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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8 1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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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明武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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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沿: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与发展

改革前沿: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与发展试读:

前言

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新中同已走过了60年的风雨历程。历史是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从多视角、多侧面对其进行解读。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科技、社会、民生等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华民族已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60年是短暂的,但这60年带给中国的却是极不平凡的。60年的神州大地经历了沧桑巨变。从开国大典到60年同庆盛典,从经济战线上的三大战役到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三位,从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从宜将剩勇追穷寇到建立了强大的国防军,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到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从“双百”方针到体制改革后的文化事业欣欣向荣,从扫除文盲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新型国家,从翻身解放到实现小康社会,凡此种种,中罔人民在每个领域无不留下发展的足迹,写就不朽的诗篇。

60年的时间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谓沧海一粟。其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怎样发生的,过程怎样,结果如何,却非人人都清楚知道的。对此,亲身经历者或可鲜活如昨,但对后来者来说却可能只是一个概念,对某段历史的记忆影像或不存在或是模糊的。基于此,为了让年轻人,特别是青少年永远铭记共和国这段不朽的历史,我们推出了这套《共和国故事》。《共和国故事》虽为故事,但却与戏说无关,我们不过是想借助通俗、富于感染力的文字记录这段历史。这套500册的丛书汇集了在共和国历史上具有深刻影响的500个蘑大历史事件。在丛书的谋篇布局上,我们尽量选取各个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或深具普遍意义的若干事件加以叙述,使其能反映共和国发展的全景和脉络。为了使题目的设置不至于因大而空,我们着眼于每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缘起、过程、结局、时间、地点、人物等,抓住点滴和些许小事,力求通透。

历史是复杂的,事态的发展因素也是多方面的。由于叙述者的视角、文化构成不同,对事件的认知或有不足,但这不会影响我们对整个历史事件的判断和思考,至于它能否清晰地表达出我们编辑这套书的本意,那只能交给读者去评判了。

这套丛书可谓是一部书写红色记忆的读物,它对于了解共和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都是不可或缺的。同时,这套丛书又是一套普及性读物,既针对重点阅读人群,也适宜在全民中推广。相信它必将在我国开展的全民阅读活动中发挥大的作用,成为装备中小学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上图书室、连队图书室等的重点选择对象。

编者2010年1月

一、开办探索

●吴南生质问中共汕头地委的领导们:“我们当年豁着性命扛起枪杆闹革命,可不是为了换取眼前的这样一幅江山啊!”

●王全国说:“我们迫切要求进行体制改革,使地方在中央统一计划下,省、市、自治区真正有一级计划、财政、物资。”

●习仲勋的汇报得到了政治局委员们的赞许和支持,广东可以先走一步,中央、国务院下决心,想给广东搞点特殊政策,与别的省不同一些,自主权大一些。

广东提出开办加工区

1978年,中国高层领导人一改以往很少出访的惯例,形成了一股出访热,一年中有13位副总理和部分副委员长以上的领导人,先后21次访问了51个国家。

在这这股出访热中,领导人的出访方向主要有两个:西欧、港澳。

这些地区以往都被看作是代表资本主义的,而此时领导人如此频繁地访问这些国家和地区,无疑在向人传达着某种信息。

果然,这一年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于是,改革开放就成为了当时最紧迫的任务。

1979年新年伊始,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吴南生前往汕头等地,传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

到达汕头后,进入吴南生眼帘的除了贫困和落后,便是在破败的街道上四处漫溢散发着臭气的粪便。

看到汕头的落后,吴南生质问中共汕头地委的领导们:“我们当年豁着性命扛起枪杆闹革命,可不是为了换取眼前的这样一幅江山啊!”

此时,吴南生想起一位海外的朋友为他出的主意,那位朋友问他:“你们敢不敢办像台湾那样的出口加工区?敢不敢办像自由港这一类的东西?如果敢办,那就最快,你看新加坡、香港,他们的经济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此刻,看到汕头的景象,再回想到那个朋友的话,吴南生的思绪久久不能平静。

夜已经深了,而吴南生却没有丝毫困意,经过长时间的思虑后,吴南生拿起笔,开始给广东省委写了一封电报。吴南生在电报中写道:

仲勋、尚昆同志并报省委:

