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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4 1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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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金哲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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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实用手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实用手册试读:

前言

随着建筑科技水平的快速提高,建筑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许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断修订与更新,智能和节能等新技术也在建筑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推广与应用,配套的新规范相继发布实施。在此背景下,河北省住建厅于2010年3月组织了业界的专家、学者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进行了修订,经过2年多的反复校核与修订,于2012年底定稿。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T145—2012,于2012年10月15日发布,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同时废止。编者有幸参与了新规程的修订,并负责主要起草与修订工作。为使广大建筑人更好地理解新规程的核心规定,掌握新规程的管理要点,编者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总结多年资料员培训授课经验,编著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实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供广大读者学习借鉴。《手册》全书由9篇正文和7个附录组成。9篇正文为:第一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综合解析,第二篇管理规定核心解析,第三篇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管理指南,第四篇监理资料(B类)填写指南,第五篇施工资料(C类)填写指南,第六篇工程竣工验收与归档资料的形成填写指南,第七篇检验批资料(G类)填写指南,第八篇消防工程资料(H类)验收指南,第九篇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技巧;7个附录包括:附录一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要求,附录二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及分项工程划分表,附录三常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必备质量证明文件,附录四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规定,附录五常用材料、构配件及节能保温材料见证取样与检验项目表,附录六工程现场实体检测项目表,附录七创精品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综合解析,本篇简述了新规程的修订依据与背景;宏观的阐述了新规程修订范围、内容与规定总体修订情况;微观的总结了新规程“四性三化”的细节变化;同时规程明确指出了其适用范围与技术资料管理发展趋势。本篇仅是提纲挈领的概述解析,使读者对新规程有一个总体的认知。

第二篇管理规定核心解析,本篇用3个章节对规程第3~5章进行了解析。主要对规程的基本规定,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资料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等三个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并通过13个要点对39个条款进行了深度解析。

第三篇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管理指南,本篇用三个章节对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分类与填写指南进行了解析。

第四篇和第五篇,主要介绍了监理、施工资料的形成与划分,对常用表格进行了【表式图解】,对表式的填写指出了【填写要点】,介绍了常用表式填写的【相关规定】,给出了【填写示例】,同时以附录的形式给出部分相关规定与要求。

第六篇工程竣工验收与归档资料管理指南,本篇对竣工图的绘制与折叠、工程竣工文件、建筑工程文件移交归档目录和工程备案目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了让读者更加容易理解,本篇结合当前工程竣工的实际验收程序,通过讲述资料的形成与资料分类的对应关系,使读者对资料形成与汇集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同时本篇用【填(编)写要点】、【相关规定】和【编写示例】的形式按资料类别对主要文件逐一进行了解析。

第七篇检验批资料(G类)填写指南,本篇分析了验收规范与分部工程和检验批对应关系,并用15个章节对15类检验批的分类划分原则、检验批报验程序及主要检验批报验必备资料进行了阐述。同时以【填写示例】的形式对新修订的检验批实用表式的填报进行了示范性介绍,以【填写要点】和【相关规定】的形式阐述了常用检验批实用表式的填写依据与标准。

第八篇消防工程资料(H类)验收指南,本篇阐述了消防工程形成、工程资料的划分与界定、消防工程的验收,同时阐述了H类消防推荐用表的应用范围以及填写指南。

第九篇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技巧,本篇分析了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提出了“四四一”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模式,介绍了施工技术资料日常管理技巧,提出了技术资料管理宗旨,同时总结了近年来技术资料管理易出现问题,并对其进行了详细解析。《手册》首次将连环画的“对话图框”以【表式图解】的形式用于建筑科技图书中,对表式填写的解释起到了“直观、易懂、高效”的作用。同时使枯燥无味的科技图书变得生动、易学、更加贴近读者。

在《手册》编写过程中,为避讳名誉侵权,书中涉及名称的均用某某代替。示例中的人名、单位名、日期等均适用于该示例,示例间无任何工艺、时间等逻辑关系。

本书依据新规程的专业分类篇章内容,结合读者需求,介绍了从工程准备工作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直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全过程,同时运用【表式图解】、【文件定义】、【填(编)写要点】、【相关规定】和【编写示例】的形式对资料实用表式进行了深度解析,同时将常用知识点汇总成7个附录,使得《手册》成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知识点与实际应用横纵贯通的科技丛书。《手册》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参考价值,对新规程的实施起到“画龙点睛、科学示范、直观指导、轻松借鉴”作用。

