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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7 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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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金斯利

出版社:山东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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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孩子

水孩子试读:

译序

大约是我十岁的时候,有一天父亲带回来一本翻译童话书,它的书名和一部分内容,比其他任何一本书更长久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它就是《水孩子》,只是我还没来得及读完那个美丽的故事,书就失踪了。

许多年后,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重新读到了它的原版。我虽然已是成人,却再一次被它迷住了。这就是我要把它介绍给你的原因。

作者查尔斯·金斯利

《水孩子》的作者查尔斯·金斯利(Charles Kingsley)1819年生于达特木(英国西南部一荒野的丘陵地)附近的小镇荷恩·维卡里奇,但他的童年时光大多在芬县的巴纳克镇和德文郡的克洛夫莱镇度过,后来到英国皇家学院、伦敦大学和剑桥大学读书,学的是法律。

他一生的主要职业是牧师:1842年任教区牧师,1869年被任命为切斯特大教堂牧师,1873年被任命为英国最著名的大教堂西敏寺的牧师。金斯利是于1875年病逝的,年仅五十六岁。

作者同时也是历史学家、博物学家、小说家和诗人。他的大部分精力用于政论文或议论文的写作,呼吁保护环境,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呼吁社会平等和社会公正。他是个正直的人,知识渊博而工作勤奋,生性敏感且富有同情心,笔力雄健又富有感性。

查尔斯·金斯利的作品

他的主要作品有《酵母》《阿尔顿·洛克》等六七部长篇小说,剧作《圣者的悲剧》,几部有关历史、社会和环境卫生的文论集和一些诗歌等。

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的以海洋为题材的小说《向西去啊》(1856)和自然历史学著作《海岸的奇迹》(1856)。正是因为他丰富的海洋知识和对海洋的热爱,令他在《水孩子》中对故事背景大海的描述自然而亲切,给读者留下了生动、美丽而神奇的印象。

令他在文学史上留名的,正是童话《水孩子》,这也是他唯一一部儿童文学作品。可能他本人也想不到,他的其他作品后来皆默默无闻,倒是这部他为自己的小儿子所作的童话,成了世界儿童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名作。其题材之独特、想象之丰富与情境之奇丽,即便在长满奇花异草的童话世界里,亦可谓独树一帜。

《水孩子》的诞生

查尔斯为他的每个孩子都写了一本书。1862年春,有一天他忽然想到,小儿子亚瑟已经三岁,他的三个大孩子,“萝斯、莫里斯和玛丽都有了自己的书,但小宝宝还没有”,于是他走进了书房。半小时后,他从书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小沓文稿,文稿的第一页上写着:“给我的幼子格伦威尔·亚瑟。”

后来它成了《水孩子》的第一章。这本书从1862年8月正式开始写,1863年3月即告完成。作者是在繁忙工作的间隙撰写此书的,但整个写作过程可以说是一气呵成,从头到尾几乎未改动一字。作者是个天才的作家,只可惜他的主要创作精力用在针砭时弊的政论文写作上,没有给我们留下更多的儿童文学作品。

《水孩子》的特色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孩子如何变成水孩子,在仙女的引导下,经历各种奇遇,最后长大成人的美丽故事。

作者用最简单的字眼、最简洁的行文来叙述故事,但读来让人感到带着诗意,非常优美,像微风一样轻柔,像流水一样畅快。有的段落简直就是诗,例如

第一章

汤姆和师傅出发时对黎明景色的描绘,又如第三章从溪流“下海去!下海去!”那几段合唱般的旋律,再如第五章对圣布伦丹的仙女岛的描述,还有最后汤姆通过“后楼梯”所见到的美景。

以上列举的场景,在充满诗意的同时,又是那么栩栩如生。书中对于汤姆的各种遭遇的描述,都既生动,又充满温情。

整篇故事虽然是平铺直叙,却丝毫不让人觉得平淡。平静温情的段落,仿佛缓缓流动的大片明亮的水,达到一个个高潮时,则如同水流中涌起一个漩涡、一片浪花。故事中间插入的几首小诗毫不做作,质朴而充满了韵律感,非常打动人心。例如:

我曾经有一个可爱的小布娃娃,亲爱的,

那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布娃娃;

她的脸那么红艳,那么洁白,亲爱的,

她有一头那么迷人的卷发。

但我失去了可怜的小布娃娃,亲爱的,

那一天我在野地里游戏玩耍;

我为她哭了不止一个礼拜,亲爱的,

但是我一直没有能够找到她。

我终于找到了可怜的小布娃娃,亲爱的,

那一天我在野地里游戏玩耍;

人家说她已经变得不成样子,亲爱的,

因为她身上的漆已经掉光啦,

她的胳膊已经被母牛踩掉,亲爱的,

她的头上找不到一根卷发:

但是,为了老交情,她还在那儿,亲爱的,

那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布娃娃。

这部童话中有不少讽喻,包括劝诫的成分。但那绝不是说教,而是寓道理于故事之中,寓教于乐,幽默风趣。其中寄托了作者对自己的孩子和其他所有孩子的希望:爱清洁,行善事,勇敢正直,健康成长,成为博闻广识、心胸开阔的人。

在故事中,汤姆听到的声音是:“下海去!下海去!”他得到的教导是:世界是如此精彩,如果他想成为一个男子汉的话,就必须到外面的世界去闯一闯。他必须像每一个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人一样,完全靠自己在外面闯。用自己的眼睛看,用自己的鼻子闻,自己睡自己做的床,自己玩火就烫痛自己的手指头……

所以,《水孩子》不仅是一本非常有趣、非常优美的书,也是一本真正有益的书。

而我翻译这本书是为了所有喜欢它的读者,包括我自己,包括小读者和大读者。我想,对于大读者,它也是值得一读的。

希望你也喜欢它。张炽恒第一章

我倚着树安坐在小树林里

静听一千种曲调的混响;

心情怡悦,思绪欢快,

却渐而生悲,黯然神伤。

大自然将她的天籁之声

连通到我体内人类的灵魂,

让我想起人对人的作为,

使我心中充满伤悲。──华兹华斯

不到那上面去。他从来都不洗脸,因为他住的那个院子根本就没有水。没人叫他做祷告,他只在一种语言里听说过上帝和基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语言?你们从来都没有听到过,要是他也没有听到过就好了。

他一半时间哭,一半时间笑:他不得不爬进污黑的烟囱,磨破可怜的膝盖和胳膊肘;他师傅每天打他;每天他眼睛里都会掉进烟灰;每天他都吃不饱。这些时候,他哭。

每天,有另一半时间,他和别的孩子玩掷硬币,或者玩跳背游戏:一个人蹲着,另一个人跳过去,一道杠一道杠地跳;如果看见马过去,就向马腿中间扔石子儿;他最喜欢的游戏是在附近的墙垛后面捉迷藏。这些时候,他笑:什么扫烟囱啦、饿肚子啦、挨打啦,都像刮风下雨打雷一样,被他忘到九霄云外去喽。他像个男子汉大丈夫一样挺过去,像他的老驴子对付冰雹一样,晃晃脑袋,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又高兴起来,盼着好日子快快来临。

他盼着自己长大成人,做了扫烟囱的师傅,像大人一样坐在酒店里,喝喝啤酒,抽抽旱烟,玩纸牌赢银币,穿棉绒衣服和长筒靴,牵一条长着长长的灰耳朵的小巴狗,口袋里装着小狗崽儿。

