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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1 0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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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曦

出版社:东南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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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增扩新途径:绿化与建筑空间的复合设计

城市绿地增扩新途径:绿化与建筑空间的复合设计试读:

前言

城市绿地以其植被绿化产生众多有益的功效,是城市发展中越来越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人多地少,需要利用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协调好环境与发展的平衡关系,传统模式下绿色空间与建筑空间的分割状态不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新形势下需要提倡绿化与建筑的复合设计,利用有限的土地创造出超量的绿化与建设。本书提出、强调了这一理念,介绍了相关的技术措施,归纳了绿化与建筑复合设计的空间类型,总结了具体的设计方法,并辅以丰富翔实的国内外优秀案例,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绿地与建筑复合设计的理论与方法。

第1章主要介绍城市绿地的相关背景,如定义、功效、分类、规划等信息,阐述了我国城市绿地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当下城市绿地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与问题,为之后绿化与建筑复合设计理念的提出做好铺垫。

第2章从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发展现状谈起,指出化解绿化和建筑此消彼长式局面的方法是将绿化和建筑融合发展。无论是建筑中复合绿化还是绿地中复合建筑,采用恰当的设计方法都可以给彼此带来众多益处,形成1+1大于2的效果。

第3章和第4章主要分析介绍了绿化和建筑复合设计的技术措施。第3章总结归纳了建筑水平面和垂直面上常用立体绿化的技术方法。第4章则结合法规对绿地中的建筑进行定性、定量、定界方面的控制,以保证绿地复合建筑的同时不破坏绿地的绿色属性。

第5-7章以国内外优秀案例为主导,按绿化与建筑的空间关系归纳总结,形成绿地内地下建筑、建筑屋顶绿地、建筑表面与内部绿化三大类,内含12小类空间类型,辅以34个案例。

第8章讲述了绿地内旧建筑的改造与利用的设计思路与方法。相较于拆旧盖新的方式,改造利用更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生态价值及部分经济价值,是将城市建设用地改为绿地过程中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本书以笔者的博士学位论文《城市绿地空间复合利用的理念与方法》为基础扩展延伸,在其完成后几年中融入了更多的案例和元素,使之内容更加贴合设计人员的需要。在此感谢笔者攻读东南大学博士期间导师韩冬青教授的悉心指导,感谢张芳老师、胡炜老师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很多参考资料与建议。希望本书能对相关领域的同行与学生提供一点有益的帮助。1城市绿地概述与问题在阐述绿地与建筑的设计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一些城市绿地的相关知识。什么是城市绿地?为什么要建设城市绿地?城市绿地发展的如何了?又存在哪些问题?笔者将在开篇第1章中一一阐述。1.1城市绿地绿化概述

城市绿地伴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走过了漫长的历程,时至今日形成了一套复杂的体系。本节综述了城市绿地的定义、功能、指标及相关法规标准等。1.1.1 城市绿地的定义

我国在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中,采用了城市绿地(Urban Green Space, Greenland, Greenbelt)的概念。(1)城市绿地,是指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1]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其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2]作用、绿化较好的区域。(2)城市绿地系统(Urban Green Space System),是指由城市[1]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3)广义的城市绿地,按目前的规章条文,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种绿地。但是不包括:[1]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和室内绿化;[2] 以物质生产为主的林地、耕地、牧草地、果园和竹园等地;[3] 城市规划中不列入“绿地”的水域。(4)狭义的城市绿地,指面积较小、设施较少或没有设施的绿[3]化地段,区别于面积较大、设施较为完善的“公园”。

在目前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中,呈现出土地混合使用的趋势。而传统的城市绿地概念是基于城市土地性质单一用途的规划理念而确定的,并不符合目前城市绿地、绿化的发展形势,值得商榷。1.1.2 城市绿地的功效

1)生态功效

城市绿地的生态效应主要表现在改善城市气候、净化空气和减少噪声三个方面。(1)改善城市气候

热岛效应对城市生态系统产生很多负面影响,特别是热岛效应会加重城市的大气污染,由于市区温度明显高于郊区,郊区的冷空气向市区汇流,结果将郊区工厂的污染物带到市区,而原由市区扩散到郊区的污染物也随之重新聚集在城市上空,持久不散。

城市绿地可以显著改善城市热岛效应。绿地在夏季有明显的降温作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的观测结果表明:在夏季,绿地内的气温明显低于非绿化地段。当绿化覆盖率达30%时,气温可下降8%;覆盖率达40%时,气温可下降10%;覆盖率达50%时,气温下降13%。因此,当夏季白天气温为38℃时,50%的绿化覆盖率可使气温降低4.9℃,基本上可以消除城市热岛的损害。

另外,绿地可以增强城市的竖向通风。一般情况下,植物叶面的温度不超过35℃,而水泥路面、建筑物表面的温度则可达到40℃左右。城市中建筑物多的地区是暖点,加上工厂、锅炉等人工热源,形成了一个个高温中心,而公园和多树木的绿地则是“冷区”,这样,绿地附近的较凉空气可以不断地向高温中心输送,产生了微小的竖向通风,这种通风沿着城市的大街小巷穿行,改善了城市环境。(2)净化空气2

