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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4 15: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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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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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的故事

男孩的故事试读:

内容提要

本书分为五辑,分别为:

第一辑 风景这边独好

、第二辑 飘飞的纸鹤、第三辑 思考的季节、第四辑 青春诗集、第五辑 寂寞戏台。第一辑 风景这边独好

雪花飘零时

,爱情,曾与我擦肩而过。风景这边独好,

梦到深处却成空

美丽的初恋

缘聚缘散

之中变成往事……·缘聚缘散 习善/中央民族大学·

风景这边独好

 晨风/陕西师范大学·雪花飘零时 思源/天津财经学院·梦到深处却成空·

爱情,曾与我擦肩而过

·美丽的初恋缘聚缘散或许明天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习善/中央民族大学

在一次校园歌年大赛上,露认识了阳。那是在一个昏黑的舞台上,阳穿着一身帆布牛仔留着狂傲不羁的中长发,抱着一个幽蓝色的吉它,独坐舞台一隅,幽幽地唱着罗大佑的《恋曲1990》,露被阳那清纯而略带忧郁的嗓音深深地感动了。“或许明天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当露听到这儿时,年轻的心弦被一阵风轻轻地拨动着,黑亮的眸子里闪动着幽蓝的的光,她相信生命中期待的某种东西就要到来。

露记住了那个忧郁的嗓音,也记住了那头不羁的中长发,并开始有意无意地搜寻那身帆布牛仔。

在一个春暖花开,风和日丽的下午,阳光暖暖地洒在露身上,露有一种陶醉的感觉,一种莫名的幸福感。

露一眼望到了那个“帆布牛仔”。那头不羁的中发散散地搭拉下来,使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庞若隐若现。露被阳那股随意自然,毫不掩饰的气质吸引了,他感到自己像颗小铁钉进入了大磁场,身不由己地向他走去。“嗨,你好!”露为自己这句说了跟没说一样的话感到好笑。“嗨!”阳头也没抬继续拨动着琴弦。

露感到有一丝尴尬,但仍坚持不懈,倔强的露坚信自己能打开阳心中那扇幽蓝的门。

渐渐地,露知道阳每个周末地下午都会在校园的小草坪上自弹自唱,她每次都如约而至阳的面前,跟他说一声“嗨!”,尽管露每次都得不到阳更多的回答,可是露已经很满足,因为她知道自己已在阳的心中有了一个小小的位置。

又是一个周末的下午,露穿着一身乳白色的短连衣裙,显得简单而随意,透露着几分清纯,露喜欢简洁,直白,就像喜欢阳一样。她像往常一样穿过操场,向小草坪走去,去跟阳说一声“嗨!你好!”。可六月天,娃娃脸,说变就变,刚才还艳阳高照,这会儿就乌云密布。露赶忙跑回去,取了两把伞,就直奔草坪,她相信阳一定还在那,她不能让阳受到伤害。

雨开始从天空倾泻下来,毫无商量余地击打在露手上的那把伞上,纤弱的露有些经不住了,雨水夹杂着泥水飞溅在她的衣裙上。“还有2分钟的路!”露一边小跑,一边看着表,心想不知阳是否还在那里。

转过3号教学楼,就到了小草坪,露愕然停止脚步,她看见阳发疯一般地在雨中狂唱,甩动着那头沉重的中发,厚厚的帆布牛仔已被瓢泼大雨打透了,阳依然疯狂地敲着他的琴弦。露听不见阳在唱什么,只听见心里的雨如瀑布般奔腾而下。一脚深一脚地走到阳的背后,将手中伞默默地举过阳的顶空。那一瞬间,她看到阳的手指划出了鲜血,却依然敲打着已断了琴弦,没有任何曲子,就像两根破铁丝使劲撞击的声音,没有什么歌声,只有像冰刀一样的东西刺破阳的喉咙,一刀一刀地扒在露的心上。露的泪,如开了闸的洪水不可遏止地夺出眼眶,由哭泣声到嚎啕大哭。

阳被这天外来音猛然惊醒了,他突然意识到身旁有个人为他撑起了一方晴空。他深深地望着身旁的露,亭亭玉立如一枝百合在雨中颤抖,纤弱的身躯在风中摇晃。两行潭水从阳那两汪幽蓝的深潭中汨汨流去,他歇斯底里地对着青白天空狂吼着,一把摔掉吉它,将他眼前的“百合”猛烈地拉入怀中,用身躯紧紧地拥护着她,“百合”再也经不起这猛烈的颤动,无力地瘫在阳的怀里。

一个月了,阳再也没有找过露。除了那次露淋雨后高烧不退,阳在她身旁守护了两天两夜。阳的细心呵护让露想要一辈子烧下去,她每天陶醉在阳的柔情里,渴望着能和阳厮守终生,但露病好后,阳便像蒸发了一般消逝了。露在诺大一个校园里,疯狂地找寻着阳,她到阳的宿舍去打听过,可舍友说阳已经很久没回来住了,她又跑系里去问阳的同学,他们又说阳有一段日子不来上课了。露再也没有在那个草坪上发现“帆布牛仔”和那头中发,没有阳的世界,露像崩溃了的土山不成形,每天魂不守舍地走在校园的小路上,希翼眼前一闪能看到那幽幽的蓝光。

露在好友的劝说下,强忍泪水过着表面看起来很有秩序的生活,可只有露知道生活对他只是一种形式和规则,空空如也,没有内容,没有激情。不久,她听说阳转学了,到了另一个城市的一所专业音乐学校读书,露彻底失望了,她知道阳不会再回来了。

