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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3 1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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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克里斯汀·金博尔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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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种 食物 爱情

耕种 食物 爱情试读:

序言

隆冬,周六晚上。几个小时前天就黑了,夜幕笼罩着农舍,工人也都回家了。我们生了火,打开两瓶朋友布莱恩自制的啤酒。在我清洗挤牛奶的用具的时候,马克为我煮饭,这是一个农夫表达爱意的方式。他在厨房里游刃有余,干脆利落,没有多余动作。我看着他,眼里满是崇拜和柔情蜜意,就像摇滚明星的粉丝一样。他从我们这周屠宰的牛肉里选了一块上等的肩肉排,又从地窖里拿来了一堆蔬菜。他哼着歌,从冰箱里翻出一品脱凝胶状的鸡汤和一个石榴。这个石榴是我的朋友阿米莉亚送我的礼物,从纽约带过来的。

马克忙碌起来,双手上下翻飞,半个小时以后,五颜六色的两盘子就放在了桌子上。他将牛排烤到五分熟,沿着纹理切成薄片,淋上了红酒汁。韭葱、胡萝卜和羽衣甘蓝用黄油炒了,再用杜松调味。旁边是一小碟宝石红的泡菜,由今年的紫甘蓝腌制而成,色泽盈溢。我们没有面包了,但他在冰箱里找到了一小块油酥团,是上次做馅饼时剩下的。他把油酥团擀开,切成三角形,在平底锅里煎。瞧,饼干就做好了。出人意料的明星菜肴要数小萝卜。去年夏天,马克有些狂热地种植小萝卜,为此我无情地取笑了他。但这些小萝卜长势煞是喜人,也非常容易储存,我觉得我们其实可以在冬末之前减少其他供应了。这个品种叫“心里美”,表皮是透着绿色的奶油白,里面是嫩粉色,苹果一般大小,切小萝卜的时候感觉就像切小型西瓜一样。生萝卜撒些盐,这就是非常受欢迎的一道开胃小菜。这道菜看起来非常像水果冷盘,尝起来总会给人惊喜,视觉与味觉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今晚的小萝卜是马克用汤炖的,保留着鲜亮的颜色,但味道更为柔和。他添上少许枫糖浆和葡萄醋,最后撒上一把味道浓烈的石榴籽。菜的热度让一些石榴籽爆裂开来,而另外一些仍然是完整的,吃起来口感非常有趣。这就是我爱我丈夫的原因:本土的根和外来的水果,本是相互排斥的食材,但他从中看到的是和谐,而不是冲突。我们享受着美食,我愉悦地眯上眼睛,啜一口酒花味的苦啤酒,然后我们甜蜜地亲吻。我们在城里的朋友还没为晚上外出梳妆打扮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收拾停当准备上床睡觉了。

我已经在这张床上睡了七个冬天。有时我会想,我怎么会来到这里,作为某人的妻子,来到北郡一个古老的农舍中。我有时仍然会觉得自己是剧中的一个演员,真实的我在外面流连到凌晨四点,穿着高跟鞋,拿着手包;而剧中的我凌晨四点就起床了,穿着牛仔裤,拿着多功能工具刀。前几天洗衣服的时候,几个枪弹壳从口袋里掉出来,剧中人也丝毫不感到诧异。包围我的不是城市的声色犬马,而是五百英亩田地。今夜云雾缭绕。这个农场是一个更加黑暗、更加安静的世界,比我想象中的乡村更美丽,也更野性。

我在马克身边像小猫一样蜷缩着身体,盖着鹅绒被,听到了冷冷的春雨落下的声音。马克已经睡着了,我有一会儿还醒着,想着会不会有哪头母牛运气不好,在这么个倒霉天气生小牛;猪窝里有没有足够的稻草来御寒;马是在草地上舒服还是在马棚里更好。我还担心雨会将积雪层融化,将大蒜和多年生植物暴露在严寒之中;在霜冻的威胁结束之前,寒潮一定还会卷土重来的。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些想法都盘踞在多数人,尤其是农民的头脑中。而现在我也是他们之中的一员了,这个事实就像小萝卜和石榴籽一样让我感到惊讶。

我和马克都是第一代农人。我们一起建造的这个农场可以说很古典,也可以说非常现代,这就看你问的是谁了。土壤因为有堆肥和覆盖植物而十分肥沃。我们不用杀虫剂,也不用除草剂。农场大部分工作由马来完成,而不是用拖拉机。种植的作物多种多样,一块一块的田地是由灌木篱墙和小林地隔开的。我们有一片糖枫林、一片果园、一大片草场和干草地,还有四季常青的花木园。我们亲自用手挤奶,奶牛的奶水非常充沛,用这样的牛奶做出的黄油十分鲜美。我们在草地上养猪、肉牛和鸡,到屠宰的季节我们会做生香肠和风干香肠、意大利烟肉、咸牛肉、肉酱,还有几夸脱醇美的汤。

我们生产的食物可以养活一百个人。这些“会员”每周五都会来到农场,选取我们生产的食物。我们的目标是为他们全年丰盛而健康的饮食提供一切食材,包括牛肉、鸡肉、猪肉、鸡蛋、牛奶、枫糖浆、谷物、面粉、干豆、香草、水果,还有四十种蔬菜。我们的会员每人每年付给我们两千九百美元,每周过来取,能吃多少就拿多少,在生长期还可以多拿一些冷冻起来或做成罐头,为冬天做储备。一些会员仍会定期在杂货店买非应季的方便食品,还会买我们无法提供的东西,比如柑橘。但是,其他一些会员基本就靠农场的食物来生活了。

这些年,我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耕食生活中我学到了很多。我学会了开枪,杀鸡,躲开飞奔而来的公牛,驾驭受惊之后的脱缰之马。我学到的这些东西中,最艰难的就是,你如何通过农耕改变这片土地,农耕也会如何改变你。它渗透到你的血液中,一如尘土栖居在你粗厚手掌的褶皱和指甲里。它向你的身体不断索取,让你耗尽心力,在你五十岁的时候摧毁你;当你醒来时,会发现自己膝盖劳损,肩膀失灵,耳朵因机器的长期轰鸣而失聪,而且一贫如洗。农耕扎根在你的生命里,排挤掉其他的活动,让它们看起来微不足道。你的土地成为你的整个世界。也许你意识到在这片土地之外,在你遥远的过去,在声光世界和钢筋水泥中,有外卖食物和中央空调,没有这样那样的不便;但在这样的世界中,你实际上是被剥夺了,被剥夺了渴望、努力、艰辛和有意义的成就。农场会向你索取,如果你不做出足够的努力,死亡和野性的原始力量会将你吞没。所以,你自然而然地给予,然后给予得更多,几乎接近极限。这时,也仅仅是在这时,它给你丰厚的回报,不仅填满你的地窖,也滋润了你干涸而杂草丛生的灵魂土地。

这本书记载了扰乱我人生轨迹的两段爱情:一段是与农耕这门脏乱而令人沉迷的艺术;另一段是与一个复杂而令人恼怒的农夫,在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我与他邂逅。

Part 1 离别

“我知道马克在那一刻爱上了这片土地,就像当时他爱上我那样,迅速而又笃定。从那时开始,这就是他脑海中不容置疑的家园。”

