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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2 04: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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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指文烽火工作室

出版社:中国长安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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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兴衰全史

女真兴衰全史试读:

前言

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女真民族拥有悠久的历史,他们在我国东北的白山黑水间繁衍生息了三千余年。《东夷考略·女直》记载:“女直始著东汉,曰挹娄,古肃慎国也……自汉臣属夫余……历元魏,号勿吉……入隋,号靺鞨……”

无论是先秦史籍中的“肃慎”、汉晋时期的“挹娄”、南北朝时期的“夫余”“勿吉”,还是隋唐时期的“黑水靺鞨”、辽宋元明时期的“女真(直)”,抑或清立国后的“满族(旗人)”,虽所属部族存在一定的差异,且所居之地也不尽相同,但从民族融合及历史沿革的角度来看,皆系一脉传承,并以其鲜明的民族性在历史舞台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完颜阿骨打创立的“金”,以及努尔哈赤奠基、皇太极建立的“清”,更让女真民族成为我国古代唯一一个两度成功崛起并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

让我们翻开史籍,从浩若烟海的文字中,去追溯女真民族的滥觞之地,尝试还原他们的历史面目,以探究他们的生存轨迹以及两度成功崛起的秘密。蛰伏入贡从肃慎到靺鞨撰稿/李冬菊 郭廷春

关于女真人的起源,《满洲源流》记载:乾隆皇帝曾经说过,金的先祖出自靺鞨部,也就是古肃慎之地。等到清朝肇兴的时候,“旧称满珠,所属曰珠申”,由于汉字相沿,慢慢地讹为“满洲”,其实就是古肃慎,也就是“珠申”之转音。这也就是说,乾隆承认女真人的祖先是肃慎人。楛矢石砮:肃慎

传说在舜禹时代,肃慎就开始与中原地区进行往来。《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虞舜时,方圆五千里的地方,就有北山戎、发、息慎、东长、鸟夷等地。这里所说的息慎,也就是肃慎,属于“东北夷”。《竹书纪年·虞舜二十五年》还记载了“息慎献弓矢”的事情,也就是肃慎向周武王入贡“楛矢石砮”。到周成王时,肃慎氏来朝。康王时,肃慎再次来贡。由此可以想见,春秋以前,肃慎或许已经臣服于中原。

尽管《尚书》、《逸周书》、《左传》、《国语》、《山海经》等先秦文献记载了肃慎在燕的东北方或长白山北,但并没有说明肃慎的具体地理位置及所辖范围。曾任中国辽金契丹女真史研究会理事长的孙进己先生则认为“将古肃慎的地理位置定在松花江以东比较合适”。“肃慎”之名的考辨由来已久。《史记·虞帝纪》称其为“北发”、“息慎”,而郑元说“息慎或谓之肃慎”;《后汉书·挹娄传》则说其就是古肃慎,并说这一名称到汉朝时就没有了;而到魏、晋之时,史臣们还在用“肃慎”这个名称,所以说“东汉无肃慎”之说不太确切。也就是说,从汉代开始,对肃慎的称呼就有了歧义。《满洲源流考·卷一·部族一·肃慎》考证说:宋刘忠恕称金的姓氏叫朱里真,而北方人读“肃”为“须”,“须”和“朱”同韵,“里真”二字连读起来很像“慎”,这也许就是“肃慎”的转音,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姓。清朝立国之初旧称所属叫“珠申”,也是“肃慎”的转音,而汉人对此产生歧义,“或为稷慎,或为息慎”,其实是一回事。

看来,无论是“息慎”、“稷慎”抑或“肃慎”,都应该是同音异译,都指虞舜至东周时期与中原发生来服关系的肃慎人。这在《竹书纪年》《大戴礼记》等书中都有记载,但由于缺少肃慎族与汉族交往的记载,可推知或许那时还没有汉族人前往肃慎之地。

关于“肃慎”的词义,也有很多说法。如薛虹(东北古代史专家)认为是通古斯语中“人”的意思,傅朗云(中华民族史专家)认为肃慎由鹃鹅鸟(雁的一种)而来,崔广斌(学者)则认为肃慎即“东方之鹰”,汉译为“海东青”。◎翱翔的海东青

其实,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而把这些说法融合在一起,即为“肃慎”的完整含义。从先秦史籍又称肃慎为“息慎”、“翟慎”看,前一字可以三变其音,而后一字却一成不变,可知“肃”“慎”两字当分指两事。崔广斌以为“肃”即女真文中的“贡”,意为“东方”。商人在其甲骨卜辞中称“东方曰析,风曰窈”,“析”与息慎的“息”音同,所以息慎也就是析慎。卜辞文简《国语·周语下》称:当年武王讨伐殷的时候,“岁在鹑火,月在天驯,日在析木之津”。经丁山先生考证,殷周之时,析木之津的确在东宫,所以甲骨文中的“析”,应当是“析木”的省称。“析”或“析木”又是什么东西呢?从“息慎”又称“肃慎”看,这件东西的名字应该叫“析木”或“肃木”,符合这条件的便只有蒙古语的“箭”。

有的史书称肃慎为“东夷”。《礼记·王制》载:“东方曰夷。”夷,是中国古代对东部民族的称谓。从“夷”字的构成上看,似与弓箭有关;《说文》解释“夷”的字义为:“从大,从弓,会意,弓所持也。”“夷”的本义是“东方之人”,大与弓字型的叠加,说明这东方之人是持弓之人。另外,如前面所说,从满语词源上分析,肃慎、挹娄、女真是同音异译,都有满语“箭”的意思,引申来说便是“带箭的人”,即“猎人”。以上都与“夷有大弓”相联系,可以佐证肃慎族制箭历史之悠久,以至于影响到了文字的创造。因此,古史文献中关于肃慎族系的记录大多与“楛矢石砮”相关。《国语·鲁语》就记载了一则孔子识箭的故事。一天,陈惠公的院子里从天上掉下来一只凶猛的鸟,被楛矢石砮射中。陈惠公不明其来处,便派人把中箭的鸟送到已在陈国居住三年的孔子住处,向其请教由来。孔子看罢说,这箭便是肃慎国的楛矢石砮。周武王一统天下后,便通告夷蛮各部以当地名优为贡,而肃慎国即以楛矢石砮为贡品。为使周王朝的威名远扬不衰,武王命人在箭杆上刻“肃慎氏之贡矢”字样,并把贡箭分赐给同姓自家人以示亲近,又赐给异姓下属,警示他们莫忘臣属地位。当时分赐给陈的便是那种箭。惠公想,若派人到其祖庙去了解,可能会找到贡矢之藏处。其后,果然找到了周武王所赐的刻有“肃慎氏之贡矢”的金箭盒。从孔子对肃慎人弓箭的了解,也可看出在春秋时代,“楛矢石砮”已经成为肃慎人的特有标志了。所谓“楛矢石砮”,是肃慎人用楛木做箭杆,石头做箭头制成的长矢大箭。楛木是生长在大小兴安岭寒带地区的一种坚韧的灌木类独特树种,是优良的箭杆材料;石头为青石,也称黑曜石。许慎《说文》中注释说:“楛,木也,今辽左有楛木。”这里的“辽”是个宽泛的概念。《后汉书·东夷传》记载:挹娄,也就是古肃慎国。他们的种族人众虽少,但都很勇敢,他们住在高山险要的地方,善于射箭,能射进人的眼睛。他们的弓长四尺,箭用楛木做成,长一尺八寸,用青石做箭头,箭头上抹上毒药,射中人立即死亡。可见肃慎人自古精于箭◎早期肃慎的楛矢石弩射,甚至能从远距离射中人的眼球。《魏书》在介绍勿吉时也说他们善于射猎,“弓长三尺,箭长尺二寸,以石为镞”。“楛矢石砮”就此成为肃慎人习于狩猎、采集的标志,也让肃慎人的制箭术成为记录其历史和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后来,以楛木为箭杆的箭便成了献给中原朝廷的例贡,一直延续到清代。据史书记载,由肃慎始,之后挹娄、勿吉、靺鞨等以“楛矢石砮”作为贡物进贡中原王朝的历史长达一千六百多年。

