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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0 0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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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斯威夫特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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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游记试读:

译本序

《格列佛游记》是18世纪英国杰出的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代表作。

斯威夫特1667年生于爱尔兰都柏林。1686年在都柏林三一学院取得学士学位,1692年获牛津大学硕士学位,1701年获三一学院神学博士学位。他的主要作品有:《一只澡盆的故事》《书战》《圣灵的机械作用》《鲍席斯和菲利蒙》《关于纠正、改进和确定英国语言的建议》《爱尔兰状况浅见》《一个小小的建议》等。斯威夫特晚景凄凉,1745年去世,葬于圣帕特里克大教堂。《格列佛游记》以里梅尔·格列佛船长的口气叙述周游四国的经历。它的主题思想是:通过格列佛在利立浦、布罗丁奈格、飞岛国和慧骃国的奇遇,反映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一些社会矛盾,揭露批判英国统治阶级的腐败和罪恶。作品之所以深刻有力,就在于它对英国议会中毫无意义的党派斗争、统治集团的昏庸腐朽和唯利是图、殖民战争的残酷暴戾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它在一定程度上歌颂了殖民地人民反抗统治者的英勇斗争。《格列佛游记》不但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而且具有比较完美的艺术形式。斯威夫特的艺术技巧有许多地方值得借鉴。首先,他利用虚构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英国的现实;其次,他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格列佛游记》的讽刺艺术是杰出的,作者的讽刺手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他以漫画的夸张技巧塑造了一些可恶、怪诞的形象,如耶胡、飞岛人和长生不老人,等等。他还以貌似正经的态度、细致逼真的细节描写刻画了小人国的生活和斗争,极为成功地反映出当时英国的现实。《格列佛游记》自1726年出版后就受到英国人民的欢迎。它先后被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流传甚广,深入人心,特别是小人国和大人国的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伏尔泰、拜伦、高尔基、鲁迅都非常推崇斯威夫特的讽刺作品。读者对《格列佛游记》都给予很高的评价。它是英国文学史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

本译稿力求保持原作的风貌,只是删去了个别与作品主题关系不大的情节和內容,对一些过于冗长的议论文字也做了压缩。小说中需要注释的地方其实很多,为了故事的连贯性,译者决定注释从简,有些需要增添背景知识的尽量在小说的行文中加以体现。此外,原作字艰词涩,行文技巧极其复杂,为了方便读者,译文采用了讲故事的手法,以求通俗易懂、自然流畅,让读者体悟到阅读是一件愉快惬意的事情。

第一部 利立浦游记

第一章 我的家世及初次历险

提起我父亲,他在诺丁汉郡有一份小小的地产。我们家有五个儿子,我排行老三。我十四岁时,父亲送我到剑桥伊梅纽尔大学就读。我在那里一待就是三年,学习很努力。家里倒也给些生活费,但因入不敷出,我就拜伦敦一位有名望的外科医生詹姆士·贝慈先生为师,跟他学了四年。父亲不时地给我寄些零花钱,我立志将来要周游四方,于是就把寄来的钱用于学习航海和数学。后来我辞别了贝慈先生,回到父亲身边。多亏父亲、叔叔和其他亲戚的接济,我凑齐了四十英镑。他们还许下诺言,每年拿出三十英镑供我在荷兰莱顿深造。我在那里研修医学两年零七个月,心知这门学问对远海航行必有用处。

从莱顿回国后不久,恩师贝慈先生举荐我到“燕子号”轮船当船医,船长是亚伯拉罕·潘内尔。我跟随他三年半,其间曾随船抵达雷文特及一两个别的什么地方。及至远行归来,我打定主意不再离开伦敦,恩师贝慈先生也鼓励我留下,还介绍了几位患者让我诊治。我在老陪审官街租下几间屋子。为改善自己的处境,我禁不住别人的劝诱,娶了家住在新门街的袜商爱德蒙·伯顿先生的二女儿玛丽·伯顿为妻,为此得到了一笔四百英镑的嫁资。

恩师贝慈先生两年后去世。我的朋友少,生意难以为继,良知又不允许我像许多同行们那样堕入歪门邪道,于是我跟妻子和几位熟人商定,再次出海远行。我先后在两条船上当医生,六年里曾几次航行到东、西印度群岛,由此攒下了一笔积蓄。闲时阅读古典或近代的名人名作,手里的书反正多得是。每逢轮船靠岸,我就上岸留心观察当地人的风俗人情并学习他们的语言,由于记性好,我学起来毫不费力。

最后的那次航行不太顺利,我开始厌倦海上生活,打算回家跟妻子和家人待在一起过日子。我从老陪审官街搬到镣铐街,又从那里搬到迤平街,想着能从水手们那儿揽点生意,可是三年过去了,始终未能如愿。“羚羊号”船长威廉·布利查德聘请我到他的船上工作,考虑到待遇优厚,我就接受了。当时他正要去南太平洋。我们的船于一六九九年五月四月从布利斯托起航,开始一段航程十分顺利。

此后的遭遇,想来不必细说。读者朋友只需了解,在驶往东印度群岛的途中,我们被一阵风暴刮到万迪门岛的西北侧。据当时的测定,我们位于南纬三十度零二分。有十二名船员因体力过度消耗或饮食条件恶劣先后死去。其他人也身体极度虚弱。到了十一月五日,在当地正是初夏季节,海面上雾气沉沉,水手们发现前方三百英尺远有一块巨大礁石。可是风力太猛,我们的轮船一下撞了上去,船身立刻碎裂。我们六个船员放下一条救生船,奋力划离大船和礁石。根据我的推测,我们的船划出了九英里。可是当初还在大船上时,我们的体力几乎耗尽,所以现在我们再也划不动了,只好听任风浪的摆布。半小时后,北边刮来一阵疾风,把小船掀翻。小船上我的伙伴,还有爬上礁石逃生或留在大船上的人们下场如何,我一概不知,但是可以断定他们都死了。至于我自己,一路被风浪裹挟着,顺着命运的指引向前游去。我不时地向下伸直双腿,却总也够不着海底。游着游着,渐渐支持不住,无力再挣扎了,才发现这时的水深已不致没顶。风暴渐趋平缓,海底坡度又不算陡,我在水中走了将近一英里来到岸边,那会儿大概是晚上八点。我又向前走了近半英里地,居然没有发现炊烟人家。也许是过于疲劳,反正我没能看见。极度的虚弱,加上天气炎热,逃离大船时又喝过半品脱白兰地,这时的我不禁昏昏欲睡。我躺在又薄又软的草地上,一觉睡得酣甜无比。至少九个多小时后,天大亮了我才醒来。我试着想站起来,却动弹不得。我仰面躺着,发现自己的胳膊和腿被绑在地上,又长又密的头发也是这样被绑着。我还感觉到身上捆着几根细绳,从腋窝一圈一圈地捆到大腿。我只能朝天看。太阳开始升高,强烈的光线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听见四周乱哄哄的声音,可是以我躺着的姿势,除了天空什么也看不见。过了一小会儿,我感觉到有个活物在我左腿上移动,又轻轻挪过我的胸口,来到了我的下巴前。我费力地向下看去,才知这是个个头儿不足六英寸的小矮人,他手持弓箭,身上还背着箭袋。与此同时,至少还有四十名同样身材的矮人跟随着他。我惊奇地嚷了起来,这一嚷把这些小人儿吓得纷纷往后退缩。事后他们告诉我,其中的一部分人因为从我身体的两侧纵身跳到地上还摔伤了。他们很快又围拢过来,其中的一个壮着胆子挨近我,把我的脸看了个一清二楚,然后他举胳膊抬眼睛,以示羡慕,同时尖着嗓门清晰地喊:“亥金纳·德古!”左右的人也跟着喊,我却不知道喊的是什么意思。我就这样浑身不自在地躺着,几经折腾,终于幸运地挣断了绳索,并从地上拔出了用来绑我左臂的小木桩。我抬起左臂细看,明白了他们绑我的方法。与此同时,我用力一拽,虽然剧痛难忍,却把左侧头发拽得松动了一点。这样,我的脑袋就能左右转动约两英寸。小人们又一次逃散,我也没能逮住他们。紧接着传来一声尖厉的叫喊,喊过之后,他们中间的一个大吼一声:“透够弗纳克。”霎时间,不下一百支箭向我的左手射过来,像针扎似的。同时,他们还往天上猛射一阵,就像欧洲人发射炮弹。一定有很多支箭落到了我的身上(不过我并没感觉到),一部分还落到我的脸上,我赶紧用左手捂住脸。过了一会儿,他们不再放箭。我又伤心又痛苦,倒在地上呻吟开了。然后又挣扎着想脱身,不料他们却再次向我放箭,而且比刚才的来势还要凶猛。一些人甚至想用矛刺我的肋部,好在我穿的是牛皮夹克,他们扎不进去。我心想最明智的办法还是躺着别动。我策略已定,就这样熬到晚上。既然左臂已经松绑,想脱身就不是件难事。至于当地居民,哪怕他们调来最强大的兵力,我也自信能够对付,只要他们是我刚见识过的那种小矮个儿。但是命运却对我另有安排。当这些人发现我没有动静了,就不再放箭,但是从越来越大的噪声来判断,他们的人数有所增加。距我四码远的地方,直对着我的右耳,传来持续一个多小时的敲打声,好像人们正忙着干活。尽管木栓和绳子仍限制着我,我还是努力调转脑袋循声望去,只见他们搭起一个离地面一英尺半高的台子,刚好能容下四个人,台旁还靠放着两三架梯子供人爬上爬下。此时一位看来是有身份的人物,正在对我发表讲话,可惜我一个字都听不懂。还有一点应该先向读者交代,就是这位头面人物在开始他的滔滔宏论之前,曾一连三声地喝令部下:兰古娄·代和桑(事后他们又向我重复这些用语并解释其意义)。立刻就有五十名小人儿上前砍断我头部左侧的绳子,这下我的脑袋就能自由地向右偏转了,还能瞧瞧这个讲话人的相貌和举止。他看上去是个中年人,比身边的三个随从个儿高。随从当中有一名小当差,为头面人物提着上衣的后摆,身材似乎比我的中指略长一些,其余两人一左一右扶持着他。演讲开始了。这位头面人物果然是个演说能手,忽而恫吓、忽而许诺、忽而悲天悯人、忽而表示宽仁。我不时回答一两句话,态度恭顺有加,又对着太阳抬起左手和双眼,请它为我的话做证。由于弃船逃生之前好几个小时我就粒米未进,这会儿还真是饿得不行了。既然饥饿难耐,也就顾不得什么脸面。我频频将手指放在嘴上,表示想吃东西。合葛(后来他们告诉我,这是对大主子的敬称)很明白我的意思,他从台子上走下来,吩咐手下人把梯子抬过来靠在我身体的两侧,接着有一百多名小人儿,扛着装满肉的篮子爬到我身上来,并走到我的嘴边。这些肉都是国王听说我来了,特意下令预先准备好了的。我看清了是好几种动物的肉,可是尝不出究竟是哪几种。有肩膀上的,有腿上的,还有形如腰子的羊肉,烹制得十分可口,只是小得连百灵鸟的翅膀都不及。我一口吃下去两三块。面包只有滑膛枪弹那么大,我一口能吃下去三只。他们一边动作飞快地给我传送食品,一边使劲夸我块头大胃口好。我又打手势表示要喝。看我这副吃相,他们知道只运来一小点儿东西是不够的。这些人脑筋转得快,身手敏捷地吊起一只头号大桶,把它滚到我的手边,并帮我敲掉桶盖。我一口气喝了个底朝天,这也不怪我,谁叫这个桶盛满了也不到半品脱酒呢?喝着像是法国勃艮地产的一种低度葡萄酒,却比那种酒更好喝。他们又给了我一桶酒,我照样喝了个一滴不剩。我再次跟他们要酒喝,可他们已经拿不出酒来了。我当众表演了如此奇迹,小人儿们不禁欢天喜地,还踩着我的胸膛一边跳舞一边来回地喊:“亥金纳·德古!亥金纳·德古!”他们示意我把两只空桶扔还给他们,同时嘴里嚷嚷着“勃拉气·尼弗勒”,让围观的人群先闪开,以免被酒桶砸伤。当看到酒桶抛向空中时,人群中“亥金纳·德古!亥金纳·德古”的嚷声连成一片。说真的,眼看着他们在我身上踩过来踩过去,我真想一把揪住其中的四五十个人狠狠地扔到地上。可是回想刚刚遭过的罪,想到也许他们还会使出更厉害的招儿来对付我,还想到我曾郑重地对他们发过誓(反正我得为自己的懦弱找个借口吧),我就打消了这类念头。再说,人家既然破费那么多,给我好吃好喝,我总该以礼相报吧。然而,我的一只手已经松绑,这些小人儿却还敢爬到我身上踩来踩去,全然不顾我这个庞然大物的厉害,令我暗中不胜惊讶。过了一会儿,看我不再讨肉吃,一位来自国王身边的大官走过来。这位先生已经登上我的右小腿,径直向我的脸走来,身前身后拥着十几名文武官员。他向我出示盖有御印的诏文,并把它甩到我的眼前,对我讲了十来分钟的话,虽然没有发怒,但态度却十分坚决,说话间不时手指前方。我后来得知,那是都城所在地,离这儿有半英里。御前会议上国王已经批准把我押运过去。我回答了一两个字,可都无济于事。我用松了绑的那只手做手势,把它搭在另一只手上(我的手没有蹭到他的头部,为的是别伤着他本人及他的僚属),然后指指自己的脑袋和身体,表示我恳求获得自由。看样子他对我的心愿倒还理解,但还是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并挥手表示必须把我作为人犯押走。不过他又打手势告诉我,一路上吃喝都有保障,绝不会遭受虐待。此时我又想挣脱束缚,可是脸上和手上的箭伤阵阵作痛,并且起了血泡,很多箭头还扎在肉上没有拔出来。看到对手的人数有增无减,我就用手势告诉他们,愿意听凭发落。见到我这般表示,合葛和他的随行官员便客客气气又兴高采烈地离去。没过多久,整个人群又叫喊起来,不断重复着“贝布论·塞郎”,我感觉到左边来了一大队人,把我身上的绳索多少松开一点,于是我就可以向右转身,撒泡尿轻松一下了。一撒就是好多,那群小人儿都看呆了。刚刚觉察出我要干什么,他们就向左右闪开,免得被我这泡汹涌澎湃的尿水活活淹死。不过在此之前,他们在我脸上、手上涂了一层清香的药膏,不出几分钟,箭伤全都治好了。此种情形,加上吃饱喝足,营养得到了补充,我就昏然入睡了。据称我睡了大约八个小时。这也难怪,御医按国王的吩咐,往酒桶里掺了催眠药。