首先,绿色植物在进行光合作用时,吸收二氧化碳(CO),放22出氧气(O),不断净化着空气。通常1hm阔叶林在生长季节一天可22以消耗1吨CO,放出0.73吨O。其次,绿地吸收的有害气体主要包22括二氧化硫(SO)、氟化氢(HF)、氯(Cl)、一氧化碳(CO)等一类气体状态物质,各树种对各种有害气体的吸收能力有所不同。再次,各种植物都具备阻挡、过滤和吸附粉尘的作用,特别是木本植物吸滞粉尘的作用更为明显。木本植物能够降低风速使空气中的粉尘降落,而且有些木本植物叶面粗糙不平、多绒毛,有的还分泌黏液和油脂,能够吸滞大量飘尘。而蒙尘的植物经雨水冲洗后,又能迅速恢复拦阻粉尘的能力。草坪植物的根茎与土表紧密结合,能够沉积各种粉尘,在大风天气不易出现第二次扬尘和第二次污染,也具备明显的减尘作用。最后,许多植物的分泌物能够杀死细菌和病毒。城市绿化是减少空气中细菌污染与传播的一项重要措施。(3)减少噪声

绿化具有优良的减少噪声的作用。木本植物组成的行道树、林带或片林主要通过树冠吸收各种噪声,一般树冠能吸收音量的26%,并将74%的音量反射或消解。草本植物组成的草坪也具有很强的吸收噪音的作用。

2)防灾避险

城市绿地的防灾避险功能近些年来在我国日益得到重视,2008年南京市将国防公园建设成南京市首个防灾公园,北京将元大都遗址2公园作为全国首个防灾公园,面积达50万m。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加剧,我国的城市建设越来越密集,一旦发生灾害,城市的人员、财产损失会极为严重。在密集的城市区域中,城市绿地形成了城市中的“空隙”,能够有效缓解灾害的蔓延、承载人员的疏散。“5·12”汶川大地震中,受灾城市的许多公园成为灾民安置的场所。

日本因为国土狭小,自然灾害频繁,其对绿地的减震避灾规划极为重视,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根据其规划经验,绿地在减震避灾方面,有以下三大功效:(1)防止火灾蔓延

据日本关东地震后的调查,63%的火灾是由于城市绿地等开敞空间的存在而熄灭的,只有37%的火灾是通过人工扑灭的。1995年初日本阪神地震后对城市公园绿地的调查再次证实了城市绿地的这项功能。(2)作为避灾场所

日本阪神地震后,避难人数达30万之多,其中大部分人群被安置在城市公园绿地和中小学校园中。阪神大地震特别调查委员会所调查的752个公园中,受灾严重的只有6个(大多位于填海地带),占调查公园总数的0.8%,而70%的公园未受灾害,可以作为紧急避难场所使用,其中规模较大的公园还成为了救援和恢复建设的基地。公园绿地中的游憩设施、造景设施、广场、水体、树木等均在灾民的避难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作为避灾救灾通道

阪神地震后的调查表明,震灾火灾发生后,绿化带成为道路畅通的有力保证。这主要是由于树木含有的树液和水分能发挥控制火势、切断火路的作用,以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另外,一定树龄的行道树由于扎根于大地深处,能够支撑住部分倒塌的房屋。因而具有一定宽度的绿化带能够减少灾害对路上行人和车辆的直接威胁,保证了道路的畅通。

3)人居休闲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越来越渴望呼吸新鲜的空气,越来越渴望拥有青山、碧水、绿地、蓝天,越来越渴望营造舒适美丽和谐的工作和休闲环境。设计施工合理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就能满足居民的上述需求。

城市绿地创造的绿色视野有益于人们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大自然中的绿色更是一种奇妙的心理镇静剂。色彩研究者和心理学家认为,人置身于绿色环境中,皮肤的温度可以降低1.0℃—2.2℃,脉搏每分钟减少4—8次,而且呼吸减慢,血压降低,心脏负担减轻。绿色能够缓和心理紧张,使人安静,为人们营造心旷神怡的良好氛围。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的专家研究发现,生活在树林和草地附近的人群,邻里之间的联系更紧密,关系更友善,家中发生的暴力明显少于居住在非绿色地区的人群。城市规划专家也认为,精心设计的社区公园及其他绿地对减少暴力犯罪和促进社会安宁有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

4)景观的需要

绿地作为城市景观的一个元素,是城市中最接近于自然生态的系统。道路、河流、建筑周围错落有致的植物群给人以天然舒心的感觉。南京众多道路沿线遮天蔽日的法桐树,已经成为南京城市的一张名片,构成了城市景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南京中山陵、雨花台等景区内郁郁葱葱的绿化都给外地游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5)附带直接的经济效益

城市绿地不仅具有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具有直接的经济效益。绿地中很多观赏植物还可以生产果品、香料、药材等经济作物,利用水面可以饲养水产品,绿地的培育苗圃可以输出花草树木。1.1.3 城市绿地的分类

我国城市绿地分类方法很多,各个时期的分类也不尽相同。[2]2011年以前执行的是《城市绿地分类标准》(表1-1)和《城市用[4]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在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的基础上,按绿地的主要功能,城市绿地可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表1-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旧)

在2002年《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实施之前,“公园绿地”长期被称为“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引自前苏联,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城市规划与绿地规划、建设、管理、统计工作中曾广泛使用,其命名主要突出反映的是“公共性”,与它相对应的是非公共绿地。“公共绿地”分类名称不能充分体现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不适应绿地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不利于国际间的横向比较。因此,《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不再使用“公共绿地”,而用“公园绿地”替代。[5]

2012年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开始实行,对城市绿地分类做了较大调整(表1-2)。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绿地细分到小类,但是一般规则中很少执行到这么细致。规划中原G2生产绿地与G3防护绿地常不加区分,因此新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只划分出G2防护绿地类型。而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城市广场结合绿地的项目日益广泛,于是增加了G3广场用地。原G4附属绿地合并到其他用地类别中,不再单列。G5其他绿地分类不明,规划中很少涉及,因而也取消了。新分类标准逻辑更加清晰,更加科学。但是因为目前很多规划文件是2012年以前完成的,还是执行的老标准,因而审阅文件时需要对照新老标准完成。表1-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新)1.1.4 城市绿地的计算指标

