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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1 09: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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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辉格

出版社:四川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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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猿而冠:文化如何塑造人性

沐猿而冠:文化如何塑造人性试读:

序 衣冠之猿

动物学家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将人类称作“裸猿”(naked ape),这个后来流传甚广的雅号,固然来自人类是唯一体表没有浓密毛发的猿类这一事实,不过,在人类诸多独特性中,莫里斯偏偏选中缺乏体毛这一身体特征,分明是为了强调他是以动物学家的眼光来考察人类。

有趣的是,当我们从动物学家视角退回到人类中心立场,却发现人类其实是唯一不裸身的动物——只有我们穿着衣服,即便最不介意赤裸的族群,也会对私处做些许遮掩,通常“赤裸”的意思不正是“没穿衣服”吗?毕竟,只有动物学家才会将赤裸理解为浓密毛发之缺乏。

实际上,人类特别是文明社会的人,对自己穿着衣服这一事实有着清晰认识,也颇引以为豪,乃至以“衣冠”来象征让人类占据灵性之巅的整个人性与文化,视之为区分人类与禽兽、文明与野蛮的标志,徒有其表者被斥为“衣冠禽兽”,东施效颦者被讽以“沐猴而冠”,华夏民族携其文化与传统而逃离中原的经历,则被喻为“衣冠南渡”。

不仅如此,穿衣服这件事情,还被不同文化群体用作区分彼此乃至分出高下的识别符号,成为构建文化认同的工具;穿多穿少、怎么穿,皆关乎文化或族群身份,孔子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便是诉诸衣服和发式两种符号而作华夷之辩,左衽右衽在实用功能上似乎没多大差别,如此看重,只能是出于文化上的理由。

同一社会中,不同阶层或职业间也有区分彼此的需要,因而衣服也被用作标明等级和职业身份的符号,公卿锦衣冠带,庶民布衣黔首,劳心者宽袍大袖,劳力者短衣缚裤,兵卒苍头,流徒赭衣,僧侣披袈裟,医师着道服。

每当社会动荡、结构变迁或者文明崩坏,人民流离杂处,等级藩篱松动,身份焦虑便会加剧,此时对符号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于是有了子路“君子死,冠不免”,最后被剁成肉酱这样的动人事迹,当然也少不了各种新贵和暴发户夸张模仿贵族行头穿戴以便跻身上流的故事。

关于什么是值得珍视和追求的,什么是值得赞赏和嘉许的,每个社会,社会中的每个阶层,会形成各自的价值和规范体系,所以在古代那种等级森严、藩篱牢固的低流动性社会,价值与规范体系总是和特定文化特定身份联系在一起,因而身份符号同时也标示着价值观和道德观。

近代以来,随着社会流动性提高,价值观与身份的联系日益松散,而越来越被认为是个人的东西。今天,虽然某些地方留长发扎马尾辫就会被当作画家,但更多时候,服饰、发型、文身这些过去的身份符号,已被视为个人选择,用来彰显个性、风格和价值观,脚蹬牛仔靴头戴牛仔帽,并非因为你是个牛仔,而是想告诉别人:你珍爱独立、不羁、自由等与牛仔形象联系在一起的那些价值元素。

裸猿这一雅号的迷人之处在于,从缺乏体毛这一点,可以窥见一些人性的隐秘特征及其深厚的进化背景:体毛退化和大量增加的汗腺构成了一个更有效的散热系统,让人类得以适应长途追逐的狩猎方式;同时,裸露皮肤上出现了许多性敏感区,让人类男女获得更丰富更强烈的性快感,从而吸引他们在排卵周期以外的任何时候都愿意交合,以此强化两性纽带并最终发展为固定配偶模式,后一趋势启动了一个性选择机制,反过来又加速和强化了体毛的退化。

从穿衣服这件事情,我们同样可以窥见人性的许多特征,不是生物学方面,而是心理、文化和社会性方面;子路正襟危冠,是在默默传达这样的信息:我穿着衣服,因为我是人而非禽兽,我束发右衽,因为我属华夏而非蛮夷,我冠带华服,因为我乃士卿而非庶人,我大难临头而死不免冠,因为我是君子而非小人。

基于这样的理由,为人类奉上另一个雅号——衣冠之猿——或许也是可以被接受的;选择这个雅号,意味着我对人性之文化与社会性方面的考察,将以人性之生物学方面作为起点,并始终将这一考察置于人类进化历史的大背景之中,毕竟,这两方面之间并没有一条截然分明的界线,而人性作为一个复合体,也始终在其组成元素以及环境之间的互动过程中持续进化着。

这本书收集了我过去几年在文化与社会话题上发表的一些文章,为将它们组织进一个稍有条理的框架,我按主题做了分类,并为每个主题写了导言,以阶段性的总结我在该主题上的想法,也为每篇文章写了后记,以补充我对有关问题的最新见解;通过这些努力,希望能勾勒出我在此领域经历若干年思考和探索之后,事后回顾时依稀见到的那幅观念地图。

这些文章在我的博客(headsalon.org)上都可以找到,每篇文章标题下面注明了写作日期和它在博客上所对应的文档号,由文档号可以推知页面链接,比如文档号3538对应的链接便是:http://headsalon.org/archives/3538.html;在文章页面上,你可以发表评论。

尽管我非常幸运也充满感激地从各种(一手的、二手的乃至三手的)学术著作中获取了大量有益的材料、概念、理论和方法,但我并不把自己的工作视为学术研究,更无意以科普的姿态向读者介绍学界已成定论的确切知识;相反,我宁愿作为一个勤于观察和思考的普通人,记录自己的理解、心得与遐想。

在这么做时,尽管我(在我的阅读限度之内)十分尊重学术界的基础共识和主流意见,但并不会以此约束自己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当学界主流意见无法满足我的好奇心时,我不会迟疑于做出种种在我看来足够合理的设想、推断和猜测,以此将残缺不全的世界图景勾勒完整,假如这么做会让你感到不快,我只能说声抱歉。

所以,这些文字首先是写给我自己的,用来解除自己的困惑,因为大脑是靠不住的,一个解答只有当你把它写下来,说给一位假想听众听,才能让你确信自己是否真的弄明白了;其次,作为上述努力的副产品,它们也是我和你分享思考的媒介,假如你喜欢的话,那会带给我一份额外的快慰。辉格2014年10月,北京

第一章 饮食

18世纪的法国美食家布里亚-萨瓦兰曾说:“告诉我你吃些什么,我就能说出你是个什么样的人。”这句名言在1923年美国某报的一则牛肉广告上被精简为“你是你所吃”,从此广为流传,并成为众多美食书籍、电影和电视片的标题。

虽有所夸大,但这句话确有其洞见。实际上,把其中的“吃”换成穿、住、读、玩、驾驶、交往、欣赏等动词,在不同程度上都可成立;或者说,人的各种行为,都体现着其个性、价值观、身份、文化归属,乃至人性,其中一些比另一些表现得更鲜明;实际上,当我们将所有这样的句子全部罗列出来时,便回答了那著名的门卫之问:“你是谁?”

在表明“我是谁”的生活各方面中,饮食有着根本重要性,因为吃什么和怎么吃,构成了所谓生计模式的基础,而后者无论是在生物学家考察一个物种时,还是人类学家考察一个族群一种文化时,都是首先要弄清楚的事情,它锚定了物种和文化的基本面貌。

因为我们曾是狩猎猿,所以比我们的猿类近亲更爱吃肉,更难抵御肉脂的芳香,但我们仍背着灵长类的包袱:不能合成维生素C,所以无法像其他食肉动物那样放弃水果和蔬菜;因为我们吃更多肉,加上会用火加工食物,我们的肠道短了许多,也不再那么耗能,才供养得起高能耗的大脑。

为了长途追逐猎物,我们有了适合长跑的直立体型和长腿;为了解决长跑中的散热问题,又有了裸露的皮肤和发达的汗腺;为了猎取大型动物,我们发展了团队合作能力;因为大猎物的肉一下子吃不完,我们学会了分享肉食(却较少分享素食),建立了互惠关系,最终发展成了我们丰富的社会性。

因为有了畜牧业,牛羊奶成为重要食物,有些族群将乳糖消化能力延长到了整个成年期;因为有了谷物种植,我们过上了定居生活,因为从种植到收获历时漫长,我们学会了延迟满足而变得更有耐心,也学会了做长远计划,并更加善于数数、称量和计算,为此后的更多创造性活动打下了基础。

自从人类走出非洲散布全球,不同种群占据了差异极大的生态位,食物构成也各自发生了剧烈改变,并由此而发展出多姿多彩的文化;同为渔猎采集者,以驯鹿为食的北欧萨米(Sami)人随驯鹿觅食路线而迁移,而以鲑鱼和贝类为食的西北海岸印第安人则定居在沿岸河口,因为洄游鲑鱼总是回到其出生河口,而贝类也不会迁徙。

对于多数转向农业的族群,食物结构的改变带来了意义更为深远的后果,农业让单位土地提供了多得多的卡路里,供养了高出此前两个数量级的密集人口,但它提供的营养却往往是不均衡的,特别是缺乏动物蛋白,于是各农业社会都发展出了适合自己生态位的蛋白匮乏应对方式,他们找到的不同方案也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多样文化。

在非灌溉种植区,常需要休耕轮作才能保持土地肥力,这恰好为农牧混业创造了条件,也是解决蛋白匮乏的良方;在肥沃高产的灌溉区,所有可耕地都被种上粮食,假如周围有不可耕的山林河泽可供渔猎,倒还可利用农闲稍作添补。当缺乏这样的条件时,人们只能挖空心思搜罗各种小动物以获取蛋白质,或者像印度农民那样,只喝奶不吃肉,以便以少量牲畜持续获取蛋白质;在蛋白匮乏最严重的地方,甚至可能发展出食人俗和以获取人肉为目的的战争机制。

谷物易于保存,其季节性也要求它必须被存储,而存储需要仓库,同时,耕地比狩猎领地更易于确定边界和归属,这些都推动了财产权的发展,也使经济活动的重心从游团和氏族转向个体家庭;但同时,财产的存在也对劫掠构成了诱惑,而保护财产需要比家庭更大的组织,于是社会组织向多层次结构发展,以核心家庭为基础,经血缘纽带而联合成为家族、村社和部落。

肉奶则不易保存,许多民族很晚才掌握肉类干制技术,一头牲畜的肉远超出单个家庭的一次消费量,而牲畜又稀缺而珍贵,因而,集体飨宴在很长时期内仍是消费肉食的主要方式,这也为共同体提供了一种强化其合作纽带的机会,为此人们编织了种种理由设立众多节庆。飨宴也是家庭在盖房等需要找人帮忙的大事中支付报酬的重要方式;在传统农业社会,穷人多数肉食都来自各种宴席。

农业还带来了另一项重大变化,谷物基本不含盐,加上我们屠宰和加工肉类的方式(放血和水煮,相对于狩猎者的生吃或烤制),丢失了肉类中的大部分盐,结果大大减少了从主食中摄取的盐分,只能另外添加,而盐在自然界并非随处可得,由此带来的交换需求,催生了一项古老而普遍的贸易,盐的贸易反过来又推动了对文明发展起过关键作用的食物保存技术。

关于什么是可食或不可食的,每个族群有自己的答案,每个人也有不同的偏好与禁忌;作为一种文化元素,食谱经由幼年期一个特殊学习机制而得以传承;一两岁的幼儿不拒绝任何食物,而且勇于尝试,喜欢把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同时,他们会对父母的鼓励或阻止作出反应,由此了解什么是可吃的。

这个学习窗口大约在三周岁时关闭,此时他们突然对食物变得挑剔起来,只接受那些之前得到父母许可的食物,这份食谱于是便固定下来,限定了其此后一生食物选择的基本范围,或许要到成年后很久,才又开始尝试一些新食物,但远不会像学习期那么开放,让一个英国人爱上吃蝗虫,让一个江南人爱上吃牛胃反刍物,机会都很渺茫。

下一次当你发现自己喜欢某道菜而讨厌另一道时,或许会让你对从小接受的父母教育,你儿时生活的那个地方,你孕育于其中的那个文化,你的远古祖先如何在所处环境中谋划生存之道,你所继承的农耕与狩猎遗产,所背负的灵长类包袱,总而言之,对通往你作为人而存在的那条漫长历史道路,获得更真切的体会。

吃还是不吃?

