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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31 04: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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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蓝月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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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鬼传奇

吸血鬼传奇试读:

前言

人,渺小而脆弱,如同宇宙中的尘埃;所度尽的年岁,在时间的长河中就像一声叹息。有生,就有死。无论生得艰难,还是死得痛苦,两者都有一样的性质,即人来到或离开这世界,都非自己选择或情愿。在上帝的眼里,蒙昧开初时人的第一个选择,就是接受撒旦的诱惑,吞下智慧的果子。因为这,他们注定要在阳光下流汗劳作,注定要在红尘万丈中把爱欲情仇追逐个不休,忽略了上帝赐人以生命的美意,甚至忽略了闪烁着真理、正义、良知的人性光辉,直到“尘归尘,土归土”,进入永恒的黑暗中。正义与邪恶的对立,使得上帝与撒旦的交锋、人与恶魔的争战,从亘古绵延到现在,一直没有停止过。

白天不懂夜的黑,如同阳光下的人类难以真实了解暗夜中的另类一样。对吸血鬼而言,黑暗不是终结,死亡才是开始。“最美艳的花朵,往往只盛开在最漆黑的夜里;吸血鬼的永生,需要象征生命的鲜血来浇灌。”在这令无数人疯狂和追捧的“永生”背后,背负着多少恐惧、罪恶和无奈。从受到诱惑做出选择的那一刻起,它们就受到神的诅咒,游离于天堂和地狱之外,成为黑暗中孤独的另类,尽管它们拥有统治黑暗的永生、嗜血的本能、贪婪的兽性、邪恶的法力,却与人性以及阳光下所有美好的事物绝缘。

当大地褪去最后一丝光明,人类进入甜美的梦中时,它们伸着懒腰从坟间墓头走出,千奇百怪的法术,将它们嗜血的杀机隐藏于暗夜深处。在人类恐惧的战栗中,它们带着自有的等级森严的制度开着怪异的狂欢派对,把人血当作甘美的饮料一饮而尽。为了正义和生存,人们选择了战斗,为了永生,吸血鬼选择了负隅顽抗。于是,上帝与恶魔,人与鬼怪、巫术的战争便拉开了序幕……

第一章 醒者的梦魇:无血不欢

嗜血的死灵

我们都知道,在基督教教义中,血代表着生命,生命是神圣的。人若嗜血,即意味着对生命、对神的亵渎。传闻中一种邪恶的死灵却以嗜血为苟活之道,是什么让它们沉陷在罪恶之中?兽欲?性欲?抑或原本人性中最黑暗面的释放?尴尬的另类在这个物质与精神互相牵制的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因受到上帝的诅咒而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它们是另类,既非人,也非神,亦非妖魔,像是被上帝遗弃的孤儿,在地球上四处流浪飘荡。白天,它们混迹于普通人群中,拥有上流人士的身份,美丽青春的容颜、风度翩翩的举止令人见之难忘。夜晚,它们则成为邪恶的代言者,喜欢在坟场开狂欢派对,把人的鲜血当作甘甜的饮料。它们没有目的地游荡在天堂和地狱的边缘,毁灭生的同时,也在拷问生的意义。它们拥有世人想要的一切:青春、美貌、智慧、强大的力量,以及永恒的生命。可是如果没有鲜血的维持,它们将很快变成枯尸。当它们缺少足够的血液养分时,脸色就如同贫血症患者那么苍白。出于鲜血对于它们的重要性,人们又怕又嫉妒地称它们为“吸血鬼”。

所谓吸血鬼,可以理解为游走的死尸,靠吸食人血维持不灭之身。它们有着相似的外形:皮肤苍白,犬齿尖利,嘴唇猩红,眼睛泛着红色的光,指甲细长,双手冰冷。它们没有心跳和脉搏,没有呼吸,没有体温,却有着与阳光绝缘的永生。它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会交谈,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在人们的描述中,艳阳高照时,它们躲在自己的棺材里睡觉,夜晚,则从坟场里走出,用异常恐怖的魔力,摇身变成吸血蝙蝠,偷偷袭击熟睡中的人们,吸干他们身上所有的血,甚至能像蜥蜴一样,在古堡上飞檐走壁,无论男女老少,一个都不放过。即使它们只是传说中的事物,也足以令成千上万的人在黑暗里闻之颤抖。

数百年来,吸血鬼戴着神秘的面纱在世上游荡。人们因无法深入了解它们而恐惧又好奇,这种情结正是吸血鬼传说得以延续至今的根源。那么,在历史的尘埃下,吸血鬼的前世今生究竟如何呢?

吸血鬼的传说几乎和人类历史一样古老。在欧洲,它已经历经了数个世纪。吸血鬼现象因其浓厚的神秘色彩与人类天生的好奇心和恐惧情结相结合而轻易地走进了人的意识形态中。它不仅对欧洲的宗教、科学以及文化等领域,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甚至在亚洲、美洲,都盛传不休。吸血鬼起源的传说从旧约时代就已经开始了。有据可查的有《圣经》中上帝对该隐的诅咒,《约伯记》中也记载:“这些天使并不是十分坚定地效忠于他,他在他们中间发现了邪恶的天使。”在亚述和古巴比伦人的传说中,吸血鬼形体枯槁、面色灰白,嘴唇上满是痂和瘢。

而肉体复活和要饮人血的传说则最早传于东欧斯拉夫地区,其历史可追溯至公元9世纪的宗教之争。此外,不同地区的吸血鬼传说各有其地方特色。德国的吸血鬼以森林女妖、矮人地精、巫师、狼人、鬼魂或者小动物的形象出现。亚洲岛国菲律宾,因为盛产蜥蜴,所以吸血鬼的形象就成为会飞的蜥蜴。它们的身上长满了可怕的鳞片,通过细长尖利的舌头来吸血。在美洲巴西,有大片的热带雨林,林中蛇类、猴类横行,吸血鬼又化身为蛇或邪恶的半人半猴形象出现。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吸血鬼化身形象则是源自秘鲁,因为秘鲁的自然界真实存在着吸血蝙蝠,那里是吸血蝙蝠的老巢。

英语中第一次出现“吸血鬼”这个词是在1732年。可见,在18世纪前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吸血鬼”一词。有历史学者认为,欧洲历史上多次爆发的“黑死病”,才是吸血鬼传说开始深入人心的根源。可以肯定的是,在医疗条件并不发达的时代,更多的人是因为被传染而死去的。由于恐惧,在处理后事时,有一部分人休克后就被人匆匆下葬。那时皆以棺材下葬,这些人苏醒后,肯定会挣扎一番或者直接爬出来,于是他们就成了吸血鬼传说的例证之一,冲击了人们对于正常死亡的认知。也正是由此才出现了像尼塔特(传说中黑死病的传播者)这种带来传染病的德国吸血鬼。

在现代电影中,吸血鬼则变了个样,被渲染得如同偶像明星。它们高大帅气,法力强大,爱情浪漫,来去自由,使得人们常常为电影中那不死之爱而沉醉。甚至现实中很多人模仿和尝试吸血鬼的生活,希望自己能真正进入电影中的世界。死而不死

人之所以害怕死亡,是因为对未知世界的恐惧。由于对不可知空间的强烈好奇心,人对于死亡以及死后的那个世界,从来都是既害怕又向往。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凡一切有迹可循的才是值得相信的,所谓鬼神之说不过是迷信。人既然已经死去,怎么可能又回来害人呢?然而,科学家能解释世间一切物理现象,却无法解释世界各处发生的奇怪事物或现象。这些离奇的事情并不是每一件都能找出合理而确切的解释。

在中国湘西,民间一直都流传着赶尸的传说。按常识,人既然死了就不可《夜访吸血鬼》剧照能再行走,然而在过去的湘西,神秘的此电影的上映,基本奠定了吸血赶尸却很盛行。甚至,赶尸人还成为一鬼俊雅、贵族气质的外形,两大当红男影星汤姆·克鲁斯和布拉个职业。入这一行的人,要身材高大,德·皮特之间精彩的对手戏,使得吸血鬼的形象深入人心。相貌丑陋,胆子够大,方可拜师学艺。据说,他们必须学会36种功夫,才能去赶尸。他们在要赶的每一个僵尸脸上贴一张符,再用草绳将披着宽大的黑色尸布的僵尸一个一个串起来,每隔七八尺一个,赶尸人在前面敲打着手中的小阴锣,领着这群僵尸摇摇晃晃地跳跃着往前走。因为通常是带客死异乡的人回家,路途比较遥远,所以一路上还有专门的“死尸客店”接待他们,如果遇上大雨天不好走,就会在店里停上几天几夜。这种神秘的“死尸客店”,一般人是不敢去住的。传统的湘西人只要听见敲阴锣的声音,便会主动将家中的狗关起来,否则,狗一出来,便会将死尸咬烂。这种奇特恐怖的赶尸行业,也只有在湘西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才有。

传说中的湘西僵尸,是能活动的死尸,它们本身没有灵魂、没有思维,只是能动而已,特征是跳跃着行走。无独有偶,在西方世界,有种亡灵也是死而不死,人们似乎可以透过它去窥视死灵世界。这就是吸血鬼,它游走在地狱与人间,虽说也一样没有心跳、没有体温、没有呼吸,但却和人类一样会思考、会交谈,并四处走动,只是必须通过嗜血来维持黑暗中的生活,更像一种活着的尸体。人类的想象力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含义,使它具有不同于僵尸、妖魔或鬼魂之类的特征。

在英语中,僵尸被称为“corpse”,意思是活动的死尸,本质上为僵而未死的尸体。吸血鬼则被称为“vampire”,其意思是死尸、吸取血液的恶魔。吸血鬼也被写作“vampyre”,这个单词源于马扎尔语“vampi”。“vampi”起源于斯拉夫语,俄语、波兰语、捷克语、塞尔维亚语都使用这个单词。从词源上就可以看出,吸血鬼的传说是从东欧斯拉夫地区传至西欧的。

从14世纪起,吸血鬼的传说在斯拉夫国家大批滋生,在罗马尼亚,最早的吸血鬼形象是一种附体的鬼魂:它们眉毛蓬乱,手掌长毛,以坟墓和棺材为家;它们畏惧日光,常在夜间从坟墓里爬出来吸食活人和牲畜的血。在斯拉夫传统习俗中,人们为吸血鬼下了一个非常精确的定义:它是从坟墓中重返世间,被重新赋予了活力的没有腐烂的死尸。如果不具备这几个特点,就不能被称为“吸血鬼”。

鬼魂是传说中人死后的灵魂,它是一种不属于肉体躯壳的精神物质,而吸血鬼却是有躯体的。只是它没有灵魂,在镜中不能显现。因此,吸血鬼是这样一种另类:既非魔鬼也非鬼魂,也不属于僵尸,它死而不死,有血有肉,没有灵魂,有异能,靠嗜血来维持体能消耗。

有信仰的人认为,人的生死均来自神的安排。生是伟大奇妙的,死也应是神圣庄严的。无数宗教都阐释了这样一个道理:积德行善的好人死后会上天堂,而作恶多端的坏人死后则会受罚下地狱。在这两者中间,有一群人因各种原因,或诅咒,或仇怨,或其他目的,既不能上天堂也无法下地狱,灵魂久久不得安息,于是化作鬼怪在人间作恶。吸血鬼正是如此。暗夜传说

人类认为只要眼睛永远地闭上,所接触到的只是无边黑暗。他们丰富的想象力从死亡延伸到黑暗,再从黑暗延伸出鬼怪,把那个未知的世界与恐怖联系在了一起。在蒙昧的中世纪,大规模的流行瘟疫让成片的人倒下,给活着的人带来极度恐慌,各种有关暗夜的恐怖传说纷沓而来。

14世纪的欧洲整个被笼罩在一片死亡的阴影之下。大批的人因受到感染而死去,惊恐不已的人们为了避免瘟疫流传,通常以最快的速度将其草草掩埋。一些只是暂时昏迷休克的患者,也被混在其中。欧洲人的丧葬习俗不兴火葬,死者通常以薄板棺材入殓。可以想象得到,当这些濒死者在棺材中因缺氧醒来,肯定会做一番挣扎,最终在无助中死去。在一些偶然的情形下,人们打开坟墓,惊讶地发现尸体残损并且沾有血迹,有的甚至还改变了姿势,这种由于被掩埋者在棺材内醒来后痛苦挣扎所导致的结果,在落后、愚昧、无知的中世纪东欧地区,人们曲解成了所谓尸体活动与自我吞食,从而持续几百年的吸血鬼迷信就此在欧洲引发。

