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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1 23: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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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耐基,禾白

出版社: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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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美国的人林肯

再造美国的人林肯试读:

缘起

数年前的一个春日,在伦敦的戴萨特酒店,早餐时分,我一如既往地翻看《晨报》的专栏版,试图搜寻一些有关美国的消息。美国的新闻当然是没有找到;但是,那个幸运的早晨却给我带来了一个重大的意外收获。

在那段日子里,被誉为“下议院之父”的前任议员T.P.奥康纳正主持着《晨报》的“伟人与回忆”专栏。在那个特别的早晨以及之后的好些日子里,专栏都是以亚伯拉罕·林肯为人物的特写——并非专注于他的政治活动,而是他事业生涯中个人的一面:他的悲伤,他的屡屡失败,他的穷困,他对安妮·鲁勒吉的深沉爱恋,他与玛丽·陶德的不幸婚姻。

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将林肯的系列故事读完。之后,我感到惊讶。我生命中的前二十年是在中东部度过的。中东部距离林肯所在的州并不遥远,并且我一直都在研读美国历史,因此理所当然地,我早该宣称自己知晓林肯的一生。但是,读完专栏故事之后,我发现自己并不了解林肯。事实上,作为一个美国人,我却不得不跑到伦敦,去阅读一位爱尔兰作家撰写的文章,才得知林肯的人生堪称所有人类史书中最吸引人的故事之一。

这仅仅是因为我的可怜的无知吗?我不知道。但是,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因为当我与国人探讨这个问题时,很快就发现,国人对林肯的认识与我相差无几。他们所知道的林肯也就只有这些:出生在一个小木屋里;跋涉好几千米去借书,躺在壁炉前的地板上挑灯夜读;起先干着伐木的营生,之后成长为一名律师;他的笑话很多;他被誉为“诚实的阿贝”;与道格拉斯法官激辩,之后便当上了美国总统;他头戴丝绒礼帽;他废除了奴隶制;他在葛底斯堡发表演说;他宣称他想知道格兰特将军喝的是哪个牌子的威士忌,以便能给其他的将军们也送上一桶;最后,在华盛顿的一个戏院里,他被一个名叫布斯的坏小子给谋害了。《晨报》的专栏文章激发了我的浓厚兴趣。于是,我走进大英博物馆的图书室,大量阅读与林肯有关的书籍。书读得越多,我对林肯越是着迷。终于,我下定决心由我自己来撰写一本有关林肯生平的书。我知道自己没有受过任何写作的训练,更谈不上富有创作的激情、素养和足够的能力,可以为学者和历史学家们提供学问高深的论著。虽然我也犹豫过是否有必要再出版一本类似的书籍,因为现有的都已经相当优秀。然而,在读完有关林肯的故事之后,我确实感到有这个必要。我的书应该可以向当今行色匆匆整日忙于生计的普罗大众,简练地述说一下林肯事业生涯中最引人入胜的史实。于是,我开始努力撰写这样一本书。

写作始于欧洲。在那里,我艰苦笔耕了整整一年,之后在纽约又花去两年的时间。结果是,我将那三年写下的文字统统撕碎,扔进了垃圾堆。之后,我去了伊利诺伊——林肯曾经心怀梦想并为之艰苦奋斗的地方,拿起笔再次写下林肯的故事。在那里,我与那些和林肯沾亲带故的人们一起度过了好几个月的时光,他们的父辈们曾经帮助林肯开垦土地,修建篱笆,把猪赶到集市上去出售。为了了解林肯,我潜心研读古籍、演讲稿、年代久远的报刊,以及发霉变质的法院记录。

我在彼得斯堡小镇度过了一个夏天。之所以要去那里,是因为它距离修复过的新塞勒姆村仅1.6千米之遥,而新塞勒姆是林肯人生观的发源地,也是其一生中最幸福快乐之所在。在那里,林肯经营过小作坊,开过杂货店,学过法律,当过铁匠,做过斗鸡和赛马的裁判;他坠入情网,因失去恋人而心痛欲绝。

即使在鼎盛时期,新塞勒姆的居民也没有过百,而它存在的时间总共也就十年左右。林肯离开之后不久,这个村落就变得荒凉了。蝙蝠和燕子在摇摇欲坠的木屋里筑巢,狂野的牛群则在那片土地上觅食了半个多世纪。

好多年前,伊利诺伊州政府终于把那个地方给管制了起来,将它修建成为一个公园,里边复制了一些一百年前模样的小木屋。所以,今天的新塞勒姆看起来颇有几分林肯时代的模样。

那棵白橡树依然挺拔地矗立着,林肯曾经在那棵树下学习、摔跤、谈情说爱。每天清晨,我都会带上打字机,从彼得斯堡驱车赶到那棵树下,写下一章半节的文字。在那样的环境里写作是多么惬意呀!蜿蜒曲折的桑加蒙河在我的眼前静静流淌,环绕在我四周的林木和干草也仿佛随着白色小牛仔的声声呼唤而翩翩起舞;蓝色的松鸦、红色的风琴鸟,还有金翼啄木鸟在林中穿梭。林肯的形象在我眼前逐渐清晰起来。

每当夏夜月朗星稀、鸟儿在桑加蒙河两岸的树丛中欢叫的时候,我便会独自一人前往新塞勒姆。鲁勒吉的小旅馆在皎洁的月光映衬下,在夜空中活灵活现,它让我不禁想起一百年前,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年轻的林肯和安妮手拉着手在月光下并肩漫步。他们聆听着夜莺的歌唱,梦想着注定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未来。然而,我坚信,新塞勒姆是林肯最能感受到幸福的地方。

写至林肯的心上人去世那一章时,我带上一张小折叠桌和一台打字机驱车穿越乡间小道,经过一个猪圈,再经过一片牧牛的草地,终于来到了这片静谧的土地——安妮·鲁勒吉长眠之所。现在,这片土地完全荒芜了,杂草丛生。为了接近安的坟墓,我不得不大刀阔斧地斩除杂草和灌木。在这个林肯曾默默哭泣的地方,我开始了他悲伤故事的叙述。

许多章节我都是在斯普林菲尔德写就的。有些章节是在老房子的起居室里完成的,那是林肯伤心度过十六年人生的地方;有些章节是伏在林肯第一次起草就职演说的桌案上完成的;剩下的章节则是完成于林肯走进法院与玛丽·陶德争吵不休的地方。第一部奋斗吧,少年1.弗吉尼亚的那些事

在哈罗兹堡(以前也叫哈罗德要塞)曾经有个女人,名叫安·麦金蒂。据史书上说,最早把猪、鸭和手纺机传到肯塔基州的是安和她的丈夫;更有人说,在那荒蛮贫瘠的土地上是安·麦金蒂第一个做出黄油的。

