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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3 08: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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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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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译林122:小勋爵(附英文版1本)

双语译林122:小勋爵(附英文版1本)试读:

小勋爵

(附英文版1本)作者: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排版:KingStar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5-01ISBN:9787544762755本书由北京凤凰壹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小勋爵

译者序

北塔

本书作者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1849年生于英国。她16岁时,父亲溘然去世,举家移民到了美国,从此她由大英帝国的臣民变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直到1924年在美国逝世。也因此,在英国文学史和美国文学史中,都有她的一席之地。

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对自己的国籍定位恐怕是双重的、两可的,也可能是矛盾的。

本书是她创作的三部最著名的小说中的一部(另两部是《小公主》和《秘密花园》),初版于1886年。那个年代的英国号称“日不落帝国”,是世界头号强国,很像今天的美国。英国又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崇尚所谓的绅士风度,当然会瞧不起外人,尤其是新兴的美国人。英国人认为美国人既无传统,又无风度。

本书中的老伯爵及其律师就是这样的英国人的代表。老伯爵是英国一个有钱有势的老牌贵族,“极端讨厌美国和美国人”。他“不习惯美国人和美国的习俗……对美国人一向没有好的评价”。他想当然地认为,许许多多美国人都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美国人崇尚自由,他认为那是野蛮、冒失和糟糕。他甚至对美国人奉为行为圭臬的“独立”人格都嗤之以鼻:“我才不欣赏呢!只是美国式的独立!”他有三个儿子,小儿子塞德里克最优秀,但仅仅因为他娶了一个普通的美国女孩,他就跟儿子断绝了父子关系。在他儿子夭折之后,他“依然憎恨这个温柔的小寡妇,总是用辛辣而残酷的话提起儿媳妇,或者干脆就不愿意说到她”。因为他认为,那女孩“是用伎俩使他儿子娶她为妻的,因为她知道他儿子是伯爵的儿子”。他总是说她“别有用心”。

只是因为三个儿子都死了,没有继承人了,而他自己也疾病缠身,行将就木,他才差人寻找到塞德里克的儿子——小塞德里克——本书的主人公。他平生讨厌小孩,之所以要把小塞德里克接到自己的身边,仅仅是因为他要有一个继承人,而且这个继承人,必须足够配得上万贯家财和家族名望,而他相信,“这孩子如果在美国长大,将成为一个小丑似的家伙”。可见,他顽固地认为,美国那样的环境根本培养不了优秀人才,反而会把好人变成坏人。

不过,他的小孙子优秀得有口皆碑,近乎完美,连他那副铁石心肠也被孩子的天真、聪慧和机灵所深深折服。而这孩子是在美国的环境里长大的,是他的母亲一手培养起来的;因为那小母亲,也近乎完美——漂亮、贤淑、谨慎,“任何一位绅士一眼就可以看出,她的一切都很得体”。为了儿子的前途,甘愿牺牲自己的一切。

但是,老伯爵并没有因为那个美国女孩为他生育了如此优秀的孙子而感谢她或原谅她,还在为她曾经“勾引”自己的儿子走入“歧途”而耿耿于怀,不但不愿意见她,甚至让她跟她的宝贝儿子分开住,限制他们母子的见面机会。好歹毒也!老伯爵曾粗野地从牙缝里吐出这几个词:“我该说他们那些人都不讲情谊!想到她,我就感到厌恶!一个唯利是图的、尖声尖气的美国人!我不希望见她!”

老伯爵的律师哈维沙姆先生一直生活在英国,也是一个英国至上分子,但他并没有老伯爵的偏执和顽固,他曾反驳伯爵说,不能仅仅因为“美国血统”而否定小塞德里克。他很理性,也很注重实际。在与小塞德里克进行一番谈话之后,他认定,小家伙“是可以被信赖的”。其实,普通英国人并不太在意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差异,他们更看重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所谓百姓心中自有一杆秤。如伯爵的仆人之一托马斯根据自己的观感,对小塞德里克的母亲得出这样的结论:“不管是不是美国人,任何一位绅士一眼就可以看出,她的一切都很得体。”

英国老贵族看不起美国人;普通美国人呢,在独立战争之后,也看不起英国人,尤其是英国贵族,甚至是仇恨。与老伯爵相对的角色,是美国人霍布斯,他是杂货店小老板,曾经明确表示:绝对不允许伯爵这样的贵族坐在他店里。他有一定程度的“仇贵”心理。同时,他是爱国者,深为美国的政治制度和国民理念而自豪,如追求民主与和平等。霍布斯教育小塞德里克树立的自我身份意识:他是美国人,而不是英国人,尽管他父亲是英国贵族。他对英国贵族和英国政府具有强烈的对立情绪,当小塞德里克的勋爵地位受到挑战而变得岌岌可危时,他说:“我的看法是,这整个都是英国贵族们预先布置的骗局,他们剥夺了他的权利,因为他是一个美国人。自从独立战争以来,他们一直厌恨我们,现在在他身上发泄了厌恨……整个英国政府勾结起来,剥夺了他的合法财产。”

小塞德里克则是对立的统一,有时承担着调停者的作用。当老伯爵严肃地说他“是一个英国人”,因为他“父亲是英国人”时,他反驳说,他是美国人,因为他生在美国,因为“霍布斯先生告诉我,如果美国和英国再次开战,您知道,我得——得站在美国一边”。正是在霍布斯的影响和引导下,他满脑子的共和和总统。但与霍布斯不同,他对贵族身份一开始就不排斥,尤其当他从实用的伦理角度出发,意识到贵族身份不仅意味着有钱有势,而且意味着能为他人尤其是社会底层的人们提供更多的帮助时,他欣然接受了这一身份。况且,他是反对战争的,他说:“如果英国和美国再次开战,我将设法制止。”

经过小塞德里克个人魅力有意无意的影响,老伯爵和霍布斯的极端思想和对立情绪受到了削弱,最终基本上完全消失。老伯爵不仅接纳了美国女人生的孙子,还接纳了那个曾让他深恶痛绝的美国女人,意识到了母子俩的美好品质是“美国制造”。霍布斯的观念则更是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小说最后,当他被问及是否愿意回美国时,他严肃地摇摇头说他不想生活在美国了,因为美国“固然是好得不能再好,朝气蓬勃而且激动人心——但也有问题——那儿没有三姑六姨,也没有伯爵!”

本书是儿童文学经典作品,但同时也适合成年人阅读,以上就是本人作为一个成年人的一种读法。

本书的书名有不同的译法,最初被译为《小伯爵》,现在还有个别译者这样翻译,个人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在整部小说的叙述中,不止一个地方明确说,小塞德里克是“方特勒罗伊勋爵”,或者,只是“多林考特伯爵领地的真正继承人”,“将成为多林考特伯爵”,而目前还不是多林考特伯爵,要等老伯爵去世之后,他才能成为伯爵。有人译为“爵爷”,也不恰当,因为“爷”如果前面不加“少”字,一般都是指“老爷”,而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孩子,如何能称“爷”呢?第一章大吃一惊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塞德里克一点儿概念都没有。他只知道爸爸是一个英国人,因为妈妈曾经告诉过他。但是,在他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所以,在他脑子里,关于爸爸的记忆很少。他只记得,爸爸的个头高高的,眼睛蓝蓝的,胡子长长的。还有啊,坐在爸爸的肩膀上,在屋子里转啊转,可好玩儿了。

自从爸爸去世后,塞德里克发觉,最好也不要跟妈妈谈论爸爸。他记得那时候,爸爸生病了,妈妈也病得不轻,而他被别人带到了别的地方;等他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完了,家里只剩下妈妈一个人,她刚刚能够费力地坐上窗边的椅子。她穿着黑色的丧服,身体瘦弱,面色苍白,美丽的脸上两个酒窝都消失了,哀伤的眼睛看上去比以前更大了。“最最亲爱的,”塞德里克说(爸爸总是那样称呼妈妈,所以小不点儿也学会了),“最最亲爱的,爸爸他好些了吗?”

