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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1 18: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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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理查德·大卫·普列斯特(Richard David Precht)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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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如果有我,有几个我?

我是谁:如果有我,有几个我?试读:

前言

希腊的纳克索斯岛(Naxos)是爱琴海上基克拉迪群岛(Kykladen)中最大的一个。岛中央的宙斯山(Zas)有海拔1000米高,山羊和绵羊在清香的原野上吃草及遍地种植葡萄和蔬菜的景象随处可见。20世纪80年代,纳克索斯岛上的阿吉阿娜村(Agia Ana)附近还有一片长达数公里、富有传奇色彩的沙滩。当时沙滩上只有零星的游客搭盖的小竹屋,慵懒地徜徉在树荫下。1985年夏天,两名刚满20岁的青年正躺在一座岩壁底下。其中一位名叫尤根,来自杜塞尔多夫,另一位是我。我们是几天前才在沙滩上认识的,此刻正讨论着一本我从父亲的藏书里带来度假的书。那是一本破烂不堪、因日晒而褪色的口袋书,封面印着一座希腊神庙和两个穿着希腊服饰的男人。作者是柏拉图,书名是《苏格拉底对话录》。

我们热烈交换着彼此甚为浅薄的观点,那氛围犹如烈日般深深地烙印在我心中。夜晚时分,我们享受着干酪、葡萄酒和甜瓜,离开人群,继续讨论着我们的想法。我们讨论的焦点主要围绕苏格拉底的申辩词。根据柏拉图的说法,那是苏格拉底被控腐化青年的罪名而被判死刑时所发表的。

这篇申辩词曾一度驱离了我对死亡的恐惧,而死亡是个令我非常不安的课题。尤根则不甚苟同。

尤根的长相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再也没见过他。就算现在在街上相遇,我肯定也无法认出他来。而据可靠的消息来源指出,那个我没再去过的阿吉阿娜海滩现今已变成了度假胜地,充斥着饭店、栅栏、遮阳伞和付费躺椅。只有苏格拉底的全篇申辩词还留在我的脑海中,而且必定将继续陪伴着我,直到住进养老院。但不知到时候那申辩词还能不能安抚我畏惧死亡的心灵。

自阿吉阿娜的那几天后,我对哲学的狂热始终不曾减退。从纳克索斯岛回来,我先服了一段不甚愉快的国民役。那正值道德氛围浓厚的时期。北约双轨制及和平运动使人心沸腾,还有像美国考虑在欧洲发动区域性核战争这种在今天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惊险事件。我所服的国民役是担任教区社会福利执事,这当然不是个能激发什么大胆想法的工作。而且当我自内部观察新教教会之后,觉得还是比较喜欢天主教。接下来要做的便是寻求真实的生活,以及为人生的大问题找寻满意的解答。我决定在大学主修哲学。

然而,我在科隆大学就读哲学系的一开始就感到失望了。当时我对哲学家原本的想象都是些有趣的名人,过着他们理想中刺激而又坚持一贯的生活。比如西奥多·阿多诺(Theodor W.Adorno)、恩斯特·布洛赫(Ernst Bloch)或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大胆的思想与大胆的生活两者结合”的幻景,在我第一眼看到未来的老师时就烟消云散了:他们都是些乏味、身穿棕色或蓝色如公车司机制服的老男人。我想起诗人罗伯特·穆西尔(Robert Musil)也曾对日耳曼帝国时代前卫、从海陆空征服新疆界却留着过时的翘胡子、穿背心带怀表的工程师们感到惊奇。同样的,科隆的哲学家们在我看来似乎并没有将其内在精神的自由实践于生活中。不过他们之中还是有一位教会了我思考。他教我去问“为什么”,并且不满足于轻率回复的答案。他同时也灌输给我在思路和立论上应该完备无漏洞的观念,以至于每一步都应尽可能严谨地踏在前一步的基础上。

我度过了非常精彩的大学生活。记忆里生活充满了好书、随性地相约做饭、一边吃面一边谈话、劣质的红酒、课堂上激烈的讨论和在食堂里一杯接一杯咖啡地挑战着我们的哲学读物,内容包罗了认知与错误、真实的生活、足球,当然还有为什么会像罗利欧(Loriot)说的那样——男人和女人无法相合等。哲学的美好就在于它不是一个可以念完的系。更精确地说,它甚至不能算是一个系。这样说来,我似乎应该继续留在大学里才对。但是就如同前面曾提到的,我的教授们所过的生活在我看来简直无聊得离谱。而看到大学的哲学如此不具影响力也令我感到沮丧。论文和著述只有同事们会看,并且看的原因多半只是为了和它们划清界限。而我以博士生身份参加的学术研讨会和专业代表会,最终也只是让我原来的幻想(以为参加人员都想达到相互理解的目的)完全破灭罢了。

继续陪伴我人生的只有哲学的问题和书籍。一年前我突然注意到,市面上仅有极少合乎水准的哲学入门书。当然,称得上有趣的、关于逻辑思考和反复辩证的书不少,但是我指的并非此类。我指的也不是那种讲述特定哲学家生平和影响,或介绍其著作的那类聪明的、实用的书。我感到的缺憾是对于重大意义问题并没有系统化的兴趣。大部分所谓系统化的入门书总是介绍一系列的思潮与思想主义,我觉得它们常有太着重于历史、太过庞杂或写得过于枯燥等缺点。

这些书之所以会无趣,其实可想而知,因为大学并不见得是个鼓励发展自我风格的地方。大学教育依然更希望学生们“依样画葫芦”,而非开拓他们的创造力。而哲学作为一个“系”的想法特别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它刻意造作的自我设限。当我的教授们在根据康德和黑格尔的理论解释“人的意识”时,与他们仅相隔800米的医学院里,同事们正在对脑伤病患进行最有教学价值的示范性实验。短短800米在一所大学里却可说是非常遥远的距离,因为两边的教授们活在完全不同的星球上,甚至连彼此的姓名都不知道。

哲学、心理学和神经生物学的知识如何在“意识”这个概念上相互协调?它们的关系是彼此阻碍,还是取长补短?有没有一个“我”存在?什么是感觉?什么是记忆?这些最有趣的问题都完全不在哲学系的教学计划中,而且据我所知这样的情况至今仍没有太大的改变。

