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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1 21: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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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正明著

出版社:中华书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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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丹简史

契丹简史试读: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契丹简史/张正明著.—北京:中华书局,2019.11

ISBN 978-7-101-14155-9

Ⅰ.契… Ⅱ.张… Ⅲ.契丹-民族历史 Ⅳ.K289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9)第211946号

书  名 契丹简史

著  者 张正明

责任编辑 傅可

出版发行 中华书局

    (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西里38号 100073)

    http://www.zhbc.com.cn

    E-mail:zhbc@ zhbc.com.cn

印  刷 北京市白帆印务有限公司

版  次 2019年11月北京第1版

     2019年11月北京第1 次印刷

规  格 开本/920×1250毫米 1/32

     印张8 插页2 字数160 千字

印  数 1-6000册

国际书号 ISBN 978-7-101-14155-9

定  价 28.00元出版说明“契丹”虽已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但它曾经存在过的种种文化痕迹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早期文化语境下的“他者”,最终变成了“我们”。这种不断融合的历史进程,将中国塑造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并屹立于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讲,了解一个民族的历史,也是了解我们自己。《契丹简史》原名《契丹史略》,为张正明先生力作,1979年在中华书局出版。此书虽为40年前所著,但其内容细致、结构完备、语言晓畅,对契丹民族的发展、演变、衰亡有着清晰的梳理,同时不乏对经济、土地、人口、社会、外交、文化等问题的深刻洞见与阐释,今日读来仍毫无滞涩之感。虽因成书年代较早,书中文字带有时代印记,引用文献与注释体例也与如今通行做法稍有差异,但无损其价值。张正明先生已于2006年逝世,为尊重逝者,此次再版,我们在尽可能地保留原貌的基础上,查核引文,修正错讹,以飨读者。中华书局编辑部2019年10月1日引言

自从强大的唐朝灭亡之后,在我们祖国的北方地区,有契丹、女真和蒙古相继勃兴,形成了一浪高于一浪的历史洪流。契丹在唐末以前,可稽考的历史约有五个半世纪,这是契丹的原始公社时期。在这段时间里,契丹从一个微弱的部落集团,壮大成为强有力的部落联盟,[1]又进而发展成为一个土广民众的边疆民族。

这个民族所建立的王朝就是辽朝,当五代初期中原的藩镇混战方[2]酣之际,它崛起在辽水的上游。辽朝是以契丹贵族为主,并联合了燕云地区的汉族豪强地主以及奚和渤海的贵族而组成的封建国家。

辽朝大体上与五代相始,而与北宋相终。它和五代、北宋有多方面的联系,彼此间虽发生过一系列的战争,但也曾经有长时间的和好往来。可以说,辽朝在某种程度上关系到当时中原王朝的盛衰乃至兴亡。

辽朝灭亡之后,有一部分契丹人在耶律大石的统率下西行,又在[3]中亚细亚建立了一个王朝,是为西辽。

本书试图对契丹社会制度—主要是辽代契丹的社会制度作初步的探讨,顺便把史料梳理一下,谈谈契丹的勃兴,辽朝的创立、发展、衰败和灭亡,辽朝与五代、北宋的关系,金、元两代的契丹,以及其他密切相关的问题。西辽是在和契丹故土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建立的,须另做专门硏究,姑不纳入本书论述范围之内。[1] 本书使用的“民族”一词,是广义的。[2] 辽朝起自916年(是年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即帝位,先是阿保机于907年即可汗位),亡于1125年。其国号初为契丹,947年改称辽,933年复号契丹,自1066年起又改称辽。本书为了行文的方便,依从故例,统称之为辽。[3] 西辽即哈剌契丹,亦即黑契丹,其立国年代是1132年至1218年。第一章 原始公社时期(四至九世纪)的契丹一、族源和历史概况1.契丹的族源

契丹源出鲜卑,是鲜卑宇文别部的一支。

鲜卑的宇文部、慕容部和段部初成鼎足之势,宇文部据辽水上游,慕容部据辽水下游迤东地区,段部在宇文部之南、慕容部之西。四世纪初,慕容部单于慕容廆招纳汉人,发展农业,吸收汉族文化,其势寖强。子慕容皝继立,自号燕王。东晋咸康四年(338),慕容皝连结赵王石虎,击灭段部。东晋永和元年(345),复北攻宇文部,大破之,俘其民五千余落。宇文部单于逸豆归走死漠北,其残部分为契丹和奚(库莫奚),所以《魏书》把契丹和奚并称为宇文别部。北魏登国中,奚和契丹相继为北魏所破,从此分背。

