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悚悬念袖珍馆Ⅰ丈夫的诡计(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3-31 16: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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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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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悚悬念袖珍馆Ⅰ丈夫的诡计

惊悚悬念袖珍馆Ⅰ丈夫的诡计试读:

谋杀的艺术

我最喜欢读的小说是犯罪小说。

最近,我就从一位著名的犯罪小说评论家那里看到了一句非常有趣的话,他说:“天下最优秀、最扣人心弦的犯罪小说当数那些重在揭示犯罪动机的小说,因为‘为什么犯罪’与‘谁犯罪’和‘怎样犯罪’是同等重要的。”

这句话在我内心深处引发了巨大的共鸣,为什么这样说呢?坦白地讲,我自己就是一个谋杀者。

我觉得这位评论家的话非常符合实际。因为,作为一部优秀的犯罪小说,作者应该花费大量笔墨去描写谋杀者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动机,而不是把笔墨浪费在叙述犯罪手法方面。

我始终认为,谋杀者行凶杀人的过程并不重要,因为无论怎样,犯罪手法只不过是一种方式和手段罢了,而真正值得寻味的是,谋杀者究竟为何杀人?

还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那就是谋杀者们在作案时,往往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他们很少会出错,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至于一些倒霉的家伙之所以被警察逮住,那是因为他们不小心出了错,而恰恰又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从总体上来说,我们这一类人还是非常出色的。虽然国家为了对付我们设立了各种机构,虽然在执法部门里堆放着厚厚的案卷,但你再和监狱里实际关押的案犯人数相比,你就会明白了——身陷囹圄的谋杀者永远是少数,而大多数都像我一样——逍遥法外。

人们往往一听到“谋杀者”这个词语时,第一反应就是认为这些人是疯狂的怪物或无情的杀手,他们凶狠、残忍、嗜杀、毫无理智……但我要告诉你,实际上,优秀的谋杀者都很正常,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过人的智商和坚忍不拔的性格。至于他们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视做一个铁的原则,视做一种人生的信条!

为了让世人真正地了解我们这些谋杀者,也顺便为那些灵感枯竭的侦探小说家提供一点儿写作素材,我决定现身说法,把我的所作所为写出来供大家分享。不过,什么该透露,什么不该透露,我自有分寸。警察绝不会根据我写的内容来逮捕我,这一点请各位读者放心。

那么接下来,我的故事就正式开始了。

许多人误以为,我是出于巨大的仇恨才杀了苏珊,其实这是一个误会。我杀苏珊时,对她并没有多大仇恨,曾几何时,我还非常喜欢她,甚至还差点儿和她结婚。可惜的是,那个该死的第三者布内斯威特从我的手中夺走了苏珊。自从苏珊和布内斯威特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断言,她这辈子都将无法获得幸福!

天知道苏珊究竟是被布内斯威特的哪一点所吸引?

布内斯威特是一个非常粗鄙的家伙,性情像野牛一样粗暴,言谈举止也鄙俗不堪。但他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他早年辛辛苦苦工作,攒下了一些钱,然后他用这些本钱投资股票,精明的眼光加上一点儿狗屎运,很快就赚了个钵满盆满。

许多人在突然赚到大钱之后,便沉湎于声色犬马,将赚到手的钱挥霍出去。可布内斯威特却不然,他对消费不感兴趣,而是继续以超人的冷静、独到的眼光捕捉每一个赚钱的机会,因此,他的财富成倍地增加。

当经济大萧条到来的时候,布内斯威特的大部分财富也和别人一样凭空蒸发了,但他并不气馁,也决不放弃,反而用仅存的那点儿资金继续大批吃进那些几乎便宜到白送的股票。就这样,当股市的寒冬过去,经济重新复苏的时候,他的腰包又迅速膨胀起来。这个家伙!一想起他我就恨得咬牙切齿,可又拿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也怨我自己,我真不该让苏珊通过我认识布内斯威特。

当苏珊认识布内斯威特后不久,就被他的所谓“成功”和“风度”吸引住了。后来,苏珊跟着他去了欧洲,就跟我说拜拜了。

苏珊的离去让我伤心欲绝,想不到我对她的一往情深竟然换来如此结局。大约过了半年之后,我才逐渐从失恋的伤痛中恢复过来。我发誓,这辈子我都不要再见到她了!

可没想到,仅仅八个月之后,苏珊就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天,我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忽然听见有人敲我家的后门。我打开门,只见苏珊正提着行李箱,落寞地站在门前的台阶上。虽然我不太情愿,但念及旧情,我还是请她进了屋。

在柔软的长沙发上,她开始把这八个月来不堪回首的经历讲给我听。果然不出我之所料,苏珊与布内斯威特结婚后不久,他那粗鄙的习气、自私自利的本性便暴露无遗。苏珊无法忍受他的粗野和蛮横,无奈之下,便想到了我。她觉得,我曾经深爱过她,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也一定会帮助她的。

可惜,她判断错了,此时的我已经和当初判若两人了。实际上,她刚甩掉我之后,我感到非常难过,为了努力将她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我只好拼命地经营我的小农场,只有在累得筋疲力尽时,我才不会因思念她而彻夜难眠。在我的苦心经营和机械的帮助下,一个偌大的农场被我管理得井井有条。相比苏珊,我现在更爱农场里的动物们。

如果苏珊回来,我的平静生活就将被打乱,但为了安顿她,我不得不给她找点儿活儿干干,可她也只能干些无关紧要的活儿。我最担心的是,她不但帮不上什么忙,恐怕还会给我添乱,尤其是我农场里那三千只鸡,此时正处于生长的关键时期,绝不能出任何意外!

现在我对苏珊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但是,我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把她赶走。

而苏珊呢,她也把我视做最后的救命稻草,看这架势,是一定要留在我这里了。你看,她故意选择傍晚时分来我家,因为她知道,在这个时间,她无法找到其他地方投宿,也赶不上返回加纳斯堡的火车。可是一旦我把她留下来,一夜之间,我们之间的坚冰就会打破,到那时,要再想让她走就不那么容易了。毕竟,我曾经深爱过她,而且,当时我还亲口向她承诺,无论我与她之间发生什么事,如果她遇到了麻烦,随时都可以来找我。要知道,我这个人给朋友们的印象一直是个言而有信的正人君子,如果她向我的朋友们宣扬在她需要帮助时我如何食言,那我再也没有面目去见我的那些朋友们了。

就在我脑子里飞速权衡这一切时,苏珊还在絮絮叨叨地叙说她丈夫对她如何粗暴。表面上,我似乎在认真地听她讲述,甚至偶尔还附和一两句,但在我心里,一直在琢磨着该如何摆脱她。最后,她的口气开始让我无法容忍——好像我帮助她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事,甚至还大谈我应该怎样帮助她。“这个该死的娘们!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的心里已经暗暗发火了。

