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4:巫师与玻璃球(2017年新版)(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1 12: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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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斯蒂芬·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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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4:巫师与玻璃球(2017年新版)

黑暗塔系列4:巫师与玻璃球(2017年新版)试读:

序言:关于十九岁(及一些零散杂忆)

1

在我十九岁时,霍比特人正在成为街谈巷议(在你即将要翻阅的故事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那年,在马克思·雅斯格牧场上举办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上,就有半打的“梅利”和“皮平”在泥泞里跋涉,另外还有至少十几个“佛罗多”,以及数不清的嬉皮“甘道夫”。在那个时代,约翰·罗奈尔得·瑞尔·托尔金的《魔戒》让人痴迷狂热,尽管我没能去成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这里说声抱歉),我想我至少还够得上半个嬉皮。话说回来,他的那些作品我全都读了,并且深为喜爱,从这点看就算得上一个完整的嬉皮了。和大多数我这一代男女作家笔下的长篇奇幻故事一样(史蒂芬·唐纳森的《汤玛斯·考文南特的编年史》以及特里·布鲁克斯的《沙娜拉之剑》就是众多小说中的两部),《黑暗塔》系列也是在托尔金的影响下产生的故事。

尽管我是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读的《魔戒》系列,我却迟迟未动笔写作。我对托尔金的想象力的广度深为折服(是相当动情的全身心的折服),对他的故事所具有的那种抱负心领神会。但是,我想写具有自己特色的故事,如果那时我便开始动笔,我只会写出他那样的东西。那样的话,正如已故的“善辩的”迪克·尼克松喜欢说的,就会一错到底了。感谢托尔金先生,二十世纪享有了它所需要的所有的精灵和魔法师。

一九六七年时,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样的故事,不过那倒也并不碍事;因为我坚信在大街上它从身边闪过时,我不会放过去的。我正值十九岁,一副牛哄哄的样子,感觉还等得起我的缪斯女神和我的杰作(仿佛我能肯定自己的作品将来能够成为杰作似的)。十九岁时,我好像认为一个人有本钱趾高气扬;通常岁月尚未开始不动声色地催人衰老的侵蚀。正像一首乡村歌曲唱的那样,岁月会拔去你的头发,夺走你跳步的活力,但事实上,时间带走的远不止这些。在一九六六和一九六七年间,我还不懂岁月无情,而且即使我懂了,也不会在乎。我想象不到——简直难以想象——活到四十岁会怎样?退一步说五十岁会怎样?再退一步。六十岁?永远不会!六十岁想都没想过。十九岁,正是什么都不想的时候。十九岁这个年龄只会让你说:当心,世界,我正抽着TNT,喝着黄色炸药,你若是识相的话,别挡我的道儿——斯蒂芬在此!

十九岁是个自私的年纪,关心的事物少得可怜。我有许多追求的目标,这些是我关心的。我的众多抱负,也是我所在乎的。我带着我的打字机,从一个破旧狭小的公寓搬到另一个,兜里总是装着一盒烟,脸上始终挂着笑容。中年人的妥协离我尚远,而年老的耻辱更是远在天边。正像鲍勃·西格歌中唱到的主人公那样——那首歌现在被用做了售卖卡车的广告歌——我觉得自己力量无边,而且自信满满;我的口袋空空如也,但脑中满是想法,心中都是故事,急于想要表述。现在听起来似乎干巴无味的东西,在当时却让自己飘上过九重天呢。那时的我感到自己很“酷”。我对别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心只想突破读者的防线,用我的故事冲击他们,让他们沉迷、陶醉,彻底改变他们。那时的我认为自己完全可以做到,因为我相信自己生来就是干这个的。

这听上去是不是狂傲自大?过于自大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管怎样,我不会道歉。那时的我正值十九岁,胡须尚无一丝灰白。我有三条牛仔裤,一双靴子,心中认为这个世界就是我稳握在手的牡蛎,而且接下去的二十年证明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误。然而,当我到了三十九岁上下,麻烦接踵而至:酗酒,吸毒,一场车祸改变了我走路的样子(当然还造成了其他变化)。我曾详细地叙述过那些事,因此不必在此旧事重提。况且,你也有过类似经历,不是吗?最终,世上会出现一个难缠的巡警,来放慢你前进的脚步,并让你看看谁才是真正的主宰。毫无疑问,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已经碰上了你的“巡警”(或者没准哪一天就会碰到他);我已经和我的巡警打过交道,而且我知道他肯定还会回来,因为他有我的地址。他是个卑鄙的家伙,是个“坏警察”,他和愚蠢、荒淫、自满、野心、吵闹的音乐势不两立,和所有十九岁的特征都是死对头。

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个美好的年龄,也许是一个人能拥有的最好的岁月。你可以整晚放摇滚乐,但当音乐声渐止、啤酒瓶见底后,你还能思考,勾画你心中的宏伟蓝图。而最终,难缠的巡警让你认识到自己的斤两;可如果你一开始便胸无大志,那当他处理完你后,你也许除了自己的裤脚之外就什么都不剩了。“又抓住一个!”他高声叫道,手里拿着记录本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所以,有一点傲气(甚至是傲气冲天)并不是件坏事——尽管你的母亲肯定教你要谦虚谨慎。我的母亲就一直这么教导我。她总说,斯蒂芬,骄者必败……结果,我发现当人到了三十八岁左右时,无论如何,最终总是会摔跟头,或者被人推到水沟里。十九岁时,人们能在酒吧里故意逼你掏出身份证,叫喊着让你滚出去,让你可怜巴巴地回到大街上,但是当你坐下画画、写诗或是讲故事时,他们可没法排挤你。哦,上帝,如果正在读这些文字的你正值年少,可别让那些年长者或自以为是的有识之士告诉你该怎么做。当然,你可能从来没去过巴黎;你也从来没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和公牛一起狂奔。不错,你只是个毛头小伙,三年前腋下才开始长毛——但这又怎样?如果你不一开始就准备拼命长来撑坏你的裤子,难道是想留着等你长大后再怎么设法填满裤子吗?我的态度一贯是,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年轻时就要有大动作,别怕撑破了裤子;坐下,抽根烟。2

我认为小说家可以分成两种,其中就包括像一九七〇年初出茅庐的我那样的新手。那些天生就更在乎维护写作的文学性或是“严肃性”的作家总会仔细地掂量每一个可能的写作题材,而且总免不了问这个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对我有什么意义?而那些命运与通俗小说紧密相连的作家更倾向于提出另一个迥异的问题:写这一类的故事会对其他人有什么意义?“严肃”小说家在为自我寻找答案和钥匙;然而,“通俗”小说家寻找的却是读者。这些作家分属两种类型,但却同样自私。我见识过太多的作家,因此可以摘下自己的手表为我的断言做担保。

总之,我相信即使是在十九岁时,我就已经意识到佛罗多和他奋力摆脱那个伟大的指环的故事属于第二类。这个故事基本上能算是以古代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为背景的一群本质上具有英国特征的朝圣者的冒险故事。我喜欢探险这个主题——事实上,我深爱这一主题——但我对托尔金笔下这些壮实的农民式的人物不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我不喜欢他们,相反我确实喜欢这些人物),对那种树木成荫的斯堪的纳维亚场景也没有兴趣。如果我试图朝这个方向创作的话,肯定会把一切都搞砸。

