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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1 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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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蓉

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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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研究

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研究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研究作者:周蓉排版:梦工厂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4-01ISBN:9787561482346本书由四川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1导论1.1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1.1.1 研究背景

全球经济步入21世纪,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发展起来的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竞争力提升的关键产业,也成为各国竞相发展的重点领域。美国20世纪90年代经济的迅速发展就得益于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和新能源、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美国1990—1999年信息技术产业国内总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0.5%,占经济比重达到了8.3%;美国生物技术公司总量占全球总数的1/3以上,新材料和环保产业在全球都最具竞争力,可以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日本是仅次于美国的科技大国,在汽车制造、电视、光纤通信等领域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21世纪初,日本提出重视智能高速公路信息系统、新型汽车、电子商贸、生物工程等核心技术发展,力争在这些领域提高其在全球的竞争力。德国在保证汽车制造和机器制造处于世界高新技术中心地位时,实现了环保技术世界第一的目标,在21世纪提出了大力发展激光、纳米、电子、生物、信息通信、新材料等新技术。中国虽然技术创新水平整体落后,但为了实现技术创新的赶超战略,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其核心内涵是实现国家对提高全社会技术创新能力和效率的有效调控,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核心地位。为了落实这一战略目标,突出高新技术在我国创新性国家战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在2006年初颁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技术创新的发展目标、总体部署、重点和优先发展的领域、政策支持和人才建设等作了安排。

高新技术发展战略和目标实现需要相应的发展手段予以支持。政府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成为国家高新技术发展的宏观措施。美国为了建设国家信息高速公路,不惜放松了反托拉斯法的实施,允许公司之间合作开发新技术,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日本在推动高科技发展中更凸现了产业技术政策的运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产业技术政策主要以引进、消化、吸收为主;到了70年代,提出技术创新立国战略,通过改善科研体制、加大研发投入、培养研发人才,推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德国为了推动本国高科技产业发展,建立了一套结构完善、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科研体系,同时辅以政府支持中小型科研机构、减免税收、实施人才培养等措施推动科技发展。宏观层面的支持是高科技企业产业发展的外因,在各国纷纷强调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的条件下,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才是一个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标志,也是科技竞争力提升的关键。高科技企业成功的条件众多,需要高瞻远瞩的发展战略、富有创新精神的管理者、企业的文化建设、勇于奉献的员工群体、良好的融资渠道等。但无论如何,高科技企业成功的必要条件是需要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对当时流行的公司治理中采用大企业治理的模式提出挑战。由于高科技公司的成长性,美国公司创造性2地采用股票期权机制使经理人和股东的利益一致,为经理人长期创造股东价值提供了动力;同时,美国高科技企业也采用员工持股、研发人员持股等措施,提高了高科技企业创新的活力。唐纳德·H·邱在研究美国20世纪90年代的公司治理时,就提到美国企业公司治理最显著的变化是鼓励外部董事的积极参加及其与机构投资者建立长期关系。一些美国企业还试图与公司的其他重要“利益相关者”形成更稳固的关系,这些利益相关者有客户、雇员、供应商、金融机构及其公司所在社区。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革对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的思想最早可追溯到Adam Smith所著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他在书中论述过代理问题。真正对公司治理引起关注的是Berle和Means,他们在《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1932)一书中提出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命题。Ronald Coase在《企业的性质》(1937)一书中提出,企业是代替市场的契约集合。但学者们对公司治理问题这时还没有引起重视。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真正引起兴趣是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随着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的兴起,公司治理正式进入研究者的视野。1975年,威廉姆森提出“治理结构”的概念,Alchain和Demsetz(1972)、威廉姆森(1979)、张五常(1983)、Grossman和Hart(1986)、Hart和Moore(1990)等对公司治理研究做出了较大的贡献。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研究已经由学者向国际组织、社会团体、政府机构和公司发展。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理事会在1998年提出了一套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性准则,世界银行在2000年发表了《公司治理:一个实施框架》,在欧洲、日本等国相继出现了专门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机构。随着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趋成熟,证券、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其对公司治理问题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关注度增加。就公司层面而言,美国《财富》发布的500强公司中的大部分都公开了公司治理原则。著名的标准普尔(Standard&Poors)公司在1998年建立了一套公司治理评价指标,并被广泛运用于全球公司之中。