2012-06-11,No.3538

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播出后受到广大吃货热捧,据说创下了国内纪录片收视纪录,可见中国这个美食大国确有群众基础,并非浪得虚名;观赏各地美食之余,人们也对不同国家和社会的饮食习俗差异展开了讨论,特别是,为何像英国这样文化的其他方面相当发达和强势的社会,偏偏食物却如此单调乏味?似乎让人费解。

其实,饮食作为与“男女”并列的头号文化元素,在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中起着广泛而重要的作用,历来为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所重视,有许多著作谈论这一主题;现实生活中,当人们来到一个陌生地方,或与来自其他文化的人交谈时,“他们吃些什么?”也常常是首先被提出的问题。

文化差异本身只是个事实,但人会赋予其价值含义。当人们抱持欣赏和体验的心态时,它是新鲜、惊喜和异国情调,而当人们需要标榜自己的文化特性、寻找优越感或感到受威胁时,差异便成了歧视和取笑的对象,“广东人什么都吃”也就由对多彩饮食文化的赞美变成一种异样的目光了。

与西方相比,中国人在“什么都吃”上面确实表现非凡,而南方尤胜北方,岭南尤胜岭北,也是显而易见的;博大繁复的饮食文化,离不开食材的多样化,从技术上看,多样化食材促使厨师开发出各种材料的加工和烹制方法,积累了更多素材和工艺,而从需求面看,食材多样性也训练丰富了食客的味觉,挖掘培养了更广谱的口味和品尝情趣。

灵长类大多是杂食动物,而随着大型猿类从树栖转向地栖,肉食比例提高了(大猩猩是例外),同时在取食对象上变得高度机会主义。黑猩猩从水果、蠕虫、蚂蚁、蜂蜜、鸟蛋到猴子,什么都吃,灵长类还有个恶名:偶尔会同类相食;人类继承了杂食特性,但自从离开丛林来到草原之后,食谱中包含了更多肉食,加上人类膨胀了好几倍的大脑是个高能耗器官,对肉食的需要更加迫切。

不过,尽管人类是杂食性的,却并非来者不拒、同等对待各种食物,在这点上,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遵循一种由“最优觅食理论”(optimal foraging theory)所阐述的策略,根据成长于其中的环境条件来选择其食谱;该策略的原则是以尽可能小的搜寻与采集/捕猎成本来获取所需营养,所以,当那些容易获取的食物已能满足所需时,较不易获取的那些将会被忽略,最终投入于每种食源上的精力的边际产出率和边际中毒风险将是相等的。

所以,高度杂食性只是人类作为物种的潜能,对于每个特定群体,食谱宽窄取决于所处生态位的资源条件,像因纽特人这样的极地狩猎部落,食谱是非常狭窄的;而对于个人,饮食偏好和对食材的接受能力多半在童年期便已形成,儿童尝试并接受各种食材的学习窗口在三岁时就关闭了,从小没吃过的东西长大了就很难再接受,正因此,社会的食物禁忌才很容易通过家庭影响而一代代延续下去。

进入农业时代之后,食谱选择又多了个重要驱动力,与狩猎者和游牧者相比,农耕者的营养瓶颈从能量转向了蛋白质;在土地开垦率低、保留了较多草地或采用轮作休耕制的社会,可以实行农牧混业,肉食尚能保证;但那些所有土地都已开垦并常年耕作的社会,就要想尽办法寻找肉食了;尽管在驯化了豆科作物之后,农民获得了植物性蛋白质来源,但豆类偏好毕竟很晚才形成,而对肉食的渴望则古老而根深蒂固。

在传统中国,一个十分显著的趋势是,越往南,肉食越稀缺;有几个原因,首先是越往南土地复种指数高,而且越缺少饲养牛羊等反刍动物所需的草地。大型肉畜只有猪,而猪虽然产肉效率高,但有个很大的问题:其食谱与人类重合率高,因而难以大批饲养,否则便与人争食了,鸡鸭也有同样的问题。

其次是越往南,粮食的蛋白质含量越低,番薯芋头等块根块茎类的蛋白质含量远低于谷物,而谷物中大米和玉米又低于小麦,同样是小麦,南方小麦也低于北方小麦;这样,南方人必须在主粮之外寻找更多肉食来补充蛋白质,可他们又缺乏大牲口,所以只好挖掘其他一切可能性了:狗肉、马肉、青蛙、山鼠、蛇、蚕蛹、蚂蚱、蝉、水虱……

不仅是肉食,南方素食种类也多过北方,当然,南方植物资源原本就比北方丰富,不过或许这也与南方的致病寄生物较多有关;在中原民族向南方拓垦的过程中,抵抗丛林沼泽地带特有的疫病始终是个大问题,而寻找草药是这一努力的重要部分,尽管效果很难检验,但尽可能开发和尝试各种可食用植物,总是有益的,即便没有疗效,也丰富了食物来源。

一个社会的食谱一旦稳定下来,便成为一种习俗,社会成员会借助它们来建立文化认同和标识共同体身份,此后,即便生态位和资源条件已经改变,饮食习俗仍将以强大的文化惯性延续下去,特别是食物禁忌,是构建文化鸿沟、区别身份、激发敌意的十分有效的符号;今天,犹太人和穆斯林早已散居全球,却仍坚持着古老的闪族食物禁忌(Semitic dietary laws)。后记食俗之产生,起自文化之地方分异,就像语言之方言化,这一点清楚地体现在各大菜系的名称中;然而,随着城市化和现代流动社会的形成,饮食取向如同其他文化元素一样,正在逐渐摆脱其地方性,而更多地联系于阶层区隔与价值认同,就是说,从一个人吃些什么,你越来越难猜到他是哪里人,而越来越容易猜到他属于哪个阶层,持有何种价值观。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制造业繁荣和人口大流动,伴随着川菜、兰州拉面和沙县小吃席卷全国;同时期,面向白领的肯德基们也遍地开花;接着,面向中产阶级的中高档餐馆,无论离大海多遥远,也都纷纷增添了海鲜部;电子商务也在为食品的去地方化推波助澜,从近年掀起的吃大闸蟹浪潮可见一斑。垂直分层将是塑造未来餐饮业态的主要力量。地方性美食在经历全国化的同时,其形式和口味也在悄悄改变以迎合各地食客需求,于是经常听到有人抱怨它们变得越来越不“正宗”了,实际上,不正宗恰恰是一种美食突破地域而得以普及的前提,今后,随着去地方化和垂直分层的继续,不正宗的名菜会越来越多,直到所有人都忘了何为正宗为止。

劝酒拼酒何时休

2013-01-04,No.4379

多年来,无论在公款消费、官场应酬、商务宴请,还是私人聚宴中,高档酒的地位越来越受尊崇,其在餐饮账单上所占份额也日见高涨,成为许多酒店的主要利润来源;这也让国内高档白酒的股票广受追捧,经年坚挺;最近,军队里传出要限制喝酒的风气,白酒股闻风应声大跌,也可见白酒在腐败类消费中的领导地位。

除了满足个人嗜好之外,喝酒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性消费,是为了实现某些社会性功能而喝,因而总是伴随着某些特定的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在此意义上,酒被称为社会交往的润滑剂,倒也贴切;酒类消费中的大部分,大概都可归之于此类功能性需求。

不过,同样是社会性消费,具体的喝法却随所需实现的功能不同而迥然相异,最常见的一类是助兴型的,此时喝酒是为了让人进入某种状态,而这种状态适合于他正在参与的社会活动和交往,因为酒精可以解除大脑对某些低级冲动的抑制,让人变得更加放松、兴奋、甚至放纵。

在诸如歌舞、嬉戏、看球之类的群体娱乐中,这样的状态会让参与者表现更好,而许多社交活动也需要参与者比平时更为松弛,不再拘谨,甚至略带兴奋,容易打开话匣子,所以作为社区社交中心的英国乡村小酒馆,或中国茶馆,作为私人社交场的沙龙客厅、鸡尾酒会,都会以酒助兴。

当参与者平时并不十分亲密,只是为了特定目的而聚在一起时,或者平时碍于等级身份或社会规范约束而不得亲密时,那么,在此类场合借助酒精来解除拘谨和戒备的需要就会变得更强烈。

沙龙客人可能只与主人熟识,相互并不亲密,而且不时还有新人被引介进圈子;单位同事平日受等级职务拘束,年终聚餐时则需要营造一种平等参与氛围;分离多年的老同学,文化和价值观上已多有隔膜,却仍想重叙旧情;还有大家族的众多亲戚,平时来往寡浅,家族纽带全赖各种节庆婚丧宴席维系,等等。

以酒助兴的习俗在各大文化中都有,不过中国的酒文化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功能性需求,不妨称之为对抗型,表现为以醉倒对方为目的的高强度劝酒,相互轮番劝酒直至大部分参与者都达到承受极限,这种习俗在其他文化中似不多见,而且过去二十年,无论在官场、商务还是私人交往中,有愈演愈烈之势,也正是这一习俗,创造了酒类消费中的极大一部分。

劝酒拼酒习俗中所涉及的心理因素看来相当复杂微妙,其原因颇难究考,不过从某些线索中还是能看出些渊源;在助兴式喝酒时,借助酒精暂时卸除某些自控和协调能力,是为了更好地参与社交活动,所以各人自己喝就行了;而在对抗性劝酒中,酒精的这一作用被用作了武器:剥夺对方的自控与协调能力,但尽可能保持自己的。

然后,当所有参与者都意识到别人在用这一武器对付自己时,也都拿起该武器参战,于是战斗轮番升级,最终,博弈各方达成一个规范:确保所有人都被剥夺自控能力,这成了酒桌上的游戏规则。问题是,这究竟有什么社会功能?常见的通俗说法是,这能热络感情,拉近关系,更准确地说,酒精能够解除戒备。

或许正是因为中国文化中横亘于人际关系中种种戒备太多太深,才特别需要通过酒精来解除它;劝酒者在敬酒时,或许是在告诉对方,我同意解除戒备,请你也这样,这类似于握手礼的起源,告诉对方:瞧,我手里没有武器,让我知道你也没有;甚至我们可以想象,劝酒习俗在古代或许真的发挥过确保聚宴各方同时丧失战斗力的作用,因为喝醉酒的人是很难保持格斗能力的。

之所以人际交往中充满了戒备,或许是因为缺乏信任机制和社会规范对行为的约束,社会交往中充斥着尔虞我诈的机会主义行为,为此人人都须时刻保持警惕,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伤害;这场长期的机会主义攻防战,导致了心理武库的军备竞赛,精明、理智、审慎、诡诈、圆滑、伪装、设套、声东击西、拐弯抹角等心理武器都被一一开发出来,装备在身,而真实意图却被包裹在重重伪装之下,难以看透。

果若如此,我们便可预期,越是那些可能被对方设陷欺骗或伤害,因而越需要加以警惕和戒备的社会交往,劝酒风气便越盛行,而那些真正亲密的,或已经建立了充分信任关系的交往,则会表现得较为平和,事实看来正是如此。酒风炽烈的程度,从官场、涉及国企或政府项目的商务交往到私人企业间交往、半生不熟的圈子,到亲密朋友、核心家庭,依次递减,高档酒的消费量大概也按此坐标呈梯度分布。

过去二十年酒风日盛的趋势,或许也是社会变迁的结果之一,市场开放,社会流动性增加,各种交往和交易关系大量涌现,但这些关系和交易中所需的规范和信任却未能及时建立,于是传统酒俗被改造而移用过来,为这些交往构造一个可让其顺畅运行的舞台。

