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港研究蓝皮书(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1-08 07:56:15

点击下载

作者:黄建忠,文娟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自由贸易港研究蓝皮书

自由贸易港研究蓝皮书试读:

前言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这一战略新目标的确定,既充分肯定了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过去四年来实践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又对新时代开放型经济体制创新提出了更加关键的任务和重要的使命。

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是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在开放经济领域的创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实践,也是新时期我国应对“逆全球化”浪潮,体现大国地位与担当,参与和引领经济全球化鲜明态度的体现与积极的战略行动。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做出重要指示,强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力争取得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1)田作用。”到2017年3月初,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进一步强调“在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上有新作为”。再到2017年3月底,国务院发布《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其中提出“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自由贸易港区”。时至十九大,中央正式提出了“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要求。深化改革的号角声声催人奋进,扩大开放的步伐稳实而坚定。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和当代国际实践证明,自由贸易港是有助于提高开放度的制度形态和政策工具。“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战略目标的提出,充分显示了我国最高领导层对这一经验模式在中国现阶段创新开放经济试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高度重视。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对于促进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汪洋,2017)。

上海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祥地,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长三角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先进的区域,长江经济带更是我国经济总量最为集中的地带。同时,长江经济带还相互衔接地布局了我国五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因此,上海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既有先行先试的优势,也是当仁不让、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此同时,上海还是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桥头堡,在发挥我国金融与产能优势,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中,上海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扮演着开路先锋的角色,它对于我国多层次推进国际经贸合作和增强国际经贸规则话语权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除此之外,在当前世界范围内全球化遭遇前所未有的逆流挑战,国际经贸格局出现复杂演变和存在严重不确定性的条件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也表明了我国坚持参与和引领全球化的基本立场,同时担负着我国新时代高标准开放经济“试验田”的光荣使命,扮演着加大“压力测试”、积累应对风险经验、促进体制改革和经济模式转换,进而推动自身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角色。由此可见,上海自贸试验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朱国宏校长敏锐地观察到上海开放经济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新机遇与新挑战。在他的倡议和支持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科研处、上海市教委知识服务平台——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以及相关院所发起设立了“上海自由贸易港战略研究院”。研究院成立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组织各路专家举办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学术研讨会,会议引起了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会议的成果被分别整理成文章、政策咨询专报、研究报告和新闻稿刊发或呈报,相关专家还被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邀请赴京汇报或做专题讲座,并进一步被委托大量的科研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基于此,研究院决定汇集专家们的力量对自由贸易港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历时两个月终于形成了摆在读者面前的这部书稿。

本书兼顾了理论研究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操作的指导作用,从理论、文献和观点、数据、方法等角度入手,注重前沿性,又从形势背景、模式机制、政策措施及其实际效果等方面突出了经验分析与实操借鉴,力争将自由贸易港的方方面面系统、全面地呈现给读者。同时,作者们立足于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发展升级的需要,大胆深入地结合上海自贸区四年来的实践进行全方位的国际经验对照分析,寻找我国自贸试验区与国际高标准、高水平自由贸易港之间存在的差距,研讨我国自贸试验区创新融入、高位对接国际贸易与投资新规则的路径,研拟我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拓宽经贸合作领域、应对逆全球化浪潮和加强经济全球化力量,进而参与、引领和塑造全球经贸新规则的“中国智慧”或“中国方案”。