旧史亦有说契丹是匈奴遗种的,见于《册府元龟》《旧五代史》及《宋会要辑稿》等书。我们知道,鲜卑的族系相当庞杂,其中确实包含着大量的匈奴余众,宇文部自非例外。而且,宇文部的统治者先世是南匈奴的贵族。由此看来,似乎的确存在着一条可以把宇文别部同匈奴遗种连结起来的线索。但是,那些改号鲜卑的匈奴残部后来都混合并逐渐消失在鲜卑里面,宇文部的统治者也成为鲜卑贵族了。无视于这个变化,而把鲜卑宇文别部之一的契丹称为匈奴遗种,我看是没有充分理由的。契丹有一个传说,认为始祖发迹在木叶山;还有一个迷信观念,认为死后灵魂要回到黑山去。木叶山和黑山都在鲜卑故地,这也可以帮助说明契丹确实源出鲜卑,并非匈奴遗种。

关于契丹的民族起源,大致有如上述。至于契丹的种族系属,则尚难判定。阿别雷·列缪查、克拉普罗特、哈奥斯及白鸟库吉等,都从语音比较入手,来考求契丹的种族系属。或认为是蒙古种,或认为是通古斯种,也有的认为是蒙古及通古斯的混合种。他们引以为据的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词,还不能揭示出契丹语的基本特征。立论的根据既不充足,乃遽而作出人种学上的推论,自难令人信服。他们因区[1]区数语之异而各执一说,聚讼纷纭,也就不足为怪了 。

契丹这个族号的涵义,现在普遍的说法是镔铁或刀剑的意思(亦见《契丹名号考释》)。2.契丹的辗转流徙,以及契丹同中原地区和北方各族的关系

从四世纪中至十世纪初,即在辽朝成立之前的五个半世纪中,契丹的历史可略分为三个时期:自东晋永和元年至唐贞观元年(345—627)为古八部时期(古八部时期的起年可能稍晚于345年,迄年则可能稍早于627年),自唐贞观二年至唐开元十八年(628—730)为大贺时期,此后至后梁开平元年(907)为遥辇时期。

契丹最初分布在辽水流域以北,约经三四十年后,人畜渐旺,始推进到辽水流域。这时,契丹分为八部,每部又分为若干牧民聚落。[2]

北魏在初兴时,曾一度与契丹交战,契丹失利。从北魏太武帝时起,契丹岁致朝献。北魏显祖时,契丹使者何辰来朝,“班飨于诸国之末”(《魏书·契丹传》)。当时,契丹虽尚不为朝廷所重,但它通过频繁的贡赐和互市,加强了与中原人民的经济政治联系。

北魏太和三年(479),契丹惧受高句丽的侵轶,有几个部落南迁至辽水下游以东。北齐天保四年(553),北齐大举击契丹,俘其民十余万口,获杂畜数十万头,又破其别部。此后半个世纪,是契丹的多事之秋。突厥攻击契丹,役属其大部,另有小部约万户避走高丽。隋初,契丹款塞来附,居于故地。隋开皇六年(586),契丹“诸部相攻击”(《隋书·契丹传》),这次内乱的起因不明,可能是因为争占牧地。不久,契丹别部出伏等率众来附,另有别部四千余家背突厥来降,于是部落渐众,依托纥臣水(土河)而居,东西五百里,南北三百里,分为十部,兵多者三千,少者千余。隋大业元年(605),隋朝联合突厥可汗偷袭近边放牧的几个契丹部落,“尽获其男女四万口,杀其男子,以女子及畜产之半赐突厥,余皆收之以归”(《资治通鉴·隋纪》)。自从受到这次惨酷的打击,契丹又“中衰”了。

唐朝的成立是契丹复原和壮大的转机。唐初,契丹主要分布在西喇木伦河以南地区,胜兵四万三千,族势略振。唐高祖和唐太宗都采取回护契丹并利用契丹来钳制突厥的政策。唐贞观二年(628),契丹背离突厥,归附唐朝。这时,契丹已形成部落联盟,联盟首领由大贺家族世选。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唐朝设立松漠都督府,即以契丹联盟首领窟哥为都督,隶东夷都护府。同时,契丹诸部各置州,以诸部酋长为刺史。从这时起,契丹就正式归属于中原王朝的行政建置了。

武则天执政时,边将侵侮契丹,契丹屡败唐军。唐朝袭用隋朝的策略,联合突厥夹攻契丹,契丹大溃。约三十多年后,契丹部落贵族内部的不同集团之间爆发了激烈的斗争,结果是在唐开元十八年(730)由遥辇家族取代了大贺家族。唐天宝十载(751),当时任平卢兼河东、范阳节度使的安禄山引兵六万(一说十万)击契丹,轻进中伏,几至全军覆没。安史之乱以后,契丹朝献无常,间或与卢龙戍军发生冲突。从大体上说,契丹与唐朝的关系是和好的。回鹘(唐贞元四年〔788〕以前称回纥)在唐天宝四载(745)击灭突厥之后,曾经把契丹置于它的统治之下。唐会昌二年(842),契丹在唐朝的支持下,奋起反抗,解脱了回鹘强加在他们身上的枷锁。从此,契丹就蒸蒸日上了。