而且,如果可能的话,他还要带徒弟,带那么一两个或者三个。他要像师傅对待自己那样,吓唬他们,敲他们的脑袋。回家的时候,烟灰袋让他们扛。

而他呀,他将骑着驴子走在前头,嘴上叼着烟斗,纽扣上插一枝花儿,就像国王走在军队前面一样。没错,好日子就要来了。况且,他的师傅已经让他喝酒瓶里剩下的几滴酒了,每逢这种时候,他就成了全镇上最快乐的孩子。

一天,汤姆住的那个院子里来了一个骑马扬鞭的机灵小侍从。当时汤姆正躲在一堵墙后面,对着马腿举起了半块砖,这是他们欢迎陌生人的惯例。

客人看到了他,问他扫烟囱的格林姆先生住哪儿。格林姆先生便是汤姆的师傅。汤姆是个生意精,对顾客总是很客气,他把手里的半块砖轻轻地丢在墙后,迎上去,带他去见格林姆先生。

明天早晨,格林姆先生要动身去约翰·哈塞沃爵士的庄园了。爵士的烟囱需要打扫,而原来那个扫烟囱的进了监狱。直到小侍从走了,汤姆也没来得及问那人为什么坐牢,他自己也坐过一两次牢呢。

还有,那个小侍从看上去非常整洁。他穿着褐色的鞋,打着褐色的绑腿,穿着褐色的夹克衫,还系着一条雪白的领带,领带上面别着一枚精巧的小别针。他的脸红扑扑的,干干净净。

这使汤姆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憎恶起自己的模样来。他想,这家伙是个蠢货,穿着别人买给他的时髦衣服摆臭架子。他走回墙后,又捡起那半块砖,但是最后他也没有把它扔过去。他想起对方是来谈生意的,既然是这样,也就罢了。

来了个这样的新顾客,他师傅高兴坏了,于是他立刻把汤姆打倒在地。那天晚上,他酒喝得特别多,比平时多两倍还不止,这样他明天才能早起床。因为,一个人醒来时头越是疼,就越是愿意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第二天早上四点格林姆先生起床后,他又把汤姆打倒在地,目的是为了教训他一下,就像年轻的先生在公立学校受到的教训一样,教他做个好孩子。因为今天他们要去一座很大的房子,只要那里的人满意他们的话,就可以做成一笔好生意。

这些汤姆也想到了。即使师傅不打他,他也会拿出最好的表现来。因为哈塞沃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地方,虽然他从来没有去过。而约翰爵士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人,他见过这个人,因为两次送他去坐牢的正是约翰爵士。

即使在富丽的北国,哈塞沃也算得上是一块好地方了。它有一座大房子,在汤姆已经记不清的一次乱了套的骚乱中,据说惠灵顿公爵的十万士兵和许多大炮安置在里面还非常宽余,至少汤姆相信确有此事。它还有一座花园,里面养着许多的鹿,汤姆认为鹿是喜欢吃小孩儿的妖怪。它还有几英里长的运动场,格林姆先生和烧炭的小伙子在那儿打过几次网球,汤姆趁着那几次机会看到了雉鸡,他很想尝尝它们的滋味。

那儿还有一条很气派的河,河里有鲑鱼,格林姆先生和他的朋友很想偷几条吃,可是那就得下到冰冷的河水里,这种苦差事他们可不肯干!

总之,哈塞沃是块好地方,约翰爵士是个德高望重的老头儿,就连格林姆先生也一贯尊敬他。

这不仅仅因为格林姆先生每个礼拜总会干一两件犯法的事,爵士可以把他关进监狱——每个礼拜爵士都有一两次把人关进去,也不仅仅因为周围好多公里的土地都属于爵士,更不是因为约翰爵士是一切拥有一大群猎狗的绅士中最开朗、正直而通达的人。他认为怎样对待邻居好,就怎样做;他认为什么对自己好,就能得到什么。

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体重一百公斤,他的胸膛的宽度谁也说不准,他完全能够在公开的格斗中把格林姆先生摔出去老远,让这个称雄一方的大力士跌得爬不起来。但是,亲爱的孩子们,世界上有许多事我们能够做,而且很想做,却是不应该做的。所以,如果约翰爵士把格林姆先生摔倒,就不合适了。

因为上面说的那些原因,格林姆先生骑马经过镇子时,总是向约翰爵士举手行礼,称他为“好汉子”,称他的年轻的太太为“贤夫人”。在北方,要得到这两个称呼可不容易,格林姆先生认为这样尊重他们,便可以吃到他的雉鸡了。

我敢说,你们从来没有在盛夏凌晨三点钟起过床。有人倒是这么早起床的,因为他们想捉鲑鱼,或者想去阿尔卑斯山,而更多的人则是像汤姆那样,不得不起床。但是我向你们保证,盛夏凌晨三点钟是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最令人愉快的时间。

不过,我说不清人们为什么不在这个时间起床,大概他们故意把白天一样可以做的事情拖到晚上去做,损害他们的神经和气色吧。

汤姆的师傅昨晚七点去酒吧时,汤姆就上了床,像猪一样地睡了,所以呢,正像那些总是早早醒来把少女们叫醒的斗鸡一样,当先生太太们刚刚准备上床时,汤姆就起床了。

就这样,他和师傅出发了。格林姆先生骑着驴子走在前面,汤姆扛着刷子走在后面,走出院子,走上大街,经过关得紧紧的百叶窗、眼皮在打架的警察和在灰白的黎明中泛着灰白的光亮的屋顶。

他们走过矿工村,村里家家户户都关着门,没有一点儿声音。他们穿过收税栅,然后,他们才真正来到了乡间,沿着黑色的、铺满灰尘的道路吃力地向前走。路两旁是矿渣砖砌成的墙,除了远处矿机的呻吟和撞击声之外,听不到别的声音。

可是不久,路变白了,墙也变白了,墙脚下长着长长的草和美丽的花,湿漉漉地沾着露水。他们听到的不再是矿机的呻吟,而是云雀在高高的天空上做晨祷的歌唱和斑鸠在芦苇丛中的鸣啭,那些斑鸠已经唱了一夜了。其余的一切都默不作声,因为大地这个老妇人还在沉睡。就像许多可爱的人一样,她显得比醒着时更加可爱。那些巨大的榆树,沉睡在泛着金光的草地上,树下睡着奶牛。

附近的云也在沉睡,它们大概太困了,就躺在大地上休息,拉得长长的,白白的,一小片一小片的或一条条的,在榆树的树干之间,在溪边赤杨树的树顶上,等待太阳出来吩咐大家起床,好在晴朗的蓝天下忙碌一天的事情。

路边的景色向后退去。汤姆看啊看啊,看个没完,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到过这么远的乡间,他多么想跨进一扇篱笆门,去摘金凤花,在篱笆里寻找鸟巢,可是,格林姆先生是个生意人,这种事儿他是不会答应的。

不久,他们遇到了一个穷苦的爱尔兰女子,她背着一个包袱,头上包着一块灰头巾,穿着一条深红色的裙子,走起路来很艰难的样子。根据她的打扮,你可以断定她是盖尔威人。她没穿鞋,也没穿长筒袜。她好像累了,脚底磨坏了,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可是她很高,很美,灰色的眼睛非常明亮,脸颊上披着密密的黑发。

格林姆先生看得入了迷,他从她身边走过时,招呼道:“这条路真难走,苦了您的嫩脚了,上来吧,坐在我后面怎么样?”