尽管我心中早已不胜厌烦,但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依旧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随着她的到来,我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一去不复返,我本已平静的内心将会再起涟漪,甚至我的钱包也要跟着遭殃——我要承担她的一应开销,包括还要出钱替她请律师打离婚官司……总之,她仿佛一个灾星,让我的美好生活化为泡影。看着她喋喋不休的样子,我越想越恼火,真恨不得一把掐断她的脖子。

终于,我这样做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掐死一个人。说实话,掐死一个人可比想象中要难得多。

首先,我假装答应帮助她,然后绕到沙发后面,用胳膊搂住她的脖子。天真的苏珊还以为我要和她亲热,可我的胳膊却逐渐用力,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双手拼命挥舞,双脚用力乱踢,可我在她身后,她根本伤不到我分毫。最后,她的手脚再也不动了,身子也瘫软了下去,我仍然没有松开胳膊,直到确信她真正断气为止。

当我再次端详苏珊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具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的尸体了。由于缺少新鲜血液,她的脸变成了紫黑色,舌头也吐了出来,几分钟前还是一副漂亮、迷人的面孔,现在却变成了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死人脸,甚至连刚才还显得乌黑亮丽的秀发,现在也变得暗淡无光。苏珊就这样在我的手中香消玉殒了。

我把手指伸到她的鼻子前,确认她已经彻底死去。然后我把她伸出来的舌头塞回她嘴里,开始进行毁尸灭迹的工作。在这里我要指出:在许多侦探小说里,谋杀者总是为如何销毁尸体而束手无策。其实这并不难,我仅仅花了一个晚上就让苏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按说我无须这么匆忙,因为,苏珊的失踪最起码要到几个星期后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我一想到可以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施,我就无法控制地跃跃欲试。总之,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完成了处理苏珊尸体的工作,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又在我的农场里忙碌起来了。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这天下午,当地警察局的警官约翰·斯隆来到我的农场,向我打听苏珊的行踪。

斯隆警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在工作中和下班后的形象截然不同。斯隆警官下班后,经常到维金的酒吧去喝酒,喝到尽兴时,还会当众表演枪法——他先是背对靶子,然后突然转身,以闪电般的速度从腰间拔出两把左轮手枪,准确无误地击中靶心。同时,他还会像电影里的西部枪手那样,朝枪管上吐口唾沫,让枪管冷却,然后迅速地将枪收回枪套。他的精彩表演总能博得观众们的大声喝彩。然而在工作中,约翰·斯隆警官则是另一副模样,他严谨、警觉、精明、忠于职守,绝不放过一个坏人。总之,斯隆警官既有百发百中的枪法,又有精妙绝伦的演技,还具备一切优秀警官所具备的能力。这么说吧,他是警察队伍里的佼佼者。

这次,从斯隆警官的问话中,我也感到苗头有些不对——他一定认为苏珊的失踪与我有关。

可能是有人报案说苏珊失踪了,于是斯隆警官就顺藤摸瓜找到了我这儿。对此我早有防备,我坦诚地告诉他,苏珊曾经是我的前女友,而且三周前的确曾经来到我这儿试图破镜重圆,但是,被我拒绝了之后,她便独自离开了。“苏珊的丈夫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斯隆警官说,“苏珊从你这儿离开之后,你为什么不向警方报告呢?”

我回答说:“首先,我从不看报纸,根本不知道寻人启事这回事;其次,就算是看到了启示也不会向警方报告的,因为苏珊是不堪丈夫的粗暴对待才离家出走的,我怎能让她再入虎口呢?”

我的回答滴水不漏,斯隆警官一时也无话可说。

随后,我告诉斯隆警官,苏珊此次来找我是希望我能收留她,可是被我拒绝了。我们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苏珊一气之下便跑了出去,连行李箱都没拿。“这不,她的行李箱现在还在我家呢!”我对斯隆警官说。

斯隆警官提出要看看苏珊的行李箱,我便取出箱子,请他打开查看。

箱子没有上锁,他打开箱盖,只见里面有个灰色的手提袋,袋中装着一些女人的用品,比如耳环、钻石戒指、珍珠项链等等,还有一些零钱。在箱子里还找到了几把钥匙,其中一把就是这箱子的钥匙。此外,箱子里还有几件苏珊的衣服——其实,那些衣服都是我在杀死她之后,从她身上脱下来放进去的。当然,我是戴着手套做这一切的,箱子里绝没有我半点指纹。

见行李箱里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斯隆警官便问我:“那天晚上苏珊穿的是什么衣服?”

我早就料到警官会问这个问题,于是我便含糊其辞地回答了一通。斯隆有些半信半疑,他指着箱子中的一件衣服说:“有目击者告诉我说,苏珊那天是穿着这件衣服来到你家,可它为什么却在箱子里呢?”

对此,我当然是一口否认,并坚称那位目击者是因为天黑看走了眼。最后,斯隆警官也信以为真了。

随后,我又很得体地回答了几个不太重要的问题,斯隆警官便带着苏珊的物品回警察局去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警察再也没有上门。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规律——每天晚上,我照例要去约翰·斯隆常去的那个酒吧喝酒。但奇怪的是,这几天斯隆警官一直都没露面。

我清楚,警察迟早还会找上门来,因为苏珊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我的家门口,所以警方肯定认为我的嫌疑最大。果不其然,一周后,斯隆警官又登门拜访了,这次并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来的,其中一个是康斯坦布·巴利,别看此人其貌不扬,年纪轻轻却早已谢顶,但他也颇有手段,居然把村里有名的美女瑞蕾·奥多追到手了;另一个我不认识,只见他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经斯隆警官介绍我才知道,原来他是从加纳斯堡来的中央情报局的探长——本·里布伯格探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探长还是个技艺高超的调酒师,尤其擅长发明新的鸡尾酒和其他混合酒配方。

里布伯格探长首先对他们三人的贸然登门造访表示歉意,随后便提出,想在我的农场里四处看看。显然,是有人向警方报告说看见苏珊走进我的农场,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因此探长他们怀疑,一定是我把苏珊藏在农场里了。

我则显得非常大度,对他们说,我很愿意配合警方的工作,我对苏珊的失踪也深感遗憾,并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

于是,我当向导,引着他们三人到农场各处转。我一边带着他们看,一边向他们介绍我经营农场的理念——把农场设计成一个小小的生态圈。我首先带他们看了厨房,厨房里有一个混凝土砌的蓄水池,上面安装了一个手摇泵,出水管则通向浴室,下雨时,雨水就被储存在池子里,供我日常洗澡使用。在屋顶,还有一个蓄水箱,蓄水箱被我涂成黑色,夏天,水箱吸收了阳光的热量,这样我就有了免费的温水。