我第一次见到马克是在一辆破旧的拖车里,这是他的农场办公室,也是他的家。我从曼哈顿开六个小时的车来到这里采访他,想要写一篇年轻农民的故事,他们种植当地的有机食物,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青睐。我敲响他的门,后来才知道,那时他正在午睡。因为无人应答,我就自己走进了厨房叫他的名字,不一会儿卧室的门就“砰”的一声开了,马克大步流星地走到走廊里,边走边系扣子。他个子非常高,迈着长腿向我走来,行动果断,风度翩翩。他穿着一双破旧的皮靴,蓝色的牛仔裤腿部已经泛白,还有一件饱经风霜的礼服衬衫。他有一双生动的湖绿的眼睛,挺拔而完美的鼻子,胡子估计已经两天没有刮了,还有一头卷曲的金色长发。他的手很大,结满了老茧,胳膊上肌肉突起,青筋毕露。他向我微笑,露出迷人的牙齿。我闻到了温暖的皮肤、柴油和土地的味道。

他向我介绍了下自己,跟我握了握手,然后突然就走了,说要去处理农场的什么紧急问题。纱门在他身后“砰”的一下关上了,他边走边回过头来向我承诺,晚上回来的时候他会接受采访,这会儿我可以跟他的助理吉娜一起给花椰菜松土。后来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对他的印象:第一,这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我认识的所有男人都很理智,生活在大脑里,而他生活在身体里。第二,我长途跋涉到这里来,只是帮这个家伙给花椰菜松土,真难以置信。

第一个晚上,我并没有采访马克,而是帮他杀猪。我吃素食十三年了,而且那天我穿了一件阿尼亚斯贝的崭新的白衬衫,但是他正好缺人手,而且身在他的农场却不帮忙,让我觉得好像跳进湖里不游泳一样不自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屠宰动物,根本不敢看。这是一只叫布奇的母猪,身上有黑白相间的斑点,就像儿童故事中的小猪主人公那样。直到这头猪一动不动了,我才重新镇定下来。

那天晚上我住在镇上的连锁酒店里,在浴室里用肥皂把猪油洗去,浴室出人意料地洁白干净。我感觉这像是到遥远的异国他乡的一场旅行。

第二天天不亮我就起床了,回到了农场。马克的员工正聚在一起吃早饭,麦片薄煎饼和自制的香肠,浇上枫糖浆。我吃了双人份的香肠,标志着我素食生活的结束。

刚吃完早饭,马克就又没影了,他把那头猪放进借来的“探险者”后座上,去他的阿米什朋友的肉店了。他说会在下午回来,那时候我们可以好好地进行采访了。同时,我可以跟他的另一个助手迈克尔一起用耙子耙番茄地里的石头。

迈克尔看起来对我的工作能力很是质疑。我把白衬衫换下来,穿上一件老式的Cheap Trick乐队的T恤,紧身牛仔裤,还有一双旧货店买来的粗跟鞋。这一身衣服很独特,在曼哈顿东村区绝对出众,但在宾夕法尼亚的田地上就很奇怪了,而且有点小性感。尽管加上鞋跟我也就5.2英尺,尽管我那时做的最剧烈的运动就是定期打弹球游戏,但我认为自己绝对健康,用我的话说是“小身量,大力气”。前几天的耽搁已经让我有些恼火了,但是我被一种不可理喻的争强好胜的心态驱使着。这个特点遗传自我的父亲,他在七十三岁的高龄滑水,想要从岸边直接下水,结果却拉伤了韧带。

迈克尔递给我一个硬齿耙子,我们开始在相邻的垄沟里耙地。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就在附近,迈克尔是电影专业的学生,是那年春天毕业的。之前他周末自愿来马克的农场工作,用他的话说,是想看看艰苦的工作能不能把他锻造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毕业的时候,马克雇用他在农场做全职工作。迈克尔的父亲是会计,女朋友马上开始读法学院,他们对务农不怎么看好,希望迈克尔能够尽快“改邪归正”。

我累得气喘吁吁,为了掩饰,我问了好多问题,而且利用一切机会靠在耙子上,装作认真聆听的样子。七月的阳光刺痛了我的脸,我就像被打了耳光一样。番茄浓烈的树脂气味将我们包围。番茄秧像我一样高,果实累累,用橡木桩和麻绳支撑着。对于一个最多只在窗槛花箱种香草的人来说,这些番茄秧看起来有点吓人。垄沟里的土壤很干燥,并且已经结块了,里面还布满了石子。迈克尔告诉我忽略那些比鸡蛋小的石头,把大一点的石头耙成一堆,把这堆石头铲到手推车上,然后倒在栅篱里。每一铲都装满了石头,我没想到这么重,第一下我就把手推车弄翻了。耙、铲、倒,冗长的两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我突然意识到,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就会彻底废掉,连离合器都踩不动,没法自己开车回家了。绝望中,我主动提出去为大家做午饭,并尽量让这个提议听起来非常自然,让他们看不出来我其实是为了逃避干活儿。我不敢相信这么短的时间就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我左手的拇指和食指之间磨出了水泡,我的腰也不能完全挺起来。还有我的胯,禁锢在紧身牛仔裤中,已经被擦破了,我觉得一时半会儿是好不了了。

我以前不怎么会做饭。我爱美食,但我与食物更像是一次性的约会,而不是稳定的恋爱关系。它有时在餐厅摆放在我面前,有时装在白色小纸盒里,由一个骑自行车的家伙送来给我。我不确定我公寓里的烤箱是不是能用,因为我在那儿住了七年之久,却从来没用过。冰箱是能用的,但在我的小公寓里,它作为储存空间比作为厨房用具更有价值。冰箱里放着狗粮、一壶比利家牌的过滤水;另外,由于书架空间宝贵,曼哈顿电话本也放在了冰箱里。在我的记忆中,冰箱永远是厚重而冰冷的。冷冻箱里有一个制冰盘,里面的冰块已经缩水了,还有一瓶波兰伏特加。

马克的厨房占据了半个拖车,不禁让我想起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市场。里面装满了五颜六色未经包装的东西,牛奶、肉、泥和蔬菜的味道相互交融,散发出泥土的芳香,强烈但并不难闻。我把门打开,小心翼翼地窥视着这些高大的架子。橱柜里有装在加仑罐子里的黑豆和苹果干、燕麦和黑麦,还有小粒的干燥玉米穗。烤箱上面的碗橱里,满是一捆捆香草和一瓶瓶没有贴标签的琥珀色带泡泡的液体。我打开冰箱,看到一个没有盖儿的罐子,里面满溢着绵软带血的东西,我认出这是布奇的内脏。冰箱里还有一个铁丝筐,装着表面有磨损的红皮蛋。保鲜储藏格里是一罐罐黄油和农家奶酪,一堆看起来像高尔夫球的东西,有可能是芜菁,还有一些尚未清洗的胡萝卜。

我迅速关上了冰箱门,抓起一只篮子和一把刀,回到了农田里。迈克尔已经耙完了石头,现在正忙着用一包包有些腐烂的稻草来覆盖成垄的番茄。我看到了所有现成可供挑选的食物:新鲜的马铃薯、花椰菜、莴苣、香草、豌豆、甜菜,还有黑莓。一头母牛带着小牛崽悠闲地吃草,一群母鸡在堆肥上啄食,一头猪在一堆扔掉的菜叶中翻拱。目之所及,皆为丰裕。我感觉一些想法在头脑中盘旋,巨大而缓慢,如同地壳板块的运动。这块地不过六英亩见方,只是一个大操场的面积,却能产出可供两百户食用的蔬菜。一切似乎都比我想象中简单得多。泥土加上水,加上阳光,加上汗水,就等于食物。这里不需要工厂,不需要很多机械,不需要毒物或者化学肥料。如此的丰裕始终存在,我却一直毫不知晓,为什么会这样呢?在这里我觉得非常安全。世界上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飞机会撞上大楼,工作可能会丢,人们可能会被赶出公寓,油可能会用完。但是在这里,至少我们还有食物可以果腹。我在篮子中装满了番茄、羽衣甘蓝、洋葱和罗勒,心里盘算着这么一大堆蔬菜,在纽约的农夫市场中得花多大一笔钱。然后我回到了厨房,希望能做出一顿美食,这样对辛勤劳动的他们才公平一些。