汕头地区劳动力多,生产潜力很大,对外贸易、来料加工等条件很好,只要落实政策,调动内外积极因素,同时打破条条框框,下放一些权力,让他们放手干,这个地区生产形势、生活困难、各方面工作长期被动的局面,三、五年内就可从根本上扭转……

这封只有1300字的电报,后来被人们认定为是中国创办经济特区的先声。

收到吴南生的电报后,广东省委办公厅负责人陈仲旋非常重视,他马上让办公厅“即打印,发常委、副主任”。

1979年2月28日,吴南生回到广州后,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就亲自上门,同吴南生交换意见。

3月3日,也即是吴南生回到广州的第三天,中共广东省委召开常委会。

在此次常委会上,吴南生的关于提议在汕头开办出口加工区的想法,获得了常委们的一致认同。

同时,在此次会上,广东省委还认为广东有两大优势: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只要中央在经济政策上给与广东充分的自主权,广东就可以完全利用这两个优势,加快广东经济发展的步伐。

因此,广东省委认为,不单是在汕头办一个出口加工区,还应该在珠海、深圳也办。

最后,广东省委决定,把开办出口加工区的想法报告给中央。

1979年4月2日下午,广东再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由省委第二书记杨尚昆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除省委常委外,还有有关经济部门的负责人。

此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广东省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起草的《充分利用广东有利条件、开展对外技术交流》的汇报,当吴南生正要走进会场时,一位女秘书叫住了他。

女秘书神情紧张,悄声说:“吴书记,我有些怕。”

吴南生问:“你怕什么?”

女秘书环顾了一下四周,才说:“我怕您被抓起来。”

事实大大出乎这位女秘书的意料。吴南生不仅没有被抓,他的发言还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在会上,吴南生激动地说:“要向中央提出几个大的要求,要中央下决心让广东先走一步,搞几年,待有了经验,如认为可行,全国可以推广。”

常委们听了吴南生的发言后,大家认为应该请示中央考虑广东的特殊情况,让广东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一先走一步!为此,常委们提出了具体要求:

1、对广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审批权适当下放,对外汇分成更多地予以照顾,对资金、物资的安排大力给予支持;

2、将深圳、珠海和汕头市的礐石、达濠三地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

就这样,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最早发出了希望改革的呼声。

中央讨论决定开办特区

1979年4月5日至2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和主管经济工作的负责人,中央党政军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主管经济工作的省委书记王全国和一位抓农业的省委常委,出席了这次中央工作会议。

4月7日上午,在中南组的讨论中,王全国提到经济上比例严重失调的问题时,说道:“主要还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地方权力过小,这个问题不解决,扩大企业自主权也是难于解决的,地方没有多大的权力,还有什么权力分给企业呢?”

同时,王全国还提出:“我们迫切要求进行体制改革,使地方在中央统一计划下,省、市、自治区真正有一级计划、财政、物资。”

4月10日,王全国再次发言。

在发言中,王全国明确提出,对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的审批权限适当下放,对外汇分成更多地给予照顾,对资金、物资安排大力给予支持。

最后,王全国还代表广东省委建议,运用国际惯例,将深圳市、珠海市和汕头市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

4月24日,王全国又一次发言,他明确提出关于中央与地方分权等问题。

小组讨论结束之后,中央政治局在中南海,听取各小组召集人的汇报。

汇报开始后,作为中南组的召集人,习仲勋对政治局委员们说:“我们省委讨论过,这次来开会,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先走一步。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以及属于重要侨乡的汕头,各划出一块地方,单独进行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

习仲勋表示,如果中央能够给广东一些在经济决策上的权力,广东早就发展上去了。

接着,习仲勋接着讲了广东的经济现状和广东省委关于广东开放、搞活的设想。

在汇报中,习仲勋重点提到了广东省委要求中央在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些地方实行单独的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并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

习仲勋的汇报得到了政治局委员们的赞许和支持,广东可以先走一步,中央、国务院下决心,想给广东搞点特殊政策,与别的省不同一些,自主权大一些。

4月底,在向政治局汇报之后,叶剑英向广东省委提出,应该向邓小平作一次汇报。

于是,广东省委的领导就来到了邓小平的家。

当听到广东要开办“贸易合作区”时,邓小平明确表示支持,他还说道:“就叫特区嘛!陕甘宁就是特区。”

听到邓小平的支持后,大喜过望的习仲勋“得寸进尺”,他“趁机”要求中央解决配套建设资金,他对邓小平说:“中央给点钱嘛。”