可是,尽管发挥了这样的作用,劝酒习俗带给参与者的健康代价却是非常高昂的,很少有人真正乐在其中,更多人是出于无奈,并对此苦不堪言,也想出种种办法加以逃避。可以相信,此陋俗在当今之炽烈程度只是阶段性的,随着人们对其健康代价的认知加深,价值观的变化,以及新的社会规范和信任机制的逐渐成型和成熟,新生代当不至于全盘继承这一陋俗。后记在后来的讨论中,我意识到劝酒还有另一项社会功能(或许比我提到的更重要):它在某些社交场合被用来确定社会地位之高低。因为既然劝酒在这些场合已具有某种攻击性,那么,谁可以对谁发动攻击,可接受的攻击程度如何,攻击而又不至于造成翻脸的适当界线在哪里,这些信号便可被用于确定参与者的地位排序。这就好比一群母鸡之间也会通过啄击对方头部而确定地位排序,如此产生的排序被称为“啄序(pecking order)”,啄序一旦确定,母鸡之间便可相安无事。人类社会自从有了等级分化之后,也发展出许多确定啄序的方式,比如身体姿态、说话语气、称谓用词、座位次序,还有谁可以拍对方肩膀、摸对方头,谁可以迟到,可以先走一步,可以率先打破礼节,等等。在等级关系非常牢固的贵族社会,个人很少有机会改变地位,因而反倒较少需要反复高调重申啄序,倒是那些一方面等级差异巨大,同时高位者地位并不牢固、低位者也常有爬升机会的社会,地位焦虑严重,才需要大量啄击行为来反复重申啄序。如果说“先干为敬”只是一种轻微的谦卑,那“自罚三杯”就是赤裸裸地屈膝称臣了。“最近胃不舒服,小李你去替我敬一圈”当然是只有领导才有资格说的话,替领导挡子弹可是难得的效忠机会,领导在说了三遍胃痛之后终于干了一杯,就算是大面子了,只能赏给眼下最需要笼络的部下。

饕餮经济学之肚皮收租法

2009-09-20,No.313

小时候看历史书和小说时,发现古人赞美英雄人物时,常常把巨大食量和英雄气概联系在一起,后来看欧洲历史,发现那边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好像中世纪贵族和武士都很能吃,也很爱吃,据说经常吃到吐,吐完再吃。

那时候饕餮(gluttony)曾是教会精神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对贵族的指责中常把它挂在嘴边,六世纪末教皇格利高里一世还将其列为七宗罪之第二位。按常识,说教部门挂在嘴边批判的事情,通常就是权贵阶层最热衷的勾当。

年初看到一篇书评,介绍了尼科拉·弗莱彻的《查理曼大帝的桌布》,这本书把古代贵族极度夸张的狂欢盛宴和胡吃海喝描述得淋漓尽致,看来原先那些零星轶事和散乱印象还真不假。对这种特别而有趣的现象,弗莱彻罗列了一些文化和政治方面的功能,这些功能或许是有的,但作为解释却无法令我满意,我设想了各种可能性,可始终无法把它安放进某个连贯的框架中,颇为懊恼。

幸好,不久前读布洛赫(Marc Bloch)的《封建社会》时,终于看到一线光明。据他说,在欧洲封建社会,特别是它的前期(他的前后期划分大致以1200年为界),货币经济严重萎缩,附庸对领主的义务都以实物和服务履行,加上交通运输条件极差(那时罗马道路系统已经崩坏),于是,大小领主收租的主流方式,是连续不断的长途巡视,带着大队人马,逐个光临附庸领地或者庄园,一路吃过去,连吃带拿——“食邑”两字看来可以从字面上理解。

显然,嘴巴肚皮收租法对领主和他的随从们的食量是极为有效的激励;反过来,对于附庸和庄园农民,大食量意味着重税,这就难怪教会要如此反对饕餮了,而且格利高里一世版的七宗罪前三项——挥霍、饕餮、贪欲,都是针对消费行为,在以就地消费为主要征税形式的时代,这些大概是穷人苦难的重要来源。

这种收租方式对于领主是有效率的,因为他们原本就需要通过定期巡视来确保附庸的忠诚,每次巡视都是对封建契约的一次重新确认;同时,为了镇压时时发生的叛乱,他们也需要不断行军,所以,顺路把租收了,可以节省催租、押送和运输成本。那时候,一个国王或公爵在位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巡视和平叛的路上。

布洛赫的分析给了我很大启发,由此想到,在货币经济不发达的古代,不仅收租,许多服务的报酬可能都以管吃管喝的形式支付,比如大贵族豢养的亲兵、侍卫、仆人、游吟诗人、弄臣、教师等,还有庄园农奴的各种劳役,在收获后会有个集体报酬——大吃一顿——这常常也是农奴难得的吃肉机会。

记得小时候,老家的棕绷(棕编床垫)师傅都是上门服务,工钱很少,但管吃喝,除了烟酒饭,每天下午我妈还会去为他买两个粽子,后来打家具时也是,木匠师傅在我家吃了一个多星期。还隐约记得街坊婆婆在谈论某些师傅的价格时,会强调他们是否抽烟喝酒——那时候把职业称为饭碗,看来比想象的更贴切;我猜,从事这一类职业的人,饭量会比别人大。

饕餮第一定律:经济活动中以管吃管喝为支付方式的交易越多,饕餮越流行。后记记得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我们镇的居民最初有机会从电视上目睹西方生活时,常有人疑惑道:他们怎么吃那么少?可是30年后,我周围的许多人也吃得那么少了。现代城市居民比过去吃得更少,几个明显的理由是:首先,机械化大幅减少了他们在体力劳动和家务中的能量消耗;其次,他们吃更多肉食或其他高能量密度的食品,因而从体积上看起来吃得更少了;最后,他们的食物中也包含了更多易消化的深加工食品,从而减少了消化过程本身的能量消耗。实际上,后两点构成了人类进化史上饮食变化的一条主线:为了供养高能耗的大脑,人类必须摄入更多能量,同时又要缩减消化系统的能量消耗,转向肉食、熟食和深加工食品是我们找到的解决方案,与之配合的是对这些食物的嗜好,尽管农业时代的人口压力下,这些嗜好往往难以得到满足。过去的人比现代人吃得多,还有个理由:饕餮是人类应对食物供给不稳定的一种策略,这在饥荒频仍的古代非常重要。一些饥荒风险很高的族群甚至出现了一些代谢机制上的特殊变化,在食物丰盛时及时囤积脂肪,以便在未来饥荒中获得更好的生存机会。贾瑞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在《昨日之前的世界》里描绘了他所熟悉的新几内亚和太平洋土著在接触现代文明、获得丰裕食物之后的饕餮风俗。最典型的是瑙鲁人,该岛的鸟粪磷酸盐矿让岛民在20世纪中叶一步踏入富裕社会,很快饕餮成风,结果1/3的20岁以上人口、2/3的55岁以上人口都患上了糖尿病,糖尿病也一度成为该岛岛民的头号死因。

饕餮经济学之吸血蝙蝠和猎获物分享

2009-09-26,No.309

从时尚的变迁,生活方式的锁入,到肚皮收租,乃至更普遍的生存套餐交易,通过对古人生活状态的揣摩,我意识到,贪吃暴食乃是古代之普遍风尚,已深入我们的文化,而节食瘦身反倒是新近时尚,且眼下尚局限于高雅阶层。

然而我的追溯并不打算止步于中世纪,人类的饕餮习俗比这更古老,我甚至认为它已成为人类生物本性之一部分——至少对男性是如此。要说明这一点,需要把眼光投向更遥远的过去,至少几万年前吧。

史前人类以狩猎采集为生,大致上,男性以狩猎为主;就个体而言,人类的捕猎技能无法与猫科动物相提并论,裸猿们的优势全在于团队合作,合作除了发生在狩猎过程中,也体现在猎获物的分享上,并且,分享范围大于狩猎团队:即便是三五个人猎得的东西,也往往在部落或村社内集体分享,后者人数往往几十上百。

猎获物分享是一种互惠机制,它的产生基于这样一些条件:(1)猎获物不稳定,(2)狩猎个体或团队无法当即吃下全部猎获物,(3)缺乏有效的食物储存和产权保护手段。当这些条件成立时,互惠分享便具有策略优势,它实际上提供了一种在时间轴上对产出流和消费流进行匹配的交换手段(腌制技术是后来发明的另一种交换手段),用一位非洲部落老猎手的话说:别人的肚子就是我的仓库。

动物行为学家曾描述过一种吸血蝙蝠,就采用了上述分享机制。这种蝙蝠一旦逮到机会,会把肚子吸个滚圆,但实际上它们消化不了那么多血液,于是当它遇到另一只饥肠辘辘的同类时,就把部分血液吐哺给后者。由于吸血行动的成果很不稳定,互惠机制可带来极大的合作收益。

如博弈论教科书上所说,像吸血蝙蝠这种两两合作博弈的形成,除了需要潜在的合作收益(数学上表示为囚徒困境博弈矩阵,上面所列几个条件即为猎获物分享这个特定问题构建了该前提),还须符合两个信息条件:(1)博弈者能够识别对方,(2)博弈者能够记住对方的行动历史,至少能记住最近的若干次;吸血蝙蝠确实拥有这种能力,它们的吐哺对象限于也曾施惠于自己的同伴,而拒绝那些拒绝过自己的同类。

识别对方和记住行动记录看似简单,实则对认知和记忆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尽管人类在辨认面孔、脚步声和体味方面已经发展得神乎其技,但对交往关系史的记忆则容量十分有限,我见过好多人都不得不用个本子来记录人情账。

所以,随着交往圈子的扩大,两两合作互惠的成本也急剧上升,更要命的是,当互惠关系中引入传递性时,关系复杂度呈爆炸式增长。所谓传递性,是类似这样的关系:A虽然没帮过我,但A经常帮B,而B是我的朋友,经常帮我,所以当A求助于我时,我会欣然出手。很明显,一旦引入传递性,你需记住的不仅是他人与自己的交往史,而是所有人之间的两两交往史。只要社区人数稍稍上升,这立刻变成天文数字,这时候,必须寻找新的互惠机制。后记关于肚皮仓库假说,亚马孙丛林中的Shiwiar人展示了一个极具说服力的案例。他们从不在家庭以外分享小型猎物,只分享像美洲貘(成年体重约150-300公斤)这样的大型猎物,因为小猎物一顿即可吃完,不存在储藏问题,而大型猎物的分享也在悄悄发生变化。就在20世纪80年代人类学家研究该群体期间,随着肉类烟熏技术的普及,分享行为减少了,加上猎狗和枪支使用的增加,狩猎行动空手而归的情况日益罕见,进一步减少了大型猎物的分享现象,因为食物供给变得可靠之后,人们已不再像以前那么需要通过食物分享来维持互惠关系,以便在狩猎失败时不至于挨饿。在探索各种食物保存技术的努力中,人类的进展并不算快,各族群间也很不均衡。中古欧洲对胡椒等东方香料的需求强烈,据说就是因为肉类保存困难,只好用香料掩盖腐烂气味;畜牧业者掌握制酪技术,从而获得稳定的奶制品供应、摆脱对谷物的依赖,最终发展出纯游牧生活方式也只是三千年前的事。

食物禁忌的文化功能

2014-09-29,No.5353

整体上看,人类几乎无所不吃,但具体到每个族群就不是了。在一地被奉为美味珍馐的东西,在别处却被认为难吃、可怕、恶心,或者不该吃,从皮蛋、猪脑、臭豆腐、鱼腥草,到蚱蜢、蝇蛆、毛鸡蛋、猫胎盘、肠胃内容物,都曾是惊恐和嘲讽的对象。有关狗肉该不该吃的争议,更是经年持久不熄。

族群间食谱构成和食物偏好的差异,首先是因为人类的散布广度,从赤道到北极、从雨林到沙漠,迥异的生态位,有着不同的食物来源;但生态位只是个背景约束,即便像人类这样高度杂食性的动物,也并非能找到什么就吃什么。一个群体的现实食谱选择,是在食物分布、能量营养需求、消化能力和获取与加工效率之间进行策略权衡的结果。

生物学家有一套最优觅食理论(optimal foraging theory,OFM)来解释动物种群的取食策略和食谱广度,其中一个核心因素是食物搜寻与处理所消耗时间的比值。处理(包括捕捉、屠宰、加工和消化)相对于搜寻越耗时,就越倾向于专食,相反则越倾向于杂食;杂食或专食倾向反过来会影响消化系统和取食技术,从而在食物与觅食策略之间构成互反馈和协同进化。

假如再考虑营养均衡,问题就变得更复杂。由于人类刚刚经历了农业带来的食谱大转变,消化系统还来不及做出适应性调整,营养均衡问题尤为严重,特别是动物蛋白的缺乏;在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Marvin Harris)看来,许多饮食习俗、食物禁忌,乃至献祭制度和战争形态,都与各社会解决蛋白质匮乏问题的方式有关。

不过,无论是最优觅食还是营养均衡,都难以解释为何某些取食策略会演变成食物禁忌。作为策略,不吃某些东西只是为了节省时间、技术和消化能力等资源,专注于吃另一些东西;而作为一种文化偏见或禁忌,不吃某些东西不仅仅是说它们不好吃、不值得花功夫去弄来吃,更是说:这么吃在文化上是低下粗鄙的,甚至在伦理上是错误的。

