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实务(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1-28 16:49:48

点击下载

作者:祖天明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报关实务

报关实务试读:

前言

自从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的外贸进出口总额已经稳居世界前列。报关业务是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环节,报关员作为联系海关与各类企业的重要纽带,随着新的贸易方式和新的通关形式的不断出现,社会对专业从事报关工作的人才需求日益增加,同时对其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培养更多优秀的报关专业人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高职教育必须承担的责任。

本书借鉴我国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教材及其他教材的长处,从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将来从事报关行业的高职院校学生为对象,体现高职教育“实用、够用”的原则。本书以高职毕业学生“李新”作为项目引领的线索,共将报关相关工作划分为认识海关管理制度、洞悉对外贸易管制制度、熟悉报关程序、确定进出口商品归类、计算进出口税费、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六大模块,熟知报关管理制度、实施对外贸易管制措施、办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等19个项目,典型工作任务45个,全书以项目为导向、以任务为驱动,突出职业能力要求,注重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

本教材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祖天明担任主编,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高淑娟、李玉琼担任副主编,具体分工如下:祖天明负责编写模块一和模块三;高淑娟负责编写模块二和模块五;李玉琼负责编写模块四和模块六;全书由祖天明确定内容框架及统稿。

本书可作为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国际商务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及其他相关专业的教材,也可作为报关员的培训用书,还可为我国外贸公司和报关企业中的报关从业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在本教材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参阅了海关总署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相关教材,参考借鉴了相关书刊资料及网站资料。同时,电子工业出版社张云怡编辑为本书的出版给予我们很大的帮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本书难免有错漏之处,敬请专家、同仁及广大读者不吝批评指正。

编 者

2013年12月模块一 认识海关管理制度

◆ 项目1 熟知海关管理制度

◆ 项目2 熟知报关管理制度项目1 熟知海关管理制度

项目目标

知识目标

◆ 了解海关的产生与发展。

◆ 熟知海关的管理方式。

技能目标

◆ 能够选择适用的海关权力。

项目导入

李新是一名刚刚走向社会的高职毕业生,他来到一家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工作。他虽然通过阅读有关的资料和网站信息,对贸易和报关有了一些了解,但是他对一些情况还是比较迷茫,如我国海关对于企业的报关、报检、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都是如何管理的?海关有哪些权力和义务?海关的组织形式是什么样的?

项目内容任务1-1 了解海关的产生与发展

1.我国海关的产生与发展

海关是根据国家法令,对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的物品进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和编制海关统计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

海关是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一个国家的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比较完备、对外经济交往日益增多的情况下,管理进出境人员与货物的关卡机构便开始建立,中国海关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据史书记载,我国古代是从西周开始设关的。西周建立于公元前11世纪,当时奴隶制已经得到相当程度的发展,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日趋完备。西周建国后,即开始建立管理陆路进出境事物的关卡机构,在古籍中有“关执禁以讥”、“讥异服,识异言”的记载。其目的在于防止奴隶外逃和奸细潜入,带有一定的军事色彩。

西周以后,逐步进入封建社会,关卡增多,并开始征收关税。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商品交换的发达,各国之间的交往频繁,国家机构和政治制度的完善,关卡日渐增多,并开始征收关税。当时古籍中出现了许多关于“关”、“关市之征”的记录,这可以说是我国海关的萌芽。

正式使用海关这一名词是在清朝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当时设立江、浙、闽、粤四海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海关开始进入了新的历史进程。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1951年5月,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部海关法典,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稳定,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并于2000年7月8日进行了修正。

在新的形势下,海关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新的工作方针。通过依法行政,保护公平竞争,维护贸易秩序,从而最大程度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关境与国境

关境是世界各国海关通用的概念,是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一般而言,一国的关境与其国境(包括领陆、领水、领空)的范围是一致的,关境即国境。但是,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关境与国境是不一致的。在设有自由区、自由港、保税区的国家,这些自由港、自由区及保税区不属于该国的关境范围之内,这部分地区被称为“关境以外的本国领土”,此时,关境小于国境。相反,在缔结关税同盟的国家之间,相互不征收进出境货物的关税,关境包括了几个缔约国的领土,所包括的这一地区被称为“关境以内的外国领土”,关境则大于国境。