比如,自帝舜时期始,息慎氏“贡弓矢”,接着周武王时肃慎人入贡“楛矢石砮”。之后,深得中原王朝赏识的“肃慎氏楛矢石砮”便成了一种“品牌”,甚至不管肃慎后人以何族名义所臣贡的上品,都以箭为代表,“楛矢石砮”也就成了肃慎族的代名词。

此后,在夏商两代,也都有肃慎“来服”的记载。西周时肃慎连续入贡三次,分别是在武王、成王、康王之时。《左传·鲁昭公九年》记载,周景王曾说,武王在克商的时候,让詹桓对晋说肃慎、燕、亳都是我们的北方领土。

虽然夏商周三代肃慎入贡中原之事史书屡有记载,但秦汉时肃慎却不再有来朝之事。如果周康王时的那次入贡为先秦最后一次肃慎来朝的话,直到曹魏之时朝贡才得到恢复,其间有约一千二百年的时间,肃慎与中原王朝的朝贡关系完全中断。《晋书·肃慎传》记载,魏景元末,肃慎来贡楛矢、石砮、弓甲、貂皮等物品。有人据此认为,汉唐间肃慎第一次入贡中原王朝是在魏(1)元帝景元末年,但其实这并不是肃慎在周代之后的第一次重新入贡。据《三国志·魏明帝本纪》记载,青龙四年(236年)五月,肃慎人已复献楛矢。《三国志》之本纪所记来源于实录之类原始资料,成书年代远早于《晋书》,应该说是可信的。《册府元龟》也有肃慎氏于青龙四年“贡楛矢”的记载,可为佐证。因此,肃慎族首次入贡曹魏不是在景元末,而应是在青龙四年。三国和两晋时期肃慎向中原王朝纳贡的次数,根据《晋书·肃慎传》记载,“凡四次”,即三国时来过一次,晋时来过三次。这段记载对百年间肃慎对魏晋的朝贡进行了概括,然而并不准确和完整。如前所述,《肃慎传》缺记了青龙四年的那次朝贡。其所记两晋时期的三次来贡,也都未有明确纪年。“武帝元康初”那次,西晋武帝并无元康年号,元康为惠帝年号。《晋书》中两帝的本纪里只有“武帝本纪”载有咸宁五年(279年)十二月“肃慎来献楛矢石砮”。“元帝中兴”那次,同书“元帝本纪”中仅有的一次肃慎来贡记载是在大兴二年(319年)八月,两者所记应为同一事。“通贡于石季龙”那次的记载最为详细,有学者认为这次入贡是在后赵石季龙建武六年(340年),但没有进一步史料证据支持。◎战国时期肃慎的位置

另外,史料中还有两条肃慎入贡的记载。一次是后赵石勒时,“高句丽、肃慎致其楛矢,宇文屋孤并献名马于勒”,记事在石勒改元建平后不远,是建平年间(330年9月—333年)事。另一次是前秦符坚建元年间(365年6月—385年7月),鄯善王、车师前部王来朝,大宛献汗血马,肃慎贡楛矢。加上这两次入贡,魏晋时期肃慎共有七次入贡。

两晋之后,肃慎族的状况在史书中鲜有记载,但仍可查到其入贡中原王朝之事。据史料记载,南北朝时期,肃慎族曾分别向南朝宋和北朝的北齐朝贡过一次。《宋书·卷六·孝武帝本纪》记载,南朝宋孝武帝大明三年(459年)十一月六日,肃慎国献楛矢石砮。《宋书·卷二九·符瑞志下》、《南史》中对此事也有记载。入贡北齐那次是在天宝五年(554年)七月。北齐时的这次入贡是史书中可查到的肃慎族最后一次向中原王朝朝贡,此后就再不见记载。◎肃慎人的生活场景(复原图)

从上列各次朝贡可以看出,从公元236年到公元554年,长达318年间,肃慎仅有九次向中原王朝纳贡,来贡间隔时间短则数年,长则近百年,入贡的月份有明确记载的也无一相同。其朝贡的对象,分别为七个不同的政权,这足以说明肃慎族与中原王朝始终没有建立稳定、连续和制度化的朝贡关系,其入贡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关于肃慎朝贡的地点,史书大多没有明确记载,如景元三年的那次入贡并没有到曹魏都城,而是在边郡辽东,由辽东郡转运洛阳。而大兴二年那次,《晋书·肃慎传》说是肃慎“诣江左贡其石砮”,到晋都建康入贡。关于回赐的记载也很模糊,仅《晋书》曾说“赐其王傉鸡锦罽、绵帛”。

关于肃慎的贡物,九次朝贡中有明确记载的有七次,后赵石季龙和北齐文宣帝这两次史书仅言来贡,未记贡物,其余七次朝贡的贡物中都有楛矢,除此之外附有石砮者四次。其中唯有景元三年(262年)所记最为丰富,且有具体数额:“弓三十张,长三尺五寸,楛矢长一尺八寸,石砮三百枚,皮骨铁杂铠二十领,貂皮四百枚”。这些贡物大多是东北特产,特别是貂皮,更是著名的“东北三宝”之一。貂皮是哺乳动物貂的皮毛,从古到今一直在皮草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比如在近代,皮草是沙皇俄国的主要出口商品。1672年一年,沙皇俄国控制下的东西伯利亚向中国输出了13000张貂皮。到了18世纪初,皮草甚至占其对外贸易总值的80%以上。比如法国学者加斯东·加恩在1728—1729年北京俄国商队的账册中发现,1728年,仅俄罗斯一支商队就带出了210万张皮草,在北京卖出100多万张松鼠皮、20万张银鼠皮、15万张狐皮、10万张貂皮,交易总额将近1000万法郎(约22万金卢布)。又比如根据王少平《中俄恰克图贸易》一文参考的俄文资料《俄中通商历史统计概览》,在1800年,俄国经营皮草和茶叶的边贸小镇恰克图(“恰克图”在蒙语中意为“有茶的地方”,但在近代却以经营皮草为主。1768—1785年,俄国商人经恰克图输出的毛皮占输出货物总值的85%,1792—1800年占70%—75%)的贸易额达到8383846金卢布,沙俄政府从中共征收了715364卢布的关税,占俄国全国关税的20%—38%。一个恰克图的收入就抵得上俄国三个省的收入!