可见,契丹最初是一个游牧的部落集团,它早期的历史,是在大国强部的包围中,始而流徙分迸,继而站定脚根,终于成长壮大的历史。所以致此,一方面固有赖于契丹人民的顽强斗争,另一方面亦有赖于契丹与中原王朝及汉族人民的和好来往关系的影响。这种和好来往关系虽曾发生多次波折,毕竟是作为一个主流存在着的。二、古八部时期和大贺时期的生产方式1.生产和交换

契丹有这样的一个传说:“……有一主,号曰喎呵,戴野猪头,披猪皮,居穹庐中,有事则出,退复隐入穹庐如故。后因其妻窃其猪皮,遂失其夫,莫知所如。次复一主,号曰昼里昏呵,惟养羊二十口,日食十九,留其一焉,次日复有二十口,日如之。”(《契丹国志·契丹国初兴本末》。)这个离奇的故事,反映着一段真实的历史—即畜牧代替狩猎成为契丹人民的主要生产活动的历史进程。至于这个过渡发生在什么时候,则是我们无法确切知道的。总之,当人们发觉有契丹存在的时候,它已经是一个游牧的部落集团,畜群已经是他们的主要财富了。

契丹部民逐寒暑、随水草而放牧,以车帐为家。北魏太和三年(479),契丹酋长贺勿于“率其部落车三千乘、众万余口,驱徙杂畜,求入内附”(《魏书·契丹传》)。万余口有车三千乘,是每家有车一乘或二乘,可见,早在古八部时期,车已成为契丹部民普遍使用的运输工具了。北齐天保四年(553),北齐掳掠契丹的牲畜达数十万头之多(见《北史》及《北齐书》。《资治通鉴》作“数百万头”,不可信),史书的记载容或有所夸大,毕竟还可以说明当时契丹的游牧养畜业已相当兴盛了。可是游牧养畜业有显著的不稳定性,所以除了强邻的攻掠之外,逢上特大的“风雨雪霜之害”,也是造成契丹“中衰”的原因之一(《契丹国志·契丹国初兴本末》)。

狩猎虽已降为副业,但仍是契丹部民普遍和经常地进行的生产活动。契丹有这样的一种风俗,当收葬父母遗骨时,常酌酒而祝曰:[3]“冬月时向阳食,若我射猎时,使我多得猪、鹿。”可见,狩猎在契丹的经济生活中仍起着重要的作用。游牧养畜业的不稳定性,使狩猎成为契丹牧人不可缺少的一种借以取得生活资料的辅助手段。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何以有些史书会着重讲到契丹的狩猎生产了。例如:《旧唐书·契丹传》中说,契丹“猎则别部,战则同行”;《新唐书·契丹传》中说,契丹“射猎,居处无常”。

契丹的农业始于何时,这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限于史料不足,目前我们对这个问题还不能给予确定的答复,只能根据一些线索作出某种推测。契丹居住的西喇木伦河流域,在新石器时代曾经有比较发达的早期农业文化。从当地的古代文化遗址中,出土过许多石器农具,有石犂、石锄、石锹、石镐、石斧、石铲、石磨和石杵等。历史的沧桑使这个早期的农业文化没有在当地延续下来,一个又一个部落迁来又迁走了,契丹也显然不是这个早期农业文化的继承者。从现已发掘的年代可能在辽朝成立之前的契丹文化遗址中,还不曾发现农业生产的遗迹。如在内蒙古昭乌达盟巴林左旗林东街北山坡的契丹文化遗址,有灰堆,每座灰堆高约一米,灰堆与灰堆之间相距近的三五米,远的超过二十米,既没有墙基和房屋的遗迹,也没有可以表明农业文化存在的工具和器皿(见《考古通讯》1955年第4—5期及《文物参考数据》1956年第2期)。在所有涉及契丹的史书中,只有《辽史》讲到契丹在辽朝成立之前已有稼穑之事。《辽史》关于契丹农业的记载,是从遥辇初期开始的。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认为契丹在大贺时期以前完全以畜牧和狩猎为生,与农业是绝缘的。有两条史料值得我们重视并加以深思,其一是:北魏时,契丹一度“告饥”,北魏“听其入关市籴”(《魏书·契丹传》);其二是:隋朝时,契丹别部背突厥来附,隋朝悉令“给粮”遣返(见《隋书·契丹传》)。可见,早在古八部时期,契丹就已经有粒食的习惯了。可能当时契丹也已经有零星的谷物种植,而在一旦失收之后,就不得不入关市籴了。契丹周围的部族都有农业,如语言和风俗与契丹类似的室韦就“颇有粟、麦及穄”(《魏书·失韦传》)。蒙古和西伯利亚地区农作物品种从南向北的传播,已为科学考察所确认。契丹在室韦之南,密迩汉区,有更为便利的条件来发展农业。因此,我倾向于认为,把大贺时期以前的契丹设想为纯粹游牧、不知农事的人民是没有充分根据的。