他感到妈妈的胳膊在颤抖,所以他转过鬈毛头,盯着妈妈的脸,那脸上有一种让他感到想哭的表情。“最最亲爱的,”他说,“爸爸的病好了吗?”

就在那时,他那颗小小的“爱”心突然告诉他,他最好用双臂环抱妈妈的脖子,用温软的脸颊贴近她的脸颊,然后一遍遍地吻她。当他这么做时,妈妈把脸搁在他的肩膀上,哭得肠子都快断了。她紧紧地抱住他,就好像再也不想让他离开身边似的。“是的,他好了,”妈妈啜泣着说,“他很好,很好。可是咱们——现在就剩下咱们俩了,再没有别人了。”

那时,尽管他很小,不能理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到底是什么东西给他们家带来了如此的悲哀,但他明白,他的高大、英俊而年轻的爸爸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每当他谈起爸爸,妈妈就会一个劲儿地哭,所以他暗暗下定决心,最好不要经常提起爸爸。他还发觉,最好不要让妈妈静静地坐着、看着炉火,或望着窗外,一动不动,一声不吭。

塞德里克和妈妈都极少结识人,过着一种在一般人看来十分孤独的生活。尽管直到他长大了一点儿,知道没有人来访问他们的原因后,他才意识到他们过的是一种孤独的生活。

塞德里克听说,妈妈曾是一个孤儿,爸爸跟她结婚之前,她一直是孤零零一个人。她非常漂亮,陪侍着一位富裕而年老的夫人,那位夫人对她一点儿也不好。有一天,塞德里克·埃罗尔上尉来拜访夫人,一眼就看见妈妈急急忙忙地跑上楼梯去,眼睫毛上挂满了泪珠。她看上去是那样的甜美、天真而又悲伤,上尉再也忘不了她了。

后来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他们俩相互熟知,进而又倾心相爱、结婚;但是他们的婚姻给他们带来的却是几个人的敌意,其中最感到气愤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上尉的父亲。老头儿生活在英国,是一个有钱有势的老牌贵族。他的脾气坏透了,极端讨厌美国和美国人。塞德里克上尉还有两个哥哥。按照英国法律,只有老大才有权利继承家族无比荣耀的封号和无比庞大的财产。如果老大死了,就由老二继承。所以尽管上尉是这样一个大家族的成员,但他几乎没有机会成为富人。

不过,多亏造化给了他一些他的哥哥们所不具备的馈赠。他身材匀称,体魄健壮,举止优雅,脸长得很清秀;他的笑容灿烂,声音甜润而快乐;他勇敢而慷慨,具有世界上最美好的心灵;他似乎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让所有的人喜爱他。

他的兄长们就不一样了。那两个人都不英俊,也不友善、不聪明。他们在伊顿中学上学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出名;后来上大学的时候,对学习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只是耗费时间和金钱罢了。他们连一个真心的朋友都没有。

他们的父亲——那位伯爵老爷为他们感到失望和耻辱。他的继承人实在配不上贵族的名誉,到最后都可能不具备男子汉气概和贵族气质,而只是自私的、乱花钱的俗人罢了。上帝把所有的力和美都赐予了老三,而老三毕竟只是老三,他只能得到一份极少的财产。一想到这里,伯爵老爷就感到很难过。有时候,他几乎变得厌恶英俊的小儿子,因为小儿子似乎具备所有的优良素质,真正配得上荣耀的封号和庞大的财产。不过,在他那颗傲慢的、僵化的、年老的心灵深处,他情不自禁地对小儿子寄予了厚望。

有一回,伯爵老爷的坏脾气发作了,遂打发小儿子离开英国,去美国旅行。他觉得让小儿子离开一段时间,自己就不会老是拿他和他的哥哥们做比较而恼火了。那段时间,那两个粗野的家伙惹得他烦恼不堪。

但是,大约六个月后,伯爵开始感到孤单,暗暗地盼望小儿子能够回来,于是他写信给塞德里克上尉,命令他回家。上尉也刚好给父亲写了一封信,说他爱上了一个漂亮的美国女孩,打算跟她结婚。

伯爵老爷读了儿子的来信,大发雷霆。他的脾气一向很坏,但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这么坏。在他火气冲天的时候,他的随从正好也在房间里,还以为他得了中风呢。他像一头猛虎似的,狂怒了一个小时。然后,他坐下来,给小儿子写信,命令小儿子永远不要再靠近老家,也不要再给父亲和哥哥们写信。老伯爵告诉埃罗尔上尉说,他愿意怎么活,就怎么活;愿意在哪儿死,就在哪儿死。老伯爵还告诉他,他已经永远地和家族断绝了关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他就不要再妄想得到任何帮助。

上尉读了父亲的来信非常难过。他爱英国,爱自己出生的美丽家园,甚至爱他那坏脾气的老父亲。在父亲失望的时候,他总是同情他。但是,他知道,他将来休想从父亲那儿得到任何仁慈。

一开始,他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他从没学过工作,也没有任何做生意的经历。不过,他有勇气、有决心。

于是他交出了自己在英国军队中的职权。经过一阵艰辛后,他在纽约找到了一个职位,随即跟心爱的姑娘结了婚。舍弃在英国的旧生活,在美国开始新生活,对他来说是莫大的改变。但是他年轻、乐观,心中怀着希望,他认为,只要辛勤工作,将来他肯定会大有作为。

在一条宁静的街道上,他有一处小小的居所。他的小不点儿就是在那儿出生的。一切都显得那样轻松、愉快、单纯。他娶了一个年老富婆的漂亮女仆,但他似乎从来没有为此而感到难过,因为妻子太甜美了。他太爱她了,她也很爱他。

她实在是太甜美了,而小不点儿既像她,也像父亲。尽管出生在这样一个既安和又清贫的小家庭里,但看起来似乎从来没有哪个孩子比小不点儿更幸运的了。

首先,小不点儿的状态一直很好,所以从未给任何人添过麻烦;其次,他的脾气是那样好,举止是那样讨人喜欢,他给每个人带来了快乐;再其次,他的容貌是那样秀美,看上去就像一幅画似的。

刚刚出生的时候,他不像一般孩子似的是个秃子,他的脑袋上长着许多柔柔的、细细的、金黄的头发,发梢都向上卷曲着,六个月的时候,成了一圈一圈稀松的鬈发。他一双褐色的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小脸蛋人见人爱。他的脊背是如此的健壮,两腿是如此的结实。九个月的时候,他就突然之间学会了走路。对于一个婴儿来说,他的仪容是如此得体,任何陌生人见了他,都会觉得赏心悦目。他似乎感觉每一个人都是他的朋友。当他坐在街边的小童车里,任何人过来跟他说话,他都会用那双褐色的眼睛报以甜蜜而严肃的一瞥,紧接着是一抹可爱的、友好的微笑。

