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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3 14: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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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子彦

出版社:东方出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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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朋党史

中国朋党史试读:

前言

2010年4月,我接到东方出版中心张爱民编审寄来的约稿书信,信中言道,他在主持“中华文化专题史系列丛书”,已出版多部,反响很好,但列入丛书规划的《中国朋党史》找不到合适的作者人选,知晓余曾撰《朋党政治研究》,故希望能承担这一任务。接函后,对是否接受此项课题,我颇为踟蹰,主要是考虑难度较大。须知,朋党现象虽是史海中的一滴水,但却源于先秦,蔓延数千载,贯穿古今社会。1949年以降的史学工作者,大都以断代史为畛域。研究朋党者固不乏其人,但治汉史者则研究党锢之祸,治唐史者则探究牛李党争,治宋史者则剖析熙宁、元祐党争,治明史者则检讨东林党与复社,治清史者则考察康雍乾朝的党争。相关论著虽数量众多,然朋党的研究仅局限于断代。从全貌和通史的视野而言,仍属于微观或个案研究。研究断代史固然重要,但容易碎片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仅难窥古代社会朋党政治的全貌,且很难在理论创新上有重大突破。

在和张爱民晤谈之后,有感于他的热忱和真诚,情难推却,才惶恐受命。

撰写一部学术著作,首先涉及到的问题,就是对学术史的回顾与反思。早在20世纪20年代王桐龄就撰写过《中国历代党争史》(求知学社1922年初版,北平文化学社1928年再版),2012年,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的“新原点丛书”,将民国学人的学术成果选择其中精品重新整理出版,王氏的这本书(以下简称为王著)亦在其中。王著篇幅不长,观点亦无甚大的创新,但毕竟开了整体研究中国古代党争史的先河,对于后续的研究实有发凡起例的意义,说它是拓荒之作,亦不为过。笔者不揣浅陋,先扼要检讨王著的主要观点,以及因囿于时代局限而导致的缺憾。

王著的最后部分有一个“结论”,可以将此视作王桐龄对党争现象下的结论。王氏曰:“中国全盛时代无党祸,衰弱时代或渐濒于衰弱时代有党祸;士大夫与宦官竞争时,大率士大夫常居劣败地位,宦官常占优胜地位;朝臣分党互相竞争时,则君子常败,小人常胜;竞争者之双方皆士大夫时,则比较品行高尚者常败,品行卑劣者常胜;新旧分党互相竞争时,适合于国民心理者胜,否则败;学术上分派对峙时,时常带有地方彩色。如儒学之于邹鲁,老学之于陈蔡,墨学之于宋郑,法学之于齐秦,皆以一地方为大本营进而与他学派争胜负于(1)异地。”他还尝试从中国人的国民性之角度解读历代党争,曰:“吾国过去之社会状态,乃适宜于小人,不适宜于君子也”;“我国历史上现出之国民性,乃适宜于专制,不适宜于共和也”;“儒教之束缚太甚、士大夫不敢作破格之举动也”;“利己心之范围太狭隘,见近而忘远,顾现在不顾将来也”;“地方之观念太重,有族民资格,无国民资格,有村落思想,无国家思想也”;“议论多而成功少,工于措词,拙于实践,勇于争论,怯于履行也”;“胸无定见,富于雷同(2)性,附和性与盲从性也”。

王氏本着探讨历代兴衰盛亡之初衷,特别注重对朋党的论述。他认为,导致中国历史乱源之一便是朋党。清初思想家王夫之说:“朋党兴,人心国是如乱丝之不可理”;“朋党立,国不能一日靖矣”;(3)“朋党之争,则上失纲而下生乱,其必然也”。20世纪40年代,王亚南著述的《中国官僚政治研究》引起史学界的震撼,成为扛鼎之作,而朋党与官僚政治密切关联,从某种意义上言,一部官僚政治史即是一部朋党史。抗战胜利前夕,毛泽东和黄炎培在延安窑洞关于历史周期律的一段对话,至今对国家和民族都有很好的鞭策和警示。邓小平也曾指出:“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4)误就从这里犯起。”历史周期律涉及的因素颇多,朋党造成的危害确实关乎到历史周期律这一当代学人必须深究反思的重大课题。

王氏对历代党争的有关分析,不乏卓见史识。有的论述着墨不多,但颇具思辨性,可谓抉奥探幽,弥足珍贵。然而,王著毕竟是民国时期所撰,只能代表当时的学术素养和水准。内容实过简略,论述先秦至清代数千年的党争仅不足十四万字的篇幅,诸多地方仅是浮光掠影,蜻蜓点水;王著的第一章,论述先秦的学派门户之争,但学派之争同朋党斗争完全不同,似不应纳入以结党营私和政争为主要特征的朋党斗争的范畴之中;因王氏为清民之际文人,仍以治旧学为主,故此书用语文白相间,大段征引史料,而缺少分析,有些章节,甚至直接抄录古书。依据现当代学术框架及内在理路,对朋党史的研究理应有较大的拓展空间。

毫无疑问,王著对笔者仅具参考价值,无论从内容,结构和理论上来看,必须另起炉灶。因此,笔者在铺陈本书的整体结构、框架及内在理路时颇费考量,朋党史如何写,并无先例可循。按常理度之,(5)朋党之滥觞、产生、发展、嬗变,以及不同时代不同的特点,都应顾及,不能偏废,这就必须循通史模式,从先秦开始,降及有清。如此谋篇布局,完备则完备也,但另一问题亦随之产生,即极易写成一本流水账,无个性,亦无特色。写党争史,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朝代都要涉及,这是必须的。然而,如无总纲或总论,就很难纲举目张,把握全局。事实上,任何一部专著,都要有问题意识。朋党史的问题意识是什么呢?我以为关键是要对朋党作出界定、分析其主要特征,以及检讨它在整个中古史上起何作用,仅靠单个王朝的论述,则会导致碎片化,雪泥鸿爪,混沌不清,难辨踪迹。因此,笔者安排“导论”,题为:“朋党的界定和主要特征”,其篇幅虽较长,但却绝非可有可无,也不能省略。

朋党和党争贯穿于整个中古时代,此起彼伏,从未间断,如何贯通这段长达数千载的朋党史亦是笔者反复拿捏掂量的重大难题。王桐龄认为:“中国全盛时代无党祸,衰弱时代或渐濒于衰弱时代有党祸。”王氏所言,虽有偏颇,然也不可视为全无道理。王朝肇基伊始,皇权强大,控制力亦强,朋党势力弱。但亦有例外,如明代“胡蓝党案”、清代顺康雍时的党争,即发生于明清王朝初中期。王朝全盛时代的党争如何处理,王朝衰弱时期的党争又如何处理,这其中的分寸感如何把握需笔者通盘思虑。我以为,首先必须突破以往断代史研究的框架,侧重于整体分析,从宏观层面上论述朋党产生的原因,中国历史上各类党争的特点、类型及其规律,凸现出中国古代朋党政治发展脉络和全貌。