由于我们水平有限,加之成书仓促,书中不足或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望广大同行不吝指正,可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发至wangjinzhe1973@163.com,我们诚听建言!编者2013年9月第一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综合解析本篇要点

本篇简述了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修订依据与背景;宏观的阐述了规程修订范围、内容与一般规定的总体修订情况;微观的总结了新旧规程“四性三化”的细节变化;同时明确指出了规程的适用范围与技术资料管理发展趋势。本篇仅是对新规程提纲挈领的概述解析,使读者对新规程有一个总体的认知。新规程的修订内容、表式变化、管理和填写指南在以后各篇章中详细解析。1.1规程修订背景与依据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自2002年8月1日发布,实施至今近10年的时间。这10年来,随着我国科技化进程的飞速发展,国家和地方也先后出台了许多新规范和新规定,同时建筑业也陆续出现了许多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部分原有工艺滞后的标准、规范也进行了改版或修订。在此现状下,我们仍然沿用10年前的规程显然是存在问题的,也是很滞后的。为此2010年3月河北省建设厅依据《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组织行业专家学者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规程修订组以《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为基础,结合建筑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和新发布和修订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面向全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了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历时两年多的时间,对原2002版规程进行了九次反复修订,最终于2012年10月定稿。批准后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本篇下文简称新规程)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T145-2012。1.2规程修订范围、内容与新增规定1.2.1 总体修订范围与内容

对于规程修订首要工作就是制定修订方案,而制定规程修订方案最重要的是分析影响修订质量的因素。论证分析其影响因素很多,如施工工艺的更新、旧标准的修订、新标准的发布实施等。其中最大因素应属国家对原有规范的修订和新规范的发行。因此在修订规程中,遵循了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对2002年以前实施的国家规范和地方规定且至今仍沿用的部分,根据实际建筑业现状对不适用的部分以修订为主;第二,对2002年以前发布实施且2002年后进行过修订的国家规范和地方规定涉及的内容,在原规程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复核性修订;第三,对于国家2002年以后发布实施的规范和规定涉及的内容,全部进行配套修订。具体复核性修订和全新增加的内容涉及的规范和标准如下:

1)进行复核性修订涉及的规范和标准有:(1)《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8)其他现行有关检验检测规范和标准。

2)全新增加的内容涉及的规范与标准有(其中涉及3~7条增加的内容,在本规程中为附录H消防工程推荐用表):(1)《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4)《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5)《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6)《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98-2009;(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除了以上两方面,新规程还增加了部分新工艺的验收表格,如地基处理和钢结构工程增加的新标准、新工法、新工艺等。1.2.2 新增规定

新规程共5章及9个附录。其中1~5章为规程正文,9个附录分别为:附录A工程准备阶段文件,附录B监理资料,附录C施工资料,附录D竣工图,附录E工程竣工文件,附录F工程档案,附录G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附录H消防工程推荐用表和附录J创精品工程资料管理办法。解读新规程1~5章各章节,共增加以下12项新规定:(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增加声像资料;(2)工程资料载体及填写要求;(3)工程资料结论栏的填写要求;(4)资料修改的规定;(5)档案移交与备案的规定;(6)资料的重新分类;(7)各类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的规定;(8)竣工图的绘制要求;(9)工程资料的编号;(10)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11)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12)工程档案的备案。

通过以上12条新规定,可以反映出此次修订总结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实施以来的成功经验,引用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标准和地方要求中的部分内容,同时参考邻省相关规程的优点,才使修订后的规程更加规范、系统、完善。1.3新规程的“四性三化”

通过对新规程9个附录的解读,新旧规程间的变化可以总结为“四性三化”四个字。其中“四性”是指:实用性、全面性、综合性和统一性;“三化”是指:系统化、明确化、规范化。1.3.1 新规程的“四性”

