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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7 20: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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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郎咸平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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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修订版)

误区(修订版)试读:

总序

首个中国企业案例系列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全世界有目共睹,在中国企业迅速成长而抢占国际市场的同时,整个世界突然惊醒了,原来我们(包括中国人本身)对中国企业的了解竟是如此的不足。而我们的商学教育基本上也是失败的,全世界的商学教育包括中国内地、香港、台湾三地的主流高等学府,仍然使用美式的教材来教育和培训企业家。而更为令人不解的是,三地的一些大学竟然以奖金激励方式,要求教授以英语教授美国式的教材。但是,中国商学院的学生和中国的企业家对于管理知识的饥渴已远远超过了美式教材所能给予的。

以我个人的经验而言,2002年以前,从国外请几位商学院教授来给EMBA或MBA上课是当时的时髦事,学生也喜欢听外国教授讨论国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等课题。但是2002年以后,一切都突然变了,我作为最前沿EMBA教学的教授感触最深,而且心理压力也极大,因为国内商学院学生和企业家们已经不想再学国外的教科书了,也不想听国外的案例了,而几乎是一面倒地要求教授讲授中西合璧的中国企业案例。长江商学院的院长项兵有一句名言:“世界级的CEO是稀缺资源,而能教授世界级CEO的教授更是稀缺资源。”我本人相当同意这句话,能教授世界级CEO而拥有中西合璧知识的大师,才是中国今天最稀缺的资源。但是全世界尤其是中国本身连一本有关中国企业案例的书都没有,何况奢谈如何教授世界级的CEO呢?

当然,我无意在此处探讨如何成为大师级的教授,因为这不是本书系的重点。我撰写本书系的目的是,希望将此首个以中国企业为主体的案例系列介绍给国内的企业家和商学院学生。我的野心不大,我只希望一步一个脚印地打好商学教育的基础,将国人最渴望学习的中国案例摆放在书架上。我编写此书系时,也加入了国外的几个案例,因为我的经验告诉我,国人对于一些国外企业的经营有着错误的崇拜心理,例如通用韦尔奇的传奇就是一个需要检讨的案例,我根本不同意国内业界对他的高度评价。哈佛案例重主观描述,本书系案例重客观分析

我的案例和哈佛案例完全不同。我将我在美国多年教授哈佛案例的经验和读者分享。哈佛案例基本上是和案例企业充分沟通,因此是以报道为主,而不注重分析。我常常开玩笑说,哈佛案例实际上是替案例企业做广告。当然哈佛案例的最大价值就是,让学员了解案例企业本身自述的经营思维和运作手法等等。

我个人不喜欢这种案例风格,因为哈佛案例无法让学生掌握深度分析技巧。我在中国进行了多年的案例教学,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我收集案例企业所披露的“所有信息”进行大量的数据整合以及深度逻辑式的剖析,而且我不和案例企业的领导交流,我希望完全以客观的财务数据来分析这家企业。具体而言,我的案例着重于利用企业所披露的财务资料来分析这家企业的运作手法、股市操纵和战略思维,而不是企业本身如何说,这是和哈佛案例最大的不同点。

我讲一句比较客观的描述,被列入哈佛案例的企业普遍感到骄傲与光荣,被列入本书系案例的企业情况会各有所不同,因而很多企业会普遍感到紧张与不安。重点式的分类,数据式的分析和理论性的验证

重点式的将案例分成“突围”、“误区”、“科幻”、“操纵”、“运作”、“整合”、“标本”、“思维”、“本质”等几大类,而每一个案例都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以验证理论前提。

读者可能无法体会我所谓利用财务数据分析案例企业的运作手法、股市操纵和战略思维的艰难度。读者想象一下,我挑到一家企业后,在对该企业完全无知的情况下,我必须利用该企业所披露的信息和财务数据,将这家企业分类,而且每一大类都必须有其特色。对我而言,我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企业时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和挑战就是,每一个案例所传达的信息都必须由头到尾吻合财务数据,否则就必须重新来过。所以该书系的写作,其价值并不仅在于大量的数据搜集,而更在于利用数据证明我所提出的理论观点。最后,我有几点意见和读者沟通

第一,本书系使用最浅显的语言来具体描述每一个案例。为了保证品质,我个人从头到尾仔细修订过数回,保证每个案例的通俗性和可读性,因此对读者的专业要求就相对的较低。只要对企业经营与战略管理和股市操纵等课题有兴趣的读者,都是我的读者群。我相信以本书系的写作方式而言,一般水平的读者都可以通过囫囵吞枣和走马观花的方式读完,而不会有太大的困难。而且本书系的方法论具有延伸性与类似性,对读者基础背景的教育具有强化的作用。

第二,本书系的方法论极为特殊,是我精心创造出来的,其特点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逻辑连贯,因此适合作为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有关公司财务、公司治理和企业战略等学科的案例教科书。对于管理学和财务学知识背景较好的学生而言,学习的重点就不是类同一般读者走马观花式地读这套书系,而应学习本书系的方法论。

本书系中绝大部分案例基本上都是由香港中文大学的学生在我的指导下完成的。这些学生在我的严格要求下,经常挑灯夜战,通过小组讨论分析数据以验证理论。我十分感谢这些学生的投入,没有他们的勤劳刻苦,我不可能创作出让我如此满意的案例。因此,我在他们参与的书的前(序)言中都正式地列出了他们的名字。

序言

2004年6月开始的国企改革大讨论可以说是国内几十年来少有的公开与激烈。不论参与的各位专家、学者的表达方式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此大规模地交换观点却是极为难得的。我将这次产权改革大讨论的过程,专家、学者对我的批评,我的回应和我提出“新法治主义”的精要详细地披露于本书中。另外,本书也将通过对海尔、TCL、德隆等企业存在问题的讨论来阐述我对我国国企改革中流行的几种错误思维的分析及我的产权改革思路。