所以我一直在等待。一九七〇年时我二十二岁,胡子中出现了第一缕灰白(我猜这可能与我一天抽两包半香烟有关),但即便人到了二十二岁,还是有资本再等一等的。二十二岁的时候,时间还在自己的手里,尽管那时难缠的巡警已经开始向街坊四处打探了。

有一天,在一个几乎空无一人的电影院里(如果你真好奇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是在缅因州班戈市的百玖电影院里),我看了场瑟吉欧·莱昂内执导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在电影尚未过半时,我就意识到我想写部小说,要包含托尔金小说中探险和奇幻的色彩,但却要以莱昂内创造的气势恢弘得几乎荒唐的西部为背景。如果你只在电视屏幕上看过这部怪诞的西部片,你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许这对你有些得罪,但的确是事实。经过潘纳维申镜头的精确投射,宽银幕上的《独行侠勇破地狱门》简直就是一部能和《宾虚》相媲美的史诗巨作。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看上去足有十八英尺高,双颊上挺着的每根硬如钢丝的胡楂都有如小红杉一般。李·范·克里夫嘴角两边的纹路足有峡谷那么深,在每条纹路的底部可能都有一个无阻隔界(见《巫师与玻璃球》)。而望不到边的沙漠看上去至少延伸到海王星的轨道边了。片中人物用的枪的枪管直径都如同荷兰隧道般大小。

除了这种场景设置之外,我所想要获得的是这种尺寸所带来的史诗般的世界末日的感觉。莱昂内对美国地理一窍不通(正如片中的一个角色所说,芝加哥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凤凰城边上),但正由于这一点,影片得以形成这种恢弘的错位感。我的热情——一种只有年轻人才能迸发出的激情——驱使我想写一部长篇,不仅仅是长篇,而且是历史上最长的通俗小说。我并未如愿以偿,但觉得写出的故事也足够体面;《黑暗塔》,从第一卷到第七卷讲述的是一个故事,而前四卷的平装本就已经超过了两千页。后三卷的手稿也逾两千五百页。我列举这些数字并不是为了说明长度和质量有任何关联;我只是为了表明我想创作一部史诗,而从某些方面来看,我实现了早年的愿望。如果你想知道我为何有这么一种目标,我也说不出原因。也许这是不断成长的美国的一部分:建最高的楼,挖最深的洞,写最长的文章。我的动力来自哪里?也许你会抓着头皮大喊琢磨不透。在我看来,也许这也是作为一个美国人的一部分。最终,我们都只能说:那时这听上去像个好主意。3

另一个关于十九岁的事实——不知道你还爱不爱看——就是处于这个年龄时,许多人都觉得身处困境(如果不是生理上,至少也是精神和感情上)。光阴荏苒,突然有一天你站在镜子跟前,充满迷惑。为什么那些皱纹长在我脸上?你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丑陋的啤酒肚是从哪来的?天哪,我才十九岁呢!这几乎算不上是个有创意的想法,但这也并不会减轻你的惊讶程度。

岁月让你的胡须变得灰白,让你无法再轻松地起跳投篮,然而一直以来你却始终认为——无知的你啊——时间还掌握在你的手里。也许理智的那个你十分清醒,只是你的内心拒绝接受这一事实。如果你走运的话,那个因为你步伐太快,一路上享乐太多而给你开罚单的巡警还会顺手给你一剂嗅盐。我在二十世纪末的遭遇差不多就是如此。这一剂嗅盐就是我在家乡被一辆普利茅斯捷龙厢式旅行车撞到了路边的水沟里。

在那场车祸三年后,我到密歇根州蒂尔博市的柏德书店参加新书《缘起别克8》的签售会。当一位男士排到我面前时,他说他真的非常非常高兴我还活着。(我听了非常感动,这比“你怎么还没死?”这种话要令人振奋得多。)“当我听说你被车撞了时,我正和一个好朋友在一起。”他说,“当时,我们只能遗憾地摇头,还一边说‘这下塔完了,已经倾斜了,马上要塌,啊,天哪,他现在再也写不完了。’”

相仿的念头也曾出现在我的脑袋里——这让我很焦急,我已经在百万读者集体的想象中建造起了这一座“黑暗塔”,只要有人仍有兴趣继续读下去,我就有责任保证它的安全——即使只是为了下五年的读者;但据我了解,这也可能是能流传五百年的故事。奇幻故事,不论优劣(即使是现在,可能仍有人在读《吸血鬼瓦涅爵士》或者《僧侣》),似乎都能在书架上摆放很长时间。罗兰保护塔的方法是消灭那些威胁到梁柱的势力,这样塔才能站得住。我在车祸后意识到,只有完成枪侠的故事,才能保护我的塔。

在“黑暗塔”系列前四卷的写作和出版之间长长的间歇中,我收到过几百封信,说“理好行囊,我们将踏上负疚之旅”之类的话。一九九八年(那时我还当自己只有十九岁似的,狂热劲头十足),我收到一位八十二岁老太太的来信,她“并无意要来打搅你,但是这些天病情加重”,这位老太太告诉我,她也许只有一年的时间了(“最多十四个月,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而她清楚我不可能因为她就能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罗兰的故事,她只是想知道我能否(“求你了”)告诉她结局会怎样。她发誓“绝不会告诉另一个灵魂”,这句话很是让我揪心(尽管还没到能让我继续创作的程度)。一年之后——好像就是在车祸后我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的一位助手,马莎·德菲力朴,送来一封信,作者是得克萨斯州或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位临危病人,他提了完全一样的要求:想知道故事以怎样的结局收场?(他发誓会将这一秘密带到坟墓里去,这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会满足这两位的愿望——帮他们总结一下罗兰将来的冒险历程——如果我能做到的话,但是,唉,我也不能。那时,我自己并不知道枪侠和他的伙伴们会怎么样。要想知道,我必须开始写作。我曾经有过一个大纲,但一路写下来,大纲也丢了。(反正,它可能本来也是一文不值。)剩下的就只是几张便条(当我写这篇文章时,还有一张“阒茨,栖茨,葜茨,某某—某某—篮子”贴在我桌上)。最终,在二〇〇一年七月,我又开始写作了。那时我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再是十九岁的事实,知道我也免不了肉体之躯必定要经受的病灾。我清楚自己会活到六十岁,也许还能到七十。我想在坏巡警最后一次找我麻烦之前完成我的故事。而我也并不急于奢望自己的故事能和《坎特伯雷故事集》或是《艾德温·德鲁德之谜》归档在一起。

我忠实的读者,不论你看到这些话时是在翻开第一卷还是正准备开始第五卷的征程,我写作的结果——孰优孰劣——就摆在你的面前。不管你是爱它还是恨它,罗兰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我希望你能喜欢。

至于我自己,我也拥有过了意气风发的岁月。斯蒂芬·金2003年1月25日

前情概要

《巫师与玻璃球》是一个长篇故事的第四卷,而作者写作该故事的灵感来源于罗伯特·布朗宁的长篇叙事诗《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

第一卷《枪侠》讲述了蓟犁的罗兰是如何追赶并抓获黑衣人沃特的。沃特与罗兰的父亲保持着虚假的友谊,暗中却为大巫师马藤效命。抓获半人半巫的沃特并不是罗兰的最终目的,那只是一种手段而已。罗兰的目的在于接近黑暗塔,以期中世界的飞速衰亡可以来得慢一点,或者来个根本性的扭转。

