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农村建设资金配置效率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12-01 00:17:11

点击下载

作者:龙菊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中国新农村建设资金配置效率研究

中国新农村建设资金配置效率研究试读:

内容提要

本书回顾了中国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与总体思路,用翔实的数据分析了新农村建设以来2006—2015年10年间中国财政支农资金的运行情况与绩效、金融支农资金的运行情况与绩效,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绩效。在此基础上,利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对中国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配置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根据数据处理结果,得出以下结论:在中国新农村建设资金的配置中,从规模效率看,只有个别年份有效,其他年份均未达到有效前沿。从技术效率看,不同年份差异较大,资金使用上不足和浪费现象并存。针对上述情况,作者剖析了新农村建设资金配置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一系列涉农的贪污、受贿、渎职等典型案例反映了加强支农资金监管的紧迫意义。在介绍其他国家支农资金管理政策及经验借鉴的基础上,提出了提高中国新农村建设资金配置效率的对策建议。一是完善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的整合机制。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的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过程监管与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各种犯罪行为。二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抓好新农村建设培训工作。三是优化各种补贴措施,改善政策效果。四是注重不同地区特色农业的发展与农村生态建设。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五是健全金融支农体系,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六是加大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尽可能为农民开辟新的就业空间。同时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作者特别强调,若干年来,中国财政支农资金领域与其他诸多领域一样,缺的从来不是规章制度,而是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与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致使许多很容易发现的贪污浪费等违法违规活动长期存在且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正是懒政思维与有关方面的不作为,才使得许多违法违规行为普遍化与常态化,在当前社会风气并未根本好转的背景下,有必要坚持治乱世必用重典的原则,以壮士断腕的勇气,严厉打击一批新农村建设领域中的犯罪行为,并通过广泛的宣传来达到良好的震慑效果。再通过动态且普及的监管,为财政支农资金的安全运行创造一个必要的环境条件。第一章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与总体思路第一节 2006年新农村建设前我国农村的基本情况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巨大的变化,取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粮食生产连上新台阶,农村居民生活整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跨越,农民用占全世界约10%的耕地解决了占全世界21%人口的吃饭问题。一、1978—2001年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性转折,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加快我国农业发展的决定。农民在实践中创造了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至1983年底,全国已有1.75亿农户实行了“大包干”联产承包责任制,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4.5%。农业生产在经历1980—1984年超常规增长以后,1985—1988年农业增长速度明显趋缓,农村经济结构及农产品流通体制成为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制约因素,在这一阶段重点进行了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将农产品统购统销改为合同定购与市场收购的“双轨制”,除棉花等少数品种外,其他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由市场调节供求。对农村产业结构进行调整,鼓励乡镇企业发展,对其他农村非农产业和多种经营也实行鼓励政策,并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放松了限制。

1989—1992年是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农村改革着重围绕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来进行。首先是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粮食销价,1991—1992年提价幅度达140%,基本上使粮食购销同价。其次是大力发育农产品市场,从1990年国家在郑州建立小麦批发市场开始,先后在全国建立了9个区域性批发市场和一大批综合和专业的批发市场,从而使绝大部分农产品由市场调节代替了计划调节,农产品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从此步入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的新时期。1993年以来,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主要以完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农村稳定为核心,给农村各项经济制度以法律确认,先后颁布《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乡镇企业法》《种子法》等法律,以及一系列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负担、农村文教卫生的法规和条例。在农村经济制度建设方面,主要进行土地承包延期工作,将土地的二次承包期延长30年,新一轮土地承包关系确立;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国家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