邓小平微笑着说:“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有了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开办特区工作的步伐就加快了。

中央工作会议后,根据各组的发言和建议,又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倡议,很快形成《关于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在“要充分发挥广东、福建两省的有利条件”一节中指出:

广东、福建两省邻近港澳,华侨众多,发展对外贸易的条件十分有利。中央规定,对这两省要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让他们在开展对外贸易,增加外汇收入,加速发展地方经济方面有更广阔的活动余地,为国家四个现代化做出更大的贡献。

回到广东后,广东省立刻成立了由王全国、曾定石牵头的起草小组,具体负责起草《汇报提纲》和《关于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出口特区的初步设想》。

5月中旬,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谷牧,率领中央工作组来到广东、福建。

谷牧此行的目的主要是和两省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专家共同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共同起草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文件。

1979年5月25日,经过半个多月的反复研究,王全国等人终于起草完毕《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

这个报告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优越条件;

2、初步规划设想;

3、实行新的经济管理体制;

4、试办出口特区;

5、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

6月6日,经过讨论研究后,广东省委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上报这个报告。

7月15日,中央颁发了[1979]50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报告》决定:

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

在特区内,在维护我国主权、执行我国法律、法令等原则下,实行经济开放政策,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办厂,或同他们合办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对外贸易。

自此,开办特区的帷幕正式拉开了!

颁布广东经济特区条例

1979年5月,习仲勋在对广东省、地、县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时,说出了当时自己的心境,他说:“我的心是一喜一惧。”

对于喜,习仲勋说:“‘先走’也好,‘要权’也好,广东的目的已经达到,能够在实现‘四化’中先走一步,为全国摸索一点经验,这个任务很光荣。”

关于惧,习仲勋说:“惧的是我们的担子很重,任务很艰巨,又没有经验,困难不少,怎样搞好,能否搞好,我是有些担心的。”

在当时,和习仲勋一样担心的可不止一人,而是有一大批人,而最为关键的是,在这一大批担心者中还有外商。

当时,吴南生的一位海外朋友就对他说:“你中国无法可依,无规可行,要人家来投资,谁敢来?特区要同国际市场打交道,就不能开国际玩笑。”

要让外商们放心,必须有法律来保护外商的利益。

事实上,特区的筹划者们,从事情的一开始,就想到了这件事。

在1979年5月5日第一份《关于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出口特区的初步设想(初稿)》中,就明确写道“建议中央有关单位尽快提出一些立法和章程”。

谷牧到广东时,也曾经对吴南生讲:“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搞《特区法》、《特区条例》。”

1979年8月,也就是中央发出50号文件半个月后,《特区条例》的起草工作就开始了。该项工作由吴南生牵头,秦文俊和曾经做过陶铸秘书的丁励松具体负责起草工作。

很快,《特区条例》的初稿就拿出了。

然而,由于吴南生等人对外面的情况不熟悉,思想上的框框又不少,反映在条例中总是同当时世界上举办出口加工区的做法区别很大,不能体现造成吸引力的要求。

后来吴南生回忆说:

外面的朋友看了都摇头,说我们的条例对投资者不是“鼓励法”,而是“限制法”。

为此,《特区条例》又进行了多次修改,等到了12月京西会议的时候,已是11次易稿了。

在起草《特区条例》时,寻找理论依据也是一个重要的工作,为此,很多专家学者做了很多工作。

当时,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已经结束,人们对开放问题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是对于办经济特区这样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许多人还存有疑虑乃至非议。

在这样的一种情势下,在马列著作中,寻找相关言论支持特区,无疑是很有用的,对特区来说,它会是一张很管用的通行证。

于是,一批精通马列的专家学者,被集中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一次成规模地找理论依据的工作就此展开。

当然,理论根据当然要在马列经典著作中去找,这对那些早已熟读马列著作的专家学者来说,并不是多大的难事。

很快,他们就从《共产党宣言》找到马克思关于国家土地应该有偿使用的论述。

同时,理论工作者还举出了列宁的一段关于改革的话。列宁说:

要乐于吸取外国的好东西,苏维埃+普鲁士的管理制度+美国人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的总和=社会主义。

作为伟大革命导师,列宁的话在当时,无疑是权威的,是绝对没有人敢对列宁说“不”的。

于是,当吴南生把列宁的这句话告诉谷牧时,谷牧非常高兴,他笑着连连说:“真是太好了!解决了一个大问题!”

