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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6 19: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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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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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 遥远的距离

世界上 遥远的距离试读:

内容简介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蓝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第一章

机场

一天晚上,她和安路过CanvasCafe。她执意要进去喝一杯。三年过去了,这家店有了名气。店面扩大了四倍,装修得很做派,顾客多是些白领,价格也因此贵了起来。她拣了个角落靠窗的位子坐下。安坐在她对面。可是她只看着窗外。似乎在想心事,又似乎什么都没想。她要了瓶盐。久违了,咸咖啡。安惊奇地说:“以前怎么没见你喝得这么奇怪?”她不语。侍应生一边微笑地把盐递给他们,一边巴结地说,也常常有位先生带着位小姐来,每次都只肯喝咸咖啡。“是你吗?”她在心里说。安好奇地洒了点盐,喝第一口就喷出来了,喊道:“再要一杯,放糖放奶。太难喝了。”

她抬起杯子,啜了一口咖啡。咸与苦交融,确实很难喝。那时候那么爱它,是不是因为心里是甜蜜的呢?她家,安打电话来:“同学会,你去不去?”她想了想:“去。”同学会安排在CanvasCafe,这个用钱买情调的地方。因为这里有名。她透过橱窗玻璃望着他。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漂亮的领结,一眼看过去就是成功人士。衬衫的第一粒纽扣还是扣得那么整齐。他很少笑,言谈的姿势很有礼貌。冷漠的礼貌。“叮——欢迎光临。”全体人都转过头来望着她,然后又各自转回去谈自己的。他一直看着她。那天安喝醉了。他和她都知道安是故意的。安想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虽然心里很苦涩。他被大家指派送她回家。走前他付了全体人的帐。“我去拿车。”“不用了,不远,走走吧。”……“你好吗?”“还好,谢谢你。”“我的公司运转还不错,蛮顺利的。”他觉得无话可说。“恭喜你。”

路灯下,她侧脸的弧线还是那么优雅。她身上的香水味化作熏香的晚风。她搽的是那种叫“鸦片”的香水。一路无语。她租的公寓不远,很快就到了终点。她站在路灯下,扬起脸看他:“我到了,你回去吧。”

“……”“走吧。”“……我四月就要结婚了。”

现在是三月底。她一直害怕他这么告诉他,今晚,他终于说了。她的世界黑了。但是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新娘一定很漂亮吧。恭喜你。祝福你们。”他的情绪情绪突然很激动,捏的她幼嫩的双肩生生地疼:“我回来后,知道你和安在一起已经两年了。……而安是我最好的兄弟。你明白我吗?”“我能理解。”

她嘴角挂着微笑,似乎满足了什么……两个人都不说话,任夜风吹乱他们的容颜……她感到他的手从她肩上无力地滑落。他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她,庄重地对她说最后一次:“我爱你。”然后他擦干她眼角的泪水,吻了她一下,“好好地对安,他会给你幸福。”然后他阔步消失在黑暗中。

从此带走了她的幸福。春天里离去的幸福。她在路灯下展开手中的东西。那是个破旧的记事簿,上面整齐地写满了“正”字。她跪在路灯下,满足地微笑着开始数:“一、二、三、四……七十六、七十七……”“你不吃饭?”“除非你帮我打饭。”“除非你帮我打十次饭感谢我。”“除非你嫁给我。”“……”“那一百次?一千次?”……“九十四、九十五……一百九十五、一百九十六……”一百九十九,乘以五,再加一个未能写完的“正”。他一共帮她打了九百九十九次饭。再翻开最后一页,上面抄着一句话:“他在枫林里捡树叶,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眼泪在水泥地上跌碎。她跪在冰凉的夜里失声痛哭。