拙著梳理出这样几方面的学术理路和思考:其一,朋党并非产生于帝制社会,早在古史传说中的尧舜时代就有了朋党的雏形,三代统治集团的权力之争已具有后世党争的特点,朋党政治在春秋战国之际基本形成,以后绵延、贯穿于整个帝制社会。其二,对传统意义上的朋党作出新的界定,朋党的范畴不应仅局限于官僚士大夫,历史上经常出现的帝党、后党、太子党、诸王党、戚党、阉(宦)党、奸党等均属朋党之列。其三,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家族宗法制与乡土观念,以及权力、财富的争夺和不断再分配,是产生朋党的最主要原因。其四,不认同用道德标准来评判党争之是非。欧阳修的《朋党论》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将朋党分成“君子”与“小人”,肯定“君子之朋党”。余认为,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往往表现为二律背反现象的大量存在。儒家传统虽有“无偏无党,王道荡荡”的政治理想,但面对残酷的政治斗争,儒学清流士人为了维护所谓的“王道”,又不得不结朋聚党。在王朝出现社会危机时,顽固的保守派反对变革,改革派冀图用结党的方式来增强实力,与反对派抗衡。然而,新党内部亦非铁板一块,其持续不断的派系之争,最终断送了改革进程。可见,改革派也称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君子之朋党”。朋党特征就是门户至上,党同伐异。从这个意义上说,并无君子与小人之分。

在分章论述时,本书兼顾重点和特例。凡历史上重大党争事件,诸如东汉党锢之祸、唐代牛李党争、宋代熙宁变法、明代东林党等,都为历代史家所关注,势难回避,必须浓墨重彩。然而研究此类党争,前贤时彦有大量论著,说汗牛充栋亦不为过。为朋党史体例所囿,笔者自然不能快意畅言,故只能精炼之,浓缩之,相对于洋洋数十万字断代史的朋党专著,本书的断代论述只能成为“微型景观”。承蒙责编谬赞,谓余治史能断通结合,其实亦言过其实了,吾以治汉魏、明史见长,余则聊以充数而已,岂有全通之才?基于此因,则须扬长避短,故笔者对东汉、三国及明代的党争着墨较多,用力较勤,抑或有(6)自己的些许见解。

在建构本书学术框架时,令笔者最伤神思的是,限于学养以及对史料的稔熟程度,不可能顾及历史上每个王朝的党争,因此只得有所取舍,南北朝至隋及辽金蒙元王朝,皆是笔者治史从未涉及的领域,加之本人深谙并严格恪守学术规范,绝不为所谓借鸡生蛋之事,故只得忍痛将上述朝代的党争割舍了。吾之所弃,情非得已,绝非这个历史阶段没有党争,而是笔者功力不逮,至于这样的缺憾,只能容日后的高明者来弥补了。

尽管在1949年以后的很长时间内,随着政治气候的变化,更多地突出农民战争、古史分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汉民族形成、社会经济形态等所谓“五朵金花”的研究,关于王朝统治集团党争的探讨因与时势违碍而一度转入沉寂,学者也很难公开征引陈寅恪的研究。但陈寅恪的学说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学者心目中的分量越来越重。特别是陈寅恪先生通过考索、思辨,将个案分析置于历史文化变迁视野下的研究方法,例如《柳如是别传》和《论再生缘》两部巨著,虽择选的人物,并不享有盛名,但经陈寅恪的大手笔,将个案(7)演绎成鸿篇巨制,确实令当代学人仰之弥高,敬佩不已。总之,将个案分析与时代政治格局的整体把握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发隐抉微,对笔者极具启发意义。本书个案分析有四:其一为“月旦评:东汉末年的清议运动”;其二为“个案研究:桓氏集团之兴亡”;其三为“李商隐:牛李党争的牺牲品”;其四为“明代君主专制与胡蓝党案”。一、二、四例曾作为单篇论文均刊于《学术月刊》,三例是新撰写的,将李商隐的人生际遇置于唐代最为激烈的牛李党争背景下剖析,从侧面解构牛李党争,不知能否构成“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效果。

我认为,当代学人还应适当关注海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因为在现代的学术标准下,我们的研究已经不能停留在“闭关锁国”的层面上。正如李泽厚在给“海外中国研究丛书”写的序中指出:中国曾经遗忘过世界,但世界并未因此而遗忘中国。关于中国的研究并不仅仅只是中国人的事情,这是一个世界汉学界的共同话题,盲目地推崇或者鄙视西方学者的研究同样都传达着一种不自信的心态。作为中国的史学研究者,我们必须要努力去应对这种世界范围的学术交流与挑战。以朋党研究而言,日本学者内藤湖南、川胜义雄,英国汉学家丹尼斯·克利斯平·崔瑞德对于党争和清议运动的历史考察往往置于特定的语境与学术脉络中加以诠释,其背后的理论关怀与中国学者不尽相同,我们可以将其研究的理路“拿来”对照比证,在学术上进行互补,以形成多元的研究方法。

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得到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高原建设项目(2015—2018)的支持;责任编辑张爱民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在此谨致谢忱!朱子彦丙申季春记于海上新梅公寓(1) 王桐龄:《中国历代党争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12年版,第160—161页。(2) 王桐龄:《中国历代党争史》,散见于第162—169页。(3) 王夫之:《读通鉴论》,中华书局1975年版。(4)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3年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其中特别提到,学员在校期间及结(毕)业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所谓“小圈子”,乃是科举取士的遗风。在科举考试同科中试者,彼此不称同学,而称“同年”,“同年”的进一步发展,就有可能成为“圈子”,即朋党。他们相互提携,打击异己,结党营私,徇私灭公,组成一张“升官网”、“利益网”、“保护网”。(5) 日本学者内藤湖南有关不同时期党争性质变化的观点值得我们重视,他认为宋之前的朋党是以血缘、姻亲关系为基础形成的,不涉及具体的政见,持不同政见而形成的派系斗争则是在宋之后出现。参见氏著《概括的唐宋时代观》,《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5页。(6) 笔者曾先后撰写多篇有关东汉、三国及明代党争的学术论文,大都在史学核心期刊上发表,故有一定的学术沉淀和积累。(7) 尤为敬佩的是陈寅恪的发覆之功。何谓发覆?陈门弟子蔡鸿生在其《仰望陈寅恪》一书中有专门一节谈“发覆的魅力”。其中言道:“他读破了世人皆可得而见之的典籍,如《世说新语》、《资治通鉴》和新、旧《唐书》之类,完全不靠孤本秘笈,就能化腐为奇,举重若轻地把历史事物从潜在的状态导向现实的状态,从在场的东西引出不在场的东西。这种奇妙的东西,不能说是史从思出,而是学者的精思复活了死去的历史。”导论 朋党的界定和主要特征一 何谓朋党