仅就古代而言,如果说“楛矢石砮”映射下的擅长弓射,代表着日后女真民族崛起的武力基础,那么貂皮映射下的皮草贸易,则代表着日后女真民族崛起的经济基础。貂皮以紫貂皮最为珍贵。《后汉书》载:“挹娄出好貂。”清朝人方观承在一首《竹枝词》中写道:“估客釜敲声在臂,虞人貂眩紫堆腰。相逢不用频争直,易釜惟凭实釜貂。”釜在边远地区很少见,贸易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就用貂来换釜。根据釜的大小来装貂,装满釜后才交换,后来用一只貂就能换好几个釜。向中原皇帝进献貂皮已有数千年的历史。《呼兰府志》记载:“自肃慎氏以来,历代贡品也”;《晋书》载:“肃慎贡貂皮”;《辽史》载:“开泰七年(1018年),铁骡五部岁贡貂皮六万五千”。《黑龙江述略》亦载:“黑龙江土贡以貂皮为重。”“贡貂,头等72张;二等170张;上三等430张;中三等2570张。”《黑龙江外记》记载:“嘉庆十五年(1510年)夏贡紫貂皮一等为42张,二等为140张,好三等280张,寻常三等4943张。”清代对貂贡研究颇细,将貂皮分为四等,即一等、二等、好三等和寻常三等。甲皮不入选,多选乙皮一张,甲出银三两偿乙。《黑龙江外记》载:“雅发俄伦春,则不然,其所纳皮张,较胜他部。故一等足额,其余入于二等。二等所余入于好三等。而皆按定价由库给银,以酬其所余之数。”“布特哈交纳貂皮,先自己定等。寻常三等之外,皆以绞签标记。红绞者索伦达呼尔物。缘签者,摩陵阿俄伦春物,黄签者雅发俄伦春、毕拉尔物也。”纳貂贡的季节,就像过节一样热闹,很像一次规模很大的交易会,号称“出尔罕”(亦作“楚勒罕”,汉译为“盟会”)。最初地点设在齐齐哈尔城西北四十里的因沁屯(原名克伊勒屯),乾隆六十年(1795年)改在城内。参加“出尔罕”者,有的来自呼伦贝尔,有的来自蒙古诸部。《龙沙纪略》载:“出尔罕者,兵车之会也。地在卜魁(齐齐哈尔)城北十余里……将军选贡后,始听交通,凡二十余日。”《黑龙江述略》云:“五月纳貂之期。各部大会于齐齐哈尔城。卓帐荒郊。皮张山积,商贾趋之如鹜。”选貂皮的时候,将军、付都统都要亲自参加。《黑龙江外记》载:“选貂之制,将军、付都统坐堂上,协领与布特哈总管,分东西,席地坐,中陈貂皮,详视而去取之。”一等、二等定后,将印盖在皮的背面,然后封存起来,准备运走。没有验上等的,将其中的一只爪子割掉,抹除印记,还给进贡者。如果皮背无印,四爪不全,即是未经检验的私货,谁也不敢购买。捕貂是艰难的。《盛京通志》载:“布特哈人,岁资粮入山采捕。利在大雪,故秋去春始还。往往有空手归者,则貂之难得可见。”这是因为紫貂往往生活在人迹罕至而气候又十分寒冷的森林地带。它栖息的地方,重峦叠嶂,海拔多在1000—2000米。匍匐在地的青松亦称僵松,紫貂经常在这里觅食松籽。另外,鸟类及越桔、花揪等浆果也都是它的美食。紫貂行动特别敏捷,善爬树、游泳,遇到大风雪或者有危险,它即潜入洞中,五六天不出来,使猎人难以捕捉。《黑龙江外记》载:“见人走入穴者,取之如探囊。升木则稍难。然守待旬日,亦有到手之时,惟匿石碑者,则无计可施。”因此,捕貂也得看时机,多在大雪以后,这样容易发现紫貂的活动痕迹,也容易找到它的洞穴。另外,此时紫貂的毛皮质量也十分好。据记载,捕貂基本上有三种方式:诱捕,《魏书》说,勿吉以尸捕貂,貂食其肉,多得之。犬啮,《龙沙纪略》载:“貂产索伦之东北,捕以犬,非犬则不得貂。”“貂犬前停嗅深草间,即貂穴也,伏伺擒之。或窜树林,则人犬皆息,以待其下。犬惜其毛,不伤以齿,貂亦不复动,纳于囊,徐侠其死。”网捕,猎人多根据紫貂的足迹找到它的洞穴,然后把网敷于洞口,再用草熏烟。紫貂怕烟,跑出即落入网中。有《打貂行》歌一首,形象生动地记述了网捕的方法及优点。歌曰:“打貂须打生,用网不用箭。用箭伤毛皮,用网绳如线。犬逐貂上树,打貂人立树边路。摇树莫惊貂,貂落可生捕,皮完脯肉供匕著。索伦打貂三百户,白狼苍庶责同赴。九天阎阖上方裘,垂裳治仰维虫助。”这些捕猎方法的特点是能活捕,不伤皮毛,保证貂皮的质量,好获一等貂。貂尾在古代是一种官阶的象征,也是少数民族的一种头饰。《后汉书·舆服志》载:“武冠侍中中常侍加黄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这种装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徐广考证道:“貂紫蔚,彩润,而毛彩不彰,灼。北方寒凉,本以貂尾暖额,附饰于冠,遂为首饰。”可见加饰貂尾是从取暖御寒开始的。《黑龙江外记》载:“土人官戴缨帽,兵带貂尾帽,貂尾一双,七之为貂缨。官役用之。”又云:“兵帽冬皮,春、夏、秋皆绒……而墨尔根等城草帽亦缀尾,兵丁之便服也。”◎北魏宁懋石室画像上的貂尾头饰夫余之畔:挹娄

肃慎族名自南北朝以后消失。肃慎之名的消亡,应该有很多原因。

第一,虽然古肃慎与中原多有往来,但尚处于原始社会阶段。《晋书·卷九十七》记载,那时肃慎疆域广袤数千里,位于深山峡谷之中,道路艰险,车马不通。肃慎人夏天的时候巢居,冬天则住在地穴里。根据相关考古证据,肃慎人已经懂得饲养动物,农耕经济已出现,使用打制或磨制的石器,但主业还是渔猎。

第二,古肃慎人没有文字,只有语言。在与中原的往来过程中,由于存在极大的语言障碍,故以汉字书写的史书对其族氏的翻译极易产生讹误,这就导致了后来“肃慎”等族名的译音之名的差异,从而影响到史学家判断其渊源。

第三,在中国古代,活动于吉林、黑龙江一带的原始部落众多,他们互不统一,各部落群之间都有向外联系的独立性,其联系程度以部落的势力强弱为基础。故此,肃慎入贡的间隔有时很长。

总之,女真的先民肃慎人与中原王朝的联系很早,并以称臣纳贡为主。对此,中原王朝的史料也多有称赞。《大戴礼记》称颂虞舜、禹、成汤、文王“民明教,通于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来服”。《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说,自虞至周代,西戎有白环之献,东夷有肃慎前来朝贡。此外,《尚书》、《左传》、《国语》、《山海经》、《史记》、《汉书》等文献均有记载。以至于后来“肃慎来服”竟成了体现圣明君王文治武功、威德远播四海的一个标志。因而,历朝历代中原王朝政权都十分在乎肃慎的进贡。

可以说,肃慎族以氏族部落的身份向中原王朝称臣纳贡,与中原发生政治关系,进行经济文化交往,与之和睦相处,作用于族系之生存发展,为女真民族日后的崛起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不过,虽然中原史书里没有了肃慎族名的记载,但肃慎族并不是消失了。根据我国古代少数民族的共同特点,肃慎其实是一个大的族系,内部包含着不同的民族或部族。肃慎以及日后的挹娄、勿吉都是这一族系中的成员,不同时期势力此消彼长,哪一部族势力最大,哪一部族的名称就成了整个族系的名称,或者哪一部族与中原政权联系了,中原政权就将该部之名看成是整个族系的名称。先秦时期肃慎部与中原保持联系,中原政权便以“肃慎”来称呼整个该族系。西汉时期挹娄部最为强大,广为人知,族系遂改称“挹娄”。南北朝时期勿吉部强大起来,并与中原政权建立了联系,“勿吉”自然就成了整个族系的代称。◎复原的挹娄房屋