爱,象一把锋利的刻刀,用它柔软的刃,在眼泪上完成美丽的微雕上帝给我个机会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孩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续集——自便——融合我的爱情故事——假如可是上帝有一次的被那个男孩感动了。上帝说我在给你一次机会让你去得到你想要的。男人都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一个爱的人就要放弃除非他真的是上帝:男孩请求上帝把他变成一个另外的人回到现实中。当然上帝不会之去帮他换了一个身份,上帝给了他一钻石王老无的身份,转眼有是3年,就当男孩要忘记女还的时候,女孩出现了,就在男孩的公司上班,男孩想起她想的流不出泪水,每天只事远远的望这,一天机会来了,女孩升了值里男孩很进,可是男孩怕,怕在次失去她,男孩没一次想约她都是不敢说。他们每天都会见面,几乎生活的一半我们还是在一起,曾经想过自己离开,曾经想过不走,用自己的方式逼走他,想过那么多曾经,但一年过去了,我们还是一样,每天都能擦身而过,每天都会面对彼此,每天都会呼吸到曾经彼此身上的一切。一直做着最熟悉的陌生人,{转称——男孩;我,女孩——她}她知道我喜欢她,但是我不知道她已经离婚了。开始面对时,我们都不愿意和彼此接触,不愿意面对彼此,但是。我们还是会偶尔视线相距在一起,而我每次都是闪躲的一方。也许他也会闪躲,只不过在那之前,我已经先躲开,没次见面多是一笑而过。我可以笑的那么潇洒,笑的那么淡然,可是还是那么苍伤。最后我决定离开我的公司,让她过上正常人的日子,走的时候她来送我,最后留下的是我望着她离开的背影,我庆幸他没有回头,因为眼泪已经留下来。这场纠缠了几年的爱,好苦,好累,我知道她还想这他我一直都知道,一直都没有忘记她的背叛,一直都没有停止要去恨他,一直没忘记她已经把我忘了,但这次,我想离开才是最好的结果~忘记是一种放弃,我做不到,也许离开才是属于我的放弃方式。因为除了这样,我再也想不到任何可以让我不再爱她的方式了。而她。对我来说才是真的要放手了,我会一直爱着她。留恋她,但我会放手,放手不再恋着他。

第二章

一个男人的戏剧婚姻

余飞(化名)男40岁职业:某票务公司经理我和前妻周蓝(化名)从恋爱到结婚,直都顺理成章,当初她坚决要嫁给我,而今坚决要离开我。离婚理由竟是她要揪住青春的尾巴,找个高个子男人,圆自己少女时代的白马王子梦。

我和前妻周蓝(化名)从恋爱到结婚,一直都顺理成章,当初她坚决要嫁给我,而今坚决要离开我。离婚理由竟是她要揪住青春的尾巴,找个高个子男人,圆自己少女时代的白马王子梦。

1.偶遇

十多年前,我在周蓝所念大学周围的一个化工厂上班。那时我是个其貌不扬的矮个子男人,通过远嫁到广东的姐姐的关系,弄到了一辆大排量的摩托车,混在年轻人里十分抢眼。

我和周蓝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念她的大学,我混我的社会,相识纯属偶然。一天,她在路上被几个社会上的小青年欺负,我上前救了她,并顺便捎她回校。一路上,我也像那些成天青春无处发泄的小青年一样,“调戏”着她。

没想到她对我有问必答。下车时,还问我为何如此好心送她回校,我告诉她我并非特地送她,只是顺路而已。她不信,问了我的单位、年龄等,说要感谢我。

我当时真的不知她的感谢竟是以身相许。

2.闹剧

她的确来感谢我了。她找到我们单位的领导说,她爱上了我。单位的领导都认为这是个笑话。那时,女大学生追求技校毕业、成天满身汗水的工人,那是天大的新闻。很幸运,我成了主角。这件事,在我们那个如今一片繁华当初四周都是农田的国企里被传得沸沸扬扬,并演绎出了很多版本,有的说是我把她肚子搞大了,有的说她着魔了,还有的说是我给她下了药……

3.恋爱

在谣言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周蓝则是不管不顾地要嫁给我。问她怎么偏偏就看上了我,她的理由同她提出离婚的理由一样,让人可气又可笑——摩托车上的我看起来很Man、很酷。

不得不承认她是个有本事的女人,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我的家庭住址,趁我上班时跑到我家讨两个老人的欢心。能娶个女大学生做儿媳,老人本来就认为是天大的面子,祖宗积德,何况这个儿媳妇还如此有孝心。