本书共计十六章。第一章“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深化与自由贸易港的建立”、第二章“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分别由著名学者、南开大学佟家栋教授和对外经贸大学崔凡教授执笔完成,两位专家从经济学理论高度、宏观经济战略视野和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阶段着眼,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向自由贸易港的创新升级、功能强化以及区位选择等进行阐述;第三章“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国际经验与启示”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娟副教授执笔,着重选择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进行了纵横双向比较,得出对我国建设自由贸易港有益、有效的经验借鉴;第四、五、六章分别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邱强教授、车春鹂与叶作义副教授完成,系统而分层次地剖析了世界自由贸易港的区位、产业及功能定位特征,从而提供了详尽的自由贸易港比较优势素描画图;第七章“自由贸易港经营管理与绩效研究”是本项研究的突出难题之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汪波副教授承担了该部分的研究与报告撰写,从自由贸易港运营的基本构架、宏观经济评价指标与微观财务效益分析等全面地比较研究了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的经营管理异同、绩效特征,得出提高自由贸易港经营绩效需要突出注意的若干变量或因素,也为后续研究中对自由贸易港进行指数化分析对比建立了必要的理论、方法论基础;第八章“自由贸易港的税制比较研究”是以往该领域研究中较少触及的层面,也是本项研究的又一难点及其成果的重要特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孙熠博士、文娟副教授知难而进,通过大量的资料收集、整理对比,较为详细地梳理了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的竞争性税收体制及其运行机理,为我国建设自由贸易港的过程中引入离岸税制设计提供了较全面的样本;第九章“金融创新助力探索自由贸易港建设”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张晓莉教授执笔,侧重于从离岸金融与离岸贸易相互促进、循环扩大的角度,探讨了金融创新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独特地位与独到意义;第十、十一章是“上海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法律制度基本框架”和“自由贸易港的争端解决机制保障”,分别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张继红、殷敏、黄志瑾三位法学博士执笔,对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的法律法规与对外经贸合作中可能面临的商事仲裁、争端解决机制问题,通过广泛借鉴国际经验与上海自贸试验区已有实践,进行了初步的框架构建;第十二章“自由贸易港的负面清单问题研究”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李墨丝研究员执笔完成,她在系统分析上海自贸试验区四年来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变化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了负面清单改革及其扩大覆盖范围、延伸到其他产业领域面对的矛盾,进而提出了专业的建议;第十三章“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风险监管”执笔人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陈晓静教授,她主要突出离岸金融、兼及贸易和投资领域探索了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风险产生的源头及其影响机理,提出了初步的应对和监管策略;第十四章“自由贸易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研究”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研究所张建华副教授、尚宇红教授执笔,报告中再一次强调了自由贸易港建设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的桥头堡地位与其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纽带作用,并从创新的视角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意见建议;本报告的最后两章是关于“自由贸易港(城市)指数的编制方法与运用”以及基于这一指数体系做出的“世界主要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比较研究”,在可得数据的基础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统计与信息学院的柯蓉、王康、李文和李瑞囡等努力尝试对世界主要的自由贸易港进行营商环境、运营绩效的全景扫描,从而为我国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尽可能丰富的经验与大数据量化参照。

在本报告研究和成书出版的过程中,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黄建忠、姚为群、尚宇红、陈子雷教授承担了组织、策划和协调工作,黄建忠教授负责最终审校并撰写了前言,文娟副教授负责全书的框架初定、研究进度协调、初稿编排和文字修订工作。

总而言之,“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目前在我国仍然处于谋划阶段,许多具体理论与实践领域存在的未知有待于我们去进一步深入研究。本书是顺应形势发展与实践需要,作者们在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并取得丰硕成果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完成的一项新的工作。尽管时间短、任务重、挑战大,作者们仍然秉持认真严谨的学术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联合攻关、协力同心,完成了本报告的写作。其中,在许多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政策措施的具体建议上,凝聚了作者们的思想精华与科学洞见。我们相信,本书的出版将能够有助于及时适应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相关主题的研究文献、成果的迫切需要,让读者得到开卷有益、掩卷有思的收获和启迪。

本书通过中国经济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特致感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自由贸易港战略研究院2017年12月(1)新华网,“习近平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作重要指示:勇于突破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2/31/c_1120225926.htm.第一章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深化与自由贸易港的建立(1)佟家栋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目标,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自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以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数量从1个,增加到4个,然后增加到11个。在此过程中,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展开旨在完善市场机制的改革和试验,以期营造国际化、法制化和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推动自贸试验区贸易自由、投资便利和金融自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有效地带动了中国经济整体和自贸区周边地区的发展。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的4年,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经济体制改革不够深入、政策体系还不配套、系统功能尚未发挥以及自贸试验区继续创新发展的前景等问题,仍然是摆在各自贸试验区面前的关键任务。我们认为,十九大报告给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而这一战略方向的实现还需要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操作路径。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初衷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在改革开放35年之际,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而应运而生、应时而发的。

首先,从国际环境分析,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借助国际贸易比较自由的环境,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不断依靠对外开放实现了自身的高速经济增长。然而,2008年发生的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促使全球经济陷入长达十年的脆弱的经济恢复期,不确定性始终伴随着经济复苏的全过程。

其次,从国内现实出发,我国在连续多年高速增长与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特定政策效应作用下,也面临着产能过剩、产业结构需要升级优化、经济发展模式亟待转型、某些经济金融风险有待化解等复杂的问题。在新形势下,加快开放成为中国改革再上新台阶的关键,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是我们深化经济改革,寻求对外开放新窗口、新平台的战略性举措。

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建立,党中央、国务院希望上海自贸试验区能够完成三项重要任务。第一,尝试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改革开放35年,尽管在经济领域开展了微观和宏观领域的多项重大改革,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但是,市场经济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市场扭曲还大量存在,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还没有完全清晰化,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还难以实现。因此,辟出一块飞地,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能够顺利运行的试验区,取得经验后,在全国复制推广,成为当时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的首要任务。第二,尝试营造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金融自由化的政策体系完善市场经济基本模式。强调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模式是一个开放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就是要逐步建立起内外市场打通,能够在贸易自由、投资便利和金融自由化环境中,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三,尝试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能量,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复苏增长,并通过逐步推广、复制为整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总而言之,中央希望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推动中国经济复苏、产业结构优化、经济模式转型和发展动能升级,从而探寻中国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之路。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已经取得的成就