人们奔走相告,口耳相传。有一种鬼怪,它们流连于黑夜,靠吸食人血为生。就像水蛭,喝得个饱胀的肚子后,就躲在棺材里面睡大觉。它们死而不死,与日光绝缘,只要碰到一丁点儿阳光,那鬼怪便会浑身如同着火一般,最后化为灰烬。不仅如此,人们还把它们与黑暗联系在了一起。这种黑暗,除了夜晚外,还包括地狱、死亡、邪恶、兽欲、仇怨以及人类所有不好的恐怖感觉。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些黑暗传闻的发展轨迹。意大利威尼斯发掘出的一处中世纪坟墓,考古学家在坟墓里首次发现“吸血鬼”尸体骨骼。这具女性古尸口中塞有砖块,由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的马特奥·博瑞尼在威尼斯新拉萨瑞托岛上的一处中世纪坟墓中发现。据了解,这个可追溯至中世纪的女吸血鬼头骨,被人用砖块经嘴巴刺穿,而这正是传说中防止吸血鬼继续吸人血的方法。

1484年,两位修士编写出一本名为《巫术之密》的书籍。这本以研究鬼魂为内容的书籍得到了教皇英诺森特八世支持,并被批准出版。当时,魔鬼和吸血鬼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吸血鬼就和其他各种妖魔鬼怪一起蓬勃发展起来。

1552年,东普鲁士和西里西亚地区的人们为了防止死者咀嚼,兴起一项在死者嘴里放一枚石块或硬币的习俗。人们相信,那些欧洲瘟疫时期在坟墓中自我咀嚼的死人有着从远方致人丧命的魔力。他们称这些死人为“吸血鬼之初”。

1597年,苏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发表名为《恶魔研究》的论文。该文章指出,显灵的并不是复活的死人,而是变成死人模样的魔鬼。从此,“僵尸是魔鬼的帮凶”成为一种学术的依据。

欧洲的18世纪,被称为充满理性与启蒙的世纪。然而,受理性教育的永远只是高层富有阶级,一般的平民仍旧处于愚昧之中。启蒙思想家忽视了人性中阴暗的一面,人的内心深处,总是对神秘现象存在着一种深深的恐惧。而有些时候,即使是科学的力量也无法战胜人们内心的想象。在这个世纪初期,欧洲仍然未能逃过瘟疫的肆虐。东普鲁士地区深受其害,为了消除人民的恐惧和不安,当局将瘟疫的罪魁祸首转嫁于吸血鬼身上,并且采用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手段。

1725年,在匈牙利的基齐罗瓦村庄,62岁的农民普罗戈约维奇去世,隔天他的儿子被发现死在家中,之后共有8位邻居和村民受到了攻击,全都死于失血过多。人们相信是这个农民死而复活,变成吸血鬼杀死了他的儿子和村民。这起耸人听闻的案件报告如今还存放在维也纳的档案馆里,其中第一次出现了“vampire”这个名词,这也是法语中第一次出现吸血鬼的名称。1732年3月3日,巴黎著名的《拾穗者》杂志刊登了这件奇事。同年3月21日,欧洲媒体也对这个案例大费笔墨,在《伦敦日报》上再度刊登。不久,《拾穗者》杂志又连续刊登了两期专号,宣称要邀请一批科学家来研究吸血鬼。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吸血鬼”被炒得沸沸扬扬,并且在文艺界和大学里激起了无数的争议和论战,成为家喻户晓的恐怖怪物。许多人在这股迷信狂潮之下借机出版了大量关于阐述吸血鬼的小册子。

最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以注解《圣经》而闻名的塞农修道院的院长奥古斯丁·卡尔梅特神父。此人著名的《论幽灵和吸血鬼》一书中列举了大量有关吸血鬼行动的例子,吸引了一大批吸血鬼迷信者。尽管该书招来了法国启蒙先驱伏尔泰的口诛笔伐,以及思想家卢梭的嘲笑,但在一批类似卡尔梅特的作者的宣传和影响下,相信吸血鬼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这些论著交战的结果,反而让有关吸血鬼的迷信从过去的道听途说变得广为人知,几乎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地接受了吸血鬼“vampire”这个词,同时,关于吸血鬼的故事也普遍为人们所接受。

饮血食人

血是热的,带着惊心动魄的红和一股咸咸的腥味,流淌在每个人的血管之中。它是生命最原始的象征,也是充满着欲望的代表,涌动着杀欲、嗜欲。跟兽类一样,吸血鬼闻到血腥味会立刻激发亢奋的欲望。因为嗜血对它来说,就是活下去的理由。血的盟约凡是基督徒都知道,基督教对血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禁忌。在《圣经·利未记》(第17章第10~14节)中记述道:“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它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这是上帝对人的要求、对血的盟约,谁若违背就是对神的亵渎。因此,基督教虽不像有些宗教那样在饮食上对教徒有严格的规定,唯有一样,血,是不能吃的。希伯来语的“生命”一词,也有“灵魂”之意。在《圣经》(修订本)中,旁注对“生命”的解释为“Heb.Soul.”(希伯来语中指灵魂)。要知道吸血鬼是没有灵魂的,或许,它正是通过吸血的方式来为空荡的躯壳获得生命抑或灵魂。因为活物的生命在血中。

除了基督教对血的盟约,在其他宗教风俗或古代文学中人们也可以看到血对于人类生命与灵魂的重要意义。在古希腊史诗《奥德赛》中,作者讲述了一个著名的降魔故事。主人公奥德修斯挖了一条深沟,然后把宰杀的黑公羊的血倒进沟里,再把地下世界的鬼怪幽灵召集在一起,那些鬼怪幽灵饱食了珍贵的鲜血之后便说出人话来,具备了人类所拥有的力量和能力。不要说远古,即使是近代,一些落后地区中仍保留着与血相关的祭祀仪式。

散落在太平洋的某些岛屿上,当地土著在祭祀死者的仪式上总是将死者的尸体割破,或是死者亲属在自己身上割出裂口,让体内的血流出来。必须要有血流出是这种可怕的自残风俗中最重要的一点,当地人认为这是对死者表示出的最大尊重。只有这样,活着的人才不会遭到亡灵凶残的报复,并且还会得到它的保护。然而在基督徒看来,这种自残的仪式是无法想象的。圣经《申命记》记载:“不可吃血,不可有梦想。不可把头剃秃,也不可剃须。不可为死人割自己的身,也不可在身上刻下任何标记。”先知耶利米曾预言犹太人会遭到毁灭,他们的家园最终也会成为一片废墟。他这样说:“无论是伟大英雄还是平凡草民都将死去。没有人会将他们火葬,也没有人会为他们哀悼。他们不会自残,也不会让自己赤裸裸地死去。”可见,自残在基督教世界中是不被允许的。

在现代医学中,输血是挽救病人的一种有效方式。在近代澳大利亚愚昧的土著部落里,人们显然也意识到血对于生命的重要性,把血看作治愈病人和虚弱者最好的药物。只是他们采取的方式不是从静脉血管里输入,而是用嘴喝掉它。男人们割开前臂上的血管,让血流出来,然后用木碗或者一些类似的容器来盛血,让病人把血喝光。

南非班图人的支系卡非人则以另一种方式诠释了对血的态度。他们相信邪恶的人死后可能会利用血的力量在夜间借尸还魂,哪怕是几滴鲜血就能让他们的尸体活过来危害人间。所以他们最害怕的就是流血,从不会让哪怕是一滴血落到地上。如果他们身上被割伤,会立即包扎好;如果血滴到了地上,他们会马上用土把血迹埋起来;如果血粘到了身上,他们会认真地举行驱邪仪式,以为这样就能净化自己,免受邪物的污染。

另外,新几内亚岛上的居民如果受了伤,他们会非常小心地用绷带包扎好伤口。在伤口好了以后,岛上的人就把绷带烧掉或者远远地扔进大海里。这样的习俗,并不鲜见于早年传教士和旅游者的游记记载中。

毫无疑问,带着生命象征的血液,很早就被人类纳入生命、死亡、鬼魂的范畴之中,以至于人们对血有着无比的敬畏感。正因为这样,吸血鬼因吸血而重新获得活力才有了一个恰如其分的解释。血之诱惑

血,是生命最原始也是最直白的象征。它流淌在血管中,奔涌着生命最初的野性和本质。动物们,哪怕是最平常的一只小猫或小狗,只要闻到血腥味,就会露出亢奋的、贪婪的神情来。动物毕竟不像人类,有着来自灵性与理智的控制。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人有人性。人也有兽性,只是这兽性在人性的光辉下被压制住了。从这一点来说,吸血鬼是没有人性的魔,嗜血的兽。虽然它们有着人类所不具备的一些超先验感觉(超越经验,天生就有的感知)、超凡的能力,但只要一闻到血腥味,就会如同兽类一般,立刻亢奋起来,抑制不住吸食的欲望。鲜血对它们而言,有着极大的诱惑力。

吸血鬼不像人类那样靠进食来维持身体正常的运转,而是要靠不断地吸食新鲜的血液来维持生命。当它们感到饥饿时,就会对鲜血产生强烈的渴望。吸血给它们带来的美妙感受,就像吸毒一样,痛苦着却又无法克制地上瘾。但为什么吸血鬼不吸食死人的血呢?据猜测,人死之后血液会很快凝固、变质,如果吸食死人的血,一是不容易吸出,二是即使吸出对它们来说也是毒药。太平洋岛屿上的当地土著太平洋岛屿上的很多当地土著远离现代文明,仍保守着自己的传统和文化,坚守着与众不同的生活。14世纪的木刻——坟墓里的吸血鬼

传说不同级别、族群的吸血鬼不但吸食血液的种类不同,在吸血的方式和行为上也有所不同。有些灵性尚未泯灭的吸血鬼会以吸食动物血为食,有的吸血鬼则会豢养一些“牲畜”供自己食用,这些牲畜并非牛、羊之类的动物,而是一些因为某种原因自愿贡献鲜血的人类。对于人类来说,少量的出血并不会致死,而吸血鬼在每一次吸血之后,会用超凡的能力让受害者的伤口愈合以备下次使用。还有一些吸血鬼则会利用特殊场合诱惑人类以达到目的。当然,还有一些吸血鬼会采取攻击的方式强行吸食人类的血液。深夜,它们蹲守在偏僻的道路边,只要有人经过,便一扑而上,露出长长的犬齿,一口咬进人类脖颈上的血管里。

现代传说中的吸血鬼与18世纪上半叶传说中的吸血鬼在外貌上相差无几,它们身体冰冷、皮肤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但嘴唇却泛着野性的红艳,其牙齿可以随意地生长和隐藏,大部分时候它们会将牙齿隐藏起来以掩饰自己的真正身份;吸血鬼的指甲很长、双手极有腕力,手指还能变化为坚硬的爪子,在许多故事中,吸血鬼也可以通过尖锐的爪子划破皮肤来吸血。一般情形下,它们喜欢用犬齿咬开人的颈动脉,切入被害人的脖子来吸取鲜血。在夜间,吸血鬼会从坟墓里出来活动,当它们离开巢穴时,人们就能听到狗吠狼嚎的声音。它们可以变化成苍蝇、老鼠和蝙蝠等各种动物,甚至能像蜥蜴一样在古堡上飞檐走壁,潜入民居,施邪术令守夜人昏昏入睡后趁机作恶……

传统中吸血鬼有着超凡的速度、体力和可怕的攻击力。而且,吸血鬼能继承被吸者的能力,因此一旦吸了强者的血,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如果一个吸血鬼同时吸取了好几个人的血,那么它的力量也会得到递增。在它们得手之后,东方露白时,吸血鬼们就躲在棺材或装满坟地泥土的箱子里睡大觉,由老鼠护卫。如果吸血鬼在出击时受到伤害,还可以利用体内的血来自我医治。正因为血的滋养,吸血鬼才可以永生不死,所以它们也被人们称为“不死生物”。

吸血鬼以血为生,对人肉并不感兴趣。然而,在亚、非、欧交界的中东沙漠地带,却传说活跃着一种半生不死的族群:Ghoul(食尸鬼)。据说天地初开时,恶魔们飞到星星的世界打算偷听天使们的会议,结果被天使们发现,用乱箭击落,掉进水里的就化身为鳄鱼,掉进土里的就成了食尸鬼。食尸鬼有倒着长满皱纹的身体、锐利的尖牙和驴蹄,且嗅觉敏锐,居住在坟场或是无人居住的荒芜之地,喜欢以玩耍的方式狩猎沙漠中的人,也喜欢挖开坟墓贪食死去的尸体。人类对付食尸鬼的方法除了诵经之外,就是随身携带着铁器。

无论是吸血鬼的吸血为生还是食尸者的食肉为生,都在表达一种与人性截然不同的兽性,在没有人性的束缚下,本能地作恶多端。

吸血女妖

在《圣经》中,夏娃因为受到蛇的诱惑而偷吃了禁果,被上帝发现,由此女人受到生育的惩罚,而蛇受到在地上爬行终生的诅咒。从此,女人的名字与蛇、诱惑和欲望联系在了一起。希伯来恶魔之母莉莉丝女吸血鬼的传闻历史已经有数千年之久。在《古波斯使团》一书中,有一只史前的碗的雕版图,上面画着一个人与身首分家的吸血鬼交配。这是最早为人所知的女吸血鬼。此外,出版于1909年的《亚述王朝》里,载有一枚巴比伦圆柱形印章,印章上面刻有女吸血鬼的图案。相传在几千年前,巴比伦有一个名叫利利图的女妖,此妖以吞食儿童而闻名。当这个传说流传到希伯来人那里后,她就变成了莉莉丝,成为反叛上帝的恶魔化身。早期的女妖大多以吞食婴孩、儿童为主,这与当时历史条件下婴儿出生后的成活率低有关。人们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时,便将恐惧映射成专食婴孩的食人女妖。