实际上,和文身、发式、服饰、口音、节庆、神话等文化符号一样,饮食也是构建文化共同体的一个工具,用于在族群内部强化认同,在族群之间划清界限;建立共同体的过程中,认同和鄙视向来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因而对于那些不在本民族优选食谱之列的食物,仅仅忽略是不够的,还要鄙视、刻意强调、拉开距离以远离模糊地带,乃至设立禁忌。

小型熟人社会中,分辨亲疏敌友只需凭借对亲身经历和相互关系的个人记忆即可,而在规模更大的社会,共同体的合作纽带便要依靠各种文化符号、集体记忆和组织工具来维持,所以随着大型社会的发展,这些元素就被创造了出来;和口音一样,饮食习惯成年之后往往很难改变,正因其难以伪装,故而很适合用作陌生人之间的认同符号。

当华夏认同形成时,服务于华夷之辨的符号也诞生了。孔子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便诉诸了发式和服饰两种符号,若在“被发左衽”后面再加上“茹毛饮血”,夫子大概也不会反对;东晋衣冠南渡之后,南北文化开始分异,这自然也体现在饮食方面,从那时起,南人北人在饮食问题上相互比照取笑鄙视的事情,便屡见不鲜。

俞为洁的《中国食料史》为我们提供了两个生动事例:南齐士族王肃叛逃北魏之后,饮食习惯一时难改,“不食羊肉酪浆,常饭鲫鱼羹”,酷爱喝茶(当时茶刚刚开始在士族豪门中流行,尚未普及),常一饮一斗,受北人嘲笑,得了个“漏壶”绰号,后来在宫廷御宴中,却喝了许多酪浆,魏帝讶问“茗饮何如酪浆?”,肃答“茗不中,与酪作奴”,如此自贬自辱,显然只是为了融入他并不适应的北人文化。

另一个故事有关食蛙习俗,秦汉时南北皆不忌食蛙,魏晋后北人渐弃,南人却益发喜爱,常为北人所笑,且屡有禁令,理由是青蛙食虫有利庄稼。该文化冲突在宋室南渡时达到高峰,南渡者力劝高宗严令禁止,这回的理由是青蛙酷似人形,那当然只是个借口。后记身处另一种文化所主导的社会,少数群体要获得安全感,要么完全放弃原有文化而融入主流,要么在本群体内寻求认同和支持。前一种选择往往因遭遇多数群体的排斥而难以做到,而后一条出路则要求他们寻找文化符号来构建或强化内部认同,此时,一些原本早已淡化甚至绝迹的文化元素就会被重新发现。最令人称奇的例子是希伯来语复兴。公元一到二世纪,随着犹太国家被罗马帝国摧毁,犹太人大离散,以色列地区希腊化,希伯来语逐渐死亡,其遗迹仅存于宗教仪式中,直到19世纪欧洲反犹主义兴起,犹太人安全感陡降,开始构建民族认同,希伯来语才得以复兴,如今已成为近六百万人的母语。

第二章 男女

作为有性繁殖生物,两性关系自然对人类有着头等重要性;和其他有性生物一样,过去的觅偶策略(mating strategies)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今天的我们,它在我们的身体、心理和文化上都留下了深刻烙印,许多习俗和制度元素也都是实施这些策略的结果,这是一个重要且富有启发却往往被忽视的事实。

用生物学眼光看,这种烙印比比皆是:睾丸重量显示男性间的精子战争曾相当激烈,永久性乳房则显示男性也曾有机会挑剔配偶;发情期和性肿胀的消失表明,我们祖先迫切需要某种机制将夫妻天天拴在一起,大量分布的性敏感区似乎也是为了配合这一需要;其尺寸在灵长类中傲视群雄的阴茎,或许暗示了男性在求偶中曾广泛使用强迫手段的历史……

当我们把目光转向文化时,性策略的痕迹同样明显:我们有许多发达的第二性征,也努力装扮自己以求吸引异性,同时却又用衣物遮掩最具性刺激的部位,如此构造了一个精心调控收放自如的信号系统。因为我们的性魅力是定向投送的,适当遮掩才能避免在错误时机向错误对象发送性信号,那会带来严重后果,这表明我们对配偶相当挑剔,也会因交配而承担巨大责任。

这一可调控信号机制将我们的性魅力表达与感知能力塑造得极为精妙,创造出了从最大胆奔放到最含蓄微妙的种种性吸引和性暗示方式,这些元素也渗透进了服饰、语言、戏曲、文学等创造物中,全面而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审美情趣和艺术创作。

人类性心理中另一些机制则更为特别,女性对配偶出轨的细微线索异常敏感,也对任何潜在对手在配偶面前的出现表现得十分警惕,而且忍不住会对其竞争实力进行评估,并与自己做一番比较;男性的敏感点则不太一样,无论他们在做什么,只要有适龄女性出现,就会表现得更要强好斗争胜;这些特性,都和我们的觅偶策略与婚配模式有关。

抚养孩子的需要迫使我们建立固定配偶关系,但同时我们的性策略又相当机会主义,并不那么专一,所以在觅偶过程中,两性都需要以某种方式让对方相信自己的承诺,男性用一种看起来高度非理性的癫狂状态来证明其难以自拔的迷恋和不顾一切的许诺,女性则用羞怯和矜持来证明其贞洁和自爱。

雄性历来倾向于广种薄收的数量策略,但人类婴儿的脆弱性和沉重抚养负担却迫使男性经营长期关系,他们为此作出了巨大投入,实际上,这是促使男性辛勤劳作和在社会竞技场拼搏奋斗的主要动机,对于这样的巨额投资,他们自然会寻求某种保障来控制亲子关系不确定所带来的风险,反过来,女性也会寻求一种机制来确保男性履行其持续投入于长期关系的承诺。

这场博弈的结果是一整套婚姻契约和与之配合的性伦理规范,要求双方忠诚守诺;然而,此类规范赋予两性的责任是不对称的,一方面要求女性贞洁专一,同时却往往容许男性寻求更多性伙伴。只要不影响他们继续履行对已有婚姻的责任,在基督教文明主导世界之前,多数社会的性伦理都正式接受多妻关系。

但这又明显不同于狮子或海豹那样的多偶关系,而是一种允许男性在确保履行既有责任的前提下,按其资源能力决定配偶数量的弹性多妻制这一安排或许是因为,人类若要成功狩猎,并在相邻群体的争斗中取胜,必须依靠团队合作,因而不能接受海豹那样的赢家通吃局面,而必须在合作团伙内分享性资源,但分享比例不必是均等的,可以随个体在团队内的地位而异。

这一局面将雄性间古老的配偶竞争引向了全新方向,尽管人类男性也会像雄孔雀那样展示优良禀赋,或像公鸡那样一对一搏斗,但更多采用的是组织化竞争手段(正如他们在狩猎和战争中所做的),其中最古老也最普遍的,是父系家族组织,从凭借对共同祖先的个人记忆而维系的小型家族,到依靠符号、仪式和神话而维系的氏族、宗族、部落等更大规模的血缘组织,组织化竞争推动着社会结构和制度向日益复杂的方向发展。

由于父系家族常与外婚制(exogamy)相搭配,因而通婚关系往往成为不同父系群体之间建立合作联盟的基础,而适当选择通婚对象,也是个人、家族和部落经营其合作网络以扩大自身政治权力的重要手段。长期持续的通婚关系,既是超越父系家族之上的更高层政治共同体得以维系的纽带,也是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共同文化的重要途径。

一旦通婚有了这样的功能,族内的待嫁女性以及她们的禀赋和声誉,便成了家族经营其政治实力的宝贵资源,因而具有了家族公共资产的性质,这便为家族(尤其是从家族势力中获益较多的上层人物)严格执行其性规范以维护家族声誉提供了强大激励。不难发现,越是宗族组织发达、宗族间竞争激烈的地方,对贞节牌坊的需求和惩罚越轨者的冲动便越是强烈。

通婚在维系合作纽带和建立共同文化上的作用,在社会各阶层之间并不同步,每个层次上的跨群体合作与文化融合,总是首先在这些群体的上层人物之间发生,而下层大众的通婚和交往范围都更为局限,结果是,在任何一个多层次大型共同体的任一层次上,无论在语言、知识、生活方式,还是价值观念、历史记忆、民族认同上,都会出现上层融合而下层分异的情况。

婚姻的上述社会性功能,也促使父母们强化了对子女婚姻的控制,导致各种形式的包办婚姻广为流行:童婚、攀附婚、买卖婚、政治婚,等等。此时,一桩婚姻的缔结不再只是夫妻双方的事情,而是两个家族关系的全面整合;相应的,离婚将是这一关系网的一次大撕裂。如此一来,青年男女便逐渐丧失了恋爱婚姻自由,并被束缚在日益严苛的性伦理之中。

直到近代(西方更早些)以来,家族的社会结构功能逐渐被教会、学校、企业、社团、政府等其他组织所取代,社会变得更富流动性,个人才得以从那张严丝合缝、笼罩一切的伦理之网中挣脱出来,获得独立和自主,恋爱、婚姻和家庭生活才与公共生活隔离开来,成为闲人莫入的私属领地,一个避风港。

吵闹不休的神圣同盟

2014-02-25,No.5067

婚姻的历史或许和现代智人的历史一样漫长,甚至更漫长。多数人在成年后都会寻找配偶并建立一夫一妻的家庭,正统道德观念也总是将婚姻描绘成忠贞恩爱的和谐互助关系。在西方基督教价值观所引领的现代化过程中,单偶制婚姻更获得了伦理上的优势,其他婚姻形式日益被视为遗风陋俗。

但另一方面,人们也都心知肚明,夫妻关系充满了纷争、欺瞒、压制和背叛,在各大文明中,这些冲突也都是日常闲谈、戏剧和文学中永恒的热门主题。其实,一种道德规范若总是被挂在嘴边,成为表彰和说教的内容,这一事实本身就表明,它被遵守得不太好。

在现代社会,大概有1/4的婚内人士曾经出轨,各种出于医学目的的基因调查常发现比例惊人(有时高达两位数百分比)的亲子关系并不像被调查者所认为的那么真实。总的说来,那些对亲子关系信心十足的父亲,大约有2%-3%的机会是“喜当爹”了,而那些心存疑虑的,他们的怀疑则有1/4的几率可以得到证实。

实际上,在我们的灵长类近亲中,长臂猿才是恩爱忠贞的典范,它们以单偶制核心家庭为单位分割领地,婚姻一旦达成便终生不渝,子女成年后即被逐出领地,每个家庭都在各自领地孤立谋生,猿啼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因此夫妻也很少有出轨机会。

反观人类,尽管多数也会结成单偶制家庭,但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上,却处处暴露出配偶关系的不和谐:与固定配偶的长臂猿和大猩猩相比,男人的睾丸(相对于体重)很大,更接近乱交的黑猩猩和倭黑猩猩,这显示他们因配偶出轨而面临的精子战争强度颇高,因而需要更发达的睾丸来制造更多的精子。

男女的性嫉妒都很强烈,对配偶出轨的线索也非常敏感,这说明配偶出轨是常见而重大的风险,因而需要发展出专门的心理机制来加以警惕和防范;不过嫉妒内容男女有所不同,男人最怕戴绿帽“喜当爹”,女人则最怕丈夫背弃养家和保护妻儿的承诺,将资源用到其他女人身上。

男人的硕大阴茎(在灵长类中最粗最长且遥遥领先)也是个不和谐信号:这或许暗示了他们(至少在进化史的某个阶段)经常以强制性手段获得交配机会,因为在雌性不配合的情况下,较长的阴茎有利于交配成功(以强奸惯犯出名的鸭子便有着一条和身体差不多长的阴茎),而阴茎的粗大则有利精子战争——可以更有效地将其他男性的精子泵吸出去。

两性关系的纠结冲突,源自人类所面临的两难境地:抚养和保护子女的任务,要求他们结成以单偶制为主的固定配偶关系,但同时,他们又是群居且高度社会化的动物,其社会结构十分不利于配偶关系的稳定,这一两难所带来的纠结困境,至今仍是两性关系的背景主题。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回到养育后代——人类作为生物的核心任务上来,这就要求我们采取进化生物学的视角;当然,进化论和遗传收益不能解释一切,但作为一个思考的起点,它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其他学科所无法比拟的。