此后,列宁的这段话一直反复不断地为特区人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引用和强调。

后来,特区人将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人才以及向海外一切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法令、法规和政策措施学习,施以了一个冠冕堂皇的词汇,即“资为社用”,其理论依据就是列宁的这句话。

1979年12月17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上,吴南生汇报了特区条例起草情况。

12月下旬,广东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关于《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一些情况,负责起草的丁励松,后来回忆说:

这个只有1000多字的法规,是从纯青的炉火中提炼出来的,可以说是字字千钧。它的艰难之处在于:

一是要不要赋予特区充分的自主权,如果不能跳出现行体制之外,特区仍被捆住手脚,开放、改革的试验势必流于空谈;

二是对海外投资者的优惠政策、待遇,如何定得适度,如果在税收、劳务、地价等方面不比邻近的地区有更强的吸引力,人家肯定不会来;

三是困于传统观念,由于担心人们产生不必要的联想,在某些提法上不得不做字斟句酌的推敲。例如:“地租”的“租”字是犯忌的,因为过去有过“租界”、地主“收租”之类的称谓。经过大家的冥思苦想,最后改叫做“土地使用费”,这在当时也是个不小的发明。

当时,开办特区遇到的争议太大,因此《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如果能够得到全国人大的通过,其意义是非常巨大的。

所以,一开始,吴南生就多次对副总理谷牧说:这个法一定得要拿到全国人大去通过!

当然,吴南生的提议也遭到很多人的反对。当时,全国人大马上就有人提出异议:《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是广东省的地方法规,要全国人大通过,无此先例。

吴南生就针锋相对地说:“特区是中国的特区,不过是在广东办。”

吴南生还说:“社会主义搞特区是史无前例的,如果这个条例没有在全国人大通过,我们不敢办特区。”

同时,吴南生还把电话直接打到全国人大委员长叶剑英的家里。

在电话里,吴南生恳切地说:“叶帅呀,办特区这样一件大事,不能没有一个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批准的有权威的法规呀!”

听了吴南生的话,叶剑英并没有作过多地表示,他只是说了3个字:“知道了。”

当然,叶剑英是支持开办特区的,为此,他在全国人大做了很多工作,他反复地对大家说:

特区不是广东的特区,特区是中国的特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并批准公布实施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

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3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特区鼓励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业,投资设厂或者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事业,并依法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是特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的颁布标志着深圳的正式成立,因此,后来也把“1980年8月26日”定为深圳正式成立的日子。

深圳特区正式挂牌成立

1980年8月26日,炎热的南中国海边小城深圳,响起了一片噼噼啪啪的爆竹声。

在一阵阵欢呼声中,中国第一批经济特区中的第一号特区,即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挂牌成立。

深圳市位于祖国的南疆,广东省南部,毗邻香港。其前身为宝安县的县城。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再加上深圳市重要的侨乡之一,有约40万的深圳籍同胞居住在香港、澳门,还有近30万祖籍深圳的海外华侨和外籍华商,这使深圳在吸引外商前来投资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

早在20世纪60年代,当时的宝安县委书记李福林,就曾经提出“利用香港,建设宝安”,并得到了时任广东省委书记陶铸的支持。

然而,由于中国当时的政治环境影响,李福林的这个口号并没有得到实施。在以后的10多年中,宝安一直处于落后状态。

建立特区前,宝安全县有25%的生产队要吃国家的返销粮,人均年分配还不及香港新界农民10%的收入。

落后的局面,曾经使很多宝安的农民,偷偷向香港等地逃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央转变了工作中心,经济建设与改革开放成了中国的主旋律,此时,具有优越地理位置的宝安县再次吸引了决策者的眼球。在酝酿成立经济特区时,大家首先看中的就是宝安。

1979年1月,宝安县改成深圳市,由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的报告后,广东省委决定将原定的由广东与惠阳地区双重领导的体制,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直属广东省领导。

随着《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颁布,深圳经济特区终于正式成立了。

特区成立后,广东省委指示省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共同研究、酝酿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

经过反复商讨,深圳市委向广东省委提交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和管理的请示报告》。“报告”把特区范围确定为:

东起大鹏湾的背仔角,往西南延伸至蛇口、南头公社一甲村止的海岸边界线以北,北沿梧桐山、羊台山脉的大岭古、打鼓嶂、嶂顶、九尾顶、髻山、大洋山以及沙湾、独树村、白芒大队以南的狭长地带,总面积327.5平方公里。