我在厨房里找到了两个工具,对我来说,它们熟悉得就像老朋友一样。一个是十英寸的软钢主厨刀,刀锋十分锐利;还有一个大号的铸铁煎锅,抱着它,我的双臂几乎难以合拢。我开始干活儿了,把羽衣甘蓝的叶脉切掉,把番茄和洋葱剁碎,心里其实并不清楚这顿饭会做成什么样子。我只知道,如果大家都像我这么饿,我最好还是以保量为目标吧,保质就退而求其次了。我把煎锅放在两个炉灶上加热,用黄油嫩煎洋葱,加上切碎的胡萝卜、西红柿,加水蒸煮羽衣甘蓝。我用一个像井盖一样的东西盖在煎锅上,羽衣甘蓝变软之后,在上面挖了几个浅浅的窝,将一打鸡蛋打进窝里煮。然后我把大蒜和罗勒一起切碎,捣成泥和入一小块黄油,涂在我从碗橱里找到的面包片上。我把加蒜的面包放在烤箱里烤,在工人从田间回来的时候,我正好把装着香味四溢的吐司的托盘从烤箱中抽出来,把面包片放在各自的盘子里,上面铺上羽衣甘蓝和荷包蛋,最后放上一勺农夫奶酪和研磨的黑胡椒。

待到菜都上齐、我们都落座的时候,我正襟危坐,有些担心地咬了第一口,然后就放松下来。羽衣甘蓝鲜嫩多汁,大蒜和罗勒口感辛辣,两者搭配,我觉得味道出乎意料地好,而且能做出这样的菜,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我环顾坐在桌边的人,期望能够得到恭维和赞美,但看到的只有刀叉的挥舞和嘴巴的开合。“麻烦把盐递给我。”迈克尔终于开口了。我现在明白,并不是我做的午饭不好吃,实际上我敢说他们都觉得非常好。但是“非常好”对于每日吃得像国王一样的农民来说并不算稀奇。一个法国人曾经告诉过我,食物是最大的财富。只要种植得当,无论你拥有什么,都会觉得无比地富裕。

在我想尽办法成功拦截马克之前,又是一个夜晚了。迈克尔、凯娜,还有一些义工,之前一直在田间忙碌,现在已经离开了,但是马克仍然在劳作。我开始怀疑这家伙究竟有没有停下来的时候。现在他甩开两条长腿,奔波于各种农活之间,似乎有无穷无尽的精力。他查看胡萝卜的灌溉,为第二天的工作做笔记;弯下腰从草莓边上拔出一棵看似无害的杂草,测试防鹿网的电流;然后用在苹果味溶液中浸泡的棉球做诱饵,这样小鹿的鼻子会受到强烈的一击。我跟在他身后快步走,手里拿着笔和笔记本,还有他心不在焉地递给我的螺丝刀和断掉的水管,就像玩杂耍一样。他一直在说话,滔滔不绝,妙语连珠,让我惊诧万分。我一直以为农民都是脚踏实地那种类型的人,不能说是木讷,但可能有点无趣。

他不喜欢“劳动”这个词,这是带有贬义的。他喜欢称之为“耕作”,就好像“我今天耕作了十四个小时”。他没有电视或者收音机,我觉得他有可能是这个国度最后一个知道“9·11”事件的人。他至今仍然不听新闻。新闻令人压抑,反正,对大部分的事件,你都无能为力。你只能想当地的事情,做当地的事情,而他对“当地”的定义不超过他耕作的十五英亩地的范围。正确的做法,是去了解你如何影响了周围的世界。一开始他只是对塑料有敌对情绪,但是他渐渐开始对任何不能自己开采熔炼的金属都有所怀疑。事实上,他要给自己盖房子的时候,压根儿不想用一根钉子、一块金属,这样当他死去之后,房子也可以归于尘土,化作春泥。他没有汽车,不论去哪儿都是骑自行车或者搭便车。他最近开始反对“应该”这个词,反对应该做的事让他感觉比较快乐。他觉得市场经济和那些不知名的交换什么的无聊至极。他更愿意想象一个农场,没有金钱交换,只有善意和帮助。他的理论是你得从赠予开始——最好是大一点的东西,价值一千美元左右。他说,一开始人们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会感到不安,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弥补你,也回赠你一些大一点的东西。然后你把其他东西送给他们,他们又把其他东西送给你,很快就没有人斤斤计较了,只有东西的流通,从富余的地方流向需要的地方。这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让人心满意足,并且每个人都感到称心如意。我想,这家伙真是疯了。但是,如果他是对的呢?

最终我扔掉水管和螺丝刀,请求他停下来跟我坐在一起,让我能够集中精力。我明天早晨就得走了,而到目前为止,我拥有的全部,不过是一些潦草而令人迷惑的笔记,还有疼痛难忍的胯部。他停下来看着我,然后笑了。

夜幕降临前的最后一个小时,我们穿过地势较高的农田,路过一个池塘,进入一片茂密的树林,那里花栗鼠跳来跳去,在做谢幕的演出。我们一起坐在一棵倒下的橡木树干上,寂静突如其来,就像远航后走下船时那样。每当马克说起我们的爱情故事,他总是把这一刻算作故事的开头。他说,当他坐在木头上回答我的问题时,有一个讨厌的细小的声音坚持不懈地在头脑中盘旋,就像蚊子一般。这个声音说:“你将会把这个女人娶回家。”

他尽力去忽略这个声音,他没想找女朋友。他最近才结束一段很长时间的感情。另外,已经是盛夏了,他还有一个农场要经营,他必须集中精力。他最不需要听到的就是,他遇到了未来的妻子。但是这个声音仍然坚持着:“你将会把这个女人娶回家。如果你够勇敢,你应该现在就向她求婚。”

当马克考虑要不要求婚的时候,我正在想能不能写成一篇故事。马克会是一个有意思的主人公,他满腹经纶,能言善辩,而且看起来演技有夸张的成分,是个天生的表演者,享受听众关注的目光。他发起了很多对话,也有自己的思考。我喜欢看着他阳刚十足的面庞和修长的四肢。我突然想到,关于他,我不应该只是写一篇杂志文章,而是应该写一本书。当然我会在农场度过很长一段时间,但我可以把我的公寓转租出去,在这儿租个便宜的地方住下来。也许我可以在胡萝卜地里搭个帐篷。

农场被夜幕笼罩,他陪我走向我的汽车,再次说起他想要创造的家的样子。他说,如果他能够自己用木桶打水,穿自己鞣的鹿皮革衣服,将会非常开心。“那你的妻子会是什么样子呢?”我问道。我很难想象,什么样的女人能够与马克的未来相契合。对于我来说,木桶好像很沉的样子,而鹿皮革令人生厌。马克后来告诉我,他觉得这个问题就如调情一般。我们都不记得他是如何回答的了。