朋党,是中国古代社会引人注目的突出政治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史同时也是一部朋党史。滥觞于夏商周三代社会的朋党和党争,历经汉唐,下逮明清,始终盛而不衰,且愈演愈烈,在封建王朝的肌体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就整体和宏观的视野而言,朋党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权力斗争的产物,朋党和人们熟悉的政治集团、宗派、帮派、山头、团伙、圈子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区别,大多数(1)党争是权力之争、利益之争、意气之争,没有什么固定阵线、道德原则可言,即所谓“朋党兴,而人心国是如乱丝之不可理,将孰从而正之哉?邪正无定从,离合无恒势,欲为伸其是,拙其非,画一是非(2)以正人之趋向,智弗能知,勇弗能断”。历史上不少有识之士认为,导致中国历史乱源之一便是朋党。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党争也有正邪是非之分,带有某些清流士大夫为救世而与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反对宦官专权,希望澄清吏治,革故鼎新,变法图强等特征。例如东汉的党锢之祸,北宋的新旧党争,晚明东林党、复社反对阉党的性质及其历史作用,不宜一概抹杀,应给予适当的正确评价。

中国朋党历时弥久,延绵不绝,时空跨度之长,几乎与整个古代社会相终始。朋党与党争是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个大课题。要系统完整地论述中国朋党史,绝非易事,因为它涉及的问题太多太复杂,故我们在论述朋党史时,必须要讲清楚朋党的性质和主要特征,并将其置于历史、社会与文化变迁的宏大视野下,从多个侧面来考察探讨与朋党相关的若干问题。

首先须厘定朋党与政党的界限和区别。“党”这个字,在现今人们的话语体系中的含义,几乎成了“政党”的同义语,诸如报刊上常见的“社会党”、“民主党”之类的“党”。这是现代政治中的特有现象。古代并无政党可言,然而古代史书中却常见到“党”的字样,那是“朋党”之党,而非政党之“党”。如东汉的“钩党”,唐代的“牛党”、“李党”,北宋的“元祐党人”,南宋的“伪学党”,明代的“东林党”等,都是朋党,或被政敌诬为朋党。汉字的特性往往是一字多义,在《辞海》中“党”这个字的释义多达六项,既有政党之意,也有朋党、朋辈之意。现代人对“党”字的直觉印象往往侧重于前者,而忽略后者,或者将两者混为一谈。在英文中政党的“党”是Parties,朋党的“党”是Factions,区分得一清二楚,不至于把朋党混为政党。(3)

那么,为何朋党完全不同于政党?这是因为,政党是近代政治斗争的产物。从世界政治史的视角来看,政党的产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一是议会的产生。英国资产阶级政党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议会制(4)度的创立。正如康有为所指出:“盖政党者,立宪之产物也。”英国议会约建立于13世纪。议会的诞生为英国各阶层的代表提供了一个合法活动的平台,英国创立于17世纪70年代的“辉格党”和“托利党”是世界上最早的资产阶级政党;其二,从近代政治斗争的性质来看,政党之间的斗争,已不再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与冲突,而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同传统的封建势力的斗争,以及资产阶级各派政治势力争夺权力的斗争;其三,政党都有自己的党章、党纲、组织机构,并对党员的权利、义务和党的纪律作出规定,是一个结构健全、组织严密、宗旨明确的政治组织。中国资产阶级组织的政党始于1894年孙中山建立的兴中会以及稍后的同盟会。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建立,各派纷纷组织政党,包括国民党、共产党在内的各个政党应运而起。民国初年,党派复杂,名类众多,这已非本书的研究范畴,在此不赘。

王桐龄(1878—1953)是迄今为止,唯一撰写过《中国历代党(5)争史》的学者,他认为朋党之所以不能称之为政党,其因有三:“一曰政党惟能生存于立宪政体之下,而于专制政体不能相容;二曰为政党者,既宜具结党之实,而尤不宜讳结党之名;三曰其所辩争者,当专在政治问题,而宫廷问题及个人私德问题,皆不容杂入其间。”(6)梁启超认为,朋党特征有五:“一曰以个人为结合之中心,不以主义为结合中心;二曰不许敌党存在;三曰以阴险狠戾之手段相竞争;(7)四曰党内复有党;五曰其乌合也易,其鸟兽散也易。”《剑桥中国隋唐史》写到“牛李党争”时,特别指出朋党和政党的区别:“牛党、李党这种派别不论在当世或在后世历史记载中都被称为‘党’(Factions),但决不是我们今天意义上政党中的‘党’(Parties)。9世纪唐朝的党不是基于经济的、明确纲领和严格纪律的集团,它只是政治人物们的松散结合体,产生于难以确认的复杂的个人关系网络。唐代的朋党不像今天的政党那样根据政见的不同来吸收成员,它没有很强的核心结构;它的成员的属性也不固定。”该书还特别强调:“中国的政治理论通常都认为,如果准许在朝廷结成朋党(朋党乃是广泛的政治活动的必然结果),那么,人们所期待的能实现长治久安的道德和社会秩序便要可悲地受到损害”;“‘党’这个字表示道德败坏,它对指控者和被指控者都有威力,都可能遭到贬谪”。(8)西方学者的论述的语境、语言有其特点,但对于中国学者而言是别开生面,极富启发意义的。

在厘定朋党有别于政党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指出:朋党与近代社会“会党”的性质也迥然有别。会党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对鸦片战争后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民间秘密团体的总称。会党具有反对清朝封建专制统治、反对帝国主义的性质。在此以前,天地会、哥老会、三点会等通称“会”,自兴中会与天地会首领联络后,始称“会党”。会党除有反清复明的口号外,在组织上实行家长式领导,首领由大首领加封,一切唯首领之命是从;组织成员以破产农民、手工业者和无业游民为主体;有很强的地方性,采取秘密方式进行活动等特征。兴中会成立后,很注意联络会党,以扩大势力和影响。孙中山曾说:“余持革命主义,能相喻者,不过亲友数人而已。士大夫方醉心功名利禄,唯所称下流社会,反有三合会之组织,寓反清复明之思想于其中,虽时代湮远,几于数典忘祖,然苟与之言,犹较缙绅(9)为易入,故余先从联络会党入手。”后来,兴中会发动广州起义和惠州起义,主要依靠的力量就是会党。

说到会党,还要介绍一下“跑江湖”的概念。跑江湖指旧时以卖艺、算卦、相面、卖药、走镖等为职业,来往各地谋求生活。江湖人包含了社会流动阶层中几乎所有的职业,而会党中人大部分都是江湖人。会党中人可以说品流复杂,既藏龙卧虎又藏污纳垢,可以称得上是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旧社会比较著名的会党组织主要有洪门、青帮、哥老会等。

由此可见,朋党完全不同于会党。其主要区别有三:其一,朋党由中古社会统治阶级中的各个政治集团所组成,其主要成员为官僚士大夫,属于上层社会;会党乃民间秘密团体,其成员来自民间底层的三教九流,带有黑社会性质,亦可称之为“江湖帮”。其二,朋党跨时久长,几乎贯穿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会党兴起于近代社会,新中国建立后,其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政治土壤,即告消亡。其三,朋党中除围绕变法改革的新旧党争外,大多数是权力之争、意气之争,几无是非曲直可言;而会党的宗旨是反清复明,孙中山曾经借助会党的力量,发动起义,以推翻清王朝的统治。

既然朋党完全不同于政党和会党,那么,朋党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特征呢?笔者以为,朋党是统治阶级内部具有不同政治背景和经济利益相互对立的政治集团。利害冲突、政见分歧、地域偏见、亲缘关系、人身依附、门第观念等都可以成为朋党的起因。朋党以控制中央和地方政权、垄断仕途、独占各项政治经济权益为目的,以党同伐异为特征,以打击、残害政敌为其实现目标的手段。而且,尽管历朝历代都有朋党存在,但从来无人敢于公开提出纲领、发表宣言,打出朋党的旗帜。