第一部分 国企改革大讨论的前前后后

自2004年6月开始,我陆续发表了对TCL、海尔、格林柯尔三家赫赫有名的国内企业的研究报告,对TCL、海尔的产权改革提出质疑,并指出格林柯尔在并购中席卷国家财富。我总结认为,中国20年以来的国企改革走到今天,已经走入了危险的境地。“国退民进”、“MBO”成为侵吞国有资产的借口和途径;产权改革并非我们理想的改革方式。8月9日,我在复旦大学发表了关于格林柯尔使用“七板斧”伎俩侵吞国有资产的演讲。未曾料到的是,这次演讲迅速成为引发轰动全国大辩论的导火索。格林柯尔的顾雏军在香港起诉我的举动(媒体称为“郎顾公案”)进一步将事件升级。国企改革大讨论首先冲击了商界,更直接引起了学术界的大地震。整个国内的学术界甚至出现了多年以来少有的派别对峙局面,参与人数之多,观点之针锋相对,可谓多年罕见。

在大讨论已经偃旗息鼓的时候,让我们一起回首这段历程,反思中国产权改革20年的功过是非,探讨前方的改革之路。我们首先在本书第一章回放一下2004年国企改革大讨论的全程;在第二章进入主题,详细讨论参与这次讨论的经济学家的观点;在第三章提出我的产权改革思维。第二部分 揭开我国产权改革思维的误区

本书为什么要揭开我国产权改革思维的误区呢?原因在于,在中国目前的改革中,在企业界流行着几种错误的思维。我认为其中的第一个错误思维即是产权改革的错误思维。我国国企没有“所有人缺位”的问题

产权改革属于公司治理的范畴,也就是属于金融学的一部分。我本身就是专门研究这个课题的学者,但是我必须很痛心地指出,公司治理课题中根本就没有所谓“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我国的国有企业当然有所有人,这个所有人就是国家,这种国家持股现象就算在欧洲也是非常普遍的。举例而言,2002年我在美国最负盛名的金融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中曾提到,欧洲国家中,国家持股现象非常普遍。我研究了欧洲5232家公司的持股比例(见表1),就奥地利而言,国家持股占14.81%,芬兰国家持股15.12%,意大利国家持股9.98%,挪威国家持股11.81%,就连作为民主典范的瑞士,国家持股的比率也达到了7.59%。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了国家就是企业所有人之一。表1 欧洲13国的股权结构比例

国家持股现象在亚洲也是极为普遍的。我在另一篇论文中的研究结果如下(见表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印尼国家持股占10.2%,马来西亚国家持股占18.2%,新加坡国家持股占23.6%。这些亚洲国家的数据也显示出国家就是企业所有人之一。表2 亚洲7国的股权结构比例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亚洲,国家持股就是股东的一部分,没有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那么,我国的国企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我认为,国企老总缺乏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是国有企业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中国国企老总缺乏“信托责任”

一部分国企老总做了一点事情就觉得自己了不起,就想控制企业。我个人认为,国企老总都是企业的“保姆”,都是职业经理人,你要做职业经理人,你就有责任把公司的业绩做好,这也就是职业经理人对股东的信托责任,你哪里能够妄想侵吞股权呢?我听到了很多反驳我的说法,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目前多数国企经营不善,如果不让国企老总担任所有人,他们就不会把公司做好。”这种说法正是本书所竭力批判的。20世纪80年代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制造商面临破产,当时重组大王艾克卡拯救了该公司。他变成了大股东吗?没有,股东仍然是从前那一批股东,他把公司业绩做好是应该的,因为这就是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

如果国企老总觉得不公平,那就应该辞职,自己去打天下,和真正有资格取得股权的民营企业家一较长短。只要你能放弃国企所赋予你的平台,凭自己的实力打拼出自己的新事业,那我绝对不会批评你,因为这就是你所应该拥有的。作为国企老总没有资格要求股权,因为平台是国家、股东给你的。

我们对国企要有一个全新的思维,当初国家给你了一个非常差的企业,才造就了今天国企老总的风光,这是国家给你的机会而不是负担,国企老总有什么资格再要求股权呢?你既然决定做国企老总,那你就必须善尽职业经理人的信托责任,因此,国企老总做好是应该的。我的产权改革思维

我始终认为,我国20年改革的大方向是对的,但是国有企业目前的确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亟待改革。我从来不反对国企改革,但是目前有些国企通过“国退民进”的方式,将国有资产以贱卖的方式(包括MBO)转成私人资产(包括国企经理人和民营企业家)以提高效率的做法是我所反对的。我的主要观点如下:

观点一:必须暂停产权交易

目前国有资产转成民营资产的做法存在两大误区:第一是法律缺位下的合法性;第二是买卖双方自定价格的交易。“法律缺位下的合法”,是说我们是大陆法系国家,一切判案都是根据条文进行的。但是我们的相关监管法律是缺位的,“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做”,这就是我所讲的法律缺位下的合法。因此在产权改革的过程中,一些人可以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合法地、堂而皇之地掠夺国有资产。“买卖双方自定价格交易”是指目前国有资产的转移抛开了财产的主体即老百姓,而由买卖双方私下定价,因此是不公平的。由此我提出,不管买卖双方如何制定价格,这个价格未来必定是要公开、透明、竞价与严格审计的,而不能由买卖双方做决定,因为财产不属于买卖双方,而属于全国老百姓。如果目前无法保证这些原则,产权交易就必须暂停。

观点二:必须禁止MBO

很多人根本没有正确地认识MBO的本质。目前的“MBO”,并非实际意义上的MBO(Management Buy Out)。所谓“MBO”应该是公司发行全流通股以后,再用溢价收回所有在外流通股,嘉惠股民。但是目前的“MBO”变成了国企经理人从国家银行借钱、自己定价,收购不能流通的国有股,这是MBI(Management Buy In),而不是MBO。因此,某些国企老总利用MBI大量掠夺国有资产,政府一定要严格禁止。

观点三: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争利问题不是当前经济改革的重点

问题的重点是有少部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联合起来侵吞国有资产。也就是说,现在是比谁行动快。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唤起决策部门的危机意识,挽救国有资产。

