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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5 1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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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妮

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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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背采分点:药事管理与法规

2018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背采分点:药事管理与法规试读:

编写说明

本书是2018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背采分点》丛书之一,由多年从事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权威专家根据最新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的内容要求精编而成。

本书将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导用书融为一体,书中内容按照章节编排,包括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监督管理体制与法律体系、药品研制与生产管理、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中药管理、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药品标准与药品质量监督检验、药品广告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药品安全法律责任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管理。以历年考试真题或常考习题为重点,划出“必背采分点”,非常便于记忆。同时加入考试真题,并对难点和重点给出少量的“考点提示”,复习重点突出,便于考生掌握考试脉络。本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供参加2018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使用。

本书涉及内容广,不妥之处恳请各位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再版时修订提高。《药事管理与法规》编委会2018年1月

前 言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职业准入考试,凡符合条件经过考试并成绩合格者,颁发《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表明其具备执业药师的学识、技术和能力。本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分药学专业和中药学专业。由于考试重点、难点较多,广大考生在复习考试中很难适应,这对于专业基础比较薄弱、信心不足的考生来说,非常有必要借助考试辅导用书来提高自身的应试能力。

应广大考生要求,多年从事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权威专家团队依据最新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了这套《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背采分点》丛书。本套丛书共7本,分别为《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丛书将考试大纲和复习指导用书融为一体,根据考试真题或常考习题,划出“必背采分点”,便于考生利用碎片时间复习;同时加入考试真题,帮助学生熟悉出题思路,使其临考不至于慌乱,并对难点和重点给予考点提示,便于考生掌握。本套丛书主要供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使用。

我们相信,只要考生们认真学习,在本套丛书的帮助下一定能够顺利通过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必背采分点》丛书编委会2018年1月第一章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第一节执业药师管理必背采分点

1.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深化医药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科学化管理,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素质,加强药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净化医药市场,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大措施。

2.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科学发展,我国发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及一系列关于执业药师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等规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4.《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5.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其为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

6.在我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全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7.在职责分工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并指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规划并组织考前培训。

8.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要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9.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1994年开始实施的,是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中开展最早的职业资格制度之一。

10.我国执业药师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建立了执业药师管理的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工作体系,执业药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执业药师队伍不断扩大。

11.我国于1994年、1995年分别开始实施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这时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分别由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管理。

12.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明确中药、西药领域的执业药师资格认证、注册和监管工作统一由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13.1999年4月,原人事部与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1999〕34号),将执业药师与执业中药师合并统称为执业药师,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国家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应的执业药师管理规定,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等内容的执业药师管理规定。

14.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15.2012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要求推动执业药师立法,完善执业药师制度,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16.学习和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药师制度的成功经验和理论成果是健全和完善我国执业药师制度的重要途径。

17.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制定颁布《药师法》《药房法》或者相应的药师管理法律,并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规范药师准入、注册、继续教育、执业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

18.英国所有药学院基本上都采用统一的学制,即四年本硕连读,英国的本科一般是3年,硕士是1年,实习1年才有资格去申请注册药师,此制度即俗称的“4+1”。

19.英国药师与药房技术员执业必须注册,而且执行“滚动式注册”。

20.英国药师与药房技术员在注册前,申请注册者应当完成为期52周的预注册培训计划。

21.英国药师分为社区药师、医院药师、基础保健药师、工业领域药师、学术领域药师、其他领域(如军事领域等)药师六个方面药师。

22.新加坡的医疗保健系统在亚洲处于领先地位。

23.新加坡近些年非常重视药师制度建设,在高等药学教育、药师实践能力、药师精英培养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

24.为了规范药师注册行为和执业行为,新加坡为药师制度制定了一套较完备的法律法规。最主要的是《药师注册条例2007》,另外与药师制度相关的法律还有《药品法》等。

25.新加坡国立大学(NUS)理学院药学部是目前新加坡唯一的一所培养专业药师的高等药学院校。

26.NUS的药学毕业生,在申请药师注册之前,必须接受12个月(包括在校期间3个月的实践)的注册前培训。

27.NUS的药学毕业生在经过培训之后需通过新加坡药师理事会(SPC)组织的适任考试,才可以申请药师注册并执业。

28.新加坡药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CPE),继续教育以每两年为一周期,如果注册药师仅注册而没有执业,处于静止状态,也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29.新加坡药师的主要职责有: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调剂调配药品、药物治疗管理及使用评估等。

