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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07 04: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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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悦丹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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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很冷,幸好有你

世界很冷,幸好有你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世界很冷,幸好有你作者:唐悦丹排版:小不点出版社:民主与建设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5-1ISBN:9787513908139本书由北京兴盛乐书刊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

有时候我总是在想,人生这么长,这么多的时间拿来做什么好呢?有时候我又会想,为什么每天我们都要经历这么多事,认识那么多人呢?为什么有的人突然会离我而去,却一声再见都不和我讲,为什么那几个人会死心塌地留在我身边,陪着我一起呢?我来来去去兜兜转转,好似失去了很多东西,又好像收获了不少,如果工作再好一点,又或者钱可以再多一些,那该有多好。

不过这些都是人生的一部分,解释不清楚,疑点重重,永远难以满足你的愿望。千变万化,出人意料,你不知道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你不知道下一秒会遇见谁。有遗憾才显得你握住的一切弥足珍贵,生活教会我很多,珍惜遇见的人,因为下一秒也许就会咫尺天涯。

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我喜欢写文字,这是我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我有时害怕自己忘记,只想给自己一个机会记得这一切。平凡的我,写了很多普通人的故事,我的他们,我们的他们。我只想把我经历过的美好片段全部收集到一起,在我失落的时候拿出来回味,让我感觉到这个世界其实没有那么凄凉,原来我的时光也可以是一本精彩而动人的书。当然更重要的是把它当作礼物赠与我爱的,爱我的人。我很难当着他们的面说,我爱你。只能把所有的感谢和爱变作一篇篇充满暖意的文章,把最美的时光留住。

时光这么长,如果不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努力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争取,那还有什么意思呢?有人的地方就有快乐,不开心的时候回过头去看看,一定会有很多人、很多事是你难以忘记的,如果有人带给你感动,如果有一个人带你看过不一样的风景,那么请永远记住那种美妙的感觉。希望你可以遇见让你感觉到温暖的人,也希望你是一个有趣的人,有着丰富的人生。人永远都是生活的主角,有趣而温暖的人才是我们应该成为和应该陪伴的。

生活几多失意,但我庆幸我是我,多么特别的我,用文字留住感动和爱的我。一心只想把心愿完成的我,借着文字和所有需要温暖、渴望被爱的人,分享一片真情、一颗真心。只希望大家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心是暖的。

一辈子太长,找个有趣的人作伴吧,在你孤单的时候,与你共度时光。辑一爱,你说一个字,我记一辈子1.还好没放弃,终于等到你

每个人都渴望幸福的降临,可是又有几人真的愿意为幸福牺牲,情愿花时间去等待和追寻呢?幸福,是一种对的感觉,是丝丝缕缕从头暖到脚的温热,是命运对一个人最大的回报。对女人来讲,幸福很多时候来源于爱情,爱情这个词很美很玄,可是给人的触感又是那么的真实,在女人心里,爱对了就是幸福。

有的女人一辈子都未曾得到爱神的眷顾,可这个女人,她终是女人里最幸运的那个。她的幸运是理所当然的,我最欣赏的便是她那永远不将就的态度。在别人看来她总有那么点怪怪的,她只做自己爱做的事,爱自己爱的人,等待着属于自己的爱情。

她之所以这样,是她太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别人怎么看她怎么说她,她一别嘴一闭眼,一阵风一样躲进了自己的世界,对于人生对于爱情,她有自己的态度和规则。不管什么时候我说起她,都会像我第一次见她那般的惊艳惊喜,然后带着点点嫉妒地对她发出内心最真的赞美,这个女人真的很酷!她的酷绝非单纯的着装帅气,又或者短发利落混合着男性强硬的肤浅,而是从内到外散发出的慑人气质,不了解她的人说她高冷,能够亲近她的人都会嗅到她身上那股淡淡的女人香,太吸引人了。

尤其是那双看似平静却暗藏波澜的双眼,起初觉得清冷逼人,再看便触到了难掩的温柔,被一股子奇特的美冲击到,她笑的时候,使你强烈地感觉到,这个女人可以配得上世间所有美好的东西,姣好的容颜,超卓的才华,不离不弃的至交以及令人艳羡的绝美爱情。她冷着脸漠视流言和风波时,你便会惊叹,她经得起这人间最反复的起落和最沉痛的打击。

忽而轰轰烈烈,忽而波澜不兴,她的人生就是意外和惊喜的结合体。我永远也忘不了当时还是孩子的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的场景,她以姐姐好朋友的身份在我家住了一年时间,她像一束激光乍入我和家人的眼帘。那样不羁,那样无辜自由,当她把身上那件艳丽夺目的红色外套披在我肩上时,她就住进了我的记忆里,再也不曾离开。因为她和姐姐站在一起,看惯了姐姐那张大众脸的我,只觉得她真好看。五官精致如画,一头卷发洋气迷人,说话轻言细语,带着某种特殊的腔调,笑起来可以融化任何一个人的心。姐姐唤她阿群,我叫她群姐姐。

她的初次造访是以送牛排为理由,她只为了姐姐,就在厨房里为我们忙活了一下午,从头到尾她都在笑,毫无芥蒂地和我们每个人打招呼,仿若自家人一般,我们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只被她的真诚打动,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美人的好意。她用我们的方言和我们交流,一点不像外乡人,起初我们以为她是本地人,直到坐下来吃饭,她才以一句“阿拉上海宁”介绍自己。

一个上海女人和一个河南女人成了好朋友,还无故跑到人家家里送牛排,最后还在人家家里住下了,这听起来已经有成为一篇好故事的资格了。当我们悄悄问起,她为什么会说河南话时,她就会伸出右手抚摸着脸庞,一脸娇羞地回答,她遗传了她妈妈的语言天赋,可以在几分钟内掌握一种方言。这绝对不是吹牛,我曾听她用好几种不同的方言打电话,一会用广东话和人家吵架,下一分钟又用软软的上海话对着电话轻言细语,最后又回过神来和我用河南话说笑话。当我们好奇地问起,她为什么要用河南话和我们说话时——因为她完全可以不用这样——她的回答新奇而简单,当中的暖意,一提起她名字当中的一个字,便会把我感动得流眼泪。姐姐是她最好的朋友,我们是姐姐的家人,也是她的家人,说家乡话会让我们感受到家人般的亲切,群姐姐如是说。

说到便做到,怎么说就会怎么做,这便是我的群姐姐值得让我铭记一生的理由。家人般的亲切,这句话说来简单,可有的人做了一辈子的亲人,都未曾尝到或者给予家人贴心的亲近感,只在我家住了不到一年的阿群像天使,赐予我们这个平凡家庭最真切的关爱,革命般的快乐。这个比喻不夸张,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仿佛闹革命,早上晚上都会遭遇各种惊喜,从我六十岁的爸爸,到我这个不到十岁的小朋友,人人有份参与绝不落空。当中受益匪浅的当然是我姐姐,从前我认识的姐姐,口红永远擦不整齐,走路带风,裙子和鞋子总有那么点别扭,说话横冲直闯,没有一点女性的美和吸引力,剪个短发把胸裹了,就和糙汉子差不多了,还好近朱者赤,她有群姐姐这个天使,将女人味还给那位可怜的小女人了。