生物学家将繁殖后代的努力视为一项投资,其回报是可见未来的后代数量。提高回报的基本途径有三条:(1)繁殖尽可能多的后代,(2)提高每个后代存活至繁殖年龄的机会,(3)帮助每个后代获得最佳的繁殖机会。

对三条途径的不同侧重,构成了投资策略的两种倾向:偏重第一条途径的数量策略和偏重后两条途径的质量策略。实际的策略选择是两种倾向的权衡,权衡结果将由个体所面临的边际投资收益曲线决定,即,分别投入各途径的最后一份资源的收益相等。

这里存在一个自反馈效应,早先的选择会改变后续选择的边际收益曲线,结果将导致策略倾向的两极分化;最初的分化发生在配子大小上:雄性制造数量多、体积小、包含营养物质少的精子,雌性制造数量少、体积大、营养物质多的卵子——这已成了生物学家区分雌雄的标准。

在从鱼类通向哺乳动物的进化谱系上,雌性的投资策略朝质量优先的方向上越走越远(注:该谱系只是整个进化树的一小部分,所以并不能说这是进化的普遍倾向);体外受精的水生动物常常产下极大数量的卵,然后听任其自生自灭,其全部投资仅在于卵内营养。

爬行类的卵更大,通常还有钙质硬壳加以保护,但与鸟类和哺乳类相比,其策略仍是极端偏向于数量的,一窝海龟蛋有上百个,但仅仅在新生幼龟从沙滩集体冲向大海的那段危险旅程中,就要被吃掉90%,如果冲锋发生在白天,死亡率更高达99%,平均每四千个海龟蛋里只有一个能变成成年海龟。

相比之下,鸟类不仅花几周时间孵蛋,还要将幼雏喂养到羽翼丰满为止;哺乳类则更进一步,把幼崽留在体内(或育儿袋里)养育和保护,有蹄类一直等到幼崽能独立行动才让它脱离母体,接着还要经历漫长的哺乳期,许多食肉类还会帮助子女学习捕猎技能;长臂猿更会协助新近自立门户的子女建立自己的领地。

日益高涨的投资需求,让雌性不堪重负,不得不寻求雄性的合作,而雄性也逐渐“认识到”,在新的条件下,单纯追求数量的策略越来越不合算,缺乏养护的后代即便能存活下来,也极少能获得繁殖机会。

对于人类,最初让两性合作变得不可或缺的,是如下几个大幅加重抚养负担的因素。

首先,人类有一颗硕大的头颅,脑容量三倍于黑猩猩,这给分娩带来了困难,为适应直立行走而改造的骨盆更加剧了这一困难,进化为此找到的解决方案是提前分娩,可以说每个人类婴儿都是早产儿,格外脆弱因而需要更多保护和照顾。

其次,复杂的语言和社会关系,使得人类儿童需要学习的知识和技能远远多于其他动物,为此人类延长了发育期,在大约七岁到青春期之间(相当于小学阶段),多出了一段漫长的身体发育平台期,这自然又加重了抚养孩子的负担。

第三个因素更加致命,让女性几乎丧失了独立抚养孩子的希望:杀婴;在(1)存在配偶关系因而亲子关系可以确定,但(2)这种关系又经常发生变动,同时(3)雄性在体能上处于压倒性优势的条件下,就可能出现杀婴,非洲狮便是一例,不幸的是,人类恰好也同时满足了这三个条件。

通过杀死前任留下的孩子,新上位的雄性不仅消灭了若干潜在竞争对手,也可让他们的母亲结束哺乳并尽快怀上他的孩子(因为哺乳期通常是不孕的);但这一结果对女性是灾难性的,促使她们寻求忠实可靠的长期配偶,设法让丈夫留在身边共同保护孩子。

正是在孩子抚养问题上的共同利益,让男性和女性结成了婚姻这一古老的神圣同盟,并通过家庭这一合伙企业,将质量投资策略推向了极致:除了漫长的教育期,我们对子女的帮助延伸到了成年期甚至第三代:为他们准备彩礼和嫁妆,帮助他们带孩子,将社会地位和关系资源传给他们,最后还留给他们遗产。

然而,神圣同盟并不和谐,因为我们的社会结构与固定配偶关系存在着根本冲突;固定配偶只有在夫妻的边际投资收益相当时才能维持,妻子的边际收益受其生育数限制(原始条件下很少超过十胎),假如一个丈夫的供养能力也在此限度内,婚姻便可稳定,对多数男性,这一条件是成立的,否则人类就不会有婚姻了。

问题是人类社会存在团队合作和等级结构,使得男性供养能力脱离了个人能力的限度,变得高度差异化且变动不居,权力和财富可以让部分男性能够供养的孩子数远远超出妻子的生育能力,此时假如他被束缚在婚姻之内,就只能被迫将全部资源用于提升现有孩子的抚养质量,而这很可能不如另外娶妻多生几个孩子合算。

假如供养能力的不对称是稳定的,那问题倒也不大,只需将单偶关系换成恰当比例的多妻(或多夫)关系即可,问题是,男性的地位、权力和财富并不是在婚姻缔结之初便可确定且恒定不变的,在生活竞技场上,个人境遇随时可能发生巨大变化,这就要求他们采取更为灵活多变的策略。

实际上,人类社会的复杂性,迫使男女双方都采用了可变的组合式策略,同时也诱使他们采取各种机会主义行动,在婚姻之外,双方都备有相机行事的候选预案,以便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遗传利益,在下两篇文章《微妙的人类性策略》中,我会对这些策略做详细介绍。后记繁殖策略的数量与质量优先,也可称为广度优先和深度优先。朝深度优先方向转变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后代支系在没有投资时自行繁衍的机会,以及通过投资加以提升的潜力,后者既受限于亲代所能掌握的资源规模,也受限于其影响未来的手段。假如缺乏影响远期未来的可用手段,即便掌握大量资源,在推行深度策略上也不会走得太远。历史上推行深度策略的极限大概是朱元璋(当然,因为他掌握的资源实在太庞大,所以策略的广度也不小),他利用帝国的庞大资源为其后代作出了有史以来最长远的安排:分配食邑、修好宫室、配好财政保障、制定全套管理制度,甚至连未来几十代的名字都取好了大半(明代宗室成员姓名的三个字里有两个半是朱元璋规定的)。不过,这一空前绝后的大型繁殖计划,机关算尽却还是留了个大漏洞。皇子皇孙们被关在各地王宫里当成种牛养,不让出门更没有机会学习任何生存技能,养尊处优却毫无独立谋生能力,繁殖效率倒是很高,可一旦帝国倾覆,即刻沦为任人屠戮的羔羊。

微妙的人类性策略·男性篇

2014-02-27,No.5069

关于人类性策略,诸如“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男人喜欢年轻漂亮,女人需要安全可靠”之类流行观念,抓住了某些重要方面,但实际情形比这些句子所能表达的要复杂而微妙得多,而正是性策略的微妙之处,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我们的心理和文化。

不过,在讨论男性的策略之前,让我们暂时放下人类,看一个蜥蜴的例子。在发表于1996年和2000年的两篇论文中,生物学家巴里·西内尔沃(Barry Sinervo)和他的同事介绍了美洲侧斑鬣蜥(学名:Uta stansburiana)的性策略,这种蜥蜴按喉部颜色分为三种类型:橙喉、蓝喉和黄喉,其雄性各自采用不同性策略。

橙喉与蓝喉雄性都占有领地并与领地内雌性建立配偶关系,黄喉雄性则不占领地,专门偷偷摸摸伺机与前两者的配偶偷情;橙喉富有攻击性,常抢夺霸占蓝喉的领地与配偶,但因为领地大配偶多,照看不过来,常被黄喉偷腥;蓝喉则满足于较小领地和较少配偶,但严加看管,因而较少被黄喉偷腥;而黄喉的特长是擅于伪装成雌性而混进别人领地,并能制造更多精子从而在精子战争中占据优势。

如此构成了一个像“剪刀石头布”一样循环相克的策略多态:橙喉增加时,黄喉偷腥机会也增加,因而第二代将有更多黄喉,此时更多橙喉将戴上绿帽,其第三代数量将减少;而蓝喉的严防死守策略变得更有优势,也更少受橙喉攻击(因为橙喉少了),结果第四代蓝喉数量增加,于是橙喉有了更多可攻击的目标,导致其数量在第五代又反弹,如此循环,三种类型将以某个比例达成动态均衡。

从这一有趣的模式中,可以窥见一些人类的影子。有些男性富有野心,不甘人下,冒险好斗,为谋取权力和财富不惜拼命,和橙喉鬣蜥一样,他们的雄性荷尔蒙水平更高,死亡率也更高,尽管成功可以让他们得到很多女人,但失败的下场可能会很凄惨。

另一些则是稳妥保守型,满足于凭自身资源条件容易获取的地位,尽早成家娶妻生子,把资源和精力集中在照顾和守护家庭上。人类发展出了多种心理机制来配合男性的顾家策略,包括爱情这种对特定对象的迷恋,对天伦之乐的偏好,以及多数动物都缺乏的父爱。

还有一些是类似黄喉的风流浪荡子,他们无意成家立业,也不爱争权夺利,其遗传成就主要通过短期关系实现,凭借的优势是性吸引力和社交能力,不仅善于取悦女人,也善于取悦男人从而获得接近他们妻女的机会。

尽管有些相似,但人类的策略与蜥蜴显然有许多重要差别。首先,由于人类极高的后代抚养负担,所以对大多数资源条件一般的男人来说,稳妥保守都是优选策略,贪图多妻的进取策略只适合于资源条件特别优厚的男性,而浪子策略则处于边缘地位。

其次,侧斑鬣蜥的性策略由基因决定且终生不变(除非人为改变激素水平),而人类在策略选择上更为灵活,可以随境遇变化而调整,甚至可以运用理性能力进行反思和权衡;和其他许多策略一样,性策略也可以在早期发育阶段根据资源条件进行配置。

假如胎儿根据营养供应水平“判断”(加引号是因为这种判断是无意识的)自己将生在一个富裕家庭,就更可能将性策略配置成较为进取的那种,因为进取策略在富家子弟的成功率较高;相反,假如他预期自己未来会极端贫穷,娶妻成家的机会渺茫,则更可能选择浪子策略。

类似的早期配置选择可能也导致了基于排行的差异,比如当男孩发现自己有好几位兄长,因而无望分到家产,成家立业时也难望得到父母帮助(因为届时他们很可能已经死了),就可能偏向浪子策略。将排行作为一个配置参数,可以在兄弟之间实现策略差异化,降低兄弟间资源竞争。

更重要的差别是,人类会组合使用多种策略,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条件。

进取型男性也会针对绿帽风险采取防御措施,不过他们的防御风格和稳妥型男性的不同,后者更偏重强化夫妻感情,通过占满妻子时间来防范出轨,而前者更多依靠恐吓来吓退偷腥者,他们的好斗性格适合这么做。

在确保不影响婚姻稳定的条件下,稳妥型顾家好男人也可能出轨,否则就不会有1/4到1/2的丈夫曾有过婚外情了,只是他们这么做时会更谨慎隐秘,选择更安全的对象;在制度允许且资源充裕时,他们也会寻求多妻,只是他们不会贪多而降低养育子女和防范绿帽的标准。

多数浪子也会娶妻生子,只是与经营婚姻家庭相比,他们更热衷于四处撒种;按《精子战争》作者罗宾·贝克的看法,浪子策略常常与双性恋倾向相搭配,与单异性恋男性相比,双性恋男性更早开始性行为,更勤于探索和尝试各种性技巧,因而拥有更多性经验,他们的异性伙伴也远远多于单异性恋者,而这些正是浪子策略所需要的优势。

浪子策略与双性恋的组合优势,和前面提到的排行差异联系起来就更容易理解:心理学家雷·布兰查德(Ray Blanchard)发现,男性成为同性恋的概率与其兄弟排行高度相关,每多一位兄长,成为同性恋的概率提高1/3,而根据贝克的理论,同性恋是双性恋的副产品。

除了风流,在婚姻之外通过短期关系谋求遗传收益的另一条途径是强奸。强奸会导致反抗、报复和社会惩罚,因而是一种高风险策略,所以只有在这样一些情况下才会被采用:其他常规策略的弱势者或失败者,只好铤而走险;强奸者拥有权力因而有信心免受报复和惩罚;社会规范的约束暂时被解除时。