在最近20多年里,公司治理理论研究得到组织机构、政府和企业的重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密切相关的。公司治理研究得以迅速发展,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①公司的巨型化迫切需要解决公司的运行效率问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跨国公司逐渐成为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主体,这些跨国公司不断地按照比较优势的原理在全球各地投资设厂,并将遍布于世界各地的子公司纳入其母公司全球价值链的一个环节。跨国公司专注于外部资源配置的同时,也在思索如何提高公司内部的运营效率。而良好的公司治理既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又有利于吸引外部资源,但跨国公司的治理现状又不令人满意,因此,研究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就成为这一阶段研究的重要方面。②公司治理模式之争推动公司治理研究的发展。不同国家经济、文化、社会、体制不一样,公司治理模式也就不一样。目前,公司治理形成了两种比较鲜明的模式,即以日德为主的银行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和以英美为主的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模式。银行导向型的治理模式强调了外部控制权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以利益相关者为治理目标,通过法人与银行交叉持股,减少股东的信息不对称,在建立利益相关方长期稳定的关系基础上,专注于企业内部治理,其在20世纪80年代受到推崇。市场导向型模式强调了外部控制权市场比较发达、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完善的情况,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通过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4强经理层对股东负责、对经理层的激励等措施实现公司治理目标,其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广泛运用。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接连发生的Enron公司会计假账案、WorldCom公司破产案、Xerox公司财务欺诈案等给资本市场和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2008年的雷曼公司破产、美林被收购等证实了单纯地关注财务指标和资本市场指标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受到了质疑。因此,正确的公司治理依然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话题。③公司大量的破产兼并重组,为公司治理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土壤。J·弗雷德·威斯通等学者认为,没有企业可以完全避免被接管的可能性,随着企业通过连续的增长和发展阶段实现进化,兼并收购对于企业的健康扩张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企业的长期进化中,内外部增长可以实现互补。因此,企业的兼并破产既是企业适应竞争的需要,也是公司治理的必然要求。

中国的公司治理研究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向的改革提出之后开始的。中国公司治理改革从政策、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三个层面分别展开。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首次政策层面提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的方向。为了加快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的力度,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求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董事会要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对股东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做出决策,聘任经营者,并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再一次强调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与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政策相配套的是我国加强了为创建良好公司治理改革的制度建设。1992年,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上,设立了宏观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及微观监管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1993年,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同时加大力度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1995年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完善。1999年颁布制定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0年制定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4年1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形成了我国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这些指导性文件加强了对公司治理的指导和监管作用,对推动我国公司治理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理论层面的探索为这一个阶段公司治理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提供了重要动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确定,国内外学者开始对西方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理论进行介绍,并结合中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进行研究。如青木昌彦、钱颖一等将西方的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引入中国国有企业进行分析,张维迎介绍了国外公司治理的理论体系,杨瑞龙等学者对公司治理做出过许多深刻的分析。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研究公司治理的学者众多,甚至出现了专门性的公司治理研究机构,高校、研究院和企业纷纷展开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

中国20世纪90年代的公司治理改革是以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改革为核心,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以民营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也成为上市公司的主体,上市公司的多元化使得公司治理结构不再是单纯地局限于国有企业,而是呈现异彩纷呈的局面,各种类型企业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应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成为必然。

以研发和经营高科技产品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由于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地位,其治理结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高科技企业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征,如高风险性、高成长性及其成长的生命周期性,使得高科技企业的治理结构与一般企业相比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从高科技企业的特征出发,研究高科企业的治理结构,对推动一个国家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1.2 选题意义

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一直备受学者的关注。亚当·斯密(1776)较早地认识到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他特别提到机械发明可以促进分工,进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20世纪初,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J.Schumpeter在《经济发展理论》(1912)一书中阐述了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提出了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经济创新理论。他认为,企业创新始于研究与开发,接着进行创新性的投资管理、创新性的生产模式以及市场创新,最终获得创新的利润或遭受创新的损失,这样一个完整的创新过程就结束了。继J.Schumpeter提出技术创新理论之后,以曼斯菲尔德、施瓦茨为代表的学者从技术创新与模仿、推广、转移的关系的角度对技术创新进行了探讨,为技术创新的新古典学派的形成奠定了基础。S.C.Solow(1957)运用新古典生产函数原理,将技术进步引入生产函数,测度了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得出结论是:经济增长率取决于资本和劳动的增长率、资本和劳动的产出弹性以及随着时间变化的技术创新。S.C.Solow对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作了如下分析。

假设生产函数为:y=f(k,al),令k=,y=

其中,a为劳动生产率,al是以效率单位计算的劳动量,考虑了工人的数目l和每个工人的效率a,则:

Δk=sf(k)-(δ+n+λ)k

该生产函数表示y决定于资本K的数量和效率劳动量al。

由表1-1看出,人均产出量以λ的速度增长,总产量以n+λ的速度增长,这表明技术进步能导致人均产量的持续增长。表1-1 有技术进步的索洛模型的稳态增长率资料来源:马春文、张东辉:《发展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8页。

技术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也得到了现实的印证。据统计,1770年—1860年间,英国用当时拥有世界30%的科技发现,57%的工程技术发明,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近20倍。20世纪初,西方发达国家的技术进步贡献率仅为10%~15%;20世纪中期,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崛起,技术进步的贡献率上升到40%;21世纪上升到60%。

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使得企业家和企业在高科技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家无疑是创新的推动者。J.Schumpeter(1912)指出,实现创新组合的是“企业家”,正是由于企业家意识到科技发明的重要潜力,才使得企业家愿意投资从事创新。因此,企业家既是创新活动的创造者,又是创新活动的实行者。美国著名管理学家P.F.Drucker也提出技术创新的推动者是企业家。企业家在创新中的作用决定了企业是创新的真正主体。W.J.Abernatby和J.W.Utterback(1978)研究认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企业都是技术创新的主体。M.A.Maideque(1980)认为,愿意承担风险并负责的企业,在厂商发展的不同阶段都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从美国技术创新的历史看,构建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是其创新体系的主要特征,美国的企业都愿意在研发费用上投入大量的资金。2006年,美国政府的研发预算为1320亿美元,企业的研发费用达到了2000亿美元,美国企业研发经费的实际使用额占美国研发总支出的比例为3/4。德国和日本都十分重视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特别是大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如德国大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6%~10%,资金以自筹为主,研究与发展能力的31%集中在西门子等7家大公司。战后日本的飞速发展得益于良好的科技创新模式。在技术创新中,日本确立了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据估计,日本科技研发力量大约有70%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创新系统中。

