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文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5 03:07:18

点击下载

作者:海明威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文集)

太阳照常升起(海明威文集)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太阳照常升起作者:【美】海明威译者:赵静男责任编辑:宋玲关注微博:@数字译文微信公众号:数字译文联系我们:hi@shtph.com问题反馈:complain@shtph.com合作电话:021-53594508

Digital Lab是上海译文出版社数字业务的实验部门,成立于2014年3月。我们致力于将优质的资源送到读者手中。我们会不断努力,做体验更好、设计更好的电子书,加油!上海译文出版社|Digital Lab(1)

本书献给哈德莉并献给约翰·哈德莉·尼加诺尔(1) 哈德莉·里查逊(1891—1979)为海明威的第一任妻子,约翰(1923年生)为他们的儿子。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2)——引自和葛特鲁德·斯泰因的一次谈话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3)——《传道书》(2) 1924年夏,斯坦曾在和海明威交谈时,把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青年称之为“迷惘的一代”。海明威最初曾考虑以之作为本书的书名。(3) 引自《圣经·传道书》第一章第四到第七节。“日头出来”四字在《圣经》钦定英译本中作“The sun also ariseth”。海明威最后采用为本书书名,改用现代英语的拼法。本书中译本书名即照此译出。译本序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有一批青年作家陆续登上文坛。他们不仅年龄相仿,而且经历相似,思想情绪相近,在创作中表现出许多共同点,逐渐形成一个新的文学流派。但这个流派既无固定组织和共同纲领,也没发表过宣言,甚至初期连个名称都没有。一九二六年,海明威发表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引用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为小说的题辞:“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从此,这个流派就正式被称作“迷惘的一代”。“迷惘的一代”文学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战后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的影响下产生的。这一派作家大多数亲身经历了帝国主义战争的浩劫,他们非常关心战后欧美青年一代的命运问题。他们往往把这个问题与帝国主义战争联系在一起,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是欧美青年一代精神悲剧的历史根源,所以怀着无限的伤感和悲苦来描写被战争驱逐出生活常规的、饱经沧桑的人们的不幸,努力挖掘主人公的心灵创伤。“迷惘的一代”文学的主人公多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军国主义狂热的驱使下,带着玫瑰色的幻想,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但在战场上看到的是残酷的厮杀和恐怖的死亡。他们充当垄断资产阶级的炮灰,许多人白白地葬送了生命,侥幸活下来的也都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对他们来说,通行的道德标准、伦理观念、人生理想等等,全都被战争给摧毁了。他们憎恨战争,但又不知道如何消灭战争,心情苦闷,感到前途茫茫。战后资本主义世界的动荡不安和危机的加深,又加重了他们心灵的空虚和病态的桀骜不驯。他们远离人民革命,没有明确的社会理想,只能逃避现实,躲进个人的狭小天地,想要用爱情、友谊和寻欢作乐来解脱精神上的痛苦,企图在富有刺激性的活动中使自己振奋起来。然而这种消极遁世的思想和放荡不羁的生活并不能使他们得到满足,反而使他们更加离开生活的常规,陷入更深的悲观绝望而不能自拔。“迷惘的一代”作家通过塑造这种社会典型,谴责了帝国主义战争对一代人的摧残,反映了战后资本主义世界深刻的精神危机。

欧内斯特·海明威(1899—1961)不仅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命名者,而且也是这个流派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他出生在美国芝加哥市郊橡园镇的一个医生家庭,一九一七年毕业于当地的中学,在《堪萨斯城明星报》当记者。这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进入关键时期,美国政府认为时机已到,放弃了“中立”立场,宣布参战。垄断资产阶级为了欺骗和动员群众参加这场重新瓜分殖民地和划分势力范围的肮脏战争,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未满十九岁的海明威于一九一八年志愿参加红十字会救护队,开赴意大利前线,不久就受了重伤。在野战医院里,医生给他做了十二次手术,从他身上取出了二百多块弹片。而海明威精神上所受的创伤更加深重。他后来回忆说,“我们这些青年刚刚离开中学的课椅或者走出大学的课堂,就来到战场”;“我在身体、心理、精神以及感情上,都受到了很重的创伤”。战争结束以后,海明威回到大西洋彼岸的家乡,可是战争的残酷印象却死死地纠缠着他,使他陷入彷徨苦闷的状态。据他的亲属回忆,他参战归来后,“不想找工作,不想上大学,什么事情都不想做。他成了一个没有目标的人”。

一九二一年底,海明威应聘任加拿大《多伦多明星日报》驻欧洲记者。他以巴黎为常驻基地,到许多国家去采访,深刻感受到资本主义世界日益加深的社会危机和思想危机以及笼罩着资产阶级知识界的悲观绝望情绪。与此同时,海明威在巴黎结识了旅居欧洲的美国女作家格·斯坦和意象派诗人埃·庞德,在他们的影响下开始文学创作。他的第一部作品《三个短篇小说和十首诗》(1923)明显带有模仿的性质,出版后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但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增订第二版)则标志着他的写作学徒阶段的结束和独特风格的形成,于一九二五年问世,为他在欧美文坛上的地位奠定了基础。这个集子包括两类作品。一类是描写带有作者自传成分的主人公尼克·亚当斯少年时期和战后的活动以及其他一些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日常生活的短篇小说。另一类是穿插在这些短篇小说中间的无标题小品,类似新闻报道的片断,多数是客观地描写第一次世界大战和希—土战争的残酷画面。和平生活的场景和战争中的厮杀场面不断更迭,交替出现:尼克少年时期无忧无虑的田园生活和战后在自然界中安闲的活动,经常被隆隆的炮声所破坏;密歇根州的森林和舒适安逸的家庭生活一再笼罩上战争的硝烟。这种对照式的结构提供了打开人物精神世界的钥匙。尼克以及与他相类似的青年,在战火中死里逃生,在战后心灰意冷,灵魂一片空虚。这是帝国主义战争对一代人摧残的结果,于是产生了“迷惘的一代”。不过海明威在《在我们的时代》里还只是描绘了一个雏形。《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体现了“迷惘的一代”文学的基本特征,实际上是这个流派的宣言,塑造了“迷惘的一代”的典型。

小说描写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一群流落巴黎的英、美青年的生活和思想情绪。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形象带有作者自传的成分,体现了海明威本人的某些经历和他战后初年的世界观以及性格上的许多特点。他是个美国青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负了重伤,战后旅居法国,为美国的一家报馆当驻欧记者。他在生活中没有目标和理想,被一种毁灭感所吞食。他热恋着勃莱特·阿施利夫人,但负伤造成的残疾使他对性爱可望而不可即,不能与自己所钟情的女人结合。他嗜酒如命,企图在酒精的麻醉中忘却精神的痛苦,但是这也无济于事。巴恩斯的朋友比尔对他说:“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你在各家咖啡馆来回转游。”