契丹与中原地区一向有经济交流关系,他们用牲畜和毛皮之类的土产换取中原地区出产的各种物资。这种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对契丹社会的发展起着有益的影响,它的形式有两种,一为互市,一为贡赐。北魏时,契丹与汉人交市于和龙、密云之间,其诸部常以名马、文皮入贡,朝廷对契丹使者照例优予赏赐。朝廷的赏赐主要是从政治上着眼的,为了收揽远人之心,不吝重资。契丹的朝贡则主要出于经济方面的动机,所以他们有时派出了庞大的使团,如北魏熙平间,契丹遣使者三十人奉方物入贡。唐代,契丹与中原地区的互市、贡赐关系愈加频繁,唐朝设立了专门机构管理边境的互市,契丹常以名马、丰貂入贡,唐朝对契丹的赏赐也愈加优厚了。2.游牧比邻公社和初步的阶级分化

游牧的契丹人民组成许许多多的聚落,所谓“弥里”,或译为乡,就是这种聚落,也就是规模并不很大的公社。每个部落都包含着相当数量的公社。土地都是部落公有的,这是当时契丹社会的基础。

在远古时期,契丹曾生活在氏族公社中。母系氏族公社已经无可稽考了,只在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留下了若干遗迹,这种遗迹一直保存到辽代,本书将在第五章第一节中加以具体介绍。父系氏族公社则可以从契丹的传说中明显地察觉出来。相传其始祖“生八子,各居分地,号八部落”(《契丹国志·契丹国初兴本末》),可以设想契丹的八个部落是由最初的八个父系氏族增殖演化而来的。但是在契丹这个名号出现的时候,父系氏族公社也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了。

古八部时期契丹的公社已不是浑然一体的氏族公社,而是由各别[4]牧民家庭组成的比邻公社。所以当时对契丹的数目通常不用“落”来计算,而是用“家”来计算的。例如,一度寄居高丽的约有“万家”,背突厥来附于隋朝的有“四千余家”。一个公社的男性成员大多仍属于同一氏族,如旧史所云:“契丹故俗,分地而居,合族而处。”(《辽史·营卫志》)由于家庭已成为社会的细胞,所以纵使公社男性成员有共同的氏族关系,这种公社也不再是氏族公社了。“在氏族制度下,家庭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组织的细胞。”(《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引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卷二,254—255页)

契丹社会内部的阶级分化在古八部时期还不很明显,严格地说,从现有的史料中,找不到足以说明当时阶级结构已经形成的确凿证据。在大贺时期,部落成员的阶级分化逐渐明朗化,在上层出现了部落贵族,在下层出现了“家奴”。某些显贵家族享有世选本部酋长的优先资格,而大贺家族更享有世选联盟首领的特权,他们在当时的文献记载中被称为“酋豪”“大帅”和“君长”。唐代契丹结束了在强邻压迫之下辗转流徙的生活,环境较前略为安定,与中原地区的互市、贡赐关系较前更为密切,社会生产因而有所发展,大贺时期的部落贵族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之下生长起来的,部落联盟的形成则加大了那些身为联盟首领和部落酋长的贵族的权力。另外也不能忽视唐朝在契丹内部已有初步阶级分化的基础上,对契丹部落贵族采取笼络、扶持和利用的政策,授以官爵,赐以财物,乃至妻以宗室女,这些措施刺激了契丹部落贵族的茁长壮大。三、部落1.部落组成、部落名号以及它们的演变

从古八部初期到遥辇末期,契丹的主体(所谓主体,是没有把流散他方的旁支别部计算在内的)始终是八个部落(详见本书附录二《隋唐时期契丹部落的数目》)。这个事实,表明血缘组织在原始公社时期有活跃的生命力和顽强的保守性。但是,部落的组成在这段漫长的时间里发生了多次巨大的变动,部落的名号则随着部落组成的每次变动而更改,甚至更改得面目全非了。同时,部落内部以及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血缘联系也终于逐步地削弱了。

古八部的名号是:(见《魏书·契丹传》)

悉万丹部 何大何部 伏弗郁部 羽陵部

日连部 匹絜部 黎部  吐六于部

应该指出,这是北魏时的契丹八部名号。后来,在北齐天保四年(553),契丹为北齐所破,被俘十余万人,在隋大业元年(605),又为隋朝和突厥所破,被俘四万人,损失如此惨重,部落的组成和名号难保不变,可是旧史在这方面没有留下明确的记载。

大贺八部的名号是(见《新唐书·契丹传》):

达稽部置峭落州 纥便部置弹汗州

独活部置无逢州 芬问部置羽陵州

突便部置日连州 芮奚部置徒河州

坠斤部置万丹州 伏部置匹黎、赤山二州

单从部号来看,大贺八部与古八部无一相同。如果连同州名来看,则正如冯家升先生所讲的,大贺八部中有四个部与古八部中的四个部同名,那就是:

万丹—悉万丹 羽陵—羽陵

日连—日连  匹黎—黎

可是原来的部号已经变成州名,因此就不能肯定坠斤、芬问、突便、伏四个部就是原来的悉万丹、羽陵、日连、黎四个部,也可能是坠斤等四个部分别居住在悉万丹等四个部的故地。

从古八部到大贺八部的交替,正发生在契丹因强邻的攻击而蒙受重创的时候,“部落离散,非复古八部矣”(《辽史·营卫志》)。[5]

遥辇八部是由大贺八部改组而成的,其最初的名号是:

但利皆部 乙室活部  实活部  纳尾部

频没部  内会鸡部  集解部  奚嗢部

为时不久,八部再度改组,其名号是(《辽史·营卫志》):

迭剌部 乙室部  品部  楮特部

乌隗部 突吕不部  涅剌部 突举部

可以把但利皆等八部称为遥辇前八部,把迭剌等八部称为遥辇后

[6]八部。在大贺八部、遥辇前八部和遥辇后八部之间,除了但利皆和达稽可能是同一个部,乙室和乙室活也可能是同一个部之外,其余各部的名号彼此全然不同。

从大贺八部递变为遥辇前八部,继而又从遥辇前八部递变为遥辇后八部,也都是在“契丹中衰”(《辽史·世表》)的时候。对唐作战失败,加上内部的动乱,部落残破,族众耗减,因而不得不改组。遥辇前八部存在的时间很短,只有十五年光景,即从开元十八年(730)大贺氏首领李邵固被杀起,至天宝四载(745)遥辇氏阻午可汗即位止(详见附录一《唐代契丹君长世次》)。辽代的契丹学者萧韩家奴说:“先世遥辇洼可汗洼之后,国祚中绝,自夷离堇雅里立阻午可汗,大位始定。”(《辽史·世表》)所讲的就是这段历史。据传,当时“仅存五部”,迨阻午可汗立,始“更为八部”(《辽史·营卫志》)。《辽史·营卫志·部族下》所记下列诸部的建置由来,可以证实这个说法。

1.迭剌部、乙室部初为一部,阻午可汗析为二。

2.乌隗部、涅剌部初亦为一部,亦由阻午可汗析为二。

3.突举部、突吕不部初亦为一部,亦由阻午可汗析为二。

4.品部仍自为一部。

5.楮特部亦仍自为一部。

八部的划分在契丹历史上是一个向来如此的传统。按照契丹的传[7]说,八部是他们的始祖奇首可汗所生八子的后裔。因此,尽管经历了多次盛衰离合的变迁,名号尽管一改再改,八部却终于被一次再次地重整起来了。2.契丹同相邻各族的交互影响和彼此融合

契丹在长期辗转流徙的过程中,先后接触了许多部落、部落集团和部落联盟。由此,一方面,在契丹与某些相处较久的部落、部落集团和部落联盟之间,出现了一些风俗相同或相似的现象,这是一种合乎规律的结果;另一方面,契丹还从所曾接触过的某些部落、部落集团和部落联盟中吸收了若干成员。对多次因遭受惨重打击而部众衰耗的契丹来说,这是一种现实的需要。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可以举出下列几点事实来。(一)契丹和室韦在语言和风俗上有明显的共同性。据旧史所记,室韦“语与库莫奚、契丹、豆莫娄国同”(《魏书·失韦传》),“衣服[8]与契丹同”(《隋书·室韦传》),葬俗亦与契丹相似。有的史书上甚至说,室韦“盖契丹之类,其南者为契丹,在北者为失韦”(失韦即室韦)(《北史·室韦传》)。(二)契丹和靺鞨的风俗有一定的共同点,所以在历史上有这样的记载:“契丹,……其俗颇与靺鞨同。”(《隋书·契丹传》)(三)契丹和突厥的风俗也有一定的共同点,所以在历史上还有这样的记载:“契丹……风俗与突厥大抵略侔。”(《新唐书·契丹传》)(四)后来,契丹又吸收了一些回鹘人,这些回鹘人可以同契丹人通婚。如契丹的述律家族,先世即回鹘人,在辽朝成立之前,已传[9]四代,与世里家族通婚。四、部落联盟的形成和它的特点

契丹在古八部时期还不曾建立部落联盟,所以当时部落这层组织起着最大的作用,它管理着属于部落公有的土地,它集中了处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此外,它也是统一进行军事活动的单位。有时,为了把力量联合起来,契丹各部也根据临时的协议采取一致的军事行动,如旧史所云:“有征伐则酋帅相与议之,兴兵动众,合如符契。”(《北史·契丹传》)这种关系是不经常和不巩固的,战事一停止,联合行动也就随着结束了。在古八部时期,似乎没有一个契丹酋长能够成为八部公认的首领,即或有,也是暂时的,在历史上没有留下任何记载。平时,各部独立活动,不但有全权处理部内的事务,而且可以自行派遣使者朝贡中原。隋初契丹“诸部相攻击久不止”,这说明契丹在古八部末期仍未组成统一的联盟。

