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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5 19: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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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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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王朝历史概说

满清王朝历史概说试读:

内容提要

该书是一本全面概述满清王朝兴衰成败的著作,全书主要分为以下五全部:分满族的崛起;建立全国统治的努力;鼎盛与衰落;列强侵逼和国内动荡;列强瓜分豆剖和朝野救亡图存。它的出版,受到海内外学术界同行们的鼓励和鞭策,先后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1977-1991年优秀科研成果奖、第八届中国图书奖。

第一章 满族的崛起(自先秦至崇德八年)

第一节 满族的先世

清代,是以满族在统治阶级中占支配地位的朝代。满族是女真的后裔,在东北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先民可以上溯到3000年前的商周时期的肃慎。

肃慎是中国东北的古老的族属,见诸先秦、两汉文献。自虞舜起,历夏、商、周,一直与中原有联系。是中原人对居住在长白山以北,松花江、乌苏里江、黑龙江下游两岸,过着采集渔猎生活的古代居民的泛称。从这个意义上说,古文献中的肃慎,是一个族系的名称。在两汉三国时期称挹娄,南北朝时期称勿吉,隋唐时期称靺鞨,无非是说明这些古代的族的共同体都属于肃慎一系。

北宋末,女真族首领阿骨打统一各部,于宋政和五年(1115年)建立金。七年,与北宋联合灭辽。金天会五年(1127年),推翻北宋政权。天德五年(1153年)迁都燕京(今北京),辖境北至外兴安岭上的火鲁火疃谋克,东临海,西以“界壕”与蒙古为邻,南达淮河,与南宋并立。从此,大批汉人迁徒东北地区,女真人则陆续迁居中原。南宋端平元年(1234年)金被无所灭,人居中原的女真人,只有一小部分回到东北,大部分留在中原和汉族融合。没有人居中原留居东北的女真各部,元朝政府设立多层次的统治机构分而治之。

到了明代,女真被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类。(1)建州女真。因明招抚设置建州卫而得名,居住在今新宾县和今桓仁县一带。因其西毗连明辽东各卫所,南隔鸭绿江与朝鲜紧邻,受汉族和朝鲜族影响较大,发展很快,是明代女真各部中比较强大的部分,是后来建立金国的主体部分。(2)海西女真。居住在嫩江以东到倭肯河的松花杠及其各支流的沿岸的许多部落,松花江在元明两代又称海西江,因而统称之为海西女真。(3)“野人”女真。明政府歧视少数民族,对女真人统称为“野人”。单列“野人”女真,不仅仅是因其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比建州、海西更“野”,而是因为他们居住在极为偏远的地区,故把这一部分女真称之为“野人”女真。

明代对女真采取招抚为主的政策。明成祖朱棣统治时期,对女真各部的招抚,为明统治整个东北,远到黑龙江下游人海地区奠定了基础。

明朝政府设立辽东、奴尔干(今黑龙江下游)等指挥使司及卫所等各级行政机构,管辖女真地区。明朝政府在女真各部设置的卫所都是羁縻卫所,和在各行省设置的卫所不同。羁縻卫所按部落设置,授予首领头人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衔,使“各自雄长,不相归一”,以达到分而冶之的目的。其职位可以依照明朝政府的规定世袭,无年俸,卫所随部落的迁徙而迁徙,治所无常,无衙暑,类似宗藩关系,在政治上必须向明朗中央政府朝贡,服从征调,是中国历史上以往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制度的继续。

中国历史上对周边少数民族的另一统治政策是朝贡贸易,明朝政府对女真各部也采取这种政策。女真各部首领来京进贡,明政府则发给印信或敕书,授予官职。朝贡对女真各部首领来说,不仅仅是一种政治义务,而且也是一种政治权力。凡是得到明朝政府委任为卫所的都督、都指挥使、指挥使、千百户、镇抚的,就是取得了明朝政府承认的对本部落的统治权。印信或敕书,就是统治权力的标志。印信或敕书的持有者既是部落首领,又是明朝的地方行政官员。明朝政府和历代政府一样,对朝贡者实行“厚往薄来”的政策,凡来朝贡的女真各卫官员,都给予优厚的赏赐,并允许在京贸易。

为了适应军事和驿传对马匹的需要,明政府在辽东开设“马市”,用高价大量收购马匹。“马市”成为汉族与女真族以及女真各部之间商品交换场所。女真人上市的商品,主要有马匹、貂皮、各种兽皮、人参、东珠、松子、木耳、蘑菇、蜂蜜等,汉人上市的商品有耕牛、猪、羊、大、粮食、盐、布匹、丝绸、衣服、水靴、陶瓷、铁锅、铁铧等等。

第二节 女真各部的统一和后金政权的建立

实现女真各部的统一的,是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姓爱新觉罗,是明初建州左卫指挥使猛哥帖木儿的后裔,生于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他早年丧母,因生活所迫,投奔到明辽东总兵李成梁部下,作战勇猛,屡立战功。他的先祖中有许多人接受明朝的册封,担任指挥使、都督金事、都督等官职。他的祖父觉昌安(明人称之为叫场),父亲塔克世(明人称之为他失),世袭建州左卫指挥使。在觉昌安父子的时代,女真社会各部蜂起,互相攻战。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建州苏克素护部图伦城主尼堪外兰,勾引明军镇压建州首领王杲之子阿台时,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给明军带路而被误杀。努尔哈赤承袭祖父职位为建州左卫的指挥使,成为建州女真的首领之一。他打着为祖父、父亲报仇的旗号,以“遗甲十三副”宣布起兵,尼堪外兰则凭借明廷的支持,收集阿台旧部,并且逼迫努尔哈赤归附。宁古塔穆昆中觉昌安兄弟6人的子孙,对努尔哈赤承袭其祖父觉昌安的职位不服,共同对神立誓,要谋害努尔哈赤,归附尼堪外兰。而萨尔滁城的诺米纳、嘉木湖寨主噶哈善、沾河寨主常书、杨书都归附努尔哈赤,结盟共谋进攻尼堪外兰。苏克素护部各城各寨在混战中重新组合。

努尔哈赤联合诺米纳、噶哈善、常书、杨书,兵力仍不满百,披甲者只有30,于万历十一年五月取图伦城,尼堪外兰逃往靠近抚顺关的嘉班城。努尔哈赤“克图伦”一事,史称“太祖起兵”,揭开了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的序幕。

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的战争,主要是在苏克素护部内同尼堪外兰的争夺,其他各部则因各自的利害,依违其间。尼堪外兰被消灭后,附近各部皆望凤归附。万历十六年(1588年)克完颜城,消灭了完颜部,万历十七年攻克兆嘉城,完成了对建州各部的统一。明朝政府封努尔哈赤为都督金事,建州女真内部称之为都督。

建州女真统一以后的形势,有利于努尔哈赤继续征服女真各部。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努尔哈赤击败了叶赫等9部联军的进攻,趁势招抚珠舍里部,攻灭讷殷部。二十三年,被明晋封为龙虎将军。此后又陆续吞并其他各部女真,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吞并哈达部,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吞并辉发部,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吞并乌拉部。努尔哈赤在消灭乌拉之后,一面厚结蒙古的喀尔喀部和科尔沁部,他本人和他的几个儿子都同蒙古联姻。同时派兵到黑龙江流域、乌苏里江流域去收服黑龙江虎尔哈各部和东海各部,包括沿日本海岛屿散居的小部女真人。除叶赫部暂时对峙外,努尔哈赤统一了所有的女真各部。将其所属国人统统编入八旗,确立了八旗制度,满语称之为固山牛录。

八旗制度是根据女真族狩猎时采用的“牛录”组织形式加以改组扩大而建立的,是一种兵民合一的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按规定,每300人为一牛录,立一牛录额真;每五牛录为一甲喇,立一甲喇额真;每五甲喇为一固山(即“旗”),立一固山额真。初设黄、白、蓝、红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又增设镶黄、镶白、镶蓝、镶红四旗,合为满洲八旗。后金全部人丁,均编入八旗。平时狩猎,是生产单位;战时出征,是军事组织。军政费用及各种差、役,均摊派给八旗各牛录承担。由于战争的经常化,氏族成员中的男丁成为军卒,氏族的一切活动都服从征服战争的需要来编组和安排。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正月,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境内)称汗,建立“大金”,年号“天命”。努尔哈赤之所以建国号为“金”,是因为他把自己建立的国家,看作是历史上金朝(1115-1234年)之复兴和继续,史学界称之为“后金”。

天命三年(1618年),后金与明朝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四月十三日,后金国汗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以“七大恨”告天,誓师攻明,揭开了明金关系史上新的一页。“七大恨”的内容主要是说,努尔哈赤的祖父、父亲被明军杀害;明朝政府对待女真各部不公平,偏袒叶赫,压制建州;明朝政府不守信义,不遵界约,侵占建州取得的哈达的土地。除了七大恨之外,还有数不清的许多小恨。这些大大小小的仇恨,是明政府对女真各部实行民族压迫的结果。誓师攻明,有反抗民族压迫的正义的一面,又有到汉族农业区掠掳人口、耕牛、粮食的落后性的一面。

誓师当天,努尔哈赤率领主力,乘隙攻人抚顺,守城官李永芳投降。另一路攻取附近的许多村落,都没有遇到有力的抵抗。后金攻明,首战告捷,从此改变了辽东的形势。

万历四十七年(天命四年,1619年)明政府以杨镐领兵进攻后金,结果大败于萨尔浒(今新宾县西),史称萨尔浒大战。后金取得萨尔浒大战的胜利,这对明金关系来说,是一次历史性的转折。在这以前,女真是明朝的“属夷”。萨尔浒战后,努尔哈赤才对明朝亮出金国的牌子。后金称明政府为“南朝”,自称金国,铸“天命金国汗印”,不再使用“建州左卫之印”。萨尔浒大战胜利后,努尔哈赤乘胜利余威,攻陷开原、铁岭,吞并叶赫,完成女真的真正统一。

第三节 努尔哈赤时期辽东的军事和政治

天启元年(1621年),努尔哈赤率领大军相继攻占沈阳、辽阳等70余城。金军攻下沈阳、辽阳以后,不像过去那样毁城撤兵退回老家,而是把老家迁徙到新占领区。努尔哈赤决定把都城迁至辽阳。以后又迁至沈阳,改名盛京。

在封建租佃关系已经相当发达、文化水平远远高出女真人的汉人农耕社会的土地上,用什么样的方式,建立什么样的社会秩序,怎样安顿女真人,又怎样统治人口众多的汉族人民呢?这些都是摆在以努尔哈赤为首的金国统治集团面前的新课题。

过去金军对凡是抵抗者,在攻陷之后,男丁一律屠杀,掳掠妻小分给八旗军户为奴。攻取抚顺之后,开始改变。下辽沈以后,已经认识到要在辽东建立统治,不杀汉人对自己是有利的,能够“增加国人,增加兵,增加钱粮”。适应发展生产的需要,改变过去那种屠杀抗拒者的积习,是努尔哈赤在认识上和政策上一大进步。

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以后,为了在辽东建立巩固的统治,于天命六年(1621年)七月十四日,颁布计丁授田令。按计丁授田令规定,应是圈占无主荒地,但实际上不仅不是无主荒地,几乎是全部辽东的耕地。计丁授田令没有明确规定每一男丁授田多少,只能根据有限的资料,作出种种推测。土地只有按当地的实有数额来计丁授田,但在实际运作中,授田是肯定不够数的。天聪朝汉臣的奏章明确指出“名虽五日,实在只有二三日”。

努尔哈赤实行计丁授田,是有其历史渊源的,是在进入辽沈地区以前在辽东山地已推行的牛录屯田制度的发展。顺治元年清军入关以后,在京辅地区圈地则是计丁授田的继续。计丁授田是狩猎的女真族在征服农业民族以后,使本民族的生产也全面地向农业生产过渡,把包括本民族在内的各族人民都强制地束缚在土地上。

计丁授田制度所建立的生产关系,与明季辽东地区解体中的军屯制和在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封建租佃关系相比,显然是大倒退。但就女真族自身来看,走出辽东山地以前,农耕的拖克索(庄园)是依靠汉人战俘和掳掠来的朝鲜人耕作。牛录屯田的收获,只作军马粮草的补充。农业生产还没有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计丁授田在女真社会中确立封建土地占有制度,土地成为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无疑的是女真社会发展史上阶段性的飞跃。

努尔哈赤一进入辽北,立即强迫汉人迁徙。努尔哈赤强迫汉人迁徙,是其既定国策。努尔哈赤不明白,农业定居民族的大迁徙将要引起怎样的社会动荡,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狩猎的女真人是比较习惯于迁徙,其先世建州女真在元末明初的半个多世纪里就曾有过多次的迁徙。努尔哈赤崛起以后,其中心从费阿拉迁到赫图阿拉,建国后根据战争的需要初迁界藩,再迁萨尔浒,终于一次大迁徙来到辽东。稍后,国都迁沈阳。顺治元年又一次大迁徙,迁入山海关以内,建立全中国的统治。弃故土,据新地,是狩猎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的传统。但大规模地迁徙汉人,是出自圈占汉人土地分给女真人的需要,所以说计丁授田和迁徙汉人是民族压迫政策。

后金对汉人还因其投降的迟早和是否抵抗而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凡是在进占辽东以前,在赫图阿拉时已归降的,在汉人中的地位最高。汉人中的各种工匠和在农业方面有特殊技能的,也能受到优待。

天启二年(后金天命七年,1622年)八月,明廷派孙承宗以辅臣身份经略辽东。孙承宗使袁崇焕守宁远(今辽宁兴城)。袁崇焕加固宁远城墙,积储粮草,屯聚重兵,配置西洋火炮,阻遏住了努尔哈赤的凌厉攻势,使之按兵不敢深入者数年,辽西失地也渐次收复。其后由于孙承宗遭权奸魏忠贤嫉恨,被朝廷罢斥,改由高第代行辽东经略。高第到职后,下令尽撤关外守备,退入山海关。袁崇焕拒不执行高第的错误命令,决心死守宁远孤城。努尔哈赤以为是良好战机,于天命十一年(天启六年,1626年)正月十四日亲率大军13万,于二十三日兵临宁远城下。经过几昼夜的激战,后金兵大败,损失惨重。自起兵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努尔哈赤,竟然惨败在宁远城下,悲愤至极。努尔哈赤积郁成疾,八月六日,病势加重。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努尔哈赤与世长辞,终年68岁。

第四节 皇太极继汗位及其新举措

努尔哈赤病死,汗位继承人问题,立即成为后金政局的焦点。努尔哈赤生前曾有以长子诸英为继承人的意向,也一度授权褚英处理军国要政。但诸英作风跋扈,不善于团结甚至排挤诸兄弟,遭到贵族势力的孤立,使努尔哈赤放弃了以诸英为继承人的设想。后来以罪幽禁褚英,并下令将他处死。褚英死后,努尔哈赤曾有意以次子代善为继承人。代善虽然军功显赫,但缺乏政治才能,在汗位继承问题上与诸弟存在尖锐矛盾,诸弟也百般制造口实攻击代善。这时又发生了代善与努尔哈赤的大福晋关系暧昧的事,以及代善次子硕托投明未遂一案,使努尔哈赤不得不放弃以代善为继承人的想法。

选择汗位继承人的两次挫折,使努尔哈赤不得不改弦更张。天命七年(1622年)三月,努尔哈赤发布了八大贝勒共治国政的“汗谕”,这是努尔哈赤为死后所设计政治体制。这种体制的最主要之点是在努尔哈赤死后,大大地限制汗位继承人的权力,提高八大贝勒集体共治的权力。这种八大贝勒共治国政的体制,是根据女真族的贵族政治原则制定的,是八旗旗主联合主政的形式。强调“同心谋国”,共议国是,在政治上汗王与八和硕贝勒处于平等的地位,国家大事的决策,军事义务的承担,掠获品的分配,司法权的行使,都要经过八家共议才能决定。经济上的一切利益,要坚持“八分”分配的原则。对汗王的拥立或废黜,也要通过八旗共议才能决定。规定以后推举的共主称国主,不称汗,八旗贝勒称王。原来强调一切必须听从汗的命令,现在强调国主必须听从八王的话,如不听从,可以更换。原来由父汗任命大臣,现在规定由八大王共同议定任命大臣。

努尔哈赤去世前后,在八旗和硕贝勒中拥有的实力是不平衡的。汗王努尔哈赤拥有两黄旗,谁能继承汗位,谁就能得到这两旗。代善和他的儿子岳托拥有两红旗。皇太极拥有正白旗,褚英之子社度拥有镶白旗,莽古尔泰拥有正蓝旗,舒尔哈齐之子阿敏拥有镶蓝旗。就当时的实力而言,皇太极不及代善,但因代善政治上失意,失去了被拥戴的机会。而皇太极声望较高,又有较强的政治军事才能,结果被拥戴,于天命十一年(1626年)九月一日即汗位,以明年为天聪元年。

皇太极之继承汗位,是合乎女真贵族共议国政制度的。在他即位时,谈到他应当承担的义务时说,应当“上敬诸兄,下爱子弟,国政必勤理,赏罚必悉当,爱养百姓,举行善政。”在这几项义务中,“上敬诸兄,下爱子弟”最为重要。因为皇太极之所以能即位,是由八家女真贵族共同拥戴的,对拥戴的报偿,就是尊重和保护各贵族的权益。

在努尔哈赤当政的晚年,政策上有不少失误。影响全局的失误,是对汉官汉民的政策。屠杀、镇压、奴役的结果,激起汉族各阶层的反抗,造成社会动荡不安。皇太极即位后的当务之急,是调整对待汉官汉民的政策,使汉官汉民的地位有所改善,以缓和女真族与汉族之间的尖锐矛盾。在皇太极即位后的第四天,就颁布了一项命令:“治国之要,莫先安民。我国中汉官汉民,从前有私欲潜逃,及今奸细往来者,事属已往,虽举首,概置不论。嗣后惟已经在逃,而被缉获者,论死。其未行者,虽首告亦不论。”在颁布这项法令以后的第三天,又颁布了一项新的重要法令,改善汉人的社会地位,以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这个新法令说:今后停止筑城等过重的劳役,使民人可以“专勤南亩,以重本务”。新法令还说:在社会上“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判罪犯,承担“差徭公务”等,不得差别对待。不准诸贝勒及其下人,对庄屯人民进行勒索扰害。

努尔哈赤病死,后金面临着军事、政治、经济多方面的问题。宁远一败,锐气大挫。经济上也发生危机,严重缺乏粮食和布匹。由于努尔哈赤晚年的失误,需要对以往的政策进行总结和调整。在明朝方面,崛起于陕北的农民军已呈燎原之势,也需要争取一个喘息时间。于是,“妥协”、“议和”,便有了可能,皇太极抓住这个时机推行他的“议和”策略。

努尔哈赤死,皇太极即位,明宁远巡抚袁崇焕派了一个34人的使团到沈阳,吊唁努尔哈赤之丧,并祝贺皇太极即位。使团受到热情的接待。皇太极派员回访,并致书袁崇焕,表达了停战议和的意向。明朝方面,对金议和问题刚刚提出,很快就成为朝廷里派系斗争中某些人攻击政敌的借口。在议和期间,皇太极又乘机出兵朝鲜,打败毛文龙,回军围困锦州,魏忠贤及其党羽认为这些军事上的失算都是“议和”造成的,弹劾袁崇焕不救锦州。天启七年(1627年)七月,袁崇焕被迫辞去辽东巡抚职务,议和也就停顿下来。

明熹宗死,朱由检即位,魏忠贤及其党羽彼清除,去职的袁崇焕被召回,以兵部尚书衔出任蓟辽总督。皇太极于天聪三年(1629年)正月,派员吊唁天启帝之丧,并贺新君即位,同时表达恢复议和的意愿,但毫无结果。复职的袁崇焕热衷于他的“五年复辽”计划,对后金方面的议和要求采取了敷衍的态度。皇太极在推行全面议和策略的同时,也推行地方性局部议和的策略,但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崇祯二年(1629年,金天聪三年)十一月,后金兵突然出击,克遵化,兵临北京城下,崇祯帝误中皇太极反间计,以“倡为和议”、“卖国欺君”等罪名,将袁崇焕下狱处死。此后对金议和问题,成为明朝官员中的极大忌讳。

在调整对待汉官汉民的政策以及推行“议和”策略的同时,在军事上也加强了对明军明将的争取工作。在永平之役中初见成效,争取了相当一批明军中下级军官如马光远等人投降。在大凌河战役中,争取明军明将的工作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使明朝在东北地区著名的主力军“祖家将”中,除主帅祖大寿本人外,计高中级军官30余人都归顺了后金。祖大寿的子侄亲属,也有五六人之多。这30余人中,绝大多数是辽东镇出身,原籍各卫所的“辽将”,这些辽将是祖大寿的“关宁铁骑”的班底,使明朝长期培训出来的辽兵辽将,损失殆尽。接着是争取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原属毛文龙部的明军,归人皇太极麾下。这些部队都是训练有素而且有实战经验的,装备也比较好,有火炮、鸟铳,有水军、兵船。这些装备,正是后金军队所最缺乏的。后金的武装力量,自吸收了“祖家军”的辽兵辽将之后,又接纳了孔、耿、尚三军的“毛家军”的精锐,大大地增强了作战能力。这就为皇太极组成他的“外族军团”,创造了条件。

天聪五年(1631年),设立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皇太极所建立的六部,是以明朝的六部为模式的。明朝的六部是没有中书省、没有丞相的六部。后金仿明制设六部,承袭的是明朝专制主义集权体制。六部都直属于汗,由八旗贝勒分别掌管部务。这样,皇太极与诸贝勒的关系,变成了君臣隶属关系。天聪十年(1636年)四月,皇太极即皇帝位,改国号“大清”,改元“崇德”。

崇德改元前一个月,即天聪十年(1636年)的三月间,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秘书院、内国史院、内弘文院。这是继天聪五年仿明制设立六部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建政活动。五六月间,还设立了都察院和更定蒙古衙门为理藩院,以完善中央统治机构。完善中央统治机构的过程,就是削弱八旗贝勒的实权、逐步集权于中央的过程。

满族社会中沿袭着一种很古老的婚姻习俗。崇德改元之后,皇太极进行了坚决的改革,规定:“自今以后,凡人不许娶庶母及族中伯母、婶母、嫂子、媳妇。”同时还改革了“夫死妻殉”的陈旧习俗。

天聪六年(1632年)一位满文改革家达海,改进了初创时期的满文。他利用在字母旁加圈加点的办法,区别原来难以区别的语音,使之更适合表述日益丰富的女真语言。习惯上把未加圈点的满文称之为“老满文”,天聪六年以后己不通用。经过改进的满文称之为“加圈点满文”或“新满文”。有了本民族的文字,就可以用来书写各种文书,记录历史,翻译汉文书籍,这对于如日东升的满族来讲,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有力地促进了满族的兴盛和发展。

第五节 统一东北及入关袭扰

皇太极称帝,清国政权机构日臻完善,国力军力都有很大增长。但是它的地盘,仍限山海关以东。而且在这个有限的地盘中,还有几个明军困守的据点,比如锦州、宁远、松山、杏山、山海关等等,这些据点是清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为了统一东北并把势力扩展到内地,必须拔除这些据点。从崇德六年(1641年,明崇祯十四年)开始,对锦州采取了长期围困方针。对于明朝来说,这些据点所形成的一条防线,是拱卫大门的生命线,要不惜一切代价守住。但是,这时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军,分别在河南、湖北飞速发展,杨嗣昌兵败自杀。两面受敌的明朝,正以全力对付农民军的进攻,不得不从西线把主帅洪承畴调来,出任蓟辽总督,挽救辽东危局。这次救援锦州的大军,包括宣府总兵杨国柱、大同总兵王朴、密云总兵唐通、蓟州总兵白广恩、玉田总兵曹变蛟、山海关总兵马科、前屯卫总兵王廷臣、宁远总兵吴三桂等所谓八总兵兵马,号称13万人,都是明军中的精锐。洪承畴是一位富有实战经验的统帅,他所率领的明军,是分别由八个边镇临时调集起来的。兵虽是精兵,但明末的将帅是骄横出了名的,临阵能否服从洪承畴的统一号令,这是洪承畴难以充分发挥指挥才能的最大障碍。急于求成的兵部尚书陈新甲,派了一个名叫张若骐的人任兵部职方郎中,到前线督促洪承畴速战速决。这个张若骐虽是五品小官,但职权很大,这是洪承畴难以充分发挥指挥才能的又一障碍。

皇太极把清军部署在明军的南面,在明军的背后形成一种大包围态势。明军的战略意图是在松锦之间与清军决战,现在却被清军切断了后方的供应,造成了心理上的恐慌。“欲战,则力不支;欲守,则粮已竭,遂合谋退遁。”洪承畴主张决一死战,而各部总兵官主张南撤。战斗刚刚开始,大同总兵王朴乘天黑率部逃走,其他各部争先恐后地向杏山方面狂奔,遭清军伏兵阻击,损失惨重,被消灭5万多人。洪承畴率残卒万余人退回松山固守。不久,松山城破,总督洪承畴被俘。锦州粮尽援绝,守将祖大寿遂率部下出降。洪承畴被俘后不久也投降了,是当时降清的明朝最高职位的官员。洪承畴与祖大寿的降清,标志着皇太极争取汉人政策的成功。松锦战役结束之后,锦州、松山、杏山、塔山皆被清军占领,明军的锦宁防线,实际上已不复存在。

明清间的战争,还有一种特殊的战争形式,即清兵对明国内地的长途奔袭,是清对明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长途奔袭,开始于天聪三年(1629年),皇太极率后金兵绕过山海关,从北面长城口进入,对北京实行突然袭击。此次得手后,曾多次深入内地进行袭扰。天聪六年(1632年),皇太极远征察哈尔林丹汗,回军深入大同、宣府等地袭扰。对明内地的奔袭战,规模大的共有三次。

第一次大规模的奔袭战,由阿济格、阿巴泰等率领清军,于崇德元年(明崇祯九年,1636年)八月十二日抵达长城脚下。皇太极又派多尔衮、多择另领一支部队佯攻山海关,以牵制明军。阿济格率领八旗将士约10万人马,分三路入独石口,扑向北京北面的延庆州,突入居庸关,攻取昌平州,并迫使明总兵巢丕昌投降,焚毁了明熹宗朱由校的陵墓--德陵。清军未围北京,而是从西山脚下奔良乡,转掠沙河、清河等镇,旋攻陷定兴、房山、宝坻、文安、永清、郭县、迁安、雄县、安州、定州、香河、顺义等州县。阿济格向皇太极报告此次长途奔袭的战绩是:大军直入长城,过保定府,至安州,攻克12城,战56次皆捷,共俘获人口、牲畜179820。北京附近城乡,遭到严重破坏。明兵部尚书张凤翼与宣大总督梁廷栋援救不力,引咎自杀。这次奔袭战自五月三十日出发,八月三十日过冷口东归,九月二十八日返抵沈阳,总共用了四个月,但作战时间不过二十五六天,大部分时间在途中奔驰。

第二次大规模奔袭战,从崇德三年(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八月二十七日出发,至次年的三月返回,历时半年有余。参加这次大规模奔袭战的清军共分两路:左路以多尔衷为主帅,豪格、阿巴泰为副帅;右路以岳托为主帅,杜度为副帅。皇太极则率大军佯攻锦州、宁远,以牵制明军。右路军先行,于九月二十二日从密云北的墙子岭毁坏长城冲入内地;左路军于九月四日离沈阳,九月二十八日至青山口,乘明军无备,毁边墙突入。清军越过迁安、丰润,至通州以西地区,绕过北京,南下涿州,向西穿行,分兵八路,于京师南部各县往来掳掠。

清军蹂躏京师南部数十州县之后,突然转头南下山东。崇德四年(1639年)正月,清军攻陷济南,明朝官员及德王眷属大部被杀,德王朱由枢被清军活捉并押往沈阳。清军对繁华的济南府城厢,对山东的许多州县,大肆屠杀掳掠。二月间,多尔衮才率清军经天津卫,渡过运河东归。三月间,仍从青山口出关,返回沈阳。

此次奔袭战,清军所获战果,据多尔衮和杜度分别向皇太极提出的报告说:左路共克城34座,降6城,败敌17阵,俘获人口257880。右路共克19城,降2城,败敌16阵,杀明二总督及守备以上官共100余员,生擒亲王、郡王、奉国将军各一,俘获人畜共204423,掠得金共4039两,银共977406两。

崇德七年(1642年)十月,清军又进行了第三次大规模的奔袭战。以阿巴泰为奉命大将军,与内大臣图尔格率领满洲、蒙古、汉军各固山额真等军出发征明。这次清军从界岭口毁边墙进入,攻陷山海关附近的石城和雁门关。清兵沿运河南下,攻陷山东充州府,杀死明鲁王朱衣孤及乐陵、阳信、东原、安丘、滋阳诸王、官吏数千人。攻克3府,18州,67县,共88城,降6城,所获黄金12250两,白银2205270两,珍珠4440两,俘获百姓369000口,牲畜321000头,其他锦缎皮货无数。

以上三次大规模的奔袭战,都是绕道边墙隘口,采取突然袭击方式,长驱直入。大肆掳掠之后,迅速返回,不在内地停留。掳掠的对象主要是人口、牲畜、金银珠宝和布匹。这种掠夺性的奔袭战,对明国是极大的消耗,而对于缺乏劳力、物力和财力的清国则是及时的补充。

第六节 入关前夕消除后顾之忧和解决心腹之患

16世纪90年代,日本的丰臣秀吉率兵侵犯朝鲜,明朝出兵协助朝鲜打败了日本侵略军,使朝鲜和明朝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朝鲜的存在,是金国势力发展的后顾之忧。控制朝鲜或征服朝鲜,成为金国对明作战总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皇太极在战略上是先征服蒙古,再征服朝鲜,最后全力攻明。

天聪元年(1627年)正月,皇太极为了缓解攻明的后顾之忧,决定用武力迫使朝鲜就范。他派大贝勒阿敏和济尔哈朗、阿济格、杜度、岳托、硕托等率大军进攻朝鲜。朝鲜防御薄弱,不到半个月时间,就攻陷平壤。朝鲜国王遣使求和,阿敏派代表与朝鲜订立“平壤之盟”。盟誓之后,阿敏违反誓约,纵兵抢掠3日,获大批财物人畜而回。

金国此次用兵朝鲜,目的在于以武力迫使朝鲜切断与明的关系,使其在金明交战中倾向于金或保持中立。这个目的并未达到。朝鲜虽然战败,但不愿就此屈服。对议和条件,采取敷衍态度,仍与明保持君臣关系,以物资和船只支持明对金的军事行动。至于金国要求朝鲜与明断绝关系一事,朝鲜国王李倧明确向皇太极表示:“敝邦之于明朝,君臣分义甚重,若贵国要我负明,则宁以国毙,断不敢从。”

天聪九年(1635年),金国取得了征服漠南蒙古的胜利之后,皇太极从内部也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决心最后解决征服朝鲜的问题。崇德元年(1636年)十二月,皇太极亲率大军攻陷义州,势如破竹,平壤、汉城先后陷落。朝鲜被迫订城下之盟。盟约内容主要有:“去明国之年号,绝明国之交往,献纳明国所与之浩命册印。躬来朝谒。”“尔以长子,并再令一子为质。诸大臣有子者以子,无子者以弟为质。尔有不讳,则朕立尔质子嗣位”。“从此一应文移,奉大清国之正朔”。“朕若征明国,降诏遣使,调尔步骑舟师或数万,或刻期会处,数目期限不得有误”。朝鲜国王李倧上书皇太极,表示接受条款,并公开表示:“自(崇德二年)正月三十日以前则为明朝之臣子,正月三十日以后则为大清之臣子。”自此以后,朝鲜由明的藩属国变成清的藩属国,清的后顾之忧已经解除,惟一的斗争对象就是明了。

正当清朝势力入主中原的条件正在逐步形成的时候,崇德八年(1643年)八月九日,清国皇帝皇太极突然死去。由于死得突然,来不及确定皇位继承人,甚至连立嗣的原则也没有来得及确定下来。暂时的权力真空,必然会引发激烈的权力斗争。当初努尔哈赤提出的关于继承人选的原则,即八贝勒公推共主、共治国政的原则,已不适用于皇太极新建立的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