哲学并非历史的学科。当然我们有保存遗产的义务,应该不断重访精神生活的古迹并适时加以整修。但是与当代的哲学相比,迷恋过往的哲学在学院机制里还是过度处于主导地位。在此我们应该考虑到,哲学并不像部分人士所想的那样,是奠定在其过往的坚固基础上的。哲学的历史也是时尚和当代的精神潮流、被遗忘或压抑的知识以及许多崭新尝试的历史。而那些新的尝试之所以会显得如此新,是因为许多从前的思想都被忽略了。不过如果把人生比喻成造房子的话,建筑所需要的砖块很少不是从别处取得的。大多数哲学家的思想都是奠基在前人留下的残壁片瓦上,而不是像他们常以为的建立在整个哲学历史的遗迹上。然而,不仅有许多聪明的见解和观点一再地遗失,同样也有许多奇特和脱离现实的想法不断出现或重生。而智慧与不满之间的内心矛盾也表现在哲学家自己身上。例如18世纪的苏格兰哲人大卫·休谟虽然在许多方面都是极其前卫的思想家,但是他对其他民族,特别是对非洲民族的看法却是沙文主义和种族主义的。19世纪的弗里德里希·尼采可说是最具洞察力的哲学评论家之一,但是他自己对于人的理想形象却是庸俗、傲慢且荒唐的。

不过,一位思想家的影响也不见得只取决于他的观点正确与否。比如方才提到的尼采在哲学上有着非凡的影响,即便他所说的大部分都不像听起来的那样具有原创性;弗洛伊德绝对有资格作为一个代表性的哲学家,也可说是最伟大的思想创始人之一,至于他在精神分析的细节上有许多的错误又是另一回事;还有黑格尔,他在哲学和政治上代表的伟大意义也和他推论中出现的许多荒谬形成了有趣的对比。

纵观西方哲学史,可发现大部分的冲突对立都发生在少数几种界限分明的敌友关系上,如唯物论者和唯心论者(或是依英语的说法习惯:经验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事实上这些观点虽然总以所有想得到的组合及不断更新的面貌出现,却不停重复。唯物主义相信除了感官能体验的自然环境以外别无其他,没有上帝也没有理想世界。这样的观点首次流行于18世纪法国的启蒙时期,而它第二次的大规模兴起是在19世纪后半叶,呼应生物学的成功及达尔文的进化论。而今天它达到了史上第三次高峰,与现代脑部研究的成果有关。在唯物主义的几次高峰之间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也曾盛行一时。与唯物论者相反的是,唯心论者不甚相信感官所获得的知识,他们依靠的是独立客观的理性力量和理性的想法。当然,在这两种哲学史标签的背后,时而隐藏着两派哲学家完全不同的动机和概念体系。作为唯心论者的柏拉图,所想的绝对不会和同是唯心论者的伊曼努尔·康德一样。因此我们绝对无法写出一本“诚实”的哲学史:既不能以大哲学家的时间顺序作为逻辑的结构,也不能作为哲学思潮史。作者将被迫摒弃许多让事实可信与完整的材料。

因此,这本引导思考人类以及“身为人”之哲学问题的入门书也将不采用历史的角度切入;这不是一本关于哲学史的书。康德曾把人类的重大疑问划分为几个问题:“我能知道什么?我应该做什么?我可以期望什么?人是什么?”这些问题同时也为本书的章节划分建构了一个很好的主轴。由于其中最后一个问题可以轻易地透过前三个问题来解答,所以我认为大可舍弃。“我能对自我有何认识”这个认知理论的典型问题,在今日已不纯粹属于哲学的范畴,它更是脑部研究所关心的课题,而脑部研究能为我们解释认知系统和其认知的可能性。哲学在这里的角色反而比较像是一位帮助脑部研究的顾问,使其在某些状况下更了解自己。尽管它仍然对这些根本的问题起了激发的作用,但具体贡献是什么呢?我单从个人角度选出了一个世代,以其经验来说明。那个世代曾经历过巨大的变革,对现代主义时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生于1838年的物理学家恩斯特·马赫(Ernst Mach)、生于1844年的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尼采、生于1852年的脑部学家圣地亚哥·卡哈尔(Santiago Cajal)以及生于1856年的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这四位新思想的先驱之间只相隔16年,而他们对后世具有极为深远的影响。

本书的第二部分探讨的问题是“我应该做什么”,也就是伦理和道德的问题。在此同样也必须先将前提加以厘清。人类的行为究竟为什么能合乎道德?善或恶到底何者更接近人的天性?诸如此类的问题也不再只有哲学可以提供解答。脑部研究、心理学和行为研究都已经能够也应该提供它们的专业看法。人类若被描述为具有道德能力的动物,而大脑也能以鼓励和肯定来回报其道德行为,那么自然科学的各个学科就应退居幕后。因为今日我们社会所关心的种种实际问题,事实上都在等待一个哲学的答案。从堕胎和安乐死、基因科技和复制医学到环境和动物伦理等,一切都有规范、权衡、说服力或强或弱的论点做决定。它们对于哲学的讨论和思考来说,正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练习机会。

第三部分“我可以期望什么”讨论的是大多数人一生中最关心的问题,比如幸福、自由、爱、上帝和人生的意义。这些问题都不容易回答,却又都如此重要,值得我们潜心思考。

本书中经常随性摆在一起讨论或对照的理论和观点,在现实中有时候乃是取自几乎互不相关的学术领域。虽然这些来自不同领域的理论或观点可能经常会在细枝末节处互不相容,但我仍然认为用这样的方式把它们联结在一起是有意义的。此外我也将它们和事件的发生地点结合,完成一个小小的世界之旅。比如到笛卡儿于小农舍里创立近代哲学的所在地乌尔姆(Ulm),到康德生活的科尼斯堡(Konigsberg),到传说中最快乐的人生活的瓦努阿图(Vanuatu)。我也有幸结识了一些书中所提到的人物,比如脑部研究学家埃里克·坎德尔(Eric Kandel)、罗伯特·怀特(Robert White)和本杰明·利贝特(Benjamin Libet)以及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和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他们有些人的见解我曾聆听过,有些人曾与我进行过学术辩论并让我获益匪浅。我相信在这过程中我所认知到的是,对某个理论的取舍不一定表现在抽象的理论比较上,而是在可从它们身上获取的果实上。“提出疑问”是一个永远都不应该丧失的能力,因为学习和享受是让人生圆满的秘密。只有学习而不享受将使人憔悴,只有享受却不学习则会使人愚笨。倘若能够激发读者乐于思考、锻炼思考,那么本书的目的就达到了。还有什么比因为自我认知的提升而能更加自信地生活来得有成就感呢?好比能够导演自己的生活,或如尼采一样,他曾希望能成为自己人生的“诗人”(虽然他自己没能实现):“能够用艺术家的眼光细察自己的处境,这是一个很美好的能力,即使是身陷苦楚、疼痛和不舒服的境遇中。”