我国城市绿地现行的技术指标体系主要遵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中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2

计算公式: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城市公园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 100%(3)建成区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100%(4)人均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绿地的面积。2

计算公式:人均绿地面积(m)=城市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5)公园绿地的服务半径。

在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这些技术指标中,(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是规划部门在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经常采用的指标体系。(6)绿化覆盖率(Percentage of Greenery Coverage)是指一定[6]城市用地范围内,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占该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率是我国较早用于城市绿地生态评价的指标。目前,绿化覆盖率在我国城市绿地生态评价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衡量城市绿地生态功能的重要指标。绿化覆盖率能准确反映城市下垫面的绿化状况和大概反映城市绿地状况。但是其统计数据随着植物(尤其是乔木、灌木)的生长和死亡而发生增减变化,难以用普通方法准确统计,以前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对该指标的控制比较困难,近年来随着遥感技术的普及和完善,能够对城市绿地中树木的生长全过程实行监测,从而得到任意时刻和连续的绿化覆盖率数值。(7)绿地率(Greening Rate, Ratio of Green Space)是指一定城[7]市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城市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绿地率是继绿化覆盖率之后提出的又一绿地生态评价指标。绿地率指标易于用普通方法统计,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个阶段都易于控制,能够准确地反映城市绿地状况和大概反映城市下垫面的绿化状况。该指标源于城市建设行业,现为城市建设中的主要指标。1.1.5 城市绿地的规划编制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8]等功能的活动。

在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最早是作为总体规划中的一个专业配套内容出现的,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作为专项规划进行独立编制,经历了十几年的磨炼,尚有待提高。2002年国家建设部制定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定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定位、主要任务和成果要求。该纲要要求:城市绿地的规划编制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层次一般分为:[1] 系统规划;[2] 分区规划;[3] 控制性详细规划;[4] 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5] 城市园林绿地设计。目前全国60%的设市城市完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

目前城市绿地规划中涉及的法律规范较多,分布较散,整理如下:[9](1)城市绿地规划直接法规:[1]《城市绿化条例》; [2]《城市[10][2]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3]《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4][11][12]《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5]《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 [13][6]《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14](2)专类绿地设计规范:[1]《公园设计规范》; [2]《城市道路[15][16]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7](3)地方性法规:如[1]《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2]《江[18]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4)相关的城市规划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5];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2我国城市绿地的发展与问题

我国城市绿地的建设正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相较于以往已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诸多矛盾的制约。1.2.1 我国城市绿地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城市绿地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1949年我国设有城市公园、绿地112处,面积为22961hm,到了2006年,我国设有城市公园6908处,面积为2208056hm。我国城市绿地的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表1-3)。表1-3 全国/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情况2003—2006年一览表

1)第一阶段是1949—1959年的恢复、建设期

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推行城市绿化,发展植树造林,增加城市绿色,改善城市气候条件,开辟改造了一批城市公园。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起,城市绿化由恢复走入了有计划的建设阶段。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部成立,统管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城市绿化建设在1958年的“大跃进”过程中达到了一个高潮。

2)第二阶段是1960—1965年的调整期

受到全国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园林建设资金大幅压缩,建设工程停顿。为应对困难,强调“以园养园”、“园林结合生产”,1962年全国城市绿地相比1959年减少了1/3。随着1963年经济好转,园林建设逐步走出了困境。1963年建筑工程部颁布了《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规定》。

3)第三阶段是1966—1976年的损坏期“文化大革命”的极左思想横行,无政府主义泛滥,城市建设工作严重被破坏。绿化被当做“封、资、修”对象批判,城市绿地遭到大量侵占、破坏,1975年,全国城市绿地下降到1959年的一半。与此同时,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机构、科研院所也遭到了厄运,机关大部分人员被下放劳动,北京园林学院远迁云南。

4)第四阶段是1977—1989年的蓬勃发展期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我国城市建设走上正轨,绿地建设得到恢复,国家大力发展城市绿化。1981年起,全国城乡大力推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定每年的3月12日为植树节。到1989年,全国城市绿地总面积已增加到1975年的6倍。1982年国家组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8年其更名为“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业务由该部下市容园林局、城市建设局负责。1982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布了园林绿化的第一个部门规章《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198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城市绿地做出了具体规定。

5)第五阶段是1990年至今的巩固前进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城市绿地建设已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球对环境问题认识水准的提高,使我国从决策者到普通居民的环境意识有所加强;行政的介入与引导增多,包括“园林城市”的评选、全国绿化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等;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使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的绿化建设资金有所保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人们追求更高的居住和生活品质。在这些主导因素的联合作用下,进入21世纪以来,绿地发展进入快速轨道。1.2.2 我国城市绿地的建设途径

按之前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20]90),城市绿地除G4附属绿地、G5其他绿地中的一部分外,G1公园绿地、G2生产绿地、G3防护绿地都是公共性的,为城市居民服务。正是由于城市绿地的公益属性,使城市绿地的开发不能做到自身平衡,需要其他途径补充投入。据1995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城[21]市园林绿地总收入为24656万元,而支出为85831万元,收入只占到支出的29%。城市绿地开发需要第三方投入。在目前的条件下,城市绿地的开发采取包括政府财政投入单独开发或是与私人联合开发两种模式。

