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4-07 14:38:21

点击下载

作者:克劳塞维茨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战争论

战争论试读:

导读

卡尔·冯·克劳塞维茨(1780—1831),德国军事理论家,生于小贵族家庭,十二岁加入步兵团充任士官生,1793年普法战争中,曾参加围攻美因茨城等战斗并升任少尉。1801年,克劳塞维茨被送进柏林军官学校深造,因成绩优异得到校长沙恩霍斯特赏识。毕业后,任奥古斯特亲王的副官,公务之余,潜心研究军事、哲学、历史和文学。1806年,克劳塞维茨随亲王参加奥尔施塔特会战,后被俘,释放归国后力主改革普鲁士军事制度,进入总参谋部,升为少校,并担任柏林军官学校教官,同时为王太子(即后来的威廉四世)讲授军事课,同年与布吕尔伯爵之女玛丽结婚。

1812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三世与拿破仑结成同盟,克劳塞维茨反对这次结盟,于是辞去普鲁士军职,赴俄国参加反拿破仑的战争,任职于俄参谋部。军旅生活中积极总结与拿破仑作战的经验,开始战争理论的研究工作。1818年,克劳塞维茨任柏林军官学校校长,升为将军,于此时开始《战争论》的撰写工作。离开柏林军官学校之后,克劳塞维茨分别在普鲁士军队不同的部门任职,曾担任第二炮兵监察部总监。1831年,克劳塞维茨因染霍乱逝世。在他死后,他的妻子整理出版了他的著作和大量手稿——《卡尔·冯·克劳塞维茨将军遗著》,共分十卷。《战争论》是其中的第一、二、三卷。克劳塞维茨总结了自己亲身经历的普法战争和法俄战争的丰富经验,研究了一百三十多个典型战例,写下了这部内容丰富的著作。《战争论》论述了战争的方方面面。无论战争有多么不同,其目的都是一样的,认识了战争的目的,就认清了战争的本质,因此,克劳塞维茨给战争做了这样的界定:“战争无非是国家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战争最显著的特点是使用暴力。“暴力用技术和科学的成果装备自己来对付暴力。暴力所受到的国际法惯例的限制是微不足道的,这些限制与暴力同时存在,但实际上并不削弱暴力的力量。暴力,即物质暴力(因为除了国家和法的概念以外就没有精神暴力了);它是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人作为目的。为了确有把握地达到这个目的,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因此从概念上讲,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的真正目标。”克劳塞维茨没有从道义上论述战争,他抛弃了道德的温情主义和道德上的虚伪,从本体论的高度对战争做出界定,从而赤裸裸地揭露了战争及其本质。

除了对战争本质的揭示,《战争论》还精心研究了战争中一切因素,它的一些主要观点及精辟分析,仍然能够对今天的战争理论和战争实践研究有巨大的借鉴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战争论》可以说是为当代人撰写的一部经典著作。

第一章 战争的性质

第1节 什么是战争

1.引言

首先我们研究战争的各个要素,其次研究战争的各个部分或环节,最后就战争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研究战争整体,由表及里,先局部后整体,先研究简单的再研究复杂的。在研究各个部分问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对整体的性质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因为在研究部分问题时必须经常考虑到整体。

2.战争的定义

这里,我们不准备马上就给战争下一个政论性的定义,还是首先谈谈战争的要素——搏斗。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假如我们把构成战争的若干个搏斗作为一个统一整体来考虑,那么最好的办法是想象一下两个人搏斗的情形。每一方都力图用自己的体力或者武力来迫使对方服从自己的意志;其直接目的就是打败对方,使对方丧失任何抵抗能力。

因此可以说,战争是迫使对方服从我方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用科学技术研究的成果装备自己以对付暴力。国际法惯例对暴力行为的限制是微乎其微的,这些限制与暴力虽然同时存在,但在实质上并不能削弱暴力的强度。什么是暴力?暴力是一种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才是目的。为了保证有把握地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使对方丧失抵抗能力。所以从概念上讲,使对方丧失抵抗能力是战争行为真正的直接目标。这个目标替代了上述目的,并把它作为不属于战争本身的东西,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它被忽略掉了。

3.最大限度地使用暴力

有些善良的人出于善良的愿望,幻想寻找一种巧妙的方法,既不必造成大量的伤亡,又能解除对立一方的武装或者打败对方,并且认为这才是军事艺术发展的真正方向。这种看法尽管非常美妙,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错误思想,因为对待战争这样的恶魔,由仁慈派生出的错误思想是极为有害的。充分使用物质暴力并不排斥智慧同时发挥作用,因此,不顾一切、不惜代价地使用暴力的一方,如果对方软弱退缩,就必然独占优势。如果,一方迫使另一方也不得不同样采取暴力,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并且日益趋向极端,这种趋向则完全受内在的牵制力量的限制,不受其他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

由于厌恶“残暴”这个要素而忽视了它的性质,不但没有益处,反而是有害。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必须正视这个问题。

假如说文明民族战争的残酷性和破坏性较野蛮民族战争的残酷性和破坏性小得多,这也是由交战国双方的社会状态和这些国家彼此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尽管战争是在某种社会状态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中产生的,并且是由它们决定、限制和缓和的,但是社会状态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属于战争本身的要素,它们在战争发生以前就已经存在,因此,如果硬说这些因素属于战争哲学本身,那是不合情理的。

人和人之间的斗争原本就包括两种不同的要素——敌对情感和敌对意图。我们之所以选择敌对意图这个要素来作为我们战争定义的标志,是因为敌对意图带有普遍性,即使最野蛮的近乎本能的仇恨感,即敌对感情没有敌对意图也是不可想象的;而许多敌对意图,却丝毫不带敌对感情,至少不带强烈的敌对感情。在野蛮民族中,敌对意图主要来自于情感,而在文明民族中,敌对意图则主要出于理智。但这种敌对意图的差别并不是靠野蛮和文明本身决定的,而是受当时的社会状态、制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的。因此,不是每个场合都一定存在这种差别,而是大多数场合会有这种差别。所以,即使是最文明的民族,其相互之间也可能会燃起强烈的仇恨感。

由此可见,倘若把文明民族之间的战争说成纯粹是政府之间的理智行为,认为战争正在逐渐摆脱所有激情因素的影响,甚至认为不再需要使用军队这种物质力量,只需要计算双方的兵力对比,对实际行动进行数学演算就可以了,那是极大的错误。

近年来,有些理论已经开始向这个方向发展,但最近的几次战争纠正了它。既然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就必然属于感情的范畴。它同感情或多或少有关,但感情并不是决定性因素,甚至与文明程度的高低无关;而是取决于交战双方的利害关系的大小与时间的长短。

如果说文明民族不杀俘虏,不毁坏城市和乡村,这并不能说明他们没有采用暴力,那是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更多更巧妙地应用了智慧,学会了使用比这种原始粗暴的发泄本能更加有效的暴力方法。

火药的发明、武器的不断改进已经充分证明,文明程度的提高丝毫没有阻碍或改变战争的性质——战争的目的仍然是消灭敌人。

再重复一下我们的观点: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限制的。所以,交战的每一方都迫使对方不得不像自己那样动用暴力,由此便产生了相互作用,从理论上讲,这种相互作用一定会导致极端。这就是战争的第一种相互作用和第一种极端。

4.使敌人放弃抵抗是战争的目标

前已述及,使敌人丧失抵抗是战争的最终目标,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的。要使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就必须让敌人的处境比我们所预想的更为不利,这种不利从表面上看至少应该不是暂时的,否则,敌人就会等待有利的时机,从而放弃屈服。所以,持续进行的军事活动所带来的任何处境上的变化,都必须使敌人更加不利,至少在理论上必须这样。作战一方可能陷入的最不利的处境是完全丧失抵抗能力。所以,假如要以战争方式迫使敌人顺从我们的意志,那么就一定要让敌人真正无力抵抗,或者陷入势将无力抵抗的地步。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无论如何,消灭敌人武装或打垮敌人,始终都是战争行为的唯一目标。

战争不是活的力量对死的物质的暴力行动,而是两股活的力量之间的矛盾冲突,倘若一方绝对地忍受退让就不会演变为战争。这样一来,上述战争行为的最高目标,必然是双方都要认真考虑的。在我们没有打败敌人之前,不得不考虑情势逆转造成的自己被敌人打垮的情形,那时我们就不再是战胜者,可以自己主宰一切,而是像败军那样,俯首称臣,处处受制于人。这是第二种相互作用和第二种极端。

5.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

要想打败敌人,必须根据敌人的抵抗能力来决定我方应该投入的力量。敌人抵抗力的大小是两个不可分割的因素的乘积,这两个因素分别是有多少战胜敌人的手段与意志力的强弱程度。

现有手段的多少是能够计算的,因为它有数量作依据——尽管不完全如此,但是意志力的强弱却难以用量的概念来确定,它只能根据战争动机的强弱作大概的估计。如果我们用上述方法大体上估算出敌人的抵抗力量,那么我们就能够根据它来决定自己应该投入多少力量,或者增加力量以形成优势,或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增强我们的力量。然而敌方也会这样做。这又是一个相互间的竞争,从纯概念上来说,它势必会趋向极端。这就是第三种相互作用和第三种极端。

6.在现实中修正

在纯理念的抽象领域里,思维活动在达到极端之前绝不会停止,因为思考的对象是个极端的事物,是一场自行其是的、除了服从自身内在规律以外,不受任何其他规律束缚的那些力量的冲突。所以说,假如我们要在战争的纯概念中,为提出的目标和运用的措施找到一个绝对点,那么在连续不断的相互作用下,我们就会走向极端,就会陷入玩弄逻辑所引起的不可捉摸的概念游戏之中。倘若一定要坚持这种追求绝对的态度,不顾忌一切困难,而且一定要按照严格的逻辑公式,认为不管怎样都必须准备应付极端,每一次都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那么这种做法无疑是纸上谈兵,丝毫不适用于现实社会。

尽管使用力量的最大限度是一个容易算出的绝对值,我们依然不得不承认,人的情感是难以接受这种逻辑幻想的支配的。假如这种幻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在某种情况下势必造成力量的无谓浪费,同时,必然与治国之道的其他方面发生矛盾;当意志力发展到与既定的政治目的不相称的程度,这种要求就不会实现,因为人的意志力从来都不是靠玩弄逻辑获得的。

假如我们从抽象转到具体,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在抽象领域中,事物常常被想象得完美无瑕,人们势必会想象作战的一方同另一方一样不仅在追求完善,并且正在力求达到完善的境界。但在现实中果真是这样的吗?不,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会这样:(1)战争是突然爆发的、同前期的国家生活没有任何关系的并且是完全独立的行为;(2)战争是唯一一次决战,或者是若干个分战争同时进行的决战;(3)战争的结果是绝对的,对战后政治形势的发展,大概不会有什么影响。

7.战争决不是孤立的行为

之前论述的第一点,我们认为:交战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来说都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即使是意志力,这个在对抗较量中不依赖外界事物的因素,也不是抽象的。其实,意志力也并不是完全不可知,它今天的强弱,也许预示着明天的胜败。战争不是突然爆发的,其规模的大小也不是瞬间的事情。所以,双方的任何一方大都可以根据对方规模的大小和正在做什么来加以判断,而不是根据对方应该是怎样的和应该做什么来判断他。人无完人,因此,很难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这种双方都拥有的缺陷就成为一种缓解因素。

8.战争不是短促的一击

之前论述的第二点,我们认为:假如在战争中只有一次决战,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那么为决战进行的一切准备就必然趋向极端,因为在准备过程中,任何一点小小的过失,都将造成无法补救的损失;而且在现实情况中,能够作为衡量这种准备的依据,最多只是我们所能了解的敌人的准备情况,其他一切都无从知晓。当然,倘若战争的结果是一系列连续行动的结果,则前一行动及其一切现象当然就能作为衡量下一行动的尺度。这样,现实的实际情况就代替了抽象的概念,从而缓解了向极端发展的趋势。

假如同时运用或者能够同时运用所有用于战争的手段,那么每次战争将是一次决战或者若干个同时进行的决战。一次失败的决战必然减少这些手段,因此,倘若在第一次决战中已经使用了能够使用的全部手段,那么再也无法设想还有第二次决战了。以后继续进行的一切军事行动,实际上都是第一次行动的延续而已。

我们看到,在战争的前期准备中,实际情况就已经代替了纯理念,现实的尺度已经代替了虚幻的假想;所以,交战双方在相互作用下,不会把力量使用到最大极限,而且不会在战争伊始就动用全部力量。

现代战争的较量就其性质和特点来看,也不可能让全部力量同时使用。这些力量包括:军队、国土和盟国。

国土(包括土地和居民)除了是军队的立足之本以外,本身也是在战争中起重要作用的一个因素,当然,这只是指属于战争区域,或者对战区有显著影响的那一部分国土。

另外,同时使用所有的军队是可能的,可是所有的要塞、河流、山脉和居民等等,简而言之,要整个国家同时发挥作用是不现实的,除非这个国家非常小,小到只要爆发战争就会席卷全国。再者,同盟国的协作并不以交战国双方的意志为转移,它们常常很晚才会参战,或者为了恢复失去的势力范围才来加盟,这是由国际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

不能立即投入的这部分力量,有时在全部抵抗力量中的所占比例,比人们一开始时想象的要大得多。所以,在第一次决战中就投入大部分的力量,军队因此受到了严重破坏,气势必然会受到影响,但可以重新恢复。关于这个问题,将来还要详细论述。在此我们只想说明,同时使用所有力量是违反战争原则的。当然,这一点不应该成为不在第一次决战中就加强力量的借口,因为一次失利的决战是谁也不愿意接受的结果。而且,第一次决战不是唯一的一次战役,其规模越大,对以后战役的影响也越大。然而,因为以后还有其他的决战,所以人们不愿过多使用力量,在第一次决战时不会像对只有一次决战那样集中兵力和使用力量。交战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为存在某些弱点而没有使用全部力量,对另一方来讲,就成为了能够令其缓和的真正的客观依据。通过这样的比较权衡,向极端发展的趋向又缓和到按一定限度使用力量的程度。

9.战争的结局不是绝对的

最后,整场战争的最终结局,并不永远是绝对的,战败国往往将失败看成是在未来的国际政治关系中还能够得到补救的、暂时的不幸。显然,这种结果一定会极大地缓和相互对立的紧张程度和力量使用的激烈程度。

10.现实中的盖然性代替了概念中的极端与绝对

据上所述,整场战争过程逐渐摆脱了力量的使用总是向极端发展的严格法则。既然不再担忧对方追求极端,自己也不再追求极端,那么也就没有必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力量,可以通过谈判来决定使用力量的多少,当然,其依据只能是对实际情况的了解,以及其他现象所提供的材料和盖然性的规律来确定。既然交战双方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国家和政府;既然战争不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的东西,而是一个特殊的行动过程,人们就自然可以根据实际所掌握的资料,从而判断出那些应该知道而尚未知道的将要发生的事情。

交战双方的任何一方都能够根据对方的特点、组织、设施、状况以及各种关系,按盖然性的规律推断出对方将要采取的行动,从而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

11.战争的政治目的

前面我们曾提到战争的政治目的,现在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了。前面讲述的趋向极端的法则,使对方丧失抵抗能力,以彻底打败对方为目标,一直掩盖着战争的政治目的。现在,当趋向极端的法则的作用逐渐削弱,战争的政治目的就显露出来了。既然这里思考的是如何按照具体的人和具体的条件进行盖然性的估算,那么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也就必然在估算中成为十分重要的因素。首先,要求敌方付出的牺牲越小,可能遭到的敌方的反抗就越弱。敌方的反抗越弱,需要动用的兵力就越小。其次,政治目的越小,对其重视程度就越小,就越容易放弃它,所以,需要投入力量也就越小。