30.新加坡药师的执业内容已经从原先的“以药品为中心”逐步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

3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主要依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两个规定。

32.目前,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33.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般每年举办一次。

34.我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至6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考试分为4个半天,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35.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对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3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或者“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考试科目。

37.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两类。每一类别都包括四个考试科目。

38.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有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中药学类和药学类的共同考试科目。

3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参加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执业药师,只需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40.参加执业药师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执业药师资格。

41.根据相关规定,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2.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到执业单位所在地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

43.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44.申请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具备的条件有:①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同意。

45.执业药师再注册时,还应有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46.首次注册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的,除按首次注册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注册人员,不予注册: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③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④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主要包括甲、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执业药师业务工作的)。

48.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执业注册时,除按《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外,还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并同时提交复印件,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

49.执业药师首次(再次)注册应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或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交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50.注册机构在受理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时,对于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并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注册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51.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

52.执业药师办理再次注册时,同时变更执业单位的,须提交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53.注册机构应当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收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颁发新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54.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55.执业药师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56.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提出的转变政府管理模式,建设公正透明、廉洁勤政、高效便民的政府,实行政务公开、阳光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的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08年1月运行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实现执业药师注册行政许可项目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告、网上监督。

57.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是保障药品质量、指导合理用药。

58.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59.执业药师是经过国家执业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直接关系到药品质量、药学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药品监管政策实施效果。

60.执业药师在指导合理用药、减少医疗费用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药品安全工作的守护者。

61.201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由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014年5月更名为中国药师协会)承担。

62.2015年7月30日,中国药师协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规定的要求,印发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国药协发〔2015〕8号),自2016年1月起施行。

63.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必须适应执业药师岗位职责的需求,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

6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应以药学服务为核心,以提升执业能力为目标。

65.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包括的内容有:①药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②职业道德准则、职业素养和执业规范;③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④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⑤药物治疗管理与公众健康管理;⑥与执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⑦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⑧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等。

66.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形式体现有效、方便、经济的原则,可采取面授、网授、函授等多种方式进行,积极探索网络化培训方式,有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拓展培训空间,提升培训效率。

67.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执业药师每年应当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5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

68.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登记制,实行电子化管理。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形式、考核结果、学分数、施教机构等信息。历年考题【A型题】1.下列药学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的是( )

A.甲某,药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25年,主管药师(中级职称),报考药学类专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免2科)

B.乙某,中药学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中药学专业工作10年,副主任中药师(副高级职称),报考中药学类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免2科)

C.丙某,香港居民,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2年,报考药学类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D.丁某,临床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工作4年,报考药学类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提示】D。在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对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博士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或者“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考试科目。【A型题】2.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B.不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符合规定的学历条件,可以报名参加国家职业药师资格考试

C.执业药师执业单位包括医药院校、科研单位、药品检验机构

D.在香港、澳门注册的药剂师可以直接递交注册申请资料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考点提示】A。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可报名参加考试。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台湾居民还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A型题】3.下列内容不属于执业药师职责范畴的是( )

A.指导公众合理使用处方药

B.指导公众合理使用非处方药

C.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D.为无处方患者提供用药处方【考点提示】D。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是保障药品质量与指导合理用药。《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中明确了执业药师具体职责:①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②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③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④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A型题】4.在执业药师管理职责分工中,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是( )

A.执业药师考前培训

B.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C.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D.执业药师执业注册许可【考点提示】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到执业单位所在地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X型题】5.执业药师的主要职责是保障药品质量和指导用药,具体职责包括( )

A.临床药学工作 B.开展治疗药物监测

C.提供用药信息 D.处方审核【考点提示】ABCD。参见第3题【考点提示】。【X型题】6.张某,药学本科毕业之后,在医院药剂科工作2年,然后在药品零售企业工作2年。关于其申请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或者执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已具备参加当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B.若张某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即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C.若张某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只能在其户籍所在地注册