1)政府建设、管理、经营

政府出资或者贷款建造公共绿地是我国城市绿地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政府财政收入逐年增加,城市基础建设投资快速增长,用于城市绿地的投资也逐年增多。但是也应当看到,随着城市的快速扩张,需要开发的城市绿地数量巨大;并且随着物价上涨,城市土地价格高企,城市绿地的建设投资成本日益昂贵。近年来南京市进行的“老城添绿”工程中的征地拆迁费惊人:2006年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南侧、广州路与虎踞路交叉口、南祖师庵东侧新建三2块总计17000m的绿地拆迁费超1亿元。2004年起,南京市历时四年搬迁中山陵景区规划范围内2000多户居民和19家工企单位,拆除各2类建筑40万m余,耗资20多亿元。除去拆迁征地投入外,绿地的建设、后期养护耗费颇巨。在当前的财政条件下,我国城市绿地不可能全部由政府财政投入来完成,迫切需要多种投资渠道。

2)政府和私人共同投资,共同建设管理

政府和私人共同投资的方式可以是完全合作,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经营;也可以在前期由政府投资,园林公司负责后期维护和经营,经营利润按合同各自提成;也可以由政府投资开发,再找私人单位投资扩建,并给予他们一定时限的经营权,期限过后绿地归政府所有,由政府经营管理。如上海滨海森林公园就是由政府先开发建设形成“自然资本”,再与合作单位——香港盛利集团有限公司签约,由后者按照合同推进、深化建设,建成后经营30年并完全获取经营利润。30年后两者可以继续签订合同,也可以完全归还上海市政府,由政府再觅合适的经营管理公司或者组建专门的机构管理。

3)私人单独投资、管理、经营,政府监督

政府制定招标细则,择优选用绿化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社会公认的优秀园林公司对城市公共绿地进行开发管理。完全由私人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私人单位自负盈亏,但政府有权利和义务定期检查绿地的建设管理状况并要求公司达到预期目标。如常州新区中心公园的改造就是集企业投资、建设、经营及维护于一体,主要通过绿地内集合2的1万m余的商业建筑盈利。

4)代征绿地的打包建设方式

目前最常见的城市绿地开发模式是“代征绿地”的建设方法。政府将“代征绿地”作为城市建设项目整体工程的一部分,与建设地块打包出售给项目建设方,由建设方负责“代征绿地”的征地、建设、养护。如南京市雨花台区内尝试开展的“项目带绿地”的绿地建设方法也可以视为“代征绿地”的一种方式。“代征绿地”通过分解城市绿地的权属,将绿地化整为零,分散到多个城市建设项目中去,以项目带绿地、以绿地促项目。在完成项目建设的同时,落实了数量庞大的规划绿地。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商,含有“代征绿地”地块的土地价格一般会有一定的优惠幅度。如扬州市文昌中路与雄杨路交叉口的土地拍卖中(图1-1、图1-2),将滨水城市绿地与建设用地捆绑拍卖。2附近一块不附带城市绿地的土地拍卖楼面地价达到2113元/m,而附2带城市绿地的该地块土地拍卖楼面地价只有1470元/m。这就是政府变相地对私人建设城市绿地予以一定扶持。图1-1 扬州市文昌中路与雄杨路交叉口的土地拍卖总平面一图1-2 扬州市文昌中路与雄杨路交叉口的土地拍卖总平面二

除了这些主导的城市绿地开发模式外,在国外的城市绿地开发中,募捐也是城市绿地的一种资金来源。如美国纽约中央公园后期的维护资金一直采取着这样一种方式。1.2.3 我国城市绿地建设的问题

在我国城市绿地建设高速增长的同时,城市绿地建设过程中也涌现出很多问题,这些矛盾对城市绿地建设产生了较大影响。

1)土地资源紧缺,新增绿地困难

城市发展由粗犷步入集约化,城市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给城市绿地建设用地的增加带来困难。很多城市大规模的新城开发日渐收尾,新增城市绿地不能再依靠将非城市建设用地(如山林、农田等)转化为城市绿地,而是要在城市建成区内拆除建设以增加城市绿地。随着城市地价高企,拆迁补偿费用陡增,财政负担力不从心,制约了新增城市绿地的建设。如南京市2005年雨花台区规划绿地中现存23.3%的[22]非绿地存量,绝对数量巨大(表1-4,图1-3),要实现城市绿地规2划则意味要拆除3290hm的建设用地,困难相当大。

2)法规不完善,制约了城市绿量的增加途径

一方面,目前法规条文中城市绿地的计算方式,还是停留在二维空间层面,只认地面不认空间。如各个建设项目中严格控制的是绿地率指标,是以地面绿化面积计算的,一颗树木的绿化量只计算树桩一小块绿地,而事实上树木与草坪的绿化量是截然不同的。再如屋顶绿地不计入城市绿地中,建筑的平台、阳台绿化、建筑墙面的垂直绿化都不计入城市绿地中。这就制约了建设方营造立体绿化的积极性,大片的建筑屋顶都空置不去绿化,造成了很大的空间浪费。表1-4 2005年南京市雨花台区规划绿地内现有建筑存量构成图1-3 南京市雨花台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规划绿地内现存建设区分布示意注:深色部分为规划绿地;斜线部分为现有非绿地存量。

另一方面,目前的法规条文又严格限制城市绿地的开发使用,造成很多地处闹市的城市公园绿地只能单一地作为绿化用地,间接地浪费了巨额的城市土地价值。目前的技术条件、资金投入已经能够保障城市绿地和商业开发的高度融合,通过合理的设计和建设,在有价值的公园绿地内进行商业开发并不会削弱城市绿地的绿化属性,反而能增加其客流量和资金收益,达到相辅相成、共同繁荣的状态。