皇太极猝死后,满洲贵族中有实力争夺皇位继承权的,主要有几大势力。一是皇太极的长子豪格,论其长子地位、军功和才能,又有两黄旗及正蓝旗三个旗的支持,是继承皇位的理想人选之一。二是多尔衷,皇太极之弟,能力强,权势大,威望高,有两白旗和其他旗中个别势力的支持,也是皇位继承权的有力竞争者。三是代善,资历最老,地位最高,据有两红旗的实力。但他年老体衰,无意争夺皇位。所以,皇位继承权的斗争,实际上是在多尔衮与豪格之间进行。而代善在这场权力斗争中,支持谁或反对谁,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还有镶蓝旗主济尔哈朗,倾向于任何一方,对权力斗争的结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皇位继承权问题,经过一番激烈的纷争之后,出现了一个妥协折衷方案。这个方案是由聪明过人、善出奇谋的多尔衮提出来的。他提出由皇太极的第九子年仅6岁的福临继承皇位,并由叔父郑亲王济尔哈朗和睿亲王多尔衮为辅政王,摄理国政,待福临长大之后再归政。这个方案的主要之点是立了皇太极的儿子福临,是一个可为多方面所接受的方案。既完全排斥了最强劲的竞争对手豪格,又安抚了主张立皇子的两黄旗的势力,使他们放弃原来拥戴豪格的立场。对于起初赞成立豪格的济尔哈朗来说,在这个方案中他是幼年皇帝的辅政王之一,也是一个受益者,自然不会反对。对于多尔衮来说,他是这个方案的最大受益者。虽然放弃了对皇位的争夺,但是却得到了辅政王的地位,为将来攫取更大的权力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对于整个满洲贵族来说,这个方案避免了一场剑拔弩张的权力斗争,平稳地实现了权力转移,这对大家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崇德八年(1643年)十二月十五日,由摄政的济尔哈朗和多尔衮定议,召集诸王贝勒大臣等宣布了一个重要决策。这个决策有两个要点,一是宣布国家大政的决策权,今后属于两位摄政王,不再由众贝勒大臣公议;二是国家的重要行政部门--六部,今后不由贝勒贝子兼理,而改由六部的长官--尚书受理。这样一来,多尔衮实际上掌握了国家最高的决策权,也掌握了国家的行政权,而把贵族势力排除在外。多尔衮虽然没有登上皇帝的宝座,但集中到自己手中的权力,却超过了皇太极在世时期。不是皇帝,胜似皇帝。

多尔衮实际上是以摄政王当政。他很想攻下尚在明总兵吴三桂手中的宁远,以打开山海关大门。但清军的进攻,未能得逞。只要宁远还在明军手中,清军就不可能通过山海关进入中原。他写信给李自成,建议“协谋同力,并取中原。倘混一区字,富贵共之”。这封信没有到达李自成手里,即使到了李自成手里,李自成也不会采纳这个建议。因为拥有雄兵百万的李自成,己有独力推翻明朝统治的能力,无需找人合作,更不会把已经到手的胜利拱手送与别人分享。

第二章 建立全国统治的努力(顺治元年至康熙二十二年)

从顺治元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在40年的时间里,中国出现了清朝、明朝和农民军三大势力相互角逐的局面。顺治元年(1644年),清军趁农民军推翻明朝政府之机开入关内,逐渐在角逐中占据了上风。同年,顺治帝迁都北京,举行了即皇帝位的大礼。多尔衮、顺治帝和康熙帝等清初统治者剿灭了农民军和南明小朝廷,实施了适应汉族地区发展水平的统治制度,接受了传统的儒学思想。成功地建立起对全中国的统治。

第一节 清朝的建立与民族矛盾的激化

一明朝的覆亡

就在清军厉兵秣马,准备从辽东南下,夺取中原的时候,农民军从西部向北京发起了进攻,推翻了明朝政府。

明朝末年,朝廷政治极度混乱。统治集团长期分裂争斗。大小官员一味避祸自保,贪污纳贿。崇祯帝为人刚愎自用,偏执急躁。他痛恨大臣腐败,便任意责罚,在位17年,先后更换内阁大学士50人(被流放和处死各两人),刑部尚书更换17人。煎线统军将领,稍有失误,就被免职或处死。领兵总督先后被处死8人,巡抚被处死11人。有军事指挥才能的将领越来越少,且人人自危。军队因朝廷拖欠和军官克扣,发不出军饷。士兵衣食不济,或哗变索饷,或劫掠扰民,已无纪律可言。崇祯末年,天灾疾疫不断,干旱、洪涝、蝗灾、天花,接踵而至。腐败的明朝当局不但无力赈灾,反而因辽东战事加派税饷--“辽饷”、“剿饷”、“练饷”,号称“三饷”。每年三饷征银2300余万两。百姓不堪忍受,纷纷揭竿而起,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起义军几经周折,逐渐强大起来。其中以李自成和张献忠为首的两支队伍最具实力。李自成是陕西米脂县的农民,21岁时应募做驿卒,后来参加农民军,成为首领,号称“闯王”。张献忠是陕西延安卫人,曾在明军当兵,后发动农民起义,自号八大王。

就在清国解决了继位危机并派出军队攻打宁远的时候,李自成占领了西安。第二年(顺治元年)正月初一日,李自成在西安建国,国号大顺,年号永昌,自称大顺王,改西安为西京。初八日,李自成率领农民军从西安出发,兵分南北两路,进攻北京。一路上,大顺军只遇到微弱的抵抗,二月初占领了山西太原。

农民军从太原向山西、河南各地发出文告,称“五年不征,一民不杀”,还派人扮作小贩四出宣传大顺军“不杀人、不爱财、不奸淫、不抢掠,平买平卖、蠲免钱粮”。各地人民纷纷迎接大顺军。二月下旬,李自成率农民军主力经大同、阳和(明宣大总督驻节处)、宣府,于三月十五日抵达居庸关下。明朝居庸关守将总兵官唐通和太监杜之秩开关迎降。明朝西北全境失守。

崇祯帝困守北京,十分焦急。过去每逢辽东等地有事,朝廷常抽调陕西三边的精锐部队应急。现在,陕西的精兵悍卒归李自成所有。崇祯帝无奈,想调吴三桂入卫,又担心辽东空虚,迟迟拿不定主意,贻误了时机,直到三月份才下令吴三桂入关勤王。

这时,朝廷上又有人提出南迁之议。按照明朝的两京制度,南京一直保留六部,是陪都。崇祯帝曾和大臣讨论过迁都南京,或派太子南下监国,因他迟疑不决,问题被搁置。这时,他想自己南下,派大臣或太子留守北京。廷议时,大臣或不表态,或主张太子南下监国,没有人迎合他。崇祯帝大发雷霆,不许人再提去留问题。从此,明朝断绝了迁都的后路。

三月十七日,大顺军开抵北京城下,包围了北京,并从西直门、平则门(阜成门)、彰仪门(广安门)等处攻打城门。明朝守军器械不足,人员有限,官军加上宫中小宦官才勉强够一垛一卒。这些乌合之军根本不敢迎战,一味龟缩城上,拖延时日。

十八日夜里,农民军大举攻城,一太监打开彰仪门,起义军进入南城。崇祯帝得知城门失守,命太子及永王、定王跟随太监出城躲藏。他对皇后说:“大势去矣!尔宜死!”皇后自缢而死。他砍死了几个嫔妃,又对15岁的长公主喊道:“胡为生我家!”举刀砍了长公主和小公主。随后换上平民的衣服,带领几百名太监奔向齐化门(朝阳门)。守军不肯放行,他们又由崇文门抵达正阳门,口称太监奉命出城,欲夺门而出。正阳门守军以为他们是奸细,举弓下射。崇祯帝又急又怕,转身返回皇宫,带着太监王承恩登上万岁山,自缢而死。崇祯帝死后,南明谥称为思宗,后改毅宗。清谥称为怀宗,后改庄烈帝。

三月十九日上午,大顺军攻下内城各门,整队人城。中午,李自成头戴毡笠,身穿青布战袍,骑着杂色黑马,在数百名骑兵护卫下,由德胜门进入北京,经承天门迸驻皇宫。

明朝官员除极少数(20余人)自杀殉国外,绝大多数都跪倒在大顺军脚下,叩首投降。先后投降者达两三千人之众。

大顺军从西安出发,只用了3个月的时间,就占领了整个黄河流域,横扫千军,灭亡了统治中国276年之久的明朝政府。这一胜利来得太容易了,农民军的领袖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很快就暴露出农民阶级的许多弱点。

大顺军推翻明朝后,立即在北京建立新政府,设吏、兵、礼、工、户、刑六部,由农民军将领刘宗敏统一节制。军国大事由李自成、刘宗敏和另一农民军将领李锦共同议定。为了选拔官吏,充实政府,新政府还宣布对明朝的官员进行录用,并开科考试举人。明朝官员得知这一命令,大喜过望,一时间居然有几千人申请被录用。

大顺政府建立得过于仓促,李自成又是最具农民本色的统治者,他仍然坚持实行农民阶级的恐怖统治,劫富济贫,追赃助饷。凡是被录用的明朝官员,均被刘宗敏勒令助饷。原则上,一品官须纳银1万两以自赎,小官最少也得1000两。大学士魏藻德交出1.3万两黄金,仍被打死。已故皇后的父亲周奎被打死之前,交出白银50万两。据说,当时北京被打死的官员和财主有1000多人。后来,勒饷愈演愈烈,甚至殃及平民百姓,遭到京城人民的怨恨。李自成知道了这种情况,召集将领并责问他们说:“何不助孤作好皇帝?”将领们却不以为然,说:“皇帝之权归汝,拷掠之威归我,无烦言也。”

大顺军在北京追得助饷银据说有7000万两。将领战士各有体恤,多的上千两,少的也有三四百两。有的人已经考虑携资回乡了。起义军的战斗力大为削弱。

大顺军勒饷的消息传到山东、河北、河南,官僚地主恐惧万分,纷纷召兵买马,抗拒大顺政权,杀逐大顺委派的官员。大顺的处境日益恶化。

李自成作为起义军领袖,对身边将领过于讲哥们义气,在将领们滋生骄傲情绪时,又不能行使权力约束他们,谋土宋献策看到这种情况,发出了“我主马上天子!”的哀叹。

李自成除了在政治上有诸多失策之外,在军事上也有些麻痹,他自恃实力雄厚,甚至没有部署必要的军队防御辽东的清军和江南的明朝残余势力,以至于不久之后大败于山海关,果然成了“马上天子”。

二山海关之战

顺治元年(1644年)正月,多尔衮从蒙古部落处得到大顺军占领西安的消息,决定介入角逐。这时,李自成正率领大顺军向北京挺进,根本未把地处东北一隅的清国放在眼里。

甲申三月,吴三桂放弃宁远,奉诏“勤王”的消息传到盛京,大学士范文程立即上书多尔衮,称“正如秦失其鹿,楚汉逐之。虽与明争天下,实与流寇角也”。他建议趁大顺政权立脚未稳,迅速出兵与之争夺天下。摄政王多尔衮下令征调八旗70岁以下,10岁以上的全部男丁,组成大军。于四月九日率武英郡王阿济格、豫郡王多铎、谋士范文程、洪承畴和明朝降将孔有德等人,大举南下。临行前,顺治帝特别授予多尔衮奉命大将军印和一切赏罚及攻取方略均可便宜行事的特权,并指示王、大臣等“事大将军如事朕”。

清军行至半途,听到了吴三桂与大顺军交战的消息。原来,吴三桂率领宁远和山海关守军5万余人人卫京师,三月二十日行至河北丰润,得知李自成已于一天前占领了北京,立即退驻山海关,并派人打探留在京师的父母和家小的消息。李自成以吴三桂父亲吴襄的名义,写了一封信,劝吴三桂投降。吴三桂接受了李自成的4万两犒师银,允诺投降。二十二日,他将山海关交给李自成派来接防的唐通,然后率领军队开赴北京,朝见李自成。行至途中,他遇见从北京逃出的家人,得知农民军拘禁了他的父母,夺去了他的爱妾陈圆圆,还大肆拷掠明朝大臣,心中大怒,立即回师山海关,赶走唐通,据关自守。

李自成闻变,于四月十三日亲帅大军6万,号称20万,讨伐吴三桂。同行的还有大将刘宗敏,及明太子、定王、永王、吴襄等人。

吴三桂见大顺军发兵,一面派人去见李自成,口称真心降顺,请求缓师,一面,派副将杨坤、游击郭云龙给多尔表送去书信,许诺裂土封疆请求清军帮助他袭击农民军。李自成接到信后,信以为真,果然放慢了进军速度。多尔衮接到信后喜出望外,立即改变了进军路线,直奔山海关。多尔衮还写信给吴三桂,要求他投降称臣,并允诺晋封藩王。

四月二十日农民军到达山海关,是时,吴三桂已在关内沿石河一线布兵列阵,双方于四月二十一日向石河和山海关的东罗城、西罗城和北翼城展开激战。到了傍晚,吴三桂已经招架不住了。

是日夜间,清军赶到山海关。吴三桂亲自出关迎接多尔衮,杀白马黑牛,对天盟誓,并当场按满族习俗剃了发。他们约定吴三桂的军队一律用白布系肩,以便识别。

二十二日,大顺军自山北至海滨排列一字长蛇阵,与吴三桂交战,战斗十分激烈。中午时分,双方已精疲力竭,忽然刮起大风,风止之后,多尔衮一声令下,阿济格、多铎带领清军从大顺军的阵尾杀出,直捣其中间。大顺军以百战精锐做拼死抵抗,但经不住这支生力军的左冲右突,不久阵脚大乱,刘宗敏也负了伤。李自成正驻马高岗观战,见有清兵,叹道:“此满洲兵也!”急忙下令撤退。

大顺军被清军追杀40里,一路退到水平。李自成在永平杀了吴襄,二十六日退到北京,又杀了吴三桂全家34口。

此时,大顺军已兵败如山倒,士气低落。李自成见无法固守北京,于二十九日在武英殿匆忙举行登基典礼,接受文武官员的朝贺。第二天,放火烧了皇宫,车载妇女辎重珍宝,狼狈地撤出北京,向西转移。

他占领北京42天,直到最后一天,才登基作了皇帝。

三迁都北京

多尔衮在山海关击败大顺军之后,马上封吴三桂为平西王,拨给他马步兵各1万,命他为逐杀大顺军的前驱,自己则亲统八旗劲旅,直奔北京。多尔衮还向军中诸将申明,此次出兵是为了夺取天下,沿途不得杀害无辜,劫掠财物,焚烧庐舍,如有违约,从重治罪。清军一路传檄明朝地方官,声明要为他们报君父之仇,宣布“吏来归,复其位;民来归,复其业”。永平、昌黎、滦州、丰润等地的明朝地方官员,相继开城迎降。

五月一日,多尔衮行至通州,获得李自成放弃北京西逃的消息,立即命令阿济格率领吴三桂尾随追击。他自己则于第二天陈列仪仗,从朝阳门进入北京,在武英殿升座,受到明朝官员的顶札膜拜。

李自成兵败如山倒,一路被吴三桂等人追杀,在河北真定(河北正定)退入山西,派精兵扼守固关,自己率领大队人马向陕西方向转移。

多尔衮进入北京之初,是很谨慎的。他在争取汉族官僚的支持,巩固新取得的胜利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第一,多尔衮在到达北京的第三天,下令为崇祯帝发丧。官民戴孝三天,礼部太常寺以帝后的葬仪埋葬崇祯帝和皇后。这无异于向世人宣布改朝换代结束,清朝已经继明朝之后,成了中国的正统。第二,多尔衰下令沿用明朝旧规,对明朝官员既往不咎,不论是东林党,还是阉党,不论是否降服过大顺,只要归附清朝,就官复原职,甚至加官晋级。没有作过官的山林隐逸,也一概收罗录用。第三,在经济上,多尔衮宣布“民来归者,复其业”,这对恢复中原地区原有的经济生活,是有益的。多尔衮还宣布除正额赋税外,明末的三饷等额外加派一律蠲免,以收拾人心。第四,宣布文官衣冠,暂用明朝旧制。清军在进入北京的当天,曾颁布过剃发令,引起百姓怨恨,多尔衮专门为此宣布暂时撤销剃发令,以缓和民族矛盾。

清朝的这些措施,很快就收到效果。如清朝召徕明朝官员的命令发布后,原已逃匿的文武大吏,纷纷带着明朝的户口钱粮兵马册籍,到新政府报到,并使之很快地运转起来。不久,北京冠盖如故,恢复了都市风貌。顺天巡抚宋权曾归附过大顺,他说:“我封疆臣,国亡无所属,复故主仇者,即吾主也。”这话代表了许多明朝官员的心思。宋全降清后为清朝出谋划策,协助清朝捕杀瓦解境内大顺军数千人,收复了畿辅地区四路二十一州县的土地。

除畿辅地区之外,山西大同、山东德州的明朝官员,或凭借手下的明军,或在籍的地主武装,袭击农民军,捕杀大顺委派的官员,投降清政府。清政府用了不到两个月的工夫,就占领了山东、山西的大片土地。

多尔衷占领了畿辅及周围地区之后,立即把迁都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当时,满洲贵族中许多人持有大肆劫掠一番,返回盛京老家的守旧观点。多尔衮的同母兄阿济格就提出杀戮一番,留诸王镇守,大军返回盛京,或退守山海关的主张。一时间,北京谣言不断,如:七八月份清军要班师东归;八月份要屠民,小皇帝至北京,将下令屠杀汉人,杀尽老壮,只留孩童,等等。为此,多尔衮在六月份召集诸王、贝勒、贝子、大臣开了一次重要的会议,宣布迁都北京,并当即委派亲信大臣返回盛京,迎接顺治帝的车驾。他下令除留少量官兵镇守辽东外,绝大多数满洲贵族、兵丁奴仆,及盛京的帑银、存粮一律搬至北京。为肃清谣言,他还特地告谕百姓“民乃国之本”,朝廷不但不会任意杀戮,而且“已将盛京帑银取至百余万,后又转运不绝者何故?为供尔京城内外兵民之用也!”

九月,顺治帝到北京。十月一日,告祭天地,正式宣布即皇帝位,定都北京。同时大封功臣,以多尔衮功最高,命札部建碑纪绩,加封为“叔父摄政王”。其余功臣济尔哈朗为“辅政叔王”、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多尔衮的对头豪格曾被削去王爵,这时也恢复了肃亲王爵位。随后,清政府发动了征服全中国,建立大清一统天下的战争。十月十九日,以阿济格为靖远大将军,与吴三桂、尚可喜统兵西行,直下西安,讨伐李自成。六天之后,又发布多铎为定国大将军,率军南下,摧毁福王政权。

清政府迁都北京,无疑是一个很有远见的决策。满族在迁都过程中,完成了民族大迁移,加速了与汉民族的融合,这对满族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清国将多年积攒的帮银和粮食运至北京,为被天灾人祸破坏殆尽的中原经济注入新的活力。这对清政府建立全中国的统治,完成朝代的更替是十分重要的。

四李自成、张献忠的相继覆亡

李自成退回陕西后,仍有大军数十万之众,实力相当雄厚。他想趁清朝在京师立脚未稳,向其发起反攻。顺治元年(1644年)七月,他发布北伐文告,声称要打到辽东,灭亡清朝。从夏季开始,大顺军攻克井陉,进逼大同。秋天,李自成亲自出马,统率大军驻扎韩城,调集山西大顺军两万人,配合河南驻军反攻怀庆,并连连获胜。清军河南一线告急。

多尔衮接到怀庆告急的报告,大为震惊,立即令多铎所部由南下改为西进,解怀庆之围。

多铎接到命令后,率孔有德、耿仲明火速赶到怀庆,先击败大顺军,然后乘胜由孟津渡河,途经洛阳,到达潼关。清军此役志在必得,不断调兵增援,还配备了先进的大炮。

李自成深知形势险恶,亲自与刘宗敏率领大军增援潼关,企图保住这一入陕门户。他指挥部队依山列阵,深挖壕沟,构筑了坚固的工事。十二月二十九日,双方开始交战,这一仗打得十分激烈。直到第二年正月十一日,清军用红衣大炮轰开潼关城,并大举进攻。李自成抵挡不住,连夜率主力部队撤回西安。

十二日,多铎攻下潼关,随即率军向西安方向挺进。阿济格也击败大顺军在陕北的守军,经绥德、延安,进逼西安,与多铎形成夹击之势。

十三日,李自成放弃西安。十人日,多锋占领西安。清军占领西安后,多铎奉命按原计划南下江南,阿济格则尾随农民军,一路追杀。李自成取道商洛,转入襄阳,又从襄阳进驻武昌。这时,大顺军除陕北守军被清军阻隔之外,有30万人汇集武昌。不久,阿济格追击而至,大顺军出战不利,李自成引兵东撤。双方在九江决战,清军大获全胜,冲人大顺军老营,俘获大将军刘宗敏、军师宋献策及许多将领的家属。刘宗敏后被杀害,宋献策投降清朝。

顺治二年五月,李自成率军向西南转移,行至湖北通山县九宫山,带领28人查看地形,遭到当地地主武装的袭击,被害牺牲,年40岁。李自成死讯传回大营,大顺军将士聚在一起大哭一场,剿灭了通山县地主武装。从此各部分散,分别在湖南、湖北继续抗清。

张献忠农民军是以四川为基地与清军对抗的。张献忠与李自成一直不和。大顺曾任命四川节度使,并派往四川赴任,张献忠怒不接受,将其赶出四川。李自成自北京败退西安后,这两支农民军仍然不和。张献忠甚至派兵攻取陕西汉中府,与大顺军以兵戎相见。

顺治元年十一月十六日,张献忠在四川称帝,国号大西,年号大顺,以成都为西京。人们又称这支农民军为大西军。大西国设左右丞相、六部,开科取士,委派地方官。又整顿兵马,以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为平东、安西、抚南、定北四将军,分统大兵。四人拜张献忠为父,均改姓张。张献忠亲自统领老营,称为御营。他在四川追拿缉捕明朝宗室、地方官员和乡绅豪强,勒罚饷银,实行严厉的统治。

顺治二年(1645年),清军进攻陕西,李自成和张献忠仍然互不相顾。李自成败亡之后,张献忠便直接暴露于清军之前。十月,清军派人招抚,张献忠置之不理。十一月,清朝任命内大臣何洛会为定西大将军,领兵进攻四川。顺治三年正月,又任命肃亲王豪格为靖远大将军,领兵西征,于五月攻占汉中。

九月,张献忠命四将军各领兵10万,自成都北上迎敌。十一月,大西军将领刘进忠派人到清营接洽投降,并带领清军入川。豪格在入川途中,得知张献忠驻扎在西充县,立即派鳌拜为先锋,自己率大军紧随其后。太军衔枚而进,一昼夜疾行300里,次日黎明到达西充。张献忠根本没料到清军已进入四川,接到报告后仍然半信半疑,甚至未披戴盔甲,只带少数随从出营观察敌情。大西军数十万将士,也毫无战斗准备。张献忠行至凤凰山,遭到清军偷袭,猝不及防,中箭阵亡,大西军将士战死数万人。孙可望等四将军抵挡不住清军的凌厉攻势,急忙收拾残部南撤,退人贵州、云南一带,继续抗清。

豪格指挥清军乘胜追击,先后占领遵义、内江、资阳等地,后因地方屡经战乱,经济调敝,无法解决军粮,才被迫撤兵。

第二节 抗清民族运动的兴衰和南明的覆亡

清政府建都北京之后,长江以南汉族人民反抗清军民族征服的战争仍在继续发展,此起彼伏。明朝官员先后拥立福王、鲁王、唐王、桂王等宗室藩王,在长江中下游和两广、福建地区,举起抗清复明的大旗。其中,以江阴、嘉定人民的抗清斗争尤为壮烈。在民族大义感召下,李自成大顺军余部投附到南明旗帜之下,张献忠余部也联合桂王抗清。

一弘光政权的灭亡

明朝中央政权被李自成农民军灭亡后,南方的半壁江山还在明朝官僚手中,这些官僚以复辟明皇朝相号召,在南方重建明朝小朝廷,历史上称这些小朝廷为南明。

南明的第一个政权是弘光政权。“甲申之变”后,明朝陪都南京的文武大臣决计重建明朝,拥立新君。是时,明朝宗室福王朱由崧、潞王朱常淓都在江淮一带避难。福王血统与崇祯帝最亲近,凤阳总督马士英和阉党阮大铖相勾结,要拥立福王。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和东林党系统官员则因明末党争对福王心有疑虑,拥戴潞王。马士英先下手为强,派兵将福王送到南京,造成既成事实。福王于顺治元年(1644年)五月初二日在南京监国,十五日正式称帝,定明年为弘光元年。史可法、高宏图、姜曰广、马士英、王铎为大学士。十九日史可法到扬州统领军队,马士英则以拥立之功,深得福王信任,在内阁掌权。

弘光政权拥兵50万,控制着淮河下游及长江以南广大地区,人力物力资源均为中国各派政治力量之首,本来是有力量与清军抗衡的,可惜,弘光政权奉行的是“联虏剿寇”的国策,一心要惜用清军力量剿灭大顺军。福王派遣兵部侍郎左懋第、左都督陈洪范、大仆寺卿马绍愉为使臣,到北京感谢清军将大顺军赶出北京--“剿逆”的功劳,请求与清军同心杀灭“逆贼”。内阁议定的与清朝谈判的原则是:不屈膝辱命,保持天朝体统;割让山海关外土地给清朝;每年赠给清朝岁币10万两白银。

九月,使臣到达北京,送上黄金1万两、白银10万两、绸缎10万匹作为酬谢清军剿逆的礼品。还给吴三桂送去了晋封他为蓟国公的敕书和赏赐他的10万石大米。

清朝这时已根本不把弘光小朝廷放在眼里,直到十月十四日,才由大学士刚林接见左懋第等人。刚林见到明使,指责道:我们发兵为你们破贼报仇,江南不发一兵勤王,突立皇帝,这是何理?左懋第立即解释当今皇帝是万历皇帝嫡孙,臣民拥戴,承袭大统。现正操练兵马,欲与清国相约杀贼。刚林未等左懋第说完,冷冷地打断他的话,说不必多言,我国不日发兵下江南。明使请求祭告崇祯帝陵寝,也被阻止。吴三桂接受了礼品,根本未接见明使。十一月,明朝副使陈洪范降清,允诺南下招抚明朝诸臣,才被放归。左懋第和马绍愉被扣留北京,成为清朝阶下囚。

弘光小朝廷“联虏剿寇”的计划破灭后,因清朝南下大军途中转入陕西作战,又苟延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糊涂的弘光君臣仍未把力量放在抵御清军上。朝廷上最有威望的史可法在知道和议已经破裂的情况下,还上书福王请求速发讨贼诏书,派大兵征剿李自成农民军。朝廷上天天争论先剿西面的大顺军,还是先征东面的清军,说一些不着边际的空话,坐失良机。

福王政权被马士英把持。福王深居宫中,忙于营造宫殿、演杂剧、饮醇酒、淫幼女,醉生梦死,不问政事。朝廷大臣多是昏庸无耻之徒,大学士王铎为福王宫殿书写的楹联竟是“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更可悲的是大敌当前,朝中官员仍在闹党争,东林党官员自视为正人君子,在朝堂上攻击异己官员。马士英则荐举阉党阮大铖入阁,排挤东林党高宏图、姜曰广等人。他们互相攻讦,全不以大局为重。

弘光朝的武官则互相争夺地盘。武官刘泽清驻淮北、管辖淮海区;高杰驻泗水,管辖徐泗区;刘良佐驻临淮,管辖凤寿区;黄得功驻庐州,管辖滁和区。四镇各有额兵3万,粮饷就地自筹,所得城池,归本镇管辖,实际是跋扈的军阀。他们各自拥兵自重,又与朝中官员相勾结,参与党争。刘泽清曾受马士英调唆,上书指责东林党官员。

史可法受命督师,四镇并不听节制,只有高杰钦佩史可法的为人,还肯听从调遣。

驻守武昌的左良玉原为明朝总兵官,号称有兵20万,是阻挡农民军的屏障。他也介入了党派之争,与马士英闹对立。东林官员多依附于他,以为靠山。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弘光朝的财政也面临困境。小朝廷是在仓促之间勉强拼凑起来的,没有任何财政积累。朝廷名义上拥有50万大兵,却发不出军恼,因此也无法控制江北四镇和左良玉。各地将领因争夺恼地而相互猜忌,纠纷不断。马士英等朝廷大臣借口筹集军饷,搜刮民财,卖官鬻爵,招得百姓怨恨。民间流传“都督多似狗,职方满街走,相公止爱钱,皇帝但吃酒”,“扫尽江南钱,填塞马家口”等谚语。小朝廷威信扫地。

小朝廷在内忧外患之中勉强支撑了半年多。顺治二年正月清军攻占西安,二月,大将军多锋从西安移师河南,沿途招降大顺军将领,挥师出虎牢关,兵分三路南下,直取归德。

清军大兵南下,小朝廷的内讧却日益加剧。正月,四镇中的高杰受史可法委托,率军北上抵御清军,中途被许定国设计杀害。许定国降清,高杰部众四散。

三月底,左良玉因李自成兵临武昌,要躲避大顺军,同时受朝中东林官员的鼓动,率大军沿长江南下,提出“清君侧”,要清除马士英。马士英见左良玉来势凶猛,急忙抽调史可法和江北将领抵御左军。

四月初,多铎攻下归德,占领河南,挥兵直下江南。归德是弘光朝在河南地区的统治中心,归德失守,淮南一线告急。史可法奏告朝廷,提出清军大敌当前,应以抗击清军,守卫淮南为主。马士英却扬言“宁死于清,不可死于良玉手”,仍重点防御左良玉。

清军趁江淮空虚,渡过淮河,四月十八日开抵扬州城下,次日开始攻城。

驻守扬州的史可法奉调抵御左良玉,行至浦口,听说清军来攻,立即返回扬州。他调令各镇来援,各镇俱不听命,只有总兵官刘肇基率兵2万,与史可法共同守城。二十四日,清军调来红衣大炮,向城内猛轰,二十五日攻克扬州。城破后,刘肇基督兵巷战。史可法被清兵掳去,多铎敬重他的为人,劝他投降,他以我此来只求一死,严辞拒绝,三日后被害。多铎痛恨扬州人民顽强抵抗,纵兵在城中杀掠十日,繁华的扬州变成一片废墟。

史可法死后,明军溃败。左良玉在东下途中病死,他的儿子左梦庚率领马步兵13万之众,投降了清朝。

五月初九日,清军自瓜洲渡过长江,长驱直入,到达南京城下。福王朱由崧出奔芜湖,被清军俘获押送北京,于次年遇害。马士英弃城南逃,后来也死于清军之手。五月十五日,大学士王铎、礼部尚书钱谦益等30名大臣打开南京城门,跪迎多铎进城。闰六月,清军占领杭州,潞王朱常涝降清。江北明军23万也先后投降。弘光小朝廷灭亡。

二隆武、浙东政权和抗清运动的第一次高潮

弘光政权灭亡之后,钱谦益曾经向多铎献策说:“吴下民风柔弱,飞檄可定,无烦用兵。”清朝统治者也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改南京为江南省,应大府为江宁府,对江南人民实行野蛮的民族压迫。于顺治二年(1645年)六月十五日颁剃发令,命令民众剃发易服,将汉族装束改为满族装束,剃发不如式或剪而不剃者,罪至论死,这就是所谓“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在汉族人民看来,尊奉这个刚刚人主中原的少数民族朝廷的命令,改变汉族自古以来的习俗,是奇耻大辱。各地人民纷纷起来反抗,其中以江阴、嘉定两城人民的反抗尤为惨烈。

江阴是长江下游的商业重镇。六月二十八日,已投降清朝的江阴知县方亨发布剃发令,全城闻讯,立刻骚动起来。次日,江阴百姓推举代表,向方亨请愿,请求留发,遭到拒绝。群众当场骂道:“你是明朝进士,头戴纱帽,身穿圆领,来作清朝知县,羞也不羞,丑也不丑?”几天之后,周围百姓鸣锣持械,拥入城中,揪出方亨,扯破他的官服,杀死清朝派来监督剃发的士卒,据城而守。秀才许用等百余人在文庙集合,提出“头可断,发不可剃”的口号。四乡百姓10万余人闻风响应,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虽三尺童子,也誓死战斗到底。距城五六十里的农民也自备粮食,进城参战。

清政府几次调兵,攻打江阴,都遭到江阴人民的拼死反击。江阴人民守城80天,直到八月二十日,才被清兵用红衣大炮轰塌城墙,攻入城中。江阴陷落之后,百姓又展开激烈的巷战,誓死不肯屈服。清军痛恨江阴人民顽强抵抗,在城中屠杀三日,“满城杀尽,然后封刀”。据说被害者达17万人,全城百姓仅13名老小幸免于难。

在江阴人民武装抗清的同时,嘉定人民也发动了反剃发的起义。嘉定人民于闰六月十七日、七月二十六日和八月十六日,三次举行起义,武装反抗剃发令。三次起义都被清军镇压,嘉定也三次惨遭屠城之祸。嘉定人民前仆后继,不屈不挠,先后共有十几万人参加起义,牺牲约2万人。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嘉定三屠”。“嘉定三屠”是江南人民反抗民族压迫的又一悲壮事件,也是清军野蛮镇压人民反抗的又一例证。