国境是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包括领土、领海、领空。

关境和国境都是一个立体的概念。

思考1-1

我们国家的关境和国境是一样的吗?任务1-2 熟知海关的管理方式

1.我国海关的性质

1)海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海关从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海关对内对外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行政管理权,海关的权力授自于国家。

2)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机关

海关实施监督管理的范围是进出关境及与之有关的活动,对象是所有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

3)海关监管是国家的行政执法活动

海关监督管理是为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执法的依据是《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法》是管理海关事务的基本法律规范。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法律规范是不能作为海关执法依据的,海关事务属于中央立法事权,立法者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最高执行机关——国务院。海关总署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法规、决定、命令执法,制度规章,作为执法依据的补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得制定海关法律规范,其制定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也不是海关执法的依据。

2.我国海关的任务

海关管理有四项基本任务,即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征税),查缉走私(缉私)和编制海关统计(统计)。

1)监管

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海关监管是一项国家职能,其目的在于保证一切进出境活动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的规范,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根据监管对象的不同,海关监管分为货物监管、物品监管和运输工具监管三大体系。

2)征税

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海关法》明确将征收关税的权力授予海关,由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职能。

海关征税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3)缉私

查缉走私是海关为保证顺利完成监管和征税等任务而采取的保障措施。查缉走私是指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在海关监管场所和海关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活动而进行的一种调查和惩处活动。

4)统计

海关统计是以实际进出口货物作为统计和分析的对象,通过收集、整理、加工处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经海关核准的其他申报单证,对进出口货物的品种、数(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等项目分别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全面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开展国际贸易统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总之,海关的四项基本任务是一个统一的和有机联系的整体。监管工作通过监管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合法进出,保证国家有关进出口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是海关四项基本任务的基础。征税工作所需的数据、资料等是在海关监管的基础上获取的,征税与监管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缉私工作则是监管、征税两项基本任务的延伸,对在监管、征税工作中发现的逃避监管和偷漏税款的行为,必须运用法律手段予以制止和打击。统计工作是在监管、征税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的,它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提供了准确、及时的信息,同时又对监管、征税等业务环节的工作质量起到检验把关的作用。

除了这四项基本任务以外,近几年来国家通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赋予了海关一些新的职责,如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对反倾销及反补贴的调查等,这些新的职责也是海关的任务。

思考1-2

选择题

1.根据《海关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属于下述哪类性质的机关?()

A.司法机关 B.税收机关

C.监察机关 D.监督管理机关

2.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的基本任务是()。

A.监督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

B.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C.查缉走私

D.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3.海关的权力

1)海关权力的概念

国家为保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通过《海关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赋予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权力。

海关权力属于公共行政职权,其行使受一定范围和条件的限制,并应当接受执法监督。

2)海关权力的特点

海关权力除具有一般行政权力的单方性、强制性、无偿性等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特定性《海关法》规定:“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从法律上明确了海关享有对进出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资格,具有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权。

海关权力的特定性也体现在对海关权力的限制上,即这种权力只适用于进出关境监督管理领域,而不能作用于其他场合。(2)独立性《海关法》第三条规定:“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不仅明确了我国海关的垂直领导管理体制,也表明海关行使职权只对法律和上级海关负责,不受地方政府、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干预。(3)效力先定性

效力先定性表现在海关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应推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对海关本身和海关管理相对人都具有约束力。在没有被国家权力机关宣布为违法和无效之前,即使管理相对人认为海关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也必须遵守和服从。(4)优益性

优益性,是指海关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一定的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行政优先权是国家为保障海关有效地行使职权而赋予海关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如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行政受益权,是海关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如直属中央的财政经费等。