半年后,露习惯了没有阳的日子,她把那段青春得让人落泪的往事尘封于心中的某个角落,不轻易去触碰它,因为露知道那是个潘多拉的魔匣,一旦打开,便会吞噬掉露的一切。直到一天,露收到了一封粉蓝的信,没有寄信人地址,露的那颗心突然猛烈地哆嗦了一下,她然想起那道幽幽的蓝光。露小心翼翼地打开那封信:露儿:你现在还好吗?不敢奢望你的原谅,对于我的不辞而别也不愿再作任何解释,过去的就过去吧,往事随风,或许人能更快乐些。露儿,我必须告诉你的是就在那个倾盆大雨的下午,就在我拥你入怀的那一刻,我深深喜欢上你了,我不敢说那是爱,我怕亵渎了爱,但我无法否认已离不开你,你为我下雨的世界里撑起了一方晴空。在你高烧昏迷的时刻,我望着病床上楚楚可怜的你,想到你为我默默地所做的一切,你的善良与执着就已深深打动了我,我曾自私地想让你跟我一起走,陪我浪迹天涯,了度余生。可是我感到有一种深深的自责,我不能把你美好的一生就这样葬送了。我决心不能让我深深的悲哀带走你的清纯美丽,我决定一生漂泊,我无法给你任何承诺,但是露儿,你要相信,在我有生的日子里,你永远是我生命中的至爱,我会在远方默默地为你祈祷,愿你一切都好。露儿,我爱你!阳露颤抖着看完了这封长达一世纪的信,往事汹涌澎湃地向她涌来,露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泪花如断珠一般洒落在那封信上,她心上的那块伤痕被一点一点地撕开,鲜血点点,露悲恸地扑在阳的信上,一遍一遍地在心底呼唤:阳,往事岂能随风!阳,往事岂能随风!这时校园的草坪上,又有一群青春的少男少女们唱起那首忧忧的歌:或许明天太阳西下倦鸟已归时/你将已经踏上旧时的归途/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露泪眼朦胧地望着群男孩女孩似乎想起了那个春暖花开,风和日丽的下午。风景这边独好人生原是一出悲喜难分的演出,而当灯光照过来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唱出那最艰难的一幕,请我们都用心聆听,然后再热烈为我们大家喝彩。晨风/陕西师范大学

九月,又是一个忙碌的季节,看着身边增添了一张张陌生而青春的笑脸,我蓦然感受到我就在这校园的小路上走过了四年。

小心地探回昨日,四年前的那个九月,天气已经微凉,从南方到北方的我,对这个学校充满好奇。旅途劳顿后,当我站在这陌生的校园,打量着陌生的四周,心中充满迷茫和疲惫。

而今,弹指一挥间将近4年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一曲曲欢歌或悲歌回荡于心中,而岁月教会我更多地去聆听和感激。

难忘那一次考完试的我独自走在清寂的校园中,因成绩的不理想,我失意满怀,一向躇踌满志的我经不得这小小撞击。在微微的晚风中,我靠在一棵苍道的松树上,望着西侧的落阳,余晖点点,装饰着这个寂寞的校园,陪伴着这个落寞的我。现在想起,当时的我年轻得太脆弱。但就在这个傍晚,我发现自己是如此深爱这个校园,而它也是如此怜爱地拥护着我。我感到只要能根植于这个校园,我便有一种再次上路的勇气。

难忘那次校园舞会结束后,告别同伴的我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从喧嚣到寂静,我感到路上弥漫着各种馨香,我贪婪地呼吸了一口清凉的夜气,泌人心脾,禁不住仰望朗朗星空,心中一阵畅然。教学楼上的灯执著地亮着,似乎对每个路人提醒着什么,而路灯那幽幽的光亮则显得多了几分神秘,每一个路灯下面都有一些我们知道或不知道的故事,宿舍楼坦克灯更显得是雅致,每一个灯就把一栋楼分成一个光亮的小阁子,每个宿舍楼就像一个光亮的棋盘,里面跳跃的棋子便是我们,不同的是“棋子”每走一步都出“棋子”自己决定,不会,也不能是别人,因为这里有着年轻的血液在沸腾。

我真想,真想拥身边的一切入怀。喜欢独坐寝室窗前,听音乐,读小说,偶尔透过玻璃望着楼前三三两两年轻的身影闪过;喜欢凭栏远望,校园的栅栏外那个车水马龙的世界,倍园这边风景独好;喜欢无所目的地坐在运动场的看台上,领略那种:“我运动,我存在”的力量与豪气,我喜欢将这一切点点滴滴的瞬间感悟牢记心头,慢慢酝酿成酒,再点点滴滴地品味。

校园里来来往往着无数张或熟悉,或陌生的脸,不管你认识或是不认识,你都能感受到他们身上散发的那股青春的活力,将你强烈感染。虽然在校园的舞台上,我们最终只能是匆匆过客,可我们毕竟相聚过,曾用友爱温暖彼此的心灵,也曾用掌声相互鼓励,无论当初谁是演员,谁是观众都不再重要,只要我们曾经同行,经过岁月的过滤,沉淀下来的都是你我的好,虽不精彩,却十分真诚。

我悲也好,喜也罢,结局都已写好,启程的日子不会因我的欢欣或泪水而推迟,终有一天,是我们分别的日子。校园里的那颗松树仍然会苍遒挺立,校园晨的花仍然会开会落,校园里的灯也会生生不息地亮下去,校园里的人总是走了一拨又来一拨,日子就这样交替,生活就这样继续,不管你乐意还是反对,人生原是一出悲喜难分的演出,而当灯光照过来的时候,我们就必须唱出那最艰难的一幕,请我们都用心聆听,然后再热烈为我们大家喝彩。“风景这边独好!”我轻轻地吟哦着。雪花飘零时蓦然回首那冰天雪地的寒夜,处身春暖花开季节的我不禁喜颜开。思源/天津财经学院

在记忆里,那个冬天似乎很特别,特别地让我今生难忘,也许是因为马上就要走出大学的缘故吧。

我的心中充满了忧伤与孤寂,随着时光的流逝,当初生活中的色彩已被岁月的波涛中刷地显出了苍白,内心深处的黯然神伤也就不时地冲去着我那已十分脆弱的心理防线。

那年冬天下了好几场雪,比往常似乎更多一些,到处是一片白茫茫。虽然我厌恶下雪天,但我却喜欢那美丽的雪纷纷扬扬飘落下来的感觉。所以当片片雪花籁籁落在地上,脸颊上时,当听到脚踩在雪上发出“咯咯”的声音的时候,丝丝的快乐与满足便涌上心头。