这一时期,吴江、苏州、松江、昆山、嘉兴、太湖等地的人民也举行了轰轰烈烈的反剃发斗争。这些斗争虽然都被镇压下去了,但它牵制了清军的兵力,延缓了清军南下的进程,使浙东、福建的明朝官员和缙绅地主得以重新组织力量,建立浙东鲁王政权和福州唐王政权。鲁王政权是明兵部尚书张国维和举人张煌言建立的。顺治二年六月,张国维、张煌言共同迎接在台州避难的鲁王朱以海至绍兴,建立临时政权,号称监国,不立年号,是为鲁王政权。

唐王政权是闰六月建立的。原镇江总兵官郑鸿逵,泉州总兵官郑芝龙,礼部尚书黄道周,福建巡抚张肯堂在福州拥唐王朱聿键即皇帝位,改明年为隆武元年,福州为福京天兴府。是为福州唐王政权。

唐王、鲁王与福王不同,他们都以抗击清军,复仇雪耻为己任。唐王曾经称赞江阴人民抗清壮举,“我家(明朝宗室)子孙,遇到江阴三尺童子,也要尊敬”。他们对于农民军余部和民间自发的抗清斗争,也能够互相联络,主动配合。

李自成死后大顺军余部陷于分裂,各部分别在刘体纯、郝摇旗、李锦、高一功带领下,向长江以南转移。清朝多次招降,都被拒绝。他们向唐王政权表示愿意共同抗清。唐王在福州听说,大为振奋,命何腾蛟督师湖广,坐镇刘体纯、郝摇旗营,堵胤锡总制李锦、高一功军。李锦赐名赤心,高一功赐名必正,晋封侯爵,挂龙虎将军印。他们的军队赐名忠贞营,李自成夫人高氏(在高一功军中)封为贞义夫人。郝摇旗赐名永忠,授援剿左将军。何腾蛟将农民军整编为13镇,组成10余万人的抗清大军。

大顺军联明杭清后,湖广的抗清力量骤然增加,很快便掀起了南明杭清运动的第一次高潮。

顺治二年冬,大顺军余部向清朝发起进攻。李锦发兵围困荆州。刘体纯帅军北伐,过宜城,攻襄阳、均州、邓州,破竹林关人陕,兵锋直指关中。何腾蛟率郝摇旗进攻岳州,并敦请唐王亲赴赣州,收复江西。

抗清的形势虽好,唐王和鲁王政权却因自身的问题,无法有效地承担领导责任,抗清高潮也未能持久。

就在这年十二月,贝勒勒克德浑自江宁率满蒙精锐部队,日夜兼程,直逼湖广,解荆州之围。南明湖广总督何腾蛟正督兵开赴荆州,援助李锦。他的军队在长江遇见勒克德浑的船队,根本未弄清青红皂白,便放弃了原来的防区,掉头向南狂奔,一直奔到湘潭、衡州一带,方才驻足。何腾蛟驻足之后才得知清军是偷袭忠贞营,在庆幸之余,他竟没有将这一重要敌情,通报正在江北率忠贞营作战的李锦。

清军未费一兵一卒便通过何腾蛟防区,横渡洞庭湖,从后面两翼包抄,袭击忠贞营。城内清军也趁势杀出,对忠贞营形成夹击之势。李锦等未料到清军主力会从后方杀来,直到哨兵来报,还将信将疑,结果措手不及,遭到惨败。堵胤锡丢下在危难中的忠贞营,逃回常德。忠贞营兵败之后,一部分投降了清朝,一部分在李锦、高一功带领下,一直退到襄阳附近,才摆脱清朝追兵,转入夔东山区(即川鄂边区,亦称“西山”),重整兵马,图谋再起。

这时,刘体纯的北伐军也遭到清军西北主力的围剿,战败后转入陕南山区,与大顺军留在陕南的残部会合,坚持武装抗清。

荆州之战是第一次抗清高潮中关键的战役。忠贞营遭到惨重的打击,精锐几乎全部损失,大顺军余部从此无力独当一面,承担抗清重任,这次抗清高潮也随之削弱。荆州败后,江北抗清各军次第失败,清军立即转为进攻,从荆州、岳州两路南进,半年之内便攻下湖南和粤东地区。

自大顺军余部兵败之后,唐王和鲁王失去屏障,直接暴露于清军之前。情势危急,唐王和鲁王却不能共赴国难。他们因两政权并立,名分难定而产生矛盾,互挖墙角。清军于顺治三年二月发兵南下,五月渡过钱塘江,六月攻下绍兴,八月浙东八府全部陷落。从此,鲁王虽然在一段时间内仍然保持监国空衔,但长期漂泊海上,先后依附于张煌言、郑成功等人,已经名存实亡,难有作为了。

鲁王政权灭亡之后,清兵继续南下,攻取福建。这时,唐王政权的处境也十分不利。唐王政权一直被控制在郑芝龙手中。郑芝龙原为海盗,靠海上贸易起家,是福建的首富。唐王的财政开支全靠郑芝龙供给。郑芝龙一心要保住自己的财产地位,暗中投降了清朝,写信密告洪承畴,称“遇官兵撤官兵,遇水师撤水师,倾心贵朝非一日也”。清军开进仙霞关,郑芝龙果然撤去守军。清军长驱直入,很快就占领了泉州、福州。郑芝龙在家乡南安投降了清朝。唐王从延平向西逃奔,在汀州被清军追骑捕获,押回福州杀害。

唐王朱聿键死后,他的弟弟朱聿浮海逃往广州,十一月一日称帝,十二月十五日被清军俘获,绝食而死。福王政权灭亡。

三永历政权和抗清运动的第二次高潮

唐王死后,顺治三年(1646年)十月十四日,明两广总督丁魁楚,广西巡抚瞿式耜在肇庆拥立桂王朱由榔监国,十一月十八日称帝,改明年为永历元年。历史上称这个政权为永历政权。

永历政权初建时,控制的领土只有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及湖广、广东之一部,这些地区(除湖广、广东的部分州县外)大部分是边远少数民族聚居区,土地贫瘠,且被大小军阀占据。处于如此不利之地理环境,又有情军大兵压境,可是,永历朝却仍然内讧不断。

清朝派降将李成栋征剿永历小朝廷。十二月,李成栋攻入广州,次年正月占领肇庆,向桂林进军。桂王先从肇庆逃往梧州,又经桂林北走全州,在武岗稍作停留,途经柳州、象州、南宁等地,到处逃亡。仅一年零五个月的时间,他逃遍粤、桂、楚三省,行程近6000里,左奔右突,活动范围日益缩小,累累若丧家之犬。可是,就在顺治五年,这个小朝廷居然绝处逢生,遇到新机遇。

清朝在征服江南的过程中,或用明朝降将在军前开路,充当马前卒,或用他们维持各地秩序。可是,最高统治者对这些降将始终存有戒心。而降将因手中握有兵权,期望值往往比较高,改换门庭后一旦捞不到相应的官职,也会心理失去平衡,继而受到人民抗清精神的感召,萌发故国之思。顺治五年,江南出现反正之风。

左良玉部将金声桓在弘光政权覆亡后降清,曾平定江西,残酷镇压各地的抗清运动。清朝只授给他提督之职,满洲贵族有时甚至持势凌辱他。金声桓在明朝就是提督,降清后不但没升官,反而受到挤兑,于是便萌发了反意。清朝大吏听到风声,一面上报朝廷,一面向他索要财物。金声桓索性于顺治五年(1648年)正月逮捕了清朝大吏,反清归明。

金声桓反正后,广东提督李成栋,大同总兵姜瓖等许多降将竟相效仿,甚至清朝在晋北、晋中和陕西、甘肃的驻军也纷纷倒戈归明。

随着这股反正之风,南明的抗清运动掀起了又一次高潮。何腾蛟、堵胤锡率领大顺军余部收复了湖南大部,四川的各路兵马也归附了永历小朝廷。到了顺治五年年底,永历政权先后控制了贵州全省和广东、广西、四川、湖南、江西的大部分地区,它的影响甚至达到黄河以北。

永历政权控制的地区虽然广阔,但它既发不出军饷,也无权调动指挥各支队伍。各支抗清武装拥兵自重,矛盾丛生,因此也难逃被清军各个击破的命运。

从顺治五年春季开始,清政府几乎出动了全部八旗精锐,镇压抗清运动。四月,多尔衮任命他的亲信固山厄真谭泰为征南大将军,固山厄真何洛会为副,开赴江西,将金声桓围困在南昌城内。永历小朝廷催促李成栋救援,李成栋行至半途,即屯兵观望。南昌被围8个月,粮尽援绝。顺治六年正月,清军攻克南昌,金声桓兵败自杀。

金声桓死后,李成栋唇亡齿寒,暴露于清军之前。二月,李成栋被谭泰击败,在溃逃中因甲重坠马,溺死。

山西方面,清廷任命英亲王阿济格为平西大将军,率兵围困大同姜瓖所部,顺治六年二月,多尔衮亲自出征,坐镇雁北督战。这时,山西的大部分地区已被反清力量所控制。姜瓖不与这些反清力量联络配合,反而孤军困守大同,与清军商讨投降条件,讨价还价,一直拖延到八月,城中粮尽,饿死多人,一部将造了反,杀死了姜瓖和他的弟弟,将大同献与清军。山西各地被清军次第平定。陕甘地区和山东的抗清运动也于是年失败或转入低潮。北方的抗清高潮退落。

就在“反正”诸军相继败亡的同时,永历小朝廷又闹起内讧。

四川方面的南明部队内部打了起来,互相仇杀,使四川人民饱受战乱之苦。清军趁势扩大地盘,至顺治七年已占领了四川大部分地区。

湖广方面,清廷任命济尔哈朗为征远大将军,领兵进入湖南。何腾蛟却置大敌于不顾,因与堵胤锡争功,将堵胤锡和忠贞营排挤到江西,他自己则因兵力不济,被清军俘获,惨遭杀害。忠贞营战败之后退入广西。整个湖广又为清军所有。

忠贞营退入广西后,水土不服,疫病流行,李锦等人相继去世,部队严重减员,加上内部矛盾和永历小朝廷党争的影响,内部发生了分裂。高一功等失望之余,离开了永历小朝廷,回到夔东地区,自谋发展。

永历小朝廷在忠贞营离开后,处境更加险恶。顺治七年(1650年),清政府加封辽东降将孔有德为定南王,领兵进攻广西;耿仲明为靖南王,尚可喜为平南王,进攻广东。十一月尚可喜占领广州,孔有德攻陷桂林,明军作鸟兽散。桂王从肇庆出逃,途经浔州、南宁,不断向西逃窜,身边的随从也不断减少。顺治九年二月,他逃至大西军余部的地盘,寻求庇护。这时,他身边的随从只剩下稀稀拉拉的50人了。

从此,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的重要城镇,都被清军占领。

四孙可望“国主”政权与抗清运动的第三次高潮

清兵南下之后,因江南地区掀起两次抗清高潮,军事进展时断时续,直至顺治九年(1652年),兵锋始终未能到达云南、贵州两个西南边远省份。大西军余部也恰恰是利用这个空隙,在云贵地区建立起政权的。

张献忠死后,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四将军公推孙可望为“国主”,设六部、寺、院等官,管理军政大事,并建立州县政权机构。除此之外,他们还澄清吏治,减轻赋税,训练军队。云贵地区的社会经济也因未受战乱影响而得到发展,呈现出一派繁荣兴旺景象。孙可望还与永历政权建立了联系,于顺治九年正月将桂王接到贵州安隆,安顿下来。

从此,孙可望“国主”政权接受永历年号,举起复明抗清的旗帜,掀起了第三次抗清运动高潮。

三月,大西军余部兵分三路,出师北伐。一路由李定国率马步兵8万,进军全州、桂林;一路由刘文秀率马步兵6万,出兵四川;一路由孙可望亲统“国主驾前军”,移驻贵州,居中指挥。

刘文秀人川后,攻破重庆,占领成都。清朝急调吴三桂救援四川。刘文秀过于轻敌,未等援军到达,即与清军决战,被其打败,退走之时,吴三桂不敢追击,对人说:“生平未见如此劲敌”。清军虽胜,已无力再战,刘文秀占有四川大部。孙可望调刘文秀驻云南,四川一路再未取得进展。

李定国一路于五月攻克沉州、靖州、武冈,乘虚突人广西,所向披靡,一连三次击败广西清军,又于严关与孔有德决战。李定国驱大象突击,大败孔有德。七月初四日,李定国攻克桂林,孔有德城破后自杀。李定国趁胜攻城略地,仅用了十几天就收复了广西全境。八月,李定国北伐湖南,连克州县。他出师仅7个月,攻克16府,32州县,军威大振。

孔有德死后,清廷大为震惊,出动10万满洲精锐,以敬谨亲王尼堪为定远大将军,进军湖广。李定国放弃湘潭、长沙,退守衡州。尼堪一面向朝廷发出“大捷”的奏报,一面亲率轻骑追击,一昼夜疾行230里,十一月二十四日进入李定国设在林中的埋伏圈,被打得大败,拔刀力战,死于阵前。

桂林和衡州之战,李定国大获全胜,接连击毙清朝两员亲王品级的大将,实为南明以来最辉煌的战绩,永历政权出现了所谓“两蹶名王,天下震动”的大好局面。

刘文秀、李定国出师后,孙可望率领“国主驾前军”开人湖南,于同年九月攻下沅州、辰州。李定国创下“两蹶名王”的战绩后,孙可望嫉妒李定国功高,不顾清廷正往衡州调兵,私下调走了他的一部分军队,还派人情李定国到沅州议事,想借机杀了他。刘文秀的儿子派人把消息透露给李定国。李定国为避免冲突,领兵南下,退入广西。孙可望派大将冯双礼追杀李定国,冯双礼不愿自相残杀,投顺了李定国。

李定国退入广西后,孙可望因急于北上立功,率军进驻宝庆。清廷调遣对付李定国的大军攻打孙可望。孙可望轻敌冒进,大败而归,固守宝庆,不敢再战。清军趁势占领了湖南的一些州县。

从此,大西军全线转入守势,宝庆、武冈一带,成了两军对垒的分界线。到了顺治十年(1653年),清军和大西军基本上形成了一种相持局面。清政府派大将镇守湖南,于汉中、荆州、广州,形成一条防线。大学士洪承畴驻守长沙,经略湖广、两广、云贵地方。清军虽然不敢轻易南下,却也阻止了明军北上的势头。大西军余部则据有云贵、广西和湖广、四川部分地区,与清军相对峙。

李定国的锋芒受到内证侵蚀,孙可望更减发他的饷银,迫害他留在云南的将士家属,使他时时有后顾之忧。顺治十年,李定国两次围攻肇庆,均未得手,再攻桂林,又被清兵击退。翌年,李定国进军广东,事先,他与在福建坚持抗清的郑成功联络,约期进攻广州。可惜,这时已失去当年他与孙可望、刘文秀三路大军齐头并进,遥相呼应的大好背景。郑成功也未能如约会师。李定国出师不久,在广东新会被清军击败,一路退到南宁,手下将士只剩下6000余人。孙可望不但不派兵援助,反而派4万大兵切断他的退路,使他处于极其危险的境地。

更可悲的是,地处安隆的桂王不但不能设法弥合孙、李之争,反而使他们的裂痕不断扩大。桂王属下的明臣利用孙李矛盾,离间他们的关系。孙李关系破裂以后,桂王授意大学士吴贞毓给李定国送去密敕及“屏翰亲臣”的金印,请他前来保驾。不料被孙可望察觉,处死桂王50余名大臣中吴贞疏以下的18人,史称“十八先生之狱”。顺治十三年初,孙可望命刘文秀到安隆,迎桂王入黔。三月,李定国领兵到安隆,刘文秀转而依附李定国,共同将桂王送到昆明。桂王加封李定国为晋王,刘文秀为蜀王。李定国派大将白文选去贵州,与孙可望议和,遭到孙可望拒绝。

顺治十四年七月,孙可望率兵14万进入云南,与李定国决战。孙可望的部下不愿大西军内部同室操戈,一些人在阵前大呼“迎晋王,迎晋王”,跑入李定国营中。孙可望败归贵州,又被守城大将冯双礼闭门不纳。他在众叛亲离,失望之余,于同年十月到长沙投靠洪承畴,叛变降清。

孙可望降清之后,大西军抗清运动亦走入穷途末路。刘文秀不久病故。李定国独自支撑桂王小朝廷,既要防备孙可望旧部的反叛,又要阻挡清军,首尾难顾。顺治十五年三月,清政府集中湖南、四川、广西三路大军,对大西军发动总攻击。李定国、冯双礼、白文选诸军先后战败,大西军全线溃败。十二月十五日,李定国拥桂王撤离昆明,向滇西逃走。后来,桂王与李定国失去联络,逃入缅甸,被缅人献与吴三桂。桂王父子于康熙元年(1662年),被吴三桂在昆明缢杀。李定国听到桂王死讯,悲愤呕血,在猛腊病逝,时年42岁。

至此,抗清运动后期的主要力量大西军余部完全失败。

康熙二年,清廷调集陕西、湖北、四川三省兵力会剿夔东十三家。十二月,10万大兵攻击十三家军的据点天池寨,刘体纯战败自杀,郝摇旗等被俘牺牲,最后只剩下李锦义子李来亨被清军围困于茅麓山。李来亨宁死不屈,在缺粮断水的情况下坚持了8个月之久,终于在康熙三年八月五日被清军攻破山寨,全家举火自焚,壮烈牺牲。自李自成退出北京以来,大顺农民军坚持抗清近二十年。至此,这支农民军最后被消灭。

五郑成功抗清及收复台湾

李定国、桂王败亡后,据守福建地区的郑成功成了坚持抗清的主要力量。

郑成功是郑芝龙长子,原名郑森。唐王政权建立后,唐王因政府财政诸事处处仰仗郑芝龙,对郑成功也另眼相待,亲赐朱姓,改名成功,授为御营中军都督。当时的人因此而称他为“国姓爷”。

顺治三年(1646年),郑芝龙降清之时,曾写信给逃至金门的郑成功,让他一同投降。郑成功拒绝了父亲的要求,回信称:“从来父教子以忠,未闻教子以贰。今吾父不听儿言,后倘有不测,儿只有缟素而已”。从此他召兵造船,义无反顾地走上武装抗清的道路。这一年,他才23岁。

郑成功公开抗清之后,郑芝龙旧部,唐王政权的文臣武将和东南沿海的抗清义士,纷纷投奔到他的麾下,他的部队迅速壮大。顺治四年四月,郑成功率兵进攻海澄,八月,与郑鸿逢合攻泉州,均被清军击退。翌年,他攻克同安,不久又失陷。后来,他移师清军尚未控制的粤东地区,招降了一些地方武装,缴获和征集了不少军需粮饷。这时,他得知桂王在广西称帝的消息,高兴得以手加额,说:“吾有君矣!”立即派人前往祝贺,并改用永历年号。从此,开始了他与西南地区抗清力量相互配合,相互联系的新时期。

顺治七年(1650年),郑成功从兄郑彩、郑联手中夺取了厦门,合并了他们的军队。翌年,他率兵南下勤王时,清军偷袭厦门。他闻讯返回,赶走清兵,以放弃职守罪杀了留守厦门的族叔郑芝莞,又以放走清军将领罪迫使他的堂叔郑鸿逵脱离部属,由金门隐退白沙。从此,郑成功不但完全控制了金、厦两岛,而且基本上掌握了郑芝龙的旧部,他的队伍成了东南沿海最大的一支抗清武装。

这时,鲁王带领张名振、张煌言穷蹩来归,郑成功不再提唐王和鲁王的往日恩怨,与二张互相推重,经营闽浙沿海。

张名振在郑成功的支持下,四次北上抗清,创造了破镇江,登金山,设醮三日,遥祭孝陵的战绩。郑成功也几次应李定国之约,南下广东,打击清军。顺治十二年(1655年),郑成功设立“六官”,分理庶政。清廷为了对付郑成功,下令实行海禁,断绝郑成功的物资接济。郑成功则因地制宜,利用郑芝龙的海上贸易系统,发展海上贸易,不但筹集了军饷,而且解决了物资匮乏问题。

郑成功和李定国互相声援,使清军顾此失彼,十分被动。

于是,清军改变了策略,实行东抚西剿,一方面集中大兵围剿李定国;另一方面,令郑芝龙出面,写信招抚郑成功。郑成功为了巩固自己的实力,虚与委蛇,向清朝提出索地、增饱和不剃发的要求。他与清廷进行了三次谈判,同时趁机攻城掠地,占领了一些城池。不久,他与清廷谈判破裂,这时张名振已经病逝,大西军余部也因内讧,无法再与他配合作战。

顺治十四年。十五年,因广西桂王告急,郑成功和张煌言曾两次率军北上,均以失败告终。顺治十七年,他们趁清廷会剿李定国之机,又一次北伐,从舟山溯江北上,夺瓜洲,克镇江,大军一直开抵南京城下。传檄大江南北,各地人民响应,官员归附。张煌言的先头部队甚至打到芜湖,沿途收复4府27州县。郑成功到南京城后,以为收取南京如探囊取物,不攻城,不打援,放松了警惕。清廷则举朝震动,顺治帝甚至准备领兵亲征。这时,清军远征云南的凯旋之师自荆州顺流疾进,来到南京城下,并与城内清军里应外合,大败郑军。郑军全线崩溃,损失12员高级将领,士兵死伤过半。郑成功见大势已去,急忙沿江东下,返回福建。

郑成功南逃,张煌言孤立无援,全军覆没。他只带一童一卒,从山间小路逃回浙江天台,图谋再起。

郑成功因北伐失败和桂王小朝廷覆亡,处境日益困难,于是便准备收复台湾,另图发展。台湾是福建的一个海岛,明朝末年被荷兰殖民者占领,由荷兰东印度公司实行统治。郑芝龙当海盗时曾在台湾出没,他的部下何斌留在了台湾,后来当了东印度公司的通事。何斌曾劝郑成功收复台湾。郑成功从南京败归后,何斌献上了台湾地图,地图上标有台湾的航道、荷兰人的兵力部署和炮台的方位。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月初,郑成功亲率大军2.5万人,大小战船数百艘,到达了台湾鹿耳门。在台湾人民支持下,郑军顺利登陆,占领赤嵌城,又围困台湾城9个月。荷兰的台湾总督揆一走投无路,只得在投降书上签字,离开了台湾。从此,结束了荷兰殖民者对台湾长达38年的殖民统治。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即倾注心力,建设台湾,改赤嵌为东都明京,设1府(承天府)2县(天兴县、万年县),改台湾街为安平镇,在澎湖设安抚司。他还整顿纪律,组织将士屯垦,发展台湾的社会经济。次年五月,郑成功在台湾病逝,年39岁。

两年之后,张煌言被叛徒出卖,死于杭州,终年45岁。

从此,东南沿海的抗清运动沉寂了。

第三节 清初权力斗争及各项政治经济政策

清朝初年,满洲统治集团因不适应入关后所面临的新问题而产生出许多新矛盾,有派系之争、新旧观念之争,也有满汉之争。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尖锐激烈。统治集团正是在这些内部纷争中逐步地适应新情况,一方面指挥军事征服,一方面改变了满洲奴隶制旧规,建立起适应汉族地区发展水平的封建政治制度,采取措施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清初统治集团的权力斗争清初统治集团的权力斗争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多尔衮摄政阶段、顺治帝亲政阶段及康熙帝初政阶段。(一)多尔衮摄政阶段

多尔衮指挥清军入关,主持迁都,劳苦功高,他一派系的贵族实力越来越强盛。多尔衮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中央集权的政治改革。这一改革又是与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相辅相成,同步进行的。

入关之前,清国是由皇帝主持的诸贝勒、八大臣(即八旗固山厄真,合称八大臣)议政王会议统治的。诸贝勒平时分理政务,战时则受命统领八旗兵对外作战,这是一种皇帝主持下的贵族集体统治的制度。

多尔衮辅政之初,即与济尔哈朗宣布改变诸王贝勒与八大臣共议国政、诸王兼领六部的旧制,将议政权集中到多尔衮和济尔哈朗手中,同时,宣布停止诸王兼理六部事务及贝子、公管理部务。六部各任命尚书、侍郎管理。这一举措削弱了满洲王公大臣的政治权力。

多尔衮与济尔哈朗共为辅政大臣,多尔衮能力更强,加之济尔哈朗在皇位之争时支持豪格,济尔哈朗自知无法与多尔衮相匹敌,便于顺治元年宣布,诸大臣奏事先奏多尔衮,自己甘居其次。顺治四年,多尔衮以济尔哈朗府第逾制为名,罚银2000两,罢去辅政。这样,中枢权力都集中到多尔衮的手中。同时,他又加封自己的同母弟多铎为“辅政叔王”,以加强自己派系的实力。

多尔衮有同母兄弟二人,其兄阿济格为一员猛将,入关以后追剿李自成农民军,招抚左良玉残部,立下赫赫战功。此人在政治上有些糊涂,曾反对迁都北京,主张洗掠一番,返回辽东。他还当面向多尔衮索要“叔王”称号。多尔衮只让他领兵打仗,从来不许他干预朝政和交接汉官。多铎多次挂印出征,收复南京,经略江南,征讨苏尼特蒙古,在政治上比较谨慎,因此也更受重用,被封为辅政叔王。

顺治五年,多尔衮继罢黜济尔哈朗之后,又除掉了他的对头豪格。顺治元年,多尔衮因豪格背后骂他,曾罗致罪名将豪格幽禁。小皇帝福临哭泣不止,饭也不吃,苦苦哀求,豪格才免于一死。清朝迁都北京之后,豪格因作战立功。恢复了肃亲王爵位。后来,他又先后率兵到山东镇压抗清义军,追剿李自成、张献忠农民军,平定陕西、四川,射杀张献忠。顺治五年二月,豪格得胜还朝,顺治帝在太和殿设宴慰劳。多尔衮加豪格徇隐部将冒功的罪名,将其逮捕入狱。顺治帝下旨“如此处分,诚为不忍,不准行”。多尔衮不听,三月,豪格幽死狱中。豪格死后,多尔衮娶了豪格的福晋,清查拥立豪格的贵族,兴起大狱,牵连多人。济尔哈朗也被株连,降为郡王。

多尔衮排除了豪格等敌对势力之后,权势更大了。在此之前,他以身体有“风疾”,已不再对顺治帝行跪拜礼,是年,顺治帝又封他为“皇父摄政王”(满语作“汗的父王”)。从此,贵族间的矛盾更为尖锐了。

顺治六年,多铎病死,多尔衮在贵族集团内失去一个重要的支持者,只有同母兄阿济格领有重兵。朝政由他的亲信巽亲王满达海、端重亲王博洛、敬谨亲王尼堪(这三人都是努尔哈赤的孙子)处理,称“理政三王”。这时,多尔衮以为自己大权在握,已在贵族集团权力之争中取得绝对胜利。他常常告诫大臣对顺治帝要恭谨,并说:“俟上春秋鼎盛,将归政焉。”

顺治七年,多尔衮因多铎英年早逝而心情不爽,到边外狩猎散心,十二月病死于哈刺城,年39岁。多尔衮死后,顺治帝命令以皇帝之礼治丧,上尊号为“敬诚义皇帝”。从此,顺治帝开始亲政。

多尔衮是清朝的开国功臣。他率军入关,迁都北京,遣将西征,传檄江南,依仿明制建立对中原大地的统治,功劳盖世。他号令诸王贝勒,擅权跋扈,其中既有他个人对权势的热衷,也表现了清初统治集团向中央集权君主专制过渡的历史进程。顺治帝也是如此。(二)顺治帝亲政时期

顺治帝亲政之后,清初统治集团的权力斗争又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一时期统治集团的权力斗争主要表现为顺治帝支持济尔哈朗反击多尔衷一系贵族、依仿明制进行政治改革和皇室纠纷。(1)打击多尔衮一系的贵族

多尔衮死后,阿济格成了多尔衮一系最有权势的贵族。顺治八年正月,济尔哈朗在阿济格护送多尔衮灵枢返回北京的路上,以阿济格密谋作乱的罪名逮捕了他,将他削爵幽禁,在狱中赐死。随后,济尔哈朗又带领理政三王满达海、博洛、尼堪及内大臣共同上书顺治帝,攻讦多尔衮:独擅权威,不令济尔哈朗预政;自称皇父摄政王,僭拟至尊;构陷威逼,使豪格不得其死等等。顺治帝将多尔衰的罪状布告天下,下令追削多尔衮封爵,籍没家产入官,并将他掘墓鞭尸。

处罚了多尔衮之后,顺治帝又将多尔衮倚重的大臣和满洲贵族处死数十人,几乎铲除殆尽。内大臣何洛会、吏部尚书谭泰是多尔衮心腹,顺治帝先将何洛会正法,又将谭泰判处死刑,抄没家产。大学士范文程、宁完我、刚林、祁充格都被认定有罪。满洲大学士刚林和祁充格被判处死刑,籍没家产,刚林死后还被灭族。汉族大学土范文程贬官认赎,宁完我降调国史院。理政三王虽然刚刚附和济尔哈朗攻讦多尔衮,也被降爵,停罢理政。不久,满达海和博洛病死,尼堪在湖南衡州战死,从征诸将也以兵败议罪。

顺治帝为了防止大臣专擅,加强了被多尔衮削弱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先后任命30多位满洲官员为议政大臣,还特地选派皇太极系统、拥立豪格、曾遭多尔衮迫害并且揭发多尔衮有功的大臣鳌拜、遏必隆、索尼、苏克萨哈为领侍卫内大臣(统领侍卫亲军)、议政大臣,参与议政。其中鳌拜、遏必隆属镶黄旗,索尼属正黄旗,苏克萨哈属正白旗。两黄旗与正白旗由顺治帝直接统领,成为新的上三旗(正蓝旗换出)。从此,以济尔哈朗为首的贵族控制了议政王大臣会议。(2)依仿明制改革政治

顺治帝利用济尔哈朗清除多尔衮派系,在政治上,他与济尔哈朗是有分歧的。顺治帝主张依照明制进行政治改革。议论帝王治术时,他曾一再赞扬朱元璋所定条例章程“规划周详”,意在实行明制。这与多尔衮摄政时期的举措是相承袭的。济尔哈朗在政治上是守旧派。他上书提出皇太极曾担心后世子孙“沿习汉俗”,要求顺治帝效法努尔哈赤、皇太极,“不时与内外大臣详究政务得失”,其用意为加强满洲贵族特权,反对承袭汉族的政治经济制度。除此之外,顺治帝为了加强皇权,对济尔哈朗也不得不有所限制。顺治九年正月,顺治帝下令解除济尔哈朗摄政大臣的职权,规定一切奏章不必再交济尔哈朗过目。随后,又以金册金宝加封济尔哈朗为“叔和硕郑亲王”,以抚慰他。从此,济尔哈朗在朝廷上受到极高的礼遇,直到顺治十二年患病去世为止,他以满洲贵族首领的身份主持议政王大臣会议,但再也未享受过摄政大权。

顺治帝仿照明制对清朝的政治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重要的改革有如下两项:改定官制--顺治帝下令撤除满洲旧有的内三院:弘文院、国史院、秘书院,销毁旧印。内三院满汉大学士改加殿阁大学士(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东阁、文渊阁)衔,兼管某部尚书事,统称为内阁。另设翰林院掌管文翰。朝廷官衙和官员名称,均满汉文并用。满汉官员原来各有品级,满官高于汉官,这时一并划一改定。这样,实际上是提高了汉官的品级和地位。

八旗官员原来只有满语名称,这时也确定了汉语名称。

任用宦官--明朝的批政之一,是宦官干政。顺治帝效仿明制,也将这一批政承袭下来了。

清朝原来没有宦官,顺治帝进入北京后,役使明代皇宫里的宦官,这些宦官由内务府统领。顺治帝亲政之后,设十三衙门(因宦官有乾清宫执事官、司札监、御用监等十三个部门)管理宦官。因明太祖朱元璋曾立铁牌禁止宦官干政,顺治帝也依样效仿,命工部立十三衙门铁牌,明令宦官倘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诸事,“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虽然立有铁牌,顺治朝仍发生宦官吴良辅交接官员,纳贿作弊事件。吴良辅因受顺治帝宠信,当时并未治罪,直到顺治帝病死,才被处以死刑。有清一代,宦官干政之事仍然屡禁不绝,但因清代诸帝大多大权独揽,宦官干政的危害比明代有所减轻。(3)皇室纠纷