说到诗人,这篇前言若是不交代一下本书书名的话就不完整了。本书书名出自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之口。说得更精确点,他是我的好朋友作家盖伊·海明格(Guy Helrrunger)。我俩有时喜欢出门耗时间。一天夜里,我们都喝多了,我开始有点担心他(虽然他酒量其实比我大很多)。当他站在路中央高声说着醉话时,我问他还行不行?这时他睁大眼睛,歪着头,用沙哑的声音回答:“我是谁?如果有我的话,那么有几个我?”当场我就知道,他还没有醉到不省人事的地步,也还能自己一个人走回家。然而,他提出的问题却像现代哲学和脑部研究的箴言一般,在这个对于“自我”和“经验的连续性”存在着根本怀疑的时代里,烙印在我的脑海中。我对盖伊的感谢更甚于对很多其他人,当然不仅是由于这本书的书名,还加上我是因为他才认识了我的妻子,要是没有她,我的人生将不会是现在这个幸福的状态。第一部 我能知道什么?第1章 宇宙中聪明的动物:何谓真理?曾经,在闪烁着无数星系的宇宙一隅,出现了一颗星球,而居住在星球上的聪明动物发明了认知。那是“世界历史”上最傲慢也最虚假的一分钟,却只有一分钟。在大自然的几次呼吸之后,这颗星球便荒芜了,而那些聪明的动物必须死亡。可能有人会如此撰写一篇寓言,却无法充分描绘人类的知性在大自然中显得多么可悲、模糊而短暂、无意义而无所谓;过去历劫以来,并没有知性这个东西,而当知性消失以后,一切也仿佛未曾发生过。因为知性的使命从不曾逾越人类的生活。知性是属于人类的,也只有它的拥有者和创造者才会如此激情地对待它,仿佛它是世界的轴心一般。倘若我们可以和蚊子沟通,那么我们将知道,就连蚊子也是同样激情地遨游空中,并且感到飞翔着的世界中心就在它里头。

人是聪明的动物,却也完全高估了自己。因为他的知性不是用来理解重大真理的,而只能应付生活琐事。哲学史上几乎找不到第二篇文字,以如此诗意却不假辞色的笔触,让人类在镜子前面自我检视。这段最美丽的哲学作品的开场白撰于1873年,题为“非道德意义下的真理与谎言”(Uber Wahrheit und Luge im auβermoralischen Sinne)。作者是一位年轻教授,刚满29岁,任教于巴塞尔(Basel)大学的古典语文学系。

不过尼采并没有发表这篇关于聪明又傲慢的动物的文章。他甫遭重大打击,因为他写了一本关于希腊文化基础的书,被批评者斥为没有科学根据的无稽之谈,而事实也的确如此。他成了人们口中小时了了的失败者,其古典语文学家的声誉也一落千丈。

然而他的前途原本是不可限量的。尼采1844年出生于萨克森的小镇洛肯(Röcken),他在萨勒(Saale)河畔的瑙姆堡(Naumburg)长大,是众人眼里天资过人且勤奋好学的学生。父亲是路德派的牧师,母亲也是非常虔诚的教徒。尼采四岁时,父亲离开人世。不久后他的弟弟也过世了。其后举家迁往瑙姆堡,而尼采就在一个除他之外全为女性的家庭中成长。他的天才在小学和后来的主教中学(Domgymnasium)都受到注目。尼采后来又进入一所著名的寄宿学校普夫达中学(Schulpforta),接着于1864年到波恩(Bonn)大学研究古典语文学。他虽然也开始研究神学,不过念了一个学期就放弃了。他原本想为了母亲而当个牧师,只可惜他并没有信仰。那个曾经在瑙姆堡被称作“小牧师”(Kleiner Pastor)的虔诚的牧师之子已经抛弃了信仰。他的母亲、牧师的住所和信仰本身都变成了囚禁他的牢狱。虽然他逃了出来,但这个转变终其一生都在折磨他。一年后,尼采跟着他亦师亦父的教授转往莱比锡(Leipzig)就读。这名教授非常看重尼采,甚至推荐他任职巴塞尔大学的教授。1869年,时年25岁的尼采取得非教席教授的职位,而大学也顺利授予他所欠缺的学位、博士证书以及教授资格证书。尼采在瑞士结识了当代的学者和艺术家,其中包括理查德·瓦格纳(Richard Wagner)和夫人柯西玛(Cosima)。他先前就曾于莱比锡见过他们。尼采十分欣赏瓦格纳,甚至在1872年受其热情激昂的音乐影响,写出了同样热情的失败之作《悲剧的诞生:源于音乐的灵魂》(Die Geburt der Tragodie aus dem Geist der Musik)。

尼采的作品旋即乏人问津。音乐所谓的“戴奥尼索斯精神”(Dionysisch)和造型艺术所谓的“阿波罗精神”(Appolinisch)两者的对立,其实早在浪漫时期之初就很有名,也被认为是不符史实的大胆空想。再说,当时欧洲学界所关心的是另一个重要得多的悲剧的诞生。一年以前,极富学术盛名的英国神学暨植物学家达尔文出版了《人类起源》,指出人类是从动物演化来的。虽然人类可能是从低等生物形态演化而来的想法至少已存在12年了(达尔文在他的《物种起源》中就曾预示人类也可能是个“典型的例子之一”),这本书还是大受欢迎。19世纪60年代,许多自然科学家得出相同的结论,将人类和不久前才被发现的猩猩归为同一类。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天主教和基督教不断抨击达尔文及其支持者,而尤以德国为甚。但自始就很清楚的是:已经改变的世界观不可能再回到从前,而作为人类创造者和带领者的上帝已经死了。自然科学纷纷打着实事求是的人类新形象庆祝他们的胜利:人们对于猿猴的兴趣已经超越了上帝。上帝以自己的形象创造人类的这个崇高真理自此一分为二:那个崇高的真理似乎不足采信,而人类或许其实只是聪明的动物。