现在回想起来,很可能我刚一上岸,躺在地上睡着的那会儿,就有专人向国王作了禀报。于是御前会议决定把我绑上(他们是在夜间趁我熟睡之际才动手的)。会上还决定给我送来食物和饮料,另外,准备好起重机械,把我运到都城去。表面看来这是一个大胆而又危险的决定,我敢说欧洲的君王在同样情况下绝不会作出这样的决定,但是在我看来,这一决策实在是既审慎,又大度。假如他们趁我睡着时企图用矛和箭置我于死地,剧烈的伤痛必然会把我弄醒。一怒之下,我就会使出蛮劲挣断绳索。既然他们无力招架,也就别指望我发什么善心了。

这里的人们具备最优秀的数学头脑,他们在动力学方面的造诣也臻于完美,这一切都受到国王的认可和鼓励。他倡导国民专心治学,为此享有崇高的声望。他令人在车轮上安上几个动力装置,用来搬运树木和其他重物。他经常在树木参天的林地里建造特大号的军舰,其中的一些高达九英尺,造好后用运送装置拉到四百码远的海边。为了把我运到都城,五百名木匠和机械师立刻动工,赶制了一台奇大无比的运送车。这是一个离地三英寸高的木框,七英尺长四英尺宽,带动二十二只轱辘向前移动。运送车一到,人们就兴奋地喊叫。我估计在我登岸后四小时,这车就已完工并从京城出发。他们把车停在与我身体平行的位置。最大的困难是怎样把我抬起来放上去。他们支起八十根一英尺长的杆子,先是用绷带把我的脖子、手、身体和腿一道一道地缠紧,又用捆行李的粗绳子带钩的一端钩住绷带。他们挑出九百名精壮劳力,凭借杆子上同样多的滑轮拉动绳子。不到三小时,我就被吊送到车上,在那儿又被捆得结结实实。这一切都是事后才知道的。当时他们忙前忙后,我却因为喝了迷药而呼呼大睡。五百匹国王专用的高头骏马(说是骏马,其实也就四点五英寸的个头儿),将我连人带车拉往京城,路途只有半英里。

我们在路上走了四小时,这时一个荒唐的小插曲把我弄醒。押运我的马车出了毛病,只好停下来检修一番。有两三个当地人出于好奇想趁我熟睡时看看我长什么模样。他们爬上车来,轻手轻脚地向我脸上走来。其中一个当官的用短矛刺入我的鼻孔深处,就像是用稻草在里边挠,使我忍不住大声地打起喷嚏来。见此情形,他们便偷偷地溜掉了。三个星期后我才得知当时何以会突然醒来。那天剩下的时间我们都用来赶路。晚上休息时,两边站满了卫兵,一边五百个。一半人手持火把,另一半手持弓箭。万一我胆敢乱动,他们就向我放箭。第二天早上一出太阳,我们就继续赶路,中午时分来到离城门不到二百码的地方。国王及满朝文武官员出城来迎我,不过侍卫官无论如何也不让国王大人亲自登上我的身体,以免遭到不测。

押运车停在一座古庙前,想来是这个王国面积最大的一座。若干年前,这里发生了一桩人命案子,此后当地人认为这里已成了不干不净的地方,就把它改成普通场所。庙中所有的器具和装饰均被搬走。他们决定让我住在这个地方。庙门朝北,高约四英尺,宽近二英尺,爬进爬出很不方便。门的两旁各开一个小窗,离地不过六英寸。国王的御用铁匠们从左边的窗口引进九十一根铁链,形状像欧洲妇女的表链,大小也相当。就用这铁链锁住我的左腿,还加了三十六道挂锁。庙的对面,二十英尺远的马路另一侧,立着一座至少五英尺高的尖塔。国王领着一群王公贵族登上此塔,为的是能够亲眼瞧瞧我。这都是卫兵告诉我的,因为我本人看不见塔顶上有人还是没人。据估计,市民也都纷纷来到城外一睹为快,人数不下一百万。虽有卫兵阻拦,还是有一万人次爬梯子来到我的身上。不久,国王颁发诏令,禁止人们这样胡来,违令者处死。工匠们发现我反正跑不掉了,就割断我身上所有的绳索。我站起身来,内心感到极度悲伤。当地居民看到我站起来走动,欢呼声、赞叹声汇合在一起,非语言所能描绘。锁在我左腿上的铁链约两码长,我可在半个圆的范围里自由走动,又因为铁链拴在离庙门仅四英尺远处,我还可以爬进去展平身体躺下。

第二章 被俘的山巨人

我刚站起来,就向庙外东张西望。我还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景色。前后左右,整个乡野像是一片没有尽头的大花园。一块一块的田地一般都是四十英尺见方,看上去像花圃。田地跟八分之一英亩大小的树林相交,一眼望过去,其中最高的树大概有七英尺高。我向左边眺望,那儿的城市景色就像演剧时的舞台布景那样清新悦目。

一连几个小时我都急着要大便。这也怨不得我,整整两天我都没有排泄过。一方面急得憋不住,另一方面又羞于启齿,真是难煞我也。最能救急的办法莫过于爬进我的屋子,关上门,爬到铁链子刚好能拉直的某个角落,把那泡急屎先拉掉再说。不过天地良心,这种丑事我也只干过一回。相信诸位通情达理的读者朋友,经过客观而又深思熟虑的判断,并设身处地为我着想,定能对我的行为表示某种谅解。后来,我总是一起身就赶紧到屋外去(通常是铁链能拉多直我就跑多远)把事儿办了。他们专门指派两个仆人每天早上趁着人们还没上街就用手推车把脏物拉走。这件微不足道的事,本来大可不必费此口舌。我只是想证明,如果讲究卫生也算一种道德品行,那么我在这个小节问题上也是无可指责的。据说,对我怀有敌意的人总是利用这些事来给我难堪。

接着说刚才的事。刚刚偷着方便完,我忙不迭地上屋外呼吸新鲜空气。国王已经走下塔楼,正策马向我这边奔来。这马也真不让人省心,说起来还是驯养过的,可一见到我这个庞然大物像座大山似的耸立在它的眼前,不由得前蹄腾空嘶鸣起来。幸亏国王是位优秀的骑手,没有从马背上摔下来。左右侍从急忙赶过来拉住缰绳,好让国王大人从容下马。下马后,他绕着圈儿打量我,一脸由衷羡慕的样子,不过他始终停留在铁链子的长度范围之外。他吩咐厨师和司膳给我送上食物和酒水。他们早就准备齐全,这会儿用车子把盛满食品的器皿推到我能够着的地方。我拿过这些器皿,不一会儿就杯盘皆空了。二十只盘子里盛的是食物,每盘只够我吃两三口。一百个杯子里盛的是酒,分放于十只酒坛。我径自把十杯酒倒入一个大酒杯,然后一饮而尽。其他坛子里的酒,我也倒在一起喝了。王后与王子、公主们坐在稍远地方的轿席上,身边还陪伴着一些身份高贵的女士。国王的马发生了意外,人们便都下马向他围拢过来。国王比朝廷官员们高出将近一个指甲盖的长度,仅此一点就足以令观者肃然起敬。他相貌粗悍、英武,嘴唇厚厚的,鼻梁弯曲,肤色黄中带褐,身材挺拔、匀称。他举止风雅,有着不怒自威的帝王气度。他四十开外,已经过了韶华之年,但他十年来治国有术,功业斐然。为了把他看得更清楚,我侧身躺着,这样我的脸就正对着他的脸,这时他离我只有三码远。时至今日,我已多次把他捧在手上观察,所以关于他形象的描述绝不会太离谱。他穿着十分简朴,款式介于亚洲式和欧洲式之间。但他头戴着一顶金冠,冠上镶有各式珠宝,还插着羽毛。他剑已出鞘,怕我万一挣脱,好随时防卫。剑长三英寸,柄和鞘都用金子做成,上面还镶了各种钻石。他嗓音尖厉,却也嘹亮、清晰,我站起身来就能听得很清楚。女士们和朝廷众大臣着装十分华丽,他们凑成一堆时像一条石榴裙铺展在地上,上面绣有金、银装饰图案。国王大人不时对我说话,我也回答他的问题,但彼此都听不懂。他叫在场的几位牧师和律师和我对话(从这些人的言谈举止上我能猜出他们的职业,我就把仅会的语言都竭力表达出来,什么德语、荷兰语啦,拉丁语、法语啦,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啦,甚至还用上了一种地中海东部地区人说的混合语言),但是都白搭工夫。两小时后,国王及其左右离去,留下一队全副武装的卫兵把守,防止乱民做出无礼甚至恶意的举动。这些乱民彼此推搡着拥到我的跟前,有的还趁我坐在门口的时候冲我放冷箭,其中的一支差点儿击中我的左眼。卫兵队长把六名带头肇事的人抓了起来,并认为惩治他们的最好办法莫过于绑结实了交给我亲手处置。卫兵们遵令用矛尖把这六人逼到我的身边。我用右手一把抓起他们,把其中五人放入上衣口袋。至于这第六个,我装出一副要生吃了他的样子,把他吓得嗷嗷直叫。队长和卫兵们有点于心不忍,特别是在他们看见我拔出削铅笔刀来的那一刻。但我很快就解除了他们的顾虑,因为我表情祥和,一下割断了他身上的绑索,把他轻轻放在地上。他撒腿跑回人群中去。其余五人我也一一掏出口袋,同样放了他们。据我观察,卫兵和老百姓都对这一仁义之举深为感激。他们事后向朝廷作了禀报,自然为我说了许多好话。

到了夜间。我多少有点吃力地回到屋子里并躺到地上,一连两个星期天天如此。在这期间国王下令为我置一张床。于是用马车送来六百张普通尺寸的垫席,搬进我的屋子。总共四层垫席,每一层由一百五十张垫席拼接缝制而成,躺在上面比硬地板也好不了多少。地面虽硬,毕竟也是平整光滑的石板。他们又依此算出别的比例关系,给我提供了床单、毯子和被子。对我这样一个过惯苦日子的人来说,这就很不错了。

我来到这里的消息很快传遍整个王国。人们纷纷前来观赏。他们当中有富人,有无事可做的闲人,也有人是出于好奇才来的。村村巷巷几乎走空了,百姓们都无心照料农活儿和家务。国王只好颁布左一道诏文右一道律令,以正纲纪。他严令那些已经来过的人必须回家操持正业,没有朝廷的特许不准越过我住处的五十码警戒线。不过这样一来,朝廷官员借机收受了不少钱。与此同时,国王频频召开御前会议,寻求对付我的良策。我有个在宫廷里做大官的朋友,参与过此事的商议。他事后向我透露,我的事令宫廷左右为难。他们既担心我逃走,又怕我消耗过多的食物会把他们的国家吃穷,致使饥荒蔓延天下。他们曾决定把我饿死,或用毒箭射我的脸和手,送我上西天。可转而一想,如此庞大的一具尸体,臭味到处散发,也许会在都城引起瘟疫,甚至波及全国。密商期间有几位军官来到会议室门口,其中两位经过允准,向与会者面陈我如何善待那六个人犯的经过。国王及众大臣对我有了好印象,于是颁布御令,都城周围九百码以内的村庄每天早上必须给我供应六头牛、四十只羊和其他食品,还要拿出很多面包、葡萄酒和别的酒类,费用直接从国库中支付。国王本人主要靠自己领地的收入过活,平时不怎么向百姓征税,战时臣民们则必须无条件随国王出征。有六百个人奉命照料我的起居,他们的一日三餐均由宫廷包管。又指定三百名裁缝师傅为我做一套该国式样的衣服;请六名最好的御用国学大师教我学习该国语言。最后一点:御用马队、王公贵族以及宫廷卫队的马匹都必须经常当着我的面操练,使之早日熟悉我、适应我。所有这些命令都得到执行。我学习该国语言进步很快。国王大人还亲自驾临,协助国学大师对我进行辅导。我们已经开始有了一点交流。我首先学会的词语是表达早日获释的愿望。我就这样天天跪在地上,一遍又一遍地求他开恩。他对此作了回答,大意是:这可是件慢事,不是三五天就能解决的;未经御前会议的议定,连想都不用想;我必须“鲁莫凯尔敏百叟代思玛龙安姆伯叟”,意思是我得发誓与他本人及他的国家结好。他保证我会受到友善的对待,并恳劝我要有耐心还要识时务,努力赢得他本人以及臣民们的好感。他还说,侍卫官马上要对我进行搜身检查,希望我不要介意。考虑到我这么大的个儿,居然还佩戴着几种武器,怎么说也是危险物品吧。我回答说,陛下尽管叫人搜,我可以当他的面脱下衣服并翻开衣兜儿,让长官们查个遍。我就这么一半用语言、一半靠手势表达自己的意思。他又回答说,根据他们国家的法律,得有两名官员来执行搜身。他知道没有我的同意和合作,这一切就不便进行。国王还说,他很赏识我的气量和正直的为人,出于信任他打算把这两位官员亲自交到我的手上。凡是这次暂时没收的物品,将来在我离开他们国家时一定尽数归还,或按我提的条件作价偿还。我拎起两位执行公务的长官,先是把他们放进我的上衣口袋,后又转放到其他口袋里。唯独两只表袋,还有另一只明面上看不见的口袋,我没让他们搜。这三个衣兜里只存放着几件生活必需品,搜不出什么名堂的。在一只表袋里放着一块银表,另一只里夹藏着小块金子。长官们随身带着笔、墨水和纸,把盘查所得的物品一一记在纸上。单子写好后,请我把他们放回在地上,他们好把单子呈交给国王。后来我将这张单子逐字译成英语,全文如下:经过万无一失的搜查,我等首先在昆伯斯·弗莱斯汀(在英文里作“山巨人”解)的上衣右边口袋中仅发现大粗布一块,足可以放在陛下的大殿里当地毯。在左边的口袋里,找到大银箱一只,顶盖亦为银制,但我等无力打开。于是请山巨人本人打开。我们进去一人,里面积尘甚厚,一脚踩去竟埋至小腿中部。一部分灰尘迎面扑来,我等禁不住打喷嚏若干次。在他背心的右侧口袋里发现一大摞白色薄片,层层相叠,每片有三个男人加在一起那么大,整摞薄片用粗牢的绳子捆住,上面标着许多黑色图形。我等认为这些图形其实都是文字,每个字相当于半个巴掌大小。从左侧口袋找到一样稀奇物件,从后面往外伸出二十根柱子,就像大殿前面的栏杆。我等只是随便猜猜,这东西想必是他用来梳头的吧?因为语言不通,我等无从向他证实。在他身体中段遮布(原文用了“兰夫罗”一词,意指我穿的马裤)的右侧口袋里,我们看见一根空心铁管子固定在结实的大木把上。铁管子的一侧凸起巨大的铁片,上面刻着奇怪的图案,究竟刻的什么我俩不甚了解。左边口袋里也放着一件这样的东西。在右侧的小口袋里,有扁圆形红白两色金属片若干,面积大小不等。其中一部分白色金属片,想必是银制品,又大又沉,我俩难以提动。在左侧口袋里有两根形状不甚规则的柱子,柱子很高,我俩站在袋底部时几乎够不着它的顶端。其中一根是盖着的,看上去像一件整的东西;在另一根的顶端,有一个白色扁圆形物体,相当于两个脑袋大小。柱子两头用一条大钢板扣住。我俩怕出危险令他交出柱子,他便把柱子抽出盒套,并告诉我们,在他的国家,其中的一根是用来剃胡子的,另一根则用来切肉。有两个口袋我们没搜,他声称这是“发脖”,即在下体遮布顶端割开的两个口子;因为紧抵着肚子,所以缝隙很窄。“发脖”口挂着一串银链,银链的尽头是一件十分稀罕的东西,看似一只圆球,一半是银子制成,另一半是一种透明金属。从透明的一面往里看,画着一圈图形,我们误以为伸手就能摸到,没想到被那层透明的东西挡住。他把这玩意儿贴在我们耳朵上,随即听到像一架风车不停转动时发出的那种响声。我俩以为,这要么是一种我们不熟悉的动物,要么是他所敬奉的一种神明。我俩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因为据他自己说,他几乎每做一件事都要向这东西查询一番(他语言表达含混不清,也不知我们听错没有)。他管它叫“先师”,为他生活中所做的一切事报时间。他从另一只“发脖”里掏出一张像打鱼用的大网,可随意开合,很像钱包。让我们猜对了,还真是只钱包。包里有几片很沉的黄色金属,如果是金子,那可太值钱啦。遵陛下之令,我们已将他所有的衣袋翻检完毕。发现腰带一根,由兽皮制成。腰带左侧一段悬腰刀一柄,长度相当于五个人的身高。右侧挂着一只大袋子,而袋子又一分为二,每只小袋都能盛下三个人。这两只小袋,一只装有脑袋般大小的、死沉死沉的球球儿,另一只装着一堆黑色个粒儿,不过倒是不沉,一把就能抓起四五十粒儿。以上是关于山巨人随身所带财物的清点报告。此人待我俩态度和气,对陛下的旨意也表现了应有的尊重。专此。陛下登基第八十九月四日克里夫林·弗拉洛克马西·费拉洛克签字盖印

