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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3 21: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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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锦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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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改变生活

色彩改变生活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色彩改变生活作者:冯锦排版:JINAN ENPUTDATA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2-01ISBN:9787509556511本书由中财数据网络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前言阅读色彩的快乐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先秦)《诗经·周南·桃夭》昼与夜交替,光与暗对换

清晨,太阳的光芒毫不吝啬地洒向大地,睁开眼睛,我们便能看到一个丰富而美丽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灵动跳跃的线条,有千变万化的形态与结构,有广袤无垠的空间,还有那绚烂缤纷的色彩。夜晚也不再寂静,千家万户的灯火照亮黑暗,闪动的车灯泻出一道道光的河流;电影院里IMAX巨幕正播放着3D影片,仿佛伸手可触的神奇幻觉强烈撼动着人们的视觉认知;霓虹灯几乎都已成为古老的怀旧往事,各种LED新光源放肆地照亮着黑夜的天空。缤纷多彩的色光

宝贵的眼睛,几乎是人类最重要的感知器官。据说人所获得的资讯,80%以上来自视觉,尤其在当下我们身处的这个信息时代。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图像的发展几乎超出了人们的预计,单纯的形象、明确的符号、鲜艳的颜色,铺天盖地地包围着人们。拜现代印刷工业、娱乐传媒和网络信息等发达的传播方式所赐,“读图时代”在喧嚣中降临。人们的视觉不断地被宠溺着,感官所受到的刺激达到前所未有的强度,甚至在铺天盖地的图像世界中,人们的视觉经验也被改变了。五光十色的都市霓虹灯都市霓虹我们几乎都热爱色彩

黑白胶卷变成了彩色胶卷,再变成了手持数码设备(几乎人手一部的相机或手机)不断定格成的生活中的彩色画面,暗房里的黑白照片似乎已成为摄影艺术的保留风景;黑白电视机变成了彩色电视机,数字3D屏幕亦在挑战着人们的视觉神经,黑白雪花点早已成为尘封的往事;花花绿绿的杂志堆满了路边的报亭,简单的黑白报纸也换上了彩色新装,插图珍藏本更成为书籍重版的上佳理由。而我们坐在互联网的每一个彩色显示终端前,毫无顾忌地享受着色彩的饕餮盛宴。色彩,它无处不在,人们习以为常。它是一种常识

年轻的妈妈牵着孩子的小手,带着让小朋友接受艺术熏陶的打算,走进美术馆,这里正在举行盛大的现当代艺术展览,充斥着五光十色的展览品。一个小时后,妈妈带着孩子落荒而逃,十分生气地控诉:“这是什么艺术,根本就看不懂!”

广义上的现代艺术(把后现代艺术视作现代艺术的发展延续)其实基本上都属于精英文化范畴。艺术家们是非常自傲的,他们试图坚守高雅艺术的节操,不屑与凡俗大众为伍。所以观众们经常说:“看不懂!这些所谓的‘艺术’不知所云!”就算是把姿态放得最低、最大众化的波普艺术(Pop Art),也很容易得到一声嘲笑:“这也是艺术?”2008年第三届广州三年展2011年威尼斯双年展香港馆之“蛙托邦”各色的产品构成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是什么使今天的家庭如此不同,如此富有魅力?》

这是英国著名的波普艺术家理查德·汉密尔顿(Richard Hamilton,1922-2011)于1956年展出的作品。这幅标题冗长的画作采用报纸、杂志、广告画、海报等现成印刷品图片拼贴而成,画面中手持“POP”棒棒糖的健美先生、搔首弄姿的裸体女郎、连环画报、电影屏幕、卡带式录音机、吸尘器、沙发、电视机和商品徽标等,五光十色地为我们展示了刚刚步入消费社会商业时代的城市家庭生活。如果今天要回答汉密尔顿在画作标题上提出的问题,我们可能会说,是因为视觉时代的到来使得家庭价值观、审美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汉密尔顿曾在1957年对波普艺术的特点做出归纳:普及的(为大众设计的)、短暂的(短期方案)、易忘的、低廉的、大量生产的、年轻的(对象是青年)、浮华的、性感的、骗人的玩意儿、有魅力的、大企业式的。乐播诗(LeSportsac)时尚手袋