接着,我又带他们看了煤仓。煤仓就建在厨房的旁边,煤仓的出煤口直接通向炉子,这样一来,添煤就变得非常轻松省力了。

随后,我们又来到了一栋长达三百英尺的鸡舍,刚走到近前,我们就听见母鸡下蛋后的得意叫声,每天,都从这里源源不断地生产着鸡蛋。在鸡舍旁,是我新建的人工孵化室。

接下来,我们走到了仓库。这间仓库是用波纹铁皮搭建成的,里面摆放着各种农用机具,既有拖拉机、脱粒机、打谷机、粉碎机等,也有像苜蓿收割机这样的小机具。靠近墙壁的一面,还堆放着耙、犁等农具。出了仓库,我指给他们看外面成排的大型储存罐,那是我用来配制畜禽饲料的,我用玉米粒、玉米粉、花生粉、骨粉等原料配制不同的混合饲料。

警察们似乎对这些大罐子非常感兴趣,他们目测这些罐子的直径、体积,还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最后,我带他们来到我的耕地。那一片绿油油的是苜蓿,黄褐色的是种植玉米和其他谷物的耕地,耕地附近还有一个水塘,用来蓄水灌溉。一群群奶牛、公牛和马在草地上悠闲地吃着草。

我带着他们把农场里里外外都看了个遍,看得出来,他们都很失望。最后,他们向我道了声谢,便匆匆离开了农场。

又是一个星期平静地过去了。后来,他们不得不使用最后一招——监视。为了监视我,康斯坦布·巴利每天都有意无意地从我的大门前走过,借机观察我的草坪和屋子,这让我真是难以忍受。

这帮警察实在是太讨厌了!我决定戏耍一下他们。他们不是怀疑苏珊的失踪和我有关吗?好!那我就索性到外地去躲几天,制造畏罪潜逃的假象,让他们也手忙脚乱一番。

第二天一早,我给鸡舍的食槽里加了足够吃三天的饲料,并给饮水器注满了水,我还为马和牛准备了足够的草料。当我把农场的工作安顿好之后,便开车迅速离开了。我驾车来到距离农场五公里远的一处树林,将汽车开进树林的深处藏了起来。

我背起行囊下车步行。我知道,在布利切特金矿不远处有许多地下洞穴,那里人迹罕至,更不会有警察来打扰,那里是我最好的藏身之地。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是在洞穴里舒舒服服度过的。饿了,我就吃行囊里的食物;困了,我就美美地睡上一觉;其余的时间,我就借助着便携式阅读灯安安静静地读我的侦探小说,那些侦探故事都挺生动,只是里面的侦探不怎么厉害。

三天之后,我原路开车返回农场,真巧,我回到农场后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斯隆警官。在斯隆警官的脸上,我居然同时看到了多种表情——诧异、兴奋、惊喜、好奇、探询、友谊和遗憾,我真没想到,人类的脸上居然可以同时浮现出这么多的表情!

斯隆警官好不容易才恢复了正常,他拉着我的手问道:“这几天你去了哪儿?我们到处找你!”“为了寻找苏珊的下落,我到布利切特金矿附近的地下洞穴去了。”我镇定地告诉他,“我担心她在那一带迷路或者被困在洞穴里。”“那你一走就是三天三夜?”斯隆警官问。“哎,别提了,”我皱着眉头说,“刚进入洞穴,我就在里面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转出来。苏珊没找到,自己的性命也差点儿搭了进去。”

说这话时,我注意到斯隆警官一脸的懊悔神情,我猜他心中一定后悔自己把网撒得又远又大,却没想到我根本就没离开这个地区。

正当我想再解释一番的时候,这才注意到,我的农场好像出了点儿乱子——许多人正在忙忙碌碌地找着什么,把农场翻得乱七八糟,就像一个搅动的蚂蚁窝一样。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在我外出这几天,二十多名警察每天都到农场来,进行大规模的搜查活动。

警察们搜遍了农场的各个角落,屋里、屋外,甚至连房顶和地下都没放过。一些人趴在地板上敲敲打打,想看看地板下是否有隐藏的暗室;一些人挥舞着十字镐,把原本平整的院子刨得坑坑洼洼;还有一些人居然冲着水塘和耕地指指点点,似乎要把水塘里的水抽干,把耕地也翻个底朝天。虽然我看不到仓库里的情况,但我敢断定,里面肯定也有人在搜查,因为仓库门口撒了许多玉米粒、苜蓿苗。

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那些生蛋的母鸡,于是急忙跑到鸡舍查看。这里更热闹了——警察们把鸡赶到一间空的仓库,然后把鸡舍地上铺着的厚达六英寸的干草都掀开,就为了查看下面是否藏着东西。还有几个警察甚至把十字镐也带来了,他们准备掘开鸡舍的水泥地面,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就在警察们摩拳擦掌准备开掘时,我的那些宝贝鸡们可不干了,眼见家园被破坏,连个下蛋的地方都没了,它们围着警察又跳又叫。其实,我饲养的这种格豪恩种鸡非常喜欢安静,但如果一不小心招惹到了它们,它们会一起叫唤,吵得人无法忍受。那几名警察正要动手开挖,几千只鸡立刻跳着脚地围着他们大声叫唤,很快,那几名警察的身影就淹没在扬起的灰尘、鸡毛、干草的混合物中。

这一幕精彩的喜剧场景让我忍俊不禁。这时,站在一旁的斯隆警官说话了:“先生,请你跟我们到警察局去一趟,我还有一些问题要问你。”我随着斯隆警官来到警察局,坐下之后,他便装出一副已经掌握了我的犯罪事实的样子,不紧不慢地盘问着我,其实我知道,他这是吓唬我,指望我主动招供。

我得心应手地应付着他的问题。就在我点燃第三支烟时,忽然有一位警察跑了进来,大叫道:“苏珊的尸体找到了!”“哈哈,你们居然合伙演戏来诈我,真是枉费心机!”我心中暗想。

尽管识破了他们的花招,但我脚下却丝毫不敢怠慢,就在那个警察话音刚落之时,我立刻站了起来,叫道:“真的?在哪儿?”我说这句话时使用的语调恰到好处——不仅显示了我与苏珊不同寻常的友谊,而且也表明了我问心无愧的态度。

我用眼角偷偷瞄了一下斯隆警官,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神儿里满是疑惑。

斯隆警官和他的手下继续演戏,他问:“苏珊的尸体是在哪儿被发现的?”

那位警察则煞有介事地声称,是在某块撂荒的耕地下发现了苏珊的尸体。他们俩一边演着双簧,一边观察着我的反应,盼望着我能露出什么马脚。“这手法简直太幼稚了!”我心中暗自感到好笑,但嘴上却一本正经地说:“天哪!真没想到,苏珊居然被埋在那样的土地里。看来,她真是被人谋杀的,对吗?”

