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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4 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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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朱利安·费罗斯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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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曾离去

往事不曾离去试读:

第一章 宿敌的来信

我曾经觉得,达米安·巴克斯特是我臆想出来的一个人,尽管这种想法只会凸显出我的幼稚。对我来说,伦敦现在成了一座鬼影幢幢的城市,而那个时时作祟的阴魂正是我自己。当我平时出门的时候,每一条街,每一座广场,每一条大道,似乎都化作从前的一段段过往,在我耳边轻声呓语。哪怕只是去切尔西或者肯辛顿这样短暂的路途,都会带我经过当年那一道道为我敞开的大门。可如今,对每道门而言,我仿佛就只是个陌生人。我能看到自己再一次变成了年轻时候的样子,那时的我会为参加那些莫名其妙的狂欢聚会,穿着像巴尔干半岛战乱国家的民族服装招摇过市。那些摆动着的喇叭裤,带着足球运动服衣领的花边裙子天啊,我们当时到底在想什么?而当我在一旁看着这个年轻的、比现在瘦多了的自己时,仿佛也看到了周围其他人熟悉的幻影我的父母、姨妈、外婆、叔父和堂兄弟们,还有我的朋友和情人,他们不是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就是早已和我失去联系。人们说,当你感觉过去比现在更真实的时候,意味着你正在变老。而我早已感到这逝去的几十年光阴,仿佛一双细长的手,将我的思绪越攥越紧,使我对眼前事物的印象反而变得暗淡了。所以当我从桌上日复一日堆积成山的账单、感谢卡、募捐信中,发现了一封来自达米安·巴克斯特的来信时,你就完全能够理解我是多么地惊讶和困惑。我完全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一封信。自从最后一次分别后,我和他大概已经有四十年没有见面,中间也没有任何联系。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奇怪,但我们的确生活在不同的世界。英国怎么看都不能算一个面积很大的国家,但也足以大到让我和他的人生轨迹再无半点儿交集。不过,这封信之所以出乎我的意料,确实有一个更容易理解的原因。我恨他。尽管我只瞄了一眼就知道这封信是他亲笔写的。信封上的字迹虽然有所变化,但是依然眼熟。就像一个你最偏爱的孩子长大之后,无论无情的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怎样无情的痕迹,你都能一眼就认出来。尽管如此,在那天早上之前,就算我想起达米安·巴克斯特,我也绝对想不出这世界上能有什么事情会让他主动联系我,或者我联系他。我必须得说,这封突如其来的信并没有让我生气,一点儿也没有。收到来自老朋友的消息永远都是那么让人愉快,但是到了我这个岁数,比收到一个朋友的消息更耐人寻味的,就是收到宿敌的消息了。敌人和朋友不同,敌人会告诉你自己都未曾察觉的事情。达米安严格来说,不算我的敌人,但是他终究是一位与我断交的朋友,这比敌人更糟糕。当年我们大吵一架,盛怒之下,谁都无法控制住自己,直至所有情谊和怨怼都被怒火吞噬,从此我们一刀两断,分道扬镳,谁也没有试图去修复这种关系。我必须说,这是一封真诚的信。我们英国人一向遵循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尽量避免面对那种因回忆往事而使双方陷入尴尬的场面。通常在谈及不愉快的经历时,大家都会用模棱两可的口吻轻松带过:“你还记得乔斯林那次可怕的晚餐吗?我们都是怎么撑下来的啊。”或者如果实在没法轻描淡写地敷衍过去,我们就佯装这事从未发生过。以“我们真是太久没见面了”作为开场白,通常的潜台词就是:“要我说,就别再记着以前那些恩怨了。就让这些陈年旧事过去吧,怎么样?”如果对方也心领神会,就会以同样的腔调回应:“是啊,我们碰个面吧。从拉扎德公司离开之后你都在忙什么?”就这样,无须多说,双方之间的龃龉从此烟消云散,可以继续正常来往了。然而达米安没有遵循这一惯例。事实上,他就像个拉丁美洲人一样真诚直接。“我敢说,发生了这么多事情以后,你一定再也不想听到我的消息了。但如果你能来看我一次,我将感激不尽,”他的字迹尖锐,仿佛还带着一丝愠怒,“如果你不愿意,我完全能理解,毕竟上一次见面并不愉快。我也不想搞得像自导自演一样,但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你就把探望一个垂死之人当作行善吧。”至少,我没法指责他回避实情。我假装考虑了一会儿,好像在举棋不定,其实心里早就决定要去了。我必须得安抚我的好奇心,才能从容不迫地重温年轻岁月里的那段时光。自从1970年的夏天不欢而散之后,我和达米安就没有任何联系了。他在我神志尚清醒时重新出现,提醒了我,这些年来我的世界,和其他人一样,发生了多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回忆往事并不是没有风险。但我不得不悲哀地意识到:我成长岁月的社会环境似乎比现在要令人愉快。如今的年轻人,出于对自己这个时代的维护,通常在我们缅怀那段黄金岁月的时候不以为然,这一点我能理解。在那个黄金年代,客人永远是对的,汽车协会的成员会对你汽车上的徽章致敬,警察打招呼敬礼时手指真的会碰到头盔。年轻人会说,谢天谢地,那种繁文缛节总算结束了。但那样的讲究正是一个井然有序的世界的一部分,回想起来至少会让人感到温馨,甚至感到一种善意。我想我最怀念的,就是半个世纪以前英国社会的那份温文尔雅。不过话又说回来,我缅怀的到底是那份温文尔雅,还是我自己的青春呢?“我搞不懂这个达米安·巴克斯特到底是谁,为什么他这么重要?”那天晚点儿的时候,布里吉特说道。我们当时正在家里吃饭,盘子里的鱼是我从老布朗普顿路上的那家亲切热情的意大利店里外带回来的。鱼的价格过分高昂,煎得却稍欠火候。“我从没听你提起过他。”当达米安寄来他的信时,我还住在威瑟比花园的一间底层公寓里。那间公寓很舒适,各个方面都很方便,对那几年沉沦于外卖不能自拔的我们来说简直再便利不过了。从各种角度来说,这间公寓位于一个黄金地段,我肯定是负担不起的我父母很多年前搬离伦敦时,把它转让给了我。我父亲本来是反对的,但我母亲坚持认为我“需要一个起点”,他只好举手投降。因此,我得益于他们的慷慨馈赠,心里非常明白,这间屋子不仅是我的起点,也将是我的终点。