还在一边说妙,我恶狠狠地盯了它一眼,爸爸继续说:“你这个朋友,我对他有几个字的批评:油头粉面,浮而不实,外加三分脂粉气和七分俗气!小瑜,选择朋友要留心,不要胡乱和男朋友一起玩,要知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谨慎!谨慎!”

糟糕!爸爸把《诗经》都搬出来了!然后,爸爸看了美美一眼,美美这时已跳到爸爸身上,正在爸爸的长衫上迈着步子,选择一个好地方睡觉。爸爸摸摸美美的头说:“如果不是美美把他的诗打断了的话,我想我的每根汗毛都快被他呼呼的风吹得站起来了!”

美美歪歪头,颇为得意地说:“妙!”

我和诗人的交情,从这次会面后就算完蛋了!一年后,诗人因品性不良而遭校方退学,连我都奇怪美美是不是真的“独”具“慧眼”了!

诗人事件之后不久我又有了好几个男朋友。其中一个,同学们称他作书呆子,整天架着副近视眼镜,除了埋头读书之外,什么都不管,倒是功课蛮好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和他常常在一起研究功课。说老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他是那种最让人乏味的男孩子,整天只会往书堆里钻,既不风趣又不潇洒,一天到晚死死板板,正正经经的。当他第一次到我家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家里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猫。”“是吗?”他问。他进门后,我一直希望美美能有点恶作剧施出来,但,那天,美美只是怀疑的打量着他,始终没有做出什么来。他很正经地望了美美一阵,说:“真的,是一只很可爱的猫。”“是吗?”这次是我问了,我实在看不出美美的“可爱”在什么地方,但,他说得倒挺诚恳的。

书呆子常常到我家里来了,最奇怪的是,他和美美迅速地建立起友谊来。每次他一来,美美一定跑到他身边去,用脑袋在他身上左擦右擦。他也十分怜惜地抚摩它,亲热地叫它,拍它的头,抓它的脖子底下。使我诧异地发现,这个只知钻书本的书呆子,原来也有情感,也会有温柔的时候。他除了和美美交朋友之外,他和爸爸也马上成了谈学问的最佳良伴。他们在一起,一老一少,两副近视眼,两个书呆子,谈诗经、楚辞、唐朝的诗、宋朝的词、元人百种、清代小说……以至于近代文艺的趋向,小说的新潮流,什么欧·亨利、司汤达……等一大堆,两人谈得头头是道,我在一边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倒是美美还能经常点点头加一句:“妙!”

书呆子到我们家越来越勤了,但,他决不是因我而来,主要的是他喜欢我们家的气氛,更喜欢和爸爸谈天,和美美交朋友。爸爸常在背地里称赞他,说什么“此子大有可为”啦,“将来一定能成功”啦,但,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是越来越讨厌他了,我叫他书蛀虫,叫他四眼田鸡,叫他大木瓜,他对这些一概不注意。事实上,他对我根本就不注意,他的注意力全在爸爸和美美的身上。

那天,书呆子又来了,我打趣地说:“书蛀虫,昨天又蛀了几本书?”“哦,老伯呢?我昨晚看了一本好书,正要和老伯谈一谈!”他迫不及待地说。“我爸爸不在家!”我没好气地说。“哦!”他大失所望,在椅子里坐下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呢?”“我怎么知道!”我说,看他那股失望的劲儿,好像除了和爸爸谈学问以外,到我们家来就没事可做的样子。“妙!”

美美跳上了他的膝头,他大为高兴,连忙抱住它,细心抚摩着它的毛。我笑笑说:“还好,美美在家,要不然,你今天可不是白来了!”

他看了我一眼,一语不发,只仔仔细细地顺着美美的毛,一面为它捉跳蚤。我赌气地在他对面坐下,拿起一张报纸,慢慢地研究着分类广告。看了半天,实在看不出所以然来,而他仍然在顺着美美的毛。我站起身来,把报纸丢在沙发椅子里,说:“对不起,书蛀虫,你在这儿和美美玩吧,我要出去一会儿。”“你到哪里去?”他问,似乎有点惊异。“去看电影,我对于坐着发呆没兴趣!”我说,一面向门外走去。“有好电影吗?”他傻不愣登地问。“有呀,”我说,“有一部好片子,片名叫作什么‘傻瓜与小猫’!”“有这样的片名吗?”他怀疑地问,傻气十足。“当然啦!”“妙!”美美说。“真的,妙!”书呆子笑嘻嘻地说,“如果有这样的电影,我倒也想去看看,一定十分幽默,十分好玩的,如果能把美美带去,更妙了!”“算了吧,你还是在家里陪美美吧!”我说,走到玄关去穿鞋子。“喂,等一等,一起去吧!”书呆子居然跟了过来。“别了,”我说,“你留在家里蛀书吧,我到电影院去蛀电影,再见!”

我对他挥挥手,刚想跨到玄关下的水泥地上去,突然,美美朝我脚下冲了过来,我正一只脚站在地板上,被它的突然发难,弄得立脚不稳,立即对水泥地上栽了过去。书呆子出于本能,就抓住我死命一拉,我被这一拉,虽没摔下去,却拉进了他的怀里,我惊魂甫定,不禁对美美发出一连串的诅咒:“见鬼的死猫!要命的臭猫!滚下地狱去吧!”