小说卷首的引语“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是针对作品中所有的人物而言的。其他一些人物也都是“和土地失去了联系”的“流亡者”。女主人公阿施利夫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当过护士,在战争中失去了爱人。她在战后侨居巴黎,过着纸醉金迷、恣意放纵的生活,因为“在这种地方谁也不知道要干什么”。她和一些男人在一起鬼混,在咖啡馆里酗酒调情,为的是忘却“人间地狱般的痛苦”。巴恩斯高出于这群放荡成性的青年之上,不愿意在寻欢作乐中浪费生命,企图寻找“和土地的联系”。于是他和朋友一起到比利牛斯山区去旅行,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悠然自得地垂钓,想以此求得精神解脱。而即使是像勃莱特这样的放荡女人,也并不甘心自暴自弃和堕落到底,她和巴恩斯一起参加巴斯克人的节日狂欢,在潘普洛纳观看斗牛,从中得到了精神刺激。勇敢的斗牛士和疯狂的公牛搏斗,使他们欣喜若狂。巴恩斯和勃莱特在斗牛士身上看到了敢于单身鏖战、对痛苦无动于衷和蔑视死亡的“硬汉子”精神,自以为找到了人生的真谛。海明威也认为这才是永恒的人生,是太阳升起的地方。他从《圣经·传道书》中摘引一段话作为小说卷首的第二段引语,与小说的标题相呼应,进一步肯定了这番意思:“日头出来,日头落下”,但“地却永远长存”。

巴恩斯也好,勃莱特也好,都是人生角斗场上的失败者。但他们不是逆来顺受的“小人物”,而是有着坚强的意志,从不抱怨生活对他们残酷无情,从不唉声叹气。然而他们都只相信自己,只依靠自己来进行孤军奋战。他们对现实的反抗是畸形的,与其说是反抗,不如说是逃避。他们从不去追究造成自己不幸的社会原因,更不去寻找消灭这种不幸的正确途径。他们只是凭着本能,凭着直觉经验同残酷的现实相抗衡,或是把优美宁静的大自然当成精神避难所,或是在酒精的麻醉和爱情的欢乐中寻求精神解脱,或是在节日狂欢和观看斗牛中求得精神刺激。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没有过不完的节日。这些个人主义者无力摆脱困境,终究遭到悲惨的结局。七天圣福明节的狂欢活动过去之后,巴恩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怅惘,在生活中失去了最后的寄托。勃莱特出于一时狂热,爱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可是冷静下来之后,终于发现两人年龄相差悬殊,不得不把他打发走,只身一人困在马德里的旅馆里。巴恩斯向她伸出友谊的手,但这两位彼此钟情的男女却永远不能结合在一起,因此更加孤独和苦闷,感到前途茫茫。小说的结尾笼罩着浓重的悲观主义和哀伤痛苦的情调:“唉,杰克,”勃莱特说,“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前面,有个穿着卡其制服的骑警在指挥交通。他举起警棍。

车子突然慢下来,使勃莱特紧偎在我身上。“是啊,”我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他们注定是孤独的,不能结合在一起,只能在幻想中求得安慰。

海明威曾一再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他从不直接披露自己对人物和事件的态度,甚至对人物的行为动机和心理状态也很少进行解释和说明,而只是“客观地”、“照相式地”描绘出人物在某种感情支配下本能的乃至下意识的活动,造成富有实感的画面,使读者从这种直接经验中去体验隐藏着的思想感情。这就使海明威的小说包含着丰富的“潜台词”,具有意在言外、“余音缭绕”的艺术效果。《太阳照常升起》的主要价值就在于它的“潜台词”,亦即潜在“水下”的主题。小说中的人物过着病态的畸形生活,没有理想,没有光明。他们回顾过去感到一片漆黑,展望未来看到的是满天阴霾,只能在昏暗中沉浮,在绝望中挣扎。巴恩斯和勃莱特作为资产阶级青年一代的代表,既是帝国主义战争的受害者,又是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产物。因此小说的“潜台词”就在于对帝国主义战争和资本主义社会危机的揭露。但是海明威在早期创作中过分追求这种“潜台词”和“照相式的客观主义”,也曾造成不良的效果。他在《太阳照常升起》中只摆出“迷惘的一代”的生活现象,不挖掘产生的原因,脱离了社会生活去孤立地描写他们的寻欢作乐、酗酒调情、钓鱼斗牛。不管他如何声明他并不想歌颂“迷惘的一代”,但客观上所讴歌的却是醇酒和美女、狂欢和遁世,所肯定的是人生无常、及时行乐的思想。小说的“潜在主题”并不体现在情节发展的逻辑之中,而是隐藏在所描写的生活画面之外,因此比较隐晦,不易被读者所体会。《太阳照常升起》发表以后,“迷惘的一代”文学的影响剧增,迅速扩展到许多欧洲国家。一九二九年是这个流派大丰收的一年,问世的长篇小说有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英国作家理查德·奥尔丁顿的《英雄之死》和德国作家埃利希·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这些作品是“迷惘的一代”文学的最高成就。《永别了,武器》对海明威个人来说,标志着他的创作向前迈出了一大步。他在这里着重解决的是“迷惘的一代”形成的历史条件问题,是帝国主义战争对一代人的摧残的问题。如果说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中竭力回避人的命运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问题,那么在《永别了,武器》中则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这个问题提到首位,把揭露的矛头直接指向帝国主义战争。但这部作品跟《太阳照常升起》一样,也不免宣扬消极遁世的思想,流露出浓厚的悲观主义。这是“迷惘的一代”文学不可克服的矛盾。进入三十年代以后,这种矛盾更加尖锐,终于导致这个流派的没落消亡。海明威在三十年代中期接近左翼文艺运动,并且参加了西班牙人民保卫共和国的斗争,因此在话剧《第五纵队》(1938)和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中把主人公引上了“为世上所有的穷人”而战斗的道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他从进步人类反法西斯斗争的胜利中汲取了精神力量,写出像《老人与海》(1952)这样比较乐观的作品,尽管他至死也没能克服悲观主义情绪。

海明威是位风格独特的艺术家,创造了一种简洁流畅、凝重浑厚的文体,为千千万万读者所称道。他从日常口语中提炼出来的语言既朴素无华,又具有新的生命,放射着异彩。写景状物鲜明突出,生动逼真,使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刻画人物往往只是客观地再现他的外部言行,不加任何概括和渲染,但却深刻揭示出他的内心世界。有时看来似乎枯燥,甚至近于干涩,但细加琢磨,就会发现其深邃含意。冷静客观的描写表面上不露声色,内里却饱含着强烈的感情,寓不尽之意于言外。这种独特的艺术风格在大西洋两岸曾经拥有大批追随者和模仿者,在欧美文坛上的影响至今不衰。译者力求忠实原作的风格,但水平有限,难免有错误和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译者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第一部第一章

罗伯特·科恩一度是普林斯顿大学中量级拳击冠军。别以为一个拳击冠军的称号会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但当时对科恩却是件了不起的事儿。他对拳击一点也不爱好,实际上他很讨厌拳击,但是他仍然痛苦而一丝不苟地学打拳,以此来抵消在普林斯顿大学被作为犹太人对待时所感到的低人一等和羞怯的心情。虽然他很腼腆,是个十分厚道的年轻人,除了在健身房里打拳,从来不跟人打架斗殴,但是想到自己能够把瞧不起他的任何一个人打倒在地,他就暗自得意。他是斯拜德·凯利的得意门生。不管这些年轻人的体重是一百零五磅,还是(1)二百零五磅,斯拜德·凯利都把他们当作次轻量级拳击手来教。不过这种方法似乎对科恩很适合。他的动作确实非常敏捷。他学得很好,斯拜德马上安排他跟强手交锋,给他终生留下了一个扁平的鼻子。这件事增加了科恩对拳击的反感,但也给了他某种异样的满足,也确实(2)使他的鼻子变得好看些。他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最后一年里,读书过多,开始戴眼镜。我没见过他班上的同学还有谁记得他的。他们甚至记不得他曾是中量级拳击冠军。