1)实用性:在不违背国家规范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调整表格格式使其发挥到最大实用价值。比如:原规程的表C2-17-3室内排水通球试验记录与修订后的表C6-3-5管道通球试验记录的比较。见实用性表式对比示例图(图1-1):图1-1 实用性表式对比示例图

图1-1中两个表格的比较与分析:通过表式名称就可看出,后者适用范围更广些,同时实用表式也有明显的区别,原规程每页表格只能填一个室内排水系统,而修订后的表式每页表格中每行就可以记录一个排水系统的通水试验情况。通过上面示例对比分析,实用性调整是非常必要的,规程中类似情况均作了调整,在此仅举一个示例,相同情况不再赘述。

2)全面性:完善与修订了新出版的和新修订的规范和标准涉及的内容,完善桩基等新工法要求的记录和检验表格,完善新增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使得新规程涵盖面更加全面完善。

新出版和新修订的规范和标准已经在本篇1.2.1节中进行了全面的阐述,此处不再重述。

新增加的主要施工方法,如桩基工法增加了钻孔桩钻孔施工记录、钻孔灌注桩后压浆施工记录、长螺旋钻空泵压混凝土桩施工记录、旋喷桩施工记录、旋喷桩钻孔施工记录和CFG桩施工记录等记录表式。

完善与新增加了有关规定,如新增加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表,钢材力学性能、重量偏差检测报告,后置埋件检测报告,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节能构造钻芯检测报告,同条件养护混凝土试件测温记录,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记录,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空间网格结构挠度值检查记录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等内容。除此之外,规程还增加了竣工图(附录D)、工程竣工文件(附录E)和工程档案(附录F)等相关规定。

3)综合性:对各类资料表式进行了综合考虑,对各类资料中通用性较强的表式设置了通用表格,对各专业各类资料设置了专用表格,并按类别排序汇总,使得新规程各类资料管理形成既有通用性又有针对性的综合管理结构体系。如:规程附录C中的C3~6类资料,均设置了通用表和专用表。

4)统一性:对规程实用表式的格式进行了统一,包括总体格式的统一和细节格式的统一,使表式填写更加规范统一。(1)总体格式的统一。

新规程对表格做了基本的划分,新规程将表格分“信息栏”、“检验栏”和“结论与签字栏”为三部分,详见图1-2。其中:“信息栏”主要填写表格涉及的工程相关信息,如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施工班组等信息;“检验栏”主要记录试验或检验的实际情况,如系统严密性试验中的试验记录,检验批表格中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检查情况等;“结论栏”是指验收单位或部门及相关人员对表格中的试验或检验项目做出结论的签字和盖章栏,如冲洗记录中的“检查结论”和“签章栏”,检验批中“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等。图1-2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实用表式格式示意图注:C7类的检验批实用表式因其特殊性,“工程名称”和“施工单位”未按上图设置在表格上方,而是设置在表格信息栏内。(2)细部格式的统一。

表格中,表头的式样、表格的类别、表格的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等主要子目的位置进行了较为规范合理的统一,详见图1-2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实用表式格式示意图。1.3.2 新规程的“三化”

1)系统化:新规程将整个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归类与完善。其中涵盖了建设单位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所涉及的所有规范、规定以及各类工艺标准,使新规程更加全面、完整、详尽,使之成为一套以项目建设过程为主线,规范、标准、工艺和相关管理规定相融合的技术资料管理体系。为了使读者更加深入的理解,本节对新旧规程资料总体分类进行了对比,详见表1-3。表1-3 新旧规程资料分类对照表续表注:1.“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属于开工审批手续中的一部分,新规程将其列入到开工审批文件中。2.“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在新规程中,单独隶属一类。3.新规程的“施工资料”按资料的形成划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工程主要物资资料、施工检测报告、施工记录、施工试验及检查记录和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7类,使施工资料分类更加清晰。4.“工程档案”征求档案管理部门和各单位综合意见,对资料的归档重新进行了界定,并增加了“工程备案目录”。5.由于检验批表式涉及专业和工艺较多,新规程将其从C7类划分出来,独立编为附录G类。6.“消防资料”为新增资料类,主要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98-2009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五本规范所涉及的质量检验资料。7.创精品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是规程新增内容,主要介绍创建精品工程资料管理的实施办法,仅为推荐参考。8.工程各类资料的详细划分,在以后相应的篇章中详述。