事实上接手之后我大致维持了屋子的原状,屋内仍然到处放满了我母亲的东西。我们说话时正坐在我母亲那张靠窗的早餐小圆桌旁。公寓里那些典雅的摄政时代的家具和壁炉上方画像里的卷发男孩我的某位祖先让整个公寓都显得很女性化。我不想再强调我的男子气概,因为我对重新装潢、归置家具这一类事情毫无兴趣。信寄来的时候,布里吉特·菲茨杰拉德是我当时的……我本想说“女朋友”,但我不能确定当一个人过了五十岁是否还能交“女朋友”。另一方面,如果“女朋友”这个称呼太过年轻,那么“伴侣”听起来好像又太老了。所以到底什么才是正确的称呼?现代人挪用了这么多词汇,又一直胡乱使用,以至于当我们想找一个真正合适的字眼时,翻箱倒柜却一无所获。就算不在传媒界工作也会知道,“伙伴”是一个被滥用的称呼,一踩就是一个坑。最近,我和其他人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当我向人介绍他为我的“伙伴”时,那些半生不熟的朋友都会对我投来异样的眼神。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弄明白那些眼神是什么意思。然而用“另一半”这个词,听起来像是情景喜剧里用来调侃高尔夫俱乐部秘书的一句台词,我们俩还没到“这是我的情妇”那种关系,虽然其实离得不远。总而言之,布里吉特和我在交往。我们是稍微不太搭的一对。我是一个不太知名的小说家,她是一个精明强干的爱尔兰裔房地产专业人士,可惜情路坎坷,便宜了我。如果我母亲还在,她一定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但她已经去世了,理论上不成为障碍。虽然我不确定我们能真的忽视父母的反对,无论他们健在与否。当然,也许她在另一个世界会变得柔软些,不过我对此很怀疑。也许我应该听从她在天之灵的暗示,毕竟我不能假装我和布里吉特有很多共同点。我的意思是她长得漂亮,人又能干,我远配不上她。我想,我当时可能是太孤独了,也厌倦了人家总是打电话来问我是否愿意参加周日午餐。总之,不管什么原因,我们遇到了彼此,并且相安无事地处了好几年。我们没有真正生活在一起,因为她还留着自己的公寓。这种关系严格来说不算是爱情,但也极为重要。令我好笑的是,布里吉特提到达米安来信的时候对一段她无从知晓的过去,一个她无从知晓的人,她的口气却充满了自以为是。“我从没听你提起过他”,意思只能是“如果这家伙很重要,你一定会提起他”。或者更糟的是,“你应该提起他”。人和人交往起来,总会情不自禁地陷入一种幻想里,认为你有权知道对方生活的一切,哪怕是再微不足道的细节。这是不可能的。电影里那些年轻快活的脸庞总是在说“我们之间没有秘密”,可其实我们都心知肚明,人生充满了秘密,有时连我们自己都不愿探究。很明显,在这件事情上,布里吉特为“达米安对我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人,可我却从未向她提到过他,那么我到底还隐瞒了多少事情”而困扰。我只能辩解说,她的过去就像我的,像其他所有人的一样,也是一口紧锁的箱子。偶尔,我们会打开箱子,让别人窥探一眼,但也只有最上面的一层。至于那些更幽暗的回忆,人们通常只允许自己置身其中。“他是我在剑桥读书时的朋友,”我说,“我们是在大学[1]二年级的时候认识的,20世纪60年代末那会儿,我正忙着参加社交舞会。我介绍他认识了一些女孩儿,然后我们跑到伦敦去鬼混了一阵子。”“原来是帮名媛钓金龟婿啊。”她这句话掺杂了戏谑和奚落。“很高兴我的不堪往事每次都能博你一笑。”“所以,你们后来发生了什么?”“没什么。毕业后我们就疏远了。没有什么故事,只是各奔前程罢了。”当然,我在撒谎。她看着我,似乎听出了这句话背后有隐情。“如果你去的话,我猜你想一个人去?”“是的,我自己去。”我不愿再多做解释,当然,她也没有多问。我曾经觉得,达米安·巴克斯特是我臆想出来的一个人,尽管这种想法只会凸显出我的幼稚。谁都知道,世界上最优秀的魔术师也没法凭空从帽子里变出一只兔子来,除非帽子里原本就藏着一只兔子。同理,就算我再怎么认为自己功不可没,如果达米安本身不具有那些让他日后在事业上所向披靡的品质,他就不可能获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当然,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在那个年代,作为一个毫无背景的年轻人,没有别人的帮助就能够出人头地。也许正因如此,作为那个曾经帮助过他的人,我一直对他的背弃耿耿于怀。表面上我装作若无其事,或者试图装作若无其事。可是心底里,这件事始终刺痛着我。就像小说《软帽子》中的特里尔比背叛了斯文加利,或者葛拉蒂毁了皮格马利翁的美妙幻梦。“什么时间都行,”信上写。“近来我足不出户,也不招待别人,所以随时恭候。我住在吉尔福德附近,车程差不多要九十分钟,火车会快一些。如果你决定要来,请告诉我,我会帮你安排路线或者派人去接你,一切依你所愿。”最终,在一番装模作样的拖延之后,我回信接受了他的请求,告诉他我愿意和他共进晚餐,也附上了我订好的火车班次。他回信再次确认,并邀请我留宿一晚。像乔洛克斯所说的,我也习惯“在哪儿吃饭就在哪儿睡觉”,因此我接受了他的邀请,重逢之约就此尘埃落定。就这样,在一个令人愉快的6月的傍晚,我走出了吉尔福德车站的栅栏。我向人群匆匆扫了一眼,以为会看到某个东欧长相的人举着一张纸板,上面用马克笔写着拼错的名字,但并非如此。向我走来的是一个身穿制服的司机或者是一个长得很像在《大侦探波罗》剧集里扮演司机的人。他用低沉谦恭的语气向我介绍自己之后,重新戴上帽子,带我走出车站,走向了一辆违规停在残疾人车位上的崭新的宾利车。尽管车窗上很明显贴着一枚残障证明,但是我仍然要说这是“违规”的行为,国家发放这种东西可不是为了方便人们在车站迎来送往,以免客人被雨淋湿或者提着行李走太远。但话说回来,谁都有权偶尔享受一下特别待遇。我知道达米安过得不错。虽然我现在也忘了是怎么知道的我们没有共同的朋友,生活圈也完全没有交集。我一定是在《星期日泰晤士报》的财富榜单,或者财经版某篇文章中看到过他的名字,但在那天晚上抵达他家之前,我完全没有想到,也没理解“过得不错”的真正含义。飞驰的车子一穿过萨里郡的小巷,眼前的景象顿时清晰起来,修剪过的树篱和尖尖的围墙,如台球桌面一样平整的草地,熠熠发光的铺满小石子的地面我们来到了富人的王国。这里没有摇摇欲坠的门墩,没有空空荡荡的马厩和漏雨的工房。这一切与传统和昔日的荣耀无关。眼前所见并非盛极而衰的追忆,而是活生生的,实实在在的财富。对于财富,我并不陌生。作为小有成就的作家,我也常常会遇到那些被祖母称作“三教九流”的有钱人,不过我可不敢奢望自己就是其中一个。我知道的大部分所谓有钱人不过是继承了家族财富,不是白手起家。他们的财富相比之前已经大大缩水。但我眼前经过的房屋则属于有别于传统财富的“当代富人”。对我来说,能快速获得财富和权力的概念带有一股令人振奋的活力。这想法有点不同寻常,因为即便是今天,英国人仍然不太瞧得上“暴发户”。我以为只有保守的右派人士才会对此不屑一顾。