它们以重复、卡通化、色彩鲜艳等波普风格特点而闻名,该品牌于1974年创建于美国纽约。彩条围巾、毛线帽

从现代艺术大师马蒂斯的《蜗牛》到现代时尚产业的色彩搭配,保罗·史密斯品牌(Paul Smith)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蜗牛》

马蒂斯,1953年,剪纸拼贴,286厘米×287厘米,现藏于英国伦敦泰特美术馆。

大众对于艺术的心态十分矛盾,人们一方面觉得艺术应该高尚优雅,波普的“复制”、“流行”、“时髦”、“廉价”显然还不能够满足人们对“艺术”的心理期许;而另一方面,人们又觉得艺术应该能够被看懂,否则艺术似乎就变成了小圈子里的无聊游戏。

对此,有些艺术家宣称:“看不懂是正常的!物理是一门学科,艺术也是一门学科,没有现代物理学知识,单凭生活经验你或许能够理解经典力学,但你能懂得什么是量子力学吗?那么没有现代艺术的相关知识,你凭什么要求自己能看懂现代艺术呢?”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当摄影艺术开始得到全民普及之后,曾以“忠实地再现自然”为己任的纯艺术(Fine Art)一下子懵懂了、恍惚了:这个世界不再需要我来记录形貌、描绘图像,那么我该何去何从呢?带着这个疑问,一部分艺术家开始发狂地追求探索艺术载体本身的“形式问题”。得益于科技进步,现代色彩学、光学、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被充分运用起来,莫奈(Claude Monet,1840-1926)、修拉(Georges Seurat,1859-1891)、塞尚(Paul Cézanne,1839-1906)、梵高(Vincent Willem van Gogh,1853-1890)、毕加索(Pablo Ruiz Picasso,1881-1973)、马蒂斯(Henri Matisse,1869-1954)等艺术家用他们的科学、理性和热情、灵感充分地探究色彩、剖析色彩、运用色彩,赋予色彩更活跃的生命,让色彩独立地舞动起来。大自然本身就为我们准备了如此丰富的世界。色彩,它有点陌生,有些看不懂。它是一种艺术,一种科学

但对色彩的感知,又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在色彩科学远未诞生之初,古人就已经能够娴熟而美妙地使各种色彩灵动地和谐起来。这似乎产生了一种迷惑——先天的色彩感官与后天的色彩知识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呢?为什么我会越来越看不懂现在的艺术?保罗·史密斯彩条版迷你库帕(MINI COOPER)汽车法国思琳(CéLINE)2011春夏时装保罗·史密斯(Paul Smith)条纹手袋

保罗·史密斯是来自英国的世界知名时尚品牌,它的男装以色彩丰富、简洁明快而著称,其标志性的彩色条纹更是风靡全球。它的同名创始人表示:“在我刚开始像马蒂斯那样运用鲜艳色彩的时候,男人大多数穿着非常传统古典的颜色,而且对于穿那种五颜六色的衣服感到紧张与不适,我也只是把马蒂斯关于色彩的理论运用在服装上,并且慢慢推动英国男装向色彩丰富发展。”西班牙飒拉(ZARA)2011宽高跟缎面凉鞋青龙刺绣

实际上,这些貌似“看不懂”的现代艺术早就用一种“看得懂”的方式对我们的现代生活产生了全面深远的影响。艺术家探索并订立标准,而设计师负责把它们商业化、通俗化、大众化。甚至有的艺术家和设计师身份杂糅,合体难分,不知是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这些“现代艺术”以“现代设计”或其他形式改头换面出现,为我们的“现代生活”订立了大量的审美标准及文化标准,而普罗大众则不停地追逐着这些“时尚”生活。

你以为自己看不懂它,而它却早已悄无声息地渗透进了你的生活,对你偏好的色彩与搭配风格产生了影响。你对家居的布置,对服装的选择,对生活用具的挑选,都在有意无意间遵循着现代艺术和设计界所订立的审美法则。色彩,它早已融入生活。了解色彩,拥抱色彩,热爱生活

看到这里,或许你会担心:“我们都知道大家喜欢色彩,但却无须关心它的本质是什么。我们对色彩的敏锐感既然是天生的,那么过多地了解色彩知识会不会破坏我原本对色彩的快乐感受呢?”