2)明确化:在2002版规程实施以来,部分表格的填写存在不同程度的争议。在此次规程修订时,在认真总结2002版规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借鉴了其他兄弟省市的经验,求证了部分规范标准编制单位的专家,结合河北省近年来的解决方法。

为使每个表式在实施中正确应用,规程修订时遵循了“三做原则”,即表格是做什么的!谁来做!怎么做!从而使资料表格的填写更加明确化。

3)规范化:新规程在修订过程中,以2002版规程为基础,引用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标准和地方要求中的部分内容,参考邻省相关规程的优点修订而成。其中增加了许多规范性管理规定,如规程总则中新增加了适用范围,资料载体的要求与发展趋势;基本规定中增加了重要隐蔽工程增加声像资料,资料填写要求,资料涂改的要求,资料移交套数,资料的存档、归档与备案等;工程资料管理中还增加了资料分类,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资料的签字与盖章,竣工图的绘制,资料编号制度,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要求,工程资料移交、归档与备案等要求。以上新增规定均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相一致。使工程资料管理与国家、行业要求接轨,使新版规程更加规范化。1.4规程的适用范围与技术资料管理发展趋势

在新规程总则1.0.2条已经明确的指出了规程的适用范围:“本规2程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m及其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工程,不适用于本规程”。

在新规程总则1.0.5条已经明确的指出了技术资料管理的发展方向,即“建筑工程资料可采用纸质载体或光盘、缩微品载体汇整移交,并逐步过渡到全部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资料载体从传统的纸质载体逐步过渡到光盘、缩微品等多载体形式,是必然的趋势。完全过度为光盘、缩微品载体存档需要专业技术、行政管理以及配套软件技术支持的过程,如光盘、缩微品载体的真实性确认,新载体的加密、新载体的报送、审批等均需要有非常完善、安全、准确的实施方案。所以说,建设工程资料载体完全过度为光盘、缩微品载体还需要一段很长时间的完善改进过程。第二篇管理规定核心解析本篇要点

本篇用3个章节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T145-2012(下文简称规程)第3~5章进行了解析。主要对规程的基本规定,工程资料管理,工程资料类别、来源、保存及代号索引等三个方面做了详细解读,并通过11个要点对39个条款进行了深度解析。同时本篇依据相关内容索引出了三个附录,即附录一:工程资料类别、来源及保存明细表,附录二: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索引表和附录七:创精品工程资料管理办法。2.1“基本规定”解析

规程第三章为“基本规定”,共11个条款。主要对工程影像资料、资料填写质量、工程档案移交与存档、工程备案和资料管理人员资格等5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2.1.1 工程影像资料

规程规定了留置影像资料情况与质量:(1)留置情况:施工过程中对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隐蔽部位,验收时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并存档。如钢筋安装、屋面、地下防水工程等隐蔽工程验收,均应留置影像资料。(2)留置方法:在隐蔽工程验收或重要施工过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拍摄不少于一张具有代表性照片留存于施工技术资料中。(3)留置质量:拍摄的照片应标注拍摄时刻、拍摄人、拍摄地点、以及照片对应的工程部位等信息。2.1.2 资料填写质量

规程对工程资料填写、资料载体、资料的涂改和资料质量做如下规定:(1)工程资料填写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字盖章应齐全。(2)工程资料应以打印文本为主,纸质载体为A4幅面。施工资料中涉及结论性文字的,除施工单位自检结论外,均应手工书写。手工书写部分应用蓝黑或黑色碳素墨水。(3)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字盖章确认。(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多页复印件应骑页加盖提供单位公章。同时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经办人以及与被证明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如钢材进场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时,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注明此次销售数量、钢材炉批号等信息。2.1.3 工程档案移交与存档

