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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10 1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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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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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女郎

跳舞女郎试读:

火星来的人

贝蒂

两极

玻璃之下

著名诗人之墓

发饰

到时候

游记

格查尔

训练

诗人的生活

跳舞女郎

食罪人

出生

火星来的人

很久以前,克里斯汀正走过校区的公园。她依然穿着网球裙;她还没来得及洗澡换衣服,头发用一根有弹性的头带束到脑后。她那张肉鼓鼓、红扑扑的圆脸,少了刘海的修饰,看上去就像一张俄国农妇的脸,可是不用头带的话,头发会挡住眼睛。虽然还是四月,这天下午却热得出奇;室内网球场热气蒸腾,她觉得皮肤像被煮过一样。

阳光和煦,老人们纷纷从各自过冬的地方出来:她最近还读到过一个在下水道里睡了三年的人。他们虚弱无力地瘫坐在长椅上,或是头枕着四四方方的旧报纸躺在草坪上。在她经过的时候,他们那一张张满是皱纹的菌菇似的脸庞慢慢地转向她,追随着她身体的动作,随后,又漠然地移开了。

松鼠也外出觅食;三三两两地朝她飞奔过来,又骤然停住,双眼满怀期待地注视着她,张着嘴巴,下颚像老鼠一样向后缩,露出泛黄的门牙。克里斯汀加快脚步,她没什么东西可给它们吃的。不该去喂那些松鼠的,她心想;喂食搞得它们神经兮兮的,还容易感染皮癣。

走到公园中间,她停下来把开襟毛衣脱掉。弯腰再去捡球拍的时候,她觉得有人搭了一下她刚刚露到外面的手臂。克里斯汀很少会尖叫;她猛地一下直起身,抓着球拍的手柄。不过,碰她的却不是其中一个老人,而是一个深色头发的十二三岁的男孩。“对不起,”他说,“我找经济学院大楼。是那里吗?”他朝西面指了指。

克里斯汀又仔细看了看他。她搞错了:他年纪并不小,只是个子矮。他就到她肩膀上面一点,不过话说回来,她的个子是比一般人高;“像尊雕塑似的,”她用力站直的时候,母亲这么说。他还是她们家里所谓“从其他文明来的人”:肯定是亚洲人,但大概不是中国人。克里斯汀估计他肯定是个留学生,于是露出她标准的欢迎微笑。高中[1]的时候,她是联合国社团的主席;那一年他们学校被选中在模拟联合国大会上充当埃及代表团。这项任务应者寥寥——谁也不愿意做阿拉伯人——不过她还是圆满完成了任务。她针对巴勒斯坦难民问题发表了一篇相当精彩的演说。“没错,”她说,“就在那边。平顶的那幢。看见了吗?”

那个男人一直在紧张不安地对着克里斯汀微笑。他戴着透明塑料边框眼镜,他的眼睛透过镜片朝着她鼓出来,仿佛被套在一只金鱼缸里。他没有顺着克里斯汀指的方向走,反而塞给她一小本绿色的便笺和一支圆珠笔。“你画地图。”他说。

克里斯汀放下网球拍,一丝不苟地画起来。“我们在这里,”她一字一顿地说,“你这样走。这里就是经济学院。”她用一条虚线和一个十字把走法标出来。男人凑近她,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地图渐渐成型;他闻上去像煮熟的花椰菜,还有一种说不出牌子的发油。画完示意图,克里斯汀把纸笔递回给他,微笑着表示告别。“等等。”男人说。他从本子上撕下那张画着地图的纸,小心地折起来,放进外套口袋里;外套的袖子盖过了他的手腕,袖口露出许多线头。他开始写起了什么;她注意到他的指甲和指尖都被咬得很厉害,几乎变形了,这让她觉得有点恶心。他的几根手指被渗出的圆珠笔油染成了蓝色。“我的名字是这个。”他说,拿起便笺给她看。

克里斯汀看到一堆古怪的G、Y和N聚在一起,都是端端正正的印刷体大写字母。“谢谢,”她说。“你现在写你的名字。”他说着,递上那支笔。

克里斯汀有些犹豫。倘若这是一个她自己国家的人,她就该觉得他是想约她了。不过,本国的人从来没想过要约她;她块头太大。唯一一个尝试过的人是那个摩洛哥侍应,他们社团聚会之后有时会光顾他工作的那家啤酒屋,而且他也很直接。他就在她去洗手间的路上把她截住,问她,她拒绝了;仅此而已。面前的这个男人却并非酒吧的侍应,而是个学生;她不想伤害他。在他的文化里,管它是哪个文化呢,这样在纸上交换彼此的名字十有八九是一种正式的礼节,就像说谢谢一样。她从他那里接过了笔。“这是个很美的名字。”他说。他折起那张纸,把它放进外套的口袋里,挨着那张地图。

克里斯汀觉得她已经仁至义尽了。“好了,再见了,”她说,“很高兴认识你。”她弯腰去拿网球拍,可他已经蹲下身去把它拾了起来,正用双手举在自己胸前,俨然一面缴获的旗帜。“我帮你拿。”“哦不用了,真的。不用麻烦了,我赶时间。”克里斯汀吐字清晰地说。没有了网球拍,她觉得自己手无寸铁。他开始沿着小径漫步;他现在一点也不紧张了,看上去一派轻松自在。[2]“你会说法语吗?”他主动聊起了天。“会,会一点,”克里斯汀回答,“说得不好。”我要怎么把球拍从他手里拿回来才不会失礼呢?她心里想着。“但你的口音很好听。”他的眼睛透过镜片瞪着她:他是在故意献殷勤吗?克里斯汀明知自己口音蹩脚。“听着,”她说,第一次显出了不耐烦,“我真的要走了。请把球拍还给我。”

他加快了脚步,却没有归还球拍的意思。“你要到哪里去?”“回家,”她回答,“我住的地方。”“我现在和你一起去。”他满怀希望地说。“不行。”克里斯汀回答:她非得对他强硬一点才行。她扑过去一把抓住球拍;一阵短暂的角力之后,他松了手。“再见。”她说着,转身不去看他那张困惑的脸,然后不紧不慢地小跑起来,希望这样能让他死心。如同从一只狂吠的恶犬身边走开一样:不可露怯。再说她有什么好怕的呢?论身材她一个抵他两个,而且她还有网球拍在手,他不能把她怎么样的。

虽然没有回头,但她知道他还在后面跟着。电车快来吧,她心想,的确是有一辆电车,不过还在轨道上很远的地方,堵在红灯后面。她刚走到车站不久,他便出现在她身旁,呼吸的声音清晰可辨。她目视前方,一动不动。“你是我的朋友。”他怯生生地说。

克里斯汀动了恻隐之心:他到底不是想约她,他初来乍到,只是想认识一些本地的人;换了是她,也会有同样的想法。“对。”她说着,给了他一个微笑。“这样很好,”他说,“我的国家很遥远。”

克里斯汀想不出怎样回答才合适。“听上去很有意思,”她说,[3]“非常有趣。”电车终于来了;她打开钱包,拿出一张车票。“我和你一起去。”他说。他的一只手抓住了克里斯汀的手臂,手肘的上方。“你……待在……这。”克里斯汀说,忍着没有抬高嗓门,但却一字一顿,就像是在对一个耳背的人说话。她挣开他的手——他抓得并不紧,也无力对抗她打网球练出来的二头肌——从街沿一跃登上电车的台阶,听着车门在身后吱吱嘎嘎地关上,长出一口气。坐在电车里,开出了一个路口,她才允许自己从一侧的窗户朝外看了一眼。他站在原地;似乎正在那本小便笺上写着些什么。