3)海关权力的具体内容(1)检查权

海关有权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

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检查不受海关监管区域的限制;对走私嫌疑人身体的检查,应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内进行;对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内,海关人员可直接检查,超出这个范围,在调查走私案件时,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才能进行检查,但不能检查公民住处。(2)查阅、复制权

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有关资料。(3)查问权

海关有权对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进行查问,调查其违法行为。(4)查验权

海关有权查验进出境货物、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海关查验货物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提取货样。(5)查询权

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6)稽查权

海关在法律规定的年限内,对企业进出境活动及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有权进行稽查。(7)扣留权

海关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扣留权。

对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以及与之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可以扣留。

对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对查获的走私罪案件,应扣留当事人并移送缉私警察侦办。(8)连续追缉权

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这里所称的逃逸,既包括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自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向内(陆地)一侧逃逸,也包括向外(海域)一侧逃逸。海关追缉时,须保持连续状态。(9)行政处罚权

海关有权对违法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情节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的处罚等。(10)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依法配带武器。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使用武器。

根据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布《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海关使用的武器包括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以及其他经批准可使用的武器和警械。使用范围为执行缉私任务时。使用对象为走私分子和走私嫌疑人。使用条件必须是在不能制服被追缉逃跑的走私团伙或遭遇武装掩护走私,不能制止以暴力劫夺查扣的走私货物、物品和其他物品,以及以暴力抗拒检查、抢夺武器和警械、威胁海关人员生命安全非开枪不能自卫时。(11)强制执行权

此项权力是指在有关当事人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为实现海关的有效行政管理,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海关的强制执行权包括强制扣税、强制履行海关处罚决定等。

4)海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权力的行使要合法,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要求。(2)适当原则

适当原则,是指权力的行使应该以公平性、合理性为基础,以正义性为目标。

为防止海关滥用自由裁量权,目前我国法律约束途径主要有行政监督(行政复议程序)和司法监督(行政诉讼程序)。(3)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海关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垂直领导方式,地方各级海关对海关总署负责。海关无论级别高低,都是代表国家行使管理权的国家机关,海关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执法活动。(4)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海关权力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应受到保障,才能实现国家权力的作用。《海关法》规定:“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

5)海关权力的监督

海关权力的监督,即海关执法监督,以确保海关权力在法定范围内运行。

海关执法监督主要指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审计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相对人的监督、社会监督以及海关上下级机构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等。

思考1-3

判断题

1.海关调查人员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可以径行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对/错)

2.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地区,海关有权检查、扣留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以及走私嫌疑人员。()(对/错)

4.海关的管理体制与机构

海关机构是国务院根据国家改革开放的形势以及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依照海关法律而设立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海关机构不断扩大,机构的设立从沿海沿边口岸扩大到内陆和沿江沿边海关业务集中的地点,并形成了集中统一管理的垂直领导体制。这种领导体制对于海关从全局出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贯彻海关“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提供了保证。

1)海关的管理体制

海关作为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为了履行其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维持正常的管理秩序,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

1987年1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海关法》规定:“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确定了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的地位,进一步明确了海关机构的隶属关系,把海关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海关集中统一的垂直领导体制既适应了国家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适应了海关自身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有力地保证了海关各项监督管理职能的实施。

2)海关的设关原则《海关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海关的设关原则:“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对外开放的口岸”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允许运输工具及所载人员、货物、物品直接出入国(关)境的港口、机场、车站以及允许运输工具、人员、货物、物品出入国(关)境的边境通道。国家规定,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必须设置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是指虽非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口岸,但是海关某类或者某几类监管业务比较集中的地方,如转关运输监管、保税加工监管等。这一设关原则为海关管理从口岸向内地、进而向全关境的转化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海关业务制度的发展预留了空间。“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表明了海关管理体制与一般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区域划分无必然联系,如果海关监督管理需要,国家可以在现有的行政区划之外考虑和安排海关的上下级关系和海关的相互关系。