接着,我提出要去现场看看苏珊的尸体。这下轮到他们傻眼了,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尸体!斯隆警官支吾了半天,只好说:“请你先回家吧,等待我们的调查结果。”

在随后的几天里,他们仍旧在我的农场翻找着。他们检查炉子,想看看是否有烧过的人骨碎片,甚至他们还取走了一大包炉灰作为样品,在显微镜下分析;他们检查下水道,想看看是否我在浴室里用硫酸把尸体腐蚀后,冲进了下水道。总之,他们找遍了农场的每个角落,但还是一无所获。

最后,警方不得不放弃搜查,全部撤走了。因此,苏珊究竟是死是活,成了一个未解之谜。警方搜遍了我农场的每个地方,却找不到一点儿蛛丝马迹,自然,我涉嫌谋杀的罪名也就不能成立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斯隆警官见到我时,他脸上的神情总会略显尴尬。为了显示我的宽宏大度、不计前嫌,我在圣诞节那天还送了一对肥鸡给他作为圣诞礼物。

经历了这场风波之后,我的生活仍像过去那样平静。九个月后,当我听说斯隆警官要调到鲁德森警察局任职时,我心里感到有些难过。

为了送别斯隆警官,我们特地为他举行了一次热烈的欢送宴会。宴会上的酒水由比尔·维金提供,鸡肉则由我来出。但遗憾的是,我们没能最后一次欣赏到约翰·斯隆的精妙枪法,因为大家都喝多了,尤其是斯隆警官,他不得不倚靠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木杆上才能勉强站住。

斯隆警官走后,我就一直忙着建造新的孵化室。由于我整日忙于农场的事,无暇料理家务,于是我请了一个女管家,她是一个既善良又能干的女人。

自从她来了之后,我的家变得井井有条。所以,现在我就有时间坐下来,把我的经历付诸文字了,我盼望着这些文字有朝一日能够出版。当然,我也非常想知道,假如斯隆警官看到这段文字之后会作何感想,他是否对肥美的鸡肉还有胃口呢?

我猜想,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一定会恶心得想吐。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怎么会知道那些鸡吃过用苏珊尸体做成的鸡饲料呢?

各位读者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把苏珊的尸体直接丢进鸡群中,让鸡啄食。恰恰相反,我是把苏珊的尸体放进粉碎机,变成骨粉和肉末,然后再配以其他谷物,调和成优质鸡饲料。

这种加工技术对于我来说并非难事,《农夫杂志》上介绍得清清楚楚——如何用粉碎机将死牛或死马的尸体加工成鸡饲料。人的尸体比牛马的尸体小很多,所以更不费吹灰之力,不过唯一要注意的是,人的尸体要磨得仔细一些,比如牙齿、骨骼这些坚硬的部分,必须磨成粉末状,至于头发,则被我干脆一把火烧成灰烬。

我用粉碎机处理完尸体后,为了彻底清除痕迹,我又用它先后粉碎过苜蓿、玉米粒等其他谷物,这样一来,哪怕连苏珊的一个细胞都不会在粉碎机里残留了!

我将苏珊的肉粉、骨粉和其他饲料混在一起,调配成营养丰富的混合饲料,喂给我从人工孵化室孵出的小鸡吃。我送给斯隆警官的那对肥鸡就是这样喂大的,这批吃过“人肉饲料”的鸡以及它们产出的鸡肉让我的农场远近闻名,甚至其他的一些农场主还专程向我讨教饲养经验呢!

我想,本·里布伯格探长迟早会怀疑我是用粉碎机毁掉了苏珊的尸体,但即使那样,也为时已晚,因为我的农场里将再也找不到一星半点儿人类的细胞——它们早就进入鸡的肚子里了,而鸡呢?也都进入人类的肚子里了。就算是不能吃的鸡骨头,我也将把它们统统回收,重新磨成骨粉,再给新的鸡吃,真是妙不可言!至于完全不能出售和食用的鸡头、鸡爪、内脏和羽毛之类的东西,我将把它们焚烧成灰烬,洒在耕地里做肥料。

对了,即使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人们,很可能也吃到了苏珊身体的一部分——因为他们吃了我农场出产的鸡蛋。

噢,差点儿忘了,在我故事的末尾,我还要介绍一下我家最近发生的新情况。我发现我的管家,也就是安·丽丝女士好像已经爱上我了,她开始关心我的私生活,而且总想对我进行约束,我觉得,她正在从女管家的角色向家庭主妇的角色转变。

她开始令我感到厌烦了!

当然,我不会将她解雇,因为我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于是,我建议她多参加一些交际活动,比如去舞厅跳舞,去酒吧喝酒等等。可她却告诉我,她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戚。

唉,真是个可怜的女人!我经常想:假如有一天她失踪了,恐怕也无人知晓吧?

不说了,现在我该盘算着到哪儿去弄下个季节喂养小鸡的“特种混合饲料”了。

奇怪的凶器

接到报警电话之后,我和昆比便立即赶到了案发现场。

死者名叫杜瓦特,是一位声名显赫的人类学家,在对早期哥伦比亚人的研究方面,他是绝对的权威,许多知名大学都邀请他去讲学。

凶案就发生在杜瓦特的书房里。这是一间非常宽敞、明亮的书房,在四面的墙壁上摆着高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牛皮封面的古籍。在书房里,还摆放着许多古老的墨西哥和中美洲的艺术品——锋利的青铜斧、带有银饰的匕首、中美洲土著战士用的长矛和弓弩……任何一件都是可置人于死地的凶器。但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杀死杜瓦特的凶器既不是斧头、长矛,也不是匕首、弓弩,而是一个死人头骨。我当警察二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诡异的凶器。

那个死人头骨就放在杜瓦特尸体的旁边,凶手就是用这个东西给了他致命的一击。由于受到猛烈的撞击,那个死人头骨已经四分五裂,上面还沾着不少被害人的鲜血和头发,看来凶手这一记重击使出的力气不小。

昆比看到这一幕也备感惊讶,他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决不会相信。”“是啊,难以置信!”

我们勘察完书房,又来到客厅。

杜瓦特的助手克劳德正坐在沙发上,在他的衣襟和双手上,都沾满了血迹。刚才的报警电话就是他打的,在电话里,他自称是杀死杜瓦特的凶手,可是我们看到他一副胆怯、懦弱的样子,很难将他和杀人凶手联系起来。“克劳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严厉地问道。“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做了些什么,”他有气无力地说,“当时,他把我激怒了,我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在狂怒之下,我顺手抄起了那个东西砸向他……我根本没想到要用那个东西……”

他停顿了片刻,接着又说:“我杀死杜瓦特之后,曾经想伪造现场,让别人误以为是闯进来的窃贼干的,可是我不善于撒谎,再说我也懒得那么做……我现在太累了,只想好好地休息一下。”“克劳德,你是杜瓦特的助手,你们合作了许多年,你为什么要杀他呢?”我冷静地问。

克劳德摇了摇头,非常疲倦地闭上了眼睛,似乎他根本就不愿意吐露实情。“这东西是哪儿来的?”我看着地上已经破碎了的死人头骨,好奇地问。“哦,它一直放在杜瓦特的书桌上,这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件摆设。”克劳德闭着眼睛,虚弱地说。“摆设?”昆比不禁有些奇怪,“杜瓦特居然把死人头骨放在书桌上当摆设?”“是的,每一位来访者看到这个头骨后都会有不同的反应,或惊奇、或恐惧,杜瓦特则认为这个头骨有一种恐怖的幽默感,它能时刻提醒人们——人终究逃脱不了死亡。”