回到家后,克里斯汀只来得及吃上几口点心,但辩论社的活动她还是差点迟到。那天的辩题是,“战争已经过时。”她那一队是正方,他们赢了。

从最后一门考试的考场里出来,克里斯汀情绪低落。倒不是因为考试,而是因为这是最后一门:这意味着这一学年也结束了。她如同往常一样去咖啡店坐了一会儿,然后早早回家,因为好像也没有其他事情可做。“是你吗,亲爱的?”母亲在客厅里喊。她一定是听到了房门关上的声音。克里斯汀走了进去,一屁股坐到沙发上,弄乱了摆放整齐的靠垫。“考得怎么样,亲爱的?”母亲问道。“还好。”克里斯汀语气平淡。确实还好;她及格了。她不是那种拔尖的学生,她自己知道,但她很用心。教授们总在她的学期论文上写些“非常认真努力”,或者“构思全面,不过可能缺了些锐气”之类的评语;他们给她B,偶尔是B+。她正在修读政治经济学,希望毕业之后去政府部门工作;靠着父亲的人脉,还是很有机会的。“那挺好的。”

克里斯汀忿忿不平地想,母亲也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考试究竟是什么。她正在整理花瓶里的剑兰;戴着橡胶手套保护双手,从事她所谓的“家务活”时,她都会这么做。就克里斯汀所知,她的家务活包括往花瓶里插各种鲜花:黄水仙、郁金香、风信子,连同剑兰、鸢尾和玫瑰,一直到紫菀和菊花。有时候她也做菜,动作优雅,用的是自[4]动加热的暖锅,不过她把烹饪看成是一种兴趣。其他事情都由女佣一手包办。克里斯汀觉得,雇女佣多少有些不太道德。能雇到的那些女佣不是来自国外,就是已经怀孕;经常是一脸好像被人占了什么便宜的表情。但母亲反问不做女佣她们又能怎么办;她们只能去收容所,或者待在自己的国家里,而克里斯汀也不得不承认,她说的多半是事实。况且,和母亲争辩本来就很难。她看上去那么优雅,打理得那么精致,仿佛一声刺耳的呼吸都会刮破了表皮。“今天有个很有意思的年轻人打来电话,”母亲说。她已经插好了剑兰,正在脱手套。“他要找你,我说你不在家,然后我们好好聊了一会儿。你没和我提过他嘛,亲爱的。”她戴上眼镜,那副眼镜用一根装饰精美的链条挂在她的脖子上,这是一个信号,她此刻的状态是摩登、睿智,而非过时又古怪。“他留名字了吗?”克里斯汀问。她认识不少男孩子,但他们不常给她打电话;有事都在咖啡店里或是社团聚会之后找她。“他是从其他国家来的。他说晚点会再打来。”

克里斯汀得要想一会儿。她和几个外国人略有些交情,大多是英国人;他们都是辩论社的成员。[5]“他在蒙特利尔学哲学,”母亲提示她,“听上去像法国人。”

克里斯汀渐渐想起学校公园里的那个男人。“我觉得他不是法国人,完全不是。”她说。

母亲又摘下了眼镜,正心不在焉地拨弄着一枝弯弯的剑兰。“唔,他听起来像。”她沉吟一阵,花形的权杖握在手里。“我觉得你应该请他来家里喝茶。”

克里斯汀的母亲尽力了。她还有另外两个女儿,全都非常像她。她们长得很漂亮;一个已然婚姻美满,另一个显然也不会有任何困难。对于克里斯汀,她的朋友们都安慰她说,“她不胖,她只是骨架比较大,是父亲那边遗传来的”,还有“克里斯汀身体真好”。另外两个女儿上学的时候从来没有参加过什么活动,不过,既然克里斯汀就算把体重减下来,也无论如何不可能变得美貌,因此她能热爱运动、关心政治倒也无妨,她有兴趣爱好是件好事。克里斯汀的母亲只要一有机会就鼓励她发展兴趣。每次她格外努力这么做时克里斯汀都能听出来,因为她的声音里透着责备。

克里斯汀知道母亲指望她能热情高涨,可她做不到。“我不知道,我得再看看。”她答得含糊其辞。“你看上去是累了,亲爱的,”母亲说,“去喝杯牛奶吧。”

电话铃响的时候,克里斯汀正在浴缸里。她不是容易幻想的人,但在浴缸里的时候,她常常假装自己是一条海豚,这个游戏是从童年时代帮她洗澡的一个女佣那里留下来的。母亲在客厅里声若银铃,彬彬有礼;随后浴室的门就给拍响了。“是那个可爱的年轻法国学生,克里斯汀。”母亲说。“告诉他我在洗澡,”克里斯汀故意大声回答,“他不是法国人。”

她能听出母亲的不悦。“这样很失礼,克里斯汀。我想他也听不明白。”“噢,那好吧。”克里斯汀回答。她把自己从浴缸里拖出来,用一条毛巾裹住敦实的粉红色身躯,啪嗒啪嗒淌着水朝电话机走去。“喂,”她没好气地说。远远地隔着电话,他并不可怜,只是讨人嫌而已。她无法想象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他多半是翻遍了电话本,把所有写着她家姓氏的号码都打上一遍,一直打到对的那个为止。“是我,你的朋友。”“我知道,”克里斯汀说,“最近好吗?”“我非常好。”长久的沉默,克里斯汀有股邪恶的冲动,想说声“那么再见吧”,就把电话挂掉;却发觉母亲像个小雕像似的稳稳立在她的卧室门口。然后他说,“我希望你也非常好。”“嗯,”克里斯汀说。她并不打算加入对话。“我来喝茶。”他说。

克里斯汀措手不及。“你要来?”“你的亲切的母亲邀请我。我星期四来,四点钟。”“噢,”克里斯汀说,毫不客气。“不见不散。”他接口,他知道自己说对了一个很难的成语,因而语带自豪。

克里斯汀放下电话,穿过走廊。母亲正在书房里,若无其事地坐在书桌跟前。“你让他星期四来家里喝茶了?”“不完全是,亲爱的,”母亲说,“不过,我的确提过,他改天可以来喝茶。”“这下好了,他星期四要来了。四点钟。”“那不是挺好的嘛?”母亲语调平静。“我觉得我们做出的是一种很友好的表示。我真的觉得你可以试着更配合一点。”她沾沾自喜。“既然是你请的他,”克里斯汀说,“你最好也给我留下来帮忙一块招待他。我可不想就剩我一个人在那里对他表示友好。”“克里斯汀,天哪,”母亲大惊失色地说,“你应该穿睡衣的啊,会着凉的。”

生了一个钟头的闷气之后,克里斯汀试着把茶会想成一件介于考试和社团会议之间的事情:不会有多愉快,那是肯定的,但是要处理得越得体越好。而且这也确实是友好的表示。等母亲从甜品店订的蛋糕在星期四早晨送来的时候,她开始有了一点庆祝的兴致;她甚至决定穿一条连衣裙,很漂亮的一条,而不是衬衣和短裙。毕竟,她对他并不反感,除了记忆中他抓她的网球拍,又抓她手臂的样子之外。她忍住一阵短暂的异想天开,想象自己被追得满客厅乱跑,靠扔沙发靠垫和一瓶一瓶的剑兰花来把他挡住;尽管如此,她还是告诉女佣他们要在花园里喝茶。于他,这会是一种款待,而且室外也更宽敞些。