3)海关的组织机构

海关机构的设置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隶属海关三级。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向直属海关负责;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领导,向海关总署负责。(1)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物资和各项海关业务,是海关系统的最高领导部门。海关总署下设广东分署,在上海和天津设立特派员办事处,作为其派出机构。海关总署的基本任务是在国务院领导下,领导和组织全国海关正确贯彻实施《海关法》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行政法规,积极发挥依法行政、为国把关的职能,服务、促进和保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直属海关

直属海关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

目前直属海关共有41个,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外,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海关就本关区内的海关事务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直属海关承担着在关区内组织开展海关各项业务和关区集中审单作业、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海关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作业规范的重要职责,在海关三级业务职能管理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3)隶属海关

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是海关进出境监督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一般都设在口岸和海关业务集中的地点。(4)海关缉私警察机构

为了更好地适应反走私斗争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海关打击走私的整体效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由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组建缉私局,设在海关总署。缉私局既是海关总署的一个内设局,又是公安部的一个序列局,实行海关总署和公安部双重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的体制。海关总署缉私局下辖广东分署缉私局、各直属海关缉私局,直属海关缉私局下辖隶属海关缉私分局。

思考1-4

一、判断题

我国海关现行的领导体制是垂直领导体制。()(对/错)

二、选择题

1.按照《海关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海关的地点为()。

A.对外开放口岸 B.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

C.边境 D.沿海城市

2.根据我国缉私体制,不具有查缉走私权力的单位是()。(2006 年考试题)

A.海关 B.公安部门 C.税务部门 D.检察部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属于()机关。

A.监察 B.监督管理 C.税收 D.司法

4.下列属于海关基本权力的有()。

A.行政许可权 B.税费征收权 C.行政强制权 D.审问判决权5.海关权力行使的基本原则包括()。

A.强制原则 B.适当原则

C.依法独立行使原则 D.依法受到保障原则

6.海关机构分为()。

A.海关总署 B.省级海关 C.直属海关 D.隶属海关

项目总结

知识要点

通过本项目的学习,了解海关的产生和发展的条件,熟知海关的性质、任务和权力,能够正确选择适用的海关权力。

技能训练

1.海关四项基本任务的基础是()。

A.监管 B.征税 C.查缉走私 D.编制海关统计

2.我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由()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

A.海关 B.公安部门 C.工商部门 D.税务部门

3.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不具备行使海关权力的资格,不拥有这种权力。这是海关权力的()。

A.特定性 B.独立性 C.效力先定性 D.优益性项目2 熟知报关管理制度

项目目标

知识目标

◆ 了解报关的含义;熟知报关的分类与内容。

◆ 了解报关单位与报关活动相关人的概念。

◆ 熟知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以及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手续。

◆ 了解报关员资格的获得和海关对其的管理办法。

◆ 熟知报关员的注册登记和年审手续。

技能目标

◆ 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

◆ 报关员资格的注册和年审。

项目导入

公司的张经理希望李新能够尽快地熟悉业务,将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发挥出来,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但李新还是比较迷茫,自己应该从哪里入手接触报关相关业务?若是考取了报关员证,该如何进行注册?进出口企业能自己报关吗?

项目内容任务2-1 了解报关管理制度

1.报关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因此,由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并办理规定的海关手续是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基本规则,也是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应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报关是与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

一般而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在进出境活动中,我们还经常使用“通关”这一概念。通关与报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是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出境而言的,但报关是从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角度,仅指向海关办理进出境及相关手续;而通关不仅包括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理过程。

另外,在货物进出境过程中,有时还需要办理“报检、报验”手续。与报关不同,报检、报验指的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其他检验、检疫手续。一般而言,报检、报验手续的办理要先于报关手续。

2.报关的分类

1)按照报关的对象不同,可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

由于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要求各不相同,履行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的手续也各不相同。其中,进出境运输工具作为货物、人员及其携带物品的进出境载体,其报关主要是向海关直接交验随附的、符合国际商业运输惯例、能反映运输工具进出境合法性及其所承运货物、物品情况的合法证件、清单和其他运输单证,其报关手续较为简单。进出境物品由于其非贸易性质,且一般限于自用、合理数量,其报关手续也很简单。进出境货物的报关就较为复杂,为此,海关根据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报关管理规范,并要求必须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经海关核准的专业人员代表报关单位专门办理。