罗兰可以算个绝代骑士,而黑暗塔是他魂牵梦绕的东西。我们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就把黑暗塔当成自己存在的唯一理由。我们了解到一开始马藤用激将法让他提前参加成年考验,而那个马藤正是勾引了罗兰母亲的家伙。马藤巴不得罗兰无法通过考验,然后被“放逐西部”,这样他就无法继承父亲的枪支了。但罗兰却轻松过关……那主要是因为他明智地选择了有利于自己的武器。

我们发现枪侠所在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类似之处,这种相似性是非常根本而又恐怖的。我们最早发现这种类似是在罗兰遇到杰克的时候。杰克是个一九七七年出生在纽约的孩子,他们在一个沙漠中的驿站相遇。罗兰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之间有一道道门,其中一道就叫做死亡。杰克第一次接触到中世界就是通过这扇门。他进入第四十三大街,被一辆小汽车碾过……藏在莫特脑子里并在这个特定环境下操纵他那阴谋之手的人就是罗兰的老对头——沃特。

罗兰和杰克与沃特相遇之前,杰克就已经死过一回了……因为当枪侠面对这个象征性的儿子和黑暗塔的时候,他选择了后者。杰克最后堕入深渊之前说的话就是:“去吧。在这个世界之外还有其他的世界。”

罗兰和沃特之间的最后对决发生在西海附近。在长达一夜的谈话中,黑衣人用了一副怪异的塔罗牌给罗兰算命——囚徒、影子女士和死神(“但不是找你的,枪侠”)——这副牌引起了罗兰的注意。

就在罗兰与沃特最终对决后不久,枪侠苏醒过来,发现沃特早就死了。第二卷《三张牌》的故事在西海边展开。这里尸骨遍野。疲惫不堪的枪侠遭到一群食肉大螯虾的攻击,在逃离之前他被咬得遍体鳞伤,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都被咬掉了,还因为大螯虾的咬啮而中毒。当枪侠沿着西海继续他的行程时,他的病情不断加重……性命堪忧。

他一路走着,突然在海滩上看见三扇宽大的门。这三扇门朝向我们的纽约市打开着,在三个不同的时刻。罗兰从一九八七年那儿拉来了埃蒂·迪恩,一个海洛因瘾君子,他就是囚徒。从一九六四年他拉来了奥黛塔·苏珊娜·霍姆斯,这个女人在一次地铁事故中失去了自己的小腿。她就是影子女士。这个年轻的黑人女子热衷于社会活动,但在她为朋友们所熟知的性格背后还有一重恶毒的第二人格——隐藏起来的暴力而狡诈的黛塔·沃克决心要在枪侠把她拉进中世界时杀死罗兰和埃蒂。

在这两个时间点之间,还是在一九七七年,罗兰进入了杰克·莫特地狱般的心灵,他曾经不止一次而是两次伤害了奥黛塔/黛塔。“死神,”黑衣人告诉罗兰,“但不是找你的,枪侠。”莫特也不是沃特预言的第三个人;罗兰阻止了莫特暗害杰克·钱伯斯的行动。之后没多久,莫特命丧同一辆火车的车轮,而正是这辆火车在一九五九年夺去了奥黛塔的双腿。这样罗兰就没法把这个精神错乱者引到中世界里去了……不过他想,谁会要这么个家伙呢?

违背一个关于未来的预言还是要付出代价的;难道不是一直都这样么?卡,可鄙的家伙,罗兰的老师柯特曾说过,卡是巨大的轮子,转动不息。要是轮子还在转的话就不要停下来,否则你就会被碾个粉身碎骨,你那臭皮囊的寿命也就此戛然而止。

尽管只有埃蒂和奥黛塔两人,罗兰仍然觉得自己已经把三个人拉入了中世界,因为奥黛塔有双重人格。不过当黛塔和奥黛塔合而为一成为苏珊娜的时候(这主要归功于埃蒂·迪恩的爱和勇气),枪侠就知道不是这么回事了。除此之外,他还在想别的事情:他满脑子都是杰克,那个坠入深渊的男孩说了一些话。枪侠一半的意识深信这男孩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在阻止杰克·莫特把杰克推到那辆致命的小汽车前的过程中,罗兰脑子里产生了矛盾的想法,这想法把他折磨得头痛欲裂。在我们的世界里,杰克也因这个矛盾而极其苦恼。

本系列的第三卷《荒原》的开头就在这样一个矛盾状况下展开。他们遇到一头要么叫做米尔(害怕它的老人都这么叫),要么叫做沙迪克(制造出它来的中土先人这么叫……因为熊是造出来的机器人)的巨熊,罗兰、埃蒂和苏珊娜回溯这只野兽的踪迹,结果发现了光束的路径。共有六条光束的路径连接了十二扇门,而正是这十二扇门标记出了中世界的边界。就在各条光束汇集的地方——罗兰的世界的中心,或许是所有世界的中心——枪侠认定他和他的朋友们最终能找到黑暗塔。

这时的埃蒂和苏珊娜已经不再是罗兰世界的囚徒了。那沐浴在爱河中的两个人正在成为枪侠,他们已经全身心投入到探险之路上,心甘情愿地跟随罗兰,沿着光束的路径一起前行。

在距离熊之门不远的通话石圈中,时间被修补过,悖论终止了。真正的第三人被拉了出来。一个可怕的仪式完结后,杰克重新进入了中世界:所有四个人——杰克、埃蒂、苏珊娜和罗兰——都记得他们父亲的脸,并且体面地洗清了过去的罪责。没过多久,四人变成了五个,因为杰克和一只貉獭交了朋友。貉獭看上去有点四不像,结合了獾、浣熊和狗的特征,说话能力也有限。杰克管这个新朋友叫奥伊。

他们沿着朝觐者之路走到了剌德,那是一片城市中的荒原。在这块土地上,两个古老的帮派(陴猷布人和戈嫘人)的幸存者们继续着旷日持久的冲突。进城之前,他们先到了一个叫做河岔口的小镇,镇上住了一些古老的居民。

镇上的居民认出罗兰是世界转换之前那段往日时光的幸存者,满怀敬意地接待了他和他的同伴们。后来,老人们和他们提起一辆单轨火车,那辆火车仍在沿着光束的路径从剌德一直开进荒原,奔向黑暗塔的方向。

杰克听到这个消息后感到非常恐惧,却并没有觉得吃惊;在被拉离纽约之前,他在一家书店里弄到两本书。这个书店的主人名叫凯文·塔,一个值得深思的名字。一本书里有谜语,谜底被撕掉了。另一本书叫《小火车查理》,是一本关于火车的儿童读物。很多人会认为这是很有趣的一个小故事……但对于杰克来说,查理有的方面一点都不好玩,甚至还有些让人害怕。罗兰知道的还不止这些:在他世界的高等语中“查”这个字代表着死亡。

泰力莎姑母,这位河岔口的女族长给罗兰戴上了一个银色的十字架,然后他们继续上路。到达剌德之前,他们发现了一架被击落的飞机,这架飞机来自于我们的世界——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德国战斗机。几乎可以断定,驾驶舱里那具木乃伊般的尸体就是神秘的不法分子大卫·奎克。