顺治帝聪明过人,但异常任性,在宫廷生活中常常做一些不合礼法的事,也因此与周围的人有些不和谐。

顺治帝生母孝庄皇太后博尔济吉特氏在朝廷上很有权威,朝廷大事,官员升降,顺治帝都是先禀告皇太后,然后行事。顺治帝的第一位皇后是皇太后的娘家侄女,由多尔衮为他聘娶,顺治八年被册封为皇后。顺治帝对这位皇后十分冷淡,于顺治十一年将她废为静妃,移居侧宫。大学士冯铨等上书劝谏,顺治帝不听。第二年,皇太后又为顺治帝娶博尔济吉特氏之女,册为皇后,新后与废后为姑侄。顺治帝又与之不睦。顺治帝宠爱董鄂氏,顺治十三年立她为贤妃,十二月晋封皇贵妃。皇太后不喜欢董鄂氏。皇太后与皇帝后妃之间,也因此产生了许多矛盾。

清世祖福临御书“敬佛”石刻

顺治十四年以后,顺治帝信奉佛教禅宗,先后邀约江南禅师茆溪森、玉林琇、木陈忞等多人来京,驻于万善殿,不时与他们谈论禅机。顺治帝自称“痴道人”,董鄂氏也信奉佛法,顺治帝对她宠爱有加。顺治十六年,郑成功兵临南京,顺治帝宣布亲征,受到皇太后斥责,他还执意要去,后经僧人(一说为耶稣会传教士)劝阻而作罢。顺治十七年,董鄂氏病死,顺治帝悲痛欲绝,得皇太后允准,追封为皇后,令茆溪森主持道场,诸臣以次致祭。顺治帝因悲痛过度,决意出家为僧,已剃度净发,幸亏有玉林琇和尚自杭州来京劝阻,才再蓄发。顺治帝情绪消沉,不久染上天花,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病死,年24岁。因顺治帝笃信佛教,世上遂有清世祖并非终于帝位,而是遁迹空门的传说。(三)康熙帝初政阶段

顺治帝死后,孝庄皇太后成为太皇太后。太皇太后立顺治帝第三子,八岁的玄烨为帝,改明年为康熙元年。因他的庙号为圣祖,历史上又称其为清圣祖。议政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奉诏辅政。太皇太后以顺治帝的名义颁布遗诏,胪列顺治帝的十四条“过失”。其中有渐习汉俗,更张祖宗淳朴旧制;对皇太后未尽孝养,子道不终;对宗室诸王友爱之道未周;经营殿宇靡费甚多;董鄂妃之丧逾滥不经;任用宦官,设立十三衙门;燕处深宫御朝绝少;自恃聪明,不能听言纳谏;知过不改等等。这个遗诏公开宣布排斥汉官汉俗,主张恢复清太祖、太宗旧制,代表了满族贵族守旧派的政治观点。(1)四大臣辅政

宣布四大臣辅政之后,索尼因大臣辅政不符合旧制,恐诸王不服,跪告诸王、贝勒,请诸王、贝勒与他们共同管理国政。诸王回答说“诏旨甚明,谁敢干预?四大臣其勿让”。从此,四大臣名正言顺地掌握了朝政。这就是辅政四大臣体制。

四大臣中,索尼是四朝元老,年最长。他总揽启奏和批红大权,位居辅臣之首。康熙四年(1665年),太皇太后又册立他的孙女为皇后,使他成为显赫的皇亲国戚。鳌拜立有战功,工于心计。遏必隆才智平庸,因与鳌拜同属镶黄旗,平日常常附和鳌拜。苏克萨哈是多尔衰旧属,与索尼、鳌拜不合,常有抵触。索尼和鳌拜成了主要决策者。四大臣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至康熙六年(1667年)辅政,在太皇太后支持下,借口仰法祖宗,恢复了若干旧制。

顺治十八年二月,四大臣辅政后立即宣布革去十三衙门,内廷仍用宦官,由内务府统领。六月,宣布废除顺治帝设立的内阁和翰林院,恢复内三院。各设满洲大学士、汉大学士、满洲学士、汉军学士和汉学士。汉大学士定制为二员,内三院各一员。四大臣还改变了顺治帝满汉官员品级划一的规定,恢复了太宗时满官高于汉官的旧制。满大学士为正一品,汉大学士为正二品,满尚书为正一品,汉尚书为正二品,以下各级满官品级均高于汉官。

四大臣恢复祖宗旧制,最为扰民的要属更换圈地。更换圈地又与四大臣之间的权势之争有关。清初圈地时,蓟州、遵化、迁安诸州县的土地应划归镶黄旗,多尔衮因这些土地较好,将它划归自己所掌管的正白旗。圈地是清初秕政,顺治帝已于顺治十年诏令永行停止。四大臣中,鳌拜和遏必隆同属镶黄旗,索尼年老多病,鳌拜有遏必隆附和,权势渐大。鳌拜的弟弟穆里玛为镶黄旗都统、儿子那摩佛为领侍卫内大臣,侄子塞本得等为侍卫,他的家族在上三旗占据绝对优势。他交结了许多满洲重要大臣,以家族为中心结成死党,并一贯控制两黄旗,打击正白旗。康熙六年,鳌拜提出将镶黄旗圈地与正白旗交换。消息传出,当地农民惊慌失措,多抛荒不种。大学士兼户部尚书苏纳海(属正白旗)、直隶总督朱昌祚、巡抚王登联奉命经理此事。他们三人均上书反对换地。鳌拜大怒,矫旨杀害了这三位大臣,强行更换土地,并以此为借口,继续圈占汉民耕地。此举名为换地,实为在京畿地区恢复推行圈地制。

鳌拜一举杀三大臣,康熙帝亦无法制止。从此,鳌拜结党擅权,权势更盛。康熙六年,康熙帝已14岁,索尼眼见鳌拜日渐跋扈,心中不安,于三月上疏请康熙帝亲政。太皇太后不允,康熙帝留中不发。六月,索尼病死,七月,康熙帝得太皇太后允准,宣诏亲政。从此,清朝政局有了新的变化,统治集团的权力斗争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康熙帝亲政

康熙帝亲政之后,鳌拜继续专权。一切朝中大事,他均先在家中与党羽议定,然后再拿到朝中实行。有不肯依附者,则深文周纳,置之死地。辅臣苏克萨哈属正白旗,与鳌拜因换地之事,结怨较深。康熙六年七月,康熙帝刚刚亲政,鳌拜上疏诬陷苏克萨哈不愿归政,请求以大逆罪论处。康熙帝不允,鳌拜以康熙帝少年可欺,在御前攘臂力争,累日强奏,终于迫使康熙帝批准判处苏克萨哈绞刑,弟、子、侄、孙10人处死,家产籍没,妻孥入官为奴。

苏克萨哈死后,辅政四大臣只剩下鳌拜和遏必隆,遏必隆又依附于鳌拜,辅政四大臣体制,已蜕变成鳌拜个人专权,这就威胁到皇帝的权威,也引起朝中汉官的担忧。这时,太皇太后也由支持辅政四大臣转而支持康熙帝向鳌拜夺权。康熙帝以索尼的次子索额图为一等侍卫,倚为心腹,命他训练身边的少年侍卫。

康熙八年(1669年)五月十六日,鳌拜人见,康熙帝一声令下,少年侍卫一拥而上,将鳌拜拿下,交议政王审问。议政王勘问鳌拜30条罪状,拟议将他斩首。康熙帝念他早年立有战功,将他革职拘禁,后来鳌拜死于狱中,他的弟弟穆里玛、侄子塞本特及主要党羽被处死9人。遏必隆削职免罪。被鳌拜冤杀的苏克萨哈、苏纳海等人平反昭雪。

清除鳌拜及其党羽,是康熙帝亲政后处理的第一件大事。他以16岁的年纪,缜密果断地除去权臣,没有引起政治动荡,显露出不同凡响的政治智慧和勇气。从此,清朝在他的治理下,日臻繁荣昌盛。

二对汉族官僚地主的控制与笼络

清军人关之后,即遭到各地人民激烈的武装反抗,后来,虽然轰轰烈烈的抗清运动被镇压下去了,但汉族官僚地主仍然在隐蔽的经济领域和思想文化领域与其相抗衡。清朝统治者一方面严刑峻法,牢牢控制汉族官僚地主,尤其是江南地主阶级;一方面提倡“以收拾人心为本”,笼络汉族上层人士,争取他们的支持与配合,逐渐形成了一套对汉族官僚地主控制与笼络两手并用、恩威并重的政策。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定国大将军豫亲王多铎攻占南京。当年闰六月,多尔衮选派大学士洪承畴接替多铎主持江南大局,特地给他铸了“招抚南方总督军务大学士印”。洪承畴为福建南安人,明万历四十四年迸士,在明朝官至总督,与清军作战,兵败被俘,不久投降。他善于用兵,有政治谋略,又在汉族官僚地主中有着广泛的社会关系,是招抚江南的最佳人选。洪承畴到达江南后,一边进剿南明小朝廷,一边发布告谕,宣扬朝廷德意,招抚江南土大夫,使不少明朝官员投降了清政府。

清政府还采用了所谓“使天下英雄人我毅中”的办法,举行乡试,网罗汉族知识分子。起初,还有许多人坚持气节,不肯应试。几年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抵御不住“学而优则仕”的诱惑,忘记了故国之思,应试当官。

到了顺治五年,朝廷中的汉族官员已经很多了。其中不但有辽东降清的旧臣,还有定都北京和占领江南后新附的汉人新官。江南人陈名夏,明崇祯时进士,官至户、兵二科都给事中,曾投降李自成,依附福王,最后投靠清政府,成为顺治帝的宠臣。清政府设立六部汉尚书后,陈名夏任吏部汉尚书。浙江海宁人陈之遴,明崇祯时进士。降清后被任命为礼部侍郎。经过他们的互相引荐提携,大批江南知识分子进入了清政府。顺治帝亲政后,多尔衮案牵连满洲权贵多人,满洲大学士刚林、祁充格被处死。汉族大学士卷人的程度有限,范文程、宁完我只受到夺官赎罪处分,不久就官复原职。

顺治八年(1651年),陈名夏被擢任为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次年被弹劾夺官。陈之遴继之为内翰林弘文院大学士。这时,范文程、宁完我、洪承畴并任大学士,满族大学士只有额色赫一人。顺治十年(1653年),陈名夏被任命为秘书院大学士。因吏部掌握用人大权,关系最重,顺治帝命陈名夏以大学士兼吏部尚书。陈之遴为户部尚书,江南高邮人王永吉为兵部尚书。汉族官员逐渐掌握了朝廷上的实权部门,权势日隆。

汉族官员权势日隆,就不能不与满洲官员发生矛盾。汉族官员大量进入政府,又把明末党争积习和舞弊行为带人新政府。这样,朝廷上满汉大臣之间,及汉族文臣中汉军和汉人,南人和北人之间发生了各种矛盾。清朝统治者认为党争是导致明朝灭亡的主要原因,对之深恶痛绝,十分警惕,甚至有意识地制造狱案,以肃清党争积习,并借此加强对汉族官僚地主的控制。

任珍案及其后果顺治十年,汉军总兵官任珍因擅杀家人受到贬滴,家婢控告他居家怨望。顺治帝命九卿科道议罪。朝中满洲官员认为应当处死,陈名夏、陈之遴等27名汉族官员却另持一议,认为任珍既不承认怨望,不能据以定罪。顺治帝见朝中汉官、满官各持一议,心中大怒,指斥陈名夏等人“溺党类而踵弊习”,并挖苦汉官说“本朝之兴,岂曾谋之尔汉官辈乎?”陈名夏因此案被罢免吏部尚书,仍留任大学士。陈之遴削衔罚俸,仍供原职。其他汉官均被酌量判刑。

任珍案之后,顺治帝先后任命范文程、宁完我为议政大臣。范文程、宁完我以汉军旗被任命为议政大臣,在清代属特例,是特殊宠信。宁完我代表北人的利益,得势后便转而打击以陈名夏为代表的南人。顺治十一年,宁完我弹劾陈名夏“结党怀奸”,揭发他说过“只需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及“庇护同党”等7罪。宁完我还提醒皇帝,如果纵容陈名夏结党营私,将重蹈明朝的历史覆辙。陈名夏受审成狱,被处绞刑。一些由他引荐的官员也受到惩处。两年后,弘文院大学士陈之遴也被御史弹劾“植党营私”、“市权豪纵”,发往盛京居住。

科场案顺治十四年(1657年),顺天乡试,与试生员4000人,贡监生1700余人,中额只206名。因名额有限,考生四处钻营。考官也欲借此机会交接权贵,密许已达千人。榜发后,众考生哗然,有人状告考官科场舞弊。

科场舞弊,清代以前也时有发生,案发后大多惩办舞弊者,从来未兴大狱。这次却不同,顺治帝借机兴起大狱。顺天案考官及中试者有30多人被流徙,江南案中有19人被处死,8人流徙,其中大部分为江南名士。科场案是陈名夏事件后,对江南名士的又一次打击。

哭庙案晚明以来,江南土子集会结社,议论朝政,蔚然成风。顺治帝对此深恶痛绝,下令严禁。顺治十八年(1661年)初,顺治帝去世,苏州府设幕,命百姓哭临三日。诸生金人瑞等借机率领土子聚于孔庙哭临。苏州一带的习俗是诸生有冤屈,即到孔庙着儒冠撕裂卷堂文,称为“哭庙”。金人瑞等哭庙之后,向江宁巡抚朱国治进呈揭帖,控告吴县县令任维初贪赃枉法。朝廷认为哭庙之举违反禁令,将有关诸生不分首从,一律定为死罪。据说此案重辟者70人,凌迟者17人,绞死者数人,这就是所谓“哭庙”。

奏销案明末清初,天灾人祸不断,社会生产已濒临崩溃的边缘。清军入关之后,政府的财政十分困难。江南经济富庶,历来为政府的赋税重地。明末以来,江南地主规避赋税,拖欠钱粮,左右官府,已成为积习。清政府为了缓解财政困难,命令江南地方官催征钱粮,并以征收钱粮是否满额为“考成”标准,决定官员的升迁。顺治十八年顺治帝死后,朝廷下达更为严厉的谕旨,限令地方官催征赋税。六月,江宁巡抚朱国治疏奏苏、松、常、镇四府抗欠钱粮缙绅13517人,衙役254人。朝廷命将现任官员降二级调用,衿士褫革,衙役照赃治罪。结果,逮捕其中3000余人械送刑部议处,次年五月始放还。这就是震动江南的“奏销案”。此案沉重地打击了江南地主阶级,一时名士如吴伟业、徐乾学、徐元文、翁叔元都被降调或革籍(学籍)。己亥进土及第三人叶方蔼仅欠一厘,也被黜,当时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谣。

整顿赋税,清理积欠,固然为政府日常政务,但清廷借奏销案兴起大狱,实际是借机整治江南地主缙绅,使之无论在政治领域,还是在经济领域都俯首听命,不再对抗。

明史案明史案是对江南地主缙绅的又一次沉重打击。江南富户庄廷鑨购得明代天启朝内阁大学士朱国祯所著明史稿本,续补天启、崇祯两朝事,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由庄廷鑨署名刊刻。被罢免的归安知县吴之荣向杭州将军科魁告发此书对满洲多有斥责,庄家以重贿得免。吴之荣不死心,又于康熙元年(1662年)告到刑部。刑部查处此事,将购书、校勘、刻工、刷匠及办理此案的一些汉族官员一并治罪,处死70余人,充军者数百人。这就是“明史案”。明史案是因修史触犯禁忌而兴起的大狱,开创了有清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文字狱。其宗旨为压制人民的反满思想,平息汉族知识分子在思想领域的对抗。

三清政府面临的经济问题和它所采取的措施

明末清初,中国经过半个多世纪大规模的战乱,大面积的自然灾害再加上清政府的圈地、投充、逃人、禁海、迁界等倒行逆施,造成田园荒芜,人民逃移,社会生产调敝。

清政府在多尔衮摄政及顺治帝亲政之初,就已经开始考虑它所面临的经济问题了。顺治元年,多尔衮曾提出过“省刑罚,薄税敛”的主张。顺治三年,他更提出“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但是,由于战争仍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激烈进行,再加上清政府初建,一切都没有进入正轨,清初的经济政策大致沿袭明制,同时掺杂满洲旧习,基本上是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当时,清政府在财政上人不敷出,十分困难。以顺治八年为例,该年政府需银1573.4万两,而各项赋税仅得银1485.9万两,缺银87.5万两。连年的征服战争需要大量钱粮,更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清军进剿云南贵州两省时,战火蔓延全国,各省兵饷1300余万两。清政府为了收拾人心,曾宣布免除明朝的“三铜”,后因军费开支过大,又依明制逐年征收“加派”,一年多至400余万两。加重税收,又必然导致人民逃亡和田园荒芜,造成恶性循环。如此巨额的财政亏空,实为大局初定的清政府能否巩固其统治的一大难题。

康熙帝亲政之后,清政府已经征服了除台湾外的全国大部分地区。为了巩固清政府的统治,发展社会生产,康熙帝相应地调整了经济政策,采取措施改革秕政,与民休息。康熙十一年(1672年),康熙帝发布诏谕“从来与民休息,道在不扰。与其多一事,不如省一事”。康熙帝的道在不扰,实际就是恢复汉族地区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恢复封建经济。

清朝统治者主要是从如下两方面采取措施:(一)废除清初带有奴隶制特点的圈地、投充及逃人法;(二)实行更名田,依仿明制改定赋役制度,编审人丁,调整经济政策。(一)废除圈地、投充及逃人法

圈地满族在辽东实行的是奴隶制性质的计丁授田制。清军占领北京后,夺占京畿地区的土地,按计丁授田制,分给东来的诸王勋臣、兵丁,称为“圈地”。清朝三次大规模的圈占土地,共没收汉人田地146766顷,包括北起长城,南至河间;东起山海关,西达太行山的广大地区。圈占的土地名为无主荒地,其实,有主的田地、房屋都被圈占。圈地的人一到,田主登时被逐出,室中财物都被占有,甚至妻子儿女也被强行留下,只有相貌丑陋者才能带走。圈地不但严重地侵犯了汉族人民的民族利益,大大地激化了京畿地区的民族矛盾,而且对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的破坏,使饱受战乱之苦的农村更加调敝。

康熙八年,康熙帝断然下令永远停止圈地,“其今年所已圈者,悉令给还民间”,无地旗人拨给古北口等处空地耕种。康熙二十四年又发布了“嗣后永不许圈”的谕旨,结束了这项秕政。

投充满洲将士,上至诸王贝勒,下至八旗兵丁,都以打仗为职业,一般不从事社会生产。他们在京畿地区圈占了大量田地后,继续推行辽东的编庄制度,役使奴仆壮丁从事生产。汉族农民投靠满洲人为奴,称为“投充”。因有此制度,一些土地已被圈占但又不愿迁移的农民,也投靠了新的土地占有者。满洲贵族和替他们管事的庄头,更以投充为名,强迫失去土地的农民充当奴仆。据统计,当时投充人总数为9900丁,连同家口当有数万人。这种生产关系较之汉族居住区早已盛行的封建祖佃制是一种倒退,劳动者变成农奴,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增强。

遵化州经过圈地和投充后,剩下的纳税民地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一,蓟州不到原额的百分之二,东安县更彻底,根本没有剩余。如此,没有纳税的人丁,国课亏减,肥了私人,亏了国家,有人称之为“上下交困,莫此为甚”。

逃人法清初与投充相关联的弊政,还有逃人问题。当时,逃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被逼勒投充者,他们不甘充当奴隶,陆续逃亡。另一种是满洲官兵从关外带来的大批奴隶。这些奴隶是清军历年人关掳掠的汉族人民(犯罪被罚为奴或买卖为奴者只是少数),他们不甘忍受压榨,思家心切,随清军进关之后大批逃亡。这就是所谓“逃人”问题。

顺治三年(1646年),多尔衮谕兵部“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己几数万”。旗下奴仆大批逃亡直接影响八旗生计,清廷为此制定了严苛的逃人法,设立督捕衙门,督捕逃人,惩罚窝主。逃人法规定查获的逃人鞭打一百,归还原主。藏匿逃人者从重治罪,本犯处死,家产没收,邻里、甲长、乡约,各鞭打一百,流徙边远地区。逃人法对窝主惩罚较重,是一项维护落后奴隶制的法律。逃人法颁布后,并未阻止奴隶逃亡,他们逃回家乡藏匿或聚众自保,因此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未逃亡的奴隶和投充者在编庄内形同牛马,没有生产积极性,畿辅地区的社会生产也因此受到影响。

到了顺治六年(1649年),奴隶逃亡者已如此之多,以至多尔衮发出了“逃亡已十之七八”的哀叹。康熙帝亲政之后,由于旗地上的租佃关系已逐渐发生了变化,旨在维护奴隶制的逃人法和督捕衙门也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康熙帝逐渐放宽对逃人的禁令,并最终撤裁了督捕衙门。

清朝统治者停止圈地、投充,废除逃人法,实际是宣告在汉族地区推行落后的奴隶制失败。在此之后,大规模的霸占土地、人口的现象停止了。满洲贵族恃势抢占土地,俘掠奴隶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奴隶制残余仍然存在。(二)实行更名田,改定赋役制度

清初的经济政策,主要是沿袭明制,恢复被战乱破坏的赋役制度。此外,并无重大兴革。

更名田实行更名田是清朝统治者调整经济政策,恢复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

更名田的土地是明朝藩王勋贵的藩庄封地,散布于直隶、江南、山东、山西、河南,湖南、湖北、陕西、甘肃等省。明亡后,这些土地有的荒芜了,有的被原先租种土地的农民占有,有的则落入地方豪绅手中。

清军人关之初,统治者为了笼络汉族地主,恢复封建秩序,下令明代的土地各归原主。这一命令颁发后不久,清政府开始圈地,把明代皇庄和王府勋贵的土地圈为旗地。因此,土地各归原主的命令从未兑现过。后来,又规定藩产“入官”,宣布清理废藩田产,或“变价”处理,或“召佃”征收租粮。由于“变价”银两一变再变,加上战乱之后人口锐减,即使多方招徕,买田和承种者都很少。

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下令将仍未“变价”出卖的藩田分给原种之人,令其耕种,照民地一样征收钱粮。这些土地“改人民名”,称为“更名田”。

据统计,康熙年间更名田的土地约175126余顷。在这些更名田中,山西、陕西、甘肃及山东、湖北多数州县,国家所课取的,仍以地租为主,特别是某些边远贫瘠地区,租额的负担相当重。还有些省份,如河南、湖南、安徽和直隶,因业经“变价”等缘故,已按照当地大粮地科则征赋,或大体与民田科则相同。这样,在更名田内部,就课税形式而言,实际上存在着如下几种情况:(1)仍然征收地租的官田;(2)按照大粮地起科,基本上已经民田化的土地;(3)因调整科则,介乎民田和官田之间的那部分土地。

更名田虽系藩田,但并不是所有明代藩田康熙时统统改成更名田了,畿辅的一些土地已被圈占,四川、江西等省也有一些藩田并未改成更名田。

应当注意的是,更名田即使照大粮地起科,承种土地之人也并未获得任何经济上的好处,但它标志着清政府为恢复生产,巩固封建秩序而不断地调整经济政策,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而且,这对恢复藩庄废地的生产,无疑是有益的。

赋役制度改革整顿赋役制度是清政府为了改善财政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清初沿袭明制,以田赋、丁役作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因此,明末赋役繁重的种种弊端也沿袭下来了。尤其是明末以来,户口土地册籍多毁于战火,整顿赋役制度就更加显得迫切了。

清廷在多尔衮摄政时期和顺治帝亲政之初,就已经开始改革赋役制度。顺治三年,谕户部将明代乡官监生名色尽行革去,一应地丁钱粮杂泛差役一体均当,朦胧冒免者,该管官徇私故纵者,治以重罪。同日又谕户部“国计民生,首重财赋,明季私征滥派,民不聊生,朕救民水火,蠲者蠲,革者革,庶几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特遣大学士冯铨、户部尚书英俄尔代查核钱粮,并责成京师各主管衙门和地方抚按,严格查核,编纂《赋役全书》。由于当时全国仍处于战争状态,编纂工作并未顺利进行。

顺治十四年(1657年),户部右侍郎王弘柞将各直省每年额定应征、起解、存留实数编列成秩,名为《赋役全书》。按《赋役全书》规定,钱粮则例,俱以万历初年为准,天启崇祯时的加增,尽行蠲免。地丁则开原额若干,除荒若干。原额以明万历年刊书为准,除荒以复奉谕旨为凭。每年由督抚核查,填入易知单内,照数办理。以后如有应增应裁者,由督抚汇集造册报部,以凭稽核。《赋役全书》分户部钱粮总册和各省分册,详细记载中央和地方各项钱粮的收入和支出。由于钱粮收支不断变化,《赋役全书》也需要不断续修。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由于户口田地有所增加,朝廷重修《赋役全书》,只载起运、存留、漕项、河工等切要款目,删去丝秒以下尾数,称《简明赋役全书》。

清政府征收钱粮,沿袭明代旧例,发给纳税户“易知由单”,令其按期缴纳。后改用“串票”,一称“截票”,上列实征地丁钱粮实数,是田赋缴纳凭证。票分二联,一给纳税户,一存政府。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改为三联,除纳税户、政府各一联外,一联给差役,称三联串票。三联串票实行后,减少了官吏差役的侵渔,民以为便。

编审人丁清初在编纂《赋役全书》的同时,还改革了人丁编审制度。顺治五年(1648年),户部查照明代黄册制度旧例,行文各地编审人丁。所谓丁,是指16至60岁的男子,凡男子16岁以上即以成年入籍,60岁以上即以年老开除。编审只计人丁,户与口因与赋役无关,一律不计。少数省份如浙江、福建、江西、广东,仍沿明代旧制,向妇女征收盐钞银,册籍中计有妇女。还有一部分人,如享有优免权的官绅,依附于主人的奴仆,虽属16至60岁的男性丁壮,也不在编审之列。从顺治十二年(1655年)起,朝廷规定各地按明代旧例,或3年编审一次,或5年编审一次,以便及时反映不断变化的人丁状况。但是,由于编审项目过于繁琐庞杂,各地很难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结果往往以造册人的主观臆测上报,并层层敷衍。

每次编造的清册,各级政府和中央主管部门都要存留一份备查,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这是当时的财力所难以承受的。虽然在顺治十三年、十七年多次加以简化,但仍显得繁琐而无实效。

康熙七年,政府下令停止攒造黄册。此后,人丁编审仍为5年一次,编审的同时,查核人丁所占的土地。每次编审,各地汇造“编审册”,其中载有地、丁两项内容,存于县一级地方政府备查。另有向中央主管部门呈报的“编审人丁清册”,只记人丁和丁银情况。编审人丁清册以县为单位,按照旧管、新收、开除、现在四类记载人丁及丁银总数,不计土田和田赋情况。康熙十二年又制定了编审违限处分例,规定各地编审人员必须限期将编审人丁清册交送户部,否则经管各官依例议处。至此,编审制度日益完善。

编审制度实际是实行赋税差役等封建剥削的措施。人丁被编审入册,即不能任意俘掠或逼勒投充为奴,实质上也是对满族奴隶制残余的一种限制。

清初调整经济政策,基本上是沿袭明制,并无重大兴革。但是,经过废除满洲奴隶制旧规,整顿赋税制度,社会生产逐渐有所恢复,社会秩序也得以稳定。人民饱经战乱之后,终于可以从事正常生产,重建家园了。这对广大人民来说,无疑是有益的。

第四节 清初的统一大业

自康熙初年,清政府即确立了对全中国的统治。但是,南方的汉人军阀“三藩”和台湾的郑氏集团作为不可忽视的割据势力,仍然威胁着刚刚建立不久的清朝的统治。康熙十二年(1673年),三藩起兵,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福建、陕西、甘肃等地的汉族文臣武将相继起兵响应,连续攻入湖南、江西、浙江等省,形成延续8年之久的大规模战争。据守台湾的郑经,也在福建沿海向清军发起进攻。年轻的康熙皇帝果断地平定了这场战乱,完成了清初的统一大业。从此,清朝进入平稳发展时期。

一三藩割据势力的形成

顺治元年(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受封为平西王。他披坚执锐,追击李自成农民军,从辽东一直打到云南,并留在云南,为清政府镇守边关。辽东降将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分别领兵南下作战,被册封为王。耿仲明封靖南王,顺治元年死于江西,其子继茂、其孙精忠先后袭封王爵,后移驻福建。孔有德封定南王,驻守广西,顺治九年战死,儿子也死于战乱,无子爵除。尚可喜封平南王,驻守广东。史称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为清初三藩(因孔有德爵除)。

三藩原为明末辽东军阀,藩兵只忠于藩王个人,实为私人武装。朝廷为激励三藩镇压农民军和南明小朝廷,规定每收复一地即可扩为藩地,三藩打仗十分卖力。藩兵按汉军八旗的规定编制,可与汉军同样圈占土地,享有诸多特权。三王分镇之后,各霸一方,位尊权重,逐渐与中央政府产生了矛盾。

吴三桂三藩当中,吴三桂的实力最强,地位最高。他的军队都是百战精锐,骁勇敢战。他多年苦心经营云南地区,水陆要冲遍置私人,屯战攻守之宜,无不具备。他的世子吴应熊尚公主为和硕额驸,授三等子,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康熙元年(1662年),吴三桂擒获桂王,灭亡了南明最后一个政权--永历小朝廷,因功被晋封为亲王。次年,朝廷敕谕云南贵州的总督巡抚听从吴三桂节制。从此,吴三桂在云贵节制督抚,总理一切,用人吏部不得掣肘,用财户部不得稽迟,官吏由吴三桂自行任免,号称“西选”。据说,当时西选之官几遍天下。吴三桂还用许多其他手段交结朝廷官员,培植党羽。他性喜散财结客,知县以上的官员到任后例谒王府,吴三桂必定设法罗致。对于督抚大吏,吴三桂更是不惜重金交结。遇有巡抚内召或离任,吴三桂必赠程仪,或10万、或3万不等,据说是“挥金如土为防口”。除了在云贵培植党羽外,吴三桂还在京师安插密探。他派人随同额驸吴应熊住在京师,以重金交结朝廷大臣,刺探朝廷动向。吴三桂的军队共有甲兵1万,绿营及投诚兵6万。他精心培养将校,操练士卒,囤积硝磺等军需物资。又开矿铸钱,征收盐税,同达赖喇嘛在北胜州互市,以茶易马。他还张皇边事,连年征讨贵州土司,向朝廷表功。

清政府自多尔衮以来对吴三桂是用其所长,但始终存有戒心。他的世子吴应熊以额驸的身份留居京师,实际是朝廷的人质。顺治十七年,朝廷以赋税不足,令吴三桂裁减绿营及投诚兵。吴三桂将绿营及投诚兵减至2.4万人,数量虽减,去弱存强,留下的都是精锐之师。吴三桂成功地应付了裁军的命令,却不能消除朝廷对他的怀疑和抑制,尤其在擒杀桂王,天下大定之后,削弱他只是时间问题了。

尚可喜尚可喜权势虽然不及吴三桂,但他在广东建藩最久,有权便宜行事,一手遮天,无所顾忌。尚可喜年老多病,世子尚之信受命佐理军事,尚之信酗酒嗜杀,虽身边姬妾仆役,亦不能幸免。

清初有“平南之富甲于天下”之说。尚可喜父子生财有道,他们除霸占土地,建立王庄,加增田赋之外,还针对广东商业发达的特点,开办总行、总店,垄断商业,牟取暴利。商贾除向州县衙门交纳税银,还要交藩税,仅此一项,平南王藩下每年就抽取十余万两白银。他们强霸盐田,占据盐阜,勒令盐商抬高盐价,每年获利七八万两。把持渡口,私抽渡税,每年勒索二三万两。平南藩下还打造海船,私通外洋,每年获利四五十万两。种种巧取豪夺,使平南藩下聚集了大量的财富。

耿继茂父子耿继茂及其子耿精忠在福建也十分跋扈。他们有权便宜行事,调度军机事务。藩兵依势欺压百姓,督抚不敢过问,藩王府中男子14岁就发给弓矢,练习骑射,可以说是久蓄异志了。

靖南王以暴敛闻名。他们随便役使百姓,每日派夫1300名,一半供其役使,一半令折银。城中每夫折银一钱,乡间折银二钱四分。除加增田赋外,靖南藩下还巧立名目,征收苛捐杂税,抽税机构名为总牙,各处市镇关隘,均派人把持征税。米、柴、果子、丝、布、纸、竹、木料、棕、油等物,统统抽税。乡间农夫,挑负一二担杂货,不纳税也不放行。耿继茂还插足当地商业,凡当铺、牙行、盐商,诸色店铺买卖,他都或出本,或伙开,从中分利。