规程对工程档案移交、存档提出了一下要求:(1)档案移交套数与约定:监理和施工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对工程档案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等内容做出明确要求。当合同无规定时,工程档案移交数量不少于2套。此外还应满足当地其他专项验收主管部门对资料套数的要求。(2)工程档案移交程序:工程档案按单位工程汇总移交。工程存在分包的,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资料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由监理单位收集、汇总整理形成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3)工程档案的验收: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与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城建档案移交责任书。在组织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应移交的工程文件进行预验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验收合格的工程档案出具认可文件,对不合格的应指出不合格原因及验收意见。(4)工程档案的存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内,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原件工程档案。2.1.4 工程备案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对备案资料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签署备案意见。2.1.5 资料管理人员资格

对工程资料管理人员提出了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的要求。2.2“工程资料管理”解析

规程第四章为“工程资料管理”,共6节。主要对工程资料分类,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工程资料编号,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工程资料备案等几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本章用6节进行了对应解析。2.2.1 工程资料分类

工程资料按填写单位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监理资料(B类)、施工资料(C类)以及多方形成的竣工图(D类)和工程竣工文件(E类)5类,同时新规程还增加了消防资料(F类)和创精品工程资料管理办法(J类)等推荐资料,另因C7类中检验批实用表式较多将其单独划分为G类。各类工程资料分类及编号见表2-1,各类工程资料表式名称、编号、来源及保存应符合本书附录一(即规程的表5.0.1)的规定。表2-1 工程资料编号及分类划分表续表续表2.2.2 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

规程4.2节为“工程资料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主要对规程附录A~J各类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做了详细的规定。本节通过以下7个方面对规程4.2节的实施进行解析,各类工程资料实用表式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在以后的篇章中详述。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均为开工前审批文件,其文件来源多为主管部门批复,且文件份数量多为一份。故此类文件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申报和审批要求。其文件的形成与申报示例见本书第三篇相关章节。

2)监理单位验收盖章的规定

规程第4.2.2条规定了监理单位验收签章的三种情况:(1)需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的验收资料,应加盖公司职能部门章。(2)需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参加的验收资料,应加盖公司公章。(3)其他需盖章的工程资料,加盖项目监理机构章。

3)施工单位验收盖章的规定

规程第4.2.3条规定了施工单位验收签章的三种情况:(1)需施工单位职能部门参加的验收,其相关记录应加盖公司职能部门章。(2)需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验收,其相关记录应加盖公司公章。(3)其他需施工单位盖章的施工资料加盖项目章。

4)检测报告签章的规定

规程第4.2.4条规定了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检测、审核、批准签字应齐全,并加盖检测单位公章。同时规定了检测报告主要检验类别,即委托、抽样、监督和对比等四种检测类别。具体填写指南见本书五篇相关章节。

5)竣工图的编制

规程第4.2.5条规定了竣工图的6点编制要求,竣工图的绘制详见本书第六篇相关章节。以下对6点编制要求进行解析:(1)竣工图编制范围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竣工图在编制过程中,应全面、真实的将工程实际情况反映在竣工图上。(2)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3)编制竣工图的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4)当利用施工图绘制竣工图时,应将工程变更标注在相应的位置,如一条变更涉及多页图纸时,各页均应标注。标注变更多采用在变更部位的空白处加盖变更图章的方法绘制。标注变更章时,应在章内空白处写清变更内容与变更来源。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6)检验批的实用表式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共有15个部分,属于施工资料C7类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C7-1)的内容,由于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实用表式数量较多,为了便于读者查阅,规程将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实用表式独立汇总成附录G。检验批的划分、报验、填写示例与填写要点等在本书第七篇详述。

7)推荐表式的规定

规程给出了附录H消防工程推荐用表和创精品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消防工程推荐用表(附录H)主要给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98-2009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等规范涉及的工程资料推荐实用表式。消防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在本书第八篇详述。

创精品工程资料管理办法(附录J)指创鲁班奖工程。主要讲述了精品工程评选范围及申报条件、精品工程策划形式、精品工程目标要明确、精品工程技术资料要求、精品工程的相关文件和精品工程网上申报等要求。本书摘录了2012版规程创精品工程资料管理办法全文,见本书附录七。2.2.3 工程资料编号

为了便于施工资料的管理与查阅,规范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新规程提出了工程资料编号的规定。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和工程竣工文件编号的规定:

因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大多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故规程4.3.1条对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规定按资料类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2)监理资料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资料编号分为监理资料实用表式编号和监理资料填写编号,分别标注在表格名称左侧和右侧,详见图2-1。图2-1 监理资料编号图解(2)监理资料实用表式编号可由监理资料类别号、顺序号两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采用横线隔开,此编号规程中已进行了明确划分,可详见附录一中B类资料实用表式编号。(3)监理资料顺序编号按同一类监理资料用表的完成时间先后顺序编号,详见图2-1。

3)施工资料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资料编号分为施工资料表式类别代号和施工资料填写编号,分别标注在表格名称左侧和右侧,详见图2-2。图2-2 施工资料编号示意图(2)施工资料实用表式编号由施工资料类别号、表格分类号、顺序号3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采用横线隔开。当某类施工资料中只有一种表格时,该组代号取消,编号由施工资料类别号、顺序号2组代号组成。此编号规程中已进行了明确划分,可详见本书附录一。(3)施工资料顺序编号为同一类施工资料用表的编号,可由分部、子分部、顺序号3组代号组成,组与组之间应采用横线隔开,分组代码取用按本书附录二执行。如某工程基础为无支护土方,且首次填写“基槽及各层放线测量及复测记录(表C5-2-3)”,通过本书附录二查到分部、子分部代号,其编号应记作:01-01-001。(4)属于单位工程整体管理内容的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用“00”代替。如施工组织设计(C2-2)的编号,应记作:00-00-001。(5)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次的工程物资用在两个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可按主要使用部位填写。如某工程进场一批水泥同时用于主体结构和装饰装修两个分部,通过本书附录二查到分部、子分部代号,以主体结构分部的砌体结构为主其进场检验资料和进场复试报告的编号应记作:02-03-001。(6)为控制资料的真实性、严谨性,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同步编制、上报,不得后补。2.2.4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

规程第4.4.1、4.4.2条对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节将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的规定进行了整理汇总,见表2-2。表2-2 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与组卷汇总表注:1.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绘制,也可委托其他单位。一般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时,多为施工单位完成,监理单位审核。2.专业承包工程形成的施工资料应由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并单独组卷。3.分包单位形成的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后,移交施工总包单位组卷。4.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本类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工作。5.除表格列举的单独组卷项目外,室外工程也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6.工程资料组卷应按完成单位、单位工程资料类别分别组卷,并遵循自然形成规律,保存卷内文件、资料内在联系。工程资料可根据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7.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其格式及填写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有关规定执行。2.2.5 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规程第4.5.1条明确规定了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按合同约定移交归档。一般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移交不少于2套完整的工程资料,监理资料不少于1套。

规程第4.5.2条和4.5.3条明确了工程资料移交的规定和工程资料归档的要求。

1)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2.2.4中各类资料完成单位(除建设单位外)均应将所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的工程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移交。(2)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合格工程档案原件一套,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可同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电子文档。此规定是工程资料载体从传统的纸质载体向多媒体载体过度的必要环节。(3)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2)工程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参建各方应按规程附录F的要求将工程资料归档保存。(2)归档保存的工程资料,其保存期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当无规定时,不应少于5年。

②建设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维护、修缮、改造、加固的需要。

③施工单位工程资料归档保存期限应满足工程质量保修及资料追溯的需要。2.2.6 工程资料备案

本节规定了工程备案应提交的资料明细,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程序详见本书第六篇相关章节。以下给出了建设单位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10项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规划部门出具的工程规划验收认可文件;(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5)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认可文件;(6)建筑节能验收证明文件;(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商品住宅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三篇工程准备阶段文件(A类)管理指南本篇要点

本篇用三个章节对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分类与申办进行了解析。其中“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主要介绍了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形成的两种常见程序;“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分类”给出了本类资料的划分明细表;“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申办指南”主要对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文件进行了解析并给出了示例。3.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分为:先立项后征地和先取得土地后立项两种情况,两者最大的区别是取得土地的时间。先立项后征地的项目,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图3-1的程序。图3-1 先立项后征地的项目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

先取得土地后立项的项目,即为根据取得土地的使用条件投资建设的项目。其工程资料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程序与前者略有差异,详见图3-2:图3-2 先取得土地后立项项目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3.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分类