然而,安的声名远播却是因为:她创造了经济和纺织领域的奇迹。在那个泛着质朴而神秘光环的印第安乡间,棉花是奇货,既没人种植,也无从买到,而绵羊又被豺狼猎杀殆尽,因此织布所用的原材料根本难以找到。然而,安·麦金蒂是聪明的,她创设了一个制作“麦金蒂布”的办法。这个方法是利用荨麻棉和水牛毛做纺织原料,而这两种原材料随处可见且价钱便宜。

这个重大的发明创造吸引了大量的家庭妇女,她们纷纷从相距上百千米的地方而来,跟随安·麦金蒂学习了不起的织布手艺。她们边织布边闲谈。但是,她们谈论的主题却不是荨麻棉和水牛毛,而是那些家长里短的闲话,时间长了,学习新手艺的那间小木屋自然就变成了丑闻情报集散地。

通奸在那时是违法的,可以定罪,而养私生子被看作是行为不端。如果哪个女孩的这种过失被安知道就意味着麻烦来临,安会向大陪审团告发。安认为生活当中这件事比其他任何事情重要得多,告发那些女孩是令人快慰的事!在哈罗兹堡法院的季度记录里显示了很多可怜的女孩被判通奸罪全因安的告发。在1783年春季,哈罗兹堡法院的17件案子中,8件为通奸案。

1789年11月24日,大陪审团的记录:“露西·汉克斯,通奸罪。”露西被裁定为“通奸罪”不是第一次。第一次是在数年以前的弗吉尼亚州。

考据这种陈年的记录资料少之又少,能看到的是一些零零星星的细节,整个事实的背景无处可考;然而,无论怎么说,这件事的关键因素还是存在的,从零星的细节完全可以还原这个故事的全貌。

在弗吉尼亚州有一片狭长的地带,这个地带的两端分别是拉帕汉诺克河和波托马克河。汉克斯家族曾拥有这片狭长的地带。除汉克斯家族外,这里还有华盛顿家族、李氏家族、卡特家族、方特勒罗伊家族,以及其他一些权势家族居住。居住在这里的权贵们经常会去基督教会参加礼拜仪式,而与他们毗邻而居的,像汉克斯家这样的家境贫寒、目不识丁的家庭,也会去参加礼拜。

在1781年11月的第二个星期天,像往常一样,露西·汉克斯去教堂做礼拜。这天,拉斐特将军被华盛顿将军以尊贵的客人身份领进了教堂。参加礼拜的人们对这位声名显赫的法国大将军翘首以盼,希望一睹这位将军的容颜。因为在一个月以前,正是在拉斐特将军援助下,在约克镇华盛顿战败了康华利的军队。

这天上午,教区居民们唱了赞美诗并在祈福完毕之后列队整齐,有序地缓缓向前与这两位战斗英雄握手,互致问候。

然而,拉斐特除了专心于军事策略和国事之外,就是对年轻漂亮的姑娘特别喜好。他的这个习惯是,他看中哪位姑娘,他就要求接见,并亲吻这位姑娘以示赞赏。总之,那个上午是特别的:在基督教堂注视下,他亲吻了七位姑娘。露西就在七位姑娘之列。这一天,拉斐特亲吻的意义之深远远远盖过了教区长以洪亮的圣路加声调诵读《福音》第三章的影响。

拉斐特亲吻引发的连锁反应,一如他所有的为我们的战斗一样,足可让美国的未来改变。

有一个年轻的单身汉参加了早上的集会,这个年轻人出身权贵家庭,因此对家境贫寒、缺少文化熏陶的汉克斯家知之甚少。就在集会的早上,他所看到的,在他纯粹的想象中,他认为,拉斐特对露西的亲吻倾注了许多热情,这是其他姑娘所获得的亲吻无法企及的。

这位年轻的单身汉是一位庄园主,他非常崇拜拉斐特这位法国大将军。在他眼中这位将军既是军事天才,又是鉴赏漂亮女人的行家。由此,他对露西开始想入非非。等到清醒之后,他意识到这世上名媛佳丽虽说天生丽质,但要杰出却都需在贫穷的环境下调教。而比露西的家庭背景更糟糕的大有人在。如汉密尔顿夫人;迪巴里夫人更是贫穷裁缝的一个私生女,一个从未接受过教育的文盲,但她却和路易十五一同驾驭过法国。所有这些逸事让人想起来的时候,内心深处总是暖融融的,也使这个年轻的单身汉的欲望变成有尊严的追求。

整个星期天,露西这名小女子的身影一直萦绕在他心头。到了星期二,年轻人起了个大清早,骑着马走进了露西·汉克斯那脏乱的小木屋,聘用露西去他家种植园里做女佣。

其实当时,年轻的庄园主已经有很多奴隶替他做事,按理没必要再雇佣人。但是,他不仅雇用了露西,还让她干一些轻松的活,并且告诉她不要和其他奴隶来往。

那个时候的弗吉尼亚州,富家子弟往往都被送去英国接受教育。露西的这位老板曾经在牛津大学读过书,在牛津大学读书的时候,他经常将他喜爱的书籍整套地带回美国。有一天,他去他的图书室里,发现露西正坐在那里,手里拿着抹布,却一动不动地注视着一本历史书上的插图。

对于一个被人雇佣的人来说,这种举止非同一般。年轻的庄园主并不在意露西的举止和想法,而是把门关上,然后坐下来,给露西阅读并讲解插图下面的说明文字。

露西很有兴致地听着。然而到后来,使年轻的庄园主感到惊讶的是,露西说她要学习阅读和写作。

噢,天啊!在18世纪80年代这样一个时代,有这样的想法,对一个仆人来说,无疑是让人难以置信的,更何况还是个女仆。那时候的弗吉尼亚州还没有免费的学校教育,在与人进行交易时,能够亲笔签名的业主还不到一半,而那些妇女们要转让土地时,只能以画记号的方式来完成交易的最后程序。

这个女仆却满怀热望,要学习阅读和写作。这在弗吉尼亚州会被认为是一种“危险之举”。然而,露西的想法激起了这位年轻主人的热情,他答应做露西的老师。那天晚饭之后,他把露西叫到了他的图书室,开始教她学习26个字母。连续几个晚上之后,他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如何用羽毛墨水笔写字母。又过了很长时间,他教得相当不错,露西进步很快。从现存的露西的手迹可以看出来,露西的笔法豪放自信,她的书写透着一种灵气和个性。她不仅会用“准许”这个词,而且能正确地拼写。这可是非凡的成就,因为即使像乔治·华盛顿这样的杰出男人,在那时拼写文字时也不见得毫无瑕疵。

一天晚上,在完成学习内容之后,这位年轻的老师和他的学生露西肩并肩地坐在图书室里。旁边散发着热情的壁炉里火苗在欢快地跳动,他们久久凝望着窗外朦胧而遥远的森林尽头那轮缓缓升起的明月……

她想他是可信赖的,她深深地爱上了他。然而,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给予露西无尽的忧虑与不安使得这种信赖变得毫无价值可言。她茶饭不思,夜不能眠,开始变得满脸憔悴,双眼无神,无精打采。她告诉他:她怀孕了。有一段时间他曾经想过要和她结婚,但只是一种闪念和冲动而已。因为家庭、朋友、地位、各种微妙的关系,一切让人烦恼的场景总是浮现在他的脑际……我不能这样做!而且,热情过后他对露西开始厌倦了。不久,他花钱打发她走了。

