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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3 20: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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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伴随》编辑部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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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就是这么率真

历史就是这么率真试读:

伪娘的黄金时代

自古美人如子都

公孙子都,生卒年不可考。名阏,字子都。本姓姬姓,是周代宗室一脉。郑国公族大夫,宗族子弟。貌美,狭隘,擅射术。春秋时代第一美男。

历史上有这样一个“伪娘”:他容貌秀美,令亚圣为之动容;他贵为天子宗室,却背“小人”骂名;他既是“美人”,又是“名将”;他最终身败名裂,死因却扑朔迷离。这样一个充满矛盾和谜团的人物,他的故事难免令后人浮想联翩。可遍翻典籍,却不见多少有关他的记述。时隔千年,真实可能早已被遗忘;迷雾重重,谁又能窥见历史的真容。

亚圣有言:不识子都,有眼无珠

公孙子都,活跃于遥远的春秋时代。在一般人的印象里,那是一个百家争鸣、刚劲质朴的时代。蒙昧初开,礼数未定。文臣死节,壮士狂呼。这是一个无比浪漫的时代,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武王伐纣,奠定了大周的天下。为了屏藩周室,武王姬发将天下分为71个诸侯国。被分封的不仅有周朝宗室,还有功臣宿将以及商汤后代。在这些封国中,姬姓封国占到53个。每一个封君不仅有土地,还有人口,即所谓“授民授疆土”。姬发以为如此一来,天下就稳固了,却不知给日后周朝的灭亡埋下了祸根。

随着周幽王戏弄诸侯的烽火被犬戎族的蛮刀摧毁,盛极一时的周朝进入了烽烟四起的春秋战国时代。中央政府衰弱,逐渐失去了对封国的控制。群雄并起,逐鹿天下。强大的封国不断攻伐兼并弱国,失势的大国又分裂为小的封国。最多的时候,春秋时代有大小国家140多个。

公孙子都是郑国贵族,原为姬姓宗室,后改姓公孙。郑国曾经一度是春秋时代最为强盛的国家之一,连齐国都要对它礼让三分。子都生得美貌异常,名满郑国。《诗经》中有这样一首诗:“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说的是一个少女约了心上人在山中见面,左等右等也不见人影。好容易来了一个人,迎上去一看,并非自己心爱的帅哥,而是一个蠢汉,不禁气恼。在这首诗里,就有“子都”二字,是当作心上人的代称出现的。少女怀春,自然把心上人看作史上最英俊的人物。可见,当时的郑国少女都把子都作为梦中情郎的标杆看待。

单单迷杀少女,还不足以显示子都的美貌。《孟子》曰:“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意思就是说,不知道子都美貌的人,都有眼无珠,像瞎子一般。孟子是儒家的重量级人物,人称“亚圣”,地位仅次于孔子。堂堂亚圣居然能说出这么“掉价”的话来,实在让人大跌眼镜。但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子都容貌之美是天下皆知的事情,无论男女老幼都要被他的容颜倾倒。正因如此,公孙子都才能荣登“春秋第一美男”的宝座,成为当时郑国的全民偶像。

君子雅量,“伪娘”无情

春秋时代,有才有德之人称为“君子”,齐国孟尝君、楚国春申君、赵国平原君和魏国信陵君号称“四大君子”,行止潇洒,气度过人。公孙子都贵为春秋第一美男,按理说也应当名列君子之林。但奈何子都空有惊天之貌,却无容人之量,其心胸狭窄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

郑庄公时,郑国联合齐、鲁两国攻打许国。齐、鲁、郑三国在当时都很强盛,而许国国力贫弱,哪经得起这种豪华阵容的联手攻击。三国联军摧枯拉朽,很快攻破许国都城。可战胜之后,郑庄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郑国领军大将颍考叔在阵中中箭而亡,给这轻易得来的胜利添了些许悲壮。更要命的是,颍考叔是背后中箭,那致命的箭镞分明就是郑国军队的制式装备。颍考叔并非“战死”,而是死于自己人的暗算。这对郑庄公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一经查问,凶手很快浮出水面,他就是本次伐许的首功公孙子都。

公孙子都为何会对同僚痛下杀手呢?这还要从郑庄公选将伐许说起。许国羸弱,伐许是一桩名利双收的美差,风险很低。因此郑国很多公卿大夫都想争取领军的职位,建功立业。郑庄公犯了难,于是找大夫祭足商量。祭足以智虑过人著称,给郑庄公出了个主意:比武选将。郑庄公深以为然,于是从库房里拖出一辆战车,车上立一杆超大的旗帜,并向众将允诺:谁能持此大旗行走如常,就派谁驾此车领兵攻打许国。顶风扛旗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众将知难而退。而公孙子都武艺高强,轻易就把大旗拔了下来,行走如飞。郑庄公很是高兴,正想宣布子都获选,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名不见经传的将领颍考叔也擎着大旗,步履稳健。子都气不过,想去夺旗,却怎么也追不上颍考叔。于是,郑庄公就把那辆战车和领军的职位一并授予颍考叔。

这样的结果,子都非常不甘心。不为别的,原来子都看上了那辆战车。郑庄公拿出来的战车并非寻常货色,乃是鲁国精工所造,世间罕有,号称“车霸”。子都喜欢出风头,对“车霸”垂涎已久,却被颍考叔横刀夺爱,心生怨恨。郑庄公大概是怕子都心里不舒服,于是给了他一个副帅的职位“安抚”,更加重了子都对颍考叔的仇恨。

到了阵前,颍考叔一马当先,许国很快力竭,行将崩溃。子都认为,颍考叔不仅夺了“车霸”,还要拿下伐许的头功,未免欺人太甚!于是他鬼迷心窍,发暗箭射死了颍考叔,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为了区区虚名,就能置名节大局于不顾,实在是蛇蝎美男的典范。“君子雅量,伪娘无情”,说的一点都不错。

香消玉殒,扑朔迷离

公孙子都最终是怎么死的,是一个谜。历史上,关于他的死因,有“自尽说”、“逼死说”,甚至还有“冤魂索命说”,众说纷纭。每个时代,都有文人依照自己的想象为这位花样美男构思一种死法,颇有点儿百家争鸣的味道。

目前流传比较广的说法是,公孙子都因为暗算颍考叔的事情败露,被郑庄公和祭足设计逼死。据说,郑庄公得知颍考叔是为子都所杀之后怒不可遏,想要当场将其诛杀。祭足劝他说,子都名望很大,是天下第一美男,贸然诛杀很可能被世人冠一个“妒美”的骂名。不如略施小计,让子都自己认罪,等他身败名裂再杀也不迟。郑庄公采纳了他的意见,为颍考叔设灵堂,命子都守灵。每天,郑庄公都派人到颍考叔灵前咒骂暗算他的小人,子都如坐针毡,终于精神崩溃,坦白了自己的罪行,之后自尽而亡。这种说法流于野史,虽然说得有眉有目,但却经不起推敲。郑庄公如果要杀子都,只需将他的罪行列举,昭告天下即可,哪用得着如此大费周章?而且这种说法出自《东周列国传》,是一本演义小说,杜撰的成分太浓,不足采信。

关于子都死因较为可信的说法是,公孙子都卷入了郑国的宗室斗争,因而被杀。这个假说是西晋学者杜预提出的,有文献做证。

据《春秋左传》记载,郑庄公死后,宋国联合祭足等人驱逐了本该继位的郑厉公姬突,史称“雍纠之乱”。之后不久,宋国跟祭足等人翻脸,郑国内乱不断。郑厉公趁机复国后,击败了宋国。短暂的怀柔之后,郑厉公开始大肆清算“雍纠之乱”的参与者。“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九月,杀公子阏,刖强鉏。”