契丹的第一个部落联盟是在唐初建立的,它就是延续了一百年的大贺联盟。我们并不知道这个联盟形成的具体经过,从当时契丹的社会条件和历史环境来看,它的产生,与契丹部落贵族的成长以及契丹各部联合起来抗击突厥侵凌的需要,无疑是有关系的。部落结合成为联盟,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是“形成民族的第一步”(《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引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卷二,248页)。自从建立了联盟,契丹各部之间就有了比较稳定的联系。

契丹部落联盟的特点之一是它有世选的首领,而且所属各部的酋长也是由部内显贵家族世选的,这个特点说明契丹部落联盟是在部落内部已有初步的阶级分化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

相传契丹部落联盟的首领有一定的任期,并且是由八部酋长轮流担任的。这在有关契丹的史书中几乎都有记载。如《契丹国志》曰:“八部大人……三年一会,于各部内选雄勇有谋略者,立之为主,旧主退位,例以为常。”再如《旧五代史·契丹传》曰:“八部,每部皆号大人,内推一人为主,建旗鼓以尊之,每三年第其名以代之。”《资治通鉴》《五代会要》和《汉高祖实录》的有关记载,与《旧五代史》完全一致,《新五代史·四夷附录》的记载则略有区别:“部之长号大人,而常推一大人建旗鼓以统八部。至其岁久,或其国有灾疾而畜牧衰,则八部聚议,以旗鼓立其次而代之。被代者以为约本如此,不敢争。”《虏廷杂记》的有关记载与《新五代史》相同而较详。如果把上述记载与大贺时期的史实对照,我们发现其间既有相符之处,也有相悖之处。大贺联盟的历任首领,从摩会起,至邵固止,确实没[10]有一个可被证明为任期超过三年的。由此可见,八部酋长三年一[11]会,选雄勇有谋略者立之为主,这个说法是可信的。但是,还有同样真确的一个史实,就是这个时期的联盟首领没有一个不是大贺家族的成员,由是可知,关于八部酋长以次相代的传说显然是谬误的。总之,一方面,以大贺家族为首的部落贵族已壮大起来,另一方面,原始社会的民主传统仍被奉行着,于是在联盟首领人选问题上就产生了世选制度。世选既不同于世袭,也不同于公选,它是从公选到世袭之间的一种过渡形式,反映着当时契丹社会中贵族与部众以及大贺家族与其他贵族的力量对比。

大贺时期联盟首领的权力还不大,八部酋长会议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关。“若有征发,诸部皆须议合,不得独举。”(《旧唐书·契丹传》)这就是说,军事大计由八部酋长会同商定并采取一致行动,联盟首领是无权专决的。至于部内事务,则仍由各部自理,联盟首领亦无权干预。这种形式的联盟关系就是旧史所谓契丹“猎则别部,战则同行”(《旧唐书·契丹传》)的真实涵义。联盟首领如果妄自尊大,独断专行,受到部众和多数酋长反对,就会立遭罢免,或竟被杀。唐玄宗说,契丹“多无义于君长,自昔如此”(《资治通鉴·唐纪》)。由世袭的封建帝王看来,像契丹那样对待联盟首领当然是“无义”的;但由实行联盟首领世选制度的契丹看来,这却正是他们的“义”。

除了联盟首领之外,契丹有时还另选一人或二人为军事统帅。例如:尽忠为联盟首领时,以孙万荣为统帅;屈烈为联盟首领时,由可突干及过折“分典兵马”。军事统帅的威望和实权,常不在联盟首领之下。

契丹部落联盟的首领,从尽忠起,号为可汗,此前称谓不详。军事统帅的称谓亦失考。至于部落酋长—所谓“大人”—的称谓,在大贺时期是辱纥主,之前在古八部时期是莫弗贺,之后在遥辇时期则是夷离堇。唐朝把契丹联盟首领封为都督,并赠王爵,又把契丹各部酋长分任为刺史。上述这些称谓的区别和联系,在读史时不可不知[12]。五、遥辇时期契丹原始社会的逐渐解体

大贺晚期,在契丹部落贵族内部的不同集团之间,爆发了激烈的冲突。经过多年反复的斗争,丧失人心的大贺家族终于失败,由遥辇家族夺取了世选联盟首领的特权。

遥辇时期是契丹原始社会逐渐解体的时期。

在遥辇时期中,历史环境朝着越来越对契丹有利的方向发展。唐朝自从在八世纪中叶经历了安史之乱后,形成了表面统一、实际分裂的局面,藩镇拥兵割地,分据各方。卢龙地区的藩镇为了保存实力,擅地自安,与契丹大体相安无事(《新唐书·契丹传》:“藩镇擅地,务自安,障戍斥候益谨,不生事于边,奚、契丹亦鲜入寇。”)。在这样的环境里,契丹与汉区的经济交流关系更加密切,汉区先进因素对契丹社会的影响随着扩大和加深了。同时,回鹘逐渐衰落,至九世纪中叶,契丹趁回鹘内乱的时机,在唐朝的支持下,推翻了回鹘对他们的统治。历史环境的这些变化,为契丹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空前有利的条件。