尼采非常热衷于这个新世界观。他后来曾写道:“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关于道德、宗教、美学的想象和感知的化学,犹如我们在文化和与社会大大小小的交流里抑或在孤独中体验到的一切感动的化学。”19世纪的后三分之一,许多科学家和哲学家都在探讨这个所谓的“化学”:一个没有上帝存在的生物学。不过尼采本身完全没有参与其中。他关心的是另一个问题:实事求是的科学见解对于人类的自我认识有什么意义。它让人类更伟大或是更卑微?人类是失去了一切,还是因为更清楚自己而有所得?就在这时,他写就了一篇关于真理与谎言的文章,这也许是他最美的作品。

关于人类是变得更伟大或更卑微,尼釆的回答总是依当下的气氛和情绪而定。他状况差的时候(他的状况经常不好)便显得沮丧、愤恨,发表世界是肮脏负面的看法。相反地,要是他情绪高亢,则激昂地怀抱着“超人”(Ubermensch)的梦想。他那如鹏鸟展翅高飞的想象力和书中无比强大的自信,与他矮小、微胖、柔弱的外表形成强烈的对比。为了修饰给人柔弱印象的五官,使自己看起来更阳刚些,他蓄起了两撇有如大毛刷的胡子。但是自童年起就体弱多病的身体让他看起来还是很虚弱,而他也确实经常感到虚弱。他有深度近视、胃病和严重的偏头痛。35岁时的他已经觉得自己像个报废的躯壳,并辞去了在巴塞尔的教职。一般猜测,尼采后来更感染了梅毒,而这似乎让他濒临绝境。

1881年夏天,就在尼采离开大学两年后,他意外发现了自己心目中的天堂:位于瑞士上恩加丁(Oberengadin)的一个名叫锡尔斯·玛丽亚(Sils Maria)的小地方。那里绝美的风景立刻吸引住他,也激发了他的灵感。往后几年他不断重游旧地,在那里独自漫步,激荡出新的热情激昂的想法。其中还有许多是他于冬季在拉帕洛(Rapallo)和地中海岸、热那亚(Genua)和尼斯(Nizza)完成的。从这些著作中大致可以看出尼采是个很聪明的、文学造诣很高并且毫不留情揭露西方哲学疮疤的批评家。他弃自己的新知识论和伦理学于不顾,醉心于不成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且经常流于模糊不明的俗气。他的文章表现越是慷慨激昂,就越像是费尽力气却扑了个空。他经常写到的“上帝已死”,其实大多数人在当时早已从达尔文和其他人那里得知了。

1887年,尼采倒数第二次来到锡尔斯·玛丽亚欣赏白雪皑皑的山峰,从以前的作品里重新发现“聪明的动物”这个题目,也就是人类认知的局限性。他引发论战之作《道德谱系学》(Zur Genealogie der Moral)开头就说:“我们对自己并不熟悉,我们这些所谓认知者,不熟悉的对象竟是自己。这是其来有自的。我们既然从未找寻过自己,那么我们又如何会有找到自己的一天呢?”他在提到自己时经常使用复数,就如同在描述一种很特别的物种一样,而他自己是做这种描述的第一人:“我们的珍宝就位于我们的认知的蜂巢。我们总是熙熙攘攘,作为天生的飞行动物和精神的采蜜者,我们关心的其实只有一件事,就是能带些收获回家。”然而对他来说,所剩的时间不多了。两年后尼采在都灵(Turin)精神崩溃。于是他母亲到意大利去接他,将他带往耶拿(Jena)的精神疗养院。当时尼采44岁。后来尼采住进了母亲家,此时的他已经无法写作。8年后母亲过世,而已严重疯癫的尼采则搬到了他一直都不甚喜爱的妹妹家中。1900年8月25日,尼采于魏玛(Weimar)过世,得年55岁。

尼采的自信心很强,那是因为他在著作中一再对自己洗脑:“我明白自己的命运,它有朝一日将会把我的名字和伟大事件的记忆联结在一起。”的确,尼采在过世后被公认为20世纪影响力最大的哲学家。然而他的不寻常或伟大之处又是什么呢?

尼采最大的成就在于他无情却又充满热情的批判。在他之前,不曾有任何一位哲学家如此激烈地指出人类如何狂妄无知地以自己的逻辑和事实(人类这个物种的逻辑)去评断所生存的世界。这些“聪明的动物”相信,他们享有得天独厚的地位。而尼采却坚决主张人类其实只不过是动物,因此人类的思维也像动物一样,受限于本能和直觉,受限于原始的意图和有限的认知能力。在他看来,西方大多数哲学家所认为的“人类是独一无二的,像一种自我认知的高效能电脑”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人类真能认识自己和客观事实吗?他难道真的有这样的能力吗?大多数哲学家在此之前不曾存疑。有些哲学家甚至不曾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们不假思索地认为,人类的思维就是普世的思维。他们认为人类并不只是聪明的动物,更是完全不同层级的生物。他们有系统地否定人类继承自动物界的特征,即使这些特征打从他们早上站在镜子前刮胡子直到下班后躺在床上都如影随形。他们将人和动物之间的鸿沟越挖越深,认为人类的理智和理解力、思考和判断力是唯一可以被接受来评价所处之自然环境的标准。对他们而言,“单纯”身体的部分是完全次要的。