高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使得研究高科技企业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Hoffman和Hegarty(1993)指出,由于企业的治理结构可以影响经营者态度,进而影响技术创新活动。M.Goyer(2001)研究了法国的公司治理与国家创新系统之间的关系,认为法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了创新系统中各部门的利益,推动了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杨建君(2007)在分析总结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认为所有权结构、股东行为、高层管理者、公司控制权市场等公司治理都对高科技企业的创新产生重要影响。在已有研究高科技企业治理结构的文献中,研究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高科技企业风险资本治理的较多。本书以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的视角,关注高科技企业的公司治理,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1)研究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有利于指导我国高科技企业的成长

我国30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由外延型向内涵型方向发展,已经由资源投入向效率提升方向迈进。效率的提升离不开科技创新的作用。我国的科技创新产业受到空前的重视。在产业的发展方向上,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等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21世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流。

高科技企业的治理问题是所有问题的研究中心。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利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但是,我国的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私营企业,在治理结构上都存在明显的差距。就我国企业的主体国有企业而言,在我国的改革开放中,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对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改革。早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我国的高科技企业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过程,目前,相当多的高科技企业还处于成长期阶段。因此,研究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治理结构,有利于总结高科技企业的成长经验,为推动高科技企业的不断成长寻求合理的道路。(2)研究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有利于把握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及其创新能力之所在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实现,影响着国家创新水平的提高。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的确定并非意味着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受到一系列综合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Burgelman和M.A.Maidigue认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受到可利用的资源及其分配方式、结构及其文化条件的影响。D.L.Barton认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受到掌握专业知识的人、技术系统、管理系统的能力的影响。从这些学者的研究中可以看出,技术创新能力反映了企业在既定的环境约束下,在内部不断调整,以应对市场竞争压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过程。

企业创新活动本质上反映了企业创新能力的强弱,创新绩效的高低取决于企业能否选择正确的治理机制(黄宗远,2006)。这种机制的综合反映是公司治理水平的高低。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反映公司控制权的分配,这种控制权的分配是决定企业投资决策、收益分配的基础,其核心是通过一种契约机制的安排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和约束。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高科技企业创新和成长的动力。这是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完善的治理机制和高科技企业的创新要求是耦合的。拉让尼克等(2003)认为,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有利于企业的创新。创新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机制必须具备以下3个制度条件:一是财务承诺,创新企业必须将其内部产生的收入的大部分用于企业能力的投资,包括更大规模的生产、更先进的技术、更广泛的销售通路、更有技能的职工培训等;二是组织整合,创新并不是少数高层主管的事情,而是全体员工,包括高中低层经理,乃至一线职工的共同事业;三是战略控制,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必须对创新有足够的激励,并且拥有足够的知识和技能推动企业创新的开展。因此,有效的公司治理是竞争优势的源泉,是保证高科技企业持续成长、高速发展的关键所在。(3)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纽带作用使得研究其激励和控制权配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科技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所具有的高风险性、高成长性、融资需求差异性等特征,无疑决定着高科技企业在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治理模式。Van,L.A.A.,Abigail,L(2002)认为,高科技公司在从无到有、从封闭到开放的成长过程中,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每一个生命周期阶段都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治理特色。众所周知,高科技企业在其成长的生命周期中经历了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人员构成不一样,对资本的需求类型不同,这就需要有不同的激励方式或控制权配置类型,否则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性难以保证。

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即高科技企业处于成长期阶段,是高科技企业由种子期步入成熟期的纽带环节,是当前国内外高科技企业普遍存在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治理成功与否决定了高科技企业能否步入成熟期阶段。因此,对处于这一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1.2研究内容、思路和结构1.2.1 研究内容

我国自主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建设离不开高科技企业的鼎力支持,而高科技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其创新得以成功的保障。与一般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同,高科技企业由于其高成长性、高风险性和资本需求的差异性,使得高科技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自身独特性。目前,对高科技企业治理结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高科技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高科技企业风险资本与公司治理、人力资本与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等方面,虽然也有从生命周期的角度研究高科技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但专门研究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的文献几乎没有。

本书以“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研究”为主题,就是将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性特征与公司治理结构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把握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主旨:战略资源的重要性决定了它在高科技企业中的地位,进而决定了战略资源应该被所有者激励和获得高科技企业的控制权,否则,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将由于战略资源所有者的道德风险或逆向选择而使得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受阻。

本书在综述相关理论文献的基础上,沿袭了高科技企业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的划分,重点厘清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是激励与控制权配置,而战略资源所有者获得激励和控制权是驱动高科技企业价值成长的动力。基于这一认识,本书进一步分析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研发人力资本、管理型人力资本和风险资本三类战略资源的激励和控制权配置方式,最后通过实地调查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240家成长型高科技企业予以实证分析本书主题。在具体研究中,本书重点突出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激励与控制权配置下述几个方面的内容。(1)研究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