可荒谬的是,反而是知识分子居多的“左派”常常不遗余力地贬低白手起家者。我甚至无法假装理解,一个信奉机会均等的人如何能同时抱有这种偏见?可能他们根本没试着统一自己的观点,而是任由自己被一种自相矛盾的冲动驱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谁又不是呢?只不过,如果说我对自己年轻时的狭隘观点感到一丝抱歉,它也早已不复存在。如今我近乎无耻地仰慕那些白手起家的人,以及那些不惧怕冲破宿命的枷锁,努力奋斗为自己建立一个更好生活的人。白手起家者比大多数人更有机会过上真正适合自己的生活。为此,我对他们,以及他们光辉灿烂的人生致以敬意。当然,达米安·巴克斯特也名列其中,私心而论,这可真让我郁闷。达米安选择用以衬托其显赫生活的居所并非没落贵族的宅邸,而是经典的迪士尼卡通片里才会有的雕刻工艺复杂的城堡,这座城堡在20世纪初由建筑大师鲁琴斯亲自设计,彰显出庄重典雅的古英格兰风格。房子周围环绕着花园,呈梯田状分布,几条经过精心修整的羊肠小径交错其中,除此之外似乎并无大面积的私人土地。很显然,达米安并不想重复大部分新贵模仿士绅生活方式的套路。这不是一座农场中安居乐业的庄园,这是一个纯粹为了体现主人非凡成就而建的家。虽然并未遵循传统的贵族风范,但是这座城堡整体上却具有浓厚的20世纪30年代的气息,仿佛原主人是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不义之财。去车站接我的司机带给我一种仿佛置身阿加莎·克里斯蒂小说里的感觉,这感觉一直延续到门口鞠躬致意的管家,甚至在我走向浅色橡木楼梯时,还瞥见一个穿着黑色洋装,系着花边围裙的女佣,不过她看起来似乎轻佻了一些,瞬间我又仿佛置身于乔治·格什温的音乐剧。如果非说这次小小的冒险有一点儿非现实的古怪感,那就是我还没和主人碰面就被管家带到了自己的房间这种颠三倒四的安排免不了让人联想到悬疑凶杀电影,让我好一阵头皮发麻。一个穿着黑衣黑裤的用人在门口徘徊了一阵子,轻声说道:“先生,等您准备好了,请下楼到客厅来。”那语调听起来更像宣读遗嘱,而不是招呼客人。卧室本身倒是相当舒适,墙上铺着浅蓝色缎布,同样的缎布也被用作四柱床上高高垂下的帷幔。房间里到处摆放着结实稳重的英式家具,两扇窗户中间挂着一组中国风的琉璃彩画。这是一间迷人的屋子,尽管比起真正的祖传大宅,它确确实实带有一股子乡村民宿的气息,这点在浴室的设计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巨大的浴缸,淋浴间的管子上闪闪发亮的水龙头,崭新的毛绒绒的大浴巾……我们都清楚,即便是今日,在乡下的私人住宅中,也很少能看到这种每个细节都要面面俱到的讲究。我起身梳洗一番,然后向楼下走去。不出预料,这栋房子的客厅就像一个巨大的洞穴,有着高高的拱顶和最近换的极富弹性的地毯不是新兴俱乐部里铺的那种长绒地毯,也不是上流社会喜欢的那种平坦的古董地毯,是那种顺滑的、富有弹性的新地毯。这屋子里的每样东西都是由同一个人购置的,因此丝毫没有流露出乡村别墅通常会有的大杂烩似的品位。那是来自十几个家庭,跨越两三个世纪的四十个业余收藏家搜集来的物件,在一间屋子里粗暴地拼凑而来的结果。但这间屋子的品位是好的。事实上可以说极其出色。屋内家具大部分来自18世纪初,绘画则是新近的,但都是精心保养过的极品,光洁夺目。在感受过卧室里与之相似的格调之后,我怀疑达米安是不是有雇人专门替他打理这一切。无论哪种情况,这房子里几乎感觉不到他个人的气息,或者说人的气息。我一边心不在焉地浏览墙上的油画,一边胡思乱想,不知道自己该站着还是坐下。说实话,尽管客厅布置得富丽堂皇,实际上却有种荒芜凄凉的感觉,炉栅里燃烧的煤块都无法驱除哪怕一丝一毫湿冷的空气,客厅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打扫好了,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人使用过。客厅里也没有鲜花我总觉得这件事很能说明问题。事实上,虽然客厅布置得很完美,但是却没有一丝生气,而是弥漫着死气沉沉的清冷感。老天,我想象不出曾有女人参与打造这个地方,小孩就更不用说了。门口传来一个人的声音,“我亲爱的老伙计,”声音里还带着一丝迟疑,有点难以察觉的结巴,我对此印象实在太深,“希望我没有让你等太久。”在《傲慢与偏见》里,当达西先生付出代价,为卑鄙的维克汉姆挽回颜面,伊丽莎白·班纳特却看到妹妹又重回维克汉姆怀抱之后,如此感叹道:“莉迪亚还是那个莉迪亚。”好吧,达米安还是那个达米安。更确切地说,那个带着浓密卷发和轻松笑容的英俊青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佝偻的躯壳,像极了《双城记》里的曼内特医生。我能察觉到他那份特有的羞怯的结巴,很好地掩饰了那股深切的、熟练的优越感。当他向我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我立刻感受到他从前那种排山倒海的傲慢。我露出笑容,“见到你真好。”我说。“是吗?”我们互相凝视对方的脸,为岁月的痕迹何其摧枯拉朽又何其微不足道,而感到惊奇。当我仔细端详他时,顿时明白信中所说的“濒死之人”并非夸大其词。他不仅衰老,而且病容深沉,看来似乎已回天乏术。“好吧,这挺有意思的,我想我能这么说吧?”“当然,你当然能这么说。”他朝一直在门口等候吩咐的管家点了点头。“我在想,能不能给我们来点香槟?”我没有感到惊讶,就算四十年过去,他依然习惯用一个看似带有怯意的问句来发号施令。他这个小伎俩我看过太多次了。很多人都会这样,我猜达米安和他们一样,大概觉得只有使用问句才能显露出一种讨人喜欢的不自信,一种结结巴巴但值得敬佩的努力。虽然我知道实际上他早在1967年某个时候开始就不是个谦逊的人。我猜他当年并没意识到这些。管家似乎不认为他需要真的回答这个问题,我也这么想。他兀自走开去拿香槟。晚餐很正式,拘泥而静默。餐厅的设计将不怎么搭调的威廉·莫里斯风格和伦敦自由百货商场风格融合在一起,还穿插了一点儿比弗利山庄风格。带竖框的高窗,精雕细琢的石制壁炉,客厅的厚实地毯,组合出了一种异常单调乏味的感觉,好像一个昂贵但空荡荡的律师办公室里,被人莫名其妙地放了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幸好食物很美味,但对达米安来说则完全浪费了,他选的玛尔戈红葡萄酒我们倒是赞不绝口。巴塞特那位沉默的管家,几乎一刻不停地围着我们打转,因此他能听到一些断断续续的对话。我想起曾经有位姨妈告诉过我,当她回忆起战前的日子里目睹的餐桌谈话,她诧异地发现,当年人们对在仆人面前侃侃而谈似乎没有任何顾忌。政治秘密,家族八卦,不检点的私生活……全部在凝神倾听的用人面前一口气倒了个干干净净,可想而知,在接下来的至少一段时间内,这些事情都会作为本地酒吧的谈资被人拿来说笑。放在今天,以人们喜欢添油加醋的劲儿,这些轶闻都可以编成回忆录出版了。但不论我们是否喜欢,时代变了,你得明白服务人员也是活生生的人。