观点四:目前在“国退民进”中出现的问题和当初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极为类似

都是利用法制不健全的空当,合法地侵吞国家财产,而且手法和过程惊人地类似。俄罗斯改革后的严重后果值得我们重视。

观点五:必须建立一套激励机制与信托责任并重的职业经理人制度

通用电气的杰克·韦尔奇在任20年间,给通用股民创造了无数的财富,最终通用是谁的?还是属于中小股民的而不是他的,通用的机制就是一个激励机制与信托责任并重的职业经理人制度。但很不幸的是,我国这20年来的产权改革只重视通过激励机制提高效率,但完全忽略了信托责任。我国国企经理人激励机制不足是个历史的现实,因此在改革过程中,“所有人缺位”的错误思维成为国企经理人侵吞国有资产的最好借口。也就是说,做不好反而是应该的,做得好的激励机制就是把国有财产变自己的。这就是目前某些国企改革的做法。我们应该确立一个正确的思维,中国根本就没有所谓“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中国国有企业当然有所有人,这个所有人就是国家。

我们也必须建立一套类似通用电气提高职业经理人经营效率的激励机制。具体做法是:政府行政命令首先应该退出市场,而国有股留在市场,成立以专业人士为主的董事会,以市场价格在二级市场聘用职业经理人,而职业经理人可以包括过去经营卓有成效的民营企业家。董事会应以每季度的硬指标公开、透明地评估职业经理人,并决定其去留。但职业经理人不能成为股东,他只能通过期权激励机制以市场价格用自己的钱购买股票。

我在本部分首先分析了产权改革的三个重大思维误区。本书第五章则希望正本清源地批判主导这次产权改革思维的新自由主义学派,提出我的“新法治主义”思维。在本部分我共选择了三个案例,第六章的海尔、第七章的TCL、第八章的格林柯尔用来说明产权流失的问题,读者可以从这三个案例中体会到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性。第三部分 揭开我国产融结合的思维误区

2004年德隆的垮台震惊了企业界,而我在2001年对其资金链断裂的预言也成为了现实。德隆真正的问题在于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产融结合思维进行了失误的多元化操作。本书第三部分的案例正是要揭开我国企业趋之若鹜的产融结合的思维误区。

为了充分说明问题,我将本部分分成几个章节来讨论。首先我想谈一下德隆是如何通过“类金融控股公司”进行多元化的错误运作,从而造成资金黑洞的。三九集团虽然没有形成“类金融控股公司”,但是该集团过于容易地取得资金进而进行扩张,也无可避免地形成资金黑洞。另外,我想谈一下,政府应如何严加监管国内逐渐成形的“类金融控股公司”。最后针对资金黑洞问题,我探讨了两个层面的监管:第一个层面的监管——建议政府托管企业上市募集的资金;第二个层面的监管——建议政府对银行的放贷资金专款专用。

我必须在每个案例中不断地重复下面的话题:我们在分析案例时需要观察特定事件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当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观察股票价格,如果股票价格上升就是利好消息,如果下降就是利空消息。可是,任何一家公司的股价变动和大市的变动关系密切,如果我们想观察某一事件对该公司股价的影响,这个影响常常会被大市的变动所抵消。举例而言,当某公司发布利好消息时,刚好当天大市大跌而带动了该股小幅下跌,因此仅仅观察股价变动就会造成误导,正确的做法是将大市的影响先行去掉。其具体做法如下:

1.将公司股价和大市指数转化成每天收益率(或称回报率)每天股票收益率=(当天价格-前一天价格)/前一天价格每天指数收益率=(当天指数-前一天指数)/前一天指数

2.计算出该公司的超额收益率(AR)超额收益率=每天股票收益率-每天指数收益率

3.计算出累计超额收益率(CAR)累计超额收益率=计算期内超额收益率的总和

累计超额收益率的变动和股价的变动只有一点不同:累计超额收益率的变动去掉了大市的影响。如果累计超额收益率上升,则是利好消息,如果下降则是利空消息。如果仅仅观察超额收益率,就必须观察超额收益率是正数还是负数,如果超额收益率是正数则是利好消息,如果是负数则是利空消息。

为了完成本书,我曾经亲自指导我的学生完成这些案例,我希望通过这个序言将这些学生的姓名公布如下:在我的指导下由长江商学院曾振宇、盛莫凌、谢忆第六章佳、任刚、杜强、俞玮铭、王子洋完成。本文部分观点来自于陈晔的贡献。在我的指导下由第七章香港中文大学张鹏完成。在我的指导下由长江商学院纪丽琴、白云峰、蔡第八章宇、冯冰、任建斌、孙梦晖、张轶超完成。在我的指导下由长江商学院龙洋、丁新燕、于鹏、第十章葛悦、朴焌成、吴春晖、叶平完成。第一部分国企改革大讨论的前前后后

从2004年6月开始,我陆续发表了对TCL、海尔、格林柯尔三家赫赫有名的国内公司的研究报告。2004年8月9日,我在复旦大学发表了关于格林柯尔使用“七板斧”伎俩侵吞国有资产的演讲。未曾料到的是,这次演讲迅速成为引发全国大辩论的导火索。格林柯尔的总裁顾雏军在香港起诉我的举动进一步将事件升级。“国有企业改革大讨论”首先冲击了商界,更直接引起了学术界的大地震。学术界甚至出现了多年以来少有的各派对峙局面。参与人数众多,观点针锋相对。从2004年8月到11月,关于产权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的争论铺天盖地,占据了各类媒体的醒目位置。几乎所有重要的财经类期刊杂志都有相关的报道或者文章。网上的消息更为丰富。如果只键入“郎咸平”三个字,那么各个网站的相关新闻超过几十万个,举例而言,百度网站有23.6万条相关新闻,而Google有22.5万条新闻。而如果我们同时键入“郎咸平”和“改革”两组词,到2004年年底时Google搜索的网页达9.4万多个;百度搜索的网页约11.3万个;雅虎搜索到的网页为41046个;一搜网的搜索结果约38286个;新浪网的搜索结果是36808个网页。

事件甚至引起了国际财经界的关注。2004年10月14日,北美的《华尔街日报》在投资版的头版头条发表了一篇署名Mei Fong的文章,题目是《公司批评家成为轰动中国电视的热点人物:郎咸平力主公司治理的高论赢得投资者的追捧和大公司的诛伐》(Corporate Critic is TV Hit in China; Larry Lang's Governance Push Wins Him Fans Among Investors and Enemies at Companies)。文章称“郎先生被大陆新闻界称为‘公司治理先生’和‘狼先生’,他的评论一向尖刻犀利,一针见血,因而招致中国一些大牌公司的厉言讨伐,却也着实更赢得了大众投资者们的热烈追捧”;“在中国公众呼吁改善公司治理体制的浪潮中,他一直站在最前沿”。文章以我抨击格林柯尔为引子,介绍了我的部分观点,对中国公司治理的影响,我的个人履历,我质疑德隆、TCL、量子基金的罗杰斯,主持上海第一财经节目等相关背景以及一部分人对我的评价和看法。很有意思的是,这篇报道还附有一张漫画,标题为“骁勇好斗的教授”。但我必须强调这位画中的教授没有我本人“潇洒”。