根据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的形成分析,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和商务文件6类,各类文件划分见表3-1。表3-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类表续表注:表中备注一栏内带“※”为工程准备阶段关键程序,将在本篇3.3章中详细介绍。3.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申办指南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形成在本篇3.1章已进行了介绍,本章用【申办指南】的形式对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固定资产项目备案、联合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9个关键环节的申办程序和文件的形成进行了介绍,同时给出了文件【样本示例】。3.3.1 国有土地使用证【申办指南】

项目用地来源一般为国拨、征地、招标、拍卖和协议等几种方式。本节仅对协议方式取得土地时,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进行阐述,其他几种方式此处不作介绍。

1)协议出让取得的土地。(1)土地利用政策审查需要的资料。

①用地申请书;②征地协议或国有土地权属证;③国有土地出让审批卡;④投资立项文件;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⑥平面布置图;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意见;⑧分幅现状图;⑨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⑩专业部门的批准文件;⑪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呈报表;⑬经土地管理部备案的地价评估报告;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费凭证;⑮现场勘察卡片;⑯外商投资企业附合同章程、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附件;⑰地调表、宗地图及坐标;⑱其他所需资料。(2)地籍审查所须资料:

①单位、法人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②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时,应提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资格证明;(3)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④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⑤地籍调查表,宗地测量坐标,宗地图;⑥应缴纳费用的凭证;⑦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2)协议转让所得土地。(1)土地利用政策审查所需资料:

①土地权属证明和宗地图;②企业关于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申请;③地价评估备案文件;④企业改制实施方案;⑤企业资产评估报告;⑥国资部门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文件;⑦企业改制的批准文件;⑧公司合同、章程;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⑩国有资产转让合同;⑪国有使用权转让审批书;⑫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办出让合同;⑬国有土地转让审批卡片;14、地调表、房屋产权证明量;15、其他所需资料。(2)地籍审查所须资料。

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单位、法人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从证明或户籍证明;③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时,应提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资格证明;④原土地使用证;⑤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⑥转让双方当事人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⑦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⑧地籍调查表、宗地测量坐标、宗地图;⑨应缴纳的费用凭证;⑩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样本示例】

国有土地使用证样本见图3-3。图3-3 国有土地使用证样本示例3.3.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指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②建设项目备案文件;③征地测量成果。【样本示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样本示例图见图3-4。图3-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样本示例图3.3.3 固定资产项目备案【备案指南】

固定资产项目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办理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发改部门办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手续。根据项目投资来源的不同分自筹投资项目和经济适用房项目、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三种情况。其各自办理备案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自筹投资项目和经济适用房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项目单位书面申请;(2)项目申请报告;(3)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6)项目建设资金证明;(7)招投标方案审核意见;(8)节能方案审核意见;(9)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2)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1)项目单位书面申请;(2)项目申请报告;(3)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6)项目建设资金证明;(7)招投标方案审核意见;(8)节能方案审核意见;(9)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3)《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1)项目单位书面申请;(2)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5)项目简介;(6)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可文件;(7)发展改革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

以上三种情况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满足当地发改部门其他规定。资料份数依当地发改部门要求而定。【样本示例】

发改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资料,按规定时限内进行核准,核准通过的应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见图3-5。图3-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样本示例图3.3.4 施工图联合审查意见书【申办指南】

建设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完成且经具有相关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核合格后,向行负责联合审查主管部门提出施工图联合审查申请并上报有关资料。一般主管部门为规划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参加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部门有:规划局、建设局、地震局、环保局、消防支队、教育局、气象局、人防办、水务局、文化局、城管局、国家安全局和地方规定的有关单位。参审部门或单位无异议的,在联合审查意见书上签署审查意见;如存有异议,须书面致函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和处理意见。

建设单位申请施工图联合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申请书;(2)经审图机构审查后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及专业管线施工图);(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3.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办指南】

建设单位办结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后,即可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提交以下资料: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②建筑施工图(图纸套数根据各地要求而定);③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