这样,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就成为衡量战争行为应达到某种目标的标准,同时也成为衡量应投入多少力量的尺度。然而政治目的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一定要同交战双方的国情联系起来,才能变成政治目的的尺度,所以我们研究的是客观实际,不是纯粹的概念。同一政治目的在不同的民族中,甚至在同一民族的不同时期,会产生完全不同的作用。因此,只有当我们认为政治目的能够对其受影响的群众发生作用时,我们才能把它作为一种尺度,这就是为什么要考虑群众情况的原因。同一政治目的所起作用的结果也许是完全不一样的,这要看群众对战争是拥护还是反对,这一点不难理解。在两个民族或两个国家之间也许存在着很紧张的局面,聚积着很强烈的敌对情绪,以至于战争的政治动机本身很小,但是却产生了远远超过其本来应起的作用,从而引起战争的爆发。

上述这一点不仅是对政治目的在双方国家中可以争取力量的多少而言,同时也是对政治目的应该为战争行为规定何种目标而言的。有时政治目的本身就是战争行为的目标,比如占领某一地区;相反,有些时候政治目的本身不适于直接作为战争行为的目标,这时就需要寻找另外一个目标作为政治目的的对等物,并在媾和时代替代政治目的。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始终要首先考虑相关国家的特点。有时,当政治目的有必要通过对等物来实现时,这个对等物就要比政治目的大得多。群众的情绪越冷漠,国内的气氛和两国的关系越平静,政治目的作为尺度的作用也就越明显,有时甚至起着决定性作用,在某些场合,差不多只根据政治目的决定问题。

假如战争行为的目标是政治目的的对等物,那么战争行为往往趋向缓和,同时政治目的作为尺度的作用也越显著,事实就是如此。这证明了为什么从歼灭战到单纯的武装监视,存在着激烈程度不同的各种战争,这里面并没有任何矛盾。然而,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解释和说明。

12.军事行动中为什么会有间歇

不论交战双方的政治要求多么低,不论使用的手段多么少,不论政治要求为战争行为规定的目标多么小,军事行动会有片刻的间歇吗?这是有关战争本质的问题,也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完成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把这段时间称为行动的持续时间。这段时间的长短取决于当事人动作的快慢。

在此我们不想讨论动作的快慢问题。每个人都是按自己的方式行事的,办事缓慢的人并不是有意延长时间,而是因为性格的缘故需要较多的时间,倘若动作快了,他就会把事情办得差些。所以多用的这一段时间是内部原因决定的,本来就是行动持续时间的一部分。

假如我们认为战争中的每一次行动都有它的持续时间,那么,我们就要承认,持续时间以外所用的任何时间,即军事行动中的片刻间歇,似乎都是不可想象的。现在我们谈的不是交战双方的这一方或那一方的进展问题,而是整个军事行动的进展问题。

13.只有一个理由能使军事行动停顿,而且它永远只能掌握在一方手中

既然双方已经做好开战准备,那么必然有一个因素在促使他们采取这样的行动。只要双方没有放弃武力,就说明还没有媾和,敌对因素依然存在;只有当交战双方都希望出现讲和的有利时机时,这个敌对因素的作用才有可能中止。初看起来,似乎只有一方在等待有利时机的出现,另一方却恰恰相反。倘若等待对一方有利,那么对另一方有利的只能是行动。

即使双方实力完全一样也不会产生间歇,因为,这时抱有积极目的的进攻者一定会继续进攻。

假如我们设想的形势是一方有积极的目的,即较强的动机,但掌握的实力较小;而另一方拥有的实力较强,但目的性较弱,也就是说双方力量与动机的乘积是相等的,因此必须指出:倘若设想的这种均势不发生变化,双方就一定会媾和;倘若预料有变,这种变化只对一方有利,必然会促使另一方采取行动。由此可知,均势这个概念并不能解释产生间歇的原因,归根到底,问题的关键仍然是等待较有利的时机。假定两个国家中有一个国家抱有明确的目标,比如想占领另一个国家的某一地区作为谈判时的资本,那么,当它占领了这个地区时,就达到了它的政治目的,军事行动就没有继续的必要而可以停止下来了;另一个国家倘若接受这种结果,就会赞同媾和,反之,战争就有爆发的可能。假如它认为还需要四个星期才能做好准备,那么它就会寻找各种理由推迟战争爆发的时间。

从逻辑上讲,这时实力较强的一方似乎应该立即采取行动,使实力较弱的一方没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战前准备。当然,这里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双方对彼此的情况了如指掌。

14.军事行动出现连续性,使一切又趋向极端

假如军事行动确实有某种连续性,那么这种连续性会把战事一步步推向极端,因为不间断的行动可以使人的情绪更加激动,使战事愈演愈烈。不仅如此,这种行动的连续性还会使每一次行动衔接得更紧,使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更为密切,因此,行动的结果就可能演变为更加危险的因素。

我们知道,军事行动很少或者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连续性。在诸多战争中,军事战斗的时间往往只占全部战争时间的一小部分,其余时间都是间歇。这不属于反常现象,军事行动中很可能出现间歇,这里面并不矛盾。现在我们就来讨论一下间歇以及产生间歇的原因。

15.两极性原理

当我们把一方统帅的利害看成是和另一方统帅的利害正好相对立的时候,我们也就承认了事物的两极性。我们准备在后面专门用一章来详细谈谈这个原理,但在这里需要作如下的说明:

两极性原理只适用于正负刚好能抵消的同一事物。在一次战役中,交战双方都想取得胜利,这是真正的两极性,因为一方的胜利必然否定另一方的胜利。但是,假如我们讲的是具有外在共同关系的两种不同事物,那么两极性就不会存在于这两种事物本身,而是存在于它们的关系中。

16.进攻和防御属于不同的作战形式,其强弱程度不是相等的,所以两极性原理不适用于它们

假如只存在一种作战形式,即只存在进攻不存在防御,换言之,进攻和防御的区别只在于动机不一样,进攻的一方抱有积极的目的,防御的一方则处于被动地位,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但斗争的形式对双方来讲始终是相同的,即战争。作战中,对一方有利的恰好是对另一方不利的,有利的和不利的正好相抵消,这就是我们所讲的事物的两极性。

军事活动分为进攻和防御两种形式,以后我们还要详细阐述,进攻和防御是不同的,其强弱也是不相等的。所以,两极性不存在于进攻和防御本身,只存在于二者的关系中,即战争的过程。假如一方的指挥官愿意推迟决战的时间,那么另一方的指挥官就一定希望早日决战,当然这只是就同一作战形式而言。倘若甲方不是现在而是四个星期以后再进攻乙方才有利,那么乙方就不是四个星期以后而是现在就受到甲方的进攻才有利,这就是直接的对立。但不能因此说,乙方马上进攻甲方就有利,这完全是两回事。

17.两极性的作用常常因为防御强于进攻而消失,因此军事行动中会出现间歇

倘若防御比进攻强而有力,那么我们就要考虑,迟决战对甲方有利的程度是否像防御对乙方有利的程度那样大,假如没有则前者也就不能用它的对立物来抵消后者,因此也就不可能促进军事行动的进一步发展。可见,利害关系的两极性所具有的推动力,会由于防御和进攻有强弱的差异而消失,直至不发生任何作用。

所以说,倘若目前形势对一方有利,但其力量太弱,不能放弃防御,那么就只有等待不利的将来,因为未来进行的防御,比现在进攻或媾和也许更有利。根据我们的推论,防御的优越性大于进攻的优越性(应该正确理解),而且比人们想象得大得多,因此,从这一点也表明战争中大多数间歇产生的原因正是由于进攻与防御双方力量不均造成的。行动的动机越弱,它就越被防御和进攻的这种差异所掩盖、抵消,其军事行动的间歇也就越频繁。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18.对情况不完全了解

另外一个能够使军事行动停顿的因素,就是对情况不完全了解。任何一个统帅能够确切了解自己一方的情况,但对对方的情况只能依据不确切的情报来知晓。所以,他在判断上可能产生失误,从而把自己应该采取行动的时机误认为是对方应该采取行动的时机。当然,不能确切掌握对方的情况,就有可能延误战机,使人在应该行动的时候没有行动,在应该按兵不动的时候却采取了行动,所以,推迟军事行动的可能性并不大于加速军事行动的可能性。可是,我们还是要把它当作可以使军事行动停顿的自然原因之一,这与其他说法并不矛盾。假如我们考虑到人们常常容易过高估计、而不是过低估计对手的实力(这是人之常情),那么就会赞成这样的观点:对对方的情况了解得不十分清楚,一般说来,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军事行动的进程,从而使它趋向缓和。

出现间歇的可能性使军事行动向缓和方向发展,因为间歇可以使军事行动的时间后延,同时减弱军事行动的激烈程度,推迟了战争的爆发,增加了恢复失去的均势的可能性。战争爆发之前的局势越紧张,双方激战的程度就越激烈,间歇就越短,反之,间歇就会延长。人的目标越高,动力越大,意志力也就越强,我们知道,意志力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构成力量乘积的一个因数。

19.军事行动中经常发生的间歇使战争进一步脱离绝对性,更具有盖然性

军事行动进行得越慢,间歇的次数就越频繁,时间越长,其错误就越容易得到及时的更正,所以指挥官设想越大胆,越不趋向极端,越会把所有事物建筑在盖然性的估算和推测上。各个具体情况本来就要求人们按照所掌握的已知条件进行盖然性的估算,军事行动的进程较缓慢,就为这种估算提供了必要的时间。

20.只要再加上偶然性,战争就变成了一场赌博,而战争中的偶然性时刻都存在着

综上所述,战争的客观性使战争成为一种盖然性的估算。如果再加上偶然性这个要素,战争就演变为一场赌博,而战争中确实存在某些偶然性的因素。在人类的社会活动中,再没有像战争这样经常而又普遍地同偶然性发生关联的活动了。而且,随着偶然性而来的机遇以及随机遇而来的意外收获,在战争中同样占有重要的位置。

21.战争无论就其客观性质来讲还是就其主观性质来看,都如同一场赌博

假如我们再看一看战争的主观性质,即战争所必需的那些条件,那么我们必然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战争酷似赌博。军事战争离不开危险,那么在危险中最难得的精神力量是什么呢?是勇气!尽管勇气和智慧可以同时并存且不互相排斥,但它们毕竟存在区别,它们是两种不同的精神力量。冒险、自信、无所畏惧等等,不过是勇气的外在表现而已,它们都在寻找机会,因为要表现这些形式,机遇是不可缺少的。

由上述可知,在军事领域中,数学上所谓的绝对值问题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在军事战争里只有各种可能性、盖然性、幸运和不幸的活动,它们像经纬线一样纵横交织在战争中,使战争在人类社会的各种活动中最近似于赌博。

22.一般而言,这一点也许最适合人的感情

尽管人的理智喜欢追求明确和肯定,但是人的感情却常常向往不肯定。人的感情不愿追随理智沿着哲学探索和逻辑推理的狭窄小道走下去,因为顺着这条小路,人们会不知不觉地进入自己陌生的境界,原来所熟悉的一切变得模糊而遥远,这种现象引诱人们宁愿和想象力一起逗留在偶然性和幸运的王国里。在此,它不受必然性的约束,只沉浸在无穷无尽的可能性中。在可能性的引诱和激励下,“勇气”如虎添翼,就像一个勇敢的跳水者跳入激流一样,毅然决然地投入冒险和危险中。

在这样的情况下,理论怎么可以不顾及人的感情而一味强调绝对的结论和规则呢?假如是这样的理论,那它对现实生活来说就毫无用处了。理论如果考虑到人的感情的话,应该让勇气、大胆,甚至蛮干得到相应的位置。军事艺术是同随时变化的对象和精神力量周旋的,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能达到绝对和肯定。偶然性活动的天地在战争中随处可见,不论事情的大小,它活动的范围都一样广阔。既然有了偶然性,那就必须通过勇气与自信心来利用它。勇气与自信心越强,相应地偶然性发挥的作用就越大。因此,勇气和自信心是战争中至关重要的因素,理论确定的规则,应该以不同的形式自由充分地发挥出这些不可缺少的最珍贵的武德。然而,在冒险中也有一定的机智和谨慎存在,不过要用其他标准来衡量它们。

23.战争为了实现其特有的目的而采取的严肃手段,进一步证实战争是什么

战争中指挥作战的统帅和指导作战的理论都如上所述。然而,战争不是游戏,也不是冒险家和嗜赌者的单纯的娱乐,更不是心血来潮的产物,它是战争为了实现其特有的目的而采取的严肃手段。战争表现出的一切,如善变、激情、勇气、幻想和热情的起伏,都不过是这种手段的特色而已。

在某种政治形势影响下产生的社会共同体(整个民族)的战争,特别是文明民族的战争,总是因为某种政治目的引起的。所以,战争是一种政治行为。假如战争真的是按纯概念推断的那样,是一种完善的、不受约束的行为,只有表现绝对的暴力时,它才会因为政治而被引起,就像是完全独立于政治以外的东西而替代政治,才会排斥政治而只服从自身的规律,犹如一包点着了导火索的炸药,只能在预先规定的地方引爆,不可能再有其他改变。如今,每当军事与政治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引起理论上的分歧时,人们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这一点。然而事实并非这么简单,可以说这种看法根本是错误的。我们看到,现实世界的战争绝不是单纯的极端行为,不是通过一次爆炸就能消除的。战争是一些发展方式和发展程度不尽相同的力量的活动,这些力量时强时弱,强的时候足以克服惰性和摩擦产生的阻力,弱的时候又不起任何作用。所以,战争就像是暴力的脉冲,时急时缓,时快时慢地缓解紧张和消耗能量。换言之,这既要迅速地达到目标,有时又要缓慢地达到目标;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战争都有一段持续时间,能够使自己接受外部的影响,做这样或那样的调整,简单地讲,战争依然要受主宰战争的意志的支配。既然我们认为战争的起因源于政治目的,那么,这个引发战争的原始动机在指导战争时应该首先受到高度的重视。这不意味着政治目的可以决定战争中的一切问题,随着军事行动计划的改变,政治目的本身常常也会随之有较大的调整,尽管如此,政治目的仍然是首先加以考虑的问题。所以说,政治贯穿于战争的始终,在战争中起作用的各种力量在其所允许的范围内不断地对战争的进程产生影响。

24.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再现

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更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延续,是通过另一种手段实现的政治交往。倘若说战争有特殊的地方,那就在于它手段的特殊性。军事艺术往往在大的前提下要求政治方针和政治意图不与战争这一手段发生冲突,统帅在其他具体场合也是这样要求的,而且这样的要求是十分必要的。当然,无论这样的要求在某种情况下能对政治意图产生多大的影响,我们只能把它看作是对政治意图的修改或补充而已,因为政治意图是目的,战争只是手段,没有目的的手段是难以想象的。

25.战争的多样性

战争的动机越大、目标越高,战争与整个国家存亡的关系就越大,战前的局势就越紧张,战争就越接近它的抽象形态,这一切都是为了打败对手,政治目的和战争目标就越趋于一致,二者完全相同的时候战争就越是纯军事的,政治目的便被掩盖了。反之,战争的动机越弱,局势越不紧张,政治制定的方向与战争要素(即暴力)的自然趋向就越远,战争离开它的自然趋向就越远,政治目的同抽象战争的目标之间的差异就越大,战争看来就越从属于政治。