接下来,我们从克劳德的话中逐渐了解到:他为杜瓦特做助手已经八年了。在这期间,他帮助杜瓦特整理过许多研究资料,包括起草论文、写信等,还多次陪他去墨西哥以及中美洲的丛林里进行考察。六年前,杜瓦特的太太因为婚姻危机离家出走了,此后,杜瓦特就一个人住在这幢大房子里。后来,他也搬了过来,一直到现在。“你杀死杜瓦特是否经过了预谋呢?”我问克劳德。“不,完全没有预谋,”克劳德回答说,“我们曾经合作得很愉快,甚至还一起到危机四伏的丛林中出生入死。”“那究竟是什么事让你突然动了杀机?”我问。

克劳德紧紧地闭上双眼,仿佛陷入痛苦的回忆中。最后,他睁开眼睛,缓缓地说:“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矛盾。”

在我和昆比的耐心劝说下,克劳德终于开口向我们叙说了事情的经过:“昨天下午,另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给我写来一封信,邀请我去为他工作,薪水比杜瓦特给的要多,我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决定去那儿工作。当我开口向杜瓦特提出辞职时,他却一口回绝了,甚至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执意要走,他将采取对我不利的手段。”“杜瓦特为什么要极力阻止你的离开呢?”我问道。“因为在与杜瓦特合作期间,我知道他的许多事,尤其是其中的一个秘密。”克劳德说,“他一定是担心我离开之后,会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哦?那是个什么秘密?可以告诉我们吗?”“唉,这个秘密与杜瓦特太太之死有关。”克劳德叹息着,“那还要追溯到六年前,当时,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死在位于波利湖畔的一栋别墅中。”“什么?你刚才不是说杜瓦特太太六年前就离家出走了吗?”我惊异地问。“哦?我说过这样的话吗?”克劳德抬头看着我们,随后又点了点头,“噢,是的,我刚才应该是这么说的。六年来,我一直帮杜瓦特维持这个谎言,对外宣称杜瓦特太太是不辞而别。可事实上,杜瓦特太太在六年前就已经死了!”“她是怎么死的?”“是窒息而死。”克劳德说,“那还是六年前的秋天,当时杜瓦特正在写一本专著,为了寻找一些灵感,他决定到波利湖畔的别墅住几天。那天早上八点钟,杜瓦特自己开车先去了别墅,而我因为处理其他的事,比他晚到了一个小时。当我到达别墅后,发现别墅的地板上躺着两具尸体,其中一具是个男人,而另一具正是杜瓦特太太。她几天前声称自己要去外地旅游,却没想到死在了这里,而且两具尸体都一丝不挂。杜瓦特面色铁青地站在尸体旁边发呆。最后他对我解释说,当他到达别墅后,发现房间里全是煤气,他急忙打开门窗通风,结果竟然发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尸横当场。杜瓦特告诉我说,这是一场意外,是厨房里的煤气泄漏所致……”“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件事的?”我问。“杜瓦特太太年轻漂亮,又富有气质,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种事。”克劳德说,“我几乎被吓傻了,所以杜瓦特怎么说,我就怎么做。”“这么说,当时你是完全按照杜瓦特的命令做的?”“是的。”“即使是意外死亡,你们也应该去报案啊。”我说。“最初,我提议去报案,可是杜瓦特不同意。”“为什么呢?”“杜瓦特说这是一件天大的丑闻,一旦宣扬出去,他的声誉和前途将会受到影响。于是,我们趁着夜色将两具尸体运到湖心,分别系上大石头,沉入湖底。事后,杜瓦特叮嘱我,无论谁问起,就回答说杜瓦特太太是由于婚姻不和谐,离家出走了。”“难道他就不怕有人刨根问底?”“这正是杜瓦特的高明所在!他清楚,凭他的身份和地位,绝不会有人深究这件事的。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克劳德说。“这么说来,你把这秘密一直保守了六年,对谁都没有泄露过?”昆比问道。“是的。”“刚才你提到,杜瓦特威胁说,如果你离开他就要对你不利,那他究竟会怎么做?”

克劳德疲倦地点点头说:“他说要杀死我,要让我像杜瓦特太太及其情人一样沉睡在湖底……”

我马上说:“这是明摆着的事,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并非死于意外,而是死于杜瓦特之手!”“没错!我猜想那天的经过是这样的,”克劳德说,“当杜瓦特抵达别墅时,他意外地发现妻子正和一个陌生男子睡在床上,他顿时火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趁二人熟睡之际将他们打昏,然后再用枕头将他们活活闷死……就在杜瓦特想要进一步处理尸体时,我也到达了别墅,于是杜瓦特就编造了一套煤气泄漏的谎言来掩饰。当时我只能依照他的命令去做,否则,恐怕连我也会被他一起杀掉!”“噢,我明白了,”我说,“由于他不断地威胁你,最后你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就用头骨砸死了他,对吗?”“不完全对,”克劳德摇了摇头说,“其实,杜瓦特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恨透了他的所作所为,而且他把我也卷了进来。我不肯与他同流合污,但我生性懦弱,若仅仅因为这件事,还不至于让我对他痛下杀手!”“那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昆比打断了他的话问道。“今天早上,杜瓦特突然告诉我那个头骨的来历,”克劳德浑身颤抖起来,“杜瓦特书桌上的那个头骨,我一直以为是他从墨西哥野外考察时带回来的,可他告诉我说,那头骨实际上是他太太的头骨!当时我快要气疯了,顺手抄起那个头骨打死了他。我在那间书房工作了这么多年,成天面对摆在桌子上的那个头骨——居然是我暗恋了多年的女人的遗骨……”

汽车后座上的手

每天早晨上班时间,我们这个城市都会遇到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交通拥堵。

想想看,上百万的人——包括我,几乎在同一时间离开位于郊区的优美舒适的家,驱车进城工作,大街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如果没有亲身经历,是很难体会夹在二十英里长的车队里是什么感觉的。然而,交通拥堵还不是我真正的麻烦,我真正的麻烦源于某天早上的一个奇特经历。

那天,我开着车去上班。当我刚从辛斯街驶上肯翰姆大街时,就遇到了严重的交通拥堵,路上的三条车道都被塞得严严实实的,虽然有警察疏导,但丝毫都不管用。我被夹在中间车道,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或掉头,只能在车上干等着,大约每隔五分钟,才能像蜗牛般地前进一点点。那天还是早春时分,尽管天气还比较寒冷,但我还是打开车窗,为的是透透气。

就在我被堵得动弹不得时,我注意到在我左侧的车道上,有一辆灰色的旅行车。那辆车与我的车挨得非常近,几乎伸手就能触摸到对方的车门。出于无聊,我便上下打量着那辆灰色旅行车,只见车的司机是位女子,她头戴一顶宽边帽,帽檐很低,看不清她的脸。她似乎也觉察到我正在注视她,显得有些不安。

这时,她前面的汽车向前慢腾腾地挪动了大约一两米,她也急忙踩油门向前,而这时前面的汽车又突然刹住了,她也不得不猛然踩了刹车。这样一来,她和我的位置就由原来的完全平行,变成现在她的后车窗与我并行了。所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汽车后座上的东西——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东西啊!被毛毯裹着,横躺在汽车后座上。由于刚才的急刹车,毯子的一角有些滑落了,有一个东西从毯子里伸了出来。

我先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便将头转了回来,然而,我的大脑似乎在提示我,刚才我看到了某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景象,于是,我不禁又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一下可是非同小可,从毯子中伸出来的居然是一只血淋淋的人手!我顿时吓得瞪大了眼睛,那果然是一只人手!手指上沾满了鲜血,还在一滴一滴向下滴……我再看看裹在毛毯里的那个东西,那哪是个东西呀?分明是个人!