在走过摇摇欲坠的寄河索桥时,杰克和奥伊差点掉下河去。就在罗兰、埃蒂和苏珊娜为此分神之时,一个垂死(而且非常危险)的不法分子盖舍悄悄来到他们身边。他绑架了杰克,还把他带到地下的滴答老人面前。滴答老人就是戈嫘人的最后一个首领。他的真名叫安德鲁·奎克;他的曾祖父在那架来自异世界的飞机里送了命。

当罗兰(旁边有奥伊帮忙)在杰克后面追赶时,埃蒂和苏珊娜找到了剌德摇篮,那里就是单轨火车布莱因苏醒的地方。布莱因是剌德城下面庞大计算机系统的最后一个地上工具,它只有一个兴趣:猜谜。它答应,如果旅行者们能够猜出它的谜语,它就会把他们带到单轨铁路的最后一站。如若不然,它就会送他们上西天……换句话说就是他们都要死。而且他们将有许多同伴,因为布莱因计划着要释放足以杀死滞留在剌德城所有人的毒气:陴猷布人、戈嫘人以及枪侠。

罗兰营救了杰克,把死亡留给了滴答老人……但是安德鲁·奎克没有死。他处于半盲状态,脸上的伤口很是可怕。他被一个自称是理查德·范宁的人给救了下来。范宁还自称是永生的陌生人,是沃特曾经警告过罗兰要警惕的一个魔鬼。

在剌德摇篮,罗兰、杰克、埃蒂和苏珊娜群策群力,而且苏珊娜——同时还得到了来自“那个臭婊子”黛塔·沃克的一点帮助——回答出了布莱因的谜语。他们进入到单轨火车里面,显然忽略了布莱因那虽然健全但极其软弱的内心世界发出的警告声(埃蒂称之为小布莱因),结果发现它已打算好要和他们在车上一起同归于尽。控制单轨火车运行的真正中枢存在于离他们越来越远的电脑网络中,该网络在一个变得越来越像屠宰场的城市下运行。粉色的列车以超过八百英里的时速沿轨道一路飞驰,绝不可能中途下车。

只有一个生存的机会:布莱因对谜语的热爱。蓟犁的罗兰提出了一个疯狂的交易计划。《荒原》就是以这个交易结束的;《巫师和玻璃球》则以这个交易开始。

罗密欧:姑娘,凭着这一轮皎洁的月亮,它的银光染涂着这些果树的梢端,我发誓——

朱丽叶:啊!不要指着月亮发誓,它是变化无常的,每个月都有盈亏圆缺;你要是指着它起誓,也许你的爱情也会像它一样无常。

罗密欧:那么我指着什么起誓呢?

朱丽叶:不用起誓吧;或者要是你愿意的话,就凭着你优美的自身起誓,那是我所崇拜的偶像,我一定会相信你的。——威廉·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

第四天,奥兹召唤了她,这使她大大地快乐。当她走进宫殿中去时,奥兹喜悦地说:“我亲爱的孩子,请坐,我想我有使你走出这个国度的办法了。”“还能回到堪萨斯州去?”她急切地问。“呜,我不能说是堪萨斯州,”奥兹说,“因为我一点也不知道那条路在哪里……”——莱曼·弗兰克·鲍姆《绿野仙踪》

我要昔日欢景,酿一剂甘醴,

从容饮罢,好显露身手不凡。

再思而战,原本是侠士风范:

浅斟流光,须臾间精神抖起。——罗伯特·布朗宁《去黑暗塔的罗兰少爷归来》(顾墟 译)19致意REGARD序慕布莱因“给我猜个谜语吧。”布莱因邀请道。“滚蛋。”罗兰回答。他并没有提高音量。“你说什么?”大布莱因的声音里明显透出不相信,再次变得与他孪生兄弟的声音非常相似,尽管他从未意识到孪生兄弟的存在。“我说,滚蛋,”罗兰平静地重复,“但是如果你不明白这句话,布莱因,我可以解释得更清楚些。不。回答是不。”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布莱因都没有说话。而当他真的做出回答时,他使用的并不是语言。墙壁、地板、天花板又开始变透明,十秒钟之内,贵族车厢再次消失。现在单轨火车正穿梭在他们刚刚看见的地平线交界处的山脉里:铁灰色的山峰以自杀般的速度向他们冲过来,紧接着山峰消失,眼前又出现贫瘠的山谷,里面爬着许多陆龟模样的巨型甲虫。罗兰看见从洞口突然探出一条巨蟒,一口叼住一只甲虫,又迅速蜷回洞中。罗兰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动物或荒野,眼前的景象几乎让他感觉自己的皮肤都要脱落。他觉得布莱因也许已经把他们送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了。“也许我应该现在就行驶出轨。”布莱茵听起来正在沉思,但是枪侠从他的话音里听出了处于爆发边缘的愤怒。“也许你的确应该。”枪侠漠不关心地说。

埃蒂一脸慌乱,冲着罗兰做出你到底在干什么的口形,但是罗兰没理会他;他正忙着应付布莱因,而且他非常清楚他正在干什么。“你非常粗鲁、自大,”布莱因说,“也许你会觉得这种性格很有趣,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噢,这还远不是我最粗鲁的表现。”

蓟犁的罗兰摊开双手站起身。仿佛踩在空气上,他叉开双腿,右手放在臀上,左手握住左轮枪的檀木枪把,那姿势与他以前无数次的站姿没有不同,在数百个被遗忘的小镇的土街上,在险峻山崖的岩石上,在散发着苦啤酒和馊饭菜气味的幽暗沙龙里。此时不过是在无人大街上又一次最后的对决,仅此而已。但这已经足够,这就是楷覆功、卡和卡泰特。对决这个结局对他而言一直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也是他自己的卡围绕旋转的轴心。虽然这次对决的武器是言语而不是子弹,但是并没有分别,这仍旧是赌上性命的最后一战。空气中蔓延着杀戮的气息,就如同沼泽散发出的腐肉气息一样清晰、无法否认。随后决战的愤怒如平时一样降了下去……此时此刻他也并非他自己了。“我可以把你叫做不可理喻、没有头脑、愚蠢自大的机器。我可以说你不过是个笨蛋,理智已经变得如同冬风吹进空树洞。”“闭嘴。”

罗兰毫不理会布莱因,用同样平静的声调继续道:“很不幸,我的粗鲁还是有所限制,毕竟你只是一台机器……埃蒂会把你称作‘小玩意儿’。”“我绝对不只是——”“比方说,我不能把你称作无耻之徒,因为你根本不是个人。我也不能说你比那些跪在水沟里乞讨的乞丐更加低贱,即使那些家伙都比你好;你连能跪的膝盖都没有,而且即使你有,你也不会下跪,因为你根本无法理解什么叫仁慈。我甚至不能骂操你妈,因为你根本没妈。”

罗兰停下来喘口气,他的另外三个同伴统统屏住呼吸。四周弥漫着单轨火车布莱因的震惊与沉默,几乎令人窒息。“我可以把你叫做无良心的叛徒,因为你听任自己唯一的同伴自杀;可以把你叫做没胆量的懦夫,只会以折磨蠢人、滥杀无辜为乐;可以把你叫做迷惘、哀怨的机器幽灵,只会——”“我命令你闭嘴否则我立刻就杀了你!”