这里,为了避免读者误解,我们必须说明,战争的自然趋向仅指哲学的、纯粹逻辑的趋向,而不是指实际发生冲突的各方面力量(例如作战双方的各种情绪和激情等)的趋向。当然,情绪和激情在有些情况下也会被激发得很高,甚至难以把它维持在政治所规定的范围内。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不会发生这样的冲突的,因为,有了这样强烈的情绪和高昂的激情,就必然会有一个相应的庞大计划。假如计划追求的目标不大,那么人们的情绪也就会相应较低,甚至需要加以激发,而不是加以限制。

26.所有战争都可看作是政治行为

现在我们再回来谈一谈主要问题。倘若政治真的在某种战争中似乎消失得无影无踪,而在另一种战争中却表现得很突出,我们仍然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前一种战争和后一种战争同样都是政治的。假如一个国家的政治可以比作一个人的大脑,那么,发生前一种战争的各种条件肯定包括在政治要考虑的范畴之内。只有不把政治理解为全面的智慧,而是按照习惯的概念将其理解为一种避免使用暴力的、审慎的、狡猾的,甚至阴险的计谋,才能够说后一种战争较前一种战争更为政治化。

27.怎样理解战史和建立理论基础

第一,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不能把战争看作是孤立的军事行为,而应该把它看作是一种政治工具,只有持这种观点,才有可能不至于和全部战史发生矛盾,才有可能对它有更进一步的理解;第二,正是这种观点告诉我们,因为战争的动机,战争的目的和战争的产生条件各不相同,战争的过程与结果必然也是不相同的。

所以,政治家和军事统帅首先应该做出的最重大和最有决定意义的判断,应该是根据这种观点正确、全面地了解他所发动的战争,而不应该把不符合当时情况的战争看作是他应该发动的战争,也不应该想使没有爆发的战争,成为真正的战争。这是所有战略问题中最重要、涉及范围最广的问题,我们在后面论述战争计划时将进一步加以研究。

有关什么是战争这一问题,我们就研究到此;这样,我们就明确了研究战争以及战争理论所必须依据的主要论点。

28.理论上的结论

战争的过程是瞬息万变的,其性质在不同的具体情况下或多或少都会有所变化,透过战争的现象就其大致趋向来看,战争还可以说是一个奇怪的三位一体,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战争要素故有的惨烈性,即仇恨感和敌忾心,这些可以看作是盲目的自然冲动;第二,战争是一种盖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动,这两种特性又使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第三,战争作为政治工具的从属性,战争又可以当作纯粹的理智行为。

上述三个方面中,第一个方面主要同广大的人民群众有关;第二个方面主要同军事统帅与其所领导的军队士兵有关;第三个方面主要同政府及政府官员有关。人民群众心中潜在的激情,在战争中得到充分的宣泄;在盖然性和偶然性的王国里,勇气和才智发挥作用的大小往往取决于统帅和军队的特点;而政治目的则纯粹是政府的事情。

这三种趋向像有着不同的规律,隐藏于战争性质之中,同时又起着不同的作用。任何一种理论,只要无视其中的一种,或者随意确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就会立即与现实发生矛盾,直至失去任何意义。

所以,我们的责任就是使理论在这三种倾向之间保持平衡,犹如在三个引力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

至于用什么方法才能更好地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我们准备在《战争理论》一章里研究。但无论怎样,这里所确立的关于战争的概念,毕竟是投射到我们的战争理论基础上的第一道曙光,它首先帮助我们区分大量的表面现象,使我们能够辨别它们。

第2节 战争的目的和手段

在前一节我们了解了战争复杂多变的性质,本章就来研究战争的性质对战争的目的和战争的手段产生哪些影响。

首先提一个问题,整场战争追求什么样的目标才会成为实现政治目的的工具呢?我们发现,战争的目标就像战争的政治目的和战争的具体条件一样,是不断变化的。

假如从战争的纯概念讲起,那么必须承认,战争的政治目的本来并不包括在战争范畴内。由于战争是迫使对方服从另一方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其所追求的始终是,而且只能是打败对方,使对方无力抵抗。尽管打败对方的这个目的是从概念中推理出来的,但在现实中人们在很多场合所追求的目的同它相似,所以我们准备先就现实中消灭敌人的这个目的进行探讨。

后面我们在《战争计划》一章中深入探讨什么叫做使敌方无力抵抗。在这里先要弄清楚敌人的军队、国土和意志三个要素,它们是可以概括其他一切方面的总的对象。

第一,敌人的军队必须消灭,也就是说,一定要使敌军沦为不能继续作战的境地。顺便解释一下,在后面提到的“消灭敌军”,指的都是这个意思。

第二,必须占领敌人的国土,否则敌人仍然会在那里组织建立新的军队。

第三,即使上述两点都做到了,但敌人的意志还没有被打垮,也就是说敌国政府及其盟国还没有在合约上签字,或者敌国人民还没有屈服,我们就不能认为,战争已经结束,即敌对的紧张状态和敌对力量的活动已经结束。因为,即使我们完全占领了敌方全部的国土,敌人在其国内或在盟国支持下仍有可能重新起来抵抗。当然,这种情况就是在合约签订以后仍有发生的可能(这也说明并不是一次战役就能彻底解决问题和了结事端的);然而,随着合约的签订,许多可能在暗中继续燃烧的火星就会熄灭,紧张气氛日益缓和,因为所有向往和平的人会彻底打消抵抗的念头,这样的人在任何国家中,任何情况下都是占大多数的。因此,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承认,随着合约的签订,目的就算达到了,战争也就随之结束了。

上述三个要素中,军队的任务是保卫国土,因此按自然的顺序应该首先消灭敌方的军队,然后再夺取敌方的国土,通过这两方面的胜利以及我们当时所处的优势状态,才有可能迫使敌方媾和。通常,打败敌方军队是一步一步实现的,随之而来的夺取敌方国土也同样是一步一步实现的。这两者常常互相影响,因为国土的丧失会使军队的力量削弱。但是上述顺序不是绝对和一成不变的。有时敌方的军队也许并没有受到明显的削弱,就已经退却到国土的另一边,甚至完全放弃本国国土退到国外。在这种情况下,就能够轻易占领大部分敌方国土,甚至全部国土。

另外,要使敌人无法抵抗这个抽象的战争目的,即实现政治目的,包括使用其他一切方法的最终手段,在现实中不是处处都有其地位并满足媾和的必要条件,因而,在理论上不能把它作为一个法则。事实上,在一些合约缔结的时候,交战一方并非陷入无力抵抗的境地,有时甚至连均势都没有遭到明显的破坏。不仅如此,我们只要作一下观察就知道,在某些情况下,尤其是当敌方比自己强大得多的时候,消灭敌人只是一种毫无意义的概念游戏。

由于抽象战争和现实战争是不同的,所以从战争概念中推导出来的目的不能普遍适用于现实战争,这一点我们在前一节已作过论述。假若战争真的像纯概念定义的那样,那么力量相差悬殊的国家之间发生战争就不符合推理,因而也就不可能爆发战争了,因为在纯概念中,只有双方物质力量的差距不超过精神力量所能补偿的程度时,才有可能发生战争。欧洲目前的社会状态,精神力量所能补偿的物质力量的差距是有限的。所以,我们看到力量相差悬殊的国家之间爆发战争,往往是因为现实战争同它的原始概念相距甚远。

在战争中,除了一方丧失抵抗能力之外,还有另外两种情况可能促使媾和。一是双方完全获胜的可能性不大;二是为了获胜付出的代价过高。

在前一节我们已经谈过,整场战争不一定受严格的内在必然性规律的支配,战争过程往往受盖然性估算的影响,而且产生战争的条件也使战争适于盖然性的估算,产生战争的动机越弱,局势越不紧张,情况就越是这样。既然如此,就不难理解盖然性的计算为什么会使人们萌发媾和的想法了。所以说,战争并不一定非要等一方打败另一方才宣告结束。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战争动机很弱、局势不是很紧张的情形下,即使非常微小的、几乎看不出的可能也可以使不利的一方做出让步。假如另一方事先已经预见到这一点,那么他就会努力去实现这种可能,避免发生战争,而不会首先去选择并走上彻底打败对方这条弯路了。

对已经消耗的力量和即将消耗的力量的顾虑,势必大大影响是否媾和的决心,战争不是一时冲动采取的盲目行动,而是受政治目的支配的有明确目标的行为,政治目的的价值决定着军事行动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这里所说的代价意味着牺牲,不仅是指牺牲的规模大小,而且还包括承受牺牲的时间长短。因此,当军事力量的消耗过大,超过了政治目的实现后的价值时,人们就必然会考虑是否放弃政治目的而媾和,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可见,当一方不能使另一方彻底放弃抵抗的战争中,双方是否愿意媾和,将随获胜可能性的大小和需要消耗力量的多少而变化。假如双方都希望媾和,其政治分歧就会得到折中的解决,共同达成一种妥协。当一方希望媾和的愿望较急切,另一方媾和的愿望相对就会弱一些,只有双方希望媾和的想法合在一起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媾和才会成为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媾和想法较少的一方当然比较有利。

我们在此有意不讨论政治目的的积极作用或消极作用在军事行动中所引起的差异;尽管这种差异有时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这里我们只作一般的论述,后面章节再详细阐述。因为最初的政治意图随着战争过程的演变可能会有很大的变化,最后甚至可能变得完全不同,这是因为政治意图同时还受到已取得的结果和可能取得的结果的影响。

那么如何才能增大获胜的可能性呢?首先,自然是使用打败敌人时通常使用的方法,即彻底消灭对方军队并占领对方国土。然而这两种方法用于增大夺取胜利的可能性和用于打败敌人时是不完全相同的。当我们向敌方军队发动进攻时,是想在第一次打击之后继续对敌人进行一系列打击,直到把敌军干净彻底地消灭,还是只想依靠第一次胜利以威慑敌人,使敌方觉得我们已占据优势而对未来感到吉凶难测,这两者之间产生的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假如我们的目的是后者,那么只需要消灭能够达到这一目的的敌军数量就够了。换言之,当目的不是打败对方时,采取占领敌人国土的方法作为另一种手段也是有区别的。在以打败敌人为目的的前提下,消灭敌军才是最有效的行动,而夺取对方阵地不过是消灭敌军后的战果,没有消灭敌方军队就占领了敌人阵地,只能被看作是迫不得已的下策。与此相反,假如我们的目的不是打败敌军,同时确信对方并不希望流血决战,而且惧怕流血决战,那么,占领对方防御环节薄弱的或根本没有防御的地区,这件事本身就能带来利益。倘若这种利益很大,甚至达到令对方对战争的结局担忧,那么占领对方地区则不失为一种达到媾和的捷径。

现在我们还要提出一种不必打败敌人就能增大获胜可能性的特殊方法,这就是同政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措施。既然有些措施非常适于破坏敌人的同盟或使同盟不再起任何作用,而且能够为自己争取新的盟国,从而展开有利的政治活动,那么不难理解,这些措施必然会大大增加获胜的百分比,这是比打败敌人实现自己的目的更为简便的一种方法。

第二个问题是采取什么方法才能更多地消耗敌方的力量,让敌人付出更高的代价。

敌人力量的损耗包括军队的消耗和土地的丢失,即军队被我们消灭和地区被我们占领。

同是消灭敌方军队、占领敌方土地,它们在以增大敌人消耗为目的的场合的作用,与达到其他目的的场合的作用是不相同的,这一点只要仔细研究就会明白。这种区别在大多数场合下也许是很小的,但是我们不要因此而被迷惑,因为当现实中的动机十分微弱的时候,即使最微小的差异也常常会对使用力量的方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里,我们只想说明,在一定条件下,用其他方法同样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不必非要发生战争,这既不矛盾,也不会不合情理,更不会是什么错误。

除了上面讲到的两种方法以外,还有其他三种能够直接增大敌人力量损耗的特殊方法。第一种方法就是入侵,即夺取敌方的某个地区,其目的不是想占领它,而只是要在这里索要军税,乃至加以破坏。此时,入侵的直接目的既不是为了占领对方的土地,也不是为了打败对方的军队,而仅仅是使敌人遭受某些损失。第二种方法是:我们的行动目的主要是放在增大敌人损失的目标上。不难想象,军队职能的用法有两种,一是能够打败敌人时直接军事打击比较有效,另一种是不能打败敌人或不必完全打垮敌人时政治攻势比较有利。按习惯的说法,前者更多是军事行动,后者更多是政治活动。但从最高的目标来看,两者同样都是军事的,而且只要与当时的条件相适应,哪种方法都是合适的。第三种方法是疲惫战术,就应用范围来讲它是最广泛的,也是最重要的一种方法。我们使用“疲惫”这个词儿,不仅因为它能够形象地表达这种方法的特征,而且因为它还可以确切地说明这种方法的本质。在作战中,“疲惫”这个词的含义应该是:通过运用持久战逐渐消耗敌人的物质力量和消磨敌人的意志。

假如我们希望通过持久战来打败敌人,那么,我们就只能满足于小的目标利益,因为实现较大的目标要比达到较小的目标消耗更多的力量。我们可以为自己规定最小的目标就是单纯抵抗,即没有任何积极意图的作战。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采用的手段相对地就会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取得的结果也最有把握。然而这种消极性有没有限度呢?单纯的抵抗不能发展为绝对的被动,因为纯粹的忍让就不是作战了。抵抗也是一种军事活动,通过它可以消耗敌人许多力量,这种消耗达到一定程度,进攻者就会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原始意图。这就是在单纯抵抗行动中我们需要达到的目的,我们意图的消极性质就表现在此。

当然,消极意图在个体行动中所产生的效果要比积极意图在相同情况下所产生的效果差一些(假如积极意图能够实现的话),然而,二者之间的差别恰恰在于前者比后者容易实现,即把握较大。消极意图在个体行动中效果较差这一缺陷,只有用时间,即通过延长战争的时间来加以弥补。因此,以消极意图为基础的单纯抵抗,是通过持久战的方法来打败敌人的自然手段。

在整个战争领域中随处可见进攻和防御的差别,其原因就在于此。这里,我们还不能深入研究这个问题,只简单说明一下:消极意图本身就提供了一切有利条件和较强的作战形式,以实现这种意图,在胜利的大小和获胜的把握之间,哲学的力学定律就体现在这种意图里。这些问题我们后面还要做进一步研究。

假如消极意图,即集中一切力量进行单纯抵抗,可以争取到有利的斗争条件,并且这种优越性大到能够抵消敌人原来占有的优势,那么只要通过持久战,就可以使敌人力量的消耗逐渐增加,以至于他们的政治目的实现了,也抵不上因此所付出的代价,这样就迫使敌方不得不放弃原来的政治目的。可见,这种“疲惫”方法是弱者抵御强者时大多会采用的办法。

在七年战争中,腓特烈大帝本来是不能战胜奥地利帝国的,假如他像查理十二那样行事,一定会兵败如山。然而他天才地合理巧妙地使用了兵力,使联合起来与他为敌的列强,在七年中看到自己力量的消耗大大超过当初想象的程度,万般无奈只好同他媾和。

综上所述,在战争中达到目标的方法很多,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只限于打败敌人。既可以直接消灭敌方军队、占领敌方地区,也可以采取单纯占据敌方地区、单纯入侵敌方地区,甚至还可以采用直接同政治相关的措施或单纯等待敌人进攻的方法等等,每一种方法都可以用来挫伤敌人的意志,但选择哪种方法比较有效,则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另外,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达到目标的捷径,这些我们统称为因人而异法。在人类交往的每一个领域中,无不迸发着超越一切利益关系的个人特点的火花。在战争中,个人的性格特征无论在政府中还是在战场上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生命的火花无处不在。这里我们只想说明存在着的这些方法,要想把它们分类,那简直是书呆子的做法。由于每个人的特点不同,因此,可以说个人用来达到目标的方法也是不同的,甚至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