连我平日里最古板最不近人情的爸爸都被她收得服服帖帖,群姐姐刚来我们家时,爸爸一看见她就一口一个“妖女”叫她,可是群姐姐通通不在乎,一看见爸爸同样是笑,到了晚上还会按时陪着爸爸去摆摊,她坐在摊位的凳子上抱着手抽烟,香烟的迷雾配上她的眉目和蛊惑的卷发,别提多吸引人了,很多顾客都为了看群姐姐来光顾爸爸的摊位。爸爸受不了女人抽烟,爸爸被她离经叛道的美冲击到,他总觉得群姐姐的美充满着对男权的威胁,所以爸爸不喜欢她。最初的一个月爸爸和群姐姐的关系很差。

有一次爸爸发现姐姐和群姐姐在一起抽烟,他立马过去,想要打姐姐一巴掌,却被群姐姐挺身拦了下来,她是我们家里唯一敢和爸爸抗争的人。她才不管这么多呢,只要有看不顺眼的事,她就要站出来。

可是一天晚上他们摆摊回来,爸爸对群姐姐的态度改变了,对她就像对我们姐妹几个一样好,我们都好奇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爸爸说,那晚群姐姐没有和他去摆摊,而是硬拉着爸爸和她去看电影,爸爸虽然不喜欢她,可还是答应了。电影看到一半,群姐姐对爸爸说,她长这么大都没和自己的爸爸去看过电影,她没见过她爸爸,她很想知道和爸爸一起去看电影是什么滋味。爸爸就被她这些话打动了。他们走出电影院的时候,群姐姐对爸爸说了句谢谢,就打算自己走回家,可爸爸追上了她,笑着对她说了一句:“闺女,等我,我们一起回去!”回家的时候,我们发现群姐姐的眼睛又肿又红,她没有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爸爸回家向我们透露,就因为爸爸那句话,她走一路哭一路,像个小女孩似的,劝都劝不住。

那次以后,爸爸和我们一样和群姐姐成了好朋友,有好几次我经常看见他们一起听邓丽君的唱片,爸爸又唱又跳,开心得像个老顽童。

最让我们没想到的是平时不修边幅,任其糙乱发展的妈妈,也趁着夕阳无限好时,大大地美艳了一把。她在大伙的面前戴上梦露的卷发,穿上开叉绣花旗袍,踩着欧版鞋,耳珠上挂上两条金光闪闪的耳环,再衬上胭脂水粉的装饰,还真有点金大班的味道。当她粉墨登场,妖艳谢幕时,大伙都对这老太太的风骚拜服啊,她还是我妈妈吗?因为这事,妈妈在镜子里哭得稀里哗啦,她说她这么大岁数了,头一回认认真真体会到做放肆女人的快乐,瞬间觉得以前的日子白活了。我们都在安慰妈妈,只见阿群一个人躲在角落望着我们大家傻笑,她忽然和我们有了距离,却又离我们很近,她那模样特别专注,笑意里钻出来一点酸。可挂在嘴角的一刻却是甜的,她看着我们,我看着她,这世上还有什么比女人的笑更美的风景吗?

那抹酸她自个咽下去了,那点甜是她送给我们大家的礼物和纪念,用她的话说是抵房租用的。那抹酸差一点泄露了她隐藏在心灵深处的故事,可她说有的故事刚开始酸得让人想哭,可是越往后面,你就愿意把酸变成甜,送给你最爱的人们,虽说甜得不那么够味,却是你给爱的人最好的东西了。那时候我还小,不懂有些话是什么意思,现在再回味她的故事,以及她对我说的那些话,我便更爱这个女人了。

那么问题来了?她的故事究竟是怎样的呢?在来我们家之前,她在哪里呢?为什么她要来我们家呢?终于等到了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时间,那天,爸爸妈妈姐姐都有事出去了,她准点教我弹钢琴。一个女人长得这么漂亮,房间里尽是一些我不常见的东西,还弹得一首好钢琴。当她把香烟放在唇边,手指跳跃在钢琴键上,香烟缭绕着她美丽的脸庞,她动人的嗓音弹唱着好听的歌谣,我就想知道她到底是谁?我就想知道什么样的男人可以配得上她?

每次我问她关于爱情的问题,她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她总是弹着那首她最爱的《千言万语》温柔地对我说,她的先生是一个很帅的男人,漂亮得像个混血儿,就好像莱昂纳多。她先生是作家,是香港大学的高材生,有一天,他一定会开着她最爱的那辆红色法拉利,来接她回家的。每次谈到这个问题,她说着说着就哽咽了,笑到一半就会流下眼泪。我不清楚那是伤心的眼泪还是幸福的眼泪,有的事情只要群姐姐不说,我就永远不会知道。

故事说了一半,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我嗓子眼里,难受得要死,就偷偷跑到她的房间里和她聊天,让她说故事给我听。她的房间里有精致的胭脂盒,她没事的时候就爱抱着手,打开她的唱机听一些老歌。她的床头都是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小说,有的还是她先生写的,当年她离开上海的时候,她先生对她说,等她把这些小说都读完了,他就会回来和她结婚了。

于是她走的时候衣服都没带几件,可小说一定要带上。每次姐姐一听她说这些,就会骂她痴人说梦。可她不管别人怎么说,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读着那些小说。

我问她,先生是什么意思?她说,先生就是另一半的意思,她觉得这样称呼她爱的男人更好听。我又问,那些小说好看吗?她都回答说好看!我随后问她里面都写了些什么?她说,写的是她和她先生结婚以后最想要过的生活。我又问她,她和她的先生最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呢?她的回答是,他们会住在一幢漂亮的玻璃房里,房子里有一架优雅的旋转楼梯,她喜爱的红色钢琴和黑色唱机,以及一大堆的唱片和书会堆放在房间的每个角落。白天先生出去上班,她就在家里看书写作弹钢琴,晚上他们就握着酒杯跳舞,对着香港绚烂的夜景,唱着歌,一辈子就这样生活下去。这就是她最向往的爱情,这就是她一辈子要做的事,等她的先生等她的爱人来接她回家。

她说故事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别人都是坐着说,她喜欢一边跳舞一边说,说着说着自己就醉了。她时常在大家都睡了的时候,拿出她先生的小说,小声地开着唱机,扭着恰恰。白天她是我们大家的阿群,到了晚上她就是自己世界里的阿群,有一个爱人需要等待的阿群,只爱那位先生的阿群。

最后我问了她一个戳心的问题,为什么当初她要和先生分开呢?她淡淡感叹一句,因为她是个弃儿,他是个学生。他们在最无奈最无能为力的时候邂逅了刻骨铭心的爱情。她的家里出了事,她的家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了,顷刻间她仿佛什么都没有了,她再没有力气把握自己的爱情了。

于是她选择了放逐,她说在那位先生没有出现之前,她的故事只有酸,有了那位先生,她的故事就有了甜蜜的味道。她钟爱那位先生,只因他给了她等待的希望和美,一个一无所有的弃儿,还好有爱情在等着她把握和争取。此生非君不嫁,这世上只有那位先生才配得上她。这就是她的态度。