她已经察觉母亲会找理由躲掉这场茶会,会设法刚好在他过来的时候出门:这样她就能把他掂量一番,再留下他们两人单独相处。她以前也对克里斯汀做过这样的事;这次用的借口则是交响乐志愿者委

[6]员会。果不其然,母亲精心设计,不记得把手套放到了哪里,又在门铃响起的时候找到了,伴着一句假装出来的欢快低语。介绍他的时候,母亲明显露出的惊讶表情和完美无缺的圆场让克里斯汀后来津津乐道了好几个星期:他可不是她那面纱般精致的乐天派大脑杜撰出来的异国君主。

他倒是盛装出席。发油涂得实在太多,他的脑袋看上去就像是被一顶黑色的漆皮帽子紧紧扣住了一般,外套袖口的线头也剪掉了。他那条橙色的领带尤其扎眼。不过,克里斯汀还是注意到了,在他握住母亲那副忽然之间准备妥当的白手套的时候,他的手指上面擦不掉的圆珠笔渍。他满脸是汗,或许是在期待即将开始的欢乐时光;他有一只小小的照相机,搭在肩膀的后面,还抽着一支气味怪异的香烟。

克里斯汀领着他穿过凉爽宜人的客厅,摆满鲜花,铺着软垫,从落地玻璃门里出来,走进花园里。“你坐这吧,”她说,“我去叫女佣上茶。”

女佣来自西印度群岛:克里斯汀的父母在岛上度圣诞节假期时被她迷住了,把她一起带了回来。之后她就怀孕了,但克里斯汀的母亲并没有辞退她。她说她是有点失望,但又能指望什么呢,而且她也没看出受雇前就怀孕和雇佣后才怀孕的女佣之间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她为自己的宽宏大量感到自豪;再说,现在女佣也很紧缺。吊诡的是,女佣变得越来越难以相处。要么是她对母亲的宽容并不领情,要么就是她觉得自己犯了错也没有受罚,因而大可以无法无天了。起初,克里斯汀试着对她一视同仁。“不用叫我‘克里斯汀小姐’的,”那时她学着那种温和的、同志般的笑容说。“那你要我怎么叫?”女佣回答,一脸怒容。她们开始在厨房里爆发短暂、粗鲁的争吵,克里斯汀认定这就像是两个用人在吵架一样:母亲对她们两个的看法也差不多,都不那么让人称心如意,但只好这么将就下去。

那只蛋糕给摆到了盘子上,盖着亮晶晶的糖霜,茶壶也准备完毕;长餐桌上的电水壶烧开了。克里斯汀准备去拿,可那个女佣——之前一直坐着,两只手肘撑在厨房的桌子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却猛地冲过来拦住了她。克里斯汀等着她把热水倒进了茶壶里。然后,“我会端出去的,埃尔维拉,”她开口。刚才她打定了主意,她不想让女佣看见她那位客人的橙色领带;她知道,自己在女佣眼中的地位业已大不如前,因为到现在都没有一个人想要让她怀孕。“你觉得我的工钱都是白拿的吗,克里斯汀小姐?”女佣说得盛气凌人。她端起托盘拐向花园;克里斯汀跟着她,觉得自己既臃肿又笨拙。女佣的身材比她有过之而无不及,不过她们情况不同。“谢谢,埃尔维拉。”托盘放好之后,克里斯汀说。女佣一言不发地走了,回身鄙夷地瞥了一眼那磨破了的外套袖口,那些沾了污渍的手指。这会儿克里斯汀下定决心,要对他十二分的友善。“你非常富有。”他开口道。“不是,”克里斯汀反对地摇着头,“我们不是的。”她从没觉得自己家富裕;她父亲的格言之一就是,在政府工作谁也赚不了钱。“是的,”他又说了一遍,“你非常富有。”他舒舒服服地靠在花园躺椅上,环视四周,仿佛目眩神迷。

克里斯汀把茶推到他的面前。她并不太习惯留意自家的房子或是花园;它们平平无奇,绝不是街上最大的一户;也自有其他人照看打理。可是现在,她望着他注目的地方,好像是从不同的视角观察一切:狭长的园地,花坛里的蓓蕾沐浴着初夏的阳光,石板铺就的阳台和小径,高高的墙壁,还有无声的静谧。

他转回来看着她的脸,微微叹了口气。“我的英语不好,”他说,“但是我进步。”“确实。”克里斯汀说,点头表示鼓励。

他抿了几口茶,动作迅速而轻柔,好像害怕碰伤杯子似的。“我喜欢待在这里。”

克里斯汀把蛋糕递给他。他只拿了一块,吃的时候露出一丝难以下咽的表情;不过她吃蛋糕的时候,他又喝了好几杯茶。她总算问清楚了,原来他领到了一笔教会的奖学金——她没能听懂究竟是哪个教派——正在学哲学或者神学,也可能是两门都学。她对他颇有好感:他一直表现得很规矩,没给她添任何麻烦。

茶壶终于见了底。他在椅子上笔直地坐了起来,仿佛是听见了一阵无声的锣响。“请你看这边,”他说。克里斯汀看到他已经把那台迷你相机放在了石头做的日晷上,那是她母亲两年前从英国运回来的。他想要给她拍照。她觉得很荣幸,于是摆好姿势,平静地笑着。

他摘下眼镜,把它放到盘子旁边。有那么一瞬间,她发现他那双没有了镜片保护的近视眼朝她看了过来,眼神里有些胆怯,又像是有什么秘密要倾吐,让她直想把自己封闭起来,什么都别知道。随后他走过去摆弄了一下照相机,后背对着她。下一秒他又在她身旁蹲下,一只手尽力揽住她的腰,另一只盖住了她交叠在大腿上的双手,脸颊硬是挤到她的边上。她被吓了一大跳,一动也不敢动。快门响了。

他立刻站起来,重新戴上眼镜,此刻镜片中闪现出一种悲伤的喜悦。“谢谢你,小姐,”他对她说,“现在我走了。”他把照相机背回到肩膀上,用一只手捂着,好像是要按住镜头盖,防止漏光似的。“我寄给我的家人;他们会喜欢的。”

他走出大门后克里斯汀才回过神来;接着她笑出了声。她之前一直在担心,怕自己会遭他袭击,她现在可以坦白承认了,而他也确实动手了;只是方法不同寻常。他刚才强暴了、霸占了、夺取了、绑架[7]了,一把抓过又带走了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在胶卷上的留影,还有偶然拍到的那套银质茶具,嘲弄一般对着她熠熠生辉,女佣把它们拿走的时候,带着皇室的威仪,端在手里宛如族徽,宛如加冕典礼用的宝石。[8]

克里斯汀的这个夏天与过去三年一样:她在阿岗昆公园附近一处收费昂贵的女子夏令营地担任划船教练。她以前在那里露营过,所有的一切她都不陌生;她划船的技术甚至比打网球还要出色。

在营地的第二个星期,她收到一封他的信,盖着蒙特利尔的邮戳,从她家里的地址辗转寄来。印刷体的大写字母,写在一张绿色的纸上,两三句话而已。起首一句“我希望你很好”,接着是描述天气的只言片语,结尾处写着,“我很好。”署名,“你的朋友”。每个星期她都会再收到一封这样的信,内容大同小异。其中一封附了一张彩色的照片:是他,有一点斗鸡眼,兴高采烈地咧嘴笑着,比她记忆中抵在她蓬松起伏的裙褶旁边的那个他还要瘦长,花朵如焰火在他们周围次第绽放,他的一只手在她的大腿之间化成一片暧昧的模糊,另一只则落到了视线之外;她自己的脸上满是震惊与愤怒,仿佛他正用那只看不见的拇指在戳她的屁股。

克里斯汀回了第一封信,但从那以后高年级学生就在努力训练,参加划船比赛。夏天结束,收拾行李回家的时候,她把所有的信都扔掉了。

回家几个星期之后,她又收到一封绿色的信笺。这一次,顶端印了一个寄信人的地址,克里斯汀发现,那地址就在她自己的城市里,她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每天她都在等着电话铃响起;她非常确信,他一定会首先通过一个只闻其声的电话来尝试联络她,所以突然在校园里遇见他的时候,她完全没有准备。“你好吗?”