结果,在他生活的那条安和的街道上,左邻右舍中没有一个人不喜欢看看他,跟他说说话,甚至街角上那个杂货店的老板也喜欢他,要知道人们都认为那是一个坏脾气的家伙。一月又一月过去了,他越长越好看,越长越招人喜欢了。

在他足够大的时候,他会和保姆一起出去玩儿,拉着小车,穿着白色的苏格兰式短裙,一顶白色的大帽子倒扣在金黄的鬈发上。他是如此漂亮、健康、生气勃勃,因而引来了每一个人的关注。保姆一回家就告诉他妈妈,女士们是如何拦住他们的车,对他看啊看,跟他说啊说。当他以一副富于童趣的神态,高兴地和她们搭腔时,她们兴高采烈,就好像他和她们一直很熟悉。

他跟人交朋友时,总是显出无忧无虑、富有童趣的模样,这是他最吸引人的地方。他具有非常自信的天性,还有一颗善良的心灵,他同情每一个人。这使他能十分敏锐地捕捉到周围人们的情感。也许这份魅力是随着他的生长而增长的,因为他已跟父亲和母亲一起生活了好多年,而他们总是很温柔、很有教养,总是相亲相爱,处处为对方着想。在家里,他们从不说一个不友好的或不礼貌的词。父母一直爱护他、关心他,温和地对待他,所以他的童心里装满了友爱和温暖,还有天真无邪的情感。他经常听到父亲用美丽的、可爱的名称来称呼妈妈,所以当他跟她说话时,也学会了用这些名称。他经常看见父亲爱护着妈妈,无微不至地关心妈妈,所以他也学会了照顾她。

因此,当他知道爸爸再也不会回来时,当他看见妈妈是那么伤心时,渐渐地,在他幼小而善良的心灵里产生了一个念头,即他必须竭尽全力来使妈妈开心。他基本上还只是一个婴儿,但是,当他爬到妈妈的膝盖上吻她时,当他把鬈毛头放在她的脖子上时,当他将玩具、小人书拿给她看时,那个念头就会闪现在他心头。妈妈经常睡在沙发上,他也静静地蜷起身子,睡在她身边。他还没有长大到能知道为妈妈干些别的事,所以他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对妈妈而言,与其说他是理解了她,还不如说他是在安慰她。“哦,玛丽!”有一回,他听见妈妈对年老的女仆说,“我确信,他试图用天真的方式来帮助我——我知道,他是想帮助我。有时候,他用一种充满爱意和迷惑的目光看着我,就好像他在为我难过似的。随后,他就走过来,拍拍我,或者给我看一件东西。他是一个小不点儿的大人,我真的相信,他懂得这一切。”

当他长大了一些后,他会用许多有趣的童稚的方式,逗得人们哈哈大笑,使人们对他的兴趣更加浓烈。对于母亲来说,他的陪伴至关重要,所以她极少关心任何别的人。他们俩常常一起散步,一起闲聊,一起玩耍。当他还是一个小家伙的时候,他就学会了读书;晚上,他常常躺在炉边的地毯上朗读——有时是一些小故事,有时是适合成年人读的大部头,有时甚至是报纸。这时候,在厨房里忙碌的玛丽经常能听见埃罗尔夫人被小家伙讲的趣事逗得咯咯直笑。“事实上,”玛丽对杂货店老板说,“对于小家伙那些奇妙的言行,所有人都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他那些大人气的话实在好笑。新总统被任命的那天晚上,小不点儿来到厨房里,站在火炉前,两手插在小口袋里,天真的脸上显出法官似的严肃,他整个看起来活像一幅画。他对我说:‘玛丽,我对总统选举非常感兴趣。’他说,‘我是一个共和党人,最最亲爱的妈妈也是共和党人。你是共和党人吗,玛丽?’‘有点儿抱歉,’我说,‘我是一个最最坚定的民主党人。’他抬起脸,看着我,那目光好像是要看到人心里,他说:‘玛丽,国将不国了。’打那以后,他一刻都不放过,总来跟我辩论,要改变我的政治立场。”

玛丽很喜欢他,也很为他感到骄傲。自从他出生起,玛丽就跟他妈妈在一起。他爸爸去世后,玛丽一直是他们家的厨娘、女仆和保姆,全面照顾着他们母子。

他那优美而健壮的小身体,可爱的举止,尤其是那头明亮的鬈发,时而波动在额头,时而迷人地披垂在肩膀上,让玛丽感到骄傲。她乐意起早贪黑地帮他妈妈给他做衣服,并使他的衣服保持笔挺的样子。“他像个贵族,不是吗?”玛丽常常说,“真的,我喜欢看着这孩子快步走在纽约最繁华的第五大街上,就好像是去参加社交活动,看上去非常漂亮。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大家都乐意照顾他。他穿着一件黑色天鹅绒衬衫,那是用他母亲的一条旧裙子改成的。他的小脑袋高昂着,鬈发飞扬着,闪闪发光。他看起来可真像是一个小贵族啊。”

塞德里克不知道自己像一个小贵族,他不知道贵族是什么样的。他最好的朋友是一大街拐角处的杂货店老板。他叫霍布斯先生,脾气很坏,但从来没有对他发过脾气。塞德里克非常仰慕他、尊敬他。塞德里克认为霍布斯先生是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因为他的杂货店里有很多很多东西——如杨梅干、无花果、橘子和饼干。他还有一匹马、一辆马车。塞德里克也喜欢送牛奶的人、烤面包的师傅以及卖苹果的妇女,但他最喜欢的还是霍布斯先生。他俩的关系是如此亲密,以至于塞德里克每天都要去看他。两人经常久久地坐在一起,讨论些时事话题。令人万分奇怪的是,他们找来交谈的事层出不穷——如七月四日国庆节就是一件。两人一谈起七月四日,就会谈个没完没了。霍布斯先生认为“英国佬”坏透了。他讲了独立战争的整个过程,叙述了一些非常精彩的爱国故事,故事中的敌人都很可恶,而战争英雄都很勇敢。他甚至会慷慨激昂地背诵《独立宣言》的选段。

塞德里克兴奋极了。他的眼睛闪闪放光,他的面颊红扑扑的,他的鬈发被他自己弄得乱蓬蓬的,活像一个黄色的拖把。塞德里克回家后,还没等吃完饭,就迫不及待地将今天听到的事告诉妈妈。也许可以说,是霍布斯先生最早使他对政治产生了兴趣。霍布斯先生很喜欢读报纸,所以,从他那儿,塞德里克听到了许多发生在华盛顿的事儿。霍布斯先生还会告诉他,总统是否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有一回,正好碰上选举,塞德里克觉得场面宏大极了。也许只有他俩认为这个国家可能已经被破坏了。

霍布斯先生带着他去看壮观的火炬游行。好多当时举着火炬参加游行的人们后来都还记得,一个粗壮的男人站在路灯杆旁边,肩膀上扛着一个漂亮的小男孩。那男孩一边大喊着,一边在空中挥舞着自己的帽子。

这次选举后不久,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这事使只有七八岁的塞德里克的人生有了一个奇妙的变化。那天他正在跟霍布斯先生谈论英国和女王,霍布斯先生对贵族制度说了一些非常严厉的话,他尤其痛恨伯爵和侯爵。那天上午很热,塞德里克和一些小伙伴玩儿了一阵打仗游戏后,便来到杂货店休息。他看见霍布斯先生正在阅读《伦敦新闻画报》,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报纸上有一张关于宫廷仪式的图片。“啊,”霍布斯说,“他们现在还能风光一时,但有朝一日,他们将为此付出代价。当那些被他们蹂躏的人们团结起来,就会将他们——伯爵、侯爵和所有的贵族都打个落花流水。这日子马上就要来了,他们该当心点儿!”