先生走了,她不怪他,因为她知道他一定会回来,因为她也在路上,怪只怪人在风中,聚散都不由她。对于他和她的爱情,她如是说。如此温柔如此决绝,绝望中生出一种不朽的美。

从她先生离开她算起,至今已经有三年多了,可她总是像没事人一般的继续等,继续做着她想要做的事,白天她在家里写作、教我弹钢琴。我们都很好奇她什么时候走,她又会去哪里?这个答案在姐姐结婚以后她才告诉我们。

姐姐能够拥有她,真是姐姐的福气,姐姐出嫁的嫁妆是群姐姐和妈妈一起挑选的,她比妈妈仔细,她的品味比妈妈和姐姐还要高,连妈妈都很好奇,这样年轻的女人,没有婚嫁的经验,怎会将一场婚礼的细节知晓得如此头头是道呢?从嫁妆到新娘的礼服,再到姐姐出嫁时的头饰和妆容,都是群姐姐亲手操办的。她是个不喜欢解释的人,只浅浅地对我们说,她妈妈很久以前就给她把嫁妆办好了,她的妈妈怎么做的,她就替姐姐怎么做,她的妈妈很早就离开了她,她的家里没什么亲人了,所以现在姐姐和我们就是她的亲人,所以她是一定要为姐姐打理好每一个细节的。

她给姐姐选了一对玫瑰金的耳环,非常雅致,她亲自替姐姐画眉擦粉,把姐姐打扮成最耀眼的新娘。果然不负重望,姐姐在婚礼当天光彩照人,美得连我那姐夫都惊呆了。

姐姐和她的感情没有人说得清楚,婚礼当天,群姐姐同样盛装出席,她没有说所谓的祝福语,而是坐在一架钢琴前,以她最爱的方式送她最亲爱的姐妹、最挚爱的朋友出嫁。那天她真美,姐姐真美,再多的感谢也只是浮云,到头来姐姐也只含泪说了一句,希望阿群也能有做美丽新娘完美出嫁的那一天。很多人都说这事渺茫,很多人都觉得她等的那个人不靠谱,可她依然相信,那位先生,会像他写给她的小说里的主人公一样,不负此生。很多时候大伙都在好心催促她另外寻一个伴侣,她总说再等等,再等等,说不定他明天就回来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到了群姐姐要走的那天,我们看不出她悲伤还是快乐,我们问她去哪里,她背着包包穿着外套,如同我们第一次见她那般的潇洒自由,她回眸一笑,大声对着我们呼喊:“不久的将来你们会看到我的小说的,还会看到我在不知名的小酒吧唱歌,等我结婚了,你们都要来哦!”她的微笑印在蓝天里,她的身影渐渐离我们远去,似一抹清风吹向了南边,那天她是往南走的,她是回上海了吗?还是去到她最爱的香港了呢?一切都有可能,只因她是阿群。

没有这个人的消息很久了,不过每次路过音像店听到《千言万语》那首歌,我还是会想起我的群姐姐,一个像风一般自由隐忍的女子。那天天气很好,像她走的时候一样的蓝天白云,清风拂过,我路过一家书店,看到了一本书,因为作者的名字也有个群字,我就拿起来翻阅。没想到我翻开书的一霎,文字和图片乍入我眼帘,我情不自禁地捂着嘴又哭又笑,图片上一位很美丽的新娘牵着新郎的手,奔跑在香港华丽的夜色里。新娘笑靥如花,那位先生很帅,漂亮得像混血儿,就好像莱昂纳多,那位新娘不是别人,正是那位永远活在我记忆里的群姐姐。

我又想起了那个晚上,我还是个孩子,我问她,那些小说好看吗?她都回答说好看!我随后问她里面都写了些什么?她说,写的是她和她先生结婚以后最想要过的生活。我又问她,她和她的先生最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呢?她的回答是,他们会住在一幢漂亮的玻璃房里,房子里有一架优雅的旋转楼梯,她喜爱的红色钢琴和黑色唱机,以及一大堆的唱片和书会堆放在房间的每个角落,白天先生出去上班,她就在家里看书写作弹钢琴,晚上他们就握着酒杯跳舞,对着香港绚烂的夜景,唱着歌,一辈子就这样生活下去。

小说写的就是这个故事,阿群和她先生的故事,我的群姐姐等到她先生了。

她就是阿群,卓尔不群,从人群中来,但绝不随波逐流,一个不辜负别人,别人也不会辜负她的好女人。她没有骗我,幸福真的需要等,最适合你的那个人也会在另一个地方等你,你要做的就是坚持做最好的自己,然后在适当的时刻,对着来的那个人说一句,你来了,我们回家。2.历尽沧桑,还是你对我最好

人家都说,你的生命中总有一个人会让你感觉到自己生命的卑微,以及自己的青春都被狗吃了,这类无法改变的悲哀,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这都是事实。她可能是你最好的朋友,也可能仅仅是你认识的一个人,她们也许没有你那么勤劳善良,她们不曾老老实实读书工作,而是另辟蹊径将生活活成一部歌舞片,夜夜笙歌,日日花样百出,分分钟都在经历生离死别和爱恨情仇。她们的故事你听得多,而你自己却没有这么精彩的瞬间在她们面前炫耀。虽然你嘴上骂她们无耻,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做出刚正不阿,绝不和她们同流合污的姿态,其实你心里别提有多羡慕她们了。

人生这么枯燥难熬,你也想像她们那样放肆,随心所欲,像跑马灯一样换男朋友。不过可惜的是你没有那样的资本,镜子里的你就是个猪排,身材臃肿,蓬头垢面,连一双高跟鞋都没有,再看看人家,一双高跟鞋踩得风情万种,学会用眼线和口红让男人深陷在她的温柔漩涡里不可自拔,关键时刻喝一杯酒抽一支烟,魅惑奔放,不辨真身,管他真假,男人只爱她妖媚的灵魂。

人生的残酷在于有的人有天赋,有的人没有,为什么说做女人不容易呢?因为在这个看脸的世界里,除了美丑这玩意太过直接以外,老天只给了一部分女人做宠儿的资格,另外一部分没有。没有资格的女人就只能看人家的故事,哭笑不得,自娱自乐。俗话说的好,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坏,男人同样不爱,没人真的喜欢乖小孩,说喜欢的都是敷衍,因为乖小孩没有惊喜可言啊,满足不了人类的兽性和好奇心。

好吧,我说这么多只为引出一个人,我的妖精闺蜜雪小姐,一想起这货我就全身起鸡皮疙瘩,我叫她妖精不是骂她,而是真的对她的美和姿态,羡慕嫉妒。那货整个就是《青蛇》里的王祖贤,走起路来扭啊扭,扭啊扭啊扭,真是迷倒了一船人,当然包括我,那会决定和她做朋友,就是觉得她长得好看。第二,这家伙讲义气对朋友好,不过她的义气和善意一到男人那头就变味了,自然地变作一股子无比诱惑和坏到骨子里的笑,勾引着他们,弄得他们心痒痒。