希伯来文学充满了有关莉莉丝的传说。传说上帝用泥土造亚当时,还造了世上第一位女性莉莉丝。他们一起在伊甸园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上帝要求莉莉丝事事听从于亚当,亚当为尊,她为卑。具有反叛精神的莉莉丝不甘心受到这样的待遇,她请求上帝赐予她与亚当平等的地位,但遭到了上帝的拒绝。气愤的莉莉丝在嘲笑亚当一番之后便离开了伊甸园,前往红海。为了报复上帝,她开始与野兽、魔鬼们性交,并以每天100个的速度产下恶魔之子。由此,她被后世称为“恶魔之母”。

为了不让亚当孤单,上帝取亚当的肋骨,又创造出夏娃为亚当的第二任妻子,继续繁衍后代。这件事被莉莉丝得知,出于嫉妒和恨,她开始不断地杀死亚当和夏娃的孩子。不得已,上帝派去三名天使到人间追杀莉莉丝,直至把她逼得跳入红海。因为莉莉丝是神创造的,并没有那么容易死去,于是她像灵魂般在红海里漂浮着,成为红海中的夜之魔女。最后,堕落天使路西法爱上了她,在坠入地狱的同时,将沉浮于红海的莉莉丝也一同带到了地狱。从此,记恨上帝和亚当的莉莉丝便经常在夜晚到人间杀害人类的小孩。

在犹太秘教卡巴拉的经典《光辉之书》中,莉莉丝则是恶魔撒旦的妻子,她被称为诱惑人类和扼杀婴儿的女魔。犹太人为了保护婴儿,会在婴儿的摇篮外围用白色涂料画上几个圆圈,并且给婴儿挂上护身符,上面写着上帝派遣追回莉莉丝的三位天使的名字。中世纪的修道士们认为,莉莉丝是禁欲主义的大敌,她有着超人的魅力,曼妙的身材,绝世的容貌,见到她的男性无一不被她迷倒,而她也靠吸收男人的生命力得以长生不老。绘画中的莉莉丝。《旧约》里亚当的第一个妻子,由上帝用泥土所造。因不满上帝而离开伊甸园。她也被记载为撒旦的情人、夜之魔女,是法力高强的女巫。

后世她也被记载为撒旦的情人、夜之魔女,也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与吸血鬼的起源有关。希腊食婴女妖拉弥亚

食人已是残暴,食婴更是令人发指。古希腊神话中有一个以食婴而著名的女妖拉弥亚,上半身为人,妖艳无比,下半身却是蛇的形状。其名字来于希腊语“apio”,意思是“食道”,象征着吞食儿童的贪婪形象。

据古希腊神话传说,拉弥亚是海神波塞冬与拉比所生的女儿,她有着出众的美貌。主神宙斯发现了拉弥亚的美色,主动与她结交,使拉弥亚成为宙斯的情人之一。很快,他们的关系被天后赫拉发现,怒不可遏的赫拉把拉弥亚所生的孩子全都掳走并加以杀害。伤心不已的拉弥亚还被赫拉施咒,变成了半人半蛇的怪物,为了解恨,赫拉还夺去了她的睡眠,让她夜以继日地饱受着咒语的折磨,时时见到自己的孩子被杀害的场景。其情人宙斯同情她,却不敢过于拂逆赫拉的意思,作为补偿,他赐予拉弥亚“能在短时间内取下自己眼睛”以及精于占卜的能力,在取下眼睛后,拉弥亚是可以睡眠的。从此,拉弥亚活在了仇恨与哀痛之中。赫拉的咒语使拉弥亚每到伤心欲绝的时候都会忆子成狂,由妒成恨,开始到处残杀别人的孩子、吸食婴儿的鲜血,让其他的母亲感受与她一样的悲痛。

拉弥亚的悲剧色彩,感染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们,在他们为她创作的文艺作品中,拉弥亚的形象以“嫉妒世间母亲及吃掉她们儿子”为主,而且大都被塑造成女性。不过,古希腊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却赋予了拉弥亚男性的特征,将她列为雌雄同体的生物。在其他的一些记载中,拉弥亚还被描绘成貌美的“诱惑者”,专门勾引和欺骗男性与她成婚,之后再残忍地将丈夫吞食。传说古马其顿国王德米特里一世就曾与拉弥亚所化身的妓女相交,因而恶名远播。

拉弥亚在希腊的神话中是半人半蛇的女妖,但她的身份在各种文献里却有着不同版本的定义。例如,与宙斯一起产下利比亚的女先知西彼拉、专门吸食孩童血液的女性怪物群、爱琴海莱斯勃斯岛上猎食儿童的年轻女幽灵的别名、保加利亚民间传说中的一种怪物等。拉弥亚的传说在西方社会影响广泛,很多母亲都会以拉弥亚的传说来恫吓孩子,让他们听话。“拉弥亚”的故事经过这样的宣扬,渐渐成为一个广为人知的魔幻故事,并且成为具有教育意义的反面教材。在希腊神话中,除了拉弥亚,还有另一位女妖安普莎。传说她是司夜和冥英国画家约翰·威廉姆·沃特豪斯界女神赫卡蒂的侍女,生性恶毒,有着所绘《拉弥亚》人的面孔和驴的身体,天生有一双铜脚,最爱在夜晚时分变身为妓女、母牛和美丽的少女模样,引诱人们靠近,然后吞食他们;也有传说她喜欢躲在三岔路口将人活活吓死后再吸取他们的血液。因此,她也被人们称为“吸血女怪”。阿拉伯《天方夜谭》鬼灵

蚂蟥是吸血之物,潜伏于水田之中,趁人不备钻进人的皮肤,吸食人的血液,吸血后会变得圆滚滚的。《圣经》中《箴言》有云:“蚂蟥有两个女儿,喊道:给呀,给呀!”早年有学者认为,这个蚂蟥可能就指吸血鬼。在19世纪欧洲的《圣经》(修订版)中,这一段文字译文为:“蚂蟥有两个女儿,喊道:给呀,给呀!”在“蚂蟥”上加的旁注为“或吸血鬼”。

阿拉伯语中“蚂蟥”一词从同一词根的“悬挂”而来,意为鬼灵。鬼灵有时以食尸女魔的模样出现,在夜里掘开坟墓,享用她恐怖的宴席。有时她是半人半魔的女人,有令人作呕的食尸癖。有时,她变作美女嫁人,会在新婚之夜吞掉她的丈夫。有时,还会把过路人引诱到荒凉偏僻的废墟中,然后突然变形扑向他们,或吞掉他们,或贪婪地吸食血管中的热血。

阿拉伯名著《天方夜谭》经常描述到鬼灵。有一个故事是这样讲述的,一个王子在狩猎中被一只怪兽吸引而追逐它到一个很远的地方。这时,他看见一个可爱的姑娘坐在路边哭泣,她告诉王子说她是印度国王的女儿,被驮队丢弃在这个荒凉之地。王子心生怜悯,把她驮在马上一起上路。不久,她请求下马进入厕所(被视为邪灵恶鬼聚集之地)方便。

年轻的王子等在厕所外,他听见假扮的印度公主喊道:“孩儿们,今天我给你们带来了一只又肥又标致的雏儿。”几个声音喊道:“把他带来,妈妈,把他带来,我们肚子饿了。”听到这些话,王子吓得抖作一团,他知道他必须对付一个鬼灵。她返回时,他高声祈祷:“随时倾听受苦受难的人呼唤和揭开骗局的主啊,请赐我战胜敌人的力量,让邪恶不能胜我,因为你无所不能。”当鬼灵听到这些话时就从王子眼前消失了,王子找到路回到了家。

在《天方夜谭》里,西迪·努努曼向国王哈里发讲述了他本人经历的一个故事。这位年轻人曾娶过一名叫阿米娅的美丽女人。第二天他惊奇地发现,她只吃米饭不吃别的菜,而且用很小的发夹将米一粒一粒地夹起来吃,用最从容的方式将连一只麻雀都喂不饱的面包屑送到嘴边。有一次无意中发现阿米娅在夜里偷跑出去后,他便开始跟踪她,最终发现她走进了一片坟地,居然和鬼灵们在一起。他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鬼灵通常居于坟地中,除了吸食路人的血以外,还挖掘出死尸,以此为食。她怎么能跟这种生物在一起呢?他看见鬼灵们几次割下肉来,坐在坟前一起大嚼。在这残忍的、令人作呕的宴席中,他听见它们心平气和地交谈着。第二天,吃饭的时候,西迪·努努曼没忍住就问他的鬼灵妻子:“是不是面前的饭菜不如死人好吃?”听了此话,她愤怒地将一杯冷水泼向他的脸,瞬间把他变成了一只狗。在经历了各种冒险之后,他终于被一个会驱魔的年轻姑娘恢复人形,而且这位姑娘给了他一种药水,西迪·努努曼把它洒向阿米娅并念道:“为你的恶行接受惩罚吧!”这个邪恶的鬼灵就变成了母马,被他牵到了马厩中。

阿拉伯人的聪明智慧和丰富的想象力,使得吸血鬼的形象不再干巴巴,而是与人的真实生活联系在一起,使得这类传说带有一点儿人间烟火色彩。

第二章 原生的罪恶:游荡在梦中的恶灵

逝者未眠

人们常说“人死不能复生”,可在科学不能解释的灵异领域内,它却变成了一句空话。人们看着它们入殓,下葬,在神父“尘归尘,土归土”的祝祷声中进入坟墓;却在某些时候与它们重新在梦境中,或是现实中相遇,直到它们夙愿了却,才断绝尘缘,不再纠缠活着的人。受惩罚的自杀者在古罗马衰落时期,自杀是一种受人尊敬的行为,人们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直到基督教传入之后,自杀才被看作无知和野蛮的举动。“摩西十诫”中有一条:不可杀人。在基督教义中,自杀也是杀人的一种,生命来自上帝,只有上帝才有权收回,作为凡夫俗子的我们,不能自行了断,因此自杀是对上帝的大不敬,自杀者将作为杀人的罪人而不能进入天堂。在过去的西方基督教世界,自杀者将受到不以基督教仪式下葬,甚至不能在教堂墓地安葬的惩罚,只能埋在荒凉之地。由于自杀是一种罪恶,自杀者在死后既不能上天堂,也不能下地狱,只能继续停留在人间游荡。在中世纪,许多西欧人认为自杀者会变成吸血鬼,这个范围后来扩大到了暴力仇杀致死的或猝死的人。

19世纪末期,一个名叫W. T.斯提德的人曾著《真实的鬼故事》一书,里面记载了一个据说真实可信的故事。从前,在古老的史托顿及达灵顿车站有一个名叫詹姆斯·达拉莫的守夜人。冬天的一个夜里,有个陌生人闯进了他看守的车站门房的地下室。一只黑色的大猎狗气势汹汹地跟在这个陌生人的身后。这个不速之客径直朝达拉莫走过来,并猛地打了他一下。负痛的达拉莫本能地伸出拳头还击,但是,令他吃惊的是,他感觉到拳头从那个人身上穿了过去,指关节擦到了前面的墙上。那条黑色猎狗冲上去咬住了达拉莫的小腿,让他感到一阵剧痛。随后,那个陌生人连同猎狗一起匆匆走进了没有出口的煤仓里。事后,达拉莫仔细地搜遍了煤仓,也没有发现任何痕迹。后来人们才告诉他,有一个官员不知什么原因曾在这里自杀,他的那只忠实的黑狗也追随主人而去了。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尸体就埋在那个地下室里。作者还说,有关这个故事的详尽解释最早出现于1890年12月9日,并且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个故事是真实的。一对夫妇站在德国北区石勒苏益格荷斯坦的石冢前。

在早期的古雅典,人们会把自杀者的一只手砍掉、烧掉或是埋到远离身体的地方。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自杀者死后再害人。在英格兰的肯特郡和萨克福郡,有很多面朝南北的坟墓,据说那里面埋的都是自杀而死的人。按照基督教的传统,一般人死后是要头朝西、脚朝东埋葬的。乔治四世时期,自杀者会被埋在十字路口处,身体上还钉着一个木桩。因为人们认为,自杀者的灵魂在尸体被挖出来并重新按照基督教的仪式埋葬之前会到处游走,可是按教令又不能将尸体重新埋葬,只得把尸体埋在十字路口让它找不着路,为了防止它四处走动,就在死者身上钉上一个木桩。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措施,就是为了防止其中的一些人变成吸血鬼。