我驱车离去之前,马克往我的后座上装满了蔬菜、鸡蛋、牛奶、猪肉和黄油,就好像是要给我准备粮草,送我去一个寸草不生的荒原上远征一般。在回家的路上,我想起了他,想起了在田间给花椰菜锄草、耙石头的时光。那段经历犹如下地狱一般,但我想要更多这样的生活。我这是怎么了?我把它归因于创作能量。过去我曾经几次错将迷恋当作真爱,而这次恰恰相反,这是我第一次错将真爱当作迷恋。

我回到城里,已经过了午夜。我在公寓楼前停车,然后卸下马克送给我的一箱箱的食物。这是一个美妙的夏夜,附近的酒吧、餐厅和街道熙熙攘攘,都是盛装夜出的人们。马克装满食物的亲切温暖的木箱子摆在人行道上,就像来自另外一个时空。一个男人路过,是我在狗狗公园认识的。就像很多时候一样,我们知道对方的狗叫什么,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哇!”“小熊”的主人惊叹道。“去逛街了?”他问。“没有,”我回答说,“去乡下了。”我把一打鸡蛋塞给他,心里想着马克和他的慷慨理论。“小熊”在我装满蔬菜的箱子前不停地嗅,主人露出了疑惑的神情。“这都是有机食物。”我说道,顺便跟他解释一下。他小心翼翼地抱着鸡蛋走开了。我转了转眼珠,回到车上在大楼附近绕圈,找个停车的地方。

我住在东三街,就在“地狱天使”总部的对面。我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单身公寓,光线很好,周日的早晨我喜欢坐在公寓外面的逃生梯上喝咖啡,俯视下面被墙围起来的墓园。墓园中有十九世纪的墓碑,还有枝繁叶茂的槐树。我到这个城市不久就住在了这里。当时东村还没有完全成为中产阶级聚居区,周围仍然有很多瘾君子,房租还是一个月五百美元。“地狱天使”总是有一两个保镖,抱着双臂站在那里,守卫着一长排闪闪发亮的摩托车。有一次我深夜回家路过他们的大门,一个肌肉结实、留着小胡子的“地狱天使”上下打量我,冲我咆哮:“平安到家!”我觉得很安心,甚至觉得这样很性感。直到我看见一个瘦小的邮递员撞到了他的摩托车,正是这个人用球棒把邮递员打倒在地,冲着他的头高举球棒,然后狠狠地打下去。我跑过街角才敢给911打电话,因为我害怕他会看到我。

在我住的公寓大楼中有受益于租金管制的租客,由于租价稳定,他们愿意永远居住下去,还有年轻的艺术家和嬉皮士,他们是东村变成中产阶级聚居区的先驱。这两种人各占一半。一个叫珍妮特的中年女人住在二楼,她戴着精美的假发,穿着华丽的服装,这都是她做夜店歌手的光辉岁月留下的东西。她邻窗而居,监视着来往的人,而她养的一群白色玩具贵宾犬就在她背后吠叫。大楼人来人往,没有谁能不被她评头论足。我发现她的警觉让我很安心,但是遇上电梯故障,需要从她家门口经过的时候,贵宾犬的气味,伴随着她让狗闭嘴的尖叫飘荡在走廊中,你会想起“肮脏”这个词。

我约会的方式用随意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在与电影制片人、艺术品收藏家、政治评论家、前男友喝茶、共进晚餐、看电影的约会中周旋。我认为他们也都有自己的约会去周旋。我们都很忙,都把自己的感情埋藏在心里。如果有发展为爱情的机会,也没有人愿意谈论这种可能性,至少我是这样。我在那之前有过几次心碎的经历,明白了女人有情感上的需求是没有什么吸引力的,尤其是过了三十岁之后。我想,还是摆出一副很坚强、难以捉摸的样子比较安全。

同时我也在试图阻挡我心中逐渐出现的一种疼痛。最开始察觉到这种疼痛是在机场,我刚刚结束一次旅行。机场大厅的人群手里捧着花,小孩子打扮得娇俏可爱,高高兴兴地等待着他们爱的人回家。我讨厌从这群等待的人中穿过,因为其中并没有人在等我。我排队等待出租车的时候,浓重的孤独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打开公寓的门,发现我走后唯一的变化,就是从早到晚在墙上移动的光线,还有一两只慌忙逃窜的蟑螂。空气中都能够感受到孤独的气息。第二天我从姐姐那儿接回了我的狗,这种疼痛减轻了一点,我又回到了城市的滚滚人流中。但是减轻的只是一点,很快这种疼痛就蔓延开来,直到“家”这个词让我泪流满面。我想要一个家,和一个男人有一个家。有一间房子,有青草的气味,有晾在绳子上的床单,有一个在喷洒的水中跑过的孩子。这个简单的梦想对我来说似乎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与我现在的生活风马牛不相及,在我生活的圈子中没有人拥有这些东西,也没有人想要,或者承认他们想要。我以为我能够了解这种疼痛,学会忍受这种疼痛,就像你学会忍受骨折之后久久不散的疼痛,那种能够预知天气变化的疼痛。

那个夏天其余的时间我都是在忙碌中度过的,写广告文案、教课、做几个兼职,也只是勉强能够糊口。我喝了太多的咖啡,身心疲惫,为钱的事情担心,就像纽约的每个人一样,我认为这种事情是正常的。唯一的例外就是我想起马克和他的农场的时候,那个地方让我感到平静。我想尽可能去了解他做的每一件事。我买了温德尔·贝利(Wendle Berry)的《良田的礼物》(The Gift of Good Land),每天在地铁上阅读,在空白处做笔记。“耙子长什么样子?”“南丘羊(southdown)是什么?”九月份的时候我已经决定把我的公寓转租出去,在马克的农场待上一年,把农场的生活写出来。后来他打电话给我,在答录机上留了言。

在我写到他、想到他的那些时间里,他对我来说更多的是一个角色,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他真实的声音让我很吃惊,这比我写作时头脑中回响的声音要高一些。我播放了两遍留言,才听懂了他的大意。他想要邀请我跟他一起去卡茨基尔(Catskill)山区,在一个老牌的风雅的度假村共度周末。这与我写作中坚忍不拔的苦行农夫的形象相去甚远,真是罪过。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稿子做一些修改。

然后我想到的是要不要接受他的邀请。他说他有一个双人免费度假的机会,所有费用全免,因为之前他在这个度假村教过一次冬季求生课。他们在举行一个厨师和农夫的研讨会,他认为这会对我的研究有所裨益。这听起来确实是一次做研究的良机,但是我并不是听不出他的弦外之音。我不是小孩子了,知道当一个男人邀请你在宾馆共度周末的时候,他很可能就会挑逗你。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就好像在舞台上掏出枪来又不射击一样。但是马克和我之前遇到的每个男人都不一样,所以我觉得他可能会是个例外。如果不是例外也没关系,我可是从纽约来的,不管怎样,对付一个农夫还是没问题的。我不想因为一时放纵而打乱我的全盘计划,而且我最不想要的就是跟某个不愿意用钉子的疯子发展一段异地恋。为了保险起见,我带上了老土的内衣,也没有刮腿毛。

我出城的路上遇上了堵车,晚了四个小时才到,精神烦乱,发现马克靠在接待处附近的椅子上打盹,一顶硕大的草帽盖在他的脸上,就是他在农田里戴的那一顶帽子。帽子上插着火鸡的羽毛,真是非常壮观。这个形象跟我写作中的角色非常相符,我松了一口气,但很快就丢面子了。回想起来,我们第一次共进晚餐时,正是这顶大帽子让我放心大胆地点了第二杯马丁尼,导致我成了挑逗他的那个人,尽管我本意并非如此。这已经成为准确的历史事实了。