我对所有坦率、朴实的人向来信不过,尤其是当他们讲的事没有漏洞的时候,因此我始终怀疑罗伯特·科恩大概从来也没当过中量级拳击冠军,也许有匹马曾踩过他的脸,要不,也许他母亲怀胎时受过惊吓或者看见过什么怪物,要不,也许他小时候曾撞在什么东西上,不过他这段经历终于有人从斯拜德·凯利那里给我得到证实。斯拜德·凯利不仅记得科恩。他还常常想知道科恩后来怎么样了。

从父系来说,罗伯特·科恩出身于纽约一个非常富有的犹太家庭,从母系来说,又是一个古老世家的后裔。为了进普林斯顿大学,他在军事学校补习过,是该校橄榄球队里非常出色的边锋,在那里,没人使他意识到自己的种族问题。进普林斯顿大学以前,从来没人使他感到自己是一个犹太人,因而和其他人有所不同。他是个厚道的年轻人,是个和善的年轻人,非常腼腆,这使他很痛心。他在拳击中发泄这种情绪,他带着痛苦的自我感觉和扁平的鼻子离开普林斯顿大学,碰到第一个待他好的姑娘就结了婚。他结婚五年,生了三个孩子,父亲留给他的五万美元几乎挥霍殆尽(遗产的其余部分归他母亲所有),由于和有钱的妻子过着不幸的家庭生活,他变得冷漠无情,使人讨厌;正当他决心遗弃他妻子的时候,她却抛弃了他,跟一位袖珍人像画家出走了。他已有好几个月尽考虑着要离开他的妻子,因为觉得使她失去他未免太残酷,所以没有那么做,因此她的出走对他倒是一次很有利的冲击。

办妥了离婚手续,罗伯特·科恩动身去西海岸。在加利福尼亚,他投身于文艺界,由于他那五万美元还略有剩余,所以不久就资助一(3)家文艺评论杂志。这家杂志创刊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卡默尔,停刊于(4)马萨诸塞州的普罗文斯敦。科恩起初纯粹被看作一个后台老板,他的名字给登在扉页上只不过作为顾问之一,后来却成为唯一的编辑了。杂志出刊靠他的钱,他发现自己喜欢编辑的职权。当这家杂志因开支太大,他不得不放弃这项事业时,他感到很惋惜。

不过那时候,另外有事要他来操心了。他已经被一位指望跟这家杂志一起飞黄腾达的女士捏在手心里了。她非常坚强有力,科恩始终没法摆脱她的掌握。再说,他也确信自己在爱她。这女士发现杂志已经一蹶不振时,就有点嫌弃科恩,心想还是趁有东西可捞的时候捞他一把的好,所以她极力主张他俩到欧洲去,科恩在那里可以从事写作。他们到了她曾在那里念过书的欧洲,待了三年。这三年期间的第一年,他们用来在各地旅行,后两年住在巴黎,罗伯特·科恩结识了两个朋友:布雷多克斯和我。布雷多克斯是他文艺界的朋友。我是他打网球的伙伴。

这位掌握科恩的女士名叫弗朗西丝,在第二年末发现自己的姿色日见衰退,就一反过去漫不经心地掌握并利用科恩的常态,断然决定他必须娶她。在此期间,罗伯特的母亲给了他一笔生活费,每个月约三百美元。我相信在两年半的时间里,罗伯特·科恩没有注意过别的女人。他相当幸福,只不过同许多住在欧洲的美国人一样,他觉得还是住在美国好。他发现自己能写点东西。他写了一部小说,虽然写得很不好,但也完全不像后来有些评论家所说的那么糟。他博览群书,玩桥牌,打网球,还到本地一个健身房去打拳。

我第一次注意到这位女士对科恩的态度是有天晚上我们三人一块儿吃完饭之后。我们先在大马路饭店吃饭,然后到凡尔赛咖啡馆喝咖(5)啡。喝完咖啡我们喝了几杯白兰地,我说我该走了。科恩刚在谈我们俩到什么地方去来一次周末旅行。他想离开城市好好地去远足一番。(6)我建议坐飞机到斯特拉斯堡,从那里步行到圣奥代尔或者阿尔萨斯(7)地区的什么别的地方。“我在斯特拉斯堡有个熟识的姑娘,她可以带我们观光那座城市,”我说。

有人在桌子底下踢了我一脚。我以为是无意中碰着的,所以接着往下说:“她在那里已经住了两年,凡是城里你想要了解的一切她都知道。她是位可爱的姑娘。”

在桌子下面我又挨了一脚,我一看,只见弗朗西丝,就是罗伯特的情人,撅着下巴,板着面孔呢。“真混账,”我说,“为什么到斯特拉斯堡去呢?我们可以朝北到(8)布鲁日或者阿登森林去嘛。”

科恩好像放心了。我再也没有挨踢。我向他们说了声晚安就往外走。科恩说他要陪我到大街拐角去买份报纸。“上帝保佑,”他说,“你提斯特拉斯堡那位姑娘干啥啊?你没看见弗朗西丝的脸色?”“没有,我哪里知道?我认识一个住在斯特拉斯堡的美国姑娘,这究竟关弗朗西丝什么事?”“反正一样。不管是哪个姑娘。总而言之,我不能去。”“别傻了。”“你不了解弗朗西丝。不管是哪个姑娘。你没看见她那副脸色吗?”(9)“好啦,”我说,“那我们去森利吧。”“别生气。”“我不生气。森利是个好地方,我们可以住在麋鹿大饭店,到树林里远足一次,然后回家。”“好,那很有意思。”“好,明天网球场上见,”我说。“晚安,杰克,”他说完,回头朝咖啡馆走去。“你忘记买报纸了,”我说。“真的。”他陪我走到大街拐角的报亭。“你真的不生气,杰克?”他手里拿着报纸转身问。“不,我干吗生气呢?”“网球场上见,”他说。我看着他手里拿着报纸走回咖啡馆。我挺喜欢他,可弗朗西丝显然弄得他的日子很不好过。(1) 次轻量级拳击手体重在118磅与126磅之间,科恩体重属于中量级,应在147磅与160磅之间。(2) 这一来犹太人的高鼻梁的特征就不太明显了。(3) 在该州中部,滨太平洋,为文艺界荟集之地。(4) 在该州东部科德角半岛尖端,为美国20世纪戏剧界著名的“普罗文斯敦剧团”的发祥地。文艺界人士往往来这里度暑假。(5) 原文为法语fine:法国产的普通白兰地。(6) 位于法国东北部,在莱茵河左岸,隔河就是德国。有大教堂、古堡等古迹。(7) 法国一古行省,位于法国东北部。(8) 布鲁日为比利时西北部一古城,有哥特式大教堂、圣母院等古建筑。阿登森林位于法国、比利时和卢森堡三国交界处。(9) 在巴黎东北约25英里处,为巴黎人喜欢去的旅游城市,有古罗马时代的遗迹及哥特式大教堂。第二章