这个时期契丹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特点是,不但有量的增长,而且有质的改变。那就是说,不但畜牧业在继续上升中,而且农业和手工业也逐渐推广了。据说,遥辇初期的军事统帅涅里“究心农工之事”,“教(民)耕织”(《辽史·百官志》)。契丹的邻居黑车子室韦部落[13]以善造车著称,契丹曾经向他们学习造车的技术。从九世纪中叶起,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更加显著了。据说,酋长匀德实(阿保机的祖父)“喜稼穑,善畜牧,相地利以教民耕”(《辽史·食货志》);酋长撒剌的(阿保机的父亲)“始置铁冶,教民鼓铸”(《辽史·食货志》),“以土产多铜,始造钱币”(《辽史·太祖纪》);酋长述澜(阿保机的伯父)“始与版筑,置城邑,教民种桑麻,习织组”(《辽史·太祖纪》)。这些传说是后人对祖先事迹的朦胧的回忆,所系的年代,所属的具体人物,难免有些差误。其中关于置铁冶、造钱币、建城邑的传说与史实不合,大概是把子孙的功绩加在祖先的名分上去了(详见本书第三章第三节中有关的论证)。估计当撒剌的和述澜在世时,契丹只有为数不多的铁工和房屋,还不曾有铁冶、钱币和城邑。但是,除此而外,就社会生产的一般发展,特别是就农业和手工纺织业的发展而言,我们却没有理由认为这些传说是虚构的。遥辇晚期契丹社会经济结构的剧烈变动,正是由社会生产方面的上述进步所引起的。契丹社会内部的阶级差别和贫富差别,在大贺时期已经明朗化,在遥辇时期则进一步地加深和加剧了。旧史关于契丹“词讼庞淹”的记载(《契丹国志·契丹国初兴本末》),说明在公社成员之间因阶级分化和贫富分化而引起了许多财产纠纷,说明私有制已经压倒公有制,说明原始公社已走上了瓦解的道路。

在遥辇后期,除了奴隶占有关系之外,部曲依附关系和部落附庸关系也流行起来了。部曲亦称为门客,对主人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受主人奴役,但仍有自己的家庭和财产,从而与奴隶有别,其处境较奴隶稍优。附庸部落对契丹有缴纳贡赋的义务,但其部民并非部曲。契丹部落贵族对攻掠邻部发生了越来越浓的兴趣。在战争中,他们不但一如往常地大肆劫掠对方的牲畜和其他财物,而且开始大量俘掠对方的人口了。在遥辇鲜质可汗时,艾萨克剌的为首的契丹部落贵族俘虏了奚王府的部曲七百户(一说七千户)(《辽史·太祖纪》及同书《营卫志》)。大约同时或稍晚,以述澜为首的契丹部落贵族俘虏了一批党项和吐浑人口(《辽史·地理志》)。至遥辇末期,契丹“乃钞奚、室韦,小小部种,皆役服之”(《新唐书·契丹传》)。战争和掠夺,对契丹部落贵族来说,不止有利可图,而且是荣誉的事业。当时一般的契丹部落贵族大概都占有部曲和奴隶,如突吕不部的耶律欲稳,在部落贵族中还不是头等的豪强,也占有部曲—“门客”(《辽史·耶律欲稳传》)。在痕德堇可汗时,罪犯也成了奴隶的来源之一。如在于越释鲁遇害后,痕德堇可汗命阿保机鞫治凶手,以其首恶家属没为奴隶(《辽史·刑法志》)。看来,在当时的契丹社会中,部曲依附关系比奴隶占有关系更为流行,这正是早期奴隶制阶段常见的现象之一。

部落贵族的势力在遥辇时期中显著地增长了,反映在政治上,是世选制度的扩大和加强。这时,除了世选的联盟首领和部落酋长之外,据《辽史》所记,还有“世为国相”“世为虞人”“世为决狱官”乃至“世为小吏”的。可见,世选制度几乎推行到所有的部落公职上去了,部落公职几乎都被显贵家族垄断了。同时联盟首领的地位渐趋稳固,三年一任的旧规显然已经打破。从阻午可汗起,联盟首领的选举就开始蜕变为一种象征性的仪式了。相传阻午可汗制柴册仪,所谓柴册仪,[14]就是象征性地选举联盟首领的一种庆贺仪式(详见本书第五章第一节)。联盟首领利用柴册仪给自己披上一件民主外衣,而达到连任的目的。至于部落酋长,虽还有一定任期,但也可连任或再任,如阿保机的伯父敌辇三次担任迭剌部酋长,而伯祖怙剌担任迭剌部酋长竟有九次之多(见《辽史·皇子表》)。强横的贵族分子依靠自己的党[15]羽,甚至可以不经公众推选,自立为酋长,辖底就是一个例子。