为了不至于把这些能达到目标的捷径估计得过低,既不能把它们作为少见的例外,又不能忽视它们对战争的影响,我们必须看到,引起战争的政治目的是多种多样的,争取国家生死存亡的殊死战争,同由于被迫结成的同盟或行将瓦解的同盟而勉强履行义务的战争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在现实世界中,上述两种战争之间还存在着许多类型的战争。假如我们有权在理论上否定其中的某一种,那么就有权把它们全部否定,这种做法就完全无视现实世界了。

以上我们论述了在战争中人们追求的目标,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手段问题。

手段是唯一的,即斗争。不论斗争的形式有多少种,不论斗争同野蛮粗暴地宣泄仇恨的搏斗多么不同,也不论在斗争中夹杂着多少不应该算是斗争范围内的活动,战争中所产生的一切效果都必然来自斗争,这点是战争这个概念所固有的。

就是在极为错综复杂的现实中,也是永远如此,这点非常容易证明。战争中发生的一切都是通过军事行动表现出来的。哪里有军队,哪里有使用武器的人们,哪里就必然有斗争。

因此,与军队相关的一切,即同军队的组建、维持和使用有关的一切,都属于军事活动的范畴。

军队的建立和维持只是手段,军队的使用才是目的。

战争中所说的斗争不是个人之间的矛盾,而是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整体。我们可以按照两种标准来区分这个巨大整体中的各个部分,一种按主体区分,一种按客体区分。在军队中常常是把一定数量的士兵编成单位,一定数量的单位又构成高一级组织。所以,这些组织中的任何一个单位的斗争就构成一个或多或少能够区别开来的斗争单位。此外,按照斗争的目的,即斗争的对象,又可以把斗争分成单位。

我们把斗争中能够相互区分开来的每一部分叫作一个战斗。

如果说军队的使用是以斗争这一概念为基础的,那么军队的使用就是若干次战斗的决定和部署。

所有军事活动都直接地或间接地同战斗相关联。士兵应征入伍,穿上军装,拿起武器,接受训练,甚至是睡眠、吃饭、喝水、行军,一切活动的目的都只是为了在适当的地点和适当的时间投入战斗。

既然军事活动的所有线索最终都落在战斗上,那么当我们了解了战斗的部署,也就掌握了军事活动的全部线索。军事活动的效果只能从战争部署和实施战斗中产生,是不可能从部署和实施战斗之前存在的条件中直接判断并产生的。在战斗中,所有目的都是为了消灭敌人,确切地说,是为了使敌人彻底丧失战斗能力,这一点是战斗这个概念所固有的。因此可以说,消灭敌方军队始终是为了实现战斗目标的手段。

战斗的目的或许就是消灭敌方军队,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战斗的目的也可能完全是其他的东西。我们已经指出,打败敌人并不是达到政治目的的唯一手段,其中还有别的东西可以作为战争所追求的目标,那么不言而喻,这些东西就可能成为某些军事行动所追求的目标,从而可能成为整个战斗的目的。

有些战斗作为从属部分,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打败敌方军队,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把消灭敌方军队作为自己的直接目的。

组织一支庞大的军队极为复杂,影响使用军队的因素很多时,军队所进行的斗争过程也是十分复杂的,是由上下从属和相互联系的若干部分组成。各个部分所追求的目标很多,也很复杂,也许这些目的本身不是直接消灭敌方军队,但它们对消灭敌军却能起很大的作用,只不过是间接的罢了。当一个步兵营奉命驱逐某一高地、桥梁或其他地方的敌人时,一般情况下占领这些阵地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而在这些地方消灭敌军不过是一种手段或次要的事情。假如仅仅用佯攻就赶跑了敌人,其目的也就达到了。抢占这个高地或桥梁,一般也是为了更有效地消灭敌方军队。既然在某些战场上是这样,那么在整个战区就更是如此了,整个战区不仅是一支军队与另一支军队在打仗,更是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在抗衡。在整个战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关系必然会增多,与之相适应的行动方式也必然会增加,战斗的部署就更是多种多样,由于目的层层从属,最初的手段距离最终的目的也就越来越远了。

由此可见,打败敌方军队,即消灭同我们对峙的那一部分敌军,也许并不是某一次战役的真正目的,只是一种手段罢了。在这种情况下,消灭敌军数量的多少已不是问题的关键,战斗在这里成为了衡量力量的一种尺度,其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只有它的结果,也就是它的结局,才具有价值。

但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只要估计一下就可以衡量出孰强孰弱。这时战斗就不可能发生,因为,力量较弱的一方会立即做出让步。

战斗的目的并不是消灭参加战斗的敌军士兵,既然不必经过枪林弹雨的战斗,只需部署战斗并通过由此形成的态势,就可以达到战斗的目的。这就足以说明,为什么整个战争中军事活动频繁,而硝烟弥漫的战斗却没有起明显的作用。

战争史中有无数的战例能够说明这一点。至于说在这些战例中有多少采用了这种不流血的方法就达到了目的,以及因此而赢得的声誉有哪些是经得起考验的,这里暂且不谈,因为在此我们只想说明这样不流血的战争过程是可能存在的。

在战争中唯一的手段就是战斗。然而,这种手段的应用却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目的采取不同的用法,如此说来,我们的研究似乎变得毫无意义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从这个唯一的手段的研究中可以找出一条线索,这条线索贯穿于整个军事活动的始终,它可以把整个军事活动联系起来。

我们曾把消灭敌军看作是战争中追求的主要目的之一,但是没有谈这个目的同其他目的相比有多大的重要性。其重要性是依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决定的。从总的方面来看它具体有多大价值,目前还没有定论。现在我们再回到这个话题上来,探讨一下这个目的到底具有多大的价值。

战斗是战争中唯一有效的军事活动。在战斗中,消灭敌人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即使战斗没有实际进行也是如此,因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结局无疑都是以消灭敌方军队为前提的。消灭敌军是一切军事行动的基础,是一切行动最基本的支柱。所有行动都建立在消灭敌军这一基础上,就好比拱门建立在石柱上一样。所以,一切行动的前提是,假如作为行动基础的战斗真的发生的话,它必须是对我方有利。战斗同一切大小军事行动的关系,犹如现金支付同期票交易的关系一样,不论兑现的期限多么长,不论兑现的机会多么少,最终仍然是要兑现的。

战斗是所有行动的基础,由此能够得出结论:敌人通过一次战斗胜利就能够使这些行动中的任何一个失去意义,敌人不仅可以通过一次对我们行动有直接影响的战斗,而且能够通过任何一次有足够重要意义的战斗来实现这一点。因为任何一次重要的战役,即消灭对方的军队,都会影响以前的其他所有战役,所以这些战斗的结果像液体一样,必须保持在一定的水平面上。

消灭敌方军队始终是一种比其他任何手段更为重要、更为有效的手段。

在其他一切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消灭敌方军队无疑具有更大的效果。但是,倘若由此得出结论,盲目的硬干总比谨慎的巧干更好,那是极大的误解。有勇无谋的蛮干,有时不仅消灭不了敌人的军队,反而会使自己的军队受到不必要的损失,这不是我们所说的意思。我们所说的具有更大的效果,并不是就方法而言,而是就目标而言,我们这里只是把达到这一目标所产生的效果,同达到那一目标所产生的效果加以比较。

必须着重指出,当我们讲到消灭敌方军队时,并不仅仅指消灭敌人的物质力量,还包括摧毁敌人的精神力量,这两者是紧密联系地交织在一起,不可分割的。特别是在我们谈到一次大的歼灭性战役,即一次大的胜利对其他战斗必然会产生影响时,应该看到精神因素最富有鼓动性,激励人们战斗下去,某一部分精神力量的丧失极易影响其他方面,与其他各种手段相比较,消灭敌方军队是有较大价值的,但这一手段同时要求人们付出较大的代价,而且其本身还有较大的危险性,人们为了避免这些危险性,所以才采用其他手段。

采用消灭敌军这一手段必然要付出较大的代价,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在其他所有条件都相同的前提下,我们越想消灭敌方军队,自己军队的消耗就会越大。

采取这一手段具有一定危险性,因为我们希望取得较大的效果,所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反而使自己处于较大的不利的位置。

所以,倘若采用其他办法,成功时代价较小,失败时危险也较小。采取这一方法一定要具备一个条件,即这些方法同时被双方所采用,也就是说一厢情愿是不行的。假如对方选择了大规模战斗,那么我们就必须采用同样的方法。这时,一切都取决于这种歼灭性行动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我方的其他一切条件同对方一样,在这次行动中我们仍会处于不利的位置,因为我们的精力和手段已经有一部分用在了其他方面,而敌人的力量却全部用于这次战役。两种不同的目的,假如其中一个不从属于另一个,它们就会互相排斥,用来实现这一目的的力量,不可能同时用来实现另一目的;假如交战的一方决定进行战斗,他又确信对方并不打算战斗,而是在谋求其他手段,那么,他获胜的概率就非常大。任何一方只有了解到对方和自己一样,也不希望进行大规模的战斗时所采取的决定寻求其他手段才是明智的。

我们这里所讲的精力和力量已经用在其他方面,除了指消灭敌方军队之外,在战争中所能追求的其他积极目的上,也不是为了消耗敌人力量而进行的单纯抵抗。单纯抵抗没有积极意图,在单纯抵抗的情况下,其力量只能用来粉碎敌人的意图,并不能产生其他方面的影响。

现在我们研究一下同消灭敌方军队相对的另一面,即保存自己军队。消灭敌方军队和保存自己军队是相辅相成的,它们相互影响,它们是同一意图的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我们要讨论的,只是当二者中某一方面占据主导地位时,会产生哪些影响。消灭敌方军队的企图具有积极的作用,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其结果最终可以导致打败敌人。保存自己军队的企图则具有消极的作用,它能粉碎敌人的意图,导致单纯抵抗,这种抵抗的结果最多只能延长军事行动的时间以消耗敌人的力量罢了。

具有积极目的的战争计划会引起歼灭性行动,具有消极目的的作战计划只有等待歼灭性行动。

至于应该等待和能够等待到什么程度,这又涉及到进攻和防御的本质,这个问题将在研究进攻和防御时作进一步阐述。在此我们只想说,等待不应该成为无限制的忍让,在等待时所采取的行动中,包括消灭正在同我方交战的敌方军队。假如认为消极意图就是只能寻求不流血的斗争方式,就不把消灭敌方军队作为目的,那么,他在根本观念上就大错特错了。虽然,当消极企图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会促使人们采用不流血的方式。但是采用不流血的方式也不一定适合,因为适合的标准,是由我们的条件和敌方的条件共同决定的。所以,这种不流血的方法,绝不是迫切希望保存自己军队时的当然手段。假如这种方法使用不当,那么将会使自己的军队遭到灭顶之灾。许多军事统帅犯过这种错误,结果是身败名裂。当消极企图占据主导地位时,它的唯一的作用是推迟双方决战的时间,使人们耐心等待决定性的时刻。消极意图的结果往往是推迟了军事行动的时间,由于时间和空间是有联系的,因此只要条件允许,还有可能变更军事行动的空间。一旦继续拖延时间以致步入非常不利阶段的时候,就必须放弃消极企图,于是,消灭敌军这一原来被扼制,但并没有完全被排斥的企图就出现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战争中实现目标,即达到政治目的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战斗是唯一的手段,所有实现政治目的的方法都要服从用武器解决问题的这个最高法则。假如敌人一定要采取军事行动,我们就只有奉陪到底,别无选择。只有肯定对方不会选择战斗,或者在战斗中对方必定会失败时,我们才可以考虑采用其他方法。总之,在战争追求的目标中,消灭敌方军队永远是最高目标。

至于其他各种方法在战争中会产生哪些效果,我们以后再研究。这里我们只一般地承认,采用其他种种方法不是不可能,因为现实和理念之间存在距离,具体情况的特征各不相同。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指出,以流血方式解决危机,即打败敌人的军队,这种方式是战争的“长子”。当政治目标小,动机弱,紧张程度不高时,处事谨慎的统帅在战场上和政府中就会巧妙灵活地运用各种方法,避免大的冲突和流血的方式,利用对方自身的弱点来达到媾和的目的。假如他的计划既有充分的依据,又有成功的把握,那我们就没有权利指责他。然而,我们要经常提醒他记住,他走的是曲折的小道,时刻都有遭到战神突然袭击的可能,他必须始终关注敌人的一举一动,以免当敌人操起利剑大动干戈的时候,自己却只能用装饰的佩剑去应战,那就糟了。

关于战争的概念、目的和手段在战争中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战争在现实中如何时远时近地离开其原来的严格概念摇摆不定,同时又像服从最高法则一样永远服从于它。所有这一切结论,我们一定要牢牢记住,在以后研究各个论题时会经常涉及到它们,这样,我们就能正确地理解这些论题之间的关系以及特殊意义,不至于经常与现实发生很大的冲突,更不至于自相矛盾。

第3节 军事天才

从事任何一项专门工作,要想具有非常精深的造诣,需要在智力和感情诸方面均有特殊的禀赋。假如这些禀赋很高,并能通过非凡的成就表现出来,那么就称其为天才。

众所周知,天才这个词的涵义非常广泛,解释也不尽相同,要想就其中某些涵义来阐明它的实质是很困难的。然而,我们既不自诩哲学家,也不自诩语言学家,因此,按照一般习惯来说,应该把天才理解为擅长某种活动的超凡的精神力量。

为了进一步详细地分析这种说法的原因和进一步了解天才这个概念的涵义,我们先简单地谈一谈这种精神力量的作用与价值。这里我们不能只谈那些具有高超的特殊才能而被称为天才的人,即不能只谈广义上的天才,因为对于这一概念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我们着重探讨的是这些精神力量在军事活动中的各种综合表现,我们可以把这些综合表现看作是军事天才的实质。我们之所以称其为综合表现,而不是单独讨论其中的某一方面,是因为军事天才并不仅仅是同军事活动有关的某一种力量,其表现是多种力量的综合,如勇气、智慧、情感等等,它们在战争中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军事天才是各种精神力量和谐统一的结合,其中这种或那种力量也许起着主要作用,但是没有任何一种力量是起阻碍作用的。

假如要求每个军官和士兵或多或少都具有一些军事天分,那么我们军队的人数就会大大减少。因为军事天分是指精神力量的一种特殊表现,因此在需要多方面培养精神力量的民族中,军事天才只是极个别现象。一个民族的活动种类越单调,军事活动在这个民族中越可能占据重要地位,出现军事天才的机会就越多。然而,军事天才出现的范围广泛,并不表明天才的质量就高,因为军事天才质量的高低还受到一个民族智力发展的总体水平的制约。我们可以设想一下野蛮好战的民族,其尚武精神在这些民族中较之文明民族普遍得多。在野蛮好战的民族中,差不多每个人都具有尚武精神,而在文明民族中,大多数人当兵打仗是迫不得已,他们内心是极其渴望和平的。然而,在野蛮民族中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真正伟大的统帅,能够称之为军事天才的更是非常罕见,因为天才是需要智力水准的,而在野蛮民族中智力是不可能得到这样的发展的。当然文明民族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好战的倾向,具有好战倾向的人越多,军队中具有尚武精神的人就越多。在这样的民族中,普遍的尚武精神和较高的智力相结合,结果,往往就会创造出最辉煌的战绩,罗马人和法国人就是最好的证明。在这些民族或者曾经以作战闻名于世的其他民族中,最伟大的统帅往往会在文明程度发展至较高时期的国度里出现。