杜预认为,这个“公子阏”就是子都。公孙子都本名公孙阏,子都只是他的字。郑厉公清算“雍纠之乱”时,他大概三十多岁。根据古代姓名礼制,贵族的名字都是唯一的,在前一个名叫“阏”的公子去世以前,是不能有另一个公子阏存在的。因此,那个被杀掉的“公子阏”,就应是公孙子都。

郑厉公在外流亡17年,复国时主谋祭足已死,因此他上台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剩下的倒霉蛋一一治罪。但奇怪的是,郑厉公只是将另一个主谋强鉏的双脚砍掉了事,却杀了“不相干”的子都。这是因为郑庄公去世时,子都未满20岁,年轻气盛,貌美自负,是郑庄公的宠臣。子都自恃得宠,又是郑国宗室,因此同姬突不合。他跟祭足等人一道策划了联合宋国驱逐姬突的叛乱,并在事成之后过了17年的逍遥日子。但天有不测风云,没想到郑厉公居然复国了。新仇旧恨加在一起,让春秋第一美男做了郑厉公祭旗的牺牲。生时倾倒众生,死后还要留下一段纷乱的“死亡传奇”,天下至美的“伪娘”能量果然不同凡响,余威龙烈!

链接一:君子六艺,射术为先“射”是一门古老的技艺。在距今三万年前的蒙昧岁月,华夏先人就已经依靠射术进行狩猎了。上古神话中已经有了后羿射日的记载,可以看作是当时人们以射术为手段对抗自然的写照。夏商时代,原本用于狩猎生产的射术逐渐成为一门军事技能,受到重视。夏商两朝,都有专门的习射机构。《礼记·王制》写道:“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这说明,习射已经成为当时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

到了周代,射术作为官方礼仪的一种,正式成为当时公卿士大夫阶层的必备技能。周代的射术,除了用于狩猎和军事,还有明显的体育运动色彩,可谓华夏运动始祖。同时,“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躟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可见,“射”在当时已经成为君子修身养性、培养风度的一种重要手段了。

最早的射术,使用的是弹弓。尽管弹弓轻便容易携带,但杀伤力和射程都很有限,逐步被射程更远、精度更高、杀伤力更大的弓箭所取代。近三万年前,石质的箭头就已经出现。青铜时代,弓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箭头制造更加精细。到了春秋时代,弓箭的形制日臻完善,并且出现了命中率更高的弩。弓弩在战争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在战国时期甚至出现了零件可以通用的标准化弓弩,开了军队装备制式的先河。

春秋时期,射术已经成为一门系统的技艺。高超的射术,对发射箭矢的力度、准确性、速度乃至射手的仪态都有明确的要求,简言之,即为“五射”。射术同礼、乐、御、书、数并称“六艺”。射术是衡量武力的一种标准,而弓箭的大规模应用更改变了春秋时代的战争形势。当时有很多著名的神箭手。郑国的子都算是一位,但同楚国的养由基相比,只能说是小巫见大巫。养由基射术精准,能百步穿杨。他的臂力惊人,开弓劲射一次能洞穿七层铠甲。在晋楚鄢陵之战中,养由基一箭射死晋国大将魏锜,迫使晋军暂止兵锋,名动天下。这不仅表明养由基技艺精湛,更说明在春秋时代,无论是弓箭制造工艺还是射术理论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战争频繁的春秋战国,射术作为君子扬名立万、修身养性的重要技能,足以名列“六艺”之首。

链接二:车战的历史

车战是商周时代的主要战争形式。作为主力兵种的战车,具有左右战场局势的巨大能量。春秋时各诸侯国都以一乘战车及其附属步兵作为一个基本作战单元,因此,“乘”也是当时计算兵力的主要计量单位。

中国人使用战车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神话时代。黄帝战蚩尤的传说中出现的指南车可以看作是最早的战车雏形。到了夏朝,真正意义上的战车开始出现,小规模的车战已经见诸史籍。到商周时期,车战已经发展为战争的主要形式。雄健的骏马拖拽着木制的战车,在战阵中左突右冲,无情地收割着敌人的生命。战争,终于摆脱了无序的蒙昧,进入了更加高效有序的杀戮时代。“乘”,作为车战的最基本作战单位,是一个以战车为中心,由甲士和步卒构成的战斗群,有攻守之分。攻车直接同敌人接战,守车则装载辎重便于屯守。战车的形制自商代开始就已经定型,四马两轮,木质结构。发展到西周,虽然制造工艺上有所改进,但这种形制依旧原封不动地保存了下来。

每乘战车一般载甲士三名。居中的是驾驶员,左侧是负责射箭的“车左”,也是战车的指挥官;右侧是持戈击刺的“参乘”。另外还包括若干名车下甲士和步卒。春秋时代,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战争规模空前扩大。各诸侯国保有的战车井喷式地增长,超过千乘。随着战车规模的急剧膨胀,原本需要严格训练、装备精良的甲士逐渐被装备简陋、易于训练的步卒取代,退出了各国的兵种序列。

车战以方阵战术为中心,步兵协同战车同敌人交战。这种战争形式对道路的要求很高,受地形限制严重,机动性也差。当铁制兵器和弓弩大规模装备各国军队以后,战车的弱点便暴露无遗,开始让位于更加灵活的骑兵。战国时期,秦军一次出征“带甲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战车在军阵中所占的比例已经大幅下降,不足骑兵的十分之一。战车已经不再担任主攻任务,而是退居两翼,起到警戒和掩护的作用。至汉代,骑兵成熟以后,战车彻底退出了战争舞台,成为一种遥远的回忆。

链接三:姬氏宗族

姬姓是中国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据传为黄帝的嫡系后裔。“姬”这个姓氏的由来,据《说文》所述,是因为黄帝居住在姬水,因而以此为姓。

据说,黄帝一共生了25个儿子,给了他们12个姓,姬姓只是其中之一。因为人多姓氏少,于是人就有了三六九等之分。有姓氏的成为贵族;没有姓氏的,只能沦为贱民。那些有姓氏的黄帝后代后来成了夏、商、周的祖先,把文明之火洒遍神州,照亮了蒙昧的大地。

姬氏建立的周,是中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封建王朝,国祚前后延续700年之久,空前绝后。在周代,中国的文化艺术乃至生产力都有了很大发展。我国的封建制度从周代开始日益成熟,形成了完整的封建礼教。这些都为先秦时代的百花争鸣和两汉的强盛奠定了基础,也为华夏文明定下了最基础的发展脉络。

姬氏建立周朝之后,广封姬姓宗族,使得姬姓成为天下第一大姓。春秋时期,有不少并非姬姓嫡宗的支系改姓他姓,比如以国名、封邑甚至祖父的名、号为姓,姬姓人口数量反而有所减少。到了战国时代,周室天子彻底衰落,姬姓再度大幅减少。经历了战国末期的连年战乱,姬姓已经不再特殊,成为寻常姓氏了。

到了唐代,姬姓再度遭遇“浩劫”。唐玄宗名叫李隆基,基同姬谐音。古时候,回避君主、尊长的名讳是一种礼仪,因此为了避讳,姬姓只好改姓“周”。唐王朝灭亡后,一部分周姓人改回了姬姓。但经过这一来一回的折腾,姬姓人就更少了。