遥辇联盟带有国家的某些特点,这些特点在遥辇初期已经产生,以后则愈来愈明显地暴露出作为贵族统治工具的性质。在涅里时,亦即阻午可汗时,“始立制度”,“置官属,刻木为契,穴地为牢”(《辽史·太祖纪》)。可见,部落贵族已经需要建立镇压机关,来保[16]护他们的私有财产和特权了。后来又组织了亲兵,亲兵与部落武装截然不同,他们不是部落集体利益的捍卫者,而是部落贵族用以实现其掠夺欲望和统治野心的工具。亲兵的出现,使遥辇联盟有了更加明显的进攻性和掠夺性。

但是,对遥辇时期契丹社会的阶级分化和遥辇联盟具有的国家特点应作恰如其分的估计,估计过高和估计过低会引伸出极不相同的结论。如果认为遥辇时期契丹已经进入阶级社会,认为遥辇联盟已经是国家,那是不恰当的。因为,在遥辇时期中,虽则已分化出贵族、部曲和奴隶,虽则已具有早期奴隶制的某种特征,然而土地的部落公有制和公社公用制仍未改变,一般公社成员仍未受部落贵族奴役,所以只能说原始公社正在解体中,不能说已经进入了奴隶制阶段。从政治上看,固然已经存在某些具有国家特点的机构,可是社会职能对社会的日益增长的独立性尚未最终地发展成为对社会的统治;联盟的首领固然已带有世袭君主的萌芽,毕竟还不是阶级社会中的帝王,他无权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部落公众。当政绩不佳时,八部酋长会议仍可把他罢免,如末代的痕德堇可汗就是被罢免的。

遥辇联盟是一个军事民主主义的部落联盟,因为它的权力的主要特征是统率八部的武装力量。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的八部酋长会议,由八部酋长会议决定任免的联盟首领(可汗)和军事统帅(国相)[17],以及一般地出于选举的部落酋长(夷离堇),正是军事民主主义[18]时期的一套组织。[1] 冯家升《契丹名号考释》:“夫语言文字,固不失为硏究之一径。然契丹字存于今者,不过只鳞片爪,至今学者无一能通其音义。诸氏仅就少数之字,骤定为某种某族,非的论也。”[2] 《魏书·契丹传》:“登国中,国军大破之,遂逃迸,与库莫奚分背。”同书《太祖纪》此曰:登国三年,“北征库莫奚……大破之”。无片言及契丹,他史亦未载北魏击契丹一事,则《魏书·契丹传》所记似误。但《太祖纪》云魏军破奚后“渡弱落水”,弱落水即西喇木伦河,魏军既渡此河,当曾与契丹交锋,《传》可补《纪》之不足。[3] 此见《北史·契丹传》。《通典》作“冬月时向阳食,夏月时向阴食”,语较周全。《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作“夏时向阳食,冬时向阴食”,则是冬夏颠倒了。[4] 比邻公社即农村公社。就牧区来说,似以称比邻公社较为妥帖。比邻公社既是原始社会结构的后期,又是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过渡。[5] 见《新五代史·四夷附录》。按:但利皆部,百衲本《辽史》作“旦利皆部”,“旦”同“但”。《国学文库》本《契丹国志》作“祖(一本作徂)皆利部”,“祖”是“但”的讹写(《契丹国志》记遥辇各部名号舛误甚多,除祖皆利外,他如频没作颠没,《集解》作某解,亦系传写之讹),“皆利”则为“利皆”之倒。武英殿本《新五代史》及《文献通考》皆作“但利皆部”,但别本《新五代史》亦有作“但皆利部”的。[6] 关于遥辇时期的部落数目以及前八部与后八部的关系,可参阅本书附录二《隋唐时期契丹部落的数目》。[7] 《契丹国志·契丹国初兴本末》:“契丹之始也……古昔相传:有男子乘白马浮土河而下,复有一妇人乘小车驾灰色之牛浮潢河而下,遇于木叶之山,顾合流之水,与为夫妇,此其始祖也。是生八子,各居分地,号八部落。……立遗像(原注:始祖及八子)于木叶山,后人祭之,必刑白马,杀灰牛,用其始来之物也。”[8] 《隋书·契丹传》:“父母死而悲哭者,以为不壮,但以其尸置于山树之上,经三年之后,乃收其骨而焚之。”同书《室韦传》:“部落共为大棚,人死则置尸其上,居丧三年,年唯四哭。”可见,契丹和室韦有同类形式的露天葬,至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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