那夜下大雪,虽然很晚了,楼外却仍然十分热闹,欢笑声与尖叫声不时塞进我的耳朵里,他们仍在尽情地打雪仗,我站在窗前呆呆地看着楼下的那一群童心未眠的学友,童年的那种单纯而实在的快乐又不期而至,油然而生,我突然产生与他们一起去打雪仗,去奔跑,去疯狂的年少冲动。但就在我转身欲举步的一瞬间,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意掠过我的心头,我意识到自己已不是过去的自己,岁月的风霜将自己吹打得变化了许多,虽然我可以忘却自我而去体味那份童稚的快乐,却永远找不回那份真实的东西,我还可以尽情地泼洒欢乐吗?也许在欢乐之后体味的却是更深的忧伤与孤独感。

又一个飞雪飘零的时候,收到来自远方的朋友的信,“永远和你在一起”的字样始终在心头萦绕,忽然间产生过一股暖流,以至于禁不住泪眼氵蒙氵蒙,似乎好多年的漂泊与孤独感一下子找到了停泊的港湾,在这远隔千山万水的异乡,几乎失去了心灵相合的朋友,总感觉心在流浪心在飘荡,那一刻,怀抱着这份至情至真的信,我问自己:心欲何求?蓦然间我想到了那个雪夜,如果我保留了那份冲动,如果我也在呐喊,奔波,那么将有一份尽情与实在的快乐被我收获,即使只是一刹那,不也心满意足了吗?

同舍的一个哥们过生日,在给他的生日礼物中留了这么一段话:当新年的钟声敲响的时候,你是否意识到你走过的路又多了一个特殊的终点,虽然有过苦涩,失落与疲惫,然而终有值得我们去珍惜,去憧憬,去祈望的吧,所以在这特别日子,我wish把生命写给未来。

一生中若能够望尽天涯路,我只愿将生命写给幸福,虽然异乡的冬天有一丝寒冷与凄苦,可是因为激动,因为知足,因为期盼,所以静静地等待,等待春天的日子。

而今,已是春暖花开,我沐浴在灿烂的阳光里,怀着略带苦涩的喜悦写下,写了为了献给这春天的心灵絮语。梦到深处却成空我真想这就样一直跑下去,跟着这奔驰的列车,跑下去,跑到你的梦里去……就像一阵梦中飘落的蓝色的风。郑琳/西南交通大学

火车赶上来了,载着悠然的火车,呼啸着越过奔跑心儿,越过生命里充满阳光和感伤的秋天。

是的,那是一个充满了希望,充满了诗意的秋天,心儿和悠然就在这美好的季节里结束他们精心维系了二年的恋情。“我已经尽力了,该付出的都已经付出,却始终唤不回你爱我的心,为什么,难道我所作的一切都是错的吗?”心儿已泣不成声。“对不起,唉,我……”悠然转过身去,不敢再看心儿。然而,命运的不公平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让他面对这别离的小站,这诗意的秋天,这阳光下流动的人群产生一种深恶痛绝的恨。“为什么,是啊,我也想知道这究竟是为了什么?”悠然在心里呐喊着,然而面对心儿,他只能沉默,继续沉默,因为他明白现在无论他说什么对于心儿而言都是一种莫大的伤害。“我终究没能走进你心里”心儿停止了哭泣,用大而空洞的眼睛望着悠然,“还记得去年咱们在圣诞节时一块种下的小松树吗,我有去看过它喔,它现在长得很高,和你一样高了”小松树呀快长大,穿新衣呀发新芽……“心儿不再说话,阳光却已是泪流满面,她不知道她此时的声音就像一把刀子,了无声息,却又毫无偏差的刺进了悠然裸露的心里,他的心已经碎成了冰块,在心里缓缓融化成水,悠然朝着天空慢慢抬起头来,看见使鸽群掠过蓝色的天空,就像在他的生命里划过的一道痕迹,深深的,痛彻心肺的,心儿心儿,不要怪我,我不能那么自私,不能,不能!”于是,埋在他心底的千言万语只汇成了一句:“太久了,记不得了。”“笛——”火车马上就要开了,悠然最后看了一眼心儿,飞快的转身上了火车,再见了,心儿,再见了,我今生唯一的爱——人——。

一个星期后,心儿收到一封没有属名的信件,刚打开信封,一个墨绿色的小松树饰物立刻滑了出来,是他!心儿沉寂许久的心一下又活了起来,展信一阅:心儿:这封信是我在火车上给你写的,我原想把一切都埋在心里,可是每当我一闭上眼,你哭泣的脸就会清晰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所以我决定告诉你一切,心儿,不是我不接受你的感情,我心中是十分,百分,万分的愿意的,然而造化弄人,我不可以,因为我得了白血病,很讽刺吧,我恨天恨地恨自己却怎么也逃不开命运的捉弄,我终究还是要面对,但你不需要心儿,你是那么的美,那么的好,你值得更好的人去呵护,而不是我,一个随时都可能对世界道再见的冤灵,以前不敢当面向你坦白是因为我知道以你的善良一定不会离开我的。所以,我只好远远的逃开,逃开没有你的世界去独自等待上帝的召唤,心儿,不要再想我,忘了我吧。祝岁岁平安如意!爱你的悠然×年×月×日“不要,不要……”女孩已心碎成片。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关于爱与被爱的故事,不管你信不信。爱情,曾与我擦肩而过这惆怅的夏之夜,和这折磨心魂的梦境,是多么使我想放声痛苦,我想和你表白,然而我又上哪儿去摘一朵能代表我心境的花朵,问你作出无言的呈献呢?