自2013年9月成立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经过运行一周年取得成功经验后,党中央、国务院于2014年12月12日批准建立了中国(广东)、中国(天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016年4月初,三家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运行,同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相应扩容。四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复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开展制度创新和尝试进行新的功能建设。

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通过简政放权、减少甚至取消一些行政审批,将政府的主要职能由事先审批转向事中和事后管理;在管理程序上,缩短相关管理部门之间以及与注册企业之间的空间距离,集中办公,简化手续;创新审验方式,便利市场主体尽快实现入住自贸区;在推动贸易自由、投资便利和金融自由化方面出台了多方面的政策措施,以期建立法制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在贸易自由化方面,不仅做到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商品免税,还创新制定了一系列缴交进口关税的便利措施,推出平行贸易政策,缩短海关审验时间,减少通关时间和成本,为企业获取更大利润创造条件。

在投资便利化方面,在明确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基础上,实施企业投资产业和产品的负面清单,并在出台的三版负面清单中,将负面清单目录缩短,从190项(2013年版),缩短到149项(2014年版)再进一步缩短到122项条(2015年版);政府对投资项目的管理,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和事后管理,吸引了投资主体积极进入自由贸易试验区。

在金融创新方面,允许企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经营中开立贸易账户,为企业对外融资建立平台,鼓励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在人民币总体上还不能自由兑换的前提下,大胆探索便利贸易和投资的方式和专门通道。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从开始建立至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没有土地优惠,没有税收减免的条件下,吸引了4.8万家企业入住,超过挂牌前20年的总和。2017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人大上海代表团分组会时强调,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胆闯、自主试,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对外开放,经济和贸易发展方面成绩显著,已经将自己的目标对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基本完成两轮改革任务后,正在探索自身2.0版的建设。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2016年统计,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大胆创新改革,贸易自由化效率迅速提高,节约通关成本约20%~30%;投资便利化方面,负面清单明显缩短;2016年全年自贸试验区新登记市场主体14105户,同比增长118.6%,注册资本389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21.8%,两者增幅远超全市水平(全市为8.6%和68.5%)。其中,内资企业12375户,同比增长158.6%,注册资本2491.4亿元,同比增长219.3%;外商投资企业657户,同比增长192%,注册资本1398.1亿元,同比增长197.8%;个体工商户1073户,同比减少25.7%,申报资金1.1亿元,同比增长57.1%。2017年1—2月,新登记市场主体1578家,增长21.8%;注册资本706.7亿元人民币,增长117.5%。区内跨境收支额达到280.2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19.1%。区内跨境人民币收支额达到721.6亿元,占全市总额的27.8%;跨境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达到171亿元;跨境外汇集中管理业务达到1685万美元。持牌金融机构120家,其中,银行业机构102家,证券业机构2家,保险业机构16家。自贸试验区挂牌当日即实现了30家金融机构入驻,在新设三个自贸试验区中位列第一。区内各类租赁机构达到1754家,同比增长75.8%,合同资产超过5000亿元,租赁企业数量和业务规模位居全国前茅;推出了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项举措。制定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方案》,重点实施“1331”工程。在京冀地区设立了10个“无水港”,实施京津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通关物流成本节省30%。实行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一体化模式,通关时间平均每批货物节省0.5天,每标箱节省物流成本120元,口岸快速放行率达到88%,通关效率提升75%。与此同时,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挂牌到2017年8月底,自贸区累计新增企业63057户、注册资本12824.62亿元,分别是挂牌前的4.08倍和5.77倍。其中,新增台资企业1800家(占2.8%),合同利用台资55.71亿美元。

2017年4月成立的7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也因地制宜,设计出在复制原有四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拓宽陆路贸易、加工贸易等途径,积极加入全球价值链。据河南商务厅统计,挂牌半年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增入住企业13234家,其中,内资企业13171家,注册资本16852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企业63家(占0.4%),注册资本9.05亿美元。

应该说,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过去四年多的时间里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当然地,它也给人们留下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三、值得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看到几乎所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内资和内资企业的吸引力超过了对外资和外资企业的吸引力。多方面的统计表明,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内资的吸引力远大于外资,外资的最高占比也低于35%,内资则占据绝对优势地位。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资企业家数和外资投资金额仅占同期进入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和资金总数的0.4%。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环境,有力地吸引了内资企业的大规模流入。这表明一方面,自由贸易试验区旨在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的制度创新优势得以体现。相对于内地的市场经济环境,乃至各方面的政策措施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市场经济环境有明显优势,对内具有强大的吸盘效应。这是导致内资企业短期内汇聚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片区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旨在完善市场经济环境已经取得的成绩还没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要求,尚未能够大量吸引外资企业进入自由贸易试验区从事经营活动。因而,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初衷看,还没有达到形成对外开放的国际化、法制化、市场化营商环境的程度。