链接四:郑国浮沉录

郑国的建立者是周厉王的小儿子姬友。作为西周宗室,郑国在当时的地位是很特殊的,并不能算是独立的诸侯国,国君郑桓公姬友还在周王室做司徒。郑国原本的封地在陕西,离周王朝都城镐京非常近。到了周幽王时期,郑桓公敏锐地认识到西周国祚将尽,于是让宗族连同封邑内的百姓一起迁徙到了河南。没过多久,西周果然被犬戎族灭亡,郑桓公同周幽王一道被杀,但其子孙却得以幸存。这一次大迁徙对于郑国来说无异于绝处逢生,不仅延续了郑国的国运,还借机消灭了新的国境周边的势力,一跃成为独立的诸侯国。

此时的郑国国君郑武公以及之后的郑庄公都是周平王手下的卿士,因此同卿大夫阶层关系紧密,势力很大。当时各诸侯国中,卿大夫都是非常重要的政治力量,控制了卿大夫,也就等于控制了这些国家的政治。在那一段时间里,郑国的影响力是空前的,连强大的齐国都要看郑国的脸色行事。郑国剑锋所指,齐国必然全力以赴,莫敢不从。

到了郑庄公的时代,郑国由于连年对外征伐,开始走下坡路;在攻灭许国之后,郑国的国力急剧下滑,国内政治动荡,内乱不断。郑庄公死后,卿大夫阶层联合宋国将郑厉公驱逐,立郑昭公为君,彻底将郑国推上了万劫不复的道路。也因为郑厉公被驱逐那件事,郑国同宋国成了世仇。双方交战多年,直到春秋晚期也没能消解仇恨。

待到郑文公继位后,为了避免之前昭、厉争位的事情重演,下令“逐群公子”,郑国的宗室衰落,卿大夫阶层趁机崛起,架空了国君。就这样,郑国的国君成了春秋时期最没有权利的诸侯,郑国也沦为三流诸侯国,再也没有问鼎中原霸主的能力了。

邻女窥墙为宋玉

宋玉(约前298—约前222年),又名子渊。战国时鄢(今襄樊宜城)人,据传为屈原弟子。战国时楚国辞赋作家,有《九辩》、《风赋》、《高唐赋》、《登徒子好色赋》等作品存世。“貌似潘安颜如宋玉”,说的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两位美男子。潘安的故事,我们稍后会讲,而这宋玉更是不能不提。作为中国文学史上最先将“好色”、“妓女”等争议题材作为辞赋内容的人,宋玉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旷世奇才。能跟潘安齐名,也可称其为风华绝代。但宋玉尽管如此出众,很有男儿本“色”,可后人依旧难免把他当作“伪娘”看待。

邻女窥墙为宋玉

史书中有关宋玉的记载并不多。对他的身份,后人也有多种说法;其生平,更是一团迷雾。一般,人们把宋玉当作屈原的弟子看待,认为其出身贫寒,仕途不顺,是个不得志的人物。

宋玉的相貌出众,能与潘安比肩,名列古代四大美男。有人可能要提出疑问:既然史书上对宋玉的描述语焉不详,那凭什么认为他就是个绝世美男子呢?

古人这么说,自然是有一定道理的。人们对宋玉非凡美貌的推断,来自一篇赋,也就是《登徒子好色赋》。根据这篇赋的序言记载,当时宋玉以诗赋闻名,受到楚王的垂青,得以陪侍左右。一个叫登徒子的楚国大夫到楚王跟前进言,说宋玉是个好色之徒,不可让他出入后宫。这就等于给宋玉扣了一顶“秽乱后宫”的帽子,罪名不轻。于是,楚王招宋玉来对质。宋玉听完登徒子的指控,微微一笑,说道:“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然此女登墙窥臣三年,至今未许也。”

宋玉的辩驳非常巧妙,他没有直言自己行得正坐得直,而是给楚王讲了一个故事:楚国美女名满天下,而全楚国最美丽的女子,就是住在臣宋玉隔壁的“东家之子”。东家之子闭月羞花,体态窈窕,倾国倾城。这样的绝色美人,倾慕微臣,每天趴在墙头窥视我三年之久。而我宋玉并没有搭理她,这充分说明,我并不好色。

能让冠绝天下的美人爬墙头偷窥三年之久,宋玉你究竟有多美啊!如果是一般人,在君王面前如此自夸,肯定要倒大霉,搞不好会引来杀身之祸。可楚王非但没有怪罪他,反而点头称是!而打小报告的登徒子也说宋玉“为人体貌娴丽,口多微辞”。可见,宋玉的美貌是有目共睹的,上至君王大夫,下至庶人美女,有口皆碑。

而“娴丽”这个词,显然并不适合安在一个阳刚英伟的人物身上。娴者,雅也,后世多用于形容女子体貌典雅;丽者,美也,不需赘言了。楚地民风彪悍质朴,并没有魏晋男子阴柔美的喜好。可见,宋玉是一个安静文雅、美丽异常的文艺小生,身上的女性阴柔要多于男性的阳刚。所以,后人才敢将宋玉名列四大美男,而我们才能把他当作一名“伪娘”看待。

结怨“登徒子”

宋玉长得貌美,但运气却不太好。根据《襄阳耆旧记》所载,宋玉出身卑寒,原本跟随屈原,在其被放逐后转而投靠楚王。宋玉一生都很不得志,这大抵是因为他的性格使然。

宋玉托朋友向楚王举荐自己,楚王让他做了个小官,宋玉不满意,求朋友再去为自己美言。朋友很不高兴,于是说:“夫姜﹑桂因地而生,不因地为辛;美女因媒而嫁,不因媒而亲。言子而得官者我也,官而不得意者子也。”意思是你在这儿什么也没干,而去跑关系替你疏通的人是我;苦我吃了,官你做了,你还有什么可挑三拣四的呢?宋玉不依,认为自己有才,朋友举荐不力,是种过错。朋友辩不过他,再次帮他向楚王求官。求人办事儿还歪理多多,宋玉的性格实在过于自负自私了。

另外一件事则可以说明宋玉不得志的根本原因。这件事就是前面讲过的“登徒子事件”。宋玉在向楚王证明自己并不好色的时候,还讲了另一个故事:登徒子的老婆又老又丑,可登徒子依然很爱她,还跟她生了五个孩子。这样的丑女都不放过,登徒子实在是太好色了!宋玉不光把自己“好色”的罪名推了个一干二净,还反过来把脏水泼了登徒子一身。就这样,因为一篇《好色赋》,登徒子沦为了“好色之徒”的代名词。巧舌如簧似宋玉者,世间罕有。

这个小故事看似荒诞可笑,其中却隐藏着一个宋玉自己都未能察觉的大问题。这件事,看似是宋玉捍卫自己名节、反击谗言小人的畅快一击,实际上却反映了宋玉同当时士大夫阶层的矛盾。登徒子,可以看作是楚国士大夫的代表。他们对宋玉的受宠很是不满,伺机铲除。而宋玉的这次反击,则是一种决不妥协的宣示。从宋玉仅有的几件行止来看,他是一个极端自负自恋又自私的人,尽管出身寻常百姓家,但志比天高。面对楚王身边的显赫重臣,不仅不会趋炎附势,反而百般嘲讽。

在中国历史上,这样的文人不在少数,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诗仙李白。自恃受皇帝赏识的李白令权宦高力士为其脱靴的事尽人皆知,相比宋玉的诡辩有过之而无不及。宋玉同李白都很有才华,在当时独领风骚;他们都有鸿鹄之志,却只被当作取乐的弄臣;他们出身卑寒,却藐视权贵;两个人都终生不得志,只得寄情诗赋。历史就是这样惊人的相似!宋玉最终的结局,史书没有记载。宋玉不是屈原,不会因“世人皆醉我独醒”而痛不欲生,也不会有投水明志的勇气——作为“伪娘”,自爱是基本中的基本,自杀,应该断不会在他的人生选项中。不过,如同李白一般醉死对于宋玉来说可能是最好的归宿吧。

宋玉的一生,就像楚文化一样,炽烈而神秘。黯然而暝,忽不知处。情独私怀,谁者可语?