为了确定他们对于“人类是卓越的”这个想象正确无误,哲学家们必须假设上帝为人类配备了不同凡响的认知系统,透过它,人类便可以阅读“大自然”这本书中关于世界的真理。但是如果上帝真的死了的话,那么这个认知系统也不可能有多么高明。因为这个认知系统势必只是个自然的产物,而如同所有自然产物一样,它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尼采在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的著作里就读到了这样的观点:“我们只不过是一时的、有限的、短暂的、梦境的、如幻影一般稍纵即逝的生物罢了。”而对这些生物而言,拥有“可理解无尽、永恒、绝对关系的智慧”又有什么用呢?人类精神的认知能力,就如叔本华和尼采所预知的,与演化的要求有直接关系。人类的认知仅限于物竞天择的演化所产生的认知系统。就像其他所有的动物一样,人类也根据其感官和意识所允许的看法为自己塑造世界。因为有一点是确定的:我们的认知完全取决于我们的感官。凡是我们听不到、看不到、感觉不到、尝不到或触摸不到的东西,我们也不会察觉,它们也不会出现在我们的世界中。即便是再抽象的事物,也必须以某种记号形式让我们读到或看到以后,我们才能够加以想象。若想对世界获得完全客观的印象,人类则需要超人的感官系统去接收所有可能的感官知觉:拥有老鹰敏锐的眼力、熊可闻出几公里外味道的嗅觉、鱼的侧线系统和蛇的地震感应系统等。然而这些都不是人类能做到的,因此一个对事物全面且客观的观点也不可能存在。我们的世界永远不会是它“如实”的样貌,也不会是狗和猫、鸟和甲虫的世界。就像水族箱里的鱼爸爸会对鱼儿子这样说:“儿子啊,世界就是一只装满水的大箱子。”

尼采对于哲学和宗教的犀利眼光告诉我们,人类大部分的自我定位是多么过度夸张(虽然他自己也为世界带来了新的过度夸张和复杂不清)。人类的意识不是靠迫切地追问“何谓真理”构成的。更重要的问题是:什么对于我能存活下去和继续前进是最好的?对这两者没有助益的,大概也没什么机会在人类的演化过程中扮演要角。虽然尼采隐约希望,也许正是这个自我认知能让人类聪明些,甚至可以把人变成真正扩大了认知感官的“超人”。但是,“谨慎”在这里显然还是比“慷慨激昂”来得稳当。因为虽然自尼采以来,人类在对于人的意识以及我们之后还会看到的“化学”的认识上已有长足的进步,但即使是最精密的测量系统和最敏锐的观察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人类不可能拥有绝对客观的认知能力。

但是这真的有那么严重吗?倘若人类果真能完全了解自己,会不会反而是更糟糕的情况呢?我们是否真需要一个盘旋在我们头顶上自由而独立的真理呢?有时候道路本身也是一个很美的目标,尤其当它是一条有如引导我们通往自己的蜿蜒之路。尼采曾在《道德谱系学》中说:“我们从未找寻过自己,那么我们又如何会有找到自己的一天呢?”所以我们只能努力试着在现阶段能力所及的条件下找寻自己。我们应该走哪一条路,用什么方法呢?而我们最终找到的会是什么样貌?如果我们所有的认知能力都受限并且反映在我们所属的脊椎动物的大脑上,那么我们最好还是从大脑着手吧。而第一个问题就是:大脑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它会是现在这个样子?第2章 天空中的露西:我们来自何处?

我在这里要说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这样的:1967年的2月28日,时间正值美军以凝固汽油弹轰炸北越并喷洒橙色落叶剂(Agent [1]Orange),首波学生示威抗议在柏林进行,“第一公社”刚部署完毕,切·格瓦拉(Che Guevara)正开始在玻利维亚中央高地展开游击战。就在这一天,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ney)、约翰·列侬(John Lennon)、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和林戈·斯塔尔(Ringo Starr)四人把自己关在伦敦的艾比路录音室(Abbey Road Studios)里。

录音的成果是一张名为“花椒军曹寂寞芳心俱乐部”(Sgt.Pepper’s Lonety Hearts Club Band)的唱片,其中一首歌名叫“天空中的露西戴着钻石”(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由于歌名和其超现实的歌词意境,许多披头士的歌迷至今仍相信约翰·列侬是在旅行途中写下这首歌的,而歌词中描写的缤纷梦境则是在向迷幻[2]药(LSD)致敬。其实真相更单纯且更感人一些。露西原本是列侬的儿子朱里安(Julian)的同班同学,而朱里安亲笔为爸爸画了一幅画,画的是班上的露西,并取名为“天空中的露西戴着钻石”。

接着是第二个故事。唐纳德·乔汉森(Donald Johanson)于1973年和一组国际研究团队来到遍地尘土而又干枯、距离哈达市(Hadar)不远的埃塞俄比亚高地,当时他还是个未满30岁的年轻人。乔汉森是位著名的黑猩猩牙齿研究专家,不过在他看来,这个名声更像是一个诅咒,因为他关于黑猩猩牙列的博士论文已经写了三年,也到所有欧洲的博物馆研究了人猿头骨,对黑猩猩的牙齿其实兴趣全无了。然而像他拥有这般知识的人,对于一些比他更有名气的法国和美国同行来说,有着很大的价值。想找寻人类化石的人,需要一位牙齿方面的专家协助,因为牙齿经常是保存得最好的出土物,而人类的牙齿和黑猩猩的牙齿十分相近。乔汉森本人很庆幸能有机会参与此行,因为对这位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Hartford)的瑞典后裔来说,学术发展这条路其实并不符合他的本性。乔汉森的父亲在他两岁时过世,所以他幼年是在贫困的环境中度过的。邻居中有一位人类学家对小乔汉森而言亦父亦友,启发了他对远古和早期历史的兴趣。后来乔汉森果真也在大学主修人类学,步了他邻居的后尘。他自己后来的成就和影响当然比他邻居要大得多,只是当时那个顶着深色头发、高瘦腼腆的年轻人还没料想到。此刻的他正身处人称阿法尔三角洲炽热的荒漠中。他在阿瓦什河畔(Awash)扎营,在石堆和尘土中找寻着远古生物的遗骸。不久后他便找到了几块不寻常的骨头:一块是胫骨的上部,另一块是大腿骨的下部,而这两块骨骸可以完美地拼凑在一起。乔汉森判定这副膝盖骨骸是来自一个身长约90厘米、直立行走的灵长类动物,距今300多万年。这是个惊人的重大发现!因为当时没有人知道或料想到,早在300万年前就已经有类似人类的生物能够直立行走了。但是谁会相信他这个默默无闻的黑猩猩牙齿专家的发现呢?他只有一个选择:他必须把整副骨骸完整地找出来!虽然这次没有时间了,但是一年后乔汉森又回到了阿法尔三角洲。1974年11月24日,他和一名美国学生汤姆·格雷(Tom Gray)来到一处遗址。返回营地之前,他又绕了一段路。就在途中的碎石堆里,他发现了一块手臂的骨骸,其周围还有手骨、脊椎骨、肋骨及头骨的碎块,全都来自同一副远古的骨骸。