3)城市绿地建设的维护资金短缺

城市绿地的特性使其无法像建设用地那样获得相应的产出,长期以来,城市绿地的产出均无法弥补其投入。而且城市绿地的建设从土地获取、开工建设到管理养护花费巨大。如上海徐家汇的大型绿地徐家汇公园造价每平方米超过万元。在造林管护上,南京100万亩(12亩≈666.7m)生态公益林以及城市绿地保护和管养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直接影响了树木的保存率。仅南京市城南雨花台2区在城市建设区域内就有规划绿地3290hm,在城市非建设用地内有2规划绿地1504hm。如此巨量的城市绿地规划建设需要寻求大量的资金投入。

新时期条件下需要开发新的城市绿地建设的思维方式,寻求城市绿地增加扩展的新途径、新空间。1.2.4 与国外城市绿地建设的对比

国外发达国家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重视较早,城市绿化水平相对较高。从城市绿化指标来看,发达国家的城市绿化指标普遍水平较2高。联合国生物圈生态与环境组织提出城市居民拥有60m/人的绿地才能获得最佳居住环境,华沙、堪培拉、维也纳、斯德哥尔摩等已经超过了这一标准。欧美一些国家都提出城市公园绿地定额应为40—250m/人,华盛顿、巴黎、柏林、莫斯科、伦敦、新加坡等城市也达到了这一标准。我国目前的城市建设现状与该标准相比差距很大(表1-5、表1-6)。

发达国家的城市绿地除了人均指标较高外,其绝对数量也很高,在土地构成中占有相当比例。自1955年起,英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城市绿带建设政策,先后建立了13条绿带。以英格兰为例,199322年绿带总面积约为1556km;1997年为1650km,占英格兰全部土地面2[23]积的13%,其中伦敦及东南部绿带占地面积最大,达6005km。

1994年的《法兰西岛地区区域发展指导纲要(1990—2015年)》(简称SDRIF规划)在整个大巴黎地区范围内规划以巴黎为中心、以10km和30km为半径,将巴黎地区划分为内环、中环(绿环)、外环(黄环或农业环)。内环为巴黎的城市密集区;中环内包22括了空地1000km,永久型绿地400km;外环是巴黎地区重要的农业22[24]生产基地,拥有6000km的农业用地和2700km的茂密森林。表1-5 美国各历史阶段的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标准表1-6 德国各历史阶段的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标准

总的看来,西方发达国家由于城市化程度较高,城市建设完成度较高,城市的绿化、绿地发展水平很高。为了达到类似的舒适性城市绿化水平,我国还需要大力发展城市绿化,而城市土地资源又相对紧缺,不能简单地靠扩大城市绿地面积来完成,需要走出一条新型发展的道路。注释[1]《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国家建设部2002年9月1日颁布实施。[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3]《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的“2.0.5城市绿地”。[4] GBJ 137—90,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5] GB 50137—2011,主编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为2012年1月1日。[6]《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的“3.2.4绿化覆盖率”。[7]《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的“3.2.5绿地率”。[8]《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的“3.2.2城市绿地系统规划”。[9] 国务院令第100号。[10] 建城〔2002〕240号。[11] 1993年11月4日建城字第784号文发布。[12] 建城〔2000〕106号。[13]建城〔2004〕98。[14] CJJ 48—1992。[15] CJJ 75—1997。[16] GB 50180—1993。[17] 1999年5月28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制定,1999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18]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规〔2004〕228号。[19]主席令〔1989〕第23号。[20]目前很多城市规划成果是在新规范颁布之前完成的,仍依托《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1990),故采用上一版规范分类标准进行阐述。[21]该收入不包括社会集资和义务劳动。[22]主要是指规划绿地内现存有工厂、村镇、居住小区等建筑。[23] A Study on the Planning Processes and Future Directions of the London Green Belt.http://www.tulips.tsukuba.ac.jp.[24]刘建.基于区域整体的郊区发展——巴黎的区域实践对北京的启示[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218.2绿地与建筑的复合图2-1 长三角地区谷歌地图(Google Earth):城市区“灰斑”吞噬自然绿色基质

通过谷歌地图(Google Earth)来俯瞰,现代城市犹如一块块“灰斑”吞噬着自然界的绿色基质(图2-1)。由此带来一系列城市问题,如热岛效应、空气污浊、环境恶化,等等。在城市中还原绿色空间的益处已达成共识,但是城市要发展,城市也需要建筑空间。此消彼长的发展模式已不成立,我们需要用新思维来协调城市绿化与建筑间的关系,而绿地与建筑的复合正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2.1绿地与建筑复合的动因

现代城市的发展历程表明城市用地不能无节制的蔓延,城市发展应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对土地的合理开发来解决。我国人多地少,城市后备发展用地有限。在有限的城市土地上既要满足高速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又要承担改善城市环境的需要。面对城市建设空间与绿色空间的同时增长,产生了绿地与建设在空间上相互融合的复合设计理念,将绿地与建设此消彼长的对立状态演化为相互包含、共同发展的势态。建筑中复合绿地、绿地中复合建筑可以在有限的土地上有效地增加城市建设与绿地的总量,最终形成城市土地综合利用的形态。2.1.1 城市土地资源紧缺

发达国家城市发展历程中曾有一阶段出现了郊区化趋势,城市用地无节制的蔓延伴生了能源浪费、效率降低、旧城空心化等不利影响。对这一现象的反思使得紧凑城市的发展理念被提出,其提倡适当地提高城市用地的开发强度,控制城市用地的增长。我国耕地资源与城镇化发展区域在地域空间上高度重合,城市发展不能触及粮食安全的底线。受到城乡土地关系的制约,城市土地资源的总量是有限的。