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一时间,各地媒体都对深圳经济特区的建立,纷纷发表看法。

香港《文汇报》称赞道:

这是有意同内地合作投资建厂者的喜讯,也是中外瞩目的大事,蛇口、深圳工业区的出现,无疑给本港的多元化带来一条新途径。

香港《成报》刊登了一位香港大学博士的谈话。这位博士说:

深圳、蛇口辟为工业区后,一是可以使本港工业用地供应紧张的情形减缓。二是由于一些土地昂贵无法在港建厂者转而在蛇口建厂,从而会使香港出现一些新行业,以配合蛇口工业区的发展,使工业多元化有了更广泛的基础。

随着特区的成立,特区的领导机构也逐渐建立起来了。

1980年6月12日,中共广东省委决定,任命省委书记吴南生兼任深圳市委第一书记。

6月13日,以深圳市委第一书记吴南生为代表的深圳市委领导成员走马上任,其中张勋甫为深圳市委常务书记,秦文俊、黄施民、方苞、罗昌仁等人为领导班子成员。

吴南生是广东省汕头市人,中共党员。1936年肄业于汕头市商务英文专科学校。1936年参加革命工作,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改革开放之初,吴南生正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委书记。

作为推动建立特区的功臣,吴南生这次受命担任深圳特区第一位行政长官,他自己深感责任重大,也更知道创业的艰辛。但他为了改变现实的贫困落后面貌,义不容辞地挑起了担子。

随着特区领导机构的成立,深圳建业的浩大工程开始了,一幅创造经济奇迹的伟大画卷也由此拉开。

二、艰苦创业

●刘波说:“只要我们制定出一些优惠政策,创造一些优惠条件,我就有把握把人才招到特区来。”

●陈野苹建议说:“你们还可以到上海、武汉等大城市去跑一下,我们也下个文件,你们先招聘,我们后给指标,你们招多少,我们就给多少指标!”

●吴南生感触很大,他对罗昌仁说:“老罗,不把这水治住,这特区还怎么搞呀?”

特区做好人才引进开发

1980年,特区建立之初,深圳人才奇缺。7000多名干部中,从事行政工作的占绝大部分,仅有一名工程师和325名专业技术干部。

同时,深圳干部队伍还普遍存在年龄大、文化程度低的问题,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干部仅占总数的9%。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懂技术、会经济、从事城市和企业管理的干部更是凤毛麟角。

这种状况极不适应特区建设的迫切需求。“能安天下者,唯在用得贤材。”当时,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创办经济特区是我国一项崭新的事业,而这项事业的建设又是在当今世界掀起新技术革命浪潮的形势下进行的。

我国创办经济特区,目的在于通过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

因此,要建设这样一个现代化的新型特区城市,就需要有大批具备现代化知识的各种专业人才。

然而,特区成立之初,人才引进工作并不是太容易做,因为深圳的条件太辛苦了。

当时,罗显荣走马上任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到了该吃饭的时候,他才发觉在如此大的深圳,居然买不到一只合适的饭碗,结果,硬是让家里人从广州把饭碗送来。

1981年时,调任《深圳特区报》总编辑的吴松营到深圳后,为找到一张写文章坐的凳子发愁。

后来,吴松营在一条小水沟里发现了一只被遗弃的小木凳,洗洗干净,就这样这个小凳子跟了他8年。

就在吴南生上任之前,蛇口工业区的开发已全面展开。当时,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党委副书记刘清林被调往蛇口。

面对深圳的情况,多年以后,刘清林仍然记忆犹新,刘清林说:

记得那天一大早我们就从广州上了路,待汽车“爬”到宝安境内时,已是掌灯时分。

一到南头半岛,我的心凉了大半截:房屋破旧,野草丛生,一条弯弯的烂泥巴路从荒山水塘穿过。

汽车剧烈地抖动起来,把我们高高抛起,再重重摔下,透过车窗和尾灯,我看到车尾后一片尘雾。

我被安排在水湾村一间流动渔民房住下,这里的渔民都靠打鱼摸虾过日子,水电都没通。大伙儿会想办法,水泵从一个小水塘抽水,在水塔里过滤一下就饮用了,并用小发电机解决了电的问题。