此后的几个月里,人们在背地里对露西说三道四,指指点点,有时候与露西碰在一起,也不向露西打招呼。

几个月之后的一个星期天早晨,露西不顾脸面,做了一件轰动当地的大事:她抱着自己生下的小婴儿到了教堂,这使得在教堂里集会的所谓有教养的女人们像炸开了锅一样,她们愤怒了,有一个人站起来高喊:“把那个荡妇赶走。”

被人遗弃的耻辱已经够露西受了,如今还要遭受这般辱骂。露西的父亲不想再看到这一切,不想自己的女儿再受任何侮辱。于是,汉克斯家赶上马车,装着少得可怜的家产,穿过荒漠,翻过坎伯兰岬口,最终辗转来到肯塔基州哈罗德要塞,并在那里安了家。他们以为这样就不会有人认识他们:他们可以撒谎隐瞒这一切,别人也不会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在哈罗兹堡安家以后,像在弗吉尼亚家乡一样,露西同样惹人喜爱,男人们纷纷投来爱慕之光。她再次为情所困,而且这一次迷失让她措手不及。她的秘密被人发现,并流传开来,最后在安·麦金蒂家也传开了。这就是前文已经说的,大陪审团裁定露西犯有通奸罪的背景和所谓的事实。司法官清楚,在露西的眼中,法律是不是神圣的并不重要;于是,他没有理会露西,而是将传票装在口袋里,然后狩猎去了。

11月做出裁决,到第二年3月,法院再次开庭。开庭期间,有一个女人诬告露西,并要求“将露西这个荡妇押上法庭”,以接受对她的指控。由此,又发出了一张传票;但是,接到传票的露西撕碎了传票,并扔向了宣读传票的人。到这年5月,法院将再次开庭。这次,露西是幸运的,她没有被拖进法庭接受裁决。因为有一个了不起的年轻人出现了。

他是亨利·斯帕罗。亨利·斯帕罗策马来到露西家,在小木屋前拴住马以后,走进了露西的屋里。“露西,”他说,“我才不管那些是非女人说的坏话。我爱你,我要娶你。”无论怎么说,他确实是向她求婚。

但是,她并不愿意立刻嫁给他。她不愿意被人说成是被迫嫁给斯帕罗,更不愿意周围流言蜚语满天飞。“亨利,我们等等吧,等上一年。”她说道,“在这一年里,我要证明给所有的人看,我是靠着自己的努力过上体面生活的。到那时,如果你还爱着我,你就来吧,我等你。”

1790年4月26日,亨利·斯帕罗和露西注册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从此关于传票的事再无人提及。

安·麦金蒂等那群嚼舌者们对这门婚姻并不看好,并且不怀好意地大说闲话:这桩婚姻不会维持太久,露西在走她的老路。这种闲言碎语在镇上到处传播,当然也传到了亨利·斯帕罗的耳朵里。亨利·斯帕罗为了保护露西,他建议迁到西部居住,找一个友善的环境,在那里开始全新的生活。然而露西拒绝了亨利·斯帕罗的建议,她不想逃避,她要勇敢面对,她说她不比别人差;她这样说的时候,显得趾高气扬,自信满满。她将哈罗德要塞当作终其一生之地,决心好好生活,与那些安·麦金蒂们一决高下。

随着时光流逝,她有两个优秀的儿子,他们已经成长为传教士,而她那私生女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孙子,名叫亚伯拉罕·林肯,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

我将这个故事讲述给大家,是为了让大家大概了解林肯的祖辈。林肯的禀赋优秀很大程度上源于他那弗吉尼亚祖母。

威廉·H.赫恩登曾是林肯的合作伙伴,与林肯有21年的共事经历。应该说,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和熟悉林肯。很幸运,在1888年他为林肯撰写了三卷本的传记。在关于林肯的诸多作品之中,传记最重要。在此,呈现一段摘自第一卷第3页至第4页中的部分内容给大家:

在我的记忆中,林肯谈到他的祖先和家庭背景只有一次。大约是1850年,我们两个人乘坐他的轻便小马车去伊利诺伊州的默纳德县法庭。我们去参与一起诉讼的辩护,这起诉讼可能触及关于遗传基因的问题。途中,他说起他的母亲。他说到了他母亲的性格,说到了自己许多品行都秉承于自己的母亲。他还讲到了他母亲的一些情况:他母亲是露西·汉克斯的私生女,她是一个弗吉尼亚农妇,但她知书达理。他说,正是他母亲的个性和成长背景使他拥有了思辨和逻辑推理能力,造就了他的内心世界和宏大的志向,以及与汉克斯家族后代成员中不同的禀赋。他由此认定遗传基因理论是,由于某种原因,非婚生孩子比合法出生的子嗣往往要强壮、聪慧得多。他坚信,他那卓越的禀赋和过人的智慧皆因那位心胸宽广的弗吉尼亚母亲赐予。一路上颠簸跋涉的马车伴随着痛苦的回忆,林肯哀婉频频,他祈祷:“上帝呀,请保佑我的母亲!不管过去还是将来,愿上帝和母亲同在。”然后,就是沉默。到此,我们的思想交流终止了,林肯再也没有说过只言片语。深深的哀伤使林肯沉浸在对自己身世的探寻和揭示之中。我们沉默相对,我怕惊扰了他的冥想。他的语调抑郁,措辞哀伤,这一切留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这是一次让我终生难以忘怀的公务旅程。2.艰苦的童年生活

林肯的母亲是南希·汉克斯,她是在叔叔和婶婶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南希可能从来没有上过学。她目不识丁,不会写字,在与人做交易要签字,或者做记录的时候,只能画些符号来应付。

他们居住在沉寂的森林里,南希·汉克斯很少外出,鲜有朋友。在22岁的时候,她嫁给了肯塔基州的一个既没有文化又身处社会最底层的男人,这个男人叫托马斯·林肯。托马斯·林肯是个对生活知之甚少又缺乏情趣的劳工和猎人。然而,在那落后的藤蔓丛生的密林中,那里的人们都叫他“林克汉”。托马斯·林肯的生活居无定所,是个十足的流浪汉,他总是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到处漂泊。忍饥挨饿是常事,每当饥肠辘辘的时候,他什么活儿都干。比如:修路、伐木、捕猎、犁地、种庄稼、修猪圈等。据记载,他还扛过枪,在三个不同的地方当过狱卒。1805年,还被雇用去肯塔基州哈丁县当差,负责追捕和鞭挞抗命不从的奴隶,薪水6美分。