2)按照报关的目的不同,可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

由于海关对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进境和出境有不同的管理要求,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根据进境或出境的目的分别形成了一套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手续。

3)按照报关的行为性质不同,可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报关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尤其是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比较复杂,一些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物品的所有人,由于经济、时间、地点等方面的原因,不能或者不愿意自行办理报关手续,而委托代理人代为报关,从而形成了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两种报关类型。《海关法》对接受进出境物品所有人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的代理人没有特殊要求,但对于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的代理人则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我们通常所称的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主要是针对进出境货物的报关而言的。(1)自理报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根据我国海关目前的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必须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2)代理报关

代理报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理其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我国《海关法》把有权接受他人委托办理报关业务的企业称为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并向海关注册登记后方能从事代理报关业务。

根据代理报关法律行为责任承担者的不同,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在直接代理中,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而在间接代理中,报关企业应当承担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己报关时所应当承担的相同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报关企业大都采取直接代理形式代理报关,间接代理报关只适用于经营快件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思考2-1

选择题

1.下列关于报关或代理报关范围的表述,错误的是()。(2004年考试题)

A.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只能办理本企业(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业务

B.代理报关企业只能接受有权进出口货物单位的委托,办理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业务

C.专业报关企业可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各种运输承运关系下委托办理的报关业务

D.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只能在注册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

2.下列关于报关的说法,正确的有()。

A.报检、报验手续在报关之后

B.报关和通关不是一个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C.报关仅指向海关申报

D.报关手续包括办理前期阶段、进出境阶段、后续阶段的海关手续

3.报关的内容

1)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所有进出我国关境的运输工具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通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及其他可办理海关业务的场所申报进出境。进出境申报是运输工具报关的主要内容。根据海关监管的要求,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运输工具进入或驶离我国关境时均应如实向海关申报运输工具所载旅客人数、进出口货物数量、装卸时间等基本情况。

根据海关监管要求的不同,不同种类的运输工具报关时所需递交的单证及所要申明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总的来说,运输工具进出境报关时须向海关申明的主要内容有:运输工具进出境的时间、航次、停靠地点;运输工具进出境所载运货物情况,包括过境货物、转运货物、通运货物,溢短卸(装)货物的基本情况;运输工具服务人员名单及其自用物品、货币等情况;运输工具所载旅客情况;运输工具所载邮递物品、行李物品的情况;其他需要向海关申报清楚的情况,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运输工具被迫在未设关地点停泊、降落或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等情况,除此以外,运输工具报关时还需提交运输工具从事国际合法性运输必备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船舶国籍证书、吨税证书、海关监管簿、签证簿等,必要时还需出具保证书或缴纳保证金。

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就以上情况向海关申报后,有时还需应海关的要求配合海关检查,经海关审核确认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可以上下旅客、装卸货物。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国际物流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国际海关合作大趋势的需要,促进国际贸易安全与便利,我国海关将运输工具舱单(舱单)申报作为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一个重要事项。

舱单是指反映进出境运输工具所载货物、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

2)进出境货物报关的基本内容

根据海关规定,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业务应由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员办理。进出境货物的报关业务包括:按照规定填制报关单,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码、实际成交价格、原产地及相应的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并办理提交报关单证等与申报有关的事宜;申请办理缴纳税费和退税、补税事宜;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及保税监管等事宜;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税、免税等事宜;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结关等事宜;办理应当由报关单位办理的其他事宜。

小贴士

报关单位的准备工作

由于海关对不同性质的进出境货物规定了不同的报关程序和要求。一般来说,进出境货物报关时,报关单位及报关人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接到运输公司或邮递公司寄交的提货通知单,或根据合同规定备齐出口货物后,应当做好向海关办理货物报关的准备工作,或者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报关。