面对着如此艰苦的环境,很多人退缩了。

1981年2月,面对深圳人才奇缺的情况,新任深圳市长急了,他急令主管组织工作的市委常委刘波到省城求援。

刘波到深圳前曾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自觉多少有点把握,便自信地说:“先调几百人来应应急。”

深圳市长却说:“多多益善。”

于是,刘波先找到了省委书记任仲夷。

任仲夷听到情况后,非常重视,他明确指示,省直机关,包括广州市的干部,能调多少就调多少,可以调三分之一。

然而,事实却让刘波非常失望。

得到任仲夷的指示后,刘波在广州开始了动员工作。他跑了几个星期,又是开会,又是做工作,又是个别谈话,到头来,只有20多个人同意到深圳来。

因为广州离深圳太近了,广州的干部太清楚深圳的艰苦环境了。

就这样,刘波怀着失败的心情,灰溜溜的回到了深圳,向深圳市长交差。

看到刘波一行的“收获”,市长急了,他把刘波狠狠地训了一顿。

然而,训归训,问题还是要解决。

此时的刘波并没有完全失去信心,他对市长说:“只要我们制定出一些优惠政策,创造一些优惠条件,我就有把握把人才招到特区来。”

听到刘波的表态,市长点头表示认可。

于是,深圳市委连夜开会,定出7条吸引人才的具体的措施,主要包括:

住房:工程师可分到两房一厅,高级工程师三房一厅;

户口:只要全家迁到深圳,不论家属户口是不是在城镇,一律可以报深圳户口,没有工作还可以安排工作;

工资:高于广州,低于香港……

此外,深圳市委、市政府还提出,妥善安排本人工作,聘用期满去留自由等。

有了这些政策上的优势,刘波感觉到有底了。

1981年11月底,刘波一行再一次外出为深圳招兵买马。这一次,刘波不是去省城广州,而是到北京,直奔中共中央组织部。

此前,刘波曾任广东省委组织部长,中组部去过无数次,但是哪怕是见到副部长的机会都很少。

这一次,刘波却受到了隆重接待。中组部部长陈野苹,副部长曾志,不仅热情地接见了刘波等人,还亲自主持部务会,召来各部门的负责人,让他们听刘波等人的汇报。

面对各部门的领导,刘波开始了汇报。刘波汇报的内容主要就是人才奇缺,急需支援。

为此,刘波还特别强调,如果按正常手续调动一个干部,档案要从地方到中央,再从中央到地方,没半年的时间是不行的,这样深圳可是等不起。

于是,刘波大胆地问:“能不能也像招聘工人那样,公开地招聘特区所需要的干部?”

陈野苹思考了一下,明确地说:“引进干部可以有多种渠道,选调可以,招聘也行,只要用人单位、受聘干部及其原单位三方同意。招聘可以先不转户口不调档案。合同期满,还可以回到原单位。”

陈野苹部长的话一出,顿时会场上响起了阵阵议论声。因为,在当时,我们的干部制度,从来都是把人卡得死死的。

干部的正常调动,每个人都由上级部门做出计划,下达指标。干部调动的双方单位先要互发商调函,再进行政治审查,一切都没问题了,再按照干部调动的审批权限上报上级机关,无论在哪一级卡了壳都不行。

当时,有一个很流行的词汇叫做“两地分居”,指的就是夫妻两人常年在异地工作,每年只能靠30天的探亲假短暂地相聚,由此又产生了一句很“革命”的口号:“舍小家,顾大家”。

陈野苹部长的这段话,无疑是对这种僵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松绑,其意义特别重大。

接着,陈野苹建议刘波:“你们还可以到上海、武汉等大城市去跑一下,我们也下个文件,你们先招聘,我们后给指标,你们招多少,我们就给多少指标!”

同时,副部长曾志建议,把特区招聘干部的年限由35岁放宽到45岁,这是因为当时有很多大学生被耽误了10多年,此时年富力强,正是做事的年龄。

领会中组部的意见后,刘波开始到上海、武汉、重庆、成都等地,开始他的动员工作。

据后来刘波回忆说:

那年我们在北京住了两个多月,当时中央有22个部,每个部都让我们跑到了,每个部的党组都听了我们的汇报。

接着,我们又分赴上海、武汉、重庆、成都、长沙、沈阳等一共12座大城市,所到之处,我们都在当地的报纸上刊登特区招聘干部的7条优惠政策,上海的《解放日报》还专门发了一则消息。