魏晋到宋代的学者也秉承着这样的观念。《通志·四夷传第一·东夷》记载:“古之肃慎,疑即魏时挹娄……魏以后曰勿吉国,唐则曰靺鞨。”挹娄、勿吉、靺鞨或许都是不同时期整个肃慎族系的代名词。肃慎族系在一个时期被其中某一部族之名代称,只能说明这一时期这个部族最强大,最有影响。其中,挹娄就是一个显著的代表。“挹娄”之名始于公元前1—2世纪也就是汉魏时期,古人一般认为其是肃慎在汉魏时期的改称,“挹娄乃古之肃慎氏之国也”。但总体上,比较稳妥的观点是,挹娄是原肃慎境内的一个部族,属于肃慎族系,是女真民族的先民之一。

关于“挹娄”的含义有两种说法:一说意为“鹿”(以其音近通古斯语“鹿”),一说近乎满语“叶鲁”,意为“岩穴”。

史载,挹娄的渔猎业非常发达,狩猎工具以弓箭为主。此外,挹娄人向中原王朝进贡的“挹娄貂”也非常有名。

善用长弓巨箭、进贡貂皮这些记载与肃慎极其相似。不过,挹娄人也有着自己的特色。比如挹娄石砮已有很大的改进和发展。在距今一千七百年左右的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康遗址中,发现了仿金属工具制造的圆铤双翼石簇以及三棱形骨簇。此外,在挹娄遗址中还出土了大量的石网坠以及钩网器和精细的鱼钩,表明当时他们已熟练掌握网捕和钓鱼等捕捞方法。另外根据考古证据,当时的挹娄人已经掌握了造船技术,不过具体的制造方法史料已失载。

关于挹娄的地理位置,《三国志》和《后汉书》都说在夫余东北千余里,东临大海,南与北沃沮接,而北边不知到哪里。此外,《太平寰宇记》、《文献通考》中也都有相似的记载。这样一个地域,相当于现在的松花江下游、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东至日本海,北至俄罗斯远东地区。

关于挹娄接下来的记载,就有了鼓角争鸣的味道。《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第三十卷说,挹娄人自汉开始就臣属夫余,后由于税赋过重,在黄初(曹丕年号)中期叛离了夫余国。

挹娄族摆脱夫余国统治,是女真先民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转折点,这表明女真已经有了强大的政权组织、较为发达的经济实力以及规模宏大的城池,并能够在战场上战胜夫余国这个我国古代东北地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少数民族国家政权。

夫余族称最早见于《史记·货殖列传》,有燕“北邻乌桓、夫余”之语。古人有说西周时古九夷之一的“凫臾”即夫余的异写。根据《后汉书·挹娄传》和《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中自汉朝挹娄臣属夫余的记载,则夫余之称在西汉以前,大约在公元前2世纪已经存在。

夫余一词,由“”缓读演变而来,它反映了夫余族的成员主要是貊人。貊是我国北方和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公元前11世纪以后(西周时期),史书已有关于其活动的记载。不过,在先秦文献中,该民族通常以单称“貊”或“”出现。,《吕氏春秋·持君览》、《逸周书·王会篇》等亦作“秽”,汉以后的史书才作“”,或作“秽”。貊,《周礼》、《战国策》、《孟子》、《荀子》、《管子》等有关篇章中亦写作“貉”,汉以后的史书或写作“貉”,或写作“貊”。“貊”连称最早见于春秋时代的《管子》。“貊”称号,最初似为貊(貉)族居住地(近海傍水之地)部落的名称,后来成为北方貊族的统称可能与这个民族诸部不断向东方近海之地迁徙有关系。貊族的来源,似与商族有一定联系,至少有一部分是商族。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迁至东北地区的貊诸部又先后融合了当地的肃慎和东胡两族,因此,在战国末和汉魏时期,貊成了分布于今东北和朝鲜地区的一个庞大族系。可见,夫余与肃慎是有一定渊源的。也有史学家称夫余国王族或来自鲁国公室,是中土流人瑕丘仲的后人。

根据《后汉书》、《三国志》、《晋书》记载,夫余“其国殷富,自先世以来,未尝破坏”。由此可知,当时夫余已确立了稳定的统治体制,与中原的汉王朝保持着友好关系。

东汉建立以后,双方关系更为密切。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夫余主动向东汉遣使,光武帝也允许与夫余每年通使。由此至公元2世纪前,夫余与东汉的关系十分友好。夫余则以此为契机,吸收了大量的中原先进文化,发展成领先于周边国家的文明国度。

夫余人的婚俗很有特色。夫余人不允许有婚外性行为,严格维护婚姻。同时,规定不得“妇人妒”。若发生“男女淫”或“妇人妒”,即刻斩首,并将尸体放置于南山,任其腐烂。女方家属若想拿回尸首,必须用牲畜来换。这说明,在夫余的社会里,男女地位很不平等。男人娶三妻四妾,其妻不能嫉妒,不然会被杀头。但仅利用史料的记载研究“妒,皆杀之”有一定的局限性,未有文献对“妒”的尺限做具体说明。“兄死妻嫂,一匈奴同俗”说明夫余社会家族观念的加强,丈夫死,妻子不能改嫁,须嫁给自己的小叔子。此习俗与北方匈奴、乌桓等少数民族大致相同。

夫余人日常的饮食习惯与中原基本相同,都以粮食为主食。这与夫余的地理条件有关,东北土地肥沃,适宜粮食种植,“土宜五谷”,这也是夫余以农耕为主的原因之一。夫余人“以腊月祭天”,更说明其习俗与中原人正月过年的习俗相仿。祭天应是夫余国举国欢庆的大型庆祝活动,故“大会连日,饮食歌舞”,甚至“于是时断刑狱,解囚徒”,将庆祝推向高潮。除祭天之外,夫余还有占卜习俗,打仗之前要杀牛并观察牛蹄进行占卜,如果牛蹄分开了就是凶兆,如果牛蹄合拢就是吉兆。

夫余人的丧葬习俗最具特色。夫余的葬法与葬式,即为厚葬与殉葬。夫余人死后实行厚葬,有条件者或杀奴隶陪葬,棺木则是有椁无棺。夫余人死后并不急于下葬,而是停丧祭奠,时间越久越是引以为荣。一般要停丧五个月时间,若是到了天气炎热的“夏月”则用冰来保存尸体。另外,夫余的丧服与其他少数民族不同,与中原相近,男女皆穿白布素衣,不能戴配饰,以此表达对死者的尊重。

谈到夫余的丧葬就必须提到玉匣。“其王葬用玉匣”,玉匣即玉衣,是汉代皇帝和高级贵族死后穿用的殓服,外观与人体形状相同。玉衣是穿戴者身份等级的象征,皇帝及部分近臣的玉衣以金线缕结,称为“金缕玉衣”,其他贵族的玉衣则使用银线、铜线编造,称为“银缕玉衣”、“铜缕玉衣”。史载夫余王去世后接受汉朝送到玄菟郡的玉衣,方才下葬。这体现出夫余与汉朝的关系密切,即夫余国是受中原王朝册封的少数民族政权,归玄菟管辖,双方是中央政权与地方诸侯之间的关系。遗憾的是,目前夫余王陵未能确认,至今未发现夫余的玉匣,仅凭借两者的亲密关系推测,夫余王当受金缕级别玉衣。