那么,智力在较高的军事天分中究竟起多大的作用呢?现在我们就这个问题来详细地论述一下。

战争处处充满危险,军人首先应该具备的品质就是勇气。

勇气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敢于冒个人危险的勇气,即置个人生死于度外;一种是在外在压力或内心压力面前仍然敢于负责的勇气。在这里要讲的是第一种。

敢于冒个人危险的勇气又有两种:第一种是对危险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不论天生如此,还是因为不怕死,或是后天养成的习惯,这种勇气在任何情况下都可看作是一种恒态。

第二种是存在积极的动机,如荣誉心、爱国心或其他感情所激发的勇气,在这种情况下,其表现不是一种恒态,而是一种激动的情绪,是一种感情。

上述两种勇气的作用是不一样的。第一种勇气比较稳定可靠,因为它已经成为人的第二天性,永远不会丧失;第二种勇气则通常需要不断地鼓励,激动的情绪时高时低,起伏不定。顽强主要属于第一种勇气的范畴,大胆则主要属于第二种勇气的范畴;第一种勇气能够使理智更加清醒,第二种勇气有时可以提高理智,有时也会使理智昏迷,甚至使理智丧失。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成为最完善最有价值的勇气。

战争是充满劳累的领域。要想不被劳累拖垮,就必须要有较好的体力和精神力量(不论是天赋的还是经过锻炼出来的),拥有这样素质的人,再加上健全的智力做引导,它是一种十分得力的作战工具,这种素质在野蛮民族和半开化的民族中是最常见的。假如我们进一步研究战争对军人的种种要求,就会发现智力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战争是充满不确定性的领域。战争中具体行动所依据的情况有四分之三似乎是隐藏在云雾里一般,似有似无,或多或少无法确定。所以,军人首先要具有敏锐的智力,以便通过准确而迅速的判断来辨明真相,采取正确的行动。

平庸的智力偶尔也可以辨明真相,非凡的勇气有时也可以弥补失算造成的损失。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就平均的结果来看,智力不足,或多或少会暴露出一些问题来。

战争处处充满偶然性。人类的任何领域的活动没有像战争那样给偶然性提供如此广阔的活动天地,没有一种活动像战争这样从各个方面与偶然性经常接触。偶然性增加了各种情况的不确定性,并时刻影响事件的进程。

因为各种情报和预计的不可靠性,使偶然性不断出现,指挥官在战争过程中不断发现与原来预期不同的情况,他的作战计划,或者至少同计划有关的一些设想,因此受到影响。假如这种影响很大,就会导致取消既定的作战计划,必须以全新的计划来代替它。这时常常又缺少必要的说明材料,在军事行动过程中大多要求必须立即做出决定,人们根本没有重新了解情况的时间,甚至连仔细思考的时间也没有。通常情况是,我们对某些设想的更改和对已发生的某些意外事件的了解,并不足以使我们完全推翻原来的计划,它的作用只是动摇了我们对原来计划取胜的信心。我们对情况的了解增加了,战事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增加。由于对这些情况的认识是逐渐得来的,我们的决心也就不断受到新情况的冲击,我们的精神也就常常处于戒备状态。

要想不断地排除意外事件的干扰,必须具备两种特性:一是在茫茫的黑暗中依然能发出内在的微光以照亮真理的智力;二是敢于追随这种微光继续前进的勇气。在法语中前者被形象地称为眼力,后者被叫作果断。

战争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战斗,而在战斗中,时间和空间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在以速战速决的骑兵为主的时代更是如此。所以,迅速而准确地加以判断,最初来源于对时间和空间这两个因素的预计结果,因而得到了“眼力”这个只表示准确的目测能力的名称。很多军事学家也是以这个局限的涵义给其下定义的。不可否认,在采取行动的瞬间所做出的准确判断,如正确地指明攻击点等,不久也都被视为有“眼力”了。这里,所说的眼力不仅是指视力的好坏,更多的是指洞察力的强弱。这个词和它所表达的内容,多半用于战术,但在战略上也经常需要迅速地做出判断,因此也是不可缺少的。倘若从这一概念中除去由这个名称所带来的过分形象的成分和狭隘的意义,那么它不过是指一种快速辨明真相的能力,并且这种真相不是一般人能够辨别的,它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观察和思考。

果断是勇气在具体情况下的一种表现形式,当其成为性格特征时,它又成为了精神上的一种习性。这里所讲的不是敢于冒生命危险的勇气,而是指敢于担负责任的勇气,即敢于面对精神危险的勇气,这种勇气来源于智慧,通常称为智者之勇,但它并不是单纯的智力表现,它还是一种感情的表现。单纯的智力不等于勇气,我们经常看到,一些非常聪明的人办事却并不果断。因此,智力必须首先激起勇气这种感情,以便使智力有所依托和支持,因为在紧要关头,人们受感情的支配比受理智的支配更多些。

我们认为果断的作用,是在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能够尽快消除疑虑的苦恼和迟疑的危险的一种有效方式。当然,按照不严谨的语言习惯,一味的冒险、大胆、无畏、蛮干等也可以叫作果断。然而,倘若一个人有了足够的动机,不论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不论是恰当的还是不恰当的,再采取行动那就没有理由评论他是否果断了。

这里讲的仅仅是动机的强弱问题,不要那样迂腐,由于语言习惯上的某些不一样就争论得没完没了。

这种能够解除疑虑的果断,只有通过智力这种特殊活动才能产生。但是,较高的理解力和必要的感情的简单结合,一般还不能产生果断。某些人尽管有看透最复杂的问题的、非常敏锐的洞察力,而且也不缺乏承受重任的勇气,可是在很多困难的场合仍不能当机立断做出决定。他们的勇气与他们的理解力犹如井水、河水,互不相干,因此不能派生第三种东西——果断。只有通过智力这样一种特殊活动,即意识到冒险的必要性,并且决心去冒险,方能产生果断。能够促使情感坚强的人产生果断的恰恰是这种特殊的智力活动,它通过战胜动摇和怀疑的惧怕心理来战胜任何其他的恐惧心理。所以,依我们看来,智力较差的人不可能是行事果断的人。他们在困难的场合也许会毫不迟疑地采取行动,但这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是没有经过智力分析的,充其量不过是“匹夫之勇”。这样的行动偶尔也会成功,但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只有平均的结果才能证明有无军事天分。倘若有人对这种说法感到不理解,是因为据他所知,有些果断的骠骑兵军官并不是善于深思的人,那么我们就一定要提醒他,这里所讲的是智力的一种特殊活动,并不是指善于深思熟虑的能力。

我们认为,果断的产生应归功于智力的特殊活动。具有这样智力活动的人,与其说是才华横溢的人,不如说是意志坚强的人。有些人在地位较低时曾经表现得非常果断,可是当地位较高时却变得不再果断了。他们尽管想要做出决定,同时却又意识到错误的决定所包含着的危险,他们不了解自己面临的新事物,因此他们的智力也就失去了原有的光芒和力量。他们越意识到自己陷于犹豫不决的境地,越习惯于踯躅,也就越畏缩不前。

在讲到眼力和果断的时候,自然要谈一谈与之相类似的机智问题。在像战争这样随处充满意外事件的领域中,机智是起着非常大的作用的,它是一种能够出色地处理意外事件的应变能力。人们钦佩机智,因为它能对意想不到的提问做出巧妙恰当的回答,能对突然出现的危险迅速想出救急的措施。这种回答和这种办法,只要求它们恰如其分,并不要求它们是不平常的,因为,同一个回答或办法,当它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时,也就变得平平常常了,因而留给人的印象也就平淡无奇了,然而当它是敏捷的智力活动的结果时,就能令人赞叹不已。机智这个词非常准切地表述了智力及时而敏捷地提出救急办法的能力。

人的这种难能可贵的素质,相当一部分来自其智力方面的特性,同时还来自他精神上的镇静,这两者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忽视。对意外提问的恰当回答,主要是头脑智慧的产物,而应付紧急危险的恰当办法则是以感情的镇静为前提。

现在,假如综观一下形成战争气氛的四个要素,即危险、劳累、不确实性和偶然性,那么就不难理解,要想在这种困难重重的气氛中掌握胜利的方向,就需要在感情方面和智力方面付出巨大的代价。我们发现,战争事件的讲述者和报道者,依据上述力量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形式,把它们概括为干劲、坚强、顽强、刚强和坚定。所有这些英雄本色的表现,都可以看作是同一种意志力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然而,不论这些表现彼此多么相似,它们毕竟不是一回事。在此,将这些精神力量的不同表现较为精确地区分一下,对我们是有益处的。

首先,为了明确观念,必须指出,一切激发指挥官上述精神力量的压力、负担或阻力,不论叫法如何,只有很少一部分是直接来自敌方的活动、敌方的抵抗和敌方的行动。敌人的活动直接影响到指挥官的,最先是他个人的安危,并不是他作为一个指挥官的活动。如果敌人抵抗的时间是四个小时而不是两个小时,那么指挥官个人面临危险的时间就不是两个小时而是四个小时。当然,这种危险性随着指挥官职位的提高而会相对减小,至于身居统帅地位的指挥官来说,这种危险系数几乎是零。

其次,敌人的抵抗对指挥官直接发生影响,是因为敌人长时间抵抗使我方军队受到伤亡,指挥官对这种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军队受到损失在指挥官心中必然引起焦虑,这也是对其意志力的考验。当然,这远远不是他承受的最沉重的负担,这时对他来讲最重要的是要掌握住自己。敌人的抵抗所产生的影响,会对指挥官的部下发生作用,而且会通过他们反过来对指挥官本人发生作用。

当部队信心十足、精神焕发地投入战斗时,指挥官在实现自己目的的过程中,不必发挥太多的个人意志力。但是,当情况变得困难时,战斗的进展就不会再像上足了润滑剂的机器那样顺利了,这时,战斗遇到了阻力,要克服这种阻力,指挥官就必须首先具有巨大的意志力。这种阻力不是指不服从命令,而是指整个部队的体力和精神力量在不断衰退减弱,是指看到流血牺牲生命死亡时所引起的恐惧痛苦的情绪。指挥官必须首先克服自己的这种情绪,然后帮助其他人克服这种情绪,否则士兵的感受、忧虑和意愿等消极情绪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他。假如部下的体力和精神力量不断衰减,靠他们自身的意志力再也无法振作起来并坚持下去时,那么指挥官意志上的压力就会逐渐增加。指挥官必须用自己内心之火和理想之光,重新点燃全体部下的信念之火和希望之光。只有做到了这一点,他才能继续指挥他们,率领他们战斗下去。倘若他做不到这一点,他的勇气还不足以重新鼓起全体部下的勇气,那么他就会被部下同化,以致临阵脱逃而不知羞耻。这正是一个指挥官要想取得骄人的战绩,就必须在斗争中以自己的勇气和坚强的精神去克服的压力。这种压力随着部下人数的增多而增大,所以,为了经受住这种压力,指挥官的精神力量必须随着职位的提高,手下人数的增多而增大。

干劲是指引起某种行为的动力的强度。这种动力也许是来自理智的思考,也许来自感情的冲动,然而要想发挥巨大的力量,感情的冲动是必不可少的。

应该承认,在激烈的战斗时,人们内心所有的高尚感情,没有什么比荣誉心更强烈和更稳定的了。在德语中,用贪名图誉这样一个带有贬义的词来表述这种感情,未免有失公道。诚然,在战争中随意使用这种高尚感情,也会对人类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倘若仅仅从这种感情的来源来讲,它的确应该算是人的最高尚的感情之一,它在战争中使人的躯体获得灵魂意义上的真正的生命力。不论其他的一切感情,如爱国心、对理想的狂热追求、报复心以及其他各种激情多么普遍,不论其中某些看来多么崇高,荣誉心依然不可缺少。其他感情尽管可以鼓舞和提高广大士兵的士气,却不能使指挥官比部下具有更大的雄心壮志,这种雄心壮志是指挥官要想在自己职位上取得辉煌成就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感情,都不会像荣誉心那样,使指挥官像对待自己的土地那样对待每一次的军事行动,想方设法地加以利用,辛勤耕耘,细心播种,渴望获得丰收。最能发挥军队作用并能够夺取胜利的,正是得益于从最高一直到最低的各级军官的这种努力,这种勤勉精神、竞争精神和进取心。对于职位最高的军事统帅来说这一点犹为重要。自古以来,哪一个伟大的统帅不是荣誉高于一切?一个伟大的统帅没有荣誉心简直是无法想象的!

坚强是指意志对猛烈进攻的抵抗能力,顽强则是指意志对持续进攻的抵御能力。

尽管坚强和顽强这两个词的词义十分接近,而且通常可以相互代用,然而它们之间本质上的差异是不容忽视的。人们对猛烈的进攻所表现出来的坚强,也许仅仅来自感情力量,但顽强则更多地要依靠智力的支持,随着进攻时间的延长,要不断调整、加强行动的计划性,顽强的力量有一部分就是从这种计划性中显现出来的。

现在再来讲讲刚强。如何来理解刚强呢?