D.张某成为执业药师后,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E.张某成为执业药师后,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3个月办理再注册手续【考点提示】ADE。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满足的条件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②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并有一定的专业工作实践经历(工作年限)我国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人员,经执业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而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执业药师执业活动。执业药师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第二节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必背采分点

1.《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简称《准则》)包含五条职业道德准则,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执业药师,包括依法履行执业药师职责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2.执业药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接受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业药师协会、社会公众的监督。

3.《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的具体内容有:救死扶伤,不辱使命;尊重患者,平等相待;依法执业,质量第一;进德修业,珍视声誉;尊重同仁,密切协作。

4.执业药师应当将患者及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专业知识、技能和良知,尽心、尽职、尽责为患者及公众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这体现了《准则》中的救死扶伤,不辱使命。

5.执业药师应当遵守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执业,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科学指导用药,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这体现了《准则》中的依法执业,质量第一。

6.《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直接面向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执业药师。

7.根据《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执业药师的业务活动包括处方调剂、用药咨询、药物警戒、健康教育等。

8.执业药师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应当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从伦理、服务健康、自觉学习、提升能力为基本准则。

9.2004年9月,国际药学联合会(FIP)在新奥尔良举行会议,批准发布了《药师道德准则的职业标准》,明确提出了药师的作用、责任和基本义务,使各国药师协会通过制定自己的职业道德准则,指导药师与患者、与其他相关职业的人员、与社会的关系。

10.为规范药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1848年美国费城药学院制定了美国第一个关于药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即《药师职业道德规范》。

11.在美国药学会制定的《药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药师首先必须考虑的是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一个卫生人员,药师应奉献自己的全部才智给每一个患者。

12.《药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药师绝不允许调配、推销、分发质量差、没有达到法定标准要求、缺乏疗效的药物、医疗器械或辅助品给患者。

13.为适应20世纪90年代以后药学事业发展的新形势,1993年,美国药学会颁布了全新的《药师职业道德规范》,新规范中淡化了药师在调剂制剂方面的职责和要求,进一步强调了药师与患者的契约关系和对社会的责任。

14.在美国,药师除必须遵守由美国药学会制定的药师职业道德规范外,在进入药学领域执业之前还应按照《药师誓言》进行宣誓。第三节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必背采分点

1.《药品管理法》界定的药品包括诊断药品。诊断药品包括体内使用的诊断药品和按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其他的更多体外诊断试剂在我国是按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

2.药品质量特性是指药品与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的要求有关的固有特性。主要表现为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

3.药品的有效性是指在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的条件下,能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的要求。

4.我国对药品的有效性按在人体达到所规定的效应程度分为“痊愈”“显效”“有效”。

5.国际上对药品的有效性有的采用“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稳定”来区别。

6.药品的安全性是指按规定的适应证和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后,人体产生毒副反应的程度。

7.药品的稳定性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其有效性、安全性的能力。

8.药品的特殊性表现在专属性、两重性、质量的重要性、时限性。

9.药品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

10.链霉素使用得当可以抗菌治病,使用不当会导致永久性耳聋。这体现了药品特殊性中的两重性。

11.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划分药品合格与不合格的唯一依据。

12.药品质量的重要性还反映在国家推行GLP、GCP、GMP、GSP、GAP等质量管理制度,以规范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行为,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13.广义的药品安全问题是指药品质量问题、不合理用药、药品不良反应等。

14.药品安全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取决于上市前对药品安全评价的认知局限性,也取决于对药品风险与收益量化评价的艰难性。

15.药品安全的重要性体现在:①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②药品安全是重大的经济问题。③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政治问题。

16.药品产业链长,有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存在着可能危害消费者的风险。

17.药品安全管理就是药品安全的风险管理,最核心的要求就是要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预防为先,发挥多元主体作用,落实好各方责任,形成全链条管理,切实把药品安全风险管控起来。