可是她并不喜欢格林姆先生的模样和声音,她冷冷地答道:“不啦,谢谢你,我还是和你的小伙计一起走吧。”“那就请便吧。”格林姆吼道,叼着烟袋走了过去。

她和汤姆一起并肩而行。她和他说话,问他住在什么地方,问他知道的所有事情。汤姆心想:“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说话这么可爱的女子呢。”最后她问他会不会做祈祷,她听了好像很发愁。

后来,汤姆问她住在什么地方,她说她住在很远很远的海边。汤姆问她海是什么样的,她就对他讲,海是怎样翻滚的,在冬天的夜里怎样拍打着岩石,在明媚的夏日又是怎样静静地躺的,孩子们可以在海里洗澡和玩耍,还有一些其他事情。她说的话让汤姆恨不能立刻去海边,去看看大海,在海水里洗个澡。

终于,在一个山坳里,他们见到了一眼泉水,那是一眼真正的北国矿泉,就像西西里和希腊的矿泉一样。老异教徒们曾经幻想有各种女神坐在泉边,在酷热的夏天于泉水中纳凉,而牧羊人就在灌木丛后面,对她们吹奏牧笛。

汤姆他们看到的是一眼很大的泉水,从矿石叠成的巉岩脚下的一个小岩洞中向外冒。它涌动着,泛着泡沫,汩汩作响,清澈得使人分不清哪儿有水,哪儿没有水。

泉水顺路而下,形成一条劲流,大得推得动一座磨坊。它流过蓝色的天竺葵、金色的金梅草、野覆盆子,流过垂着雪绒的雉樱桃树丛。

格林姆停下来,看着泉水。汤姆也看着泉水,他充满了好奇心,想知道那黑乎乎的洞里有没有什么东西会在夜间飞出来,在草地上空飞来飞去。

可是格林姆什么也不想,他一言不发,下了毛驴,翻过路边低矮的篱笆,跪在地上,把丑恶的头伸进水里,一下子就把泉水弄脏了。

汤姆尽可能快地摘着花,那个爱尔兰女子帮着他摘,并教他把花束起来,他们俩很快就扎出了一个很漂亮的花球。但是当汤姆看到师傅真的洗了起来,就停住了手。对此,他非常惊奇。

格林姆洗完了,晃晃脑袋,把水甩干。

汤姆说道:“嗯,师傅,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你这样做。”“以后也不会,就像从前一样。我这样做不是为了干净,而是图个凉快。我才不会像那些一身煤灰的挖煤的毛头小伙子那样,每个礼拜去洗一次澡。”“我想到泉边去把头浸一浸,”可怜的小汤姆说,“这一定像把头放在镇上抽水机喷出的水里一样好玩,这儿又没有差役来赶人走。”“你过来,”格林姆说,“你干吗要洗?我昨天晚上喝了半加仑啤酒,你又没喝。”“我不管。”淘气的汤姆说,他跑到泉边,洗起脸来。

本来,那个爱尔兰女子选择和汤姆做伴,就已经使格林姆不高兴了,现在这真是火上浇油。格林姆叫骂着冲向汤姆,将他一把拎起来,开始打他。汤姆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他把头插在格林姆两腿中间,叫他打不着,并且拼命地踢他的胫骨。“你不害臊吗,格林姆先生?”爱尔兰女子在篱笆那边喊道。

格林姆抬起头来,他很吃惊——她竟然喊出了他的名字!可是他只是回答了一句:“不,绝不。”便继续打汤姆。“一点不错,如果你会害臊的话,你早就改过自新去温德尔了。”“温德尔?你知道多少事情?”格林姆声音很高,可是手已经停下。“我知道温德尔,也知道你。比如,两年前的圣马丁节前夜,在赤杨沼矮树丛发生的事情,我也知道。”“这个你也知道?”他丢下汤姆,翻过篱笆,站在那女子面前。

汤姆以为他一定会殴打她,可是她正颜厉色地看着他,他哪里敢动手。“对,我在场。”爱尔兰女子平静地说。“听你的口气,你不是什么爱尔兰女人。”格林姆说了许多脏话以后,这样说道。“用不着打听我是谁,我看到了我所看到的一切。如果你再打那个男孩儿,我就会把我知道的事全讲出来。”

格林姆露出一副熊包样,上了驴子,没再敢多说什么。“站住!”爱尔兰女子说道,“我有一句话要对你们俩说。在一切结束以前,你们俩都会再见到我。想干净的人会干净,想脏臭的人会脏臭,记住。”

说完,她就穿过一个栅栏门,走进了草地。格林姆不出声地站了一会儿,像中了邪一样,接着他一边喊着“你回来”,一边追了上去。可是他走进草地时,她消失不见了。

她躲起来了吗?但草地上并无处藏身。格林姆四处张望,汤姆也寻找着,他像格林姆一样感到迷惑不解,她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了呢?他们找来找去,怎么也找不到。

格林姆一声不吭地回到路上,像木头一样。他有些害怕了,他上了毛驴,装了一锅烟,狠命地抽着,闷声不响地把汤姆丢在了一边。

他们又走了三英里多,终于来到了约翰爵士的住宅门前。

那些住宅非常豪华,都有大铁门和大理石门柱。门柱上端都雕刻着龇牙咧嘴,长着角和尾巴的怪物。这些形象,是约翰爵士的祖先在红白玫瑰战争中使用在头盔上的:敌人一看到这种怪样子,就会吓得争相逃命。

格林姆按了一下门铃,一个管家走过来,打开了门。“主人吩咐我在这儿恭候你,”他说,“我说,你最好一直走大道,回来的时候别让我在你身上找到一只家兔或一只野兔,我告诉你,我会细细地搜。”“要是在烟灰袋里找到就不算。”格林姆说着,笑了起来。

管家也笑了,说道:“如果你是那种人的话,我最好还是陪着你去大厅。”“我想你最好还是去。看守猎物是你的事,伙计,不是我的事。”

管家和他们一道往前走去。汤姆惊讶地发现,一路上,管家和格林姆聊得很投机。他不知道,管家只是一个从外面进去的小偷,而小偷也不过是一个从里面出来的管家。

他们走上一条菩提树大道,这段路足有一英里长。在菩提树的枝叶中,汤姆发现了一头熟睡的鹿,这让他害怕得发起抖来。汤姆从来没有见过那么高的树,他一边看着它们,一边想蓝天一定是歇在这些树的树顶上的。但是一路上,不断地响着一种嗡嗡声,这使他十分迷惑,最后他鼓起勇气,问管家那是什么。

汤姆说起话来十分文雅,并且称呼管家为老爷,这是因为汤姆对他十分害怕。管家听了,心里乐滋滋的。他告诉汤姆,那是些在菩提树花丛中飞来飞去的蜜蜂。“蜜蜂是什么?”汤姆问。“蜜蜂是酿蜜的蜂。”“蜜是什么?”汤姆问。“闭嘴,别烦人。”格林姆说。“别为难这孩子,”管家说,“这会儿,他是个文雅的小家伙,假如他不是老跟着你,他会更好的。”

格林姆大笑起来,他把这个看作对他的恭维。“我要是个管家多好啊,”汤姆说,“住在这么美丽的地方,像你一样,穿着绿色的天鹅绒制服,扣子上挂着个真正的犬哨。”

管家笑了,他称得上是个心地善良的家伙。“一个人总要知足啊,小伙子,你的饭碗要比我靠得住得多。是吧,格林姆先生?”