对任何20世纪4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而言,每堵墙上都长着耳朵。我们闲聊了一些有的没的。他问起我父母的情况,我也问候了他的父母。事实上我父亲很喜欢他,我母亲却凭着她本能的直觉从一开始就嗅到了麻烦。不过无论如何,她在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后就过世了,达米安的父母也不在人世了,所以我们能聊的话题并不多。然后话锋转到很久之前我们共同认识的几个熟人上,等用餐接近尾声时,我们已经罗列出一长串事业失败、婚姻破裂和英年早逝的名单了。最后,他站起身吩咐巴塞特:“你觉得,我们可不可以在图书馆喝杯咖啡呢?”他再一次轻声问道,仿佛这个请求很有可能被拒绝。我不禁好奇,如果对方是个新手,全部按照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会发生什么呢?“不行,先生。我这会儿比较忙。过一会儿再把咖啡给您送去。”我真想看看这画面。但这位管家显然很清楚他需要干什么,转身去执行这个含糊的命令了。这时,达米安带我走进了我此生见过的最美丽的房间。这间房间看起来像是前主人,也可能是达米安本人,从一个更古老的大宅里买来了人家全部的藏书,连同泛着尊贵光泽的暗色书架和一个由雕刻精美的圆柱组成的屏风。墙上嵌着一个精致的粉红色大理石壁炉,为了恭候我们的光临,抛过光的钢制柴垛篓里早已升起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熠熠发亮的硬皮装帧若隐若现地折射出摇曳的火光,还有那些美妙的绘画其中一幅海景[2]画看起来像是威廉·透纳的作品。还有一幅劳伦斯画的少女肖像,散发出这座房子里绝无仅有的温馨气息。我刚才没能公正地做出评价。其他房间之所以如此沉闷,不是因为主人缺少品位,而是因为他根本没兴趣打理。这个图书馆才是达米安真正的栖居地。不一会儿酒和咖啡就端来了,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人了。“你真的很成功。”我衷心地说,“祝贺。”“你感到意外吗?”“不太意外。”他点了点头,当作是接受了我的称赞:“如果你的意思是我一直以来都是个野心勃勃的人。我承认。”“我想我的意思是你从来都不达目的不罢休。”他摇了摇头:“我可不这么觉得。”我不太确定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还没来得及追问,他又开口了:“失败了就认输,我以前也是这样。当我发现自己碰壁的时候,我能够接受现实,并且继续前进。这点你得同意吧?”可这根本是胡说八道。“我不同意,”我说,“一点儿都不同意。知难而退也许是你后来培养出的品质,我不清楚那次分别之后你的变化。不过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从来都不肯接受失败。这一点我再清楚不过了。”有那么一会儿,达米安看起来很吃惊。他人生中大部分时间也许都是跟受雇于他的人在一起,这些人多少都得附和或者听从他的意见,以至于他忘了有些人可不吃这一套。他啜了一口白兰地,沉默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好吧,就算如此,我现在已经彻底被打败了。”还没等我发问,他自己开始解释。“我得了胰腺癌。什么方法也不管用了。医生说我大概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医生常常判断失误。”“医生偶尔判断失误。但我的情况不是误判。最多相差几个星期,但基本上就是这样了。”“哦。”我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怎样回应才算恰当,人和人的想法有天壤之别。我想达米安应该不会希望我这会儿号啕大哭,或者潸然泪下,或者给出一些积极的建议。比如试一试天然健康饮食疗法之类。谁知道他的想法呢?我选择沉默以待。“我不希望你感到我对此愤怒,认为命运对我不公平。某种程度上说,我的人生是顺其自然地走到了尽头。”“你的意思是?”“正如你说的,我这辈子运气很好。我生活优渥,见过这个世界,事业上也没有什么可奋斗的目标了。我过了一个有意义的人生。你知道我当年在忙什么吗?”“我不太清楚。”“我创建了一家计算机软件公司,我们是最早意识到互联网会改变世界的人。”“你真聪明。”“你说对了。虽然听起来有点无趣,然而这是我热爱的事业。总之,我已经把公司卖掉了,也不会再做第二个公司了。”“你怎么知道?”我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问出这句话。他当然知道。“我没有在抱怨。我的公司卖给了一家美国大企业,钱多到足够拯救马拉维了。”“你不会想要拯救马拉维吧?”“我想不会,呃……”他迟疑了一下。我非常确定,关于我到这里来的原因即将揭晓。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却裹足不前。我想不如由我来继续推进话题。“你的私人生活呢?”我小小地冒了一次险。他想了想。“我其实没有什么私人生活。偶尔会安排一些消遣用来放松,这么多年来仅此而已。我完全不是一个喜欢交际的人。”“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是一个喜欢交际的人啊。”我说。我还沉浸在“偶尔会安排一些消遣用来放松”这句话带来的震惊中。老天,如果他要对此加以说明,我一定会坚决转开话题。我已经没有必要再继续推进话题了,达米安已经打开了话匣子。“你也知道,我不喜欢你带我进去的那个圈子。”他挑战似的看着我,但我没有回应。他继续说道:“但荒谬的是,当我离开那个圈子,我发现自己对原来的圈子也没法再感兴趣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彻底地放弃了‘派对’这件事儿。”“你结过婚吗?”“结过一次,不过没维持多长时间。”“抱歉。”“不用抱歉,我当时选择结婚只是因为我到了那个年纪,如果不结婚会显得很奇怪。我当时大概三十六岁还是三十七岁,周围的人已经开始对我还没结婚这件事窃窃私语了。当然了,我是个傻瓜。如果我再坚持五年,等到我的朋友们都开始离婚,我就不会成为马戏团里唯一的怪胎了。”“她是我认识的人吗?”“哦,不是。那会儿我已经脱离你们那个圈子了。而且我可以保证,我丝毫无意再回到那个圈子里。”“我们也同样完全不想再见到你。”我说。我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一丝对彼此共同的厌恶浮现出来,这反而比我俩整晚都在假装是朋友更痛快。“另外,你不了解我现在的圈子。你对我的生活根本一无所知。那天晚上改变了你的人生,也改变了我的。四十年前退出伦敦社交季以后,能走的路不止一条。”我继续说道。他没有发出质疑,也就是表示接受了。“完全正确。我向你道歉。说实话,你是不会认识苏珊娜的。我遇到她的时候,她在莱瑟黑德附近经营一家健身中心。”