她大学毕业后,我们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立马就结婚了。她的父母是知道传闻后以为我们偷食禁果,为了女儿的名声不得已答应了这门婚事,而我的父母则是兴高采烈,嘴里念着祖宗保佑给我施压。

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当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我就知道总有一天我的如意王子会不期而至。我常常想像他骑着一匹雪白的骏马,把我抱上马背带往他的城池。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一位特别的意中人在找我,就像我正在苦苦寻觅他一样。这种事肯定会发生,命中注定。那年我17岁当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我就知道总有一天我的如意王子会不期而至。我常常想像他骑着一匹雪白的骏马,把我抱上马背带往他的城池。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一位特别的意中人在找我,就像我正在苦苦寻觅他一样。这种事肯定会发生,命中注定。

那年我17岁,他终于出现了。这小伙子名叫特德·本宁顿,是新来的一位邻居。妈妈在我生日那天给了我一个挂在项链上的小金盒。金盒并不新,却是她多年的珍藏,而且妈妈总是把这个小盒子跟爸爸送妈妈的几样纪念品放在一起。“妈妈,你真要把盒子送给我吗?这可是属于你的呀!”我说。“真的!”妈妈说,“它对我意义重大,不过我说过,到我女儿17岁时,就归她。”妈妈眼中闪过一丝令人捉摸不透的神情。我疑惑地看了她一眼。爸爸和妈妈的婚姻可谓美满幸福。爸爸热情体贴,妈妈跟他在一起好像总有无限的快乐,直到两年前,他不幸逝世。我暗自好笑,真不懂妈妈会有什么伤心的事儿。但我的确喜欢这个盒子,它小巧玲珑,呈鸡心状,系着一根细小的金链,叫人爱不释手。可最让我心跳的还是特德·本宁顿送给我的一条朴素却饰有金边的蓝头巾。我喜爱特德送给我的礼物,但我更爱他本人。我喜欢他那淡黄色的卷发垂在前领上的可爱劲儿,清亮的诚实的蓝眼睛和好看的方方的下颌。而且他腼腆、讨人喜欢、做事认真,跟我们高年级那帮油腔滑调、自以为是的家伙相比,他显得如此不同寻常。

大概是在两个月前,我就开始注意上特德了,那时他来我们班才一个月。他是个文静的男孩,从不参加学校里的任何球队。课后或是周末,别的同学在闲逛玩乐时,他却不得不去一家杂货店打工。当时正值一次校友舞会,作为一名高三女生,你不可能有太多的选择,因为本年级的男生大都把心掏给了高一和高二的女孩子。我只得把剩下的男生列了一个名单,把太矮的几个划去,结果只剩下4个人。可其中3个要么身体太胖,要么与我合不来,再不就是说话时唾沫四溅。特德成了最后唯一的人选。下课后当他走出教室,我早已抢先一步恭候在那儿,装着无意碰到了一块。我搭讪说:“南希这个周末要举办家庭舞会,特德,这可是女邀男的活动。你想去吗?”“去?你是说同你一道去?”他问。“是的,”我说。“这个,这个,一定去,谢谢!我很乐意去。”他有点受宠若惊,真不知道他长这么大是否曾带过女孩子去过什么地方。我不禁想,邀他去也许是个错误,大伙儿会不会喜欢他?参加舞会的可都是学校里的主流人物,特德合群吗?然而晚会上一切都叫人感到愉快。特德尽力适应其中,跳舞、参加游戏、跟人交谈,倒真像是个游刃有余的社交高手。

晚会后他送我回家的路上,我们聊起了彼此毕业后的打算,我说我将读文秘专业。他则告诉我他正在努力争取杜莱恩学院的奖学金,准备去那儿学医。月光朦胧而优美,叫人有一股莫名的冲动。突然间我清楚地意识到我那空着的小手正在身体的一侧晃动,他的手也是。也不知什么时候,两只手或多或少地碰到了一块儿。一路上我俩不再说话,在月光下默默地走着,彼此的手慢慢牵到了一起。