雨是我在大学时代里唯一心动的女孩,她的长发乌黑亮泽,随风翻飞,呈现不同的妩媚,明眸皓齿,肌肤似雪,身段婀娜,再加上慧黠灵俐,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然而这么美好的一个女孩,却仅仅和我擦肩而过,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

还记得第一次给她递字条的样子,我趁晚自习时偷偷把字条放到雨的抽屉里,第二天清晨我就早早来到教室里等待雨的到来,我的纸条的内容大概是希望和她作比普通朋友特别一点的朋友,好不容易雨才姗姗来迟,似乎她也感觉到了我热烈的探视,回头冲我浅浅一笑。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俩一起相知相守,和漫天飘飞的落花一起沉醉,与夜晚的轻风明月共同徘徊,一切都那么美妙,我是一个感情内敛的男孩,从未向雨说过那三个字,也天真的以为只要她能感受到我的好,那么一切都不再重要,然而我却粗心地忽略掉了雨是一个极敏感,极无安全感的女孩,于是,这份无知最终酿成了一个悲剧性的错误。

不知从何时开始,雨便有意无意的疏远我一开始我不以为忤,以为是功课过重的原因,但慢慢地,我听到了一些关于雨的闲言碎语,我一直不敢也不愿相信,直到某天我看见她和另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并肩在街上漫步我才震惊的相信。“为什么,为什么要背叛我,我对你还不够好吗?”我激动得大吼。“什么叫背叛,你给过我任何爱情的诺言吗?我一直在默默的等待,但等待一份真心好累,我已承受不了,没有承诺的感情对我来说就像风中摇摆的风筝随时都会飘落,我不要老活在担心中,你明白吗?”雨的眼睛红了,而我,沉默了,是啊,爱情不光要做还要会说,而这个机会已经被别人捷足先登了,我又能怎样呢?就这样,带着懊悔与伤痛,我只能眼睁睁看着我所爱的人渐渐离我愈来愈远。

毕业离校那大,我与雨显得很默契的邂逅在宿舍的楼道上,彼此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相互凝视了许久,而后擦肩而过。

走出校园后,我一直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和事业,不知道雨的去向也不曾有任何联络,但我却在一次与一位同学闲聊时她告诉我,雨多次与她谈心时都说起那时我很笨很傻,是个爱情傻瓜。

是啊,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对不起,雨,还有,我爱你。美丽的初恋缘分是一部连续上演的传奇剧,只要拉紧纤绳,那飘零无定的小船,便会永远停泊在心中的港湾。

很久没有拿起那支秀挺的毛笔,只因为他走了,握着再没有那安稳的感觉,我非常清晰的记得,他走的那天,我是紧紧地握着它的。

我与彬家是多年邻居,自小就青梅竹马,成天黏在一起玩,我上初中那时,老爸说我的字写得歪歪扭扭,没有一丝女孩气质,逼我练毛笔字,于是那时品学皆优而又常来我家的他自然而然就成了我的老师,说不清当时的感觉,只是觉得彬那时好高大,那一年,他高二。

刚开始,我特别害怕周末,因为每到那天我就要来家里检查我的练字本,每逢此时,他总是浓眉紧皱,嘴巴一撇,逐个逐个字地指正着数落我一番,把我说得面红耳赤,浑身难受。他点评完后,就会说:“倒墨汁,让师傅教你几招!”说罢,把着我的手,写上一两行,一边写一边在我耳边指点着,那时他是大哥哥,我是小妹妹,相互间无拘无束。

不觉中我已到高三了,成绩不是很出色,所以爸爸又请他帮我温习准备高考,他现在已是大学生了,空余时间多了,更是常常来我家帮我讲这科练那科,那时我发现自己对他的感觉似乎已不是“大哥哥”因为每次我见到他,心跳就不自觉地加快,胸闷,有种发胀的感受,每次他一离开,我心中就怅然若有所失,一天,温习结束,我给他倒茶,忽然问:“彬哥哥,你们大学里都是勇往直前拍拖,你是不是也……”谁知话还没有问完我已是满脸通红的低下头去,但又忍不住偷偷拿余光瞅他。只见他似笑非笑地看着茶杯,说:“你彬哥哥好可怜,又没才又没貌还没钱,人家不愿意要!”“骗人,我不信,彬哥哥个子有1米八,五官帅气,举止潇洒,才不会丑。”“噢,那你以为呢?”彬哥哥突然把脸凑向斡,满脸的促狭让我再一次红了脸。

高考放榜那天,我带着雀跃的心蹦回了家,远远看见他那辆自行车放在门口,就故意放慢好不容易装出一幅苦瓜脸进屋,他一见,似乎明白了什么,敛起了笑容,轻轻拍着我肩膀柔声讲:“今年考不上没事,明年继续,我还陪你。”我呼的一下大笑:“讨厌,谁要你陪,骗你哪,我呀考上了!”他一愣,随即顿悟过来,抓住我的耳朵轻拧,笑叫:“好啊你个小妮子连我都敢骗!”大家笑成一堆,晚饭后,他提议陪我出去走走,一路上我不停问他大学生活将是怎样,一个劲地讲着我的猜想,他只是微笑地听着,走到一片草皮地边,他拿起我的手掌,轻柔地在上面飞快的写着字,我当时心情特别激动,脑子都糊成一团,良久,只听他说:“到了大学后交上……朋友可不能把我给忘了。”“我才不会,我才看不上他们呢,我只想跟你……”他温热的手掌捂住了我的告白。-“傻女孩,不要轻意许下诺言,那必须用一生来偿还的。”彬的眼睛柔柔的看着我,我禁不住沉溺在那明亮的深渊中,愣愣地点点头,然后,彬的唇轻轻贴上我的额头,那一晚,我失眠了,仿佛觉得生命好像更充实了许多。

此后我真是好幸福,最使我感动的是他仍爱握着我的手教我练字,仍爱在我耳边轻语,在一刻我清晰地感到我靠着一座峻秀的青山!