塞德里克像往常一样,坐在那只高凳子上,将帽子往后推了一推,双手插在裤兜里,对霍布斯先生毕恭毕敬。“你认识许多侯爵吗,霍布斯先生?”塞德里克询问道,“或者伯爵?”“没有!”霍布斯先生愤愤地回答道,“我想是没有。如果这屋子里有一个,我就会把他抓起来!我不愿意在这里,在我的饼干箱子上,坐着一个什么都想抓在手里的暴君!”

霍布斯先生为自己的这个想法感到骄傲,自豪地环顾了一下四周,擦了擦额头。“也许,如果他们了解得多一些,他们就不愿意再当伯爵了。”塞德里克说。他感觉贵族们的处境挺不幸的,自己对他们还有点儿模模糊糊的同情呢。“他们会吗?!”霍布斯说,“他们只会为爵位感到荣耀!这是他们根深蒂固的心理。他们生来就这么坏。”

这时玛丽进来,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塞德里克原以为她可能是来买糖的,但她没有买。她脸色苍白,好像出了什么事。“回家吧,亲亲,”她说,“太太要你回家。”

塞德里克从凳子上滑了下去。“妈妈要我跟她一起出去吗,玛丽?”他问道。“上午好,霍布斯先生。我会再来看您的。”

塞德里克看见玛丽盯着自己而说不出话来的样子,感到很惊讶,他想知道,玛丽为何一个劲儿地摇头。“出什么事了,玛丽?”他问道,“是不是天太热了?”“不是,”玛丽说,“咱们家出了怪事了。”“是太阳晒得我那最亲爱的妈妈头疼了吗?”塞德里克急切地询问道。

但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回到自己家门口时,看到了一辆轿式马车停在那儿,还有一个人在小客厅里跟他妈妈谈着话。玛丽急急忙忙领他上楼,给他穿上一套奶油色的法兰绒衣服,脖子上围了条红色颈带,那是他最好的夏季服装。玛丽还梳理了他那头鬈发。“老爷们,是吗?”他听见她在说,“还有贵族和绅士。呸!他们会倒霉的!老爷们,实际上,老爷们的运气会更糟糕。”

这话真正叫人摸不着头脑,但他相信他妈妈会告诉他,所有这些让人激动的事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他听任玛丽自悲自叹,没有问她很多问题。衣服穿好后,他跑下楼,走进客厅。一个高高的、瘦瘦的,面部轮廓分明的老年绅士,此时正坐在一把靠背椅子上。他妈妈站在旁边,脸色苍白。他看见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噢!塞迪!”她喊出声来,跑向她的小宝贝,紧紧抱住他,吻他,让他感到有点儿害怕和忧虑。“哦!塞迪,亲爱的!”

那高个子老绅士从椅子里站起来,用锐利的目光看着塞德里克,同时用那瘦骨嶙峋的手摸着自己瘦削的下巴。他似乎一点儿都没有不高兴。“如此说来,”他最后慢慢地说,“如此说来,这位就是小方特勒罗伊勋爵了。”第二章塞德里克的朋友们

在此后的那一个礼拜,世上从来没有一个小男孩儿比塞德里克更迷惑不解了。先是他妈妈告诉了他一个非常古怪的故事,他不得不听了两三遍才明白过来。他难以想象霍布斯先生会怎样看待这件事。故事的开头是,他从没见过面的爷爷,是一位伯爵老爷。到他爷爷死时,他的大伯父如果不曾从马上摔下来死掉的话,将继承爵位;大伯父死后,他的二伯父如果不曾在罗马溘然死于热病的话,也将继承爵位;二伯父死后,他自己的父亲如果还活着的话,也将是伯爵。但是,这兄弟仨都死了,只留下塞德里克这个独苗苗,所以看起来在他爷爷死后,他将成为伯爵——现在,他是方特勒罗伊勋爵。

当他初次听到这故事时,他的脸色都变白了。“哦!最最亲爱的!”他说,“我宁愿自己不是一个伯爵。我的小伙伴们都不是伯爵。我能不做伯爵吗?”

但事情似乎没有转变的可能。那天晚上,当他和妈妈一起坐在打开的窗子旁,望着窗外破旧失修的街道时,他俩进行了一番长谈。塞德里克坐在他的小脚凳上,双手抱住一个膝盖,这是他最喜欢的姿态。他迷惘的小脸蛋因为思考而涨得红红的。他祖父派人来接他去英国,而妈妈认为他应该去。“因为,”她目光哀伤,一边望着窗外,一边说,“我知道,你爸爸希望你去,塞迪。他很爱他的家。而且,有很多方面要考虑,你一个小男孩儿是很难理解的。如果我不让你去,我就是一个自私小气的妈妈了。等你长大成人后,你就会明白其中的原因。”

塞德里克哀伤地摇着头。“要离开霍布斯先生了,我将很难过。”他说,“我怕他会想我,我也会想他的。我会想念他们的。”

哈维沙姆是多林考特伯爵的私人律师,伯爵派他来将方特勒罗伊勋爵接回英国去。第二天哈维沙姆又来了,塞德里克从他那儿听说了许多事情。但是,当他听说他长大以后将成为一个很有钱的人,到处拥有城堡、广阔的园林、深深的矿井、大笔的财产和大批的佃户时,不知怎么的,他并没有感到安慰。他挂念着他的朋友霍布斯先生。早饭后,他就满怀忧虑地去杂货店看望朋友了。

他发现霍布斯先生正在读晨报。他十分严肃地走上前去。他觉得,霍布斯先生听到这突然降临在他身上的怪事时,肯定会大吃一惊的。在来杂货店的路上,他就一直在想,怎么样才能以最好的方式,将消息告诉霍布斯先生呢。“你好!”霍布斯先生说,“早上好!”“早上好。”塞德里克答道。

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先爬到高凳子上去,而是在饼干箱子上坐下来,抱住膝盖,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霍布斯先生抬起目光,从报纸的上端询问似的看着他。“你好!”霍布斯先生又说。

塞德里克鼓起了心中所有的勇气。“霍布斯先生,”他说,“你还记得昨天上午咱俩的谈话吗?”“呃,”霍布斯先生答道,“好像是有关英国的。”“是的,”塞德里克说,“但是就在那时,玛丽来找我,你记得吗?”

霍布斯先生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勺。“那时咱俩正提到维多利亚女王和贵族制度。”“是的,”塞德里克犹豫不决地说,“还有,还有伯爵,你不记得了吗?”“哦,对了,”霍布斯先生答道,“我们是提到了伯爵,我记得的!”

塞德里克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一直红到披垂着鬈发的额际。他平生还从未碰见过一件如此让他尴尬的事情。他有点儿担心的是,这件小事可能也会让霍布斯先生感到难堪。“你说过,”他继续道,“你不会让他们坐在你的饼干箱子上。”“我是这么说过的!”霍布斯先生激烈地答道,“我是这么说的,他们倒是来试试看!”“霍布斯先生,”塞德里克说,“现在在这箱子上就坐了一个伯爵!”

