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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9 13: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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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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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回怀抱: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典隆重举行

终回怀抱: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典隆重举行试读:

前言

自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新中同已走过了60年的风雨历程。历史是一面镜子,我们可以从多视角、多侧面对其进行解读。然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教育、科技、社会、民生等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中华民族已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60年是短暂的,但这60年带给中国的却是极不平凡的。60年的神州大地经历了沧桑巨变。从开国大典到60年同庆盛典,从经济战线上的三大战役到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三位,从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三大改造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确立,从宜将剩勇追穷寇到建立了强大的国防军,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到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从“双百”方针到体制改革后的文化事业欣欣向荣,从扫除文盲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新型国家,从翻身解放到实现小康社会,凡此种种,中罔人民在每个领域无不留下发展的足迹,写就不朽的诗篇。

60年的时间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谓沧海一粟。其间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怎样发生的,过程怎样,结果如何,却非人人都清楚知道的。对此,亲身经历者或可鲜活如昨,但对后来者来说却可能只是一个概念,对某段历史的记忆影像或不存在或是模糊的。基于此,为了让年轻人,特别是青少年永远铭记共和国这段不朽的历史,我们推出了这套《共和国故事》。《共和国故事》虽为故事,但却与戏说无关,我们不过是想借助通俗、富于感染力的文字记录这段历史。这套500册的丛书汇集了在共和国历史上具有深刻影响的500个蘑大历史事件。在丛书的谋篇布局上,我们尽量选取各个时代具有代表性的或深具普遍意义的若干事件加以叙述,使其能反映共和国发展的全景和脉络。为了使题目的设置不至于因大而空,我们着眼于每一重大历史事件的缘起、过程、结局、时间、地点、人物等,抓住点滴和些许小事,力求通透。

历史是复杂的,事态的发展因素也是多方面的。由于叙述者的视角、文化构成不同,对事件的认知或有不足,但这不会影响我们对整个历史事件的判断和思考,至于它能否清晰地表达出我们编辑这套书的本意,那只能交给读者去评判了。

这套丛书可谓是一部书写红色记忆的读物,它对于了解共和国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实践都是不可或缺的。同时,这套丛书又是一套普及性读物,既针对重点阅读人群,也适宜在全民中推广。相信它必将在我国开展的全民阅读活动中发挥大的作用,成为装备中小学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职上图书室、连队图书室等的重点选择对象。

编者2010年1月

一、筹委会正式成立

●钱其琛说:“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已经启动,筹委会面临的工作是大量的、紧迫的。”

●江泽民说:“实现澳门回归,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将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

●江泽民强调说:“澳门回归祖国,也将实行‘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方针。”

人大通过澳门特区基本法

1993年3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出席这次大会的全国代表共2977名。

1993年3月31日,会议继续举行。在这次会上,通过《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指出: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根据体现国家主权、平稳过渡的原则产生。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根据本决定规定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的具体产生办法。筹备委员会由内地委员和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的澳门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任。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负责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以下简称推选委员会)。推选委员会全部由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必须具有广泛代表性。成员包括澳门地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前曾在澳门行政、立法、咨询机构任职,并有实际经验的人士和各阶层、界别中具有代表性的人士。

推选委员会由200人组成。其中:

工商、金融界60人;

文化、教育、专业等界50人;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50人;

原政界人士、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40人;

四、推选委员会在当地通过协商或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产生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任期与正常任期相同。

五、第一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负责筹组。

这个决定还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由23人组成。其中直接选举产生议员8人,间接选举产生议员8人,行政长官委任议员7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的任期至2001年10月15日。

当天的会议还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附件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澳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是符合宪法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后实行的制度、政策和法律,以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将于1999年12月20日起实施。

基本法从起草到通过,这的确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

早在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由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各方面人士,和专家组成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自此以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经过4年零5个月的工作,终于出色地完成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任务。

基本法首先在序言中说:

澳门,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6世纪中叶以后被葡萄牙逐步占领。1987年4月13日,中葡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从而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澳门的共同愿望。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其高度自治的权力得自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

这些规定从法律上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治地位做了清楚的界定,表明澳门特别行政区不是一个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而是直辖于中央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从而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中央人民政府依照基本法的有关条款任免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发生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时,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事务,自行制定各项行政管理政策,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