高科技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在于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资源要素,因而会形成不同的产权关系和不同的治理结构。因此,基于高科技企业基础上的公司治理,本质上是一套制度安排,这套制度安排是支配高科技中的不同利益相关者——投资者、研发人员、管理者、风险资本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分配和取得,这些利益相关者也就构成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价值驱动力。如何保证这些价值驱动力在高科技企业成长中不违背代理人的意愿呢?只有从这些利益相关者在高科技企业所处的地位和他们的需求出发,采取激励和控制权的某种组合,在实现利益相关者目标的同时,推动高科技企业成长。这意味着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是激励和控制权配置。(2)研究基于资源基础论的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和控制权

公司治理与对企业本质的认识有着密切的关系。新古典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生产单位,是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随着Coase(1937)提出企业的本质是契约的一系列合约之后,企业理论坚持认为如何使交易费用最小化是企业治理的关键。但现代企业理论关于企业节约交易费用就可以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的观点备受质疑,因为它没有从根本上涉及企业如何发展、提升自身的能力,以建立持久的竞争优势的问题,企业资源基础论正是基于这一背景产生的。

企业资源基础论认为,企业是基于资源基础上能力的集合,而能力取决于战略性资源。这意味着高科技企业的治理不再是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是公司价值的成长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在成长期高科技企业中,研发人力资本、管理型人力资本和风险资本作为战略资源,是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资本。这决定了核心资源的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理应获得主导地位,应该受到激励和获得公司的控制权。(3)研究研发人力资本激励与研发团队治理

尽管高科技企业成长初期阶段的资本来源是制约高科技企业成长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与研发人力资本相比,研发人力资本无疑是高科技企业成长初期阶段的战略资源。已有的研究和实地调查都证明,研发人力资本并非单独从事研发工作,成立研发团队是提高研发效率的重要方式。因此,以研发人力资本为核心构建的研发团队也就成为高科技企业成长初期阶段的又一类战略资源。这一部分将对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研发人力资本与研发团队状况、研发人力资本与研发团队的特征和战略地位进行分析,从不完全契约和资产专用性的角度提出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研发人力资本与研发团队的治理思路,设计研发人力资本的最优激励契约,以及研发团队的治理机制等。(4)研究管理型人力资本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

高科技企业由成长初期步入成长期,其内部组织结构日趋完善,管理者地位随着高科技企业研发成果产品化、市场化而日益重要。管理型人力资本在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地位上升,使得这一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治理远比成长初期的治理复杂得多。显然,对研发人力资本的治理不适合于管理型人力资本。基于管理型人力资本的需求及效用结构,激励机制的设计无疑是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首要选择。但仅有激励机制显然是不够的,管理型人力资本对控制权的角逐一方面是高科技企业成长中需要解决所面临的问题的必然之选,另一方面也是理性管理者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保障。这意味着高科技企业的激励机制设计和控制权的分配同等重要,两者都不能偏废。

但是,与成长初期高科技企业创业企业家把握企业控制权较紧不同的是,进入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普遍存在企业法律所有权与价值驱动因素控制权分离。人力资本及其控制的无形资产对高科技企业价值的贡献相对于有形资产的重要性大大提高,而高科技企业的人力资本与增长机会和价值驱动资源高度黏合。但这些资源并不由法律所有者控制,这必将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产生。基于以上认识,这一部分认为,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对管理型人力资本的有效治理关键在于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公司关键人才,留住法律未明确保护的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无形资产。在治理层次的设计上,第一个层次是设计良好的激励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使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一致,降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代理成本;第二个层次是设计合理的控制权配置机制,使高科技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层之间能够通过合理的权力配置,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同时可以满足管理层施展才华、体现企业家精神的需要。(5)研究高科技企业与风险资本之间的控制权动态转移

资本是高科技企业成长必需的资源,但高科技企业成长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高科技企业资本需求的特殊性,风险资本正是适应了高科技企业成长的需要而出现的一种资本类型。风险资本虽然解决了高科技企业资本需求的不足,但其内在的运行特征使得这一类资本需要激励与控制权的特殊组合。一般认为,风险资本对激励的要求是固定的,对控制权的要求较高。如何在成长期分配高科技企业的控制权,既能保证高科技企业的利益不被侵蚀,又能保证风险资本的利益得以保障,是这一部分研究的重点。1.2.2 研究思路和结构(1)研究思路

①在深入研究公司治理结构已有文献的基础上,系统总结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产生和本质、完全契约下的激励和控制权配置,不完全契约理论中,交易成本、产权理论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最后综述已有高科技企业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研究情况。

②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基础是资源基础上的能力集合并考虑企业的契约性。

与现代企业理论的公司治理结构认为,企业是契约的集合不同,本书对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研究运用了管理学的资源基础论知识,提出高科技企业是以资源为基础的能力的集合,同时考虑企业的契约性,将这两者结合起来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