我简直有点儿不知所措,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的汽车被夹在长长的车流中间。我企图让其他司机也注意到这一可疑情况,于是就拼命地按着汽车喇叭,同时伸出手,指着灰色旅行车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驾驶员探出头来向后看了我一眼,显然他没有领会我的意思,没有下车。这也难怪,车都挤成那样了,他恐怕连车门都很难打开。

就在这时,灰色旅行车所在的那条车道上的汽车开始向前移动,旅行车逐渐开到了我的前面,与我的距离慢慢拉大。我急忙看了一眼它的车牌,并迅速取出一支笔,将车牌号记在我衬衫的袖口上。当我做完这一切后,才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得浑身是汗。

车队又像蜗牛般地向前缓慢蠕动了两英里,拥堵渐渐有点儿松动了,可那辆灰色旅行车也不见了。正好,我注意到路边有一个警察局,就急忙将车停靠在警察局门口,下车走了进去。

一位警官接待了我。“我……我要报案!”我结结巴巴地说。“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了?”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份表格说。“不,不是交通事故,刚才在我旁边的一辆汽车里,我看见一只手,还有……”由于太紧张,我变得语无伦次。“等一等,别紧张,你喝酒了吗?”“没有。”“是不是街上发生了事故,需要我们救助?”“不,我的意思是,在车里有一只人手……”

他笑了笑,和蔼地说:“这样吧,先生,你叫什么名字?”“我叫詹姆斯。”“詹姆斯先生,放松点儿,请你先坐下来,把事情经过慢慢地讲给我听。”

我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把我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那位警官耐心地听我讲完,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说:“虽然你提供的线索很重要,但我们还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你能确定自己看见的是人手吗?会不会是看错了?”“那绝对是一只手,人类的手!而且上面还滴着血!”我激动地叫着。“噢,放松点儿。”他说。“警官先生,你这是在浪费时间!如果我是你,就会立即去追那辆可疑的旅行车!”“詹姆斯先生,对此我们也无能为力。”警官将双手一摊,“你看外面,路上的车那么多,就算那辆车还在路上,我们也追不上去。”“你们总可以在下个街区设置路卡,派人挨个盘查吧?”“不行,如果设了路卡,要不了十五分钟,这个城区的道路就会被完全堵死。这样吧,我请另一位警官来接待你。”说完,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号码。

二十分钟后,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官走了进来,他自我介绍说:“我是市警察局的汉克斯警官。”还不等我答话,他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已经连续值了十六小时的班,很疲倦,想早点儿回去休息,所以请你最好简短点儿说。”“简单地说,是一只手……我刚才在一辆旅行车中,看到后座上有一只手!”“手?”汉克斯警官耸耸肩膀,说:“干我们这一行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会遇到,说下去吧,给我讲讲你的发现。”

于是,我又从头到尾详细地讲了一遍我的发现,之后,我期待地望着汉克斯警官,希望在他脸上看到一点儿紧张的表情,但让我失望的是,他对我的重要发现似乎很不以为然。

最后,我给他出示了我抄写在袖口上的车牌号,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抄下号码。“你这个故事实在太荒谬了,”他懒洋洋地说,“也许车窗上的反光让你眼花了,也许毯子里裹着什么东西看似人手。换正常人的思维去想,光天化日之下,凶手在汽车后座上塞个毛毯裹着的尸体,就敢在路上大模大样地开?詹姆斯先生,忘掉这件事吧,我看你和我一样,都应该好好回家睡上一觉了!”

我被他这种态度激怒了,大喊道:“不!我明明看到一只手,你必须进行调查!”“好吧,好吧,”在我的极力要求下,汉克斯警官也很无奈,“先生,我立刻查,但是我必须先睡一觉。你先回家等消息,我一有线索就和你联系。不过,假如我找到那辆汽车,而车里并非你所说的那样,那我可要……”

我愤然离开警察局,上了汽车,但我没去公司,而是掉头回家。到家之后,我给老板打电话请了一天假。然后我就守在电话机旁,等待汉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两点十五分,传来了敲门声,我打开门,原来是汉克斯警官。“詹姆斯先生,根据你提供的车牌号,我找到了车主,她是约翰逊太太,住在奥顿镇。”他说。“奥顿镇离这儿只有两英里,尸体找到了吗?”我问。“根本就没有尸体!”汉克斯警官严厉地说,“现在你得和我去一趟约翰逊太太家。”“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让我和你去?”“因为我要让你亲眼看看,你所见到的‘尸体’究竟是什么!”汉克斯警官生气地说。

无奈,我只好坐上汉克斯警官的车,随他前往奥顿镇。

到了奥顿镇,汉克斯警官把车停在一条街的旁边,然后指着对面的一间店铺说:“走,过去看看,你说的‘尸体’就在那里!”

我抬头一看,那间店铺上的牌匾写着“装潢”两个字。

汉克斯警官敲敲门,门开了,站在门口的正是我在旅行车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她身上穿着一件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好像正在工作。“约翰逊太太,这位是詹姆斯先生。”汉克斯警官介绍说。

她冷冷地看着我,用讽刺的语气说:“是你报警说我的车里有尸体吗?你倒是很有正义感啊!”“就是这位先生,”汉克斯警官回答说,“不妨带他去看一下那个……呃……那个东西。”“我当然得带他去看看,我可不想背着杀人凶手的黑锅!请随我来。”

跟着约翰逊太太,我和汉克斯警官向挂着布帘的里屋走去。里屋是一个很大的房间,摆放着几个高大的架子,中间还有一张工作台,原来这是约翰逊太太的工作室。架子和工作台上摆着许多赤裸的人体,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人的手臂和大腿,而另外一个角落里,则是许多白色的人头。“怎么?”我用手揉了揉眼睛。原来那些都不是真正的人体,而是坚硬的石膏模型。

我和汉克斯警官看着那些模型,都没有说话。这时,我看见汉克斯警官拿出一支香烟,点着抽了起来。我本想跟他要一支,可看到他那严肃的表情,就没敢开口。

过了一会儿,约翰逊太太从外面的屋子进来,她双手抱着一个石膏人体模型,竖在我们面前。“詹姆斯先生,你今天早晨在我汽车的后座上看到的就是它,它叫西蒙。”约翰逊太太说,“我们这个装潢店主要是为服装店的橱窗提供人体模型的,昨天我刚刚给西蒙的全身刷过油漆,今天早晨我带着它去一家客户那儿,没想到在刹车时,它的手露了出来,正好被你看见了,现在你该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吧?”“既然是石膏人体模型,为什么你还要用毯子把它裹起来呢?”我不解地问。“不把它裹起来,难道还要把它赤裸地放在汽车的后座上吗?”约翰逊太太不高兴地说,“你想想,要是我把一个赤裸的石膏模型放在车里,恐怕像你这样疑神疑鬼的人就更多了,还不都来找我的麻烦?”