部落时代,约束侵犯行为的规范通常只适用于部落内和熟人间,男性经常结成团伙攻击其他部落,就像他们结伙狩猎一样,除了扩大领地之外,强奸和掳掠妇女也是这些攻击的重要动机。即便在文明时代,战争或社会秩序崩溃也常伴随着大规模强奸,这种场合,持任何性策略的男性都可能参与强奸,因为此时既没有报复和惩罚的风险,也不会影响既有的婚姻。

从上面对各种性策略的介绍可以看出,尽管多数婚姻是单偶的,但男性普遍会在条件适当时寻求更多性伙伴,所以在性伦理日益宽松的现代社会,每位男性一生中平均有多达12位性伙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人类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大幅拓展了男性实施多偶策略的空间。

多偶策略当然是以牺牲其他雄性的交配机会为前提,动物界通常凭借的是体能优势,胜负通过个体搏斗决出,所以多偶制动物的雄性体型显著大于雌性。

与大猩猩或象海豹相比,人类的男女体型差异并不算突出,男人间的性竞争(和他们的狩猎活动一样)更多地凭借团队合作和组织优势,其结果经制度化之后,形成了等级制、财产权、继承权等社会制度,于是性竞争的焦点逐渐转向对权力、地位、财富和继承权的争夺上,只有在这些制度全面崩溃的场合,焦点才又回到个人战斗力上来。

组织和制度的发展,财富的积累,为富贵者实施多妻策略提供了更多手段,帮助他们缓解多妻与防绿帽之间的冲突:高墙深院创造了更严密的闺禁,贞操伦理提高了出轨代价,雇佣奶妈可缩短妻子哺乳期从而增加生育次数,女仆和阉奴可协助预防红杏出墙,裹脚或许也是为了限制妇女的行动能力和出轨机会。相比之下,缺乏资源的小土豪们,只能使用贞操带、割礼、阴道缝合等更野蛮原始的方法。

假如“祖母假说”成立的话,那么女性在预期寿命还剩十几年时就早早绝经,也是对她儿子实施多妻策略的一种帮助。绝经可让年长女性放弃自己的生育机会而将资源转向抚养孙辈(这一交换之所以值得,是因为她自己再生孩子很可能变成生存希望渺茫的孤儿),这一帮助在孙辈不幸丧母时尤为宝贵;同时,婆婆还可监督媳妇防其出轨。

随着大型社会和多层等级制度的出现,多偶策略的空间被无限拓展了。中国和奥斯曼的后宫嫔妃可多达数千,不过繁殖效率却不如阿拉伯后宫。繁殖成就最高的中国皇帝康熙生了55个孩子,远远落后于与他同时代的摩洛哥国王伊斯梅尔的888个。

然而,论长期繁殖成就,冠军则非成吉思汗莫属。2003年的一份DNA调查显示,一个据信源自大汗的Y染色体特征标志,在中亚各国出现的频率高达8%,在全人类中出现的频率也高达0.5%。

另一方面,随着分工和贸易的扩展,社会流动性的提高以及近现代的风气开放和妇女解放,浪子策略的优势也越来越明显,尤其在艺术家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有了大幅提升之后,浪子策略更大有走出边缘而成为主流的苗头。

不过,浪子们的繁殖成就多数在婚外实现,难以查证和统计,有据可查的案例中,成就最高的浪子当属威尔士画家奥古斯都·约翰(Augustus John),留下了大约100个孩子,当然绝大多数是私生子。亚军大概是美国黑人歌星杰伊·霍金斯(Jay Hawkins),据信他的妻子、女友和粉丝们总共为他生下了75个孩子。

至此,我只谈论了男人的性策略,有关女人如何在两性关系中尽可能地谋求遗传利益,将是下一篇《

微妙的人类性策略·女性篇

》讨论的主题。后记男性策略组合中多偶倾向的实施效果,从Y染色体(代表男系)与线粒体(代表女系)遗传标记的分布模式中可见一斑。分子人类学调查反复发现的一种模式是,本土的(相对而言)较古老的线粒体标记和外来的较新的Y标记共存于一个群体,Y染色体的多样化程度总是比线粒体低。历史上每当一个族群取得某种特殊优势而实现大扩张——印欧、蒙古、班图、日耳曼、波利尼西亚、突厥、阿拉伯、汉族、客家(差不多每个都对应一个大语种)——时,都会在其扩张所及之处形成此类复合模式:当地女性与作为征服者的外来男性混合而成新的血缘群体。假如我们分别沿男系和女系家族树回溯,前者的收敛速度快得多,也就是说,每一代男性中,有幸留下后代者的比例,比女性低很多。衡量这一差异的最佳指标,是经济学家用来衡量收入不均等程度的基尼系数。假如我们计算繁殖成效的基尼系数,那么男性的基尼系数将比女性高很多,尽管目前还没有这样的统计数字。微妙的人类性策略·女性篇2014-03-01,No.5071

在性策略上,女性面临的一个基本约束是她们追求数量的空间十分有限,特别是在婴儿和儿童死亡率极高的时代,即便生育十胎(已接近极限),能活到成年的也只有四五个。在数量上可作的文章,只有通过缩短哺乳期来缩短生育间隔,办法是使用羊奶牛奶等母乳替代品,或者雇佣奶妈。

就繁殖目的而言,女人只需要一位丈夫就足够了——只要他能生产健康精子;一妻多夫制十分罕见,通常是为了满足家庭的经营需要,可以避免财产和土地分割,降低兄弟间的资源冲突,更多是出于男性方面的策略考虑而非女性的主动选择,而且主要流行于穷困阶层或资源极度匮乏的地区。

然而,通常只需要一位丈夫,并不意味着女性不需要更多一些的性伙伴,否则我们就很难理解为何妻子们也会有那么多婚外性关系(只比丈夫们略少),毕竟这些关系多半都是自愿的,许多甚至是她们主动寻求和发起的;一个典型的现代妇女,一生中大概会有8位性伙伴。

男人寻找更多性伙伴的主要动机是获得对方的生育资源,而女人这么做时却是出于另一些更精妙的策略考虑。

最容易想到的是后备需要。男性死亡率高,寿命短,在男性从事狩猎、男人间充满暴力争斗、部落间不时发生战争的时代,这一点尤为突出。对于妻子们,缺少备胎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况且,除了丧夫,她们还有被遗弃的风险。

备胎策略要求女性在选定丈夫的同时,不能让其他追求者彻底死心,这意味着她们需要采取一些暧昧姿态,让追求者维持希望,为此,有时就需要给他们一些甜头,但又不能做得太过分,以免危及既有的婚姻,其中分寸不容易把握,但高明的女人可以应付裕如,甚至能够同时维持多条备胎。

备胎策略也解决了寡妇再嫁的迫切性与慎重性之间的矛盾。短暂而宝贵的生育期,急迫而沉重的抚养保护负担,要求寡妇尽快再嫁,但新丈夫的能力和意愿是否可靠又不可不慎察,而备胎则可以让女性有充分的时间和机会从容考察。

第二个动机更加微妙,一方面,为说服男性合作抚养孩子,妻子必须让丈夫对自己的忠贞(从而也对亲子关系)有足够高的信心;但同时,为让丈夫在家庭这个合伙企业里投入全力,又不能让他完全放心,否则他可能只花较少时间为妻儿提供最低限度保护,同时寻求更多性机会,从而将策略偏向数量一端,正如上一篇曾介绍的,夫妻双方的最优子女数量经常是不同的。

为此,女性发展出了一种适度模糊策略,该策略清楚地体现在她们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上。多数灵长类都有着清晰可辨的发情期,雌性会用诸如性肿胀这样的鲜明信号为其排卵期和受孕能力大做广告,但人类女性的排卵期却是隐蔽的,这意味着丈夫难以判断妻子哪些天能够受孕,于是被迫在(除经期外的)多数日子里守在妻子身边,以防她出轨怀上别人的孩子,这样丈夫就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发展其他性关系。

有发情期的雌性动物,通常只在发情期接受异性的交配请求(除了像倭黑猩猩这种把性交当作常规社交活动的奇特案例之外),而人类女性则在排卵周期的任何阶段都可能被性唤起并接受性交请求,即便在没有受孕可能的时候,女性也可以达到高潮(尽管程度和几率稍低)。

在缺乏可靠的亲子鉴定技术的情况下,适度模糊策略和备胎策略的组合运用,还可帮助女性抵御杀婴风险。假如亲子关系完全确定,新上位的备胎就有足够的动机遗弃、驱逐或杀死前任留下的子女,但暧昧的备胎策略让他们有了顾忌:孩子可能是他自己的,而模糊策略更强化了这种不确定性:因为在排卵期无法识别的情况下,任何一次偷情都不能排除让女性怀孕的可能。

在表达爱慕、性兴趣和性快感方面,女性比男性更含蓄婉转,情绪也更阴晴变幻不定,更让对方捉摸不透,这些心理机制或许也是配合上述适度模糊策略发展而来。借助一整套复杂信号,女性告诉丈夫:我爱你并愿意忠诚于你,但前提是你要把我看紧了,否则我也不是没有其他选择。

女性在固定配偶之外寻觅其他性伙伴的第三个动机,是提高子女的遗传多样性,以便贯彻一种分散投资策略;由于子女会继承父亲的许多特性,不同特性在各种环境条件下具有不同的相对优势,但未来环境条件难以预料,而多样化可以避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更重要的是,由于不同策略所依赖的资源条件不同,假如子女们继承了相同的策略,他们之间更可能出现资源冲突。在上一篇里,我已介绍过基于排行的策略分化,通过以排行为参数进行童年期策略配置,可以缓解兄弟间的资源冲突,但母亲们其实还有更直接的选择:让孩子们从不同父亲那里继承不同策略。

这种多样化不是随机的,而是精心搭配的特定组合。女性在为自己挑选丈夫和为孩子挑选父亲时,遵循的标准有所不同,前者注重的是他养护妻儿的能力和意愿,包括财富、权力、情感专一、喜欢孩子等,而后者更注重他的遗传禀赋,比如健康、智力和性吸引力等。

尽管这两方面有重合之处——抚养能力和意愿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遗传,而健康和智力也会影响抚养能力——但差异也很明显。财富和权力的取得有很大偶然性,有时甚至和遗传禀赋完全无关,比如彩票中奖者或被国王收养的孤儿,而且这方面的潜力不容易识别;而健康和性吸引力等特性不仅遗传性更可靠,也容易直观地判断。

而且,既然寻求婚外性伙伴是为了提高子女的遗传多样性,而挑选丈夫时肯定会侧重与抚养能力有关的那些禀赋,那么挑选情人时就最好偏重其他方面,所以理想的组合是,一个资源条件丰厚的好丈夫,外加若干其他方面遗传禀赋优秀的情人。

这是总的指导方针,具体如何搭配最优,还要看女性自身的条件,大致上,我们可以识别出几种常见组合;假如一个女人自己拥有庞大的抚养资源,完全无须男性帮助(比如她是伊丽莎白一世),那么她的择婿标准应以可识别的遗传禀赋为主,而且可以大胆实施多样化策略。

不过,能这么做的前提是她拥有自主权,实际上在许多社会,女性的择偶权利常被父母掌握,她的兄弟们也可能会干预,而他们的利益和她并不一致,特别是在权贵阶层,女儿的婚姻常被用作家族建立政治或商业联盟的工具。

如果女人已经嫁了一个资源特别丰厚的丈夫,那么压倒一切的优先任务是生下儿子,并帮助他争取继承权,在此之前,任何其他考虑都要暂且搁置,直到完成这一任务,或者那已经无望实现。之所以生儿子(而不是女儿)最重要,是因为对于特别庞大的资源,只有儿子才能充分发挥其潜力,而女儿由于受生育数量限制,边际收益会下降得太快。

嫁入豪门的女性在多样化上需要特别慎重,这既是因奸情败露而遭遗弃的机会成本太高,也是因为丈夫因条件优厚,不难再娶,因而在决定遗弃(甚至杀妻)时会较少顾忌和犹豫;而且,假如她能够继承亡夫遗产,哪怕只是一部分,也足以让她获得优厚的再婚条件,不需要预先考虑备胎问题。

相反,如果嫁的丈夫条件一般,那她就有理由在备胎和多样化问题上更积极一些,因为这种情况下不仅对备胎和多样化的需要更迫切,而且这么做的风险和机会成本也更低。因为缺少其他选择、再婚条件不佳的丈夫,虽然防范绿帽时会更加努力,但在妻子出轨既成事实之后,却更可能选择忍气吞声。