③资源基础论强调企业是“能力集合体”,强调企业内部资源和知识的积累是企业获得超额收益和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能力是企业长期竞争优势的源泉,企业能力来源于拥有的资源,只有它才能在本质上把企业能够承担和进行内部处理的各种活动界定清楚。但并非拥有能力就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企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才是企业竞争力的表现。核心能力是基于资源基础上的、蕴含于企业之中的、具有明显优势的个别优势和生产技能的组合,这类资源就是战略资源。企业的战略资源是核心能力培养的必要组成部分。

④资源基础论认为,资源是形成企业控制权的基础,但并非所有的资源都可以获得激励和控制权,企业的激励和控制权被战略资源所有者所赋予和控制。因此,资源基础论认为,公司治理的本质反映了企业战略资源所有者之间的激励或控制权的分配。

⑤在成长期高科技企业中,战略资源是不一样的,因此,激励或控制权分配具有不同的组合形式。在高科技企业成长初期阶段,战略资源是研发人力资本,在快速成长期阶段则是管理型人力资本和风险资本。基于这一认识,本书分别研究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研发人力资本、管理型人力资本和风险资本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2)研究的结构和框架

第一章引言。重点分析选题的背景、意义,本书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第二章理论综述。重点分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产生及其本质,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理论基础,包括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分析完全契约下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不完全契约下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综述高科技企业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已有研究。

第三章构建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分析框架。对高技术、高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以及成长期高科技企业作了界定,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资源需求和资本形成,分析资源基础理论对企业本质的理解,最后提出资源基础论的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激励与控制权配置框架。

第四章研究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研发人力资本激励与研发团队治理。对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研发人力资本与研发团队状况,研发人力资本与研发团队的特征和战略地位进行分析,从不完全契约和资产专用性的角度提出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研发人力资本与研发团队的治理思路,设计研发人力资本的最优激励契约,以及研发团队的治理机制等。

第五章研究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管理型人力资本激励与控制权配置。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管理型人力资本的特征和战略地位,提出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管理型人力资本治理的思路,分析对管理型人力资本激励和控制权配置的最优组合,以及控制权配置中可能产生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为了解决内部人控制如何建立内部人控制的预警机制。

第六章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风险资本与控制权动态转移。重点研究融资结构理论与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融资安排,风险资本促进技术创新的机制与风险资本的战略地位,风险资本融资下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治理思路,创业企业家与风险资本控制权的争夺与控制权在两者间的动态转移。

第七章实证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通过对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的调查,在指标设计的基础上,实证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治理情况。

第八章总结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本书的具体框架如图1-1所示。图1-1 研究结构和框架示意图1.3研究方法

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研究是企业理论的研究范畴,因此属于微观经济研究。本书在具体研究这一对象时,采用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1)理论分析法

理论分析法是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激励与控制权配置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本书在理论分析上,重点强调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理论综述中,剖析了完全契约下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不完全契约下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以及高科技企业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等内容;二是在设计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框架方面,指出主流的公司治理理论是建立在企业契约观基础上,这种单纯依靠各种投入要素的契约关系是难以揭示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的本质。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性决定着公司治理的逻辑起点是基于契约的公司治理向基于契约与资源基础上的能力相结合的公司治理转变。这种治理的基础是资源、基于资源基础上企业的能力、权利及控制权的形成,在治理上强调战略资源获得控制权。基于上述理论认识,本书设计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理论框架。(2)建立经济模型方法

经济模型是指用来描述与所研究的经济现象相关的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结构,它既可以用文字来说明,也可以用数学公式来表示,还可以用几何图形来表示。本书认为,成长初期的战略资源是研发人力资本,因此,如何激励研发人力资本的创新是这一个阶段公司治理的重要方面。而研发人力资本的创新取决于创业企业家如何设计最优的激励契约。这一部分将重点分析不对称信息下如何构建最优激励契约的模型,以激励研发人力资本的创新。对风险资本则通过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建立模型加以分析。(3)实地调查研究法

本书运用的相当多的数据资料都来源于实地调查。在实地调查研究中,以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部分高科技企业为调查研究的对象。调查研究的数据运用贯穿于成长期高科技企业三类战略资源中,包括研发人力资本、管理型人力资本和风险资本。特别是在实证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内容中,通过设计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得相关数据,并运用结构方程的知识加以分析,分析了现有高科技企业在治理中存在哪些不足、需要在哪些方面加以改进。(4)其他方法的综合运用

除了上述方法外,本书还综合运用图表法、演绎与归纳法、对比分析法等,分析高科技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公司治理问题。1.4主要创新

本书的研究力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第一,将资源基础理论与公司契约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一个分析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分析框架。

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源泉,是企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主流的公司治理理论建立在企业契约观的基础上,这种单纯依靠各种投入要素的契约关系是难以揭示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的本质。高科技企业的成长性决定着公司治理的逻辑起点是基于契约的公司治理向基于契约与资源基础上的能力相结合的公司治理转变。其治理的基础是资源、基于资源基础上企业的能力、权利及控制权的形成。基于这一认识,本书提出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激励与控制权配置框架分析。