1)城市蔓延

18世纪60年代工业革命后,大规模工业生产的集中促使了城市化的发展,大量农业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快速城市化浪潮席卷全球,在1950—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的人口比重由16.2%上升到30.5%。伴随着城市化的迅速推进,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危机,如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交通堵塞等,迫使许多学者为解决这些危机进行理论与实践的尝试。以霍华德的“花园城市”理论、芒福德的“有机秩序”理论、沙里宁的“有机疏散”理论为代表,其基本思想是城市与乡村在地域空间上的融合,生活应该回归绿色自然。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城市郊区蔓延扩张的发展趋势,特别在北美地区,政府鼓励下的住房消费政策结合人们“美国梦”的价值观催生了大量的独立住宅,1990年美国私人住宅中85.5%是独立住宅,当时纽约郊区的土地利用强度低到2每户2英亩(约0.81hm)。小汽车的大量拥有和使用使居民可以追求更加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城市中心昂贵的停车费使居民不再前往市中心而在提供免费停车的郊区购物中心、商业点购物。当时的城市规划设计也鼓励和纵容了这种无序的“城市蔓延”(Urban Sprawl)。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北美郊区规划设计改变了传统较紧凑的方格网格局,而采取了以低密度和尽端路为标志的开发形态。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省会埃德蒙顿——一座仅拥有64.8万人口的城市,却占据2了699.8km的土地;美国亚特兰大的郊区已经在城市的北翼延伸到70英里(约112.65km)以外。

这种基于美国梦和小汽车的郊区化在带来全新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带来诸多城市问题。在旧金山,不少中产阶级每天花在通勤上的时间可以达到3小时。在北美的不少城市,离开小汽车人们几乎寸步难行。如埃德蒙顿,公共汽车在非高峰时段是每30分钟一班,一个地区商业中心的规模可以达到数平方千米,商店之间是宽阔的停车场和道路,步行根本成为不可能,于是迫使人人都要拥有小汽车,反过来又需要规划更多的停车场和道路,洛杉矶城区面积中有一半的比例和汽车有关。郊区化更被认为是城市中心日益贫困化和高犯罪率的罪魁祸首。对城市无节制蔓延的质疑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了。

2)紧凑城市

城市蔓延侵占了大量有限的土地资源,同时伴随着能源过度消耗的问题,导致了旧城市中心的衰败。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形成,人们开始从自然与人的关系角度,反思城市蔓延带来的问题。简·雅各布斯在1961 年出版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中促使规划界对以往的规划理念和方法做重新思考。随着环保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兴起,产生了“绿色城市”“生态城市”等强调环境保护、降低污染和能耗的规划理论。“新城市主义”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被称为新传统主义规划(Neo-Traditional Planning),后来演变成广为人知的新城市主义(New Urbanism)。新城市主义力图使现代生活的各个部分重新成为一个整体,即将居住、工作、商业和娱乐设施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紧凑的、适宜步行的、混合使用的新型社区。随后兴起了“精明增长”、“城市增长界限”等规划思潮。1990 年,欧洲共同体委员会(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发表了《城市环境绿皮书》(Green Paper on the Urban Environment),正式提出“紧凑城市”(Compact City)的概念,认为紧凑城市相对较高的密度更能减少交通、能源需求以及环境污染,从而更好地保证生活质量和环境状况。这些理论虽然名称各异,但其基本思想相似,都主张限制城市的任意扩张,提倡城市的紧凑化发展,实现城市发展方式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

相对于城市蔓延发展,紧凑城市强调适度的高强度城市开发,如“高人口密度”、“高建筑密度”、“高层发展”、“高容积率”等。城市高强度开发具有保护土地资源和降低能源消耗的双重意义。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可以容纳更多的城市发展活动:可以在更为方便的通勤距离内提供更多的工作、生活日需品;激励更多的出行欲望,从而加强社区联系,形成社区文化;可以提高公共交通设施的利用效率;减少城市制冷和供暖的能源消耗;并且提高各种社会软性基础设施(如基层政府机关)的效率。

为了实现城市土地的高强度利用,紧凑城市强调城市混合利用土地,尽可能地将城市各个功能融合成一体,避免居住地与工作场所之间距离过远,实现紧凑社区、就近就业。针对大城市过度集中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紧凑城市提倡通过“分散化的集中”发展多中心城市。此外,紧凑城市倡导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并以此逐步解决小汽车家庭化所带来的石油能源消耗、交通堵塞、土地损耗、空气污染等问题。

紧凑城市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理论,它是可持续发展思潮渗透到规划界的一种表现。与生态城市、绿色城市、低碳城市等可持续城市发展理念殊途同归,都强调限制城市无限蔓延,提高城市的土地利用效率。各国各地区都在加强对城市规模、建设用地等方面的控制。如荷兰的“对分散的集中”战略,英国通过设置“绿带”来限制城市的扩展和小城镇的集中连片,德国创建了“开发轴系统”理论。总之,城市发展的土地是有限的,需要在有限的土地上来实现城市发展的需要。

3)我国城市用地现状

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紧凑城市是为解决后工业社会面临的社会问题(内城衰败)和环境问题(温室效应),而紧凑城市在我国则体现出另外一层意义:人多地少,“一要吃饭、二要发展”,必须在有限的城市土地上紧凑发展。