早期夫余文化保留了很多原始社会残余。《文献通考》记载:按照夫余人的旧俗,但凡遇到水旱等灾年,五谷不熟,全都要归罪于王,或者更换国王,或者将国王杀死。比如国王麻余死,他的儿子依虑才六岁就被立为王。

随着社会的发展,夫余的奴隶制度进一步完善。《三国志》记载,夫余国有君王,归家的官员都以六畜命名,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大使、大使者、使者等。这说明夫余族以农业生活为主,并且出现了对立的阶级,国王是最高统治阶层,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王位继承采取嫡长子继承制,若无嫡子则立庶为王。可以看出,国王以下为以家畜命名的“六加”。诸加之中有国王近亲、王公贵族,也有掌握重权的大臣,他们与国王是君臣关系,一同构成夫余国的统治阶层。诸加与大臣根据官阶不同,所掌握的统治区域亦有不同:“道大者主数千家,小者数百家。”豪民与下户是被统治阶层。豪民是城市或村落中的大户,分两种。第一种为特别富裕者,可以拥有下户作为自己的奴仆;第二种是自由人,相当于西周时期的“国人”,拥有一定的土地,却并不富裕,不能拥有自己的奴仆,却可维持生计不至充当奴隶。下户是生活在夫余社会最底层的奴隶,受尽剥削与压迫,没有自由之身,与诸加之间是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可见,夫余国的奴隶制社会等级制度相当完备。

夫余国在汉魏之际的强大与其建立的一套完善的国家机器密不可分。史载,夫余人强悍,长于步战。以员栅为城,有宫室、仓库、牢狱。夫余人家家有铠甲,并拥有弓箭刀矛等武器。

在中央,夫余国建立了完备的政治机器,城池、宫殿、监狱、军队,面面俱到。在地方上,夫余国形成了类似西周分封制的“四出道”行政区域划分制度。在服从国王的前提下,诸加各自为政,维护各自领地的统治。为加强统治,夫余还设有完善的刑罚制度。杀人的都会被处死,其家人还会被贬为奴婢,“窃盗一责十二”。这些严酷的法律制度在巩固夫余王国统治的同时,还促进了奴隶制社会财产私有制的发展。正是在完善的国家机器的运作下,夫余国在两汉之际强盛一时,并影响到了东北其他少数民族的发展。

夫余是农业居主导地位的国家。夫余所在之地为平原,适合种植五谷,还出名马、赤玉、貂豽、大珠等。

目前已发现的夫余墓葬,地点多在东北平原最为宽敞的心腹之地,土地肥沃,灌溉便利。如榆树老河深墓地、帽儿山墓地等。墓地中的随葬品出土有一定数量的铁锄、铁镰等生产工具。在随葬品中发现农具,充分说明夫余人对农业的重视,以及夫余在当时拥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夫余)有宫室、监狱、仓库。”仓库的出现说明因私有制的产生,剩余的粮食只能集中在中央统治阶层的少数人手中。这也能体现了夫余的农业生产实力雄厚,粮食出现剩余。

夫余国的畜牧业相当发达。“其国善养牲,出名马。”夫余的畜牧业技术先进,盛产名马。在已掌握的考古资料中,多数的夫余墓葬有马具出土。西岔沟墓地出土的马具中,马衔和马镳占大多数,都是铁制,为熟铁锻造而成,有二段杆眼式、三段杆眼式两种,共出土六十余副。东辽石驿出土有铜扣、铜饰、梅花瓣形扣等马具。老河深墓地共出土车马具一百一十七件,主要以铁质马饰为主,包括衔、镳、节约、车辖、铃铛。在帽儿山墓地出土了马衔、马镳、鎏金马镫、辖、泡饰。

西岔沟墓群、老河深墓地的部分墓主人可能是受夫余统治的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在西岔沟与老河深墓地都发现有殉马的习俗。西岔沟出土了三个一字排列的马头骨,老河深墓地同样发现十二例墓葬中出土有马的牙齿。以游牧业为主的民族,通常有殉马的习俗。在内蒙古海拉尔南伊敏河流域发掘的同期鲜卑墓葬,亦多有殉羊殉马;巴林左旗南杨家营子发现的同期鲜卑墓葬,殉牲用马、羊、狗头、马蹄等,与札赉诺尔墓葬相同。两个墓地发现殉马习俗说明两地的居住者并非全为夫余本族人,这充分体现夫余政权已不再是狭义上属貊人的夫余,而是一个涵盖其他少数民族,多文化交融的广义上的多民族政权。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仅凭墓葬中出土的车马具以及其殉马习俗就断定夫余是游牧民族。养马并不是游牧民族所特有的行业,在古代,人们不论生产、生活或是打仗都离不开牲畜,畜牧业对各个民族的发展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行业。

夫余国手工业水平较高,有本民族自己的制陶业和金、银、铜、铁等冶炼铸造业。夫余的制陶业非常发达,日常生活中都会用到陶器。目前所发现的夫余墓葬中有相当数量的陶器。西丰西岔沟墓葬出土有陶器九百余件。器型主要包括碗、罐、壶、杯等,其中注壶和把杯绝大部分是夹砂粗陶,素陶占多数,带花纹的较少,发现的一些磨光涂洙长颈壶制作较为精致。榆树老河深墓地发现的随葬陶器器型有壶、罐、豆、杯、碗、盅等,陶器皆为夹砂泥质陶,手制,有的略有慢轮加工的痕迹。陶器基本为素面,有些器物已经磨光。处于夫余王畿之地的帽儿山墓地里同样发现了陶器,多为夹砂粗砂、泥质灰陶和褐陶,种类有盆、罐、壶、纺轮和豆等。器表多打磨,无纹饰。罐、壶的器臂较厚,器型粗大厚重。豆的特征明显,即底座与盘之间的柄部十分明显,为圆形柱,柄分空心、半空心、实心三种。夫余国的制陶业虽发达,在一些方面却很落后,如器物的纹饰过于简单,器型较为单一。但从同时期出土陶器的数量来看,夫余国的制陶业在东北地区可谓规模首屈一指。

夫余国也有自己的采矿业,开采的金属较为丰富,有铜、铁、金、银等。就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言,开采仍以手工开采为主。采矿业的发展直接促进冶金业的发展。冶金业对古代各民族发展至关重要,小到平时生活用的装饰品、生产用的工具,大到战争用的兵器,都离不开冶金业。在东辽石驿、西丰西岔沟和榆树老河深墓地都发现有金银器饰物,形状大致有扭环带叶、扭环、弧片形、葫芦形、环形。有的耳饰还穿有玛瑙珠,金银丝锻造粗细均匀,金片轻薄。而兵器方面,西丰西岔沟出土剑七十一把,剑身均为铁制,分为两类,一类为铜柄剑,另一类柄首为柱形,穿有七八个铜环。东辽石驿墓地也出土过铁剑,与西岔沟的类型完全一致;老河深墓地也出土了十八件铁剑,分为铜柄铁剑与木柄铁剑。大量铁制兵器的出土,表明当时铸造业的发达与技术的成熟。

凭借以上种种优势,夫余国继续向东扩展,征服、融合了一部分肃慎人,并让另一部分肃慎人东迁。这也可能是汉代失去与肃慎人联系的重要原因之一。

进入公元2世纪,夫余与中原汉王朝的关系变得较为复杂。夫余实施“双面外交”政策。一方面为了限制高句丽的发展,继续与东汉维持着友好关系。如公元121—122年,夫余派王子尉仇台击败侵入玄菟城的高句丽、马韩、秽貊联军;136年,夫余王亲自到京师朝贡,顺帝为他演“黄门鼓吹,角抵戏”等。另一方面,为了获取政治、经济利益,夫余向辽东地区大肆扩张。如公元111年,夫余王率领七八千名步骑兵侵入乐浪,杀害官吏和百姓,但120年又派王子尉仇台和亲;公元167年,夫余王派两万军队攻击玄菟郡,被玄菟太守公孙域击败,但174年又派使者恢复国交。进入公元3世纪,夫余和中原王朝的关系又出现了友好局面。这体现在魏正始中(244—245年)母丘俭攻打高句丽的时候,玄菟太守王顽到达夫余受到热烈欢迎,还得到了军粮。