特德带我去参加校友舞会,这事看来如此自然。一阵心颤的感觉让我突然了悟,特德就是我自小在冥冥中期待的那个特别的意中人!我们的感情随着时光的流淌而越发显得月久年深,我俩一块儿散步,出门远足,在蔚蓝的天空下参加大伙的野餐聚会。特德在野餐的过程中弹起悦耳的吉他,我们一起忘情地放声歌唱。都是些诗情无限而又令人幸福的日子。接着有一天,特德带来好消息,他已经获得了杜莱恩学院的奖学金。“别人会称我本宁顿医生,你感觉怎么样?”“妙极了!”我说,“不过我会想你的。”“我也是,”他说,真希望你能跟我一块儿去。“别担心,”我安慰他,“我就在这儿等你。也许你毕业之前,我能在那所学院里找个工作。”“那太棒了,不过我怕。”“怕什么?”我问道。“哦,一切都这样完美,我真害怕会失去你。”“瞎操心,”我对他说,“你不会失去这命中注定的爱情的!”可是我错了。特德离开我上学去了。起初的日子我们彼此还比较勤快地写信。可渐渐地,我们的信越来越少。大概这就是结局的开始。他不能回家过感恩节,而到圣诞节他回来时,我却在出麻疹。终于特德有了新女朋友。她是他们学校的一名同学。特德来信说,他对此感到很抱歉,又说他知道我会理解的。

收到信的那天正下着雨。我躺在床上倾听淅沥地雨声。我并不恨特德,我甚至也不恨那个女孩。只是我无法相信所发生的一切。这时妈妈走了进来。我知道她要说什么。“还有别的小伙子,你可能现在不相信,但总会有的。”她开口说。“也许吧,不过特德是我唯一的至爱,我以后再也不会爱了!”妈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给你的那个挂在项链上的小金盒还在吗?”“小金盒?哦,当然在。就在梳妆台最顶格的那个抽屉里。”妈妈拿出小金盒,让我戴上。“你看,”她说,“这是那个特别的意中人,在我17岁时送给我的。”我珍爱地把小金盒捧起来,想起了去世的爸爸。他曾经和妈妈有过多么幸福的生活啊!“他心好,讨人喜欢,与众不同。我当时确信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妈妈陷入了沉思,慢慢地说,“可在我们订婚之后不几天,他就丧生于一次火车事故。”“你说什么?”我惊叫起来,“我还以为……你是说在爸爸之前,你曾爱过别人?另一个你曾认为是最特别的那个意中人?”“是的,事情就是这样的,我想如果我嫁给了他,我肯定自己会非常幸福。但结果是三年后我同你爸爸结了婚。我们也彼此相爱,并且跟他在一起我也非常幸福。”“我搞不懂。”我说。“宝贝,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世上并非只有一个特别的人才会让我们幸福,而是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好人,特德只是其中之一。只是他来得太早了些。”妈妈静静地望着我。我几乎哭了起来,因为我感到我童年的梦想正被击得粉碎。妈妈轻声说:“总有一天,会有一个好男人在恰当的时候来到,他才是你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她走了出去,轻轻把门关上,留下我独自一人,倾听雨点的声音。我望着妈妈出去时关上的那扇门,心里却想到另一扇门,那就是她刚才为我开启的另一扇希望之门。

心灵深处有最爱

初到美国的时候,在一位同学家做客。他是个既英俊又有才华的男人,却娶了才貌都远不相配的女子,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竟然抛弃了在国内交往多年、早已论及婚嫁的女朋友。我的父母、兄弟都不谅解我!他指了指四周,可是你看看,我现在有房子、有家具、有存款初到美国的时候,在一位同学家做客。他是个既英俊又有才华的男人,却娶了才貌都远不相配的女子,尤其令人不解的,是他竟然抛弃了在国内交往多年、早已论及婚嫁的女朋友。“我的父母、兄弟都不谅解我!”他指了指四周,“可是你看看,我现在有房子、有家具、有存款,还有绿卡,谁给的?”他叹口气,“人过了35岁,很多事都看开了,我辛苦了一辈子,希望过几天好日子。”

只是,我想,他心里真正爱的,是谁呢?