那年冬天,罗伯特·科恩带着他写的那部小说到了美国,稿子被一位相当有地位的出版商接受了。我听说他这次出门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吵,弗朗西丝大概从此就失去了他,因为在纽约有好几个女人对他不错,等他回到巴黎,他大大地变了。他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热中于美国,他不再那么单纯,不再那么厚道了。出版商把他的小说捧得很高,这着实冲昏了他的头脑。当时有几个女人费尽心机要同他好,他的眼界完全变了。有四年时间,他的视野绝对只局限于他妻子身上。有三年或者将近三年时间,他的注意力从未越出弗朗西丝的范围。我深信,他有生以来还从来没有真正恋爱过。

他大学里的那段日子过得太倒霉,在这刺激之下结了婚,等他发现在第一个妻子眼里他并不是一切,弗朗西丝掌握了他。他至今没有真正恋爱过,但是意识到自己对女人来说是一个有魅力的人,有个女人喜欢他并愿意和他生活在一起,这一点不仅仅是天赐的奇迹。这使他变了,因此跟他在一起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还有,当他和那帮纽约朋友在一起玩大赌注的桥牌戏,下的赌注超出了自己的财力时,他曾拿到了好牌,赢了好几百元。这使他很为自己的牌技洋洋自得,他几次谈起,一个人迫不得已的话,总是可以靠打桥牌为生的。(1)

再说,还有另一件事。他读了不少威·亨·赫德森的小说。这似乎是桩无可指责的事情,但是科恩把《紫红色的国度》读了一遍又一遍。成年人读《紫红色的国度》是非常有害的。这本书描述一位完美无缺的英国绅士在一个富有浓厚浪漫色彩的国度里的种种虚构的风流韵事,故事编得绚烂多彩,自然风光描写得非常出色。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把它作为生活指南是很不可靠的,就像一个同龄男人带了一整(2)套更注重实际的阿尔杰的著作从法国修道院直接来到华尔街一样。(3)我相信科恩把《紫红色的国度》里的每句话都像读罗·格·邓恩的报告那样逐词领会。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他是有所保留的,不过总的说来,他认为这本书大有道理。单靠这本书就使他活动起来了。我没有想到它对他的影响大到什么程度,直到有一天,他到写字间来找我。“嗨,罗伯特,”我说。“你来是叫我开心开心的吧?”“你想不想到南美洲去,杰克?”他问。“不想去。”“为什么?”“不知道。我从来没想去。花钱太多。反正你想看南美洲人的话,在巴黎就能看个够。”“他们不是地道的南美洲人。”“我看他们都是挺地道的。”

我一星期的通讯稿必须赶本班联运船车发出,但是我只写好了一半。“你听到什么丑闻了?”我问。“没有。”“你那帮显贵的朋友里没有一个闹离婚的?”“没有。你听着,杰克。如果我负担咱俩的开销,你肯不肯陪我去南美?”“为什么要我去呢?”“你会讲西班牙语。而且咱俩一起去更好玩。”“不去,”我说,“我喜欢巴黎。夏天我到西班牙去。”“我这一辈子老向往着能作这么一次旅行,”科恩说。他坐下来。“不等去成,我就老朽了。”“别说傻话了,”我说。“你想到哪儿,就能到哪儿。你不是挣了那么一大笔钱吗?”“这我知道。可我老走不成。”“别伤心,”我说。“每个国家还不都像电影里那样。”

可是我为他难过。真够他受的。“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除了斗牛士,没有一个人的生活算得上是丰富多彩的。”“我对斗牛士不感兴趣。那种生活不正常。我希望到南美的内地去走走。我们的旅行一定会很有意思的。”“你想没想过到英属东非去打猎?”“没有,我不喜欢打猎。”“我愿意同你一起到那里去。”“不去,我不感兴趣。”“这是因为你从来没有读过这方面的书。找一本里头尽是些人们跟皮肤黑得发亮的美貌公主谈情说爱的故事的书看看吧。”“我要到南美去。”

他具有犹太人那种顽固、执拗的气质。“下楼喝一杯去。”“你不工作啦?”“不干了,”我说。我们下楼,走进底层的咖啡室。我发现这是打发朋友走的最好办法。你喝完一杯,只消说一句,“哦,我得赶回去发几份电讯稿”,这就行了。新闻工作的规矩中极重要的一条就是你必须一天到晚显得不在工作,因此想出这一类得体的脱身法是很紧要的。于是,我们下楼到酒吧间去要了威士忌苏打。科恩望着墙边的一箱箱瓶酒。“这里真是个好地方,”他说。“酒真不少啊,”我顺着说。“听着,杰克,”他趴在酒吧柜上。“难道你从没感到你的年华在流逝,而你却没有及时行乐吗?你没发觉你已经度过几乎半辈子了吗?”“是的,有时也想过。”“再过三十五年光景,我们都会死去,你懂吗?”“别瞎扯,罗伯特,”我说。“瞎扯什么。”“我在说正经的。”“我才不为这件事自寻烦恼哩,”我说。“你该想一想。”“三天两头我就有一堆烦恼的事儿。我不想再操心啦。”“我反正要去南美。”“听我说,罗伯特,到别的国家去也是这么样。我都试过。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你做不到自我解脱。毫无用处。”“可是你从来没有到过南美啊。”“南美见鬼去吧!如果你怀着现在这种心情到那里去,还不是一个样。巴黎是个好地方。为什么你就不能在巴黎重整旗鼓呢?”(4)“我厌恶巴黎,厌恶拉丁区。”“那么离开拉丁区。你自个儿到四处走走,看看能遇上什么新鲜事。”“什么也不会遇上的。有一次,我独自溜达了一整夜,什么事儿也没有遇上,只有一个骑自行车的警察拦住了我,要看我的证件。”“巴黎的夜晚不是很美吗?”“我不喜欢巴黎。”

问题就在这里。我很可怜他,但是这不是你能帮忙的事,因为你一上手就要碰上他那两个根深蒂固的想法:一是去南美能解决他的问题,二是他不喜欢巴黎。他的前一种想法是从一本书上得来的,我猜想后一种想法也来自一本书。“哦,”我说,“我得上楼去发几份电讯稿。”“你真的必须上去?”“是的,我必须把这几份电讯稿发出去。”“我上楼去,在写字间里随便坐一会儿行吗?”“好,上去吧。”

他坐在外间看报,那位编辑与出版者和我紧张地工作了两个小时。最后我把一张张打字稿的正、副本分开,打上我的名字,把稿纸(5)装进两个马尼拉纸大信封,揿铃叫听差来把信封送到圣拉扎车站去。我走出来到了外间,只见罗伯特·科恩在大安乐椅里睡着了。他把头枕在两只胳臂上睡去。我不愿意把他叫醒,但是我要锁门离开写字间了。我把手按在他肩膀上。他晃晃脑袋。“这件事我不能干,”他说着,把头在臂弯里埋得更深了。“这件事我不能干。使什么招儿也不行。”“罗伯特,”我说,摇摇他的肩膀。他抬头看看。他笑起来,眨巴着眼睛。“方才我说出声来啦?”“说了几句。但是含糊不清。”“上帝啊,做了个多么不愉快的梦!”“是不是打字机的嗒嗒声催你睡过去了?”“大概是的。昨晚我一整夜没睡。”“怎么啦?”“谈话了,”他说。