国王听侍卫官念完报告,便令我把其中几件要紧的物品交出来。他先让我交出腰刀,我就连刀带鞘都给了他。与此同时,他令身边的三千精兵远远地把我包围起来,随时准备向我放箭。这一切我都没有发现,因为我两眼只盯着国王陛下。他又令我把腰刀抽出刀鞘,我也照办不误。虽然受了海水浸泡有点生锈,腰刀总的来说堪称光亮耀眼,太阳一照,更是令官兵们目眩。他们又惊又怕地喊出声来。我拿着腰刀挥来舞去。国王陛下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没有如我预料的那样被吓住。他令我把刀收入刀鞘,轻轻扔到离我的铁链子六英尺远的地上。接下来他要我交出两根空心柱子当中的一根,那是指我的便携式手枪。我掏出手枪,又奉陛下之令为他讲解该种手枪的使用方法。我先提醒他不要害怕,接着把火药压进枪膛。幸亏弹药袋布料厚实不透水,弹药才没有受潮。闯海的人都很重视这一点,并尽全力加以防范。等一切就绪,我向空中开了枪。比起刚才舞刀的那会儿,这一开枪更使他们慌了神。成百上千的官兵纷纷倒在地上,好像真的被击毙了一样。国王倒是没有趴下,却也半天回不过神儿来。我照着刚才交腰刀的样子把手枪交给他们,然后又交火药袋和子弹。我提醒国王万万不可把火药放在离火近的地方,哪怕一点火星子也会引燃火药,把他的王宫炸飞。我把手表也交了,国王看后十分好奇,从卫队中挑出两名个子最高的兵用一根杆子一前一后挑着走,就像我们英国运货的马车夫抬啤酒那样。这表居然就能响个不停,分针也是不停地走啊走,使他感到十分奇怪。分针的走动他一下就能看出来,小人国居民的视力普遍比我们强。他问一同前来的学者们有何高见,于是大家七嘴八舌,说得十分离谱。我还主动交出我的金币、铜币,交出装有九枚大金币和若干枚小金币的钱包,还有折刀、剃须刀、梳子、银制鼻烟壶、手帕和旅行笔记。他们用马车装走我的腰刀、手枪和火药袋,存入国库。

我的那只秘密口袋终于躲过了他们的搜查,里面有我的一副眼镜(我视力不好,有时就得戴上),一个小型望远镜,还有几样别的小件物品。这些小东西国王拿了去也没用,我不交也没什么难为情。要是贸然交出去,我还担心他们会弄丢或弄坏呢。

第三章 有条件的自由

我温和、乖巧的举止博得国王、朝臣乃至全国军民的好感,于是又动了尽快离开这里的念头。我想尽办法促使这个计划实现。人们渐渐地不怎么怕我了,有时候我就躺在地上,让几个人到我的手上来跳舞。到后来,小孩们索性钻进我的头发玩藏猫猫。现在,我更能听懂他们说的话,而我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也日渐增长。有一天,国王想起来要请我看他们表演民间艺术。要说演艺方面,他们可是世界顶尖水平,动作既灵巧,场面又壮观。我最喜欢不过的是绳上舞蹈,演员就在一条白色细绳上跳,绳宽约两英尺,离地十二英寸高。表演者都是些想谋取宫廷要职或讨好王室的人物。这些人从小就开始这种舞蹈训练,他们未必出身于贵族世家,或受过什么英才教育。每当宫廷官员死掉或被罢了官、空出一个位置来时,就会有好几个人请求国王大人及众大臣观看他们跳绳上的舞蹈。谁蹦得最高又没从绳上掉下来,谁就来顶这个空缺。主管一方的要臣们也常常被国王叫到台上去展示能耐,以证明自己依然宝刀未老。财政大臣弗林奈浦有幸为大家表演在拉直的绳子上跳高,要跳得比全国所有的官员都高出一英寸。我曾见过他在一个用绳子固定住的木盘上一口气翻好几个跟斗,那绳子也不过是英国人用的包扎绳那么粗。依我看,我的朋友雷尔德塞尔内务大臣的技艺仅次于财政大臣,其他官员则彼此彼此。

表演中常出人命事故,其中不少还有案可查。我就亲眼看见过两三个竞争官职的人摔断胳膊、腿什么的。更要命的是宫廷大臣也被点名上场当众献技,这时危险就更大了。这些大臣为了超过同僚,显示自己,往往过分卖力,很少有不从绳子上摔下来的,有的人甚至接二连三地摔。我还听说在我来到这里之前的一两年,要不是国王用的一只坐垫正好搁在弗林奈浦掉下来的地方,从而减缓了冲击力,他早就折断脖子魂归西天了。

还有一项表演,是在特殊场合专门演给国王、王后和首席大臣看的。国王把三根六英寸长的丝线放在一张桌子上,一根蓝色,一根红色,还有一根为绿色。这几根线是要当奖品发的;国王的恩典到什么程度,以发其中的哪根线作为标志。这种典礼总在王宫大殿举行,参赛人员要经过一种跟刚才说的表演完全不同的测试,看看他们是不是动作灵巧。这种招数我在哪儿也没见识过。国王手执一根棍子与地面平行。棍子一会儿上升一会儿降下,参赛者一一上前,或者从上面跳过去,或者从底下爬过去。有时国王握住一头,大臣握住另一头,有时索性两头都让大臣举着。谁的动作最灵巧,跳过去爬过来而又不碰着棍子的时间最长,谁就能获赏那根蓝色丝线,第二名得红线,第三名得绿线。赛后他们都把丝线缠在腰间。宫廷里很少有人身上不缠这种玩意儿。

军马和御马天天往我这边牵,它们也就不再怕我,而是不惊不乍地走到我的脚下。要是我的手摊在地上,骑士就会策马从我手上跃过。国王手下的一名猎手曾骑一匹高大的骏马从我脚面上一跃而过,这可是奇迹般的一跃!一天,我也有幸给国王露了个绝招。我请求国王大人要来几根二英尺长、粗细适中的木棍,国王就命令王室林园的总管办妥此事。第二天上午,六名伐木工用六辆马车(八匹马套一辆)把木棍拉了来。我拿起其中九根牢牢地插在地上,形成一个二点五平方英尺的四边形。又把另外四根横绑在四条边上,比地面高出二英尺。然后我把自己的手帕绑在四边形的中部,像做鼓面那样把手帕绷紧。四根横绑着的木棍比手帕高出五英寸,可作为栏杆将四边挡住。大功告成后,我便恭请国王调来精兵二十四名在平面上操练马上功夫。国王表示同意后,我把二十四名全副武装的骑兵连人带马逐个放到手帕上。他们刚刚整好队,就被分为敌我两方,短兵相接地打了起来。一时间刀来剑往,追的追,逃的逃,进攻的进攻,退守的退守。如此训练有素的阵势我还真没见过。四边的横杆挡住人马,使他们不至于从手帕上掉下来。国王看得很开心。下令表演持续数日,有一次还吩咐手下人把他举高,让他亲自发号施令,并费了好大的劲说动王后,让我把她也举到台前两码远处,以便将整个战斗场面尽收眼底。算我命好,表演中没出什么大事,只是有一次,卫队长的一匹烈马前蹄使劲刨地,在手帕上刨出个洞来,马蹄从洞口往下一栽,便连人带马倒在了手帕上。骑手安然无恙,马却扭伤了左腿。我连忙上前救驾,一手捂住洞口,一手把骑兵连人带马放回到地上。我凑合着把手帕补好,不过再也不敢指望用这东西来玩什么打仗游戏了。

就在我获得自由前的一两天,我正变着法儿逗宫里的人高兴,有人传来急信,说是几个骑马人经过我登岸时被俘的地点,发现有件黑色的大东西趴在地上,形状怪异,边缘部分远远地向外伸展,占地面积有陛下的寝宫那么大,中部隆起足有一人高。还说起先以为是个活东西,后来看它趴在草地上一动不动,才知道不是。前后左右看了个遍,还用叠罗汉的办法爬到它的顶部,发现上面又扁又平;往下一踩,才知道里面是空的。这几个人认为是山巨人的东西,并自告奋勇地说,只要陛下一声吩咐,他们用五匹马就能把它拉来。我立刻明白了他们说的东西是什么,并为能够找到它的下落而暗自高兴。很可能在我上岸时,神志已经恍惚,还没倒地睡下却先把帽子搞丢了。本来在我划船逃命途中,帽子是用一根绳子系在头上的,后来泅水时,帽子也还没丢。我以为帽子丟在了海上。哪想到是上岸后绳子断了才丢的,只不过当时没发现罢了。我恳求国王陛下火速下旨将东西送还给我,同时为他讲解帽子的性质和用途。第二天马车把帽子拉了回来,不过模样已经不怎么中看了。他们在离帽檐一点五英寸的地方钻了两个洞眼,洞眼上安了两个钩子,钩子又通过一根又粗又长的绳子与马具相连接。我的帽子就这样被生拉硬拽地走了约半英里,幸好他们这个地方的路都还平整,所以损坏不算严重。

两天后,国王又别出心裁,命令城里城外的卫戍部队整装待命。他让我像一座石像那样两腿岔开站好,然后命令他的将领(此公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军中老将,也是我的恩人)将部队以密集队形带过来,从我的裤裆下浩浩荡荡开过去。步兵二十四人一排,骑兵十六人一排,鼓声齐鸣,旌旗招展,长枪直刺前方。这支队伍由三千名步兵和一千名骑兵组成。国王有令,士兵不得对我无礼,违者一律处死。不过有些年轻军人从我胯下经过时还是忍不住抬起眼睛看。不瞒您说,我穿的马裤此时已经破烂不堪,让人看了没法不乐,也怨不得人家大惊小怪。

我已递奏了不知多少份折子,恳请给我自由,国王这才提请内阁会议及随后的御前全体会议审议此事。除了斯凯瑞士·勃尔格兰之外,没有人提出反对。我没招他惹他,他却偏要跟我作对。但全体阁僚还是通过了他所反对的决议,并得到国王陛下的最终确认。此人乃当朝的戈尔贝特,即海军大臣。他精通政务,也深受国王的器重,却长得一脸阴沉、刁横。他到头来也只好服从决议,但坚持说给我自由是有限制条件的,各项有关条款要由他亲自拟定,而且我必须发誓遵守这些条款。勃尔格兰在两名助理和几位重要人物的陪同下把拟好的条款亲自送来,读完一遍后,我发誓按这些条款说的做。第一遍发誓我照英国习俗进行;第二遍则依照小人国的法律,无非是左手握住右脚,右手中指放在头顶,同时右手拇指放在耳垂上。读者也许想知道小人国独特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我谨将这份法律文件逐字译出,尽量紧扣原文意思,大家不妨一看:利立浦最最伟大的君王,宇宙的快乐与威力之本。其统治面积达五千布拉斯德拉格(约周长十二英里),覆盖整个地球。万民的王中之王,人类的至尊,脚踏地球中心,头顶灿烂阳光,颔首之间万国之君双膝颤抖。像春天一样温和,像夏天一样舒适,像秋天一样硕果累累,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这位万众景仰的陛下向近日来到我天圣之国的山巨人提出如下条件,他已经宣誓遵守这些条件:第一,未经我朝正式盖章认可,山巨人不得擅自离开我朝国土。第二,未经特别邀请,山巨人不得擅自闯入京城,即使准许他来,也要提前两小时通报京城居民,请他们在此期间不要离开住宅。第三,上文所指的山巨人走动范围仅限于主要马路,不得在草地或庄稼地里走动或躺卧。第四,当山巨人在马路上行走时,必须极其当心,不许踩着我朝良民的身体,不许踩踏他们的马或马车。未经他们同意,不得把他们捡起来放在手上。第五,如有急件需要快速专递,山巨人必须将信使及特备马匹装入衣袋负责运送,行程六天,每月一次,(若有需要)将信使安全送回国王身边。第六,彼山巨人须与我联合抗击布莱夫斯岛上的敌人,全力摧毁敌军舰队。该舰队正准备入侵我国。第七,山巨人平时有空应帮助工匠抬运大石头,用于垒砌中央公园的院墙及其他皇家建筑。第八,山巨人须在两个月内,采用走步测量的方法为我朝绘制一份确切的海疆版图。最后,山巨人若能承诺遵守上述各项条款,将每天获得一份足够养活我朝臣民一千七百二十八人的口粮,还能随时觐见国王陛下,并享有其他种种恩典。吾王登基第九十一月十二日于贝尔发勃拉克王宫

我心里既高兴又知足,便宣誓信守上述条款。不过其中的一部分不如我想的那么够意思,这也都是海军大将斯凯瑞士·勃尔格兰捣的鬼。他们马上给我的铁链子开了锁,使我获得了完全的自由。国王很赏脸,亲自参加了仪式的全部过程。我趴在国王的脚下,再三表示谢意。他一边让我平身,一边说了些很入耳的话,希望我做个尽职的奴仆,不辜负他对我的一片厚爱。