这个事件和我的第三个故事有关,是一个生活在今日埃塞俄比亚地区的矮小女人的故事。

她以直立方式行走,她的手虽然比现代成人略小,形状却出奇地相似。这名女子身材颇为矮小,她的男性血亲有可能长到140厘米高。以她的身高来看,她算是十分强壮有力的。她的骨骼结实,手臂相当长,她的头与人猿的头类似,却不同于人类,她的颌骨严重突出,颅顶平坦。据推测她的毛发与其他非洲人猿一样是深色的,不过这当然无从证实。我们也很难评断她的智力程度。她的大脑尺寸几乎等同于一个黑猩猩的大脑,但是我们无从得知这个脑子里实际的运作情况。[3]她死亡时年约20岁,死因不明。318万年以后,这副“AL 288-1”成为当时出土的最古老且尚称完整的近似人类的骨骸,而这名年轻女子属于阿法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 afarensis)。Australopithecus意为“南方猿猴”,而afarensis指的就是位于阿法尔三角洲的发现地。

这两位研究员驾着他们的越野汽车飞也似的赶回营地。“我们找到了!”只听格雷远远便高喊:“天啊,我们找到了,我们整副都找到了!”他们陶醉在欢欣鼓舞的气氛中。“发现后的第一个晚上我们都没睡。我们彻夜畅谈,啤酒一瓶接着一瓶。”乔汉森日后回忆道。他们欢笑着,他们跳着舞。就在此刻,这三个故事关联起来:埃塞俄比亚的夜空下,卡式录音机里大声传来一遍又一遍的“天空中的露西戴着钻石”。不知不觉中,“露西”成了这副完整度达40%的骨骸的代名词。而露西·欧唐诺(Lucy O’Donnell),朱里安·列侬的同班同学,或许与有荣焉,因为她的名字和整个远古和早期历史最出名的发现有关。

乔汉森的露西证明了一件原本就被认为可能性很大的事:“人类的摇篮”确实位于非洲。以个体发生研究构成的种系发生学的图像,维系创世神话于不坠。就算我们节制想象力,以较理性的态度来看,当我们谈到这个所谓人类的摇篮时,还是会希望能够清楚指出人类和动物之间的界限,不仅把地点确定出来,同时还指出人类是什么时候从东非大裂谷这个巨大地理子宫中诞生,带着石斧直立行走,渐渐长成会说话的猛兽猎人。不过,那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选择直立行走、使用工具和进行狩猎的灵长类动物,真的就是同一个物种,同样的人类吗?

人猿第一个具代表性的出土化石源于约3000万年前。关于这种早期猿猴,我们其实一无所知。一些不完整、破损的下颌以及两三块颅骨,大概就是科学家们推论依据的全部材料了。对于较后期古猿的分类工作,差不多也像是在黑暗中摸索。由于后来森林渐渐稀疏,广阔的大草原出现,古人类学才有机会进行更好的研究。距今约1500万年前,巨大的力量将非洲东部的地壳拱起并向上推挤,使其突出海平面近3000米。大陆板块隆起,形成了4500多公里长的裂缝,也为完全不同的地表植被提供了环境条件。东非大裂谷的形成是造就新的灵长类动物(也就是人类)的重要环境因素。著名的古人类学家理查德·李基(Richard Leakey)推测说:“倘若东非大裂谷在另一个时间和地点发生的话,人类这个物种很可能就根本不会出现了。”

在这条大沟渠的西部,肥沃的原始丛林给性喜攀爬的猿猴提供了理想的生活空间。相反的,四五百万年以前,在东边那些新形成且变化丰富的环境中,因森林消失而形成的半沙漠、热带草原、小河谷丛林和沼泽中,有一些如南方古猿类的人科动物首先选择了直立的行走方式。它们当中有些渐渐绝种,有些则继续演化。就在距今约300万年前,南方古猿类分成了许多著名的物种,其中有一种是可能食素、具有坚硬颅骨和巨大颧骨的粗壮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 robustus),绝迹时间约于120万年前。另一种则是颅骨较轻、牙齿较小的非洲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 africanus)。非洲南方古猿目前被视为能人(Homo habilis),也就是人类家族(Familie Homininae)第一个代表性物种的原始种。不过能人至少还可再分为两种,其血缘关系也还十分可议。

南方古猿类的大脑是典型猿猴的大脑。如所有的灵长类动物一样,它们的眼睛位于头颅前方。这意味着猿猴总是只能目视单一方向。它们必须转动头部才能扩展视野。一个可能的结果是,灵长类总是一次只能处于一个意识状态。由于它们无法同步感知不同的事物,因此这些事物总是只能依序进入意识当中。这样有限视角的特性在哺乳动物中是不多见的,更不用说在其他动物种类,如苍蝇或章鱼这些视野极为宽广的动物中。在视力方面,所有猿猴类都属中等,它们的视力比马或犀牛等好,比起鹰类却差得多。如大多数的脊椎动物一样,灵长类的感知系统也有左右之分。“左边”和“右边”的概念也影响着它们对世界的体验和它们的思考。水母、海星和海胆则不同,它们的感知并不是由两个半边所组成,而是环状的。灵长类也不像其他许多动物如鲨鱼一样对电波具有感受力。灵长类的嗅觉很差,狗、熊甚至许多昆虫都远远优于它们。它们的听觉不错,但还是比狗和熊等动物逊色很多。

距今约300万年前发生在少数灵长类动物身上的惊人变化,至今仍是科学界的一大谜团。因为在相对而言极短的时间内,它们的脑部尺寸就大了3倍。如果南方古猿的脑容量为400克~550克的话,距今约200万年前的能人已有500克~700克的脑容量。180万年前出现的海德堡人(Homo heidelbergensis)和直立人(Homo erectus)之脑容量已达800克~1000克。而约于40万年前出现的现代人智人(Homo sapiens),已有1100克~1800克的脑容量了。