所谓刚强不是指感情强烈,刚强是指在情绪最激动的时候仍然能够听从理智召唤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仅仅是从智力中产生出来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有些人尽管具有较高的智商,但却不能自控,这个现象并不是个别现象。也许有人会说,这里需要的是一种特殊的智力,并不是全面的智力,而是更为坚强的智力。在此,我们仍然想说,在感情最冲动的时刻,仍然能使自己服从理智支配的这种力量,即我们所说的自控能力,它是一种感情的力量。这是一种特殊的感情,它能让刚强的人在热情奔放的时刻,依然保持头脑冷静而又不妨碍热情的渲泄,通过这种镇静的情绪,智力的支配作用得到了保证。这种感情就是人的自尊心,是最高尚的自豪感,是内心最深处的要求。所以我们说,刚强是指在最激动的时候仍能保持镇静的那种感情。

假如根据感情的不同来区别各种不同类型的人,就会发现,有一种是不大敏感的人,我们把这种类型的人叫作感情迟钝或感情淡漠的人。

第二种是感情敏感的人,但他们的感情从来不超过一定的额度,这种人容易动感情又能很快恢复平静。

第三种类型是极易激动的人,他们的感情激动起来犹如火山爆发,不会持久。

最后,第四种类型是不为小事所动的人,他们的感情常常是被逐渐激发起来的,这种感情非常有力而且比较持久。这种类型的人属于感情强烈、深沉而不外露的人。

这种感情上的差别,同人们机体内的各种生理机能有关,同时来源于神经系统所具有的两重性组织,这种组织一方面同物质有关,另一方面同精神有关。这是一个隐晦不明的问题,凭我们这点哲学知识是不能表述清楚的。但是,略微研究一下这几种人在军事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和表现出的刚强程度,还是十分必要的。

感情淡漠的人不会轻易失去镇静,但是不能把这种镇静称之为刚强,因为其本身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力量。不可否认,正是这种人因为能够经常保持镇静,所以在战争中多少有他有用的一面。这种人一般缺乏行动的积极动机,即缺乏动力,也就缺少行动,当然他们也不容易坏事。

第二种人的特点是遇到小事容易激动,盲目采取行动,遇到大事却常常情绪低沉。这种人在个别人遭遇不幸时会主动伸出援助之手,但在整个民族遭受灾难时却只剩下唉声叹气,显得束手无策。

这种人在战争中既能积极活动,也能保持镇静,但是他们却无法成就大业,倘若他们要成就大事,就要有卓越的智力使他们萌生成就大事的动机。不过这种类型的人,极少会有卓越的、独立的智力。

第三种容易激动和暴躁的人,本来对平常的实际生活就不大适应,对战争就更不适应了。这种人最大的优点是有冲劲,不过这种冲劲不会持续很长时间。这种感情容易激动的人,倘若有勇气和荣誉心来引导,那么,当他们在战争中担任较低的职务时,其感情特点往往非常有用。原因非常简单,因为下级军官指挥的军事战役往往持续的时间很短,他们常常只需下一个大胆的决心,振奋一下精神就够了。一次勇猛激昂的冲杀,不过是几分钟的事情,而一次激烈的会战却需要一整天,一个战局却需要一整年,甚至几年的时间。

这种人要在情绪激动时保持镇静是十分困难的,他们经常会失去理智,对指挥作战来说,这种性格是十分不利的。但是,假如认为这种好激动的性格决不会是刚强的表现,那也不符合事实。这种类型的人通常都是比较高尚的人,同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他们身上并不缺少这种感情,只是这种感情没有来得及发生作用罢了,因此他们多数人在事后感到追悔莫及。假如他们经过锻炼、自省和体验,学会自控的方法,能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及时意识到内心仍然应该保持镇静,那么,他们也许会成为非常刚强的人。

最后,是那种很少激动、但感情却异常深沉的人。这种人和前者相比,就犹如火心与火苗的关系。假如我们把军事行动中的困难比作庞然大物,那么这种类型的人是最善于利用其巨人般的力量把它推开的人。他们感情的活动就犹如巨大的物体在运动,尽管速度比较缓慢,却是不可抗拒的向前推进。

尽管这种人不像前一种人那样容易被感情支配,也不会像前者那样在事后追悔,但是倘若认为他们永远不会失去镇静,不会受盲目激情所左右,那也是不切实际的。他们一旦失去产生自制力的高尚自豪感,或者当自豪感不强烈时,也会失去镇静,也会被盲目激情所支配。在野蛮民族的伟大人物身上经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因为野蛮民族智力发展得较差,激情总是容易占据上风。当然,在文明民族或者非常有教养的阶层中,也会存在这样的现象:有些人被强烈的激情所左右,就好像中世纪的偷猎者被人拴在鹿身上拖过丛林一样。

所以,我们要强调说明:刚强的人不是指单单具有激情的人,而是指那些即使在最激动的时刻仍能保持内心镇静的人。这种人虽然内心很激动,但他们的信念却像在暴风雨中颠簸的航船上的指南针一样,能够准确地指明方向。

所谓坚定,就是通常所说的有性格,即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论这种信念是根据别人的还是自己的见解得出的,亦或根据某些原则、观点、灵感或智力活动的结果得出的。可是,如果见解本身经常变更,那么其坚定性也就没有机会表现出来了。见解的经常改变并非一定是外部世界影响的结果,有可能是其智力不断活动的结果,当然,这也说明这种智力本身还不够稳定。假如一个人每时每刻都在不断改变自己的见解,即使改变的原因源于他自己,也不能称之为有性格。我们只能把那些信念非常稳定的人称为有性格的人,其信念稳定的原因,或是因为该信念根深蒂固,非常明确,原本就不易改变;或是因为如感情淡漠的人那样,缺乏智力活动,信念没有改变的基础;或是因为在理智上有一个主导原则,意志活动十分明确,使得他拒绝对自己的看法做出任何改变。

然而在战争中,人们在感情方面会得到许多强烈的印象,他们了解的情况和得出的见解都不可靠,所以,人类的战争活动比其他领域的活动,有更多的理由促使他们离开原来的思维习惯,对自己和他人的见解都产生怀疑。

不论是痛苦的还是危险的悲惨景象,都很容易使人产生感情压倒理智的认识,当所有现象都模糊不清的时候,要得出深刻而明确的见解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见解的改变是可以理解和情有可原的。在战争中,往往只能依靠推测和猜想来作为行动的依据,所以意见的分歧在这里比在任何地方都要大,并且会不断涌现出与个人信念相抵触的见解。就是智力非常迟钝的人也几乎不能不受这些印象的影响,因为这些印象不仅十分深刻和生动,而且同时始终对感情的变化发生作用。

那些从较高角度指导行动的原则与观点,才能够产生明确而深刻的产物;而对当前情况的看法,则是以一般原则和观点为依据。要坚持那些经过深思熟虑而得出的结论,要不受当前不断产生的看法与现象的影响,做到这点不是那么容易的。具体情况与普遍原则之间常常存在很大的距离,这段距离并不能依靠一系列明确的推论就可以连接起来。在这里一定的自信心是必要的,而一定的疑心也是有好处的。这时对我们有帮助的是一个指导原则,我们不必考虑这个原则本身怎样,只要它对我们思考问题有所帮助就行了。这个原则就是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一定要坚持自己最初的看法,而且决不放弃,除非另外有一个十分明确的信念说服我们放弃它。我们一定要坚信,经过实践检验的原则的可靠性是比较大的,在暂时现象的印象很强烈的情况下,不要忘记,这些现象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是比较小的。假如我们在无法决断的时候,能够相信并且坚持当初的信念,那么我们的行动就具备了人们所称为有个性的那种坚定性和一贯性。

镇静对坚定起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这一点显而易见,所以刚强的人大部分也是性格很强的人。

在讲到坚定时,我们不能不提到它的一种变态——顽固。

在某些具体情况下,确实很难划清坚定与顽固的界限,然而确定它们在概念上的差别似乎不是很困难。

顽固不是智力上的毛病。我们所讲的顽固是指拒不采纳更好的见解,倘若说它来自智力,那就有些自相矛盾,因为智力是一种认识能力。顽固是感情上的问题,是固执己见,不能容忍不同意见的毛病,它源于一种特殊的自私心理。这种人最大的生活乐趣就是用自己的精神活动支配自己和他人。假如顽固不是比虚荣心稍好一些,我们就会把它叫作虚荣心了。虚荣心仅仅满足于表面现象,而顽固则满足于实质内容。

所以说,假如拒绝不同的意见不是因为有更好的信念,不是出于对较高原则的信赖,而是源于一种抵触情绪,那么,这时坚定就变成顽固了。就像我们以前肯定的那样,这个定义尽管对我们并没有多少实际用处,但是却能够使我们不至于把顽固仅仅看作是坚定的一种强烈的表现形式。顽固尽管同坚定很接近,甚至很相似,可是它们二者之间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顽固决不是坚定的强烈表现。十分顽固的人,因为缺乏智力,性格成分也就很少。

在了解了一个出色的指挥官,在战争中所应具备的素质中那些既含感情因素又有智力作用的素质之后,我们再来讲讲军事活动中的另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尽管不是最重要的,其地位和作用却绝不可小视,它同智力有关,与感情无关。这就是战争同地形的关系。

战争同地形的关系始终存在,我们不能设想,一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其军事行动不是在一定的空间进行的。另外,这种关系还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它能影响甚至能完全改变一切力量的效果。“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战争与地形的关系,一方面涉及局部地区最细小的特点,另一方面涉及最广阔的空间。

战争同地形的关系使军事活动带有明显的特点。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还有同地形有关系的另外一些活动,如园林、农业,住宅建筑、水利工程、矿业、狩猎和林业等,这些活动的空间均是非常有限的,可以相当精确地计算出来。在战争中指挥官的活动只能在有限的空间进行,这个空间指挥官用眼睛是不可能完全看到的,即使竭尽全力也无法探索清楚,况且空间还会经常变更,就更难弄清了;虽然一般而言,对方的情况也是如此。但是,第一,双方共有的困难仍然是困难,谁能凭智慧和行动克服它,谁就能够使自己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第二,只有在一般的情况下,双方的困难才可能是相同的,在具体情况下并非都是如此,原因是在具体情况下,敌对双方通常是防御者比进攻者更熟悉地形情况。

这种特殊困难,只有用智力上的特殊禀赋来克服,这种禀赋用一个非常狭义的术语来讲就是地形判断力。所谓地形判断力就是面对无论什么样的地形都能迅速形成正确的几何观念,从而能够快速准确地判明方位的能力。显然,这是想象力的作用。一方面要靠肉眼,另一方面要靠智力,智力用它从科学和经验中得来的理解力来弥补肉眼的不足,并且通过想象把看到的一些片断连成整体,但是,要把这个整体活生生地呈现在脑海里,形成一幅完整的图画,即在心中描绘一幅地图,并且使它长久地留在心中,使其各个部分不再支离破碎,所有这一切只有依靠我们称为想象力的这种智力才能实现。假如一位天才的诗人或画家听到我们让他奉若女神的想象力发挥这种作用而感到不可思议,耸耸双肩说,这样讲岂不是一个机敏的青年猎手也可以有了不起的想象力了?那么,我们会承认,这里我们所说的想象力只是在很狭窄的范围内运用,只是想象力最低微的职能。然而无论这种职能多么微弱,它终归还是想象力的作用。倘若没有丝毫的想象力,是很难把物体的各个片断形象化地清晰地想象成形式上联结在一起的整体。我们承认,非凡的记忆力对想象力有很大的帮助。但是,记忆力究竟是一种相对独立的精神力量呢,还是可以包括在能更好地巩固对地形的记忆的想象力之中呢?我们不置可否,因为就某些关系来看,这两种精神力量确实难以分开。

不可否认,锻炼和理解力在想象力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名将卢森堡的著名军需总监皮塞居尔说,当初他在这方面不大自信,因为每次当他被派到远处去取口令时,总是迷路。

当然,职位越高,利用这种才能的机会就越多越广。假如说,骠骑兵或猎兵进行侦察时必须善于认路,为此通常只需具备少许的判断力和想象力;那么统帅就必须对全省乃至全国的地理概况都了如指掌,对道路、河流和山脉等的特点都一清二楚,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他就可以不具备判断局部地区地形的能力了。尽管他在熟悉总的地形方面,可以从各种情报、地图、书籍和回忆录中得到很大的帮助,在了解地形细节方面能够得到参谋人员的帮助,但是,迅速而清楚地判断地形的卓越能力,可以使他的整个军事行动进行得更为轻松、更有把握,使他能够成竹在胸,较少地依赖他人。

假如这种能力可以归于是想象力的作用,那么这也差不多是军事活动要求想象力这位放肆的女神所作的唯一贡献了,除此之外,想象力对军事行动与其说是有益的,还不如说是有害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论述了军事行动要求人们所必备的智力和感情力量的各种表现。智力无论在哪里都是一种起主要作用的力量,不论军事行动从表面上看多么简单,不具备卓越智力的人,在军事行动中是无法取得卓越战绩的。

依上述观点,人们就不会把迂回敌人阵地这类出现过千百次的、本身非常简单的兵力调动,以及许多类似的行为都当作是高度运用智力的结果。

人们总是习惯把出色而单纯的军人同那些善于深思的人、有发明天才的人、富于理想的人,以及受过各种教养而才华出众的人对立起来,这种对立也不是丝毫没有现实根据的,然而这并不能说明军人的才能只表现在勇气方面,也不能说明他们要成为出色的勇士就不需要其他某种特殊的智力和才能了。这里,再强调一次,某些人一旦升迁到其才智与之不相称的较高职位时,他们就会丧失活动能力,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在此,我们还要说明一下,我们所讲的卓越成就是指能使人们在他的职位上获得声誉的那些成就。所以,在战争中各级指挥官都必须具备与之相应的智力,同时享有相应的声誉。

统帅,即指挥整场战争或一个战区的司令官,他和其下一级的司令官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道理很简单,由于后者受到更具体的领导与监督,因此智力独立活动的机会很少,范围也狭窄得多。这就常常使人们认为只有在最高职位上的人,才具有非凡的智力,而以下各级指挥官只要具备一般的智力就够了。人们看到,那些长期在军队中服役而头发花白了的、职位仅次于统帅的司令官,因为长年只从事一方面的活动而显得智力贫乏,人们也许认为他们有些迟钝了,所以在敬佩他们的勇气的同时,往往又讥笑他们头脑简单。我们并不打算替这种勇敢的人进行辩解,因为这样做既不能提高他们的声誉,也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幸福,我们只想说明真实情况,以免人们误认为在战争中只有勇气而没有智力也能取得辉煌的战绩。

就是一个职位很低的指挥官要想取得卓越的成就,也必须具有非凡的智力,这种智力一定要随职位的提升而提高。从这点出发,我们对那些在军队中享有声誉的次一级司令官的看法就会改变。尽管他们和知识渊博的学者、精明强干的企业家、能言善辩的政治家相比,头脑似乎简单了一些,但决不能因此就忽视他们智力活动的突出才能。有时一些人把他们在职位较低时得到的荣誉带到了较高的职位上,但实际上他们在这个位置上并不应该享有这种声誉。倘若这种人在提升后很少被重用,那么就不至于有很快暴露弱点的危险,因此我们就无法十分准确地断定他们是否应该享有某种声誉。因为有了这样的人,我们就常常把那些在一定职位上也许还能有大作为的人也低估了。

无论职位高低,只要具备一定的天才,就能在战争中取得卓越的成就。然而,历史和后人的评说,往往只把真正的天才这一荣誉加在那些职位最高,即在统帅职位上威名赫赫的大人物身上,这是因为这种职位要求必须具备极高的精神力量。

要使整场战争或战局中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实现伟大的目标,就必须对战争与国家的利益关系有深刻的了解,在这里军事和政治合二为一,军事统帅同时也成为政治家。

人们没有给查理十二伟大天才称号,是因为他不懂得让武力的作用服从更高的见解和智慧,不懂得以此达到更光辉的目标。人们没有给亨利四世伟大天才称号的原因,是由于他还没有来得及以其军事效果影响一些国家间的关系就与世长辞了,没有来得及在这个更高的领域里大显身手,在这个领域里他的高尚感情和骑士精神无法像在平定内乱时那样充分发挥作用。

有关统帅必须概括地了解和正确地判断一切,可参考阅读第一章。军事统帅应该成为政治家,但他不应该成为一个纯粹的政治家,他一方面要概括地了解所有政治情况,另一方面又要明确地知道如何用自己所掌握的军事力量为政治服务。

它们的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并没有明确的分界线,要考虑的因素数量很大,而且,这些因素大部分只能按照盖然性的规律来估计。因此,假如一个统帅不能以明察秋毫的洞察力来看透这一切,那么他的观察和思考就会混乱,就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讲,拿破仑总结得非常正确,统帅需要做出的许多决定,就如需要牛顿和欧拉计算的数学难题一样。

对较高的智力所要求的是综合力与判断力,二者结合发展成为惊人的洞察力,具有这种能力的人能敏锐地抓住所有问题的关键所在,而智力一般的人则需要费很大力气,甚至是殚精竭虑才能搞清各个问题的关系。但是,具有这种较高智力的人,即具有这种天才眼力的人,倘若缺乏我们前面讲过的感情上和性格上的特征,仍然不能载入史册。

仅仅认识真理,并不能产生多大的动力,所以在认识和意愿之间,在知和能之间仍然存在着很大的距离。促使人们采取行动的最直接动力来自感情,而最强大的支持力量则来自感情和智力的“合金”,这种“合金”就是我们前面讲过的果断、坚强、顽强和坚定。