格林姆又大笑起来。两个人开始压低声音交谈着什么,可汤姆还是能听出,他们谈的是偷盗猎物的事。

最后,格林姆气呼呼地说:“难道你没有对不住我的地方吗?”“目前还没有。”“等你有了对不住我的地方再跟我说吧,我可是个守信用的人。”

说到这儿,他们俩都大笑起来,觉得这是个很好的玩笑。

这时,他们来到了那所房子的大铁门前。汤姆透过铁门向里面张望,他凝视着里面盛开的杜鹃花和石楠花,望着里面的房子,想着里面有多少烟囱,这房子造了多久了,造这些房子的人叫什么名字,他在这儿干活是否能挣到很多钱。

这些问题是很难回答的,因为哈塞沃已经建了九十次,并且有十九种不同的风格,仿佛有人建了整整一条街的各式各样的房子,再用勺子把它们搅和在一起。

因为阁楼是盎格鲁-撒克逊式的,第三扇门是诺曼式的,第二扇门是十六世纪意大利风格的,二楼是伊丽莎白一世时代的风格。右翼是纯粹的多利安式建筑,中央是早期英格兰的风格,带有一道依着帕台农神庙的样式仿造的巨大柱廊。左翼是纯粹的古希腊皮奥夏人式的建筑,乡间的人最欣赏的风格,因为它的模样像镇子里新建的兵营,只不过有三倍那么大。

巨大的楼梯是依着古罗马地下墓窟仿造的,后楼梯是依着印度阿格拉的泰姬陵仿造的,这东西是约翰爵士的曾曾祖父的叔叔建造的,他在克里弗勋爵的印度战争中挣了好多钱,也挣了好多伤疤,还添了些品味,但并不比他的上司们更多。

地窖是依着埃勒凡达岛的洞穴仿造的,办公室是依着布莱顿的凉亭仿造的,其余部分的款式没有来历,天上没有地上没有,地下也没有。

这样一来,哈塞沃大宅就成了古文物专家眼里的大谜团。对于鉴定专家、建筑专家和所有那些喜欢搅和别人的事情、花别人的钱的家伙,它就成了拿伯的葡萄园。于是,他们一个个年复一年猛攻可怜的约翰爵士,想说服他花个大约十万英镑的钱在房屋上,好让他们而不是他自己称心如意。

但约翰爵士是个北方的乡间汉子,精明谨慎是他的本色,每一次他都将他们堵了回去。一个家伙要他造一座哥特式的房子,他就说他不是哥特人;另一个家伙希望他造一所伊丽莎白一世时代风格的房子,他就说他生活在好女王维多利亚治下,而不是好女王贝丝治下;还有一个家伙胆子够大,居然对他说,他的房子外观很丑,他就说自己住在房子里面,又不是住在房子外面;又有一个家伙说他的房子样式不一致,他就说那正是他喜欢这座古老庄园的原因。他喜欢看着祖先休爵士、拉尔夫爵士、兰德尔爵士,各自照着自己的品位,在庄园里留下来的痕迹。他没有打扰祖先坟墓的想法,同样也没有把祖先的作品弄乱的想法。

因此,这房子现在看起来好像真的有生命一样,它有自己的历史,跟着世界的发展不断生长。只有那种暴富之人,不知道自己的祖父是何人的家伙,才会改变它,弄些簇新的哥特式或者伊丽莎白朝代的玩意儿,弄得它好像是一夜之间冒出来似的,就像蘑菇一样。

如果你有足够的智慧,从这件事上你就可以想到,约翰爵士是一位头脑十分健全、心智十分健全的乡绅,正需要他那样的人来保持乡村秩序,牵着猎犬显示公正大度的品格。

汤姆和他的师傅并没有从那扇正门进去,而是像公爵或主教那样,绕了很长一段路,走到后面,来到一扇小门旁。一个倒垃圾的男仆把他们放了进去,一边开门,一边样子很吓人地打着哈欠。

他们在过道里遇到了女管家,她穿着印花布长袍,花花绿绿的,差点儿让汤姆误以为她就是女主人了。她严厉地命令格林姆“你当心这个,别碰坏那个”,好像来扫烟囱的不是汤姆,而是格林姆似的。

格林姆洗耳恭听,不住地答应着,低声对汤姆说:“你记住了吗,你这个小讨饭的?”

汤姆留神听着,能记住多少就记住多少。

女管家把他们带进一个大房间,房间里所有东西都罩着棕色的纸。她吩咐他们动手干活儿,声音大得吓人。汤姆呜咽了一阵子,师傅踢了他一脚,他才走进壁炉,爬上烟囱。

这时候,有个女仆在屋子里看守家具。格林姆先和她打趣,对她说恭维话,献殷勤,可是她爱理不理,让他很扫兴。

汤姆扫了多少烟囱,我也说不上来,他爬过一个又一个的烟囱,累极了,也糊涂了。因为这里的烟囱道跟镇子里的不一样,他不习惯,不信的话你可以爬上去看看,但你大概是不愿意爬上去的。

你会发现,这些古老的乡村房屋中,烟囱都又大又弯,改建过一次又一次,最后都连在了一起。因此,汤姆在烟囱里彻底迷路了。

尽管烟囱里漆黑一片,但他并不十分着急,他在烟囱里就像鼹鼠在地洞里一样自在。最后,他沿着一个烟囱下来了,他以为自己走对了,实际上却走错了,他发现自己站在一个房间的炉边地毯上,他从未到过这样的房间。

汤姆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以往他到绅士们的房间去时,看到的总是地毯卷了起来,窗帘取了下来,家具乱七八糟堆在一起,上面罩着布,墙上的画都用桌布和抹布遮着。他老是想,这些房间要是布置好了供那些贵人起居会是什么样。现在他见到了,他觉得,眼前的景象是多么美妙啊。

房间里一片洁白。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床帷,白色的墙,有的地方有那么几条粉红色的线条。地毯上缀着各种颜色的小花,墙上挂着镶金框的画儿。汤姆觉得那些画好玩极了,画上有夫人、绅士、马、狗,他喜欢那些马,对狗一点也不感兴趣,因为那些狗里面没有哈巴狗,连条小猎狗也没有。但最让汤姆好奇的是一幅画儿上的一个男人,他穿着大礼服,周围是一些孩子和他们的妈妈,他把手放在孩子们的头上。

汤姆心想,这张画放在太太或小姐的房间里真是很美呀。因为他看得出来,这房间里的摆设说明它是女子的房间。另一张画是一个男人被钉在十字架上,汤姆看了很吃惊,他记得好像在商店橱窗里见过这样的画,这儿为什么也有呢?“可怜的人,”汤姆想,“他看上去多么温和平静啊。那位女子为什么在自己房间里挂这么可怕的画儿呢?也许是她的亲人吧,他在荒野里被人杀害了,她把画像挂着留个纪念。”汤姆感到伤心和害怕,转过脸去看别的东西。

房间里有一样东西使他迷惑不解,那是一个脸盆架,上面放着热水瓶、脸盆、肥皂、刷子和毛巾,还有一个盛满清水的大浴盆。好大一堆东西啊,全是用来洗浴的!“照我师傅的那一套,她一定是一位很脏的小姐,”汤姆心想,“否则要这么一大堆擦洗用具干什么?但她一定很狡猾,把脏东西都藏起来了,因为房间里没有一点灰尘,连那条洁白的毛巾上也没有。”

接着他看到了床,看到了那位脏小姐──他惊讶得屏住了呼吸。

汤姆从来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小姑娘,她盖着雪白的被子,枕着雪白的枕头,她的脸颊像枕头一样白,头发像金线一样披散在床上。她也许和汤姆一样大,也许比他大一两岁。

可是汤姆想不到这个,他只是想着她细嫩的皮肤和金黄的头发,弄不清她究竟是个真人呢,还是商店里见过的那种蜡人。只有她的呼吸使他敢肯定,她是个活人。他呆呆地凝视着她,仿佛她是天使。“不,她不会是个脏小姐,她从来没有弄脏过。”汤姆心想。他又想道:“人洗过以后都是这样的吗?”他看着自己的手腕,试着擦上面的灰,他不知道那些灰是不是能够擦掉,他想:“如果我是像她那样长大的,看上去一定显得漂亮多了。”

他四下望望,突然看见他身旁站着一个瘦小、丑陋、黑乎乎、破破烂烂的孩子,双眼蒙眬,龇着白牙。他愤怒地转过身去,这个小黑猴在这可爱的小姑娘房间里干吗?