这些争论都远远超出了我原先的预想。多数的民众支持我、声援我,监管部门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警觉,并采取了实质性行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恶化。我感到十分欣慰,同时也坚定了我继续呼吁保护国有资产的信心和决心。但也有一部分媒体、学者以及企业家,对于我的观点提出质疑,甚至怀疑我为什么要保护国有资产或保护中小股民,他们总认为我通过操纵媒体来达到吹捧自己的目的。我对这些怀疑深感惊讶与遗憾,其实我的动机非常单纯,因为我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读(公司治理)博士学位课程的时候,教授对我们的教导就是要通过保护中小股民以及老百姓才能达到富国强民的目的,因此我只是简单地用我学到的东西,没有任何深奥的道理。

在大讨论已经偃旗息鼓的时候,让我们一起回首这段历程,反思中国产权改革20年的功过是非,探讨前方的改革之路。

有人曾发出过这样的疑问:“郎咸平要把我们带往何处?”我的回答是:“通过法治化的建设把中国带向强盛和繁荣——余生唯此心愿。”我坚信自己几十年的学术积累所创造出的“新法治主义”思维终会将这个社会带向富强的彼岸,我的决心与学术修养终将受到历史的评价。

第一章 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全程回放

第一阶段,无声之处起惊雷

如果没有我的质疑,国企产权改革可能仍在按照既定路线安静地进行,国企的经理人们仍然在不动声色地于“国退民进”中侵吞着国有资产,不过这一切现在已经改变。

在对国企产权改革的研究中,我发现了触目惊心、比比皆是的涉嫌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而且都是假改革之名、行侵吞之实。为什么这些人可以堂而皇之地占有国有财产?我无法容忍这种现象。

于是,2004年6月17日,我在媒体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公开质疑TCL产权改革方案。2004年1月6日,TCL集团上市,总共融资额达到25亿元人民币。李东生持有5.59%的股权,按照发行价,李东生身价达到6亿多元,按2月2日收盘价8.35元计,则已达到12亿元,成为TCL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回首TCL产权改革的历程就会发现,这实际是国有股权被稀释的过程,进一步说,是以股权激励为招牌、以证券市场为渠道,使国有资产逐步流向个人腰包的过程,也是TCL管理层获取国有资产的过程。

随后,2004年8月2日,我在《东方早报》上发表题为《海尔变形记——一次曲折而巧妙的MBO》的文章,揭示海尔集团秘密进行MBO的意图和手法。

但影响力最大的是针对格林柯尔的演讲。2004年8月9日,我在上海复旦大学公开了一份名为《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盛宴中狂欢》的报告。报告剖析了顾雏军资本运作的“操作手法”,并将其形象地描述为“安营扎寨、乘虚而入、反客为主、投桃报李、洗个大澡、相貌迎人、借鸡生蛋”七个步骤。报告一出,立即引发了业界的轩然大波。8月10日,新浪网全文刊载了报告全文;8月11日,《东方早报》以《郎咸平猛击顾雏军“七板斧”伎俩席卷国家财富》的醒目标题报道了我在这次演讲中的重要内容。随后,数家媒体纷纷报道和转载了相关内容。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由此拉开了帷幕。

第二阶段,“郎顾公案”

一石激起千层浪,三家遭到炮轰的企业各自对我的批评和质疑表态。对于我质疑海尔“曲线MBO”的说法,海尔方面的一位发言人代表海尔提出,由于海尔现已经是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存在曲线MBO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所以,我的观点不能成立。海尔称:“郎先生发表的文章是以‘海尔是国有企业’为前提的,众所周知,海尔不是国有企业。海尔没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不予评价。”

另一家遭到我质疑的TCL也通过媒体进行了公开回应,而TCL董事长李东生本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自己不会因为某个学者的质疑而做出回应,否则那么多学者自己会应接不暇的。李东生甚至在一次媒体追问下这样反问:“郎咸平是谁?”

尽管两者皆对我的质疑心有不悦,但其回应都是通过向媒体发表看法的方式做出的,而格林柯尔的顾雏军则选择了更为激烈的方式:起诉。

2004年8月14日,我正在香港中文大学,突然收到了来自香港齐伯礼律师行的一封律师函,律师函是受顾雏军委托寄出的。信中称:我在复旦大学的演讲经《东方早报》、《香港商报》和新浪网的报道对顾雏军造成了诽谤,而且新浪网站和《香港商报》的评论攻击了他个人的品格和名誉。

顾雏军通过律师函向我提出:第一,我需要详细书面汇报有关媒体的报道是否正确地记录了自己的演讲内容;第二,如果媒体没有正确地记录演讲内容,那么我需要:要求《东方早报》、《香港商报》和有关网站删掉该文,并发表更正以及道歉,还要提供这些行动的证据给顾雏军;第三,给顾雏军一份我这次演讲的稿件。律师函同时要求,我在8月16日以前满足其第一和第三项要求,在8月17日以前满足其第二项要求。如不执行,顾雏军将会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包括法律程序以保护他的名声,而不会再通知我。

这是我自2001年进入内地以来第一次受到威胁!然而顾雏军需要知道的是:学术尊严坚决不容践踏!收到律师函的第一时间,我立即北上,在北京公开了这封带着浓重“威胁”味道的律师函。2004年8月16日,在东方广场长江商学院的一间会议室内,面对数十家媒体,我做出如下回应:第一,充分尊重媒体的知情权与报道权,媒体只要对任何人的演讲有着最大限度的理解并公正地报道,就是负责任的报道。因此,不会要求媒体向顾雏军做任何形式的道歉。第二,不会向顾雏军披露演讲稿件,请顾雏军有空的时候自己去找。第三,本人不接受这份律师函所表达的顾雏军那种“践踏学术尊严与自由”的口吻。