从前的科学家喜欢用猿人所面对的新挑战来解释其脑容量的剧增。大裂谷的热带草原的生存条件迥异于过去的雨林,而南方古猿和早期人属适应了这些条件。这样的说法到这里尚无问题。然而脑部以如此快速的增长来因应环境条件的改变,既史无前例也绝非常态。动物配合环境并不值得惊奇,它们会变大或变小,但是它们的脑部容量却不会突然暴增。即便是今日生活在热带草原的猿猴也绝不比生活在雨林地区的同类来得聪明,但在早期人属身上却发生了极不寻常的变化:他们的脑部生长速度比身体更快,而就目前科学已知的,只有两种动物发展出了这样的过程,即人类和海豚。

人类脑部特殊的发展机制是在20世纪20年代由法国人艾米尔·德沃(Emile Devaux)及荷兰人路易斯·波尔克(Luis Bolk)发现的。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发现,人类于出生时尚未完全成熟,而人猿于出生时却已大致长成。人类停留在胎儿阶段的时间比人猿长得多,且在这段时间仍保持相当的学习力。脑部研究今日已能证实上述这项推论了。所有其他哺乳动物的脑部在出生后的成长速度都比身体慢,而人类在出生后却有一大段时间脑部的生长速度还与在母体内时一样。人类脑部长成后的大小明显超过了其他人猿,这个继续增长的过程对小脑和脑部皮层特别有帮助。而脑部皮层内主要是一些对于空间方向感、音乐感和专注力特别重要的区域。

上述是目前已知的脑部增长过程。不过它在300万年前究竟为何如此开始,对此依然只有十分模糊的推测。虽然我们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但对其原因还是所知太少。因为我们不能以适应环境去解释一个如此重大的改变,即使我们认定为了在热带草原上生存必须做特别大的转变和适应,但此认定并不是没有争议的。直立的行走方式会改变逃遁行为是毋庸置疑的;家庭组织在热带草原上的共存方式不同于在雨林中也是可能的;主要食物内容的改变也是可想而知的。但是像脑部容量增大三倍如此根本的转变,却是绝对无法以此作为解释的。因为人类的脑部太过复杂而精密了,所以不至于发生这种从外部强加而来的改变。一位不来梅(Bremen)的脑部研究学家杰哈德·罗斯(Gerhard Roth)写道:“人类之所以有一个特别大的前额叶皮质区,绝对不是因为急需要它。说得贴切点,它是人类平白得到的配备。”

这样说来,人类的脑部不仅是对于环境要求的反应结果。本书第一章曾说到,我们脊椎动物的脑部是适应演化过程之结果,我们得承认的是,这其中确切的关联性仍旧非常不清楚。这个“最佳化”可以说是在一个至今仍不明原因的情况下发生的。此外,虽然我们远祖的头部长成了高效的运转机器,它们却有很长的时间没有善加运用。因为在南方古猿进化成能人和直立人时,脑部虽以惊人的速度增大,却显然并未立刻带来什么文化上的成就,例如对不同工具的使用。即使到了100万年前,脑部的增长已大致完成时,那些拥有高效能脑部的人科动物在漫漫数十万年的光阴中,除了一把简陋的石斧,几乎已没有其他贡献了。4万年前才刚绝迹的尼安德特人所使用的工具依然算是简单而不够完善的,虽然他们的脑部容量甚至稍稍超过了现今的人类!

人类脑部的容量和特性,对于现代人及其独一无二的文化,无疑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然而人类为何这么晚才开始应用脑部所提供的技术革新能力呢?答案是可想而知的:显然脑部尚有大量比技术革新更重要的其他功能必须完成。即使是今日仍和南方古猿一样使用原始工具的人猿,聪明程度也显然比只能使用简单的石头和树枝强得多。人猿的智力绝大部分是运用于应付复杂的社群生活。就算对人类而言,与同类的相处也是日常生活中最大的挑战(参考《屠龙者的剑》)。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只应用到脑部容量的极小部分,因为只有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时,智力才会派上用场。就算是让灵长类研究学家用望远镜来观察爱因斯坦,像他们今天观察猿猴一样,他们大部分时间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发现。爱因斯坦一般作息里的睡觉、起床、穿衣、吃饭等行为并不会用到他的天才,因为绝佳的灵感和创意在这里根本无用武之地。

人类的脑部确实不简单,但是它也不是一台随时设定在最高阶运算的国际象棋计算机。大部分时间它都是运转在较低阶的,而这也使人类顺理成章地和远祖归在同一列。一些根深蒂固的本能和行为模式,如争战与侵略、生物冲动、家庭与群体观念等,都是人类和猿猴(特别是人猿)的相同之处。我们越了解动物的生活,就越能认知自己,越能在我们脑部蜿蜒错杂的曲线中看出2.5亿年哺乳动物发展的痕迹。

尼采所谓“聪明的动物”原来真的是动物,而它们独一无二的认知能力依然是个谜。有些19世纪初浪漫主义时期的哲学家曾赋予大自然进程一个意义,并把人类置于这个发展进程的终点。也就是说,人类是被创造出来了解宇宙运行的。他们自我膨胀地认为,大自然在人类的体内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在现实中当然没有证据显示人类和其行为就是演化的目的。姑且不论这种对历史过程的假设,单单“目的”这个概念本身就很有争议性了。“目的”属于一个非常人性的思考范畴(难道蝾螈会有目的吗?),它和“进步”或“意义”一样,都与只有人类才有的“时间”概念密不可分。而“自然”所涉及的却是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用“意义”这个概念为例,它与“蛋白质”便有截然不同的特性。

尼采所说的聪明动物中那些较为聪明且对这些有所了解者,也就不再把研究精神花费在“客观事实”这个巨大的整体问题上。他们给自己提出的疑问是:我究竟能够知道些什么?而这个“知道”和“能够知道”又是如何作用的呢?哲学家喜欢称之为“认知的转向”,转向我们对自我和世界理解的基础。若是您想了解这一点,那么请随我作一趟关于我们的“认知基础”之旅,而这些认知基础的重要部分,其实是我们和乔汉森的露西共有的。让我们和露西一起翱翔宇宙,一个几乎比从前哲学家所能想象的更加刺激而有趣的宇宙。让我们探索自己的感觉和思想,来一趟深入脑部内部之旅![1] “第一公社”于1967年1月1日,由昆策尔曼(Dieter Kunzelmann)率领一群“德国社会主义学生联盟”(Sozialistischer Deutscher Studentenbund)的成员在西柏林成立。主要诉求为“彻底拒绝资本主义制度”。(如无说明,本书脚注均为译者注)[2] LSD是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麦角酸二乙胺)的简写。恰巧也是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的缩写。[3] AL是Afar Locality的缩写。“AL 288-1”为这副在阿法尔发现之骨骸的学名。第3章 心灵的宇宙:我们的脑部如何运作?