听了约翰逊太太的话,我不禁感到一阵脸红。但我还是心存疑问:“约翰逊太太,既然你带这个西蒙去客户那儿,为什么又把它带回来了呢?”“因为我到客户那儿之后,发现刷的油漆流了下来,我总不能把这样一个人体模型摆在客户的橱窗里吧?所以,我只好把它又带了回来。”

我随着她所指的方向,的确看见有一道红油漆从手肘处沿手臂流下,一直流到右手两个中间的手指缝儿中。“这就是你所说的‘血’!”在旁边始终一言不发的汉克斯警官插话道。

我尴尬极了,既不敢直视汉克斯警官的眼神儿,更无颜面对被冤枉的约翰逊太太,真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看够了吧?看够了就走吧!”汉克斯警官用讥讽的语气对我说。

面对汉克斯警官的讥讽和约翰逊太太的冷眼,我无言以对,我还能说什么呢?都怪我自己看走了眼。在回去的路上,汉克斯警官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我也只能耷拉着脑袋,乖乖地听着。

到家以后,我还自责不已,懊悔自己差点儿冤枉了一个无辜的人,看来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可不能轻易下结论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一口喝下去,然后倒在了沙发上。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紧张了一整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不一会儿,我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醒了过来,看看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我躺在沙发上,不禁又想起汉克斯警官和约翰逊太太……我闭上了眼睛,试着忘掉这件事。

世界上有些事就是那么奇怪,当你越想忘掉它时,它就越在你眼前挥之不去。这时,路上的那一幕景象又在我的脑海中浮现……还有汽车后座上的那只人手……突然,一道电光闪现在我的脑海——约翰逊太太!她把我和汉克斯警官都涮了!

我清楚地记得,从旅行车车窗里看到的人手是左手,而在约翰逊太太家,我们看到的流淌红色油漆的手却是右手!我腾地从沙发上坐起来,浑身因紧张而微微发抖。“我该怎么办?给汉克斯警官打电话?可是,他还会相信我吗?”我思索着。就这样前思后想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还是没想出什么好办法。这时,突然响起了“砰砰”的敲门声,我忐忑不安地来到门边把门打开,门外站着的居然是……约翰逊太太!

她为什么深更半夜来找我?我用惊讶的目光看着她。然而,当我的目光移到她手里的东西时,我顿时从惊讶变成了惊恐——她手里是一把点四五口径的手枪,枪口正对着我的腹部。只要她轻轻地勾动扳机,子弹的巨大穿透力就能将我的内脏打穿。“约翰逊太太,你来找我……是不是因为……那只手?”“詹姆斯先生,你到底还是醒悟过来了,可惜太晚了!”说着,她把我逼进了客厅,然后牢牢地带上房门,“汉克斯警官第一次来找我时,我匆忙之中准备了个模型搪塞他。但这次你们俩来时,我不知道你当时在路上看到的究竟是哪只手,于是我便猜测着把右手涂上了油漆。当然,我也知道,这骗得过一时却骗不过一世,所以,为了斩除后患,我只好来找你了。”“你,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儿?”“这不难,我是从电话簿上查到的。”约翰逊太太冷笑着说,“现在你必须跟我走,我要带你去见我的一位朋友,他是一位推土机司机,只要给他点儿钱,他什么都愿意做。然后,你就可以去见约翰逊了,哈哈!”“约翰逊?就是裹在毯子里的那个人?”我惊呆了。“实话告诉你吧,约翰逊是我的丈夫,他是个卑鄙、虚伪、自大的家伙,可现在,他已经长眠在一个你们永远也想象不到的地方了。”“什么意思?”“下个星期,埋葬约翰逊的地方就要开工建造一座豪华公寓,到那时,他的尸体就会成为地基的一部分了,当然也包括你!”

面对这个凶残的女人和她的枪口,我的手心里全是汗,但我还是故作镇定,骗她说:“我和汉克斯警官约好了,他一会儿就来,如果我跟你走了,你就不怕他产生怀疑吗?”“别想骗我!”约翰逊太太不屑地说,“今天他对你非常恼火,你觉得他还会相信你吗?只要我杀掉你,死无对证,他凭什么怀疑我呢?”

我的谎言被揭穿了。正当我无计可施时,突然从前门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在这夜晚,究竟会是谁呢?但不管是谁,我终于又能拖延一阵儿了!我就像一个快要被溺死的人看到了一根稻草那样。

约翰逊太太显然也被这阵敲门声弄得措手不及,她惊慌地看着四周,我想趁机夺下她的枪,但距离太远了,一旦抓不到,那我必定要见上帝了。

敲门声再一次响起。约翰逊太太只能把枪放进大衣口袋,她威胁着说:“快去开门!但你别想打什么主意,否则,我把你们一起杀死!”

我刚刚打开门锁,一个人就冲进了屋里,原来是汉克斯警官!他一进屋就猛地推了我一把,我一个踉跄险些坐在地上。他一边用手推搡我,一边怒气冲冲地大骂:“你这个混蛋!下流东西!都是因为你的虚假证词,害得我被上司训斥!本来我都快晋升了,现在却因为你被撤了职!”

他一边骂,一边狠狠地推我,最后,我被他推倒在厨房的门口。“你不仅坑了我,还诬陷无辜的约翰逊太太!”汉克斯警官继续骂道,一扭头,他看到约翰逊太太也在这里,“你来得正好!约翰逊太太,我还正想跟你联系呢,我们都是这个家伙的受害者,我们一起去控告他,让他赔偿我们的损失!”

说着,他又一脚踢在我的后背,把我抓起来猛地一推,我一个趔趄又摔倒在厨房地上,脑袋也重重地磕在冰箱上。“信不信,我一枪崩了你!”汉克斯警官突然拔出手枪,用枪指着我的头。我怀疑他是不是被气糊涂了,要照这样下去,我即使没被约翰逊太太杀死,恐怕也要被他给打死了!

就在我还没缓过神儿的时候,汉克斯警官突然掉转枪口,对准站在客厅里的约翰逊太太,大喊道:“我们的戏演完了!你快弃械投降吧!你逃不掉了!”