后来,耿继茂病死,耿精忠袭爵,继续在福建危害百姓。

吴三桂等三位藩王割据一方,尾大不掉,对于清政府来说是心腹之患。在南明覆亡,清政府大局初定之后,中央政府与其在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的矛盾就越发显得突出了。其中,尤其以经济矛盾最为尖锐。三藩军费庞大,吴三桂每年需饷300万,本省赋税不足供什一,一切仰仗江南供给,绌则连章人告,赢则不复稽核,中央政府几乎无帐可查。以至当时就有“天下财富半耗于三藩”的说法。削弱三藩已经势在必行了。

康熙二年,辅政四大臣强令收缴吴三桂大将军印,后来,又裁其用人提补之权。康熙六年五月,吴三桂见他所提补的官员多不如请,心中疑惑,便上疏试探,以目疾为辞,请求解除总理云贵两省事务。四大臣令吏部复议,同意将吴三桂所管各项事务照各省惯例,交督抚管理。大小文官亦照各省例,由吏部提授。康熙七年七月,康熙帝亲政,他以三藩、河务、漕运为国家三大要务,十分重视。九月,云贵总督卞三元、提督张国柱、李本深上疏提请吴三桂仍总管云贵事务,康熙帝不允。翌年元月,九卿科道推荐林天擎为云南巡抚,康熙帝以其为平西王藩下人员,一口拒绝。

三藩知道朝廷刻意防范他们,深感不安,日益讲究自固之策。康熙十二年,康熙帝派深受朝廷信任的范承漠(范文程之子)任福建总督。耿精忠担心范承谟负有特殊使命,常常终夜彷徨,衷甲而寝。

三藩与朝廷的矛盾不断加深,一场大规模的对抗已经不可避免了。

二三藩之乱及其平定(一)撤藩之议

康熙十二年三月,镇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因朝廷对三藩心存疑虑,恐其子酗酒嗜杀的不法行为被朝廷怪罪,牵连自己,便疏请归老辽东,由尚之信袭封留镇。康熙帝马上令尚可喜全藩北撤。撤藩令下,吴三桂和耿精忠深感不安,也上疏请求撤藩,以试探朝廷虚实。

康熙帝令议政王大臣会议议论此事,议政王大臣对吴三桂请撤一事产生分歧,拟两议上奏。一议以兵部尚书明珠、刑部尚书莫洛、户部尚书米思翰为主,主张云南撤藩,吴三桂及其所属官兵撤至山海关外;一议以大学士索额图、图海为首,主张仍令吴三桂镇守云南。康熙帝认为吴三桂蓄谋已久,“今若不及早除之,使其养痈成患,何以善后?”下令三藩并撤,派遣礼部侍郎折尔肯、翰林院学士傅达礼往云南;户部尚书梁清标往广东;吏部侍郎陈一柄往福建,经理撤藩。同时谕令户部:三藩及各官兵家口安插地方,所需房屋田地等项,应预为料理,使之迁到之日即能安居乐业。(二)吴三桂倡乱

吴三桂请求撤藩原本为试探朝廷态度,仍希冀降旨慰留。朝廷撤藩令下,吴三桂及其党羽大失所望,决计造反。

康熙十二年(1673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吴三桂公开叛乱。他以召集会议为名,将忠于朝廷的云南巡抚朱治国拘禁杀害,并传檄四方,诡称拥戴明朝朱三太子(实无其人),兴明讨清。自称“原镇守山海关总兵官,今奉旨总统天下兵马大元帅,兴明讨虏大将军”。吴三桂追剿南明,绞杀永历帝父子,事已做绝。但他深知自己仓促起兵,只有以拥明为旗号,才能裹胁更多的人跟自己走。

吴三桂的反讯传到北京,在朝臣中引起一片恐慌。索额图以为吴三桂之反,是由撤藩而引起的,提出处死主张撤藩的大臣,以平息吴三桂的怒气。康熙帝不准,称“朕自少时,以三藩势焰日炽,不可不撤。岂因吴三桂反叛,遂诿过于人耶?”康熙帝又下令停止平南王、靖南王撤藩,以防止叛乱蔓延。孔有德父子死后继无人,其婿孙延龄曾请求承袭王爵,清廷不准。吴三桂叛乱后,康熙帝任命孙延龄为抚蛮大将军,统帅定南王藩下旧部,以安抚人心。康熙帝还亲自发布诏书,谴责吴三桂“反复乱常,不忠、不孝、不义、不仁,为一时之叛首,实万世之罪魁”,下令将居住在京师的吴三桂世子吴应熊,世孙吴世霖处死,以示决不妥协。(三)三藩并起

吴三桂起兵后,即致书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和在贵州、四川、湖北、陕西等地的亲朋故旧,煽动反清。此举在汉族将领中引起强烈的反应。各地汉族将领,或为辽东军阀,与吴三桂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或于清军进关后被迫降清,与满族权贵隔阂较深,对朝廷排挤压抑汉官心怀不满。他们纷纷响应吴三桂。一场大规模的反清战争爆发了。

贵州四川吴三桂反清后,首先派兵开赴贵州,贵州提督李本深在安顺起兵响应。云贵总督甘文焜见贵阳不可守,率数骑避走,后受与吴三桂勾结的叛将逼迫,自刎于镇远吉祥寺。贵州巡抚曹申吉、黔西总兵官王永清先后降服吴三桂。次年正月,四川巡抚罗森、提督郑蛟麟、总兵官吴之茂、谭宏起兵响应吴三桂。吴三桂未打一仗,就轻而易举地占领了西南云南、贵州、四川三省。

湖南湖北吴三桂占领西南三省后,立即派大兵进攻湖南。康熙帝得知吴三桂欲犯湖南,任命顺承郡王勒尔锦为宁南靖寇大将军,统帅八旗兵开赴湖南前线,抵挡吴军。八旗官兵自入关以后被清朝视为国家的根本,予以种种优待,养尊处优,已失去当年的锐气。勒尔锦行动迟缓,三月才抵达荆州,他见吴三桂兵强气盛,不敢渡江争锋,屯兵江北,与吴军隔江相望。吴三桂招降纳叛,有汉族将领为内应,只用了几个月的功夫,就占领了沅州、常德、宝庆、长沙、永州、衡州、岳州和湖北松滋地区。吴三桂亲到常德督战,令吴应麒在岳州浚濠筑垒,又于澧州、长沙布重兵相为犄角,坚守湖南,同时兵分两路,一路东取江西,一路西出四川,经略湖北及陕甘地区。

福建靖南王耿精忠接到吴三桂煽动反叛的书信后,即囚禁了福建总督范承漠,于康熙十三年(1674年)三月十五日,据福建反清。他攻陷福建延平、邵武、福宁、建宁、汀州诸府,邀约吴三桂合兵攻打江西,唆使潮州总兵官刘进忠叛扰广东,又书招台湾郑经发兵攻取沿海郡县,以为声援。随后,他兵分三路,东路攻打浙江温州、台州、处州;中路进犯浙江金华、衢州;西路侵扰江西广信、建昌。又遣兵进犯安徽,侵掠徽州、婺源、祁门,气势猖獗。

广东尚可喜虽然跋扈,但在政治上并无异志。吴三桂叛乱之后,尚可喜逮捕了吴三桂的使者,将逆书呈奏朝廷,并上书表白效忠清朝。他担心长子尚之信招惹是非,请求朝廷允许以次子尚之孝袭封。康熙十四年正月,朝廷晋封尚可喜为平南亲王,令尚之孝袭封,并任命尚之孝为平南大将军,尚之信为讨寇将军。

这时,广东局势十分危急,吴三桂在广东招降纳叛,郑经又发兵助刘进忠入寇。尚之孝迎战失利,退驻惠州。十五年一月,尚可喜病重,二月,尚之信接受吴三桂招讨大将军伪号,遣心腹封锁藩府,幽禁其父。又与郑经讲和,夺尚之孝兵权,使之闲居广州。十月,尚可喜忧愤而死。从此,尚之信毫无顾忌,更加为非作歹。

广西孔有德死后,其女孔四贞嫁孙延龄为妻。孙延龄因此得授广西将军,统辖孔有德所遗部众,驻镇桂林。孙延龄年纪轻,资历浅,不能服众,都统王永年等人曾联名弹劾他。吴三桂叛乱后,康熙帝为安抚孙延龄,封之为抚蛮将军,命他固守广西。孙延龄痛恨王永年等人,趁西南出现变乱,于康熙十三年二月杀了王永年等人,监禁广西巡抚马雄镇,起兵响应吴三桂。五月,他自称安远大将军,派兵攻掠广西各地。

陕西陕西提督王辅臣原为吴三桂藩下总兵官。康熙十三年八月,王辅臣奉命率兵两千跟随大学士、兵部尚书莫洛自陕西向四川进军,征讨吴三桂。十二月,途经宁羌,王辅臣因受到莫洛凌辱,袭杀莫洛,还据平凉,并与吴三桂通款。吴三桂大喜,急忙给王辅臣送去20万两犒师银,授其为平远大将军陕西东路总兵。

王辅臣叛变后,甘肃、陕西一片混乱。固原、定边、巩昌、临洮、兰州、同州、延绥等地守将先后附敌。

台湾郑成功死后,长子郑经继承延平郡王王位,行招讨大将军事。郑经奉永历年号,继续抗清。他重用陈永华,发展农业生产,解决了征台大军的粮食问题。派工匠教当地居民取土烧瓦,起盖房屋,发展手工业。又利用台湾的有利地形,通海贸易,发展商业。他还建孔庙,立学校,考试青年学子,优秀者补六官内都事。这是台湾有儒学教育和初级科举的开始。台湾在政治经济诸方面都有了较大发展。

郑经因台湾地处一隅,与清朝抗衡元异以卵击石,不敢大举进犯东南沿海。清廷因大局初定,水师力量薄弱,也无法收复台湾。台湾这时实际上是处于地方割据状态。康熙十二年,三藩之乱爆发,郑经以为有机可趁,立即积极介人。他与吴三桂、耿精忠取得联系,于康熙十三年三月亲率舟师抵达厦门。

从康熙十二年十一月到康熙十三年底,在吴三桂倡乱以来一年多的时间里,反清战火迅速蔓延,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台湾的全部及福建、陕西、甘肃、湖南、湖北、江西、浙江的部分地区已先后脱离了清政府的控制。清政府处处被动,局面岌岌可危。(四)平藩战争的胜利

三藩叛乱之后,康熙帝立即派遣满洲诸王,统帅八旗禁旅前往镇压。勒尔锦南下之后,他又先后指派多罗贝勒尚善为安远靖寇大将军攻打岳州;安亲王岳乐为定远平寇大将军攻打江西;简亲王喇布为扬威大将军镇守江南;多罗贝勒洞鄂为定西大将军,与莫洛合兵由陕西攻打四川;康亲王杰书为奉命大将军、贝子傅喇塔为宁海将军,由浙江攻打福建。

与军事行动相配合,康熙帝还采取了一系列政治攻势,剿抚并用,分化瓦解三藩。他处决了吴三桂在京的子孙,对耿精忠在京之弟则十分宽容,派耿聚忠与朝廷官员同赴福建招抚,并反复声明若耿精忠悔罪投诚,复其王爵,令其照旧镇守福建。朝廷还一再宣布原吴三桂属下官民,无论在各省做官或闲住者,只要与叛乱无涉,虽父子兄弟在云南,概不株连。对立有战功的绿旗将领,康熙帝也分别予以赏赐,以联络感情,缓和朝廷上的满汉矛盾。

康熙帝对军需问题也十分重视。当时有“三吴财富实甲海内”之说,吴三桂倡乱之后,康熙帝即对江南的防守做了周密的安排,并在政治上对江南地主采取灵活的政策,如准许开销“奏销案”黜革的缙绅等等。结果,在平叛战争中,江南地区保持稳定,为清政府提供了有效的经济保障。后来,江宁巡抚曾说过,平叛战争军需取给于江南不下3000余万。除此之外,康熙帝还裁减地方经费,加强财政管理;削减官俸,加征官绅田赋,鼓励官员和富民捐纳;改折漕白二粮,增收盐课;增收关税和杂税,采取种种措施筹集经费,终于在旷日持久的战争中逐渐占据了上风。

吴三桂这时年纪已过60,多谋而不善断,无心进取。他横穿云贵,轻取湖南之时,曾有谋士劝他乘势北渡长江,与清廷争夺天下,他却放回折尔肯,付疏至京,希冀索回子孙,与清廷划他讲和。直到康熙帝绞死吴应熊父子,吴三桂才恍然大悟,叹曰:“上少年乃能是耶?事决矣。”王辅臣叛变后,叛军纵横五省,天下震动,可是,吴三桂仍然一心经略长江以南,企图与清廷划江为界,裂土称王。正因为如此,康熙十三、十四年,吴三桂虽然在战场上处于主动,却未扩大战果。到了康熙十五年,这种情况开始发生变化。

陕甘战场王辅臣为人有勇无谋,他叛变后,踞蹙于平凉一隅,未作进取发展。清政府从北京和湖厂调集兵力,先后收复了绥德、兰州、巩昌、延安、定边诸城,截断王辅臣与四川叛军的联络通道。康熙十五年二月,康熙帝任命大学士图海为抚远大将军,负责西北战事。图海亲至平凉督战,指挥清军围攻平凉,并截断叛军饷道,使之坐困孤城,陷入困境。六月,王辅臣粮尽计穷,不得已派人乞降。康熙帝下诏赦罪。清军乘胜收复固原、庆阳,西线大捷。

浙赣闽战场康熙十四年,郑经应耿精忠之约,协同对清作战,十月,出兵攻陷漳州,并乘胜袭取兴化、汀州。十二月,攻取温州。十五年,郑经又陆续收复了广东潮州府和惠州、广州二府的一些州县,势力达于极盛。六月,他违约偷袭耿精忠的地盘,迫使耿军自江西前线撤军回防。清军乘势大举进攻,越过仙霞关,攻克建宁,抵达延平。耿精忠势蹙出降,献出福州,随同清军一同攻打郑经,连克兴、泉、汀、漳四州。郑经势单力孤,于十六年初败走厦门。浙江、福建又为清军所有。

广东广西战场耿精忠降清后,孙延龄、尚之信深受震动。孙延龄因有清朝派人招抚,又有部将傅弘烈、妻子孔四贞规劝,决计降清,并于康熙十六年初,派傅弘烈赴江西迎接清军。吴三桂侦知孙延龄动向,派从孙吴世琮领兵攻入桂林,杀死孙延龄父子,将孔四贞带到云南,并派部将留守桂林。不久,孙延龄旧部杀死吴军守将,投降了清政府。

尚之信叛清原为争夺王位,他接受了吴三桂的封号,却不肯听从吴三桂调遣,也不派兵攻打清军。康熙十五年底,尚之信见清军在福建、广西进展顺利,心中不安。十二月,他派人携密疏至江西简亲王军前乞降。十六年三月,清军进入广东。广东平定。

湖南战场湖南是三藩之乱的中心战场。吴三桂占有湖南后,主力军一直坚守湖南,清军频频进攻,败多胜少,始终不能动摇吴三桂。康熙十五年三月,安亲王岳乐趁吴三桂亲赴松滋指挥吴军援助王辅臣之机,攻下醴陵、萍乡,直逼长沙。吴三桂闻讯,急忙亲统大军自松滋回援。康熙帝命勒尔锦率荆岳大军渡江南下接应,勒尔锦行动迟缓,更于途中遇上吴三桂回援大军,望风溃遁,奔回荆州。

从康熙十五年(1676年)秋季开始,全国形势发生了逆转。陕西王辅臣、福建耿精忠先后降清,吴三桂半年之内连失数省,陷于被动挨打的不利局面。但他凭借百战劲旅,仍然坚守岳州、长沙,屡屡挫败清军攻势。

康熙十七年(1678年),吴三桂已67岁,起兵反清也有6年了。这时,他势单力孤,深感日暮途穷,遂决计称帝封臣,以鼓舞士气。三月初一,吴三桂在衡州称帝,国号周,建元昭武,改衡州为定天府。置百官,大封诸将,僭造新历,举云、贵、川、湖乡试。八月十七日,吴三桂病死于军中。十月,吴世璠(吴应熊庶子)迎丧还滇,即帝位,改元洪化。

吴三桂死后,康熙帝督促各路大军进剿,又遣吴三桂原下属赴各地军前招抚。吴世璠凭借吴三桂多年来在西南地区蓄积的力量,与清军在湖南、贵州、四川等地相持数年,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清军才最后攻下吴氏老巢昆明,吴世璠自杀。清军进入昆明后,戮吴世璠尸,传首京师。

吴氏灭亡之前,三藩当中的尚之信已于康熙十九年闰八月被清朝赐死于广州。耿精忠于清军攻克昆明后的第二年正月被凌迟处死。孙延龄之妻孔四贞被清军带回京师,默默无闻地了此一生。王辅臣则畏罪自杀。

至此,延续8年之久,战火波及十几个省区的三藩之乱被彻底平息了。年轻的康熙皇帝亲自指挥了这场战争,并最终取得胜利。这使他的政治声望大为提高,康熙帝的统治巩固了。三台湾与大陆的统一三藩被清廷分化瓦解,各个击败之后,郑经在厦门就孤军暴露,难以立足了。康熙十九年三月,福建总督姚启圣率大军围攻金门、厦门两岛,郑氏诸将相继降服,郑经退走台湾。郑经回到台湾后,意志十分消沉。他委托长子郑克监国,自己则带领文武官员围射游乐,纵情酒色,终为酒色所戕。康熙二十年(1681年),郑经病死,年39岁。这时,郑氏重要谋臣陈永华(郑克之岳父)已于一年前去世,郑克年仅18岁,孤立无援,不久被侍卫冯锡范借口不是郑氏血脉而杀害。郑经次子郑克(冯锡范之婿)袭延平郡王,年仅12岁。

二十年六月,康熙帝得到姚启圣关于郑经已死,郑氏内乱的密报,决计规取澎湖、台湾。他根据大学士李光地和姚启圣的建议,启用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加太子少保,协同迸取。施琅原为郑成功部将,顺治八年降清,曾任福建水师提督,后调北京任内大臣。他擅长海战,了解郑氏集团,实为攻打台湾的最佳人选。

十月,施琅抵厦门视事,并以加衔提督整顿水师,筹划进剿。在制度上提督要受督抚节制,施琅因与姚启圣在进剿时间上有分歧,上疏朝廷,称“臣于水师营中,简选精兵二万余,战船三百艘,己足破灭海寇。请令督抚趣办粮饷给臣军,而独任臣以讨贼。”请求给以独征台湾的兵权。康熙帝打破常规,同意了施琅的请求,批准由他“相机自行进剿”。

姚启圣虽因施琅的一纸奏折而无权指挥征台大军,但他仍以全局为重,居中调度,为施琅准备了充足的物资,并分拨捐膳兵、战船随施琅出征,或为他往来策应。

这时,对清政府更为有利的是台湾地区的社会矛盾也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台湾地方狭小,人口有限,但军费开支较大。百姓除田赋、丁银外,又加征乡村茅舍税,房屋每丈征银5分,百姓不堪负担,有十分之三的房屋被毁坏。郑氏连年征兵,每10家征1人,每人折价100两。每一征兵,城乡均骚扰不堪。此外,还向高山族产金处勒索黄金,役使高山族男子搬运军需,造成尖锐的民族矛盾。康熙二十一年十月,台湾歉收,出现饥荒。十二月,承天府大火,延烧1600余家,米价居高不下,第二年春天,灾荒更重,百姓饿死甚多。郑氏统治发生了深刻的危机。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十四日,施琅率水师攻打澎湖。郑氏以刘国轩为总督,统辖2万水师、200艘战船据守澎湖。刘国轩兵力不及施琅,且粮饷不济,不久即被清军打败,仅率30余船逃回台湾。

澎湖一战几乎耗尽郑氏的兵力粮秣,郑克无力再战,上表降清。七月,台湾兵民剃发,缴纳册印。八月,施琅抵达台湾,料理善后。九月,郑克等相继进京陛见。康熙帝授郑克公爵、冯锡范伯爵,赐第居京师,刘国轩天津卫总兵官、伯爵,官兵各给安置,隶上三旗。十一月,施琅将台湾交给手下将领把守,班师凯旋。

清军收复台湾后,有人主张迁其人,弃其地,施琅上疏反对,强调台湾“乃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东南之保障”,倘若外国占据,“乃种祸后来,沿海诸省断难晏然无虞”,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康熙帝与议政王大臣、福建督抚提镇反复商议,决定在台湾设府,由福建省管辖。台湾府下设台湾、诸罗、凤山三县。合厦门置分巡台湾道,全台设总兵一、副将二,士兵8000。澎湖设副将一,士兵2000。

从此,台湾府归于清政府统治,直属福建管辖。

第五节 清初的思想文化

顺治及康熙初叶,思想文化领域呈现出人才林立、群星璀璨的生动局面。

一清初学术发展趋势和基本特征

探讨清初的思想文化,不仅要将它置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去,而且也要注意到它与先前学术文化的后先相承,即理论背景。(一)清初学术的理论背景

明清两朝虽然发生更迭,但明人开启的学术道路并未中断。清初学术依然延续前代,并赋予它时代的特征。

宋明学术,以理学为标志。经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颗、程颐、朱熹、陆九渊的努力,封建伦理道德的“天理”已经用理论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然而先验的“天理”如何同世俗的人结合,成为人世间的主宰,朱熹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王守仁用“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最终解决这一历史课题。但他所谓心所固有的“良知”没有确定的是非标准,使得“天理”成为随人解释的东西。这就为王学,乃至理学从理论上崩解,打开缺口。泰州学派沿玉守仁“致良知”说的路子,一直走到了王学乃至整个宋明理学的反面。这表明宋明理学走向没落。

在晚明理学走向没落的时候,学术界出现向其相反方向转化的趋势,表现为三条途径。首先,理学中出现了由王学向朱学的回归。顾宪成、高攀龙、刘宗周等是这方面的倡导者。经他们的努力,虽然产生了去虚就实的学风,但不过是理学的内部调整。其次,经世思潮的崛起,代表人物是徐光启。在他的影响下,复社诸君子闻风而起。崇祯十一年(1638年)《明经世文编》的刊行成为这一思潮高涨的象征。宋应星、徐弘祖、方以智等人著作朴实无华,切于世用。晚明的经世思潮旨在挽救社会危机,真正足以代表一时学术转化方向。再次,对经学的倡导。此风由嘉靖、隆庆间学者归有光开其端。万历年间,焦竑、陈第诸人继起。至启、祯两朝的钱谦益后先呼应,对清初以经学济理学之穷的学术潮流产生影响。另外,西方自然科学知识随同神学的输入,既开扩了我国知识界的学术视野,也推动对经学的再认识。(二)清初的文化政策

在影响清初学术的诸因素中,清廷的文化政策是一个重要方面。清初的文化政策,包括以下几方面:(1)民族高压政策的确定

满洲贵族所建立的清朝决定了满洲贵族对汉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强制统治。反映在文化政策上,其一是焚书。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廷下令将民间流传的《四书辨》、《大学辨》等书焚毁。其二是文字狱。庄廷鑨明史案就是其中一例。后来文字狱再兴肇始于此。(2)继续实行科举取士制度

明末,由于战乱,科举考试不能正常举行。顺治元年(1644年),清廷入主中原,顺治帝诏示天下,“会试,定于辰、戌、丑、未年;各直省乡试,定于子、午、卯、酉年”,立即继续实行明代的科举取士制度。(3)“崇儒重道”基本国策的实施

顺治九年,“临雍释奠”大典隆重举行,顺治帝勉励太学师生笃守“圣人之道”、“讲究服膺,用资治理”。翌年,又颁谕礼部,把“崇儒重道”作为基本国策确定下来。康熙帝即位后提出以“文教是先”为核心的十六条治国纲领,把顺治帝制定的“崇儒重道”国策具体化。(4)“博学鸿儒”特科的举行

出于“振兴文教”的需要,康熙十八年“博学鸿儒”特科举行,经考试录取50人。其意义重大,既显示清廷崇奖儒学,同时也促进满汉文化的合流。(5)图书的访求与编纂

顺治帝对图书编纂和访求重视,编纂《明史》、《通鉴全书》、《孝经衍义》等。康熙帝加以光大,先是经学、史学,后扩及诗文、音韵、性理、天文、地理、数学及名物汇编等,遂奠定了日后图书编纂繁荣兴旺的深厚根基。(三)清初学术的发展趋势及特征

清初学术,以经世思潮为主干,从对明亡的沉痛反思人手,在广阔的学术领域去虚就实,尔后又逐渐向以经学济理学之穷的方向过渡。呈现出既有别于宋明理学,又不同于乾嘉汉学的特征。王国维把清初学术归结为一个“大”字,大就是博大。经、史、子、集、性理天道、音韵乐律、天文历算、地理沿革无所不包。透过博大的表象,清初学术有其更深刻的历史实质。明末以来的社会动荡,至明清更迭达于极点。面对“神州荡覆,宗社丘墟”的现实,清初思想家反思历史,抨击脱离实际的学风,力主讲求“当世之务”的经世实学,学以经世成为时代呼声和学术主干。这一经世特征又与对理学的批判、总结相联。明清之际,理学在理论和实际上的没落,既是封建社会危机的折射,也是儒学自身危机的反映。为了挽救这种危机,他们选择较之理学更为古老的经学,于是在摈弃理学后,为了探求与国计民生有关的实学,清初学术界不约而同地趋向于以经学取代理学的选择。清初经学的倡导者是钱谦益,他提出“以汉人为宗主”的经学主张,进而把经学与史学相结合,得到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李颙、费密等清初学者响应,并与学以经世的宗旨相结合,形成通经致用的新学风。然而清初诸儒所倡导的通经致用与清廷巩固统治后的文化高压政策相牴牾,使清初学术在为学方,法上逐渐向博稽经史一路走去。

二清初三大思想家及其成就

在中国思想史上,明清之际是一个重要发展时期,其中以清初最为引人注目。在清初众多思想家中,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贡献最大。(一)黄宗教对君主专制政权体制的批判

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一号梨洲,学者尊为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他学承刘宗周,远宗王阳明,是蕺山学派的重要传人。黄宗羲虽为王学后劲,但是随着时代的变迁,他立足于“天崩地解”的社会现实。将王、刘之学廓而大之,已非理学旧规所能包括。黄宗羲认为,“儒者之学,经天纬地”,他主张合学问与事功为一,以期“救国家之急难”。由于志存经世,因而凡与国计民生有关的学问,他都广为涉足,博及史学、经学、天文、历算、律吕、舆地、诗文以及版本目录诸学。他一生勤于著述,讲学不辍,培养了像万斯大、万斯同这样的一些著名经史学家,也为后世留下了诸如《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明文海》等大量的著述。

黄宗羲理论贡献突出地表现为对君主专制政权体制的系统批判。早在顺治十年,为探讨“治乱之故”,他即撰写《留书》一部。全书对中国古代政权形式的演变,历代兵制,特别是明代卫所制度的得失,以及晚明的党争等问题都进行研究。康熙元年,南明永历政权崩溃,复明化为泡影,黄宗羲转而走向以著述救世的道路。于是他将先前在《留书》中的理论探讨加以深化,于次年完成了他的不朽名著《明夷待访录》。

如果说《留书》的撰写,抨击弊端,旨在复明,那么《明夷待访录》的成书,则已逾出“一姓之兴亡”,成为对君主专制政权体制的系统批判。其主要之点在于,首先,是明确君臣职分,论证在同样致力于天下万民忧乐的前提下,君臣二者“名异而实同”的道理。黄宗羲以秦为界,把中国古代史分为两截,秦以前为“古”,尔后为“今”。他认为“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君主受到爱戴,而“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造成人君独裁,“臣为君而设”。在他看来,君臣职分有别,其目的只有一条,就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正是以“为天下”、“为万民”为前提,黄宗羲提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的主张,从而完成他的“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的理论论证。其次,是关于“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治主张的提出。黄宗羲把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分为两种。他认为秦以前的法律由于不“为一己而立”,因而是“天下之法”,即“无法之法”;秦以后法律维护一家一姓的私利,因此是“一家之法”,即“非法之法”。他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主张。为了遏制人君践踏法律,他还主张提高学校的地位,发出了“公其是非于学校”的呐喊。再次,是以“富民”为宗旨的经济思想的阐述。黄宗羲从明末经济崩溃的严酷现实出发,总结历代经济政策的成败利弊。就土地制度、赋役承担、商业活动、钱法等国家基本经济问题,系统地阐述“藏富于民”的主张,发展了前人的“富民”思想。《明夷待访录》在清初不胫而走,曾引起思想界的共鸣。就是在近代,改良派也把它“作为宣传民主主义的工具”。(二)顾炎武“明道救世”的实学思想

顾炎武(1613-1682)原名绛,字忠清,明亡,改名炎武,字宁人。学者尊为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在清初学术发展过程中,同样是一代风气的开启者,如果说黄宗羲的杰出之处,集中地表现为新思想的呐喊,那么顾炎武的历史贡献,则主要在于务实学风的积极倡导。

顾炎武的实学思想,是在对宋明理学的批判中建立起来的。他对宋明理学的批判,从抨击王阳明心学入手。顾氏把晚明心学的泛滥比之于魏晋玄学清谈,认为二者其“罪深于桀纣”,同样是导致“神州荡覆,宗社丘墟”的根源。既而又对理学家“性与天道”的论究提出否定式的异议。他说:“命与仁,夫子之所罕言也;性与天道,子贡之所未得闻也。”把“性与天道”的论究直斥为禅学。就方法论而言,宋明理学以讲求义理为特征,顾炎武的为学路数则反对载之空言而不能见诸行事的空虚之学,重资料,重实证。资料的收集,作为著述工作不可或缺的第一步,顾炎武对之极为重视。在他一生的著述活动中,“著书不如抄书”的祖训始终是他的座右铭。他早年的《天下郡国利病书》和《肇域志》就是“有得即录”,抄撮而成。而晚年的《日知录》也是“采山之铜”而成。

顾炎武为学以“明道救世”为宗旨。他所谓的圣人之道就是“博学于文”与“行己有耻”的合而为一。以这一学风去讲求的实学,其落脚点就是要经世致用,也就是他所说的“救世”。顾炎武一生拳拳于《日知录》的写作,只是为了“明学术,正人心,拨乱世以兴太平之事”。他研治古音学是因为它是“一道德而同俗者又不敢略”的大事;治经史之学则旨在“引古筹今,亦吾儒经世之用”,涉足金石考古和舆地诗文等学,也都是为了对国家民族能有所作为。他的“明道救世”的实学思想为后世示范了一种严谨健实的新学风,开拓了广阔的学术门径。而他重资料、重实证的治学风格,尔后遂演成乾嘉汉学的基本方法。(三)王夫之对传统学术的批判继承

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学者尊为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在清初诸儒中,王夫之学术体系缜密,最为博大。于经学有诸经疏解、考异,多达23种,166卷;于史学既有著名的《读通鉴论》、《宋论》,还有据事直书,堪称信史的《永历实录》、《莲峰志》、《箨史》;于哲学有他的代表著述《张子正蒙注》、《思问录内外篇》等14种,54卷;于文学则有诗文杂著、《楚辞通释》及历代诗选等30种,72卷。

王夫之博大思想体系的形成,是他对中国传统学术进行批判继承的结果。王夫之早年为学,以父兄为师,受阳明后学、东林学派的影响。在激烈动荡的社会现实的洗礼中,他通过对传统学术的批判继承,终于冲决了朱、王学术的网罗,找到了他的归宿。王充的《论衡》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部伟著。在书中,王充以“疾虚妄”的不妥协态度,全面批判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谬说。王夫之继承了这种批判精神,直斥王学为“新学邪说”,他甚至还偏激地把宋、明的灭亡归咎于陆九渊、王阳明之学。王夫之虽然否定王学,但并没有走上由王返朱的途径,而是表彰张载学说,试图据以创辟一条学术新路。张载的《正蒙》建立以气为轴心的哲学体系,素为正统理学所不喜。王夫之则为其作注,将张载的思想加以完善和发展,形成了以完整的元气本体论、“变化日新”的辩证思维和“理势合一”的历史观为核心的哲学体系。在这博大的思想体系中,为王夫之所提出的“实有”范畴,丰富了张载的气论,把中国古代的宇宙观推向一个新的层次,成为中国近代实证科学的先导。为他所运用的“变化日新”的辩证思维,则纠正了张载关于物质运动形式的形而上学,对晚清勃兴的近代思维,同样起了不可忽视的启蒙作用。王夫之对于“在势之必然处见理”的历史观的阐述,厚今薄古,立足现实,既是对宋明数百年理学家向往的“三代之治”的否定,同时又以其对历史发展趋势的理论探索,为中国古代史的发展作出了意义深远的贡献。不仅如此,他还对佛老异说批判地继承,丰富自己的辩证思维。他吸取佛学关于“能”(主观)与“所”(客观)的认识范畴,提出了“能必副其所”的正确命题,从而丰富了自己的认识论。他在政治思想上,抨击申韩的刻核暴戾,于老庄思想则有所节取。总之,工夫之的学术把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与创新结合在一起。