在立法方面,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可自行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刑事、民事、行政、经济等方面的法律,这些法律无需得到中央立法机关的批准,但需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法律的生效。

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体育等适当领域,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对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澳门特别行政区也可以“中国澳门”的名义加入。

基本法还对澳门居民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永久性居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非永久性居民不享有居留权。澳门居民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是相当广泛的,这种广泛性不仅表现在范围上,而且还表现为对权利和自由给予了多层次的法律保障。

在经济方面,规定私人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以及企业所有权和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其财政收入全部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独立的税收制度,中央人民政府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征税;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货币金融政策,澳门元作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货币继续流通;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自由港的地位,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并作为单独的关税地区,发展对外经贸关系。

基本法为保证澳门的平稳过渡提供了法律基础,受到了大陆及港、澳人民的欢迎。基本法的诞生预示着,“一国两制”的伟大方针一定会在澳门开花结果。

钱其琛在成立大会上讲话

1998年5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澳门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马万祺、廖晖、王启人、王英凡、何厚铧、吴福、曹其真、何鸿燊及全体委员出席了这次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首先致开幕词。钱其琛用宏亮的声音说:

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已经启动,筹委会面临的工作是大量的、紧迫的,筹委们任重道远,希望大家齐心协力为澳门的平稳过渡、政权顺利交接做出贡献。

钱其琛说:

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实现澳门的回归,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的又一民族盛事,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机构,既是一个权力机构,又是一个工作机构。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的一系列事宜,都将由筹委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进行研究,做出决定或提出建议,并加以落实。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在关于澳门特区筹委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说明中,规定了筹委会的9项具体任务。包括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制定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和行政长官人选的具体产生办法。并按此办法组建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全部由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200人的推选委员会。

由推委会以协商或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产生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决定第一届政府机构的设置;还要制定第一届立法会和司法机关的具体产生办法;提出与平稳过渡有关的重大法律问题的处理办法,包括与基本法抵触的澳门原有法律的处理办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市政机构的过渡办法;提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政策性建议。

涉及澳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平稳过渡的许多问题,也在筹委会的研究范畴之内。还要处理与筹备成立澳门特区有关的其他重大事宜。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庆典仪式和庆祝活动,在适当时候也要进行研究,并提出方案。

钱其琛接着说:

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官方地位,这三大问题一向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它对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未来特别行政区的顺利运作至关重要,筹委会也会对此给予足够重视。同时,特区筹建过程中可能还有一些新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他指出,澳门回归是祖国统一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澳门和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是相同的,都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由当地居民根据各自的基本法自行治理。澳门在地域上比香港小,在人口上比香港少,加之中葡两国关系友好,在过渡期一直良好合作,澳门的过渡理应比香港更顺利些。

钱其琛说:

我们也必须看到,澳门事务有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历史和社会等领域,有许多问题是我们处理香港事务时所不曾遇到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充分体现了澳门的这些特点。筹委会在进行工作时对此也要有充分认识和足够的重视。澳门的回归和成立特别行政区,是澳门各界人士共同关心的伟大事业。筹委会在工作中要面向澳门同胞和澳门各界居民,认真、诚恳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他们广泛参与各项工作创造条件。这不仅是完成现阶段任务的需要,也是为1999年后实现“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打好基础。

钱其琛坦诚地指出:

澳门政权的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也需要葡萄牙政府的合作。对此,中葡两国领导人都予以充分肯定。我们希望葡方根据中葡联合声明的规定,在1999年12月20日前切实负起对澳门行政管理的责任,并与筹委会进行合作。我们愿意和葡方一道,在联合声明的基础上,就澳门过渡期的有关事务继续进行密切磋商,在未来一年多的时间内,把澳门各界关注的一些具体问题解决好,使未来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一个比较好的基础,这不仅是澳门居民所希望的,也符合中葡两国的根本利益。

他说,在明年12月20日前,筹委会不干预澳葡政府的管治权力,但对澳门过渡事务特别是长期存在或经常发生的有着重大社会影响的许多问题,将给予足够的关注,并尽我们的力量,促使这些问题得到解决。