其次,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设计和出台程序不协调,可能对试验区形成政策不配套或“碎片化”。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特别是在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和金融自由化方面,地方政府表现通常比较积极。但是由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部结构是分成两个部分,即海关特殊监管区和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因而从风险可控的原则出发,中央有关部门在审批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出的政策措施时严谨审慎,审批结果与时间进度具有不确定性,由此会导致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不配套,不系统。

最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前途不明确。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未来的前途是什么,在各个自贸区《总体方案》中不够明确,只强调要试验三到五年,至于以后如何,没有非常明确的说法。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习总书记非常明确提出了“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在此指出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在市场经济改革方面还要深化,完善市场经济体系或环境的任务尚未完成,需要加大力气加以推进;二是探索作为国际通行标准的的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从而,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四、市场经济改革深化与建立自由贸易港的理论意义

1985年世界银行发展报告在探讨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贸易自由化时,曾经探索两条路径,一是先经济市场化,后贸易自由化。即在国内统一市场完成之后,再展开贸易自由化或开放贸易、资本、乃至金融市场的路径;另一个是先贸易自由化,后经济市场化,即用贸易自由化,对外开放倒逼国内市场的统一和市场机制的建设。两种路径各有利弊。处于减少对外开放可能冲击国内产业的考虑。世界银行曾经建议,要先经济市场化,后贸易自由化。在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采取了改革与开放相结合,用对外开放倒逼市场经济改革的的路径。因而,我国在全球范围内创造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成功案例。

就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而言,中国的经验仍然有效。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意味着要注重先经济市场化,后贸易自由化的顺序,以便减少来自外部的冲击,尽可能减少来自外部的风险。即是说,旨在通过深入的市场经济改革,使国内市场比较统一、完善,运行机制完整配套的环境建立起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很好地得到调整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能够享受公平的竞争环境,政府适度调节和裁判市场失灵顺畅实现之后,才开放市场,引进外部竞争。另一方面,在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的问题上,要注重以开放为导向,配套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即在很大程度上,强调先贸易自由化,后经济市场化的顺序。总之,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中,强调二者的有机结合,强调改革和开放的双向启动,殊途同归。在大胆试验中找到中国经济深化改革和开放的最佳路径。五、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下一步的操作性建议

在中国现有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中,选取一个或若干个相对成熟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深化改革和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的试验。

基本操作方案是,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与非海关特殊监管区明确划分,形成“境内关外”的独立区(“飞地”),在那里建立自由贸易港;在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形成境内关内区域,大胆进行完善市场经济,深化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改革。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则构成深化经济改革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区两个相互连接的区域。

在深化经济改革试验区,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强调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探索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实现收入分配的环境营造;探索政府由事先审批到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规范;探索“看不见的手”的主导作用和“看得见的手”调控和事中、事后的监管作用。总之,其基本任务是针对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大胆开展多方面的改革试验,为市场经济模式在全国的复制推广提供范例和经验。

在自由贸易港区,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建立贸易自由、投资便利和金融自由化的自由贸易港区。明确“境内关外”特征,实现“一线真正放开,二线严格管住”的目标,实现贸易商品和服务的完全自由流动;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一致的负面清单;提供与贸易和投资便利相一致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业务。不仅如此,还要引进国际贸易和投资新规则,进行大胆试验,测试压力,为中国内部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提供经验。

这两个区域的关系是,深化改革试验区是自由贸易港区的第一阶段,或自由贸易港的第一阶段,而自由贸易港区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归宿。深化改革试验区将成为国内逐步向完善的市场经济过渡的标杆或经验模式,国内经济要逐步复制深化改革试验区的成功经验,逐步形成完善的、开放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我们的结论是:改革开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中国,需要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平台或窗口,深化经济改革,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建立开放经济的新体系;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致力于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模式,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解决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同时,实现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金融自由化;党的十九大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改革自由权,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是非常具有战略眼光的决策;为此,我们需要继续努力,在深化改革中,建立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的深化改革试验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的自由贸易港区,使非海关管辖区和海关管辖区分工协作,协同配合,引领中国经济完成开放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1)佟家栋:南开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中心、南开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同创新中心。第二章 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1)崔凡

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十九大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而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全面开放的先锋。自由贸易港的建设需要通过探索来推动,国际上没有一个公认的自由贸易港模式,各地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探索的自由贸易港建设。一、国际上自由贸易港的基本概念

自由贸易港(Free Trade Port)或者自由港(Free Port)虽然在国际贸易领域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但在学术上并没有与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或者自由区(Free zone)相互进行区分。