我能够想象得出当时是怎么回事。我有个要不得的习惯,就是好想象我的朋友们在卧室里的情景。我们上街到那波利咖啡馆去喝一杯开胃酒,观看黄昏时林荫大道上散步的人群。(1) 威廉·亨利·赫德森(1841—1922)为英国博物学家及作家,生于阿根廷,1900年入英国籍。《紫红色的国度》为他的代表作。(2) 霍雷肖·阿尔杰(1834—1899)为美国唯一神教派牧师,作家,著有小说一百多种,以青少年为读者对象,主要以苦儿发迹为题材。(3) 罗伯特·格雷厄姆·邓恩(1826—1900)为美国商业信贷问题专家,1893年起每周刊行商情报告,名《邓氏评论》。(4) 位于巴黎城中心塞纳河南大学林立的地方,为学生、文人及艺术家居住活动之地。(5) 马尼拉麻制成的包装纸。第三章

这是一个温暖的春晚,罗伯特走了之后,我坐在那波利咖啡馆露台上的一张桌子边,看着天色暗下来,电灯广告牌亮了,指挥交通的红绿灯交替闪现,行人来来往往,马车在拥挤的出租汽车行列旁得得地行驶,“野鸡”在寻觅晚餐,她们有的单身独行,有的成双作对。我注视着一个俊俏的姑娘经过我的桌子,看她沿街走去,在眼前消失了,接着看另一个,后来看见先头那个又回来了。她再一次在我面前走过,我抓住她的目光,她走过来,在我的桌边坐下了。侍者跑上前来。“哦,你想喝什么?”我问。“珀诺。”“这种酒小姑娘喝不得。”(1)“你才是小姑娘哩。Dites garçon,un pernod.”“给我也来一杯珀诺。”“怎么啦?”她问。“想乐一下?”“当然。你呢?”“说不准。在本城谁都说不准。”“你不喜欢巴黎?”“是的。”“那你为什么不到别的地方去?”“没别的地方可去。”“你兴致很好,没错儿。”“很好!真见鬼!”

珀诺是一种仿苦艾酒的浅绿色饮料。一兑水就变成乳白色。味道像甘草,颇能提神,但是过后会使你浑身无力。我们坐着喝珀诺酒,姑娘绷着脸。“好啦,”我说,“你是不是要请我吃饭?”

她咧嘴一笑,这下我才明白为什么她有意拉着脸不笑。她闭着嘴确是个相当漂亮的姑娘。我付了酒钱,我们走上街头。我招呼一辆马(2)车,车夫把车赶到人行道旁。我们安坐在缓慢、平稳地行驶的fiacre里,顺着歌剧院大街,经过已经锁上了门、窗户里透出灯光的商店,大街很宽阔,路面亮光光的,几乎不见人影。马车驶过纽约《先驱报》分社,只见橱窗里摆满了时钟。“这些钟都干什么用的?”她问。“它们报告美国各地不同的时间。”“别糊弄我。”

我们从大街拐上金字塔路,在来往的车辆当中穿过里沃利路,通(3)过一道幽暗的大门,驶进杜伊勒里花园。她依偎在我身上,我用一只胳臂搂着她。她抬头期待我的亲吻。她伸手摸我,我把她的手推开。“别这样。”“怎么啦?你有病?”“是的。”“人人都有病。我也有病。”

我们出了杜伊勒里花园,来到明亮的大街上,跨过塞纳河,然后拐上教皇路。“你有病就不应该喝珀诺酒。”“你也不应该喝。”“我喝不喝都一样。女人无所谓。”“你叫什么名字?”“乔杰特。你叫什么名字?”“雅各布。”(4)“这是佛兰芒人的名字。”“美国人也有。”“你不是佛兰芒人吧?”“不是,我是美国人。”“好极了。我讨厌佛兰芒人。”

正说着,我们到了餐厅。我叫车夫停下。我们下了马车,乔杰特不喜欢这地方的外表。“这家餐厅不怎么样。”“是的,”我说。“或许你情愿到‘福艾约’去。为什么你不叫马车继续往前走呢?”

我起初搭上她是出于一种情感上的模糊的想法,以为有个人陪着吃饭挺不错。我好久没有同“野鸡”一起吃饭了,已经忘了这会是多么无聊。我们走进餐厅,从账桌边的拉维涅太太面前走过,走进一个小单间。吃了一些东西后,乔杰特的情绪好一些了。“这地方倒不坏,”她说。“虽然不雅致,但是饭菜蛮不错。”(5)“比你在列日吃得好些。”“你是说布鲁塞尔吧。”

我们又来了一瓶葡萄酒,乔杰特说了句笑话。她笑笑,露出一口坏牙。我们碰杯。“你这人不坏,”她说。“你得了病可真太糟糕了。我们挺说得来。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大战中受的伤,”我说。“唉,该死的战争。”

我们本来会继续谈下去,会议论那次大战,会一致认为战争实质上是对文明的一场浩劫,也许最好能避免战争。我厌烦透了。恰好这时候,有人在隔壁房间里叫我:“巴恩斯!喂,巴恩斯!雅各布·巴恩斯!”“有个朋友在叫我,”我解释了一下就走出房去。

布雷多克斯和一帮人坐在一张长桌边,有科恩、弗朗西丝·克莱恩、布雷多克斯太太,还有几个人我不认识。“你要去参加舞会,对不?”布雷多克斯问。“什么舞会?”“什么,就是跳舞呗。你不知道我们已经恢复舞会了?”布雷多克斯太太插嘴说。“你一定要来,杰克。我们都去,”弗朗西丝在桌子另一头说。她是高个子,脸上挂着笑意。“他当然会来的,”布雷多克斯说。“进来陪我们喝咖啡吧,巴恩斯。”“好。”“把你的朋友也带来,”布雷多克斯太太笑着说。她是加拿大人,充分具备加拿大人那种优雅大方的社交风度。“谢谢,我们会来的,”我说。我回到小单间。“你的朋友是些什么人?”乔杰特问。“作家和艺术家。”(6)“塞纳河这一边这样的人多的是。”“太多啦。”“是这样的。不过,他们当中有些人倒挺能挣钱。”“哦,是的。”

我们吃好了饭,喝完了酒。“走吧,”我说。“我们跟他们喝咖啡去。”

乔杰特打开她的手提包,对着小镜子往脸上扑了点粉,用唇膏把嘴唇重新勾勒了一通,整了整帽子。“好了,”她说。

我们走进满屋是人的房间里,围着桌子就坐的布雷多克斯和其他男人都站起来。“允许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妻乔杰特·莱布伦小姐,”我说。乔杰特娇媚地一笑,我们和大家握手。(7)“你是歌唱家乔杰特·莱布伦的亲戚吧?”布雷多克斯太太问。(8)“Connais pas,”乔杰特回答。“可是你们俩同名同姓,”布雷多克斯太太真诚地说。“不,”乔杰特说。“根本不对。我姓霍宾。”“可是巴恩斯先生介绍你时说是乔杰特·莱布伦小姐。他确实是这么说的,”布雷多克斯太太坚持说。她说起法语来很激动,往往都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啥。“他是个傻子,”乔杰特说。“哦,那么是说着玩儿的啰,”布雷多克斯太太说。“是的,”乔杰特说。“逗大家笑笑。”“你听见了,亨利?”布雷多克斯太太朝桌子另一头的布雷多克斯喊道。“巴恩斯先生介绍他的未婚妻叫莱布伦小姐,其实她姓霍宾。”“当然啦,亲爱的。是霍宾小姐,我早就认识她。”“霍宾小姐,”弗朗西丝·克莱恩叫道。她的法语说得很快,可她不像布雷多克斯太太,并不因为自己说一口地道的法语就故作姿态地洋洋自得起来。“你在巴黎待很久了?你喜欢巴黎这个地方吗?你很爱巴黎,对吧?”“她是谁?”乔杰特扭头问我。“我该同她谈吗?”