对金钱,托马斯·林肯毫无感觉和规划: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农场他曾经待过14年,在那期间他总是一文不名,即使获得一点微薄收入,最后也花的一文不剩,一直难以维持每年10美元的土地租金。有一次,家里穷得捉襟见肘,他的妻子用野荆棘来缝制衣裙,可他却跑到肯塔基州伊丽莎白镇,贷款给自己买了一条吊带长裤。此后时间不长,又在一次拍卖会上,他花了3美元购得一把利剑。可以想见,即使光着脚丫子跑路,他也不会忘了穿上那条银白色的吊带裤,佩带那把利剑。

结婚时间不长,托马斯一家迁往小镇居住,托马斯试着做一些木匠活儿,想以此为生。但他对怎么干木匠活儿一窍不通。在得到一份建造小作坊木工活儿以后,他不知道如何丈量木料,也不知道切割的比例。他的笨拙使雇主拒绝付给他工钱,后来还引起了官司。

生于大森林的托马斯·林肯虽然知道大森林的生活了无生趣,但他知道,其实那才是他的归宿。于是,他与妻子又回到了那个荒蛮贫瘠的农场。从那以后,终其一生,托马斯再也没有离开过那片生他养他的故土。

有一片不毛之地,人称“秃头地”,它离伊丽莎白镇不远,在那里,印第安人经常放火烧林,林子里树木大小不分都已被焚烧殆尽,很难找到一棵成材的树木。如此一来,相应的,牧草却沐浴着阳光疯长,大片绿油油的草原出现了,欢快撒野、竞技觅食的水牛栖息其上。

1808年12月,托马斯·林肯以每英亩近67美分的价格在“秃头地”买了一个小农场。小农场里有一间茅草屋,还有一座小木屋,小木屋四周满是野苹果树。在离小木屋不远处是诺林河。每到初春时节,诺林河两岸山茱萸竞相怒放。炎夏时分,湛蓝的天空,山鹰悠闲翱翔,而直立的草甸逐风翻浪,一如绵延无际的碧海中阵阵汹涌的波涛。然而,有一丁点儿生活常识的人绝对不会选择这里为栖息地,因为寒冬时节的肯塔基州最为寂寥而荒凉。

在1809年严冬,这片荒凉“秃头地”的农场茅屋里诞生了一个婴儿,他就是亚伯拉罕·林肯。林肯出生那天是二月的一个星期天,早上他降生在一张铺满玉米穗的木板床上。这一天风雪交加,茅草屋四面寒风肆虐,雪粒在寒风的裹挟之下飞入茅屋,飘落在覆盖着南希·汉克斯和婴儿的那张熊皮被子上。

艰苦的农垦生活延续了9年之后,生活的负累使南希过早地撇下了她的儿子和丈夫,她离世时年仅35岁。幸福是什么?她是茫然的,她从来不知道。她无论身居何处,总有关于她的风言风语,总有关于她是私生女的卑贱身世的闲言碎语。多悲戚啊!她没能看到,在一个清晨,一个心存感激的民族,在她常年肩负劳作之苦、时时经历羞辱之痛的地方,为了纪念她并启示后人,树立了一座大理石纪念碑。

那个时候,商品流通中用的是纸币,然而在人烟稀少的旷野地带绝大多数纸币通常没有价值可言。而猪、鹿肉火腿、威士忌、浣熊皮毛等,还有农产品都被作为商品交换的等价物。更有甚者,牧师们有时候也将威士忌当作做礼拜的报酬。在1816年,亚伯拉罕刚刚七岁,这年秋季,托马斯·林肯卖掉了农场,换了约四百加仑的玉米威士忌以后,举家来到印第安纳州的森林地区安家落户。这里依然荒凉,并且与世隔绝,与他们为邻的是一个专门捕杀狗熊的猎人。乔木、灌木和葡萄藤将他们的住处层层包围,要出行就必须披荆斩棘以斧头开路。亚伯拉罕·林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了14年。

他们家乔迁印第安纳州的时候,迎接他们的是冬天的第一场雪,托马斯·林肯匆匆忙忙在地上搭起了一座人们称其为茅棚的帐篷。这个帐篷是没有地板,没有门窗,三面篷身和一根木杆支撑的棚子,第四面敞开着,任由寒风裹挟着雪花和细雨往屋里钻。如果在今天,这里的农夫在寒冷的冬季肯定不会将牲口圈进这种茅棚里;但是,托马斯·林肯却认为这茅棚已经很好了。1816年至1817年的冬季是有史以来最为漫长而又寒冷的,托马斯和他的家人就在那里度过了整整一个严冬。

在茅棚的一个角落的脏兮兮的地板上凌乱地堆放着一堆树叶和熊皮。南希·汉克斯和孩子们每晚睡觉的时候,就像狗一样蜷缩在那堆树叶和熊皮下,就这样他们艰难地熬过了那个冬天。

生活上他们主要靠打野味或者采摘坚果度日。他们没有其他可吃的东西,像牛油、牛奶、鸡蛋、水果、蔬菜等都没有,即使是马铃薯也很难找到。托马斯·林肯曾想养猪,但是那里环境非常恶劣,就是那些狗熊也很难觅食,如果养猪,也会成为狗熊的猎物和美餐。

在印第安纳州的日子,对亚伯拉罕来说是无尽而可怕的贫穷和困苦交融的岁月,那段日子,可以说那些被他从奴隶制枷锁下解放出来的奴隶们曾经的生活也抵不上亚伯拉罕的生活那样悲惨。

生活在那个地区的人几乎没有几个知道关于牙医的事,就是最近的医生离林肯家也要56千米。所以,当南希·林肯牙疼的时候,托马斯·林肯按照当时那些开荒者用的办法:把削尖的山核桃壳用石头敲击,嵌进南希疼痛难忍的齿缝里。

初期,中东部地区,在那些拓荒者中间流行过一种人称“牛奶病”的神秘疾病。牛、羊、马,甚至整个居住区的人,一旦得了这种病,都难逃一死。这在整整一个世纪里让医学界一筹莫展,无人知晓病因。到了20世纪初,科学实验才使谜底得以揭开:那是因为动物吃了一种叫白蛇根的植物后引起中毒。而人们通过喝了带毒的牛奶也会中毒。白蛇根大多生长在茂密的森林和阴暗的沟壑里,就是现在,对人的生命也会构成威胁。所以,每年伊利诺伊州官方都会布告警示农民,铲除白蛇根,以确保生命安全。

1818年秋天,在印第安纳州的巴克罕山谷发生了可怕的瘟疫,许多家庭被血洗,甚而灭绝。在离林肯家不远处住着猎户彼得·布鲁纳一家,那时猎人的妻子生病,南希·林肯前往照料。最终那女人还是死了,而南希也病倒了。她觉得头晕目眩,肚子疼痛,不停呕吐,人们把她抬回家,躺在用树叶和皮毛铺就的草垫上,她四肢冰凉,但身体却像一盆火,她不断地要求给她水喝。