读谢家孝先生写的《张大千传》,500多页看完,到“后记”时,又发现一段重要的文字,大意是说,张大千的后半生,固然有妻子徐雯波在侧,但壮年时代,杨宛君才是陪他同甘共苦,而且相爱相知最深的。帮助张大千逃出日本人魔掌的是杨婉君,陪他敦煌面壁、饱受风霜之苦的也是杨婉君。只是大千先生在接受谢家孝访谈时,却绝少提到这位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

谢家孝先生说:“是不是他顾及随侍在身边的徐雯波,而避免夸赞杨婉君?”“他(张大千)在80岁预留遗嘱中,特别在遗赠部分,写明要给爱人杨宛君。足见在大千先生心中,至终未忘与杨婉君的一段深情岁月。”

合上书,我不得不佩服谢家孝先生作为一个新闻人,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张大千传》完成13年,老人仙逝世10年之后,终于把他不吐不快的事说出来。

这何尝不是大千先生不吐不快,却埋藏心底30多年的事呢?

也想起有“民初才女”之称的林徽音,在跟徐志摩轰轰烈烈地恋爱之后,终于受世俗和家庭的压力,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

梁思成的才华不在徐志摩之下。他是中国古代建筑研究的先驱,直到今天,他40年前的作品,仍被世界建筑界认为是经典之作。

走遍中国山川,又曾到西方游学的梁思成,毕竟有不同的心胸。徐志摩飞机失事后,梁思成特地赶去现场,捡回一块飞机残片,交给自己的妻子。据说林徽音把它挂在卧室的墙上,终其一生。

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心灵世界,在那心灵的深处,不见得是婚姻的另一半有位飞黄腾达的朋友对说:“我一生做事,不欠任何人的。对父母,我尽孝;对朋友,我尽义;对妻子,我尽情。如果有什么亏欠,我只欠了一个人——我中学时的女朋友。她怀了我的孩子,我叫她去堕胎,还要她自己出钱,我那时候好穷啊,拿不出钱。问题是我不但穷,而且没种,我居然不敢陪她去医院。”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到今天,我都记得她堕胎之后苍白的脸,她从没怨过我,我却愈老愈怨自己┄┄

他找了她许多年,借朋友的名字登报寻人多次,都杳无音信。

怪不得日本有个新兴行业,为顾客找寻初恋的情人。据说许多恋人,隔了六七十年,见面时相拥而泣,发现对方仍是自己的最爱。

有一天,接到一位长辈的电话,声音遥远而脆弱,居然是母亲十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母亲一惊,匆匆忙忙由床上爬起来,竟忘了戴助听器,有一句没一句地咿咿呀呀。

我把电话抢过来,说有什么事告诉我,我再传达。

电话那头的老人,语气十分平静:“就告诉她,我很想她!”

过了些时候,接到南美的来信。老人的孩子说,他母亲放下电话不久,就死了——脑癌!

战战兢兢地把消息告诉母亲。80多岁的老母亲居然没有立刻动容,只叹口气:“多少年不来电话,接到,就知道不妙。她真是老妹妹了,从小在一块,几十年不见,临死前还惦记着我。只是,老朋友都走了,等我走,又惦记着谁呢?”

母亲转过身,坐在床角,呜呜地哭了。

是不是每个人心灵的深处,都藏着一些人物,伴随着欢欣与凄楚,平时把它锁起来。自己不敢碰,更不愿外人知,直到某些心灵澄澈的日子,或回光返照的时刻,世俗心弱了,再也锁不住,终于人物浮现?

会不会有一天,当我们临去的时刻,才突然发现一生中最爱的人,竟是那个已经被遗忘多年的。

第三章

接吻鱼

——宁子

简离开后,整整三天的时间,我失去了正常的思维,失去了生活的一切态度。这个男人,从18岁到现在,我已经爱了他足足6年。6年,算起来不见得不是沧海桑田。那样爱,那样地爱,一度相信呼吸都同这个人有关。已经谈论到婚嫁了,忽然在一天晚上,他告诉我,他要离开,因为另外一简离开后,整整三天的时间,我失去了正常的思维,失去了生活的一切态度。