他突然意识到,面前是一面镜子,镜子里正是他自己—汤姆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这副样子。

汤姆生平第一次发现自己很脏,他又羞又怒,眼泪涌了上来。他转过身去,想再爬进烟囱里躲起来,可这一动,让他碰倒了炉子的护圈,碰掉了烙铁。哗啦一阵响声,就像一万只疯狗尾巴上系着罐头筒发出的声音一样。

那个洁白的小姑娘从床上惊跳起来,她一看到汤姆,便像孔雀一样尖声喊叫。隔壁房间一个胖胖的老保姆立刻冲进来,她看见汤姆,便以为他是盗贼,是来杀人放火的。这时汤姆还躺在壁炉的垫圈上,被她冲过来一把抓住了夹克衫。

但是他并没有被逮住——汤姆曾经好多次被警察抓住,但都从警察的手里逃脱了——如果这一回笨得落在一个老妇人手里,他以后怎么有脸去见他的老朋友?他使出双倍的力气,挣脱那位善良女士的手,冲过房间,一眨眼工夫便从窗户出去了。

他完全有胆子跳下楼去,但是没有这个必要,溜水管可是他的拿手好戏。有一次,他竟然沿着水管爬上了教堂的屋顶。他说自己是去掏老鸦蛋的,可警察却说他偷铅。他就坐在高处,坐到烈日当空的时候,再沿着另一根水管爬下来,警察只好回巡捕房去吃午饭了。

不过,这一回,他并没有溜水管,因为用不着。窗前长着棵大树,它枝叶繁茂,开着雪白的花朵,那些花有他的脑袋那么大,我猜大概是木兰花吧。可是汤姆却不知道这个,也顾不上去想,他像只猫一样沿着树溜了下来,穿过花园的草坪,翻过铁栅栏,进了大园子,向树林跑去。

老保姆被他甩在了后面,她在窗口尖叫着:“杀人啦!放火啦!”

正在割草的花匠看见了汤姆,把镰刀一丢,却扎在腿上,划了个口子,害得他后来在床上躺了一个礼拜,可是当时他一点也不觉得,急火火地去追汤姆了。

挤奶妇听到喧闹声,手忙脚乱打翻了奶桶,牛奶淌了一地,但她根本不管,一跃而起,去抓汤姆了。

一个侍从正在为约翰爵士打扫马厩,一把没抓住汤姆,自己却扭伤了脚,一瘸一拐有五分钟,但他依然去追汤姆了。

格林姆把烟灰袋弄翻在新铺砂石的院子里,把地上搞得一塌糊涂,但他撒腿便去追汤姆了。

年老的看门人慌里慌张地开门,却把他的小马的下巴钩在了钉子上,据我所知,至今它还挂在那儿,可他还是拔腿便去追汤姆了。

正在耕地的农夫把马丢在田头,跳过篱笆,把犁和别的农具都碰翻在沟里,可是他头也不回地去追汤姆了。

管家正从夹子里取黄鼠狼,想把它放掉,却把自己的手指夹住了,可他还是蹦起来,跟在汤姆后面拼命追。唉,想想他前面说过的话,他看上去多么善良,要是他抓住汤姆的话,我真的会难过。

约翰爵士是个起床很早的绅士,这时正从书房的窗户往外看,看看保姆在什么地方,不料屋顶上落下的灰土掉进了眼睛,后来他只好去请医生,可当时他仍然去追汤姆了。

那爱尔兰女子正好上门乞讨,她一定是绕小路来的,她丢掉包袱,也去追汤姆。

只有女主人没有去,因为她把脑袋伸出窗外时,头上的假发掉进了花园。她只好按铃,叫她的女仆不要声张,把它找回来。这么一来,她就没法子出去追了。所以,她没有出场。

总之啊,庄园里从来不曾有过这么大的动静。即使在有几亩地碎玻璃和几吨碎花盆的温室里追杀狐狸,也不会弄出这么大的声响:争吵声、喧闹声、嗤笑声、嘈杂声、叫大家镇静的声音、下命令的声音,响成一片。

那一天,格林姆、花匠、马夫、约翰爵士、门房、农夫、管家、爱尔兰女子都在花园里奔跑着,叫着“抓贼”,好像汤姆的干瘪口袋里装着价值十万英镑的钻石似的。就连喜鹊和鸫鸟也跟着他,叽叽地尖叫着,好像他是一只被猎人追杀的狐狸,大尾巴开始耷拉下来,快要不行了似的。

这时,可怜的汤姆赤着脚,蹚着水,像只小猴子一样,从花园向树林方向逃去。

唉,可惜这时候没有一只猴子做他的爸爸,用一只爪子把花匠掀倒,用另一只爪子把挤奶妇撞到树上去,用第三只爪子抓破约翰爵士的头,同时用牙齿咬碎管家的脑袋,就像啃可可果和核桃那样容易地把它啃碎!

汤姆从来不记得有过父亲,所以他不能指望有一个,只能指望自己照顾自己了。说到跑,他可以追着任何一辆马车跑两里地,给他一个铜币的赏钱就行了,他能够伸开手脚,像车轮一样转动身体,一连做十次侧翻。所以,追捕他的人发现,要捉住他可不容易,我们当然希望他们抓不住他。

当然,汤姆向树林里奔过去了。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在森林里待过,可是他非常机灵,知道自己可以躲在灌木丛里或者爬上树去,这样做总比待在空地上要安全得多。要是他连这个都不会的话,就比老鼠和鲦鱼还要蠢了。

可是当他到了林子里时,才发现它和想象中的林子不大一样。他冲进一丛浓密的杜鹃花丛中,立刻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陷阱,撑开的树枝缠住了他的胳膊和腿,刺痛了他的脸和肚子,弄得他只好紧闭眼睛。其实,闭不闭眼睛一个样,因为鼻子前面一码远的东西他都看不清。

他穿过杜鹃花丛时,草丛和芦苇缠着他,恶狠狠地划破了他的可怜的小手指头。石榴树重重地、没头没脸地抽打他,好像他是伊顿公学的公子哥儿。所有勇敢的孩子看到这副景象,都会站出来说,这种抽打是不公平的。

荆棘把他绊倒,扎着他的小腿,好像它们长着尖利的牙齿──荆棘都是这样的。“我得走出去,”汤姆想,“要不我就得在这儿待着,等到有人来帮我。不会有人来帮我的。”