钱其琛说,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使整个回归过程前后衔接,顺理成章,而不是截然分割,留下真空和隐患。

钱其琛最后说:“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为澳门的回归树立了典范。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为了澳门美好的明天,为了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做出新的贡献。

钱其琛的讲话结束后,会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当天的会议由筹委会副主任委员谢非主持。会议还听取了筹委会秘书长陈滋英关于筹备工作规则及设立工作小组的说明。

在钱其琛讲话两个小时后,天安门广场游人如织。广场东侧中国革命博物馆和中国历史博物馆高大的拱廊下,一面巨幅的红绸迎风舞出阵阵波浪,像招展的旗帜,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群。

当天,澳门回归祖国倒计时纪念牌揭幕仪式将在这里举行。

记者们来了,一时间镜头林立,准备记录又一历史时刻的来临。

11时40分,国务院副总理、澳门特区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和北京市市长贾庆林来到主席台前,轻轻按下电钮,刹那间,万众瞩目,鲜红的幕布徐徐下降,16米高、9.6米宽的澳门回归倒计时纪念牌终于完全呈现在众人面前。

在鲜红的背景上,金色的五星象征伟大的祖国,五星下方是“距1999年12月20日倒计时594天51279599秒”的字样,在春日艳阳下分外鲜明,象征澳门特区的白色莲花静陈在纪念牌的最下方,显得宁静而安详。

在4年前的同一个地方,天安门广场也曾同样见证了同样的红绸垂落得同样舒展而优雅,从那一天起,香港回归倒计时牌开始默数百年游子的归程。

李鹏向委员颁发任命书

1998年5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成立大会并向筹委会全体委员颁发任命书。

副委员长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和秘书长何椿霖出席了成立大会。

李鹏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首先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来自澳门的60位委员和内地的40位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

李鹏宣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

他接着说:

刚刚结束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以钱其琛为主任委员、以谢非、马万祺等9人为副主任委员,共100名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这个名单是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提出来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反映广大澳门同胞的意愿。

李鹏指出:

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机构,负责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的具体产生办法,负责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等。推选委员会在当地通过协商或协商后提名选举的方式,产生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筹委会的工作只有1年零8个月的时间,任务是非常繁重的。

李鹏说,筹委会的成立,标志着澳门回归祖国的工作进入实质性的阶段。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实现澳门的顺利回归,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全国人民乃至国际社会对此非常关注,大家所肩负的责任是十分重要和光荣的。

李鹏说:

做好澳门回归祖国的各项工作,是本届全国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全力支持筹委会的工作。希望筹委会委员按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同心协力,抓紧工作。

李鹏表示相信,在全国人民的支持下,在广大澳门同胞的积极参与下,经过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澳门特别行政区一定能够如期成立。大家一定能够为实现澳门回归祖国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做出卓越的贡献。

在热烈掌声中,李鹏向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副主任委员谢非、马万祺、廖晖、王启人、王英凡、何厚铧、吴福、曹其真、何鸿燊以及全体委员一一颁发了任命书。

筹委会的成立和展开工作,为澳人广泛参与过渡期事务提供了新契机。在澳门筹委会委员中,澳门委员占60%。按地区人口总量比较,澳门居民参加筹委会的比例比香港还要大,澳门社会各阶层、各界别都有人士担任筹委,直接参与特区的筹组工作。这是面向澳人、依靠澳人,是数百年来澳人真正开始走上政治舞台,参与决定自己命运和前途的大事。

筹委会展开工作后,将筹组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推委会全部由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成员包括工商、金融界,文化、教育、专业等界,劳动、社会服务、宗教等界。还包括原政界人士、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

届时具有更大比例的澳门居民参加的推委会,将以协商或协商提名选举产生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

同时,筹委会展开工作后,也将广泛听取广大澳门人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调动各方面人士参与的积极性。

钱其琛提出三点意见

1998年5月6日下午,历时两天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落下帷幕。

会议通过了筹委会工作规则、第一次全体会议新闻公报,决定设立政务、法律、经济、社会文化4个工作小组,并就筹委会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当天的会议由筹委会副主任委员谢非主持。副主任委员马万祺、廖晖、王启人、王英凡、何厚铧、吴福、曹其真、何鸿燊及全体委员出席了这次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致闭幕词。他表示,两天来,在大家的积极努力下,我们圆满地完成了筹委会本次全体会议的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会议开得是成功的。