3世纪以后,东北地区的周边局势发生了急剧变化,夫余的势力逐渐衰弱。夫余地处平原地区,所以防御外来侵略的力量十分薄弱,而且这一地区为游牧和农耕的交叉地带,对周边势力的变化十分敏感。尤其是3世纪中叶,中原统一势力的瓦解和北方草原民族势力的兴起致使整个东北亚地区进入激烈动荡的时期,对夫余影响十分明显。到3世纪末,夫余受到了由西部发展起来的鲜卑的侵略。285年(晋武帝太康六年),夫余被鲜卑族慕容廆攻下都城,国王依虑自杀,一万多人被俘,夫余王室流亡到沃沮。次年,依罗接替依虑登上王位后,在晋国东夷校尉何龛的支持下重建国家,复国以后仍屡次遭到慕容鲜卑的入侵,被俘的夫余人甚至被转卖成了中原的奴隶。而且西晋王朝灭亡,至此夫余再也未能得到外部支援。

4世纪,完全处于孤立无援状态下的夫余,于346年遭到百济的攻击,再也不能维持原中心地,被迫“西徙近燕”。一般认为“西徙近燕”的地区是夫余的后期都城。目前关于后期都城的地理位置有“四面城”说、“农安一带”说、“西丰城子山山城”说、“柳河罗通山城”说等几种看法。但夫余的后期都城位置最有可能的是吉林辽源一带。同年,夫余再次遭到前燕的沉重打击,即慕容皝派一万七千人的军队来犯,俘虏了国王玄及五万名百姓。虽然前燕王对玄采取怀柔政策,封玄为“镇东将军”,并且让他做了自己的女婿,但从此夫余便先后臣属于前燕和前秦。艰难维系命脉的夫余,因高句丽好太王的征伐(410年),再次受到打击。

435年,根据高句丽的北界已达旧夫余疆域这一事实来看,当时夫余很有可能臣属于高句丽。但从457年其向北魏朝贡的事实来看,他们此时仍然维持着自身命脉。然而,随着曾经在夫余统治下的勿吉逐渐强大并开始南下,494年,“夫余王及其妻擎”最终降服于高句丽。从此,夫余国成为历史。

灭亡夫余的勿吉人,正是继承自肃慎,取代了挹娄的女真民族先人。筑城穴居:勿吉《魏书·卷一百·列传第八十八·勿吉》载:“勿吉国,在高句丽北,旧肃慎国也。邑落各自有长,不相总一。其人劲悍,于东夷最强。言语独异。”由此可见,《魏书》认为勿吉便是古肃慎。但此种说法目前仍存疑。有的学者认为,“勿吉”意为“丛林”,即“林中之人”的含义。比较获得认可的观点是,勿吉为女真族系继肃慎、挹娄称号后使用的第三个族称。

据考证,勿吉的地理位置当在松花江东流段和北流段,也就是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之间的广大地区,中心区域在松花江与嫩江交汇处的松花江“丁”字形大曲折一带。至于勿吉国的“四至”,应南界长白山,西至洮儿河源,北面及东面“不知所极”。而经过考古认定,黑龙江绥滨同仁遗址即南北朝时期的勿吉文化。如此看来,勿吉北境已至黑龙江中游。

据史书记载,勿吉人多半背山靠水,筑城穴居,房屋的形状有如坟丘,土面留出口,用梯子出入。勿吉人过着定居生活,并建造了周长数百米的城邑,这种城邑在逊克、桦川、哈尔滨等地及黑龙江彼岸苏联境内均有发现。在定居的基础上,勿吉社会的各类经济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

继承了肃慎人善射传统的勿吉人,狩猎仍是其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魏书·勿吉传》记载,勿吉人同样善于射猎,他们的弓长三尺,箭长尺二寸,“以石为链”,还经常在七、八月造毒药涂抹在箭上,射中的禽兽立时就死。

不过勿吉此时已经有了农业。《魏书·勿吉传》载其农作物有“粟及麦、襟,菜则有葵”,“佃则偶耕”,说明勿吉人已从事种植。勿吉人还不会使用牲畜耕地,耕作特点是两人配合耕作。在农业生产工具上,除部分使用铁制农具外,仍以石制农具为主,可见农业还很不发达。

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勿吉人还不会冶铁,迄今为止尚未发现勿吉有冶铁遗址。我国东北各族有可靠资料证明能冶铁的,最早的是7世纪后的渤海人。勿吉人很可能只是掌握了铁的锻造加工技术。由于还不能冶铁,且原料来源受到限制,很难普遍使用铁制生产工具,石器仍是勿吉的主要生产工具。文献和考古资料均证明了这一点。《魏书·勿吉传》称其“以石为镇”,并未提及勿吉有铁器。《魏书·帝纪》中亦载“太和十二年(484年),勿吉遣使贡楛矢石砮”。

从考古资料看,同类型的考古文化也以石器为主,有磨制及打制的石斧等,仅发现少量的铁器,如铁刀、铁镰等,但并不普遍,这些铁制品的形制大抵和中原相同,或可认为他们使用的铁制工具主要靠中原输入。由此可见,勿吉基本上还处于新石器时代,或者说处于向铁器时代过渡的阶段。

根据史料记载,勿吉已经有了比较发达的牲畜饲养业。《魏书·勿吉传》说勿吉国无牛,有车马,多猪无羊。“男子猪犬皮裘”,表明他们已饲养猪、马、狗。勿吉家畜中,以猪居首,而且饲养的猪多半是个体家庭中的私有财产,从一些遗址发掘出的猪骨看即是如此。同时,勿吉人养马的比重也尤为可观。例如,仅在北魏孝文帝太和初年(497年左右)向北魏贡马,一次就达五百匹之多。这一方面表明一些定居的勿吉人在养殖良种马,另一方面也表明,在勿吉社会,马的饲养已同商品交换联系起来,因此才会用众多的马匹进行交换与朝贡。考虑到史书上并无勿吉人喜食马肉的记载,并且从当时勿吉的社会生产状况分析,马匹用于农耕的也极为有限,可以推测,勿吉的马匹已具有交换价值,能够用以换取生活必需品。

在手工制造方面,勿吉的手工业是否已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尚不得而知。但勿吉人已能“嚼米酿酒”,说明其已掌握了较为复杂的酿酒技术。勿吉人也能织布,使妇女得以“服布裙”。

勿吉人还能造船,他们向北魏进贡全靠水运,一次贡马五百匹,需要的大量船只是可以想见的。但从当时勿吉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看,尽管已出现了多种手工制造产品,但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还是不明确。手工制造、农业与畜牧业都还在个体家庭中同时进行,很少有单独经营手工业的。分工的不明确,导致了商品生产的不发达。