我的演讲根源于我的学术研究,而我的研究完全根基于格林柯尔以及顾雏军所拥有的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并经过严谨的学术推论而得到的结果,是学术性的研究论文。学术论文的最重要意义在于根据实际数据说话,因此根本不存在攻击个人的问题,这是极为简单的道理。

2004年8月17日下午4时,顾雏军正式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诉讼状,以个人名义指控我对其构成了“诽谤罪”。香港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案件号为“HCA1913 OF 2004”。

对于来自顾雏军的威胁,很多朋友和网民对我的安危表示担心,不过请大家放心的是,他的威胁实在不足为惧,除非他承认他的数据是假的,不然他绝对赢不了这场官司。我想再次强调我的原则,我绝对不会接受“企业家”通过任何方式以威胁的口吻践踏以保护国有资产和中小股民利益为本的学术尊严,这一点是我今生奋斗的目标,我会不惜任何代价,坚持到底。

第三阶段,孤军作战

“郎顾口水战”之后,据新浪网的调查,我在网上获得的支持率超过了90%。然而,在“郎顾事件”搞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我的同行们,诸位经济学家却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偶有发言者,却是对我的观点或做法“不敢苟同”。

2004年8月19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公开反驳我,说他跟我的分歧是根本性的;指出我所痛斥的国企改革并非只是经济学家“拍脑瓜”的结果,而是“党和政府”的战略决策;表示国企产权改革的方向不容否定。

两天后,一群经济学家在公开场合被问到为何集体失语时,赵晓代表大家做出的回应是“郎咸平对海尔、格林柯尔集团的分析报告,都是首先对媒体公开的,事先并没有问过我们这些同行的意见。郎咸平对格林柯尔集团的分析报告是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完成的。我们当然也不可能在一两天之内对这份报告做出评议”。

同时,汪康懋和张军对我进行了强烈的驳斥。汪康懋言称“学者不能把企业家作为敌人!郎咸平的做法显然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是有失偏颇的”。张军则称“郎咸平做的是一种‘案例分析’,是在有限的数据基础上做分析、推测,从而提出猜测和假说。这种结论需要研究者进一步深入企业内部去论证”。他批评我并未真正进入企业,因此,研究的结论不够成熟,还停留在猜测层面,不应该“急于求成”地公之于众。

8月24日,张维迎作为产权改革的极力倡导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国有企业改革,或者说国退民进和民营化的过程,是二十多年改革过程中不断摸索出的一条道路。这不是最初任何一个人的精心设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被逼出来的。我们一定要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言下之意是,我们要善待“企业家”,他们拿点儿国有资产是可以允许的。

上述的这些反对之声来自社会上的所谓“主流经济学家”,更多的人在此时保持沉默。面对媒体,我不由感叹:“到现在我唯一遗憾的是,整个经济学界还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公开支持我。我不希望自己孤军奋战。”

第四阶段,引发学界大辩论

在经济学家集体失语几天之后,经济学界出现两极化的回应:一方面,一些“非主流”的经济学家,如左大培、杨帆、韩德强等高调声援我,对我的观点表示坚决支持;另一方面,被称为“主流经济学家”中的不少人,如赵晓、张文魁、张维迎、张军、周其仁、吴敬琏等陆续出来反驳我。

在2004年8月28日,中国南北方发生了这两种不同声音的激烈碰撞。此日,北京召开了“资产流失与国有资产发展研讨会”,我作了开场发言,呼吁应该停止以民营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并列举了请而不到的经济学家名单:吴敬琏、张维迎、厉以宁、王东京、林毅夫、茅于轼等。这部分受邀的“主流经济学家”大都在南方开会而没来,只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一人应邀前来,而被称为“非主流”经济学家的左大培、杨帆、韩德强、杨斌等人均到会,对我表示支持。

同一天,在深圳召开了中国企业家论坛深圳年会。有人这样评论:“说是中国企业家论坛,实际上是国内(主流)经济学家集体回应郎咸平。”在张文魁等人对我反驳的基础上,张维迎发表了名为《中国企业的生存环境与经济学家的社会责任》的演讲,对我提出再次反驳,呼吁舆论环境不要“妖魔化”中国企业家群体,要善待企业家。

为对这些主导国企产权改革的“主流经济学家”进行系统反驳,8月29日,我专门撰文《批判主导中国产权改革新自由主义学派》,正式批判新自由主义学派(见本书第五章)。

也是29日这一天,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华南论坛”上,吴敬琏和许小年结束演讲回答听众提问“如何看待‘郎顾之争’”时再次指出,国企产权改革不能停止。他们的反驳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将我对国企改革的看法误解为停止国企改革,对此,我于2004年9月3日接受采访时强调,我从没说过国企改革应该停止。

在我与国内经济学家们吵得不可开交时,9月7日,国资委人士公开承认国有资产流失是现在国企改革的普遍现象,这是官方的首次回应。

9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的韩朝华撰文认为,我对国内改革的背景和过程不了解,对TCL、海尔和格林柯尔的案例研究结果没有抓住要害,并对我的观点进行了批评。

9月8日,学者李开发撰文《郎咸平的“七板斧”谬在何处》对我进行痛斥,说我用“七板斧”诋毁国有企业改革,他所谓的“我的七板斧”手段分别是:偷换概念,指鹿为马;以偏概全,乱下结论;坐而论道,脱离实践;生搬硬套,背离国情;自相矛盾,枉己正人;浅尝辄止,信口开河;朝秦暮楚,莫衷一是。

9月11日,北大教授周其仁一改拒绝发表评论的初态,激烈回应我,发表文章《我为什么要回应郎咸平》,与我针锋相对而且措辞相当激烈,抨击我这位自称“‘世界一流、亚洲第一人’的公司财务专家,有没有受过起码的逻辑训练,为什么他的思维如此缺乏最起码的一致性”?