关于生活方式选择的深刻而美好的教育,就从这一晚开始了。我发现马克从来没抽过烟、喝过酒,也从来没试着嗑药,或者跟别人鬼混。他一直吃健康的食物,大多数是有机食品,他成年生活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艰巨的体力劳动。他是我见过的生活方式最健康的生物了。有些人的愿望是世界和平或者人人安居乐业,而我的愿望是每一个女人都会在人生的某一节点遇见这样一个爱人,从不抽烟酗酒,从不因为滥交或看情色作品而精神不振,他健美的肌肉来源于脚踏实地的劳作而不是健身房中的锻炼,他不为人性中动物的一面感到羞耻。

从那之后我不再假装要做研究,我意识到人生中的重大转折正在发生。我打消了写书的念头,决定在马克的农场度过长长的周末。我不穿高跟鞋,不带笔记本。两个崭新的世界在我的面前拉开帷幕。一个就是劳作。我捡鸡蛋、喂鸡,在农田上的劳作让我筋疲力尽。我之前是个环游世界的旅行作家,做过人们花费金钱和时间做过的所有事情,我无法想到除了把温热的鸡蛋从鸡窝里拿出来,还有哪个地方我更愿意去,还有哪件事情我更愿意做。

另外一个崭新的世界是食物。马克做得一手好菜。拜托,有他手中的原料,任何人都能做出一手好菜:仍然带着泥土的蔬菜,触手可及的香草,优质的鸡蛋、牛奶和肉,你在任何商店里都买不到。但是马克确实很会烧饭。他十一岁的时候,他的妈妈罢工了,因为无论她晚餐做些什么,都会听到家里的抱怨,这令她十分厌烦。马克和他的妹妹就开始为家里做饭。最开始他们经常搞砸,每个夜晚都填满了一块块番茄酱通心粉和一堆堆讨厌的残羹剩饭。但是那年马克非常瘦弱,极度活跃,每个月都以数以寸计的速度生长。他总是处于饥饿当中。饥饿是伟大的老师,于是马克开始自学成才。他阅读《掌握法式烹调的艺术》,越是成功就越是雄心勃勃。他开始沉醉于卷出完美的寿司,当他在中学喜欢上一个女孩时,他为她做出有七道菜的晚餐。最后他抛弃了烹调书,开始自由发挥,坚持几项简单的原则:让你的刀保持锋利,每道菜都要亲自品尝,不要不舍得放盐。他对于食物的热爱也是最终吸引他去农场的部分原因。他说,唯一能够保证吃得起他渴求的优质食物的办法,就是成为一个银行家或者自己耕种,而他又耐不住在椅子上正襟危坐,所以做银行家是没戏了。

于是我在这里,在一个移动的家中享受高级菜肴。他为我烹调,这是一种追求的手段。这样一来,如果其他男人仅仅带我出去吃饭,是打动不了我的。我在享用鹿肝的时候爱上了他。

那是秋末时分,第一次霜冻还没有到来,但已经寒气逼人,晴朗的夜空往往伴随着刺骨的寒冷。月亮升起来了,虽然只是月牙,但深蓝的夜空衬托得星星越发明亮,对于我这样一个刚刚从城里来到乡下的人来说,仍然感到十分新奇。马克把狗锁在拖车里,从高架子上取下了他的来复枪。我从来没有把来复枪拿在手中过,它的重量让我大吃一惊。我的手抚过这把枪平滑的黑色木头,不禁打了个寒战。

夜晚出去散步与夜晚出去持枪散步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沿着草莓旁边的小路缓慢行进,脚步轻缓,屏息凝神。周围的空气充满了危险与期待。草莓被鹿群啃食过,那年鹿群的数量很多,尽管有严密的电网阻挡,还有两条狗把守,但它们还是踏足了他的农田。他持有公害许可证,可以在禁猎季节和夜间打猎。马克打猎不是为了娱乐,而是为了保护作物,也是为了鹿肉。

我拿着灯,马克持枪。我不知道我们在那儿待了多久,在紧张而恍惚的状态下移动,直到他默默地把枪递给了我。我从他的手里接过枪,把眼睛放在瞄准器上,它就像一个带着准星的望远镜一样。我把它对准那边的树篱,在微弱的月光下看到三只鹿,两只雄鹿和一只雌鹿,雄鹿头上的角就如树枝一般。我突然被一种复杂的情绪击中,那是你看到庞大、美丽、自由、野性的动物时感受到的敬畏之情,一种兴奋激动之情,还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我惊讶地发觉,这种渴望一定是某种嗜血的欲望。我的手立刻开始颤抖,颤抖得很厉害,我甚至能听见手镯跟枪碰撞的声音。我放下枪,把它递给马克,他举起枪,扣动了扳机。在黑暗中,我依稀看到两只动物的身影朝着树林飞奔而去。

鹿肝比看起来的样子要更重、更坚硬一些,我拿着它在冷水底下冲洗的时候,仍然能够感受到生命的余温。我看着马克把鹿肝切片,撒上一些面粉、盐和胡椒,把切片的鹿肝放在装有热奶油的煎锅里,里面有一些切碎了的红葱,已经呈半透明状态了。他跑到农田里,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把混合香草,他把它们切成细丝,然后扔到锅里。他把鹿肝从锅里取出来,放在盘子里,这时的鹿肝仍然隐隐透出粉红色。他往锅里倒了很多我带来的白酒,又加上一杯从一加仑牛奶上撇去的奶油。煮了一会儿,锅里冒出了气泡,里面的汤变得浓稠,这时马克把肝片放到锅里,翻炒了一次。然后他把这些肝片小心翼翼地摆放在两个温热的盘子中,用勺子把奶油酱淋在鹿肝上。他已经在桌上摆了两根蜡烛,还有一瓶采来插好的野花。桌上有一条自制的面包、绿叶菜做成的沙拉,还有一个木盆,里面盛放着水灵灵的苹果。

我的母亲是那种极度厌恶肝脏的人。我从她那儿得到的理念是,肝脏是一种无论如何也不能碰的东西,因此从那时起我其实从未尝过肝脏。这也许是一大幸事,因为这使我完美避开了超市售卖的肝脏,那些都不怎么新鲜,煮得黏糊糊的,玷污了肝脏的名声。另外,这增加了我咬第一口肝脏时的惊讶和喜悦。鹿肝的口感让我想起了野生的蘑菇,坚韧却不失柔软,风味独特又不会口味过重,野味与奶油和红酒熟悉而风雅的风味搭配,达到了一种平衡之美。还有一种东西,那是一种原始的力量、一种渴求,在体内升腾着,喊叫着:“吃了它!我需要它!”这是我第一次察觉到,食欲也是有智慧的。如果你清除加工食物的白噪声,用心聆听,你会发现健康和美味才是真正的盟友。我们毕竟是动物,本能地喜欢对我们有益的东西。也许我们体内残留的一部分仍然蹲在某个地方的火堆旁,咂嘴品尝着某种营养丰富的内脏。在我的内心深处,有一种声音第一次告诉我,我爱马克,这或许同样来自那个残留的部分。它说,别犯傻。这个男人会打猎,会耕作,高大魁梧,体魄强健。他可以让你衣食无忧,他的基因也许可以改善你矮小的血统。爱他吧。