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总结了20年来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对农业和农村经济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做了全面的阐述,为新世纪的农村改革与发展提出了行动纲领。从1978年以来,中国农村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其中有两个方面的改革是最为重要的:一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二是突破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束缚,将市场机制逐步引入到农业和农村经济,从而建立起符合实际的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农村改革促进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强了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地位,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这一阶段,农业生产在制度与技术创新中稳定增长,取得了以下主要成就:(1)农业生产稳定增长,主要农产品供求实现了总量平衡、丰年有余。2001年农业增加值达14610亿元,比1978年实际增长1.85倍,比1989年实际增长60.4%。粮食产量于1996年突破5亿吨大关,提前实现“九五”计划确定的目标,1996—1999年连年丰收,4年间年平均产量超过5亿吨,实现了粮食供应由短缺向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2001年,尽管受严重旱灾和结构调整因素的不利影响,粮食产量仍达到了46218万吨,比1989年增长13.4%。棉花生产在适应纺织工业结构调整的同时,受到出口及库存变化的影响,年际间产量波动较大,但供需仍然达到了总量平衡有余;油料产量稳步增长,2001年产量达到2865万吨,比1989年增长1.21倍,年均增长6.8%;肉类总产量2001年达6334万吨,比1989年增长1.41倍,年均增长7.6%;渔业快速发展,2001年水产品产量已达4381万吨,比1989年增长2.8倍,年均增长11.8%。2001年,我国肉、蛋、奶、水产品的人均占有量分别达到49.8公斤、18.3公斤、8.1公斤和34.4公斤,分别比1989年增长1.12倍、1.86倍、1.38倍和2.44倍。(2)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给农业增添活力和后劲。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村经济结构进行了一次根本性的调整,即改变以粮食为纲的方针,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精神,实行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这次结构调整,使农村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比重不断减小,畜牧业、渔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2001年,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分别为55.2%、3.6%、30.4%、10.8%,与1989年相比,农业所占比重下降了7.6个百分点,牧业、渔业则分别上升了2.8和5.5个百分点。从各业内部看,种植业中大宗农作物调整力度较大,优质农产品发展迅速,2001年,我国优质专用小麦面积占小麦总面积已达25%,优质水稻面积约占水稻总面积的50%以上,优质油菜面积占油菜总面积的比重超过57%,优质专用玉米、水果“高接换种”、无公害蔬菜等农产品开发进程加快。全国已初步形成东北的大豆、玉米带,黄淮海地区花生带、小麦带,长江流域油菜带,新疆棉花产业带。据统计,2001年位于黄淮海地区的河北、安徽、山东、河南四省小麦种植面积占全国小麦面积的比重约52%,小麦产量占全国的62%;畜牧业生产由偏重数量增长向数量和质量并重的方向转变,畜产品结构逐步优化。猪肉在肉类产量中的比重由1989年的80.8%下降到2001年66.1%,牛、羊肉的比重分别由1989年的4.1%、3.7%上升到2000年的8.7%和4.6%,草食性家禽和家畜的比重不断增加;渔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增加名特优新水产品的养殖面积和产量。从保护和利用资源的角度出发,适时捕捞,进行伏季休渔。与1989年相比,2001年水产品总产量中,养殖产量比重提高12.3个百分点;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并开始实施中西部地区的退耕还林(草)战略性结构调整。2001年完成造林面积495万公顷,其中,重点生态工程造林331.4万公顷。(3)农村非农产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改革以来,以乡镇企业为主体的农村非农产业异军突起,1987年,乡镇企业总产值首次超过农业总产值,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1989—1991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乡镇企业发展速度出现徘徊。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后,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和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乡镇企业再度出现高速增长。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乡镇企业发展所面临的宏观环境日益严峻,通过加快体制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乡镇企业逐步实现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化增长方式转变,继续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好势头。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统计,2001年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29356亿元,比改革之初的1978年增长近140倍,比1989年增长13.1倍。1989—2001年年均增长24.7%,占到国内生产总值净增部分的34.5%。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一方面优化了农村就业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另一方面推进了国家工业化、城市化进程。2001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中,农业(农林牧渔业)所占的比重为67.3%,非农产业所占比重为32.7%,非农产业所占比重比1989年上升了11.9个百分点。农民从事非农产业所得到的纯收入由1989年的142.4元提高到2001年的1066.4元,增长6.4倍。农民人均非农产业纯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1989年的23.7%提高到2001年的44.7%。乡镇企业与小城镇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开创了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我国城镇化水平由1989年的26.2%提高到2001年的37.7%。(4)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国家逐年加大对农业投资的力度。1999年,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出达到1085.8亿元,比1978年增长6.2倍,比1989年增长3.1倍。在努力增加财政农业支出的同时,通过社会筹资、资本市场融资、吸引外资等形式多渠道增加农业投资。1999年中央在新增的1000亿元财政国债中,有375亿元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水利设施、保护天然林、治理生态环境、节水灌溉工程等。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田排灌能力大大提高,2001年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5425万公顷,其中机电排灌面积3621万公顷。与此同时,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重要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已建成商品粮基地县1000个左右,优质棉基地县200多个,以及“双低”油菜籽、糖料和“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在全国形成了稳定的农产品商品供应体系;种子工程、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十大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展开。这些都极大地增强了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为启动内需,政府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鼓励集体和个人投资。2001年,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212.3亿元,比1989年增长4.7倍,年均增长15.5%。农村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2001年,在全国的行政村中,自来水受益村所占比重达到47%;全国农村有95%以上的行政村通了公路;87%的行政村通了电话,农村电话用户2001年达6843.1万户;95%以上的行政村通了电。农村交通、通讯、水电等公共事业的发展,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方便了城乡经济、文化交流,为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收入总体上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从而实现农村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由基本生存型向温饱生活过渡及温饱向小康生活的跨越。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66.4元,比1989年增长2.9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4.3%。随着农村就业结构的变化,收入增长呈现多元化:一是家庭经营收入比重稳中趋降,在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为61.7%,比1989年下降了10.5个百分点。二是农村居民工资性报酬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全年纯收入的比重为32.6%,比1989年上升了9.9个百分点。三是农村居民市场意识增强,农产品商品率提高,现金收入增长较快。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由1989年的426元提高到2001年的1748元,增长3.1倍。收入的不断增长为农村居民生活改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89—2001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535.4元提高到1741.1元,增长了2.3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4.1%。随着农村居民整体生活水平由温饱向小康过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2001年农村居民消费的食品、衣着、居住、家庭设备用品的支出水平分别达到830.7元、98.7元、279.1元和77元,比1989年分别增长了1.8倍、1.2倍、1.7倍和1.4倍;而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文教娱乐方面的消费水平提高更快,分别达到96.6元、110元、192.6元,比1989年分别增长了4.9倍、11.9倍和5.3倍。基本生存资料需求收入弹性已逐渐缩小,享受和发展资料的需求收入弹性逐渐增大。恩格尔系数(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的比重)由1989年的54.8%下降到2001年的47.7%,下降了7.1个百分点,成为农村居民总体生活消费由温饱区间迈入小康门槛的重要标志。医疗保健支出在农村居民生活消费中的比重12年间提高了2.4个百分点,交通通讯支出提高了4.7个百分点,文教娱乐支出提高了5.4个百分点。全国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现金支出额由1989年的378.5元提高到2001年的1364.1元,增长了2.6倍,现金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由1989年的70.7%提高到2001年的78.4%,提高了7.7个百分点。伴随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农村居民消费档次提高,消费质量明显改善。食品消费中,肉、蛋、奶、鱼、水果等消费量增多,膳食结构向营养、科学型发展。1989年在农民每日摄取的热量中,来源于粮食的热量占82.6%,2001年这一比重下降为69.1%,下降了13.5个百分点。1989—2001年,农村居民家庭年末人均住房面积由17.21平方米增加到25.73平方米,增加2.52平方米,增长48.4%。其中:砖木结构住房13.8平方米,比1989年增加了4.5平方米,增长48.4%;楼房面积6.9平方米,比1989年增加了6平方米,增长6.5倍。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摩托车等需求弹性系数较大的耐用消费品年末拥有量成倍增长。2001年末农民平均每百户彩色电视机拥有量54.4台,比1989年增长14倍;电冰箱13.6台,同比增长14倍;摩托车24.7台,增长25倍;洗衣机29.9台,同比增长2.7倍。近年来,电话、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也进入了农民家庭。2001年,农民每百户拥有电话机34.1部、移动电话8.1部、空调1.7台、组合音响8.7台。二、2002—2005年