链接一:品味《离骚》余韵

中原文化发源于黄河,庄重典雅。而在长江流域,则孕育出了异彩纷呈的吴楚文化。跟娴静的吴文化不同,楚地的文化炽烈独立,有着避人耳目的狂野之气。正是这股桀骜之气,让楚地产生了不输中原“国风”的浩荡文字——楚辞。

一直以来,人们总觉得楚地是化外之地,文化必然落后于中原,这实在是天大的误解。尽管楚人被周王室称为“蛮荆”,但其文化并不落后于中原地区。甚至可以说,在某些方面,楚文化还要领先于中原。比较现存的楚国文物和中原文物,我们会惊奇地发现,楚地出产的器物无论在形制上还是精美程度上都足以令中原器物自惭形秽。楚地丝绵之精美,世间罕有;楚地青铜器,更是当时青铜器物中的翘楚。

楚国文化的领先并非什么咄咄怪事,是有迹可循的。首先,楚地物产丰富。据《汉书·地理志》所载,楚地“有江汉川泽山林之饶;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果蓏蠃蛤,食物常足”。相比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代向土地讨生活的中原居民,楚地人民可以更容易地获得生活物资,因此就有更多的精力投身文化事业。

另一方面,楚国的国家制度不如中原成熟,贵族相对独立。受上层社会自由风气的影响,楚地民风不羁,思维活跃。受成熟的理学思想束缚,中原的艺术往往以“平和”作为追求。然而,平和发展的极致,就是平庸。长此以往,难免一潭死水;而楚地艺术不拘一格,以“愉悦”作为最高要求,充分展现情感。这种对艺术认知上的差异,导致楚辞同中原辞赋具有极大的不同之处。

楚辞脱胎于楚地歌谣,带有浓郁的地域特征。所咏之物都是楚地风土人情。楚国巫祝盛行,因此楚辞往往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上九天揽月,邀仙人共饮都是楚辞中常见的桥段。楚辞的代表性人物屈原,其代表作《离骚》是我国最长的一首浪漫主义抒怀诗,笔触凝练,汇聚忧愤之气,将“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无奈和愤怒书写得淋漓尽致。但辞赋体例却飘逸优雅,悲而不僵,愤而不乱,九死而不悔。因为《离骚》在中国古代诗歌中无可替代的地位,楚辞也被别称为“骚体诗”,同《诗经》并称“诗骚”。

楚辞炽烈,华丽,奇诡,同它的创造者一样桀骜不驯,仿佛一道殷红的笔触,在中华文化的画卷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链接二:《神女赋》,一场众说纷纭的“春梦”

宋玉虽是杰出的辞赋家,但存世的作品并不多,其中最具争议的作品莫过于《神女赋》了。《神女赋》在瑰丽的楚辞中也算得上“奇文”。这第一“奇”,为“一赋两体”。一篇《神女赋》,居然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着实令人称奇。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神女赋》的两种不同的前言。在“前言”中,宋玉常用“玉”指代,而楚王则简称“王”。一点之差,让文章的意思截然不同。

在“版本一”里,宋玉同楚王一起出游,梦见了神女。第二天,宋玉把这个故事讲给楚王听,楚王很感兴趣,于是命宋玉写了一篇赋。简言之,宋玉做春梦,楚王感兴趣,命宋玉写了《神女赋》;而在“版本二”里,做春梦的人却成了楚王。楚王做了春梦,第二天意犹未尽,于是让宋玉写了《神女赋》以资纪念。

不少学者认为,记录《神女赋》的人可能在书写时出了笔误,把王玉二字混淆了。久而久之,这种错误被后人误以为真,于是有了两种不同的《神女赋》。其实,千年前那场春梦,无论是谁做的都无大碍。哪种说法都掩盖不了《神女赋》的异彩,而众说纷纭的探究,又给这篇奇文平添了一丝神秘。《神女赋》的第二“奇”,在于它的内容。尽管冠名“神女”,但还是有不少人指出:《神女赋》描写的可能根本不是神女,而是妓女!

在楚辞中,吟咏女性的不在少数,比如屈原的《离骚》中,就有不少关于女性的记载。不过,屈原吟咏女性,多是为了言志。女性只是一个媒介,并不是吟咏的对象。但宋玉的这篇《神女赋》则直接把女性当作了主题,笔触细腻地描写了自己梦中的神女。乍一看,整篇文章好像都是在叙述自己对神女的倾慕,但细细品读一下,就会发现很多“非常”的地方。

第一个“非常”之处是宋玉对待神女的态度。古人写的神女,都是艳丽脱俗、清丽逼人的。对这样的超凡之人,辞人们即使倾慕也只是远观,不敢亵玩。可是宋玉却对这位神女动了歪脑筋,可惜神女“怀贞亮之清兮,卒与我兮相难”,未能得逞。楚人写神人的辞赋不少,如此不敬的还真少见。如果不是宋玉色胆包天,就是这篇赋所述的神女另有隐情了。

另一个“非常”之处,是楚王的态度。作为一国之君,楚王身边当然不会缺少女人,尤其不会缺少美人。但宋玉的一场“春梦”,却能让楚王兴奋非常,令宋玉“试为寡人赋之”,实在罕见。宋玉必然说了某种楚王从未听过的逸闻,才会如此。那么,宋玉究竟跟楚王说了什么呢?“……披服,脱薄装,沐兰泽,含若芳。性合适,宜侍旁,顺序卑,调心肠。”宋玉是如此向楚王描述自己“梦中”的“神女”的。这也正是令楚王心动之处。宋玉把自己梦中的神女形容得娇丽可人,艳丽异常,性情温顺,适合陪侍,知道尊卑。怎么看,宋玉向楚王介绍的都像是卖笑的侍妾,而非“神女”啊!