对于绝大多数不具备女王或公主条件的女孩,嫁个可靠的丈夫都是优先考虑,为此,(至少在传统社会)保有贞洁名声非常重要。风流名声会极大损害女性的择偶地位,所以多数女性不会以短期关系作为其性策略的重点;但是,也有少数自身条件特别差的女孩,由于预感到自己很难找到可靠丈夫,只好选择以短期关系为主,并因此而放弃贞洁名声。

有研究显示,在童年期没有父亲或缺少父爱的女孩,月经初潮时间更早,也更早开始性关系,而且更倾向于短期关系,这或许是因为,没有父亲很可能意味着是私生子,或者会非常穷困,在缺乏父亲保护的情况下,遭遇性侵犯而失贞的几率也更高,所有这些,都会让择偶条件变得很差。

和其他女性一样,在短期关系中,女性更偏爱处于策略光谱两端的男性:要么是社会地位高的“橙喉”富贵子弟,要么是性魅力高的“黄喉”浪子,而不喜欢较为保守中庸的顾家好男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俗语,说的正是这一点。

因为富贵子虽不大可能娶她为妻,但或许会愿意资助她和孩子,只要孩子有相当大可能性是他的;相反,好男人因为顾忌家庭,很可能不敢认私生子更不敢资助。而浪子则可以让她儿子继承到他的风流本事,由于她儿子未来极可能是个地位低下的穷人,在这种处境下浪子策略将更有优势。

女性一旦选定以短期关系为策略重点,贞洁声誉就不再重要,因为男性在短期关系中不在乎这一点,放荡名声反倒可以帮助她们吸引短期性伴侣,因为追逐者会觉得她们更容易得手,也更少需要负责任。后记短期关系往往伴随着更多物质利益的交换(通常由男性付出),一种极端形式是买春,这是固定配偶关系主导择偶市场的条件下,男女对短期关系的供需不对称所造成的一个特殊生态位:男性一方面对短期关系需求旺盛,同时对配偶守贞的要求非常高,于是那些在婚姻市场上处境特别不利的女性,便可通过放弃贞洁而换取现金回报。她们常常趁年轻时通过大量货币化的短期关系积累资产,然后择机嫁人。尽管为娼历史会大幅贬低其择偶条件,但靠之前积攒的这笔私房钱,仍有望养活若干儿女,对于处境极为窘困的底层女性,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策略;此类短期关系和常规配偶关系之间,还有一些像情妇小妾二奶之类的中间形态。

乳房之谜

2014-03-03,No.5073

人类许多身体特征是独一无二的,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在《裸猿》中指出了其中最显著的一个:人类是所有灵长类中唯一失去了体毛而将大部分皮肤裸露在外的物种。对此,一种解释是为了适应狩猎时的长途奔跑需要,裸露的皮肤加上发达的汗腺,可以在长跑时解决散热问题。

另一种解释是,裸露皮肤是为了增强性敏感,以配合人类异常频繁的性活动,如上一篇所介绍的,人类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被性唤起并实施性活动,这是女性为将配偶长时间吸引在身边而发展出的罕见特性,而更强的性敏感有助于实现这一点,支持这一解释的证据是:人类体表确实广泛分布着大量敏感区。

两种解释并不冲突,实际情况或许是,最初裸露只是为解决散热问题,而一旦体毛开始丧失,该特征便成为性选择的对象从而得到强化(即光洁无毛的皮肤成为一项择偶偏好),结果,并不从事狩猎因而不怎么需要长跑的女性,体毛丧失反而比男性更彻底,这一点只能用性选择解释。

在前面的文章里我已提到,男性阴茎的巨大尺寸,或许暗示了强奸曾经是他们获得生殖机会的一个重要途径;另外,男性还有许多与性有关的身体特征,比如喉结、突出的下巴、特定分布的胡须等,都是性选择所塑造的第二性征。

不过,男性拥有第二性征是件很平常的事情,许多配偶竞争激烈的动物,雄性都有鲜明的第二性征,比如孔雀的尾羽、狮子的鬃毛、驯鹿的角。由于雌性为每个后代所投入的资源远多于雄性,所以配偶竞争主要发生在雄性之间,因而性选择通常也都指向雄性。

更值得谈论的,是女性的乳房。众所周知,乳房是用来哺乳的,可是假如乳房只是用来哺乳,那它为何在根本不需要哺乳的时候也总是鼓胀坚挺着呢?要知道,几乎所有哺乳动物的乳房,都只在需要哺乳时才隆起,只有人类女性的乳房才常年隆起,而且隆起的原因不是乳腺发达,而是充塞了与哺乳功能毫不相干的脂肪。

更奇怪的是,女人乳房的丰满半球形状,不仅对哺乳没有帮助,反而有妨碍,既不利于婴儿含吸,更容易导致哺乳窒息。从哺乳功能考虑,带有长乳头的U形瓶状乳房才是理想形状——人工设计的奶瓶奶嘴正是如此。

对于人类女性永久性隆起的乳房,一种解释是,它是对臀部的自我拟态(automimicry),这种看似离奇的说法不无道理。在猿猴类中,雌性发情信号主要表现在臀部的性肿胀,臀部形状和颜色成为雌性向雄性发送性刺激信号的主要手段,因而雄性也发展出对这些信号的敏感性。实际上,人类男性仍保留了对丰满臀部和鲜明臀沟的敏感和兴趣。

但猿猴类还有个特点:它们相互间的观察和交流主要以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它们的许多特性都与此有关:向前的双眼视觉,更丰富细腻的面部特征和表情,经常采用直身坐姿。直立行走的人类更将这一点推向极致,所以,假如能通过拟态而将起信号交流作用的体征转移到身体前面来,是有好处的。

实际上,有些猿猴也正是这么做的,长鼻猴雄性那只没有实用功能的大鼻子,很可能是对雄性生殖器的拟态。而山魈(mandrill)那张形状奇特颜色鲜艳的脸,更是几乎完美再现了由它的屁股和生殖器所组成的“后脸”。

研究过乳房问题的生物学家,无论是否采纳拟态假说,至少都相信乳房的永久性隆起是女性的一项第二性征,这一点从男性心理上也可以得到印证(性吸引特征和对该特征的敏感总是成对出现,否则便失去了其功能意义):乳房是男人的一个主要性趣焦点,整容业和色情业人士对此都有着良好领悟。

然而,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为何女性会有第二性征?要知道,绝大多数动物只有雄性才有第二性征,因为性选择通常都指向雄性,而这又是因为雄性在配子制造和生育过程中投入很少,中途放弃并更换配偶的机会成本也很低,因而大可以抓住一切交配机会而无须挑剔对方的遗传品质,也就不会对异性的特征构成性选择压力。

可是人类女性却有许多鲜明的第二性征,除了乳房,还有光洁细腻的皮肤,修长的脖子,更细的腰和更低的腰臀比,堆积了更多脂肪的臀部,红润丰满外翻的嘴唇(其丰满和外翻程度比男性显著,有人认为这是对阴唇的自我拟态),细长而清晰因而更具表现力的眉毛(眉毛是重要的表情工具)——所有这些部位都是化妆和整容的重点,并非偶然。

肘关节外翻可能也是女性第二性征。女性肘关节的提携角(即手臂在体侧伸展时,上下臂之间的夹角)比男性大5-8度,从实用功能看,这可能是为了方便女人提携重物,因为女人的肩膀窄髋部宽,需要更大的提携角才能避免所提重物摩擦碰撞胯部从而妨碍行走。不过,实际的外翻程度往往超出实用所需,可能是性选择强化的结果,它让女性手臂显得更加婀娜性感。

女性第二性征的重要性,从两性心理上也可看出。男性在选择伴侣(无论是长期还是短期的)时比女性更看重对方的外貌,常常将此列为头号条件;而女性在长期关系中只将外貌列为次要条件,在短期关系中才更注重外貌,但也不如男性那么注重;同时,女性也比男性更在意自己的外貌,整容和美容业主要是为女性服务的,这与动物界的普遍情况恰好相反。

为什么呢?一种观点认为,女性变得更漂亮性感,和隐藏排卵期一样,是为了将男性长时间吸引在身边,帮助她们共同保护和养育孩子,而美貌让女性在这方面做得更成功,因而构成一种选择压力,推动了女性的美貌和男性对美貌的偏好协同发展。

这个解释有些道理,但并不充分,因为性竞争中,两性的得失差异有着天壤之别,竞争失败的雄性可能输个精光,完全得不到交配机会,一个后代也留不下。在性竞争激烈的象海豹中,抢得王位的雄性独占几十上百头雌性,而绝大多数雄性却无后而终;非洲狮和大猩猩的情况没这么极端,但落得如此下场的雄性比例也注定很高,可见选择压力之大。

相反,雌性无论如何都不会缺少交配机会,因为她们的生育资源太宝贵了,而雄性利用它的机会成本也很低,不可能被浪费;即便有些雄性资源条件优厚,也没有理由和资格挑剔雌性,因为他们倾向于多拥有配偶,而更多的配偶将摊薄每个配偶可以分到的资源。在均衡水平,每个雌性得到的抚养条件相当,因而没有理由接受雄性挑选。

这一点对照长臂猿和鸟类就很清楚。长臂猿采用一夫一妻固定配偶制,雌性同样需要雄性合作抚养后代,但长臂猿两性身体差异很小,没有显著的第二性征;许多鸟类都结成固定配偶合作抚养后代,也有发达的第二性征,但通常都限于雄性,雌性则相貌平平。

女性的第二性征,只能从人类独特的社会结构和等级差异才能得到理解。在前面的文章里,我已说明了,在人类两性合作关系中,男性被看重的,主要是他们的保护和抚养能力,同时,由于语言赋予了我们合作与组织能力,男性个体间的竞争优势差异被团队合作成倍放大了:少数男性通过紧密合作取得统治地位,支配其他男性,从而形成等级差异。

这种组织结构最初是出于狩猎需要。作为狩猎者,人类在身体构造和体能上没多少优势,优势主要来自工具和组织,而等级化组织一旦建立,其力量也自然被用于性竞争。这一发展带来了两个后果:一方面,那些高等级男性所能支配的保护和抚养资源,让他们有能力抚养许多妻子和她们所生的孩子,实际上,他们也确实比其他男性拥有更多配偶和性伙伴。

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不能占有其资源条件所允许的那么多配偶,这是因为,男性的竞争优势并不像大猩猩和象海豹那样来自个人能力,更多来自团队合作,而为了取得团队中地位较低成员的支持配合(或至少不反抗),必须给他们也留出足够的性资源,否则会造成太多反抗和背叛,合作关系和统治地位皆难以维持。

实际上,类似局面在我们的近亲黑猩猩中已能看出苗头。灵长类学家弗朗斯·德瓦尔(Frans de Waal)在《黑猩猩的政治》里,介绍了雄性黑猩猩之间如何钩心斗角合纵连横谋取支配地位,那只暂时成为头领的雄性占有大约一半的交配机会,他的合作与支持者也会分得不少机会,而地位最低的雄性几乎没机会。

另一个因素也阻止了高地位男性占有过多配偶,如前文所提到,人类配偶关系并非忠贞不贰,女性常采用模糊暧昧的混合策略,控制配偶出轨是个困难的任务。在缺乏有效闺禁手段的条件下,闺禁成本和绿帽风险将随配偶数增加而急剧上升。

正是高地位男性抚养能力与最优配偶数的不一致,对女性构成了选择压力,因为合作需要和闺禁困难迫使这些男性采用牺牲数量换取质量的策略,换句话说,因为他们的资源条件不会被配偶数量摊薄至平均水平,所以他们有资格对配偶质量进行挑剔。

但这还不是故事的全部,如果嫁给高地位男性的好处仅仅是高出平均水平的抚养条件,恐怕还不足以为我们所见到的第二性征提供足够大的选择压力。更强大的选择压力来自高地位的父系可继承性。

因为无论资源条件多么优厚,女性生育胎数都十分有限,嫁入豪门的好处,主要不是体现在她自己所生育的子代数量,而是她儿子可能为她生下的孙代数量,前提是:她确实生下儿子并且儿子继承了她丈夫的高地位。

当然,在人类早期社会,大概不会有制度化的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力和社会地位就没有可继承性。首先,让男性在权力竞争中取胜的那些禀赋,很大程度上是可遗传的;其次也更重要的是,在亲子关系可辨认并且寿命足够长的条件下,既已获得高地位的男性,可以利用手中权力帮助儿子们谋取权力和地位。