自我和她相识以来,这妖精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男人的追捧和陪伴,她的钱包里可以没有钱,可她身边不能没有男人。可是就这样一位花花小姐,花蝴蝶般的女人,四处作孽的尤物,老天偏偏送了一个老实人在她生命中,在她低谷的时候拉她一把,陪她吃苦捱生活,容忍她的坏和骄纵。是不是每一个像白素贞的妖孽女人都会得到一个打都打不走的老实人陪着她浮沉跌宕,硬是送她一个白首不相离的梦,让她从不食人间烟火的妖精踏踏实实变成幸福女人?别人我不知道,至少我的雪小姐获此殊荣。

虽说我比她乖不了多少,可她却是真正将一个女人的坏,挥洒得淋漓尽致的人。我和她相识七年,大学同学四年,毕业继续混迹三年,她的故事我大部分有份参与,不管她逃课醉酒失恋热恋,各式各样的风流韵事和操蛋事,我都不知道给她解决了多少问题。陪着她哭了数不清的次数,好几次为了她钱包都空了,作为闺蜜,做到以上这些,大伙都觉得不得了了吧,但是综上所述,比起她家那口子,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有时候看见那男人人前人后伺候她,就像李莲英对着慈禧太后那般的惟命是从,真是感叹,这个坏女人哪来的福气啊,就这样俘虏了一个一辈子的饭票,以及永不冷却的热水袋。有的事情就是羡慕不来啊!

我和妖精认识七年了,她家那口子和她在一块也七年了。先说我和妖精的故事,再说她的爱情故事。很多年前我是以学渣身份考进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当初我就是以玩票的心态去读这个大学的,要不是为了好玩,可以不在爸爸妈妈身边,谁愿意去那远得不得了的郊区读大学呢?这是我的心态,偏偏也是妖精的心态。老天好心把我和她分在一个寝室,老天要我和她是班上最后两个报道进校的。一见面谁也不认识谁,可瞅上一眼心灵感应就通了,那是一种一眼就找到知己的奇妙感觉,只是在寝室里多看她一眼,不要小看这一眼,我们的感觉是对的。这世上女人的感觉是最准的,简直准到天理不容。

天理不容,用到我和她身上太合适不过了,自从我俩踏进大学校园起,好事没做几件,但凡逃课挂科翻墙出去玩都有我们的份。直到毕业那天,辅导员看我们的眼神都是充满着怨念,这积累了四年的怨气,哪那么容易消散呢?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我们很多事情都喜欢在一起做,比如大学开学前那场军训,我们不约而同缺席,再比如大晚上我和她着了魔似的跑到后山死命吼两嗓子海豚音,这些都是开学初几个月发生的事情,我们连对方名字都记不全,可是一看见对方就疯狂了,找到彼此的知音了。她就觉得我会陪她,我也感觉到这些事非卿莫属,于是,你来我往,几经磨合,我们站在寝室外黑不溜秋的走廊上,她递给我一支烟,我点燃了放在嘴里,随后她借着我的光点燃了自己的香烟,这就算是结拜了。

结拜这事就在小说或者电影里看到过,我以为她开玩笑呢,因为我从小就觉得长得好看的女人一般不可靠,可她却很认真,我是怎么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愿意和她交心的呢?那一次我们班上排演课本剧,寝室里选我当导演,她做演员,她们说我有耐心,说她好看上相又胆大,我们做事向来一拍即合,说了就做了。我为了演好这部剧,四处找服装,为了搏人眼球,怎么夸张我怎么弄,挑选来挑选去,把我家那绣花床单扯下来给她当戏服,换作别人谁愿意穿那破东西啊?

只有她,不等我开口,就拿到手里披在身上,当即对着我撩着裙角转了一个圈,当时寝室就我们两人,我立马被她迷住了,真有人把床单都穿得这么吸引人,灵动得像起舞的蝴蝶。她那充满青春诱惑的美,她那毫不遮掩,全盘拖出的真心,让我决定对这女人两肋插刀了,就这样她成了我大学里的第一个朋友。女人都是重感情的动物,我们说是结拜一点不说笑,从此情义相许,生死相交,不负如来不负卿,除了滚床单,我和她什么事都可以做。说到讲义气方面,我们丝毫不逊于男人,我们有我们表达义气的方式,没有男人的那种血气方刚,直接强硬,却是一种暖到骨子里的细腻和化妆一般的贴心浪漫。

随意找个朋友喝酒吃肉逛街容易,真真遇上一个走进你心坎的,懂你理解你的老友,简直就如同寻觅爱人一般的困难,我和她之所以从相识到相知这么多年不相弃,就贵在相惜二字。现在回想起读大学那段时光真是又寂寞又烂漫,因为她的存在,酝酿出了一丝丝跳动的美。她知我寂寞,我懂她孤单,所以我放开一切芥蒂和规矩,放纵自己,亦陪她放肆,沦落在五光十色里流浪。

我俩寻求快感的方式不一样,她需要男人,而我更爱文字和电影。那四年,我钻进了文学和电影的怀抱,孜孜不倦,只为在其中挖掘出奇异别致的美,让自己与众不同。她比我早一步踏入男女之情的花花世界,调笑人间,蛊惑众生。每天我俩交流的时间是在夜深人静的凌晨三点钟,室友们都睡了,我敲击着我的电脑,抱着我的小说,坐在地上等着给她开门,接她进来之后,嗅着她身上未退的酒气,急需她的凄清遭遇来充实我的小说。我俩躲在黑暗里抽烟说笑,我给她看我写的那些光怪陆离的文字,她跟我说她今天又逗弄了几个狂蜂浪蝶,两人聊得不亦乐乎。青春被我们消费着,挥霍着,我们总想找寻更多的快乐,我们不安于现状,如此好年华怎堪流逝在无聊的课堂和古板的工作间呢?我们互相鄙夷却绝不悔过,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

那时候,我们惶恐空虚地度过了紧张又生涩的大学第一年。新的学期新的篇章,我们更加的成熟,她成功地历练成一名情场老手,而我也不负重望成为一个斯文败类。她更加肆无忌惮地绽放自己的美貌,大张旗鼓负情薄幸,我只沉溺于文字与想象中贪欢,偷得浮生半日闲。她家那口子就在我们最颓靡最见不得人的时刻,走进了我们的视野。

她家那口子姓陈,我们就附庸风雅称呼他为陈先生。在陈先生之前,我从未听雪小姐向我正式介绍过男朋友,陈先生却是她堂堂正正跟我说的,女人认真起来不要命,于是我也就知道了陈先生这个人。她第一次带他和我们吃饭的时候,我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雪小姐这样一个精致美人,竟找了一位相貌平平看上去没什么特点,谈不上帅气,一点气质也没有,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人。雪小姐爱不爱他,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陈先生对雪小姐绝对是真爱啊,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吃一顿饭,他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雪小姐,一直锁住她,眼中闪烁着幸福的光,仿佛害怕他一眨眼雪小姐就丢了一样,如此珍视如此紧张,只要不是瞎子都能感受得到,浓浓爱意在他眼眸中传递。

那次晚饭我愣是没吃踏实。我看着前面坐着的两口子,这差别也太大了吧,一个老实巴交,一个油滑老道,那陈先生是雪小姐的下饭菜嘛?雪小姐可是有千年道行的老妖精啊,结果不用我多费脑子算计,还真的不是。我是写故事的人,也是听故事的人,雪小姐是个心里藏不住事儿的人,她遇上什么事,心里有什么鬼,陈先生可以不知道,可是她第一时间会让我知道。我们还是和以前那样凌晨三点钟,准时准点以各种方式倾谈,有时候当面谈,有时候通过短信电话或者微信,可以用的通信方式我们都不会放过。

听她的故事听到后面,我发现这个女人真是死性不改,不管有没有男朋友。她该怎么玩怎么玩,想怎么玩怎么玩,和从前一样,那骄纵的性子有增无减,电话里十几个暧昧号码,朋友里好几个备胎情人,和她出去喝酒划拳什么的,没见她收敛啊。我就纳闷了,她不是有男朋友了吗?陈先生看她这样都不生气的吗?我们看她那放肆劲都替陈先生生气,她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尊重啊?