当时的《解放日报》是这样刊登的:

深圳经济特区这次来沪招聘的主要对象是建材、建筑、轻工、食品、化工、纺织、新闻广播、政法、园林、医疗、财经等方面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

此外,还需部分工商业管理、金融、法律及英语等中高级师资。

凡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本市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前往应聘。

对上述的干部,深圳特区将在生活、工作方面给予较好的优惠待遇。高中级干部调来深圳时,其在城镇无工作的配偶及子女可随同迁入。

工龄15年以上、40岁以上的,其配偶、子女在十六岁以下,属农村户口的,可帮助转为城市户口。

经正式选定后的应聘人员,应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一并将户口迁往。

这也许是建国以来第一条有关公开招聘人才的新闻报道。

在这篇报道里,关于户口的新政策以及其他的优惠措施,带给很多人以巨大的希望。因此,消息发出后,仅仅在上海,就有上万人前往应聘,一时间,招聘办公室差点“爆棚”。

当然,深圳的招聘并非全部是一帆风顺的。他们在重庆,就遇到了阻力。

当时,重庆一位主管组织工作的女同志,对深圳的这种方式很有意见,她振振有词地提出了意见:

一、只要个人、用人单位、所在单位三方同意就可以招聘,那把上级组织部门摆在什么位置,还要不要组织纪律性?二、什么优惠政策,无非是用物质利益作诱饵,把这里的干部的思想搞乱了,谁负责?三、干部管理的一套制度,可不能随便乱改,否则非乱套不可!

有了这三条“紧箍咒”,重庆的招聘没法公开进行了。于是,刘波只好自己到街头巷尾去张贴招聘广告,招聘办公室也只好设在自己租住的房间里,其行踪,很像是“地下工作者”。

就这样,从1982年起,在中央和省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深圳每年派出招聘干部工作组,从全国各地择优选用了大批领导骨干和专业技术干部参加特区建设。

另外,深圳还采取商调、选调、借调、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调配干部。

同时,深圳市为了吸引人才为特区服务,在住房分配方面也采取了一些优惠措施。

特区创建初期,市委、市政府就专门在滨河、园岭、通心岭等住宅区留出一批住房,优先安排给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居住,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就这样,传统的干部管理制度又被突破了一个缺口,从1982年起到1988年,一共有5万多名特区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人才参加到深圳特区建设的行列中来。

在注重引进的同时,特区政府还特别重视人才培训工作,坚持“教育与经济同步发展”的方针。

根据特区特点,发挥特区优势,面向特区需要,着眼特区未来,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建立和健全培训机构,配备专职干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人才培训工作。

首先,通过市委党校和市培训中心,举办了各种干部培训班,对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干部普遍进行专业技术与文化知识培训。

同时,深圳市又选送了一批干部到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省内高等院校进行培训,系统地学习特区建设所需要的现代化的各类专业知识。

另外,深圳市还选送了一些干部到香港中文大学学习,为特区培养更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干部。

为了做好技术评定工作,深圳市政府还分别成立了各类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进行干部技术职称评定、晋升工作。

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特区广大干部、职工学科学、学技术、学文化蔚然成风,政治素质、专业和文化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

特区的人才引进与开发,对特区建设起了明显的作用,促进了特区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四化”建设。不少引进的人才担任了各级领导职务,使特区干部队伍在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为干部队伍增添了新鲜血液。

许多专业人员,在城市基本建设中发挥了业务骨干的作用,保证了特区基本建设任务的完成。

同时,在促进科技进步、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医疗卫生水平等方面,引进的各类专业人才也作出了许多杰出贡献。

特区获得多项政策优势

1982年11月8日,广州出版的《南方日报》和《广州日报》都刊登了一篇新华社关于特区建设的长篇通讯,这篇通讯说:

办特区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中央只给政策不给钱。

其实,早在筹划建设特区时,邓小平就曾经表示过,对特区只给政策,不给钱。

因此,新华社的这篇文章,确实真实反应了特区的成功实际上政策上的成功,而不是中央在资金上对特区的偏爱。

中央对特区政策的优惠,表现在中央各部门陆续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文件中。

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

该文件专门为特区拟定了10项政策性措施,明确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要建成为兼营工、商、农、牧、住宅、旅游等多种行业的综合性特区。