说到这里,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出《神女赋》浮华辞藻之下的真实了:宋玉写的,并非什么春梦,而是自己的一场艳遇。这个神女,可能是王宫之外的某个歌妓。宋玉尝到了甜头,于是就向楚王推荐这位歌妓。尽管阅女无数,但对这种“野花”,楚王还是很感兴趣的,于是让宋玉写了这篇赋,作为参考!如果真是这样,宋玉也就成为有记载以来第一位描写妓女的辞人了。

链接三:好色也高雅

男人好色,是本能使然。“好色”一词在古代本就是中性词,不仅有喜欢美女的意思,也有喜好“性交”之意。正所谓“食色,性也”。

不好色,就无法追求更优良的雌性,产生更为优异的后代,人类社会也就裹足不前了。所以说,“好色”本身并没什么龌龊之处。“好色观”决定了“好色”的结果,风流和下流之间的那一层薄纱,也正在于此。宋玉写的《登徒子好色赋》,可以看作是宋玉的“女色宣言”,向世人叙说了自己的“好色观”。

在这篇赋里,宋玉一共写了三个人“好色”的故事,也讲了三种好色观。第一种说的就是宋玉自己。“惑阳城,迷下蔡”的绝色美人爬墙头偷看了宋玉三年,宋玉依然不为所动,实在是不“好色”。宋玉不仅否定了自己“喜欢女色”,更表明自己对性交之事毫无兴致。这是一种极端的好色观:女人跟我无关,好色与我无缘。

第二种说的是登徒子。据宋玉所言,登徒子不仅好色,而且好色的厉害。登徒子的老婆“蓬头挛耳,齞唇历齿,旁行踽偻,又疥且痔”,实在是没个人样,恶心至极。可登徒子“悦之,使有五子”,实在是好色极了。登徒子的好色观走的是另一种极端:只要是女人,皆可“悦之”。对女性的外貌完全没有任何要求,纯粹只是追求其“雌性”的自然属性而已。这种好色是纯粹的,完全脱离理智控制的原始本能,是一种繁衍后代的冲动,同宋玉的“无性”形成鲜明的对照。

第三种是一个杜撰人物——章华大夫的观点。当时在楚国做客的秦国章华大夫认为宋玉的说辞过于片面,请求向楚王陈述自己的好色观。他是这样说的:我曾经游历各国,见识广博。我曾在春夏之交,路遇采桑女。其美貌,真是惊为天人。我心生倾慕,但美人却欲罢还羞,撩拨得人心烦意乱。于是我“目欲其颜,心顾其义,扬诗守礼,终不过差”。

章华大夫见到美女虽然动心,但却用道德和理智控制了自己的欲望,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情来。他的好色观大概可以总结为:男人可以好色,但要张弛有度,能够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本能。做到这点,才能称得上翩翩君子,而非龌龊小人。《登徒子好色赋》是宋玉自己写的,其中所述的人物都可以看作是宋玉的化身。宋玉借不同人嘴,把自己对于好色的三种看法一一阐释。作为一个自恋的“伪娘”,宋玉当然不会贬低自己,因此,文中的“宋玉”和“登徒子”一样,只是两个反面教材,他们的做法,宋玉并不赞成。最后出场的秦国章华大夫,才是真正的宋玉本人。由他讲出的好色观才是宋玉真正认同的女色之道:像“宋玉”一般的“不好色”,有悖人伦,无趣;像“登徒子”一般的“只好色”,丧心病狂,无耻;唯有像“章华大夫”这样的能够用理智去控制欲望,好色有度,才是真正的“高雅”行径。好色,也要高雅,不然人就同畜生别无二致了。

链接四:宋玉悲秋

文人悲秋始于宋玉。在当时人们的观念里,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何悲之有呢?因此那时候,文字构筑的秋天是一个流金淌蜜的季节,纷飞的落叶就像来年丰收的预告一样,令人欣喜。正如《诗经·周颂·良耜》中所写的一样:“畟畟良耜,俶载南亩,播厥百谷,实函斯活。”

但宋玉写的《九辩》却开了文人悲秋的先河。有人说,宋玉是屈原的弟子,这篇《九辩》是为了缅怀恩师的流放而作的。但宋玉究竟是不是屈原的弟子,实在没法说。毕竟屈原没给他留下什么证明文书,就一头扎进了汨罗江的浑水之中。这篇悲情的诗作,与其说是“悯人”,倒不如说是在“悯己”。宋玉跟屈原一样,也是不得志的。“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宋玉的开篇,就是一派肃杀之景象,《诗经》中质朴鲜活的劳动场景荡然无存,慢慢地都是悲天悯人的文艺范。秋景秋物,秋声秋色,全都成了萧瑟凋敝的征兆,令观者的心境每况愈下,潸然落泪。这种先声夺人的写法,一下点明了《九辩》的基调,这就是“悲”!

因何而悲呢?“贫士失职而志不平!”这是宋玉悲哀的地方。出身贫贱的自己,郁郁不得志,常得小人陷害,遭到贬值,真是太令人悲哀了!这句话不仅是全诗的主题,更让“《九辩》是为屈原所做”的说法不攻自破——屈原是贵族出身,同贫贱实在沾不上边。

秋的意象,代表的是楚国当时惨淡的现实。宋玉所处的时间,正是秦国崛起之时,也是楚国由盛转衰的分水岭。楚襄王六年(公元前1279年),秦将白起斩杀韩军24万,群雄震动。作为秦国的邻国,楚国感到了空前的威胁。为了缓和同秦国的关系,楚襄王同秦国讲和,还迎娶秦国女子,以示服从。但不久之后,楚襄王受合纵家鼓动,偷偷联络诸国准备抗秦。秦国得知此事,先发制人,兴兵伐楚,迫使楚国割地求和;第二年,秦军再次发难,不仅攻陷了楚国都城,连历代楚王的陵墓都被付之一炬。这样的打击对楚人来说犹如晴天霹雳,昔日楚国的荣光就如同盛夏的骄阳一般一去不返,留下的只有山河日下的悲秋而已。

国家的兴衰决定着宋玉的命运。秋风肃杀,凛冬将至,宋玉失去了官职,流落他乡。“悼余生之不时兮,逢此世而狂攘。”悲凉之余,惊觉“四时递来而卒岁兮,阴阳不可与俪偕”。此一时彼一时,楚国的荣光不在,社稷将崩,就如秋天的到来一般不可挽回。宋玉,作为大时代背景下的小人物,也只能悲鸣而已,无能为力。

宋玉的悲秋,不仅有对自己命运不济的愤慨,更有对国家衰亡的感伤。国家的命运同自己的境遇联系在一起,悲从中来。秋天终会过去,但下一个春天,暖风吹拂的还会是楚人的庄稼吗?这种沉重的悲情前所未见,更影响了此后千年的华夏诗人。自此,文人悲秋成为一种惯例,秋天,也彻底成为肃杀凄凉的代名词。

狂士才子数曹植

曹植(192—232年),字子建,沛国谯人。三国曹魏著名文学家,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生前曾为陈王,去世后谥号“思”,因此又称陈思王。

曹植是建安文学代表人物,后人因他在文学上的造诣,而将他与曹操、曹丕合称为“三曹”,南朝宋文学家谢灵运更有“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的评价。

旷世枭雄曹操有很多儿子,其中最为出众的有两个。一个是曹丕,继承曹操衣钵,是魏晋时代实质上的缔造者;而另一个,就是才高八斗的曹植。作为魏晋早期最为出色的文学家,曹植可谓独领风骚,被后人誉为“仙才”。更难得的是,曹植容貌俊美,行止飘逸,是公认的贵公子。而这样一个风采卓绝的人物,其内心却也有着阴柔的一面,堪称魏晋时代的“伪娘”典范。

那么,曹植这个“伪娘”是如何炼成的呢?“鳣”不再“妾薄命”——夺嫡之祸引发的质变

有人将曹植傅粉施朱作为其“伪娘”的证据,未免偏颇了。要知道,在当时,男子傅粉施朱是一种普遍现象,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礼节。曹植的“伪娘”形象并非如此浅薄,而是另有乾坤。