有的事情就是这样,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我们看得出来陈先生不高兴,雪小姐也看出来了。她总算也知道自己有男朋友,玩够了也要安慰下乖宝宝啊,她翘着兰花指给先生倒了一杯酒,嘴角一牵,亲自送到先生嘴边,当时大伙都静下来了,都想看看陈先生是个什么反应?这酒他喝不喝呢?好吧,先生对雪小姐是真爱啊,她送的酒他怎么会不喝呢?再多的怨气和醋意愣是硬生生憋回去了,接过酒杯,咬牙,闭眼,一饮而尽,刚才的事一笔勾销,继续像没事人一样强颜欢笑,和雪小姐谈情说爱。我不禁感叹,遇上这位霸道又不安分的雪小姐,算他倒霉。此等妖孽,那老实人迟早被他玩死。

爱情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玩意,有什么了不起,男人不过是一件消遣的东西,一点也不稀奇,这就是雪小姐对待爱情和陈先生的态度。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受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就因为陈先生太爱她,雪小姐就越发死命虐他。她越玩越大,连我这个斯文败类到了一定的年纪都知道收手回归正途,她不会,后来随着时间匆匆流逝,我们离现实的社会越来越近。我忙着干正事,好好写书赚钱了,她在干吗我因为太忙没时间理会,她也很久没有给我故事的新素材,果然她不说就不说,要说就来猛的。

这次我听故事的场所竟然是医院。她打电话来,我就知道她摊上事儿了,我知道我也摊上事了,遇上这么一位损友真是想跑都跑不了啊,我带上钱,找了一辆的士就去了。雪小姐做了那件所有坏女孩都会做的事。那会我看着她,她看着我,咋办?她吃了禁果,我帮她擦嘴,对望了一分钟,我俩就决定把那最缺德最应该招报应的事儿做了。不做行吗?不行!雪小姐就是这样让人不知所措,分分钟逼着人上刑场,不给退路不让人思考。我们结拜过,无论如何我得救她,她也和我发誓,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安分守己,不做坏女人了。

作为朋友,我也想她好好和陈先生一起谈一场正正经经的恋爱,我以为她干那事已经很没有公德心了,她能做出那事,我还能和她继续做朋友已经是超出我的底线了。可她对着人家陈先生是真残忍了,一般的我们能不说就不说,烂到肚子里都不能说,结果她居然向人家摊牌,一五一十全说了。说实话她跟我说这事的时候,我都气得要甩电话,何况是对这事最在乎的男人,我要是陈先生,一定当着她的面儿甩她几巴掌,还让不让人有点尊严了?还能不能有一点点公德心啊?

可是世事无常,很多事情我们都是看到了开头猜不到结尾,结果怎么着?她家那口子,我们的陈先生,屁都没放一个,不打不骂,一声不吭,像听别人家媳妇的故事那般表现得云淡风轻,气定神闲。也就是说他原谅了她,也就是说他此生的愿望真的就是想和她好好在一起,白首不相离,其他的事他都不在乎,她犯再大的错他都能原谅,只要她不离开他。

这事雪小姐可是哭着跟我说的,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她跟我说故事都是嬉皮笑脸,头一回掉着眼泪,动着真心,认认真真说一段情,说一个男人对他的好。这说故事的人哭了,我这个写故事听故事的人更是哭得不可自持,为雪小姐遇上一位真心爱他的男人,为陈先生的真心和温暖,为他俩情比金坚的爱情。

如今这二位如胶似漆,陈先生还是一如既往视雪小姐如珍宝,小心伺候着,捧在手心,爱着暖着傻笑着。有的事情真是羡慕不来啊!

雪小姐从妖精蜕变成了老老实实的上班族,每天上班下班拍拖睡觉。这女人不经历一些事不会长大,受过伤流过血哭干了眼泪,才会明白谁才是最值得她托付终生的男人,真高兴,我的雪小姐明白了。我终于知道当初雪小姐为什么选择其貌不扬,掉在人群里都找不到的陈先生做男朋友了,因为老实人实诚,简单,不欺人不自欺,对待感情认真,雪小姐和陈先生告诉我们,所有的荡气回肠都比不上最美的平凡。3.遇见对的人,才能相守一辈子

说到痴情,大部分人脑子里第一时间想到的都会是女人,仿佛女人成了痴情的代名词和最佳代言人。事实上男人动了真感情,当情痴的概率也很高。这次我要写的这个故事就是关于一个痴情男的。

他是一个太普通太普通的男人,单从外表看简直可以用粗糙来形容,他说他朋友很多,他有时候节俭到遭人嫌弃,可一遇到酒肉便管不住钱包了。他自嘲自己工资没有多少,但三分之二都拿来和兄弟们喝酒吃肉了,他把这解释成名士自风流。他太过简单,爱好除了酒便是读书了,他挺着个西瓜肚,黑得像李逵,偶尔喜欢拽文弄墨,包包里装着的还是最老款的诺基亚。有人笑他老土,可他又有那么点难掩的优雅和风度,总之他是一个有意思的男人,一个不怎么讨女人喜欢,三言两语说不完,一双眼看不透的男人。

原因在于他的粗犷自然不修边幅,但不代表他不堪入目,原因在于他不拘一格,甜言蜜语一概不说,可他嘴里说出来的真话并没那么刺耳。用他的话来讲,他花时间去讨好那些女孩子,还不如在家看书喝酒来得痛快,除了他妈妈和我,他的原则是不在女人身上花一分钱,现在的女孩子谁会喜欢一个长得不好看,又不会说话,还有点龟毛的男人呢?所以就冲着这个对他近而远之了。

就因为我了解他,只要他一日不给我正式介绍他的女朋友,我坚决不问,咱俩啥关系啊?我居然如此懂一个男人。谁叫他是我哥呢?我这辈子就这么一个哥哥,于是乎我特别重视他,应该说我们家的老少爷们,大叔大姐都特别重视他,我家女人较多,与我同辈的人里就他一个男孩子。大伙都指望着他早日娶个漂亮老婆,赶紧生个大胖孙子让大伙乐呵乐呵,让老人享受一回四世同堂的快乐。一看见他落单,大伙就急。我那几位热心体贴的表姐表妹们都为了他四处牵红线,身边但凡有未婚的单身女性朋友,都把电话记下了往老哥手机上砸。