2002—2005年,我国农村、农业与农民生活在稳步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持续性的问题。2002年,全国粮食种植面积10399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418万公顷,分别比上年减少209万公顷和63万公顷。粮食产量45711万吨,比上年仅增长1%。棉花产量492万吨,比上年下降7.5%。油料产量2900万吨,比上年低速增长1.2%。到2003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减到15亿亩以下,降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水平。粮食种植面积9941万公顷,比上年减少448万公顷;粮食总产量43067万吨,比上年减产2639万吨,下降5.8%,降到了近14年来的最低水平。当年尽管蔬菜、水果在调整品种、优化品质的基础上比上年分别增长18.7%、33.8%,但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却明显减产。同年由于国际市场和国内需求的变化,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均创历史新高。当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到403.6亿美元,创历史新纪录,比上年增长31.9%,是自1995年以来农产品进出口增长最快的年份;农产品出口额214.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1%;农产品进口额189.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2.1%;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顺差为25亿美元,同比下降56.1%,是自1990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顺差较少的年份。当年粮食出口2200.4万吨,其中净出口1615.9万吨,是我国历史上粮食出口最多的年份。此外,由于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食用植物油进口数量明显增长。农民增收缓慢,城乡人均收入差距扩大。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提出了总体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扩大农民就业,加快科技进步,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业投入,强化对农业支持保护,力争实现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当年农业生产出现重要转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4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161万公顷,比上年增加220万公顷,扭转了连续5年下降的局面。粮食总产量46947万吨,比上年增加3877万吨,同比增长9.0%,扭转了1999年以来连续5年下降的局面;粮食单产308公斤/亩,比上年增长6.6%。粮食单产和当年粮食增产量均创历史最高水平。棉花种植面积569万公顷,增加58万公顷,棉花产量632万吨,增产30.1%。油料种植面积1452万公顷,减少47万公顷,油料产量3057万吨,增产8.8%。糖料种植面积157万公顷,减少9万公顷;蔬菜种植面积1767万公顷,减少29万公顷。当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14.2亿美元,同比增长27.4%。其中,出口额为233.9亿美元,同比增长9.2%;进口额为280.3亿美元,同比增长48.1%。农产品进出口额在继续保持双增长的同时,进口增幅大大超过出口增幅,农产品贸易由上年顺差25.0亿美元转变为逆差46.4亿美元。从海关数据来看,主要是由于粮食出口大幅度下降,食用植物油、食用油料、棉花、食糖、畜产品的贸易逆差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给农民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通过免征农业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全国农民共减轻农业税负担约302亿元,农民人均税费下降30元,降幅达44.3%。税费负担占当年农民纯收入的比重已由2003年的2.6%下降到1.3%。2004年,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比上年增长6.8%,“十五”期间农民年收入增长平均为6.5%,高于预期目标1.5个百分点。