接着,为了尽快地办好特区,发挥特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自1979年至198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以及经国家有关立法机关授权的政府部门先后制订颁布了6个法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广东省经济特区入境出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

在这些文件中,中央对经济特区实行优惠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经营管理方面的优惠。主要内容是特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依照批准的章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不受干涉。

税收优惠。主要内容包括特区内企业一律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外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一律免收所得税;其他多项减免税费规定。

土地使用方面的优惠。主要内容包括对在特区投资的外商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在使用期限和收费标准上给予优惠待遇。

产品销售方面的优惠。主要内容包括特区内外商企业产品出口,免征海关出口税和工商统一税,并允许一定比例的产品内销。

外汇管理方面的优惠。主要有外商合法的外汇收入可汇出境外,外商企业可以互相调剂外汇余缺等。

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简化出入境手续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保障特区投资者各方面的权益,保障投资者获得各种优惠待遇,以及在行政管理上简化手续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对特区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优惠政策,给特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走出了一条利用特区外人才、资金、技术以及管理经验,进行建设并取得较高经济发展速度的新路子。

出台特区发展规划大纲

1979年,深圳市组建之初,深圳市委根据中央的决策精神,就提出深圳将建成为一个面10平方公里、有10万居民工作与生活的小型城市。

为此,深圳市的规划工作,开始展开。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深圳市专门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李馨亭兼任主任的市基本建设委员会,管理城市建设与规划。

同时,深圳市政府还改变原来由各单位自筹资金自己建房的做法,改由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安排建房,一次性搞好配套的公共设施。

当时,中央也十分关注深圳的市政规划工作。

一次,王震副总理在视察深圳时,得知市里规划设计人员缺乏时,立即指示六机部派出第九设计院参与深圳规划工作,并由勘测院无偿为深圳作了10平方公里地质普勘工作。

1980年5月,中共深圳市委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张勋甫为主任的市城市建设规划委员会。

5月中旬,广东省委书记兼广东省特区委员会主任吴南生,带领省城市规划工作组,到深圳进行城市规划工作。

与此同时,其他兄弟省、市的许多规划设计单位,也派人参加深圳市的规划设计工作。

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规划办公室制订了《深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方案和总图,并依据总图进行道路、桥梁、给水、排水、防洪、园林、电力、电信、煤气、口岸等各项专业规划设计。

此“规划”的主要内容有:

深圳城市规划面积为50平方公里,人口50万,发展目标以工业为主,同时发展贸易、农业、旅游业。

在道路交通方面,规划将主干道深南路和笋岗路的宽度定为50米,罗湖区的道路基本是在老城的基础上改建。补建和扩建,上步新区的道路则是按方格网形式设计的路网。

在工业方面,规划提出了以电子工业为主,并规划了上步工业区和八卦岭工业区,在笋岗货运站旁边规划了清水河仓库区。

8月26日,经过反复讨论研究,深圳市通过了该总体规划,并以此来指导特区初期的建设工作。

1981年8月,国务院一位领导视察深圳时指出:“市政府要把城市、特区管理好,一定要下很大的功夫”,“特区要跳出现行管理体制的框框,要办新的事业。”

此后,随着特区建设的飞速进行和城市规格的提高,原先的城市总体规划已无法适应特区事业综合发展的要求。

为了使特区建设沿着正确方向有计划地协调发展,建设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深圳市委、市政府再次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和有关人员,对特区进行了全面的现状调查和发展预测。

于是,在原有城建规划的基础上,有关人员又拟订出《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纲》初稿,并在1982年初召开的深圳市干部会议上进行了认真讨论修改。

在此之后,深圳有关部门又分别两次邀请内地和香港共100多名专家学者,对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议。

1982年11月30日,经过进一步修改和补充,先后8易其稿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大纲》最终定稿。

该大纲共分12章,是一份经济发展战略报告。

它对特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对工业、农业、交通运输、旅游业、商业金融及对外贸易、仓储业、住宅业、市政公用事业、环境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分别提出了发展的方向、目标和步骤,对人口规模、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区等也作了相应的安排。《大纲》的制定对特区建设起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大纲》根据深圳城市东西长、南北窄这一地理条件,采用了带状形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结构,运用滚动开发战略,规划一片,建设一片,收效一片,用“滚雪球”的形式积累资金,开发新区,保障了深圳的城市建设始终以较高的速度进行。“大纲”制定后,特区创业者们广集海内外经验,博采众家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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