她掉回去望着弗朗西丝,只见弗朗西丝笑眯眯地坐着,叉着双手,长脖子承着脑袋,撅起双唇准备继续说话。“不,我不喜欢巴黎。既奢侈,又肮脏。”“是吗?我倒觉得这里特别干净。数得上是全欧洲最干净的城市之一。”“我认为巴黎很脏。”“多怪啊!也许你在巴黎没待多久吧。”“我在这儿待的时间够长的了。”“可这里有些人倒很好。这点必须承认。”

乔杰特扭头对着我。“你的朋友们真好。”

弗朗西丝已略有醉意。如果不送咖啡来,她还会滔滔不绝地说个(9)没完。拉维涅还端上了利久酒,喝完酒后我们都走出餐厅,动身上布雷多克斯搞的跳舞俱乐部去。(10)

跳舞俱乐部在圣杰尼维耶弗山路的一家bal musette内。每周有(11)五个晚上,先贤祠区的劳动人民在这里跳舞。每周有一个晚上归跳舞俱乐部使用。星期一晚上不开放。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屋里还空空的,只有一名警察靠门口坐着,老板娘待在白铁酒吧柜后面,此外还有老板本人。我们进屋以后,老板的女儿从楼上下来。屋里摆着些长凳,放着一排桌子,从这头到那头,屋子另一边是舞池。“但愿人们能早点来,”布雷多克斯说。老板的女儿走过来,问我们要喝点什么。老板登上一只靠近舞池的高凳,开始拉手风琴。他一只脚脖子上套着一串铃铛,他一面拉手风琴,一面用脚打拍子。大家都跳起舞来。屋里很热,我们走出舞池的时候都出汗了。“我的上帝,”乔杰特说。“屋里活像个蒸笼!”“太热了。”“真热,我的上帝!”“脱掉你的帽子。”“这是个好主意。”

有人请乔杰特跳舞,于是我走到酒吧柜旁。屋里确实很热,在闷热的夜晚,手风琴的乐曲声悠扬悦耳。我站在门口喝着一杯啤酒,领受街上吹来的习习凉风。坡度很大的大街上开来两辆出租汽车。它们都在舞厅门前停下了。车上下来一群年轻人,有的穿着运动衫,有的没有穿外衣。从门里射出的灯光下,我看清他们的手和新洗过的鬈发。站在门边的警察对我看看,微微一笑。他们进来了。当他们挤眉弄眼、比比划划、七嘴八舌地往里走的时候,在灯光下我看清他们的白手、鬈发和白脸。勃莱特和他们在一起。她模样怪可爱的,她和他们打成一片。

其中有个人看见了乔杰特就说:“真是怪事。这儿有个货真价实的婊子。我要同她跳舞,雷特。你瞧着。”

那个褐色皮肤的高个子,名叫雷特的说:“不要冒失。”

金黄色鬈发的年轻人回答:“别担心,亲爱的。”勃莱特就是跟这种人在一起。

我非常气愤。不知怎么的,他们总是叫我生气。我知道人们总认为他们是在逗乐,得忍着点,但是我想揍倒他们一个,随便哪一个,来砸掉那种目中无人、傻笑中透着泰然自若的神情。一转念,我却出来沿大街走去,在隔壁一家舞厅的酒吧间里要了一杯啤酒。这啤酒不好,我就喝一杯科涅克白兰地来解解嘴里的啤酒味,但是这杯酒更糟。当我回到舞厅的时候,舞池里挤满了人,乔杰特正和那高个子的金发小伙在跳舞,他跳舞的时候,使劲扭动臀部,歪着脑袋,翻着白眼。音乐一停,他们之中的另一位就邀请她跳。他们拿她当自己人了。这时我明白了,他们一个个都会和她跳的。他们向来如此。

我在一张桌子边坐下。科恩在那里坐着。弗朗西丝在跳舞。布雷多克斯太太领来一个人,介绍说,他叫罗伯特·普伦蒂斯。他是纽约人,从芝加哥来,是一位写小说的文坛新秀。他说话带点儿英国口音。我请他喝酒。“非常感谢,”他说,“我刚喝过一杯。”“再来一杯。”“谢谢,那我就喝吧。”

我们招呼老板的女儿过来,每人要了一杯掺水的白兰地。“我听说,你是堪萨斯城人,”他说。“是的。”“你觉得巴黎好玩吗?”“好玩。”“真的?”

我已有几分醉意。并没有真醉,但说起话来已经到了不择词句的程度。“看在上帝面上,”我说,“真的。难道你不这样认为?”“呀,你发起脾气来真讨人喜欢,”他说。“我要有你这套本领就好了。”

我站起来向舞池走去。布雷多克斯太太随后跟着我。“别生罗伯特的气,”她说。“你知道,他还不过是个毛孩子。”“我没生气,”我说。“方才我不过觉得似乎快要呕吐了。”“你的未婚妻今儿晚上大出风头,”布雷多克斯太太往舞池里看去,乔杰特正被那个褐色皮肤的叫雷特的高个子搂着跳舞呢。“是吗?”我说。“那还用说,”布雷多克斯太太说。

科恩走过来。“走,杰克,”他说,“喝一杯去。”我们走到酒吧柜前。“你怎么啦?好像被什么事儿惹火了。”“没有。只不过这一整套把戏叫我恶心。”

勃莱特向酒吧柜走过来。“嗨,朋友们。”“嗨,勃莱特,”我说。“你怎么没喝醉?”“我再也不让自己喝醉了。喂,给我来杯白兰地苏打。”

她拿着酒杯站着,我发现罗伯特·科恩在看她。他目不转睛地看(12)着,活像他那位同胞看到上帝赐给他的土地时的神情。科恩当然要年轻得多。但是他的目光也流露出那种急切的、理所当然的期待。

勃莱特非常好看。她穿着一件针织紧身套衫和一条苏格兰粗呢裙子,头发朝后梳,像个男孩子。这种打扮是她开的头。她身材的曲线如同赛艇的外壳,羊毛套衫使她的整个体型毕露无遗。“你交往的这伙人真不错,勃莱特,”我说。“他们很可爱?你也这样,亲爱的。你在哪儿搞到她的?”“在那波利咖啡馆。”“今儿晚上你玩得很开心?”“哦,有意思极了,”我说。

勃莱特格格地笑着。“你这么做就不对了,杰克。对我们大家都是一种侮辱。你瞅瞅那边的弗朗西丝,还有乔。”

这是说给科恩听的。“这是在执行贸易管制啊,”勃莱特说。她又笑了起来。“你异常清醒,”我说。“是的。我没喝醉吧?你同我交往的这伙人在一起,也保险喝不醉。”

音乐开始了,罗伯特·科恩说:“能请你跳这一支吗,勃莱特夫人?”