在一片骂声中,终于有部分学者公开表示支持我,42名南京地区的海派学者举行了“国企产权改革研讨会”,对我进行集体声援。

9月13日,一直没有表态的林毅夫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的看法跟我比较一致,指出在没有政策性负担的情况下,国有企业不一定经营不好。

9月14日,再次有学者对我表示公开支持。10位学者在上海媒体发表集体声明,表示“对郎咸平的基本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学术良知表示深刻理解和赞同,并予以支持”,形成一个严肃的“挺郎派”。

与此同时,周其仁、张文魁、刘纪鹏等人先后做客新浪、搜狐财经,对我的国企产权改革观再次进行批判。

9月20日,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局前局长、国务院经济改革方案研究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杨启先在新浪财经沙龙中认为,“中国产权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国资流失应该重视”。

9月23日,北大原校长吴树青呼吁警惕“东欧私有化改革”,指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存在着把明晰产权等同于搞私有化的思潮,实践中的“国退民进”以及对国有企业“低估贱卖”、“一卖了之”之类的理论和实践,都是这一思潮的反映。

9月26日,刘小玄、姚洋、韩志国做客搜狐网,就国有企业产权改革问题进行讨论。总的来说,他们认为把改革的探索推进到产权领域,这是二十多年来中国改革取得的最重大、最值得珍视的成果,应该加速推进产权改革,而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是制度缺失的结果。

9月27日,耶鲁大学的陈志武教授在《证券市场周刊》上发表文章对我提出的有关国有企业比民营企业更有活力的言论进行反驳,并指出:“只有‘国退民进’才能让中国的企业培养出最强的国际竞争力……要以保证国资转让过程中的透明度、保证广泛的竞标权及媒体的自由报道权以及国家得到最好的价钱和尽量保证就业为目标。”

9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室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目为《坚持国企改革方向,规范推进国企改制》的文章,对国企改革大讨论进行全面回应。

10月12日,樊纲在“宏观调控与政策取向”高层研讨会上指出:“对于中国的国有资产,绝不能搞俄罗斯式的私有化,不能搞平均分配。国有企业的有进有退并不是企业的有进有退,而是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国有资产的有进有退并不意味着国有资产消失了,而只是资产的形态发生了变化。”

10月14日,搜狐财经频道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共同组织了“国企改革与国资立法研讨会”。刘纪鹏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共话国企改革与国资立法。刘纪鹏提出产权革命既要“反左”也要“防右”;李曙光指出“国有资产的终极委托人应该是全国人大”。

10月15日,“复旦经济沙龙”第12期以“合法性与国企改革”为主题,对国企改革进行了讨论,姜建强博士、石磊教授、俞忠英教授和张军教授等作了主题发言,会上个别教授认为现在的争论是无谓的,而认为我所做的一切是在自我炒作。

10月24日,范恒山、李连仲、张维迎、周其仁、华生、刘纪鹏等参加《证券市场周刊》举办的“国企改革与民企发展”研讨会,再次对国企改革的热点问题即“国退民进”、“MBO”等进行讨论。

10月27日,《中国经济时报》十周年纪念特刊发表了对吴敬琏教授的专访。吴敬琏指出,“中国当前出现的种种腐败行径,主要并不是从市场化中产生的,而是来自部分官员滥用不受约束的权力”,所以,“出路在于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而不是回到命令经济”。这也正是他不能同意我实行“大政府主义和中央集权”的原因。

10月27日,张文魁再次表示,担心地方政府由于怕担国资流失的“担子”、怕戴国资流失的“帽子”而不敢推进国企改制,使国企改革因噎废食。

10月28日,顾雏军通过媒体发表言论,声称他一直不接受媒体采访的原因是“我还是不说为好,说多了别人会以为我不够厚道”。顾还故作委屈地说:“没想到我们将科龙做好了还有非议。”

11月1日,陈志武再次撰文指出,民营化使中国越来越“以人为本”,呼吁推广私人产权以实现“以人为本”。

11月3日,汪康懋再次将枪口对准我,要求与我公开辩论。我了解他的脾气和作风,所以主动避让。结果汪得意地宣称“他逃了,不敢跟我辩论”,并进一步把我和张五常一起痛骂,“‘五常神’的神经有问题,‘郎神’是一条乱咬人的狼”。

11月份之后,辩论的声音慢慢减弱,但仍然有大量相关文章出现,就此次事件和其中的观点进行评价。因我对几家著名企业的质疑而引发的“郎顾公案”,已经演变成了一场对国企产权改革的学术大讨论,引发了民众和学者对国企改革方向的探索。此次大讨论参与者之多,波及面之泛,可谓中国近代经济史上所罕见。

第二章 参与产权改革大讨论的经济学家观点剖析

在这次大讨论中,众多的经济学家“你方唱罢我登场”,各种观点云集,讨论得十分热烈。这些观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反对我的观点;第二类是避开所讨论的问题而攻击我的为人;第三类是同意、支持我的观点。我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列举如下。

第一类观点

1.“国退民进”虽然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方向是正确的,要继续坚持

这种观点的势力最强,代表人物有张文魁、张维迎、吴敬琏、刘小玄、朱恒鹏、邓聿文、陈志武、徐滇庆、周放生、张五常、周其仁、韩志国、刘志林、李佐军等人。他们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特别是“国退民进”的过程,是创造财富的过程,而不是瓜分财富的过程;只有“国退民进”才能创造出竞争力。虽然他们认同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确实出现了“蚕食”和“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但认为不能因为会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就终止国有企业的改革(实际上很多人在此问题上对我观点的理解是有偏差的,我从未说过要停止国企改革,而是不要“国退民进”式的改革);他们主张规范产权改革。其中一些学者用数据说明了国有企业的低效和民营企业的高效,并进一步认为民营化道路是国企的唯一出路。

2.我的产权无关论是错误的

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徐滇庆和陈志武。陈志武认为,产权无关的结论并没有历史根据,更没考虑到过去20多年来全球私有化的大趋势。仅仅因为国家持股在欧洲和其他国家也普遍存在(虽然比例不高),从而下结论说产权安排不重要,这忽视了非常重要的历史背景。今天最强大的国家都是靠私营经济发展起来的。国有企业在世界的普及是一个更近代的现象,其主要起因有两个:第一,英美工业革命对世界各国如何赶超的挑战和苏联计划经济初期短暂而令人炫目的成功;在那之前,中国也好,世界也好,基本上都是民营经济。第二,世界不同的国家,其国有化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1980年之前这段时间达到最高峰的。既然那次实验从整体上失败了,我们为什么还非得抱着国有不放?