罗兰眼里闪出狂野的蓝色火光,几乎让埃蒂恐惧,他也隐约听见杰克和苏珊娜同时倒抽一口凉气。“要杀要剐随便你,但是别想命令我干任何事情!”枪侠怒吼道,“你已经忘记了你的创造者的脸!现在你要么立刻杀死我,要么就安安静静地给我——蓟犁的罗兰,斯蒂文之子——听仔细了!我花了这么多年、赶几千里路过来不是为听你幼稚的唠叨!你明白了吗?现在你给我听好了!”

紧接着又是一阵惊心的沉寂,甚至没有人呼吸。罗兰高仰着头严厉地凝视前方,手仍旧握在枪把上。

苏珊娜·迪恩抬手捂住自己的嘴,嘴角泛出一朵笑容,就好像女人发现自己中意的一件服饰——一顶帽子,也许——还在打折。她的确害怕她的生命即将终止,但是此刻充斥胸中的不是恐惧而是骄傲。她朝左边瞥了一眼,看见埃蒂的脸上同样挂着钦佩的微笑,而杰克的表情更加简单:纯粹、不加掩饰的崇拜。“告诉他!”杰克脱口而出,“直接对他说!对!”“你最好听仔细,”埃蒂附和道,“他从来就是天不怕地不怕,布莱因。他们叫他蓟犁的疯狗可不是没道理的。”

过了许久,布莱因问道:“他们真的这样叫你吗,斯蒂文之子罗兰?”“也许吧。”罗兰道,仍旧平静地踩在半空中,脚下就是荒芜的山峦。“你不让我猜谜语对你又有什么好处?”此刻布莱因听上去就像个生闷气的孩子,获准熬夜可熬得太晚,早过了正常的睡觉时间。“我并没有说我们不会给你猜谜语。”罗兰说。“没有吗?”布莱因听上去很困惑,“我不明白了,但是声音对照分析显示语篇合理。请解释。”“你说你现在就要猜谜,”枪侠回答,“我拒绝的是这点。你太急躁了,这让你很不得体。”“我还是不明白。”“你太粗鲁了。现在明不明白?”

布莱因半天没吭气,仿佛陷入了沉思中。除了无知、忽视与盲目崇拜,这台电脑已经很久没有经历人类的反应了。即使它曾经见识过纯粹的人类勇气,那肯定也是多年以前了。最后,它终于开口说:“如果刚才我的言辞让你觉得粗鲁,我道歉。”“接受道歉,布莱因。但是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请解释。”“恢复墙壁,我就告诉你。”罗兰坐了下来,仿佛进一步的争执——或者迫在眉睫的死亡——都没有任何可能。

布莱因满足了他的要求,墙壁重新恢复颜色,再次遮住了脚下噩梦般的景色。路线图上的行驶位置此时已经接近标为坎得尔顿的地方。“好吧,”罗兰说,“粗鲁可以原谅,布莱因;大人从小就这样教我,从未改变,但是愚蠢并不能原谅。”“我怎么愚蠢了,蓟犁的罗兰?”布莱因轻柔的话音里透出不祥,让苏珊娜突然想到趴在老鼠洞口的猫,绿眼闪闪发光,尾巴前后摇摆。“我们有你想要的东西,”罗兰说,“但是如果我们给了你,所能得到的回报就只有死亡。这可非常愚蠢。”

布莱因又想了好长一阵,然后说:“你说得对,蓟犁的罗兰,但是并不能保证你们谜语的质量。我可不会拿你们的性命报答你们糟糕的谜语。”

罗兰点点头:“我了解,布莱因。现在你仔细听好了,我曾经也对我的朋友提起过,我小时候在蓟犁领地的时候,每年都有七个节日——冬日、翻土、春耕、仲夏、满土、收割和年终。每个节日猜谜都是重要的活动,但是翻土节和满土节上猜谜是最重要的活动,因为大家相信谜语会预示收成的好坏。”“这绝对是迷信,没有任何事实基础,”布莱因说,“这可让我有些生气。”“当然是迷信,”罗兰表示同意,“但是如果我告诉你谜语的预示总是很准,你肯定会惊讶的。比如说,听听这个谜语,布莱因:祖母与谷仓有什么不一样?”“这条谜语很老了,而且也没什么意思,”布莱因回答,但他听上去很开心,终于又有谜题可以解了,“一个是血亲,另一个是粮仓,语音巧合而已。另一则相似的谜语,在纽约领地的人里相当流行:猫和复杂句之间有什么不一样?”

杰克脱口而出:“我们的英语老师这学期刚刚跟我们说过:猫的爪尖是指甲,复杂句的末尾是句号。”“没错,”布莱因回答,“又旧又蠢的谜语。”“这次我站在你这边了,老兄弟布莱因。”埃蒂说。“我不是你的兄弟,纽约的埃蒂。”“好吧好吧。那么吻我的屁股,然后上天堂吧。”“根本没有天堂。”

埃蒂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回击它。“再多说一些你们蓟犁的猜谜节,斯蒂文之子罗兰。”“翻土节与满土节的中午,约莫十六个到三十个猜谜选手会聚集在祖先之堂。祖先之堂为猜谜竞赛专门开放,这也是一年中唯一允许平民阶层——商人、农民、牧民等等——进入祖先之堂的时间,所以那天他们全都蜂拥而来。”

枪侠的眼神变得氤氲遥远,杰克模模糊糊记得曾经看过这副表情,当时罗兰对他讲起他和他的朋友,库斯伯特和杰米,如何偷偷潜进祖先之堂偷看某种祭祀舞蹈。杰克和罗兰当时正在追踪沃特,罗兰告诉他这一切时他们正在山中跋涉。

马藤坐在我的母亲和父亲一旁,罗兰当时说,在那么高的地方,我一眼就能认出他们——母亲和马藤跳了一支舞,他们慢慢地旋转着,其他人都退到一边,当舞曲结束时,那些人都鼓掌叫好。枪侠们都没有鼓掌……

杰克好奇地注视着罗兰,心中暗自惊讶这个陌生、疏离的人到底来自哪里……以及为什么来。“地板中央放着一个大桶,”罗兰继续说道,“每个猜谜选手都会把一卷写有谜语的树皮扔进桶里。有些谜语很老,都是他们听长者说的——有些甚至是从书上看来的——但是大多都是为了竞赛专门创作的。会有三个裁判,其中总有一个枪侠。这些谜语先会被一个一个大声朗读出来,只有裁判一致觉得公平才会被接受。”“对,谜语必须公平。”布莱因附和。“然后他们就开始猜谜,”枪侠说。他的思绪又飘回到自己与坐在对面、满身伤痕的男孩同样年纪的岁月,嘴角泛起一朵笑浪。“他们连猜几小时,不知疲倦。所有人都在祖先之堂中央排成一队,队伍的位置由各人抽签决定。而且因为排在队尾比排在前面要有利许多,每个人都希望抽到后面,尽管赢家必须至少正确回答一则谜语。”“当然。”“每个男人、女人——蓟犁有些最好的猜谜选手是女人——走近木桶,从里面抽出一则谜语,然后递给主裁判。主裁判来问,如果谜语在三分钟的沙漏漏光以后还没被解开,选手就必须离开队伍。”“那么问下一个选手的是不是同一则谜语呢?”“是的。”“那么那个人就有额外思考的时间了。”“是的。”“我明白了。听起来很炫嘛。”