可是怎么出去呢?这是件困难的事。其实,要不是他的头突然撞在一堵墙上,我看他根本就出不去,那样他就会永远待在森林里,等到雄知更鸟用树叶把他埋起来了。

把脑袋撞到墙上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尤其那堵墙已经很松了,墙上堆着石头,一块有尖角的石头扎在你眉心上,让你眼前直冒金星。那些星星当然是很美丽的,可不幸的是它们在一秒钟内就分裂成了两万个,随之而来的痛苦更是一点也不美丽呀。

汤姆就这样撞痛了脑袋,但他是个勇敢的孩子,根本就不当回事儿。他猜想,这片浓密的树丛大概就到此为止了,他像松鼠一样爬上了墙头。

他站在墙头上,眺望着大松鸡禁猎场,乡人们都把这个禁猎场叫作哈塞沃狩猎地。欧石楠、沼泽和岩石向远处延伸,直到天际。

现在,汤姆成了一个很滑稽的小家伙,像一只伊克斯默阉牛一样,怎么不像呢?虽然他只有十岁,但比大多数阉牛岁数大,更重要的是,他有更多的智慧。

他像阉牛一样知道,如果他向后走一段,就可以把猎犬甩掉,所以翻过墙头以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突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急转身,向右边跑了几乎半里地。于是,约翰爵士、管家、门房、花匠、农夫、挤奶妇和其他人以及他们的叫喊声,都在墙里面前边半里路的地方,向着完全相反的方向去了,把汤姆留在了半里地后的墙外。汤姆听到林子里的叫喊声渐渐消失,快活地发出了冷笑。

终于,他来到一个凹进去的地方。他走到最低处,然后勇敢地转过身去,离开那堵墙,向沼泽地走去。他知道,他和敌人之间已经隔了一座小山,可以不被他们看见,便放心向前走了。

可是,在他们中间,爱尔兰女子看见了汤姆的去向。她一直走在他们的最前面,可是她走得不紧不慢。她轻快而优雅地向前走着,两只脚不停地换来换去,快得使你分不清究竟哪一只脚在前,哪一只脚在后。最后,所有人都问别人这女子是谁,并且大家都觉得,还不如说她是汤姆的同伙。

当她走进那片人造林时,她一下子就从他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她轻轻地跟着汤姆翻过了墙,他向哪儿走,她也向哪儿走。约翰爵士和别人再也没有见到过她。看不到她,也就把她忘了。

汤姆穿过一片沼泽,径直向石楠地走去。那沼泽和你们家乡的沼泽是一样的,只是那里到处是石头。他向前走去,可是沼泽地不是越来越平,而是越来越坑坑洼洼了。但小汤姆还是能够慢慢地走过去,并且还有闲暇环顾这片奇怪的地方。对于汤姆来说,这仿佛是一个新世界。

他看到了一些大蜘蛛,他们背上有许多王冠形和十字形的花纹。他们坐在网中央,一看见汤姆走过来,就立刻颤颤地飞速溜走,不见了。接着他看到了蝎子,有棕色的、灰色的、绿色的。他认为他们是蛇,会咬人,可是他们也一样害怕汤姆,一下子钻进石楠丛中去了。

在一块岩石底下,汤姆看到了一幕很美丽的景象。一只很大的、棕色的、尖鼻子的动物,拖着条白色的尾巴,身旁围着四五个毛茸茸的小崽儿。汤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小家伙。她朝天躺着,打着滚儿,在明亮的阳光下,把四条腿和脖子、尾巴都伸展开来。那些小崽儿从她身上跳过来跳过去,绕着她转过去转过来,咬她的爪子,拖着她的尾巴转圈儿,而且看上去她非常开心。

可是有个自私的小家伙离开伙伴,偷偷地溜走了。他来到一个死老鸦旁边,把他拖走,藏了起来,那只老鸦几乎和他一般大小。这时他的其他小兄弟们都跟了过去,叫唤着。这时,他们看见了汤姆,于是一齐跑回去,跳到狐狸太太身边。她嘴里叼着一个,其余的摇摇晃晃跟着她,进了一个黑乎乎的岩洞。这一幕就这样结束了。

接着,汤姆受到了一场惊吓。当他爬上一座沙崖的顶端时,忽然响起一阵“呼哧哧,咔嚓嚓”的声音,不知什么东西从他面前扑了过去。他以为大地炸开了,世界末日到了。汤姆一下子闭紧了眼睛,可是他睁开眼睛一看,不过是一只老雄山鸡在沙土里洗澡,他喜欢沙子就像阿拉伯人需要水一样。汤姆差一点儿就踩着了他,他就像特别快车一样,哗啦啦地跳起来,丢下他的妻子儿女自个儿想办法去,他像一个老胆小鬼一样,逃走了。

老雄山鸡一边跑,一边叫:“咕咕咕─杀人啦,放火啦,小偷啊─咕咕咕─世界末日来啦─咕咕咕!”他总是这样的:只要在比他的鼻子尖远一点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事,他就以为到了世界末日。可是,就像这一年的八月十二日还没有到一样,世界末日并没有来。可是这只老雄山鸡确信不疑地认为,世界末日真的来了。

一小时以后,老雄山鸡回到了妻子儿女身边,他严肃地说:“咕咕咕,我亲爱的,世界末日还没有来,可是我保证后天一定会来─咕。”

他妻子已经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并且知道他下面还要说些什么。况且,她是这个家庭的主妇,有七个孩子,每天要洗呀喂呀,这就使她很实在,脾气也有些坏,所以她不耐烦地打断了他:“咯咯咯──去抓蜘蛛,去抓蜘蛛──去。”

汤姆走呀走呀,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很喜爱这一片辽阔而奇异的地方,喜欢它的清凉、新鲜而劲爽的空气。可是他爬上小山的时候,步子就越来越慢了,因为路面越来越不好走了。

原先是那种柔软、富有弹性的荒草地,现在却是一大片铺满平滑的青石的原野,就像铺得很差劲的道路一样。在石头之间,有着深深的裂缝,裂缝里长着荆棘。所以,他只好从一块石头跳到另一块石头上去,并不时地滑倒在石头之间。虽然他的小脚指头还算坚强,但也扭伤了,可是他还得继续走,漫无目的地走下去。

如果汤姆看到,正是那个曾经和他同路的爱尔兰女子,此刻正在沼泽地后面跟着他,他会怎么想呢?可是,也许因为他极少往后看,也许她躲在岩石和小山冈后面不让他看见,他就一直没有发现她,而她却能看见他。

他有些饿了,也有些渴了,他已经走了好长一段路啦。而且,太阳已经高高地升到头顶上,石头就像锅一样烫,空气则像硝石窟上空的空气一样,跳着转圈儿舞。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在颤抖,在刺目的阳光中溶化。

可是他什么吃的也找不到,也没有什么可以喝的。荒草中长满了覆盆子和草莓,可是它们刚刚开花,因为这时候才是六月啊。至于水,谁能在石灰岩山顶上找到水呢?他不时经过一些又黑又深的喉咙一样的石洞,那些洞通到地下,好像是地下小人国房屋的烟囱一样。

他走过去的时候,不止一次听到在许多许多码下面,水在滴,在流,在叮咚乱蹦。他多么想走下去,到水边润一润他干裂的嘴唇啊!可是,虽然他是个勇敢的扫烟囱的孩子,也不敢爬到这样的烟囱下面去。于是他继续往前走,被太阳晒得有些头晕了才停下来歇一歇,他仿佛听到远处传来了教堂的钟声。“啊!”他想,“有教堂的地方一定有屋子和人,说不定有人会给我吃喝一点什么的。”于是他又迈开脚步,去找教堂了。他相信自己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钟声。

才走了一分多钟,他朝四周看看,又一次停下来,自言自语道:“唉,世界是一个多么大的地方呀!”