形势瞬间逆转。约翰逊太太这时才明白,原来自己被汉克斯警官给涮了!她连续不停地扣动扳机,子弹打在厨房的墙壁上,打出许多弹孔,汉克斯警官则躲在墙后,等待机会……他突然站起来,开枪还击,客厅里响起一声尖叫,接着便无声无息了。

约翰逊太太躺在客厅的地毯上,前胸还不住地向外冒血。我有些晕头转向。

汉克斯警官说:“你快打电话叫一辆救护车,她还有救。”

很快,一辆救护车把约翰逊太太送到医院,医生保证说一定让她恢复到可以出庭接受审判。事情过去了,房子里只剩下汉克斯警官和我。“请原谅我对你的粗暴,”他说,“当时我看见约翰逊太太的车停在你家门外,料想你的处境堪忧,我就透过窗户向屋里看,正好看见她用枪指着你,所以我才想出这个办法来保护你。”“你不必道歉,相反,我要感谢你救了我的命!”我说,“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回来了,白天的时候,我害得你奔波了好几个小时,我以为你不会再管这宗案子了!”“这要拜我的太太所赐。”他回答说。“你太太?”“白天我回家之后,我把大衣脱下来,她发现我大衣的袖子上有污渍,就命令我把大衣洗干净。”汉克斯警官解释说,“我太太爱干净,不能容忍一点点污渍。”“是什么污渍呢?”我问。“当时我也奇怪,究竟是什么污渍呢?”汉克斯警官说,“我仔细一看,竟然是红油漆!于是我就开始回想,我唯一可能沾到红油漆的地方,应该是在约翰逊太太的店里,从那个人体模型上。这说明,那个模型上的红油漆是刚刚刷上去的,而不是约翰逊太太说的前一天,显然她是在撒谎!然后我又回想起,当我在观看那个人体模型时,她很小心地不让我碰到它的手臂……我想这其中必然有诈,于是就直奔她的店,可是她不在,我就决定来找你,结果她正好也在这儿……”

说完,他一屁股坐在一把椅子里,疲惫不堪,看来他已经二十几个小时没合眼了。“那她丈夫的尸体怎么办?”我问,“约翰逊太太把她丈夫的尸体埋在了一座公寓的地基里,过了明天就不好找了!”“放心……明天……我去找。”“你怎么找那个地方?”“明天……我给建筑调查员打电话……”

对呀!他是个警官,有各个建筑物的信息和记录,查一具尸体应该难不倒他!“现在都过去了,你……快回家睡觉吧!”说完,汉克斯警官已经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起来。他竟然累成这样,把我的家当成他自己的家了,我不禁暗笑起来。

人 情

傍晚的时候,一架由加州起飞的客机降落在了纽约机场。

莱肯走下飞机,穿过机场大厅,登上一辆早已等候多时的汽车。此次,他是应一位雇主的要求,为雇主杀掉一个仇人。

莱肯跟着雇主走进一家灯光有些昏暗的酒吧,雇主走在前面,向一位坐在吧台附近,身穿格子西服和蓝衬衣的男子点头示意,然后,他回过头来朝莱肯使了个眼色。

莱肯已经明白了,自己要刺杀的目标就是那个穿格子西服和蓝衬衣的男子。于是,他走近吧台,仔细打量着那个人,只见那个男人身材肥胖,头顶微秃,看起来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当他看到那人的脸时,心里突然一阵狂跳,“难道是他?”

等雇主离去之后,莱肯端着一杯啤酒,走向那个男人的桌旁,轻轻地问:“是马丁吗?”“是的,我是马丁,”那个人扬起眉毛,抬头看着莱肯……几秒钟后,他突然惊喜地叫道:“是你啊!莱肯!我居然没认出你来,真该死!”

莱肯心里暗想:“如果你知道我此行的来意,恐怕就不会那么惊喜了。”“果然是你!”莱肯微笑着对马丁说,“我听别人管你叫马丁,可是我认识你那会儿,你的名字是马瑞罗啊。”“是啊,从朝鲜战场上回来之后,我就改了名字,改叫马丁了。”说着,他紧紧地握着莱肯的手,显得无比热情,“瞧!你还是那么帅气!几乎和当年我把你从中国人的伏击圈里救出来时一模一样,一点儿都没变样!”“谢谢你当时救了我的命,”莱肯也笑着说,“看起来,你的变化也不大嘛。”“对了,你怎么到这儿来了?”马丁脸上的笑容忽然开始收敛,“我改名字的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我晓得你很多事情,马丁!”莱肯说。“很多事?你……你这是什么意思?”“来,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说着,莱肯就拉着马丁走到酒吧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前坐下,“马丁,听说你参加了赌马?而且你赌马用的并不是你自己的钱,对吗?”“你是听谁说的?”马丁的眉头皱了起来。“因为我们为同一伙人工作,马丁。”“同一伙人?你的意思是……”“是的,我和你属于同一个帮会。”“帮会……同一个?真是巧啊,”马丁的表情显得很不自然,“那你为什么到这儿来呢?”“实不相瞒,他们让我来的目的是……杀掉你。”莱肯小声说。“啊?”马丁的脸刷地一下变得惨白。“当初他们交给我这个任务时,我根本没多想,只是把这当做一次普通的任务而已,直到我刚才看到了你的脸,我才知道,原来我此行的目标居然是你!”“是菲尔斯先生派你来的吗?可是……他昨天还让我别担心,让我慢慢偿还那笔钱,怎么……”“马丁,你难道还不明白吗,菲尔斯只是为了麻痹你,让你放松警惕罢了。”莱肯说,“你知道吗,菲尔斯之所以让我从加州赶来对付你,是因为你认识全纽约的职业杀手。”“天哪!”“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不成?居然敢挪用帮会的钱!”莱肯质问马丁。“唉,一念之差啊!”马丁懊悔地说,“最近一年来,我迷上了赌马,我认识的一个骑手说他在马上动了手脚,能让我稳赢不赔。于是,我就挪用了帮会的公款,全押在了上面。”“赢了吗?”莱肯问。“唉,别提了!刚一开赛,我押的那匹马的右腿就跌断了。”“所以你就无法补上账面的窟窿,对吗?”“是的。我只好向我的老板坦白,可是他说他也爱莫能助,叫我直接向菲尔斯先生本人负荆请罪。”马丁说,“于是我到了菲尔斯先生那里,一再向他保证说,一定要把那笔钱还上。可能是由于我在帮会中有很好的信用记录,所以菲尔斯先生当时表示原谅我的罪过。”“可是,现在菲尔斯决心要除掉你!”“为什么?我已经对他说过,我一定会想方设法把钱还上的!”马丁说。“没用的,菲尔斯杀你是为了树立权威,给帮会的其他成员一点儿震慑。”“啊?莱肯,你不能杀我,求求你……看在我救过你一命的分儿上……”马丁苦苦哀求着。“跟我走吧,马丁。”莱肯冷冷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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