2.准备好报关单证,在海关规定的报关地点和报关时限内以书面和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报关单(证)是报关单位向海关申报货物情况的法律文书,报关员必须认真、规范、如实填写,并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此之外,还应准备与进出口货物直接相关的商业和货运单证,如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对属于国家限制性的进出口货物,应准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证件,如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等;还要准备好其他海关可能需要查阅或收取的资料、证件,如贸易合同、原产地证明等。报关单证准备完毕后,报关人员要把报关单上的数据经电子方式传送给海关,并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地点向海关递交书面报关单证。

3.经海关对报关电子数据和书面报关单证进行审核后,在海关认为必要时,报关人员要配合海关进行货物的查验。

4.属于应纳税、应缴费范围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位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进出口税费。

5.进出口货物经海关放行后,报关单位可以安排提取或装运货物。

除了以上工作外,对于保税加工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等,在进出境前还需办理备案申请等手续,进出境后还需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向海关办理核销、结案等手续。

3)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所谓自用合理数量,对于行李物品而言,“自用”指的是进出境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对于邮递物品,则指的是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规定的征、免税限制。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是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也是对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通过随身携带或邮政渠道进出境的货物要按货物办理进出境报关手续。(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海关法律都规定对旅客进出境采用“红绿通道”制度。我国海关也采用了“红绿通道”制度。

我国海关规定,进出境旅客在向海关申报时,可以在分别以红色和绿色作为标记的两种通道中进行选择。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又称“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适用于携带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带有红色标志的通道又称“申报通道”(又称“红色通道”),适用于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对于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他申报单证,在进出境地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

小贴士

行李物品申报的新规定

自2008年2月1日起,海关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进出境旅客没有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无须填写申报单,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16周岁以下旅客以外,进出境旅客携带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给予外交、礼遇签证的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海关予以免验礼遇。(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

进出境邮递物品的申报方式由其特殊的邮递运输方式决定。我国是《万国邮政公约》的签约国,根据《万国邮政公约》的规定,进出口邮包必须由寄件人填写“报税单”(小包邮件填写绿色标签),列明所寄物品的名称、价值、数量,向邮包寄达国家的海关申报。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税单”和绿色标签随同物品通过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呈递给海关。

思考2-2

选择题

1.下列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的表述,正确的是()。(2005年考试题)

A.进出口货物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B.进出口货物报关只能在进出境地海关办理

C.进出口货物报关可以由进出口收发货人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代为办理

D.进出口货物报关应由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员办理

2.我国海关进出境物品的重要原则是()。

A.自用合理数量原则 B.不再转让原则

C.合法进出境原则 D.合理在境内使用原则

3.报关按照()的不同,可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

A.目的 B.对象 C.性质 D.内容

4.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海关法律都规定对旅客进出境采用()制度。

A.红蓝通道 B.红绿通道 C.黄绿通道 D.绿色通道(3)进出境其他物品的报关

① 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个人携带进出境的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须由物品携带者在进境或出境时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并经海关批准登记,方可免税携带进出境,而且应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进境。

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进出境物品。包括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以及外国驻中国领事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按照海关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任务2-2 熟知我国报关管理方式

1.报关单位的管理模式

1)报关单位的概念

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法律明确规定了对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因此,依法向海关注册登记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

2)报关单位的类型《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一般而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指的是依法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对于一些未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如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少量货样进出境的单位,国家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组织机构,临时接受捐赠、礼品、国际援助的单位,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等,在进出口货物时,海关也视其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经向海关注册登记后,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2)报关企业

报关企业,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目前,我国从事报关服务的报关企业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业务,兼营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公司等;另一类是主营代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公司或报关行。

3)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因此,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是企业取得报关资格的法定条件。(1)报关注册登记制度的概念

报关注册登记制度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依法向海关提交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经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的材料进行审核,准予其办理报关业务的管理制度。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可以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两类:一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主要包括依法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等;二是报关企业,主要包括报关行、国际货物运输公司等。