此外,勿吉“邑落各自有长,不相统一”。所谓“各自有长”,是指他们还没有统一的首领,每个部落各有酋长,以部落为单位独立地组织生产和生活,一切事务在部落氏族内由部落氏族长主持处理。这是原始社会在形成部落联盟前的特征。《魏书·勿吉传》、《北史·勿吉传》等史书记载:“初婚之夕,男就女家,执女乳而罢,便以为定,仍为夫妇。”“其妻外淫,人有告其夫,夫辄杀妻而后悔,必杀告者,由是好淫之事终不发。”勿吉似乎已进入一夫一妻制阶段,但从考古发现上来看,勿吉仍应处于对偶婚和父系大家族阶段。如考古发掘的同仁三号房址,面积为三十六平方米,显见不是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住房,而应为父系大家族的住房。这样,他们的婚姻形态只应理解为是对偶婚。夫妇是指主夫主妇,也不排除他们还可以和夫的兄弟、妻的姐妹发生性关系。所谓外淫,大概是和父系大家族以外的人发生性关系。同时,“初婚之夕,男就女家”和肃慎、挹娄的“女和则持归,然后致礼聘之”不同,还保留着妻方居住的残余。“执女乳而罢,便以为定”和肃慎、挹娄以毛羽插女头也不同,婚姻还需得到女方的同意,还没有发展形成父系家长对婚姻的绝对权威。

据《魏书·勿吉传》记载,勿吉的葬俗是:如果父母春夏时去世,就当即埋葬,还要在坟地上盖房子,以免其被雨淋湿;如果是秋冬时去世,则用尸体做诱饵捕貂。这种葬俗反映了当地的气候特点。冬季天寒地冻,要挖坑是很困难的,与其扔在荒郊野外,还不如用作捕貂之饵更实惠,这是原始的天葬习俗。但春夏时埋葬表明其葬俗已开始向土葬过渡,这大约是受汉族等其他民族葬俗的影响。

北魏孝文帝延兴年间(471—475年),勿吉开始正式与北魏建立联系,他们派使者乙力支前往北魏朝贡。当时的北魏都城在平城(今山西大同东北),乙力支出使,定是长途跋涉,历尽艰险。关于第一次朝贡的内容,史书语焉不详,寥寥数语,没能说清楚朝贡的具体内容,包括出使目的及朝贡品等。但起码可以断定,这次出使是为了与中原王朝建立联系。北魏太和二年(478年),乙力支再次被派往北魏。当时乙力支向北魏皇帝奏报称“初发其国,乘船溯难河(魏晋南北朝时期,称嫩江—松花江及松花江、黑龙江汇合口以下江段为“难河”,这里指东流松花江)西上,至太儿河(今洮儿河),沈船于水。南出陆行,渡洛孤水(今西拉木伦河),从契丹西界达和龙(今辽宁省朝阳市)”,最后到达平城。

另据《北史·勿吉传》记载,勿吉距离洛阳五千里。自和龙北二百里有善玉山(今朝阳市北大青山),从山往北走十三天到达祁黎山(今努鲁儿虎山),再往北走七天到洛环水(今西拉木伦河、敖来河),河宽一里多,再北行十五天到太岳鲁水(今洮儿河),此后还要向东北走十八天才能到达勿吉。勿吉国有大河,宽三里多,也就是今天的松花江。这表明乙力支所在的勿吉国即勿吉七部(有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白山、黑水)中的粟末部。

不仅如此,史书还阐述了乙力支此行的使命。原来勿吉国想要联合百济攻打高句丽,此次是向北魏皇帝请示此举是否可行(“其国先破高句丽十落,密共百济谋,从水道并力取高句丽,遣乙力支来,图其可否。”)。但当时北魏以文明太后为首的朝廷并未同意这一主张,对乙力支说:“三国同是藩附(外藩臣附),宜共和顺,勿相侵扰。”于是乙力支动身回国。

没有获得中原王朝支持的勿吉,没有再攻打高句丽,转而攻击夫余国,并在太和十八年(494年)消灭了夫余国。

兴盛起来的勿吉与中原的入贡联络很快超过了之前几千年之和。太和九年(485年)勿吉派侯尼支前来朝献,第二年入贡。太和十二年(488年),勿吉再次遣使贡纳楛矢方物。太和十七年(493年),又派遣使人婆非等五百余人朝献。景明四年(503年)遣使侯力归朝贡。东魏兴和二年(540年)六月遣使石久云贡纳方物,至武定(543—550年)时期路途断绝。如果从北魏孝文帝延兴年间乙力支出使北魏算起,至北齐后主武平六年(575年)为止的百年间,勿吉遣使来中原进行了三十多次朝贡。贡品最多的一次为贡马五百匹,规模最大的一次朝贡者多达五百余人,使臣包括侯尼支、侯力归、石久云等。

以上这些记载证明了一件事情,即通过与周边先进文明的交流,勿吉人的社会正在飞速发展,正在从原始社会走向城邦社会,并且已经建立了一条从黑龙江地区到中原的稳定交通线。女真民族的先人们已经开始在我国东北地区崭露头角,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政治诉求。从量变到质变,女真民族的先人们距离建立一个真正的国家,所差的仅仅是时间和机遇而已了。海东盛国:渤海

率先建国的,正是那位出使北魏的乙力支所在的勿吉七部中的粟末部。

武周圣历元年(698年),粟末部首领大祚荣创立渤海国,时称“震国”(一说“振国”,存疑),意为“东方之国”。公元713年,大祚荣受唐朝册封,获“渤海郡王”封号,领忽汗州都督,便改“震”为“渤海”,成为臣属于唐的藩属政权,亦为唐辖下的羁縻州府——忽汗州都督府。

自大祚荣开始,渤海国传位十五代王,兴盛时期设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百余县,辖今天整个中国东北地区、朝鲜半岛东北部及俄罗斯南滨海地区,“方五千里”,“崇尚华风”,国势日盛,被中原誉为“海东盛国”。不过此时,他们的族名早已经由勿吉变成了靺鞨。“靺鞨”之名初见于南北朝时期的北齐。《北齐书·卷七》载:河清二年,室韦、库莫奚、靺鞨、契丹一并派遣使者前来朝贡。《隋书》则为靺鞨立传,说靺鞨在高丽之北,各部落都有酋长,不相总一。共有七部,分别是粟末、伯咄、安车骨、拂涅、号室、黑水、白山。而从《新唐书·北狄传》可见泪咄、安居骨、思慕、郡利、窟说、莫曳皆并粟末、黑水、白山、拂涅、铁利、虞娄、越喜等诸部。此后,该十余部在弱肉强食的历史过程中半数分化消亡。

由于靺鞨七部与勿吉七部名称相同,方位相近,所以一般认为勿吉与靺鞨是一脉相承的同一民族。“靺鞨”也是古汉语的“勿吉”直接音转而来的。

靺鞨现在读作mòhé,可是《旧唐书》《新唐书》《崔忻并题铭》都把“靺”写作“”(可能读wèi,是“靺”的变体字),崔忻更是将“鞨”写作“羯”,近些年来出土的渤海国石碑上写的就是“靺羯”。由此可见,“靺鞨”古代读音很可能是wèijié,与肃慎语音下的“勿吉”非常相近,其词源都是“窝集”(wéijì,丛林之意)。

古人也持有类似观点。比如《北史》云:“勿吉国,一曰靺鞨。”《通典》亦云:“勿吉,一曰靺鞨。”尤其是《括地志》,在渤海已经受封为王而其他靺鞨诸部并在之际,该书作者仍用靺鞨国之概念解释其方位、道理及服饰,可见勿吉与靺鞨曾并存于文献中,古人也认为是同音字。

不过,“靺鞨”能取代“勿吉”这一名称,一定有其理由。文献上二者并存,也不可能就是一个部族自报两个名号,靺鞨当为中原对其诸部的总名称。随着中原王朝与靺鞨诸部的交往逐渐扩大,中原对靺鞨产生了进一步的认识,所以使用的词汇必然带有该民族特色。