然而不过一年光景,这座青山却要离我而去,要移到北方的一个城市去。当他把这一切告诉我时,我觉得天地仿佛都凝固了。我最怕的一刻终于来临了,忍不住潸然泪下,大声地质问:“为什么一定要去那工作,为什么不可以留下呢,为什么……”其实我最想问地是为什么狠抛下我离我而去不管我,可少女的最后一点矜持让我开不了口,他不置一言,默默地捧起我的头,吻着那止不住的泪水,然后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那时我分明感到颈边的湿润。

他不是走了。临走前一晚,他拿着一支精致的毛笔,默默地站在我面前,轻轻托起我的手掌,郑重在手心上一笔一划的写着教过我的楷书,我痒痒地感受了那三个字:“我爱你。”

泪水再次滑落,这是我的初恋吗?我衷心的向上天祈祷:我不要有第二次,尽管它曾是那么的美丽。

第二辑 

飘飞的纸鹤

蓝蓝的天空下,飘飞着白白的纸鹤,那是恋人们的心。心深处的伤口,为何如此脆弱,一点点晃动,一丝丝轻风,都可以让爱逝去。·飘飞的纸鹤 陈实/华东师大·

非现代性的

 丁慧真/西南师范大学·

永失我爱

 周湘祈/湘潭大学·

心深处的伤口

 蓝雪/四川师范学院·

风中的玫瑰

 靳慧霞/山西财会专科学校·

我爱依然

 李诗然/中国人民大学飘飞的纸鹤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陈实/上海华东师范大学

秋风瑟瑟。漫山遍野的草早已受不了如此的冷风,接二连三地倒了,黄了。

松针软软的,上面踏了两只沉沉的脚。磊提着一盒东西,向那个熟悉的山头爬去。风吹着他凌乱的头发,不过,也不能不承认,是他一周未梳的头发挡住了风的去路。他的目光盯着前方,当看到那山头上的一条青灰色的长石时,眼中突然渗出一滴液体,大概是风太大的缘故吧,他这么告诉自己。

那两只脚此刻在山头上。也不知这是第几十次来这儿了,唯一不同的是前面那些次是两个人,和那个水晶般纯净的长发女孩。他喜欢和她坐在这长石头上,听她风铃般的声音,她喜欢靠在他怀里,任他和风儿抚摸她的长发。这里的每片落叶,每棵小草,都记载着他与她的故事。这些,都似在昨天。

磊呆坐在石头上,冰冷。他缓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刀,站起来,继而又蹲下去,在刚才坐的那块石头上,恶狠狠地刻下了两个字:何必。

何必呢?既然她这么瞧不起自己,又何必去想她,又何必去伤心呢?磊不是一个没有自尊心的男孩,可那天,那天的她是怎样的把他那个叫自尊的东西,从心中挖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放在地上一脚一脚的踩,直到粉碎!真的,我不如你,不如你学习优秀,你是理科第一名,学习标兵,品学兼优,美丽出众。我不配做你的男朋友,我只不过是文科班那几十个你所谓连地球引力都弄不清,连灯泡都接不燃的傻瓜中的一个,相貌平平。更可恶的是最近又交了几个被你称作狐朋狗友的朋友,学会了抽烟,喝酒和打架。学会了不在乎学习的每况愈下。是啊,我不如你。也许,我真的如你所形容的一样,废品站都会抛弃我。“我恨你!”磊大声朝山谷中叫到,回答他的,是空荡荡的天空。

磊的手伸向随身带来的那个盒子,用尽力气扯开了它。一堆花花绿绿的东西从撕裂的大口子中流下来。那是一只只小小的纸鹤。纸鹤!哼……磊哭都忘了怎么哭。那时候,学校中正流行一首歌,叫《千纸鹤》:“折一千只纸鹤,结一千颗心情,传说中心与心能相通……千纸鹤,千颗心,折折叠叠都为了你。”磊不失时节的为她折了一千只,后来竟染上了手中一拿纸片就折成纸鹤的毛病。千纸鹤,千颗心吗?心与心的相通终于成了传说,天长地久?几天长,地天久呢?

磊冷冷地打燃了火机,点着了一堆草根,把身边的纸鹤一把把地往火里扔,看着这些东西慢慢化为灰烬,还有自己的一千颗心。纸鹤片刻成了一堆冰冷的灰,在秋风中飞上衣黄的天空,旋转着,似在跳着一曲悲壮的舞。

烧完最后一只纸鹤,磊无力地拖着双脚下了山,在黄昏来去的人群中寻找一个迷失了方向的自己……

下星期,磊便要离开家乡了。

要离开了呀,这穷困而贫瘠的土地,在将别的日子里,突然变得那么美丽,磊竟有些舍不得走了。但父亲工作调动,他和母亲自然得随父亲一起,去那个听都未曾听过的地方。

临别前一天的晚上,朋友们为磊准备了一个欢送会,在河堤的草坪上。一个月前,朋友们还和磊在这儿,看河边金黄的油菜花和湛蓝的天空,谁曾想过离别即在眼前呢?那天晚上,燃起的那一大堆篝火,照亮了好大一片草地,亮得看不见星星。磊抱着吉它,和朋友们唱着熟悉的歌,一首接一首,直到火变成了一些类似星星的火点。回家的时候,磊的铁歌们儿,安,从背后叫住了他,从口袋中掏出一张纸片,递给磊,磊迎着月光,看到这是一张小卡片,一面是一个美丽的,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另一面是几个绢秀的字:祝你一路顺风——是丹!“你恨她吗?”安问。磊尽力克制住自己将涌出的泪,苦笑着说:“恨又如何,爱又如何?我曾那么坚信别人所说的‘初恋不会成功’绝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可如今呢?哈……既然她瞧不起我,我何必再去烦她?不过,我会永远记住她,以及她那些精典的话。”“以后你自己多保重。”安没有多说。谁会知道,那一夜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独自蜷缩在路边的大树下,颤抖着哭了一场,流了十几年都未流过的那么多的泪水,第一次感到,泪竟如此冰凉。

磊就这样离开了,告别了家乡和他的初恋,就在第二天一大早,在他的朋友和心爱的女孩在梦中的时候。前方是否有新的生活,鬼都不知道。

到那个城市后,磊去了新学校,在感觉到那里的人像参观外地人一样看着他之后,作为回报,他送去了打量大猩猩的一眼。磊不喜欢那个地方。“既然来了,就无可挑剔,只有你去适应它。”老爸的话仍在耳边。是啊,我是一只八哥鸟,树嫌八哥是八哥飞,八哥嫌树,还是八哥飞。“面对新的生活,就不要去回忆昨天”磊自己的话藏在心里。但是,似乎每夜闭上眼,全是丹的影子,丹的声音,然而每一天想到她,都是一次揭旧伤疤一样的刺痛,从脚底到头顶的摧残。有人说,如果你觉得心里很累很累时,大概你已经老了。是吗?磊看着床头镜子里,自己无神的眼睛,对自己说“你十七岁,但已经老了。”

这个城市里的文科班素质很高,磊来后,那本来都已落下一大截的功课更是力不从心,排名次下来,第一次月考,他考了第三名,不过是倒数的,班上五十七个人。磊很消沉,甚至想放弃,但他耳边耳鸣般反复响着那句“你不如我!”