他的微笑一如往常,但是其他的一切都每况愈下。他更瘦了,如果这还有可能的话;外套的袖口新长出了一片茂密的线头,似乎是要遮住双手,那双手如今实在被咬得不成样子,看上去像被老鼠啃过一样。他的头发垂下来盖过了眼睛,没有修剪,也没有涂发油;他的眼睛凹陷的脸上呈现为一块脆弱的三角形肌肤,绷在骨架上,跳到镜片后面,好像一条藏在风帽里的鱼。他的嘴角叼了一根烟头,他们并肩走着的时候,他用烟头又点了一支烟。“我很好,”克里斯汀说。她心想,我不会再和他纠缠了,我受够了,我已经为国际友好做过贡献了。“你呢?”“我现在住在这里,”他说,“也许我学经济学。”“那挺好的。”他听上去不像是被任何学校录取了。“我来看你。”

克里斯汀不知道他究竟是在说他已经离开了蒙特利尔,好离她近一点,还是他只是想去她家里做客,就像春天时那样;不管是哪一种,她都不想再给牵扯进来。他们走到政治经济学系的大楼外面。“我要在这里上课,”她说,“再见。”她这样未免冷酷无情,她意识到了,可是长痛不如短痛,她漂亮的姐姐们从前一直就是这么说的。

后来,她觉得自己真是失策,让他知道了自己上课的地方。虽然每个学院里都贴着一张课程表:他唯一要做的,就是找到她的名字,再把她所有可能的行踪都用大写字母记到他的绿色便笺本里。从那天起,他就再也没让她清静过。

一开始,他在教室外面等她出来。她草草和他打声招呼再继续往前走,但是没有用;他远远地跟在她身后,一成不变地微笑着。后来,她一言不发,假装没看见他,但那也无济于事,他还是跟着。她对他多少有点害怕这件事——又或许只是难堪?——似乎只会激励他继续下去。她的朋友们开始注意到他,问她这个人是谁,为什么在她身后尾随;她根本答不出来,因为她自己也一无所知。

时间过了一周又一周,他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开始在课间连走带跑,最后彻底跑了起来。他倒是体力充沛,烟抽得那么凶,呼吸却好得出奇:他会快步跟在克里斯汀身后,不追近也不落后,似乎自己是一只拉绳玩具,用一根细线和她连在一起。她知道他们有多可笑,在校园里飞奔而过,俨然动画短片里的场景,一头笨重的大象,被一只面带微笑却形容枯槁的老鼠追赶,两个人无休无止地演着默片[9]喜剧经典的“你追我逃”;但她觉得,比起慢吞吞的走路时颈后的肌肤被他盯得寒毛倒竖,这样赛跑她反倒不那么紧张。起码她的肌肉有了用武之地。她计划好了路线、出口:她会冲进咖啡店女厕所的前门,再从店铺的后门出去,他就跟不上了,直到他发现了另一扇门为止。她会试着在那些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拱门和走廊之间迂回穿梭,好把他甩掉,可是他似乎和她一样熟悉这片建筑迷宫。实在不行,她还可以去女生宿舍楼,安全地待在里面,看着他在门房那句“男士止步”的厉声呵斥中踉跄着停下来。

午餐成了一个难题。她会坐在那,常常是和辩论社的其他成员一起,刚刚津津有味地吃起一个三明治,他就突然出现,像是从哪个看不见的下水道口冒出来的一样。这时,她要么放下吃了一半的三明治,从餐厅的人潮中硬挤出去,要么就任凭他站在她的椅子后面把午餐吃完,同桌的每个人都非常清楚他的存在,聊天变得很不自然,说着说着就没了声音。她的朋友们都学会了隔着老远就把他认出来的本事;她们站岗望风。“他来了。”她们会低声耳语,知道赛跑即将开始,还帮她整理东西。

有好几次,她厌倦了跑来跑去,就转过身去和他对峙。“你到底想怎么样?”她会问他,气势汹汹地死盯着他,几乎双拳紧握;她想狠狠地摇晃他,揍他一顿。“我想和你说话。”“好啊,我在这儿呢,”她会说,“你想说什么?”

可他什么都不会说;他会站在她面前,双脚动来动去,似乎略带歉意地微笑着(虽然她从来说不准那个笑容的真正意味,咬破了的嘴唇在被尼古丁熏黄的牙齿上方分开,嘴角扬起,整张脸硬邦邦的一动不动,为一个看不见的摄影师摆着姿势),他的目光在她脸上飞快地移动,仿佛在他眼中,她是万千的碎片。

虽然不胜其烦,他对她的追逐却产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谜一般的追逐本身让她也同样变得神秘起来。之前从来没人觉得克里斯汀神秘。对父母来说,她是个结实的胖子,勤恳老实,但没什么天分,就像面包一样稀松平常。在两个姐姐那里,她姿色平平,她们用未尝给予彼此的那种宠爱来对待她:她没有成为竞争对手之虞。在异性朋友看来,她是个可靠的人。她仗义又努力,对他们之中喜爱运动的人而言,永远是网球比赛的好搭档。他们邀她一起去喝啤酒,这样就能[10]坐在啤酒屋里更干净、更受欢迎的“淑女和男伴”那一边,觉得[11]让她和大家一样轮流买酒理所应当。压力大的时候,他们也会向她倾诉感情问题。她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也没什么吸引人的。

克里斯汀对这些关于自己的评价一向照单全收。童年时代的她就已经把自己认成了那个冒牌的新娘,或是那个丑陋的姐姐;每次故事一开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姑娘,美丽又善良,”她就知道说的不是自己。从来就只是这样而已,可是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她的父母从未指望她成为社交场合的耀眼明星,因而即便她不是,他们也没有太过失望。她不用像在其他同龄人中所见到的那样,为恋爱费尽心机,茶饭不思,而且她在异性的眼中,甚至还有一种特殊的地位:她是个例外,她不属于他们谈论女孩时经常用到的任何一个分类;她不会故作暧昧,不会冷若冰霜,不会水性杨花或是恶言相向;她是他们中的一员。她和他们一样,对大多数女孩不屑一顾。