第二,提出了对于成长期高科技企业而言,只有战略资源获得激励和控制权,并且,战略资源获得激励和控制权是随着组织的成长而具有不同的组合。

战略资源是高科技企业成长的关键性资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激励和控制权的主体。高科技企业成长性也就是高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性,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组织特征和战略资源的差异性。这就决定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的激励和控制权配置是某种组合。对于成长初期的研发人力资本而言,由于组织结构相对单一,控制权稀少,创业企业家如何设计出最优的激励契约,以激励高科技研发人员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便可推动高科技企业获得成长的动力成为关键;但随着组织结构日趋完善,高科技企业面临的任务增多,管理型人力资本的职责增多,他们会在激励和控制权配置中寻求最优的组合。风险资本在既定收益的前提下,会追求更多的控制权,以保障其收益的可获得性。

第三,提出管理型人力资本获得更多的控制权易于产生内部人控制问题,在解决方式上应该建立内部人控制的预警机制。

随着高科技企业的成长,管理型人力资本的地位日益突出,激励机制的设计无疑是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第一选择。但仅有激励机制显然难以满足管理者的要求,对控制权的赋予则变成又一必然选择。事实上,管理型人力资本会在激励和控制权所带来的效用中实现效用最大化的选择。但是,由于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普遍存在企业法律所有权与价值驱动因素控制权的分离,而人力资本与价值驱动资源高度黏合,但这些资源并不由法律所有者控制,这必将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产生。这种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伴随着组织的成长,高科技企业的所有者需要建立一个内部人控制的预警机制。

通过对选题的研究,笔者在理论上意欲突破公司治理的传统认识,将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从基于契约基础上的公司治理转变到契约与能力基础上的公司治理方面,并提出成长期高科技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是战略资源获得激励和控制权;在实践中,通过调查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成长性高科技企业,分析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战略资源——研发人力资本和研发团队、管理型人力资本和风险资本在推动公司价值成长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探寻了成长期高科技企业的公司治理的可行路径。2文献综述2.1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产生及本质2.1.1 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产生

激励与控制权配置产生于对企业本质的认识。新古典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一个专业化的生产单位,是一个“黑箱”,一个投入一定生产要素就可以产出一定量产品的“黑箱”,企业是在最大化利润的动机下按照边际生产效率原则进行生产安排的。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和股份制企业的发展,新古典企业理论受到严峻的挑战。资本主义产生后,股份制企业成为经济生活的一种常见现象,股份制企业采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化经营模式。这一模式在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问题。亚当·斯密对这一问题作过比较精辟的论述。他认为:“在钱财的处理上,股份公司的董事为他人尽力,而私人合伙的伙员,则纯粹为自己打算。所以,想要股份公司董事们视钱财用途,像私人合伙公司伙员那样用以周到,那是很难做到的。有如富家管事一样,他们往往设想,着意小节,殊非主人的光荣。一切小的计算,因此就抛之不顾了。这样,疏忽和浪费,常为股份公司业务经营上多少难眠的弊端。唯其所以,凡属从事国外贸易的股份公司,总是竞争不过私人的冒险者。所以,股份公司没有取得专营的特许,成功的固少,即使取得了专营特许,成功的也不多见。没有特权,他们往往经营不善,有了特权,那就不但经营不善,而且限制了这种贸易。”亚当·斯密指出了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一柄“双刃剑”。虽然亚当·斯密在论述股份公司时还没有使用企业的“委托代理”这一术语,但是他比较早地认识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问题所在。之后,其他学者对委托代理问题进行了探讨。约翰·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一书中对公司制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公司制度解决的关键是通过各种方式使雇员的利益同公司的盈亏或多或少地相关联,具体办法是实行计件工资制和让经理人员参与企业利润的分享。穆勒有意识地认识到经理人员获得利润激励是解决“两权分离”所造成问题的一种有效办法。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1898)一文中对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和激励机制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股份公司的弱点是承担主要风险的股东,不能直接观察到并证明经营管理人员努力工作的水平和工作态度。马歇尔初步认识到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委托代理问题。20世纪30年代,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1932)一书中对“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命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他们认为,在股份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下,作为股东最为重要的两项权利一是支配权,二是剩余索取权。随着股份公司的发展、股权的分散,使得大部分股东将自己的投票权委托给他人,这种委托书制度弱化了股东对公司的支配权。随着股东支配权的弱化,经营者日益处于公司的控制地位。伯利和米恩斯还认为,控制权是选举董事会多数董事的权利,指出了现代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分散问题和所有者控制权被经营者控制的问题,揭示出了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但还是没有摆脱古典企业“黑箱”理论,企业依然是在投入产出中寻求利润最大化。

1937年,Ronald Coase出版了《企业的性质》一书,标志着现代企业理论的诞生,也开创了企业理论的新认识。Coase认为,企业和市场一样,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其不同之处在于市场配置资源依靠的是“价格”,企业内资源配置依靠的是“权威”。尽管Coase对企业性质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当时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注意。直到时隔20多年后,Coase另一本经典著作《社会成本问题》出版之后,才引起了西方学者对企业性质的重视。此后,其他学者如Alchain和Demsetz(1972)、威廉姆森(1975)、Jensen和Meckling(1976)、张五常(1983)、Grossman和Hart(1986)等沿着这一思路,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企业,共铸成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理论体系。