因此,那些笃信鬼神的人在路过十字路口的坟墓时,都会朝它们扔石头块,认为这样会赶走它们,自己才会得到安宁。这种情况不仅在非洲部族和东方被看作不吉利和可怕的,在波美拉尼亚和西普鲁士也是这样,在波罗的海沿岸地区,有些闹鬼的地方由于石头和树棍越积越多,就出现了类似石冢的东西。死,并算不得安宁“我们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圣经》中这样写道。人的一生很短暂,早晚都会死。只是在信仰中,有的人会上天堂,有的人则会下地狱,有的人因为种种原因使饱受折磨的灵魂迟迟不得安宁。在中世纪,希腊教会认为往往是由于死者生前被逐出了教会,死后才会被魔鬼所利用,变成吸血鬼害人。后来,这种教义也明确地为东正教所接受。

早在17世纪,很多作家都以此为题材,写出大量关于吸血鬼的故事。希腊人利昂·艾礼希(此人曾因学识渊博,在1661年任梵蒂冈图书馆馆长)在1645年出版了他的一本著述。其中这样写道:“吸血鬼是有着罪恶、邪淫生命的尸体。这些人通常都被主教逐出了教会……葬后既不会腐烂,也不会变成骨灰,而是皮肤僵硬,且遍身肿胀……皮肤像鼓皮一样被撑开……根据这些特点,吸血鬼又得了另一希腊名‘tumpaniaios’,意为‘鼓状物’。”于是,迷信的人们会跑去打开那些被逐出教会者的坟墓,如果发现尸体保存得还算完好,便会请神父念祝祷词驱魔,然后把尸体扔进熊熊燃烧的烈火中,直到整个尸体都化为灰烬为止。

18世纪的欧洲流传着这样一个因背叛教会而在死后受惩罚的故事。一个年轻的修道士在未得到任何许可,也没有被免职的情况下擅自离开了修道院。后来因为没有得到宽恕而郁郁寡欢,不久后就死了,尸体葬在圣地。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他的尸体蜷缩在坟墓外面。他的亲戚们很害怕,急忙跑去向神父求助。神父赐给他们圣饼,嘱咐必须怀着满腔的虔诚放在死者胸前,之后人们再也没有看到他的尸体被抛在坟墓外。

传说一些受到逐出教会惩罚的人,在死后仍希望能进入天堂,便化作鬼魂找活的人请神父为他请求宽恕。有个圣庞斯城的年轻学者,在受到逐出教会的惩罚后,不幸被人谋杀了。死后不久,他的鬼魂找到一个朋友,恳求他带自己找主教赦免惩罚。这位朋友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并立刻起程。那年冬天,地上铺了厚厚的一层雪,他的朋友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犹豫了一下就选了左边的一条。这时他感到有人扯了一下他的斗篷,他没在意,以为是大风吹的,走了几步斗篷又被扯了一下,这次感觉是有人用力地在拽。他转过身,不由自主地沿着另一条路走。主教在接见了他后,听了他所讲的故事,立刻撤除了禁令。那位朋友原路返回时发现,如果当时他沿着左边的路走,就极有可能在雪堆中迷失方向而被冻死。当天晚上,他梦见那个受赦免的鬼魂向他微笑,说感谢他并保证会报答他。除了被逐出教会,那些在仇杀中被杀死,而又没有成功复仇的人,因为怨气太重,也无法在坟墓里安息而成为吸血鬼,从而滞留在人间,吸食敌人的鲜血。为了让自己的肉体腐烂、灵魂安息,他的后代也有责任为他向仇人或者仇人的近亲复仇。无论是古希腊欧里庇得斯的《俄瑞斯忒斯》,还是埃斯库罗斯的《祭奠人》,以至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都体现出人在死后因仇怨而不得安宁遂化为鬼魂,要后辈为其追索命债的主旨来。在报仇的同时,复仇者还会得2012年8月9日,英国16岁的少女夏洛特(Charlotte Wearing)到从坟墓里出来的渴望仇敌鲜血的死者在自家后院拍照时,竟意外拍到的指引和鼓励。一旦它完成这个使命,一个戴高帽子、穿着斗篷的清晰鬼影,当她在iPad上看到这个鬼死去的亡魂才最终获得安宁,再也不来影时,吓得脸色惨白。夏洛特坚信在她家后院树丛拍到的高帽人纠缠,这样的故事,在古代的中国也存影是鬼魂,夏洛特一家还将它取在。绰号为“杰克”,这四年多来杰克的身影经常被这家人撞见。

罪之源

在《圣经》中,人类的始祖亚当一开始是整个世界的大管家,神赋予了他控制大地、海洋及其所有活物的灵力,他可以自如地跟各种物种通过意识沟通,也能很容易听懂其语言并让对方听命于他。可是,当受了蛇的诱惑,犯下致命错误后,他不但灵力尽失,通灵的眼睛也瞎了。所以,亚当的子孙一出生就与神隔绝,而且不可避免地带上了“原罪”。在原罪的诱因下,人类不可避免地滋生出了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神圣的血在基督教义中,血是神圣的,上帝看重它,如同看重每一个活物的生命。《圣经》中,无论在旧约还是新约时代都记载着上帝为人立下的血的盟约。在旧约时代,《利未记》第17章第10~14节中记载:“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说明血乃上帝所赐,因而是神圣的,“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按基督教义,流人血的人,必遭报应,血债还得用血来还。“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创世记》)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如果不流血,上帝的公义就没有伸张,罪就不能赦免。当人认了罪,上帝愿意接受代罪的羊作为燔祭来伸张自己的公义。公义伸张,上帝就喜悦,算他们无罪,免他们的死刑。在《出埃及记》中,上帝让以色列人杀逾越的羊,将血洒在所住的房屋上做记号。“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做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这个故事就是逾越节的由来。这是上帝对人在旧约时期所立下的血的盟约,视为尊重生命的神圣。因此,所有信仰基督教义的人都对血怀有一种敬畏之情。

千年以后,《新约》记载了一个全世界最著名的故事——最后的晚餐。在公元33年,耶稣传教三年后,预感到自己将受酷刑而死。《马太福音》中记载,有一次,在纪念逾越节的晚上,耶稣和他的12个门徒共进最后的晚餐。席间,他拿起无酵饼祝谢了,分给他们,并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而牺牲。”又拿起葡萄酒祝谢了,再分给他们,说:“这是我的鲜血,要为你们和众人而流,为使罪得赦。”在《约翰福音》中,耶稣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要知道,耶稣的血和肉是不能真吃的,而是作为一种精神象征,传给了后代。红葡萄酒从此成为耶稣神圣之血的象征。

耶稣死后千年至今,无论是天主教、东正教、新教教徒都为纪念他而举行仪式。这个仪式天主教称为弥撒,新教称为圣餐,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仪式上每个教徒都必须一人一口红酒,一口无酵饼。早期的红葡萄酒多是由修道士自行种植、酿造的。因为他们认为,耶稣的血无比纯洁,所以从不在外面购买。该隐杀弟

据《创世记》记载,自从亚当和夏娃受到蛇的引诱,偷吃了智慧果,被上帝发现后,上帝很震怒,就把他们赶出了伊甸园,又可怜他们,就用牲畜的皮给他们做衣服。亚当和夏娃离开伊甸园后,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日子虽然辛苦,却是他们所能承受的。很快,夏娃怀孕了,生下了人类的第一个儿子,这个头生子的降世给他们带来了欢乐,亚当和夏娃自是喜欢得紧。他们充满感恩和盼望,觉得有很大的收获,所以给他起名为“该隐”,意思是“得”。然而,过了没多久,夏娃又怀孕了,这次她又生了一个儿子,也许是因为多了一张嘴,在忧愁中,他们为他起名叫“亚伯”,意思是“虚空”。

两个小兄弟慢慢地长大了,成了亚当和夏娃的小助手。该隐学会了耕种粮食,成了一个农夫;而弟弟亚伯学会放羊,成了一个牧人。两兄弟各司其职,倒也相安。

到了两个兄弟给上帝献祭的时候了,该隐拿出了田地里长成的蔬菜和稻谷,而弟弟亚伯献上的,却是羊群中头生的羊和最好的羊脂油。上帝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没有看中该隐和他的供物。

该隐因为嫉妒和生气,便约他的弟弟亚伯到野外。在田里他向亚伯抱怨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后来罪恶的念头占据了该隐的心,他竟然用一块石头砸死了弟弟亚伯。亚伯的血液流在田地里,上帝将这一切都看到了眼里。

于是,上帝问该隐:“你兄弟亚伯在哪里?”该隐回答:“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

上帝说:“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了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永远流离飘荡在地上。”同时上帝应许他说:“如果有人杀该隐,他就会遭到七倍的报应。”接着上帝给了该隐一个记号,以免他被遇见的人杀害。

就这样,该隐因犯下了杀害亲人的重罪而遭到了上帝的放逐。他只得离开上帝,去了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后来,该隐和妻子生了一个儿子叫以诺,并按着他的名字建造了一座城池,那个小城被人称为“第一城邦”。

在吸血鬼史料传说中,有几种关于该隐变成吸血鬼始祖的版本。第一种是古犹太传说版本。由于上帝的诅咒,农夫该隐发现自己播撒的种子真的不被大地所接受,不能生长出可吃的食物。为了活命,他只得以吸食其他动物的血液来果腹。若干年过去了,该隐发现自己仍然那么年轻,他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上帝给他的记号就是——让他成为一个肉身不死的漂泊于世上的孤独灵魂。他拥有近乎于神的能力,吸血鬼们只要能够获得该隐的恩赐,就能得到无比强大的恐怖力量。

在希伯来传说中,流浪的该隐有一天漂泊到红海附近,遇到了“夜之魔女”莉莉丝,两个人聚到一起后,该隐从莉莉丝那里学会了利用鲜血使用魔法和力量的方法,从此成为吸血鬼。该隐成为吸血鬼之后和莉莉丝共生了十三个孩子,这十三个孩子就是后来吸血鬼的十三氏族。犹大卖主

据《新约》四福音书记载,耶稣最初在加利利传道时,有许多人因信他而跟从他,其中有一个加略人,名叫犹大。他十分新奇于耶稣的讲道,常为他的讲道而感动,他也看到耶稣确有医治病人、驱赶邪灵和起死回生的大能作为。于是犹大就跟从了耶稣,相信跟着他能改变自己的一切。他热心于耶稣的传道事业,成为耶稣所拣选的十二门徒之一,从主那里接受了赶逐污鬼、医治病症的权柄。由于他精于计算,耶稣派他掌管教中的钱财。他一天忙得不亦乐乎,既替门徒管钱,又要筹款应付日常的支出需要,还要周济穷人。不过,钱财本是属世的东西,与基督所宣扬的精神并不相符。掌管钱财的犹大逐渐受到撒旦的引诱,思想上越来越与基督的教诲相背离。

耶稣早就看出犹大会受魔鬼的引诱,在他被出卖的前一年,他就对他的十二个门徒说:“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吗?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从那时起,耶稣就明白,上帝要借犹大的手来流他的血,作为羔羊的祭,显扬救恩。他给过犹大许多机会反省,然而,犹大却没有领情。在逾越节之前不久,犹大与迫害耶稣的祭司们签了合同,他以30个银币的条件,将耶稣交到他们手中,打算在耶稣常去默想和祈祷的地方捉拿他。

逾越节后,耶稣与众门徒来到一个叫客西马尼的地方,犹大按着与祭司长所约定的,以亲嘴为记号:“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他们可以拿住他。”那时,耶稣看见他,说:“朋友,你来要做的事,就做吧!”犹大按照犹太人的习惯,走上去与他亲嘴,那些要捉拿耶稣的人一拥而上,拿住了耶稣。他们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那里,随后,耶稣被判钉在十字架上。

看到如此结果,犹大终于忍不住良心自责的痛苦,他后悔了。他拿着卖主的30个银币去找大祭司该亚法和众长老,说:“我卖了这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大祭司与众人虽然愿意利用他却蔑视他卑鄙变节的人格,回答他说:“这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担吧!”犹大知道自己大错铸成,罪无可恕。他把那些银币丢在殿里,跌跌撞撞地去找耶稣,俯伏在他脚前,恳求他拯救自己的灵魂。然而,耶稣并没有说一句定他罪的话,只是哀怜地望着犹大说:“我为此事来到世间。”犹大仍然不能原谅自己,绝望中他跑到耶路撒冷城郊,在一棵树上吊死了。达·芬奇的名画《最后的晚餐》

犹太祭司长得知后,将犹大丢弃的那30个银币拾起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他们商议了一番,就用那钱买了一个窑户的一块田,作为安葬外乡人之用。由于犹大的行为为人们所不齿,竟无人为他收尸。他的尸体因沉重而从垂吊的树上掉下,落在地上的尸体由于腐烂而肚子爆裂、肠子流出。后来,大祭司用窑户的田埋葬了叛徒犹大,这块地从此就被人们称为“血田”。