可是,现在她身上有了一种无法名状的东西。有个男人在追逐她,是个阴阳怪气的男人没错,但始终是个男人,而且他毫无疑问被她深深吸引,根本无法离开她的身边。其他的男人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细致眼光审视她,打量她,努力想搞清楚镜片后面那双眨个不停的眼睛究竟看上了她的哪一点。他们开始约她出去,可是约完会回来,他们的好奇心还是没有得到满足,赋予她魅力的秘密依然深藏不露。她那张看不透的圆脸,她那小熊一般结实的身躯,在他们眼中汇成了一个无人能解的谜。克里斯汀感觉到了这些变化。在浴缸里,她不再把自己想成一条海豚;相反,她想象自己是一个神秘莫测的水中精灵,或者,偶尔放肆的时候,玛丽莲·梦露。每天的你追我逃成了一种习惯;她甚至对此翘首以盼。其他的好处先不说,她还瘦了。

这几个星期里,他一直没有给克里斯汀打过电话,也没有在她家里出现。他一定是认为自己的策略效果不够理想,也可能是察觉到她已经有些厌倦。电话铃开始在清晨或者深夜,他能确定她会在家的时候响起。有时,听筒里只有他呼吸的声音(她可以,或者说她觉得她可以,认出他特有的呼吸),遇到这种情况,她就会挂掉电话。偶尔,他又会说他想和她说话,可即使她等上很长时间,也还是再无下文。后来他变本加厉:她会在自己搭的电车上看见他,至少隔着三个座位,安静地对着她微笑;她会在熟悉的街道上感觉到他跟着自己,虽然,每当她没能坚持住置之不理的信念回过头去查看时,他要么踪影全无,要么就是正往一根树干或是一丛灌木后面躲。

白天,置身人群之中,她倒不是很怕他;她比他强壮,而且他最近也没有企图碰她。可是白天越来越短,天气日渐寒冷,快到十一月了。她常常是在暮色四合中回家,有时,只有微弱的橘色街灯打破四周的黑暗。她忧心忡忡地想着他可能会用上的东西,剃刀、匕首、手枪;有一件武器在手,他就能迅速占得上风。她不戴围巾,她记得报纸上那些女孩被人用围巾勒死的报道。早晨穿上尼龙长袜给她一种奇怪的感觉。她的身体似乎变小了,变得比他还要瘦小。

他究竟是精神失常,还是色情狂?他好像完全没有恶意,但最后变得丧心病狂的往往就是这种人。她想象着那些咬得坑坑洼洼的手指掐住她的脖子,撕开她的衣服,虽然她想不出自己尖叫的样子。停在路旁的汽车,房子四周的矮树,左右两边的车道,在她经过时从无人留意的底色变成笼罩在不祥之中的前景,每个细节既清晰又残酷:这些,是一个男人可能蹲下藏身,一跃而出的地方。可是,每次她在早晨或是下午天色未暝的时候看到他(因为他依然延续着紧追不舍的老办法),他穿旧的外套和不安的双眼都让克里斯汀相信她自己才是那个折磨、迫害的祸首。某种程度上说,她也有是责任的;她长久以来一直当作一架经久耐用的机械来看待的身体违背了她的意愿,从每层褶皱、每道缝隙散发出某种肉眼看不见的浓烈气味,就像发情期的犬类或是雌性飞蛾的气味一样,让他不由自主紧紧追随。

她的母亲已经一门心思投入到那些必不可少的秋季家宴中,没注意克里斯汀接到了多少电话,也没注意女佣抱怨有个男人一句话不说就把电话挂断。她宣布自己要飞到纽约去度周末,父亲也决定同往。克里斯汀惊慌失措:她看到自己在浴缸里被人割开了喉咙,鲜血正顺着脖颈淌下来,卷着小小的漩涡流进下水道里(到了这个时候,说他能穿墙、会分身她都相信)。女佣是不会帮她的;她说不定还会站在浴室门前,叉着两手,就这么看着。克里斯汀安排好,周末到她已经结婚的那个姐姐家里去。

星期天晚上回到家,她发现女佣几近歇斯底里。她说自己星期六傍晚去给落地玻璃门拉门帘,发现门上贴着一张扭曲变形的怪脸,一个男人的脸,靠在玻璃上,正从花园里盯着她看。她说自己昏了过去,差点提前一个月早产,当场在客厅的地毯上把孩子生出来。随后她报了警。警察来的时候男人已经不见了,不过她认识他,那天下午他来喝过茶;她告诉警察他是克里斯汀的朋友。

星期一晚上,警察上门调查,来了两个人。他们很客气,他们知道克里斯汀的父亲是什么人。父亲热情地招呼他们;母亲则在一旁转来转去,摆弄着她的纤纤玉手,让他们知道她有多脆弱多担忧。她并不喜欢让他们待在客厅里,却也别无选择。

克里斯汀只能承认男人一直在四处跟踪自己。她如释重负,他终于被人发现了,同样让她宽慰的是,她不是那个告发的人,尽管他要是本国公民的话她早就报警了。她坚持说他不是危险分子,他从来没有伤害过她。“那种人不会伤人,”其中一个警察说,“他们只会把你杀了。你现在没事真是万幸。”“一群疯子,”另一个接着说。

母亲主动解释,来自另一个文化的人就是这样,你永远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精神失常,因为习俗相差太大。警察表示同意,态度恭敬,却又带些揶揄,好像她是一个智商略欠的皇室成员,大家都要迁就。“你知道他住在哪里吗?”第一个说话的警察问。克里斯汀早就把那封写着他地址的信撕了;她摇了摇头。“那我们只能明天去逮捕他了,”他说,“要是他来等你的话,你觉得你能在教室外面和他聊天,把他拖住吗?”

问过她之后,他们和父亲在前厅里低声交谈。女佣把咖啡杯收走,她说,如果他们不把那个他抓起来,她就走人,她可不想再像上次那样被吓个半死。

第二天,克里斯汀从现代史的教室出来的时候,他出现了,非常准时。他看到克里斯汀没有转身就跑,似乎有些迷惑不解。她向他走近,心怦怦直跳,因为背叛,也因为即将到来的自由。她的身躯回复到一贯的大小;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女巨人,沉着冷静,刀枪不入。“你好吗?”她问道,笑容灿烂。

男人一脸戒备地看着她。“最近怎么样?”她再次试探。他长年挂在脸上的微笑消失了;他朝后退了一步。“就是这个人?”警察问,从一块公告栏后面探出头来,活像个[12]启斯东警察,一只强有力的手掌按在那件破旧外套的肩膀部位。另一个警察懒洋洋地在后面站着;并不需要动用武力。“不要伤害他。”他们把他带走的时候,克里斯汀恳求道。他们点点头,笑了笑,彬彬有礼,又有些鄙夷。男人则好像很清楚这两个人是谁,要干什么。

当天晚上,第一个警察打来电话汇报情况。父亲接了电话,语气友好但态度明确。她自己此时变成了局外人;她已经安全了,她的任务结束了。“他们把他怎么了?”父亲回到客厅的时候,克里斯汀心急如焚地问道。她不确定警察局里面会发生些什么事。“他们什么也没做,”父亲回答,觉得女儿的担心着实有些好笑。“他们原本可以记他一条跟踪和骚扰,想知道我有没有起诉的打算。不过犯不着惊动法院:他的签证上说,只有在蒙特利尔学习期间,他才获准合法居留,所以我叫他们就把他送回那儿去。如果他再在这里出现,就会被驱逐出境。他们还到他租的房子去了一次,他已经两个星期没付租费了;房东太太说她正要把他赶出去呢。他看上去挺高兴,有人帮他交了欠下的房钱,还给他一张免费火车票回蒙特利尔去。”他顿了顿。“不过他什么都没交待。”“交待?”克里斯汀问。“他们想搞清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跟踪你,我是说。”父亲的目光扫了她一遍,似乎这对他同样是个谜团。“他们说,他们问他这些的时候,他就一声不吭。假装自己听不懂英语。他听得非常明白,只是不肯回答。”