罗兰眉头一皱:“炫?”“他意思是说很有趣。”苏珊娜平静地回答。

罗兰耸耸肩:“我猜旁观者一定觉得有趣,但是那些选手可是相当认真。有时候比赛结束、颁发完奖品之后还会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的都有。”“什么奖品,斯蒂文之子罗兰?”“领地里最大的白鹅。而且每年我的老师柯特总是能把白鹅抱回家。”“他一定是个猜谜能手,”布莱因的话音里充满敬意,“我希望他在这里。”“他的确是高手,”罗兰说,“现在,你能听听我的提议吗?”“洗耳恭听,蓟犁的罗兰。”“就让下面几个小时变成我们的猜谜节。不是由你出谜,因为你想听到的是新谜语,而不是重复成千上万你早知道的谜语——”“没错。”“反正大多数我们也解不开,”罗兰继续说,“我肯定你那些谜语如果从木桶里被抽出来,连柯特都会被蒙住。”这点他并没有把握,但是用拳头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该伸出羽毛了。“当然。”布莱因表示同意。“我建议这次的奖品不再是只大白鹅,而换成我们四个的性命,”罗兰说,“一路上由我们出谜语,布莱因。如果当我们到达托皮卡时,你能解开我们出的所有谜语,你就执行原来的计划,把我们全杀了。这就是你的大白鹅。但是如果我们难倒了你——就是说如果你不能解开任何一则杰克的谜语书上或者我们四个脑袋里出来的谜语——你就必须带我们去托皮卡然后把我们放了。那将会是我们的大白鹅。”

沉默。“你明白了吗?”“明白。”“你同意吗?”

单轨火车布莱因还是沉默。埃蒂紧张地搂住苏珊娜,盯着贵族车厢的天花板。苏珊娜的左手滑到自己小腹,想起也许正在这里面生长的秘密。杰克轻轻地抚摸着奥伊光滑的皮毛,尽量避免碰到貉獭身侧被匕首刺伤的地方。他们全在等待布莱因——真正的布莱因,他们身后的布莱因,藏在他亲手杀死了所有居民的鬼城地下的布莱因——考虑罗兰的建议。“好的,”布莱因最终开口,“我同意。如果我解开你们问我的所有谜语,我就要让你们陪我一起上西天。如果你们中间有一个能说出一则我无法解答的谜语,我就饶了你们的性命,并且载你们去托皮卡,你们从那里继续寻找黑暗塔的旅程。我对你提议的约束条件是否理解正确,蓟犁的罗兰,斯蒂文之子?”“是的。”“非常好,蓟犁的罗兰。”“非常好,纽约的埃蒂。”“非常好,纽约的苏珊娜。”“非常好,纽约的杰克。”“非常好,中世界的奥伊。”

奥伊听见自己的名字,微微抬起头。“你们同属于一个卡泰特,众多联盟中的一个。我也是。谁的卡泰特更加强大,我们马上就会找到答案。”

随后车厢再次陷入沉默,只有慢转涡轮匀速地轰隆作响。发动机载着他们穿过荒原、朝着托皮卡飞速行驶,那里就是中世界结束、末世界开始的地方。“好吧,”布莱因最后叫道,“撒出你们的网,流浪者!用你们的问题考验我。竞赛现在开始。”第一卷猜谜第一章魔月之下(Ⅰ)1

坎得尔顿镇一片废墟,乌烟瘴气,但并非是死城一座;多少个世纪以来,这里充斥着各种阴森黑暗的生物——四处爬动、足有海龟般大小的甲虫,像小型变异龙一样的飞鸟,还有一些跌跌撞撞的机器人从破落的建筑中进进出出,眼睛闪着光,活像一群不锈钢僵尸。“出示证件,哥们!”传来了一个机器人的声音,它被困在坎得尔顿旅者饭店大堂的角落里足有二百三十四年了。这个机器人的菱形脑袋已经锈迹斑斑,上面有一个凸起的六角星。被困的这些年里,它在挡在面前的钢板墙壁上挖出了一个浅浅的凹槽,但成果也就仅限于此了。“出示证件,哥们!镇子的东部和南部可能有高强度辐射!出示证件,哥们!镇子的东部和南部可能有高强度辐射!”

一只浑身肿胀的瞎眼老鼠挣扎着从看门机器人的脚面爬过去,身后拖着个像腐烂的胎盘似的囊,里面是它的肠子。看门机器人毫无知觉,只是一个劲儿地把它的钢头往墙壁上撞。“出示证件,哥们!镇子的东部和南部可能有高强度辐射,看在上天的分上!”它身后的饭店酒吧里,大灾难之前来此饮最后一杯酒的人们已死去多时,头骨咧嘴笑着,就好像他们临死之前也是这副表情。也许其中有些人是的。

当布莱因像出膛的子弹般划破夜幕,疾驰而过的时候,镇里的窗户纷纷被震碎,灰尘扬起又落下,几个头骨像古旧的陶器般裂开了。室外,充满放射性粉尘的飓风呼啸着穿过街道,美极肉食餐厅门前的招牌烟一般被上升气流卷走。在镇广场上,坎得尔顿喷泉被一劈为二,但里面喷出的不是水,而是尘土、蛇、蝎子和几只四处乱窜、像海龟一样巨大的甲虫。

随后,从镇子上方掠过的光影消失了,了无来时的痕迹。坎得尔顿又回到了死气沉沉的状态,两个半世纪以来这里都被剥夺了生机……这时轰鸣的雷声拖着长长的尾音在镇上辗转而过,这还是七年来的头一遭。惊雷引发的振动震塌了距喷泉很远的商号。看门机器人试图发出最后的警告:“高强度辐——”然后就再也不吱声了,它面对墙壁耷拉着脑袋,就像个做了错事而受罚的孩子。

沿着光束的路径的方向,距坎得尔顿两三百轮距的地方,辐射的强度和土壤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大幅度下降。此处,单轨列车的运行轨道俯冲到离地面不到十英尺的地方。一只看上去尚属正常的母鹿轻巧地从松树林中钻出,来到一条小溪前喝水,里面四分之三的水都变清了。

母鹿并非完全正常——从它的下腹中间垂下来粗短的第五条腿,看上去就跟乳头差不多,母鹿走动的时候这玩意儿就轻飘飘地来回晃动,鼻子旁边多出的那只瞎眼睛则茫茫然地转悠着。但是它仍然是有生育能力的,它的基因好得没话说,生养十二代孙辈都没有问题。在它六年的生命历程中,它产下了三只幼崽。有两只不仅存活了,而且是正常的——河岔口镇的泰力莎姑母肯定会把它们称作有花纹的小种兽。第三只小鹿生下来就没有皮,面目可怖,而且只会鬼哭狼嚎,所以马上就被雄鹿杀死了。