王夫之的为学立足点也是要经世致用。如果说王夫之表彰王充、张载思想,是对传统成功的批判继承,那么他对同时学者方以智学风的赞许,则是将传统与现实相结合的向前看,其意义显然非继承本身所能比拟。方以智(1611-1671)早年受西学影响,究心自然科学,并把它同中国传统的考据学相结合,撰成著名的《通雅》和《物理小识》。方以智倡导“博学积久,待征乃决”的学风,王夫之给予积极评价,称“密翁与其公子为质测之学,诚学思兼致之实功”,这是从方法论上对宋明理学的大胆否定。它与顾炎武以经学取代理学的努力,李颙融理学于儒学的倡导不谋而合,同样是清初务实学风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由于时代的局限,王夫之的务实主张并没有超越传统儒学的藩篱,继之而起的乾嘉学者,从他走过的学术道路中所依稀看到的,只是强调“闻见之征”的考据之学罢了。这是对王夫之学术精华的无视和曲解,也是整个清初学术的历史悲剧。

三清初的史学

清初史学,一度颇称活跃,官私史籍并时而出,不仅纪传、编年、记事本末诸体赅备,而且著述的繁富亦为既往史学中所仅见。尤其是黄宗羲的《明儒学案》,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皆以取材宏富,体例新颖为传统历史编纂学平添异彩,成为一代史学的瑰宝。(一)官修本朝史

清承明制,设官编纂本朝历史。早在关外的太宗朝,即于崇德元年(1636年)十一月撰成《太祖武皇帝实录》。定鼎中原之后;又于顺治六年正月开设实录馆,编纂《太宗文皇帝实录》。康熙六年起开始编纂《世祖实录》。十一年五月,《世祖实录》成,凡144卷。十二年七月,重修《太宗实录》。二十年十月,书成,凡65卷。之后重修《太祖实录》。与此同时,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圣训》、《平定三逆方略》、《一统志》诸书皆先后设馆编纂。至二十五年二月,重修《太祖实录》蒇事,改名《太祖高皇帝实录》,凡10卷。清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实录,为编年体清初开国史,系据上谕朱批奏折、起居注及其他官中档册排比而成,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由于对实录的局部改纂或相继重修,始而为一己文过饰非,继之则为推尊先人而不惜淆乱历史真相,这既损害实录的历史价值,也开后世改窜实录之风。(二)私家修史

清初,私家修史之风复盛。著名的有,马骕的《绎史》、《左传事纬》,李清、吴任臣的《南北史合注》、《南唐书合注》、《十国春秋》,徐乾学的《资治通鉴后编》,朱彝尊的《经义考》,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等,其中以谈迁《国榷》,张岱《石匮书》及《后集》等为代表的明史编纂为最盛。在清初,为什么会出现众多史家究心明史的史学现象?谈迁撰写《国榷》的过程回答了这个问题。谈迁(1594-1658)所著《国榷》为编年体明史。全书的撰写,肇自明末,竣于清初,历时三十余年始成。明亡前,谈迁致力于《国榷》,是因为他不满明人所修的实录诬枉不实,试图去伪存真。明亡后,他不甘于“国灭史亦随灭”,欲借修明史来对一代兴亡“追叙缘因”。这也是清初众多史家究心明史的根源所在。然而清初的私家修史,尤其是私撰明史,却并不为官方所赞许。康熙十八年以后,以官设明史馆的重开,将明史的私撰同官修强行合流,从而又回到了正史非官府莫修的旧途。(三)万斯同与官修《明史》

顺治二年明史馆初开,迄乾隆四年完成,历时90余年。在众多纂修名人中,其首选者则是万斯同。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晚号石园,浙江郭县人。他早年受业于黄宗羲,独潜心于经史。康熙十八年,明史馆重开,监修徐元文聘入史馆供职。为存故国之史,他遵黄宗羲“国可灭,史不可灭”之教,应聘北上。万斯同主张修撰《明史》应以列朝实录为主要依据,但他又反对拘泥实录。他在阐述治史经验时指出:“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每当史馆中拟稿送至,他便精心复审,一一进行校补。史馆中每有异议,亦以他的意见加以裁断。万斯同修史重专家,对唐以后的官修史书旧制深不以为然。迄于万斯同逝世,尽管所订《明史》尚缺表志未完,但是今本《明史》中的表13卷,脱胎于他的《明史表》13篇。万斯同生前,以精于史表著称于世。他长期致力于历代史表的补撰,并合《明史表》13篇,著为《历代史表》一部。万斯同一生以明代历史的撰写为己任,为官修《明史》的成书鞠躬尽瘁,耗尽心力。他“以布衣参史局,不署衔,不受俸”的精神更值得称道。(四)《明儒学案》与清初学术史编纂

清初,孙奇逢著《理学宗传》,开一时学者编学术史风气之先声。此后,魏裔介的《圣学知统录》,汤斌的《洛学编》,魏一鳌的《北学编》,费密的《中传正记》,黄宗羲的《明儒学案》,张夏的《洛闽渊源录》,熊赐履的《学统》,范镐鼎的《理学备考》等接踵而起,形成方兴未艾的学术史编纂之风。上述著作大都体例参差庞杂,未能尽如人意。独有黄宗羲的《明儒学案》体例严整,自成一家,堪称名副其实的“为学作史”。《明儒学案》全书62卷,综贯有明一代理学源流,上起明初吴与弼,下迄明末刘宗周,以学术宗尚区分类聚,网罗理学家200余人,成为我国古代第一部系统的断代学术史专著。《明儒学案》卷首冠以《师说》,辑录刘宗周关于明代理学家的论述20余则,以示本书立论所宗。以下,则“以有所授受者,分为各案,其特起者、后之学者、不甚著者,总列诸儒之案”。依次列崇仁、白沙、河东、三原、姚江、浙中王门、江右王门、南中王门、楚中王门、北方王门、粤闽王门、止修、泰州、甘泉、诸儒、东林、蕺山等十七个学案。本书于各学案前,均有作者绪论一段,提纲挈领,介绍案主学术宗旨。之后为案主本传,记其一生学行。文集、语录等资料选辑,则自案主全集纂要钩玄,置于卷末。这样一个三段式的编纂体例,结构严整,首尾一贯,显示出作者深厚的历史编纂素养。后来,全祖望续编的《宋元学案》,徐世昌主持纂辑的《清儒学案》,对学案体史籍的编纂虽有一定发展,但仍承袭黄宗羲所厘定的规制。直到梁启超以专题论述的章节体撰《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学术史的编纂始翻过学案体的一页。(五)《读史方舆纪要》与清初历史地理学

重视地理沿革研究,这是我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清初,最能反映一时历史地理学成就的,当首推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顾祖禹(1631-1692)字景范,号宛溪,江苏无锡人。他研究历史地理学,源自庭训启蒙。当时的历史地理学研究,大致有两条途径,一是侧重实地考察,二是侧重文献钩稽。顾祖禹是从文献排比入手,辅以实地见闻而成书。《读史方舆纪要》自顺治十六年始撰,著者数十年如一日,为《读史方舆纪要》耗尽毕生心血,直到逝世前夕始告完成,实现了顾祖禹“远追《禹贡》、《职方》之纪,近考《春秋》历代之文,旁及稗官野乘之说,参订百家之志”宗旨。《读史方舆纪要》全书130卷,附《舆图要览》4卷。前9卷总论历代州域形势。以朝代为经,地理为纬,疆域分合,建制沿革,厘然在目。中114卷,依明代政区划分,述南北直隶及十三司地理。各省卷首冠以总叙,综论其历史地位。然后以地理为经,朝代为纬。叙述各府、州、县疆域沿革、名山大川、关隘古迹等。于郡县变迁、山川险要、战守攻取,尤为用力,载之最详。后7卷专言山川原委、天文分野。各卷所记,纲如经,目如传,先以正文为纲要,再详为细目以作注释,自书自注,其注文十数借于正文。全书眉目清晰,体裁新颖。该书的史学价值,不仅表现在其体裁上的创新,而且还在于作者把地理环境与历史事变相结合,使全书始终贯穿经世致用的史学思想。《读史方舆纪要》正是以其治史以经世的思想,使之掩历代同类著述而上,成为我国古代历史地理学的一个辉煌总结。

四清初的文学和艺术

经历明清更迭的社会动荡,清初的文学和艺术-反明中叶以后的复古摹拟之风,以其对现实的敏锐反映构成鲜明的历史特征。(一)清初的文学

清初诸儒沿袭晚明,以诗文经世,对先前的拟古之风和独抒“性灵”的文学主张进行了全面清算。钱谦益(1582-1664年)是对明中叶以后形式主义诗文风格批判的首倡者。他响亮地提出“反经求本”和“通经吸古”的文学主张。黄宗羲不仅痛斥明人的形式主义格调,而且建立了文与学合、文与道合、道与学合三位一体的文学观。顾炎武也痛恨明人的复古摹拟之风,十分注意诗文的社会教育作用。他们的文学主张和诗文荡涤弥漫于文坛的形式主义积习,宣告清初健实诗文风格的形成。

清初诗坛,才人辈出,在立足现实的前提下,清初诗分两类。一是以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为代表的“遗民”诗人;二是以钱谦益、吴伟业、宋琬等为代表的“专家”诗人。无论是诗歌创作的繁荣和不拘一格,还是对现实题材的广泛挖掘,都开创清诗生机勃勃的局面。

清初词的复兴表现为当时诗人多能填词,工于词艺。主要有三家。陈维崧词作取法宋人,长调小令,抒写自如,一生词作丰厚。朱彝尊博学工诗,尤长于词。词风醇雅清空,追求形式美,开浙西词派风气之先。纳兰性德词以自然流丽的小令见长,偶有长调,直抒胸臆,颇能感人。

清初散文,接迹明人,主要取法韩、欧,尊崇唐宋八大家。专以散文名家者,有侯方域、魏禧、汪琬三家。金圣叹的文学批评独具一格。他继承李贽、袁宏道反正统精神,向传统文学挑战,把《西厢记》、《水浒》同《离骚》、《庄子》、《史记》、《杜诗》并称为六才子书。一一进行了别具只眼的评点,为正统派文士不取。

清初小说创作不及诗文繁盛。但是明末小说反映现实生活,批判堕落世风的优良传统,在这一时期的作品中得到了继承和发展。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这一时期现实批判主义的代表作。陈忱的《水浒后传》,钱彩撰写,金丰增订的《说岳全传》,诸人获的《隋唐演义》,刘璋的《斩鬼传》等,对揭露统治阶级的丑恶,讽刺世风的低下,都各有所长。(二)清初的艺术

明末,李玉就以《一捧雪》等佳作蜚声剧坛。入清后,他成为专职戏曲作家。他的代表作有《万民安》、《清忠谱》、《万里圆》、《千忠戮》等。其戏曲创作立足现实,以艺术的力量去唤起人们的社会责任感,无论在作品内容,还是在艺术技巧上,都达到较高的境界。当时,以李玉为中心,在苏州的戏曲园地中活跃着一批优秀的戏曲艺术家,此外,还有名曲师纽少雅,文学家冯梦龙等,他们从不同角度为戏曲事业作出过贡献。

清初戏曲界,李渔与李玉齐名。李玉的贡献在传奇创作,而李渔的成就集中体现于戏曲理论的总结。他把剧本结构作为戏曲文学的第一要素来总结,是十分正确的。他从舞台效果出发,强调戏曲文学语言的浅显,也是很可取的。他就戏曲表演所提出的许多见解,是当时昆曲艺术的教学与演出经验的总结。

在清初诸种曲艺表演形式中,以扬州评书成就最大,其代表人物是柳敬亭。柳敬亭说书口齿伶俐,滑稽善谚。他说书,题材广泛,内容充实,技艺炉火纯青,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为清初曲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清初画坛,受明末形式主义画风影响甚深。王时敏、王鉴、王翚、王原祁合称清初画坛“四王”。与形式主义的画风相对立,在民间产生了具有现实主义倾向的陈洪绶的人物画和石涛、朱耷的山水画。他们的画风试图以不趋时尚的艺术手法去强烈地表现自己的性格,对现实作出批判。园林艺术与绘画相通,它合绘画、书法、诗歌、工艺诸艺为一堂,是一门综合艺术。清初,战乱频仍,皇家园囿未遑大兴土木,园林艺术的主要成就反映在苏州的叠石艺术之中。

第三章 鼎盛与衰落(康熙二十三年至嘉庆二十五年)

第一节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一康熙整顿吏治

自顺治初年开始,由于统治区域急剧扩大,各级政府机构都需要用人,以至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一些官员利用朝廷要他们举荐人才的机会,呼朋引类,狼狈为奸,造成整个官员队伍素质低下。另一方面,长年不断的战争,也使统治者无法认真思考吏治问题;战争造成的严重财政困难,使得清政府对各级官员的要求,降低到只是保证赋课的足额。再加上不断裁扣衙门公费和实施低俸制等等原因,助长了贪风的炽盛和吏治的败坏。

顺治十年(1653年),顺治帝到内院了解吏部大计官员的情况,对查出的赃官之多,感到吃惊,说:“贪吏何其多也,此辈平时侵渔小民,当兹大计之年,亦当戒慎。”康熙帝自亲政以后,对吏治问题十分关注。他不止一次地谈起吏治与民生的关系。十二年(1673年),他与大学士熊赐履讨论治国之道时说:百姓生活不得安宁,关键在于吏治不清,假若长吏贤明,百姓自然安宁。他又针对魏象枢所上请求严饬吏治的奏疏说:“这所奏事情切中时弊”,要求有关部院“会同详议具奏”。

长达8年之久的平定三藩的战争胜利结束,为康熙帝整饬吏治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

为了加强人们对整饬吏治重要性的认识,康熙帝还不时举出明亡的教训。他说:要避免“蹈明末故辙”,“军队固宜豫设”,但更重要的还是“专任之官得其治理,抚绥百姓时时留意,则乱自消弭”。三十六年(1697年)四五月间康熙帝因追歼噶尔丹巡视山西、陕西等省,亲睹各级官员恣意横暴的情景,不禁大为震惊。他召集大学士们谈话说:“朕恨贪污之吏更过于噶尔丹,今后澄清吏治,如图平噶尔丹则善矣。”

康熙帝采取了几项措施整顿官僚队伍,现分述如下。

首先,充实和严格了考核制度。按清承明制,对文职官员实行京察、大计之法。京察用以考核京官,大计用以考核地方官。考核的标准是才、守、政、年四格。每格又分三类,才分长、平、短,守分清、平、浊,政分勤、平、怠,年分老、中、青。但在清初大规模的战争时期,考核常常流于形式,而且也不定期举行。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二月,清政府颁布了平定三藩后的第一个大计结果,从此以后,每隔3年,定期举行。

其次,严惩贪官,是康熙帝整顿官僚队伍的重要措施。二十年(1681年)八九月间,康熙帝巡视京畿,曾当着一些知州、知县的面训示道:尔等皆亲民之官,须忠勤守法,爱惜百姓,方为称职。若肆其贪残,贻害地方,必依法严惩不贷。有一次,康熙帝与大臣讨论秋审人犯时说:“别项人犯尚可宽恕,贪官之罪断不可宽。”二十四年(1685年)刑部等衙门会审山西巡抚穆尔赛一案,康熙帝又指示:穆尔赛身为封疆大吏,“贪酷己极,秽迹显著,非用重典,何以示惩,应即行正法”。他还说:“治天下以惩贪奖廉为要,廉洁者奖一以劝众,贪婪者惩一以儆百。”为了鼓励人们纠参贪官,康熙帝还下旨恢复被辅政大臣停止了的“风闻弹纠之例”。自康熙二十年(1681年)至四十五年(1706年)的26年间,共解职、降革巡抚、总督48人,其中6人与贪赃有关。占整个降革官员的很大比例。说明康熙帝在位的前期,惩治贪官,是言出法随,说到做到的。

第三,表彰清官。康熙帝整饬吏治的活动中,费力最多,最具特色的是表彰清官。大规模表彰清官,也是在平定三藩之后。他有时命令九卿詹事科道荐举清廉官员,有时命令督抚布按等官推举居官清廉者。这种荐举清官的活动,进行过多次。在中央及地方各级官员荐举的基础上,康熙帝还亲自表扬清官。据粗略统计,从二十年(1681年)以后,经他亲口表扬的清官约二三十人,著名的有山西永宁于成龙、汉军镶黄旗于成龙、格尔古德、陆陇其、彭鹏、张鹏翮、李光地、汤斌、陈瑸、王隲、吴琠、张伯行、萧永藻、富宁安、赵申乔、施世纶等。永宁于成龙在大计时曾被“举为清官第一”,入觐时,康熙帝当面称许他:“你是当今第一号清官。”

第四,实地考察,慎选官员。康熙帝说过:“为政之道全在得人”。“务使德胜于才,始为可贵”。康熙帝所说的“得人”,也就是通过实地考察,遴选“德胜于才”的清廉官员。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耶稣会传教士白晋在给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的一份秘密报告中,曾对此作了生动的叙述。他说:“在平息一切叛乱及辽阔的帝国实现和平之后,皇帝就立即致力于建立正常秩序,纠正在战争期间因一时疏忽而造成的偏差,制定严明的法律,保证国泰民安。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最为重要的是任命德才兼备的、忠诚老实的官吏担任朝廷及各省的要职。这时皇帝所主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进行慎重的物色和挑选,以及使被确定的人忠于职守。”白晋还说:“皇帝为了选拔重要官员,尤其是各省巡抚们所费的苦心,及为了监督他们行为而费的心机,达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康熙帝自己也说:简任督抚,“必详加察访”。又说:若“督抚清廉,则属员交相效法,皆为良吏”。他还把州县官和巡抚、布政使等省级官员相比较,认为州县官劣,造成的危害不过方圆百数里;巡抚、布政使通同妄行,则合省都要遭殃。实际上,州县的很多私派,大抵皆由“督抚布按科派所致”。

二巡视各地,考察吏治民情

巡视各地,考察吏治民情,是康熙帝政务活动的重要内容。他常说:“朕观前史,凡事皆坏于隐匿。”自古人主多厌闻盗贼水旱之事,下面的属员为迎合上官和朝廷之意,常常层层隐瞒欺骗,以致出现像“隋扬帝时处处起兵,尚未之知”,“明代盗贼情形俱隐匿不报,造贼已及门尚然不知”的情况。他说:“凡事由微至钜,预知而备之,则易于措办。”“朕于各省大小事,但欲速闻也。”要了解各省的大小事情,只在皇宫里看看臣子们的题奏,或利用朝觐、陛见的机会听听各地官员的报告,是绝对不够的。这就要求皇帝走出皇宫,到各处去了解情况。康熙帝曾说:“臣下贤否,朕处深宫何由得知,缘朕不时巡行,经历之地,必谘询百姓,以是知之。”又说:“古人之君,居深宫之中,不知民间疾苦者多,朕于各处巡行,因目击之故,知之甚确。”由此可见,康熙帝巡行各地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

康熙帝的巡行活动,从他亲政之初便已开始。但把巡行当作重要的政务活动,还是在平定三藩以后。大约从二十年(1681年)起,几乎每年要外出两三次到四五次。其中最著名的,当然是他的6次南巡,另外还有3次东巡,2次西巡。他先后到过的地方,除畿辅、内外蒙古和关外盛京、吉林外,还有山西7次,山东6次,江南5次,浙江4次,陕西2次,河南1次。康熙帝出巡活动是相当频繁的。根据统计,从二十年(1681年)到六十一年(1722年)的42年中,康熙帝每年出京时间超过200天的有11次,100天以上的24次,最少的也在一个月以上。

康熙帝的出巡,每次的目的和侧重点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归纳起来,不外如下几个方面:(1)察访民情

康熙帝在出巡时经常说的要察访民情,或叫作“观览民情”,或叫作“巡省民生风俗”,“察访民间疾苦”。他沿途留心查看农村的庄稼,城镇铺面,甚至居民的衣着。除了沿途观察外,还向当地官员了解,利用官员们迎驾送驾,或到行宫请安的机会,“密询百姓生业,地方事宜”。康熙帝很讨厌有些官员报喜不报忧的做法,所以他要到各地巡视,了解真实情况。(2)考察吏治

这也是康熙帝出巡的重要内容。他表彰的清官、好官,很多情况是在巡行中了解到的。他夸奖三河知县彭鹏,是因为在谒陵途中,亲耳听到他的官声甚好。他赞扬张鹏翮,也是在南巡中访问浙江所知。三十六年(1697年)五月,康熙帝从西北问到北京,深有感触他说:官员贤明与否,与百姓休戚相关。朕一人住在深宫,很难遍晓。此次巡行山陕等省,原来听说官声很好的,实地一看,才知不是一回事。他说:所以会产生此种情况,原因就在于上下隔绝,不能通达。故不断巡视走访,对澄清吏治,大有好处。(3)笼络知识分子

为了笼络江南知识分子,康熙帝在每次南巡时都作出种种姿态,如增加府县学入学名额,对于致仕或给假在籍的绅缙,更是抚慰备至,亲赐御笔诗词,有的还授以官衔。一些受过谪戍或因故革免的士子,也趁机向皇帝献诗求见。对于他们,康熙帝也不加歧视,甚至命登御舟和诗作赋。康熙帝还乘巡视之机,在江宁三谒明孝陵,祭奠这位明朝皇帝;又特至曲阜,瞻仰孔庙、孔陵,在大成殿行三跪九叩礼。对于其他忠臣名士的祠庙,如周敦颐、陆秀夫、宗泽等,在途经时也不忘赐匾颂扬,以表示他对儒学和忠孝节义的倡导。(4)修治河道

他多次亲临黄河河岸,勘察督理河工,以及对京畿永定河的治理。(5)抚慰蒙古

康熙帝继承乃祖乃父之意,采取与蒙古结盟的政策。他每次出塞,都要会见各地的蒙古王公贵族,给予大量赏赐。还经常莅临下嫁于蒙古的公主府第,表示关怀。他曾在巡行途中对扈从诸臣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之长城更为坚固。”又说:“朕阅经史,塞外蒙古多与中国抗衡,自汉、唐、宋至明,历代俱被其害。而克宣威蒙古,并令归心,如我朝者未之有也。”(6)围猎练兵和检阅各地驻军

康熙帝每次出塞或到关外祭祖,总要到广阔的山野草原,从事围猎活动。有时几乎是连续不断地进行。比如三十年(1691年)四月,他出塞行多伦会盟礼,在来回的40多天里,共围猎27次。围猎是满族人民在关外的传统习惯,既是生产活动,也是军事训练。除了围猎练兵外,康熙帝还在行巡时,检阅各地驻军。(7)谒陵、祭祖和进香朝佛

康熙帝的三次东巡和每年一两次前往遵化,就是为了祭奠祖宗陵寝,宣扬以孝治天下。他五次去山西五台山,“亦寓绥藩之意”。

康熙出巡,是比较节俭的。每当出巡,一般都要下诏,告诉官员、百姓,他和随从们的沿途供应,皆由在京有司备办,不取之于民间。在现存的清代档案中,有一份康熙帝东巡时内务府准备膳食供应的详细清单,可以证明沿途供应不取之于民的话,并非邀誉之词。为了防止扈从官兵扰害百姓,还随带科道官,以便及时稽查。

三实行“乾纲独揽”(一)御门听政

康熙帝从其亲政之日起,便坚持“御门听政”。所谓御门听政,就是皇帝到乾清门,接见臣工,处理政务。三藩战争期间,特别是战争的头几年,由于有许多军政大事急待与大臣们商讨处理,有时一月内得听政二十七八次,而且每天天还没亮,皇帝便已御门听政。三藩战争结束之后,康熙帝见部分大臣有倦怠之意,便及时发出诏谕,命令大臣们各尽职守,每日凌晨启奏,不要因为“天下少安,四方无事”而心生懈怠。又有大臣建议减少听政次数,康熙帝告诫说:“若必预定三日、五日以为奏事常期,非朕始终励精之意也。”康熙帝经常外出巡行,旅途中仍坚持听政和批阅奏章。二十三年(1684年)十月,康熙帝南巡,驻跸于沂州(今临沂)大石桥,原定3日递到的奏章,未能按时送到,他一直等到深夜。并告诫随驾阁臣说:奏章关系国家大事,最为紧要,朕在巡幸之处,奏章随到随看,未尝稍有稽留。前次递送奏章的官员因迟延受到严重惩处,此番奏章为何又至今未到?今日奏章不论何时到来,尔等即时进呈,朕半夜也要起来批阅。他经常头一天巡行回京,次日清晨便不顾旅途劳累,按时御门听政。

康熙四十年以后,听政次数较前明显减少,但每月至少一两次,多则八九次,视政事繁简而定,不因年老力衰而废弛御门听政。

康熙帝对任用官员一向比较重视,在决定前,凡不熟悉的,总要向大臣们征询意见。他曾说:“朕除授官员,必问诸大臣”。在与大学士、学士们讨论奏章时,康熙帝除直接面谕决断外,常向大学士、学士们频频发问,鼓励他们“各抒己见,共相参酌”。康熙帝对此曾发表过自己的看法,他说:政务关系国计民生,最为重大,必须处置极当乃可。朕详阅奏章,每有所疑,必咨询尔等,务求处置至当耳。他还对一些在讨论中不肯直率发表看法一味随声附和的官员提出批评,表示“朕从来不惮改过,惟善是从”。起居注官在评述此事时说:康熙帝“晚入宫中阅览本章,每至夜分”,“内有关系用人、行政、刑名、钱粮要务,必折出,着扈从内院诸大臣请旨商酌。复奏之时,皇上必和颜虚衷,俾诸臣各尽其意,然后皇上始行独断。”这就是说,康熙帝“和颜虚衷”,要大臣们畅所欲言的最终目的是“独断”,即所谓“谘于廷议,断自宸衷”。既是皇上“独断”,大臣参加讨论,备谘询而已。不少官员,特别是受到压抑的汉族官员,常常采取听命唯诺的态度。在讨论时,总是用“诚如圣榆”、“圣谕诚然”或“皇上睿见极当”等一类话来回答皇帝。尽管康熙皇帝不断对此现象提出批评,说“并非必以朕言为是”,但在专制政治下,大臣们听命唯诺的现象是无法改变的。(二)设置南书房

南书房的建立,大约是在康熙帝亲政以后。起初不过是皇帝读书和讨论学问的场所,后来逐渐演变成直接掌握在皇帝手中的参与机密的重要办事机构。

当顺康之际,议政王大臣会议仍然握有很大的权力,不但参与重大军政决策,而且严重干扰内阁处理日常政事的职权,甚至连皇帝的权力也时受掣时。康熙帝自拘禁鳌拜后,一方面逐步削弱、限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同时通过坚持御门听政,让大学士、学士们参与讨论奏章,使内阁较正常地发挥效能,以树立皇帝的权威。康熙帝还深深地感到,要加强决策的准确度和提高办事效率,还需要建立一个常侍左右的顾问班子。南书房便被看中。

十六年(1677年)十月二十日,康熙帝以“观书写字”,需用“博学善书者”,提出要在翰林内选择人才,“常侍左右,讲究文义”。经内阁和翰林院会商,第一批荐举了张英等五人。其后又陆续选进高士奇、陈廷敬、叶方霭、励杜讷、王士祯、徐乾学、王鸿绪、戴梓、厉廷仪、张廷玉、魏廷珍、方苞等人。这些被选人南书房的人,平时除与皇帝讨论学问外,更重要的是参与机密,撰拟制浩,同时还谘询庶政,访问民隐。他们秉承康熙帝的旨意,在参与平定三藩、倾劾权臣明珠等重大政务中,出了不少力。康熙帝于三十年(1691年)五月,谕令翰林院、詹事府和国子监三机构,要它们“每日轮四员人直书房”,以便皇帝“不时谘询,可以知其人之能否,以备擢用”。自康熙中期以后,参与中枢决策重任的,有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南书房。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龚自珍曾作过如下评述:“康熙中有议政王大臣而无军机大臣。大事关大臣,群事关内阁,撰拟谕旨则关南书房。南书房之选,与雍正以来军机房等。”康熙帝把中枢权力一分为三,三者之间既各有分工,又互相掣时,最后都集中于皇帝。

四纷纷攘攘的储位之争

康熙后期,清朝统治集团面临的一个极其重要而又十分棘手的问题,是所谓储位问题。这个问题不仅牵涉到康熙皇帝的几个儿子,还牵涉到皇亲国戚和满汉文武大臣,甚至对康熙后期及雍正朝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储位之争

康熙帝一共生了35个儿子,长大成人的有20人。康熙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1676年1月27日),康熙帝学习汉族嫡长子继承制的历史经验,册立不满两岁的胤礽为皇太子。康熙帝十分爱护胤礽,自幼便在各方面进行精心培育。“告以祖宗典型,守成当若何,用兵当若何,又教之以经史,凡往古成败,人心向背,事事精详指示。”康熙帝又挑选一些最有名的学者,如张英、李光地、熊赐履、汤斌等做他的师傅,辅导他读书。胤礽也很有长进,通达义理,通晓满汉文字,而且精于骑射,很得父皇欢心,认为“其骑射、言辞、文学,无不及人之处。”随着胤礽长大成人,其所作所为,渐使康熙帝失望。特别是在康熙帝前后三次亲征噶尔丹期间,胤礽留京代理政务的种种表现,使康熙感到他缺乏忠君爱父之心,才干又很平庸,政务长期壅积不能及时处理,而且日益骄纵。从此,胤礽失宠。

在胤礽周围,集结了一批拥戴者和依附者,形成了一个太子党势力。这个势力的中心人物是索额图。索额图,满洲正黄旗人,辅政大臣索尼的儿子,任大学士,领侍卫内大臣,曾三次从康熙帝征噶尔丹,权倾朝野。胤礽与索额图私结朋党,图谋不轨。康熙帝采取果断措施,拘捕索额图,交由宗人府看管,不久病死。索额图的党羽,或处死,或囚禁,全部剪除。但胤礽不思悔改,专擅威权,变本加厉,与康熙帝之间的矛盾日渐尖锐。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康熙帝被迫废黜太子。太子废黜后,立即引起诸皇子之间对储君位置的争夺。康熙帝的长子胤禔,长期受康熙帝重用,多次从征噶尔丹。年长于太子,因系庶出,未立为太子。胤礽被废后,他不惜采取一切卑污的手段,谋求储君的位置。他用邪术诅咒太子胤礽,并建议康熙杀掉胤礽,康熙帝非常气愤,怒斥他是“乱臣贼子,天理国法皆所不容者”。决定革去王爵,并加以幽禁。康熙帝第八子胤禩,在太子胤礽被废后,也参与了储君位置的争夺,并受朝臣举荐,康熙帝断定这是结党潜谋,予以严厉申斥。

皇太子位置虚悬,引起诸皇子之间拼命争夺,康熙帝深感不安,忧郁成疾。康熙生病期间,胤礽日夜侍奉,惟诚惟谨,似有悔改之意。康熙帝乃于四十八年三月,复立胤礽为皇太子。胤礽复立,储位纷争暂时沉寂。但胤礽并未真正悔改,他更加肆无忌惮地结党营私,拉拢一批人,打击一批人,很快又在他的周围,形成一个新的太子党势力。康熙帝又一次将党附皇太子的人或处以绞刑,或予以幽禁。胤礽的党羽剪除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再次将皇太子胤礽废掉,并把他圈禁起来。康熙帝痛哭流涕他说:“今胤礽欲为索额图复仇,结成党羽,令朕未卜今日被鸩,明日遇害,昼夜戒慎不宁。似此之人,岂可付以祖宗宏业。”经此波折之后,康熙帝决心不再册立太子,也不许朝臣奏请再立太子的事。

在这次争夺皇位继承权的斗争中,有三个皇子失败最惨,一个是两立两废的太子胤礽,一个是皇长子胤禔,另一个是皇八子胤禩。他们三人都是才能出众的皇子,有的是为了巩固已经到手的皇位继承权,有的是想夺得虚悬的皇位继承权。他们野心勃勃而又锋芒毕露,不惜采取一切手段,结交党羽,培植亲信,而且都是背着父皇暗中活动,使康熙帝感到他们居心叵测。于是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剥夺了他们取得皇位继承权的任何可能。