克里斯汀觉得这件事情会就此结束,可是不知怎地,他在遣返的火车驶离之前从看守那里溜出来一会儿,又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我再来看你,”他说。他不等克里斯汀回答就挂断了。

既然现在他不再是个令人尴尬的现实存在,他就可以变成一个谈资,一则有趣的故事。实际上,他是克里斯汀唯一可讲的趣闻,而讲述这个趣闻也把她那不可思议的魅力光环保留了下来,既是为她自己,也是为旁人。她的朋友,还有那些继续和她约会的异性都猜测着他的动机。有人说他想和她结婚,好留在这个国家;还有人说,亚洲[13]男人喜欢身材结实的女人:“是因为你像鲁本斯画中的美女。”

克里斯汀经常想起他。她并不喜欢他,恰恰相反,然而单纯只是想想的话,他是个浪漫的人物,那一个觉得她无法抗拒的男人;虽然她在穿衣镜前检视自己一成不变的绯红脸颊和笨重躯体的时候常常思忖,究竟是自己身上的哪一点吸引了他。每次有人提出他精神不正常的论调,她都刻意回避;只不过正常的方式不止一种而已。

但一个新认识、第一次听到那个故事的人讲了一个不一样的理由。“这么说他也缠住你了,”他说着,笑出了声,“那肯定是同一个人,一年前的夏天在我们营地周围晃来晃去的那个。所有的女孩子他都那样跟踪过,一个矮个子男人,日本人之类的,戴副眼镜,总是笑嘻嘻的。”“可能是另一个呢。”克里斯汀说。“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了,和你说的分毫不差。真的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人。”“他……会跟哪种女孩呢?”克里斯汀问。“哦,就是随便哪个正好在附近的。不过如果她们一开始搭理了他,如果她们对他态度好一点什么的,他就甩也甩不掉了。他是有点讨厌,不过不会伤人。”

克里斯汀不再讲她逗趣的故事了。这么说来,她只是众人之一。她重新开始打网球,她之前一直疏于练习。

过了几个月,之前负责案件的警察又给她打来电话。“我们想告诉您一声,小姐,那个找过您麻烦的家伙被遣送回他自己的国家了。驱逐出境。”“为什么?”克里斯汀问,“他又想到这里来吗?”也许她终究是与众不同的,也许为了她,他敢冒任何风险。“根本不是,”警察说,“他在蒙特利尔故伎重演,不过这次是真的找错了对象——一家女修道院的院长。在魁北克可没人容忍这样[14]的事情——他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已经给送回国了。我猜他还是待在自己的国家更好一点。”“她多大年纪?”一阵沉默之后,克里斯汀问。“哦,大概六十多岁吧,我估计。”“非常谢谢您告诉我,”克里斯汀用她最为正式的口吻回答,“真让人欣慰。”她在想这个警察是不是打电话来嘲笑她的。

放下电话,她几乎哽咽。那他要跟着她做什么呢?一个女修道院院长。难道她看上去真的像是六十多岁,像个女修道院院长?修道院又是为了什么?安慰,仁爱?庇护?难道他遇到了什么事,只是待在这个国家就给他带来什么不堪忍受的压力;她的网球裙和裸露的双腿让他无力招架,肉欲和金钱似乎俯拾皆是,可无论他转向哪里,这一切又都遥不可及,修女象征着完全相反的、给他最后一击的东西,在他那双近视的眼里,长袍和头巾是否让他想起他故乡的那些女人,那些他能够理解的女人?不过,他已经回到自己的国家去了,离她远得就像是另一个星球;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答案了。

但他仍然没有忘记她。春天的时候,她收到一张明信片,贴着一张外国邮票,写着她熟悉的大写字母。正面是一座庙宇的照片。他很好,希望她也很好,他是她的朋友。过了一个月,另一张冲洗出来的照片,他在她家花园里拍的那张寄来了,装在一只封了口的马尼拉纸[15]信封里,里面除了照片别无他物。

克里斯汀的神秘光环不久就消失了;反正她自己也已经不相信了。生活重新变成她一贯期待的样子。她成绩平平地毕业,进入卫生与福利部工作;她表现出色,而且很少遭到性别歧视,因为谁也没把她当成女人。她能负担得起一间宽敞的公寓,只不过她没花多少精力去装修打理。她打网球的次数越来越少;过去是肌肉外面覆盖着薄薄一层脂肪,渐渐变成脂肪底下垫着一点肌肉。她开始时常头疼。

等到停火期限结束,战争的消息开始填满报纸和杂志的时候[16],她才意识到他所在的东方国家究竟是哪一个。她知道那个名字,但是当时没有记住,那是如此微不足道的一个地方;她从来都分不清到底哪个是国名,哪个是人名。

但是,尽管努力回忆,她还是记不起那座城市的名字,明信片也早就找不到了——他的故乡在北方还是南方,是在战场附近还是远处的安全地带?她着了魔一般地购买杂志,一张张地翻看里面所有的照片,阵亡的平民,行军途中的士兵,彩色扩印的或惊恐或愤怒的脸庞,被处决的间谍;她研究地图,收看深夜新闻,对那个遥远的国度和领土几乎变得比她自己的国家还要熟悉。有一两次,她觉得自己能认出他来,可是没有用,他们个个看上去都像他。