18.药品安全风险的特点有复杂性、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

19.药品安全的自然风险又称为“必然风险”“固有风险”,是药品的内在属性,属于药品的设计风险。

20.药品安全的人为风险属于药品的制造风险、使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不合理用药、用药差错、药品质量问题、政策制度设计及管理导致的风险,是我国药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

21.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是一系列药物警戒行动和干预,旨在识别、预防和减少药品相关风险,是对药品整个生命周期全面和持续降低风险的过程,旨在实现效益风险最小化。

22.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使药品风险最小化,从而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23.在我国,加强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首要措施是健全药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律法规。

24.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设有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药品评价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机构,形成了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行政和技术支撑体系。

25.“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

26.2015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人〔2015〕165号),有条件地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

27.我国药品安全管理的发展目标中指出:到2020年,药品质量安全水平、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将明显提升。

28.《“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提出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全过程监管、全面加强能力建设等5项主要任务。

29.2015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现有从业药师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食药监办人 [2015]165号),有条件地延长现有从业药师资格期限至2020年。

30.《“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确定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至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31.《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流通环节重点是整顿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使用环节改革强调调整利益驱动机制,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

32.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33.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税务、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4.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35.国家卫生计生委要组织开展临床用药综合评价工作,落实处方点评、中医药辨证施治等规定,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的使用,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历年考题【A型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的界定,下列不属于药品的是( )

A.生化药品 B.血液制品

C.化学原料药 D.兽药【考点提示】D。《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A型题】2.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家将实行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的重大改革。下列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

B.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全面实现零售连锁化

C.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租借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D.规范零售药店互联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考点提示】B。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全面实现零售连锁化未设定具体时间。【B型题】(3~5题共用选项)

A.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B.整顿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C.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D.调整利益驱动机制,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

3.药品生产环节重大改革的关键是( )

4.药品使用环节重大改革强调的是( )

5.药品流通环节重大改革的重点是( )【考点提示】C、D、B。药品生产环节重大改革的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药品使用环节重大改革强调的是调整利益驱动机制,规范医药和用药行为。药品流通环节重大改革的重点是整顿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C型题】(6~7题共用题干)

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该市甲兽药店销售人用药品。实地调查发现,甲兽药店药柜上摆放有多个品种的人用药品。经查实,兽药店所经营的人用药品达30余种,货值金额5000元,主要是非处方药,部分药品已销售,销售金额已达到1000元。当事的兽药店有《兽药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

6.关于兽药与药品管理法中的药品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括兽药的,可以同时经营兽药

B.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可以经营人用药品

C.兽药规定有治疗疾病的用法和用量,在我国药品管理法中,也是将其作为药品进行参照管理

D.我国药品管理法中药品特指人用药品,不包括兽药

7.下列关于甲兽药店违法行为定性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应以无证经营药品论处

B.甲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应以销售假劣药品论处

C.销售的药品主要是非处方药,甲兽药店有权经营

D.本案甲兽药店违法行为应当由当地兽药管理部门查处,不应当由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考点提示】D、A。药品特指人用药品,不包括兽药和农药。甲兽药店经营人用药品,应以无证经营药品论处。【X型题】8.《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包括( )

A.生物制品全部达到国际标准

B.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

C.药品经营企业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D.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E.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考点提示】ABCDE。《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药品安全管理提出了五大规划指标。即到“十二五”末:①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②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中,国家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③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④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⑤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X型题】9.《“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确定的到2020年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包括( )

A.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B.实施执业药师国家资格互认,完善国际执业药师交流

C.健全执业药师制度体系,强化继续教育与实训培养

D.所有零售药店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考点提示】ACD。《“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确定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至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所有零售药店主要管理者具备执业药师资格、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另外,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列入专业素质提升项目)作为“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重要任务,要求健全执业药师制度体系,建立执业药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工程,强化继续教育和实训培养。第二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第一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背采分点

1.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布,标志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进入深化改革新阶段。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该原则强调:①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②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③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④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

3.基本医药卫生制度中的四大体系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4.完善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的体制机制包括:①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②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③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④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⑤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⑦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⑧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

5.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总体要求是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6.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

7.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药品储备制度。

8.“十三五”期间,在推进改革进程中,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持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推进。