内心深处我同意他说的,我的生活和前巴克斯特太太不会有任何交集,我保持着沉默。他疲惫地叹了一口气,“她尽力了。我不想说她的不是。但是没有任何东西能把我和她维系在一起。”他停顿了一下。“你到最后也没有结婚,对吧?”“对,我没有结婚。因为还没到最后。”这话说出口比我预想的要刺耳得多,但达米安似乎没有细想。婚姻话题对我来说很痛苦,对他来说很尴尬。我决定退回到一个安全的区域。“你前妻后来怎么样了?”“哦,她再婚了,和一个很好的对象。他是卖运动装的,我想他们两个的婚姻基础要牢固多了。”“有孩子吗?”“他们有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不过他们的情况我就不清楚了。”“我的意思是,你们有孩子吗?”他摇了摇头,“我们没有孩子。”这一次,他的沉默显得意味深长。过了片刻,他终于吐露了实情。“我不能生孩子。”他说。他要说的话显然已经陈述完毕,不寻常的是语调里却有一丝尚未结束的意味,就好像现在年轻人喜欢模仿的澳洲腔调,每句话的尾音仿佛都带着一个奇怪的、多余的问号。他继续说道:“我的意思是,在结婚的时候,我已经不能生育了。”他停下来,似乎在等我消化这句古怪的话。他的话能是什么意思呢?我想,他该不会是在向这位健身中心的女经理求婚前被阉割了吧?他既然已经引入了这个话题,那么我也没必要为自己想追问一两句而感到内疚,结果他在我发问之前就自己回答了。“我们去看了很多的医生,他们告诉我,我的精子数为零。”即使在我们光怪陆离的现代社会,这句话的意义也太沉重了。“那太让人失望了。”我说。“是的,非常失望。”很明显我回应得很糟糕:“医生没有什么方法吗?”“他们解决不了。他们分析了几种可能导致我这种症状发生的原因,不过没有人认为这种情况能好转。所以,我只能这样了。”“你可以试试其他方法。现在这些方法可高明了。”我也没法说得更具体了。他摇了摇头:“我永远不会抚养其他人的孩子。苏珊娜曾经试图说服我,不过我始终不同意。我就是觉得这么做没有意义。孩子如果不是你亲生的,那和洋娃娃有什么区别?也许是一个活的洋娃娃,可依然只是个洋娃娃。”“很多人都不会同意你的看法。”他点了点头:“我知道,苏珊娜就是其中一个。她不能接受为什么自己没有孩子,又不是她的原因。我完全可以理解。从医院出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们早晚会分开。”他起身,给自己又倒了一杯酒。这时候确实得来一杯。“我明白了。”我说这句话只是为了打破沉默,心中则有些担心即将再听到什么。果然,当他又开始说话时,语气听起来比任何时候都坚定:“有两位专家认为这种情况也许是成人腮腺炎引发的。”“我以为那是编造出来,用来恐吓年轻人的鬼话。”“这种病很罕见,但不是没有可能。它引发了感染,造成了睾丸炎。通常它会自然消退,不会留下任何后遗症。不过有时候,极少数的情况下,情况则相反。我小时候没有得过腮腺炎,记忆中好像从未得过。不过后来回想起来,我好像在1970年7月从葡萄牙回来之后就病了,当时我的喉咙一直很痛,几个星期都卧床不起,扁桃腺肿得厉害。所以他们的推断可能没有错。”我在椅子里稍微挪动了一下,又啜了一小口酒。我开始有点坐立不安。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我邀请了达米安去葡萄牙玩,和一帮朋友一起。上帝作证,背后的原因复杂得多,当时我只能解释说,因为派对上缺少男生,所以女主人让我帮忙邀请他来参加派对。原来那个假期在他身上酿成了灾难性的后果。所以,他现在是在责怪我害得他没办法留下后代?他邀请我到这儿来是为了让我承认过错?他在那个假期对我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难道他想指责我也同样伤害了他?“我不记得当时有人正在生病。”我说。不过显然他记得。“那栋度假别墅主人的女友。那个神经兮兮有着浅色头发的美国女孩,她叫什么名字?艾丽丝?艾丽克斯?那几天她从头到尾都在抱怨喉咙疼。”“你的记忆力真是完美。”“我有大把的时间用来回忆。”四十年前的埃什托里尔,那栋后来一直被我刻意淡忘的,被阳光晒到褪色的别墅,瞬间又从我的脑海中重新浮现了出来。露台下方炙热的金色沙滩,醉意盎然的晚宴,伴随着爱欲和弦外之意,我们登上辛特拉山上那座闹鬼的城堡里探险,在低声细语的湛蓝大海里畅游嬉戏,在里斯本大教堂前宏伟的广场上,等待瞻仰萨拉查总统的遗体……那段生动鲜明的记忆仿佛历历在目,那个让我们从少年变成大人的旅程,伴随着种种危机的一段历险。当你回到家时,会发现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与出发时判若两人。这是一段改写了我人生的假期。我点了点头:“好吧,也许你是对的。”“当然。如果原因出在腮腺炎的话,我想也许在那之前,我有了一个孩子。”尽管他的态度认真,我却无法苟同。“我们那会儿才二十一岁,现如今,虽然说家里的女孩子到了十三岁可能就怀孕了,但那个时候的情况不同。”我非常笃定地露出微笑,可达米安并没有注意到。相反,他走到劳伦斯画作下方一个精美的法式书桌旁,伸手拉开抽屉,取出一个信封递给了我。信封看上去旧旧的,我只能勉强辨认出邮戳上的字像是“切尔西,1990年12月23日”。“请读一下吧。”我小心翼翼地展开信纸。整封信是用打字机打的,开头的问候和结尾都没有留下手写的字迹。“亲爱的人渣”,上来就这么写。真厉害。我抬起眉毛看了看他。“继续看吧。”“亲爱的人渣,圣诞节快到了。时间也很晚了,而且我喝多了,才有勇气告诉你,这十九年来,你让我活在一个谎言当中。我每一天都看着这个活生生的谎言,这一切都是你造成的。永远没有人会知道真相,我也有可能不会寄出这封信,也许我等下就把它烧了。但你应该意识到,你的欺骗和我的软弱,使我沦落到何种地步。我不忍诅咒你,我做不到,但我也绝不会原谅你,你让我的人生遭遇如此的不幸,我不该受此折磨。”在信的末尾,这段文字的下方,写信的人打上了署名:“一个傻瓜”。我盯着它。“好吧,她确实寄出了,”我说,“我猜她本来没打算这么做。”“也许是别的什么人,在她家大厅的桌子上捡到了这封信,然后投递出去。她对此一无所知。”达米安说。我觉得很有可能:“她如果知道,一定惊慌失措。”“你确定是‘她’?”我点点头:“不是吗?‘你让我活在一个谎言当中’‘你的欺骗和我的软弱’这些听起来可不像男人会说的话。我倒是很欣赏她的署名,‘一个傻瓜’。这封信让我想起了我们年轻时候的流行曲的歌词。总之,我估计她说的欺骗应该是感情方面的吧?听起来可不像是因为投资失败而崩溃了。这么看来,写信的人一定是女性,对不对?还是……难道说,你的人生曾经偏转到某个以前从未尝试过的路线上去了?”“那我肯定信的主人是女性。”“看吧。”我笑了,“我喜欢她说她不忍诅咒你,很有济[3]慈风范,像《伊莎贝拉,或罗勒盆栽》里的那句诗:‘她独自哭泣,为了不复存在的欢愉。’”“你觉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还有什么可怀疑的。“这并不难理解啊,”我说,不过他在等我说下去,所以我组织了一下语言,“听起来好像你让某人怀孕了。”