另外,倘若一个统帅的这种高超的智力和感情活动没有在他的全部成就中充分展现出来,人们只是相信他具备这种力量,那么,他是很难载入史册的。

人们所了解的战争事件的过程往往都是非常简单、大同小异的。仅凭简单的叙述,人们不可能了解在整个过程中所克服的种种困难。只有在一些统帅或他们的亲信所写的回忆录中,或是在对历史事件的专门研究中,才可能发现形成整个事件的大量线索的一部分。另外,在某一重大行动进行之前的大部分思考和内心斗争,有些由于涉及政治上的利害关系而被有意省略了。

最后,假如我们对较高的精神力量无法从理论上做出更精确的定义,而是按照语言上的习惯一般概念地承认智力差异,那么我们要问,究竟具有哪种智力的人才最适于称作军事天才呢?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不难看出,这种人与其说是有创新精神的人,不如说是有钻研精神的人,他是一个发展全面的人,既热情洋溢,又沉着冷静,动与静完美地统一于一身,战争中我们愿意把子弟的生命和祖国的荣誉与安全托付给这样的人。

第4节 战争中的危险

当人们在没有亲身经历过战争之前,往往总是把战争想象得不怎么可怕,甚至还带有一些浪漫色彩。在热情激励下奋然冲向敌人——谁还去管它子弹和生命呢?在瞬间把眼睛一闭,走向冷酷的死亡——不知道谁能逃脱它的魔掌。这一切都发生在胜利的桂冠近在眼前,荣誉的美果伸手可得的时候,难道这是艰难的吗?从表面来看,这并不困难,但是死亡的瞬间并不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像脉搏一跳,而是像吃药那样,必须有一段时间把它冲淡和融化开,这段时间是非常痛苦的,然而就是这样的瞬间也是很少的。

现在,让我们陪同没有上过战场的人到战场上去体验一下吧。我们向战场走近,隆隆的炮声越来越响,其间夹杂着炮弹的呼啸声,此时引起了初来人的注意。炮弹开始在我们周围落下来。我们急忙向司令官指挥高地奔去。这里,炮弹在附近纷纷落下,榴弹不断地爆炸,严酷的现实打破了初来人的天真幻想。转眼间,一个熟人倒下去了——一颗榴弹落在人群中,引起一阵骚乱——人们开始感到不安,就连最勇敢的人也有些心神不宁了。我们继续向前走,来到一位师长那里,激烈的战斗就像戏剧场面一样展现在眼前。这里,敌人的炮弹一个接一个地落下来,再加上我方火炮的轰鸣,愈加使人心神不宁。我们再从师长身旁来到旅长身旁,这位旅长是大家公认的非常有胆量的人,他小心翼翼地隐蔽在小山岗、房屋或树木的后面——很显然,危险越来越大越来越近了。榴弹纷纷落在屋顶上、田野里,炮弹在空中呼啸,从我们的头上和身边飞过,同时还有枪弹的尖叫声。我们继续向前走,来到已经坚持了好几个钟头火力战的步兵部队,这里到处是枪弹的嗖嗖声,短促而尖厉,枪弹近在咫尺,有的就从我们耳边、头上、胸前掠过。看到受伤的士兵,死亡的生命,我们跳动不安的心更加悲痛起来。

接触到上述不同程度的危险,人们无不感到思考之光在这里同凭空臆想时是多么的不同。一个人在接触到最初的危险时,仍然具有沉着镇静、当机立断的能力,他必定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诚然,习惯很快就会冲淡这些印象,三十分钟后,我们可能就会对周围的一切情况无所谓了,这种无所谓的心情有的人多些,有的人少些。无论如何,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完全泰然自若。由此可见,一个人只具有普通的精神力量在这里是不够的,如果要求他担负的责任越大,情况就越是如此。在这种艰难的处境中,所有活动要想取得在室内活动时同样的效果,人们就必须具备巨大的、百折不挠的、天生的勇气,以及强烈的荣誉心,或久经危险的经验。

战争中的危险是战争中的一种阻力,对它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是使认识符合现实所必需的,所以我们不得不在这里提到它。

第5节 战争中的劳累

假如让一个人在冻得四肢麻木或渴热难当、饥饿难忍或筋疲力尽的时候来判断战争中的事情,那么要得到在客观上是正确判断的几率就太少了。然而,这些判断在主观上至少是正确的,因为,它们确切地反映了判断者与被判断事物的关系。我们看到,目睹不幸事件的人,尤其是当他还身临其境的时候,对这一事件所作的判断常常是悲观消极的,甚至是言过其实的,这点并不难理解。由此可见,劳累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以及在判断疲倦时应受到高度的重视。

在战争中,许多事物根本无法严格规定其使用的限度,特别是体力。倘若体力不被滥用,那么它是一切力量的系数。任何人都无法确切地说出人体究竟能够承受多大的劳累,但是,就像只有弓箭手的强大的臂力才能把弓弦拉得更紧一样,在战争中,只有坚强的指挥官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军队的能量。比如,一支军队在大败之后陷于绝境,就像将要倒塌的墙一样濒于土崩瓦解,只有忍受极大的劳累方能脱离险境,这是一种情况;一支胜利的军队在自豪感的鼓舞下,愿意听从统帅随心所欲的调遣,这又是一种情况。同样是忍受劳累,但是,前者至多引起的是同情,而后者使人们钦佩不已,因为要做到这一点更为困难。

因此,没有经验的人也会看出,劳累是暗中束缚智力活动和消磨感情力量的众多因素之一。

尽管这里所讲的只是统帅要求军队、指挥官要求部下吃苦耐劳的问题,即他们是否敢于要求并且善于要求军队和部下吃苦耐劳的问题,然而关于指挥官本人吃苦耐劳的问题也不应忽视。我们对战争认真地进行了分析,对剩下的这一次要问题也应该加以注意。

在此特别讨论劳累的问题,是由于它像危险一样,也是产生阻力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同时它没有一定的衡量标准,就像弹性物体一样,众所周知,弹性物体的阻力是非常难以准确计算的。

为了避免滥用上述论点,避免过分强调战争中的各种困难因素,我们天生有一种指导判断的感觉。就像一个人受到诽谤和谩骂时,再讲他的弱点绝不会带来任何好处,只有当他成功地驳斥或回击了这种攻击之后,再提到他的弱点倒好像变成了长处一样。任何一位军事统帅或任何一支军队用描绘危险、困难和劳累的办法是消除不了失败所带给他们的耻辱的;然而在胜利时刻,这些危险、困难和劳累却能为他们增加无限的光彩。由此可见,我们的感觉妨碍了我们得出原本容易得出的表面公正的结论,因为我们的感觉是一种更高的判断。

第6节 战争中的情报

情报是指我们对敌人和敌国所掌握的全部材料,是我们所有计划和行动的基础。只要仔细考虑一下这一基础的性质和它的不可靠性、多变性,我们立刻就会感觉到——战争这座“大厦”是多么危险,多么容易坍塌下来把我们埋葬在它的砖石碎瓦之下。尽管所有的书里都说,应该相信可靠的情报,但又不能不存疑虑,这只不过是著书立说的人琢磨不出更好的说法时想出的一种聊以自慰的遁词罢了。

战争中收集的情报,大多部分是互相矛盾的,还有许多是假的,绝大部分是相当不确定的。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军官一定要具有辨别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通过对事物和人的认识与判断才能得到。这里他必须遵循盖然性的规律。当双方真正交战之前,在作战室内拟定最初的作战计划时,对各种情报真假辨别的困难已经不小,而在纷乱杂沓的战斗打响的时候,情报如雪片般接踵而来,这时困难更会无限地增大。假如这些情报互相矛盾,真假难辨,需要人们通过大脑分析加以辨别,那还算是比较幸运的。对没有经验的指挥官来讲,最糟糕的情况不是像上面所说的那样,相反,而是一个情报支持一个情报,证实并补充另一个情报,犹如图画上在不断增加的新的色彩,最后,一切情报都证明该情报准确无误,于是指挥官不得不匆忙做出决定,然而不久就发现这个决定是多么的愚蠢,因为所有情报都是虚假的、夸大了的和错误的,甚至有些是对方设下的圈套、陷阱。

一般而言,人们容易相信坏消息,不容易相信好消息,并且容易把坏的消息加以夸大。以这种方式传递的危险消息尽管像海浪一样会逐渐消失,但也会像海浪一样没有任何预兆地重新出现。这时,指挥官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像屹立在海中的岩石,经得起风吹浪打,要做到这一点不是那么容易的。倘若不是天生乐观,或没有经过战争锻炼,判断力不强,那么他最好遵循这样的原则:强迫自己,也就是说否定自己内心的想法,努力克服恐惧,面对希望。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真正的镇静。倘若人们能够正确认识形成战争最大阻力之一的这一困难,那么结果就会与人们所想象的完全不同。凭感觉得来的印象常常比经过深思熟虑而产生的观念来得更强烈,而且这种强烈程度还非常深刻,使得司令官在布置任何一项比较重要的军事行动时,都不得不努力克服最初产生的一些新的疑虑。人非常容易受到他人意见的左右,大部分人不能当机立断。他们总觉得实际情况与他们原来所想象的不一致,特别是当他们又听到别人的意见的时候,他们就更不自信了。即使是亲自制定作战计划的人,当他亲眼看到实际情况的时候,也会很容易对自己原来的想法产生怀疑。这时,只有坚定的自信心,才能使他抵挡住暂时的假象的冲击。只有当被命运推上战争舞台,那绘有各种危险景象的前景被拆除,眼前豁然开朗之后,自己原来的信念才能得到最后的证实。这也是制定计划和实施计划之间最大的差别之一。

第7节 战争中的阻力

没有亲身经历过战争的人无法理解,常说的战争中的各种困难在哪里呢?统帅所必须具备的天才和非凡的精神力量究竟起多大作用呢?在他们眼里,战争中的一切都如此简单,所需要的各种知识都如此浅显,各种行动都如此平常。同这些相比,高等数学中最简单的问题也能以其一定的科学价值使人感到惊奇。但是,当他们亲身经历过战争之后,这一切就都可以理解了,不过要详细解释引起这种变化的原因,说出这种看不见却真实存在,而且到处起作用的因素是什么,的确是极其困难的。

战争中的一切的确非常简单,然而就是最简单的事情也是困难重重。这些困难积累起来就形成了阻力,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对这种阻力是不可能有正确认识的。假设有一个旅行者计划在天黑以前赶完这一天旅程的最后两站路,这只需要骑着驿马在宽敞的大道上飞奔四五小时就行了。然而,当他到达第一站时,找不到马或者找不到好马,前面又是崎岖不平的山地,天色也逐渐暗下来了;当他经历了许多艰难终于到达目的地,并且找到了一个十分简陋的住处,尽管这样他也已感到非常满足。同样,在战争中,由于受到预先无法考虑到的无数细小意外情况的影响,一切都进展得不顺利,以致既定的目标迟迟不能达到,只有依靠钢铁般的坚强意志才能克服这些阻力,排除各种障碍,当然机器,即军队,必然会受到很大的损伤。这一点我们以后还会谈到。将帅的坚强意志,犹如城市主要街道汇集点上的方尖碑一样,在军事领域中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

阻力大概可以说是区别实际战争和纸上战争的唯一概念。军事机器,即军队和属于军队的一切,概念很简单,而且比较容易理解。但应该考虑到,军事机器的任何部分都不是一个整块,它是由许多独立的个人组成的,其中每个人在各个方面都会有各自的阻力。营长负责执行上级的命令,既然营是通过纪律结成整体的,营长就必然是公认勤勉之人,全营行动起来,才会像轴套围绕轴心转动一样,阻力较小。理论上说,这种讲法听起来不错,然而实际并非如此。这里面包含的许多成分是夸大的或虚假的,待战争爆发就会立刻显露出来。营总是由一定数量的人组织起来的,假如机会凑巧,有时他们中间即使最无足轻重的人,也会造成障碍甚至混乱。战争带来的危险,以及它要求人们忍受的劳累将使阻力大大增加,所以应该把危险和劳累看作是产生阻力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这种可怕的阻力,不像在机器中只出现在几个固定零件上,而是处处同偶然性接触,并且常常会引起一些事先根本无法预测的事情,这些事情之所以难以预测,是因为它们大都是由于偶然性引起的。比如,天气的变化就是偶然性的产物。有时,大雾会妨碍我们及早发现敌人,妨碍火炮适时射击,甚至妨碍我们向指挥官传递情报;有时,雨天会使这个营不能来,那个营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甚至使骑兵的马匹陷入泥里而不能有效地出击,使战役的胜败受到影响。

在此举这几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问题,帮助读者理解其中的含义,否则这些困难简直罄竹难书。为了让读者对战争中必须克服的许多细小的困难有一个明确的概念,我们尽力作一些生动的比喻,以免使大家感到枯燥厌倦。下面,我们再作一两个比喻,进一步说明其中含义。

战争中的行动,就像是在阻力重重的介质中的运动。人在水中,连走路这样最自然最简单的动作,也不能轻易完成。战争中的情况与此类似,只用一般的力量连中等的成绩也不能取得。所以,一个真正的理论家应该像游泳教练一样,能够教别人在陆地上练习水中所需要的动作,而这些动作在从来没有游过泳的人看来也许是荒诞的或夸大的;然而那些没有实际经验或者不能从自己的经验中总结出一般性原则的理论家,只能教授人人都会的动作——走路。

另外,每次战争都有其自身特点,都有许许多多的特殊现象,就好比是一个未经航行过的、充满暗礁的大海,统帅尽管不能亲眼看到这些暗礁,但可以凭智力感觉到这些暗礁,并且能在漆黑的夜里绕过它们。假如再突然刮起一阵逆风,即再发生某种对他不利的重大的偶然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他具有更高超的技巧和机智,付出更多的努力。然而所发生的一切对站在远处观望的人看来,似乎进行得很顺利。熟悉这些阻力是一个优秀的司令官必须具备的、常常受到赞扬的作战经验的主要部分。诚然,那些充分认识阻力,而又惧怕阻力的司令官——在有经验的司令官中常见的畏首畏尾的人就是这样——不能归入最好的司令官行列。司令官必须做到了解这种阻力,以便在可能时提前做好准备去克服,同时,在行动时不强求达到由于这种阻力而无法达到的目标。人们在理论上不可能完全认识这种阻力,即使能够认清,也仍然缺乏那种经过实际锻炼所具有的判断能力,人们将这称之为随机应变。在充满复杂、细小问题的领域,较之在有决定性的重大问题的场合更需要这种能力,因为在后一场合,人们有思考时间,还有和别人商讨的机会。善于社交的人之所以能够言谈举止适时适度,就是因为他在需要做出判断时的随机应变,已经成为习惯。同样,只有实战经验丰富的军官才能在大大小小的问题上,恰当地做出决定并进行处理;也只有这样,他才可以不假思索地判断出什么是可行的,什么是不可行的。所以,他的短处不容易表现出来。假如一个指挥官在战争中常常暴露其弱点,就会动摇别人对他的信任感,这是极其危险的。

这时,阻力,或者被叫作阻力的那些东西,使看来容易实现的事变得困难起来。之后我们还会提到这个问题,那时就会逐渐明白,一个卓越的统帅,除了具备丰富的经验和坚强的意志外,还必须具备其他人所不具备的非凡的精神素质。

第8节 结束语

以上我们所说的危险、劳累、情报和阻力,是构成战争气氛的因素,是妨碍一切军事行动的介质。这些因素按它们所起的妨碍作用来讲,可以包括在阻力这个大的概念之内。有没有减少这种阻力的润滑剂呢?有,而且只有唯一的一种,它不是统帅或军队某个人头脑中臆想出来的,而是指挥官和军队通过战争锻炼得来的。