确实如此,因为他从山顶上可以看到一切──有什么看不见的呢?

在他后面,很远很低的地方是哈塞沃、黑树林和闪光的鲑鱼河;在他左面,很远很低的地方,是镇子和煤行的冒着浓烟的烟囱;很远很低的地方,河越来越宽,流入了闪光的大海,还有些小白点,那是船,它们躺在大海的怀抱里。

他的前方,像一张大地图一样,铺陈着大平原、农场和绿树掩映的村庄,它们仿佛就在他的脚下。可是他并不糊涂,他很清楚地知道,它们离他还有好多里地呢。

他的右边,沼泽接着沼泽,小山连着小山,越来越模糊,终于融入了蓝天。

在他与那些沼泽之间,真的,就在他脚下,躺着一样东西,他一看见就决意走过去,因为那正是一块他要找的地方啊。

那是一条很深很深、铺着绿荫和岩石的溪谷,它很窄,长着树林,可是透过树林,他可以看见,在离他几百码的地方,一条清澈的小溪在闪光。

啊!下到那水边去,只要能到水边!接着,他看到了一个小村庄的屋顶,一个有着空地和苗圃的小花园。花园里有一个小红点在移动,它和苍蝇差不多大。汤姆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妇女。啊,也许她会给他一点吃的东西。

教堂的钟声又响了,下边一定有个大村庄。是的,那边谁也认不出他,谁也不知道庄园那边发生了什么事。即使约翰爵士把所有警察都派来找他,消息也还不会传到那里,而他只要五分钟就可以到那里了。

汤姆的想法完全正确,追赶者的喊叫声没有传到那里,因为他自己还不知道,他已经来到距哈塞沃十里以外的最好的地方。可是他以为五分钟就可以到那儿并不现实,那村子离他还有一英里多路呢,他得走上一千多码。

汤姆本来就是个勇敢的孩子,虽然他的脚很疼,又饿又渴,可他还是坚持走下去。这时,教堂的钟声更响了,使他觉得,这些钟声是他自己的脑袋里在响。那条河远远的,在下面汩汩地流,唱着这样的歌:

清澈又凉爽,清澈又凉爽,

流过欢笑的水滩和做梦的池塘,

凉爽又清澈,凉爽又清澈,

流过飞沫的河堰和闪亮的卵石。

在黑鸫鸟歌唱着的巉岩下,

在荡漾着教堂钟声、爬满常春藤的墙下,

无污的水,留待无污的人儿,

到我这儿来玩,来洗澡吧,母亲和孩子。

腐臭又阴湿,腐臭又阴湿,

流过烟腾腾戴着污黑烟囱帽的城市,

阴湿又腐臭,阴湿又腐臭,

流过黏滑的堤岸和码头、阴沟,

越向前流,我就越变得黑暗,

越是富有,我就越变得下贱,

被罪恶玷污了的,谁敢和他玩儿?

离开我吧,快回去,母亲和孩子。

强大而自由,强大而自由,

闸门打开了,我向大海奔流,

自由而强大,自由而强大,

我急匆匆地奔啊,水流在净化。

我奔向金色的沙滩,跳跃的沙洲,

纯洁的潮水在远方把我等候,

无污的水,留待无污的人儿,

到我这儿来玩,来洗澡吧,母亲和孩子。

于是汤姆向下面走去,他并没有看见,那个爱尔兰女子跟在他后面也走了下去。

第二章

天国有关爱吗?

对这些卑贱的生灵,

天上的仙人们是否存有爱意,

可使之得到感化,除去恶念?

是的,否则,人的情形会比兽糟糕很多。

啊,至高无上的神爱他的造物太甚,

施了太多的恩典,

怀着慈悲拥抱他所有的作品:

有福的天使们被他四处派遣去关照恶人,

伺候他的邪恶的敌人!──斯宾塞

汤姆看到那个地方的时候,它离他还有一英里路远,在他一千码以下的谷底呢。但是,汤姆却觉得它近在咫尺,似乎能够把一个小石子儿扔到那个穿红裙子的妇人身上。她也许是在花园里除草,也许是穿过溪谷到岩石那边去。

溪谷的底部只有一块田那么大,它的一旁是那条奔腾的溪流。溪流上方,是灰色的巉岩、灰色的丘陵、灰色的石梯和灰色的荒野,陡峭地伸入天空。

那是一块清静安逸、富有而快乐的地方,是大地上一道深深的豁口。它太深、太偏僻了,连那些邪恶的妖怪也找不到。那地方名叫温德尔,如果你想亲自去看看它,那就必须到克雷文高地去,从英格尔伯勒山北的伯兰森林开始,到“九标堆石垛”和克罗斯费尔峰,在它们之间寻找。如果找不到,那就得转身南下,找到湖区山脉,奔赴斯科菲峰和大海。如果还是找不到,那就得重新掉头北上,经过快乐的卡莱尔城,找遍切维厄特丘陵,从安南河一直找到伯威克罗尔锥形山。这个时候,有没有找到温德尔已经没关系了,你会发现,那样一个国家,那样的人民,应当让你为自己身为一个英国男孩儿而自豪。

汤姆向下走的第一段路是三百码长的陡坡。在锉刀一样的粗砂岩中间,长满了刺人的欧石楠。对于汤姆的可怜的小脚掌,这可不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儿。况且,他现在走路已经越来越不稳,他是跌跌撞撞地走完那段陡坡的。不过,他仍然认为能够把一个石子儿扔到花园里。

接下来的三百码都是石灰石平台,一个下面挨着另一个,方方正正,好像乔治·怀特先生用尺子测量准确,用凿子凿出来的一样。那上面没有长欧石楠,但是──

他先是陷进了一个草窝,上面覆盖着美丽可爱的花朵:石玫瑰、虎耳草、茴香、紫苏和各种甜美诱人的植物。

然后跌跌撞撞地从一个两码高的石灰石台阶上下来。

然后又是一些花和草覆盖的陷阱。

然后跌跌撞撞地从一个一码高的台阶上下来。

然后又是一些花和草覆盖的陷阱。有五十码长,路像屋顶的斜坡一样陡。他只好靠他的亲爱的小尾巴滑下去。

然后又是一个石头台阶,有十码深。在下去之前,他必须让自己先停住,然后找一条石缝,沿着它的边缘爬下去,因为如果他滚下去的话,他会直接滚进老妇人的花园里去,会把她吓昏过去的。

他找到了一条很窄的、黑乎乎的石缝儿,里面长满了伸着绿梗子的蕨草,它们就像挂在客厅里的那种蕨草一样。他只好沿着这条缝儿爬下去,像他以前爬烟囱一样,用膝盖和胳膊肘。然后又是一个草窝,又是一个台阶,一个又一个。哦,天哪!我多么希望这一切快点结束,他也希望如此,不过他仍然认为能够把一个小石子儿扔到老妇人的花园里。

最后他来到了一排美丽的灌木前。白色的灌木条上长着硕大的叶片,那些叶子的背面是银色的,还有山白杨和橡树,它们的下方却是悬崖和巉岩、巉岩和悬崖,中间夹杂着大片的王冠蕨草和木茼蒿。