托马斯·林肯是个十分迷信的人,对一些征兆他深信不疑。南希得病的第二天晚上,茅棚外有一只狗不断哀号,托马斯认定南希要走了,于是他便放弃了所有挽救的希望。

而这时躺在席垫上的南希连抬一抬头都很困难,话也说不出来。她把亚伯拉罕和他的妹妹叫到她跟前,让他们弯腰俯身听她说:友好相处,遵从上帝,按她的教导生活。

这是她留给儿女们最后的话。那以后,她的喉咙和肠道系统已经在麻痹的状态,而整个人陷入了长时间的昏迷之中。就在她病魔缠身的第七天,即1818年10月5日,南希去世。

此后托马斯·林肯在她的眼睑上放了两枚铜板,为的是让妻子闭上眼。之后,他去森林里将砍下的树劈成粗糙不平的木板,再将木板用木栓钉在一起做成简单的棺材。然后再将南希那刻满风霜与沧桑的躯体装殓。

两年前的他,用一辆雪橇带着她来到这穷山恶水之地讨生活,两年后也是他用同样的雪橇,载着他的妻子南希的躯体到离家不远的密林山顶,悄然而又寂寞地将南希下葬了。

亚伯拉罕的母亲永远走了。她的容貌和行为方式也许我们永远无法知晓,因为她的一生很短暂,而且常年在阴森的密林中度过,与外界交往很少,对她有些许印象的只是极少数路过她家时偶尔见过她的人。

亚伯拉罕·林肯去世后不久,有一本他的传记中提到林肯的母亲。当时,南希已过世达半个世纪了。这本传记的作者采访了曾经见过南希的几个健在者,但他们的记忆中南希的形象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恍如迷梦。关于对南希的外貌特征,他们的说法莫衷一是。有人说她“强壮、矮胖”,也有人说她“小巧玲珑”。她的眼睛是什么颜色,有人说是黑色的,另外有人说是淡褐色的,更有人振振有词地说是蓝绿色的。即使是南希的堂兄丹尼斯·汉克斯,他曾经和南希一家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15年,他一会儿说南希的头发是“灰白”的;想一想后又说头发是黑色的。

在南希去世后的半个多世纪里,没有任何物体标示她的安息之所,今天我们能知道的只是一个大概。她的墓穴与她的叔叔和婶婶的墓穴相邻,因为他们曾经抚养过她;但她的墓穴到底在哪儿,我们无法分辨。

南希去世前不久,托马斯·林肯建起了一座新木屋。新小木屋是四面体,但屋内没地板,没窗户。在小木屋的出口处挂了一块脏兮兮的熊皮,屋内凌乱不堪,潮湿发霉。南希过世后,托马斯·林肯大部分时间去林子里狩猎,屋里只剩下两个孩子料理家务。亚伯拉罕生火,萨拉做饭,亚伯拉罕还要去挑水。没有刀叉,他们用手抓饭吃。因为挑水路远,家里也没有肥皂,所以他们很少洗手。南希去世之前,可能做了些灰碱液,但没有留下多少,而两个孩子又不懂得制作,托马斯·林肯也懒得去做。所以,托马斯和孩子们只能在脏乱与困厄中度日。

在漫长而寒冷的冬季,他们既不洗澡,也很少换洗油渍斑斑的破衣服。床上的树叶和兽皮因时间过久而发出的恶臭令人窒息。小屋里阳光进不来,缺少阳光的屋子难以消毒,只有壁炉或者猪油灯是他们唯一的光源。从那些垦荒者的口中得知,女主人南希过世后,林肯小屋里:到处是臭虫和跳蚤,而且臭气熏天。

一年邋遢与困顿的生活使老托马斯·林肯再也无法忍受,他决定续弦迎新,再娶一位妻子,以便照料家务。

13年前,在肯塔基托马斯曾经向一个女人求过婚,但最后被那位叫萨拉的被求婚者拒绝了,萨拉最后嫁给了哈丁县城的监狱看守。而现在,看守已死,萨拉带着三个孩子以及前夫留下的一笔债务过活。托马斯·林肯觉得重新求婚的机会到了。于是,他在小溪旁,将全身进行了彻底的清洗,并用沙子刮洗了双手和脸上的污垢,再将那把买来的利剑别在腰间的捆扎绳上,带着狂喜,穿越密林,奔向肯塔基。

托马斯到伊丽莎白镇后,又买了一条银白色吊带裤穿上,吹着口哨,精神振奋,得意扬扬,在伊丽莎白镇上晃荡游逛。

那是1819年,发生了很多事情,人们津津乐道于世界的变化和进步,蒸汽动力船横渡大西洋取得成功了!3.书籍的力量

林肯在他15岁的时候才学会了26个字母,虽然能看懂片言只语,但他依然不会写字。那是1824年秋天,有一位老师来自落后地区,他在皮金河办了一所学校。每天林肯和妹妹都穿越树林,徒步6.5千米,去向名叫阿泽尔·多尔西的老师求教。在这所学校里,孩子们起劲儿的闹嚷人人皆知。多尔西认为,只有让学生们叫嚷,教师才能分辨出真正学以致用的学生。在教室里他来回踱着步,手提教鞭,发现哪位学生不嚷嚷,他会抽一鞭子下去。学生们知道那是什么“奖赏”,所以每一位学生都会卖力地嚷嚷,以便自己的嚷嚷声显得更加突出。通常,这种闹哄哄的叫嚷声在400米以外的人都能听见。

上学的时候,亚伯拉罕·林肯总是戴着松鼠皮鸭舌帽,穿着一条鹿皮马裤。由于裤脚处裂着大口子,因此马裤遮不住林肯的下肢和脚踝,双腿暴露在寒风和雨雪之中。

作为教室的小木屋非常低矮,以至于老师无法站着讲课;也没有窗户。为了采光,从木屋的每一面墙体中抽下一根木条,再用油纸裱糊,这样屋子里就会亮一些。教室的地板和桌椅用劈开的木条做成。

林肯阅读的时候,基本选取《圣经》里的内容;而书写练习,他将华盛顿和杰斐逊视为自己的榜样。从笔迹看,林肯的笔迹显得清晰且别具一格,这与华盛顿和杰斐逊两人非常相像。他的字写得漂亮,邻居们对他颇为赞赏,那些不识字的熟人,或者邻居们,有的会步行好远来请林肯帮他们写信。

林肯对学习有浓厚的兴趣。在学校的学习时间不够,到家后继续学习。由于当时纸张缺乏,要买的话,价格昂贵。于是他用木炭根作笔在木板上书写。有时候,他在木屋墙体的木面上进行计算。等墙面上的字写得满满当当的时候,林肯就用刀子将写的字从墙面上刮掉,墙体因此又像新的一样,在上面他又能写字了。

由于家境穷困,没钱买算术书。林肯向别人借来一本,把全书抄在纸上,并用麻绳订起来。这是属于林肯自己的算术书。他去世以后,从他的继母那里还能看到这本算术“书”的一部分。