钱其琛就筹委会的工作提出3点意见。

第一,筹委会的历史使命是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把邓小平创造性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在澳门成功付诸实践。筹委会的各项工作应当围绕这个大目标来进行。为了贯彻和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和基本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做出了一系列的决定。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所有这些决定,是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各项筹建工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第二,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是全国人民,尤其是澳门同胞普遍关注的大事。我们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澳门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包括各种不同的意见。筹委会的工作要以开放的姿态面向澳人,依靠澳人,广泛调动各行各业人士参与的积极性。

第三,为确保筹委会有效地运作,大家要自觉遵守筹委会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筹委会的权威和形象。这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的筹委会工作规则,对实行集体负责制、保密制和新闻发布制度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的工作实践看,建立这些制度是有必要的。

钱其琛说,这次大会后,各个工作小组马上就要开始工作了。近期的工作任务是要制定出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规划及工作进度表,并就7月上旬召开的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拟解决的问题进行准备。

钱其琛希望各小组就各自应关注的问题抓紧研究。委员们在讨论时表示了对有关澳门经济社会情况,特别是治安情况的关切。钱其琛对此指出:

澳葡当局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负有完全的责任,我们支持他们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来解决问题。这对保持澳门现时的繁荣稳定有利,也对澳门未来的平稳过渡有利。

筹委会也有关注这些问题并提出应采取的重大措施和政策性建议的任务。

钱其琛说:筹委会的成立标志着建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已进入具体的落实阶段。我们深信,有繁荣昌盛的伟大祖国做我们的坚强后盾,有“一国两制”方针作指导,有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支持和广大澳门同胞的积极参与和努力,筹委会的工作一定能取得圆满的成功。

在这次会上通过的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公报指出:

会议认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准备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筹备委员会将广泛听取澳门各界人士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开展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工作。

公报指出:

会议认为,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是继香港回归之后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对澳门的长期稳定发展,对最终实现国家完全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委员们深感责任重大,表示一定不辜负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努力完成筹备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新闻公报还指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定于7月10日在北京举行。

当天,《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履行神圣职责创造美好明天——祝贺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成立》的评论员文章。文章指出:

在香港回归祖国即将一周年之际,又传来喜讯: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昨天在京成立,我们对此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这标志着,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跨入新阶段,来自澳门和内地的筹委会委员将履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赋予他们的神圣职责。澳门平稳过渡和顺利回归的步伐加快了。

文章还指出: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才出现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前提,20年的改革开放铺就了澳门回归的基石,是邓小平“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提供了顺利解决澳门问题的钥匙。现在,距澳门回归祖国仅有一年多的时间了,我们坚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有澳门同胞的广泛参与和内地人民的积极支持,有香港回归成功经验的借鉴,有中葡两国的友好合作,澳门平稳过渡和顺利回归这件大事一定能够办好。

经过中葡双方的友好合作和共同努力,澳门过渡期的许多问题已取得积极进展。但是,与澳门政权交接密切相关的一些重大问题,还须加快解决。

筹委会的成立和展开工作,为中葡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解决涉及政权交接的紧迫问题提供了新契机。

在中葡双方的合作与努力下,澳门的过渡期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之中。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落实中文官方地位三大问题的解决已经取得进展,但还需继续努力,以取得最后妥善解决。

同时,还有一些涉及政权移交的如澳门政府资产移交、档案移交、公务员退休金等诸多问题,均需抓紧时间,在“九九”之前解决好。

我们希望以筹委会成立为新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中葡双方在过渡期最后阶段的合作,抓紧和妥善解决涉及政权交接的各项紧迫问题。

筹委会的成立和展开工作,为推动澳门克服目前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困难也提供了新契机。按照中葡联合声明的规定,葡方负责过渡期内对澳门的行政管理,对当前所存在问题的解决负有完全责任。保持澳门经济发展和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广大澳人的迫切愿望,有利于平稳过渡,符合中葡双方的共同利益。