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时,老师们惊异地发现,磊变得发疯似地学习,每天最早来学校和最后离开的是他,开夜车到两点,第二天仍不打盹的也是他。甚至那个看着他便摇头叹气的数学老师,竟发现有天磊在钻那些足以杀死他脑细胞几个的几何和代数题。第六次月考他考了第四名,正数的。

磊并未太兴奋,仍沉默地过着他的生活,直到遇到君。君是个特别的女孩。磊不开心时,她的笑容总能传染他,让磊也不由得让大脑指挥嘴角上翘,磊想说话时,那双大眼睛总会盯着他,用心的倾听。

终于有那么一天,磊发现,自己不小心爱上了君。她成了磊生活中的阳光,磊在一个下雨的夜里,对君说了那三个字,然后在以后的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磊身边有了一个叫君的漂亮女朋友,磊的成绩优秀和君的美丽体贴,使他们周围充满羡慕的月光,磊喜欢这种感觉。

高中三年就这么过去了,像风一样。磊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向往已久的那所大学,临走磊送了君一个自己做的项链,上面有一滴“玻璃水”,两边是两只小贝壳,磊告诉君,这个饰物的意思是,就算大海只剩下最后一滴水,那两只小贝壳也在一起,一只是你,一只是我。

那个叫丹的女孩,似乎早已经随岁月的风沙埋入了尘封的记忆,谁还记得她呢?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了,但是,当磊到了大学的第三天,收到了一封淡蓝色的信,信上绢秀的字迹,磊似曾相识,而其中的内容,让他无法呼吸:磊:首先祝贺你考上了那么好的大学。真为你高兴。你终于证明了你自己,不比别人差,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勤奋上进的男孩。也许,你很吃惊收到我的信。或者,我本不该写这封信,但,不管你愿不愿听,我必须告诉你一个三年来都未解释的事实。三年前,我冲入你的教室,当着全班人面说了那些伤人的话后与你分手,知道为什么吗?我都是为了你好。别以为我是装崇高,扮神圣。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我当时看到你与那些坏学生在一起,打架,消沉,心里像刀绞一样,我是一个女生,没办法阻止你,但,我知道你爱我,而且我清楚,你是一个十分好强的男生,所以,便用了一着十分笨拙的棋:激将。我忍受了三年的罪恶感和孤独,伤害了一个爱我至深的心,但我也是迫不得已,如今,我的计划成功了,也再也无法挽回这一切了。和你分手后,我便再也没有涉足爱情的河流,我知道,有些爱是一生一世的。记得我给你的承诺吗?我怀念那些在你怀中度过的往昔,那个秋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我不知道今天的丹在你心中摆在什么位置,爱人?朋友?还是什么都不是?或者你根本早就恨透我,忘掉了我?我想知道你的解释。一发不可收拾,不说了,你会回信吗?丹凌晨一点二十分

看完信,磊沉默了,他不知如何是好,两年来他所坚信的一个事实却在十几分钟内完全被否定了,他头脑中一片空白,老天真会开玩笑!

如果当年丹这么告诉他真相,也许他考不上大学,但他决不会失去丹,而如今,他已经深深爱上了君,他如果告诉君要和以前女友和好,无异于将自己给君的一切承诺变成咒语,把自己给君的爱变成利箭。他只有选择伤害丹,尽管他心里会永远记着那段刻骨铭心的初恋,直到八十年后一杯黄土把他的身体和灵魂和记忆全都埋葬。

三天后,在对失眠作了三天抗争后,眼睛红肿的磊,在学校邮局前,投进了一封信,他知道,这封信会让那个让他奋进让他上大学的女孩心碎,但,他只有如此啊。

信中,磊说了几十个“对不起”,最后又引用了一段自己都不懂的话:“爱情像一列火车,单程车票,一个时间只卖一次票,我们买了票,却不小心丢了,再去搭车,便只能看到过去的车尾了。我们这样错过了,只能留下遗憾,不管是否因为不小心,是否在乎。”

磊走在这个大城市霓虹灯闪烁的街头。在这陌生的城市,抽一支熟悉的烟,走向路的另一端,人生是个玩笑,现在磊明白了。

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一千只纸鹤,在天上飞呀飞,越飞越远……非现代性的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丁慧真/重庆北培西南师范大学

我并不是靠回忆或翻看日记才能想起初遇他的情景,那些都还没有我现在的感觉来得真切。对我来说它总是那么真切地存在,假设要是去忘掉或模糊的话,我就不是正常理智的我了,一定是我得了遗忘症抑或是成了不会思考的植物人。可惜这些都没有出现,我仍然正常得要命,没有丝毫的混乱,我的并不聪慧的脑子并不在这上面添点儿乱。你想这时我的脑子能添点乱多好,那就没有人记住这个开始了。

可是打一开始我就不打算用深沉的调子写出来,我认为这终究错了,我打算用神经质的思维迷乱地描述它,这样才能让你明白最初最原始的情形,假若你不屑于我的良苦用心,我不知道该怎样让你静下心来。我想我们首先就应该建立一种和谐和信任,这很重要。