现代企业理论是在修正和批判新古典经济学基本假设基础上解释企业的理论。现代企业理论关注企业的性质、企业和市场的关系、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关系以及激励机制等问题。现代企业理论主要以企业的契约理论为核心,契约理论同时也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企业的契约理论致力于回答三个问题:一是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二是企业的边界在哪里;三是企业内部组织是如何决定的。企业的契约理论又分为完全契约理论和不完全契约理论。完全契约理论也就是委托代理理论,这一理论是在坚持新古典经济学理性经济人假设基础上,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讨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条件下如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机制设计问题。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是通过建立一种激励机制,使代理人的行为有利于委托人的利益,从而解决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不完全契约理论以有限理性和信息非对称假设为前提,重点探讨了这一问题:在契约没有明确规定的或然事件中,到底谁有权利来决定契约中没有明确约定的事宜。G-H-M认为是资产的所有者拥有资产的支配权。交易费用经济学也是坚持在有限理性和信息对称的假设前提下,把企业的要素所有者划分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和非人力资本所有者,通过不确定、资产专用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概念的引入,分析两类要素所有者的产权特征并讨论企业所有权的最优安排(杨瑞龙、刘刚,2002)。

综上可知,随着新古典企业理论向现代企业理论发展,激励和控制权配置就成为现代企业理论研究的中心问题,也是解决企业治理结构的关键所在。2.1.2 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本质

激励与控制权配置是公司治理核心思想的反映。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也叫“公司治理结构”,国内外对这一概念的界定并非统一。最早对这一概念进行界定的是英国牛津大学学者柯林·梅耶,他在《市场经济和过渡经济的企业治理机制》一文中把公司治理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的一种组织安排,它包括从董事会到执行人员激励计划的一切东西。这一定义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治理目标服务于投资者,即股东;二是在治理的手段上采用激励设计。威廉姆森(1975)认为,公司治理主要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制度安排保护股东的利益。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公司治理应致力于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使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一致。Fama和Jensen(1983)认为,公司治理主要是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下的委托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是核心。Hart(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初始合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一个关于剩余控制权的分配决策机制。Cochran和Wartick(1988)认为,公司治理主要解决股东、董事会、管理人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问题。这一认识主要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提出来的,其核心是如何实现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的分配。青木昌彦、钱颖一(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一套制度安排,以支配投资者、经理人员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并从中实现经济利益。Blair(1995)试图将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和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他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有关公司控制权或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确立,国有企业改革的提出必然触及深层次的公司治理问题,因此,如何认识公司治理就成为不能回避的话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倡导者和积极推行者吴敬琏在《现代公司与企业改革》(1994)一书中指出,公司治理结构是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即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吴敬琏先生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认识是从企业内部的权力的分配与制衡的角度提出来的。钱颖一在《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和融资结构改革》一文中提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公司治理结构包括:①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②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③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可以认为,钱颖一对公司治理的认识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采用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来推动的,其核心是控制权的配置。杨瑞龙(1998)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安排,通过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关系。

综上可知,激励和控制权配置本质上反映了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即在企业委托代理中,如何激励代理人,配置公司的权利体系特别是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解决委托人和代理人目标一致的问题,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激励与控制权配置的研究可以分为完全契约理论下(委托代理理论)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和不完全契约理论下(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2.2完全契约理论下的激励和控制权配置

现代企业理论基于企业是契约基础上的认识,企业契约理论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股份制企业为基础,把企业看成是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的结合体(毛道维,2001),这也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逻辑基础。企业的契约理论主要回答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企业的边界在哪里、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企业内部管理组织结构该如何安排等问题。Coase的企业契约思想经过Alchain和Demsetz(1972)、威廉姆森(1975)、张五常(1983)、Grossman和Hart(1986)、Hart和Moore(1990)等学者的不断完善,最终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契约理论。契约理论坚称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反映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早期契约理论坚称契约是完全的,基于这一研究形成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委托代理理论。后期契约理论认为契约是不完全的,不完全契约是现实的真实反映,基于这一认识形成了交易费用理论和产权理论,这是公司治理中激励和控制权配置研究的重点。2.2.1 完全契约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又称为完全契约理论。契约理论在早期称为代理理论,后来发展为更加形式化的委托代理理论或者激励理论。委托代理问题是19世纪以后随着“经理革命”而产生的,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业主型企业向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公司制度转变过程中出现的。现代企业的运营特征是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不负责经营企业,拥有高素质人力资本的管理者不是企业的所有者,但却负责企业的经营。也就是说,资本所有者把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支配和处置权“委托”给“代理人”经理,实现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结合,追求更大程度上的剩余价值。委托代理是一柄“双刃剑”,虽然解决了现代企业中资本所有者一方经营人才不足的问题,为高素质人力资本所有者尽可能地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但也产生了新的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委托人追求资本收益最大化,而代理人的目标是追求个人的效用最大化,代理人直接控制企业,拥有信息的优势;委托人处于信息的劣势,委托人很难监督代理人,造成委托代理双方的风险收益不对称。

经典的委托代理问题是伯利和米恩斯在《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1932)一书中提出的。他们认为,现代大公司的所有权分散、经理权力集中以及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发展的经济趋势,因而委托代理问题是现代公司经营面临的关键问题。Arrow(1963)将道德风险(moral hazard)的问题引入到委托代理理论中。在Arrow的委托代理理论中,他将代理问题分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指代理人因事后信息的非对称性、不确定性以及契约的不完全性而采取的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逆向选择指代理人利用事前信息的非对称性等所进行的不利于委托人的决策选择。此后,委托代理理论经过了Jensen和Meckling(1976)、Arrow(1989)、Fama和Jensen(1983)等学者的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委托代理理论。