朋党与政党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它实际上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政治团体,而且并不具有合法性。在激烈的政治斗争中,一派反对另一派,最阴险的手段,莫过于指控对方结成朋党,以便利用皇帝痛恨朋党的心理给予名正言顺地打击。正如明人吴桂森所言:“邪人害正,(10)其妙法无过一党字,于是世人摇手闭目,畏一‘党’字如仇。”可见在君主专制时代,朋党被视作牛鬼蛇神、毒蛇猛兽,无论何人,一旦被视为朋比结党,就如同犯下弥天之罪。在君主专制政体下,君主为防止大权旁落,都严禁臣下朋党比周。如明崇祯二年(1629),崇祯帝在召见大小臣工时,其厌恶朋党与门户的心情溢于言表:“方今是何时,东西交警,南北用兵,到(倒)不忧国,只是分门立户,动说甚么党,甚么东林,何益国家事情!”他屡屡下旨禁说门户,以致(11)“党”之一字,臣下都不敢在奏章中提及。清康熙帝对朋党门户也深恶痛绝。他说:“人臣分立门户,私植党羽,始而蠹国害政,终必(12)祸及身家”。而雍正帝更是从天尊地卑,君臣定分的论调出发,亲自撰写《御制朋党论》,对欧阳修《朋党论》一文猛烈抨击。历朝统治者如此严禁朋党,无非是出于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考虑。

尽管统治集团内部不断分裂成许多对立的政治派别,也就是通常所指的朋党,但朝臣们都对此讳莫如深,绝不敢声称自己结党,以避免触犯朝廷禁忌,遭致不测之祸。而敌对势力则尽量给对方加上朋党之名,以便迫害异己,直至置其于死地。如宋仁宗庆历年问,范仲淹、富弼、韩琦等推行新政,遭到保守派的仇视,右正言钱明逸遂上疏攻击范仲淹等人,云其“更张纲纪,纷扰国经,凡所推荐,多挟朋党”。(13)这正好触及仁宗的心病,致使主持新政的官员纷纷遭到贬谪。欧阳修在揭露保守派的卑鄙伎俩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自古小人谗害,其(14)识不远,欲广陷善良,则指为朋党……唯指为朋党,则可尽逐。”

在儒学士大夫阶层中,毕竟大部分人都恪守传统的政治道德,所以也不敢为朋党唱赞歌。甚至连士大夫之间的一般交游都谨小慎微。如三国时阮武曾言:“夫交游者,俦党结于家,威权倾其国,或以利厚而比,或以名高相求,同则誉广,异则毁深,朝有两端之议,家有不协之论,至令父子不同好,兄弟异交游,破和穆之道,长争讼之(15)源。”明末学者吴麟徵也认为:“秀才不入社,作官不入党,便有(16)一半身分。”可见,朋党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一种非法组织。

宋仁宗时,欧阳修上《朋党论》,宣称“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也就是说君子、小人都各有朋党,真可谓是惊世骇俗之谈。然而欧阳修把自己包括在内的“君子之朋”,其联结点仅限于“以同道为朋”,即只承认他们具有忠君爱国的共同思想基础,相互激励、同心同德地为国操劳而已,并不是承认他们之间有什么朋党组织,进行了有组织的政治活动。可以说,朋党既是有形的,历代封建王朝确实都有朋党的存在;但它又是无形的,因为除了敌对双方互加朋党之名以外,没有人敢于承认自己属于通常意义上的以结党营私为目的的朋党中的一员。

不管古人看法如何,朋党的存在总是一个历史事实。按照传统观点,一般认为朋党指的是官僚士大夫结党,例如樊树志认为:“晚明史上的所谓党,无一例外多是朋党的党,而非政党的党。所谓朋党,是指官僚结成的派系(或称派阀),因而所谓党争,自然是指官僚派(17)系之间的斗争。”樊树志指出的晚明史上的党只是朋党,而并非是政党,这是正确的,但他认为朋党仅是官僚结成的派系,把官僚集团视之为朋党的全部,那就是以偏概全了。因为除此以外,历史上不时出现的帝党、后党、太子党、诸王党、外戚集团、宦官集团、阉党等等,无不属于朋党之列。如果将党争只视作官僚派系之间的斗争,那东汉的钩党同宦官的斗争,晚明东林党人同魏忠贤为首的阉党的斗争算什么?难道不算党争吗?另外,不少学者提到中国历史上的首次党争乃是东汉的党锢之祸,这就容易令人产生一种误解,似乎直到东汉末年朋党才出现于政治舞台,这就将朋党存在的历史大大缩短了。欧阳修在《朋党论》中认为朋党斗争自古皆然,他说:“尧之时,小人共工、驩兜等四人为一朋,君子八元、八恺十六人为一朋,舜佐尧退四凶小人之朋,而进元恺君子之朋,尧之天下大治。”在欧阳修看来,统治集团内部始终有君子、小人之分;君子、小人不同道,而“道不同不相为谋”,必然要互相排斥,党争不可避免。这是不是又将朋党斗争的历史大大提前了呢?对欧氏观点如何理解呢?我认为,虽然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不一定都构成朋党斗争,但是朋党斗争却导源于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特别是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则是毫无疑义的。欧阳修虽然将朋党斗争的历史提前了,但他看到上古时期已出现了权力之争,而这种权力之争就是党争雏形的见解,则是颇有见地的。二 各类朋党素描

朋党是封建专制政体的派生物。自人类划分为阶级、建立了国家机器以后,统治阶级内部就出现了各个利益不同的政治派别,但在夏、商、西周时代,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实行世卿世禄制,在土地所有制上实行井田制,统治阶级内部权力结构相对稳定,较少出现权力再分配的斗争。故上古时代,严格意义上的朋党尚未出现。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春秋以降,朋党便应运而生。在封建王朝统治阶级内部,出现了各种不同类型的朋党集团,如阉党、官僚士大夫朋党、戚党、后党、帝党、逆党、伪学党、新党、旧党等。(1)阉党(亦称宦党)。是由宦官和部分朝官两股势力勾结在一起而组成的。阉党的核心力量是宦官。腐朽的宦官制度是中国君主专制主义政治肌体上孕育出来的,也是中国皇权制度的特有产物。封建帝王为了实施其专制统治,必然要“寄耳目于亲近,付权柄于佞幸”,(18)并由此产生宦寺大珰恃宠擅政、把弄朝纲的昏暗局面。从秦汉迄明清,宦官干政之事层出不穷,他们“窃官爵,盗财贿,乘势使气,为(19)朝野之患”。其“威权日炽,阑锜将臣,率皆子蓄,藩方戎帅,必以贿成”。权阉不仅凌驾于朝廷将相之上,唐代中后期,甚至连皇帝的生死废立也操于他们之手,所谓“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20)己”。宦官专权,政治败坏,就必然会引起为维护封建法统成宪和士大夫整体利益的官僚们的强烈不满,他们“黜其权强,平理冤结”,(21)依法惩治助纣为虐的宦官宗族、宾客,并组成反对宦官势力的党派集团。而宦官权贵亦必定要为巩固自己的既得利益,勾结起来对付反对派。宦官怎样组成阉党呢?《礼记·月令》郑注云:“奄尹,主领奄竖之官也,于周(礼)则为内宰,掌治王之内政、宫令、诫出入及开闭之属也。”《周礼·正义》说:“寺人者,犹言近侍之人也。”由此可见,宦官虽能掌权,但毕竟是帝王的近侍,属内廷宫,因此要包揽朝政,干预外朝之事,总不太方便。为了进一步扩张权势,打击异己,独霸政坛,宦官就必须拉拢一批官僚作为党羽。而官僚集团中的一部分无行士人为了谋取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亦不惜拜倒在权阉的脚下,与其狼狈为奸。于是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就形成了一个宦官与部分官僚的结合体——阉党。在阉党内部,权阉大珰必然充当党魁,如(22)(23)秦的赵高,东汉的五侯、十常侍,唐代的李辅国、鱼朝恩、俱文珍、王守澄、仇士良、田令孜,宋代的童贯、梁师成、杨戬,明代的王振、曹吉祥、汪直、刘瑾、魏忠贤都是臭名昭著的阉党首领。而投靠权阉的朝官则须仰仗大珰鼻息,他们与权阉勾结在一起,朋比为奸,为虎作伥。