那时我很着急我们中文系九九级的男生怎么老不进球,我直觉得他们个个打得都很不错,相当沉着冷静,有时机敏得像个猴子。如果你认为我对他们的称赞仅是为衬托金毛的更好的话,那我就显得太小气,况且生怕落俗的心讨厌这种烂三货的伎俩。我完全是用欣赏的态度真诚地称赞他们,这仅仅是因为我的篮球打得臭得很,而他们个个比我强。但我的焦急丝毫没有一点儿用处,我们九九级的比分和九八级的越拉越大,像现代的乌龟与兔子赛跑一样。看着比分的距离越拉越大,我的焦急却不见了。我也很好奇自己怎么就放弃了。我当时就审视自己,发觉我的放弃完全不是因为我对九九级的失望,我很心安理得地站着,很心平气和。要是我当时有消极性的不怀好意的想法,我当时就能看出自己的羞愧,既然我不羞愧,那么我的放弃就是光明正大的。我的放弃丝毫没有影响我看比赛的兴致,我怀着多么敬仰的心情看他们比赛,并且我把他们都神圣化了,我跟自己打赌这一定是英雄与英雄的友谊赛。

在我的敬仰让我欢天喜地时,我开始注意到金毛。他除了篮球打得很从容很谦和外,打球时爱笑爱露他的白牙齿,有着有点儿长的乱发外,简直没什么特别了。他总爱笑,特别是他球没有投进的时候,我从没有见过这么谦和的神情。他球打得很棒举手投足间都能显现他的从容,还有他凌乱的长发,我不明白眼睛怎么老盯着他看,我不知道除了做这些我还能干什么,这就足够我忙活的了。我的眼睛始终放不开他而注意别的东西,我真的说不清,跟我一块儿来的朋友说我不害羞盯着人家大男生看,而她自己何尝不是呢,我不喜欢跟金毛打配合的那个高个子,那人好高,伸手能摸到篮板,但是他看到金毛没投进时不是皱眉头就责怪金毛,没有一点儿涵养。没进球又有什么关系,就是输掉这场球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根本就不会输。金毛进球时我拼命鼓掌,看都懒得看我的手掌是否拍红了。

男生比赛完后金毛边抽烟边看女生打球,他把篮球当作了椅子来坐,我注意到他在盯着一个九七级的女生看,盯着眼睛还不时吐着烟圈,那女生窗的是短衣短裤,身材好,长得也漂亮。我那时就站在他旁边,能清楚地看到他抽烟时眯起的眼睛上的睫毛。他很专注地看着比赛,说专注或许不好,用投入更好吧。这种神情很像他一贯的作风,不像装出来的。我深深惊呀他的投入,这让我既嫉妒又崇拜。但我由此推断他不是清教徒,连道貌岸然的善男都不是。

我们到图书馆后还一直讨论着金毛,在我们看来这永远是个不朽的话题,远比现代汉语、古文有意思得多。应该说这样的关注总在频频发生,我很快被日子里的七荤八素把脑子灌满了浆糊,把对金毛的瞬间喜爱抛到九霄云外,谁还记得那档子事儿。可有一天与我同看见金毛的女友给我说,她在图书馆看见了金毛,他两手托腮,样子可爱极了。这真是坏事儿,我虽然没有亲见他托腮的情景,但凭着我的想象我完全可以看到他托腮时的可爱状,我被想象中他的可爱打动了,我感觉到我的心被可爱温柔地撞了一下。别问我中了什么样的邪,我单单去想,一个大男孩既能沉稳从容面对比赛,又具有放松后的自在可爱,舍此我还寻什么寻,舍此我还选什么选。就爱他吧。

但爱慕的开始不是剧烈的狂热的,没有言情小说里面写得的来得容易。以后的很久时间我就想忘了似的。因为充其量他只是我向往美好的一个寄托,我把希望寄托在他那儿,就相当于我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我要是没有具体目标,生活起来就好像是缺乏了动力激情,于是我就找了他。我的具体目标是无论如何得有的,而他的确定只是个偶然,所以让我狂热地追求他简直是不可能。并且我坚信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以我现在的自身素质、修养,谈起恋爱来一定不好玩,没有味道,我不希望傻乎乎地去做恋人,免得做错事情自己以后后悔不已。我需要抓紧时间充实自己,所以我根本没心思跟金毛发展。

事情就耗在那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关于金毛的消息就像潮水一样涌过来又退回去但主要的消息也就那么三次。第一次是我们室长在图书馆也碰见了他,我们室长抬头看见是他,就指着一个金毛没有注意到的位子说,同学这有个位子。室长说金毛看了那个位子嫌它不好,但为了不辜负我们室长的好意,还是坐了下来,没一会儿图书馆管理员是走过问我们室长“满面春风”是什么结构,我们室长说是偏正结构,但语气不是太肯定。于是管理员就转问金毛,金毛把声音压低了给管理员说。我从我们室长的描述中断定金毛很谦和外加注重公德。为了这个得到,害得我一直向我们室长说恭维话感谢她。第二次是我的室友从同学那里打听到金毛家住攀枝花,彝族人,每年都得奖学金。同时也说彝族男人脾气坏爱打女人,要我小心。我说我不怕,我天生就有被虐狂,当然这只是开开玩笑。第三次是在火车上从我们老乡那儿得来的。我老乡的室长就是金毛的老乡,有一次金毛生病,在医院里对他那老乡说,他真可怜也没个人给他削苹果。然后在火车上我就开始练习削苹果。这只能是无意识的举动,后来我为了老乡的话,去拜访那老乡时特意留心金毛的老乡,结果没在。也是无意识的举动。