“是的。”“我想她说的欺骗肯定是指你一步步地用甜言蜜语打动她,说一些会永远爱她之类的话,好让她宽衣解带。”“这话太犀利了。”“是吗?我不是故意的。那会儿我们男生都一样,我也这么干过。那么她的‘软弱’,应该就是说你最终得逞了。”不过我又忖量了一下达米安对这封信的意图的最初疑问。他的意思是,他认为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怎么,你认为还有其他解释吗?我想这个女人也许爱上了你,‘你让我活在一个谎言当中’这句话的意思是,她和别人结了婚,可她其实更想和你在一起。你也这么想吗?”“我猜测的跟你说的不太一样。如果她只是想说这些,有必要二十年后,还在写这些东西吗?”“有些人就是比较难释怀。”“‘我每一天都看着这个活生生的谎言’‘永远没有人会知道真相’,永远没有人会知道什么?”他是在提问,但答案是毫无疑问的。我同意地点了点头:“就像我说的,你让她怀孕了。”他这下似乎放心了,好像刚刚是在试探我一样。“那么,她生下了这个小孩。”“听起来是这么一回事。虽然她这样做,会让整件事变成了一部时代剧。为什么她不处理掉这个小孩呢?”对于这个问题,达米安露出了傲慢的表情,同时不屑地“哼”了一声。这是他特有的表达方式,我记得太清楚了:“我猜堕胎可能触犯了她的原则吧。有些人是有原则的。”这下轮到我嗤之以鼻。“我可不打算听你谈什么原则。”我说。算他识相,没和我争执。整件事情开始有点让我不耐烦,有必要为这点事费这么大周折吗?“很好,她生下了一个孩子,没有人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你,故事结束了。”我盯着那封被小心保存着的信封,“故事结束了吗?这封信之后还有别的吗?”他点点头:“我那时候也是这么想的。我以为后面会有一系列我不知道的……敲诈勒索什么的。”“敲诈勒索?”“这是我的律师说的。我去见他了,他复印了这封信,让我什么也别做,等着下一次对方发招。他的意思是很明显她就是想要钱,我们应该对此有所准备。那段时间我已经小有成就,时不时会出现在报纸上,看来她突然发觉孩子的父亲是一个有钱人,不如趁此机会狠狠捞一笔。我的孩子那时应该差不多二十岁了”“十九,”我说,“她在信中说:‘这十九年来,你让我活在一个谎言当中。’”有那么一刻,他看起来有点困惑,然后他点了点头。“十九岁,人生才刚开始。钱正好能派上用场。”他看着我。我没有什么可补充的,假如事情像那位律师所猜测的,我也觉得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我会给她的,”他像是在为自己辩护,“我本来就打算这么做。”“但是她没有再写信来。”“对。”“也许她死了。”“可能吧,不过这未免太戏剧化了。也许像你说的,这封信是无意中被寄出的。总而言之,我再也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这件事渐渐也就不了了之了。”“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讨论它呢?”他没有马上回答我,而是站起身穿过房间,走到壁炉旁。一块木柴滚出了炉膛,他用铁钳夹起来放回炉膛里,这一系列动作极为专注。“问题是,”最后他终于开口了,虽然对着炉火,但应该是在和我说话吧,“我想要找到这个孩子。”这听起来一点逻辑都没有。如果他想“做正确的事情”,为什么十八年前没做?那会儿也许还有点意义。“难道你不觉得有点迟了吗?”我问。“也许她写这封信的时候,你不想认这个孩子。但是现在,这‘孩子’已经是年近四十岁的大人了。他们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这时候你再出现,也于事无补。”这些话完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我都不确定他是不是听到了。“我想找到他们,”他再次重复,“我希望你去找到他们。”如果到了现在这一步,我还要假装猜不到他找我来的用意,那么我也太傻了。但这并非一项我感兴趣的任务:“为什么是我?”“我遇到你的时候,一共跟四个女孩发生过关系。”他的话停顿了一下。我微微抬起了眉毛,任何我的同龄人都会意识到,这太令人刮目相看了。我们第一次遇见对方的时候都才十九岁,我连比在舞池里亲吻女孩更出格的事儿都没干过。他继续说道:“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我都跟这四个女孩很熟悉,所以肯定不是她们当中的一个人。然后我们两个玩到一起了,我也一直没闲着。两三年之后,我们去了葡萄牙。回国之后,我就丧失生育能力了。还有,看看这笔迹,这信纸,读读这些句子。这个女人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还很装腔作势。还喝醉了。”“但并不妨碍她出身高贵。”“的确。”我想了想他的理论,“伦敦社交季到葡萄牙旅行中间的这些年呢?”他摇了摇头:“很少,大部分是荡妇,有一两个人我们那会儿就认识的,我和她们有那么点儿藕断丝连。可那个夏天之前的时间里她们谁也没有过孩子。”他消沉地叹了一口气。“无论如何,如果不是为了守护一些不想失去的东西,一旦说出真相就会受到伤害,谁也没必要活在谎言当中。她写信给我的时候是1990年,只有上流社会和上中产阶级还有着先结婚后生子的传统。一般人一早就把这个秘密披露于世了。”说了这么多话,加上翻动木头,似乎耗尽了他身上仅剩的精力,他颓然向后瘫倒在椅子里,发出了一声呻吟。我并不可怜他,恰恰相反,他提出的无理要求突然间刺痛了我。“但是,我又不在你的生活圈子里。我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我们是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我不是在攻击他,只是不懂这一切怎么成了我的责任。“我们也许曾经很熟,但我们现在并没有。四十年前我们一起去过一些舞会,还大吵过一架,但是肯定有其他人比我和你更亲近。我不可能是唯一一个能承担起这个任务的人。”“只有你。这些女人都是你那个圈子的人,不是我这个圈子里的。我没有其他朋友会认识她们,他们连她们的名字都没听说过。事实上,既然说到这里,不如直接告诉你,我根本没有其他朋友。”如果是为了达到目的,连这种话都说得出,我还真不敢恭维。“既然这么说,那你根本没有朋友,因为你肯定不能算上我。”话一出口,我自然感到有些后悔。我相信他是垂死之人,过去的事情无论我们多想也无法挽回,没有必要拿改变不了的事情惩罚他。可他竟然笑了。“你说得对,我没有朋友。你比谁都清楚,友谊这种关系我既无法理解也无力胜任。如果你不愿意为我做这件事,就没有其他人可以帮我了。我甚至没法雇一个私家侦探。我要的信息可不能让外人知道。”我原本想建议他亲自出马,可看着他颤抖枯槁的身躯,这些话便咽了下去。“你愿意帮我吗?”短暂的停顿后,他再一次提出请求。这一刻我非常确定我真的不愿意。