阉党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最腐朽的政治集团,他们结党营私,卖官鬻爵,败坏吏治,封建社会的许多有识之士对其祸国殃民、倒行逆(24)施的行为极为愤慨。黄宗羲把阉宦干政称之为“毒蛇猛兽”。在中国帝制社会,守身清正的官僚士大夫经常与阉党发生激烈的冲突,但党争的结果却往往以官僚士大夫集团惨败而告终。究其原因,一是由于阉宦与朝官相互勾结,珰阁表里(指明代)、垄断朝政,正如《明史》所言:“明代阉宦之祸酷矣,然非诸党人附丽之,羽翼之,张其(25)势,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其二,阉党之所以能逞凶肆逆,是由于有皇帝和皇权作为靠山。就一般情况而言,在一切政治斗争中谁能得到皇帝的支持,谁就能置政敌于死地。诚如王桐龄所言:“愈接近宫闱者,其势力愈不可侮。以清流与外戚较,则外戚与宫闱接近;以外戚与宦官较,则宦官与宫闱尤接近。是故外戚与清流冲突,常居优胜地位,与宦官冲突,反居劣败地位。东汉初年,政在君主,中叶以后,政权移于外戚,末年复移于宦官。其胜败所由来,非有特(26)别原因,势所然也。”“宫闱”者是谁?皇帝也。宦官是皇帝的家奴,就在皇帝的左右近侧,故最容易得到帝王的宠信,在清流、外戚、宦官三股政治势力的较量中,他们最终获得胜利也就不言而喻了。(2)官僚士大夫朋党。朋党中最具典型特征的是官僚士大夫党。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官本位社会,大小官员都享受着高低不等的特权。他们是有别于一般黎民百姓的特权阶层。士子们十年寒窗苦读为的都只是一朝蟾宫折桂,即可享受爵禄荣华。故而一旦位居庙堂,抑或担任地方官员,都要极力维护既得利益并试图谋取更高权力。不过由于宦海沉浮,官场凶险,祸福无常。因而夤缘攀附,结朋聚党,以寻求庇护,就成为封建官僚政治不可缺少的政治手腕,否则就很难在官场中立足。例如《红楼梦》中的贾雨村初到金陵应天府做府尹,就从葫芦僧那里寻找到“护官符”,这就是金陵府的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贾雨村问葫芦僧何谓“护官符”?其回答道:“如今作地方官的都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27)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呢!”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一部高度写实的现实主义作品,形象地揭示了封建官场的特征。事实上,封建社会的政治斗争从来都是残酷无情的,官场之中“彼此倾轧,伐异党同,私怨交寻,牵连报复,或己所衔恨,而反瞩人代纠,阴为主指,或意所欲言,而不直指其事,巧陷术中”。(28)对于沉浮于宦海风波中的封建官僚来说,如在仕途上孤立无援,毫无政治背景,毫无关系依托,是难以在错综复杂的政争中久保权位的。各级官吏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必须凝聚成党派集团,依靠群体力量来夺取和巩固权力,正如清人所言:“其始官吏朋比,虐取瓜分,事败,官嫁名于吏以觊燃灰,吏假资于官以成展脱,究之官吏优游,两获无(29)恙,纠劾虽行,竟成故事。”一个孤立无援的官僚的宦海生涯往往是短命的,甚至连性命也难保。所以树朋结党,互相徇庇,组成休戚相关的利益共同体,不仅是官吏们升官发财的政治前提,而且也是固权保命的基本策略。

官僚士大夫往往以座主、门生、府主、故吏、同年、同乡、同宗、同族的关系为彼此联结的纽带,结成朋党。他们“三五成群,互相交结,同年门生,相为援引倾陷。商谋私事,徇庇同党,图取货贿。”(30)于是有“攀援权势、无端亲昵”者,甚至平日全未谋面,一旦同朝或同地为官,有上下之分,“辄妄托师生之称,或属官借名献媚,附势趋炎,或上官恃权相迫,恐吓要挟,彼此图利,相煽成风,恬不知耻,以致下吏职业罔修,精神悉用之于交结。上司弗问吏治,喜怒一(31)任乎私心”。可见封建官僚之间,上下左右,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尽管素昧平生,但只要为了各自利益的需要,就可结成朋党。

当然,对于官僚士大夫结党亦不能一概以“攀援权势”,争权夺利目之。在阉党和外戚集团垄断朝政的情况下,由于封建政治极端黑暗,朝政极端腐败,一些守身清正的士大夫为了与邪恶势力进行抗争,他们就结成朋党。例如东汉“桓灵之间,主荒政谬,国命委于阉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遂乃激扬名声,互相题拂,(32)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婞直之风于斯行矣”。东汉的钩党就是这样形成的。他们的结党成派虽然仍有和阉党争夺权力的一面,但也有反对宦官黑暗统治,力图挽救东汉王朝危机的一面。同样,明代东林党之形成也与明末黑暗政治有关,当顾宪成、高攀龙等人遭贬里居之后,他们就相约一些志同道合的学者,共同讲学于东林书院。东林党人名为讲学,实际上仍然在关心国事,评议朝政,裁量人物。正如顾宪成所说:“官辇毂,念头不在君父上;官封疆,念头不在百姓上;至于水间林下,三三两两,相与讲求性命,切磨德义,念头不在世道上,(33)即有他美,君子不齿也。”可见,顾、高等人以讲学为掩护,将受排斥的士大夫凝聚起来。史载:“士大夫抱道忤时者,率退处林野,(34)闻风响附,学舍至不能容。”于是就形成一股与阉党相抗衡的政治势力——东林党。必须指出的是,尽管东林党和阉党之争的是非曲直是泾渭分明的,但东林党仍然具有争权夺利、党同伐异的特点。明末“门户遂立,藩篱既树,衅隙弥开,始而气味,继而参商,又继而水火矣。始而旁观,继而佐斗,又继而操戈矣。株连蔓引,枝节横(35)生”。党派之间互相排挤,互相残杀,这种局面的出现,东林党人也是无法推卸责任的。(3)戚党。以外戚为首的政治集团,被称为戚党。外戚通常是指封建帝王的母族和妻族,也包括帝王的姐妹和女儿的夫族。外威虽属异姓,但却通过婚姻关系与皇室紧密联系在一起,它依靠皇权的支持和后妃的庇护得以扩充实力,在一定的政治条件下结成操纵朝纲的戚党。