那个时候,在林肯身上显现出的气质,完全不同于其他落后地区的学生。他对许多问题有自己的看法,并渴望发表自己的见解;有时候他也写诗歌散文。他曾经将自己的诗文习作交给邻居威廉·伍德阅读评判。他的诗文也曾引起关注,最后被一名律师结集出版。有一份俄亥俄州的报刊还刊登了他的有关禁酒的文章。当然这都是后面的事。他写第一篇文章的灵感来自校园里伙伴们玩的残忍游戏:他的伙伴们经常抓些乌龟来,然后把燃烧着的煤炭放在龟背上。林肯求他们停止这种行为,并跑过去用赤脚把煤炭踢开。所以他的第一篇文章的主题就是人类对动物该有的情怀。虽然还是个孩子,但他身上已经具有成年人应有的、对痛楚的感受与悲悯。

5年以后,林肯断断续续地去另一所学校学习,就像他自己说的,只是“受过一点教育”罢了。从此以后,林肯再也没有受过正规教育,他的学历总共不到12个月。

在1847年,林肯当选国会议员,要填写简历,当人家问到“受教育程度”时,他只是淡淡地说:“不完备。”

当林肯被提名作为总统候选人准备参加竞选时,他说:“就在成年的时候,我还不谙世事,然而无论怎样,阅读、写作和基本的三则运算我学会了。我的全部教育就是这些,之后,我再也没有上过学。在学识上,我如今的一丁点收获都得益于压力和需要。”

是什么人有幸做过林肯的导师呢?显然是那些学识不高、居无定所的教书匠,他们深信巫术,甚至认为地球是平的。然而,恰恰是这些不怎么系统和正规,而且断断续续,支离破碎的学习经历,使得他对知识的热爱和渴求所表现出的素养,如同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一般。这是林肯所具有的人类最宝贵的品格之一。

培养阅读能力也为林肯打开了一个做梦都想不到的境界,那是一个充满着梦幻的世界。这个世界改变了他:他的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他的视野更为开阔。在他生命的25年里,他的生活激情之所在非阅读莫属。他继母的收藏里有《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和《水手辛巴德》这五本书。这是林肯小时候曾经如饥似渴地阅读过,被视为无价之宝的书籍。《圣经》和《伊索寓言》是林肯的最爱,它们往往被放在触手可及之处,为的是便于及时阅读。这两本书深深地影响了林肯,他的为人处世、谈话策略、雄辩风格无不与其密切相关。

当然,只有这些书籍对林肯的求知欲而言还远远不够。他渴望读更多的书,没钱买书就向别人借,只要是铅印的材料,无论报纸或书籍他都要。为了从一名律师那里借《印第安纳州修订后的法律》的复本,他跋山涉水去了俄亥俄河南岸。也由此,他第一次接触到了《美国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林肯经常替邻居挖树坑、收玉米,为的是能够从他们那里借得两三本传记来阅读。借来的书中有一本是帕森·威姆斯著的《华盛顿生平》。捧着它,林肯完全沉迷其中,晚上一直读到眼睛模糊,无法辨清字体时才休息。睡觉的时候,他把书放在靠近木屋的墙缝旁边,以便在清晨第一缕光线射进屋子时开始阅读。但一天夜晚,狂风大作,如注的雨水灌进了墙缝,这本书完全被雨水浸湿。后来书的主人拒绝林肯归还,林肯无奈,就将可用三天的干禾秆捆扎起来作为赔偿给了书的主人。

在所有借来的图书中,让林肯最为受益的是《斯科特教程》。它教会了林肯如何发表公众演说,还让他领略了狄摩西尼、西塞罗等这些古代希腊罗马的名嘴们演说的风采,以及莎士比亚戏剧中各色人物的形象。

林肯经常手握《斯科特教程》漫步林中,并高声朗诵哈姆雷特的警句。有时还吟诵安东尼在恺撒尸体旁发出的旷世名言:“朋友们,罗马人,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恺撒的,不是来赞美他的。”

林肯读书如饥似渴,每当他读到起兴之时,如果一时手跟前没纸,他就在木板上刻下他喜爱的文字。后来,他做了一个剪贴板,以羽毛作笔,蘸上野果汁,把他喜欢的词句全部抄在木板上。他走到哪儿都随身携带剪贴板,只要有空闲时间就诵读这些语句和演说词,一直到背会为止。

在田地里劳动的时候,林肯也是书不离手。马儿在玉米堆旁边歇息,这当儿他就在篱笆的高处读书。午饭期间,家里人都围在一起用餐,而林肯却半躺着,翘起双腿,一手拿着玉米团,一手捧着书,陶醉在书本美妙的字里行间。

当镇上的法院开庭时,林肯往往要徒步24千米,赶去聆听律师们的辩论。过后,去田地里劳动的时候,他也会不时地扔下锄头,爬上篱笆,高声朗诵他记下来的律师们的演说词。甚至有时候,他还模仿星期天在皮金河教堂里的那些牧师的洗礼布道。

林肯去田地的时候经常会带上《女王的俏皮话》。他总是拿着这本笑话集在木屋里为大家朗读里面的章节,惹得听众们开心狂笑,那种欢快笑声常常会在林间萦绕回荡。然而,这样一来,他忘了田地的工活儿,玉米地里杂草疯长,禾苗也已枯黄了。工头抱怨说:“林肯太懒了。”这点林肯承认。“我父亲教我怎么干农活,”他说,“但他从来没有教我热爱劳动。”

最终,老托马斯·林肯断然要求说:这种行为太愚蠢,必须停止。然而,这种命令没有奏效,林肯继续讲他的笑话,发表演说。然而有一天,在众目睽睽之下,老托马斯重重地给了林肯一耳光,还把他打倒在地上。他默默地流着泪,一言不发。从此,一种隔阂在父亲和儿子间产生了,而且这种隔阂一直伴随在他们日后的岁月。当托马斯年迈体弱的时候,在经济上林肯给予了他关怀和支持,然而在1851年,当这位老人躺在床上将要与这个世界告别的时候,他的儿子却没有去看望他。林肯黯然说道:“我不知道,如果我们现在相见,痛苦和喜悦到底哪个多一些。”

1830年冬,“牛奶病”再一次袭来,印第安纳州巴克罕山谷又一次笼罩在死亡帷幕之下。

恐惧和沮丧占据了托马斯·林肯内心。处理完家猪和玉米,把破败不堪的农场以80美元的价格变卖以后,他带着家人和家具,坐着唯一也是第一辆粗糙的自制马车,由亚伯拉罕·林肯执鞭,赶着牛群,奔向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山谷。那个山谷印第安人称作“桑加蒙”——意即“丰衣足食之地”。

在茂密的印第安纳森林里,他们赶着牛群缓慢前行。两个星期里,笨重的马车伴着“嘎吱嘎吱”之声,艰难越过山丘,穿越伊利诺伊苍凉的大草原,踏过了烈烈夏日下半尺多高的枯黄草丛。

在温森斯时,林肯才22岁,他在这里第一次看到了报纸。

到迪凯特时,他们无处安身,只能露宿于法院前的广场。26年后,林肯还能清晰地记得停靠马车的具体位置。他感慨道:“在那个时候,我很难知道,将来我也会成为律师。”