不仅因为这趟寻子之旅的性质尴尬棘手,会耗费大量时间,还因为我越想越发觉,我不想到处打探达米安的过去,更不想追溯自己的过去。他提到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对他、对我而言都是。基于他的缘故,我几乎没有再和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保持联系,这一点他也知道,所以再回头翻来翻去,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我决定最后努力一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就算像达米安·巴克斯特这样的人也多少有些同理心吧。“达米安,想想看,你真的想要把他们的生活搅个天翻地覆吗?这个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不管是男是女,都在尽其所能过着自己的生活。让他们发现自己其实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对他们真的好吗?他们会怎么做?质问父母,还是和父母决裂?你良心上过得去吗?”我说。他看着我,眼神平静而坚定。“我的财产,扣除遗产税后,远远超过五亿英镑,我打算把这个孩子立为唯一继承人。你确定要背负阻止他获得财产继承权的责任?你良心上过得去吗?”这番话自然让情况完全不同了,如果假装没这回事只会显得很幼稚。“我该从哪里入手呢?”我问道。他松了一口气:“我会列给你一张清单,是那几年跟我交往过的女孩子的名单,她们都在1971年4月之前生过孩子。”这话再次令我暗暗佩服。同时期我交往过的女孩子,不管生没生小孩,大概只够填满一面空白的访问卡。这种严密精确的指示也带有公事公办的意味。我以为我们是在进行某种哲学思想的交流,但现在我觉得我们更接近所谓“实质性问题”了。他显然察觉到了我的错愕。“我的秘书已经开了个头,剔除了当年没有生过孩子的女孩,这些人你就没有必要进行接触了。”这当然是实情,“这张名单是经过全面筛选的。”“那些你交往过,但当时没有生下孩子的姑娘呢?”“不用考虑她们。这是无用功,没有意义的。”他微微笑了一下。“我们已经做了很多排查,有一两个女孩倒是很[4]早就生了孩子。不过,就像欧仁妮皇后的母亲在女儿的血统被质疑时曾说过的,‘日期不匹配’。”他笑了起来。看到自己的计划快要成功,他显得从容多了。“我希望你能明白,我对这件事情是认真的。这些名字中的任何一个都极有可能是我们要找的人。”“我该怎么做?”“你直接联系她们就好。除了一个人之外,其他人现在的住址我都有。”“为什么不干脆让她们去做一个亲子鉴定好了?”“她们这种身份的人是绝对不会同意的。”“你一边讨厌她们,一边倒不忘把她们想得挺浪漫的。我觉得她们可能会同意,她们的孩子得知原委后,也会双手赞成。”“不行。”他忽然又严峻起来。我知道我的话惹恼了他。“我不希望这件事成为八卦。我只想让我真正的孩子知道我在寻找他们。当他们得到财产后,他们可以选择披露事情的真实情况,关于他们为什么会得到这笔财富。但在那之前,这只是为了满足我个人的心愿,我可不想被公众消遣。做了亲子鉴定,如果这个人不是我要找的,就等着看下周《每日邮报》怎么胡编乱造吧。”他摇摇头,“也许到了最后阶段,我们再做亲子鉴定。不过只能是在有把握这个人是我真正子嗣的情况下。”“不过,会不会其中一个女孩生下了孩子,然后偷偷交给别人领养?”“不会。至少这个孩子的母亲不会。”“你怎么知道?”“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她就不会每一天都看着这个活生生的谎言了。”我没有其他要说的了,至少我需要时间来进一步理清整件事。达米安似乎很理解,也无意质疑。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对我说:“现在我要去休息了。好几个月我都没有这么晚睡了。你会在你房间里看到那个名单。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明天早上继续讨论。另外,在你出发之前,就算会被你指责‘粗鲁无礼’,我还是要说,你房间里有一张额度足够的信用卡。我不会过问你的开销。”这个细节成功地惹恼了我,他刻意的措辞就是为了让我觉得他慷慨大方。但这项委派任务根本就是强人所难,和慷慨大方一点都不沾边。“我还没有同意。”我说。“我希望你会同意。”他走到门口,停下了脚步。“你现在还会见到她吗?”他问道,颇有把握我不会需要他提醒这个“她”指的是谁。没错。“不,没怎么见过。”我苦苦思索,“偶尔,在派对、婚礼或者其他什么场合碰到过。除此之外没怎么见过她。”“你们现在不是仇人吧?”“哦,不是的。我们会向对方微笑,甚至交谈。我们当然不是仇人。我们什么都不是。”他犹豫了一下,仿佛在考虑要不要说下去:“你知道,我当时气疯了。”“是的。”“但我希望你能理解,我也知道,我当时完全疯了。”他停顿了一下,好像我会表现出适当的反应。但我没有。“如果我说对不起,会不会好一点?”“不太会。”他点点头,似乎把我的话听进去了。我们都知道再也没什么可说的了。“你愿意在这儿待多久都行。再喝点威士忌,翻翻书。有些书应该合你胃口。”可我还要问。“为什么你要拖到现在?”我说,“为什么不一拿到信就开始调查?”这句话让他沉思了好一会儿,大厅里的灯光从门外照进来,他枯槁的面容显得更加深邃。想必他一天也要问自己一千次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不太清楚。也许,我一想到有人要向我索取些什么,我就受不了。我不知道如何才能做到,找到他们,确认他们的身份,却能够全身而退。我从来都没有特别想要小孩,也许这是为什么我无视妻子的恳求的原因。这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并不认为我天生适合做一个父亲。”“而你现在准备给这个陌生人,足以建起一座小工业城市的财富。为什么,到底是什么让你改变了主意?”达米安想了一下,他发出了一声非常轻微的叹息,这使他单薄瘦削的肩膀起伏了一下。一度合身的外套松松垮垮地挂在他干瘪的躯体上。“我快要死了,也没有什么信仰。”他简短地说,“也许这是唯一能让我不朽的机会吧。”然后,他就走了。我则留下独自享受他的图书馆。

第二章 塞琳娜之年