这个男人,从18岁到现在,我已经爱了他足足6年。6年,算起来不见得不是沧海桑田。那样爱,那样地爱,一度相信呼吸都同这个人有关。已经谈论到婚嫁了,忽然在一天晚上,他告诉我,他要离开,因为另外一个女子,让他有苏醒的感觉。

什么都是知道的,爱没有道理,不爱也没有道理。可是这样骤然地失去赖以生存的空气,我只觉得窒息。

不接任何电话,不开门,不起床不吃东西。一次次地,想到死。

不是要报复和仇恨他,是这份爱情的本身,附加给我的脆弱,我没有防备。而从小到大,我不是个太懂得给自己留下退路的人。我的心依附了他7年,现在他忽然走掉,虽然带走的只是衣物,可是我有理由觉得全世界都空了。

简说:“你恨我好了。”

我不要恨他,恨他他亦不会回来,我这样磨折自己,是希望能够在疼痛中想得明白,爱是一回事,生活是另一回事。我需要契机,需要借口,需要提醒。

却什么也看不到,三天后,我摇摇欲坠地从床上爬起来打开冰箱找吃的东西。我不知道死的感觉是什么,但是饥饿,饥饿真的很可怕,会将身体所有的部位收缩到一起去,然后用力地痛。我承担不住了。

冰箱里剩下一盒牛奶,仰起头来喝的时候,忽然看到冰箱上小小的圆形玻璃鱼缸,里面的一条鱼,不知什么时候死掉了。

两条接吻鱼,这两条鱼,是三年前我生日的时候,简买回来送我的。他说:“它们叫做接吻鱼,只要碰到一起就会亲吻个不停,是要成双成对在一起生活的,离开一个,另一个也就活不太久了。”

那种小巧的接吻鱼,不是很美,豆青色的身体,有略浅的斑纹,不够艳丽和妩媚。可是,一直有很好的生命力,都是简来照顾它们,隔几天换水,每天喂些须鱼食。它们便一直快乐地存活着,真的像简说的那样,只要碰到一起,便快乐地亲吻一下,迅速分离。

是很相爱的小东西。

爱情死去的时候,我根本无暇顾及它们,不知道上次简是什么时候换掉的水,又是什么时候喂的食物,而这一刻我留意到的时候,身形稍微纤小一些的那条,已经死去了。

死去了,无声无息地,好像我的心。剩下的那一条呢?它围绕着它的恋人游来游去,不再亲吻,不再缠绕。它这样孤单,不知道还会坚持多久,这样活着,像不像是,我呢?已经没有眼泪了。

把手中的牛奶放下,找了找,不知道平时简用什么给鱼换水,而自来水又需要做怎样的处理。还有鱼食,又放在什么地方?需要给多少?

想想,算了吧,我连自己都已经顾不得。爱情死了,还要象征爱情的鱼做什么?我只伸手捞出了死去的一条,看了看剩下的孤单的那一条,对它说:你自生自灭吧。

想起简说过,这一族类的鱼,是要成双成对的生存的,更觉无须照管。反正它是要死的,因为它的爱人死了。

也好,总有爱情会善始善终,即使它们,只是那样纤小的,在一掬清水中就可存活的鱼。

500克牛奶支撑了我又一天,终于接了微的电话。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含义是任何时候,可以投奔而去。

微说:你来吧,你来吧苏苏,一切都会过去,真的会过去。

会吗?我半信半疑,可是微的言语很是诱惑我,她说: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焖鲶鱼,还有西子玉米,皮蛋瘦肉粥……

我便从床上爬起来,裹了件外套拦了车朝着微的住处一路奔去。催促司机加快速度的时候,我开始怀疑我痛苦的真实程度,怀疑这几日我对生命的刻薄,究竟是不是真的。我竟然无法再坚持刻薄和怠慢下去,就这样向温暖的食物缴械投降了。

在微那儿,一住便是7天。7天的友情当然无法让我淡漠和释然7年的爱恋,我却相信了一件事,那就是我根本,缺乏死的勇气。我对生活的衣食住行还有着本能的眷恋,或者说,我是贪恋生命的。生命是宝贵的,只是,我依然不能明白,没有了简,生亦何欢?没有了爱情,我算不算苟且偷生?