勃莱特朝他微微一笑。“这一支我已经答应雅各布了,”她笑着说。“你取的是圣经里的名字,杰克。”“那么下一支好吗?”科恩问。(13)“我们就要走了,”勃莱特说。“我们在蒙马特有个约会。”

跳舞的时候,我从勃莱特的肩膀上望出去,只见科恩在酒吧柜边站着,仍然盯着她看。“你又迷住了一个人,”我对她说。“别谈这个。可怜的家伙。以前我一直没发觉。”“哦,好嘛,”我说。“依我看你是多多益善吧。”“不要瞎说。”“你喜欢这样。”“哦,算了。我喜欢又能怎么样?”“不能怎么样,”我说。我们跟着手风琴的音乐跳着舞,有人在弹班卓琴。很热,但我感到快活。我们擦过乔杰特的身边,她正和他们之中的另一个人在跳舞。“什么东西迷住了你,使你把她带来的?”“不知道,我就是把她带来了。”“你太过于罗曼蒂克了。”“不是的,由于无聊。”“现在呢?”“哦,现在好了。”“我们离开这里吧。有人好好照顾着她。”“你想走?”“我不想走能要你走吗?”

我们离开舞池。我从墙上的挂钩上取下外衣穿上。勃莱特站在酒吧柜边。科恩同她在说话。我在酒吧柜台边停下,问他们要个信封。老板娘找到了一个。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五十法郎的钞票,把它放进信封,封上,然后把它交给老板娘。“和我一起来的那位姑娘要是问起我,请你把这个交给她,”我说。“如果她跟哪位先生一起走,请你把它给我保管一下。”“一言为定,先生,”老板娘说。“你现在就走?这么早走?”“是的,”我说。

我们朝门口走去。科恩仍然在跟勃莱特说话。她说了声再见就挽起我的手臂。“再见,科恩,”我说。到了外面大街上,我们要找辆出租汽车。“你会白白丢掉你那五十法郎的,”勃莱特说。“哦,不错。”“没有出租汽车。”“我们可以步行到先贤祠去雇一辆。”“走吧,我们到隔壁酒店去喝一杯,叫人去雇吧。”“你连过马路这几步路都不愿意走。”“只要能想法不走路,我就不走。”

我们走进隔壁酒吧间,我打发一名侍者去叫车。“好了,”我说,“我们摆脱他们了。”

我们站在高高的白铁酒吧柜边,默默相视。侍者来了,说车子在门外。勃莱特紧紧捏住我的手。我给侍者一个法郎,我们就出来了。“我叫司机往哪儿开?”我问。“哦,跟他说就在附近兜兜。”(14)

我吩咐司机开到蒙特苏里公园,就上车,砰地关上车门。勃莱特向后靠在车厢一角,闭着眼睛。我上车坐在她的身旁。车子抖了一下就启动了。“哦,亲爱的,我是多么不幸啊,”勃莱特说。(1) 法语:侍者,来一杯珀诺。珀诺为一种法国利久酒,带苦艾酒风味。珀诺为商标名。(2) 法语:出租马车。(3) 巴黎旧王宫,1871年被焚,于1889年经整修扩建,成为巴黎著名的花园。(4) 佛兰芒为比利时两大民族之一。本书主人公为美国记者杰克·巴恩斯,杰克和雅各布都源出古希伯来人名“雅各”。(5) 列日为比利时东部的大城市。(6) 指拉丁区。(7) 杰克随口给她加上了莱布伦这个姓,这样和法国著名歌剧、话剧演员乔杰特·莱布伦同名同姓了。她嫁给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在他创作的一系列话剧中任主角,红极一时。(8) 法语:不认识。(9) 利久酒为一种芳香的甜酒,一般在饭后饮用。(10) 法语:大众舞厅。一般用手风琴等简单乐器作伴奏。(11) 在拉丁区的南部。(12) 指亚伯兰(后来上帝为他改名为亚伯拉罕)由上帝赐给他迦南(今巴勒斯坦)时的情况,见《圣经·创世记》第十二章。(13) 蒙马特为巴黎城北部一地区,位于高地上,最高处为圣心教堂,为全巴黎最高点。该区当时为艺术家的集中地。(14) 在巴黎城南部,里面有个大湖及天文台。第四章

汽车登上小山,驶过明亮的广场,进入一片黑暗之中,继续上坡,然后开上平地,来到圣埃蒂内多蒙教堂后面的一条黑黝黝的街道上,顺着柏油路平稳地开下来,经过一片树林和康特雷斯卡普广场上停着的公共汽车,最后拐上鹅卵石路面的莫弗塔德大街。街道两旁,闪烁着酒吧间和夜市商店的灯光。我们分开坐着,车子在古老的路面上一路颠簸,使得我们紧靠在一起。勃莱特摘下帽子,头向后仰着。在夜市商店的灯光下,我看见她的脸,随后车子里又暗了,等我们开上戈贝林大街,我才看清楚她的整个脸庞。这条街路面给翻开了,人们在电石灯的亮光中在电车轨道上干活。勃莱特脸色苍白,通亮的灯火照出她脖子的修长线条。街道又暗下来了,我吻她。我们的嘴唇紧紧贴在一起,接着她转过身去,紧靠在车座的一角,离我尽量远些。她低着头。“别碰我,”她说。“请你别碰我。”“怎么啦?”“我受不了。”“啊,勃莱特。”“别这样。你应该明白。我只是受不了。啊,亲爱的,请你谅解!”“你难道不爱我?”“不爱你?你一碰我,我的整个身体简直就成了果子冻。”“难道我们就无能为力了?”

她直起身来。我用一只胳臂搂住她,她背靠在我的身上,我们俩十分安详。她正用她那惯常的神情盯着我的眼睛,使人纳闷,她是否真正在用自己的眼睛观看。似乎等到世界上别人的眼睛都停止了注视,她那双眼睛还会一直看个不止。她是那样看着我,仿佛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她不是用这种眼神看的,可是实际上,有很多东西她都不敢正视。“那么我们只能到此为止了,”我说。“不知道,”她说,“我不愿意再受折磨了。”“那么我们还是分手的好。”“可是,亲爱的,我看不到你可不行。你并不完全明白。”“我不明白,不过在一起总得这样。”“这是我的过错。不过,难道我们不在为我们这一切行为付出代价?”