这时,最有希望成为皇位继承人的是皇十四子允禵。允禵原名胤祯,和皇四子胤禛(即后来的雍正帝)是同母兄弟。允禵也是一个才能出众的皇子,皇九子胤禟就说他“聪明绝世”,“才德双全,我们兄弟皆不如”。当康熙四十七年第一次废太子时,康熙拘禁胤禩,允禵受胤禟之约,甘冒父皇盛怒,祈求宽恕身罹重罪的胤禩。但康熙帝知道,允禵与胤禩只是友善,没有结成同党。在这次储位斗争中,允禵基本上没有卷进政治漩涡。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底,入侵西藏的准噶尔部策零敦多卜军杀拉藏汗占领拉萨,控制西藏。五十七年秋,又将色楞、额伦特率领的清军全部消灭。清军失利,全国震惊,西北、西南地区相继告警。康熙帝毅然于康熙五十七年十月十二日,任命允禵为抚远大将军,让他担负起进军拉萨,收复西藏,直捣伊犁,解决准噶尔问题的艰巨任务。这项任务涉及青海、西藏和西北地区的安危和清朝统治的稳定。允禵被任命为抚远大将军,率师西征,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康熙帝特地为他创造了条件,使他有机会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树立起超越其他皇子的威信。

抚远大将军彼授予极大的权力,礼仪规格也很高。其出征仪式之隆重,为清朝开国以来所未有。“其纛用正黄旗之纛,照依王纛式样。”允禵本是贝子,出征伊始就受到亲王待遇,称大将军王。还有一批皇室成员随允禵出征,说明康熙帝已将培养与使用皇室年轻成员的重任交与允禵,也说明允禵深受康熙帝器重。

驱准保藏战役取得全胜,恢复了清朝江山的完整与统一,是继康熙帝亲征噶尔丹以来,清朝在政治上、军事上的重大胜利。允禵所建立的卓越功勋,使他在朝廷内外享有极高威望。这一切给人以深刻的印象,皇位继承人非允禵莫属。(二)建储新方针的酝酿

太子两立两废,康熙帝产生了强烈的自愧自责心理。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考虑皇位继承人的问题,而是冷静地总结、思考如何选择皇位继承人。一个崭新的建储方针,经过了十几年的长期酝酿,才有一个清晰的眉目。但康熙建储的某些新想法,可以追溯到第一次废黜太子之后不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废黜太子,十月康熙帝对惶惶不安的群臣说:“今立皇太子之事,朕心已有成算,但不告知诸大臣,亦不令众人知。到彼时,尔等只遵朕旨而行。”这里包含有两点新的设想:第一,皇位继承人由康熙皇帝自己全权决定,不受他人干预;第二,公开发布之前严格保密。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十月,再次废黜皇太子胤礽之后,康熙帝对群臣说:“朕万年后,必择一坚固可托之人与尔等作主,必令尔等倾心悦服,断不致贻累于尔诸臣也。”这说明康熙帝选择皇位继承人的新设想已趋成熟。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二月,左都御史赵申乔奏请册立太子,康熙帝召集群臣宣谕,谈了他的建储设想。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冬,康熙帝就建储问题秘密地征询了皇子和重臣的意见。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康熙帝发表了著名的“长篇谕旨”,这篇谕旨据康熙本人说“若有遗诏,无非此言”,是一篇带有嘱咐后事性质的谕旨。这篇谕旨也谈到了他的建储设想。康熙五十七年正月二十一日,君臣又谈到了建储问题。康熙晚年这几次涉及建储问题的谕旨,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第一,“立储大事,朕岂忘怀”,“立非其人,关系匪轻”。表明建储要十分谨慎。

第二,当年为皇太子“所定一切仪注,几与朕相似,骄纵之惭,实由于此”。“大无二日,民无二王,名不正则言不顺,今于未立太子之前,当预将礼仪议定”。这是从礼仪上摆正了皇帝与储君的关系。

第三,“汉唐以来,太子幼冲尚保无事,若太子年长,其左右群小,结党营私,鲜有能无事者”。总结历史经验,过早地册立太子,难免结党营私之弊。

第四,“今欲立太子,必能以朕之心为心者,方可立之”。坚持择贤而立的原则。

第五,储君人选由皇帝全权决定,不容任何人干预。群臣表示,“伏愿皇上遂行乾断”。这可以避免拥立者和反对者纷争不息,形成朋党。

第六,针对有的大臣奏请立储分理政务一事,康熙强调指出“天下大权当统于一”,否定了立储分理政务的建议,从而摆正了皇帝与储君的关系,避免皇储矛盾。大臣们表示,“皇太子在皇上左右,禀承皇上指示,赞襄办理”。

这些都是立储的一些基本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储君人选严格保密,因而可以称之为秘密建储计划。

正当这个秘密建储计划酝酿成熟之际,西藏战局风云突变。五十七年十月十二日,康熙帝任命最有希望成为皇位继承人的皇十四子允禵为抚远大将军,代替自己亲征,这是利用机会对未来储君进行考察、锻炼和培养。当抚远大将军正在西部前线指挥作战的时候,康熙帝于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七日一病不起,还没有来得及就皇位继承人明确裁定,便于十三日去世,时年69岁。

五康熙后期吏治败坏

康熙帝自平定三藩后,曾大力表彰清廉,惩办贪污,整顿吏治,成效卓著。但到40年代,开始逆转,50年代以后,每况愈下。而康熙帝愈到晚年,为政力求宽和,事事强调宽容和平,常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在五十年(1711年)三月的一次谈话中说:“治天下之道,以宽为本,若吹毛求疵,天下安得全无过失者。”和他以前大力提倡廉洁自律不同,现在对那些不能严于律己的官员却网开一面,竟然说:“夫官之清廉,只可论其大者”,至一般送人礼物,接受“规礼”之类,“大可不必深究”。他还说:即“廉吏”“亦非一文不取”。江宁织造曹寅建议裁省两淮盐课陋规银,康熙帝立即密批道:“此一款去不得,必深得罪于督抚,银数无多,何苦积害。”在另外一件朱批中,他又说:“外边汉官有一定规礼,朕管不得。”

康熙后期吏治废弛,首先表现在各级衙门懒散,行政效率低下。有些政务,皇帝下旨九卿集议,他们却“彼此推诿,不发一言,或假寐闲谈,迟延累日”。本来很快能办好的事,非得拖延许久才行。这种情况,正如有的官员指出的,他们满脑袋装的就是功名利禄,“时时只顾身家,刻刻只虑子孙”,什么“国家之安危,民生之休戚”,“毫不相关”。

康熙后期吏治废弛的另一表现是钱粮亏欠严重,财政状况恶化。由于官员政纪松弛,又缺少有力监督,从州县到省,挪移、侵欠钱粮习以为常。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在述及各省官员承办钱粮征收情况时说,当时只有张鹏翮作浙江巡抚、马齐任山西巡抚,能全完七年钱粮,其余各省都未能全完。据雍正初年诏谕清理各省积欠钱粮的统计,积欠最多的是江苏,自康熙五十一年到雍正元年,共欠库银881万余两,相当于该省两年半的田赋额。其次是山东逋欠300余万两,浙江100余万两,其他省份也是十几万到几十万两。在地丁欠项中,向有官欠、民欠之分。官欠就是官员挪移拖欠,实际上很大一部分是贪污了。民欠则是百姓没有交足钱粮而拖欠下来的。雍正时,直隶巡抚田文镜说,所谓积欠,“半亏在官,半亏在役,而实在民欠者无几”。

吏治败坏还表现在贪污成风。四十八年(1709年)五月,康熙帝与大学士们谈话时,曾说:“部院中欲求清官甚难。”他还说:“近闻四川官员惟陈瑸操守尚清廉,其余地方官横行加派,恣肆者甚多。”当时官员贪污的通常手法是借收钱粮之机征收火耗。火耗本来就是一种额外派征,但因清朝官员实行低俸制,只靠正俸无法维持生计,所以康熙帝也沿用惯例,默许官员用火耗银作为日用补贴。他还多次表示,征收些微火耗乃寻常之事,并说火耗加一加二便算清官好官。所以加三加四已属平常,多的到加七加八。

京官贪污,另有办法。比如户部,常借地方官奏销钱粮时做手脚,“不给部费则屡次驳回,恣行勒索”。武官贪污的通常办法是吃空粮。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曾说:“天下绿营兵丁,大率十分之中有二三分为空粮,为专阃大臣及将弁所侵冒。”雍正初年揭发出来的贪赃数十万两至上百万两的大案件,都是官员们利用康熙帝为政宽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互相串通,上下勾结,公开或半公开进行的。

六雍正帝即位

康熙帝猝死,最有希望成为皇位继承人的皇十四子允禵远在西部前线,皇四子胤禛却出人意外地取得了皇位。

爱新觉罗·胤禛,康熙帝第四子,生于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年12月13日)。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太子再立时,皇三子胤祉被封为诚亲王,胤禛被封为雍亲王,皇五子胤被封为恒亲王。康熙帝在世时,诸皇子中得到亲王爵位的仅有这三人。

康熙后期,胤禛在朝中的地位、声望与胤祉不相上下,并不受父皇特别宠信。真正受到父皇信任和重用的,是抚远大将军允禵。允禵身负重任,在朝廷内外的威望,如日中天。“圣意欲传大位于允禵”的舆论,也正在传播。

康熙帝晚年患有多种慢性疾病,还可能患有致命的心脑血管疾病。在他去世前,无论是皇子,或是王公大臣,一律不予接见,服侍他的只有贴身近侍与太监。有记载说:弥留之际,急召皇四子胤禛速至,又召允祉、允祐、允禩、允禟、允、允祹、允祥、理藩院尚书隆科多至御榻前,谕曰:“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清圣祖实录》这个记载,已有学者作了详细考证,完全是虚构的。

在这一关键时刻,扮演重要角色的是步兵统领兼理藩院尚书隆科多。步兵统领负责拱卫京师,尤其是当皇帝居住畅春园时,步兵统领必须驻守近旁,负责警卫。康熙帝深夜猝死,与外界几乎隔绝,第一个得知这一消息的大员是隆科多。隆科多手握重兵,他与哪位皇子合谋,哪位皇子就能登上皇帝宝座。在这紧要时刻,他选择了胤禛。经过一番匆忙的策划,由隆科多扮演面授传位遗诏的角色,并通知众皇子立即赶到畅春园,告知他们父皇猝死并宣布所谓的“传位遗诏”。这时北京城郊内外“铁骑四出”,事已至此,众皇子也无可奈何了。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二十日,胤禛即皇帝位,以明年为雍正元年,颁诏天下。由于胤禛与隆科多合谋取得帝位,事出仓猝,密谋不周,以致漏洞很多。雍正即位以后,花了很大的气力堵塞这些漏洞,但是越堵越漏,《大义觉迷录》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十七日,雍正帝召见朝中要员,向他们宣布秘密建储决定:将皇位继承人的名字,“亲写密封,藏于匣内,置之乾清宫正中世祖章皇帝御书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同时“又另书密封一匣,常以随身”。雍正帝的秘密建储计划,显然是他父亲秘密建储计划的丰富和发展。两者的共同点是:皇帝全权决定储君人选,择贤而立,对储君进行暗中考察与培养,对储君人选严格保密。雍正帝的丰富和发展在于:把秘密建储一事公之于众,把写有储君名字的密旨存放地点也公之于众,还另备一份随身携带。这样就弥补了康熙帝秘密建储计划的严重缺陷,防止皇位觊觎者矫诏自立。

在清代,皇位继承方式几经变迁,由最初的王大臣议立过渡到遗诏立储,汲取了预立太子的惨痛教训之后,历经康熙帝草创又由雍正帝充实,最终确立了秘密建储制度。这是皇位继承制的新突破,否定了两千多年来嫡长子继承制的传统。它的新意在于扩大了选择继承人的范围,在众多的皇子中不分嫡庶长幼,择其贤能者立之。而且从实践上看,雍正后100多年几次皇位转移都是按照这个程序平稳地完成的,没有出现争夺皇位的大动乱。秘密建储制还可以避免嫡长子继承制的明显缺点,诸如生下来就是法定的皇位继承人,从小就受到臣下奉承谄媚,很难有发愤图强的进取心。密建皇储则不一样,谁是继承人只有皇帝一人知道,可以暗中进行考察和培养,有可能刺激诸皇子去建功立业。但是,这毕竟是走上了穷途末路的君主专制制度自我完善的一种努力。任何一个英明的君主也未必有眼力在诸皇子中选择一个贤德的继承人,而昏庸的皇帝独自秘密选定的继承人,绝不可能是适宜的人选。这就给野心家提供了“窥窃神器”的机会。清代后期的历史证明了这一点。

七雍正帝加强对统治集团内部的控制

雍正帝即位伊始,便从清除朋党、削弱诸王与旗主权力、推行密折制度等方面入手,大力加强皇权。这场斗争,仍是储位斗争的延续,打击的对象,是以往争夺皇位继承权的对手或帮手。在反对皇太子胤礽的活动中,为首的胤禔和胤禩受到惩处,其他如胤禟、胤祥、允禵诸皇子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牵连。胤禛见风使舵,博得康熙帝好感。此后,反太子的诸皇子,形成两个集团。胤禩、胤禟、胤形成一个集团,实力雄厚;胤禛、胤祥形成另一个集团,实力相对较弱。允禵与胤禩、胤禟相好,但不是该集团成员。二废太子后,这两个集团围绕着储位问题进行过激烈的较量,彼此积怨很深。胤禛即位以后,胤禩、胤禟集团作为主要政敌,被清除的命运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初,雍正帝在诸王面前指责胤禩,“于皇考时,毫不逊顺,恣意妄行”。同月,胤因“不肯前往奉差地方”,擅自于张家口居住,被“革去王爵,调回京师,永远拘禁”。胤禟被宗人府参奏。这个集团的其他成员也开始遭到清算,阿布兰、苏努先后被革去贝勒。

雍正三年七月,胤禟被革去贝子;十二月,允禵被革去郡王,降为贝子。雍正四年正月,胤禩、胤禟、苏努、吴尔占被革去黄带子,从宗人府除名。随后胤禩、胤禟被圈禁,并将二人分别改名为阿其那、塞思黑(满语狗、猪之意),以示侮辱。五月,拘禁允禵。六月,宣布胤禩罪状40款,胤禟罪状28款,允禵罪状14款。八月十四日胤禟“病故”,九月初十日胤禩“病故”。同月,雍正帝降旨,允禵、胤均免其一死。实力雄厚的胤禩、胤禟集团,以及与胤禩、胤禟相好的允禵,是雍正即位后面临的最强有力的反对派,所以必须彻底清除。

在处理胤禩、胤禟集团的同时或稍后,雍正帝又向年羹尧和隆科多的势力开刀。

年羹尧,汉军镶黄旗人,康熙三十九年进士。很有才干,深受康熙帝器重。康熙四十八年任四川巡抚,五十七年升四川总督兼理巡抚事,六十年改任川陕总督。康熙猝死、雍正即位之际,和硕特部亲王罗卜藏丹津乘机发动叛乱,企图“独占青海”,恢复和硕特部对西藏的统治,形势十分严峻。雍正元年十月任命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叛乱迅速平定。年羹尧又规划善后事宜13条,经雍正帝批准后施行。这次胜利,对新即位的雍正帝是极大的支持,提高了他在朝内外的威信,巩固了他的统治地位。年羹尧得到雍正帝的多次褒奖,于是忘乎所以,恃功骄纵。军中及川陕用人,不经奏请,自行决定,称为“年选”。他以这种方式拉拢一批人,形成一个新的宗派集团。他目无君上,凌辱同僚,甚至令总督、巡抚跪道迎送。对皇帝派往军中的御前侍卫,竟“作奴隶使令”,“为伊坠镫”。这是雍正帝所不能容忍的。雍正三年(1725年),以其“怠玩昏愦”,调任杭州将军。一群看雍正帝眼色行事的官员,纷纷劾奏揭发。雍正三年十二月(1726年1月),以92项大罪,勒令自缢。

隆科多,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康熙末,官至步军统领兼理藩院尚书,掌握京师警卫武力。圣祖临终时,由于他处在特殊的地位,为胤禛夺得皇帝宝座立下了头功,备受雍正帝尊重,称之为“舅舅”,多次夸奖。雍正帝对年羹尧说:“舅舅隆科多,此人朕与尔先前不但不深知他,真正大错了。此人真圣祖皇考忠臣,朕之功臣,国家良臣,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希有大臣也。”雍正初,任总理事务大臣、吏部尚书。所用官员,不经奏请,任意决定,有“佟选”之称。隆科多位高权重,不可一世。但自雍正三年以后逐渐失宠,并受到雍正帝的指责,被解除步军统领职务。后来又以党附年羹尧、徇庇查嗣庭获罪,削太保、罢尚书。五年六月,揭发出他私藏玉牒的罪行。十月,以41条大罪,判处永远圈禁。第二年死在畅春园圈禁的场所。

胤禩、胤禟集团以及年羹尧、隆科多势力的相继清除,是在雍正帝的统治地位已经巩固的情况下进行的,而这一系列措施又进一步巩固了雍正帝的统治,强化了皇权。

自皇太极即位以来,诸王和旗主的权力不断受到抑制,皇权不断在加强,但直到雍正帝即位初期,诸王和旗主还保留一些特权。尤其是在下五旗中,旗员与管主的隶属关系依然存在。加之下五旗诸王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与胤禩、胤禟集团有比较密切的关系,对胤禛即皇帝位并非心悦诚服。这是雍正帝所不能容忍的。

雍正元年正月,为隔断王公大臣之间的联系,雍正帝下令严禁上三旗大臣侍卫等“在诸王门下行走”。七月,雍正帝规定,诸王选用旗下人员,必须列名请旨,并不许惩治旗员。十月,雍正帝又降谕:自今以后,凡没有封号的诸王、贝勒等,即直呼其名。雍正二年九月又下令,凡宗室、觉罗等佐领,向在各王门下者,一律撤出。通过一项项十分具体的措施,逐步废除王公贵族享有的特权,同时又大大加强了皇帝的权威。

雍正元年给事中硕塞奏称:八旗都统在满语中称固山额真,意为旗主。额真二字,关系重大,非臣下所可滥用,请予修改,以定名分。雍正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下令将固山额真改为固山昂邦。“昂邦”是满语“臣”的意思,“固山昂邦”即“旗的大臣”。这样一改,就明确了君臣主仆名分。只有皇帝一人可以称为“主”,即使是一旗之主,和皇帝的关系也是君臣关系。各旗虽各有旗主,各旗之人只知有君上,不知有旗主。

雍正帝加强对统治集团内部的控制,打击诸王与旗主,限制并剥夺他们的种种特权,是雍正帝加强君主专制制度的一个重要步骤。

八雍正、乾隆时期君主专制制度的强化(一)雍正初政

康熙后期,施政片面追求“宽仁”,不免失之松弛放任。其后果是吏治废弛,贪污成风,钱粮大量亏空。这种情况,雍正帝在即位之前,就已经看得很清楚了。所以在他即位后的一个月,便下令全面清查钱粮,严惩贪官。凡有亏空,三年之内必须如数补足,不许向民间苛派,不许隐瞒掩饰。凡属贪赃枉法者,“确审具奏,即行正法”。又于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十四日,成立会考府,由恰亲王允祥等人领导,凡一切钱粮奏销事务,都由会考府审核。会考府权限很大,直接对皇帝负责。清查亏空,严惩贪官,一开始就遇到重重阻力。各省督抚寻找种种借口,推倭拖延,掩盖真相。雍正帝态度坚决,一再表示,“朕今不能如皇考宽容”。对于贪官的惩办,铁面无情。上自皇亲贵族,下至督抚布按,不少人被革职抄家,以其家产赔补亏空。当时社会上流传着雍正帝好抄人之家的说法。如贪官将赃物窝藏在亲友家,则连同亲友家产一同抄没。畏罪自杀的贪官,仍令其亲属赔补,不能以死抵赖。总之,既要使贪官在法律上受到制裁,又不能让这些人在经济上得到好处,还要保证亏欠归还国库。通过以上种种措施,打击了贪官,澄清了吏治,扭转了亏空,从而强化了中央集权。(二)建立军机处

雍正帝建立的军机处,是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的产物。军机处在皇帝的严密控制下,职掌机要。军机大臣常侍皇帝左右,负责奏折文书的处理及谕旨的撰拟,一切秉承皇帝的旨意办事,内阁也无权过问,有效地维护皇权的高度集中。有关军机处的设置和职掌,我们将在本章第二节中详细叙述。(三)进一步完善密折制度

由雍正帝进一步完善的密折制度,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高度发展的又一表现。奏折的出现大约在康熙二十年代或更早些(一说始于顺治年间),开始并不机密,后来才要求保密。密折的妙用,康熙皇帝一语破的:“诸王文武大臣等知有密折,莫测其所言何事,自然各加警惧修省矣。”当然,臣工不可借密折挟制上司,上司亦不得借密折吓诈属员。密折制度有明代锦衣卫和东厂作为皇帝耳目的功用,而避免了它们作为皇帝爪牙残害臣民的弊端。

密折制度是皇帝与部分臣工之间非正式的秘密联络形式。奏折必须本人亲手缮写,“词但达意,不在文理上之工拙”。写好后装入特制的匣内,直接送达皇帝手中。不像题本、奏本那样要经过贴黄、票拟、录副等繁复的手续,也不必经过通政司和内阁。皇帝亲自批阅,虽忙至深夜,绝不假手于人。康熙帝右手有病时,宁可用左手写,也不令人代笔。所以保密效果好,传递速度快。

在康熙二十至三十年代,密折还只是少数几个亲信特享的权利。康熙四十年代末到五十年代初,已扩及到所有在京大臣和地方督抚了。到雍正时,大幅度放宽臣工专折具奏的特权。谁有资格密折奏事,不是凭官员的品秩,而是根据他与皇帝的亲疏而定。只要取得了密奏权,他与皇帝的关系,除了君臣的关系之外,还增加了一层特殊的关系。雍正帝准许提镇藩臬亦可用折奏事,不经督抚,直达御前。这样督抚便有所顾忌,事无巨细,均不敢对皇上隐匿。

雍正帝完善密奏制度的第一个措施,就是缴还朱批谕旨。先皇帝康熙的朱批谕旨,要立即全部缴回。雍正朝的朱批谕旨,在发还具折人诵悉后,一律缴回,不许抄写、存留、隐匿、焚弃,违者从重治罪。

雍正帝更严厉地强调保密,凡有密奏权的人,无论是对自己所撰奏折的内容,或是皇帝朱批的内容,都要互相保密,不许传看,不许探问,否则,“概照泄露军机律治罪”。雍正帝常在朱批中写道:“不密则失身”,“少不密,后悔莫及”,“稍露则祸随之”,要求严格保密。

密折制度使皇帝可以及时地、准确地了解全国各地的情况,使皇帝得知不少从普通题奏中无法得知的情况,提高了宫廷的决策效率,同时也强化了君主的权力,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得到扩大。

乾隆十三年,谕令废止奏本,奏折遂正式取代了奏本。光绪二十七年,明令废除题本,奏折又取代了题本。(四)乾隆初政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三日,雍正帝在圆明园患急症突然去世。虽然事出仓促,但由于有秘密建储制度,所以顺利实现了皇帝权力的平稳转移。八月二十七日,颁雍正皇帝遗诏于全国,九月初三日,弘历即皇帝位并向全国颁布登极诏书,大赦天下,改明年为乾隆元年。由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为辅政大臣。旋以“辅政”一同不妥,改为总理事务王、大臣。

乾隆帝即位之初,在“宽严并济”思想指导下,对其父雍正帝的某些过于严厉的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雍正帝曾对康熙末年参与储位之争的一群同胞兄弟,给予残酷的打击,其中不少人被迫害至死,不少人长期监禁。乾隆帝即位之初,立即用比较宽厚的政策予以纠正,缓和了十分尖锐的皇室内部矛盾。对于其他一些罚不当罪的政治遗案,予以复查。他还反复晓谕:“嗣后一切章疏,以及考试诗文,务期各展心思,独抒机轴,从前避忌之习,一概扫除。”似乎要在思想文化界造成一种宽松活泼的环境。(五)打击允禄朋党

乾隆二年(1737年)十一月,总理事务处撤销之后,总理事务大臣康熙第十六子允禄又担任议政大臣、理藩院尚书,管理内务府事务。乾隆三年果亲王允礼病死后,允禄成了在朝任职的惟一宗室重臣。不少宗室,群相趋奉。“日甚一日,渐有尾大不掉之势”。乾隆帝不能容忍宗室贵族中这种离心倾向,决心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对于一些“结党营私,往来诡密”的宗室贵族,给予无情揭露和沉重打击。革除允禄所有职务,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别严加审问,此后,乾隆帝又加强了对宗室贵族的控制,十八年(1753年),明颁谕旨。禁宗室诸王与臣下往来,并命令各部院及八旗衙门各录此旨于壁,“庶诸臣触目惊心,远嫌自重”。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宗室,则严加惩处。经过乾隆皇帝的反复整顿,宗室地位下降到了清初以来的最低点,乾隆皇帝的专制统治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六)清除鄂、张朋党

鄂尔泰与张廷玉,原先都是雍正帝的亲近重臣,乾隆帝继位时的总理事务大臣。但他们两人都利用自己的权势和地位,分立门户,各结朋党。聚集在鄂尔泰周围的有庄亲王允禄、公哈达哈、军机大臣海望、湖广总督迈柱、河道总督高斌、贵州巡抚张广泗、四川巡抚鄂昌、工部尚书史贻直、御史仲永檀、学政胡中藻等。趋附在张廷玉周围的,据乾隆六年(1741年)都察院左都御史刘统勋的统计:“今张氏登仕版者,有张廷璐等十九人;姚氏与张氏世姻仕宦者,有姚孔振等十三人。”“外间舆论动云,桐城张、姚两姓,占却半部缙绅。”甚至一些威高震主的说法流传到了朝鲜:“阁老张廷玉负天下重望……彼人皆以为张阁老在,天下无事。”

对于鄂、张两人私结朋党的问题,乾隆帝采取了较为温和但毫不妥协的态度。先是一再告诫他们,私结朋党为国家所不容许,同时采取种种措施,限制并逐步削弱他们的权力,贬抑他们的地位。(七)整顿八旗军政,提倡清语骑射

经过清初以来特别是康、雍两帝的大力整顿,到了乾隆时期,八旗下人对于各旗旗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已经基本解除,皇帝成为公认的八旗共主。

乾隆皇帝特别注意突出自己在八旗中的最高统治者的地位。在他看来,由于八旗和皇室的特殊的历史关系,所有八旗下人乃至八旗官员都是自己的“世仆”。汉官对皇上依例称臣,但八旗子弟则必须自称“奴才”,否则就是对皇上的不敬。八旗官员奏事一律自称“奴才”,不自称“奴才”的八旗官员,有时严厉呵斥。二十三年(1758年)以后,他又多次谕令,满洲大臣奏事,“公事折奏称臣,请安、谢恩寻常折奏,仍称奴才,以存满洲旧体”。尽管如此,许多八旗官员仍以“奴才之称为卑而近,称臣为尊而远”,不分公事、私事,概称奴才。

由于受汉族文化的长期影响,不少八旗子弟、八旗官员甚至八旗王公对于满洲旧俗已逐渐淡忘,不懂满洲语言,不善骑射。乾隆帝对此十分关注,他多次告诫八旗子弟,“骑射我朝根本”,“清语尤为本务”,要求大家“学习骑射,娴熟国语”。并且规定,清语骑射是满洲举人会试、官员升黜和宗室王公承袭爵位的必备条件。(八)四出“巡幸”

为了“察民瘼,备边防,合内外之心,成巩固之业”,乾隆皇帝进行了频繁的巡幸活动。据统计,从他即位起到他去世前,各种巡幸活动不下150次。其中拜谒东、西两陵及关外三陵66次,巡幸避暑山庄及秋狝木兰52次,巡幸明陵、盘山及天津等地14次,东巡曲阜8次(3次为途经),南巡江浙6次,西巡五台6次,巡幸中州1次。

在乾隆帝的各种巡幸活动中,对其加强统治作用尤为突出的是,巡幸避暑山庄、秋称木兰、盛京谒陵和六巡江南。

巡幸避暑山庄和秋狝木兰始于乾隆六年(1741年)。除几次因故中止外,基本上是每年一次,每次都要两个月以上。因而乾隆皇帝在位期间,避暑山庄成了清朝政府的第二政治中心。它在维护国家统一、团结各少数民族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出关谒陵也是重要的巡幸活动。东北是清朝先世发祥之地,加之地处边防。为了缅怀太祖、太宗创业之艰辛,追念开国功臣们的不朽业绩,乾隆帝先后4次出关谒陵。在每次出关谒陵之际,他都视察边防战备。乾隆帝非常重视东巡谒陵,在他第三次谒陵时曾发布谕旨,把东巡谒陵作为定制要后世子孙永远遵守,否则就是乱臣贼子。

在乾隆帝的各种巡幸活动中,影响深远的是巡幸江南。从乾隆十六年(1751年)起到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止,对江浙地区进行了六次巡幸。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乾隆下江南。乾隆在一路巡幸中,进行了许多重要的政务活动,如蠲免积欠、扩大学额、赏赐拉拢沿途官员、祭扫明孝陵和沿途历代名臣祠墓、视察黄淮运河疏浚情况和浙江海宁海塘工程。但是,乾隆帝在南巡期间大肆挥霍,不但耗费了国家的大量财富,也对吏治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乾隆帝晚年对此有所悔悟,曾告诫他身边的大臣吴熊光道:“朕御临六十年,并无失德,惟六次南巡,劳民伤财,作无益害有益。将来皇帝如南巡,而汝不阻止,必无以对朕。”

九大兴文字狱

在中国古代专制主义社会里,因文字触禁而获罪,或执政当局借文字罗织罪名以清除异己,史称文字狱。文字狱在明清两代都曾一度盛行,而以康、雍、乾三朝最为频繁,最为严酷,而且一朝胜过一朝。总计这百余年间,发生了上百起文字狱案。

清代最早的文字狱案,可以追溯到顺治年间。顺治四年有释函可的《变纪》案,顺治五年的黄毓祺诗案和毛重倬的八股文选本只署干支不用清代纪年的案件。

康熙朝两起著名的文字狱案--庄廷鑨的“明史案”和戴名世的“南山集案”,都因涉及敏感的南明史问题而酿成骇人听闻的文字狱。

庄廷鑨以重金购得朱国桢所著《明史》,请人加以删削润色,并补写了天启、崇祯两朝史事,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冬刊成问世,冒称是自己的作品。明末有许多史实,是清政府所忌讳的敏感问题。清政府发现此书后,大肆搜捕屠杀,广泛株连,凡与此案有关的都难以幸免。“庄氏史狱”于康熙二年(1663年)结案。庄廷鑨已于六年前去世,仍被破棺碎骨。他的父亲庄允诚病死狱中,也被碎尸。作序人被凌迟处死,首先举报的人也以藏书罪处斩,出资助刻的富户满门抄斩。其他如买书人、卖书人、刻工、刷匠均被处以极刑。对此案查处不力的汉官以“知情不发”或以“失察故纵”的罪名也被处斩。

康熙朝另一次著名的文字狱案,是戴名世的“南山集案”。《南山集》是戴名世的文集,其中引用了同乡方孝标的《滇黔纪闻》中有关南明史的记述,并使用了弘光、隆武、永历年号。在《与余生书》中,发泄了对亡明的怀念之情。康熙五十年十月十二日,左都御史赵申乔据《南山集》参奏戴名世。康熙帝立即指示刑部严审。于是一场文字狱便由此兴起。经过九个月的审理,刑部判定:戴名世“应即行凌迟”,已故方孝标“应其尸骸”,戴、方两家之亲属判处立斩和给功臣家为奴者数百人。康熙帝觉得打击面太宽,谕令除戴名世处斩外,方孝标子孙方登峰等免死遣戍黑龙江,其他涉及此案的有关人等俱从宽免治罪,“得恩旨全活者三百余人”。康熙帝恩威兼施地处理了这起文字狱案。

顺、康两朝的文字狱,其共同特点是镇压具有反清思想和民族气节的汉族知识分子。

雍正朝13年,文字狱案之多,超过了康熙朝60年,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起。雍正朝最初几年的文字狱案,多与统治集团内部权力斗争有关,旨在清除朋党。

雍正四年(1726年)的汪景琪《读书堂西征随笔》案,是为了打击谄附年羹尧朋党而罗织成的文字狱案。雍正帝认为此书“悖谬狂乱”,下旨将汪景琪立斩枭示。同年的钱名世颂诗案,也是为打击谄附年羹尧朋党而罗织成的文字狱案。

雍正四年的查嗣庭案,是为了打击隆科多而罗织成的文字狱案。有人指控查嗣庭任江西乡试主考官时所出试题有悖逆倾向,雍正帝下旨搜查他的寓所,搜出两册日记,雍正帝认为日记中有“讪谤文字”。查嗣庭病死狱中,下旨戮尸枭示,其子被判斩监候。