先秦时期,由于世卿世禄制度的长期存在,天子和大臣、诸侯各有权力层次和势力范围,在分封制的原则下,外戚只能是异姓诸侯。此时的外戚,主要是通过与王室的联姻关系来巩固封国政权,提高封国的等级和地位。由于权势无法过分膨胀,还谈不上干预王室朝政之(36)类的事情。即使发生了“申侯助犬戎灭西周”,齐桓公称霸,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局面,也只不过是由于王室与诸侯间的关系变化而造成的,而不是什么外戚干政。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通过变法改革来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往日的贵族逐渐失去了对土地和人口的垄断,其权力和地位取决于君主对其是否信任。反过来,这时的外戚权力进一步扩大,他们利用和王室联姻的特权,干预朝政。例如,秦国宣太后同母弟穰侯魏冉“自惠王、武王任职用事,武王卒,诸弟争立,唯魏冉力为能立昭王。昭王即位,以冉为将军,卫咸阳。诛季君之乱,而逐武王后出之魏,昭王诸兄弟不善者皆灭之,威震秦国。(37)昭王少,宣太后自治,任魏冉为政”。后来,魏冉集团权势不断扩张,甚至“闻秦之有太后、穰侯、华阳、高陵、泾阳,不闻其有王(38)(39)也。”史书云:“穰侯权重于昭王,家富于嬴国。”“泾阳君、高(40)陵君之属太侈,富于王室。”可见,秦昭王时的魏冉外戚集团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朝政,开了后世戚党干政的先河。自秦始皇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封建王朝后,皇帝制度便正式确立,但皇帝仅凭个人能量是无法操纵庞大的国家机器的,他还得要依靠外戚集团对皇权的支持。(41)

戚党正式登上政治舞台是在汉代,史称“两汉以外戚辅政”。每当外藩继统,或幼主登基、母后临朝之时,太后无力控制朝廷元老重臣,只得重用外戚。赵翼指出:“东汉多女主临朝,不得不用其父(42)兄子弟以寄腹心,于是权势太盛。”《后汉书》亦云:“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指安、质、桓、灵四帝),临朝者六后(指窦、邓、阎、梁、窦、何六后)莫不定策帷帘,委事父兄。贪(43)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这样一来,许多无德无才、无功无望的外戚就靠后妃的裙带关系而平步青云,骤成显贵。外戚干政的局面便出现了。

在戚党中,作为党魁的外戚必定是朝廷中执政的将相大臣。如汉武帝登基后,“以祖母窦太后弟子窦婴为丞相,母王太后之同母弟田蚡亦为丞相……于是外戚又日以宠贵,其后(霍)去病之弟光,遂以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政,自此大司马兼将军一官遂永为外戚辅政之(44)职”。戚党中除了外戚子弟、宗族、姻亲、宾客之外,还有一部分依附于外戚的官僚士大夫。如大将军霍光秉政时,“霍光子禹及兄孙云皆中郎将,云弟山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亲,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光自后元秉持万机,及上即位,乃归政。上谦让不(45)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王莽擅政时,为了夺取皇权,亡汉成新,他除了重用王氏亲族外,还以“王舜、王邑为腹心,甄丰、甄邯主击断,平晏领机事,刘歆典文章,孙建为爪牙,丰子寻、歆子棻、涿郡崔发、南阳陈崇皆以材能幸于莽。莽色厉而言方,欲有(46)所为,微见风采,党与承其指意而显奏之。”可见外戚朋党已完全成了封建政治舞台上一股实力雄厚的政治力量。(4)后党。中国古代社会是以男子为中心的私有制社会,女子(47)是无权参政的,所谓“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就是这一状况的具体反映。帝王的后妃要干预朝政,就必须控制皇权,建立自己的帮派势力——后党。中国历史上的后党干政始于战国时期的秦国。据《后汉书》载:“自古虽主幼时艰,王家多衅,必委成冢宰,(48)简求忠贤,未有专任妇人,断割重器,唯秦芈太后始摄政事。”唐代李贤在注《后汉书》这段史实时云:“昭王立,年少,宣太后自知事,以同母弟魏冉为将军,任政,封为穰侯,太后摄政,始于此也。”(49)宣太后摄政宣告了母后干政的开始。在后党中,外戚是后妃重用的主要对象,司马迁在《史记·外戚世家》中云:“及孝惠帝崩,天下初定未久,继嗣不明,于是贵外家,王诸吕以为辅,而以吕禄女为少帝(50)后,欲连固根本牢甚。”由此可见,吕后重用外戚的目的就在于巩固其统治地位,建立一个以她为首的吕氏后党。不过,司马迁却并未说明吕后为何不重用一些皇室子弟与非吕姓大臣来为她效力。其实道理很简单,吕后王诸吕,就如同刘邦所制定“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

(51)之”的政策一样。在君主世袭家天下的制度下,后党的骨干力量,只能以同姓血缘亲属来组成,后妃们虽然与自己的子孙有十分密切的血缘关系,但由于中国历来的传统习俗,子女不仅是随父姓,而且属于父系的宗族。后妃与其子虽有母子骨肉关系,但并非同一宗族,一旦涉及到核心利益,即由谁来执掌最高统治权时,并非同姓同族的母后与太子就很难同心协力,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所以历代王朝,太子对母后掌权一般都不以为然,甚至极力反对,其中尤以武则天之子李弘、李贤最为突出。以李弘、李贤为核心的李唐宗室及朝廷大臣联合起来反对武则天,威胁到武则天的根本利益。故武则天在重用武氏宗族子弟,组成后党的同时,竟不惜拿亲生儿子开刀,将李弘、李贤诛杀。

既然后党与戚党都是以外戚为主要力量,那么这两类朋党又有何不同呢?笔者认为后党的党魁是后妃,如西汉吕雉、西晋贾南风、唐代武则天、清代慈禧都掌握了皇权,是封建王朝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外戚在后党中虽也起到重要作用,但毕竟要听命于后妃,是后妃的党羽。戚党的党魁则是外戚。他们虽凭借后妃的裙带关系而致富贵,但却大权独揽,甚至阴谋篡夺皇位,如霍光、王莽、窦宪、梁冀、杨坚都是不可一世的戚党首领。后党中除了以外戚为其骨干力量之外,还包括一部分投靠后妃的朝臣与宦官,如慈禧掌权时,直隶总督荣禄、总管太监安得海、李莲英就充当了慈禧的心腹,他们是慈禧后党中的重要成员。(5)帝党。是指以皇帝为首的政治集团。在通常的情况下,中国封建社会是不存在帝党的。《诗》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可见天下所有的土地、臣民都在帝王的绝对统治之下。皇帝视天下为私有,掌握生杀予夺之权,故无需结成朋党。秦汉以降,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确立,在统治阶级内部拉帮结派便尤为君主专制独裁所不容。但是在皇权统治发生危机,即皇帝大权旁落,皇帝宝座摇摇欲坠的情况下,皇帝也不得不拉帮组派,网罗一切能为皇帝效忠的臣下,与其结成帝党,以对付威胁皇权的朋党集团,借以维护自己的最高统治地位。