根据吸血鬼史料传说,犹大之死与吸血鬼之间颇有渊源,传说犹大死前以他的血在树上刻下了诅咒。他诅咒那钱袋里引诱他的魔鬼,要靠日日吸食鲜血才能为生。魔鬼从此变成了吸血鬼,尽管它们有强大的法力、美艳的容貌、不死的生命,却只能以吸血为生,只有用染了犹大鲜血的树桩钉进吸血鬼的心脏,它们才会死亡。吸血鬼所拥有的一切都来自黑暗,因而无法在光明中行走。只要吸血鬼出现在光明中,一切就将化为乌有。

就这样,魔鬼在犹大的诅咒下成为吸血鬼。多年后,吸血鬼们始终受着诅咒的约束,犹大的后人也一直在寻找吸血鬼的踪迹,想要灭掉这个种族。这个故事中,虽然犹大本人并非吸血鬼,但可以说明最早的吸血鬼是由犹大一手创造出来的。

另一种传说来自不知何人编撰的《圣经》后记:据说犹大出卖耶稣之后,后悔不已,便在日落时分上吊自杀。但是上帝不肯原谅他,便让他死后变成了永生但永远孤独的吸血鬼,以惩罚他背叛的罪过。因为犹大是在黑夜变成吸血鬼的,所以他永远无法见到阳光;因为他为了银币出卖了耶稣,所以银币就是他的克星;因为他背叛的是上帝,所以他害怕所有的圣器……

这些传说中,吸血鬼的诞生都是因为亵渎了神灵,受到上帝的惩罚所致,而吸血鬼非人非鬼的处境就像是在被上帝遗弃的世界里徘徊,他们既无法被上帝佑护,又无法逃脱上帝的控制。因此,吸血鬼从一开始就和宗教有着直接的联系。乔托的《犹大之吻》

巫怪横行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有许多事和物无法解释。邪术和真理、正义和罪恶总是结伴而生。在那树林的深处,幽暗、寂静,诡异与杀机随处潜伏。在嗜血的罪恶里,咒语轻起,狼啸震天,鬼影重重,邪恶的眼睛,盯着每一个可以到手的猎物??烧死女巫在古中国,人们称那些能治病疗伤的、有药草知识的人,根据经验可以通晓自然的人为“巫医”。他们是当时最有知识、最聪明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他们算是当时的知识分子。在现代英语中,“witch”指女巫,这个词是由意思为“智慧之女”的“wicca”变来的。

在中世纪以前,一些会制药、行医、读写的女人在落后的日耳曼传统文化里很受尊重,人们称她们为“智慧之女”。她们掌握了一些普通人所不具备的自然知识或某种超能力,能辨识天气、指导种植、行医等,后来,因为她们的神秘性而称其为“女巫”。即使是基督教传入欧洲数百年后,女巫在民间的存在与影响仍然很大。

进入中世纪后,天主教皇的权力超过了欧洲所有国王,一切有悖于教会的知识或理论都如秋风扫落叶般成为异端邪说。有着自然科学知识以及其他知识的人受到了教会迫害。其中,女巫首当其冲,因为《圣经》上很明确地写着“不可容留行邪术的女人”。当时的教会打击所有除神学以外的科学,人们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思想上必然蒙昧落后。那时的人们根据教会的宣传,相信“女巫”天生就是魔鬼的化身,或是魔鬼撒旦的“情人”,她们用邪恶的法术害人,死后还会变成吸血鬼继续害人。在瘟疫和战争的打击下,中世纪的欧洲,天空一片黑暗,教会和王权为了转嫁矛盾,都把矛头指向了女巫。于是在欧洲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猎杀女巫活动。不只是女巫,一切被指与魔法有关的事物都在猎杀追捕的范围之内。

1484年,两位教士海因里希·克雷默和耶科布撰写了《巫师之槌》一书,书中详细列举了许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巨细靡遗地记载了她们的罪行,并列出消灭女巫的办法。在该书的宣传下,欧洲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审判女巫”活动。根据书中的叙述:“巫术是来自肉体的色欲,而女人对此则永难满足,魔鬼知道女人喜爱肉体乐趣,于是以性的愉悦诱使她们效忠。”所以在不少有关女巫指控的法庭文献当中,都有跟魔鬼性交的罪名。被判死刑的女巫,财产会被没收,这令当时的政界和司法界对猎巫运动更加积极。在迫害的巅峰期,很多无辜的女人也遭人诬告而被活活烧死。在巅峰期的16世纪,猎巫审判大多是由世俗法庭而非宗教法院审判。《烧死女巫》木刻画

在疯狂而惨烈的“猎杀女巫”时期,只要一旦被认定是“女巫”,不是被活活烧死或煮熟,就是遭到斩首。通常,对施用魔法的人法庭一般会采用火刑,但英国除外,他们的女巫通常是被绞死的。当人们得知英国对女巫实行绞刑后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大多数人觉得如果不完全销毁尸体,女巫就还有可能危害人间。

据不完全统计,在中世纪,整个欧洲都陷入了女巫大审判的风暴中,凡是被人指称是女巫的人,无论真假都会相继遭到逮捕,经过残酷的拷问逼供之后,再以火刑当众处死。1485年,仅在奥地利大公领地内的一个区就烧死了41名女巫;而在1609年,法国波尔多法院管辖境内就有600余名巫师被判有罪,她们之中绝大部分人被绑到火刑柱上烧死;在洛林地区15年内判决了900多名巫师,就连一名神父也在1611年时被人当作巫师活活烧死。其中最著名的案例要数被当作女巫活活烧死的民族女英雄贞德。

1430年5月,贞德在一场战斗中被勃艮第公国所俘。虽然依照当时的规则,只要付出赎金或许就可以赎回贞德,但因国王查理七世猜忌她的功绩和名望,无意救赎,不久贞德被在英国当局控制下的宗教裁判所以女巫罪处以火刑。

巫术迫害事件牵连如此广泛,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的宗教法庭鼓励告密的行为,有许多人为了逃避追捕,就以告密来牺牲其他无辜的人。在欧洲持续了200多年的猎杀女巫行动,成为历史上一段难以抹去的愚昧印记。

巫术流传于世渊源已久,大多数社会学者认为巫术的出现与人类开始思考自身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有关,不切合实际的异能多半是人们附加上去的。1662年,英格兰的奥尔达恩有一个名为伊莎贝尔·加伍帝的女巫。她在法庭上告白,说自己是因为在沙丘上遇见一个恶魔而被迫进入巫教,成为女巫的。据说,她可以使自己化身为野兽。这是一种为人们所知的普遍流传的巫术,宣称女巫可以把自己的灵魂附着在动物或飞鸟身上,去做人类所做不了的事情;而女巫一旦加入巫魔教,就意味着要和恶魔订立契约。许多人认为,女巫生前致力于巫术,因此受到上帝的诅咒,死后就不会得到安宁,会变成吸血鬼继续害人,即便在坟墓中她们也会使用足以带来恐惧和毁灭的邪恶力量。也流传一种说法,说吸血鬼是女巫和魔鬼的后代。关于女巫和吸血鬼的传说,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流传版本,但又都有共通之处。

欧洲的英国人、法国人以及斯拉夫等地的人,都流传着一种巫师会变成猫的说法。据说女巫会施法术让自己的灵魂附着在猫身上,这种猫必须是纯黑色的。每当有人家里有病人或奄奄一息的人时,它就会跑到那里去,跳到病人或濒死之人的床上,偷吃给他们准备的食物。如果猫舔了他们的嘴唇,那么他们的灵魂就会通过自己的嘴脱离身体,再也没有生还的机会。就像吸血鬼吸血一样,女巫吸走了病人的灵魂。人们即使看到这种猫,也很难抓到它。因为它有着超自然的力量,还会像魔鬼一样对人反击,又抓又挠。如果人们运气好,抓住了这只邪恶的黑猫,那女巫可就倒霉了,她会昏迷不醒,人们对猫的任何伤害都等于是对她的伤害。比如,有人砍掉或者弄断了猫的一条腿,或弄瞎了它的眼睛,那个女巫的身体同时也会出现这样的伤。只有当猫回来,也就是她的灵魂再次进入她的身体以后,她才会清醒过来。

在墨西哥的传说中,有一个叫西瓦皮皮丁的吸血女巫,据说她是因难产而死的妇女。因为怨恨,她死后成为吸血女巫,她最擅长的法术是惊吓大人和折磨小孩,使他们生病并最后死去。日落之后,她睡在十字路口的大石头下,一有人经过,她便跳出来吸食人血。于是,一些传统守旧的墨西哥人一到晚上便不再去有十字路口的地方。

无论女巫与吸血鬼之间有何关系,她们和其巫术也属于神秘文化的一部分,至今,世界上仍然流传着女巫的事迹,说她们潜伏在人群中,默默地听人们谈论自己。月圆的嚎叫

月圆之夜,峻峭的悬崖顶上,孤狼望月嚎叫。凄凉的叫声刺穿苍穹,仿佛在向月亮诉说它在世间的孤独和遭遇到的不公。这个嗜血的动物,饥饿令它没日没夜地寻找猎物,一旦遇到猎物会毫不犹豫地咬死它们,吃那血淋淋的肉。曾几何时,狼是世界上所有庄稼人最痛恨的动物之一。它们常跑进农家的院落里,咬死猪仔,吃掉山羊,或是农人指望着养家糊口的奶牛,甚至是小孩。

狼的确没给世人留下好印象。当人们形容一个人贪婪、凶狠、无情时,最喜欢用的比喻就是“狼”,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以及“虎狼之心”。不论是中国的东郭先生故事,还是欧洲的小红帽故事,都讲述出狼贪婪、凶恶的本性以及人们对狼的那种难以磨灭的痛恨之情。

欧洲中世纪时畜牧业发达,在地处偏僻的农村,人们对狼有着特别的恐惧,每当月圆之夜听到群狼的嚎叫,守在家里的人们就不寒而栗。因为狼群有组织的袭击和难以防御性,常让人们损失过重。

妖魔化自己的敌人是人类的心理特性之一,如同中国《聊斋》里的狐狸精、印度的虎妖,欧洲的狼终于也变化起来,成为一种与众不同的物种。人们逐渐把狼的特性与月亮的神秘联系起来。一种能在月圆之夜变成人,并在人间胡作非为的怪物传说流传开来,人们称它们为“狼人”。转变为狼身的狼人由于不能控制自身的兽性,所以会袭击周边的家畜或人类。

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考证狼人,其实狼人的渊源更早于吸血鬼。在围猎的远古时期,人类对于狼有一种敬畏与仇恨的混合情绪,把它与嗜血、食人的想象融合在一起,成为人类最原始的对未知自然恐惧的重要一环。在希腊神话中,相传莱卡翁是阿卡迪亚(古希腊山传说中的狼人会在月圆之夜变身。地牧区,后来成为“世外桃源”的代名词)的国王,因为他的儿子们不敬神,宙斯在前往阿卡迪亚的时候因其招待不周而将莱卡翁变为一匹狼。所以,英语中的“狼人”(lycan)来自古希腊神话中被神变成嗜血恶狼的阿卡迪亚国王莱卡翁(lycaon)。现在,“lycanthrope”这个单词用在医学方面表示“变狼妄想症者”,指那些臆想自己是狼的心理病人,“lycan”是“狼人”的意思,而“anthropos”则指“人类”。

从11世纪起,欧洲开始流传起关于狼人的传说。相传在1216年,英格兰有个名叫约翰·雷克兰的国王,他被一名僧侣下毒,最后不治而亡。这毒药中包含了狼头草,传说中毒者食后将会化身成狼人。不久之后人们听见国王的墓穴中传来了各种各样的嚎叫声,恐惧的居民们将尸体拖出任其腐烂。但是不久之后,就又有人声称自己看见了化为狼人的国王在森林之中游走。一时间,有关狼人的传说沸沸扬扬。15世纪,匈牙利国王西吉斯蒙德在1414年的一次大公会议上,促使教会正式承认了狼人的存在。到了16世纪,关于狼人的各种传说已经遍布了整个欧洲,罗马教廷于是决定展开一次官方调查,从1520年到17世纪中叶,欧洲发现了约有上万例“变狼妄想症”患者,其中当然有许多是枉死者。人数较多的是法国,以及东欧的塞尔维亚、波希米亚和匈牙利。

罗马宗教裁判所认为,犹太人、新教徒、女巫、狼人都是异教徒。在这些异教徒魔鬼中,狼人被认为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们的主要猎物和食物就是身边的人类以及他们的家畜。当时欧洲社会中一些相貌异常的遗传病患者、对阳光特别敏感的白化病病人及一些迷失的、被抛弃的弃儿都成了教会残暴政策的牺牲品。