2005年,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平稳发展的同时,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逐步显现。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31000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价格调查结果,2005年前三季度,全国农产品生产价格除少部分品种上涨外,多种品种有不同程度的下跌。其中粮食生产价格同比下降0.1%,小麦下降3.4%,玉米下降1.1%,大豆下降4.1%,棉花价格下降17.5%,油料价格下降6.9%。当年粮食总产量比预计目标减少0.5亿~1亿吨,棉花总产量比上年度减少87万吨,减幅13.8%。价格下降带来的直接问题是农民增收困难,再加上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转化加工率过低,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农业科技总体发展水平较低等,使得农业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动力日渐减弱。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不但增加了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也降低了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动力,在这种背景下,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第二节 我国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

2005年10月8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研究了“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粮食连续两年较大幅度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但是,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为此,发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主要精神如下。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二是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依靠农民的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三是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二、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一是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二是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增加各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一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外来人口较多的城镇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二是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子女的上学问题。

三是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如“三减免、三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四是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因地制宜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物质条件

一是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加大大型排涝泵站技术改造力度,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切实抓好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山区综合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二是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应。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

三是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新型农民

一是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二是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增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是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增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四是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五是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六是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的改革。进行清理核实乡村债务,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引导农村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如期推进,国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每年为农民办几件实事。相关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搞好配合协作,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同时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发展要求,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突出建设重点,加强饮水安全、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农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第二章 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国支农资金的运行情况第一节 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运行情况一、2006—2010年

2006年

2006年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第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当年1月,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中国存在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农业税的取消,给中国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又一次解决了农村生产力。当年财政支出政策的基本特点是调整支出结构,在压缩一般性开支的同时,保障公共支出需要。其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本年度财政支出政策的重要内容。中央财政支农支出为3173.0亿元,比上年增加722.7亿元,增幅29.5%元。实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三项政策共发放资金188.7亿元。部分支农资金的投向见表2.1与图2.1。表2.1 2006年部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投向续表资料来源:根据2007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整理。图2.1 2006年部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投向资料来源:同表2.1。

为了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地区间财力不均衡等问题,2006年,全国28个省份推行了乡财县管改革,18个省份推行了省直管县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重要进展。2006年3月2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从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各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措施。2006年10月3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这一法律的实施对于丰富和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培养新型农民、建设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农民工问题是中央农业与农村工作的重大突破。