人家给他介绍,他不明着拒绝,该去的他也去,一个没落下。看着他挺积极的,到最后都是有开头没结尾,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搞得我那几个姐姐妹妹通通给人家道歉,他倒像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见面还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无赖样。气得她们一看见他就想把他耳朵拧下来,把他那大肚子挖开,看看里面除了酒肉还有心吗?再看看他的心是什么造出来的,怎么就铁石心肠成这样,他相亲的那些个靓女不少,还有的各种贤良淑德,高学历白富美,他愣是一位也看不上,这事打击了人家姑娘的自信心不说,还影响姐妹们和朋友的关系啊,我们都觉得他快赶上和尚道士了,六根清净,四大皆空,不近女色了。

他这当哥哥的,别的事都依着我们,一说到感情就拧巴,他是下定决心一条道走到黑了,死活不从,早做好了打一辈子光棍的打算。她们拗不过他的倔脾气,知道厉害了,吃够苦头了,气头上来,一撒手不管了,管他是单身还是三妻四妾,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了。这正好着了他的道。他啥损失没有,终于落得个耳根清净。

我是家里最小的一个,他的事我虽然好奇,但是也不怎么过问,有时候看他一个人形单影只也心疼他,不知道怎么帮他。我也不是好事之人,只能有空陪着他聊天解闷,我俩年纪差距最大,偏偏是家里表亲里面最谈得来的两个。也许源于我们都迷恋武侠小说,都好做梦。虽说我们一块也没说什么正经事,可但凡聊天,说出口的都是掏心窝子的话。他从来不向我解释他为什么不轻易对其他的女子动心,他不说我就不问,于是我俩相交多年,我也未曾真真正正了解他的故事。只是常听他说那句:“以后哥哥不结婚,陪你看书喝酒聊天,说笑一辈子!”

以前年少不谙世事,以为他潇洒超脱,还暗自佩服他有情怀,不流于俗世。直到我长大了,真的尝到了情的滋味,再度回首他的那句话时,才领悟到他浅笑高歌中暗藏着的苦涩和无奈,以及他一杯杯喝下去的酒,到底是何种味道。胸中刻下感情的印记之后,我学着他的样子举杯痛饮,才了然各种滋味,原来咽下的不是解药,而是穿肠烂肚的毒药。那种痛直指心间,融进了心跳,随着呼吸成了生命的梦魇,无法消除,呼吸一次便痛一次,小时候都是他听我倾吐烦心事,如今我长大了,大到开始懂得他的寂寞,担心他的生活和感情,也应该换我听听他藏在心底的故事了。

我二十出头,他三十出头,现在我是一个女人,他越来越像个成熟的男人,我们作为彼此的倾诉对象再合适不过了。这三十年多年来,他一定有一些人不想再提,或者一些人不想再见,因为她们对不起他,又或者他对不起她们,可是他又没有本事把她们忘掉,最后把自己的生活搞得冷冷清清,将心放置在大海上漂流,迟迟不肯上岸,不愿找个真正的归宿安家立业。老哥虽然不至于懦弱如此,可在感情里他不是个勇士,这句话是他亲口对我讲的。

我们再一次举杯倾谈,他终于等到我长大,等到了一个机会和他的小知己谈一些正经事,那些令他痛不欲生的往事,以及那段对他影响至深的感情,为什么他不再动心?为什么他三十出头了还没结婚生孩子?

所有的爱情故事都可以这样开头,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他还很年轻,还是个在部队上历练的小兵,年纪轻轻,不过十七八岁,那时候他的肚子还没鼓起来,那时候他帅气得像周润发,那时候他遇上了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他是这样回忆那个女人的,他赞美她饱读诗书,他欣赏她的才气和拼劲,以及她骨子里永远不服输的骄傲劲。而我哥哥正好和她相反,他是个没什么追求,妄想随遇而安逍遥半世的人。即便两人没有共同的理想,世界也不一样,可在真爱面前这些都不是问题,他只知道他爱她,爱到天天为她写诗,在每一个相聚谈天的夜晚,看星星看月亮,弹吉他唱歌。有时候他愿意当她的乖学生,陪她一起研究明天的教研课怎么弄,她也愿意为他们的未来努力拼一个高级教师的名分出来,好带着这个去见他的父母。

他们就这样爱着,疯狂着,浪漫着,美好着,共享人间这份风雅。直到那个天真的少年成长为二十二岁的男人,他从部队回来了,而她不辜负他的支持和厚爱,拿到了高级教师的美称,这人人艳羡的一对,好似就差一个结婚证,一桌漂亮的酒席,拜个天地和高堂就可以双宿双飞,只羡鸳鸯不羡仙了。当然他也是这么想的,这个没经过世面没尝过现实残酷的小伙子,欢欢喜喜地牵着他未来老婆的手去到爸妈面前。

随后发生的事情,我们来借鉴几段琼瑶阿姨和张爱玲女士常用的小说桥段。他们感受到了相爱以来最强劲的爱情阻力,小说里最面目可憎的、反对这反对那的神烦父母和观众见面了。故事以焦灼的状态继续发展,对于他们的婚姻,家里反对的呼声越来越高,最最可悲的是他的爸爸妈妈还没怎么表态,他的七大姑八大姨就开始以各种根本说不过去的理由,挑剔着她未来的老婆,当中的奇葩理由包括,女方长相不过关,配不上男方,女方没有钱等等等等。

我一点也没有批评哥哥的意思,只是作为女权主义者,光批判他们对于女性的轻视和过分挑剔是不够的,接下来我要批判故事的男主角了!我本以为他会大胆到为了爱情和全世界翻脸,带着爱人私奔,天涯海角只到他们喜欢的地方去,任何人都找不到他们。可是男主角辜负了女主角,他做了一个根本不是男人能做出的选择,他居然听从了家里的安排,放弃了他的爱人,结束了一段本该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感情。故事的结局是,张爱玲《半生缘》里最惹人掉泪的一幕,女主角客气地对男主角说了一句,我们回不去了,就转身离开老死不相往来。

说到底是男人的错。他跟我说故事,我一直在骂他,他却在笑。随后男主角便堕落至今,消磨了当初的英俊,殆尽了年少的浪漫,成了一位人见人不爱的糙大叔。可最后他流着眼泪深情地唱起那首《再见我的爱人》时,我猛然发现他还是那个多情的少年。

这是老哥的经历,也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正如某位文学家所说,所有幸福的情侣都是一样的,而最后没有在一起的,却各有各的不幸。故事听完了,感叹之后,我们还得言归正题,这次我们谈话的主要目的,是我帮助他从过去的爱情死结里解脱出来,让他再次露出笑容面对新的生活。可我那时候还沉迷在他的爱情故事里没有出来,自个陷进去了,反倒是他过来安慰我了,到底见过世面,到底他有着男人应该有的眼光和胸怀,他这样安慰我说:“对的人才能一辈子,虽说我和她相爱,可是我们没有缘分,没有缘分就是不对!你和哥哥一起等待那个对的人来做你的大嫂吧!”

经过一晚上的倾心交流,我感觉老哥释怀了,所有的执拗都是事出有因的,或者他和最爱的人相爱的方式便是相忘于江湖吧。那么问题来了,谁才是那个对的人,最后能和他相濡以沫呢?