规划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审查通过后,颁发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分为代用证、正式证连个阶段,其中代用证(见图3-6)是在项目立项至工程竣工期间使用,也是工程建设期间的有效法律凭证;正式证(见图3-7)在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且经规划主管部门复验合格后颁发,颁发正式证同时收回代用证。图3-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代用证样本示例图图3-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式证样本示例图【样本示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代用证与正式证示例:3.3.6 建筑工程招投标【申办指南】

建筑工程招标形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三种。招投标程序为:网上公布招标信息→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投标与开标→宣布中标结果并按有关规定公示→招投标备案。

建设单位招投标备案需提供以下资料:①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和合同备案申请表;②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确认通知单(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③中标通知书;4、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副本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样本见图3-8。【样本示例】图3-8 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样本示例图3.3.7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备案指南】

施工单位在办结工程招投标,签订施工、监理合同且经主管部门备案后,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提交资料要求为复印件的均应携原件备查):(1)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申请表;(2)质量监督提交的材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合格书,完整的施工图和勘察报告;

③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原件;

④见证单位见证人员上岗证原件;

⑤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检测合同;

⑥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⑦外阜进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进唐备案证明;

⑧监理单位资质复印件。(3)安全监督提交的材料:

①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证原件;

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登记表及证件复印件;

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原件。3.3.8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指南】

建设单位办结工程招投标备案,城市排水许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备案四项程序后,汇齐相关资料报住建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交以下资料:(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备案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书;(5)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受理文件;(6)中标通知书复印件;(7)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5%);(8)有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开发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确认合同书》;(9)相关统一收缴费用证明。一般包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工程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证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实际执行中应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样本示例】

住建局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核查通过时,应颁发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样本示例见图3-9。图3-9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样本示例图第四篇监理资料(B类)填写指南本篇要点

本篇主要阐述了监理资料的形成与分类,同时对六类监理资料常用文件给出了【文件定义】;对常用表格进行了【表式图解】,对表式的填写指出了【填写要点】,介绍了【相关规定】,给出了【填写示例】,同时以附录的形式给出部分相关规定与要求。4.1监理资料的形成与划分4.1.1 监理资料的形成

监理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图4-1的步骤:图4-1 监理资料的形成4.1.2 监理资料的分类

监理资料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质量控制资料、进度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管理资料六类,各类资料实用表式编号及名称见表4-1。表4-1 监理资料分类表续表注:1.表中实用表式编号带“表”字的示意规程给出了具体的实用表式,反之则仅做了说明,未给出实用表式。2.备注一栏内“※”为监理常用表式,将在本篇4.2章中重点解析。4.2监理资料填写指南本章要点

本章用6节,分别对监理管理资料(B1类)、质量控制资料(B2类)、进度控制资料(B3类)、造价控制资料(B4类)、合同管理资料(B5类)和竣工管理资料(B6类)6类资料中常用文件和常用实用表式进行了解析。其中对常用文件给出了【文件定义】,讲述了【编写要点】,介绍了【相关规定】;对常用实用表式进行了【表式图解】,讲述了【填写要点】,介绍【相关规定】,并对重点实用表式给出了【填写示例】。4.2.1 监理管理资料(B1类)填写指南本节要点

监理管理资料(B1类)共包含11项监理资料,其中文件类资料5项,实用表式6项。本节采用了【表式图解】、【文件定义】、【编(填)写要点】、【相关规定】和【填写示例】等形式对常用的4项文件资料和4项实用表式进行了深度解析。

表B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指南【表式图解】B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编号:注:本表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填写要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2)被任命人简况一栏应按实际情况填写,且应具备相应岗位资格。其中“注册号”应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资格证书上的注册号。(3)当监理单位需要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调整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等级手续后,及时重新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相关规定】(1)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2)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并重新签发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B1-2 监理规划编写指南【文件定义】

监理规划是在项目监理机构充分分析和研究工程项目的目标、技术、管理、环境以及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后制定的指导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编写要点】

编制监理规划前,应认真熟悉施工图,分析项目整体情况,理清监理思路,抓住监理关键点,制定详细的编制大纲,这样才能使监理规划真正能够起到指导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该项目监理工作的作用。故监理规划中应有明确具体的、符合项目要求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控制措施、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等内容。【相关规定】1.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共同分析项目特点、提出项目监理措施和方法,确定项目监理工作的程序和制度等。2.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3.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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