然而史籍中“帝党”一词较为少见,人们熟悉的仅是近代戊戌变法时,出现的以光绪皇帝为首,包括翁同龢、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人士组成的帝党,似乎帝党至清末才出现。其实不然,我认为中国历史上帝党早已存在了。只不过史籍中很少以“帝党”而名之。例如,三国后期,曹魏政权内部就分成两大政治集团,即曹氏集团与司马氏集团。曹氏集团的组成人员不仅包括一批拥戴皇帝的官僚士大夫,而且还包括皇帝本人,因此就可称为帝党。当时司马氏集团权势日增,公元254年,魏主曹芳决定与其手下心腹大臣采取行动,“帝与中书令李丰、皇后父光禄大夫张缉等谋废易大臣,以太常夏侯玄为(52)大将军”,以取代司马师。但帝党的行动很快就被司马氏集团察觉,司马师来个先发制人,将参与谋划此事的帝党中人一网打尽,“于是,(李)丰、(夏侯)玄、(张)缉、(乐)敦、(李)贤等皆夷三族,其(53)余亲属徙乐浪郡”。但司马师仍不甘心,便胁迫皇太后,让她下诏废黜曹芳。“太后令曰:‘皇帝芳春秋已长,不亲万机,耽淫内宠,沈漫女德,日延倡优,纵其丑谑。迎六宫家人,留止内房,毁人伦之叙,乱男女之节;恭孝日亏,悖慠滋甚,不可以承天绪,奉宗庙。使兼太尉高柔奉策,用一元大武告于宗庙,遣芳归藩于齐,以避皇位。’”(54)可见,司马师深知皇帝曹芳是帝党的核心,不将其除去,司马氏集团是不能取曹魏而代之的。曹芳被废后,司马氏又立曹髦为帝。曹髦愤司马昭专权,曰:“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废辱。”(55)遂亲自“帅僮仆数百,鼓噪而出”,讨伐司马昭。结果,孤注一掷的曹髦被司马昭心腹贾充所弑,至此,曹魏的帝党被彻底消灭,其灭亡也就指日可待了。

魏晋以降,帝党仍时有出现,如武周末年,朝中有武则天的后党及拥戴中宗复辟的帝党。元顺帝时,统治阶级内部亦分为帝党、太子党与皇后党。明太祖朱元璋死后,建文帝与燕王朱棣之间的斗争极其激烈,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攻入南京之后,就大肆杀戮所谓的“建文(帝)党”。大批忠于建文帝的朝臣被“赤其族、籍其乡、转相扳染,(56)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6)逆党(亦称奸党)、伪学党。逆党是指纠合在一起反叛朝廷的集团,因其行为大逆不道而得名,在封建社会属于“十恶”重罪之一。“十恶”之罪是北齐律中规定的,《唐律疏议》将其规范化并加重了惩处条例。逆党所犯之罪是“十恶”中的前三恶(指谋反、大逆、谋叛),直接侵犯威胁到皇权。封建帝王最怕的就是失去最高统治权力,因此对心怀异志、图谋篡位,犯有“十恶”的逆党防范最严,惩处治罪也最重。凡是被定为逆党的,不论首犯或从犯都要处以极刑,而且还要株连三族,斩尽杀绝,以此警诫后人。如明初的“胡(惟庸)蓝(玉)党案”即是一例。史载,胡党案发后,“帝(指朱元璋)发怒,肃清逆党,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57)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洪武二十六年(1393),蓝党案发,朱元璋除对蓝玉族诛外,“列侯以下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手诏布告天下,条列爰书,为《逆党录》,乃下诏曰:‘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凡列名《逆臣录》者,(58)一公、十三侯、二伯”。

此外,还有“伪学党”,后又被打成“逆党”,这就是南宋的“庆元党禁”。庆元党禁的直接起因是韩侂胄与赵汝愚之间的党争。绍熙五年(1194),太上皇宋孝宗去世,宋光宗因病不能主持葬礼,知枢密院事赵汝愚为主谋,发动了一起宫廷政变,拥立光宗之子赵扩(即宁宗)为皇帝,尊光宗为太上皇,史称“绍熙内禅”。当时韩侂胄是宫廷内臣,也参与其事。事成后,韩侂胄希望论功行赏,封他为节度使,但遭到了赵汝愚的反对,韩侂胄因此与赵汝愚结下怨仇。赵汝愚尊崇道学,把朱熹从湖南召到临安,任焕章阁侍制兼侍讲,做宁宗的老师。因朱熹是赵汝愚引荐入朝的,因此,韩侂胄打击赵汝愚是从排斥朱熹开始。绍熙五年闰十月,韩侂胄以内臣的有利条件,出内批罢黜朱熹。庆元元年(1195)二月,罢黜赵汝愚的右丞相之职,翌年正月,赵汝愚死于衡阳。在罢黜朱熹和赵汝愚时,有一批官员出来为他们辩护,都被罢官远斥。御史中丞何澹、贡举刘德秀上书请禁道学,宁宗遂将道学正式定为“伪学”。

赵汝愚死后,朱熹就成为韩党进一步搏击邀功的对象。监察御史沈继祖列举了朱熹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不恭、不谦六大罪状,还捏造了朱熹“诱引尼姑,以为宠妾”的桃色谣言,要求宁宗学孔子诛少正卯。于是,朱熹落职罢祠。庆元三年,伪学之禁不断升级,并将信奉道学者打成“伪学党”。韩党规定自今伪学之徒不得担任在京差遣,并清查各科进士和太学优等生是否是“伪学之党”。是年闰六月,朝散大夫刘三杰奏称“前日伪党,今变而为逆党”,“侂胄大(59)喜,即日除三杰为右正言,而坐伪学逆党得罪者五十有九人”。刘三杰集以往谴责道学言论之大成,将“伪学党”之罪名升级为“逆党”,从而把道学之禁推向了高潮。宁宗于是仿元祐党禁的做法,置《伪学逆党籍》,入籍者有59人。除赵汝愚已死外,朱熹等或被罢职,或遭贬斥,或被流放,伪学逆党案是宋代知识分子遭受的一场浩劫。

关于新党与旧党,在北宋中后期的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及“元祐更化”中有详细论述,此处不赘。三 血缘和地缘:群体结合的凝聚力