我和他相交多年,除去那层亲戚关系,能和他关系这么好,是我真的欣赏他的某些特质。他安之若素,他不骄不躁,他知道什么年纪该做什么样的事,更比很多人清楚相忘于江湖和相濡以沫的高明。我有一种感觉,他不会让我们等太久,老天也不会让一个懂得爱人,愿意为真正的幸福付出等待的人等太久,终于他那边传来了给我们带来希望的消息。

那次我和他出去坐坐吃顿饭,他说要介绍一个人给我认识,我瞬间打起精神来了。要是一般人他不会这么说,他的朋友我也知道不少,通常都是来了就算认识了。今天不同,他要隆重介绍的,一定是非一般的人物,两人一定是不一般的关系。我的感觉向来不错,当那位长发披肩,一身休闲服,精神头十足,露出温暖笑意的女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明白了。当她和哥哥一起站在我面前,对着我笑时,我只想哭,我的老天爷啊,你终于给我哥哥送来了真命天女。

老哥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就是认真。一般喜欢钻牛角尖的人往往认真,对感情忠贞不二,这事不含糊。以前我和他聊天,都是什么武侠小说啊,香港电影啊,没个正经的,自从那位姐姐来了以后,他就开始天天地问我,女孩都喜欢什么啊?她生日到了,我送她什么礼物好啊?他和我聊了一年多的女人,也就和那姐姐谈了一年多的恋爱,情若真,不必相见恨晚,他铁了心了要把人往家里带。

他牵着那位姐姐的手走进我们家的时候,我敢说这是我长这么大家里过得最快乐最幸福最美满的除夕。咱家那位老祖宗看见他俩差点笑出眼泪了,给孙媳妇红包的时候可利索了,对于他这位老婆,咱们家老老少少通通给足一百个赞,我那姑姑姑父更是赞不绝口,以前猛烈地为他介绍女朋友的姐姐妹妹们,和他重归于好,看她正正经经找了个好媳妇回家,啥恩怨都不说了,只拍着他的肚子说:“胖子行啊,还真的给你找到这么个漂亮老婆回来,从前拒绝咱介绍的一帮朋友那么直接,原来早有安排啊!”

听到这些话,哥哥和未来嫂子只是笑,质朴温柔的笑,阅尽千帆而不忘初心的笑,那一刻我感觉哥哥的心靠岸了,他的内心找到家了。

什么叫家?就是尝尽了生活之苦的两个人,将爱情的浪漫放到最小值,以最大的勇气,携手生活在一起,组成一个全新的安全空间,给自己给对方支持与暖意。

什么才是对的人呢?一起接受生活的平凡和琐碎,忘记过去,原谅彼此在生活中犯下的错,在并非年少轻狂的年纪,以爱之名,做一个最成熟最重要的决定,从而收获生活和对方赐予的稳稳的幸福。

哥哥从过去的情殇里用心痛和眼泪历练出了答案,当他从青涩懵懂的小伙子,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的时刻,他知道自己成熟了,于是乎在找到对的人的一刻,牵着他爱人的手当着所有亲朋好友的面,在华灯美服优美音乐的陪伴下,走进婚姻的殿堂,演绎一场童话般的婚礼,真真正正给自己,给从前阻止他幸福的人们,一个交代。他终于结婚了,他找到自己的幸福了,他结束了那段痴情难熬的日子,踏入了有伴的生活。

不管从前是谁放弃了谁,现在他找到的这个女人,真正顾及他的感受,待他温柔,吻过他最深的伤口。过去的一切都成了旧新闻、老情歌,用以缅怀青春,丰富生活,真正想要幸福,还得牵着对的人的手。

不知过去了多少年,从前的妹妹长大了,大到可以为哥哥写故事,成熟到可以分享他的辛酸和幸福,从前的天真少年也长大了,大到有资格给一个女人幸福,成熟到做一个小女孩的爸爸,伟大到给妻子女儿、爸爸妈妈一个完整安稳的家。现在的妹妹和哥哥出来可不像从前那么潇洒了,哥哥托儿带仔,左手牵着老婆,右手抱着女儿,后面还跟着一个老母亲。妹妹和从前一样跟在他后面,和他一起吃饭喝酒,听他说故事,不一样的是,从前我是陪着他度过孤独的年月,现在是看着他享受等待了许久的幸福。这样的幸福是真的,幸福在真实幸福里的哥哥是美丽的。

这些都是他应得的,因为他是一个对待生活和感情很认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对的人才能一辈子的真理。往事随风,不负痴情人。4.你若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上车下车,上班下班,有时候放下手机关上电脑,一眨眼一天就没有了。现在的我们什么都太快了,走路的速度越来越快,怕上班迟到,害怕和我们约会的那个人,迟一分钟转身就走,不等我们了。说话的速度越来越快,怕我们少说一句,对方就不知道我们爱他似的,怕我们不将想说的说完,以后就没有机会开口了。我们可能在这一天和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说好了非卿不娶非君不嫁,明天又换一个人谈情说爱,当过去的一切成为香烟上的残渣,落在地上随风飘走,就什么都不算数了。

当时间如流水,当感情逐渐被消遣成为一文不值的消费品和一场快餐电影,快感过后一点回味的渣滓都没留下,仿佛现在的我们没有什么记得住,也没有什么值得留念,这是可悲的。正因为这样,在某一刻,你多么希望时间可以慢一点,多给你一些时间记住某个人,铭记一幅画面,或者延续一段真正能用生命去浇灌的爱情。这事说起来不难,但事实上越是简单的幸福,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讲越是奢侈,无论我们怎样妄想,时间都很难满足我们这个愿望。

于是乎,我们寄情于小说或者电影,在那个和现实距离相对较远的世界,爱情多么美好而坚固啊,一个个用情至深的痴男怨女,用心去爱,演绎出一段又一段可歌可泣持久弥香的爱情故事。这里特指的还得是老电影,多老呢?时间至少得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电影圈的代表人物是秦汉和林青霞,文学界的佼佼者是琼瑶,文艺界还是邓丽君的天下。旧时的人告诉我们,怎样判断一个人爱不爱你呢?甜言蜜语没有用,爱从来不是靠说的,眼睛才是心灵的窗户。

他嘴里可以吐出一筐的假话,可他的眼睛永远也撒不了谎。如果一个人真的爱你,你会在他的眼睛里看到里面装的全是你,而你真的爱一个人,眼睛里也只有他。要怎样才能知道他的眼里是不是有你呢?首先你的眼里也有他。两个相爱的人专注对望,眼中尽是柔情蜜意,旁若无人,时间在这一刻都放慢脚步,滴答滴答凝聚成了一种诗意的美,只为爱情,只为有情人。如此美的画面,我印象里只有七十年代的秦汉和林青霞有这样深情而动人的对望,我喜欢他俩,只因郎才女貌,升华了爱情的本质,加上色相的调剂更加蛊惑世人。

这世上有两样东西可以借着时间逆流而上,一是天长地久的爱情,一是倾国倾城的美貌,这世上没有比俊男美人的爱情故事更加吸引人的了。什么样的爱情是完整的呢?中国古人有句话说,君不离不弃,卿生死相依。外国的诗人叶芝却只说了四个字,当你老了……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屏幕上秦汉、林青霞这一对璧人你侬我侬,美化了整个世界,我身边也有一对现实中的秦汉和林青霞,而且他们还比秦汉和林青霞的爱情更为完整。