这个声音在宾夕法尼亚更为清晰,而当马克第一次来曼哈顿看我的时候,就不是如此了。他是坐公交车来的,我到公交站去接他。他穿着一件褪色的红色高领衫,一件破旧的棕色工装夹克,戴着那顶无处不在的硕大草帽。想让一个纽约人感到震惊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那顶帽子就像鲨鱼鳍一般穿过闹市的人群,行人纷纷驻足侧目。我发现马克在我生活的城市,至少跟我在他的农场里一样,看起来异军突起,格格不入。这一点让我找到了心理平衡。

我一直盼着他来探望我,但他一来我就意识到,我不知道该带他在城里做些什么。他讨厌酒吧,也感受不到咖啡馆的乐趣,这把我白天和晚上经常活动的地点都排除了。我试图告诉他周日早晨喝咖啡看报纸的概念,但他一点也不明白,而且他总是来回大步走,更显得我的公寓狭小又压抑。我带他去的餐馆他并不感兴趣,因为菜价贵得离谱,而且比他拖车里的蔬菜差远了。他的腿太长,在剧院的椅子上坐不下。他对我周围寒酸的街区和居民、我朋友的工作和他们了不起的成就,都视而不见。我无法带这样一个穿高领衫、戴大草帽的人应邀参加聚会。现在就剩下书店了,这对他来说极其有吸引力,还有弹球游戏,激起了他好胜的本性。

他喜欢搭乘出租车,因为多数司机都来自农村,世界上某个时光缓慢流淌的角落。这时候马克就可以跟司机进行一番热烈的讨论,或是马具之间的细微差别,或是某个村子防鼠害的方法。一个希腊的司机把车停在一边,关掉计价器,详细描述他的村子里剥羊皮的方法:在其中一条腿上切下一块皮,然后把它吹起来,就像吹气球一样。几个星期后马克试验了这个方法,果然有用。我从这样的经历中得到的结论是,从发展中国家随便挑出一个司机来,他与马克之间的文化差异都比我和马克的要小得多。

但食物倒是时时都有的。他的农场随着季节而放慢脚步后,他每个周末都到纽约来看我。他来我公寓的时候总是带着熟悉的板条箱,里面装满了祖传品种的笋瓜、秋季的绿叶菜、一捆捆的干燥香草和块根食物。电话本从冰箱中被驱逐出来,回到了书架上。马克从我的烤箱中清理出一个老鼠窝来,发现烤箱竟然还能用。他不知从哪里翻出了盘子和杯子,我都忘记了它们的存在。他把我姐姐从印度带回来的一块布铺在书桌上,就成了一个很好的餐桌。

十一月的一天晚上,我教课回来,发现马克已经重新布置了家具。我的床摆在了公寓的中间位置,铺上了干净清爽的白色床单,书桌兼餐桌摆放在窗子旁边,俯视着公寓下面的墓园。桌子中间放着一锅热气腾腾的汤,这是芜菁浓汤,听起来像是世界上最不浪漫的晚餐,但是这道汤是如此完美,加上一种叫作“白丽”(Hakurei)的日本植物,吃起来有甘甜淡雅的味道,就像脆生生的白苹果一样,还配入了马克自制的美味鸡汤和从农场带来的新鲜奶油。我自己贡献了甜点:一瓶上好的波特酒,一条我能找到的最好的黑巧克力。从桌子转移到床上非常容易,我记得当时在想,如果能把我们恋情中在城市度过的那一半装进由烤箱、桌子和床组成的小小的亲密的三角形中,一切都会更容易一些。我这里还有当时我们在床上拍的照片,我伸出胳膊举着照相机,我们在相片的一角,背景是我的公寓露出的砖墙。我现在看到这张照片时仍然不由得屏住呼吸,马克的身体修长,犹如一尊雕像,长满茧子的大手放在我的胸前。

那一晚他告诉我他想离开在宾夕法尼亚的农场。地不是归他所有,也不能在那里盖房子,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他就没有再留在那里的必要。他希望我离开这座城市,放弃租约,跟他一起寻找一片土地,一个能够让我们共同建造一个农场、一个家的地方。

我们夏天相识,秋天开始约会,还没有到冬天。我知道我爱他,但我还不了解他。他让我抛开所有培养起来的人际关系,所有我认识的有相同背景、教育经历和兴趣的人。离开我姐姐更是令我心碎,我的公寓到她的苏豪公寓步行仅需十分钟,这段短短的距离是我的城市生活最美好的部分。要是距离不够近,不能让我随时过去喝酒、喝咖啡,不能周日聚在一起谈论各自最新的关系进展情况,这怎么能行呢?这里还有我的专业领域,我教课的临时工作,虽然看似微不足道,却是我必须坚守的东西。如果我们两个未能修成正果,唯一能够让我回到曼哈顿的就是我能够租得起的这间公寓,而他却让我烧毁重返曼哈顿的唯一桥梁。

他也放弃了很多。他已经在宾夕法尼亚积累了声誉、客户群和关系链,也在农场的基础设施上投入了很多。但他是如此地坚定不移,看上去十分笃定。

他要给我的东西——家,对我来说弥足珍贵,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深深的波澜。他一直在向我描述,五十英亩的良田,一间农舍,大大的厨房里有擦得发亮的木头餐桌,一个漂亮的果园,牛和马在牧场里吃草,小鸡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直到我能够清晰地看到,甚至能够触摸到它。我怅惘地告诉他,我曾经和以前的男朋友住在一起,这就像一种糟糕的妥协,只有婚姻的缺陷,而没有任何优点可言。“可是我不想当你的男朋友,”他说,就好像这是世界上再明显不过的事情,“我想做你的丈夫。”

我又想了想,他要么是疯了,要么就是对的,可能性各占一半。

马克回到农场之后,我跟朋友詹姆斯一起去第五大道的A酒吧玩弹球游戏。那是下午四点,酒吧里几乎没什么人,只有詹姆斯迷上的那个皮包骨头的刺青女酒保,还有几个在对面吧台凳上邋邋遢遢、东倒西歪的酒鬼。詹姆斯和我下午经常来这儿,没有人介意我带来了我的大牧羊犬妮可。她在房间里穿梭,伸着舌头跟每个人打招呼,拖着狗链从淤积着黏稠的陈年啤酒的地面上跑过。我们玩弹球游戏的背景是我最喜欢的《辛普森一家》的卡通片,我跟詹姆斯谈及周末的时候正好打到了很多球,所以我将要离开城市与一个农夫在一起的消息,被叮当作响的弹球和挡板的拍打声打断。詹姆斯和我是同道中人,我们都来自中产阶级家庭,都把它的习俗、规则和品位抛之脑后。我们自己创造的生活究竟是我们眼中的探险,还是他们眼中的灾难,我觉得我们都在这两种看法之间徘徊,为之困扰,并且在对方的存在中找到安慰。当我告诉他我要走了的时候,他并不相信我。

当我告诉我的朋友布莱德时,也发生了同样的事情。他正要和他女朋友结婚,沉浸在对爱情的信仰中,但是我的爱情更像是要去服刑。这也不能怪他,我自己也是说了四五遍以后,听起来才像是真的,而我的姐姐几乎就是疯了。“你把我抛弃了。”她说。听到我月末就要离开的消息,我觉得唯一欣喜若狂的人就是我的房东了。东村蓬勃发展,他要把这个地方整修一下,很快租金就会疯涨。