关于这段故事赫恩登回忆道:

我曾听林肯描述过这段旅程。他说,那时尚在严冬时节,白天时马路上的冰霜慢慢开始融化,而一到夜幕降临,马路上的冰霜又会重新凝结成冰。这样的路况,加之还赶着牛群长途跋涉,使人畜异常疲惫,注定是一个艰难漫长的旅程。当然,那时也没有桥梁,如果不去找迂回的小路,我们只能不断地蹚过大大小小的溪流。旅程刚开始的时候,道路上在马车过后会留下一层被轧碎的薄冰。还有一只狗伴随着这一家人,紧紧地跟在马车旁。有一天,可爱的小家伙掉队了,在这家人蹚过一条小溪时发现它还站在小溪对岸,哀鸣声声,而破冰下溪水急流,它不敢下水。这时,大部分家庭成员由于急着赶路,说返回对岸让牛群和马车搭上小狗没有意义,决定还是别管了。“但是,我不能容忍抛弃任何东西,哪怕它是一只狗,”林肯回忆道,“我脱下鞋和袜,蹚过溪水,到了对岸,抱起颤抖的小可怜,再返回到一家人身边。小狗欣喜若狂,向我流露出深深的感激,这让我觉得蹚过刺骨的溪水救它非常值得。”

当林肯一家驾着马车、赶着牛群穿越茫茫大草原的时候,美国国会正在激烈辩论着:州政府有没有权利脱离联邦政府。在这场辩论中,丹尼尔·韦伯斯特从议席上站了起来,声如洪钟,发表了慷慨激昂的一场演说,即著名的《韦伯斯特答海恩》。这场演说后来被林肯称为美国人雄辩的“典范”。这场精彩演说的最后词句“自由和联盟,现在和永远,一个美国,不可分割”令人难忘,后来,林肯将它运用在他的政治观点当中。

南方11个州是否有权利脱离联邦的议题掀起了汹涌波涛,在韦伯斯特演说之后的三十年里才得以平息。这一切不是因为韦伯斯特强悍的心性与实力,也不是因为克莱天才般的智慧,更不是因为卡尔霍恩声誉的崇高。甚嚣尘上的脱离运动最后平息完全归功于亚伯拉罕·林肯。然而,此时不名一文的林肯,正驱赶着马车向伊利诺伊州进发。他头顶熊皮鸭舌帽,穿着一条鹿皮马裤。赶路的林肯在面对当时的情境时引吭高歌:“你好啊,哥伦比亚,你是幸福的土地,你已经让我倾倒,让我沉醉。”4.机会终于来了

在伊利诺伊州的迪凯特附近林肯一家才得以安顿下来。他们在林间的半山腰上搭建了房子,站在这里桑加蒙河便可跃入眼帘。

林肯帮家人伐木砍树,平整土地,修建房屋,赶牛犁地,15英亩土地上的杂草被清除了,还在犁过的荒地上种了玉米。他还伐木劈柴,将自家的土地用栅栏围了起来。

第二年,林肯为邻居当雇工,干一些农活,像犁地、叉干草、劈围栏或者杀猪等。

亚伯拉罕·林肯在伊利诺伊州度过的第一个冬天是人们所熟知的最寒冷的冬天之一。大草原上的积雪厚达一尺多,大批的牲畜被冻死,麋鹿和野鸡几近绝迹,甚而有不少人也在严寒中丧失了生命。

林肯想要一条用白核桃树皮浸染的褐色牛仔裤,在那个寒冷的冬天,他答应为人家劈一千条围栏。每天为了去上工地点他要徒步4.8千米。有一天,在过桑加蒙河的时候,乘坐的小木船翻了,他掉进了冰冷的河水里。从河里爬上来,在他还没有走到最近的人家——沃尼克少校家的时候,他的双腿就已经冻僵了。由于无法行走,林肯在沃尼克家里躺了整整一个月,在沃尼克家他每天躺在壁炉旁讲故事,同时他还阅读了一卷《伊利诺伊州的法律》。

在此期间,林肯曾向沃尼克的女儿求婚,但沃尼克皱了皱眉头,没有答应。少校心里想:他说什么?少校女儿,沃尼克的后代,和这个呆头呆脑、没有文化的伐木工结婚?他既没有土地,也缺少钱财,又没有发展前途,整个一穷光蛋,还想娶我女儿?痴心妄想!

的确,没有哪一块儿土地属于林肯自己;他根本没有想着去占有一片土地,这也是事实。因为他22年的光阴都耗费在农场里了,他干的最多的活儿是开荒种地。他厌倦了田间煎熬般的劳作,生活中的孤独与寂寞日复一日,这又让他十分憎恨。他渴望与人交往,期待着出人头地。他盼望着有一份自己的工作,这样可以接触更多的人,可以向他们讲故事,让他们开心大笑。

还在印第安纳州的时候,亚伯拉罕曾经乘小船去新奥尔良,那时候,那种新奇、刺激、兴奋使得他十分快乐!有一天晚上,小船刚刚停靠在杜谢恩夫人家的橡胶园,一群手持刀枪棍棒的黑奴爬了上来,他们准备杀光船上的人,抛尸河中,然后让船载着货物沿河顺流而下漂向新奥尔良的贼窝。

这时,林肯拿起棍子,将三个强盗打到了河中,其余盗贼也被林肯赶到了岸上。在这场械斗中,有一个黑奴混战中一刀砍在了林肯的前额,从此,林肯的右眼上方留下一道永远无法抹去的刀疤。

这样下去不行,托马斯·林肯不想让亚伯拉罕再去开荒种地了。

新奥尔良漂流的经历锻炼了林肯,林肯找到了一份船上的活计,每天可收入50美分,另外还有奖金。林肯与继母家来的兄弟、堂兄一起自己伐木,建造船只,船只长约25米。他们在船上装上熏肉、玉米和猪肉等,然后驾船运送到密西西比河下游。

在船上,林肯负责烧饭、掌舵、讲故事,还组织大家玩“七喜”游戏,并高声歌唱:

戴着头巾最自傲的土耳其人,

蓄着浓密的连鬓胡子扬扬得意,

他们的眼里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

林肯对这次漂流生活的记忆是那么经久而又深刻。赫恩登说:

到了新奥尔良以后,人类奴隶制的存在让人震惊,也真正让林肯第一次感到了它的可怕。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之前的一切所闻成了林肯眼中无法漠视的现实,当他面对镣铐下被无情折磨和抽打的黑奴时,一股反抗非人道主人的正义感在他内心油然而生。难怪和他一起的伙伴说:“从那时起奴隶制就在他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一天早晨,当他和两个同伴在城中闲逛时,经过一个奴隶拍卖场,拍卖会上正有一个黑白混血女奴待售,看上去,她活力充沛,面容秀丽。那些叫价者围着女孩左瞧右看,有的出价人还在女孩身上捏来摸去,试试她的皮肤的弹性,还有的让她像马一样在屋里跑来跑去,以检验她的灵敏度。拍卖师对此说:“应该让叫价者满意,检查他们出钱购买的东西是否有瑕疵是应该的。”这种情形令人作呕,林肯心里充满了“难以克制的憎恨”,他愤然离开了那个地方。他对跟在后面的同伴说:“天哪,朋友们,赶快离开吧。假如我有机会用鞭子抽它(指奴隶制),我将毫不犹豫狠狠地抽下去。”