徐滇庆列举了世界银行对107家银行的研究,“世界上几乎所有经营绩效较好的银行都是民营银行,而国有银行在排行榜上几乎都身居末位。而且就中国的情况来说,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和国际大银行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大的”。徐滇庆反驳了我的观点,并印证了产权与业绩是有显著联系的。

3.当前的产权改革绝非是“拍脑袋”决定的,而是经过现实压力和探索而得出的正确抉择

持此观点的有张维迎、张文魁、邓聿文等人。张维迎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或者说‘国退民进’和民营化的过程,是20多年的改革中不断摸索出的一条道路。这不是最初任何一个人的精心设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被逼出来的。改革措施不是政府官员、经济学家‘拍脑袋’就能出来的,而是各个地方在发展时迫于压力自己摸索、创造出来的路子,是不同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之间竞争的结果。”

张文魁表示:“任何对中国改革历程和改革决策过程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国企产权改革并不是某些人‘拍脑袋’想出来的,而是全国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后而确定的基本方针。国企改革是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高度结合的产物,是党和政府集中集体智慧的结果。”

邓聿文认为:“从国企改革的实践来看,产权改革并不是哪个人一开始就设计好的,而是自发演进的。从理论上说,股份制不等于民营化,但现实中进行的企业改制,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改制,实际上就是民营化,这个毋庸讳言。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国企改革来看,也是如此。”

4.国企所有者存在缺位已经是一种共识

张维迎说:“如果国企改革当中确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话,这恰恰说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没有负责任的老板,就不会有合格的员工;没有合格的主人,也难有称职的‘保姆’。”

朱恒鹏则直接反对我的观点(我认为国有企业的问题不是所谓的“所有者缺位”问题,而是作为国企老总的职业经理人道德操守存在问题),并说我不了解国有经济体制。宪法明确规定国有资产属全民所有,不过全民所有制这种所有制形式产权是模糊的,是虚的,已是国内共识。郎先生说国家是国有资产的股东,可国家是一个比全民还虚的东西。

5.当前MBO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但进行MBO没有错,社会对那些做出贡献的人(主要指职业经理人)应该善待

张维迎、张文魁、周放生、李开发、梁守民、刘纪鹏、韩朝华等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张维迎表示非常佩服搞得好的国有企业经理人,并称赞他们有责任心。他提出,一定要善待那些曾经为社会做出过贡献的优秀的人。

张文魁个人并不倡导MBO,但他认为要一分为二看问题。许多企业选择MBO的形式进行改制,的确是希望能以比较低的价格(或明或暗)来购买国有资产,这实际上反映了管理层想以优惠的价格来取得、拥有企业全部和部分产权的欲望。他表示,近年来,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确实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目前已经到了需要各方高度关注此问题的时候了。而要弄清楚和解决MBO模糊地带的问题,不能仅仅靠哪一个部门,而是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包括国有资产监管和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这个问题不解决,MBO就不能真正做到规范推进。

周放生认为,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以及他本人在地方调研的事实,从总体效果来说,大约70%以上的国企都实现了成功改制。周放生也认为,法律法规滞后、信息不对称、交易没有公开等问题,都导致MBO在实施时确实存在自买自卖、内外勾结、做亏再贱卖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开发认为:“通过利用MBO规则不完善的漏洞而侵吞国有资产的国企领导人在实践中有,但现实情况多数不是这样。MBO的方法,不过是换了一个形式上的权利人,所谓‘从银行贷款购买国有企业’,实际上是银行在账目上把债务人换了个名,企业依然是银行与其他债主的。”

刘纪鹏认为,在转轨时期要从产权制度上承认企业家的成就。必须在制度和政策上予以创新,并对企业家所做出的成就予以产权制度上的承认。

梁守民则认为,MBO有三个动机:一是管理层集体持股共同抵御外部并购;二是企业所有者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注意不是期权);三是管理层对所有者的主动收购。MBO可以理解为是管理者经营管理能力或者未来创富能力的一种预支——具有杠杆费用和时间价值贴现的预支,也是对企业创业者或者所有者创业艰辛和放弃所有权的一种补偿。因为MBO同任何一项并购一样,都需要讨价还价、都需要一个过程。从纯经济学和市场原理来看,既合理,又合情,也符合规则。至于如何完成MBO,那是采取什么灵活多样的方式让原企业所有者接受和就范的问题。

韩朝华认为,过去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低报酬没有体现企业家的价值,而经营者持股是迄今为止中国国有企业诸多改革尝试中的一种,是在许多其他尝试未能奏效之后的又一种探索。给经营效果好的企业家以股权的合理性就在于中国社会应该根据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范和基本方式,对这些企业家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予以肯定。而做出这种社会肯定的必要性则在于,中国社会需要大批的优秀企业家,需要建立有效率的企业家激励机制。

6.职业经理人制度未必能救国企

张维迎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形成经理人市场,主要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产权制度和所有权制度的问题。由于现有的制度,导致没有人会为国有企业经理人定价,这是一个核心问题。陈志武则更进一步地说,职业经理人制度是不能挽救国企的。他反驳了我关于青岛啤酒的案例。

7.国有资产流失与私营企业购买无关

王瑞璞认为,我对顾雏军的指责没有道理。国有企业的改革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要从生产力的发展角度来看。如果不改制就是一堆废铜烂铁,工人下岗、企业亏损,那国企改革就是失败;如果改制给私人,企业一下子就活了,那流失也比不流失强,这就是成功。王瑞璞明确而肯定地同意国有企业在改制盘活当中存在严重的流失问题,但他认为流失产生的原因是政治经济不健全造成的,与私营企业购买无关。王瑞璞说:“企业转制就是买卖,这是按市场经济法则办事,没有什么不对。追究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行为,板子必须打在政府的身上。郎的观点无异于舍本逐末,对国企问题没有清晰的分析。”

8.衡量改革的标准不应当仅仅是资产的价格,国企改革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

张文魁认为,改革的目标是多样化的,就业、新控制人投入增量资本增加企业的竞争力等目标比卖价更重要(德国的做法)。许多国企的账面上存在大量的不良、不实资产,所以改制时国资大量“缩水”是完全正常的。改制时需要支付巨额的改制成本,而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是用本企业的资产来支付改制成本。政府也可能有意识地将国资以低于正常值的价格卖掉,这背后可能反映了政府对卖价之外的其他特定经济社会目标的追求,譬如说职工就业、新控制人增量投资等。