曹植的“伪娘”之路,始于同曹丕的夺嫡之争。这场争斗其实纯属无妄之灾,曹植本人对这个王位并没有太多的想法。但曹丕对这个狂放的弟弟芥蒂颇深,一直处心积虑想要把他除掉。因此,在曹操死后,曹植便备受哥哥的打压,几次险些丧命。死罪可免,活罪难饶。曹植被曹丕以诸如“醉酒悖慢,劫胁使者”这样的借口一贬再贬。侄子曹睿登基后依然不得重用,虽被封王,但十年内三次被迫迁都,这样的“王”,实在同小丑别无二致。

政治上的失意迫使曹植把大部分注意力转移到了文学创作上。魏晋时代的文人有个怪癖,叫“男子作闺音”。好好的男人,偏偏喜欢用女性视角和口吻来写作,怨妇腔调尤其受才子追捧。综观中国千年历史,如此古怪的文学风气也只有魏晋时期才能得见。曹植作为建安时代最为出色的文学家,写起这种“闺音”来游刃有余。对于曹植来说,借弃妇、怨妇之口诉说的悲惨境遇其实正是自己内心愁苦的写照。久而久之,他笔下文字所虚构的一个个“女性形象”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曹植的内心,形成了一个新的“自我”。如果说稍后要讲到的何晏的“伪娘”是一种至美至柔的浓妆艳抹,那么,曹植的“伪娘”就是一种更加深层次的精神状态,是略施粉黛的纯粹质朴。

在曹植早年的诸如《鳣篇》这样的诗篇中,叙说的主要是自己的志向,“抚剑而雷音,猛气纵横浮”,是何等的豪气干云!鲜衣怒马的蓬勃少年跃然纸上;等到了《妾薄命行》,则又是另外一番景象了。看似夜御欢场的公子行录,但标题却暴露了诗句真正的主旨——妾,乃女性的自谦之称,这首诗分明就是薄命红颜的叹息之词。“御巾裛粉君傍,中有霍纳都梁”,这样细腻的描写,如果不是作者有着同样凄凉的心境,是怎么也摹写不出来的。

在魏晋以前,中国文人对美女的描写大都集中在外表上,将“美人”等同于“美物”,是没有灵魂的躯壳。写美人虽然也是借以抒胸臆,但阐释的基本都是男人的“志”,而非女人的“情”。但曹植的女性题材作品却突破了旧有的形制,让自己笔下的女性活化了,升华了,从扁平的辞藻变作了或妖,或闲,或怨的鲜活形象。女人难测,男人写女人心境向来是个难题。但曹植却写得如鱼得水,仿佛自己就是个弱质女流,外表雍容华贵,内里气质脱俗。《艺圃撷余》有云:“秀色若可餐也。余谓此言惟毛嫱、西施、昭君、太真、曹植、谢朓、李白、王维可以当之。”这毛嫱、西施、昭君、太真都是绝色佳人,倾国倾城都不足以形容她们的美貌。能够比拟这样的美女,曹植的姿容,果真对得起“伪娘”二字。

浮萍寄清水——爱情悲剧催生的悲曲

曹植前后有过两任正室。古人更换正室,要么是休妻,要么是妻子亡故。曹植属于后一种,而且前妻崔氏还是横死。

事情的起因是一条裙子。一次曹操组织全家人观礼,崔氏穿了一条艳丽的裙子出席。可能是受夫君狂放性格的影响,也可能是自恃身份显赫,崔氏的这条裙子在形制上是僭越的。也就是说,她穿错了衣服。至于僭越多少,书上没有记载,但可以肯定的是,曹操见到以后很不高兴。偏偏造化弄人,一阵狂风又将崔氏的裙摆吹翻了。这下曹操坐不住了,勃然大怒,当场勒令崔氏回家。没多久,又把崔氏赐死了。因为一条裙子搭上了一条性命,想必无论是崔氏还是曹植都万万想不到吧。

崔氏出身名门,是尚书崔琰的亲戚;而崔琰在不久之后也被曹操诛杀。因此有人分析,曹操赐死崔氏是一场为曹丕铺路的“政治秀”。这种说法未免有附会的嫌疑:一来先杀崔氏再杀崔琰难免本末倒置,很容易打草惊蛇;再者,崔琰是坚定的“太子党”,是支持曹丕的,杀他来为曹丕“铺路”,简直匪夷所思。

不管怎么说,崔氏的横死对曹植来说是很大的打击。政治上不得志,情感上又遭遇挫折,曹植内心的苦闷可想而知。他在《浮萍篇》中写道“恪勤在朝夕,无端获罪尤”,表面上看是在为自己的遭贬鸣冤,实则是替亡妻抱不平。想她就会变成她,对亡妻的思念无形中加重了曹植的阴柔心绪,“闺音”文字愈加娴熟。他在《弃妇诗》中,把一个因无法生育而遭到遗弃的女子的心态刻画得入木三分。在当时,女子无后是弥天大罪,被扫地出门也只能怨天,不能怨人。“反侧不能寐,逍遥于前庭。踟蹰还入房,肃肃帷幕声。”这种心境恰好迎合了曹植当时的失意状态,可以说,曹植此刻已经完全把自己化身为弃妇,心中苦闷悲愁都借“闺音”抒发。孰男孰女,亦真亦幻。

种葛南山下——成熟的“伪娘”气度

在经历了前半生跌宕起伏的人生洗礼之后,曹植在文学上日益成熟,文字凝练,不见浮华。仿佛历经风雨的少女茅塞顿开,羽化为风情万种的少妇一般。这种优雅哀伤的气质自成一格,愈发令人怀疑曹植的躯壳下藏着另一个“她”。

此时曹植笔下的女性,不是遭人遗弃的怨女就是“望眼欲穿思良人”的思妇,总归逃不脱一个“怨”字的束缚。怨妇形象植根曹植的诗作,说的是各自不同的遭遇,抒发的却是同样凄苦的情感。说到底,这都是曹植自己心底的“那个她”在作祟。《种葛篇》是曹植心底的“她”的集大成之作,充分展现了曹植内心的“伪娘”之气。诗作写的是一个因色衰遭丈夫休弃的怨妇,外出散步触景生情,哀叹自己的遭遇。古时候休妻,是要符合一定的礼法的,即所谓的“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又称“七出”。显然,因妻子色衰而弃她而去,并不合礼法,是很薄情的。换言之,以这种题材写作,实际上是在控诉男权社会的不公。这在当时是很出格的事情——虽然同时代的文人也写了不少女性题材的作品,但大部分都是“思人”或者歌颂爱情的“良文”。曹植自己早前写的《弃妇篇》虽然写的也是弃妇,但同这篇中的夫人却是两种不同的情况。《弃妇篇》的妇人因无法生子遭到休妻,自己是没有什么怨言的,只是感叹命运坎坷;而《种葛篇》则完全是一种控诉。“与君初婚时,结发恩义深。欢爱在枕席,宿昔同衣衾。”新婚之时,女子容颜俏丽,夫君甚是喜欢,举案齐眉,尽享鱼水之欢。等到女子“行年将晚暮”, 夫君就喜新厌旧,违背自己的誓言。弃妇从幸福的云端直落绝望的谷底,被逐出家门,到南山种葛。“葛”这种东西,纤维可以织布,根块可以食用,但都只是代用品。“葛”这个字在古代又大都是与贫贱联系在一起的。弃妇在南山种葛,显然生活非常困苦,只能靠葛粉为生。“往古皆欢遇,我独困于今。弃置委天命,悠悠安可任。”仿佛集万千哀怨于一身,自暴自弃,真是怨气冲天,遮天蔽日。细细品味,就会发现这种幽怨心情是曹植当时的真实写照。曹丕当政,曹植顿时如同色衰的女子一样失去了宠爱的光环,处处受制于人;好不容易熬到侄子上台,想要一展拳脚,又被弃之不顾,一贬再贬。心路历程正好同种葛南山的弃妇暗合;虽然最后被封陈王,还娶了谢氏为妻,但这对于孤傲的曹植来说不仅说不上恩典,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屈辱——谢氏是陈郡的“地头蛇”,曹植这种失势蛟龙压得住人家的气焰才怪。虽然没有明确的记载说曹植在陈郡生活失意,但从他的诗作分析,曹植人生最后十几年的日子并不好过。弃妇的心境日益强烈,终于有了《种葛篇》这样的文字问世,借以发泄苦闷。苦情到这时,曹植心中的“怨女”终于健全了肌体,破茧成蝶了。