最后她只好停下看照片的事。这让她忧心过度,对她没有好处;她开始做噩梦,在梦里,他正从母亲家里的落地玻璃门走进来,穿着他那件破破烂烂的外套,带着一个军用背包,一支来复枪,和一大束色彩斑斓的鲜花。他的微笑一如往常,脸上却有斑斑血迹,模糊了容颜。她把电视机捐了出去,转而读起了十九世纪的小说;特罗洛普[17][18]和高尔斯华绥是她最喜欢的作家。每当她不由自主想起他的时候,她就告诉自己,他那么精明,头脑机灵,在她的国家都差点待了下来,在他自己的国家,没有了语言障碍,想必也一定可以。她觉得他不会参军,不管是哪一边的军队;他不是那种人,而且据她所知,他也没有特别信仰过哪种主义。他会是某个普普通通的、隐在背景之中的人,像她一样;说不定他成了一名口译员。[1] 模拟联合国,全球范围的学生活动,高中或大学在校生组成模拟联合国团队,召开模拟联合国会议。最早始于1951年的美国加州大学。[2] 以下这段对话为法语。[3] 原文为法语。[4] 酒店自助餐中用来盛放热食的器皿,有盖,保温。[5] 位于加拿大东南部,是魁北克最大的城市。[6] 通过举办晚宴、钢琴比赛等各类活动为交响乐团筹款、协助推广交响乐的团体。作者阿特伍德长期生活的加拿大多伦多市,有1923年成立的多伦多交响乐团志愿者委员会。[7] 原文为拉丁语。[8] 阿岗昆公园(Algonquin Park)位于加拿大东部的安大略省,是安大略最古老的省立公园。园内有数千个大小湖泊和露营场地,也是观赏枫叶的最佳地点之一。[9] 类似“警察捉小偷”的追逐场面,是默片时代喜剧电影的经典桥段之一。在查理·卓别林的《淘金记》、巴斯特·基顿的《将军号》和“美国喜剧电影之父”麦克·塞纳特(Mack Sennett)的作品中都有体现。[10] 大约20世纪20—70年代,加拿大各省曾颁布一系列规范饮酒的法令,其中一条要求供应酒类的场所分隔成“绅士”(Men’s Only)及“淑女和男伴”(Ladies and Escorts)两个独立区域,分设入口,后者只允许陪同女士前来的男性顾客进入。因为“淑女和男伴”区一般有地毯和桌椅,相对宽敞和卫生,比只能站在吧台前饮酒的“绅士”区受欢迎得多。各省法令的具体内容及起止时间略有差异。加拿大一些历史悠久的酒吧,至今仍保留着当年标识两个入口的指示牌。[11] 欧美人去酒吧,一般习惯大家轮流,依次为同去的所有人买酒。为体现绅士风度,男士有时会请女士喝酒,或代为支付酒资。[12] 指二十世纪早期,美国启斯东电影公司(Keystone Studios)拍摄的默片喜剧中的警察形象,干劲十足头脑却不怎么好,追小偷的过程笑料百出,结果常常一场空。启斯东由“美国喜剧电影之父”麦克·塞纳特(Mack Sennett)创立。参见本书第16页注①。[13] 彼得·保罗·鲁本斯(Peter Paul Rubens),17世纪巴洛克画家,作品中的女性形象一般较为丰腴、健硕。英语有“鲁本斯式”(Rubenesque)一词,形容女性身材丰满。[14] 2011年加拿大全国人口普查中,魁北克省87.9%的居民表示自己有宗教信仰,其中74.6%表示信仰罗马天主教。[15] 马尼拉纸(manila),主要以马尼拉麻制成的强韧棕色纸张,多用于制作信封。[16] 指越战。[17] 安东尼·特罗洛普(Anthony Trollope),英国小说家,著有《巴赛特的最后纪事》等。[18] 约翰·高尔斯华绥(John Galsworthy),英国小说家,著有《福尔赛世家》等。1932年获诺贝尔文学奖。贝蒂[1]

七岁的时候我们又搬家了,搬到圣玛丽河边一幢狭小的木屋[2]里,苏圣玛丽市的上游。这座木屋我们只租了一个夏天,但现在它就是我们的家了,因为我们也没有别处可去。木屋光线昏暗,有一股老鼠的臭味,逼仄不堪,之前的房子里没有寄存掉的东西把里面塞得满满的。相比之下,我和姐姐大部分时间都喜欢待在外面。

屋外有一片短短的河滩,河滩的尽头,五彩斑斓的木屋——绿色配白色,栗红色配知更鸟蛋壳的蓝色,棕色配黄色——像鞋盒一样整排立着,每栋木屋都有一间颜色相配的厕所,隔着一段不很卫生的距离,搭在后面。但我们被禁止下河游泳,因为这里水流湍急。据说曾有孩子被河水卷走,冲到瀑布急流、运河水闸和苏市阿尔格玛钢铁厂的炼钢炉火那里,阴天的晚上,我们有时能从卧室的窗口看到那炉火,在云层中间闪着暗红色的光。不过我们可以去踩水,在不超过膝盖的地方,我们会站在水里,几缕零星的水草缠在脚腕上,朝划过[3]河面的湖船招手,我们离船那么近,不但能看到船尾飘扬的旗帜,翔集的鸥鸟,船员呼应我们的时候,连他们的双手和脸庞的轮廓也看得一清二楚。然后河水便会翻涌上来,漫过我们的大腿,直冲到腰际,打湿身上那件连着灯笼短裙的泡泡纱泳衣,我们就会高兴地尖叫。

母亲通常就在岸边,正在阅读或是与人交谈,并不太注意我们,有时听到尖叫,还误以为我们溺水了。或者,事后她会说,“你们跑到水深过膝的地方去了,”可姐姐总会解释,那只是货船扬起的水波。母亲就会望着我,看看她说的是不是实话。和姐姐不一样,我每次说谎都会被识破。

那些湖船庞大笨重,收放船锚的窗口锈迹斑斑,巨型烟囱突突地冒出团团灰烟。每当它们拉响汽笛、接近水闸的时候总会如此,木屋的窗户就会格格作响。对我们而言,它们神奇无比。有时候,船上会有东西掉下来,或是给人扔出来,我们就急不可待地望着那些漂浮物,沿着河滩奔跑追逐,等它们冲到近岸,就蹚着水去捞。通常这些宝藏只不过是空了的纸板箱,或者穿了孔的破油罐,缓缓地向外渗着深棕色的燃油,百无一用。有几次,我们拿到了运输柑橘的木箱,用来做了秘密基地里的橱柜和凳子。

我们喜欢小木屋,部分就是缘于有地方建造这些秘密基地。以前从来没有这样的余地,因为我们一直都住在城市里。就在之前,我们[4]住在渥太华一幢陈旧的三层红砖公寓底楼。楼上住着一对新婚夫妇,妻子是英格兰新教徒,丈夫是法国人,信天主教。他在空军服役,经常不在家,但放假回来的时候总要把妻子痛打一顿。每次都是晚上十一点多。她就会逃到楼下来找我的母亲,她们坐在厨房里喝茶。那个妻子抽泣着,不过声音很轻,免得把我们吵醒——母亲坚决这样要求,她主张小孩子要睡足十二个小时——露出青肿的眼睛或是脸颊,低声说着他酗酒的事情。差不多一个小时之后就会传来慎重的敲门声,那个空军飞行员,穿着全套制服,他会彬彬有礼地问母亲,能否让他把妻子带回楼上,她该去的地方。是宗教信仰上的分歧,他会说。再说了,他已经给了她十五美元去买食物,她却只给他吃油炸金凤鱼。一个月没有回家了,一个男人指望吃上一顿丰盛的烤肉,猪肉或者牛肉,难道母亲不同意吗。“我会闭紧嘴巴,睁大眼睛。”母亲这样回答。她从来没觉得他醉得有多厉害,不过这种看上去彬彬有礼的人,你根本不知道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这些事情我本来一点也不该知道。父母要么是觉得我年纪太小或者性格太乖;但我的姐姐,她比我大四岁,他们会向她透露一点,她再添油加醋地转述给我听。我看到过那个妻子几次,在我们家门外的楼梯上上下下,有一次她的一只眼睛的确青了。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个男人,不过等到我们离开渥太华的时候,我已经确信他是个杀人犯了。

这件事情或许可以解释,母亲告诉父亲她认识了住在我们右手边那幢木屋里的年轻夫妇的时候父亲的提醒。“别走得太近,”他说,“我可不想她半夜三更跑到我们家里来。”他不肯接受母亲富有同情心、善于倾听的天赋,即便母亲还逗他说,“可我一直在听你说话哪,亲爱的。”聚到她身边的人被他叫作“寄生虫”。

父亲的担心似乎完全是多余的。这对夫妻和那一对截然不同。弗雷德和贝蒂坚持让我们直呼其名。我和姐姐从小被反复叮嘱要尊称别人先生太太,也只好叫他们弗雷德和贝蒂,而且我们随时可以到他们家里去。“那是句客气话,你们不要当真了,”母亲说。时事艰难,但是母亲家教很好,也会一样这么教育我们。尽管如此,一开始我们还是一有机会就往弗雷德和贝蒂家跑。