最后那项条款不是规定给我提供够小人国一千七百二十八口人一天吃喝的食物吗?过了些天,我向宫里的一位朋友问起他们是怎么算出这份定量的。他告诉我,宫廷数学家先用象限仪量出我的身高,发现比他们的人高出十一倍,于是得出结论,认为既然身体构造彼此相近,我的身体至少抵得上一千七百二十八个他们的身体,食物定量也就应该是这个数。由此可见,他们这些人是多么的足智多谋,而那位伟大的君王又是多么的精明会算啊。

第四章 愿意为国王而战

我得到自由后提出的第一个请求,就是想到梅尔丹多(也就是京城)去走走。国王欣然同意,不过特地嘱咐我不要伤害城中居民,也别损坏他们的房子。预先贴出了安民告示通知居民,说我准备前去。四面的城墙都有两英尺半高,少说也有十一英寸宽,车马可以安心地在城墙上绕行。左右城墙外侧每隔十英尺,就有两座坚固的塔楼遥相对应。我抬腿跨过了高大的西门,轻手轻脚地向前挪动。走过两条主要街道时,我一直侧着身子,还只穿一件短背心,怕衣边太长了,扫来扫去会把人家的屋顶屋檐弄坏。尽管当局已事先严令居民躲在家里不要出来,我走路时还是万分小心,怕万一踩着还在街上转悠的人。阁楼的窗口和房顶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人,我漂游至今,还没见过人丁如此兴旺的地方。这是一座正方形城池,每边城墙长五百英尺。两条主干街道都有五英尺宽,两相交叉把城池分成四个部分。小街小巷仅十二到十八英寸宽,我进不去,只能经过时往里看看。城里能容下五十万人。房子一般是三到五层。店铺和菜市货物供应充足。

国王的宫殿位于城池中央,即两条主要街道的交叉口。四周环绕一堵二英尺高的墙,与四周建筑保持二十英尺的距离。获得恩准后。我抬腿迈过宫墙。宫墙跟宫殿之间地方很宽敞,我就在宫殿四周绕着圈地往里看。外殿四十平方英尺见方,殿中还有两座小殿。王室成员住在内殿,我虽很想看个究竟,却怎么也办不到。原因是:内殿的一道道大门仅十八英寸高,七英尺宽,而外殿建筑却少说也有五英尺高。尽管都是用坚硬的石头垒砌而成,还厚达四英寸,我若真的硬迈过去,门墙会被碰倒。可陛下又急于让我见识一下宫殿的辉煌,我也不好辜负人家的美意,于是花了三天时间,到离城几百码远的皇家公园砍下几棵大树来,做成两只木凳,每只高三英尺,能撑住我身体的重量。在京城居民又一次读到安民告示后,我再度穿过城市来到王宫,手里提着两只木凳。我来到外殿的侧面,把脚踩到一只凳子上,手里提着的另一只举过屋顶,轻轻放在内殿和外殿之间八英尺宽的空地上。然后我从从容容地从外面的凳子迈过外殿顶部踩到里面的凳子上,再回头把外面那只也钩了进来。我就靠这个法子进了内殿,又侧卧在地上,从中间楼层故意打开着的窗户往里看,发现房间里绚烂多形,实为始料不及。我看见几间屋子里住着王后和几位年轻的王子、公主,身边都站着大总管。王后慈祥地对我微笑,并隔窗伸出手来让我吻。

我获得自由两星期后的一天上午,雷尔德莱塞尔,按他们的叫法是内务大臣,来到我的住处,随身只带了一名侍卫。他让马车停得远点,提出想跟我密谈一小时,我当即答应。他身份高,有才干,在我向朝廷请求获释的过程中,还帮我打通了不少关节。我卧倒在地,好让他对着我的耳朵说话。可他却要我把他拿在手上,觉得还是这样说话方便。他先是恭贺我喜获自由,说他本人或许从中起了一点作用,但若非宫廷正面临着种种不利形势,我也不会这么快就获得自由。他说:在外国人眼里,我们国家也算是个兴盛之邦吧。可其实是既有内忧又有外患。国内派别纷争激烈,外部又有强敌随时准备入侵。先说国内,近七十个月来两大派别争斗不断,他们分别是特拉迈克森和斯雷迈克森,这是得名于鞋跟的高低。一拨儿人叫高跟党,另一拨儿叫低跟党。据说高跟党倾向于古老的宪政制度,可是不管他们见解如何,国王陛下只用低跟党的人担任行政及王室官职。君不见陛下本人的鞋跟就比其他人低一个都尔(一都尔约等于十四分之一英寸),两党之争已到了势不两立、水火难容的地步。饭不在一起吃,酒不在一起喝,彼此连话都不说。高跟党人数上占优势,可当权的都是我们这些低跟党。我们只担心王子殿下是不是多少有点倾向于高跟党,他可是要继承王位的呀。谁都看得出他的一只鞋跟比另一只高嘛,走起路来一蹦一蹦的嘛。内讧已经难以收拾,又偏偏受到邻近岛国布莱夫斯的侵略威胁。那是世界上的又一大帝国,面积、实力与我国接近。你曾经十分肯定地说过,世界上有的是像你们这样的国家,那儿居住着无数像你这么高大的人,对你的说法我朝哲人深感怀疑。他们觉得你是从月亮或别的什么星球上掉下来的,来一百个像你这么高大的人,那简直会把我朝的牛羊瓜果糟蹋得一点不剩。再说,我朝史书记载着六千年的历史,却从不曾提到过除了利立浦和布莱夫斯以外还有什么别的国家。这两大强国在过去的三十六个月打得难分难解。起因是这样的:古往今来,人人吃鸡蛋都是先磕破大的一头,可是说来也巧,当今国王陛下的祖父,小时候磕鸡蛋磕破了手指,于是他爸爸,即当时的国王,颁令全体臣民从今往后磕鸡蛋改磕小的一头,违抗者从严惩处。人们对这道法令恨之入骨。史书上写着,仅为这件事就爆发过六次叛乱,为此一个国王丧了命,另一个丢了位。这几次叛乱都得到布莱夫斯历代君王的怂恿。每次叛乱平息后,流亡分子都到该国避难。据统计,迄今为止有一万一千人宁可死掉,也不屈从小头磕鸡蛋的旨令。史学家们写出成千上万本大部头著作评述这一争端。但是大头派的著述一直被禁止发行,有关作者也被禁止出任公职。这边的争端方兴未艾,那边的布国君王又频频派遣特使前来抗议,说我们是在搞宗教阴谋,违背了我们伟大的先知拉斯托洛在《布伦斋可经》(这是他们的《古兰经》)第五十四章里提出的基本教义。在我们看来,他们歪曲了经文的原意,经文上分明写着:“一切真正的信徒都应哪头方便磕哪头。”那么依我的愚见,大可由着各人的意愿自行决断,让行政长官来定也行啊。大头派流亡分子有了布国朝廷做靠山,又有国内的党羽暗中大力支持,所以这场残酷的战争一打就是三十六个月,双方互有胜负。我军丧失了四十艘主力战舰和数目更多的小型船只,牺牲了三万水陆精兵,敌方的损失估计比我方还要大些。可是现在,他们又建立了一支庞大的舰队,准备向我朝发动进攻。国王陛下深知您的勇敢和力量,特地派我前来,向您陈述详情。

我请大臣代我向国王陛下问安,并告诉他:我身为一名外国人,不便陷入党派之争,但我甘冒生命危险,帮助这个国家和他本人迎击任何来犯之敌。

第五章 无可匹敌的战功

布莱夫斯帝国位于利立浦的东北方,这两个岛国仅以一条八百码宽的海峡相隔相望。我还没见过那地方是什么样子。自从获悉敌人要来进攻的消息,我就避免在那一带海岸露面,怕被敌舰发现。他们原本并不知道利立浦王国还有一个我。两国交战期间,所有的交往联络都被严令禁止,国王还封锁了所有大小船只。我向国王递交了关于将敌方舰队一网打尽的行动计划,据侦察员报告,这些舰只正停在港口,一有顺风立刻起航。我向最有经验的水手们请教海峡的深浅,他们经常用铅锤测量水深。他们说海峡中部涨潮时有七十格朗格拉深,约等于欧洲的六英尺,其余部分的水深顶多五十格朗格拉。我走到正对着布莱夫斯国境的海岸东北角,伏在一座小山包后面,拿出袖珍望远镜观察停在对面的敌国舰队。那是一支由五十艘战舰和众多运输船组成的舰队。我回到住处,命令(这是国王特别赋予我的权力)下面的人准备好一大批特别结实的缆绳和铁条。缆绳如行李绳一般粗细,铁条的粗细及大小像一枚缝衣针。我把三根缆绳拧成一股,这样绳子就更结实。我还把三根铁条拧成一条,把两头弯成钩形。就这样把五十个钩子固定在五十条缆绳上,然后回到海岸东北角,脱掉外衣、鞋子和袜子,穿着皮背心走入海中。这时离涨潮还有半小时左右,我蹚着水尽快往前赶。到了中部水深处,我游了三十码,双脚才够着海底。不到半小时我就到了舰队停泊的港口。敌兵一见到我就吓得弃船跳海,向岸边游去。一时间,至少有三万个人在水面上扑腾。我马上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工具,一个钩子钩住一个船头的洞眼,并把所有连在钩子上的缆绳拢到一起。我正忙着的时候,敌人向我发射了几千支箭,其中一部分扎在我的脸上和手上。疼倒没什么,主要是扰乱了我的工作。我最担心的是我的眼睛,要不是当时脑筋转得快,双目失明在所难免。当初侍卫官搜身时没有发现那只秘密口袋,里面不是还藏着一副眼镜吗?我赶紧把它掏出来,尽量绑牢在鼻梁上。有了这道防护措施,我就放心大胆地干我的活儿,随他们怎么放箭了。很多支箭射在镜片儿上,但也只是使眼镜多少有点变形而已。我已经把所有的钩子固定在战舰上,于是扛起绳结,开始拉船。可是战舰纹丝不动,原来都是用锚链固定了的。这就意味着整个行动还有最危险的一环等着我去完成。我当机立断,先扔开绳结,也不管钩子,径自用力砍断锚链,与此同时脸上手上又中了二百多支箭。然后又捡起与钩子相连的绳结,轻轻松松地拉着五十艘巨大的战舰往回走。

开始,敌军官兵一点儿也没摸透我的意图。他们先是目瞪口呆,后来见我砍断锚链,以为我只是想让战舰在海面上打漂,或者让它们自相碰撞。等到发现整个舰队正井然有序地向前移动,又看到是我在拉着整个舰队向前走,便不由得发出痛苦而又绝望的狂叫。我停下一会儿,拔出扎在脸上手上的箭,又在伤口上涂了些药(还是刚来小人国时他们用来治箭伤的那种)。然后摘下眼镜,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直到潮水回落,这才拉着我的全套战利品涉水经过海峡中部,安全回到利立浦皇家港口。

国王和满朝文武官员正站在岸边,拭目等待我这次独立作战的结果。他们看见舰队以放大了的半月形向前移动,却没看见我,因为当时海水没过了我的胸口。当我行进到中部时,海水已然没过我的脖子,岸上的人更加心急如焚。国王认定我已经淹死,心想那些敌舰往这边开,一定是来者不善。不过他很快就放心了,因为我每走一步,海水就越浅一些。我很快蹚到了喊一声他们就能听见的地方,举起拉动多艘敌舰的绳结,高呼“全能的利立浦国王万岁”!这位伟大的君王在我上岸的时刻连声赞颂我的勇敢和机智,并当场封我为“纳达克”,那是小人国臣民的最高荣誉。

国王希望我伺机一举拿下敌人的其余舰只。君王们的野心真是不可车载斗量,就说眼前的这位吧,他一心想把布莱夫斯王国变成自己的一个省份,再派去个总督替他操持那里的政务;一心想彻底击溃大头派流亡集团,并逼迫本国人民磕鸡蛋必须得磕小头,以便他永远称雄世界。我竭力劝他见好就收,并坦率地告诉他,我永远不为奴役一个自由、勇敢的民族充当马前卒。御前会议就此事展开辩论,那些明智的大臣都赞同我的意见。我的这个大胆的宣言与陛下的大政方针相抵触,所以他就开始跟我记仇。御前会议上他也拐弯抹角地表示了这一态度。一部分明智的与会者用沉默表示对我的支持;另一些人本来就在暗中和我作对。会上也就不免说些诋毁我的话。从这时起,国王就和一帮对我心存恶意的大臣私下联起手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们终于走到明处,弄得我差点彻底完蛋。小民对君王的贡献再大又算得了什么,只要你一时违背了他的意愿,以前干的好事就被统统抵消。

在我立下赫赫战功的三个星期后,布莱夫斯国派来一位使臣提出求和,不久就正式签署了对利立浦极为有利的和约。来使共有六名,他们带来约五百名随员。他们来签约的那天排场搞得很大,既不失该国帝王的尊贵,又充分体现了他们所负的使命是何等重要。缔结和约的过程中,我凭着自己在宫廷中似已获得的声望,确实帮了他们不少忙。签完和约后,使臣们私下听说我这么尽力帮他们,便正式邀请我访问布国。他们先是夸我英勇、仁慈,并以该国国王的名义邀我前往。接着又提出久闻巨人阁下力大如神,想看看阁下的表演。我欣然答应了他们,详情恕不一一表述。

我为使臣们表演了一会儿,他们看得十分开心又十分惊讶。我请他们代我向布国国王致以诚挚的敬意,称他的大仁大德誉满天下,令世人衷心景仰。同时我也希望能在回到祖国之前谒见布国君王陛下。于是,当我再次觐见利立浦国王时,提出要去谒见布国君王,请陛下恩准。国王虽然同意,但我看得出他态度十分冷淡。我也猜不出是什么原因,直到有一天听人私下谈起弗林奈浦和勃尔格兰把我跟布国使臣交往的事通报了国王,借以表示对我的不满。对此我自知问心无愧,不过从此我对帝王、朝臣的真面目算是有了一点了解。

应该提及的是,这些使臣都通过一名翻译对我说话。两国语言就跟欧洲各国的语言互不相通一样。欧洲的每个民族都以自己的语言古老、美丽又充满活力而感到自豪,毫不掩饰对邻国语言的蔑视。可我们的国王却仗着全部夺取布国舰队的优势,逼迫他们用利立浦语递交国书并发表讲话。其实,两国之间经贸往来十分密切,又都彼此收留流亡分子。贵族和有钱人还经常把子弟送到对方国家开眼界、增学问,了解风俗人情。凡是住在沿海一带的官员、商人和水手,极少有不能同时说两种语言的。几个星期后我前去拜见布国国王,发现情况确实如此。尽管有小人与我作对,搞得我处境狼狈,这次布国之行却是一个十分幸运的机会。其中的详情细故,容我稍后再讲。