7天后,苟且偷生的小女子,从微那里拿了大包小包的水果,巧克力,牛奶和面包回来。它们能够很好地延续我的生命,可是,什么才能延续我的心呢?

茫然地,一件件朝着冰箱里塞东西,一直塞满。拍拍手直起身来,再次意外地,看到了玻璃缸内那条失去了爱侣的接吻鱼,它竟然,还活着。

明显地虚弱了,很缓很缓地游动,两边的耆很缓很缓地一翕一合,那种挣扎着呼吸挣扎着生存的感觉,那样地逼真而强烈。

这样一条一寸长的小鱼,传言中以爱为生命的小鱼,在面对了爱人的离去之后,竟然是这样近乎顽固地守护着自己的生命,不惜挣扎。整整10天了,它甚至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人来过问它,可是它活着。为什么呢?我看着它,隔着薄薄的玻璃,它似乎,也在用已经走向脆弱的生命看向我,它告诉我什么呢?告诉我,爱不是生命的一切。还是,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是的,希望。

我近乎手忙脚乱地拿起电话打给简,我说:简,对不起打扰你,我只想请你告诉我一件事,我要怎么给鱼换水,它吃的东西,放在哪里?

简似乎愣了愣,我想他是意外地吧,他不会知道为什么,他离开我10天后,我打给他的第一个电话,是为了这样一件事,只为这样一件事。

是的,他不知道,他不知道这10天我经历的困顿和挣扎,不知道我一度质疑生命甚至想过放弃,不知道我有多疼,不知道,我至今没有找到疗

的药。可是那一刻,我真的什么都不想告诉他,不想要求,我想知道的,只是如何,让那条鱼,好好地活下去。

简告诉了我。

我谢了他,挂短电话,然后找出大杯子来接了水放在阳光下晾晒,厨房的一个小抽屉里,有我亲爱的小鱼最爱吃的,那些红色绿色的小颗粒的食物。我轻轻地撒了一些在水面,看着它游过来,缓慢地,略带吃力地,游过来,轻轻地张开了小小的唇。

半个小时后,我清洗了鱼缸,给最后的这条接吻鱼,换上了新鲜的水。它在透明的水中轻盈地摆动起来,好像一种舞蹈。

我看着它,这个午后我只想这样看着它。我不知道它还痛不痛?它是不是想念和它相伴了三年的爱人?可是它活着,在努力地快乐。那么有没有等待呢?等待一个新的未来?

被挂断的电话再次清脆地响起来,绿色的显示屏上,滚动过简的名字。音乐也是我熟悉的,只为他设置了“梁祝”。是简的电话,是这些天,我在绝望中一直苦苦等候的声音。在绝望中等候,在等候中绝望。现在它终于来了,我却忽然,什么也不想听了,如果爱已经走了,听一听他的声音,又能如何呢?

无非是饮鸩止渴。可是现在,我愿意以健康的方式活下去,即使疼痛还在心底,但,总会过去,我明白了,所以,不会选择片刻的麻醉。

看着显示屏一点点,一点点淡下去,有温热的泪滴落在手背上。

三天后,我买回了一条新的接吻鱼,然后看着陌生的它们,在狭小的水空间相遇,小心地对视,缓缓地靠近,于是它们的唇,就那样轻柔地,轻柔地碰在了一起。

我看到了我的未来,我知道,它一定与爱有关。伤

和你从相遇,到相知,再到相爱,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我明白,这是缘分。还清楚的记得,当初接受你,是因为我曾经最最深爱的人背叛了我,离开了我,我想要早点摆脱阴霾,重头开始。慢慢的,我发现自己爱上了你,本来,我就是一个容易投入感情的人。

在别人眼中,你也许只是个流氓,一个赌鬼,但在我心理,你是个能让我忘记疼痛的人。直到今天,我依然庆幸一路有你的陪伴,虽然结局是这样的不完美。人生总是这样,不经意间给你欢笑,又会突然的带给你伤痛。跟我分手,我并不意外。很早就听说你对一个女人的保质期不会超过1星期,而我们竟然持续了半年多,我是不是都该偷笑了呢!我也很明白,一个男人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不爱你的时候也是真的不爱你了,所以,我没有过多的挽留。