在官方的指引下,人们越来越迷信狼人的传言。到了17世纪末期,狼人的流言有了新版本,即狼人死后会变成吸人血的僵尸。无独有偶,这一时期在波希米亚、波兰、匈牙利、摩尔多维亚以及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都相继出现了关于吸血鬼及其受害者的传闻。“vrykolakas”一词来自古斯拉夫语,意指狼人。斯拉夫的各个民族,尤其是塞尔维亚人把这个词当作吸血鬼。他们认为,活着的时候是狼人,死后就会变成吸血鬼。因此,狼人和吸血鬼关系非常紧密。甚至在一些地区,人们认为,如果吃了被狼咬死的羊,那么这个人死后就会变成吸血鬼。于是,狼人和吸血鬼被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有一个流传甚广的传说,说是在欧洲爆发瘟疫时,人们纷纷死去,有一个叫作科维努斯的年轻人看到这样的惨状后,为了摆脱瘟疫的困扰而生存下去,从研究生命的起源中得到启示,后来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科维努斯的后代一共有三位,不幸的是三位中的一位被染了病毒的蝙蝠咬伤,另一个被染了病毒的狼咬伤,只有一位完整地作为人的形态活了下来,他的两个兄弟由于染上病毒而产生变异,一位成为吸血鬼的始祖,另一位成为狼人的始祖。从此狼人和吸血鬼便在欧洲繁衍开来。

在欧洲,关于狼人的传说发展成熟后,人们对狼人有了固定的印象:它们体形高大,长着狼头和长毛。由于狼人沉迷于人肉及其他动物的生鲜血肉,尤其非常喜欢找人类下手,所以它们的恐怖程度要远在吸血鬼之上。它们是天生的屠夫,具有极快的攻击速度和灵敏的嗅觉,人一旦被狼人咬到之后,自己也会变成狼人。

传说中狼人分两种,一种是天生的狼人,生活在阴暗潮湿的污浊之地。它们天性凶猛,强悍嗜血,在变身成人形之后,许多人因为受到外表的欺骗而被吃掉。另一种是后天的,大部分都是因为受到诅咒,从而在月圆之夜失去理智,成为一个饥渴的屠杀者,白天则恢复成人类。这种类型的狼人除非有人为其解除诅咒,否则终生就像天生的狼人那样血腥。

据传,狼人与吸血鬼都属于黑暗的地下世界,却是势不两立的不同群体。它们有很多相同之处:力量大、速度快、永生。又有着很大的不同:狼人喜欢群居,吸血鬼则喜欢独处;狼人在月圆时频繁活动,而吸血鬼则喜欢在黑暗中活动。吸血鬼自认为出身高贵,优雅高傲,对家族充满荣誉感,从而鄙视狼人的粗鲁与野蛮;而狼人则深深为自己的力量和能力所自豪,并且不满血族的挑衅,一旦它们狭路相逢,必有一场恶战。千百年来,狼人和吸血鬼的仇恨一直延续着,从未中止。《我是一个小狼人》剧照,1957年上映。

真实的嗜血狂魔

无论是吸血鬼还是狼人,都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和传说中。不过,世上真的有喝人血、吃人肉的人。他们是活生生的嗜血狂魔,因为灭绝人性而变得凶残无比,令人发指。他们比那些不能控制兽性、亦真亦幻的吸血鬼或狼人更可憎。绝望的蓝胡子他出身高贵,家境富裕,曾接受法国当时最好的教育,却终为邪恶所诱惑,成为著名的黑巫术师。他就是令小孩们恐惧的“蓝胡子”——吉尔斯·德·莱斯男爵。他不是吸血鬼,却干着比吸血鬼更恐怖的行径。

吉尔斯·德·莱斯男爵(Gilles de Rais),1404年出生于法国尚多塞城堡的一个真正的贵族家庭。吉尔斯11岁那年,父亲居伊·德·拉瓦尔去世,母亲抛下他和弟弟重新组成了家庭。从那时起,他和弟弟就明白:他们必须独自面对这个世间的一切。吉尔斯实际上是由他的外祖父让·德·克拉贡抚养长大的。这是一个统治欲极强的铁腕人物,在家族中是一个说一不二的暴君。缺乏母爱的吉尔斯在外祖父的影响下,心逐渐也变得强硬起来。1420年,吉尔斯16岁时,外祖父就授意他绑架并囚禁了他的表姐卡特琳娜·德·图阿尔,在长达半年之久的时间里向她逼婚,目的只是控制她的家族财产。吉尔斯的早年生活中没有任何真正的爱和婚姻,他只是一个被外祖父控制着的傀儡。然而,随着年龄不断增长,人大胆大的吉尔斯和外祖父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当他成年并逐渐掌握了自己的财产之后,便毫不犹豫地疏远了外祖父。显然,吉尔斯在性格方面,确实深受外祖父的影响,成长为一个精明、沉默、行事无所顾忌的青年。

1427年,吉尔斯投身军旅、参加英法战争,开始了他的军旅生涯。当时法国年年战败,土地尽失。吉尔斯几经辗转,直到1428年的奥尔良解围战役,他终于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女孩——奥尔良少女圣女贞德。在奥尔良战役中,贞德的战斗天赋和坚贞的信仰,令吉尔斯倾慕不已。然而,由于贞德与法国国王查理七世在攻打巴黎问题上的分歧,在1430年5月23日的一场小规模战斗中,贞德在未能得到援军的情形下被英军俘虏了。1431年5月30日,贞德被英国人操纵的宗教法庭以“狂热、撒谎、有辱圣名、亵渎神明”的罪名宣判为异端,并且在法国鲁昂广场上以火刑公开处死。贞德个人命运的不幸,以及她被当成女巫处死时的惨相,深深地撼动了吉尔斯。“为什么坚定不移地信仰上帝,并为上帝而战的贞德,会有这样悲惨痛苦的结果?”这个疑问成为他心中永远的伤痛。

1435年,法国战胜,时年25岁的吉尔斯结束了戎马生涯,彻底引退还乡。那时他已经是欧洲最著名的将领之一,不仅受封为法兰西元帅,还得到特许能够在自己的纹章上使用代表法国王室的百合花。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消除贞德事件让他看清的王室虚伪,也动摇了他一直以来坚定不移的信仰。他对一切美好的事物彻底绝望了。

1439年,吉尔斯搬到了蒂福日城堡“蓝胡子”吉尔斯肖像居住。这时,一个名叫弗朗索瓦·普勒拉蒂的人来到了他的身边,吉尔斯对他的炼金术和魔法深感兴趣。有一次,他相信了弗朗索瓦“用活祭跟名叫巴隆的魔王进行交易,能使死人复活”的说法,用黑山羊做活祭进行了一次试验,可是试验失败了。弗朗索瓦将失败归之于黑山羊,认为“必须用更好的活祭……比如男孩”。第二次,他真的用一个男孩做了活祭,可是仍然失败了。弗朗索瓦告诉他:“手上沾染过越多的鲜血,才越容易和冥府建立联系,巴隆越愿意听从召唤。”在弗朗索瓦的诱使下,吉尔斯·德·莱斯男爵失去了最后一丝理智,走向了一条不归之路,成为恐怖童话中的“蓝胡子”。他命令两个仆人用食物、玩具和钱,引诱城堡附近贫穷饥饿的流浪儿或者好奇贪玩的农家少年进来做客,然后将他们关到地牢里。这些孩子往往在仪式中被开膛剖腹,掏出脏器,甚至被肢解。据他的仆人事后供称,吉尔斯喜欢“在满地的内脏和鲜血中来回滚动”。时日久了,蒂福日的基石下被血深深地浸染,散发出一股血腥的气味。人们走到那里,便会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吉尔斯的领地长年累月地发生着小孩失踪的事件,再加上城堡主人古怪的行径,致使领地内的居民逐渐对他产生了怀疑。本来以他男爵的身份,人们即便怀疑也不可能去调查的。但在1440年5月,这位男爵试图以武力夺回已经卖给布列塔尼大公的领地,还把布列塔尼大公的税吏关入大牢,使得布列塔尼大公十分震怒,为了复仇,他开始对有关男爵虐杀男孩的谣言进行调查,派遣审议委员到失踪少年的村庄,向失去孩子的双亲收集证词。

直到布列塔尼大公带着调查人员从吉尔斯的城堡里掘出50多具尸骸时,领民们才发现他们的领主是个不折不扣的“吸血鬼”。人们惊讶于蒂福日城堡里那些血迹斑斑的拷问室和那些与黑魔法有关的诡异收藏。这次,连法国国王也无法袒护他了。8月24日,曾经显赫一时的法兰西元帅“蓝胡子”将军吉尔斯·德·莱斯男爵入狱。在南特,法庭对他进行了审判。审判中,他亲口承认杀害了140多名小孩。

1440年10月23日,法庭正式以“异端、叛教、巫师、奸淫、召唤魔鬼、占卜、滥杀无辜、偶像崇拜、离经叛道”的罪名宣判他和他的三个手下死刑。但令人们不解的是,男爵竟恳求法官,判他当时任何人都不愿意接受的火刑。

对于吉尔斯·德·莱斯男爵是否真有这么不堪的罪过,历史研究者认为,有相当确凿的证据显示,吉尔斯·德·莱斯男爵是一个有严重恋童癖的人,痴迷于炼金术、巫术及魔鬼崇拜。无论他是不是被逼认罪,他在受审判时确实曾供认他杀害了140多名儿童,而据史料记载,在他退隐至自己的领地后直至他被捕前,马什库勒和蒂福日周围共有300多名儿童不知去向,这也是许多学者坚称他杀了300多名儿童的主要依据。

人们不能理解的是,这么一个罪大恶极的人,死后竟被埋葬在南特圣母院教堂墓地。350年后,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了,仇恨贵族的人们冲进墓地,捣毁了他的坟茔,想将其遗骸拖出来示众。不料尸体早已不翼而飞,墓坑里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棺材。有传说他根本不曾死去,或者死后真的成为非人的怪物,出于对命运的无奈和曾经辉煌时光的留恋,他重返人间,永远在这个世界徘徊。据说直到今天,在蒂福日城堡的残垣断壁之间,在雷雨倾盆的夜里还能听见吉尔斯·德·莱斯的笑声回荡不止……而那些他已故的手下骑士们,仍旧在蒂福日城堡里游荡……穿刺公——弗拉德三世

一个人如果因为暴虐的行径而使自己的名字与吸血鬼联系在一起,也可算是罪有应得了。这个人的暴行并不在于他是否吸血,而是对待人的手段堪称恐怖,令人发指。被后世描绘成吸血鬼的德库拉伯爵形象

他不是别人,正是大名鼎鼎的穿刺王弗拉德三世,吸血鬼德库拉的原型。

弗拉德三世,全名为弗拉德·特佩斯·德库拉(Vlad Tepes Dracula),弗拉德·特佩斯本是他的名字,因为他父亲曾经加入一个名叫“龙骑士”的组织,罗马尼亚语的“龙”是Dracul,所以他又被称为Dracula(龙之子)。龙在欧洲被视为凶狠的怪兽,从姓氏上就可看出,他出身于一个黩武征战的家族。

1431年,弗拉德出生于一个名叫特兰西瓦尼亚的地方,这一年他的父亲因为骁勇善战加入了神圣罗马帝国龙骑士团。5年之后,弗拉德的父亲成为瓦拉几亚公国亲王。瓦拉几亚,今罗马尼亚瓦拉几亚,位于巴尔干半岛东北,摩尔多瓦之南,东濒黑海。这个小小的公国是1324年当地居民打败匈牙利人取得独立后建立的。在1411年,该国沦为强大的奥斯曼帝国的附属国。可以看出,弗拉德出生的年代正是罗马尼亚、匈牙利等国家经受奥斯曼帝国压迫的年代。

1444年,为了让瓦拉几亚公国国王更加臣服,奥斯曼帝国让年仅13岁的弗拉德和他的弟弟拉杜一同成为奥斯曼帝国的人质。弗拉德和弟弟在异国他乡过着饱受屈辱、心惊胆战的日子。3年后,他的父亲德拉库里和兄长米尔查遭人暗杀。为了让瓦拉几亚公国继续臣服于奥斯曼帝国,奥斯曼国王解除了他人质的身份,打算让弗拉德成为傀儡,并扶持他坐上了瓦拉几亚公国的王位。然而,长久的人质生活使他恨透了奥斯曼帝国的一切,从奥斯曼国王到他的每一个平民。可是,没想到的是弗拉德当上大公不久,就被特兰西瓦尼亚亲王匈雅提·亚诺什打败,他只得亡命邻国摩尔达维亚。在摩尔达维亚亲王的保护下,弗拉德过了一段安定的日子。可惜好景不长,1451年,亲王遭人暗杀,弗拉德不得已回到自己的出生地特兰西瓦尼亚,生活在贵族胡涅狄亚的保护下。残酷的王位之争,使他没有一天不想着如何复仇,以及夺回自己的王权。1456年,弗拉德在胡涅狄亚的支持下,重新回到瓦拉几亚公国。但这时,他力量微小,并不受公国内大贵族的尊重和重视。他在国内以执法严厉著称,并逐渐获得了一些人的支持。1459年,弗拉德逐渐消灭了瓦拉几亚境内的一些大贵族,开始真正掌握国家权力。