霍布斯先生几乎要从他的椅子里跳出来。“什么!”他大喊道。“是的,”塞德里克有点儿羞怯地宣告道,“我是伯爵——或者说我将成为伯爵,我不想骗你。”

霍布斯先生看起来有点儿忧虑不安。他霍然站起来,转身去看温度计。“你脑子里进水了!”他大喊着,转回身审视小塞德里克的面色,“今天很热!你感觉怎么样?头疼吗?你是什么时候感觉到不舒服的?”

他把一只大手放在小男孩的头上,这使塞德里克感到从未有过的尴尬。“谢谢你,”塞得里克说,“我很好。脑子一点儿都没问题。我得说那是真的,我很难过,霍布斯先生。那就是玛丽到这儿来把我带回家的缘由。是哈维沙姆先生告诉我妈妈的,他是一个律师。”

霍布斯先生的身子沉入靠背椅,他用手帕擦了擦额头。“咱俩中间有一个人中暑了!”他大喊道。“没有,”塞德里克答道,“咱俩谁也没中暑。咱俩得想一个好办法,霍布斯先生。哈维沙姆先生从英国一直赶到这里,来把这事告诉我们。是我爷爷派他来的。”

霍布斯先生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眼前这张小脸蛋,它是那样天真而又严肃。“谁是你爷爷?”他问道。

塞德里克把手伸进衣兜,小心翼翼地拿出了一张纸。“我没法轻易地记住,所以写在了这上面。”他说完后慢慢地高声读了起来,“‘约翰·阿瑟·莫里钮克·埃罗尔,多林考特伯爵。’那就是我爷爷的名字,他住在一个城堡里——他有两个或三个城堡,我想。我那去世了的爸爸,是他最小的儿子。如果我爸爸没有死的话,我就不会是勋爵或伯爵。如果他的两个哥哥没死的话,他也不会是伯爵。但他们都去世了,只剩下了我一个继承人——男继承人,所以我得去当伯爵。我爷爷已派了人来,要把我接到英国去。”

霍布斯先生似乎感到越来越热了。他擦着额头和脑袋上没长头发的部位,重重地呼吸着。他开始意识到一件非常触目惊心的事已经发生了。但是,他看见那个小男孩依然坐在饼干箱子上,孩子气的眼里依然是天真而着急的神情,一点儿都没变,跟前几天一模一样,依然只是一个漂亮、快乐而又勇敢的小家伙,依然穿着黑布套装,围着红色颈带。这一关于贵族的消息使霍布斯先生迷惑不解,当他发现塞德里克说话时的语气是那样天真而单纯,就更加迷惑不解了。而塞德里克一点儿都没有意识到,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消息。“刚——刚才你说你的名字是什么来着?”霍布斯先生问道。“是塞德里克·埃罗尔,方特勒罗伊勋爵。”塞德里克答道,“哈维沙姆先生就是这么叫我的。当我走进房去的时候,他说:‘这么说来,这位就是小方特勒罗伊勋爵了!’”“哎呀,”霍布斯先生说,“我真该死!”

当他大吃一惊或极端兴奋时,他惯用这样的感叹。在那样令人困惑的当儿,他想不出另外的话。

塞德里克觉得这是一种相当合适的、适度的感叹。他是如此强烈地尊敬、爱戴霍布斯先生,以至于他欣赏、赞同霍布斯先生的所有看法。他对社会还了解得不够,这导致他不能意识到,有时霍布斯先生并不太遵循常规。他当然知道,霍布斯先生和他妈妈不同,因为他妈妈是一位女士,而在他看来,女士和男士总是不一样的。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霍布斯先生。“英国离这儿很远,是吗?”他问道。“得横渡大西洋。”霍布斯先生答道。“那是最糟糕的,”塞德里克说,“也许要很长时间以后,我才能再见到你。我不愿想到那一点,霍布斯先生。”“最好的朋友也得分开。”霍布斯先生说道。“那么,”塞德里克说,“咱俩已经是好多年的老朋友了,是吗?”“打你出生起,咱俩就是朋友了。”霍布斯先生答道,“在你只有六个礼拜大的时候,你妈就把你抱出来在这条街上散步了。”“嗨,”塞德里克叹息着感慨道,“那时,我可万万想不到我得当伯爵!”“你觉得,”霍布斯先生说,“没有办法摆脱了吗?”“恐怕没办法了。”塞德里克答道,“我妈妈说,我爸爸希望我去当伯爵。但是如果我非当伯爵不可,那我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即努力做一个好伯爵,不当暴君。如果英国和美国再次开战,我将设法制止。”

他跟霍布斯先生的谈话很长,也很严肃。塞德里克原来料想,霍布斯先生会暴跳如雷。但一旦克服了一开始的震惊,霍布斯先生努力使自己恢复到了正常状态,在面谈结束之前,他又问了好多问题。由于塞德里克只能回答其中极少的几个,他只好极力让自己来回答。一谈起伯爵、侯爵以及勋爵的产业,霍布斯先生就解释了许多,他说的话如果让哈维沙姆先生听到了,可能会使哈维沙姆惊恐万分。

那时,有许多事使哈维沙姆先生感到惊恐。他以前一直生活在英国,不习惯美国人和美国的习俗。将近四十年来,他在业务上与多林考特伯爵家一直保持着联系。他知道伯爵家所有的大宗产业以及财富和地位。从冷酷的商业角度出发,他对这个小男孩很有兴趣,因为在将来,这个小男孩将成为所有这些财富和势力的主人,即多林考特伯爵。老伯爵对大儿子和二儿子的失望,对三儿子塞德里克上尉娶了一个美国女人的暴怒,这些他全都知道。而且他知道老伯爵依然憎恨这个温柔的小寡妇,提起儿媳妇时总是用辛辣而残酷的话,或者干脆就不愿意说到她。老伯坚持认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美国女孩,她是用伎俩使他儿子娶她为妻的,因为她知道他儿子是伯爵的儿子。老律师自己也倾向于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他平生见过许许多多自私的、唯利是图的人,而且他对美国人一向没有好印象。当他的轿式马车驶入这条简陋的街道,停靠在这座简陋的小房子前时,他真正感到了震惊。当他想到,这位将拥有多林考特城堡、温得汉穆塔林和考尔沃斯以及所有其他富丽堂皇的建筑物的未来伯爵,居然会出生、成长于这样一座不起眼的小房子,街道的拐角处居然还有一个卖蔬菜水果的杂货店时,着实吃了一惊。哈维沙姆先生想知道塞德里克是怎么样的一个孩子,那年轻的妈妈又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但一想到真要见到他们母子俩,他又有了退缩情绪。长时间以来,哈维沙姆先生一直为伯爵家办理法律事务,慢慢地也染上了贵族的傲慢。使他感到很恼火的是,他发现自己不得不去跟这样的一个女人打交道。在他看来,她是一个爱钱的俗人,既不尊重她亡夫的故国,也不尊重他神圣的称号。这个称号非常古老,非常辉煌。尽管哈维沙姆先生自己只是一个冷酷的、敏锐的、商人式的老律师,但他极其尊敬伯爵一家。