我国国土辽阔,但是国土面积中65%是山地或丘陵,33%是干旱地区或荒漠地区,70%每年受到季风气候的影响,55%不适宜人类生活和生产,35%经年受到土壤侵蚀和沙漠化的影响。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耕地面积由2004年的1.41亩进一步减少到1.40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更为严峻的现实是耕地中30%属于酸性土壤,20%存在不同程度的盐渍化或次生盐渍化。为数不多的优质耕地在地理空间上分布非常不均。耕地资源、后备耕地资源与城镇化高速的发展在地域空间上是高度重合的(图2-2、图2-3)。我国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只占全部国土的百分之十几,把二类宜居地区算上去也只有26%。而这26%的空间,正是我国城镇化发展最快和优质耕地所在的地区。这就造成了近年来耕地快速减少的势态,1996—2006年,我国平均每年净减少的耕地是1230万亩,在过去的10年中减少了整整1亿亩。按照这个净减少速度,2700万亩的缓冲期不出6年就会被突破。图2-2 我国城市化分布图图2-3 我国耕地资源分布图

近两年来,国土资源部高层多次表示“一定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18亿亩是底线,不容突破”。18亿亩这个数字是综合了中国到2020年左右的人均消耗粮食量、耕地质量、平均亩产等要素得出的。这意味着2007—2020年,耕地最大净减少量不能超过2700万亩,即年均不到200万亩。城市发展用地面临枯竭的状况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出现,深圳市2001—2005年建成区面积年均增长率为10.72%。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的建设存地状况也不容乐观。我国城市建设中,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城市发展不可能通过无限的城市扩张来实现。2.1.2 绿地和建筑都需要土地

按照人工与自然的属性,城市空间可以区分为建设空间和绿色空间。大多数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城市化进程,它们的城市化水平均在80%以上,2000年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有78%的人口生活在城市里,美国和加拿大的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都是77%,日本的城市人口比重为79%。

而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几十年内,由于种种原因,城市化进程一直非常缓慢。1978年,中国结束了计划经济时代,才开始了一条类似美国、德国和英国在18—19世纪所采取的发展道路,城市化步伐随之加快。1978年还只有不到18%的人口居住在城市里,1995年上升到29%,到2007年城市化水平达到了43.7%。2005年末,全国设2市城市的建成区面积为3.25万km,城市范围内的人口密度为870人/2km。在2050年之前,中国的城市化率须从现在的44%提高到70%以上,这就意味着每年平均需增长1%左右的城市化率,即每年有1000万—1200万的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

一方面,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必须要有与之适应的住房、商业、教育、交通、工厂等人工建设设施。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保持了高速增长,2006年全国城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347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85%,城镇人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198元,是改革开放初期(1980年)的40倍。到2050年前后,中国城市发展所需要的基础投入为40万亿—45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每年平均投入8000亿—9000亿元人民币,这大约是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1/10。在数量增长的同时,城市居民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城市人均住宅面积逐年增长,从1980年的222人均7.2m、1990年的17.8m、2000年的24.8m逐步增加到了2008年2的30.7m。城市人口迅速增加、人均建设量逐年攀升使我国城市中的建设空间不断扩张。

另一方面,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各种城市问题涌现,可持续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已成为全民共识。在城市用地中保证一定比例的绿色空间是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在用地十分紧张的香港地区,2前殖民地总督麦理浩于1975年划拨41000hm(占全港土地的40%)为法定不准开发土地,分属23个郊野公园,该项政策让香港地区所有市民至今都能享受到优美的自然环境。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环境问题认识水准的提高,城市绿化在我国得到了从决策者到普通居民的广泛重视。政府通过行政介入与引导,举行“园林城市”评选等活动,推动了城市绿地建设。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使得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的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长,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其对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有了更高的追求。人均绿地面积逐年增加(表2-1),城市绿色空间在城市用地中的比例逐步攀升。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要求,2000年我国城市绿地率达到2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0%;2010年城市绿地率达到3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各省市为了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往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指标,如扬州市生态园林城市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主城区绿地率不低于43%,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48%,城市绿化目标——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4.8m。

为了增加城市绿色空间,我国城市规划中除了新增城市周边绿地外,不惜在城市密集建设区内拆除现有建设以增加绿地。南京市从2004年开始开展了“老城添绿”的绿地建设活动,已经在明城墙范2围之内新建了76块公共绿地,这些绿地的总面积达到了58.37万m。老城绿地的建设,往往涉及拆迁,2006年老城绿地建设实施方案中新建的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南侧、广州路与虎踞路交叉口、南祖师庵东22侧三块绿地总计1.7万m,拆迁费用超过1亿元,平均1m的绿地要花费约5882元。

一方面,为了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建设空间必然需要扩大;另一方面,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城市绿色空间也需要增加。而我国城市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有限的城市用地如何来承载建设空间和绿色空间的同时扩张呢?2.1.3 绿地与建筑的融合发展

应对城市发展需求的膨胀,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是根本的解决途径。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核心是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我国城市的平均容积率只有0.3,低于发达国家城市容积率0.5的水平,城市内40%的土地属于低效利用,地均产值远低于发达国家同类城市。2007年72月,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城市建设用地24万km,人均22城市建设用地130多m,高于发达国家人均82.4m和发展中国家人均2[1]88.3m。开发区、工矿企业、农村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强度过低,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强度仍然有提升空间。

但是,在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又面临着城市过于密集的问题。《2002—2003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指出,中国城市发展面临的五大挑战首先就是中国城市群的人口密度过大。上海浦西的人22口密度为3.7万人/km,北京、广州市区分别是1.4万人/km和1.3万人/22km,超过了世界上主要大城市的人口密度,如东京的1.3万人/km,2纽约、伦敦、巴黎的8500人/km。西方发达国家所提倡的高密度住宅2[2]2一般不超过60户/km,伦敦巴比肯(Bar-bican)地区22.4km的土2地上居住了6500人,毛密度仅约为290人/km;苏格兰爱丁堡老城占22地112km,居住了6363人,人口密度仅约为57人/km。与我国一些旧城区的高密度区相比,密度相差8—10倍。南京市2006年已经拥有1万余座高层建筑,其中1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100余座,占全省数量的一半,高层建筑数量已经排名世界城市第25位。