弗拉德在力量变得强大的同时,对奥斯曼帝国的仇恨也变得突出起来。他开始拒绝向奥斯曼帝国纳贡。一位奥斯曼遣使前来催问供品时态度傲慢,不愿在弗拉德面前脱帽,此举激怒了公爵,他命令道:“既然不愿脱帽,那就让他永远脱不下来。”于是命人在这名使者头上自帽顶处钉入一颗铁钉,将他活活钉死。俗话说:“两国交战,不斩来使。”这一举动让瓦拉几亚与奥斯曼帝国就此结下了仇怨。

面对数倍于己的强大的奥斯曼帝国军队,弗拉德毫无惧色,亲自带领他的部下多次在多瑙河畔击退敌人的进攻。由于出色的表现,一时间,骁勇善战的弗拉德成为瓦拉几亚的民族英雄。在与对手的交锋中,他善用奇袭战法,让对手闻风丧胆。

1462年的一场战役中,弗拉德做出了一件令世人震惊的事情。当时他在多瑙河畔攻下了西路西乌城,全城的四万多名被俘的土耳其士兵都被赤裸示众,以削尖的木棒从嘴或臀部活活刺穿全身,然后弗拉德让人将刺着尸体的木棒插在广场上,整整排列了3千米长,l千米宽,当时成群的乌鸦和秃鹰不断前来啄食这些尸体,加上连续数日的暴晒,现场弥漫着令人作呕的尸臭。之后赶来增援的土耳其军队目睹了这一恐怖的场景后,个个毛骨悚然,心胆俱寒,纷纷逃亡。据说事后,弗拉德十分满意自己的“杰作”,还特意要手下准备酒菜,置于尸体前,大肆饮酒作乐。事实上,弗拉德的暴行不仅是针对土耳其俘虏,就连自己国家的贵族和百姓也常常逃脱不了,动辄就被钉在尖桩上。对于那些反抗他的地主、贵族,以及不支持他的平民,弗拉德一律处以刺穿之刑。他频繁用刑,不管是抓到的外国间谍、战俘,还是国内的窃贼、贪官,只要冒犯他,他就会毫不留情地把他们钉死在削尖的木桩上,就连教士背后说人坏话也要受酷刑,然后再放火烧死,烧焦后的尸体再被悬挂示众。据统计,被他以“阴谋推翻统治者,背叛国位于杜莎夫人蜡像馆中的弗拉德家”的罪名杀害的地主、贵族及其家人三世蜡像达两千多人。被杀的平民虽然没有地主、贵族那么多,但数量也不少。

这样血腥残忍的刑罚,使他从此获得了“穿刺王”的恶名。关于他见血发狂的传闻不胫而走,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他的恶行,因此他被人们冠以“吸血鬼”的称号而传遍欧洲。

恐怖的高压手段终于引起了反抗。没多久,奥斯曼帝国扶持弗拉德的弟弟,号称美男公的拉杜和被弗拉德打压的贵族联手将弗拉德赶下了王座。在此情形下,他只身逃往特兰西瓦尼亚,此后被匈牙利国王马加什·科韦努斯软禁。在这期间,弗拉德的第一个妻子跳楼自杀。1474年,弗拉德被释放,他改信了天主教,与马加什的妹妹结婚,此举使他失去了信仰东正教的瓦拉几亚国民的民心。1476年,弗拉德再度卷土重来,第三次统治瓦拉几亚。同年冬天,弗拉德在没有外援的情形下,以己身微小军力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大军战至最后一兵一卒,最终战死在布加勒斯特近郊战场。死后,他的身体被愤怒的土耳其军队四分五裂,首级用盐腌起来被远送至君士坦丁堡示众。

由于弗拉德生前过于暴虐的行为,他的出色功绩和成就很快被埋没,人们只记住了他的木桩刑和严刑酷罚,后世许多编年史中他都以一个完全没有人性的暴君形象出现。他这种个性残虐、喜好血腥的行为,在人们眼中与“虐待狂”和“吸血鬼”联系在了一起。弗拉德的形象变成了一个白天睡在棺材里、晚上出来活动、专咬人的脖子的吸血鬼,而他居住的布朗城堡也被传说成了吸血鬼的老巢。该城堡修建于一座地势险要的山上,从城堡里可以俯瞰山谷中的大路。因为弗拉德杀人无数,害怕报复,便将城堡的大门改建成了城墙,外人要进入城堡,只能从城堡的南边,沿着上面扔下来的绳梯爬上去。据说,在弗拉德统治时期,为了使人们全都走城堡下的大路以便收税,城堡里驻扎的士兵每天早上、傍晚出动前往容易翻越的地区巡逻,人们只要被巡逻队抓住就免不了受到严惩,这其中当然有许多冤死鬼。几百年来,这个城堡仍然被恐怖的鬼魂传说所笼罩。

现在,弗拉德·特佩斯·德库拉的名字已与“吸血鬼”分不开了。弗拉德的出生地特兰西瓦尼亚早已归属匈牙利王国,在当地和周边地区仍流传着很多“穿刺公”的事迹。譬如,他把战俘和囚犯用尖桩活生生地贯穿,挂起来示众,然后一边欣赏他们挣扎惨叫的样子一边吃饭;或在战斗间隙支起一口大锅,把战俘切块煮食,还赏给手下的士兵们吃;也有说他大碗喝人血的……总之,纵横疆场、杀人如麻的“龙之子”往往被添油加醋地描绘成食人饮血的“魔鬼之子”。也有人说他被杀后怨念不散,化作食人恶魔徘徊在他的布朗城堡中……

1897年,爱尔兰作家布莱姆·斯托克取材于弗拉德的史料和传说,创作了一部名为《德库拉》的经典恐怖小说。“穿刺王”弗拉德·特佩斯·德库拉伯爵从此成为世界上最有名气的吸血鬼。沐浴在鲜血中——巴托里伯爵夫人

在豪华宽敞的城堡内,一场盛大的宴会正在进行。嘉宾们或优雅地举着酒杯与他人轻谈,或拥着同伴翩翩起舞。如果再看仔细点,或许能从男嘉宾的脸上看出一丝焦灼来。钟声突然响了起来,所有人都停下来抬头往楼梯口望去,一个年轻的贵妇出现在人们面前。棕色的软发,纤细的腰身,湛蓝的眼睛,优雅的姿态,她那醉人的眼波轻轻一扫,所有人立马都露出了倾慕的表情。

这就是17世纪时的伊丽莎白·巴托里,她有着平常人渴望得到的一切:显赫的家世,靓丽的容颜,聪慧的头脑,位高权重的丈夫。男人们争相向她献殷勤,女人们则对她羡慕得发狂,可她却偏偏走上了一条为人所不齿的道路,做出了令人发指的罪行,被冠以“女德库拉伯爵”的称号。

巴托里伯爵夫人出身于匈牙利著名的巴托里家族,该家族是全匈牙利最富巴托里伯爵夫人肖像有、最有权势的新教家族之一。经考证,历史学家们认为,他们的财富比当时的匈牙利国王还多。不仅如此,这个家族还以保卫匈牙利不受土耳其人侵略而知名于欧洲。在匈牙利的历史中,人们时常能看到巴托里家族的人在匈牙利最顶层的权贵阶层中占有一席之地。1560年8月7日,含着金钥匙的伊丽莎白·巴托里出生于匈牙利王国的叶塞德一个家族官邸中,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时代。她的父亲名叫乔治·巴托里,来自巴托里家族的叶塞德支系,叔叔安德斯·巴托里曾是特兰西瓦尼亚的亲王,她的母亲名叫安娜·巴托里,是斯特凡·巴托里的女儿,因此她就成了波兰国王斯特凡·巴托里的侄女。伊丽莎白不但生得美貌无比,而且十分聪明,精通拉丁文、德文、希腊文和音乐,对科学和天文学也有兴趣。15岁时,她已出落成当时匈牙利王国的第一美女。她高高在上,像一颗耀眼的明星,周围所有人都讨好着她,奉承着她,像太阳一样敬着她,而她自己也满足于这种虚浮的感觉中。

在伊丽莎白15岁的时候,父亲将她许配给一个与她地位同样崇高的贵族青年——纳达斯第·弗朗西斯伯爵。他们的婚姻是两个家族之间出于某种政治目的而达成的协议。在与纳达斯第刚订婚的时候,伊丽莎白的美貌的确令他倾倒,他把他的房子恰赫季斯城堡,以及位于恰赫季斯的别墅周围的17个乡镇,都送给巴托里作为结婚礼物。1575年5月8日结婚那天,他们邀请了约4500人来参加宴会。婚后,夫妻俩就搬到位于匈牙利萨法的纳达斯第城堡。

巴托里伯爵夫人婚后仍保留了她的原姓,因为她的家族远比她丈夫的家族强大。在嫁给纳达斯第之后,她很快就看出纳达斯第个性凶狠,为人残忍,除了在对抗穆斯林的战争中表现英勇之外,在家里就是个说一不二的暴君。妻族的优越感不免让他感到不快,受不了时他甚至会虐待妻子,或者同妻子一起虐待仆人。所幸纳达斯第婚后不久就丢下她,征战沙场去了。巴托里伯爵夫人平时无所事事,除了处理一些周围乡镇的公事外,在精神上极度空虚。

年华空度,更害怕自己引以为傲的容颜也慢慢老去,伯爵夫人从发现她的第一根白头发起,就在想着如何才能保留青春、驻颜有术了。在丈夫上战场期间,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拜访她的姨妈。她的姨妈克拉拉是当地一位众所周知的双性恋者,财富和强权使她有足够的女孩供她“娱乐”。慢慢地,伯爵夫人喜欢上了这种娱乐,频繁地拜访姨妈的住处。她从虐待女孩的行为中,获得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而这种满足,或许来自她丈夫以前虐待她而带来的报复心理。

随着时间的流逝,伯爵夫人惊恐地发现自己那美丽的容貌正在一点点地消失。她企图以化妆品和昂贵的服饰来掩盖自己失去青春后的容貌,尽管如此,日益增加的皱纹依旧让她难以掩饰。一天,一位女仆在为她梳头时不慎拉断了一根头发,暴怒的她发狂地抽打这位女仆耳光,鲜血从女仆的鼻子中喷了出来,飞溅到了她的脸上。当伯爵夫人在镜子中观看自己脸上被血溅到的地方时,意外发现被鲜血沾染过的皮肤不仅更加白嫩了,而且白里透红,宛如青春少女的肤色。此时,一个略懂巫术的仆人为了讨她的欢心,趁机向她进谗言,说有一个古老的法术,他人的鲜血可以使一个人在身体和精神上都产生变化。这种愚昧、古老的驻颜秘方,曾被很多民间小说引用。

为了证实这个秘方,巴托里伯爵夫人拜访了一个名叫达尔维拉的女巫师,这个女巫师理所当然地把她引向了魔鬼之路。巫师告诉她,只要喝少女的血,并用她们的血沐浴,就会永葆青春。在当时的匈牙利和波西米亚等地,中世纪的阴霾还没有完全散去。各种迷信思想以及巫术仍流行于民间,像巴托里伯爵夫人这样强权的贵族掌握着生杀大权,她要干什么就没有干不成的。于是,伯爵夫人趁丈夫不在家的时候,开始对城堡周边的少女下了杀手。一开始,她的目标都是附近的农女,由于城堡内的仆人待遇很好,又可以接受教育,因此很多农民家庭出身的女孩就被送进城堡内工作。当这些可怜的女孩成为她的仆人后,她就可以任意对待她们了。在她的眼中这些姑娘根本只是她用来泄欲、美颜的工具而已。即使在她自己生了几个小孩之后,她仍然这么认为。

据说,在伯爵夫人的城堡里,用木棒殴打女仆是“最轻的惩罚”,她经常用针刺穿那些女孩的上下唇、指甲或是其他部位。一个男仆记得,一次“严厉的惩罚”是把女孩拖到雪地里用冷水浇她们,直到被冻死。在她的地下室里,她的四个仆人和她一起用小刀、针或其他各种工具折磨少女。1604年,伯爵夫人的丈夫纳达斯第因重伤去世,她从此更加为所欲为。在阴暗的地下室里,她让仆人给少女们放血,快乐地喝她们的血,甚至从地下室连接了一根管子直通浴室,把血装满浴缸用来沐浴,以为这样可以永葆自己的青春美丽。

在周边的少女资源用光之后,她又把目标转移到来城堡里学礼仪的少女,可怜这些姑娘们本是抱着改变未来命运的期望来的。她把她们关起来,随意折磨、殴打,变着花样虐待。在巫师的帮助下,伯爵夫人将她们的鲜血收集在一个大桶中,用处女的鲜血来沐浴自己,每当她从充满鲜血的浴缸中出来时,青春的光辉似乎又回到了她的身上。然而,人们见这么多少女进去就再也没出来过后,纷纷起了疑心,巴托里伯爵夫人的领土进驻了魔鬼的说法不胫而走。