张维迎表示,从经济学角度看,改革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帕累托改进。在现实中,有时可能还达不到这个标准,那么还有另外一个标准,就是说社会总财富最大化,或者说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如果一项变革能够使得社会总财富增加,或者说受益者所得足以弥补部分人受到的损害,这种变革就是正确的。因为不这样做的话,整个社会就会被锁定在无效率状态。关于国有企业在收购和兼并过程中的定价问题,在现实中是不存在这样一个充分竞价的市场的。以净资产作为定价的基础,其实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我们不能在脑袋里想象出来一个理想的价格,然后就觉得卖的时候卖低了。更不能看到买的人赚钱了,就说国有资产流失了。

赵晓认为,虽然利润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很重要,但国有企业未必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也不是以保值、增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在很多时候是以社会效率最大化为目标的。

周放生认为,国企改制成本大体由七个部分构成,但国企改制成本的支付不能都称为国有资产流失。只有对拟改制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然后扣减各种改制成本,所剩的国有资产才能进行标价出售,若未进行公示、招标,在人为的因素下以明显低于目标价值出售时才能被称为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制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绝不能成为否定国企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的理由。

9.国有资产没有流失,反而在侵占个人利益

相比较其他人,赵晓的观点更进一步。他认为,中国国有企业资产不是流失了,而是相反,增长得太快。这么多年来,甚至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国有资产流失在个案上成立,在总量上不成立。总量上,国有资产借许多方式将老百姓的私人资产不断地流失成国有资产,比如,股市如此,电信和石油的高收费亦如此。

华东政法大学的顾功耘观点与赵晓如出一辙。他认为,单纯从量上讲,过去十来年,国有资产不仅没有流失,反而在不停地侵吞私有财产。这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上:

●国有企业发行股票筹资时,自身资产评估和股票定价都极端不合理;

●股份公司之间进行大量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控股公司大量非法占用和挪用子公司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

10.民企胜于国企

陈志武列举全球民营化的业绩证据,认为民营化带来了好的效果。他以1999年登在《金融杂志》上的一篇论文为例,说明了28个国家在1990~1996年间所进行的85次国有企业民营化运作对业绩产生的积极影响。同时,他又解释为什么国有企业搞不好,认为其根源就在于国有。只有“国退民进”才能让中国的企业培养出最强的国际竞争力。

11.中国当前的国有资产买卖不是私有化,只是资产形态的变化

樊纲间接对此次大辩论进行了回应。他认为,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实现国有资产在不同形态上的转化,即所有权的处置权。中国目前所有的对国有资产的买卖都不是私有化,而只是资产形态的转换。当一家国有企业被卖掉的时候,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是私有化了,但是国有资产并没有私有化,只是资产的形态发生了变化,变成了现金形态和非经营性资产形态。樊纲还提出,目前中国国有资产的管理目标是保值增值,这个目标并没有错。但是,从长远角度看,国有资产特别是国有经营性资产并不是永远地越多越好。中国要搞市场经济,这个市场经济应该更多地建立在私人资本的基础上,而不是更多地建立在国有资本的基础上。他提出,应该建立一套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使国有资产形态的转换、国有企业的有进有退可以在一个法制的框架下进行。

12.我的研究方法存在偏差,推理的逻辑与数据存在问题和矛盾

代表人物主要有张文魁、吴向宏、刘小玄、朱恒鹏、张军、赵晓、陈志武、徐滇庆等。主要看法包括:我的逻辑推理存在问题,观点自相矛盾;以在中国香港地区上市的国企说明国企效率高于民企是没有说服力的,而且样本过小,取样时间过短;数据研究实际上只是几个案例,无法代表全局,更无法否定国有企业效率比民营企业低得多的大量事实;在有限的数据基础上进行案例分析与推测,从而提出猜测和假说,因此研究的结论不够成熟,分析的结论不具有普遍意义。

13.我的研究存在谬误,不符合事实

李开发与韩朝华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李开发用七对成语反驳我在格林柯尔案例中提到的席卷国家财富的“七板斧”,认为我的研究与事实严重不符。他认为我在研究中把国资流失等同于国企亏损,认为我不了解国情,结论草率而且脱离实际。

韩朝华认为我在格林柯尔的案例中自始至终也没有就格林柯尔侵吞公有资产提出任何正面的证据来,逻辑上有缺陷。他认为我在案例中所述格林柯尔掌控被收购企业后,操纵财务报表,在收购当年人为造成企业的大幅度亏损,从而得以在第二年轻易地实现“扭亏为盈”的行为,是企业正常的财务运作,体现了顾雏军的谨慎和成熟,而这样的财务操作无论能否给操作者带来利润,都与国有资产流失无关。

我虽然不同意这些观点,但是,我仍要向这些人表示感谢和尊重。无论大家的认识有何不同,能在一起辩论影响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重大问题,本身就是十分有意义的。而且,学术探讨本就应当在一种公平、坦诚而又激烈的氛围中进行。

第二类观点

这类观点主要是对本次大讨论的看法以及对我本人的为人和行为方式的负面评价。

1.经济学家应该独立于大众的情绪

张维迎认为,学者的独立性,不仅仅体现在独立于政府的意识形态,也包括独立于社会大众或者多数人的意见、多数人的情绪。一些学者哗众取宠,就是要使其知名度最大化,而不是为社会做贡献。学者也不能以学术自由的名义去诬陷、诋毁别人,对别人不负责任地讲话是不对的。虽然张维迎的谈话并没有明说,但他显然是指向我的。樊刚说:“当前一些对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指责是对中国产权体制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历史进程的一知半解,是迎合一些社会情绪。”他同样也是在针对我。

2.目前企业家处于十分糟糕的环境当中

张维迎认为,当前中国企业生存的舆论环境是1992年以来最不好的。这样的舆论环境,是由学者、教授与大众媒体结合在一起的,这些教授打着学术自由、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少数股东和小股东权益的旗号,不遗余力地否定过去十年来的国有企业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否定企业家队伍。

3.学者不能把企业家当敌人

汪康懋认为我对企业家的定位——职业经理人及将其比喻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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