同时,我国的城市绿化建设水平与生态城市的建设要求仍然存在巨大差距。西方学者认为城市绿地在数量上不仅要吸收城市居民排出2的二氧化碳(CO),更主要的是吸收工业燃烧、交通运输和其他途2径排出的CO。从碳氧平衡的角度出发,欧洲发达国家普遍提出每个2城市居民应有30—40m的绿地指标,城市绿地比例达到40%以上;1970年,日本环境厅曾建议,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和私人绿地)应为城市面积的40%-50%。欧美等发达国家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城市化进程接近尾声,对建设空间的需求增长有限,所以有可能拿出较多的土地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而我国正处于快速工业化进程中,城市人口激增,人工建设系统对用地的需求很大,很难参照欧美等发达国家那样划出大量土地资源来建设城市绿地。未来我国城市绿化的发展不能完全依靠扩大绿地来实现,需要综合发掘城市空间资源来增加城市绿地总量。表2-1 中国城市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变化表

一方面,在原本已经过度致密的灰质空间中,新增加的城市建设空间不可能通过无限推高城市人工建设系统的密度来解决,必须要增加城市建设用地;另一方面,在城市土地资源总体紧张的状态下,我国城市绿地单纯依靠扩大用地的方式来发展显然行不通,也需要发掘利用绿地以外的城市空间(图2-4)。建设与绿化在土地空间上的分割状态或者导致此消彼长的对立发展,或者导致城市用地的膨胀蔓延,但这都不是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模式。图2-4 灰质空间与绿色空间分割的发展模式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发展与环境并不是对立的。城市发展需要建设,改善城市环境需要绿地,建设与绿地也不是对立的。从城市规划发展来看,各种城市组成部分的相互融合是发展的趋势。《雅典宪章》提出的城市功能分区设想影响了战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城市规划设计,在后来的《马丘比丘宪章》中反思了这种城市规划方法:“《雅典宪章》设想,城市规划的目的是综合四项基本的社会功能——生活、工作、休憩和交通——而规划就是为了解决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这就引出了城市划分为各种分区或组成部分的做法,于是为了追求分区清楚却牺牲了城市的有机构成”; “否认了人类的活动要求流动的、连续的空间这一事实”; “规划、建筑和设计,在今天,不应当把城市当做一系列的组成部分拼在一起来考虑,而必[3]须努力去创造一个综合的、多功能的环境。”

1990年6月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发布的《城市环境绿皮书》指出,正是这种严格的分区设置导致了土地使用的分割,它是引发各种城市地区环境问题的核心,强调城市发展应采取土地混合使用和密集开发的方式。那么,建设空间—绿色空间这种对立的分区方式是否也值得反思呢?人工与自然之间可不可以也相互融合呢(图2-5)?图2-5 灰质空间与绿色空间从分割的发展模式到融合的发展模式

1)建筑空间中复合绿化

显然,绿地不仅仅存在于城市绿色空间中,在交通、居住区、工业、商业等城市用地中都需要绿地。在各种城市用地的规划要点中,有一项重要的规划要求就是绿地率需要达到多少百分比以上。如我国城市居住区中规定至少需要30%的绿化用地比例,城市道路用地中需要20%—40%用于绿化。在绿地匮乏的南京市老城区内,城市绿化覆盖率的40%是由城市道路的行道树贡献的。

除了直接在建筑空间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绿地,把绿地与建筑融合成一个整体来设计也是近年来建筑设计的一个发展方向。如在建筑的中庭、屋顶、墙面、阳台、窗台等部位种植绿化,可有效改善建筑的局部环境,减轻建筑的能耗负荷,并且由此形成新的建筑形象。在这一方向上近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产生了许多设计实例。

2)绿色空间中复合建筑

绿地是城市用地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按照《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从改善城市环境角度出发,绿地占城市用地的比例还需要不断扩大,需要发展到40%以上。

绿地作为城市中以绿化为主要特征的用地,承载着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提供人居活动场所等重要功效。过去一段时间内,城市绿地遭受违法建设蚕食的惨痛经历使许多关注绿地的学者特别警惕绿地内建设,单纯强调了保护绿化,极力压缩绿地内建设,从一个破坏绿化的极端走向了另一个过度保守的极端。这种认识虽然注意到了绿地对于城市环境的重要作用,却忽视了城市发展的整体需要,也是不可行的。

我国城市人多地少,发展快,需求大,必须要加强城市内每块土地的使用效率。城市绿地占城市用地的比例将可能达到30%—40%,如果只进行单纯的绿化,摒弃任何形式的建筑空间,将会造成很大一部分的城市土地资源单一使用、低强度开发,不符合城市土地集约化发展的需要。城市绿地范围内,在不更改其绿化为主的自然属性前提下,还是可以复合一部分建筑空间的,以达到综合开发、高强度使用的目的。大量的成功案例表明,城市绿地中复合建设空间切实可行,如果操作合理,大到对城市整体、小到对城市绿地自身都有益处。

以整体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城市绿地与建筑空间的高度融合对彼此都能产生积极的影响。建筑中复合绿地、绿地中复合建筑都可以增加城市建筑空间与绿地绿化的总量,达到1+1大于2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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