我和马克与我的家庭共度了感恩节。我把我的消息改编了一下,告诉他们我想放弃租约,离开城市,和马克一起寻找农场,但没有提及结婚的事情。我的姐姐在纽约见过马克,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我猜她的观点已经传到家里来了。我会把他介绍给我的父母和我的哥哥杰夫以及他的妻子丹妮,他们住在弗吉尼亚。杰夫是一位海军军官,是个飞行员,比我大不了两岁。他职业生涯的早期是站在航空母舰的甲板上指导飞机降落,对飞行员的着陆做出生死攸关的判断。换句话说,他是一个严肃、有逻辑、十分可靠的人,没有一些令人困扰的怪毛病。

我们满载着食物到达我家。作为一个最近人生观发生巨大改变的人,我满腔热情,急切地炫耀我男朋友种植的绚丽的蔬菜——还带着梗的抱子甘蓝、甘薯、甜菜,还有瓜肉呈熟杧果色的笋瓜。马克那个星期帮助他的阿米什朋友屠宰火鸡,他也给我们带来了一只,还有一罐他自制的黄油。我们带着这些箱子走进家门,箱子上沾着农田里的土,还有几片叶子挂在箱子底下。我差点忘了妈妈的世界有多么干净,估计无论把箱子放在哪儿都会造成污染。所以,父亲带着马克去车库的时候,妈妈悄声问我,吃这只火鸡安不安全。火鸡包在一个潮湿的白色购物袋中,没有头的脖子从里面伸出来,令人生厌。我也忘了妈妈更喜欢豪华包装的食物,能够尽量少地联想起食物的来源。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妈妈从来不买棕色鸡蛋,因为它们看起来太有“农场”味了。

看起来妈妈对马克的看法并不比火鸡好多少。他是直接从农田里过来的,来之前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收获我们带过来的食物。他本来可以理理发,刮刮胡子。他穿着一件磨破的T恤衫,还穿反了。(他认为衣服从洗衣机里拿出来是什么样子,就应该怎么穿,无论是正着还是反着。“这样时不时还是能穿对的,而且能让衣服磨损得更平均一些。”)“他笑起来还是很好看的。”我们独处的时候妈妈告诉我。马克在客房睡,我睡少女时代的床,周围是我的旧书,还有放在镜框里的大学文凭。它好像从墙上责备地盯着我,说道:“我教育你可不是让你干这个的。”

感恩节的早晨,妈妈把厨房交给了这个身材高大、野性十足的陌生人,他开始恣意地发挥他的厨艺。他从六点就开始做饭,屋子里的其他人还没有起床。他翻箱倒柜地找出烹调的用具,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七点的时候,大家从卧室里走出来找咖啡喝,这时他正忙得热火朝天,六道菜一起做,食物在他身边翻飞,就像木屑随着链锯漫天飞舞。他热情四射,已经摧毁了妈妈一尘不染的厨房,把奶油溅到墙上,马铃薯的碎屑被踩在脚下。我赶紧跑过去,在甜菜落在附近雪白的地毯上之前接住了它。中午的时候我打开酒,给妈妈倒了一大杯。

三点的时候火鸡出炉,光芒四射,皮肉酥脆,颜色鲜亮,堪做食谱的插页图片。马克提早做好饭,跟爸爸和杰夫一起在后院劈柴。我向窗外望去,注视着他强壮的身躯,斧头落下劈在木头上,就像自然的力量,不慌不忙,不知停歇。他从一整棵树上砍下柴来,然后回到厨房做肉汁,把面粉和锅里的汤汁拌在一起,然后加上高汤、酒和香草。丹妮来到炉灶前品尝,然后瞪大了眼睛。“这肉汁让我的小心脏都飞出来了。”她小声对我说。然后我们都坐下来,食物开始向全家人展示它的无穷魔力。

这是简单的一顿饭,没有多余的花样,这样的烹调让食物为自己代言。我妈妈宣称这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火鸡,说她从今以后都要买有机马铃薯。对于马克来说,食物是表达爱的方式——爱生活,爱周围的人——从种子一直到餐桌上。我想我的家人能够感受到他深刻的爱。在南瓜馅饼和觥筹交错之间,尽管马克一直在恣意谈论他想要的生活,没有金钱的世界,没有钉子的房子,但他们确定有可能,仅仅是有可能,我并没有完全精神错乱。“他是目前为止她带回家来的最好的客人。”我听见哥哥在喝咖啡时对姐姐低语。这并不算是一个完美的开始,但是他们已经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马克开车送我回城,帮我打包搬家。我深刻地感觉到头晕眼花,就像飞机即将远赴异国他乡,轮子离开机场跑道之前的感觉。我们对我的东西进行分类,一大堆是马克认为我以后的新生活中不需要的东西,一小堆是我要带走的东西。我不想把我心爱的床留下,这是我当初花了大笔银子买下的。马克安慰我说:“别担心,我会给你打一张新床,一定会比这张床漂亮得多,也特别得多,因为那是纯手工打造的。”于是我们把床拖到楼下珍妮特那里,帮她扔掉了原来那张带有狗味的床,然后把我的钥匙扔到了公寓里,关上门,向原来的一切说再见。

我们搬到了距哈德孙河上游一个半小时车程的纽帕兹(New Paltz)。马克就在那里长大,他的父母和妹妹仍然住在那儿。我们从他的父母那里租了半间房子,他的祖母就是在这间房子里生活的,直到去世。房子坐落在一条蜿蜒的山间小路的拐弯处,房子后面有一个老谷仓,里面装满了家庭物品:马克的祖父设计的曼哈顿摩天大厦的蓝图,成箱的文件,还有沉重的家具。一片树林高耸在谷仓后面,树林后面是沙瓦岗克山脊(Shawangunk Ridge),山上有个布满突起的鼻状岩石,被称为波提岩(Bonticou Crag)。我们搬进去几天以后,马克带着我攀登房子后面的峭壁。那是寒冬一月,岩石结冰,我的狗妮可平时习惯了走人行道,步履蹒跚地跟在后面。我们到达了山顶,马克紧张得几乎不会说话了,他正式向我求婚。我看到一只鹰在寒冷澄净的天空中盘旋,风猛烈地吹着,景色壮观,令人惊叹。我答应了他的求婚。当我给家人打电话告诉他们的时候,我的父母称之为“草率的决定”,并难以掩盖对此事的震惊。我的哥哥竟然问道:“跟谁结婚?”我的嫂子指出,订婚到结婚的时间长一些是件好事,能够让一对情侣对彼此进行真正的考验。我的姐姐凯利则直言不讳,说如果这是我想要做的事情,那么就去做吧,反正离婚总是可以的。

我们把纽帕兹的房子当作一个中转站、一个大本营,能让我们从容地寻找一个地方,实现马克为我描述的构想——土地、农田、果园。在我起飞前的眩晕中,我曾经以为这次中转会非常短暂。但事实证明我们寻找的时机非常糟糕。纽帕兹当时正在接纳“9·11”事件后从纽约而来的移民大潮,房市日渐繁荣,地价突飞猛涨。我们看的农场一英亩地要价两万五千美元,而农场的土地却没什么可圈可点之处。看起来这次中转要停留很长一段时间了。

这是马克自大学毕业以来第一次生活中没有农场,也没有持续的艰苦的体力劳动,他比没有羊群可赶的边境柯利牧羊犬更为紧张。他强迫性的那一面毫无束缚地蓬勃发展。他想要过没有电的生活。但是因为这是他父母的房子,他不能随意扯开电线,所以他决定我们干脆就不用它好了。他买了十几根蜡烛,如果我习惯性地打开了电灯开关,他就会大为光火。他用装满泥煤苔的水桶做了一个堆肥马桶、一个马桶座和一个板条箱,安装在客厅中央。在我的严正抗议下,他才勉为其难安上了帘子。他花大把的时间学习纺羊毛,最终能够纺出精细的毛线。我们的一个邻居有一台户外用木柴生火的炉灶,马克接手后,每个星期都烘焙出四十条紧实的面包,然后像扔砖头一样扔在每个邻居的门口。他骑自行车往返新泽西。