国际上最通行的两本国际贸易词典均没有区分这两个概念。世界贸易组织出版的Walter Goode的《贸易政策术语词典》一共出版了五版,都没有将自由贸易港或者自由港作为词条列出(Goode, 2007)。密歇根大学Deardorff的《贸易术语:国际经济学词汇表(第二版)》(Deardorff, 2014)列出了“自由港”词条,但是参见“对外贸易区(Foreign Trade Zone)”,并认为对外贸易区也可以叫自由区、自由港、保税仓库。同时,该书认为对外贸易区(Foreign Trade Zone)一般比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要小。而根据美国海关网站的说法,美国的对外贸易区与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园)区是同一概念,只不过美国这些区域的建立基于其《1934年对外贸易区法》,从而在美国确定了对外贸易区这样一个法定名字。《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自由贸易(园)区也称对外贸易区,而自由港是其从前的叫法。维基百科没有单列自由港词条,而是认为有些自由经济区也称自由港。因此,国际相关文献都没有严格区分自由贸易港与自由贸易区,往往是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根据当时的法律或者政策文件以及不同习惯从而产生了不同的叫法,其内容差异不大。

在国内,2013年以前,各类经济特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没有正式叫自由贸易(园)区(Free Trade Zone)。2003年,中国开始与其他国家、国家集团以及单独关税领土签订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协定并向世贸组织通报。2007年,十七大文件首次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鉴于翻译上的混淆,2008年5月9日,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函建议将Free Trade Area翻译为自由贸易区,而将Free Trade Zone翻译为自由贸易园区(商国际函[2008]15号)。该函指出,自由贸易园区基本类似于世界海关组织前身海关合作理事会1973年《京都公约》解释的自由区概念,同时这一概念有时也称自由港、自由仓。1999年通过并于2006年实施的《京都公约》修订版在其特别附件D第二章中对自由区概念进行了定义:指缔约方境内的一部分,进入这一部分的任何货物,就进口税费而言,通常视为在关境之外。中国于2016年正式接受了《京都公约》修订版的特别附件D第二章。

国内薛荣久教授等主编的《国际贸易》教材指出,“自由港与自由贸易区”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把港口与设区所在的城市都划为自由港或者自由贸易区;一种是把将其一部分划为自由港或者自由贸易区(薛荣久,等,2016)。但是从世界各国是否倾向将前者称为“港”,后者称为“港区”,这也并没有一致的表述。如果把“港”的概念仅仅看作运输基础设施枢纽区域,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区”可以设得大于“港”,与“港”相同,或者小于“港”。

从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看出,我们不必过于纠结自由贸易(园)区、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港区等不同概念的国际标准定义,因为各国的叫法并不统一。即使是已有的国际海关组织关于自由区的标准定义,也与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有所不同。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四至地理范围一般大于里面的海关特殊监管围网区域。

尽管没有公认的法定定义,作为约定俗成的说法,香港、新加坡、鹿特丹等国际知名港口城市通常被称为自由贸易港,它们都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对象。二、我国关于建设自由贸易港的讨论

我国政府最早考虑是否建设自由港开始于1984年,开始于福建。当时福建省委书记项南向邓小平提出在厦门探索建设自由港,“货物自由进出,人员自由往来,货币自由兑换”,国务院在《关于厦门经济特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即1985年国发85号文中同意在厦门“逐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在时任厦门市副市长的习近平主持下,1986年,全国最早的一份城市发展战略规划——《1985—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21个专题研究报告出炉,该战略规划系统规划了厦门建设自由港的设想。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探索自由港建设的厦门方案并没有得到落实。此后,天津、上海、深圳等地均有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研究或者规划。

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英文名称对应为Pilot Free Trade Zone。相关文件以及媒体大多没有用“园区”来对应英文单词Zone。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上,指出“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并要求“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在这里,自由贸易园区与自由贸易港区只是作为两个不同名字提出,并没有界定其区别。

2017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在上海的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在口岸风险有效防控的前提下,依托信息化监管手段,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入区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最大程度简化一线申报手续。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与此同时,《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在表述其三年建设目标时,提出“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汪洋副总理于2017年11月10日在《人民日报》撰文阐述十九大全面开放战略,其中提到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同时指出“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汪洋,2017)这是目前为止,我们看到的对自由港或自由贸易港最明确的一个定义。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到十九大报告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尽管表述略有不同,但其基本精神是在现有自贸试验区试验的基础上,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建立高标准的对外开放区域。而其具体的建设模式,需要基于高水平和高标准的要求,因地制宜自行探索。在本文中,我们也不再区分自由港与自由贸易港的差别,从现有资料看,将这两个表述方式作为两个不同概念进行定义的依据并不充分。