由于憨厚诚实,林肯的雇主丹顿·奥福特对林肯喜爱有加。他喜欢听林肯说笑话、讲故事。他派林肯回伊利诺伊州去伐木,在纽萨勒姆用圆木搭建了一座杂货店。这个小村庄有15到20座木屋,它坐落于蜿蜒的桑加蒙河边上方的高地上。林肯在杂货店里当店员,并兼管着一个磨坊和一个锯木厂。在那里他一待就是六年,但这六年对他的未来有着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村子里有一帮粗野、荒唐、好斗的地痞流氓,叫作“克拉瑞林中之王”。他们自己夸耀说,他们是全伊利诺伊州在喝酒、斗嘴和打架方面最有能耐的人。

不过,这些人的本性并不坏。他们忠厚、坦率、慷慨而且富有同情心,他们只是想出风头而已。因此,当大嗓门的丹顿·奥福特在镇上夸奖他的店员亚伯拉罕·林肯体力过人、勇武强壮时,克拉瑞树丛帮的人可就不乐意了。他们准备给这位强者一点颜色看看。

结果,年轻的林肯在跑步和跳高两项比赛中远远超过了他们;而且凭借他修长的手臂,林肯在他们所有人中成了抛实心球比赛的赢家。与他们在一起时,林肯还用朴素的语言给他们讲趣闻轶事,他讲述的那些滑稽的森林奇谈让他们开心大笑,那笑声持续了好长时间。

在纽萨勒姆村,林肯的生活蒸蒸日上。有一天,镇上的人们全都聚在白橡树下,观看“林中之王”的领袖杰克·阿姆斯特朗和林肯的摔跤比赛。最后,林肯将阿姆斯特朗打败了,他赢了,在此取得了他人生的最高境界。从此以后,“林中之王”对林肯十分折服,与他成为朋友,还拥他为王,并请他担当赛马和斗鸡的裁判。当林肯失去工作、无家可归的时候,这些朋友们就带他回家,供他吃穿和住宿。

在纽萨勒姆,林肯找到了他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机会——克服自身恐惧、学会公开演讲。还在印第安纳州那穷乡僻壤的时候,他的机会只能是给在田间的小群农民讲话;而在这里,每到星期六晚上,拉特利奇旅馆的餐厅里都有聚会。林肯会欣然前去,并很快成为聚会活动的核心。在那里他讲故事,朗诵自己的诗,对各类议题展开辩论,还对桑加蒙河的航道问题等发表即兴演讲和评论。

参与这些活动对林肯来说受益匪浅,它使林肯的思路更为宽广,雄心受到激发。从中他也发现自己有一种用演说去激励和影响他人的潜质。这一发现使他树立了勇气和自信,对他而言这种力量是其他任何力量无法比拟的。

奥福特的杂货店没有存在几个月就关门了,林肯失业了。而此时选举日临近,举国上下政治气息浓烈而炽热,林肯认为这是一个锻炼演说能力的机会。

在当地一位叫门特·格雷厄姆的老师帮助下,林肯准备参加州议会选举,他花了几个星期的精力和时间起草和修改公众演讲稿。在演讲中,他宣布将参加州议会的选举。并宣称他赞同关注“完善内部建制……治理桑加蒙河的航道……使教育优质化……公平”,等等。

在演讲即将结束时,他讲道:“我生长在最为清苦贫寒的家庭。我身无分文,更没有很具地位和影响力的人举荐。但是,假如人们好心地认为我该退出,我也不会懊恼,因为我经历过的这种失落已经很多了。”演讲结束了,他的结束语充满善良与温情。

几天后的一天,有一位骑士急匆匆地来到纽萨勒姆。他说,印第安人酋长布莱克·霍克正率领人马杀戮而来,所到之处烧毁房屋,抢掠妇女,杀戮平民,罗克河一带被血色弥漫。

在惊慌失措之中,雷诺兹州长急忙下令招募志愿兵。失业的身无分文的候选人林肯进入了军队,在那里他待了30天。他被推选为队长后,试图训练“克拉瑞林中之王”。但是,那些人在背地里却说:“见你的鬼去吧。”

赫恩登说,布莱克·霍克战争在林肯看来是一种度假和偷鸡摸狗的事。而事实上就是这样。

后来在国会的一次演说中,林肯讲道,他没有攻击任何一个红皮肤印第安人,但是他又说“还是教训了那帮狂野的洋葱头”。他说他并没有见到任何印第安人,但他“与蚊子们进行了生死较量”。

林肯从战场上归来后,又投身于竞选当中。他挨家挨户地拜访、握手致意、讲述故事,与每个人沟通分享见解,随时随地发表演说。然而这场竞选中林肯输了。他只赢得了纽萨勒姆280张选票中的3票。

两年后,他再次参加竞选。这一次他赢了。为了参加议会,他向别人借钱买了一套服装,让自己穿戴整齐前往议会。

在1836年、1838年和1840年,他连续参选,并都取得成功。

那时,在纽萨勒姆,有个游手好闲的人,名叫杰克·凯尔索,他喜好外出钓鱼、拉提琴和背诵诗词,他的家境一般,妻子经常不得已收一些寄宿者以挣点钱,贴补家用。小镇上很多人瞧不起他,认为他游手好闲,一事无成。但林肯喜欢他,和他成为朋友,并深受他的影响。之前,林肯不甚了解莎士比亚和伯恩斯,他们对林肯而言只是个模糊的姓名而已,没有什么意义。在遇到凯尔索后,当聆听杰克·凯尔索朗诵《哈姆雷特》和《麦克白》的时候,林肯第一次感受到了英语的和谐与壮美,以及富有智慧和如火情感!

莎士比亚令他敬畏,而伯恩斯则让他热爱和同情。和林肯一样,伯恩斯面世之时也栖息在一间小木屋,境况比林肯好不到哪儿去。伯恩斯也曾躬耕田垄。在他们的人生中那些曾经的犁田、捣田鼠窝等杂役和经历铸就了他们不朽的诗篇。在伯恩斯和莎士比亚的诗篇中,林肯看到的是一个极富意义、充满情感的全新世界。

莎士比亚和伯恩斯都没有上过大学,甚而亚伯拉罕·林肯受过的教育比他们还多一些。这让林肯非常惊讶。

林肯有时候也会妄想:也许,他这个父亲托马斯·林肯是文盲,自己又没有接受多少正规教育的人,也可以做一些高雅的事;也许,他没有必要再在杂货店当店员卖东西或当铁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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