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是什么?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然而,在自然科学的眼中,答案其实很清楚,那就是人类的脑!不可否认,从外观上来看,脑并不特别起眼。它重不过3磅,形状像个充了气的核桃,浓稠度可比一颗半熟的鸡蛋,但其中含藏的也许是全宇宙最复杂的机制。1000亿个神经细胞在脑里反复发出信号,产生多达500兆条连接。一个有名的比喻是,这个数字相当于亚马孙雨林区所有树叶的总和。

直到约120年前,脑的内部活动仍是个谜。当时那些曾对脑部进行论述或猜测的人,充其量只是拿着手电筒探照整个夜空。正因为如此,史上第一位指出脑部总体运作流程及其根本机制的人现今却几乎无人认识,才令我们惊讶。如果要客观推举出20世纪最重要的学者和思想家的话,就绝不能漏掉圣地亚哥·拉蒙·卡哈尔(Santiago Ramón y Cajal)。然而书店里竟然连一本关于他的德文传记都找不到。

卡哈尔于1852年出生于西班牙纳瓦拉省(Navarra)的阿拉贡(Petilla de Aragón),比尼采年轻8岁。在他童年时期,达尔文正在伦敦附近的道恩市(Down)撰写他的巨著《物种起源》。当时并没有人想到,卡哈尔自己后来也会和生物学结缘。他小时候立志成为画家。为了研究人的身体,年轻时的他还曾和父亲一起到废弃的墓园挖掘尸骨。卡哈尔的父亲在萨拉戈萨(Saragossa)一所医院的解剖部门担任外科医师。卡哈尔对骨骼的研究终于从绘画走向解剖学。伟大的达尔文曾经因为对解剖尸体感到恶心而中断学医,然而卡哈尔研究尸体时却充满狂热。他21岁便成为医生。由于特别醉心于尸体和骨骼,他决定从军。1874~1875年,他随着一支远征队来到古巴,在当地罹患疟疾与结核病。回国后他到了萨拉戈萨大学医学院担任助理医师,并于1877年取得马德里大学的博士学位。在瓦伦西亚大学教授“描述解剖学及解剖总论”期间,他逐步发现了脑的奥秘。为什么从来没有人深入研究人类的脑呢?在此之前,只有脑部区域基本解剖分布的研究而已。卡哈尔制订了一个挑战性很高的计划:他要了解脑的运作过程,并建立一个所谓“理性心理学”的新科学。他在显微镜下一点一滴观察人脑的细胞组织,并把所有看到的都描绘下来。1877年,他转任巴塞罗那大学组织和病理学教授,1892年再转到西班牙最大也最重要的学府马德里大学任教。此外,他还于1900年获得“国家卫生中心以及生物研究中心”主任一职。

我们可以在一张照片上看到卡哈尔坐在他在马德里的书房里,背后是堆积如山的藏书,蓄着蓬乱的胡子,右手支颐凝望着一副人体骨骼。在另外一张照片中,他身穿东方色彩的长罩衣,头戴马格里布的帽子,坐在他的实验室里,身体姿势和前一张照片差不多。他有一双深邃的深色眼睛。人们可能真的会以为他是个画家,而不会料到他其实是位科学家。上了年纪的他,脸上出现了明显阴沉的表情,看起来像是好莱坞电影里会出现的可疑坏蛋、一个与魔鬼打交道的科学家。事实上卡哈尔完全不是个阴沉的人,他的同侪都十分看重且喜爱他。他是个谦逊、慷慨、充满温暖幽默感而又泰然自若的人。

卡哈尔的研究对象仅止于死去的人和动物的脑。对活体脑部的研究在19世纪末尚未成熟。这当然是份十分艰巨的工作,因为在完全不能观察脑部活动过程的情形下,又该如何知道脑部是怎么运作的呢?不过卡哈尔还是完成了惊人之举。如果真要说他具有什么魔幻特质的话,那就是他将死亡的神经细胞“唤醒”的奇妙能力。他幻想自己是个讨人喜爱的钟楼怪人,因为他描述在显微镜下的脑部细胞运作过程,就好像亲眼见到它们工作一样。在他的文章和著作中可以读到他以活泼的笔调描写了一件生气勃勃的事:这些神经细胞能感觉、行动、希望和死亡。一个神经细胞以它所形成的纤维组织向四周“探索”着,“为的是找到另一个神经细胞”。卡哈尔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描写脑的细微结构,为脑神经系统的现代研究奠定了基石。他在多年的研究生涯里一共写了270篇学术论文和18本书。这些著作使他成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脑研究学者,并于1906年荣获诺贝尔医学奖。

卡哈尔的研究之所以如此重要,乃是因为脑神经细胞的外观与一般身体的细胞全然不同。它们奇特、不规则且带有许多细小突起的外形,是以前的科学界完全无法捉摸的。卡哈尔将这些细胞绘成非常精确的图像,它们是一些有奇特蜘蛛网结构的细致素描,而大部分的图看起来都像是小局部的海藻。虽然没有一个重要且至今仍通用的概念是由他亲自命名的,但是从未有人像他一样把脑部神经系统的元素描写得如此详尽。他描绘并解释了神经细胞、神经元,以及神经元两端长短不一的纤维——轴突。轴突的分枝——树突(Dendrit),首次清楚呈现在世人眼前。至于树突末端神经细胞的信息交流处,他则以与他成就相当的英国同事查尔斯·斯科特·谢灵顿(Charles Scott Sherrington)所用的突触(Synapse)来命名。透过无比精密的研究,卡哈尔可说是发现了脑神经细胞的“字母”。但是相应的脑部语法或其神经元所使用的语言,以及他所谓神经元转换电路的工作等,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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