当玛丽把他领进小客厅时,他挑剔地环顾了一下四周。客厅的陈设很简朴,但看起来很有家庭气息,没有廉价的普通的装饰品,也没有廉价的俗丽的图片,墙上仅有的一些装饰品都具有高雅的品位。房间里散放着许多小东西,可能是女主人亲手制作的。“如此看来,还不算太糟糕。”他自言自语道,“但也许是上尉的趣味起着引导作用。”但是当埃罗尔夫人走进房间的时候,他开始想,她的趣味可能也起了作用。她穿着简朴的黑色套装,跟她苗条的身材非常相配,她看上去与其说是一个儿子已七岁的母亲,还不如说是一个正值妙龄的女孩。她年轻的脸庞美丽而忧郁,褐色的大眼睛闪射出温柔而单纯的目光——自从她丈夫去世以来,忧郁的神情从未真正离开过她的脸庞。小塞德里克已习惯于看见妈妈脸上那忧郁的神情。仅有几次,他看见那忧郁的消退,那是在他和她玩耍、聊天的时候,在他说起一些老式物件的时候,当他在谈话中用了一个长单词的时候。那单词是他从报纸上挑出来的,或者是从跟霍布斯先生的闲聊中学来的。他喜欢使用长单词,尽管他不能理解长单词有什么可笑之处,但当它们使妈妈放声大笑时,他自己也总是乐滋滋的。老律师经验丰富,这使他能非常精准地观察人的性格。他一看见塞德里克的母亲,就知道:老伯爵认为她是一个俗气的、唯利是图的女人,是大错特错了。哈维沙姆先生从未结过婚,甚至从未恋爱过,但他推测到,眼前这年轻漂亮的尤物声音甜美,目光哀怨,她嫁给埃罗尔上尉,仅仅是因为她爱他,全心全意地爱他,她从来不曾认为,上尉是一个伯爵的儿子有什么优越之处。老律师明白,她不会给他制造麻烦。他开始感觉到,也许对于那个贵族家庭来说,小方特勒罗伊勋爵不是一个让人讨厌的人,一点儿也不。上尉是一个英俊的青年,年轻的母亲又这么漂亮,他们的孩子也许是让人百看不厌的。

一开始,当他将来意告诉埃罗尔夫人时,她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哦!”她说,“你们非得要把他从我身边夺走吗?我们彼此是如此相爱!对于我来说,他就是至上的幸福!他是我的一切啊。我一直在努力做他的好母亲。”她年轻而甜美的声音颤抖着,眼中噙满了泪水。“你不知道,他对于我是何等的重要!”她说。

律师清了清嗓子。“我不得不告诉你,”他说,“多林考特伯爵对你——对你并不太友好。他是一个老人,有很强的傲慢心理。尤其是,他一贯不喜欢美国和美国人,对他儿子的婚姻更是怒气冲天。让我来传递这样一个让你不快的消息,我感到很难过。但他主意已定——谁也改变不了——他不想见你。他的计划是,小方特勒罗伊勋爵要在他的监督下接受教育,要跟他生活在一起。伯爵喜欢多林考特城堡,他长时间住在那儿。他患有痛风症,所以不喜欢伦敦。因此,方特勒罗伊勋爵可能主要生活在多林考特。伯爵把罗奇苑提供给你,作为你的住处。它的地理位置很好,而且离城堡不太远。他还会给你提供适当的收入,也会许可方特勒罗伊勋爵来看望你。唯一的规定是:你不准去看他,也不准进入城堡的大门。你瞧,你并不会真的跟你儿子分开。我向你保证,夫人,这些条件并不太苛刻,它们原本是可以更苛刻些的。我想你肯定知道,方特勒罗伊勋爵将要得到的生活和教育环境是相当优越的。”

他感到有点儿不安,因为她居然没有当场大哭大叫、大吵大闹。他知道,有些女人是会那样做的。一看见女人哭,他就会不知所措、心烦意乱。

但她没有哭闹。她走到窗户前,脸转过去,站了一阵子。老律师看见她在努力地使自己镇定下来。“埃罗尔上尉很喜欢多林考特。”她最后说,“他爱英国,爱英国的一切。离开家园是他永久的伤痛。他为自己的家族和名号而骄傲。他愿意——我知道他愿意,让他的儿子了解那些美丽而古老的地方,并在那儿成长,以适应将来的地位。”

随后,她走回到桌子旁边,站在那儿,非常温和地抬眼看着哈维沙姆先生。“我丈夫会同意的。”她说,“对于我的小孩子来说,这是最好的。我知道——我敢确定,伯爵不会那样心怀恶意,企图教导孩子不要爱我;我知道——纵使他真的那样做——孩子由于太像他的父亲,所以也不会受到伤害。他有一种温良、坚信的性格,有一颗真诚的心灵。纵然他看不见我,他也会爱我的。再说,我们俩是可以经常见面的,我不应该感到很大的痛苦。”“她很少考虑她自己。”律师心想,“她没有为自己提任何条件。”“夫人,”他高声说道,“你如此为你儿子着想,我很钦佩你。当他长大成人,他会报答你的。我向你保证,方特勒罗伊勋爵会受到最细微的保护,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保障他的幸福。多林考特伯爵会和你一样,为了孩子的舒适和健康而操心。”“我希望,”温和的小母亲说道,嗓音都似乎碎裂了,“塞迪的祖父会喜欢他。孩子很有爱心,也总是人见人爱。”

哈维沙姆先生又清了清嗓子。他实在无法想象,那个患有痛风症、脾气暴躁的老伯爵会对任何人恩爱有加。但他知道,以他过敏的方式,对孩子好一点儿,对他自己是有好处的,因为孩子是他的继承人。他也知道,如果塞德里克能为贵族的名号增光,他的祖父会为他感到骄傲的。“方特勒罗伊勋爵会过得很舒服的,我敢保证。”他答道,“只是为了他的幸福,伯爵才想着让你住得离他尽可能地近,能时常看见他。”

他认为一字不差地重复老伯爵用过的词是考虑不周的表现,事实上,老伯爵所用的词都是既不礼貌也不和蔼的。

哈维沙姆先生更喜欢用平和得多、礼貌得多的语言——来表示他那高贵的主人所提供的条件。

当埃罗尔夫人要玛丽去找她的小男孩,并把他带来见她,而玛丽告诉他小男孩正在杂货铺里的时候,哈维沙姆先生又受到了些微的震惊。“没问题,我很容易找到他,夫人。”玛丽说,“因为此时此刻,他正跟霍布斯先生在一起,坐在柜台旁的高脚凳子上。他们极有可能在谈论政治,或者在肥皂、蜡烛和土豆之间自得其乐,正如你所喜欢的那样,既聪明,又可爱。”“从他一出生,霍布斯先生就认识他了。”埃罗尔夫人对律师说道,“霍布斯先生一直对塞迪很好,在他俩之间有一种很伟大的友情。”

哈维沙姆先生想起他经过那个杂货店时,曾经瞥了一眼,一桶桶的土豆、苹果和各种各样的杂货仿佛又历历在目。想到此,他心里又起了狐疑。在英国,绅士的孩子是不会跟杂货店的老板交朋友的。如果孩子不懂礼貌或性情糟糕,竟然去跟下三流的人打交道,那是非常丢人的事。在老伯爵的一生中,最最让他感到痛苦的羞辱之一恰恰是:两个大儿子喜欢跟下层人交往。老律师想,这个男孩子会不会摒弃他父亲的善良,而继承了他那两个伯父的坏样儿呢?