她一直盯着我的眼睛。她眼睛里的景深时时不同,有时看来平板一片。这会儿,你可以在她眼睛里一直望到她的内心深处。“我想到我给很多人带来痛苦。我现在正在还这笔债呢。”“别说傻话了,”我说。“而且,对我自己的遭遇,我总是一笑置之。我从来不去想它。”“是的,我想你是不会的。”“好了,别谈这些啦。”“有一次,我自己对这种事也觉得好笑。”她的目光躲着我。“我(1)兄弟有个朋友从蒙斯回家来,也是那个样子。仿佛战争是一个天大的玩笑。小伙子们什么事也不懂,是不是?”“对,”我说。“人人都是这样,什么事也不懂。”

我圆满地结束了这个话题。过去,我也许曾从绝大多数的角度来考虑过这件事,包括这一种看法:某些创伤,或者残疾,会成为取笑的对象,但实际上对受伤或者有残疾的人来说,这个问题仍然是够严重的。“真有趣,”我说。“非常有趣。但是谈情说爱也是富有乐趣的。”“你这么看?”她的眼睛望进去又变得平板一片了。“我指的不是你想的那种乐趣。那多少是一种叫人欢欣的感情。”“不对,”她说。“我认为这是人间地狱般的痛苦。”“见面总是叫人高兴的。”“不。我可不这么想。”“你不想和我见面?”“我不得不如此。”

此时,我们坐着像两个陌生人。右边是蒙特苏里公园。那家饭店里有一个鳟鱼池,在那里你可以坐着眺望公园景色,但是饭店已经关门了,黑洞洞的。司机扭过头来。“你想到哪儿去?”我问。勃莱特把头扭过去。“噢,到‘雅士’去吧。”“雅士咖啡馆,”我吩咐司机说。“在蒙帕纳斯大街。”我们径直开去,绕过守卫着开往蒙特劳奇区的电车的贝尔福狮子像。勃莱特两眼直视前方。车子驶在拉斯帕埃大街上,望得见蒙帕纳斯大街上的灯光了,勃莱特说:“我想要求你做件事,不知道你会不会见怪。”“别说傻话了。”“到那儿之前,你再吻我一次。”

等汽车停下,我下车付了车钱。勃莱特一面跨出车门,一面戴上帽子。她伸手给我握着,走下车来。她的手在颤抖。“喂,我的样子是不是很狼狈?”她拉下她戴的男式毡帽,走进咖啡馆。参加舞会的那伙人几乎都在里面,有靠着酒吧柜站着的,也有在桌子边坐着的。“嗨,朋友们,”勃莱特说。“我要喝一杯。”“啊,勃莱特!勃莱特!”小个子希腊人从人堆里向她挤过来,他是一位肖像画家,自称公爵,但别人都叫他齐齐。“我告诉你件好事。”“你好,齐齐,”勃莱特说。“我希望你见一见我的一个朋友,”齐齐说。一个胖子走上前来。“米比波普勒斯伯爵,来见见我的朋友阿施利夫人。”“你好?”勃莱特说。“哦,夫人,您在巴黎玩得尽兴吧?”表链上系着一颗麋鹿牙齿的米比波普勒斯伯爵问。“还可以,”勃莱特说。“巴黎真是个好地方,”伯爵说。“不过,我想您在伦敦也有许多好玩的。”“是啊,”勃莱特说。“好玩着哩。”

布雷多克斯坐在一张桌边叫我过去。“巴恩斯,”他说,“来一杯。你那个女朋友跟人吵得好凶啊。”“吵什么?”“为了老板娘的女儿说了些什么。吵得真热闹。你知道,她可真行。她亮出她的黄票,硬要老板娘的女儿也拿出来。好一顿嚷嚷。”“后来怎么样?”“哦,有人把她送回家去了。姑娘长得可不赖。说一口漂亮的行话。坐下喝一杯吧。”“不喝了,”我说。“我得走了。看见科恩没有?”“他和弗朗西丝回家了,”布雷多克斯太太插嘴说。“真可怜,他看来消沉得很,”布雷多克斯说。“他确实这样,”布雷多克斯太太说。“我要回去了,”我说。“再见吧!”

我到酒吧柜边和勃莱特说了再见。伯爵在叫香槟酒。“先生,您能赏光和我们一起喝一杯吗?”他问。“不喝了。非常感谢。我得走了。”“真的要走?”勃莱特问。“是的,”我说。“我头痛得厉害。”“明天见?”“到办公室来吧。”“恐怕不成。”“好吧,你说在哪儿?”“五点钟左右,哪儿都行。”“那么在对岸找个地方吧。”“好。五点钟我在克里荣旅馆。”“别失约啊,”我说。“别担心,”勃莱特说。“我从来没有糊弄过你,有过吗?”“迈克有没有信来?”“今天来了一封。”“再见,先生,”伯爵说。

我走到外面人行道上,向圣米歇尔大街走去,走过依然高朋满座的洛东达咖啡馆门前的那些桌子,朝马路对面的多姆咖啡馆望去,只见那里的桌子一直排到了人行道边。有人在一张桌边向我挥手,我没看清是谁,顾自往前走去。我想回家去。蒙帕纳斯大街上冷冷清清。拉维涅餐厅已经紧闭店门,人们在丁香园咖啡馆门前把桌子叠起来。(2)我在奈伊的雕像前面走过,它在弧光灯照耀下,耸立在长着新叶的栗子树丛中。靠座基放着一个枯萎的紫红色花圈。我停住脚步,看到(3)上面刻着:波拿巴主义者组织敬建。下署日期已经记不得了。奈伊元帅的雕像看来很威武:脚蹬长靴,在七叶树绿油油的嫩叶丛中举剑示意。我的寓所就在大街对过,沿圣米歇尔大街走过去一点。

门房里亮着灯。我敲敲门,女看门人把我的邮件递给我。我祝她晚安,就走上楼去。一共有两封信和几份报。我在饭间煤气灯下看了一下。信件来自美国。一封是银行的结账单。上面写着结余2432.60美元。我拿出支票簿,扣除本月一号以来开出的四张支票的金额,发现我尚有存款1832.60美元。我把这个数字写在结账单的反面。另一封是结婚请柬。阿洛伊修斯·柯尔比先生和夫人宣布他们的女儿凯瑟琳结婚——我既不认识这位姑娘,也不认识跟她结婚的那个男人。这张结婚请柬想必已经发遍全市。这名字很怪。我确信,我不会忘记任何一个取名叫阿洛伊修斯的人。这是一个地道的天主教名字。请柬上端印有一个纹章的顶饰。正如齐齐有一个希腊公爵的头衔一样。还有那位伯爵。那位伯爵很有意思。勃莱特也有个头衔——阿施利夫人。勃莱特见鬼去吧!你,阿施利夫人,见鬼去吧!

我点上靠床头的灯,关掉饭间里的煤气灯,打开那几扇大窗。床离窗户很远,窗子开着,我在床边坐下,脱掉衣服。外面,有一列夜车在有轨电车轨道上打门前经过,运送蔬菜到菜场。每当夜间睡不着,这声音响得很烦人。我一面脱衣服,一面望着床边大衣柜镜子里自己的影子。这屋里的陈设纯属典型的法国风格。我看好算很实用的吧。偏偏在那个地方受了伤。我看这是会惹人好笑的。我穿上睡衣,钻进被窝。我拿了那两份斗牛报,拆开封皮。一份橙色。另一份黄色。两份报的新闻往往雷同,所以不管先看哪一份就会使另一份减色。《牛栏》报办得好一些,我就先看这一份。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包括读者小信箱栏和谜语笑话。我把灯吹灭。我心想大概能够入睡了。

我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想起这一块多年的心病。唉,在意大利那被人当作笑柄的战线受了伤并溃逃,真不光彩啊。在意大利的医院里,我们这一类人可以组成一个团体了。这个团体有个很滑稽的意大利名字。我不知道其他那些意大利人后来怎么样了。那是在米兰总医院的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