读者一定记得,在我往取得自由的条件书上签字之际,有几项条件令我十分为难,把我作践得太狠了。若不是走投无路,我也不会屈从。我现在贵为纳达克,也算有身份的人臣了,再要干那些抬石头之类的苦活儿未免有失体面。说句公道话,国王本人倒从来没叫我干过,不过很快我也遇上一个报答王恩的机会,至少我自己这么认为。一天夜里,门口传来大呼小叫的声音,把我从睡眠中惊醒。我不免有些害怕。人们重复着“伯尔梗,伯尔梗”。几个宫里来的人穿过人群赶到我的床前,求我快快进宫,说王后的寝宫失火了。都怪侍女不小心,灯下捧一本爱情小说,读着读着便睡了过去。我立刻起床。前面有人为我一路开道,又赶上个月明星朗之夜,我终于顺利地赶到王宫,路上没有踩伤行人。我发现他们已经在寝宫外墙上搭好了梯子,水桶也已备齐,可是水在远处,每只桶又只有针箍那么大。可怜人们拼命地为我抬水,但是火势熊熊,这点儿水根本不起作用。本来用一件外衣就能轻而易举将火扑灭,可惜一着急忘了穿来;现在我身上只穿一件皮背心,心里真是急死了!若不是当时急中生智,这座美丽的王宫早已化为灰烬。我突然想起头天晚上自己喝的酒叫“格里米格林”,这种酒布国也有,但不如这里产的好喝。我一口气喝了好多。这酒有利尿作用,酒后我又偏巧没有解过小便。火焰就在我身边燃烧,加上奋力扑救,身上吸了不少热,于是美酒化作尿水。我一泡尿浇上去,不出三分钟便把火浇灭。这座由多少代人苦心营造的皇家建筑物就这样保存下来了。转眼到了天亮,我径自返回住处,也没顾得上向国王致贺。我虽然做了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却拿不准陛下会不会恨我用了这么个歪点子,因为在利立浦,任何人在王宫内撒尿都是不赦之罪,不管他地位有多高,这是一条铁定的法律。不过国王托人给我捎信儿,说他准备下令司法部正式赦我无罪,但我并未真的得到赦免。有人告诉我,王后对我的所为深恶痛绝,火灭后搬进宫里最靠边的院落住下,并坚决不准为她修理寝宫,还对心腹扬言要洗刷耻辱。

第六章 利立浦国概况

出于利立浦居民的身材普遍略低于六英寸,所有动物、植物和树木也就按着这个比例相应缩小。例如:牛和马身高在四到五英寸之间,羊的身高在一英寸半左右,鹅只有我们的麻雀那么大。依此往下类推,最小的动物我几乎看不见。但利立浦人却天生一副好视力,看东西清清楚楚,只是看不了多远。为了证实他们的确能看清近处的东西,我曾亲眼看着一位厨师给一只不如普通苍蝇大的百灵鸟褪毛。还观察过一个小女孩将肉眼几乎看不见的线穿过同样看不见的针眼里。他们最高的树有七英尺,我是指皇家公园里的那些大树,树冠部分我只要举起合拢的拳头就能够着。其他植物也遵循同样的比例。

利立浦历来盛行学术研究的风气,各种学问都有人搞,这且按下不提。我只想说说他们奇特的文字,不是从左写到右,像欧洲人那样;也不是从右写到左,像阿拉伯人那样;不是从上写到下,像中国人那样;也不是从下写到上,像卡斯卡基亚人那样;而是从一个角斜着写到另一个角,像我们英国的女士那么写。

他们埋葬死人都是头朝下,因为在他们看来,一万一千个月之后死者还会复生,到那时地球(他们认为地球是扁的)刚好翻了个个儿。这些人也就正好两脚稳稳地站在地上。他们的学者证明这是一种荒唐的俗见,但人们依然我行我素;纵是陈规陋习,也只好由它去了。

这里有着种种独特的法律和风俗。首先说说跟告发有关的一条。所有反对国家的罪行都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可是一旦被告清楚无误地证实自己是清白的,提出指控的一方将立刻身败名裂,还要用他的财物或地产以四倍的数额来抵偿无辜受指控者所付出的时间、所经历的危险、所受的牢狱之苦,以及各项辩护费用。如果指控者本人赔不起,则由国王承担大部分费用。国王还要公开向这位良民颁布恩典,并在全城张贴告示,还他一个清白。

他们还认为欺诈比偷盗罪孽更重,一经查出,很少不判死刑。他们声称,人们只要小心、警惕,加上一点常识,就不至于让人偷走东西,但老实人对欺诈行为则防不胜防。人们总得买卖东西,总得做信用交易,如果容忍甚至纵容欺诈而不加以打击,那么规矩本分的生意人将永远吃亏,无赖却总是得便宜。记得有一次,我为一个犯人说情。此人按主人的吩咐去跟人家要钱。钱刚到手,他就携款而逃。我婉转地向国王进言,说这不过是背信弃义罢了。国王认为这种行为恰好使他罪加一等,亏我还当作理由来为他开脱,简直是岂有此理!我当时真的无言以对,只好用“各国习俗不同”之类的套话搪塞过去,内心却是无比惭愧。

尽管我们嘴上常说,赏与罚是治理天下的两个基本方式,但可惜未能付诸实行,唯有利立浦例外。在这里,一个人只要能切实证明自己遵纪守法达七十三个月,便根据他的地位和生活条件得到相应的种种好处,如从专项基金中领到一笔赏钱。还能获得“斯尼帕尔”(守法者)的称号,加在他的名字前面,但并不传给他的后代。当我告诉他们我国的法制只靠惩罚来维系,压根儿不提奖赏时,他们都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基于这个原因,他们法院里的法律女神像都长着六只眼睛:两只在前,两只在后,加上左右各一只,以示执法周全。她的右手握着一只打开的袋子,里面装着金币,左手执一剑柄,表示她希望多赏少罚。

在选拔人才时,他们首先看重品德,其次才是能力。因为政府乃人类社会之必需,以普通人的理解力总能应付这样那样的日常情形。上帝从来无意把公共事务搞得神神秘秘,好像只有少数几个绝世天才才能了悟其玄机,而这样的天才一百年也出不了三个。忠诚、正直、克己等品质却是每个人都能具备的。只要恭行这些美德,辅之以经验和良好的愿望,就能胜任为国家服务的工作。技能一时欠缺,现学就是了嘛。在他们看来,人的品行不好,能力再大也无济于事。这种人,能力越大越危险,用人不能用这种人。相反,好人出于无知犯错误,对公众利益不至于造成致命损害;不像那些生性易于堕落的人,只是仗着自己的手段高明,变本加厉地从事舞弊行为,并且巧于为自己辩护。

同样,不信神佑的人也不能委以公职。帝王们总是声称君权神授,挟上苍之神威以令天下,而所用之人竟不承认这种神威,那是再荒唐也没有的了。

在谈及这些法律时,我仅仅是指那些最初创建的制度,决不包括人类堕落的天性所导致产生的种种腐败行为。像后来的凭着跳绳舞捞取一官半职啦,从棍上跳过去或从棍下钻过去也能得个什么恩典啦,等等,都始源于当今国王的祖父,又随着党派之争的愈演愈烈才发展到如今不可收拾的地步。

知恩不报,这在利立浦也是不赦之罪。他们认为,一个人要是连自己的恩人也要以怨相报,那他必定是全人类的公敌,因为他对这些芸芸众生无恩可报,下手也就更黑。这样的人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对家长和孩子各自要承担的义务也跟我们看法大相径庭。他们认为男女交媾是建立在自然法则的基础上,是为了繁衍后代,延续种群。男女的结合就像其他动物一样,是由于受到欲望的驱使,利立浦人也不例外。对自己的孩子温存爱怜也是基于同样的自然法则。因此他们并不认为父母生养了孩子,孩子就对父母有什么义务。想想人生的种种悲苦,来到这个世上就不再是什么美事儿。而孩子的父母也没觉得生儿育女有什么益处。在他们亲亲热热的时候,也许心思正用在别处呢。根据这个推断,教育子女这件事让亲生父母去做是最最靠不住的,所以在每个城市都设立了公共儿童学校。除了佃农和劳工以外,所有家长都必须把自己年满二十个月的孩子送去接受教养,因为这个年龄的孩子已经开始懂事,听大人的话了。这些学校分作几类,以适应各个阶层和男童、女童各自的需要。学校的老师十分善于调教孩子,培养他们将来过一种跟他们的父母社会地位相称的生活,培养他们的能力和个人特长。下面我分别说一说男童校和女童校的情况。

为贵族子弟而办的男童校配有严肃而又博学的教师及其助手。孩子们吃穿都很简朴,老师教导他们建立诚信、正直、勇敢、谦虚、宽容、敬神和爱国等生活准则。

除了短暂的吃饭睡觉和每天两小时的自由活动(主要是锻炼身体)外,其余时间都用来干正事。四岁之前男仆给他们穿衣服,四岁之后则必须自己穿,不管家庭地位多么高贵。女仆的年龄相当于我们的五十岁,她们只干些最粗杂的活儿。男童们不准跟下人谈话,出去活动必须成群结队,旁边还得有个老师或助手看着,以免孩子们早早就沾染不良习气,这一点我们的孩子就比不上喽。学校允许家长一年来看孩子两次,时间仅限一小时。刚开始见面及分手时父母可以亲吻孩子,但老师总要站在一旁,不许他们低声耳语或过分亲昵,也不准家长带给孩子玩具、糖果之类的东西。

每个家庭都要定期交纳学杂费,若到期不交,国王就派官员上门征收。为普通绅士、商人、小业主和手艺人的子弟而办的男童校也大致按同样方式管理,不过准备从事小生意的男童满七岁就出去做学徒,而那些家庭地位高的孩子则留下继续培养,直到十五岁(相当于我们的二十一岁)才离开学校,不过最后三年将逐渐放松对孩子们的约束。

在女童校,贵族人家的女孩跟男童所受的教育没有大的不同,区别仅在于给她们穿衣服的都是些恪守规矩的女仆,即主仆性别相同,但教师或助理人员仍然在场。女孩直到五岁才开始自己穿衣服。如果发现哪个女仆竟敢给女孩们讲可怕而又荒诞不经的故事,或告诉她们外面的侍女都搞些什么愚蠢的名堂,将用鞭子把她抽赶到大街上,绕城三周,再关一年监狱,然后把她发配到最荒僻的地区再也不许回来。这样,长大后的女孩也就跟男子一样,不愿做胆小鬼并且羞于做蠢事。学校还培养女孩着装整洁、干净,不求穿金戴银。我也看不出因为性别不同,所受的教育就有什么两样,只不过女孩的体育活动没有那么剧烈罢了。另外还教给她们一些居家过日子需注意的礼俗;学习的范围略微窄些,但不能不学。她们的格言是:身为人妻,就应该懂道理、讨人喜欢才是,因为女人不可能永远年轻。等女孩长到十二岁即女人当嫁的年龄时,父母或监护人就来把她们领走。向老师道别时千恩万谢,泪水涟涟。

有些学校专门收容穷人家的女孩,教她们一些适合女性干的工作,而且也分等级。打算学手艺的,七岁就退学,其余的留到十一岁才走。

送子女到这类学校寄读的穷人家,也是每年都交学杂费,但数额很小,所以作为一种补偿,要按月向学校的后勤总管交纳一份自家的物产,以应孩子们的生活之需。所以家长们的经济支出受到法律的限制。利立浦人认为,人们满足了自己的色欲,生下的孩子却要社会来养活,这实在太不公平了。至于贵族人家,他们也得根据各自的经济条件,保证为每个人学的孩子拿出一笔钱。钱收齐后,学校根据节俭和公正的原则统筹使用。

那些村野凡夫只好把孩子留在家里。他们的本分就是种地打粮食。这些人教育的好坏对社会公众无关紧要。不过那些年老或有病的人,医院会把他们收养起来,因为乞丐这种行当在利立浦国简直前所未闻。

这里我要特别说说这九个月零十三天来我的日常起居。我这个人本来就手巧,现在为了生活的需要,特地给自己做了一张桌子和一把椅子,很好用,是从皇家公园里伐的几棵大树做成的。他们派出两百名女裁缝为我做衬衣,还找来最粗、最结实的亚麻布制成桌布和床罩。不过那是折叠了好几层的,把边缝好后才成了一整块,因为他们的所谓粗厚布料其实比草坪还要细嫩。他们的亚麻布一匹通常三英寸宽,三英尺长。我躺下来让女裁缝为我量尺寸。她们一个站在我的脖子旁,另一个站在我的腿肚儿边,两人拉起一根绳子,一人拉住一头,又过来一位用一英寸长的尺子丈量绳子的长度。接着她们量我的右拇指,别的就不用再量,因为按数学方法计算,绕拇指两周等于绕手腕一周,绕颈部两周等于绕腰围一周。我把自己原来的衬衣摊在地上,让她们比着这种样子做。还有三百名男裁缝为我做外衣,他们为我量身高还真另有高招。我跪在地上,他们支了个梯子架在我的脖子上,其中的一个爬到顶部,从我的衣领儿把一根锤线垂到地上,这恰好是我的外衣长度。腰围和胳膊由我自己来量。衣服全部是在我的住处做的,因为他们的房子再大也容纳不下这么大的衣服。等把衣服做完,一瞧就跟英国妇女缝的烂布片儿差不多,只不过我的衣服上下全是一种颜色罢了。

三百名厨子为我做饭,地点就在离我住所不远的一排茅屋里,做饭条件不错,他们的全家老小也都搬过来住。每个厨师为我做两个菜。我捡起二十个小人儿放在餐桌上,另有二百人站在地上伺候,肩上都扛着东西:有的扛菜碟,有的扛酒桶。无论我要什么,桌上的用人都能身手敏捷地用绳子把它吊上来,像欧洲人从井里吊水那样。每盘菜都只是满满的一口,每桶酒我一扬脖子就能喝干。他们的羊肉跟咱们的比可是差远啦,可他们的牛肉真的挺棒。我吃到过一块腰肉,真大,只好分三口咽下去,但这只是难得的情形。见我连骨头带肉地把东西吃下去,用人们十分惊讶。其实我们欧洲人平时吃云雀腿不也这样吗?我通常是一口吃下一只鹅或火鸡,小是小了点,可确实比我们的好吃。再小点的野禽,我刀尖一挑就是二三十只。

一天,国王听人说起我的饮食起居,亲自提出要和王后带上几位王子、公主来我的住所共进一餐。一行人驾到,我安排客人坐在我对面的贵宾席上,卫士们在他们的两旁站定。财政大臣弗林奈浦也挎着一根白色的手杖出席作陪,我注意到他不时地用阴冷的目光看着我。我哪管得了这些,为了给祖国人民争光,也为了镇镇这帮宫里来的人,我比平时吃得还多。我心里明白,陛下这次来,无形中为弗林奈浦向他进谗言提供了一个机会。这位大臣生性刁恶,表面上却对我好得出奇,不过这种表面的应酬并不妨碍他暗中与我为敌。他向国王禀报说,现在国库空虚,他不得不折价筹措款项,发售国库券也只能比票面价值压,低近百分之九才有人买。他说我已经耗费陛下一百五十万“斯不拉”(是他们最贵的金币,大小跟我们平时见到的箔片儿差不多)。从大局出发,陛下还是及早把我打发走为是。