谈到对“快乐”的衡量,有位叫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J.Sandel,1953-)的哲学教授告诉了我们一个思辨的好方法,你也可以跟着他的方法一起试着思考一下。

桑德尔教授为哈佛大学本科一年级新生开设了一门关于道德与政治哲学的入门课程——《公正:该如何做是好?》(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这是哈佛历史上累计听课人数最多的课程,每周超过1000人走进桑德尔教授的课堂,该课程在互联网上被公开共享,其课程视频已有超过1000万人次点击观看。在讲到“如何衡量快乐”这个主题时,桑德尔为学生播放了三种文艺节目片段:一段由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戏剧表演者所朗诵的《哈姆雷特》(Hamlet)中的独白;一个包含高楼蹦极、极限溺水、与蛇共处等挑战人们生理恐惧极限的综艺娱乐节目预告;还有一部美国幽默动画片《辛普森一家》(The Simpsons)的片段,然后他向学生提问并请他们为“你最喜欢哪个节目?”和“哪个是最高级的体验或快乐?”投票。

你会作何选择?在桑德尔的课堂上,承认喜欢《辛普森一家》动画片的学生最多,但是多数学生也认为莎士比亚是更高级的体验或快乐。学生的观点大致分为几类:

一种少数派观点认为:挑战恐惧极限最具娱乐性,既然自己喜爱的事物就是好的,何必在乎别人对它的感受呢?

另一种观点认为:我更喜欢看《辛普森一家》,因为它微妙地掺杂了讽刺和幽默,很搞笑、很有趣;然而对于莎士比亚的戏剧《哈姆雷特》来说,必须有人教导我们莎士比亚是位伟大的作家,我们得通过学习才能理解他的作品,正如我们得通过学习才能欣赏伦勃朗(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1669)一样。作为17世纪荷兰著名画家,伦勃朗的画作在现代人看来,可能一时难以理解其伟大之处,并且普通的印刷品会大量丢失他画作中的精彩细节,本书也不例外。我所认识的莎士比亚、伦勃朗的伟大或许只是出于文化传统和压力,出于别人教导我们什么书和什么艺术伟大,而非自我的真正认知。[英]约翰·斯图亚特·穆勒

穆勒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詹姆斯·穆勒(James Mill)之子。其古典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思想影响较大,代表作品有《论自由》、《政治经济学原理》和《功利主义》。

还有一些人认为:虽然此刻我更喜欢看《辛普森一家》,但坦率地讲,要是让我用后半生来思索这三个不同的场景的话,我不会愿意用尽我的余生来思考“挑战恐惧极限”和《辛普森一家》,我认为能够开拓自己的思维、探索更深层次的想法会使我更快乐。在生物神经课上有过一个实验,老鼠的大脑有一个特定区域,让老鼠自行刺激这个区域从而不断地获得强烈的快感,最后那只老鼠不吃不喝而死——很明显它体验到了极其强烈的快感。相对于“体验强烈的快感”和“终生的高级快乐”这两个选择,我把强烈快感看作低级的快乐,当下我可能会选择强烈快感,但就一生而言,我觉得大部分人都会同意,他们更愿意做拥有更高级快乐的人,而不是只图一时欢愉,做那只享受短暂快感的老鼠。

当痛苦的人胜过当快乐的猪,当痛苦的苏格拉底胜过当快乐的傻瓜,如果傻瓜和猪对此有不同意见,那只是因为他们从未体验过更高级的快乐。《辛普森一家》

美国电视史上播放时间最长的动画片《辛普森一家》,首播于1989年,至今仍然长盛不衰。剧情围绕美国一个最普通的五口之家的生活琐事展开,搞怪、幽默、辛辣,从多个角度对美国的文化与社会以及电视本身进行了嘲讽,在美国家喻户晓,对流行文化影响很深。1884年美国的《哈姆雷特》演出海报