我知道我不是唯一一个把1968年当作“塞琳娜之年”的人,早在那年春天,我就为能够和她说上几句话而备感荣幸了。我向来不太擅长看人,第一次见面几乎总是毫无悬念地看走眼。尽管人性本来就复杂,我还是花了很多年才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在我年轻的时候,我还觉得自己天赋异禀,能分辨好与坏,卑劣与美好,亵渎与圣明。而达米安·巴克斯特却天生是个洞察人性的高手,他一眼就看出我耳根子软的弱点了。我和他都在1967年9月去了剑桥大学,是同一届,不过分在不同的学院,交际圈也随之不同,所以直到1968年暑假过后新学期开学时,我们才第一次遇到对方。记得大概是在5月初,当时我所在的学院正在院士广场举办派对,那会儿我肯定在到处出风头。那时我才十九岁,原本正处于一个不可避免的、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然后忽然意识到这个世界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形形色色的人,层出不穷的机会,你不会再为寄宿学校或乡绅生活而产生任何优越感了,迄今为止所接受的“精英教育”和剑桥的广阔天地相比,无疑是井底之蛙。我当然没有反社会倾向,但在上大学之前,我所谓的社交生活却实在乏善可陈。我有几个英俊潇洒、能说会道的表兄弟,我则相形见绌,一直活在他们的阴影下。既没有好看的外表,也没有可以弥补外表缺憾的人格魅力,绞尽脑汁也难以让旁人察觉到我的存在。亲爱的母亲非常明白我的心情,因为她长年沉默而心痛地目睹我的困境,却发现她无论做什么也无法抚慰这带给我的伤害。直到我被剑桥录取,终于萌生出一点自信。她当即决定借此机会,好好鼓舞我的士气,激发我的冒险精神。她在伦敦有一些朋友,只要家中有适龄女儿,她就会无一例外地介绍给我认识。说来或许令人惊讶,不过我真的遵循了她的指示,开始建立自己小小的社交圈,自此从不如人的压抑沮丧中解脱出来。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重塑了自己。对现在的年轻人来说,我甘愿听从父母的意见也许是件很奇怪的事,不过四十年前情况大不一样,那时候的人并不那么恐惧变老。当时的风气不像今天的这么奇怪,不会屈尊去讨好年轻人,现在那些电视节目主持人明明人到中年,却为了讨青少年观众喜欢而装作认同他们的品位和好恶,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我们那个时代。简单来说,那时的人和现在的人在这一点,以及其他许多方面的想法都大不一样。当然,社会依然分不同的阶级,政治观点也有所区分,宗教也是。尽管现在影响力小一些,但最关键的差异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并非在于左派右派之争,又或贵族平民间的隔阂,而在于1968年那代人和四十年之后的新生代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在我的世界里,20世纪60年代初的父母仍习惯于为孩子大大小小的事情做决定,操心程度令人咋舌。从学校放假时的派对在哪一家举办、几时开始,到孩子在学校要学哪些科目,他们大学毕业后应当从事何种职业。最重要的是,他们和什么样的朋友来往。总体来看也不能说是暴政,但当他们指点江山时,我们通常不大会去挑战他们的权威。我记得家乡一位准男爵爵位继承人,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举止又总是粗鲁无礼,正因如此,把我和我妹妹迷得神魂颠倒。可我父母眼里却揉不得沙子,于是这位继承人便被我父亲明令禁止踏入我家大门,“除非他不出现在会引起舆论的场合”。你们听说过这种话吗?即使当年我们听了也忍不住哈哈大笑。不过,我们并没有忤逆过父亲的意见。简单来说,我们是当时时代下的产物。现在已经没有这种事情了。有时候,我会听到人们哀叹权威的崩塌。这是右翼媒体刻意引导我们去相信的吗?还是水到渠成的结果,就像内燃机或青霉素一样?无论是哪一种,家长专制已经从我们的社会消失不见了,就像去年下过的雪一样。总之,我们接着说刚才的。那年春天,不知何故,我受邀参加了院士广场的一场派对。现在我也不确定,这到底是官方活动还是私人聚会。不过不管怎样,我们这些参加的人都觉得自己的确是经过千挑万选的佼佼者。本学院的学生素有聪明的美誉,我们本就一直沾沾自喜,这下更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子。以我现在这个疲惫的中年人看来,这些小小的虚荣心是多么可悲,不过稍微有一点虚荣心也无伤大雅。当时,我们以为自己已经是大人了,以为自己很拉风,其实并不是。以为别人会很想认识我们,其实完全没有这回事。虽然现在我说得轻松,但经历了痛苦的青涩少年时代,我仍然能够体会那种再熟悉不过的骄傲中掺杂着恐惧的心情。这是再典型不过的二十岁青年的心理特征,一方面自命不凡,一方面又伴有严重的社交恐惧。大概是这自相矛盾的心态让我暴露了自己的脆弱吧。奇怪的是,我能清楚地记得达米安进入我的生活的那个瞬间。他出现的那一刻,我正在和塞琳娜说话,所以我们算是同时认识了他,当时我对这个细节浑然不觉,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耐人寻味。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派对上。她从不随波逐流。也许她当时和朋友在附近,被一起带过来玩?现在我都不知道答案。那会儿我和塞琳娜交情尚浅,但终究是彼此认识。这也是一个和现代社会明显不同的地方,现在的人点个头,握个手,问声好,都敢声称“认识”对方。有时候更过分,点头之交都成了“我的一个朋友”。当然如果对方也有此意,他们非但不说破,而且会配合你演得天衣无缝。可这都是逢场作戏罢了。我想四十年前的人会更清楚你们彼此关系到了什么程度。比如,像塞琳娜这样我远远高攀不上的人,会让我对交情进展到哪一步分外在意。塞琳娜·格雷沙姆小姐似乎天生就不会像我们这些人一样,动辄妄自菲薄。这一点让她打一开始就从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我可以把她的这种特质描述为“异常自信”,不过这样好像把她说成了一个精明傲慢、善于自我包装的人。这大概是最南辕北辙的评价了。她只是从未为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而烦恼过。她也从来没有质疑过人们为什么会喜欢她,也从不对他们的仰慕之情吹毛求疵。她就是现在人说的那种从不纠结的人。在少女时代,这样的个性让她显得格外与众不同,现在亦是。她温和的疏离感和从容沉静的性情,初次见面就令我倾倒,当时我完全无力抵抗自己对她时时刻刻的爱慕,直到很多年之后才有所缓和。我现在明白了,她的距离感是因为她对我,或者我们大部分人都不感兴趣。但当时的我们就像着了魔。尽管她的美貌和出身都高不可攀,但她之所以令所有人神魂颠倒,还是因为天生那份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我知道我不是唯一一个把1968年当作“塞琳娜之年”的人,早在那年春天,我就为能够和她说上几句话而备感荣幸了。如我所说,她出身于一个古老高贵的家族,就算不是独一无二,也是旧世界硕果仅存的几个贵族之一。那时候白手起家能够获得的财富,还远没有达到几十年之后的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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