父系可继承性不仅成倍放大了女性嫁入豪门的好处,也大大强化了男性对貌美女性的偏爱,因为美貌妻子更可能为他生下美貌女儿,而美貌女儿更可能嫁入豪门,从而为她带来更多曾孙辈后代,如此便构成一个正反馈:嫁入豪门的好处越多,美貌带给女性的优势就越大,继而男性对美貌的偏好越强烈,于是嫁入豪门的好处更多,如此反复。

结果,人类发展出了动物界独一无二的双向性选择:首先是女性对男性的选择,导致了男性的诸多第二性征以及(更重要的)地位与财富的分化(不妨称之为第三性征);而男性的地位分化(加上父系继承)进而对女性的美貌构成选择压力,而两种选择交互作用,相互强化。

上述洞见,对我们探索和理解人类社会的历史有着重大意义,它提示我们,固定配偶关系、社会等级分化、父系家族组织和父系继承关系等曾被认为很晚才出现的文化和制度元素,很可能在智人离开非洲之前很久便已存在,除非永久性乳房是离开非洲后各种群独立发展出的,但这看上去不太可能。

不仅如此,由于双向性选择机制给权力竞争的成功者所带来的巨大优势,它持续推动着最初导致它出现的那些元素向更成熟更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将固定配偶关系变成由一整套法律和道德规范所支撑的婚姻制度,将最初限于狩猎团队内的等级组织变成大型社会的多层次等级结构,将父系合作关系发展成大型父系宗族,从父系继承关系中发展出了财产、权力和等级身份的法定继承权。

这些发展,又反过来增强了两性所面临的性选择压力,促使男性的第三性征(种种对地位和财富的标示和炫耀)和女性的第二性征变得越来越发达。不过,随着制度发展方向的分化,不同社会的性选择强度、起作用的方式和它所产生的效果都有所不同,这或许也导致了性别特征显著性上的种族间差异。后记今年夏天的一次新书推介会上,有读者请我展望一下两性关系的未来前景,当时我只提了一点:未来随着人口趋势的扭转和生存压力的放松,两性择偶标准中,财富、权力、地位等“身外之物”的优先级大概会下降,而健康、容貌、身材、魅力、聪慧等身体和心理禀赋的优先级将会提高;现在不妨将这一展望再推进一些。城市化的后果是人们愿意生的孩子越来越少了,同时女性独立抚养孩子的能力则提高了(实际上,在发达社会,有越来越多单身女性独立抚养孩子),因而对男性资源条件和抚养意愿的要求也在降低;与此同时,两性对配偶先天禀赋的偏好则更为牢固,结果后者在择偶标准中的优先级便大幅上升。如此说来,就先天禀赋而言,性选择的强度在提高,那么,这一力量是否会促使那些与性吸引力有关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的平均水平不断提高,从而让人类在总体上变得越来越漂亮、聪明、富有幽默感呢?恐怕不会,因为性选择强度确实会提高,可是生育模式的转变,切断了择偶优势与繁殖成就之间的关系。禀赋优秀因而更受异性青睐的个体,并不比禀赋稍逊者留下更多后代(很可能反倒更少,因为他们往往在事业上更为成功和活跃,而用于生儿育女的时间较少),因而让他们拥有优秀禀赋的基因在人类群体中的频率不会因性选择而提高。结果可能是一种两极分化的趋势:性选择的力量,将人口中的一部分逐渐拉出来,形成两个高度内婚的群体,即绝大部分配偶关系发生在群体内部成员之间;同时,一个群体的规模逐渐扩大,另一个则日益萎缩。

童贞崇拜与掠夺性强奸

2014-05-21,No.5131

童贞(virginity)崇拜广泛存在于各大文化中,定居农业社会尤为盛行。时至今日,处女党队伍在某些国家依然庞大,妇产科医生们时而还会遇到男性咨询者请教如何甄别女友是否为处女,为此有人甚至不惜将女友私处照片上传到健康咨询网站上。

对童贞的要求曾经是男性觅偶策略(mating strategy)的一部分。历史上,由于人类幼儿特别沉重的养育负担,人类后代抚养模式经历了一个从单亲抚养向双亲合作抚养的转变过程,在此过程中男性对家庭与子女的情感和资源投入不断增加,然而在亲代投资问题上,男性面临一个根本障碍:亲子关系的不确定性,而对童贞的强调正是用来克服这一障碍的方法。

新娘的童贞可以让丈夫相信至少头胎孩子是自己的,否则他就需要将新娘闺禁小半年以确认其此前未怀孕;更重要的是,婚前守贞的历史,是判断妻子今后出轨风险的重要信号,所以一旦谈判地位(这一地位随男方在家庭中投入资源的比例增加而提高)允许,男性就会对童贞提出要求。

不过童贞并不容易识别,它意味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发生过某种事情,要证明这一点非常困难。传统中国社会的流行做法是将达到性成熟年龄的女孩置于严密监控的隔离制度之下:多数时间关在与外界隔绝的闺房里,通过缠足削弱其行动能力,外出须由女眷陪伴,且活动时间与地点皆有严格限制,还有一整套社交规范限制其与成年异性的接触。

这么做成本相当高,不仅损失了受控女性的生产力,还要耗费监控者(通常由女性长辈或女佣担任)的大量时间,即便如此,其成效就个案而言也是无从验证的,而只能体现在这套系统在家族历史上的长期执行效果——所谓的“家风(family honor)”上。

为此而建立的各种昂贵设施和制度,其实是一种信誉抵押品,相当于品牌厂商所投入的巨额广告费,借此告诉买家:如果我闹出丑闻,这些投资就全部泡汤、甚至会成为我的负资产(一个难以洗刷的坏名声),所以你可以相信:我会尽力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这样昂贵的闺禁系统,只有大户人家才负担得起,穷人就只能求助于其他更廉价的措施,比如早点把女儿嫁出去,把闺禁负担转移给夫家,或者用石刑、火刑和沉潭之类的事后严酷惩罚来威慑女孩守贞,而其中最简单粗暴的做法,莫过于流行于非洲北部和阿拉伯地区的女性割礼,对生殖器的残毁与缝合使得婚前性行为根本不可能发生。

所有这些措施的重点都在于行为控制,但假如性交会在女性身体上造成某种不可逆的改变,那么童贞便无须依赖对个人历史的了解而可直接由当前状态而得到验证了,就像盖印封蜡的完整性可以证明信件在封印之后从未被打开过。曾几何时,人们为童贞也找到(或以为找到)了这样的封印——处女膜,尽管它实际上和封蜡一样并不那么可靠。

于是,从童贞崇拜衍生出了更专门化的处女膜崇拜。

然而,童贞崇拜以及围绕它而发展出的整套贞操文化,尽管在降低亲子关系不确定性从而提高男性对家庭的投资意愿上确实起到了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后果:对贞操的极端苛求实际上鼓励了强奸。

这种鼓励以两种不同方式发生,首先是强奸受害者经常不敢揭发强奸罪行,因为在贞操文化中失贞(即便是由强奸所导致)被视为非常丢脸的事情,失贞者可能因此而遭受严酷惩罚,甚至会被荣誉处决,所以假如强奸是发生在隐秘场合,受害者很可能隐忍不发,而许多男性正是利用这一心理才敢大胆施暴。

第二种与传统社会处理强奸案的习俗有关,由于失贞使得强奸受害者在婚姻市场上的地位大幅跌落,她与强奸者发生过性关系这一事实,在所有潜在配偶看来都是个难以容忍的污点,除了强奸者本人。这样,强奸实际上造成了一种单边垄断局面,强奸者通过实施强奸为自己取得了垄断地位:受害者除了嫁给他,几乎别无选择(除非她愿意接受最差的条件)。

所以在许多传统社会,强奸受害者的家庭往往会要求强奸者娶受害者,以此了结案件,只有当强奸者拒绝(或不可能)这么做时,受害方才寻求其他惩罚或报复手段。这样一来,就为那些因为贫穷、地位低下、丑陋或身体残疾而没有能力通过常规正当渠道娶到妻子的人提供了一个额外机会:通过强奸获得妻子。这种做法,不妨称之为掠夺性强奸。

掠夺性强奸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抢婚,实际上,广泛流行于中亚社会的抢婚,正是基于人们对被抢女孩贞操的怀疑而得以流行,所以真正的抢婚行动多半都伴随着强奸,这样即便没有真的发生强奸,女孩的贞操也不再可信,于是女方家庭被迫接受婚姻。(当然,抢婚习俗在某些地方如今已丧失了掠夺实质,只剩下一个仪式性的外表了。)

童贞崇拜和掠夺性强奸的上述关系,从一个特殊案例中可以看得更清楚。在太平洋西波利尼西亚的萨摩亚社会,童贞崇拜和掠夺性强奸协同发展到了一种极端的形态,人类学家德里克·弗里曼(Derek Freeman)在《玛格丽特·米德与萨摩亚》一书中对此作了详细介绍。

萨摩亚人极端重视童贞,尤其表现为处女膜崇拜,女孩被兄长们看管得很严;在萨摩亚传统婚礼上,有一项重要仪式:新娘裸体站在众人面前,由新郎(如果新郎是位高级酋长,就由他的首席议事酋长代劳)当众用右手食指加中指刺破新娘的处女膜,然后骄傲地高举手臂展示带血手指,于是众人才开始赞颂与庆贺。

这种情况下,假如经过两次尝试后新郎手指未见沾血,婚礼将被取消,新娘会当即遭受其家人的严厉责罚,在较早年代甚至可能被当众乱棍打死。

萨摩亚男人将亲手破贞并沾得处女血视为一项极大荣耀,多次成功破贞(无论是在婚礼上还是通过暴力强迫)的男人将被奉为英雄,尤其是当对象是其他村庄的高地位处女(拥有“陶泊”头衔)时;吹嘘曾给某某处女破贞,是男人们私下闲聊的重要主题。

同时,萨摩亚社会中发生的强奸与其他社会有着明显不同,主要强奸对象是处女,而强奸的首要目的是破贞而不是完成常规性交,常见手法是,用拳头猛击女孩胸窝,令其暂时丧失呼叫能力,然后迅速将一根或两根手指插入,刺破处女膜,一旦得手并沾血,常会狂喜大呼,只有在不到一半的案例中,强奸者会继续完成性交。

类似的强奸方式也会以一种偷偷摸摸但更有效的方式进行,强奸者在深夜或凌晨偷偷潜入事先选定的处女的卧室,趁其熟睡之际迅速完成手指破贞。以此方式发生的强奸案比前一种更加普遍,它在萨摩亚语里被称为“莫托托洛(moetotolo)”,字面意思是“睡觉时爬进来”。

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强奸行动如果失败(未能完成手指插入),强奸者若被抓住就会遭受严厉惩罚,可一旦成功,和上述其他社会的习俗一样,被强奸女孩的家族通常会答应把女孩嫁给他,后者只需支付一笔赔偿。所以很明显,对于那些没有能力通过正常渠道娶妻的男性,这是一种获得妻子的可行方法,实际上,这也正是萨摩亚社会强奸作案者的主要动机。

男人控制运用自己的手指,比控制运用自己的生殖器显然容易得多,因而完成手指破贞的成功机会也比完成常规性交大得多,所以既然这些强奸的首要动机是掠夺配偶而不是满足性欲,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强奸者会将手指破贞而不是常规性交作为其行动的核心目标了。

童贞乃至处女膜崇拜,最终竟然孕育出对女性具有如此伤害性的副产品,真是一出文化悲剧。后记长期配偶关系对童贞的要求,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看到:当确保童贞的条件无法满足时,男方会寻求替代手段。存在于古代多个民族的杀首子习俗,很可能便是出于此类动机的极端做法。比如《墨子·节葬下》说“越之东有輆沐之国者,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汉书·元后传》说“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胸正世”,颜师古注“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他姓”。《旧约》多处记载了(比如《出埃及记·13》《民数记·3》)以色列人向上帝献祭长子的习俗;詹姆斯·弗雷泽(James Frazer)在《金枝》里提到更多此类记载和传闻,包括乌干达土著、佛罗里达印第安人和古希腊王室。“在古代希腊,看来至少有一家很古的王室,其长子总是代替他们的父王作牺牲献祭的。”这些以长子献祭的做法,背后或许有类似动机,亦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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