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理论的逻辑起点。根据信息不对称发生的时间划分,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双方签约之前的称为事前信息不对称,发生在交易双方签约之后的称为事后信息不对称。研究事前信息不对称的理论称为逆向选择理论,研究事后信息不对称的理论称为道德风险理论。Arrow(1989)认为,这两类信息不对称中,前者发生的原因在于拥有信息优势的一方隐藏了信息(知识),后者发生的原因在于占据信息优势的一方隐藏了行动。将信息不对称时间和不对称信息内容相结合可以得到不对称信息的几个基本模型(详见表2-1)。表2-1 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的模型资料来源 陶李:《不对称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浅析》,《社科纵横》,2004年第8期。2.2.2 完全契约理论下的激励与控制权配置

完全契约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在20世纪70年代得到发展。该理论认为,现代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必然产生委托代理关系,由于经济体系中的不完全信息和非对称现象,代理人往往就不会按照委托人利益要求行事,因此,应设计最优的激励契约来使委托人获得最大的利益。Jensen和Meckling(1976)的经典论文《厂商理论:管理行为、代理成本和所有权结构》发表,提出了委托代理问题解决的核心是设计激励相容(Incentive Compatibility)的机制。他们认为,在存在委托代理问题的现代企业中,委托人如何设计有激励和监督意义的机制、契约,以控制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提高代理效果和降低代理费用,对于解决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提高公司治理的效果是非常重要的。Jensen和Meckling(1976)在研究委托代理问题时,引入了“代理成本”概念。“代理成本”是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决定因素,代理成本来源于管理人员,不是企业的完全所有者。一方面,当管理者对工作尽了力,他可能承担全部成本而仅获一小部分利润;另一方面,当他消费额外收益时,他得到全部好处但只承担一小部分成本。结果是他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却热衷于追求额外的消费。于是,企业的价值就小于他是完全所有者时的价值。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代理成本”。代理成本具体包括委托人的监控支出、代理人代管约束支出和剩余损失三个部分。代理成本水平依赖于设计合约中的法规、一般法律和人类的聪明才智。作为委托者,只要设计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减少代理成本到最小化,则这个激励是有效的。那么如何激励呢?Jensen和Meckling认为,经营者拥有全部剩余,可以减少甚至消除代理成本的存在。Jensen和Meckling将委托代理问题转化为代理成本问题,进一步指出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减少委托代理中的代理成本。这一分析思路对研究委托代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Alchain和Demsetz(1972)把交易的不确定性引入契约理论,指出由于非对称信息的存在,团队中部分成员有可能产生偷懒行为,因而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是必要的;并且认为,采取激励措施、提高监督者监督被监督者的积极性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利于团队效率的提高。Alchain和Demsetz的团队生产理论认为,企业产品是集体成员协作劳动的成果,但是在分配上很难按照个人的贡献进行,因而不可能按照个人的贡献精确地支付报酬。分配中的“不公平”有可能使部分成员产生偷懒的行为,因而团队的效率会降低。因此,有必要在企业内部有人监督其他人的工作。而监督者必须占有剩余索取权,否则就缺乏监督的积极性。所谓剩余索取权,就是一组排他性使用和处置企业稀缺资源的权力束。因此,赋予监督者剩余索取权,有利于提高团队的效率,缓解委托代理矛盾。Ross(1973)提出了委托人—代理人理论,并研究了如何设计一个补偿契约来激励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利益服务。Holmstrom(1979)则发展了Alchain和Demsetz的团队生产理论。Ross,Holmstrom都坚持认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应该根据契约分享企业的剩余,将剩余分配与经营绩效挂钩,这样才有利于解决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就是讨论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剩余分享的问题。一般认为,委托代理契约激励机制的设计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激励相容约束、参与约束,以及委托人向代理人支付报酬后所获得的效用,不可能因采用任何其它契约而有所提高。20世纪80年代,在委托代理的激励理论中,先后出现了代理人市场声誉模型、棘轮效应模型、锦标赛理论以及证券设计理论,都强调了通过完全契约下激励机制的充分设计来解决委托代理问题。

委托代理理论设计出的契约实际上是一份完备契约,因此,基于这样的契约设计是不需要事后再谈判的。在委托代理模型中,契约的设计者虽然正视双方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利益冲突,但是却认为所有相关问题都是可以通过事前的谈判得到解决的。他们有能力设计一份包括了未来所有或然因素的契约,并且契约一旦达成,事后不再出现任何不满和纠纷。因此,从理论上讲,委托代理理论没有给事后的治理留下余地,在它所包罗万象的契约中很难发现治理机制施展作用的空间。除了暗含假设委托人拥有选择代理人和设计合同的权利外,一般不会有控制权和权威变量存在。因此,在完全契约的条件下,由于契约关系中的不对称,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以及委托代理中对双方利益冲突破解的契约设计只能是次优,而不是最优等因素的存在,因此,需要设计出相应的激励机制。这是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基础上的公司治理关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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