汉字按构成规律可分为表义字、记音字和形声字三种类型。在一定认识基础上,在所谓形声字中,汉字往往一部表示其义,另一部表示语音,用以表达语音相类同而含义不同的具体概念。如“鱼”、“木”、“金”等作为偏旁,分别表示三类不同属性的物质。所以,按着传统的思维习惯,“靺鞨”作为部族名称最初出现并得以流传,自然合乎其声,也合乎其意。

一般认为,靺鞨名称的由来,是中原地区人民印象中关于女真先人靺鞨人以兽皮为服装材料的这一特殊概念。

唐代东北地区的靺鞨中影响较大的是黑水靺鞨和粟末靺鞨。黑水靺鞨因为地处更为东北,所以较为原始,而粟末靺鞨因更靠近中原文明所以较为先进,从而建立了渤海国。

关于“粟末”的意义,一说是指松花江。因为在古通古斯—沃沮语(即金鄂温克、鄂伦春、赫哲、锡伯等族语)中,“粟”的意思是“水色乳白”,而“末”意为“江、河、大水”,合起来便是“像乳汁一样的江河”。

在与强大的高句丽为邻的过程中,因力量相差悬殊,粟末靺鞨部曾被迫依附高句丽,交纳贡赋,充兵役,打仗时“常居前”。历史文献中常有靺鞨人参与高句丽军事行动的记载。由于长期处于高句丽的管辖之下,粟末靺鞨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了高句丽封建制度的影响。

高句丽好太王、长寿王以后,高句丽政权同时具有军事封建的特性,它使得高句丽一直处于对外征服与反征服的战争过程中。于是,在高句丽与隋、唐之间的战争中,粟末靺鞨人大多被调往辽东地区与隋、唐军队作战。当时,辽东地区受中原地区先进文化的影响,封建制发展较为成熟,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居民错居杂处,封建的生产、生活方式较为先进。粟末靺鞨人与辽东地区封建因素接触的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粟末靺鞨的社会进步。◎渤海国疆域图

与高句丽对粟末靺鞨的影响相比,中原汉族文化在促使粟末靺鞨迅速进入阶级社会并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过程中的影响则表现得更直接、更强烈。

从隋朝开始,靺鞨即受到中原汉族文化的强烈影响。据《旧唐书·北狄·靺鞨传》记载,靺鞨有个酋长叫突地稽,在隋末率领部众千余家来到营州(今辽宁朝阳),隋炀帝封他为金紫光禄大夫、辽西太守,把他的部落安置在燕州。隋朝灭亡后,突地稽降唐,又将部落迁徙到幽州的昌平城。突地稽之子谨行对唐很是恭顺,而且屡立战功,被授为镇军大将军,行右卫大将军,封燕国公,死赠幽州都督。

唐朝灭亡高句丽以后,为防止高句丽政权复辟及更好地控制高句丽和靺鞨,将曾依附高句丽的粟末靺鞨人和高句丽遗民一起迁往营州地区居住。这时,大祚荣与父亲乞乞仲象也一起来到营州,并在此居住了三十年。乞乞仲象原是粟末靺鞨的一个部落首领,曾归附高丽。《旧唐书》对这段史实这样记载:渤海靺鞨的首领大祚荣,本是高丽别种。高丽灭亡后,大祚荣率家属徙居到营州。

隋唐时期的营州不但是安置靺鞨等少数民族酋长的重地,也是东北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广泛联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粟末部迁入后,在各种先进因素的强烈影响下,社会迅速发展。在此地生活的近三十年时间中,粟末部的汉化程度日趋加深,其社会内部已经出现了阶级关系,而用阶级社会的统治办法来调整其内部利益及各种关系,自然也就成了粟末靺鞨上层代表人物的迫切要求。高句丽文化和中原汉族文化对粟末靺鞨的影响以及使其社会所获得的进步与开化,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出现,成为渤海政权建立的重要条件。

营州是唐朝北方地区的边陲重镇,唐政府在此设置都督府,成为统制北方各少数民族和经营东北地区的大本营。为了安置内附的东北各少数民族,唐朝在营州附近设置了众多的羁縻州,各羁縻州的首领大多是内附各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迁入此地的粟末靺鞨人及高句丽遗民同样受到唐朝节制,同时也接受契丹贵族的统领,像乞乞仲象就曾被契丹官员称为“大舍利”。于是,在这样一个同汉族人、契丹人、突厥人和其他各少数民族共同生活的地域,粟末靺鞨人虽然受益于与各族人民的经济、文化交流,社会得到进步,但其上层人物对唐朝地方官吏的管辖常怀不满之心,渴望伺机重返故土。

恰在此时,营州都督赵文翙刚愎自用,依仗权势对这里的少数民族专横跋扈,激起了他们的强烈不满。武周万岁通天元年(696年)五月,与营州相邻的契丹松漠都督李尽忠与归诚州刺史孙万荣等联合举兵反唐。《旧唐书·北狄·契丹传》在记载李尽忠叛乱的原因时称,唐授右玉钤卫将军、归诚州刺史,封永乐县公的契丹某部酋长万荣,与其妹婿唐授松漠都督李尽忠,因被安置在营州旁,受营州都督赵文翙的侵侮,举兵杀赵文翙而叛唐。

营州叛乱时,当地的靺鞨及高句丽遗民显然也参与了反叛的军事行动。营州之乱给粟末靺鞨上层分子摆脱唐朝的统治、重返故土并建立政权提供了契机。

为镇压叛乱,武则天派曹仁师统率大军前往营州,而大祚荣的父亲乞乞仲象和另外一位首领乞四比羽各率所部渡过辽水(今辽河)东逃。武周为瓦解少数民族联盟,一面围剿契丹,一面招抚粟末靺鞨各部。武则天还封靺鞨白山部酋长乞四比羽为许国公,封乞乞仲象为震国公,“赦其罪”。但乞四比羽“不受命”,拒绝封赦。武则天又命契丹降将李楷固(时任玉钤卫大将军)和中郎将索仇“击斩之”,最终乞四比羽被斩杀。此时乞乞仲象在奔亡中病故,大祚荣便代父率靺鞨部众及部分高句丽遗民继续往东北奔逃。李楷固在后面紧追不舍,到达天门岭(今吉林省境内哈达岭)时,大祚荣借助这里的复杂地形,“合高丽、靺鞨之众以拒楷固”,大败唐军。

唐圣历元年(698年),大祚荣在长白山北麓的奥娄河(牡丹江)上游“据东牟山筑城以居之”,也就是在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建国称王,以武则天封其父为震国公之“震国”为国号,自称“震国王”,国号“靺鞨”。

应该说,渤海政权的建立有很多方面的原因。唐朝之前曾征讨黑水靺鞨并取得胜利,遏制了黑水靺鞨南下扩张的进程。唐军与黑水靺鞨的较量对前者来说并不是特别大的军事行动,但对后者来说已经超过了其军事承受力的极限,这在客观上为渤海政权的建立清除了一个有力的竞争对手。营州之乱发生后,唐朝政府派大将军曹仁师、张玄遇等率兵平叛,李多祚率领的唐军也奉命撤离原驻防地,“与诸将进讨”契丹贵族,参与对营州之乱的平定,这样就使得东北腹地出现了政治和军事上的真空地带,在客观上又为渤海政权的建立和生存提供了空间。另外,后突厥汗国的短暂强大,为粟末靺鞨建立的渤海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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