这里我要为宫廷中一位品质优秀的夫人申辩,为了我她曾经蒙受了不白之冤。也不知谁在背后嚼舌头,说财政大臣的夫人热烈地爱上了我,还盛传她曾私下造访我的居所。大臣耳闻此事后醋意大发。这些传闻完全是无中生有,是捏造。夫人对我不过是一种出于自然的真挚友谊罢了。她确实经常来访,但每次都至少与三个人结伴而至,通常是她的妹妹、小女儿和一位朋友。这对其他宫廷夫人来说也是很平常的事。用人可以为我做证,他们何曾见到哪辆马车停在我门前,却不知车里的人是谁?每当有客人来,用人就给我报信儿,我照例马上到门口迎接。向来客行礼之后,就把马车及两匹马小心地拿到手里(如果有六匹马,车夫总要卸去四匹),再放到桌子上。我在桌面四周安了一圈挡边,可随意翻上来或折回去,高五英寸,用来防止人或东西从桌上掉下来。经常同时有四辆马车被我放在桌上,车上坐满了人,我自己则坐在椅子上,把脸偏向他们。当我先跟其中一辆车上的人交谈时,车夫们就轻轻赶着其他三辆沿着桌边兜圈子。有多少个下午我都是这样在与客人的交谈中度过的。我倒敢问财政大臣阁下,或者向他告密的那两个人(我就是要指名道姓,让他们借机做文章去吧),科拉斯弟尔和得朗罗,除了那天雷尔德莱塞尔大臣受国王之命专程前来议事,你们有什么证据一口咬定我的住所来过身份不明的人?平心而论,我现在贵为“纳达克”,而财政大臣却不是,人们都知道他只是个“克朗格朗”,比我位低一等,就像在英国侯爵比公爵位低一等一样。可是我从不否认就权势而言他应该排在我前头。此类子虚乌有的传闻我也是后来无意中听到的。据此,大臣相当一段时间内没给夫人好脸色看,对我就更不用说了。尽管后来澄清了这件事,大臣与他的夫人又和好如初,我在他眼里却成了个不可交的人。国王也对我日渐冷落,他也真是太受这位宠臣的摆布了。

第七章 遭诬陷出逃敌邦

我对宫廷的人和事一向不了解,我卑微的身世也使得我无从了解。我不仅听人讲过,自己也读到过,关于君王与朝臣们的脾性。但我总以为,在一个如此偏远的国度,又遵循与欧洲人如此不同的准则,该不至于来得那么凶狠可怕吧。

当我正准备着去见布莱夫斯国王之际,一天夜里,有位朝中要人坐着四面遮着布帘的轿子,十分隐秘地来到我的住所。来者没有通报姓名,却要求我见他。此人有一次触怒了国王,是我多方努力才为他解了围。我们把车夫打发走,而我则把这位爵爷连人带轿放进我的上衣口袋,吩咐一个心腹用人对其他客人说:我身体不舒服已经上床歇息了。然后把房门闩上,并照例把轿子放在桌上,自己则坐在桌旁。刚刚寒暄了几句,我发现爵爷的神色十分紧张,便细问缘故。他要我耐心听他讲完,因为这关系到我的荣誉和生死。他一走我就把谈话内容记录了下来,大意如下:“你要知道,”他说,“御前会议最近决定设立几个特别委员会,着手调查你的情况。直到两天前国王陛下才决心痛下杀手。”“你也很清楚,你几乎一来到这个国家就成了勃尔格兰(戈尔贝特,或称海军大将)的眼中钉。起因我不清楚,但可以肯定自从你战胜布国舰队后,他加深了对你的敌意,因为你的功劳使他这个海军大将黯然失色。他和财政大臣弗林奈浦、陆军大将林托克、大总管莱尔康及司法大臣伯尔莫夫联合起来,拟写了一份弹劾状,列出你的种种罪行,如叛国及其他滔天大罪。”

我深知自己清白无辜而且有功于朝廷,所以听罢这段开场白,我忍不住想打断他的话。但他请求我保持安静,于是我听他继续说下去。“你以前帮过我,出于对你的感激,我设法获取了整个密谋的内情及弹劾状的一个副本,冒死前来向你通报。请看:对昆伯斯·弗莱斯汀(山巨人)之弹劾书第一条 根据吾王凯林·德发·布隆当朝年间颁行之法令,任何人在王宫区内随地小便都应以叛国罪论处。然而,彼山巨人以协助深受吾王宠幸之王后扑灭寝宫大火为由,公然违抗上述之法令,恶行恶状、大逆不道且又无法无天地用尿水浇灭发生于王宫区内王后寝宫之火灾,已构成对法令中有关条款之触犯,僭越了为人奴臣之本分。第二条 彼山巨人将布国舰队拖回吾皇家港口后,吾王曾令他将该国所有其余船只尽行拖回,以利将该王国划为吾朝之一行省,并派总督前往治辖,铲除并处死一切大头派流亡分子及一切继续追随大头派异端邪说之狂徒。彼山巨人却诡称不愿做违背良心之事,不愿毁掉一无辜民族之自由及生命,逼使吾最最圣明、祥和、威扬四方的陛下收回成命。此等事情,非伪诈之人不能为也!第三条 当布国遣使来吾朝求和之时,彼山巨人明知其所事之主不久前还向吾朝宣战,叫嚣与吾王势不两立,却仍帮助、挑唆、劝慰并款待该国一行使臣。是不为叛逆,孰为叛逆!第四条 彼山巨人不思忠实履行其奴臣之责,却准备赴布莱夫斯王国及其宫廷做客,对此,吾王陛下仅口头表示同意而已。他却打出陛下俯允之旗号,私自决定成行,以帮助、劝慰并挑唆布国国王。该国王最近还与我朝作对,出兵与我作战,这一切山巨人不当不知。“以上是弹劾状中最重要的部分,即便这样我也只是摘要而念。其余条款你自己看吧。“就这份弹劾状草拟的几次密议过程中,国王确实屡屡表现出宽仁为怀。他不时提到你对他作出的贡献,并尽力减轻你的罪名。财政大臣和海军大将坚持要半夜火烧你的房子,把你活活地、痛苦万分地烧死。陆军大将将带上两万兵马前来助阵,用毒箭射你的脸和手。还准备密令你手下的几个用人,把毒汁洒到你的衬衣和床单上,过不了一会儿,你就会撕挠自己身上的肉,直到惨绝人寰地死去。陆军大将本人也持同样态度。一时间。反对你的人成了多数。但陛下力排众议,决定尽可能保住你的性命,最后竟说服了侍卫总长。“陛下叫内务大臣雷尔德莱塞尔对此事发表看法,他一直是你忠诚的朋友。他的一席话证明你和他不枉为朋友一场。他说你罪行深重不假,但还有宽恕的余地。宽恕是一个君主最高的美德,吾王陛下在这方面尤其令人称颂。他说你跟他之间的友谊尽人皆知,诸位阁僚即便再怎么正人君子,也会觉得他对你有偏心。但既然让他说,那也好,恭敬不如从命。如果陛下能够顾及你曾有功于朝廷,多多体现慈悲情怀,从而免你死罪,仅仅扎瞎你的双眼,那么,正义将多少得到一点维护,世人还会称颂陛下心地慈悲,夸赞追随陛下的各位大臣处事宽和、公道。你眼虽瞎了,体力并不受影响,照样可以为陛下效力。失明反会增添一个人的勇气,因为反正看不到危险的存在。当初你怕伤着眼睛,对只身夺取布国舰队的使命才犹豫不决。其实,有列位大臣的眼睛为陛下明察一切就足够了。常言说得好,朝臣就是君主的眼睛。最伟大的君主无须事事亲力亲为。“这个建议遭到全体阁僚的一致反对。海军大将勃尔格兰忍不住一腔怒火,起身反驳道,真没想到内务大臣竟敢提出要保全一个卖国奸贼的性命。他说从政治的角度考虑,你为宫廷出力越多,罪行就越重。你今天可以撒尿为王后寝宫灭火,明天就可能用同样方式让尿水泛滥淹没整个王宫。你今天力大无比,只身将敌军舰队全部拉回来,明天一不顺心就可能还用这份力气再把舰队统统拉回去。他说他有足够的理由认为你的内心属于大头派,而叛逆行为从来都是始发于心。正因如此,他认定你图谋不轨,理应处死。“财政大臣和他想的一样。他指出为了维持你的生活,国库开支甚巨,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他说内务大臣说只要扎瞎你的眼睛就行,他却担心这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还说大家平时都有这么个体会,把一只鸡或鸭的眼睛戳瞎,它反而吃得更多,肥得更快。圣上及全体大臣在良知上已经认定你有罪,这就足以判定你死罪,不必非要凑够什么法律证据。“但圣上坚决反对判你死罪。他说既然大家认为扎瞎眼睛是用刑过轻了,可以想个别的名目嘛。你的朋友内务大臣再次要求发言。针对财政大臣所说的养着你国库开支无法承受这一问题,他提出大臣阁下既是为山巨人提供一日三餐的全权执行者,完全可以用逐步减少餐饮供应来除掉这个祸害。吃得少了,身体就会日渐虚弱,丧失食欲,几个月内人就会自行腐烂、枯朽。这样的话,尸体萎缩一多半也不至于臭气熏天。等人死后,可立即出动五六千名老百姓,两三天内就能把尸肉从骨头上剔刮干净,用大车拉到荒郊野地埋了,免得传播瘟疫。骨架留给后代观赏,作个纪念。“就这样凭着内务大臣对你的深厚友谊,此事以双方的妥协而告解决。会上说定,关于逐步把你饿死的计划,谁也不许说出去,但关于扎瞎你眼睛的判决可以记录在案。对此只有勃尔格兰大将一人持不同意见。这个人是王后身边的一条小爬虫。在王后没完没了地唆使下,他执意要判你死罪。因为那次撒尿灭火的事,王后一直对你心怀忌恨。“三天后,你的朋友内务大臣将受命来到你的住所,向你宣读弹劾状,然后告诉你,圣上及全体朝臣出于对你的一片厚爱,只判扎瞎你的双眼,想来你也会恭顺地接受这一判决,感激圣上的宽大。还将有二十名御医亲临现场,监督刑罚的执行。所谓惩罚是指让你躺在地上,他们用尖利的箭头扎进你的眼球。“望你善自珍重。为避免引起怀疑,我这就告辞,还跟来的时候一样不能让人看见。”爵爷离去,我独自待在房里,心里充满疑惑。

按照这个君主及他的宫廷发明的规矩,每当为了泄私愤或听信奸臣的谗言而颁布一项残酷的杀人御令时,国王总要向全体朝臣发表讲话,吹嘘说他的大仁大德举世皆知。这篇讲话还要向全国发放。有时宫廷还要发表颂文,盛赞国王陛下的仁德。其实这才是最令老百姓恐怖的事,因为谁都看得出,越是刻意赞颂国王的恩慈,实际的惩罚就越残忍,受刑者也更冤屈。但我必须承认,我出身不高,所受教育又有限,实在不是在宫廷做官的料儿,看事情往往不准,反正看不出对我的这份判决有什么恩慈可言,相反倒是觉得(也许是错的)这哪里是什么宽仁,分明是在陷害。我也想过要不要受审;虽不能否认弹劾状上那几条事实,从宽处理总还有希望吧。但我目睹过多次政治案件的审判,结果还不都是官员们怎么说就怎么办,在这样的危急关头,面对如此强大的敌人,我不能温顺地接受发落。我甚至动过武力抵抗的念头,因为我现在已经自由了。只要扔一通石头就能把整座城池砸个粉碎。但我想到曾对国王立下的誓言,想到他给过我的种种好处和他颁发给我的“纳达克”称号,心中不胜惊怕,便立刻打消了刚才的念头。我只知感激王恩,却没有认识到,君主现在的不仁不义,足以抵消君臣之间原有的义务。

最后我选定了一个方案。也许人们会不无道理地责怪我何以出此下策,可是说实在的,要不是因为当时的莽撞并缺乏经验,我的眼睛和我的自由就都保不住了。如果我当时就已认清世上一切君主和朝臣们的真面目,知道别处的君臣们还不如这里的,他们对付比我罪名轻的犯人都不手软,我就二话不说欣然接受眼前这种轻微的惩罚了。但是,由于年轻气盛,加上国王已经同意我去谒见布国国王,我就抓住这个机会,没等过三天,就给我的好友内务大臣写信,说我主意已定,当天早上就去布国,这也是经国王同意了的。我不等他回信,就径自赶到停泊着我们舰队的这侧海岸,抓过一艘战船,船头系一根缆绳,然后起锚。我把衣服脱下,连同本来夹在腋下的被褥一起放进船里,然后拖着船出发,半是蹚水、半是划水来到布莱夫斯国,在那里人们已经等我多时了。他们配给我两名向导带我去都城,城的名字也叫布莱夫斯。一路我把他们提在手上,转眼来到离城门两百码的地方。我请向导向当地官员通报我的到来,并告诉他们我正恭候国王陛下的御令。大约一个小时后我得到了回话,说国王、王室成员及高级阁员即将出城迎接。我向前走了一百码;国王及其随从从马背上下来,王后和贵妇们从马车里出来。我看不出他们有什么担心或害怕。我卧倒在地,亲吻国王和王后的手。我告诉陛下,这次如约前来,是受了我主利立浦国王的恩准,想荣幸地见一见您这位伟大的君王,并尽我所能为您效劳,就像我竭诚为利立浦君王效劳一样。我只字不提自己已经失宠的事,心想我也没得到这方面的正式消息,尽可佯作不知。再说我现在不在他的手里,他总不会这么快就透露想弄死我的阴谋吧。可是很快我就意识到自己想错了。