锻炼能使身体承受巨大的劳累,使精神承受极大的压力,也能使判断不受最初印象的影响。通过锻炼还能获得一种宝贵的品质——沉着,这是下至士兵上至指挥官所必须具备的品质,因为它能帮助统帅减少在行动中的困难。

当人们进入黑暗的屋子里,眼睛的瞳孔会自然扩大,眼睛会吸收仅有的微弱光线,慢慢辨认出房间里的各种东西,最后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一个经过战争锻炼的士兵在战争中的情况与之相似,而初次参战的新兵,就像刚进入黑房间的人一样只会感到眼前一片漆黑。

战争锻炼是任何一个统帅都无法赐予他的士兵的,平时的实战演习能够补救一些,但与实际战争总还是有差距。这种差距,是同实战经验相比,而不是同以训练机械的技巧为目的的军事练兵相比。假如在平时的演习中安排一些上述的阻力,使军事指挥官的判断力、思考力甚至果断的能力得到锻炼,那么这种演习的意义比没有实战经验的人所想象的要大得多。尤其重要的是,阻力能使军人——无论是哪一级军人,不至于刚上战场就出现第一次看到那些他们初次看到时会产生的惊慌失措的现象。他们只要在战前看到过一次那样的现象,就等于熟悉了一半。忍受劳累的问题,道理也是如此。在这方面的锻炼,不仅要使肉体,更主要的是要使精神习惯于劳累。在战争中,初次走上战场的士兵很容易把过度劳累看成是整个指挥的严重失误或者是束手无策的结果,从而产生沮丧情绪。倘若他们在平时的演习中有过这方面的锻炼,就不会出现上述情况了。

在和平时期获得战争锻炼的另外一种办法就是招聘有实战经验的外国军官,这种办法虽然不能被广泛采用,但却是极为必要的。整个欧洲处于和平状态的时候不多,从其他各洲情况来看,战争从来没有停止过,所以,长期处于和平状态的国家,应该想办法经常从那些有战争的国家招聘一些优秀军官,或者派自己的军官到他们那里去熟悉实际战争的氛围。

尽管同整个军队比较起来这些军官人数显得极少,但他们的影响力却不容忽视。他们的经验、精神,性格上的修养对他们的部下和同僚都会产生影响。即使不能让他们担任指挥职务,至少可以把他们看作是熟悉某一地区某一情况的特殊人才,在许多具体情况下向他们征询意见,为我所用。

第二章 战争理论

第1节 军事艺术的区分

战争就其本质来说就是斗争,在广义上称为战争的复杂活动中,唯有斗争是产生真正效果的要素。斗争是双方的精神力量与物质力量通过物质力量进行的一种较量,精神力量在此不容忽视,有的时候精神状态对军事力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由于斗争的需要,人们很早就有专门的创造发明,以便使自己在斗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斗争因此发生很大的变化。然而,不论斗争怎样变化,其本质概念并不会因此有所改变,它依然是构成战争的最本质的东西。

上述这些发明,首当其冲的是武器和装备。武器和装备一定要在战争开始之前就制造好,并且为士兵熟悉和掌握,武器和装备还要与斗争的性质相适合。制造、熟悉和掌握武器装备的行为同斗争本身是互相独立的两回事,一个是斗争的准备阶段,一个是斗争的实施阶段。配备武器和装备在本质上不属于斗争的范畴,因为赤手空拳的搏斗也同样是斗争。

斗争决定武器和装备,武器和装备又可以改变斗争的形式。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然而斗争本身又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活动,正因为它是在非常独特的条件下,即危险中进行的,因此就显得更为独特。

这里有必要把这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区别开来。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在某一活动领域中非常有才能的人,在别的活动领域中却常常表现得很无能,指出这点,就足以说明将这两种活动区别开来所具有的实际意义了。

假如把装备好了的军队看作是现成的手段,只要清楚其主要功能就能够有效地使用它,那么,在研究时把这两种活动区分开来也就没有什么困难了。

可见,狭义的军事艺术就是在战争中使用现成手段的艺术,称为作战方法是再恰当不过了。广义的军事艺术则还包括一切为了战争而存在的各种活动,即包括建立军队的全部过程——征募士兵、装备军队和训练军队。

从理论是否具有现实意义这一角度来讲,区分上述两种活动是十分重要的。假如军事艺术一定要从军队的建立说起,并按照其所规定的军队来制定战法,那么,这种军事艺术只有在现有的军队,恰恰同这种军事艺术所规定的军队正好相一致的场合才能适用。倘若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在大多数场合都能适用、在任何场合都不至于完全失去指导作用的理论,那么,这种理论就必须以一般的战斗手段作为根据,并且只能以它们最主要的效能为根据。

依上述可见,作战方法就是部署和实施斗争。倘若斗争是一次个体的行动,那就没有必要把它再作进一步的区分了。然而,斗争是由若干本身完整的单个行动组成的整体。在第一章第一节里,我们把这些行动称为战斗,它们是斗争的单位。因此,就产生了战斗和战争两种完全不同的活动,即战斗本身的部署与实施,以及为了达到战争的目的而对这些战斗的运用。前者是战术,后者是战略。

现在,人们实际上已经把作战方法按照战术和战略区分开了,即使这样区分的理由不十分明确,也能够非常清楚地知道哪些现象应该列入战术,哪些应该列入战略。既然这种区分方法已经被广泛地采用了,其中一定有其合理性。我们之所以探讨了这一道理,正是因为大部分人都采用这种区分方法,才使我们找到了这一道理。与此相反,那些个别作家不依据事物的性质任意确定的概念,我们没有必要去考虑,因为它们根本不会在实际中被采用。

按照一般的区分原则,战术是指在具体战斗中使用军队的学问,战略则是指为了战争目的运用战斗的学问。

至于怎样进一步确定单个或单独的战斗概念,以及根据什么条件来确定这一单位,在以后的章节还需要进一步阐述。现在我们要说明的是:所谓空间,是对同时进行的几个战斗而言,一个战斗的范围恰好是个人命令能够达到的范围;所谓时间,是对连续进行的几次战斗而言,一次战斗的持续时间应该以每次战斗都会出现的危机完全解除为界限。

这里也许会有一些难以确定的情况,比如,有时若干战斗被看成是一个战斗,但绝不能因此否定我们区分的理由,因为所有现实事物的类别总是通过逐渐的过渡才形成的,我们这样区分也不例外。所以,即使观点不变,也一定会有某些活动既可列入战略范畴,也可列入战术范畴。把军队像警戒线那样疏散开布置,或某些渡河方针的设计等就是如此。

我们的区分只限于与使用军队有关,并且仅仅是针对使用军队而言。然而,在战争中还有许多活动尽管也为使用军队服务,但却不同于使用军队,其中有些与使用军队的关系较为密切,有些同使用军队的关系较为疏远。所有这些活动都与维持军队有关,使用军队离不开维持军队,维持军队是使用军队的必要条件,这就好比建立军队和训练军队是使用军队的前提一样。但是仔细思考起来,所有这些与维持军队有关的活动还只能算作是斗争的准备。所以,我们有理由把这些活动与其他准备活动一起排除在狭义的军事艺术,即真正的作战方法范畴之外。另外,从理论的首要任务是把不同种类的事物区分开这一点来讲,我们也必须这样做。谁会把给养和管理等一系列琐碎的事务归入真正的作战计划呢?尽管它们与使用军队有密切的联系,然而究其本质还是与使用军队不同的。

我们在第一章第二节里说过,倘若把斗争或战斗视为唯一直接有效的活动,就能够掌握所有活动的线索,因为这些线索最后都要归结到战斗这里。我们想以此表明,正因为有了战斗,其他一切活动才有了明确的目标,当然它们是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去达到各自目的的。下面我们会较详细地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战斗之外的其他活动在性质上都是有很大不同的。

有些活动一方面属于斗争本身,与斗争的性质相同,另一方面又不属于斗争的性质,而是为维持军队服务的;而有些活动则仅仅属于维持军队性质的,才以其结果对斗争发生一定的作用和影响。

一方面属于斗争本身,另一方面又为维持军队服务的活动包括行军、野营和舍营。这三种活动属于军队的三种不同状态,然而,不论军队处于哪种状态,军队存在的地方,就一定存在战斗的观念。

维持军队的活动一般是指给养、伤病员的救治以及武器装备的补充。

行军与使用军队是完全一致的。战斗内的行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展开,尽管还没有真正使用武器,但同真正使用武器有着密切的联系,属于我们称之为战斗的军事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战斗外的行军,则只不过是为了实现战略决定。这种决定指出要在何时何地以何种兵力进行战斗,而行军则是具体地实现这种决定的唯一手段。

战斗外的行军是一种战略手段,但它并不因此就仅仅属于战略,军队在行军中随时都可能投入战斗,因此,行军既要服从战略原则,又要服从战术法则。当我们指示一个纵队在河或山的这一侧行军时,那就属于战略决定,这里包含了一个意图:假如行军中不可避免地要进行战斗,那么,宁愿与敌人在河或山的这一侧作战,而尽量避免在那一侧作战。

当一个纵队不是沿着谷底的道路前进,而是在谷旁高地上前进,或者为了便于行军而分成若干小的纵队,那就是属于战术决定,因为这些决定同发生战斗时如何使用军队有着密切关系。

行军的内部部署始终同战斗准备有关,它是可能发生的战斗的预先部署,因此它具有战术的性质。

既然行军是战略用来部署战斗的手段,既然在战略上只需要考虑战斗的结果,而不必考虑战斗的实际过程,那么,人们在研究中发现有人经常用行军手段来替换战斗这个有效要素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比如,人们常说具有决定性的巧妙的行军,指的就是行军所导致的战斗。这种概念的替换很自然,表述的简化也是可取的,所以不必加以排斥,然而这毕竟只是概念的替换,我们一定要记住它原来的意思,不然就会产生错误。

认为战略行动能够不取决于战术结果,就是这样的错误。有人仅仅通过行军和机动,没有进行战斗就实现了自己的目的,于是断言,有一种不必通过战斗也可以战胜敌人的手段。这种错误导致的所有严重后果,留在后面陈述。

尽管行军完全可以被看作是整场战争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在行军中的某些活动并不属于战斗,所以这样的行军既不属于战术,也不属于战略。架桥、筑路等等这些便于军队行动的有利措施就属于这类活动,它们仅仅是作为战斗的条件。在特殊情况下,它们也许与使用军队很接近,几乎同它是相同的,如敌前架桥,但是其本身还不等同于使用军队,所以关于它们的理论也不被列入作战理论。

野营相对舍营而言,是一种更为集中、更具战斗准备的军队配置。野营是军队的一种静止状态,也就是休息状态,同时它也可能是在该地进行战斗的战略决定,通过布营的方式,它还包含了战斗的轮廓,即准备进行防御战斗的条件。所以说,野营是战略和战术的重要部分。

舍营是为了让军队更好地休息而替代野营的另外一种休息方式。因此,它和野营一样,从营地的位置和范围来看,属于战略问题,从为了准备战斗而进行的内部部署来讲,又属于战术问题。

野营和舍营除了能够使军队得到休整以外,同时还有其他的目的,例如掩护某一地区或坚守某一阵地,当然有时也许就是为了单纯的休息而已。众所周知,战略所追求的目的很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一切有利于战略的都可以成为战斗的目的,包括维持作战工具,也常常会成为某些战略行动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战略只是为了维持军队,但我们没有离开主题,说的仍然是使用军队的问题。军队在战区的任何地方做任何配置都属于使用军队的问题。

然而在野营和舍营时,为了维持军队而进行的如修建茅舍、架设帐篷、从事给养和卫生工作等活动,不能算作使用军队的活动,所以它既不属于战略,也不属于战术。

防御工事位置的选定安排应该是战斗部署的一部分,是战术问题;但仅仅就工事的构筑而言,并不能归入作战理论。这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必须是经受训练的军队早就具备了的能力,战斗理论是以这些知识和技能为前提的。

在单纯属于维持军队而同战斗没有共同之处的活动中,唯有军队的给养与战斗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给养对每个士兵而言,是保障精力与体力的必要条件。所以说,给养在战略范围内对军事行动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我们之所以说给养在战略范围内影响很大,是因为在具体的某个战斗中,军队给养的影响程度大到足以改变作战计划的情况虽然有可能存在,但是却非常少见。军队给养一般只与战略发生相互作用,军队给养问题解决的如何,对一场战局或战争的结果,有着非常大的影响。然而,不论这种影响如何多见或具有多大的决定意义,给养就其本质而言,仍然不同于使用军队的活动,它仅仅以其结果对使用军队发生影响。

前面提到的军队其他管理活动与使用军队的关系就远多了。伤病员的救护尽管对军队的战斗力来说十分重要,但它涉及的终究只是一小部分人,对多数人的使用只能起到很小的间接影响。武器与装备,除了军队本身经常进行补充之外,另外只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在拟定战略计划时,很少会注意到它。

在这里,我们决不能产生这样的误解:认为上述活动可有可无。其实这些活动在个别情况下,也许还会具有决定性的重要意义。医院和弹药库的远近,很可能是在战略上做出极重要决定的唯一依据。这一点我们不可否认,但也无须遮掩。不过,在这里我们不谈个别的具体情况,只从理论上抽象地谈一谈。当然,上述所说的那种具有决定性影响是很少见的,所以,不能将伤病员救护与武器弹药补充的理论同作战理论相提并论,即不必把这种理论所得出的各种方式方法,连同它们的结论,像给养问题一样一并列入作战理论。

现在,我们再次明确一下我们所研究的结论。战争的活动分为两类:一是属于战争前期准备的活动,二是开战之后战争本身的活动。

战争准备的知识与技能,是为了建立、训练和维持军队。在此,我们不去讨论应该给这些知识和技能起个怎样的总名称,但是我们清楚,炮兵、筑城,以及所谓的基本战术、军队的组织和管理诸如此类的知识与技能,都包括在这个范畴之内。战争理论则是研究使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实现战争的目的。它所需要的仅包括上述知识和技能的结论,即只需要了解其主要结果。我们将这种理论称之为狭义的军事艺术,或者称为战争理论,或者叫作使用军队的理论,名称虽然不一样,但其实是一回事。

所以,战争理论把战斗视为真正的战争研究对象,把行军、野营和舍营作为或多或少同战争一致的军队的状态来研究。但战争理论没有把军队的给养问题作为战争范围内的活动来研究,而像对待其他既存条件一样,只研究其结果对战争的影响。

狭义的军事艺术分为战术和战略。战术研究战斗的方式,战略研究战斗的运用。行军、野营和舍营指的是军队的状态,它们源于战斗同战略和战术所发生的关系。它们到底是战术问题还是战略问题,这要取决于它们是同具体战斗的方式相关,还是同战斗的意义相关。

一定有读者认为,把战术和战略这样很接近的两个事物作如此细致的区分是不必要的,因为这对作战本身没有任何直接作用。然而,也只有十足的书呆子才会去研究理论区分对作战的直接作用。

无论什么理论首先必须澄清杂乱的、含混不清的各种概念。只有对名称和概念有了共同的认识,才有可能清楚而顺利地研究问题,才有可能同读者站在同一个出发点上。战术和战略在空间与时间上相互交错,又属于性质不同的两种活动,倘若不精确地确定它们的概念,就无法透彻地理解它们的内在规律,以及相互关系。

假如有人认为研究这些毫无意义,那么除非他不进行理论研究,否则,他一定会被那些含混不清、缺乏任何可靠依据、得不出任何结论的概念,并且是时而平淡无奇、时而荒诞无稽、时而空洞无物的概念搞得晕头转向。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