一辈子有多长,他们就会相爱多久。偏执如《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不止一遍地对我们说,说好了一辈子,差一年一天一个月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这话不假,不过仿佛一个人的一辈子需要另外一个人来决定,如果斯人情长,你不变心他就不变心,那么爱一辈子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就像他和她。

他是爱她的,从他们相识到结婚,她像女战士一样守护着他,而他则像粘人的猫儿陪伴在她左右,至今已有三十一年了。说实话叫我对一个人这么长时间,我真的不敢保证自己可以做到,以前我也以为这样的事只在电影或者小说里才会出现,真是想不到,现实生活中也会有如此美事。次次看见他们这对老夫老妻一起出现,那种和谐和浪漫的感觉,绝对不是文字或者三言两语可以完整表达的。那种感觉就是旁人看了会羡慕,到了心里又会非常温暖,化成语言就是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真是美好,还有真情和一对真正相爱的人。

保持一段长久的婚姻容易,保鲜一段销魂浪漫的爱情就绝对不是两个人凑合着一起谈天说地,整日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么简单了。那些嘴上呼喊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人,根本不懂得爱,或者爱对方爱得不够,有时候你真正爱一个人,你和她在一起多长时间都觉得不够,你为他做多少事情都会觉得还差那么一点。俗话说人得自个成全自个,爱情也是需要成全的。他们之所以有情人终成眷属,爱到三十一年爱不完,也让我最羡慕的,是他俩互相成全的默契。他们的相处模式很特别,她像女战士一样守护着他,而他则像粘人的猫儿陪伴在她左右,一看便知,他们爱得并不容易。

我喜欢他们看待彼此的眼神,我喜欢他们说笑谈天时的自然和融洽,那是两个人真正接受了对方,愿意为爱而付出的真诚感觉。我从小就在他们身边长大,他们相爱的细节我看的太多,小时候只是觉得在他们身边很好玩,因为她是我最亲爱的阿冰姨妈,因为他们有爱懂爱,因为他们长得真好看,和电影里的男女明星一样,光彩照人,五官精致,有靓丽的外表和迷人的双眼,以及灿烂的笑容。现在长大了,我更感兴趣的是他们的爱情故事,属于平凡人的爱情故事。

虽说和一般人不大一样,但只要是真情,任何一种相爱的模式都是允许的。只要一提起他,她的脸上就会自然地挂上醉人的笑意,初恋总是让人难忘的,可她的初恋竟然是一辈子的爱情。时光倒流回七十年代,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狭窄的小巷,月光倾斜,美丽的小街,人群熙攘,人们来来去去,仿佛没有距离,在那个一切还没那么开放的年代,这座小城很古怪,堪称弹丸之地,可是空气流动的速度不比上海慢。她本是夜郎古城,却因战争让她变得更有故事,这里住着全国各地来的人们,有趣的是,这些人都挤在这条小巷子里,传宗接代,延续着过往未完成的一切。

巷子里也会藏着气派的公馆,公馆里出来的孩子们,也有少爷小姐们的风范,舞女特务普通老百姓,应有尽有,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精彩,不过现在所有的焦点都聚焦在一个女人身上,大家都叫她“阿冰”。这个称呼一听就知道是靠近江南那边的口头语,传说巷子里有一家人是从上海那边来的,女主人很漂亮,生了五个子女,刚刚那位“阿冰”就是她们家老二。他们家那位来自苏州的外婆可喜欢这闺女了,漂亮啊,于是人前人后都喜欢带她玩,老人家只会说苏州话,于是阿萍渐渐地就喊成了阿冰。

阿冰为了赚钱,进过工地,搬灰抬砖样样行,阿冰和人家玩耍,即使是大姐,她也敢一个羽毛球拍砸过去,某天你要在街口听到谁在爽朗地笑,不用猜绝对是苏家的阿冰。家里最靓的是她,最调皮的是她,最赶时髦的也是她,第一个谈恋爱的是她,第一个擦胭脂的还是她。

每个人都渴望有一个精彩人生,这个女人也一样,不久之后,她的春天来了。

阿冰顾盼生辉,美艳不凡,当时有很多男人表示倾心。靓女从来不会寂寞。她这么靓,缺的从来只有钱,从来不缺男人。不过,上天好像非常眷顾她,如此完美的貌相,如此美妙的年纪,好似应该给她点什么,才能匹配她的媚笑,她的眉眼,她的完美身姿。钱什么的太俗气,不如,给她一个情郎!

每个年代都有一种类型的爱情故事让人着迷,比起六零年代的暧昧和压抑,九零年代的开放和草率,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仿佛就是滋润爱情最好的年代。

那个时候阿冰十七岁,还是一个在工地打工的普通小女孩,穿着灰蓝的衣服,留着长长的辫子,一般的女人弄这个造型肯定难看死了,不过她是阿冰,她是上海来的阿冰,她是小城的王琦瑶(王安忆长篇小说《长恨歌》中的女主角),什么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都有那么一份韵味,让人着迷,人们都认为她应该是属于繁华的大上海舞厅的。醉生梦死,活色生香,给予人们最大的快感和享受。

那个男人也是这样想的。她的情郎出现了,到底怎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貌美如花的她呢?据说,每一个见过这个男人的人,都有一种惊为天人般的唏嘘。帅?这个字用在他身上太肤浅了,英俊!差不多了,不过要再加一点点,妩媚。说着说着,有人以为我在说张国荣呢!不是我吹牛啊,阿冰觉得她的情郎比张国荣还漂亮呢!这是后话了。

十七岁的阿冰遇上了二十二岁的江,少男少女,风流不假,看一眼就知道,你是我的菜!靓女遇上靓仔,就好像张曼玉遇上了梁朝伟,林青霞遇上了张国荣,棋逢对手,平分秋色。

一般女人不敢去的地方,阿冰敢,别人不敢做的事,她什么都不怕。她赶时髦,当时流行歌舞厅,下了班之后,化了妆,穿上靓裙和高跟鞋就去了。一进去那叫一个惊艳四座,尤物来了,妖精来了,要多迷人有多迷人,五彩的光打在她漂亮的脸上,如此销魂蚀骨,美得不可一世。同样惹人眼球的江,风度翩翩,风流倜傥,好似《阿飞正传》里的张国荣,带着颓废又迷人的气质,让人倾倒。漂亮的男人,妩媚的女人,跳起舞来千娇百媚。

绚烂的舞池,残酷的名利场,男男女女不知疲倦地玩弄着风流游戏,两人以这样的方式遇上,不如较量下。他和她打赌,他们比赛跳舞,输了的话,她就跟他走。听起来有那么点意思。谈情说爱什么的太早了,不如现在先谈谈情跳跳舞啊!一个夜晚,一支舞,她输了,两人决定相爱。

那个时候少男少女最迷恋的歌星是邓丽君,阿冰是邓丽君的铁杆粉丝,这辈子就喜欢这么一个歌手。不过大伙都知道,邓丽君在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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