自由贸易港是一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那么,开放水平最高是如何体现的呢?它与一般的自由区有哪些不同呢?初步概括,大致特点如下:

首先,自由贸易港能够实现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其贸易便利化与自由化程度高于一般的自由贸易(园)区。高水平贸易便利会能够吸引大量货物与船舶集聚,目前国际知名的自由贸易港的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占比均能够达到50%以上。

其次,20世纪80年代,厦门探索建设自由港的研究人员在当时提出“自由港以商品是否允许在当地消费和形形色色的其他自由贸易区相区别”(陈永山,1987)。也就是说,允许在自由港区内自由消费免税进口的商品是自由港与其他自由贸易区相区别的一个特征。而这个特征对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体制实际上是提出了挑战的。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一般不允许建设商业性生活设施,有的保税区建有宾馆等设施,但一般消费的是从内地运来的商品。

最后,我们发现,我们通常提到的自由化水平很高的自由贸易港在本世纪以来呈现出一个共同特征,就是离岸贸易规模庞大。新加坡2014年离岸贸易额达到1.35万亿美元,香港同年离岸贸易规模远远超过了其转口贸易,前者为后者的145%。三、十九大提出探索建设的自由贸易港背景以及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

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时期,即所谓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与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同时出现。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改革措施可能触及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改革的同时伴随着各种风险。为了对这些改革与开放措施进行试验,2013年9月我国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其后一共设立了1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各方面政策试验的进展不一。自由贸易试验区目前的建设,在外商投资体制改革方面的试验成效最为明显;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改革有许多进展,但业界对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实现真正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对于关检进一步协调的要求还有更高的期盼;在金融改革方面也有许多进展,但已有改革设计目标还有大量的并未实现。在这种背景下,十九大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对相关监管制度提出的更高的要求,本身就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一个强有力的推力。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全球价值链形态发生了一些变化。通过全球价值链合作生产的比重没有延续之前的升势,纯国内生产的比重从2008年以来还略有上升。国际贸易在近年来出现萎缩。与此相对应,全球价值链网络中日益形成中国、美国与德国三大枢纽。亚洲、美洲和欧洲日益形成三个相对自成体系的区域价值链。鞠建东等学者将其总结为“增速趋缓、三足鼎立、区块结构”的国际贸易新常态(鞠建东,余心玎,2016)。在这种新常态下,三个贸易大国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各自为枢纽的区域价值链的整合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需要打造一些全球价值链与区域价值链的核心节点,从而提高对中国所处的价值链的整合能力,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

美国特朗普当政以来,美国延续了奥巴马政府重塑制造业的计划,并且加速了这一进程。通过减税与美联储缩表,美国吸引国际资本流向美国。全球国际投资形势趋紧,中国利用外资规模停滞不前,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使得一部分产业向外转移。中国虽然需要通过对外投资打造以中国为枢纽的全球价值链网络,但也要防止制造业过快流失。在这种背景下,我们需要打造一些具有强大吸引力与集聚力的开放高地,集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和人才,巩固中国制造业大国与贸易大国的地位,并且向制造业强国和贸易强国攀升。

考虑到以上背景,我们对的自由贸易港功能定位可能就会有更为清晰的认识。

一方面,自由贸易港是开放水平最高的开放新高地。自贸港的建设不仅仅应该有利于物流的集聚,而且应该有利于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集聚,使之不仅仅成为国际运输中心,而且成为国际结算中心、订单处理中心和全球贸易的决策中心,吸引世界级的运营商与贸易商在此集聚。自由贸易港作为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应该是中国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攀升过程中打造的全球价值链核心节点。

另一方面,自由贸易港一般会建设在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也仍然会有一些改革措施试验的功能。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一般来说是在保税港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地域范围内进行,需要有特殊海关监管措施,与内地有所隔离。因此,自由贸易港的有些政策是不好复制推广的。自由贸易港的资金自由进出、人员自由进出等方面的政策也具有特殊性,不便在内地完全复制推广。但是,我们也不能排除自由贸易港的某些开放政策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对内地的开放产生借鉴作用。

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是在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多改革自主权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不会弱化现有自贸试验区的作用。相反地,现在有不少看法认为,如果自由贸易港通过促进货物资金人员的自由进出,吸引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集聚,吸引运营商与贸易商等多种服务业态集聚,甚至允许外籍劳工与人才居留就业,那么现有的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地域范围可能难以容纳。所以有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在自由贸易港周边建设过渡区和配套区。如果是这样设计的话,那么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围网外区域就是自然的过渡区或者配套区了。因此,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并不矛盾,反而可能相互促进。四、中国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区位选择

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区位选择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这里我们仅仅做一些初步的思考。

十九大报告提出自由贸易港探索建设是紧接在“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后面提出的自由贸易港。从某种角度看,这也可以理解成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建设。目前已经开始建设的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全国分布已经比较平衡,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可以在目前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基础上进行。