纵观曹植的一生,起起落落,受尽了苦楚。虽生在帝王家,却没有窥伺王位的机遇和资本,只能一心纵情诗词歌赋。几经希望,收获的是更大的失望和绝望。这种曲折的心路让曹植成为魏晋时代最为另类的“伪娘”——不具备充分的女性特征,却有着十足的阴柔心灵;外表阳刚伟岸,内里柔情万丈,矛盾的特质赋予了曹植非凡的魅力。陈思王斯人已逝,他的绝世风骨、绝伦之“伪”却愈发耀眼,浩荡千年。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

链接一:曹植密码:七步成诗中的玄机

曹植“七步成诗”的典故可谓无人不知,世人都赞曹植机敏,斥曹丕狭隘。然而,这首《七步诗》中隐藏的秘密恐怕并非人人都能参透,值得我们细细玩味一番。“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四句诗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七步诗》,连小学生都背得出来。不过,现在的“四句版本”其实是删改过的,曹植的原始诗句其实是六句!《七步诗》的出题者曹丕也是建安时代知名的大文豪,深谙诗词之道。曹丕出这道题,意在试探弟弟的才华。建安时代的诗,都是五言六句。写诗当然需要思考时间,但对于曹植这样的天才来说,一步的时间就够了!一步一句,到第七步落脚的时候正好作完这首诗。显然,如果只需要曹植作四句诗,是不用给他七步的时间的。因此当曹植作完这首诗之后,曹丕才会“面有惭色”,一来感慨诗词寓意,二来折服于曹植的才思敏捷。

那么被删掉的两句又是什么呢?

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原来是有人把这六句的诗“缩编”成了四句。别小看这“小小”的差别,诗句的寓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先看原文。第一句“煮豆持作羹”,说得很清楚,是有人要煮豆作汤羹,因此要燃萁煮豆。原文明确地指出,燃萁煮豆是存在一个得利的“第三者的”,因此豆才会“釜中泣”,一方面泣的是“萁在釜下燃”,手足相残;另一方面泣的是“相煎太急”正中了“第三者”的圈套!而修改过的诗句却无此意,把蕴含深意的“提醒”变成了单纯控诉手足相残的“申诉”。

那么,曹植“提醒”曹丕要注意的那个“第三者”又是何许人也呢?这个人,就是后来篡夺曹魏天下的司马懿。司马懿心思狡诈,诡黠善变,是一等一的阴谋家。曹操当年就曾经说过此人“非人臣也,必预汝家事”。但司马懿跟曹丕私交甚笃,颇得曹丕的信赖,被视为左膀右臂。曹丕对于曹植的芥蒂,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司马懿的背地挑唆所致。聪慧如曹植怎能不知?因此,曹植借这首《七步诗》提醒哥哥要注意自己身边的这个燃萁煮豆之人。

几句之差,诗文含义天差地别,贵族之间权谋游戏的奥妙并非我等平头百姓能够轻易猜透,真是字字珠玑,步步险恶。

链接二:狂士才子的政治麦城

曹植自幼聪慧过人,十多岁就“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堪称微型图书馆,才子成色绝对十足。每次遇到曹操考验文略,总能在兄弟中间脱颖而出。曹操曾经认为曹植是儿子中间最为出色的,可担大事,几欲立为世子。不过碍于“立长不立幼”的老规矩,这种想法也仅仅是在曹操脑子里盘桓而已,并未有什么实际的行动。但曹植在少年时非常得宠倒是真的,已经对曹丕的地位构成了实质性的威胁。

曹丕对曹植有怨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过不同于没什么城府、整日肆意妄为的弟弟,曹丕更多地继承了父亲的政治素养,知道什么叫作“韬光养晦”。你若才气逼人,我就故作木讷,以退为进。这出奇招还真收到了意外的效果。一次,曹操出征在即,曹氏子弟到城门送行。临别之际,曹植再度慷慨激昂地赋诗一首,歌颂曹操的文治武功。言辞虽然精彩,但大伙都知道你曹植有才,这样高调实在是有卖弄的嫌疑;曹丕当然不会跟弟弟比文采——他也比不过——怎么办呢?办法很简单,哭!堂堂世子黯然神伤,看着父亲的背影泪流满面,这种场面任谁都招架不住。曹操唏嘘不已,认为曹丕更加重情重义,暗地里给大儿子加了几分。诗文不敌泪弹攻势,曹丕和曹植的作秀本领,高下立现。

曹植早年很不长记性,颇为自负。一直以来也没把“才智平庸”的大哥放在眼里,行事狂放。曹植以文采著称,因此身边的人大都是文臣士子,诗词歌赋是长项,但搞政治就难免理想主义泛滥了;而哥哥曹丕深谙“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深刻道理,尽力笼络的都是武将权臣,个个老谋深算。曹植爱酒,常喝的酩酊大醉。曹操曾想让曹植掌握兵权,结果到了大军出征之时,主帅曹植宿醉未醒!虽然有记载称此事是曹丕设计陷害,但也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曹植的政治智商着实有待商榷。无论如何,这样的荒唐举止令曹操对他彻底失望,就断了改立世子的念头,专心替曹丕挑选贤臣志士。

终其一生,曹植都只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文学青年”,跟精于算计深谙政治行为艺术的哥哥毫无可比性。曹植跟曹丕的“斗争”,打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是一出悲剧了。

链接三:《洛神赋》另有隐情?《洛神赋》是曹植的名篇,是我国古代浪漫主义文学的最早标杆,千古不朽。曹植写道:自己在洛水偶遇伏羲之女,顿时生了倾慕之情,极尽自己才学,写了这篇赋,以表达自己狂热的爱恋之情。不过,如果我们刨根问底,就会发现这个爱情故事并不靠谱,似乎另有隐情。《洛神赋》的原名叫作《感鄄赋》,据称曹植在黄初二年(222年)被封鄄城侯,次年升为鄄城王,因此赋成此篇,以兹纪念。我们翻看一下地图:鄄城位于山东,而洛水靠近洛阳,两地相隔十万八千里,怎么看曹植都不会在去鄄城的路上“途经”洛水;作为一篇感慨前往鄄城赴任的赋,曹植在文中只字不提“鄄城”二字,他感叹的也不太可能是那遥远的封地。可能后来曹植自己也觉得这个名字太过此地无银三百两,索性直接改成了更加缥缈的《洛神赋》。所以说,广为文史学界认同的“鄄城说”似乎并不可信。而曹植写这篇文章,也是有弦外之音的。