我在布国受到隆重热情的接待,可是因为找不着适合我住的房子或我能睡下的大床,我就只好将就着躺在地上,裹着被子睡觉。此中情形,恕我不一一赘述。

第八章 踏上返乡之途

三天后,出于好奇我散步来到东北一带海岸,发现半里格远处的海面上好像有只翻了的小船。我脱下鞋袜,在海水中蹚过二三百码,发现潮水把这个东西推得离海岸更近了。后来看清真是一条船,便猜想是一场海上风暴把小船刮到这儿的。我立即回城,请求布国国王派给我自他丧失舰队后剩下的二十条最高大的船,以及由海军中将率领的三千名水兵。趁船队正往这边开,我抄近路回到刚才发现小船的那带海岸,发现潮水把船推得更近了。我已经预先把要用的绳子搓好,这会儿就扔给水兵让他们接住。等船队一到,我就脱去衣服,膛水向前直到离小船一百码远的深水带,划着水游到船边。水兵把绳头扔给我,我把它穿进小船前部的洞眼里固定住,又把另一头系在战舰上。可我马上发现白忙活了一通,因为脚够不着海底,没处借劲。没有办法,只好游到船的后边,一只手划水,腾出另一只手赶紧推船。潮水正顺着我推船的方向涌,所以我很快接近岸边,只要一抬下巴颏,脚就能着地。我歇上两三分钟,再往前推一程。就这样歇一歇,推一推,直到海面落到我的腋下。最艰巨的那段儿已经挺了过去,我便把存放在大船上的其余缆绳取出来,一头绑在小船上,另一头绑在随我出航的那些船上。顺着风势水兵在前面拽,我在后边推,直到离海岸四十码远才停下。等海潮退去,我回到已经出水的小船边,在两千名水手的协助下,又动用了绳索、机械之类,终于把船身翻了回来,而且没有严重的损坏。

我用十天时间赶制了一批船桨,把拖回岸的船划到布国皇家港口。那里聚集着一大群人,对这艘巨大无比的船只赞叹不已。我对国王说,此乃上天所赐。划着它就能上别处去,还可以回我的祖国。我恳求他下令搞些材料来把船修补好,并准许我离开布国。国王说了几句挽留的话,但最终还是欣然同意了。

我很纳闷这些天以来,怎么没听说有特使从利立浦来,向布国宫廷通报我叛逃的情况?后来才有人私下告诉我,利立浦国王起先并不知道有人向我通风报信,以为我此行只是为了还愿而已,宫廷官员都知道国王同意我走,过几天拜谒仪式一结束我就会回去。谁知一等不回,二等不回,国王这才急了,连忙招来财政大臣及其他心腹商讨对策,最后决定派遣一名高级官员携一份弹劾状副本,来布国要人。根据指令,该特使向布国国王表白了利立浦国王对我的宽宏大量,说对我的惩罚将仅限于扎瞎双眼,说我此行是畏罪潜逃,若两小时内不回,将剥夺我的“纳达克”封号,并宣布我为叛国分子。特使还补充说,为维护两国间的和平和友谊,我朝圣上希望布王仁兄下令将我捆绑押回利立浦,以叛国罪接受惩处。

布国国王花了三天时间与阁员们讨论此事,然后以极其婉转而又为难的语气作了答复。他说:贤弟明鉴,五花大绑送山巨人回去,这是做不到的。再说,虽然是山巨人毁了他的舰队,但毕竟帮他促成了两国缔和,对此他总不能忘恩负义。不过,他们两家很快就可以省心了。我在海边找到了一艘巨船,可以载我出海。他已下令在我本人的协助和指导下把船修好。他估计几个星期后,两国都可望摆脱我这个不堪重负的累赘。

特使带着这个答复回利立浦去了。布国国王把事情经过讲给我听,同时还提出,如果我继续为他效力,他将为我提供保护(不过他不让我声张出去)。我相信他的诚意,但决心不再轻易地把君主和朝臣引为知己。于是,我表示对他的美意已经心领,但仍恭请他另选高明。我告诉他既然命运赐给我这艘船,不管结果好坏,我都决心驾船出海,以免在两位伟大的君主之间造成不和。此话说出口去,倒也没见他面露愠色。后来我在无意中发现,他其实很高兴我走,大部分宫廷官员也巴不得我早些离开。

以上这些因素促使我提前离开布国。宫廷早已等不及,自然乐意成全我。他们雇来五百个工匠,这些人按我的指点把十三层最粗厚的亚麻布缝成一块,为我的船做了两张帆。我费了很大的劲用他们最粗、最结实的绳子搓缆绳。十根、二十根甚至三十根搓成一根,然后花很长时间在海边找到一块大石头,正好用做船锚。我用三百头牛的脂肪来涂抹船身或干别的,还费尽千辛万苦砍倒树木赶制船桨和桅杆。这可得倚仗御用船匠的协助。我只是大概指点一下,实际干活全靠他们。

大约一个月后,一切准备就绪。我派人向国王请示,并向他辞行。国王和王后特意从宫里赶来送我。陛下慈祥地向我伸出手来,我连忙趴到地上去亲吻。‘还依次吻过王后、王子和公主的手。陛下给了我五十只钱袋,里面各装二百斯不拉,外加一张他本人的全身画像。我赶紧把画像放入一只手套,免得弄坏了它。

我把一百头牛、三百只羊放到船上供航行途中食用,储存了数量与之相当的面包和酒,以及由四百名厨师为我烹制的熟肉,还带了六只母牛、两只公牛及六只母羊、两只公羊,都是活的,我想带回祖国搞品种培育。船上还有一大捆干草和一袋谷子,是用来喂牲口的。我本想带走十几个小人儿,可国王无论如何也不让。除了仔细搜查衣袋,他还要我发誓绝不带走他的臣民,即使本人情愿也不行。

经过充分的准备,我于一七〇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早晨六点扬帆起航。海上刮东南风,船向北行进了四里格。到晚上六点,我隐约看见西北方向半里格远的海面上有个小岛。我向前划去,在该岛避风的一侧海岸抛锚停船。岛上渺无人迹。我吃过东西后开始休息。我睡得很香,想来至少睡了六个钟头,因为醒来后才两小时天就亮了。这是一个月明星朗之夜。我在太阳出来之前就吃了早饭,然后起锚,借助指南针的指引,沿着昨天的航道顺风前进。我的意图是尽可能把船开到万迪门岛东北方向的一个什么岛上,可整整一天我什么也没发现。到了第三天,大概是下午三点吧,当我估计从布莱夫斯国已经开出二十四里格时,忽然看见有一片船帆正远远地向东南方向驶去,而我的船是往正东方向开。我向那条船吆喝着,却得不到回应。由于风势减弱,我很快迫近那条船。我张满风帆向前赶去,半小时后那条船发现了我,于是挂出船旗,还对天鸣了一枪。我将有希望回到亲爱的祖国,回到亲人们的身边,欣喜之情实在难以言表。那船把帆放下,我于九月二十六日傍晚五到六点之间追上了它。最令我激动不已的却是那英国国旗。我把牛羊放进外衣口袋,把船上所有吃的用的全都带上大船。这是一艘英国商船,经过北海和南海刚刚从日本回来。船长约翰·迪得尔,得普特弗特人,既是一位温和有礼的绅士,又是一名优秀的水手。我们正位于南纬三十度,船上大约有五十名船员。其中的一位是我的老相识,叫彼得·威廉,在船长面前使劲夸我是个品行端正的人。这位绅士待我非常热情,还问我刚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就简单说了说,他却认为我在说胡话,说我一定是经历了太多的海上磨难,脑子有点糊涂了。我把口袋里的小黑牛、小黑羊掏出来给他看。他甚感惊异,并相信了我的话。我还拿出布国国王送给我的金币、国王的全身像以及从那儿带来的奇珍异宝。我向他赠送了两只钱袋,里面各装着二百斯不拉。还说定船到英国后,我要送他一头怀孕的牛、一只怀孕的羊。

这段航行大体上顺利,我们于一七〇二年四月十三日抵达唐斯。途中只发生过一件让人丧气的事:一只老鼠偷走我的一只羊,后来我在货舱里找到了它的尸骨,身上的肉已被啃光。我把其余的牛羊安全带上岸,送它们到格林尼治的马球场草地上吃草。那里的草嫩,他们吃得都很香。一路上我还真为这些牛羊担心,要不是船长给我那么好的饼干,磨成粉兑上水不断地喂它们,它们怕活不到现在。在英国短暂休整期间,我向达官显贵及其他各色人等展示了我的小牛小羊,从中赚了不少钱。在开始第二次航行之前,我把他们卖了,挣得六百英镑。自从航海归来后,这些小东西繁殖得很快,特别是羊。如此细软的羊毛,对英国的羊毛制造业一定大有益处。

我只跟妻子和家人一起住了两个月,就又忍不住想到异国他乡去闯闯。于是给妻子留下一千五百英镑,为她在雷德里夫找了所好房子安顿下来。其余的积蓄我都随身带走,其中一部分是钱,一部分是东西,为的是发更多的财。我的伯父约翰在埃平给我留下一份田产,年收入约三十英镑。我还把镣铐街上的黑牛酒馆长期包租出去,每年也能收三十英镑租金。这样一家人就不再受冻挨饿。我的小儿子小约翰(随我伯父的名字)还在读小学,是个听话、上进的孩子。女儿贝蒂已经嫁了个好人家,她本人经常干针线活儿贴补家用。向妻子和儿女告别时,我们泪眼相对。我毅然登上“冒险号”轮船,那是一艘三百吨级的商船,开往苏拉,船长是约翰·尼古拉,利物浦人。欲知这次航行的详细情况,请看故事的第二部分。

第二部 布罗丁奈格游记

第一章 再次出海复遇险

天性及命运注定了我只能过一种活跃、动荡的生活,回家才两个月就再度离开祖国。我于一七〇二年六月二十日在唐斯登上“冒险号”轮船。该船开往印度城市苏拉,船长是利物浦地区的康沃尔郡人。一路上风势和缓,直到我们抵达好望角。船停在那儿,船员们上岸取淡水。由于发现船身有漏洞,我们就卸下货物并在当地过冬。后来船长得了疟疾,我们就一直待到第二年三月底才离开。船扬帆起航,一路顺风,直到经过马达加斯加湾。以往每年十二月初至五月初,在那一带海面上,风总是从正西北方向刮来。可是四月二十九日我们到了该岛以北的位置,也就是约南纬二十五度时,风势却开始转猛,而且风向偏西。就这样持续了二十来天,据船长观测,我们的船约向北偏转了三度。到了五月二日,风停了,海面上一片平静,令我欣喜万分。还是船长熟悉那一带的天气变化,叫我们做好迎接风暴的准备。第二天果真起了风暴。一种叫作南季节风的海上风暴开始了。一时风急浪险,来势汹汹。据我估算,我们的船被裹挟着向东偏转了五百里格,所以即使是船上年纪最大的水手也说不清我们所处的方位。幸亏我们的给养还算充足,船体也很坚固,船员们身体状况又不错,只是淡水极度缺乏。大家都认为应保持原来的航向,不能再往北,再往北就是大西伯利亚的东北部以及北冰洋地区了。

风暴终于平息。一七〇三年六月十六日,一名爬在中桅上的水手发现了陆地。第二天,我们清楚地看见一座岛屿,或许是一片大陆,又从这岛屿或大陆伸出一条地峡兀入海面;还有一个小海湾,水太浅,载重一百吨以上的船开不进去。我们在离海湾一里格远的地点抛锚停泊,船长差遣十多个带着武器和水罐的船员乘长舢板上岸找水。我央求他让我跟他们一起去,或许还能发现点什么。上岸后我们找不着河流、溪水,也看不见人烟。那些船员就在岸边来回转悠,我却独自走了一英里地来到另一侧,发现那个地方乱石林立,草木不生。我感到疲乏,况且也没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便掉过头不紧不慢地向海湾走去。等我又走到可以看见大海的地方,却发现船员们已经登上舢板,正拼命地划着桨向大船逃去。我追着喊他们,喊了半天也没用。猛一回头,只见一个庞然大物正蹬着海水向他们紧紧追去。他在齐膝深的水里哗啦哗啦地迈着大步,但我们的人已距他一里格远,那一带海底又布满棱角锐利的石块,巨人也就没能追上舢板。我一刻也没敢停留,扭头就往刚才那条路上跑,然后爬上一座陡峭的小山,俯瞰岛上的景象。我发现这里到处都是农田。那边一片地里好像长着蒿草,高二十多英尺,这令我万分惊讶。

我跌跌撞撞地来到一条马路上——对我来说是马路,其实当地人只当它是大麦田间的一条羊肠小路。我一路往前走去。收割时节眼看就要到了,庄稼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挡住了我的视线。朝路的两旁望去,除了麦子还是麦子。一小时后我走到了麦地的尽头,那儿围着一道至少十英尺高的树篱。还有高高的树,我简直算不出它们到底有多高。篱笆边上有一串台阶,自下而上一共四级,到顶后还得翻过一块大石头。这台阶我根本上不去,因为每一级都有六英尺高,顶部的石头比二十英尺还高。我正费劲地在篱笆上找缺口,突然发现从田间走来一个当地人,个子跟刚才追赶船员的那人一样高。他像一座普通的尖塔那么高,一步大概能迈出十码远。我惊怕至极,跑进麦地里躲了起来。看见他正站在台阶顶上,回过头眺望右边的地,还听见他在喊人。喊声比一只扩音器传出的声音还大许多倍。因为他站在高处,所以听起来像天上打雷。喊声刚落,就有七个巨人向他走来,每人手里都拿着弯弯的大镰刀,一把顶我们的六把。这些人不如刚才那人穿得好,看样子都是他的仆人或帮工。他说完话,那些人就开始在我藏身的这块地里割麦子。我尽可能远远地躲着他们,不过挪来挪去确实很费劲,因为麦秆之间的距离太小,有时只相隔一英尺,我身体钻不过去,但我还是使足劲钻到了另一片地里。那儿的麦子已被风雨刮倒,麦秆横七竖八左右缠绕,使我寸步难行。麦芒又硬又尖,扎破了我的衣服和皮肉。我听见那七个人就在我身后一百码远的地方割麦子。我心力交瘁,悲伤又绝望,于是躺倒在麦田里,恨不得就这样一死了之。我为自己苦命的妻子和快要没爹的孩子感到难过。我悔恨自己做事愚蠢,自以为是,不听亲戚朋友的劝告非要出来航行。在这心情烦乱的时候,我想起了利立浦。那里的人们把我看做举世无双的巨人,能独自牵回一支皇家舰队,还建立了许多辉煌的业绩。尽管有千千万万的人亲口做证,他们的后代也肯定不敢相信。我只身来到了大人国,就像一个利立浦人来到我们这些人中间一样,渺小而又可怜。但更大的不幸还在后头。据说体格越强壮,人会变得越凶残。他们谁先捉到我,谁就会把我一口吃进肚子里。我现在除了乖乖等死,还能指望什么呢?到底还是哲学家说得对:没有比较就无所谓大小。但愿利立浦人能有幸找到一个他们眼里的小人国。谁又敢说眼前的这些巨人不会被哪个来自遥远地方的超巨人群体视为渺小呢?