透过灌木,他能够看到那条闪闪发光的溪流,听到溪水流过白色的鹅卵石所发出的淙淙的声音,他不知道,这一切仍然在三百码以下的地方呢。

也许,如果让你从那上面往下看,你会感到头昏,但是汤姆不会,他是一个勇敢的扫烟囱的男孩儿。当他发觉自己来到一个高高的峭壁顶端的时候,他没有坐在那儿哭,而是说道:“啊,这才合我的胃口呢!”虽然,这时候他已经很累了。

他向下走去,走过圆石和石块,走过蓑衣草和石尖,走过灌木丛和灯芯草,好像他生来就是一只快乐的小黑猿,不是两只手而是四只手似的。

他一直没有发现,那个爱尔兰女子始终在跟着他往下走。

现在,他已经累极了。火辣辣的太阳照在沼地上,几乎要把他晒干,而树木繁密的巉岩在散发着潮湿的热气,这更要他的命。汗水从他的手指尖和脚趾尖淌出来,清洗着他,他一整年都没这一回洗得干净。但是,他一路经过的地方,自然全被他弄得脏得要命。从此以后,那片巉岩从上到下有了好长一道黑色的污迹。从此以后,温德尔的甲虫变得特别黑,从来没见过那么黑的。当然啦,这要怪汤姆当初弄黑了他们的祖爷爷,当时他穿着天蓝色的外套,打着绯红色的绑腿,正动身去结婚,像一只嘴里衔着一枝西洋樱草的园丁的狗那样漂亮整齐。

汤姆终于来到了谷底,可是,瞧,这并不是谷底。从山上往下走的人常常会发现这种事。看哪,在巉岩的脚下,有一堆又一堆从上面掉落下来的石灰石,大大小小,各式各样,有的和你的脑袋差不多大小,有的有公共马车那么大,它们中间有许多洞,洞里长着甜津津的野蕨菜。

汤姆还没有完全从石堆中间穿过,就又完全暴露在火热的太阳下面。然后,他掉了下去,非常突然,就像人们常常碰到的那样,根本来不及弄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他突然觉得自己垮─掉─了,垮掉了。

小人儿,你一生中会有几次垮掉的时候,这一点你要有心理准备。人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你也会有这样的生活经历,所以你要尽可能地强壮健康。当你碰到这种事情时,你会感到非常难堪,我希望那一天会有一个忠诚强壮、没有垮掉的朋友在你身边。如果没有的话,你最好像可怜的汤姆那样,躺在跌倒的地方别动,等情况好些再说。

他不能走了。太阳火辣辣地照着,可是他却感到浑身寒冷。他太虚弱了,他感到自己病得很厉害。在他和那所村舍之间,现在只有两百码平坦的牧场,但他走不过去了。他能听到,溪水就在只隔一块田的地方淙淙地响着,可是对于他来说,似乎相隔一百英里。

他躺在草地上,一动不动。不知什么时候,甲虫爬到了他的身上,苍蝇停在了他鼻子上。我不知道,如果不是蚊虫同情他的话,他什么时候能再爬起来。

蚊子对着他的耳朵当喇叭吹得嗡嗡响,虫子在他手上和脸上找没有烟灰的地方到处啃。他们终于把他弄醒了,他摇摇晃晃地离开了那地方,翻过一堵矮墙,走上一条小路,来到村舍门前。

那是一座整齐清洁、漂亮可爱的村舍,园子用砍削过的紫杉木围起来,园子里种着紫杉树,它们被修剪成孔雀、喇叭、茶壶和各种奇怪的形状。敞开的门里面传来嘈杂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一群用A大调唱歌的青蛙,知道明天的天气要热得烤死人一样─我不知道青蛙是怎么知道的,你也不知道,谁也不知道。

村舍的门上挂满了铁线莲和玫瑰,汤姆慢慢地来到敞开的门前,有些害怕地向里面张望。在本来放炉子的地方,放着满满一锅香甜的草,旁边坐着一位老妇人。

汤姆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慈祥的一位老妇人。她下身穿着一条红裙子,上身穿着一件短短的斜纹布睡衣,头上戴着一顶干净的白帽子,一条黑色的丝绸围巾从帽子后面围过来,系在她的下巴下面。

她的脚边躺着一只猫,它可以当世界上所有猫的老爷爷了。她对面的两条凳子上,坐着十二个或十四个孩子。他们一个个都干干净净,丰满的小脸蛋像玫瑰一样红润。他们在乱哄哄、闹嚷嚷地学朗诵,叽叽喳喳响成了一片。

这是一座多么快乐的村舍啊,地上铺着干净光亮的石头地板,墙上挂着内容很奇异的旧画章,一只黑色的旧壁橱里,放着亮闪闪的锡盘和玻璃盘,角落里有一只布谷鸟自鸣钟。汤姆刚到,这只钟就闹了起来,这并不是吓唬汤姆,而是正好到了十一点钟。

所有的孩子都盯着汤姆脏兮兮、黑乎乎的样子看,女孩子们哭了起来,男孩子们笑了起来,所有的孩子都极其无礼地用手指指他,但是汤姆太累了,管不了那么多。“你是谁,你想干什么?”老妇人叫道,“扫烟囱的孩子!快走开,我这儿从来不让扫烟囱的人进来。”“水。”可怜的小汤姆说,声音弱得几乎听不见。“水?河里面多的是。”她声音非常尖地说。“但是我去不了,我饿坏了,渴极了,累得快死了。”说完,汤姆就瘫倒在门前的台阶上,脑袋搁在了门柱上。

老妇人透过眼镜看了他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然后说道:“他病了,孩子总是孩子,管他是不是扫烟囱的。”“水。”汤姆说。“上帝原谅我!”她放下眼镜,站起身,走到汤姆跟前,“水对你没好处,我给你牛奶。”说完,她颤颤巍巍地走开,到另一个房间,拿来一杯牛奶和一小块面包。

汤姆一口就喝干了牛奶,仰起脸,恢复了一些力气。“你从哪儿来?”老妇人问。“沼地的那一边,那边。”汤姆向上指着天空说。“哈塞沃那边?翻过了刘斯威特峭壁?你能保证你不是在说谎吗?”“我为什么要说谎呢?”汤姆说,他把脑袋靠在门柱上。“你怎么上去的?”“我是从哈塞沃庄园来的。”汤姆那么累那么伤心,他没有心思也没有时间去编一套故事,所以他三言两语就把实情全讲了出来。“上帝保佑小可怜儿!那么,你并没有偷东西?”“没有。”“上帝保佑你的小小的心儿!我相信你没有偷。哦,上帝引导孩子,因为孩子是无辜的!从庄园出来,穿过哈塞沃狩猎地,从刘斯威特峭壁上面下来!谁听说过这样的事?如果没有上帝的引导,怎么可能?你为什么不吃面包?”“我吃不下。”“这面包挺好,是我自己做的。”“我吃不下。”汤姆说,他把脑袋支在膝盖上,然后问道,“今天是礼拜天吗?”“不是,嗯,你为什么这样问?”“因为我听见响着礼拜天的教堂钟声。”“上帝保佑你的可爱的心儿!孩子,你病了,跟我来,我找个地方让你歇一歇。如果你不是一个扫烟囱的小家伙,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我会让你躺在我自己的床上的,跟我来吧。”

但是汤姆想站却站不起来,他太累了,脑子里晕晕乎乎的,她只好帮他一把,扶着他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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