筹委会的历史使命就是要把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在澳门成功付诸实践,筹建好澳门特别行政区。

江泽民会见筹委会委员

1998年5月6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参加澳门特区筹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全体委员并发表重要讲话。

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了这次会见。

在谈话中,江泽民首先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对荣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祝贺。

江泽民说:

筹备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澳门回归祖国的准备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实现澳门回归,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华民族的又一盛事,将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

江泽民指出:

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发展时刻。去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不久前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为我们国家描绘了宏伟的发展前景。中国人民将满怀信心地开拓前进。在新的世纪里,我们不但要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现代化的强国,而且要最终实现祖国的统一大业,谱写中华民族新的壮丽篇章。

江泽民接着说:

邓小平创立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是我们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根据这一构想,香港已于去年7月1日顺利回归祖国。香港回归10个多月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方针是完全正确的。

江泽民强调说:澳门回归祖国,也将实行“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方针,由澳门居民当家做主,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自行管理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这一方针将长期保持不变。我们相信澳门人能够管理好澳门。澳门同胞一定能够继续保持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一定能够创造出澳门更加美好的明天。澳门回归祖国,将为“一国两制”再次创造一个光辉的范例,有利于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

江泽民指出,再过不到600天,澳门就要回到祖国怀抱。摆在筹委会面前的工作非常繁重。从现在开始,各位委员就要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立进行紧张的工作。他希望各位委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也希望广大澳门居民积极参与,共同为1999年12月2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成立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5月14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成立之际,新华社澳门分社社长王启人发表题为《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指出:

自1987年中葡两国签署解决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后,澳门进入过渡期。随着时间的推移,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祖国的日子日益临近,全国人民盼望澳门回归,澳门广大居民热切期盼特区筹委会及早成立。因此,筹委会的成立,顺乎民意,使澳门后过渡期筹建特区的各项准备工作跨入了具体操作的新阶段。

当时,从澳门的实际情况看,筹委会肩负着繁重的工作任务。筹委会要在适当的时候展开筹组第一届政府推委会的工作,以便产生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然后由第一任行政长官按照基本法规定负责筹组第一届政府。

与此同时,筹委会需研究和推动解决历史遗留的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落实中文官方地位等过渡期问题,为第一届政府的顺利筹组,特别是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现特区主要官员由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创造条件。

筹委会成立后,随着筹建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展开,对于广大澳门居民的过渡期参与,对于涉及政权交接的紧迫问题的解决,对于不断克服社会发展稳定方面面临的困难,都提供了新的契机。

筹委会各小组举行会议

1998年5月27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法律小组、经济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广东省珠海市举行。

两个小组会议分别讨论确定本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及初步规划。

法律小组听取澳门法律问题的情况介绍,讨论确定了研究澳门原有法律的有关原则和工作方式。

经济小组听取关于澳门财政预算编制的情况介绍并进行了讨论。

在会议上,委员们表示对法律本地化和澳门经济发展的关注,希望葡方加快法律本地化的步伐,采取有效措施发展澳门经济,以利于澳门的平稳过渡、政权的顺利交接和长期稳定发展。

5月30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政务小组、社会文化小组第一次会议在珠海结束,会后发表新闻公报:

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政务小组和社会文化小组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5月29日至30日在广东珠海市举行。

两个小组分别讨论确定了本小组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规划。政务小组还听取了澳门公务员本地化的情况介绍,社会文化小组就澳门社会治安和澳门邮票的过渡性安排问题进行了讨论。

委员们对澳门公务员本地化问题和社会治安问题深表关注,希望葡方进一步加强这些方面的工作。

1998年6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政务小组第二次会议在珠海举行。

这次会议对公务员本地化问题进行认真的讨论,并通过了拟提交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促请葡方加快公务员本地化的意见》。

会议研究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审计署和海关的问题。委员们认为,应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和澳门的实际情况予以设立。在澳门后过渡期,如葡方欲对澳门特别行政区上述机构的设立问题,采取衔接行动,须通过中葡联合联络小组与中方充分磋商。