桑德尔教授并没有直接告诉我们正误是非,他带领学生不断思考,挖掘思考的快乐。这个课题是在思考19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的观点中展开的。穆勒认为:高级的快乐确实需要培养教育。人一旦接受教育和培养,就不仅能够区分出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还能认识到对高级快乐的真正偏爱。两种快乐都感受过的人,更偏好的就是高级快乐。穆勒说:“当痛苦的人胜过当快乐的猪,当痛苦的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前399)胜过当快乐的傻瓜,如果傻瓜和猪对此有不同意见,那只是因为他们从未体验过更高级的快乐。”《1659年自画像》

伦勃朗,1659年,布面油画,66厘米×84厘米,现藏于美国华盛顿国家美术馆。

伦勃朗是17世纪荷兰伟大的现实主义画家,也被认为是欧洲艺术史上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他半生富足,半生潦倒,重要作品主要集中在肖像画特别是自画像,以及来自圣经内容的绘画上。他对自画像有着特殊情感,那一系列自画像犹如一部独一无二的自传。伦勃朗是运用明暗对比法和色彩的大师,他画中的人物如同处于舞台的聚光灯下,光影效果极其强烈。整幅画作使用强烈色彩的面积并不大,整体往往表现为稳定的褐色调,但在统一的色调中却展现出极其精微绝妙的色彩冷暖变化。第一章捕捉那一束光——没有光就没有色

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这世上。——[俄]巴尔蒙特(Balmont Konstantin Dmitrievich,1867-1942)阳光的颜色

每天清晨,一睁开眼,我们便能看到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而闭上眼睛,一切都消失不见,只留下无边无际的黑暗。

古老的先人在地球上生活时,一定曾经观察到朝霞云蔚,观察到闪耀星空,观察到一片树叶从萌芽到凋零的色彩变化,他们身边万物的一切变迁似乎都沾染着不同的色彩。然而黑夜却似乎给这缤纷的五彩世界带来了令人难言的迷惘:在深邃的夜晚,我们可以看见明月高悬或星星闪烁,却看不清近在咫尺的物体颜色;在密闭的暗室,伸手不见五指,我们更是感觉不到任何色彩。

渐渐地,人们凭借经验,就可以得出一个最朴素的色彩认知:没有光,就没有色。

当先民们终于找到能带来光明的火时,黑夜就不再是黑暗的世界,文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在中国象形文字中,“文明”这个词正是由象征“文字”的“文”与象征“光亮”的“明”字组成。人们发现:这世界不仅有天然的光,人也可以制造光明。

但我们最熟悉、最需要、最离不开的光,当然还是阳光。

那么,阳光是什么颜色的?

有人回答:白色。有人说:金黄色。还有人说:没有颜色,阳光是透明的。

这是我们用肉眼所观察到的阳光,古代的先民也早已发现阳光是人类生存之本,他们努力用各种方式去描绘光明:古埃及人虔诚地崇拜太阳神,用方尖碑象征太阳刺破云层的光芒,代表太阳的金黄色圆盘以及金色的光束在古埃及壁画和雕像中更是随处可见;古希腊光明之神阿波罗的形象是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这位神祇总是随身带着弓箭,他播撒的阳光被视为金箭;而在基督教的《圣经》中,最初上帝的形象也是不可形容的,子民只能从声音中听从神的指示。在绘画、雕塑等各种艺术作品中,灿烂的金光往往喻示着圣父的神迹。

方尖碑是古埃及人崇拜太阳光明的纪念碑。碑体为尖顶方柱形,自底向顶逐渐变细,顶端形似金字塔尖,多数碑身上刻有古埃及象形文字。碑尖常以金属包裹,当阳光照至,碑尖熠熠闪亮,如阳光般耀眼。自古罗马起,欧洲人便运送古埃及的方尖碑至罗马以衬托帝国的伟大。文艺复兴以来,欧洲人对古文明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大量的方尖碑被搬运或仿制,耸立于西方国家的公共广场之上。左上:无字方尖碑

现位于梵蒂冈圣彼得大教堂,罗马奥古斯都大帝(Imperator Caesar Divi F.Augustus,前63-14)征服埃及后将它带回,于公元前37年运送至罗马。右上:华盛顿纪念碑

现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市中心,是19世纪时为纪念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3-1799)而建造的大理石方尖碑。右下:卡纳克方尖碑

现位于埃及卡纳克(Karnak)神庙,该地是太阳神阿蒙(Amon)的崇拜中心。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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