只是心还是会痛,眼泪还是会流,回忆还是不肯放手。最后那一晚,你抱着我,我也紧紧的抱着你,不肯松手。记得你说了很多,说你对不起我,说你是真的有爱过我,说感情淡了,不想再继续浪费各自的时间了,说你不会忘了我。而我,只是一个劲的点头,眼泪却止不住的流。我真的是不想哭的,是想对你笑的,可是原来心痛是这样的不能自主。这才发现,抚平旧伤口,需要一个新的来代替。

你,就这样一遍一遍的为我擦去怎么也流不完的眼泪,然后,深深的把头埋进我的肩膀。我可以那么清晰的感觉到你的不舍,疼痛继续蔓延,那样无限的被放大,像是永远也走不出去的一张网。哭泣,似乎是用尽全身的力气去哭泣,竟然可以这么安静。再然后,你的身体渐渐抽离,你走了,我又是一个人了。我就这么呆呆的睁着双眼,忘记了怎么合上……

写到这儿,键盘也湿了一大片,没有太多感人的情节,只为了纪念过去。你要记住我说的,要快乐,要真的快乐!我默默的祝福,你永远幸福……

白裤子,白裤子

茱萸

其实,我并不适合穿白裤子。我的身材不仅矮,而且胖,腿像萝卜,粗壮臃肿,但是自从十六岁,从母亲那里争取来了单独添置衣物的权利,我每年都会偷偷买来一条白裤子,藏匿在箱底,牛仔,麻纱,直筒,喇叭,我在每个春心萌动的黑夜,想象着白天,我也能像邻家其实,我并不适合穿白裤子。我的身材不仅矮,而且胖,腿像萝卜,粗壮臃肿,但是自从十六岁,从母亲那里争取来了单独添置衣物的权利,我每年都会偷偷买来一条白裤子,藏匿在箱底,牛仔,麻纱,直筒,喇叭,我在每个春心萌动的黑夜,想象着白天,我也能像邻家的姐姐穿出它的飘逸,洒脱来。

可是我始终没有勇气穿出,直到那年春天。

为了他。

他是同一楼层的另一家公司的职员,每天我们会在电梯或者餐厅里相遇几次,他会拿若即若离的眼神看我,我从喜欢他的第一眼,就发现,他喜欢穿白裤子。

我的体重已经是成年后的历史最低点,去年富态时买的裤子穿上,显得有些空旷,就像我没有着落的心的间隙,但我还是很胖,我知道如果这样的相思煎熬再持续下去,我会更加适合穿上它。

周末,两家公司有联谊活动,我忐忑地穿上了白裤子,去了才发现,所有的女孩都穿着正式的职业装,他也是西装革履,只有我,黯淡清雅的紫色光线下,白裤子折射着惨淡的紫,怪异可笑,我又慌又乱,仓惶逃出。

之后,公司同事小鱼成了他的女友。

也许白裤子和爱情没有直接关系,可是我总是想,如果那一夜我没有离去,他可能就是我的。这样想,会让我在不经意间泪流满面。

后来,我接连恋爱了几次,身材居然苗条得很了,却再也没有想过要在男人面前试穿白裤子。

再遇到他,是在一个校友会上,他已经和不是小鱼的女孩结婚了。那一晚,却穿了一条扎眼新潮的白裤子来,忘记是从什么话题聊了起来,我们都已经不在原来的公司做了,这却才是交谈的第一次。“你还记得吗?那次我们两家公司联谊,你穿了条白裤子来,可是你只出现了一会儿就不见了。”他竟然知道和记得,我以为自己会难过伤感,想不到心中一阵释然:原来当年叫我逃出的原本不是我穿白裤子,而是叫我惊惶失措的爱情,就像我对穿着的白裤子一样没有把握和自信。

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我们总是为一些并不适合自己的东西惆怅,奔劳,直到多年之后才明白,它美得叫人流泪,是因为和它隔了距离,就像我对白裤子……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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