世界——至少是这一部分——已经开始自我痊愈。

母鹿把嘴凑到水面开始喝水,然后它抬起头,睁大了眼睛张望着,嘴边还滴着水。它听到远处传来低沉的轰鸣声。随后,一道亮光射了过来。母鹿马上警觉起来,然而虽然它的反应够快,而且亮光第一次射来的时候仍有许多轮距,中间隔着广袤的荒原,它仍然在劫难逃。尚未来得及发力奔跑,遥远的亮光就变成了巨大而灼热的狼眼,照亮了整条小溪和林中空地。伴随强光而来的是布莱因全速行驶时、慢速涡轮令人发疯的轰隆声。支撑铁轨的混凝土隆脊的上方,一个粉红色的身影一闪而过。在它身后,扬起了一片尘土、石块、肢解了的动物尸体和打着旋的树叶。布莱因经过时的强烈震动使母鹿瞬间毙命。由于母鹿体积较大,所以并没有被扬起,但它仍然被强大的冲力往前拽了足有七十码,口鼻和蹄子还在滴着水。大部分的皮都被拽得离开了它的身体(包括那没有骨头的第五条腿)。它吸在布莱因身后时,看起来就像被丢弃的一件破衣服。

出现了短暂的沉寂,单薄得就像新生婴儿的肌肤或岁末池塘上新结的一层冰。然而轰鸣声随即呼啸而至,就像一个吵吵嚷嚷赶赴婚礼的家伙。轰鸣声撕破了静寂,把一只变异的鸟——正常情况下或许是只乌鸦——从空中撞了下来。那鸟像石块一样跌落下来,砸进了溪水里。

远处,一只红色的眼睛渐行渐远:那是布莱因的尾灯。

头顶上方,一轮满月从薄云中钻出来,使空地和小溪都晕染了仿佛当铺里珠宝般俗丽的颜色。月亮上有张面孔,这可不是恋人们愿意看到的浪漫情景。那面孔看上去像骷髅一样,和坎得尔顿旅者饭店里的有些相似;它冷冷地看着地面上苟延残喘的生命,带着疯癫的得意。世界转换之前,蓟犁的人们把岁末的满月叫做魔月,直视魔月会带来厄运。

然而现在,这些都不重要。现在,到处都是魔鬼。2

苏珊娜抬头看了一下路线图,发现标明他们当前位置的绿点差不多位于坎得尔顿和莱利亚的中间,莱利亚就是布莱因的下一站。不过,谁会在那儿下车呢?她想。

她把目光从路线图上移开,转向埃蒂,后者正直愣愣地看着贵族车厢的天花板。她跟随埃蒂的眼光,发现厢顶有一个方形,那只可能是天窗(但你现在可是在跟一个会说话的火车打交道,说不定应该把那称为舱口,或什么更酷的玩意儿)。天窗上简单的红色图案显示着一个正穿过开口的人。苏珊娜试图想象如果她照着那个暗示去做——在时速八百英里的火车上把头探出舱口——将会发生什么事情。她仿佛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脑袋被生生地从脖颈上拧下来,就像人们把花从茎上掐下来一样。她还看到那颗脑袋沿着贵族车厢朝行进的反方向飞去,说不定还会在车顶磕一下,然后就消失在黑暗中,双目圆睁,长发飞舞。

她尽力把这个画面从脑海中赶出去。几乎可以肯定,上方的舱口是紧锁的。单轨布莱因可不打算放他们走。也许他们能赢布莱因,但即使那样,苏珊娜也不确定布莱因会信守诺言。

不好意思,我确实觉得你像个无耻的混蛋,宝贝儿,她心里说,这个声音并不完全像黛塔·沃克的。我根本不相信你这个该死的机器。也许你失败后比赢了猜谜比赛更危险。

杰克正把那本破烂的谜语书递给枪侠,表情就像他巴不得摆脱那东西。苏珊娜知道那孩子现在的感受;他们大家的性命就悬在那本书破破烂烂的纸页上了。她也不确定自己是否愿意拿着谜语书,那责任太沉重了。“罗兰!”杰克小声说,“你现在要这个吗?”“个?”奥伊应和着,一边怯生生地瞅了枪侠一眼。“个吗?”貉獭用牙叼住书,把它从杰克手中拽过来,然后伸着长脖子想把书交给罗兰。正是那本《谜语大全:每个人的脑筋急转弯与智力游戏》!

罗兰盯着书看了一会儿,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而后摇了摇头。“现在不要。”他看着前方的路线图。因为布莱因没有面孔,所以那张图只好权且成为目光的聚集处了。现在绿点已经靠近莱利亚了。苏珊娜一时间有点好奇他们现在经过的平原是什么样子,但马上就意识到其实自己并不是真的想看到。看过剌德城之后,他们已经不想再受刺激了。“布莱因!”罗兰叫道。“在这儿。”“你能离开一会儿吗?我们有事要商量。”

如果你认为它会那么做,那只能说明你疯了,苏珊娜想,但是布莱因回答得干脆利落。“好的,枪侠。我会把贵族车厢的感应器全部关闭。等你们商量完并做好猜谜的准备之后,我再回来。”“遵命,麦克阿瑟将军。”埃蒂咕哝了一句。“你说什么,纽约的埃蒂?”“没什么,只是自言自语。”“叫我时,碰一下路线图即可,”布莱因说,“地图变成红色时,就表示我的感应器关闭了。再见回见待会儿见,勤写信来切切念。”它短暂地停顿了一会儿,接下来说,“要橄榄油,不要蓖麻油。”

车厢前方的路线图突然成耀眼的红色,苏珊娜甚至都没办法直视它。“要橄榄油,不要蓖麻油?”杰克不解地问,“见鬼,那是什么意思?”“无所谓,”罗兰说,“我们的时间不多。不管布莱因在不在这,单轨列车仍然高速驶向终点。”“你不相信它真的走了,对不对?”埃蒂问,“它是个滑头的家伙。得了吧,还是现实点。我敢打赌它在偷看。”“我觉得并非如此,”罗兰说,苏珊娜和他的看法相同。起码此时是这样。“你也听到了,这么多年以来,它听到又有谜语猜了有多兴奋。而且——”“而且它很自信,”苏珊娜接着说,“它根本不觉得对付我们需要大费周章。”“对付?”杰克问枪侠,“他会对付我们吗?”“我也不清楚,”罗兰回答,“我袖子里可没藏着‘看我的’,如果这就是你们问的东西的话。这将是公平竞争……但至少我以前玩过这个游戏。我们以前都玩过,起码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如此。我们还有这个。”他朝那本书点点头,杰克刚刚把它从奥伊那里拿过来,“有些力量在起作用,强大的力量,并不是所有的力量都在阻止我们接近塔。”

苏珊娜在听罗兰讲话,不过她心里想的是布莱因——把他们单独留在这里,自己走开的布莱因,就像捉迷藏时被选中的孩子,在同伴们躲起来的时候顺从地闭着眼睛。难道他们不就是那样吗?难道他们不就是布莱因的玩伴?这个想法比她一直试图摆脱的关于舱口和脑袋被拧掉的念头还要糟糕。“那我们该怎么办呢?”埃蒂问道,“你肯定是有主意的,否则你不会让他离开的。”“它的高智能——再加上长时间的孤独和被迫的静止——这些会让它更具人性,而它自己恐怕都没意识到。不管怎样,我希望如此。首先,我们必须分析布莱因。如果可能,找出它的弱点和优势,竞赛中它什么地方有把握,什么地方没把握。在谜语竞赛中取胜,并不仅仅取决于出谜者的聪明才智,千万别这么想。抓住解谜者的盲点同样重要。”“它有盲点吗?”埃蒂问。“如果他没有,”罗兰冷静地说,“我们就会死在这趟车上。”“我喜欢你宽慰我们的方式,”埃蒂咧嘴笑了笑,“这是你的诸多魅力之一。”“刚开始,我们会考它四次,”罗兰说,“容易,不太容易,比较困难,非常困难。我相信它能把四个谜都解出来,但我们要注意它是怎样回答问题的。”