在跟埃罗尔夫人聊天的时候,他一直不安地想着这一点,直到孩子走入房间。门打开的时候,他委实犹豫了一会儿,才去看塞德里克。当塞德里克跑进母亲的怀抱时,哈维沙姆先生低头看着这孩子。他体验到一种剧变的感觉,这感觉使他激动万分。他第一眼见到塞德里克,就意识到在他平生所见过的小家伙中,这孩子是最优秀的,也是最漂亮的。他超乎寻常地漂亮,孩子小小的身体健康、轻巧而又优雅,小脸蛋有着成年男人的特点,那孩子气的头高昂着,显示出相当勇敢的气质。着实让人感到吃惊的是,他和他父亲竟然如此相像。他继承了父亲的金色头发,母亲的褐色眼睛,但是,在他眼里,一点儿都看不出哀伤或胆怯。他的眼睛因为天真而无畏,他看起来就像自出生以来从未害怕过或怀疑过。

哈维沙姆先生想到的是:“他是我所见过的小家伙中,天生最最漂亮的。”而他说出来的话只是:“这么说来,这位就是小方特勒罗伊勋爵了。”

随后,他越看小勋爵,就越多地发现他的奇异。尽管他在英国见过许多孩子,但他对孩子所知甚少。英国孩子都是一些漂亮而又可爱的好男孩和好女孩,都经受过男的和女的家庭教师的严厉管教。他们有时候害羞,有时候喧闹得令人心烦,但从来不会对一个呆板的、死板的老年律师有多大的兴趣。也许小勋爵的前途关系到他个人的利益,才使他注意塞德里克要胜过注意其他孩子,但是,不管如何,他确实发现自己很关注塞德里克。

塞德里克不知道自己正在被观察,他的言行举止跟往常没有什么区别。当他和哈维沙姆先生被人介绍认识时,他友好地握了握哈维沙姆先生的手,并且毫不迟疑地回答了哈维沙姆先生的所有问题,正像平常他回答霍布斯先生的提问似的。他既不羞涩,也不鲁莽。当哈维沙姆先生和他母亲聊天的时候,律师注意到他怀着浓厚的兴趣在听着,就好像他已经长大了似的。“他似乎是一个很成熟的小家伙。”哈维沙姆先生跟他母亲说。“我想,在某些事情上,他是挺成熟的。”她答道,“他学东西一向很快,而且经常和成年人待在一起,他有一个小小的可笑的习惯,即喜欢使用比较长的单词和表达法,那是他从书中读到的,或者是从别人的谈话中听来的,但是他也非常喜欢孩子气的玩耍。我想他是相当聪明的,但有时候又是一个很孩子气的小家伙。”

哈维沙姆先生第二次碰见塞德里克时,知道他妈妈说的最后那句话是很正确的。当他的轿式马车路过拐角处时,他看见一群小男孩,他们都很兴奋。其中两个正准备进行一场跑步比赛,有一个正是他年幼的主人。塞德里克大声喊叫着,在他所有的小伙伴中,就数他的声音最大。他和另一个男孩子肩并肩站着,一条红色的小腿已往前跨出了一步。“一——预备!”裁判喊道,“二——预备好了!三——跑!”

哈维沙姆先生发现自己的身子探出了马车的车窗外,他对眼前的情景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兴趣。他的小主人一听到起跑的号令,就沿着跑道像子弹一样射了出去,那两条高贵的红色小腿在灯笼裤后面飞跑着,在操场上一路狂奔。他的小拳头紧握着,他的脸迎着风,光亮的头发在脑袋后面飘散着,像涌动的溪流。“加油,塞迪·埃罗尔!”所有的男孩都喊叫着,激动地跳跃着、尖叫着。“加油,比里·威廉!加油,塞迪!加油,比里!加油!加油!加油!”“我真的相信他会赢。”哈维沙姆先生说,“我真的——我真的禁不住希望他会赢!”他说着,歉意似的咳嗽着。

那一刻,从那些又跳又蹦的男孩中爆发出一股最狂热的呼喊。未来的多林考特伯爵最后奇妙地一跳,到达了街道尽头的灯柱,触摸了一下,比里也气喘吁吁地飞身到达了灯柱,仅仅相差两秒钟。“为塞迪·埃罗尔欢呼三声!”小男孩们喊道,“真棒,塞迪·埃罗尔!”

哈维沙姆先生把头缩回到马车的车窗边上,然后屈身回到座位上,脸上带着一丝干瘪的微笑。“真棒,方特勒罗伊勋爵!”他说。

当他的车子停在埃罗尔夫人家门前时,比赛的胜者和负者走上前来,后面跟着那帮吵吵嚷嚷的男孩。塞德里克和比里·威廉一起走着,聊着,他那兴高采烈的小脸蛋通红通红的,他的鬈发垂到了滚烫的、潮湿的额头上,他的双手插在衣兜里。“你看,”塞德里克说,“我猜想,我之所以赢,是因为我的双腿比你的要长那么一点儿。我觉得原因就在这里。你知道,我比你大三天,这是我的优势所在。”

塞德里克这么看待比赛的结果,比里·威廉高兴了起来,以至于又开始笑了,并觉得自己又可以大摇大摆了,简直好像是他赢了,而不是输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塞德里克想办法来使别人感到安慰。甚至于在他因刚刚赢得比赛而激动万分时,他还记得,失败的人可能不会像他那样感到快乐,还可能喜欢那样想,如果在不同的情形下,自己可能就是获胜者。

那天上午,哈维沙姆先生跟比赛的胜利者进行了一次相当长的谈话——谈得他露出了干瘪的笑容,还几次用他瘦骨嶙峋的手摸着他自己的下巴。

埃罗尔夫人被从客厅里叫了出去,律师和塞德里克单独待在一起。起初,哈维沙姆先生不知道自己应该对他的小伴侣说些什么。他想,也许最好是说些注意事项,以便塞德里克顺利去拜见他的祖父,或者以便他去应付那突然到来的变化。哈维沙姆先生看得出,塞德里克对他到达英国时将要见到的东西,对在英国等待着他的家,没有一点儿概念。他甚至不知道,他母亲将不再跟他生活在同一所房子里。他们以为,在告诉他之前,最好是让他先克服初始的震惊。

在打开的窗户的一边,哈维沙姆先生坐在一张靠背椅子里;在另一边,是一张更大的椅子,塞德里克坐在上面,看着哈维沙姆先生。由于椅子大,他坐得很靠里面。他满是鬈发的脑袋靠着靠垫,双腿交叉着,双手深深地插入衣兜。他妈妈在房间里的时候,他一直愣愣地看着哈维沙姆先生;在她走后,他依然看着,目光中流露出尊敬的思绪。埃罗尔夫人刚刚出去的时候,房间里有一种短暂的寂静。塞德里克似乎是在研究哈维沙姆先生,而哈维沙姆先生当然也在研究塞德里克。作为一个上了年纪的绅士,他不能下定决心,他应该对一个赢得了比赛的小男孩说些什么。这小男孩穿着短一截的灯笼裤、红色的长袜子。当他坐在靠背椅子的深处时,双腿由于不够长,还没能伸出椅面的边缘。