为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06年,国家对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实行优惠价格,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增加化肥用煤和化肥产品的铁路运输计划,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采取财政贴息的办法,建立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逐步扩大淡储规模,并对承储企业收储淡季商业储备化肥给予信贷支持。为保证国内需求,对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主要化肥品种暂停出口退税以控制出口,对尿素出口征收季节性暂定关税。对尿素等化肥出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最高限价,对批发和零售环节按照从紧从严的原则规定进销差率、批零差率,对无烟块煤价格实行干预措施,控制化肥生产用煤价格过度上涨,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化肥价格违法行为。建立种粮农民的农资增支综合直补制度。2006年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125亿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还出台了许多稳定化肥、种子、农药、农膜、农用柴油等农资价格的政策措施。

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西部地区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中规定的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安排资金150亿元和211亿元,其中部分专项资金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学校,受益学生达到4880万人,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中部地区每个省选择一个县于秋季学期开始试点,东部地区大部分省份也主动实施了改革试点。从2006年6月起,农村中小学教学用电全部由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改为居民照明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15元,每年可减轻农村电费负担约10亿元。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在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环节违规收取费用的通知》,采取综合措施,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发改委还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后,学校除可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取消其他各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当年全国50.7%的县(市、区)进行了改革试点,参合农民4.1亿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省级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从制度和机制上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重点加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基层卫生机构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

2007年

2007年,中央财政支农支出为4318.3亿元,比上年增加1145.3亿元,增幅为36.1%。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1801.7亿元,粮食、农资、良种、农机具购置补贴513.6亿元,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1415.8亿元。部分资金的投向见表2.2与图2.2。表2.2 2007年部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投向资料来源:根据2008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整理。图2.2 2007年部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投向资料来源:同表2.2。

2007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当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预算115亿元,其中用于13个粮食主产区的资金达到69亿元,占全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60%。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76.2亿元,重点用于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全年安排改造中低产田2615.72万亩。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38.8亿元,采用有偿无偿相结合、投资参股、贷款贴息等形式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458个,这些项目建成后,可建设经济林、花卉、药材等农业种植基地33.89万亩,发展水产养殖71.2万亩,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强化了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2007年7月,上年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各级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形成了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为配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继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一系列法律制度,形成了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法律框架体系。同时出台了税收、金融、人才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合作社可以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农业部和其他部门还联手推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以示范促规范,以抓规范促发展。把农业合作社的人才培养纳入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每年在农业部的阳光工程中安排了10多万名专业合作社的农民进行培养。与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大力推动农超对接,让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直接进入超市,实现合作社产品直供,超市的产品从合作社直采,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使农民、超市、消费者实现多赢。使农民得到了农产品附加值的分享,促进了农民增收,培养了新型农民。合作社组织成员实行技术培训,提升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通过成员参与合作社事务,使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和农村和谐进一步发展。

2007年5月25日,科学技术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与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发布了“‘十一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纲要”,计划“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发展建设80~100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认定30~50个区域代表性和引导、示范与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基本涵盖全国不同类型区域,并向开发利用海洋国土拓展。在园区发展质量上,按照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的方针,不断强化提升园区的科技积聚能力、服务引领能力、集成带动能力和扩散支撑能力,转变区域农业增长方式、培育和孵化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农业产业集团。优化园区整体布局,把园区核心区、示范区建设和所在地农村的生产区、生活区和生态区有机地衔接起来,在园区建设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村庄治理、改善村容村貌。利用园区信息化优势,推进所在地及周边乡村区域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向农户提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为农村循环经济发展、可再生能源开发、畜牧清洁生产、农业立体污染治理、农村环境卫生、农户健康生活以及农业农村相关产业链接,提供系列、配套的技术产品和科技服务。除此之外,2007年,水稻、小麦等重要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在六个省(区)开展。350万农村劳动力得到了转移培训,在2万个村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实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支出364.8亿元,地方财政也相应支出323亿元,使1.5亿学生和78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受益。实施了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扩大了资助比例,提高资助水平,通过助学金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给予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扩大到全国86%的县,参合农民达7.3亿人。全国31个省份在不同范围内进行了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轻1856万农场职工负担62亿元,人均减负332元。稳步实施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共减轻大湖区2616万农民负担23亿元,人均减负89元。

2008年

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为5955.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1637.2亿元,增幅为37.9%。其中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2260.1亿元,粮食、农资、良种、农机具购置补贴1030.4亿元,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出2072.8亿元。部分资金的投向见表2.3与图2.3。表2.3 2008年部分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投向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