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可以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功能予以设计。在全国统筹的情况下,发挥各地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

第一种自由贸易港应该立足于建立世界级的国际商务中心,包括世界级贸易中心、航运中心、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交流中心的功能,汇集全球资源。2016年,世界前十大集装箱港口分别依次为上海港、新加坡港、深圳港、宁波舟山港、中国香港港、釜山港、广州港、青岛港、迪拜港及天津港,其中中国占有七席。上海作为长三角的经济中心,很有可能建成世界级商务中心,成为全球价值链核心节点。深圳、广州与香港在共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基础上,也能形成一个资源高度集聚的国际商务中心。

第二种自由贸易港应该立足于成为区域国际商务中心。我们倾向于主张在中西部地区探索建立一个或者两个内陆或者无水自由贸易港,以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影响欧亚大陆价值链体系的重塑。

第三种自由贸易港应该立足于成为行业或者具有特殊功能的商务中心。宁波舟山港目前在货物吞吐量上来说位于世界第一,在舟山建立自由贸易港,打造世界级油气贸易中心,具有一定的基础。舟山与上海的自由贸易港可以先行分别建设,今后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互相连接整合。厦门建设自由贸易港可以继续侧重发挥对台功能,服务台资。五、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内容之一:贸易便利化

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目前首要的工作应该是力争实现世界最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不仅仅做到促进传统贸易方式的发展,而且要促成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和跨境电商贸易的大发展,真正做到“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为此,有以下难点问题需要研究突破。(一)新型通关方式

中国香港的通关方式是允许货物在经过初步安全风险评估后放行,货主可以在放行后14天内报关。新加坡是每单必报,但通关放行时间非常短。自由贸易港一线通关采用何种模式更为适应我国的情况需要研究。目前,我国部分海关特殊监管区已经在试行“先入区、后报关”制度,似乎走香港模式更具基础。下一步应该在前期经验积累的基础上,识别风险点,提高舱单数据利用效率,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对货物可以试行负面清单方式,清单外产品可以先入区。

新型通关方式,特别是智慧通关如何适应跨境电商的发展,这一点需要特别关注。我国跨境电商进口管理体制近年来一直处于调整阶段,目前以个人物品为主的监管方式在2018年继续作为过渡方式在部分试点地区执行。一方面监管方式需要适应贸易碎片化的趋势,保护新业态发展;另一方面又要管住可能出现的风险。自由贸易港可能在这方面能够探索出一些新办法。(二)区内消费

我们的厦门课题组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自由港以商品是否允许在当地消费和形形色色的其他自由贸易区相区别”(陈永山,1987),我们认为这仍然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目前,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存在各种形式,传统保税区(大约十五个)实行离境退税,区内存在一些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其消费的也主要是从内地购入的产品。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实行入区退税,封闭性更强,区内原则上不设立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从海关监管的角度看,海关希望今后的趋势是把各类特殊监管区向综合保税区模式发展。允许区内消费与现在海关的保税监管体制可能发生一些冲突,在这方面如何改革可能需要进一步研究。如果不允许区内消费,自由贸易港与原来的保税港区的区别就会有限。(三)中转集拼

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占比是衡量一个港口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上海目前是世界第一大集装箱港口,可以说是一个世界级的航运中心了。但是,与其他自由贸易港相比,有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差距。例如上海港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占比只有不到10%,与其他自由贸易港知名50%以上的比例相比差距很大。考虑到上海与其他自由贸易港的差异性,也许发展到50%的比例有困难,发展到20%甚至更高的比例应该是一个目标。在这方面,相关监管措施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提高的空间很大。也就是说,物流向上海进一步集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四)沿海捎带

我国目前沿海港口分布众多,沿海捎带业务是指在沿海各港口之间从事外贸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业务。许多港口与运输经营商有放开沿海捎带业务的呼声,因为这会大大提高集装箱运输效率,提高船舶实载率。2013年9月,我国交通部发布公告允许中资航运企业利用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船舶经营以上海港为中转港的捎带业务。但是,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其中既有运力过剩、进出口形势不好的因素,也有政策障碍,其中一个政策障碍是交通部的政策并没有得到其他口岸监管部门的充分配合。从国际惯例来看,大多数国家都不对外开放或仅在区域性成员国之间开放沿海航行。而全面对等开放沿海航行权由于我国沿海运输需求大于其他国家,是否应该开放在国内存在不同意见。六、高水平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内容之二:离岸贸易与资金进出自由化

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研究者认为,自由贸易港政策的最终方向应该有利于发展离岸贸易。这一点不一定是研究界的共识,但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在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值得探索的问题。