其他企业和单位,海关一般不接受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由注册地海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收发货人登记证书”)。进出口收发货人凭以办理报关业务。(3)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报关服务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是进出口贸易中重要的中介服务环节。报关企业作为提供报关服务的企业应该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相当数量的报关专业人员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并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应对报关服务市场有一定的了解。为此,海关对报关企业规定了具体的设立条件。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应依法获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①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a.报关企业设立条件。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报关人数不少于5名;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

b.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程序。

第一步,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地直属海关对外公布受理申请的场所向海关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章程;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报关服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等。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注册登记许可申请。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海关对申请的处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海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 申请人不具备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资格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技术性或者装订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递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海关应当受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并作出受理决定。

第三步,海关对申请的审查。

海关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并于受理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应当自收到接受申请的海关报送的审查意见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四步,获得行政许可。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海关应当依法作出不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且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c.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报关企业如需要在注册登记许可区域外(另一直属海关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应当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向拟注册登记地海关递交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申请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报关企业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报关企业自取得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报关企业登记证书”)之日起满2年;报关企业自申请之日起最近两年未因走私受过处罚。同时,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报关企业跨关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拟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符合境内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的条件;报关员人数不少于3名;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及设施;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行为记录。

海关比照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程序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的决定。

d.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期限均为2年。被许可人需要延续注册登记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

报关企业未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手续或者海关未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的,自丧失注册登记许可之日起,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自动终止。

e.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变更和延续。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中的企业名称及其分支机构名称、企业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注册地海关对被许可人提出的变更注册登记许可申请按照注册登记许可程序进行初审,并且上报直属海关决定。直属海关依法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准予变更,并且作出准予变更决定。海关准予变更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凭直属海关变更决定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需要进行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0日前向海关提出延续申请并递交海关规定的材料。海关比照注册登记许可程序在有效期届满前对报关企业的申请予以审查,对符合注册登记许可条件的,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延续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延续有效期为2年。海关对不再具备其他条件的或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延续注册登记许可应具备的条件的报关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不予延长其注册登记许可。对未按照规定申请注册登记许可延续或者海关不予延长其注册登记许可的报关企业或者分支机构,海关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业务。

f.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直属海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

● 海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登记许可决定的;

● 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准予注册登记许可的;

● 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登记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海关依照规定撤销注册登记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g.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的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应当依法注销注册登记许可:

● 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 报关企业依法终止的;

● 注册登记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往册登记许可证件被吊销的;

● 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许可的其他情形。

②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报关企业申请人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经营项目登记,并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90天内到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海关不予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直属海关注册登记许可文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关企业与所聘报关员签订的用工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其他与海关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注册地海关依法对申请注册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由注册地海关核发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报关企业凭以办理报关业务。(4)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时效及换证管理

①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时效。根据海关规定,“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2年,“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限为3年。

②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换证手续。

报关企业应当在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延续的同时办理换领“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手续。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收发货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换证手续时,应当向注册地海关递交文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报关单位由注册地海关换发“报关企业登记证书”或者“收发货人登记证书”。(5)报关单位的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① 变更登记。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海关递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② 注销登记。报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地海关报告。海关在办结有关手续后,依法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

● 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

●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 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

● 报关企业丧失注册登记许可的;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的;

● 其他依法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情形。

思考2-3

选择题

1.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企业登记备案手续。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登记备案时应向海关提供的文件?()

A.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C.企业章程 D.验资报告

2.报关企业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应具备的条件中,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A.人民币100万元 B.人民币150万元

C.人民币200万元 D.人民币250万元

3.下列企业、单位中,不属于报关单位的是()。(2004年考试题)

A.经海关批准在海关临时注册登记的境内某大学

B.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的某快递公司

C.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某外商投资企业

D.在海关注册登记的经营转关运输货物境内运输业务的某承运人

4.报关企业是指已完成()手续,取得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资格的境内法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