他们的木屋大小和我们的完全一样,但是没有那么多家具,所以[5]显得更宽敞。我们屋子里的房间用十测板做墙隔开,漆成青柠檬的绿色,上面还有几块浅色的方形印迹,是其他房客以前挂过装饰画的地方。贝蒂把她家的墙壁换成了真正的胶合木板,里面漆成亮黄色,又给厨房做了黄白相间的门帘,印着小鸡出壳的图案。她用剩下的布料给自己缝了一条配套的围裙。他们买下了那栋木屋,而不是暂租;就像母亲说的,变成自己的房子了才会心甘情愿装修。贝蒂把那个狭小的厨房称作迷你小厨。一张铁质圆桌舒舒服服地窝在房间一隅,旁边放着两把雕刻着曲线花纹的铁质椅子,漆成了白色,贝蒂一把,弗雷德一把。贝蒂管这个角落叫早餐角。

比起我们的房子,弗雷德和贝蒂那里多了许多事情可做。他们有一只小鸟摆设,是用中间空心的彩色玻璃做的,停在一只灌了水的敞口玻璃杯沿上,小鸟前摇后摆,最后才一头扎进水里喝上一口。他们的前门上有一个门环,是一只啄木鸟的形状:拉一下绳子,它就会笃笃地啄门。他们还有一只哨子,也做成了小鸟的样子,灌满水之后吹一口气,它就开始啼啭啁啾,“像只金丝雀,”贝蒂说。而且他们还[6]订了星期六彩色连环漫画。我们的父母没有订,他们也不喜欢我们去读那些垃圾,他们就是这么说的。可是弗雷德和贝蒂这么友善,对我们这么好,正如母亲所言,他们,又能做出什么坏事呢?

除了所有这些诱人的东西之外,还有弗雷德。我们都爱上了弗雷德。我姐姐会爬到他的大腿中间,宣称他是她的男朋友,等她长大了就要嫁给他。接着她会让弗雷德把报纸上的连环漫画念给她听,一边恶作剧地逗他,要把烟斗从他的嘴里拔出来,或是把他两只脚的鞋带系到一起。我也有相同的感受,但我知道,说出来也无济于事。姐姐已经说了弗雷德是属于她的:她总是说到做到。而且她也讨厌我做她口中的跟屁虫。于是贝蒂在煮咖啡的时候,我就会坐到早餐角里其中一把雕花的铁质椅子上,看着客厅沙发上的姐姐和弗雷德。

弗雷德身上就是有一种吸引力。我的母亲——她并不是个卖弄风情的女人,反倒会为智慧所倾倒——有他在场的时候也会更加活跃。甚至连我父亲都喜欢他,偶尔会和他一起喝杯啤酒,在他从城里回来的时候。他们会坐到贝蒂的黄色藤椅里面,在弗雷德家木屋的门廊上,一边拍打沙蝇,一边讨论棒球赛的比分。他们很少谈到工作。我不确定弗雷德做什么工作,不过是在一间办公室里。我父亲在“弄墙纸”,母亲说的,但我从来都不太清楚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们说起战争的时候更加激动人心。父亲因为背疼的毛病无法参军,他为此耿耿于怀,可弗雷德曾经在海军服役过。他从来都不多提,虽然父亲总在鼓励他讲下去;但我们从贝蒂那里听说,他们两个是在弗雷德走之前订婚的,他一回来就完婚了。那时贝蒂每天晚上都给弗雷德写一封信,每星期去寄一次。她没有说弗雷德多长时间回一次信。让我父亲喜欢的人并不多,但他说过,弗雷德可不是笨蛋。

弗雷德似乎没有主动表示过友好。我觉得他甚至也不算特别英俊。问题是,尽管我能想起贝蒂的每一根头发和每一粒雀斑,我却记不住弗雷德的模样。他有深色的头发和一只烟斗,还有,如果我们一直缠着他,他就会唱歌给我们听。“苏城的女孩你叫苏,”他会唱,“红头[7]发,蓝眼珠,我愿用我的马,我的狗,来换你……”或者,他会对[8]着我姐姐唱《美丽的棕色眼睛》,她的眼睛是棕色的,而我的是水蓝色。这让我伤心不已,因为歌里有一句词说,“我再也不会喜欢蓝眼睛了。”听上去就像是终审判决,今生今世都无法得到弗雷德的爱。有一次我哭了起来,更糟的是我无法对任何人解释到底出了什么事;只得羞愧难当地忍受弗雷德半开玩笑的关心和姐姐的鄙夷,而最难堪的是在小厨房里让贝蒂安慰。说难堪是因为贝蒂不能很好地意识到连我都能一眼看出的情况。“别理他,”她说,已然猜到我的眼泪与弗雷德有关。可偏偏是这条忠告我没办法做到。

弗雷德就像一只猫,其实连走开两步给你让一下路都不肯,母亲后来这么说。所以真是很不公平,人人都爱弗雷德,却没人喜欢贝蒂,尽管她那么亲切友善。是贝蒂一直在门口迎接我们,邀请我们进去,和我们交谈,而弗雷德则歪在沙发上看报纸。她做曲奇饼干和奶昔给我们吃,还允许我们把烘焙时拌料的碗舔干净。贝蒂是那么好的一个人;大家有口皆碑,但是根本没有人会这样评价弗雷德。举个例子来说,弗雷德很少会有笑容,而且他只有说粗话的时候才会笑嘻嘻的,大多都是在对我姐姐说。“又吃撑啦?”他会说,“嘿,肥裤子。”可贝蒂从来不说那样的话,她总是笑容可掬的。[9]

弗雷德叫她贝蒂·葛莱宝的时候——他每天至少这么叫一次,贝蒂总是笑盈盈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笑。应该是一句赞美吧,我心想。贝蒂·葛莱宝是著名的影星;弗雷德和贝蒂的厕所墙壁上用图钉钉着她的一张照片。比起我们自己的厕所,姐姐和我都更喜欢弗雷德和贝蒂家的。他们的厕所窗户上装了窗帘,不像我们家,还有一个小[10]木盒和一把配套的木勺,用来舀碱液。我们家只有一个纸箱和一条旧毛巾。

其实贝蒂长得并不像贝蒂·葛莱宝,后者金发碧眼,也不像我们的贝蒂那么丰满。不过,她们两个都很漂亮,我自忖。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那句话其实非常残忍;因为葛莱宝是以她的两条长腿出名的,可是我们的贝蒂,她的腿从腰部开始一路向下,没有曲线,没有停顿,一直插到脚面上。那时候它们看起来好像就是一双很普通的腿。坐在小厨房里的时候,我经常看见贝蒂的腿,因为她穿着露背系带的上衣和短裤,黄围裙围在外面。不知道为什么,贝蒂就是没办法把她的腿晒成小麦色,尽管她花了好长时间坐在藤椅上钩花编织,上半身躲进门廊的阴影里,两条腿却伸出来晒着阳光。

父亲说贝蒂没有幽默感。我完全不明所以。你要是给她讲个笑话,她总会捧腹大笑,即使你把内容搞错了也没关系,她自己也会说笑话。她会在纸上写印刷体的“BED”这个词,把E写得比B和D小一些,也粗一些。“这是什么呢?”她会问。“是BED里面的小黑E。”她第一次告诉我这个笑话的时候,我没有听懂,她只好解释给我听。“就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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