我们通常提到的自由化水平很高的自由贸易港在21世纪以来呈现出一个共同特征,就是离岸贸易规模庞大。新加坡2014年离岸贸易额达到1.35万亿美元,中国香港同年离岸贸易规模远远超过了其转口贸易,前者为后者的145%。离岸贸易有多种形态,上述列举数字指的是离岸贸易中的货物贸易,也叫离岸转手买卖。在这种贸易形态下,离岸贸易商从一国(地区)买入货物,转手卖给第三国(地区)商人,货物直接从最初的卖出地运输到最终的买入地,不经过离岸贸易商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但是,资金流和信息流汇集在离岸贸易商所在的地方。他与通常所说的转口贸易不同,业界以及相关统计中所称的转口贸易的运输是经过转口贸易商所在关境的,所以,转口贸易在海关是有统计的。另外还有一种过境贸易,运输经过过境地,但是所有权不在过境地发生转移,不在海关统计的进出口范围内。离岸贸易的物流没有经过离岸贸易商所在地,海关不统计,但是资金流是经过的,所以在国际收支中有统计。发展离岸贸易主要对贸易结算管理体制提出了挑战。

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建设一个世界级的国际商务中心,或者是全球价值链的核心节点,我们不仅需要促使物流的发展,而且要促使资金流与信息流以及商贸人才在这些中心汇集,这是使我们国家在全球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的题中之义。

当今世界的国际贸易中心往往也是离岸贸易中心。目前,存在几大特点或趋势有利于中国建设离岸贸易中心。首先,国际前十大集装箱港口(包括香港)有七大在中国。物流在国内的集聚有助于资金流与信息流的集聚,这为建设离岸贸易中心打下了很好的基础,而且物流的集聚趋势仍在继续发展。其次,中国目前对外投资的规模不断扩大,而且官方统计的数据很可能低估了中国的海外资本存量,中国资本在全球的布局有利于中国企业掌握世界市场信息。再次,海外华人华侨的数目庞大,华商网络影响面很广,相互沟通成本低,掌握大量全球贸易信息,国际经济学文献中关于国际贸易交易信息成本的研究有不少是以所在地区华人数量为指标来计算的。其次,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近年来迅速发展,在互联网上实现全球买、全球卖、全球交付已经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而是需要政策上的突破。最后,中国周边有许多人口众多、经济潜力大的国家,具有发展离岸贸易的区位优势。所以,通过建设自由贸易港发展离岸贸易,突破在内地其他地区难以突破的政策障碍,我们认为是大势所趋。

当然,建设离岸贸易中心需要循序渐进,目前把自由贸易港发展过境贸易与转口贸易的政策瓶颈打通,促使物流行业向我国进一步的集聚,巩固我国制造业大国地位,是根据我国国情发展离岸贸易的基础。另外,中国作为一个大型经济体,与小规模单独关税领土不同,离岸贸易规模相对其他贸易形式比值不会那么大。中国香港地区2014年离岸贸易出口是港产品出口的94.58倍。中国作为整体不可能有这样大的比值,即使是中国大陆某个自由贸易港,今后恐怕也不可能有这样大的比值。但是,中国开展离岸贸易的绝对规模是很可能做得相当大的,中国大陆领先的自由贸易港、特别是电子商务发达的地区,今后的离岸贸易规模是可能超过现有的世界离岸贸易中心的,而且其发展路径很可能与现有路径完全不同。另外,国内离岸贸易研究的文献中有一个“准离岸贸易”的概念,是指出口商位于从事离岸贸易企业的境内,但位于自贸区外,进口商位于境外,货物直接由境内区外运至境外,资金流和信息流则由区内的贸易服务提供商控制的贸易方式。如果把这种“准离岸贸易”也计算到离岸贸易中,我们今后自由贸易港的离岸贸易规模就更大了。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纯离岸贸易的发展存在很多障碍,而发展这种准离岸贸易也是有利于打造国际贸易中心的。

另外一个值得讨论的概念是离岸金融。撇开避税港类型的离岸金融中心不看,目前具有实质性交易基础的世界级国际贸易中心大多也是离岸金融中心,既有中国香港和新加坡这样的小型单独关税领土,也有伦敦、纽约这样的大国经济中心。对于中国发展离岸金融的必要性和利弊,学术界也是有广泛争议的,我们认为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笔者关注离岸金融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对离岸贸易的关注。离岸贸易最初是我国业界包括一些大型央企在实际业务发展中开始关注的一个问题,随后得到了一些地方政府的关注。我们检索到,第一个在政府文件中提到发展离岸贸易的是宁波市,在2010年提出的,之后才逐渐得到研究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企业与地方政府发现发展离岸贸易最大的障碍来自于支付结算问题和税收问题,前者的阻碍作用对于已经在中国的国内企业来说甚至大于后者。由于上海可以使用的FT账户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