话一出口,才发觉十分不雅,尤其,又发现自己正靠在书呆子的怀里,而书呆子呢,正从眼镜片后面,用一种既欣赏又新奇的眼光看着我。我脸上一阵发热,想挣出他的怀抱,他却把我拉得更紧了一点,在我耳边说:“别跑!等一等,你那个‘傻瓜与小猫’几点钟开演?我想,傻瓜未见得一直是傻的,猫呢,应该是一只十分聪明的猫,对吗?”

我涨红了脸,不知该如何置答,他那眼镜片后的一对眼睛,正灼灼逼人地盯着我,看样子,可一点也不呆呀!“妙!”美美说,一溜烟地跑开了。

一颗星

晚上,从珍的婚礼宴会上退了席,踏着月色漫步回家,多喝了两杯酒,步履就免不得有些蹒跚。带着三分醉意和七分寂寞,推开小屋的门,迎接着我的,是凉凉的空气和冷冷的夜色。

开亮了小台灯,把皮包摔在桌上,又褪下了那件淡绿色的旗袍。倚窗而立,那份醉意袭了上来。望着窗外的月色,嗅着园里的花香,心情恍惚,醉眼朦胧。于是,席间芸和绮的话又荡漾在我的耳边:“好了,我们这四颗星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颗了!”

四颗星,这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那些男同学对我、芸、绮和珍四个人的称号。这称号的由来,大概因为我们四人形影不离,又都同样对男孩子冷淡疏远,他们认为我们是有星星的光芒,并和星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因而,四颗星在当时也是颇被人注意的。但是,毕业之后,绮首先和她儿时的游伴——她的表哥结了婚。接着,芸下嫁给一个中年丧偶的商业巨子。今晚,珍又和大学里追求她历四年之久的同学小杨结了婚。如今,剩下的只有我一个了!依然是一颗星,一颗寒夜的孤星,孤独地、寂寞地挂在那漠漠无边的黑夜里。“小秋,你也该放弃你那小姐的头衔了吧?”席间,芸曾含笑问我。“小秋,我们一直以为你会是第一个结婚的,怎么你偏偏走在我们后面?”绮说。“小秋,我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怎么样?”芸故意神秘地压低了嗓音。“小秋,别做那唯一的一颗星吧,我们到底不是星星啊!”绮说。“小秋……”

小秋这个,小秋那个……都是些搔不着痒处的话,徒然使人心烦。于是,不待席终,我便先退了。

离开窗子,我到橱里取出一瓶啤酒,倒了一杯,加上两块冰块,又回到窗前来。斜倚窗子,握着酒杯,我凝视着无边的那弯眉月,依稀觉得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是不是想学李白,要举杯邀明月?”

那是键。是的,键,这个男人!谁能知道,我也尝试希望结婚,但是,键悄悄地退走了,只把我留在天边。

那是三年前,我刚从大学毕业。

跨出大学之门,一半兴奋,一半迷茫。兴奋的是结束了读书的生活,而急于想学以致用,谋求发展。迷茫的是人海辽阔,四顾茫茫,简直不知该如何着手。在四处谋事全碰了钉子之后,我泄了气。开始明白,一张大学文凭和满怀壮志都等于零,人浮于事,这个世界并不太欢迎我。

就在这种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我开始在报纸的人事栏里去谋发展。一天,当我发现一个征求英文秘书的广告时,我又捧出了我那张外文系毕业的大学文凭,几乎是不抱希望地前去应征。

于是,我遇到了键。

他在一百多个应征者里选聘了我。

他是个三十七八岁的男人,个子魁梧,长得并不英俊,额角太宽,鼻子太大,但却有一对深沉而若有所思的眼睛,带着点哲人的气息。我想,他只有这么一点点地方吸引我,可是,若干时间之后,这点点的吸引竟变成了狂澜般的力量,卷住了我,淹没了我。

一开始,我在他所属的部门工作,他是个严肃而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交代我工作之外,便几乎不和我说一句闲话。将近半年的时间,我好像没有看到他笑过。然后,那有纪念性的一天来临了。

那天,因为我写出去的一封信,弄错了一个数目字,造成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信是他签的字,当初并没有发现我在那数目字上疏忽地多圈了一个圈,把一笔万元的交易弄成了十万元。我的信被外国公司退回,同时来了一个急电询问,使整个公司都陷进混乱里。好不容易,又发电报,又是长途电话,才更正了这个大错误。到下午,他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厅,把那封写错的信丢到我面前,板着脸孔说:“吴小姐,你是怎么弄的?”

这一整天,懊恼和惭愧已经使我十分难堪了。他的严厉和冷峻更使我无法下台,我涨红了脸,讷讷地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他又愤怒地说:“我们公司里从没有出过这种乱子!我请你来,就是因为我自己忙不过来,假如你写信如此不负责任,我怎能信托你?”

我的脸更红了,难堪得想哭。他继续暴怒地对我毫不留情:“你们这些年轻的女孩子,做事就是不肯专心,弄出这样的大错来,使我都丢尽了脸!像你这种女孩子,就只配找个金龟婿,做什么事呢?”

他骂得未免太出了格,我勉强压制着怒火,听他发泄完毕。然后一声不响回到办公室,坐在桌前,立即拟了一份辞呈。辞呈写好了,跟着开始整理我还没有办完的工作,把它们分类放好,各个标上标签,写明处理的办法及进度,又把几封该写的信写好,下班铃一响,我就拿着辞呈及写好的信冲进他的办公室。他正在整理东西,看到了我,显得有些诧异。他脸上已经没有怒色,看来平静温和。我昂然地走到他面前,想到从此可以不再看他的脸色,受他的气,而觉得满怀轻快。我把那份辞呈端端正正地放在他面前,把写好的几封信递给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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