9.到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10.到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11.到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有: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12.“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13.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14.“十三五”期间,要完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建立统分结合、协调联动的国家、省两级药品价格谈判制度。

15.“十三五”期间,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进行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逐步增加国家谈判药品品种数量,并做好医保等政策衔接。历年考题【A型题】1.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内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加快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B.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C.完善以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并重的医疗服务体系

D.建立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考点提示】C。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作用,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X型题】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措施有( )

A.对基本药物实施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

B.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全国统一采购价格

C.县级以上医院应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D.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

E.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考点提示】ADE。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第二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必背采分点

1.2009年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简称《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卫药政发〔2009〕79号),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全面启动。

2.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3.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4.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遴选调整、生产供应保障、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财政补偿、质量安全监管及绩效评估等相关政策办法。

5.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包括:①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②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③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运行机制,体现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④规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减轻群众负担。

6.2009年《实施意见》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政策问题,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和工作方案,审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国家基本药物遴选调整工作。

7.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承担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应当科学、公正、公开、透明。

9.《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的遴选和目录调整等管理要求,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0.国家基本药物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收载的,国家卫生计生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

11.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1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简称《基药办法》)规定,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的药品有:①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②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③非临床治疗首选的;④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⑤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3.《基药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和具体的遴选原则,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

14.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

15.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主要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16.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程序中,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

17.评审专家组对国家基本药物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目录初稿征得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18.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

19.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分为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部分。

20.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定,国家药品标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生部部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局颁标准收载的药材及饮片标准。

21.根据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有“注释”的除外。

22.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品种的剂型主要依据2010年版《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归类处理,未归类的剂型以目录中标注的为准。

23.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录口服剂型、注射剂型、外用剂型和其他剂型。

24.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评价性抽验,加大年度药品抽验计划中基本药物的抽验比例,组织开展基本药物品种的再评价工作,并将再评价结果及时通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5.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基本药物的监督性抽验工作,每年组织常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至少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进行一次抽验。

26.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农村药品监督网在保证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2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基本药物的标准逐一进行评估,对同一药品存在不同标准的,按照标准先进性的原则予以统一提高,加快推进基本药物标准提高工作。

28.根据《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改变基本药物剂型和规格必须严格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29.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处方和工艺核查,建立基本药物生产核查品种档案,核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得组织生产。

30.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调查、分析、评价和处理制度,主动监测,及时分析、处理和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按规定及时召回。

31.根据《规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管理。

32.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通报本省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构。

33.《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必须按照规定加强对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基本药物质量。

3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医疗机构的查处结果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35.为了贯彻《实施意见》精神,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设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追溯体系,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2016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暂停执行《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并通过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强调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责任主体,建立药品追溯体系。

36.2000年,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开始。

37.2009年,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和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大力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38.《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39.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40.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41.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

42.国家对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43.低价药的筛选标准是:中成药日服用费用不超过5元,化学药日服用费用不超过3元,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

44.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确保公开透明。

45.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46.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汇总医院上报的采购计划和预算,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等,合理编制本行政区域医院药品采购目录,分类列明招标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医院直接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等。

47.实行定点生产的品种,委托国家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承担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协调机制”确定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企业招标方案》,制定招标实施细则,在规定的时间发布招标文件,组织评审,并将结果报“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协调机制”核准。

48.基本药物采购要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

49.基本药物采购坚持采用“双信封”的招标制度,即在编制标书时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企业同时投两份标书。

50.采购机构确定供货企业后,供货企业要将拟供货的药品样品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51.《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52.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53.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54.200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并提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55.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分为甲、乙两类。

56.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中的307种药品全部包含在503种甲类药品中,并规定基本药物实行100%报销,这针对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者。

57.《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

58.为维持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正常运行,国务院办公厅下达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收支两条线,中央财政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补助,支持各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59.对各地不同的基本药物增补和补偿方式进行归纳,可将各地基本药物补偿模式分为四大类,即收支两条线,多种渠道、多头补偿,以奖代补,政府全额补贴。

60.多种渠道、多头补偿模式主要是以财政、医保基金为主,调整医疗服务费、药事补偿及风险基金和社会捐助等为辅的多头补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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