我们订婚一个月的时候,我邀请我的父母过来,跟马克的父母见见面。我的父亲是一个坚定的共和党,一个空军老兵,退休以后他的政治倾向越走越远,偏向右派。他不相信全球变暖,认为这不过是环保主义者的阴谋或者联合国的诡计,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在自由派媒体的支持下才能长期大行其道。我的母亲比我的父亲小十几岁,跟马克这些人是同一辈的,但是她嫁给我父亲后,从猫王和喇叭裙直接过渡到马丁尼和轻音乐,完全跳过了披头士。如果你抓到她没有铺床,没有擦家具,或者地板上有吸尘器刚刚吸完地的痕迹,她会视为自己的耻辱。你从来看不到她在公共场合不化妆或者不做头发的时候。

如果我的父母是马克父母所说的“中产阶级”,那么马克的父母则被我的父母称为“怪人”。他们为了卡茨基尔(Catskills)的一片页岩地,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晚期离开了纽约,开始学会耕种自己的食物。他们一直生活在一个改装过的谷仓里,直到马克出生,也没有室内卫生间。马克的父亲接受的是工程师教育,但他成了一个木工、一个社区活动家,后来成为农夫。马克的母亲是自然主义者。打开她的冷冻箱,你会找到一只死掉的土拨鼠或者某只脑袋撞在窗户上的倒霉的鸟,都等待着一场消遣性质的解剖。在一场聚会中,我曾经看到她拿出吉他,开始一轮圣歌《康巴亚》的演奏,但一点儿都不觉得带有讽刺意味。

在庆祝我们订婚的晚宴上,马克的母亲读了她为我们写的一首诗——《炸弹落在伊拉克》,我的父母在桌子的对面报以钢铁般的沉默。蔓延在我们六个人中的坏情绪就像我们正在吃的面包一样沉重。马克已经深入到“无光”阶段,晚宴后我的父亲摸索着走到车里找出一个手电筒递给母亲,这样她才能找到去盥洗室的路,在盥洗室她暴躁地打开了灯。

一个个星期过去了,一个个月过去了,我们仍然睡在地板的床垫上,马克似乎一点儿也不急于为我做那张漂亮的床,每次我躺下时,都会涌起一阵心酸。

我试图用当初推动我离开城市的美好设想来鼓舞我低落的士气——农舍、果园、快乐动物云集的牧场——我后来决定,我不妨用这段时间学习一些新生活会用到的技能。我阅读养蜂的书,还弄到了蜂箱。马克帮我在后院做了一个鸡笼,我浏览了分类广告上家畜那一栏,发现了我要寻找的那条广告:八只斑纹岩母鸡(Barred Rock hen),免费赠送,希望找到好人家。

随着这群母鸡还来了一只公鸡,特别刻薄的那种。他有着老式的巨大鸡冠,天性非常狡猾。他本来是额外赠送的,却是主要的不安定因素。他喜欢从后面攻击我,有一次他把我困在了暖房的一角,用他的鸡冠狠狠地撞了我,我的皮肤都流血了。我开始变得紧张兮兮的,每次出去我都要随身带着扫帚。马克认为这太可笑了。“他只有五磅,”他说,“我相信你能搞定他。”

我在养鸡聊天室里搜索信息,知道了如何对付刻薄公鸡的刻薄,唯一有效的方式就是把他变成红酒烩鸡。马克把公鸡头朝下提着,我拿着又大又锋利的刀对准他的脖子,但是一想到要把他的头砍下来,我就觉得身体虚弱。我最后还是给了他一刀,但并不够彻底,他死得不够干脆,后来我总是想起因为我的工作不到位,留下了扑腾尖叫的烂摊子。我下定决心,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把技巧练好。我四处打听,得知镇上的两个女人要屠宰后院的鸡群。我问能不能加入她们,抱着一种研究的态度,她们同意了。

加纳和苏瑞已经五十多岁了,脚踏勃肯凉鞋,穿着扎染的衣服,很有个性,她们是公社时代的老朋友。她们不是农民,但一直自己饲养牲畜作为食物。她们不像马克那样把屠宰看成一件平常的事,而是相信这是一种神圣的行为,将整个过程升华为一次即兴的仪式。我到达的时候,她们点燃了一捆鼠尾草,烟雾在我身边飘荡。然后她们在“断头台”和鸡笼之间挂上床单,这样还活着的鸡就免于预见它们的死亡。

那天,我的杀鸡技术确实有进步,而且加纳和苏瑞对我非常好。她们把我杀的第一只鸡送给了我,让我带回家烤着吃。我把鸡做成了一道菜吃掉了,由于对整个事情的了解,我心中充满敬意。我认为,这种感激之情的表达方式可以是鼠尾草仪式,同样也可以是精心准备和享用独特的“鼠尾草填料”。

同时,我们在寻找农场方面并没有什么进展。马克说,我们需要的是一大片肥沃的土地,我们可以住在那里,能够以我们喜欢的方式耕种,可以在那儿建立一个永久的家园。他希望这是免费的。他说,这一天总会来的,因为他从孩提时代起,就有一种他称之为魔力圈的东西围绕着他,那是一种幸运光环,能够在适当的时间吸引适当的事物。一直有好事情来到他身边,农场也会来的。他认为只要我不用务实的想法和消极的情绪去冲淡他的魔力圈,不超过九个月,农场的事就会守得云开见月明。这真是一种令人恼怒的状况。

寻找农场拖的时间越长,我们对彼此就越恼火。恋爱伊始的激情已经冷却,我们渐渐发现我们之间有如此深刻的差异。在我波西米亚的外表下,他发现我是中产阶级教养的产物,言行、心性皆可预测。我相信修剪指甲和购买新鞋有振奋人心的功效。而一层一层地剥开马克变化多端的外表,我发现他的内心深处其实是一个顽固守旧的嬉皮。我得知他大二那年,包括整个冬天,都是赤脚的,那可是宾夕法尼亚东部的冬天。我还注意到他腋窝散发的强烈的刺鼻味道,让人不得不摇下车窗。我怀疑如果我们在生命中的其他时间相遇,一定会尽快从对方身边逃离。

两件事情拯救了我们。我接下了几份游记写作的活儿,这让我们有几个月的时间都待在不同的大洲。然后一个叫拉尔斯·库勒斯得(Lars Kulleseid)的慷慨热情的人走进了马克的魔法圈。他是马克妹妹的一个朋友的父亲,我们初次会面后,他就允许我们免费租种他的一大片良田,位于北面的尚普兰湖(Lake Champlain)。他欢迎我们在合适的时间到农场去看看,他也不会反对我们在那里建造永久的房屋,耕种土地。这时与我们开始寻找农场的时间,正好相距九个月。

我们第一次看到爱瑟农场(Essex),是在九月一个狂风大作的日子里。我们从波基普西(Poughkeepsie)乘慢车北上,我们的自行车和露营装置都放在行李车厢。我们沿着哈德孙河一路颠簸,进入阿迪朗达克(Adirondack)公园,路过乔治湖(George Lake),到达韦斯特波特(Westport)荒凉的车站,就在尚普兰湖湖畔。阿迪朗达克山以西,树叶已经开始变黄,纽约和波士顿过来避暑的人们也已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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