埃蒂点着头,苏珊娜感觉到一丝隐约的希望。好吧,这听上去是个行得通的办法。“然后我们再让它走开,单独商量一下,”枪侠说,“也许我们能发现出路。第一批谜语可以来自任何地方,但是,”——他表情凝重地朝那本书点了点头——“基于杰克关于书店的故事,我们真正需要的答案在那儿,而不存在于我的任何关于节日猜谜的记忆里。一定是在那儿。”“问题。”苏珊娜说。

罗兰看了看她,扬了扬眉毛,他有一双淡蓝色、危险的眼睛。“我们要找的是问题,而不是答案,”她说,“这次我们可能是要死在答案的手里了。”

枪侠点点头。他看上去有些迷惘——甚至是沮丧——苏珊娜可不愿在他脸上见到这个表情。不过这次杰克递出书的时候,罗兰接了过去。他拿了一会儿(在他那双被晒伤的大手中,虽然褪色但仍鲜亮的红色封皮看上去十分诡异……在那只缺了两根手指的右手中尤其如此),接着就递给了埃蒂。“你出简单的。”罗兰回过头对苏珊娜说。“也许行,”她回答道,脸上掠过一丝微笑,“不过你对女士说这样的话还是有些不太礼貌。”

罗兰转向杰克说:“你出第二个,稍微难一点。我出第三个。你来最后一个,埃蒂。从书里挑一个看上去难——”“难的在后面。”杰克补充了一句。“……不过注意了,别犯傻。这可是生死攸关的事情。现在不是犯傻的时候。”

埃蒂看着他——老迈,高大,丑陋,天知道他打着找塔的旗号做了多少丑事——埃蒂怀疑罗兰是不是知道他那么做伤害了多少人。现在他们命悬一线,他竟然轻描淡写地提醒自己别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不要咧着嘴乱开玩笑。

他张开嘴想说些什么——埃蒂·迪恩的招牌产品,既有趣又伤人,这些话老是把他的兄弟亨利气个半死——但他什么都没说。也许长得又高又大又难看没有什么大不了;也许该抛开那些俏皮话和幼稚的笑话。也许该长大了,成熟了。3

在接下来的三分钟里,他们小声交换意见,并快速翻阅了《谜语大全》,为埃蒂和苏珊娜挑好了谜语(杰克说,他已经知道第一次考布莱因时要出什么题了),罗兰走到贵族车厢的前部,把手摊放在熠熠发光的长方形上。路线图立即又出现了。尽管现在车厢关闭,感觉不到列车在行使,他们还是看到绿点离莱利亚更接近了。“现在,斯蒂文之子罗兰!”布莱因说。在埃蒂听来,它不止是显得开心,简直就是兴高采烈。“你的卡泰特准备好了吗?”“好了。纽约的苏珊娜将开始第一轮。”他转向她,稍稍压低了些嗓子(苏珊娜觉得如果布莱因想偷听,可就不妙了),说道,“你不必像我们中的其他人那样往前走一步,因为你双腿不方便。不过你必须声音洪亮清晰,而且每次和他讲话的时候都要称呼他的名字。假如——当——他正确答出你的谜语,你要说‘谢谢你,布莱因,你回答正确。’接着杰克会迈到过道上,继续猜谜。明白了吗?”“万一他没猜对,或者根本没有猜呢?”

罗兰阴沉地笑了一声。“我想我们现在根本不必担心这个。”随后他再次提高了音量,“布莱因?”“是,枪侠。”

罗兰深吸了一口气:“现在开始。”“好极了!”

罗兰朝苏珊娜点点头。埃蒂攥住苏珊娜的一只手;杰克则拍了拍她的另一只手。奥伊抬着带金边的眼睛全神贯注地望着她。

苏珊娜紧张地朝他们笑了笑,又抬头看了看路线图。“你好,布莱因。”“你好,纽约的苏珊娜。”

她的心“怦怦”跳个不停,胳肢窝潮潮的,这时苏珊娜才发现此刻和自己读一年级时的情形极其相似:万事开头难。在全班面前起立开始唱首歌,讲个笑话,做一个如何消夏的报告……或出个谜语。她决定出的谜来自杰克·钱伯斯那篇疯疯癫癫的英语作文。离开河岔口的老人后,他们进行了一次长谈,当时杰克几乎一字不差地把那篇文章背了出来。那篇题为《我对事实的理解》的作文包含了两个谜语,埃蒂已经把其中一个出给布莱因了。“苏珊娜?准备好了吗,女牛仔?”

这又是一番逗弄,不过这回倒是轻松愉快、也很善意的那种。如果得到想要的东西,布莱因是可以变得讨人喜欢的。就像苏珊娜所认识的被惯坏了的孩子。“是,布莱因。听好了。我的谜面是:什么东西有四个轮子还能飞?”这时传来一个怪异的滴答声,就好像布莱因在模仿别人弹舌头。接着是短暂的停顿。布莱因回答时,声音里已经没有那种兴高采烈的情绪了。“当然是镇上的垃圾车了。不过是儿童谜语。要是你们接下来的谜语没有改善,我就不客气了,我会后悔让你们多活了这一小会儿。”

路线图闪了一下,但这次不是红色,而是淡粉色。“别激怒它。”小布莱因以央求的语气说。每次它发话时,苏珊娜脑子里就浮现出一个满身大汗的秃顶小老头的形象,老头的一举一动都是抖抖索索的样子。

大布莱因的声音来自四面八方(苏珊娜认为这就像塞西尔·B.戴米尔的电影里上帝的声音),但是小布莱因的声音只是来自一个地方:他们头顶正上方的扬声器里。“拜托了各位,不要惹他生气了;它已经高速运行,替代轨道不可能跟上这样的高速。而整个轨道自上次我们出来后就严重老化了。”

苏珊娜生活的时代已经有了无轨电车和地铁,她现在并没有感觉到任何异常状况——自火车离开剌德城的摇篮至今,一直开得很稳——但她还是相信小布莱因。她想,要是他们真的感到一点点颠簸,那肯定就是他们最后的感觉了。

罗兰拿胳膊肘顶了顶苏珊娜,她才回过神来。“谢谢你。”她说。然后她想起了什么,便飞快地用右手手指轻触喉咙三次。罗兰第一次和泰力莎姑母说话的时候做的就是这么一个动作。“多谢你的好意,”布莱因说。它听上去挺开心的,苏珊娜想想这也不错,哪怕这是在取笑她。“可我不是女人。如果说我有性别,那也是男性。”

苏珊娜困惑地看着罗兰。“男左女右,”他说,“在胸骨上。”他轻拍了胸骨一下以作演示。“哦。”

罗兰转向杰克。这孩子站了起来,把奥伊放到自己的座位上(不过这是徒劳的;杰克站在过道上面向路线图的时候,奥伊立刻跳下来,跟在杰克身边),注视着布莱因。“你好,布莱因,我是杰克。你知道,艾尔默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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