我害怕、惶惑,不由得没完没了地胡思乱想起来。这时,一个割麦子的人来到离我这条田垄只有十码远的地方,我真担心他再向前走一步就会把我活活踩死,或者一刀把我劈成两半儿。所以没等他迈出这一步,我就急叫起来。他终于没有一脚踩下来,而是向脚下四周看了一会儿,最后发现我躺在田间。他仔细斟酌了一会儿,如同一个人想逮住一只危险的小动物,就得先琢磨别让它抓挠你或咬了你。我在英国逮黄鼠狼时就是这副模样。他终于鼓起勇气,用大拇指和食指从后腰捏住我,举到离眼睛三码远处,为的是把我看得更清楚。我果然没有猜错他的心思,于是不再慌张,任他把我举到离地面六十英尺高也绝不挣扎反抗。他怕我滑掉,就把我的身体两侧紧紧捏住。我只是眼巴巴地望着太阳,双手放在胸前苦苦祈祷。我每时每刻都在担心他会不会把我狠狠摔到地上,就像我们平时摔死一只讨厌的小动物一样。这时突然福从天降,这人好像觉得我的声音和姿势很好玩,就开始把我看作一件小玩物了。他很奇怪我为什么口齿如此清楚,尽管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与此同时,我止不住地呻吟、流泪,低下头去看着身体两侧,表示他的手指头把我捏得实在疼极了。他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便撩起衣服的下摆,把我轻轻包了进去,捧着我去找他的东家。东家就是最先站到台阶顶上的那个农夫,是一位有不少家资的富农。

从他们说话的样子,我看出农夫已经听完仆人的情况简述。这会儿他捡起一根麦秆,大小长短跟手杖相仿。然后提起我的衣服下摆,以为这是长在我身上的一层保护壳。他把我的头发吹到一边,以便看清我的脸。他把帮工们叫到身边,问他们(我后来才知道)在地里有没有发现其他像我这样的小人儿。接着他把我四肢着地放在地上,但我马上站了起来,慢慢地来回溜达,让他们知道我并不想逃走。他们在我周围坐成一圈,以便更清楚地观察我的举动。我摘掉帽子,向农夫深深鞠了一躬,还跪在他面前,举手抬眼,大声地说出几个字。我从衣兜里掏出钱袋,恭恭敬敬地递给他。他用大巴掌接过袋子,拿到眼前细看是什么东西,然后从衣袖里抽出一根针,用针尖拨弄着把袋子来回翻动了几次,但还是弄不清那是什么。我就打手势要他把手摊在地上,同时拿过袋子并打开来,把所有的金币都倒在他的手上,其中有六枚西班牙大金币,此外还有二三十枚小金币。我见他用舌尖舔一下小拇指,捡起最大的一枚金币,接着又捡起一枚,可他好像一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他打手势要我把金币放进袋子,再把袋子放回我的衣兜。我再三恳求他也不收,就只好把钱收起来。

这时农夫已经相信我是个可以理喻的小人了。他接连不停地对我说话,可是声音大得像个大水磨在转,刺得我耳朵直疼,不过他吐字倒还清晰。我试着用几种语言大声回答,他也把耳朵凑到离我只有两码远的地方,但还是没用,因为我们听不懂彼此的语言。他把仆人们打发回地里干活,然后掏出一块手帕,折叠了一下铺在手上,接着用手托举着把它摊在地上,示意我站上去。手帕只有一英尺厚,我一迈腿就站了上去。我想好歹先顺着人家的意思做,又怕摔着自己,就干脆平躺在手帕上。他用手帕小心地包住我的身体,就这么把我带回家去了。他一进门就嚷嚷着要妻子过来看我。那女人活像英国女人看见了一只王八或蜘蛛什么的,见了我就没命地喊,撒腿就跑。过了一会儿,看我举止还算乖顺,对她丈夫的手势也大半能懂,也就不再那么害怕了,并慢慢地对我有了几分怜爱。

这会儿正是中午十二点,仆人把午饭端进屋来。所谓午饭只是满满的一盘肉而已,盘子的直径为二十四英尺,一个农夫之家往往吃得就这么简单。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农夫、他的妻子、三个孩子和一位老祖母。农夫把我放在离他稍远的一个桌角上,饭桌离地面三十英尺。我害怕极了,尽量离桌边远远的,免得一不小心掉下去。农夫的妻子在大木板上切了一小块肉,再沾上面包屑,把它端过来放到我的面前。我深深鞠躬向她致谢,然后拿起刀叉猛吃起来,一家人看着开心极了。女主人叫女仆拿来一只容量为一点三加仑的酒杯,亲自为我倒酒。我双手用力捧起酒杯,大声地用英语恭祝女主人身体健康。他们听了哈哈大笑起来,简直要把我的耳朵震聋。酒喝起来像果酒,味道还真不错。接着男主人叫我走到他那边去。我本来就提心吊胆,在桌上走着又让面包屑给绊了一下,当即摔在桌上,不过还好没摔伤。我马上爬起来,见这几个好心人都在为我担心,就从腋下抽出帽子举在头顶上晃了晃,连呼三声万岁,表示这一跤摔得并不要紧,可是当我向放在男主人面前的大木板走去时,坐在他身边的小儿子(小家伙只有十岁,却鬼得很)突然拎起我的腿举到半空,吓得我浑身发抖。他爸爸将我一把抓过,抬手给了儿子一巴掌,这一巴掌简直能把一队欧洲骑兵打得人仰马翻。然后他又吩咐把小家伙带到一边去。可我担心孩子会记恨我,又想起小孩们为了自己开心是怎样折腾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的,于是跪到地上,用手指着他的儿子,表示希望男主人能原谅他。男主人同意了,小男孩又回到他的座位。我赶紧走过去亲小孩的手。主人也拉过他的手,要他轻轻地抚摸我。

正吃着饭,女主人心爱的猫跳进她的怀里。我听见“哇”的一声,像十二台织袜机同时开动。我转过脸去,才发现是这只大猫在向女主人哼哼着撒娇。说是猫,其实足有四头公牛那么大。女主人一边给它喂吃的,一边抚弄着它。这时桌面上露着猫的脑袋和一只爪子,我是凭这点才推算出猫的整个身体有多大。尽管我站在它对面的桌上,相隔五十英尺,尽管女主人紧抱着它,不让它蹿过来用爪子抓我,这家伙龇牙咧嘴的样子还是把我吓坏了。不过还好没出危险,因为男主人把我放在离它只有三码远的地方,它根本没看见我。经验告诉我,在猛兽面前流露惧色或拔脚而逃,只能使它发起更凶狠的追击。在这危急关头,我显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大胆地在它面前走了几个来回,还走到离它仅距半码的地方,这一来它倒往后缩了,好像比我还害怕的样子。狗我就更不怕了。一进来就是三四只,这在农家房舍里经常可以看到,而其中一只猛犬有四头象那么大。还有一只猎狗,比猛犬高却没那么大。

快吃完饭时,他们家的保姆抱着一个一岁的小孩走进屋来,一看见我就尖声大叫起来,这一叫五英里远的地方都能听见。小孩咿咿呀呀地要把我抓过去玩,他妈妈出于疼爱把我举到他的身边。小孩立刻抓住我的腰,把我的脑袋放进他的嘴里。我号啕大叫。小孩受了惊吓,一松手我就往地上掉。要不是他妈妈用围裙把我接住,我就活活摔死了。保姆想用拨浪鼓哄孩子。这是一只空壳子,里面只装着几颗石头,用线系住拴在小孩的腰间。保姆摇了半天也没用,只好给他喂奶。她的奶头足有我半个脑袋这么大,乳房上满是斑点。她坐着喂奶,而我站在桌上离她不远,所以看得清清楚楚。这使我回想起英国女人细洁的皮肤。在我们眼里她们是那样美丽动人,其实那不过是因为她们跟我们身材相等,只有用放大镜才能发现她们身上脸上的疵点罢了。试一试就能知道,用放大镜一照,再光洁白嫩的皮肤也会显得粗糙难看。

我想起在利立浦的时候,那些小人儿的肤色在我看来是全世界最好的。有一次跟当地一位学者(也是我的好友)谈起这个话题,他说,每当他从地上看我,我的皮肤就显得光滑洁白,可是一旦我把他放在手上,让他挨近我的身体时,我的模样就很吓人。他说,这时他能发现我脸上尽是坑坑洼洼,胡子茬儿比猪鬃还要硬许多倍。不过我还得为自己申辩几句:其实我跟本国大多数的男子相比,相貌并不算差,皮肤也并不因为周游四方而太黑。谈到他们宫廷里的那些女士时他又告诉我,其中的一个脸上有雀斑,另一个嘴太宽,还有一个鼻子太大。可我却一点也看不出来。其实,东西一经放大就显得丑,这个道理不言自明,可我还是忍不住要说说,免得读者朋友以为大人国里尽是些丑八怪。说句公道话,这是一群长相端正的人,特别是眼前这位男主人,虽说只是一个农夫,从六十英尺的高处看去,竟也是个相貌堂堂的伟男子呢。

吃完午饭,农夫去找帮工谈活计,临走时嘱咐妻子好好照顾我(听他的口气,看他的手势,我想是这个意思)。女主人看出我很累,想睡觉了,就把我抱到她的床上,用一块手绢把我盖好。手绢又白又干净,不过比军舰上的帆布还要粗糙。

我睡了两小时左右,还做梦回到家里,和妻子孩子在一起。醒来后发现自己独守着一间大空屋子,宽二三百英尺,高二百英尺以上,并躺在一张二十码宽的大床上,心中备感凄楚。女主人出去忙别的事,把我锁在了屋里。肚子里憋着一泡屎尿,想要下床,一看床离地面八码高,根本下不去。我没敢叫人。即便叫了,这么小的声音,也不可能从这个屋子远远地传到厨房,让那边的一家人听见。我正不知如何是好,两只老鼠顺着帐子爬了上来,这边嗅嗅,那边闻闻,其中一只几乎爬到我的脸上。我心里一惊,连忙拔出短剑自卫。这两只可恶的畜生竟敢对我两面夹攻,其中一只用前爪扯住我的衣领。还没等它伤着我,我就猛刺一剑破开它的肚子,使它倒在了我的脚下。另一只看到同伴遭此下场,掉头就跑,不过背上还是狠狠挨了一剑,鲜血淌了一路。经过这番奋勇厮杀后,我在床上来回溜达,好让自己喘口气儿,定定神。这里的老鼠有一只猛犬那么大,但比猛犬更敏捷、更凶猛。要是我临睡前把皮带解下,它肯定会被老鼠扯碎并吃进肚子。我量了量死老鼠的尾巴,发现其长度为两码差一寸。死老鼠还在淌血。我想把它拖下床去,可又觉得恶心,横竖下不了手。见老鼠还有一丝活气儿,我对准脖子又刺一剑,彻底结果了它的性命。

过了一小会儿,女主人走进屋子,见我浑身是血,连忙把我举到手上。我用手指指死老鼠,边笑边打手势,表示我没受伤。她高兴极了,赶紧叫女仆用火钳把死老鼠夹起来扔出窗外。她把我放到一张桌子上。我让她看看沾满血迹的短剑,又用衣服下摆擦了擦,然后插回鞘中。我急着要去解手。这种事无法让别人代劳,于是我晃胳膊动腿,示意她把我抱到地上去。等下了地之后,我还是感到难以启齿,就只是用手指指门外,又一个劲儿地向她鞠躬。这位好心的女人总算弄明白我要干什么了,于是把我抱到花园里又放在了地上。我径自往一边走了二百码,同时向她摆手让她别往这边看也别跟过来,然后侧身藏到两片树叶之间,痛痛快快地方便了一回。

第二章 我被主人当作玩偶

这家的女主人有个九岁的女儿,小小年纪聪明能干,做针线活是把好手,还会为我这个小娃娃穿衣打扮。她和妈妈一起筹划着给我做个摇篮,让我也有个过夜的地方。摇篮放在柜子的抽屉里,抽屉又放在悬空的隔板上,免得老鼠来咬。跟这家人住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里,我就一直睡这张小床。后来我学会了他们的语言,想要干什么,嘴里就能说出来。小床也几经改做,越改越舒适了。这个女孩心灵手巧,看过我在她面前脱一两次衣服后,就学会为我穿衣脱衣了,不过要是她让我自己穿,我从来都乖乖地照办。她为我做了七件衬衣和几件麻布衣裳,都是用当地最薄、最软的布料做成,但实际上都比麻袋布还要粗糙。她总是亲手为我洗衣服,还教我学习当地语言。我用手指指任何一种东西,她就告诉我那种东西的叫法。不出几天,我心里想要什么就能随口说出来。她心地善良,个头也不算高,四十英尺而已。她给我起了个名儿叫格雷德雷格,开始家里人跟着叫,后来全国都这么叫。这个词相当于英语里的“小矮人儿”。多亏有她的照应,我才能在那个国家活下来。我叫她“格兰达柯丽琪”,意思是照料我的小阿姨。要是我只字不提她对我的关怀和照料,就是忘恩负义。我希望终有一天能报答她的恩情,不要因为我而害苦了她。

现在街坊四邻都在纷纷议论,说我的男主人在田间干活时发现一只奇怪的小畜生,形态、举止处处像人,叽叽咕咕说着一种他自己的话,还学会了用我们的语言说出几个词儿,能用两条腿支住身体,性情温良,你一招呼他就过来,你让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四肢纤巧极了,相貌比贵族人家三岁的女孩还要好看。住在附近的另一个农夫是这家男主人的好朋友,特意上门探问此事的虚实。男主人二话不说把我拿给他看,我就照着主人的吩咐在桌上行走,抽出短剑后又放回鞘中,然后向客人鞠躬,说“您好,欢迎您来”(都是小阿姨教的)。这个人老眼昏花看不清楚,于是戴上眼镜仔细地打量我。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因为他的眼睛就像月亮圆溜溜地从两个窗口照进屋子。这家人发现了我在笑什么,也跟着乐开了。谁想到这老家伙竟然恼羞成怒,脸色大变。他是那种一报还一报的卑鄙小人,一心想给我点颜色看看,于是就为我家男主人出了个恶招,让他趁着哪天到附近镇上赶集,把我带去向人们展示一番。那个镇得坐半小时马车才能赶到,离这儿约二十二英里。我看见男主人跟他的好友嘀咕了半天,又不时向我这边指指点点,就猜想不是什么好事。心里一害怕,仿佛听到而且听懂了他们的一部分意思。第二天小阿姨把一切都告诉了我,这也是她从她妈妈那儿探听来的。可怜的女孩把我抱在怀里,难过地哭了。她担心那些粗俗之辈对我使坏,把我捏死或扯断我的胳膊和腿。她看出我的天性是多么温顺,对自己的名誉又是多么爱惜。让人拉到一帮俗恶不堪的看客面前展览,对我又将是多么大的污辱!她说,爹娘早先满口答应把格雷德雷格给她,现在她才知道又上当了。去年他们就假意给她一只小羊,可是小羊刚刚长肥,他们就把它卖给了屠夫。我本人倒不像小阿姨这么担心。我一直就没有放弃过逃走的念头。至于被人当作怪物到处展览,我想自己反正只是个异国来客,将来回到本国,不会因为曾经遭此屈辱而受到斥责。当今的大不列颠国王查理一世若是与我处境相同,不也一样很苦恼吗?

我家男主人听从了他朋友的劝告,第二天就把我装进一只盒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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