但是塞德里克突然主动开始谈话,这使哈维沙姆先生轻松了下来。“我不知道伯爵是干什么的,”他说,“你知道吗?”“你真的不知道吗?”哈维沙姆先生说。“不知道。”塞德里克回答,“我想:当一个男孩要去当伯爵的时候,他应该知道,你不这样认为吗?”“嗯——是应该知道。”哈维沙姆先生答道。“你是否愿意——”塞德里克以尊敬的语气说,“你是否愿意给我解释一下(有时,当他说长单词的时候,他不会很准确地发音),是什么使他成为伯爵的呢?”“首先,得有一个国王或王后。”哈维沙姆先生说,“一般而言,他之所以成为伯爵,是因为他曾经为王朝做出过某些奉献,或建立了某些丰功伟绩。”“哦!”塞德里克说,“那很像总统了。”“像吗?”哈维沙姆先生说,“你们的总统是那样选举出来的吗?”“是的,”塞德里克愉快地答道,“一个人很好,或知道得很多,他就会被选为总统。他们举行火炬游行,还有乐队呢,每个人都发表演说。我过去常想,我可能会成为总统,但我从未想过成为伯爵。我不知道什么是伯爵。”他相当急速地说着,以防哈维沙姆先生认为他不懂礼貌,连伯爵都不想当。“如果我了解他们,我敢说,我原本想,我应该是喜欢去当伯爵的。”“这跟当总统可大不一样。”哈维沙姆先生说。“是吗?”塞德里克问道,“怎么个不同?没有火炬游行吗?”

哈维沙姆先生也把自己的双腿交叉起来,并小心地把手指尖放在一起。他想,也许到时候了,该把事情解释清楚些了。“伯爵是——是很重要的人物。”他开始说。“总统也是!”塞德里克插嘴道,“火炬游行队伍有五英里长,他们还燃放烟火,还有乐队演奏呢!霍布斯先生带我去观看来着。”“伯爵,”哈维沙姆先生感到自己的立场相当不稳定,他继续说道,“往往属于非常古老的世系——”“那是什么意思?”塞德里克问道。“属于非常古老的家族——极为古老。”“啊!”塞德里克说,双手在衣兜里插得更深了,“我想,那跟公园旁边那个卖苹果的老太太情况很类似。我敢说,她也属于古老的家族。她那么老,以至于你会感到惊讶——她居然能站起来。她有一百岁了,我想。哪怕天下雨,她也得出来。我为她感到难过,其他男孩也很难过。比里·威廉曾经有将近一块钱,我叫他每天去老太太那儿买五分钱的苹果,直到他把钱全部花完。他买了二十天,而一个礼拜后,他就吃腻了。不过,那时候——相当幸运的是——一个绅士给了我五十分钱,我就拿来全都买了苹果。那老太太属于那样古老的家族,但又那样穷,真让人为她感到难过。她说,她的血统已深入骨髓,而雨使情况变得更糟糕。”

塞德里克的小脸蛋天真又严肃,哈维沙姆先生看着这小伙伴,感到若有所失。“恐怕你没有很好地理解我,”他解释道,“当我说‘古老的世系’时,我不是指多老的年纪,而是指很久以来,这样一个家族的名号是闻名全世界的;也许几百年来,在他们国家的历史上,秉承那个名号的人一直是众所周知、有口皆碑的。”“像乔治·华盛顿,”塞德里克说,“我打出生起就听说他了,而且在我出生前很久,他就众所周知了。霍布斯先生说,他将永远不会被人们忘记,那是因为《独立宣言》,您知道,还有七月四日国庆节。你瞧,他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第一位多林考特伯爵,”哈维沙姆先生严肃地说,“四百年前就是伯爵了。”“哦,哦!”塞德里克说,“那真是很久以前了!你把这告诉我最最亲爱的妈妈了吗?她会很感兴趣的。她一进来,咱们就告诉她。她总喜欢听古怪的事儿。伯爵除了当伯爵,还干些什么呢?”“他们中有很多很多人帮助统治英国,有些人是勇士,在古代曾参加过大规模的战役。”“我本人也喜欢战斗,”塞德里克说,“我爸爸就是一个战士,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和乔治·华盛顿一样勇敢,也许那是因为他是一个伯爵——如果他不死的话,他已经是伯爵了。伯爵们都很勇敢,为此我很高兴。做一个勇敢的人——那是一种很强的优越感。我曾经老是害怕——黑暗中的东西,您知道。但是当我想起战争战争中的战士和乔治·华盛顿时——我那恐惧症就治好了。”“有时候,当伯爵还有一种好处。”哈维沙姆先生那敏锐的目光紧紧盯住小男孩,脸上有一种非常奇怪的表情,他慢慢地说:“有些伯爵有很多钱。”

他的表情很古怪,因为他想知道,他的年轻的朋友是否明白金钱的力量是什么。“有钞票当然好啰。”塞德里克单纯地说,“我但愿自己有很多很多钱。”“真的?”哈维沙姆先生说,“那是为什么?”“嗯,”塞德里克解释道,“一个人有钱,就可以干很多很多事儿。您瞧,那个卖苹果的老太太,如果我很富裕的话,我会给她买一顶小帐篷,让她把摊子摆在里面,再给她买一只小炉子,然后,每个下雨天的早晨,给她一块钱,那样她就可以待在家里了。再往后——哦!我要给她一条围巾,那样她的骨头就不会使她感觉难受了;她的骨头跟我们的不一样,她一动,骨头就使她感到疼。骨头疼起来真是要命啊。如果我有足够的钱,为她做所有那些事,我猜想,她的骨头就不会疼了。”“说得真好!”哈维沙姆先生说,“如果你很富裕,你还会干些别的什么呢?”“哦!我会做许多许多事儿。当然我要给我最最亲爱的妈妈买各种各样漂亮的东西,编织手册啦、扇子啦、金针箍啦、金戒指啦,还有百科全书啦、马车啦,那样,她就不需要去等街上的车了。如果她喜欢桃红色的丝绸服装,我会给她买一些,不过,她最喜欢的是黑色。我要带她去那些大商场,让她四处看看,自己随便挑选。还有迪克——”“谁是迪克?”哈维沙姆先生问道。“迪克是一个擦皮鞋匠。”小勋爵说。想到这样激动人心的计划,他的兴致一下高涨起来:“在你所认识的擦皮鞋匠中,他是最好的一个。他把摊子摆在城里一条街道的拐角处,我认识他已经有好几年了。在我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有一回,我跟我最最亲爱的妈妈一起出去逛街。她给我买了个漂亮的皮球,就是能弹跳的那种,我带着它走,它滚进了街道的中央,那里车水马龙。我失望极了,就开始哭——那时我还很小,穿着短裙。迪克当时正在给人擦鞋,他说了声‘喂!’就冲进车马之间,抓住了球,用他的衣服把它擦干净,然后交给我,说:‘别哭了,小家伙。’因此,我最最亲爱的妈妈很欣赏他,我也是,打那以后,我们一进城,就去找他聊天。他说:‘你好!’我说:‘你好!’然后,我们就聊一聊,他把生意情况告诉我们。后来,他的生意不好了。”“那你想给他做些什么?”律师问道。他摸着下巴,奇怪地笑着。“嗯,”方特勒罗伊勋爵说,他在椅子里坐稳当了,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我要出钱让杰克不再擦鞋。”“那么谁是杰克?”哈维沙姆先生问道。“他是迪克的搭档,这个家伙是一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搭档!迪克是这么说的。他办事不讲信誉,而且不大方,还骗人,这使迪克快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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