从1602年起,领地周遭开始流传少女失踪的流言以及人们对贵族的批评,匈牙利王室就派出人员去调查相关事件和搜集证据。匈牙利王室之所以这么做,有着自己的打算,纳达斯第战死沙场后,巴托里和纳达斯第两大家族的领土和丰厚财产令匈牙利贵族们(包括国王)垂涎三尺。1611年年初,巴托里伯爵夫人的表兄图尔索伯爵带领愤怒的农民冲进了她的城堡。当图尔索伯爵打开城堡大门的时候,虐待的惨剧正在城堡内的地下室里上演。在那里,人们不仅看到了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被折磨得不成形的年轻女孩,还看到了很多不完整的尸体。凑巧的是,伯爵夫人本人也在现场。他们救出了一部分少女,但另一些已经死了。虐待女仆的场面

恐怖的真相一经公开,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诉讼案就成为当时轰动欧洲的案件。1611年1月2日到7日,法庭对她进行了审判。根据当时的法令,贵族不能出庭被审判,于是巴托里伯爵夫人从未被正式起诉审问,匈牙利国王命令人将她召唤到宫里审判,但是一直没有落实。尽管这样,她所有的罪行都被4个帮凶一一揭露了出来。在一番拷问之后,他们交代的被杀害的女孩一共有百余人,而详细名单则被锁在伯爵夫人的抽屉里。这4个共犯被指控受到了吸血鬼的操纵而进行吸食人血、研究巫术和举行异教的祭奠仪式,罪行最重的两人被剁手、炮烙后施以火刑,罪行较轻的被处斩首后焚烧尸体。伊丽莎白·巴托里因为显赫的身世而免于一死,但被终身监禁在恰赫季斯城堡一个四围都是高墙的塔楼内,看守每天通过一个小窗口送食物给她。

1614年8月21日,照顾伯爵夫人的看守送饭时发现,这位昔日匈牙利最美貌的夫人脸朝下倒在地板上,早已死亡多时,周围放着很多没有动过的食物,真正的死亡日期不明。她的遗体原本是要安葬在恰赫季斯的墓园里的,但由于居民的强烈反对,后来转移到位于匈牙利叶塞德的家族墓地安置。人们传说伯爵夫人死后还在施虐加害无辜百姓,从而她也成为名副其实的吸血鬼。

巴托里夫人因为她轰动欧洲的恶行和血腥的嗜好得到了“德库拉伯爵夫人”的称号。当代大部分吸血鬼文学作品中女性吸血鬼的形象都来源于伊丽莎白·巴托里的故事,她居住的城堡也被认为是阴魂不散的城堡,成为吸血鬼城堡的典型代表。她死后恰赫季斯古堡也荒芜了,那个地方世世代代受人诅咒,没有人敢再搬进去。直到1708年,一把大火将这座城堡毁于一旦,如今留下的只有遗迹和令人恐惧的怪异气氛。“汉诺威吸血鬼” 弗里兹·哈曼

真实的吸血鬼和食人者,凭借的是一颗邪恶作祟的心,他们的胃口并不因时间流逝而有改变。无论是远古、中世纪,或是近代,人们心里的“撒旦” 都永远存在,它像一个幽灵,游走在时间的河流之中,穿梭于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在它的诱惑下,无数人行凶作恶。其中,有一些人是天生的变态狂魔,他们把行凶看作平常事,丝毫不会为此而感到惭愧。譬如,人称“汉诺威吸血鬼”的弗里兹·哈曼。20世纪初期,当科学的光辉已经照耀到欧洲大陆,有关吸血鬼的传闻已被许多崇尚科学的人看作迷信并嗤之一笑时,一个真实的吸血鬼故事却让他们重新感到了来自人类心底的那令人恐怖的邪恶。

1925年4月,英国虽然迎来了春天,l7日星期四的《每日快报》上的一段报道却让人们从骨子里升起了一股寒意。报道是这么说的:“吸血鬼的大脑,将被保留以待科学研究。”这条消息来自柏林16日的《中央新闻》,有报道称:“弗里兹·哈曼,由于27起谋杀案,昨日在汉诺威被处决,由于大多数受害者是被哈曼吸血致死的,他不同寻常的作案方式引起了德国科学家的兴趣,在埋葬前他的尸体将被送到哥丁根大学接受科学检查。他的大脑可能被提取出来留待研究……”人们不禁要问,这个弗里兹·哈曼做了什么恶事,竟然被称作邪恶的“吸血鬼”?

1879年10月26日,弗里兹·哈曼出生于德国汉诺威的一个火车司机家里。他的父亲奥尔·哈曼性格粗犷,脾气暴躁,就连与自己的家人相处时,暴烈的脾气也丝毫不变。哈曼从小在父亲的打骂中长大,只要父亲一抬手,他就吓得浑身打战。他极度仇恨他的父亲,邪恶的种子在他幼小的心里生根发芽,脑子里充满了暴虐的言行。

哈曼的少年时期是在一所教会学校中度过的,除了成绩差劲以外,没有什么突出的表现。因为战争的需要,当时的士官学校几乎是全免费的。哈曼在教会学校毕业之后,顺理成章地被父亲送到了新布里萨克的士官学校。据教他的士官老师后来说,他那时功课不好,总是显得很沉闷,不怎么爱说话,也不喜欢和同学们交往,同学和老师们都觉得他不够聪明,经常嘲笑他。不过那时,他却没干什么坏事,还算是一个好士兵。士官学校没毕业,哈曼就因健康状况不佳而结束兵役返回家乡。从这时起他的恶行就开始暴露了出来。

回家后,无所事事的他因经常欺负或是虐待邻居的小孩而被镇上的人控告,他仍然我行我素,并不悔改。就这样,当地警察把他送到了位于希尔德希姆的管教所。进去没多久,他就从那里逃了出来,又回到了在汉诺威的家。他的父亲恨他不争气,父子之间的关系势同水火,让哈曼觉得在家里再也待不下去了。“一战”爆发,他再次离家参军,被分配到驻扎于法国北部阿尔萨斯科尔马的精锐的第10札格军团。在军队里,他以勇猛的作风获得了好评,当他再次退役时,他的档案上写着“勇气可嘉”的评语,并获得了津贴。

返回家乡后的哈曼无处可去,又回到汉诺威的家。他跟父亲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以前是吵架,现在是经常起冲突,甚至互相殴打。最终哈曼选择了离家出走,他开始浪迹街头,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由于盗窃、猥亵或者诈骗,他成了监狱里的常客。

1918年,德国在“一战”中失败,西部德国被英法接管,哈曼被人从监狱里放了出来,再次回到故乡汉诺威。战后的德国满目疮痍,民生凋零。汉诺威的市中心就在火车站,那里有大量的流动人口,他们来自处于混乱状态中的德国的各个地方,有逃亡者、流浪者和无家可归者。无数来自德国各地的逃亡者在汉诺威街头流浪、找工作、找食物或者就是漫无目的地游荡,因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事情可做。哈曼在旧城区开了一家小吃店,经常卖些廉价肉食品给那些填不饱肚子的人。另外,监狱里出来的人,多半都还有一个营生,就是给警察当“线人”,即给警察通风报信。哈曼就成为其中之一,这也为他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许多购买食物的妇女们惊奇地发现,哈曼的店里总会有大量的鲜肉,而且价格也比其他的店铺低得多,所以她们经常会光顾他的店铺,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哈曼侦探”。那时的警察每天都很忙,哈曼有时就帮他们巡逻。午夜或者黎明的时候,哈曼常常会在三等候车厅里,在那些蜷缩着睡觉的人中间走来走去。有时他会突然叫醒一个被吓坏了的青年,要求检查他的票,盘问他什么时候到达这里的,以及要去什么地方等。有些人的经历很悲惨,这时“好心”的哈曼便会在自己位于市中心的家中给他们提供一片肉或一个床垫。

1918年12月29日,一个名叫弗雷德·罗斯的17岁男孩给母亲留下一张明信片就离家出走了。母亲心急如焚,他的父亲在同一天从战场赶回家里,他们担心孩子就这样走失,急切地四处寻找他。不幸的是,他们的儿子正好碰上了哈曼,正是他给弗雷德提供了“帮助”。孩子的父母费了很大力气找到了一些线索,弗雷德的一个朋友告诉他们,说有一个侦探给他提供了住所。当他们找上门时,哈曼却矢口否认。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警察不得不来到赛勒斯托斯街27号,也就是哈曼的家,进行搜查。当警察突击搜查哈曼的家时,他正跟一个男孩在家干着令人不齿的事情。当时的情形令他的警察朋友也无法不逮捕他。根据《德国法典》第175条,哈曼因猥亵男童罪而被判入狱9个月。弗雷德的父母在哈曼的家里并未找到他们想要的儿子。数年后,当哈曼因数十起谋杀而等待法庭的判决时,他说:“第一次警察来我家拘捕我的时候,弗雷德·罗斯的头就藏在烤箱后面的报纸下面。后来,我把它扔进了运河。”墓碑上密密麻麻刻的全是受害人的姓名

1919年9月,哈曼认识了英俊的同性恋者汉斯·格兰斯。在格兰斯漂亮的外表下,活跃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社会败类,此人偷窃、杀人、诈骗,几乎无恶不作。有同性恋倾向的哈曼与这个社会败类在一起正好臭味相投。随后,两人一起犯下了多起残杀少年的案子。1923年11月,格兰斯看上了17岁的男孩阿道夫·哈姆佩尔的裤子,于是他被哈曼谋杀;1924年2月5日,格兰斯看中的是17岁的恩斯特·斯彼克的衬衫,可怜的男孩未能幸免。直到东窗事发,他跟哈曼才一起站到了被告席上。

1924年5月,汉诺威警察根据人们的举报,在运河边发现了一些人骨。这件事引起了警察的关注,因为之前频频有少年失踪,从1918年起至1924年间,有上百人神秘失踪,其中大部分都是14到18岁的少年。由于当时刑侦技术落后,警察对这些被发现的人骨一时也查不到来源。直到有一个警察拷问一个罪犯时,才从他的口中得知“线人”哈曼与此事有关。警察认为最大的嫌疑犯就是哈曼,不过因为证据不足而不能逮捕他。天网恢恢,疏而不漏。6月22日午夜过后,哈曼跟一个名叫弗罗姆的年轻人在火车站里发生了争执,他们都被带到了警察局,那个年轻人说哈曼对他耍流氓。警察趁机对嫌疑人哈曼在红街的住所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搜查,这次案情终于有了突破。

在整个审讯过程中,哈曼都表现得极为冷漠和满不在乎。他向警察招认,前后有24起残杀少年的案件是他犯下的。那些受害者的年龄都在12岁到18岁,他先把受害者领回家,让他们吃一顿好饭,称赞他们长得漂亮什么的,然后趁他们毫不设防的时候,以吸血鬼的方式,咬断他们的颈动脉,再把他们杀死。之后他会把死者的尸体放在壁橱里,等待时机肢解尸体。有一次,警察来他家的时候,壁橱里还有等着被处理的尸体。他把死者的衣服拿到他的商店里出售,再把人肉卖给顾客,这就是他的店里总是有那么多新鲜的低价肉的真正原因。他也会在厨房里把受害者的肉做成香肠,并跟他的顾客一起吃掉那些香肠。哈曼的家后面临河,死者的骨头和头骨就被他扔进了河里。他还在警察的审问下,招认出了他的同伙格兰斯。

在法庭上,哈曼详细地向法官交代了他残忍的杀人手段。不过,他申辩说自己在杀人的时候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中,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但他的这种说法马上就被检察官本兹先生否决了。因为从哈曼详细的罪行叙述来看,他在咬到受害者的脖子致其死亡之前,必须先很费事地想办法用手制住受害者,而这就证明他在作案时精神绝对不可能是恍惚的,而是非常冷静的。一些证人则在庭上说,哈曼的罪行可能不止24起谋杀,估计有50起。控方律师更有超过百名人证可以证明,哈曼都是以同样残忍的方式杀死了那些失踪少年。理所当然地,哈曼最终被判以斩首,是用一柄沉重的剑来行刑的。根据判决,哈曼的死刑于1925年4月15日星期三执行。他的同伙格兰斯被判无期徒刑。两个罪人终于为令人作呕的残忍罪行付出了代价,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弗里兹·哈曼以其吸血鬼式的杀人方式和肢解死人的恐怖恶行,被人们称为“汉诺威的吸血鬼”, 从此留恶名于世,被世人所诅咒。他的头则被送到哥丁根大学做研究。这是迄今所知的,集性、暴力、杀人、吸血、肢解于一体的最恐怖、最真实的事件。弗里兹·哈曼就“吸血鬼”的广义来看,毫无疑问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真实的吸血鬼恶魔。

第三章 致命邂逅:善恶对决的绝世纷争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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