会议还初步讨论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设置和主要官员的界定问题。

会议认为,上述问题与筹组特别行政区关系重大,将在今后的小组会议上继续讨论并提出相应建议。

另外,特区筹委会的经济小组、法律小组和文化小组会议第二次会议从第二天开始在珠海陆续举行。

到10月,筹委会各个小组的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10月29日,为期两天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政务小组第六次会议在北京举行。

在这次会议上,委员们继续研究讨论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守则草案,并基本达成共识。

会议还继续讨论特区政府机构设置和主要官员界定问题。

政务小组委员们在第五、六两次小组会议上,本着对国家负责、对未来的澳门特别行政区负责的态度,以澳门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为依据,并吸纳了9月初赴澳门民意咨询所获得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借鉴香港组建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时的成功做法,对推委会具体产生办法草案和委员守则草案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务求使“办法”和“守则”反映澳门实际,符合澳门居民的意愿,确保在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和廉洁的基础上产生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推选委员会。

二、筹委会开展工作

●钱其琛强调说:“实现1999年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和建立特别行政区,是澳门人关心的一件大事。”

●钱其琛指出:“澳门的前途,说到底是同祖国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

●钱其琛说:“有关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准备工作的时间表已大体确定。”

筹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1998年7月10日下午,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会议由副主任委员谢非主持。筹委会副主任委员马万祺、廖晖、王启人、王英凡、何厚铧、吴福、曹其真、何鸿燊和筹委会全体委员出席这次会议。

这次会议为期3天,将听取、审议筹委会4个工作小组提交的工作报告,确定各小组的任务和规划,并通过有关意见和决定。

国务院副总理、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首先致开幕词,钱其琛指出,当前国内、国际形势都在朝着对我们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为澳门特区筹委会的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钱其琛在致词中说:

筹委会成立两个月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9项任务进一步具体化,并规划了政务、法律、经济和社会文化小组今后一年半左右时间里的工作。在此期间,各小组先后召开了小组会议,对属于本小组工作范围内的各项事宜进行了认真、细致和充分的讨论,并分轻重缓急制定了工作安排,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钱其琛说:

各个小组在制定工作规划的过程中,紧紧抓住与1999年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和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相关的问题,以他们作为主题和基本任务;同时,把澳门当前社会普遍关心的对平稳过渡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联系起来考虑,使筹委会的工作同国家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建立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澳门的长期稳定和发展一致起来了。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小组要坚持贯彻和落实这个原则。

钱其琛指出:实现1999年澳门政权顺利交接和建立特别行政区,是澳门人关心的一件大事。筹委会的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面向澳人,依靠澳人,广泛听取各种意见,充分调动各界人士参与的积极性。筹委会运作两个月来,澳门各界别、各行业的人士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筹委会的工作给予了热心的关注和支持。

钱其琛说,目前我国政治稳定,各项改革正在顺利进行,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高。一个多星期前,应江泽民主席的邀请,美国总统克林顿对我国进行了国事访问,这是继去年秋天江主席成功地对美国进行了国事访问后,中美关系史上的又一重大事件。国内、国际的形势,都在朝着对我们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也为我们筹委会的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钱其琛回顾在10天前的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庆祝一周年生日。他说:“江泽民亲自莅临香港出席有关活动,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心和支持。江主席在香港回归一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对董建华先生领导下的特区政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重申了中央政府和祖国人民对香港的坚定支持,对广大港人同舟共济、克服当前面临的种种困难将产生积极的鼓舞作用。江主席在讲话中还向香港和澳门社会上一些恶势力发出了警告,这表明了中央政府坚决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地区的社会稳定的立场和决心。”

钱其琛指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已经在香港成功实践,为澳门筹委会的工作提供了可靠的行动指南。

钱其琛接着说:“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在香港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中央人民政府模范地遵守基本法,尊重特区政府和特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仅港人习惯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保持不变,继续依法享有言论、集会、结社、新闻等各种自由,而且,港人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感受并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已经并将进一步向澳门各界人士展现出更加美好的前景。

钱其琛的讲话,受到与会代表的热烈欢迎。

会议听取了筹委会政务、法律、经济、社会文化4个小组召集人分别提出的本小组工作情况报告。听取了筹委会秘书长陈滋英关于本次全体会议将审议通过的4项意见和1项决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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