这时候,一个女人的名字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她就是曹丕的妻子——甄妃。

据说,曹植早年曾经邂逅甄妃,两人有过一段不可告人的过往。后来,甄妃失宠,曹植写了一篇不知所谓的《出妇赋》;不久之后,甄妃病死,而曹植则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贬出京师。看起来,曹植和甄妃的这段情史并非捕风捉影。莫非这《洛神赋》真的是为了甄妃所作?“鄄”同“甄”在古时是通假字,可以相互替代,因此把《感鄄赋》理解为“感怀甄妃”并无不妥。据称曹植曾经上过一道疏,里面用了一个“绝缨”的典故。所谓“绝缨”,出自楚庄王的一次夜宴。席间一阵疾风吹灭了灯盏,堂内伸手不见五指。有人趁此机会对楚王的宠姬上下其手,宠姬反抗之际掰断了那人的盔缨。结果楚庄王为了平抚人心,命令所有武将都把盔缨掰断方才掌灯,令当事人感激涕零。因此,“绝缨”这个典故,有染指帝王妻妾的意思。曹植用这个典故,其意发人深省。

但是,有一个事实一直以来都被“甄植恋”的支持者忽视,那就是年纪。据记载,甄妃下嫁曹丕是在公元204年,时年21岁;而曹植当时12岁。古人出生即为一岁,因此曹植最多11岁。尽管曹植十几岁就很有才华,但在男女之事上应该不至于如此早熟——这不是什么心理问题,而是单纯的生理问题。

于情,《洛神赋》似乎另有隐情;但于理,“甄植恋”又说不通。真真假假令后人唏嘘感叹,是是非非让观者动容。《洛神赋》作为千古名篇,同作者曹植一起,注定成为不朽的传说。

链接四:杨修之死

杨修是东汉著名的文学家,以学识渊博、恃才放旷而著称。建安年间被举为孝廉,任郎中,后为汉相曹操主簿。年方44岁便被曹操杀害。

杨修为何被曹操所杀,野史称是因为“鸡肋”。一次,杨修随曹操出征,听闻曹操把夜间的口令定为“鸡肋”,转身回帐篷收拾行李。周围将领不解,杨修说:“这个鸡肋骨,吃吧,没滋没味;扔了吧,又可惜。曹操用鸡肋做口令,意思就是这仗打还不如不打,干脆撤兵算了。”曹操听闻此话,就以扰乱军心的罪名把杨修杀了。这是演义故事,戏说的成分居多。但杨修在历史上是确有其人的,他的死,也并非因为区区“鸡肋”。

杨修是袁绍的外甥,说起来跟曹操还有些家仇。但曹操却依然留用,可见历史上的曹操并非演义故事中所说的那般小心眼儿。杨修的死是确有其事的,其公认的死因是参与了曹氏的夺嫡之争,因而受到牵连。

杨修同曹植私交甚笃,常被认为是曹植一党,因此他的被杀就理所当然地被当成是曹氏兄弟夺嫡之争的结果之一。但实际上,杨修并不能完全被看作是曹植的心腹。杨修在当时是很出名的文士,才学很高,很多达官显贵都想结交他。曹氏兄弟也不例外,对杨修都是礼遇有佳。杨修曾经送过曹丕一把“王髦剑”——当时,冶铁技术不像现在这样便利,还属于高精尖的技术,铸剑更是费时费力搞不好还会出人命的苦差事,因此宝剑是非常名贵的东西,不会轻易相赠。曹丕当然是非常喜欢的,“太子常服之”。哪怕杨修死后,曹丕即位,这柄剑也常伴曹丕左右。可见,杨修同曹氏兄弟的关系都是不错的,如果非要给他归结到哪一派的话,他也是骑墙派。

真正害死杨修的其实是他的出身。杨修是太尉杨彪之子,是当时最大的士族势力杨氏的正统继承人。汉魏交替时的士族,势力非常庞大。有的拥兵自重成为军阀,比如袁绍;有的支持军阀势力雄霸一方,比如诸葛亮。对于曹操来说,士族势力是一个非常巨大的威胁,如果不能成功限制,将来肯定会酿成大祸。而杨修,这个杨氏的代表,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曹操铲除士族势力的祭旗。杨修之死让蠢蠢欲动的士族势力暂时按兵不动,也使得曹丕接掌政权变得更为平稳。

但曹操死后,士族势力再次抬头。曹魏代汉的过程中,士族势力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奖励士族的功绩,曹丕颁布“九品中正制”,实质上就是让士族垄断了做官的权力,得以世代为官,牢牢地控制了曹魏时代的政治走向。

所以,杨修之死,并不是因为曹操“妒才”,实在是一种赤裸裸的利益交换,可叹,可叹!玄学大师  傅粉何郎

何晏(?—249年),字平叔,南阳宛(今河南南阳)人。三国时期魏国玄学家,汉大将军何进之孙,曹操的继子。正始年间(240-248年),曹爽秉政,何晏党附曹爽,因而累官侍中、吏部尚书,典选举,爵列侯,仗势专政。也因依附曹爽,为司马懿所杀,夷三族。

何晏,是中国历史上出名的美男子,生得风姿优美,皮白柔嫩,被赞为傅粉何郎,是一等一的帅哥;自幼聪慧,对玄学研究精深,被尊为玄学之祖,是绝代的才子。这样的良男可谓百年难遇,足以让怀春少女神魂颠倒。可惜造化弄人,何晏并非白马王子,而是货真价实的“伪娘”。

傅粉何郎缘何出

生活中,有些人年幼时仗着自己可爱聪慧得宠,成年以后就未必能够如鱼得水了。但何晏却是个异数,越长越美。咱们先来了解一下古代人们对于美男子的评价标准是怎样的。古时候人人长袍马褂,里三层外三层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能露在外面见人的只有一张脸,所以古代对人的外形评价焦点,一在长相上,二在姿态上。对于长相,古人认可的美男子的标准是“白面有须”,也就是说,只要长得白净,就有跻身美男子行列的资本。至于姿态,当然要风度翩翩才好。站如松坐如钟,行止如玉山将崩。

名留青史的美男子基本都是文人,整日吟诗作画,气质修养都不用说;肩不担担手不提篮,肯定养得细皮嫩肉。但除了何晏,还没有谁能白得令旁人开发一个“傅粉何郎”的专有名词,哪怕是被当成美男子标准的潘安也没这种能量。何晏的白净肯定是异于常人的。

说到这“傅粉何郎”的名号,还有一个典故。当年跟何晏芥蒂颇深的曹丕继承了大统,号明帝。何晏的日子开始不好过了,一直得不到任用,赋闲在家。魏明帝每次看见何晏那张白脸都觉得别扭,曾经怀疑何晏在脸上擦了很厚的粉,于是存心作弄他,在大热天招待他吃辣汤。何晏自然吃的大汗淋漓,频频擦汗,脸色越发苍白,魏明帝这才相信自己的这个“干弟弟”是天生丽质。这样,问题就来了,何晏本天生白皙,为什么会被疑为傅粉呢?

首先要说明一点,在魏晋时代,男性,尤其是公卿贵族在脸上擦粉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可以算得上是一种时尚。魏明帝如果真的因为这种事而作弄何晏,那他的确够无聊。魏明帝怀疑的不是何晏擦粉,而是怀疑他擦了“很厚的粉”,这其中的区别是很大的。魏晋时代的粉是铅粉,也叫铅华。使用的时候,并不是直接擦在脸上,而是要加水调和成膏状,涂在面上,其效果想必大家都能想象得出来。由此可见,何晏的“白”,不仅纯净,而且细腻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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