早在汉代,士大夫地域性分化就极为明显。颍川一带自西汉时就有朋党之俗。东汉时,士大夫以地域交朋结党更为风行。例如,甘陵(今邢台市清河县)的朋党就相当出名。周福因早年做过桓帝的老师,被擢为尚书,同郡的河南尹房植亦是朝中知名度很高的人物,故乡谣说:“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由于两家宾客互相攻讦,各树朋党,逐渐成为仇敌,于是甘陵一地就分为南北两党,“党(60)人之议,自此始矣”。党锢之祸以后,士大夫地域性分野更为普遍。如《后汉书·史弼列传》记载:“青州六郡,其五有党……平原其人,户可为党。”《三国志·武帝纪》载:“冀州俗,父子异部,更相毁誉。”可见冀州士大夫结党风气尤盛,以至分割成家人父子各派。唐初,士族地主主要分成四个地域集团,即山东士族、江左士族、关陇士族和代北士族。北宋“元祐更化”之后,旧党因趋向异同而重新分化组合,结成洛、蜀、朔三个地域性朋党。明初有淮西集团、浙东集团。万历时,官僚机构中以地域结党的情况更为普遍,齐、楚、秦、浙、宣、昆诸党虽不仅限于地域性,但又同地域性紧密相连,可以说这些朋党是政治性中有地域性,地域性中有政治性。清初有南党、北党;晚清又出现了湘军、淮军、北洋军等地域性的军事政治集团。

由此可见,封建官僚中地域性分野问题,以地域结党问题,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中国帝制社会朋党政治的一个重要特点。1 家族宗法制与乡土观念

在古代社会,血缘和地缘是人们群体结合的纽带,也是初级社会群体向较高级的特殊社会组织——朋党过渡的纽带,从中国跨入文明时代到清王朝覆灭的漫长历史过程中,中国古代社会的家族宗法制一直延续下来,成为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不管封建王朝如何更迭,社会其他制度如何改变,也不管是领主制经济还是地主制经济,家族宗法制的精神内核总是以不变应万变地发挥作用。中国封建社会的士农工商、达官贵人、王侯将相,几乎每个人都逃不出这张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经,以村社地域为纬编织起来的家族宗法制之网。几千年来,乡绅、地主和佃农、自耕农都是以宗法制家族组织形式聚族而居的。豪族地主都控制着各自的家族。一姓子孙往往世代聚居,结合成庞大的宗族团体。正如清人所说:“今强宗大姓,所在多有。山东、两江(61)左右及闽广之间,其俗尤重聚居,多或万余家,少亦数百家。”“兄弟析炊,亦不远徙;祖宗庐墓,永以为依。故一村之中,同姓者(62)至数十家或数百家。”子孙繁衍,有成千上万户的大族,其中还有不少源远流长的世家。现今居住于常州的张姓是宋代名将张浚之后,无锡、金华有唐朝陆贽、宋代周敦颐、范仲淹、秦观之后裔。桐城有望族方姓、张姓、姚姓,福建各地有林、郑、陈、王等名门,都是族大人多,叶茂根深,形成顽强的宗法势力。

聚族而居的家族宗法组织如细胞一样,是帝制社会的基本组织。国家在地方上的行政机构,无论是秦汉的县、乡、亭制,还是明清两代的里甲、保甲制,实际的统治还是依赖于当地的家族宗法组织。正史人物传记中,立有孝友、孝义这一门类,记载了各地聚族而居的义门。如《明史·孝义传》记载:聚族而居的大家族有延续八世、九世、十世的;聚居的人口,有的可以多达三四千人,至于百口以上的则相当普遍。聚族而居的时间,可以延续几百年,朝代已经换了好几个,而这些家族的人却一直在那个地区生息繁衍。如唐宋时期江州义门陈氏家族,创造了近4000口、历15代、330余年聚族而居、同炊共食、和谐共处、不分家的世界家族史奇观。又如《明史·孝义传》载:“郑濂,字仲德,浦江人,其家累世同居,几三百年……部使者余阙表为东浙第一家。郑氏家法,代以一人主家政。”《宋史·孝义传》、《元史·孝友传》也记载了这个郑氏家族的历史。这一类大家族被人们称为“义门”,有家规家法,无论哪个朝代,都有人在朝廷做官,而且每个朝代都要吸收他们的人在朝为官,才能维持这个地区的稳定。这个家族的族长,在地方上便是乡官,官府在地方上特别是在乡村的统治,实际上是依赖于这些世家大族。当社会动荡、天下大乱时,他们能结坞自保,建立坞堡壁垒,有自己的武装力量,直到抗日战争时期,内地的一些乡村,还曾出现过这样一类地方性的自卫组织。在各地农村传播的秘密宗教,亦往往以家庭为单位,如近代史上的罗教、清茶门、八卦教、老斋教等。其宗教组织,往往亦以家族为单位,世代传教为生。洪秀全创立拜上帝会,派冯云山去广西紫荆山山区传教时,山民客家都是“全家全族来领受洗礼”。石达开、韦昌辉、萧朝贵等人都是以整个家族一起入伙“拜上帝会”的。太平天国最早的领导集团,就是若干个家族的联合组织。如果是社会上的游民自发形成会党,它的组织形式和伦理观念,仍会被打上家族宗法的烙印。天地会、哥老会、三合会、白极会、白莲教这一类由失业的江湖游民建立起来的秘密组织就都是如此。他们称兄道弟,以兄弟关系来维系帮派,模仿家族宗法的辈分次序,立香堂排师徒之间的辈分,奉行非常严格的宗法关系。入会的仪式要拜天地,要以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三结义为榜样,标榜忠义。天地会的三十六誓规定:“洪家兄弟以忠孝为先,不可妨碍父母。”在这一类会党内部建立起来的秩序,实际上是变相的宗法秩序。实际上,《白虎通义》中宣扬的用以“经理上下,整齐人道”的“三纲’、“五常”、“六纪”,就是这种宗族文化的具体体现。

这种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组织遍布全国城乡,成为帝制社会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马克思曾指出:“所有其他公社都是建立在自己社员的血统亲属关系上。在这些公社中,只容许有血统亲属(63)或收养来的亲属,他们的结构是系谱式的结构。”作为封建家族宗法制的共同体,它的各个社会成员是以血缘婚姻、邻里乡党的各种关系的形式出现的。除了嫡系亲属关系之外,还有“宗人父兄、父友、(64)友亲、乡党耆老”的旁系亲属关系,这两种亲属关系加在一起,就构成了中国史书中常见的“九族”,九族日后也常成为帮派势力的主体部分。(65)

家族宗法制度在古代史籍中屡见不鲜。如所谓“宗亲九族”、(66)(67)(68)(69)“九族乡里”、“子弟、宗族”、“乡党宗族”、“宗族”、(70)(71)“宗亲”、“乡族”等等。在秦汉王朝实行郡县制后,这种宗族的村社组织仍然寄寓在郡县制下,地域的划分只能以这种古老的宗族团体为基础,在中国广袤的乡村土地上,历史给我们留下了无数以姓氏血族组织为单位的自然村庄,如张家村、李家庄,就是姓张、姓李的同宗同族人聚居在一起而形成的村庄,而这些自然村直到现在仍然是我们在农村划分行政区域的基础。家族既是社会基层管理组织,血缘和地缘也就如同孪生的同胞而不可分割。先秦时期,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表示地缘关系,住在什么地方,就称什么氏;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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