大致情况就是这样的,我对金毛的了解就是这样。谁都知道单有这些对了解一个人是非常有限的,我也知道,可是没什么关系,真的没有什么,反正我并不急于了解他,要是你急于了解他那准会坏事儿。这里面的道理我有点儿说不清,但我知道准会坏事儿,有时候我走路或去食堂时也会遇到金毛,并且我摸到了他的一个规律,大概下午总在五点半左右去打开水晚饭,我碰到他时我能一眼就认出他,不管他穿什么样的衣服。可我的眼光总没能和他接触,因为他走路时眼睛总是平视前方,他的个子大概有一米八几,所以眼光就高于我的头顶,与他的这种相遇,重庆人叫打望,是当天美好的话题,这给我和我的室友带来了极大的乐趣。但我遇见金毛的机率并没有我的室友多,我的生物钟是颠倒的,我老是白天睡觉晚上看书。可有一次我去上课时,我指着教室里还在上课的人说,金毛一定在里面。其实我是瞎说,结果下课时那班同学出来,我真看见了金毛。这可把我乐坏了,就好像我平白无故地捡了个便宜。我就看着他出教室,甚至他走出教室好一会儿我还没回过神找个座位来坐。于是我的室友都在起哄,可除了我们外没谁明白里面的秘密,弄得别人有点儿莫名其妙,那天的课就有我折腾的了。当然我根本不可能去听课,这突其不意的收获让我诗性大发,在草稿纸上写起诗来。那是首歪诗,题且大概叫《我是否爱了你》,我扔草稿纸的时候把它也扔掉了,我也不知道写了什么玩意儿。大学的课好像并不都具有听的价值,我大部分时间是逃课的。大学就这点儿好,逃课也没人管你,只要你能及格就没人找你麻烦。可那天我恰巧就去了。

我差点儿把重要的事忘掉,我有四分之一的动机就为了给你说这事儿,我一直得意于我的逃课而忘了正经事。我就这样,我这会儿高兴做这事儿我就一直做它,直到兴致消失了为止。我要给你说的是我做的一个梦。我知道没几个人爱听梦这类东西,我也讨厌听。可这个梦很吸引人,你真该听听。做这梦的时候在进行期末考试,我白天都在抱着课本发疯地看,到了晚上我就做了这梦。有天我去学校附近的亲戚家吃饭,是我姨家,对头的。可我压根儿是这里的异乡人,连旧同学也没有,我姨家和我家是一个地方的。我不记得那天她们给我做了什么饭。我对吃的不太计较,就是在梦里也不计较。我在他家的木楼上溜达,左看看右看看,用我的鞋底蹭着地板就像在我家一样自在。金毛这时就在那木楼的楼梯口露出了他那个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脑袋。我对金毛的出现一点儿不感惊奇。其实我也是个假正经的人,可我真的也不喜欢对芝麻大的事儿就大惊小怪。我把金毛的出现看作是理所当然,就像我逃课一样自然而然。我们就在木楼上瞎聊起来。我这人有这毛病,爱把每个人都当作熟悉顶熟悉的人。我们从木楼上聊到饭桌上,这时我姨告诉我,金毛是我姨夫的亲戚,那么我和金毛就是亲戚了?我在梦里那个乐呀,就是心花怒火放的那种。吃过饭后我们一块回校,就走在西旁好像是枫树的那种路上,地面上有一层落叶,我至今也没见过那样适合散步的路。我和金毛就这么熟悉起来。在以后的某一天我无意瞧见一本杂志,封面人物是金毛,头发现在更长些,笑着一张轮廓分明阳刚气十足的脸,那样子潇洒得不能再潇洒酷得不能再酷。我翻开杂志,就像介绍某个什么星似的,简直就等于是。再以后我和金毛一起参加一个宴会。那宴会真大,人也多,很让人误认是中央什么迎春茶会之类的,我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我再去找金毛时怎么也找不着。我正眼里巴地四处寻他,寻着寻着梦就断了。

我从来没有作过这样的梦,第二天在醒来时我的心花怒放,一点儿没消褪多少。我真的从没有做过这么好的梦,我一直是很会做梦的。我发过誓一定要把这梦作为小说的素材来写,如果某一天你读到类似这梦的小说,那没准就是我写的。

春节回家我差不多没想意识到金毛这样一个角色的存在。我很不习惯把这个地方的东西拖到另一个地方继续幻想。可开学后一回到学校这个环境就马上觉得感觉又复活起来,我又开始到处搜索金毛的影子。在开学的至少是三个星期我都一眼也没瞧见过他。他真是个神秘的人物,他才大三,不可能就离开学校了吧。我边看书边猜测,这并不影响我看书,我为什么老是不停地看书呢?八成就是为了更好地猜测。

我终于还是有一次在上写作课时遇见了金毛。他的长发剪掉了,不过剪不剪对我都没什么关系,我不在乎什么长发不长发的。他的脸还是一样的黝黑,他的眼睛还是平视前方,他一点儿没变。那天本来是幸福的一天,因为在傍晚时我又遇见了金毛,他手里拿着两本书去我们经常上课的教学楼上自习。大学里就自习多,你不上自习就没事儿干。可那天比傍晚晚一点儿时我遇到了一点麻烦。那是让人心情变坏的麻烦,我不想给你把这麻烦再说一遍,我不喜欢老是惦记着已经过去的坏心情,总之那麻烦惹坏了我的心情,让我简直不想呆在寝室,我背着书包也去金毛去的那幢楼,我在考虑去那时,就想到了金毛也在那儿。我觉得我必须找到金毛,把那麻烦从我心里倒出来,我要问他为什么会这样,然后经他说我才知道关于他的东西。我要跟他说话。我进的那个阶梯教室没金毛,我坐了一会儿,我什么也没不想干,那麻烦弄得我一点儿心情也没有。就在没心情的这个节骨眼上,一个男生执勤似地给他的女朋友撑着伞走了进来。其实的小得就让人觉察不到。要命的是那女生很得意地甩了甩她的披肩长发才坐下来。她真有点儿姿色。要是她不甩她的披肩发我不会决定马上就走,或许我会再坐会儿。可她不但甩了,而且是很得意地甩。我站起来马上就走,一刻也不能停留。我不明白那些恋人为什么就喜欢一起上自习,谈恋爱和学习有什么关系,他们非要把它们扯在一起不可。这简直要了我的命。我在那幢教学楼并没能恰巧看见金毛,于是我决定去了另一幢,我讨厌这幢教学楼。可到了另一幢教学楼的门口,我发觉自己根本就不想进去。你要是有烦恼连教室也烦。

我从图书馆借书回来,真是奇怪,我的心情慢慢地好了。去他妈的麻烦见鬼去吧。回来后我边听耳机边看英语,我的心情从来没有那么舒畅过,那讨厌的英语一点儿也不让我厌烦了。我的心情越来越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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