雍正七年(1729年)的谢济世注《大学》案。谢世济被控为毁谤程朱,雍正帝认为其意不在毁谤程朱,而在“借以抒写其怨望诽谤之私”,是借用古语“拒谏饰非”影射现实,“令充苦差以挫折之”。

陆生枏的《通鉴论》,不过是一本读史笔记,雍正帝却认为是“诬引古人之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罪大恶极,即于军前正法。

有些纯粹吟风咏月的诗句,也被罗织成罪。如徐骏的诗中有:“清风不识字,何得乱翻书”。“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认为是“于诗文稿内造为讥讪悖乱之言”,被判斩立决。

雍正朝的文字狱案往往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有许多案件是由荒诞的推理罗织成罪的。真正谋反有据的,只有曾静一案。湖南生员曾静派遣弟子张熙,带亲笔信赴西安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起事反清。张熙向岳钟琪宣传反清理论“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伦”,并列举雍正帝谋父、逼母、杀兄、屠弟等十大罪状。事败,曾静、张熙被捕入狱。经审问,查出曾静的反清思想来源于已故理学大师吕留良的著作,对雍正帝的指责来源于已故的雍正的弟弟胤禩、胤禟余党之口。雍正帝以违背常理的方式处置此案。曾静、张熙犯有谋反大逆罪,证据确凿,却免罪释放。创立反清理论的吕留良被剖棺戮尸,他的家属、学生或斩首、或流放,处分极严。与此同时,雍正帝编辑《大义觉迷录》,全书4卷,内收雍正上谕10道,审讯词及曾静、张熙的口供,后附曾静《归仁录》一篇。雍正七年刊刻,发给各州县学,向臣民宣讲。其目的在于借此肃清反满言论的影响,消除关于他非正常继位的种种流言。其效果却恰恰相反,乾隆即位后,列为禁书。

乾隆帝继位之初的十余年里,鉴于雍正朝文祸蔓延之风,有意要在思想文化领域里造成一种宽松、宽容的政治气候。乾隆皇帝一再表示要放宽思想文化方面的限制,强调“从前避忌之习,一概扫除”。并批准刑部的建议,凡举报别人诗文悖逆讥讪,查无实迹者,一律以诬告反坐治罪。他曾自豪地说:“朕御极以来,从未尝以语言文字罪人。”事实确是如此,十余年间,以思想文字入罪的案子,几乎没有发生过一起。这种比较宽松的局面,一直延续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的夏天,一件奇特的“伪造孙嘉淦奏稿案”的出现,风云突变,文字狱骤起并迅速形成高潮。自乾隆十六年至乾隆四十八年,共有文字狱案约130起。

乾隆十六年,社会上秘密流传着一份伪托工部尚书孙嘉淦名义的奏稿。这份长达万言的奏稿,指斥乾隆皇帝失德,有“五不可解,十大过”。乾隆帝下令追查,发现这份伪造的奏稿竟然传遍了全国各地,“连街上脚夫都知道的”。这件事使乾隆帝神经紧张,预感到自己面临着一种未可估量的统治危机。为此,他改变了继位初期的宽容政策,采取比雍正帝更为严厉的手段加强专制统治。

乾隆朝的文字狱五花八门,所加的罪名也愈出愈奇。用最荒唐的逻辑推理,胡乱引申作者原意,只凭想象断定作者动机,使一大批人受到迫害。在受害人当中,既有一般生员、塾师、举人等中下层知识分子,也有宗室贵族及政府官吏,此外还有商人、僧侣、江湖术士等。在许多案件中,除罪及作者的直系亲属外,举凡与作者有师生、朋友、上下级、同学、同乡关系,甚至偶有诗文唱和的人,凡收藏、买卖或曾为该书刻字、作序、参与校订的人,都受到株连。

乾隆帝制造文字狱的手法是十分卑劣的。乾隆二十年(1755年)他亲手制造的胡中藻文字狱案,为此后各地官员制造文字狱树立了捕风捉影、断章取义、无中生有的榜样。比如,他在胡中藻《坚磨生诗钞》中摘出“一把心肠论浊清”,乾隆帝说“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是何肺腑?”胡中藻督学广西时,试题中有“乾三爻不像龙说”。乾隆皇帝牵强附会地说:“乾隆乃朕年号,龙与隆同音,其诋毁之意可见。”下旨:胡中藻“即行处斩,为天下后世炯戒”。

对江苏东台县举人徐述夔,也使用类似的手法,罗织罪状。徐的《正德咏怀》一诗中有两句:“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一柱楼诗》中有两句:“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乾隆认为“壶儿”系“胡儿”之谐音,“不言到清都而言去清都,显有去本朝兴明朝之意”。于是徐述夔父子便以“谬妄悖逆,实为罪大恶极”而被开棺戮尸,其孙子徐食田,为该书作跋的毛澄,校订者徐首发、沈成耀,审理此案不力的江苏布政使陶易,东台县知县涂若龙以及陶易的幕僚陆炎等,一律处以斩监候。

王锡侯《字贯》案,也是乾隆朝的一桩典型的文字狱案。江西新昌举人工锡侯作《字贯》一书。因删改《康熙字典》被人举报,乾隆帝以他的书中不避圣租、世宗及本人名讳,指为“大逆不法”,下令斩立决。

乾隆朝的文字狱,打击对象竟至扩大到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精神病患者,他们的疯言疯语竟成了定罪的证据。以灭绝人性的酷刑--凌迟、杖毙,处死缺乏清醒意识的疯汉。乾隆时期的文字狱,数量之多,罗织之奇,用刑之酷,均大大超过了康雍两朝。

文字狱不仅使大批汉族知识分子及其家属亲友以及无辜株连的工匠商贩,惨遭杀害和流放,而且在思想文化领域里造成了严重后果。由于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取证又是捕风捉影,以至人人自危,避祸惟恐不及。读书人的智慧和才华,被禁锢在小而又小的牢笼里。在这种极端沉闷的社会环境下,人们不能理智地去思考问题,不敢就任何政治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不敢在任何场合公开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谈吐著述,远离现实,或潜心于考据,或诚惶诚恐地做些颂扬君上圣哲的文字。歌功颂德的文字,偶有不慎,也会招来杀身之祸。“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思想控制之严,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

十乾隆晚年的政局

乾隆皇帝即位之初,对于秘密建储制度,表现过犹豫和动摇,他甚至一度想退回到立嫡立长的老路上去。经过乾隆初年建储过程中一段曲折之后,他才回到他父亲确立的秘密建储制度上来。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对于年已63岁的乾隆皇帝来说,建储一事己是刻不容缓了。就在这一年,他写了建储密旨,立皇十五子永琰为皇太子。这个建储密旨,严格保密达28年之久,所以始终没有发生像康雍之际皇室内部为争夺皇位而骨肉相残的情况。

当初,乾隆皇帝即位时,就焚香告天,立誓在位60年后,到他85岁时,一定传位皇子,归政退闲,不敢超越康熙帝在位61年之数。乾隆六十年(1795年),他已经做了60年的皇帝,而且又是85岁高龄的老人,到了该履行60年前的誓言的时候了。而且年老力衰,实难应付繁忙的国务活动。这年的九月初三日,乾隆皇帝向全国臣民公布了建储密旨,并决定第二年举行传位大典。嘉庆元年(1796年)正月初一日在太和殿举行了隆重的仪式,鼓乐齐鸣,由大学士2人恭导皇太子至乾隆皇帝御座前俯伏在地,由乾隆皇帝亲授“皇帝之宝”,嗣皇帝率领群臣向乾隆皇帝行九叩大礼,恭送已成太上皇的乾隆皇帝起驾还宫,嘉庆皇帝则御殿登极,接受文武百官朝贺。

乾隆皇帝改称太上皇,名义上禅位,却不愿完全“归政退闲”,并在实际上掌握最高决策权。明确要求嗣皇帝“以朕之心为心,以朕之政为政”。他在传位时就已决定,将那些因体力不支难以继续进行的各种祭祀和礼仪活动交由嗣皇帝办理,至于“军国大事及用人行政诸大端”,仍由乾隆皇帝说了算。用乾隆皇帝自己的话来说:“朕虽然归政,大事还是我办。”

乾隆皇帝退位之前,对他几十年的政绩,颇为自得。浮夸和挥霍日益严重,万寿盛典,一次胜过一次。由于健康状况恶化和年老昏聩,对于各项国务的处理,也失去了往日的智慧和勤谨。在这种政治气候下,虽无寸功但工于逢迎、善窥人主意旨的和珅登上了政治舞台,并迅速成为权倾朝野的显赫人物。

和珅,字致斋,钮祜禄氏,满洲正红旗人。出身寒微,早年卒业于咸安宫官学。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进入内务府,因口齿伶俐,应对敏捷,深受高宗宠爱,不久即授三等侍卫。乾隆四十年后,更是官运亨通,职务越兼越多,权力越来越大。历任户、兵、吏部尚书,理藩院尚书,曾充四库馆、国史馆正总裁。为人精明,善于体察高宗旨意,成为乾隆皇帝身边不可缺少的心腹。朝廷上下,“人皆侧目”。嘉庆二年(1797年),乾隆皇帝又擢升和珅为首席军机大臣,兼管吏、刑、户三部事务。至此,和珅所兼职务,几乎遍及行政、文化、军事和京师治安等许多方面。和珅与一些懵懂无知的满洲贵族相比,他算是多少能背诵些《论语》、《孟子》等儒家典籍,也懂些时事政治的人物了。而与汉族大臣相比,他既能通晓满汉文字,又能粗通蒙古、西番文字。因此遇有重大军政决策,他都能“承训书谕”,自然使乾隆帝感到格外满意。和珅为了巩固和发展自己的势力,一方面与皇室联姻,一方面将一批亲信党羽安插到中央和地方的各个重要位置上。一时间,“内而公卿,外而藩阃,多出其门”。和珅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贪赃纳贿,大肆聚敛,甚至公然截留进献皇帝的贡品。“四方进贡之物,上者悉入珅第,次者始入宫也。”和珅还利用乾隆皇帝年老昏聩,乘机从他手中窃取权力。如清代奏折制度规定,奏折向由皇帝亲自拆阅批示,其内容他人不得过问。自奏折制度创行以来,历来如此。而和珅却公然下令,各部院衙门和各直省督抚,凡有折奏,悉具正副两本。副本先送军机处之后,始将正本上奏。这一规定的推行,表明和珅弄权僭越,已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和珅利用乾隆皇帝传位之后两代皇帝权限不明的机会,玩弄权术,打一批,拉一批。在军机处和内阁中,凡是靠拢嘉庆皇帝或是不依附自己的,一概伺机陷害。嘉庆皇帝也不得不忍气吞声,虚与委蛇。嘉庆帝待和珅,不露声色,有事奏太上皇,反托和珅代言。左右对此不以为然,嘉庆皇帝假意斥责说:“朕方倚相公理四海事,汝等何可轻也?”和珅还将其心腹吴省兰安插在嘉庆皇帝身旁,名义上是为皇上录诗草,实际上是“觇其动静”。“上知其意,吟咏中毫不露圭角,故珅心安之。”

十一嘉庆初政与和珅伏诛

嘉庆初年,清政府高层的权力斗争因有太上皇的震慑之威而被抑制,但社会底层的愤怒却因政治腐败而日益强烈。当时,四川、湖北、陕西等省教民高呼“官逼民反”,爆发了白莲教大起义。朝廷派八旗、绿营兵进剿,劳师糜饷,收效甚微。加之和珅一味投合太上皇好吉利的病态心理,与前线将领共同作弊,频频假传捷报,不断从老迈昏聩的太上皇手中骗取赏赐,而白莲教徒则越剿越多,几乎遍布大半个中国,极大地震撼了清朝的统治。

嘉庆三年,已届89岁高龄的太上皇,不时显现出一些老年性痴呆病症状,朝廷上下虽然谁也不敢明言此事,但朝鲜使臣在给他们本国政府的报告中却作了生动的描述:“太上皇容貌气力,不甚衰耄,而但善忘比剧。昨日之事,今日辄忘。早间所行,晚或不省。故侍御左右,眩于举行。而和珅之专擅,甚于前日,人皆侧目,莫敢谁何?”

嘉庆四年正月初三日凌晨,太上皇握着在身边侍疾的嘉庆皇帝之手告别人间。乾隆帝崩逝后,尊谥纯皇帝,庙号高宗。嘉庆皇帝布告天下,大办丧事,从此名正言顺地行使起皇帝的权威。

乾隆帝崩逝的当日,嘉庆帝命和珅参与总理乾隆帝的葬仪,先稳住和珅,然后不露声色布置制裁和珅的力量,并授意给事中广兴弹劾和珅。至初八日,嘉庆帝召集群臣宣读乾隆帝遗诏,随后立即当众命令两位皇兄仪亲王永璇、成亲王永瑆出马,由勇士阿兰保仗剑随行,逮捕和珅及依附和珅的福长安,将他们革职下狱,在京家产均经查抄。凡和珅把持的各枢要部门,皆被嘉庆帝的兄弟子侄或心腹亲信所接管,并恢复了被和珅破坏了的密折陈奏制度。正月十八日,嘉庆帝令和珅自尽。十九日,为稳定朝廷内外大小臣工疑惧株连之心,嘉庆帝特颁谕旨:“和珅任事日久,专擅蒙蔽,以致下情不能上达,若不立除元恶,无以肃清庶政,整饬官方,今已明正其罪,此案业经办结。因思和珅所营衙门本多,由其保举升擢者,自必不少。而外省官员,奔走和珅门下,逢迎馈赂,皆所不免。若一一根究,连及多人,亦非罪不及众之义。”嘉庆帝声称,和珅种种贪默营私,“犹其罪之小者”,“朕所以重治和珅之罪者,实为其贻误军国重务”,“凡大小臣工,无庸心存疑惧”。“即有从前热中躁进,一时失足,但能洗心涤虑,痛改前非,仍可勉为端士,不致终身误陷匪人。特此再行明白宣谕,各宜凛遵砥砺,以副朕咸与维新之治。”这个安民告示一出,大小臣工心中有了底,情绪稳定下来,又继续为朝廷尽力了。

嘉庆帝制裁和珅,在政治上维护了皇权,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经济上的收益亦颇富饶。查抄和珅的家产,实际上成了一次财产的转移。北京城里,街谈巷议,说和珅财产有8万万两之多,而且广泛流传着“和珅跌倒,嘉庆吃饱”的童谣。和珅究竟有多少不义之财,查抄之后的下落,是一笔说不清、道不明的糊涂帐。

嘉庆帝所处的时代,是清朝由盛而衰的时代。嘉庆朝上接乾隆之盛大,下连道光之衰微,它既有盛世之余辉,也呈露了衰世之迹兆。太上皇崩逝,嘉庆帝亲政后数日之间,不失时机地将他父亲的宠臣和珅予以严厉制裁。这一大快人心的肃奸英举,本来可以成为力挽狂澜、改变衰颓政局的良好起点,然而它的作为及其结果,只是高层统治集团内部一场争权夺利的火并。各级官吏对诸般政事只知敷衍塞责,因循怠惰,带兵的大臣与将领更是寡廉鲜耻,营私自肥。这样,兵不堪用,民不聊生,百弊丛生的清朝犹如江河日下,险象环生。就嘉庆皇帝个人而言,他并不乏聪明才智,亦勤于政事,对“因循怠玩”的官场风气深恶痛绝,也曾发布过痛斥弊端的谕旨告诫群臣。但是他既无彻底变革的决心与魄力,也无驾驭群臣的手腕,对有胆识的大臣反而求全责备,无法用其所长。面对政治腐败、内乱蜂起、高层和底层危机四伏的现实,并不庸碌的嘉庆帝却是束手无策。嘉庆元年(1796年)爆发的川、楚、陕白莲教大起义,历时9年,波及5省,人力、物力的耗费不可数计,国家元气大丧。而吏治败坏,上行下效,官吏贪赃枉法,贿赂公行,兵制紊乱,军纪废弛,更是腐蚀和瓦解了清朝国家机器的统治能力。

第二节 政权机构和政治法律制度

一中央和地方的各级行政机构(一)中枢辅政机构和中央行政体制

清朝的政权组织形式基本上继承于明代,但根据新的情况有所发展、厘革。此外,由于满族贵族在统治集团中占有主导位置,所以特别在中央政权机构中,确保满族权益不受损害这一原则,也表现得十分明显。

在清前中期,属于中枢机构的有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和军机处。关于军机处将专题叙述,这里只介绍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

议政王大臣会议导源于关外满族早期社会中存留的氏族制残余影响,由诸贝勒共议国政发展变化而来,其成员均系满族贵族和八旗重臣。他们除赞决军国要务外,兼具一定的参与政务的职能,但又不属于具体执行机构。议政王大臣会议在进关初期的一段时间里,曾发挥过重要作用。有记载说“金议既定,虽至尊无如之何”,反映出顺康之际他们的权势之盛。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的扩张,必然会对皇权造成损害,而且这种清一色的由八旗王公大臣把持政务的局面,也挫伤了汉族大臣在政治上发挥更大的积极性,不利于清朝的政权建设。从康熙中期以后,玄烨便通过各种手段,逐步削弱并限制其权力。自雍正帝建立军机处,各种军政大事,皇帝都径交军机处承办,议政大臣逐渐成了虚名,终于在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下谕将其取消。前后经历了一个多世纪兴衰变化的议政王大臣会议,从此结束使命。

清代的内阁制度可追溯到关外皇太极时期。崇德改元(1636年)前夕,皇太极在原文馆的基础上,设立内三院,置大学士掌领院事,可说是内阁的雏形。入关后,清廷日常政务大大增加,内三院便承担了转呈一部分题奏本章的任务,并于顺治十五年(1658年)正式更名为内阁,大学士加殿阁衔。康熙初年,辅政大臣在“循祖制”、“复旧章”的口号下,曾一度恢复内三院名号,直到康熙九年(1670年)才下诏复称内阁。

内阁设大学士(正一品衔)、学士(从二品衔)若干名。雍正时更设额外大学士,作为大学士的副手(从一品)。乾隆时调整殿阁兼衔,由原四殿二阁,更为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体仁、东阁)。按定制,内阁掌议天下之政,负责给皇帝起草制诏敕诰,各省和中央部院大臣进呈题奏表签,亦须经内阁票拟,称旨后转发遵行,属于协助皇帝办事的最高中枢机构。所以在清代,很多人把它比之为前代的中书省,将入内阁叫做“登政府”,荣呼大学士为“相国”、“宰执”、“揆度”及“中堂”。在康熙朝内阁职权发挥得最充分的时候,确实也出现过像索额图、明珠等一些权臣。但是有清一代,内阁毕竟只是秉承皇帝办事的一个具体衙门。在清初,规定“大事关大臣(议政王大臣),群事关内阁”。后来,玄烨又视内廷的南书房入值官员为亲信,常使他们讨论政事,草拟诏旨,夺去了内阁的部分权力。自建立军机处,皇帝又常调大学士、学士办事,形成大学士“必充军大臣始得预政事”的格局。内阁成了无首揆办事的空架子,日常所行,不过“秉成例而行,如邮传耳”,作为中枢衙门,已名不符实。

中央的具体办事部门,按其分工设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又有清代所独有的理藩院。吏部掌全国文官品秩、铨叙、课考、黜陟和封授;户部管天下户口、田土赋税、官员俸饷、仓库、钱币等国用,礼部主朝廷礼仪、科举学校、外国贡使交聘,兵部司武官除授、封荫、考绩、军资、军籍、马政、邮传,刑部负责国家民、刑律令和狱断,工部掌工程建筑、水利兴修和钱币交通。当清朝迁都北京后,为增加关外“龙兴之地”的气魄,在定盛京为陪都的同时,又仿明代于南京置行在六部的做法,先后设立盛京户、礼、兵、刑、工五部,任命侍郎主其事,然均系满洲专缺,所司不过当地庄田、旗地租赋、故宫、陵寝养护、祭祀,旗民交涉及邮驿和关门稽察等事。由于盛京僻居关外,人稀地旷,事务简少,与明代南京相差甚远,加上清廷又在该地设盛京将军、盛京内务府和奉天府,职权交错重复,实在无此必要。

理藩院是个专管边疆民族事务的机构,地位与六部相同,始设于崇德元年(1636年),原称蒙古衙门。随着清朝统治地区的扩展,所有内外蒙古、察哈尔、新疆、科布多、唐努乌梁海、青海、西藏等地的有关军政、司法、宗教、贡赏等事,都归其门下,还兼理与某些国家的交往。设立理藩院,反映了清统治者对边疆民族问题的重视,同时也表明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进至一个新的高度,中央需要专设机构以协调各方的关系。

为补充六部职能之不足,清廷还设有一些机构,如收转直省题本的通政司,传达内廷和外朝信息的奏事处,稽察各部院衙门办理上谕事件的稽查钦奉上谕事件处,缮写文诰敕书的中书科,掌修文史的翰林院,充作文学侍从的詹事府。其监察机构有都察院,处理刑名案件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乐部分别经管祭祀、筵宴、札仪、演乐,太仆寺掌马政,国子监教肄贡监学生,钦天监观测天文、制订历法,太医院司内廷医务并奉派给亲贵大臣、外藩、军队看病。为防止宦官揽政,其宫廷事务由掌管上三旗包衣的内务府负责,又设侍卫处、銮仪卫,为皇帝作警卫仪仗,管理皇族事务的有宗人府。

上述六部和各院寺府监,虽在职权上颇多交叉,但都是并列的独立机构,各自向皇帝负责。在这些机构中,有的像吏、礼、刑部及理藩院、都察院等,多掌握要务,与各地方政府有着广泛的联系,且多代朝廷行事,势隆权重,为防微杜渐,使其不致影响皇帝权力,统治者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在设官方面实行复职制,一满一汉,以满为主,在此之上,又特简管理大臣一员,实行多头牵制。以六部为例,尚书是最高长官,满汉各一,并列两个首脑,又设满汉侍郎各二,共四人。侍郎名义是副手,但与尚书同属堂官,都可直接向皇帝陈奏请旨,皇帝也常简选他们人值军机处,不存在严格的统属与被统属的关系。为了进行协调,朝廷尝试以亲王或大学士管部务,但他们多不深悉业务,“但听司员立谈数语,即画押而已”,结果常常造成吏胥从中弄权。

其次,在具体职权上,因为很多军政大事都由皇帝直接过问,比起明代各部院,实际要缩小很多。比如吏部,在明代“掌天下官吏选授”,连大学士、尚书等官也有权推荐。清代,大学士至京堂、督抚等官缺出,由军机处开列名单,请旨特简,竞至道府一级官,有的也需钦定,从而取代了吏部很大一部分权力。兵部名义上统管军队,其实所司不过绿营兵籍、武职升转、马政、邮传等事务性工作。清朝最主要的八旗军队,别有系统,兵部根本无权过问。其余各部以及都察院等,行使职权也不完整,常常因皇帝干预而改变原定规例。

再如,由于清朝政府实行“首崇满洲”的政策,反映在中央机构中,尽管首脑官是满汉并列,可真正权力掌握在满人手中,其他下属要害部门,亦大抵如此。至于理藩院这样牵涉到边疆民族问题的敏感部门,干脆没有汉人的位置。这样做,尽管保证了满人的特权,但也使满汉之间的民族隔阂难以消除,不时引起些磨擦。(二)地方直省行政机构

清代的地方行政机构,按照不同的统治方式,分为直省制和军府制两种类型。

实行直省制的,大体相当于明代的两直隶和十二布政司地,分省(直隶)、府(直隶州、直隶厅)、县(州、厅)三级,后来在直省和府之间又插入了道这一级,但作用并不明显。另外,京师所在称顺天府,盛京则有奉天府,单列建制。清初,除京巍地区称直隶,另有山西、山东、河南、陕西、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14省。随后,析陕西西部4府并有关卫所置甘肃省,分湖广为湖北、湖南,江南有江苏、安徽,同时直隶亦因置巡抚(总督)和设布、按两司,具备了省的体制。这样到乾隆初,已有“天下十八省”的叫法。由于各省的辖区有大有小,所领人户、田土、城镇、村庄也多少不等,故省与省之间的府、州、县数也相差很大,加上中间增设、裁并等等,常有不少变化。大体康熙中,全国有府163,直隶州21,县1157,散州223,另有府级土司1,县级土司118。乾隆中,府181,直隶州51,直隶厅17,县1280,散州173,厅22,府级土司3,县级土司132。在此以后到嘉道时期,府州县建置变动不大,厅级增加较多,比之前期,直隶厅又增加了17个,散厅34个。

省以下,府与直隶州、直隶厅处于相同等级。它们的区别在于,府下有州县,府的长官一般不预领民事,而且辖区也大,顺治时,大府领州县可达二三十个。直隶州除领本州事外,同时兼辖2-3县或4-5县,也有除本州外只领1县的,比府辖区小,事务也相对减少些。直隶厅和厅都设在边境或内地新开发地区。直隶厅除四川叙永、广西百色各领1县,其余均无属县。县和散州、厅并列一级,大致州的位置比较重要或特殊一些,厅亦相似。省有大中小之分,府州县也分有等次。在任命知府时,有一种叫请旨缺,由皇帝点定,便属于头等要府。雍正时,正式确定为要、中、简三缺,按冲、繁、疲、难四字加以划分。“地当孔道为冲”,“政务纷坛者为繁”,“赋多逋欠者为疲”,“民刁俗悍、命盗多者为难”。凡四字俱全属最要府或最要州县,三字称要,两字叫中,一字或无字为简。上级派遣官员时,要根据资才情况,分别委授,资格浅的先从简缺做起。

在清代,省以总督巡抚为最高长官,一般总督辖两省,也有辖1省或3省的,巡抚每省一员(有的由总督兼任)。乾隆以后,设总督的是直隶(兼巡抚)、两江(辖苏、皖、赣)、陕甘、浙闽、湖广(辖鄂、湘)、四川(兼巡抚)、两广、云贵。总督偏重军务,巡抚偏重民政。为了加重权势,总督例领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从一品;巡抚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兼兵部侍郎,正二品衔。山西、山东、河南3省因无总督,巡抚又兼提督衔,以便于统率省内绿营兵马。此外还有一种专职性总督,叫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因为他们无守土之责,只领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是正二品官。

在省级官员中,还有并设的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提督学政三个衙门。布政司长官叫布政使,别称藩台或方伯,负责全省财政和民政事务,从二品官,除江苏省是2人,余每省1员;按察司主管官称按察使,掌省内刑名案件和督察官员风纪,故也叫臬台、廉访;提督学政管全省学校、科举,稽查士习文风。学政官原来按出身有学道、学院之分,后来一律称学院,并加翰林院官衔。

道员原系藩臬二司派遣官,前者称分守道,兼市政司参政、参议衔;后者称分巡道,兼按察司副使、金事衔。大致守道着重钱谷会计,巡道偏管刑名。他们或分守、分巡1府,也有分守、分巡3-4府州的,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属于省和府州之间的一级行政组织。乾隆十八年(1753年),清廷取消了道员兼衔,官阶正四品,正式成为辖属于督抚的实官,在职能上,分守、分巡也逐渐趋向融合。在道员中,还有一种通辖全省,经管某项专门事务的,如粮储道、巡海道、海关道、兵备道、茶马道、屯田道、河工道等,它们均无守土责任。实际上,前面一类道员,也常兼后面的专职事务,如江苏省分巡苏(州)松(江)太仓道兼领兵备道事等。

府设知府,从四品衔,是管理全府民刑财政、统率所辖州县的长官,起承上启下的作用,不过因他一般不直接与地方百姓打交道,“若论亲切,又实不如州县”,所以通常称“亲民之官”。知府的佐贰官有同知、通判,分别负责粮饷、水利、缉捕、抚边、江防、海防等事。在府一级政府机构中,京师所在的顺天府和盛京的奉天府,因地位特殊,在编制上与众不同。首先,其长官称府尹,正三品,享有向皇帝奏事权,副职叫府丞,正四品。还特简部院堂官中汉大臣兼管顺天府尹事,盛京五部侍郎中一人为兼管奉天府事大臣。其次,这两个府的管辖范围也比一般府大,顺天府领24州县,分东西南北四路,每路各设厅同知1员,分管若干州县。奉天府领奉天、锦州2府、3厅、4州、8县,实行以府领府。“天下之治始乎县”。县是清代行政系统中最重要的基层政权单位。县的正印官叫知县或县令,正七品,凡所辖行政、司法、赋税、教化,以及防灾、救荒、劝课农桑、兴修水利等有关发展生产事宜,都是知县所管范围。县令因直接与百姓打交道,故称“亲民之官”或“父母官”。知县的佐贰官有县丞、主簿,各分管钱粮、户籍、税收、巡捕、河防等事。

知州中的直隶州知州,在体制上隶于布政司,秩正五品,职视守;一般知州辖于府,秩从五品,职如令。州的佐贰官是州同和州判。厅原系知府佐贰官同知、通判派驻管辖的地方,其中辖于布政司或驻防将军、大臣的叫直隶厅,辖于府的属一般散厅,其长官称同知或通判。有的厅同知还领有军队,设千总、把总归其统辖。

清代的地方基层组织有里甲制度和保甲制度。实行里甲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它来编审户丁,攒造黄册,保证国家的赋役征派。随着清代赋役制度的变化,特别自雍正时全面推行“摊丁人地”改革,丁银摊入地亩或地粮中进行征收,里甲编审失去意义。乾隆五年(1740年),经户部奏准,决定将原由里甲负责的编查户口的工作,改归保甲组织统计造报。到三十七年(1772年),正式宣布“嗣后编审之例著永行停止”。至于尚存的一部分提供差役的责职,则为与保甲制度有表里关系的顺庄法所替代。乾隆以后,虽在一些地方仍有里甲组织的名称,但意义和作用都大大缩小了。

保甲制度出现较早,但形成体系、全面推广则在清代,其组织形式、职能及其与乡绅的关系,将在本章第六节中叙述。(三)边疆行政体制

这里所说的边疆,主要指关外东北地区,内外蒙古、青海、新疆、西藏,以及西南川、滇、黔、桂等省的土司统治区。由于这些地区都是我国少数民族的聚居之所,很多传统习俗与内地存在差别,所以清朝政府对他们的行政管理,也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办法。大体除土司区外,都行施军府制,其形式为:

派驻将军、都统、大臣。在清代,设置将军、都统的不限于边疆,但边疆的使命比较特殊,既是军事长官,又兼具行政职能,有时还负有外交使命,是代表皇帝全权处理各该地区镇抚事宜的。大臣主要指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亦系军职。他们或佐助将军掌划机宜,也有独领一方,通筹全盘事务者。在边疆独领一方的将军、都统有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绥远将军、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伊犁将军,以及察哈尔都统、热河都统等。设大臣的有:科布多参赞大臣、库伦办事大臣、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西宁办事大臣、驻藏大臣等。

在将军、都统、大臣之下,各个地方的管理形式也各不相同。(1)编旗设佐领

这是仿效满洲八旗制度的做法,简称旗佐制,也有叫札萨克制度的。实行这一管理方法的部落和地区有,布特哈打牲部落(在黑龙江)、察哈尔八旗、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巴尔虎部(在黑龙江,另一部分在察哈尔牧地)、达木蒙古(在西藏)、哈密、吐鲁番、乌梁海,以及额鲁特、明阿特、哈萨克、锡伯等部。(2)实行盟旗编制

多数在蒙古地区,包括漠南蒙古(内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青海诸蒙古(原不设盟,道光三年起,黄河以北诸旗分设左右二盟)、新疆、科布多厄鲁特诸蒙古,以及不设盟的阿拉善旗、额济纳土尔扈特旗、科布多和硕特旗等。蒙古盟旗组织中的旗,与前面提到的旗相同,既是军事组织,也是行政单位。旗与旗疆界明确,不得任意变更、侵越。旗设旗长(札萨克),由清朝政府确定任命,都是有爵位的人。盟起源于盟会。盟的组成是固定的,设盟长(大札萨克)和副盟长,一般是每隔三年盟会一次,也有隔年一会。届时各札萨克及有关贵族聚集一起,宣读敕书、传达朝廷意旨,操演军队,检查军资器械,编审丁册,以及清理刑名案件,然后将结果通过理藩院具题,牵涉军务方面的事,报告所在将军、都统、大臣会办。(3)在新疆维吾尔族中实行伯克制度

伯克是维语“长官”的意思,早在清朝统治新疆以前,业已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清廷在沿用这一体制的同时,适当地进行了改造,如划定品级、发给“顶翎”、“钤记”,又废除世袭,规定高级伯克须经朝廷任命,在俸禄和养廉方面也做了一定的限制。这样做,一方面照顾了上层贵族的固有利益,同时又使中央政府能加以控制。(4)西藏的噶厦治政

在开初,清朝政府对西藏的统治,主要通过和硕特部首领来实现的,在内部则靠由达赖喇嘛任命的第巴(官职名称)以总揽全局。康熙末,清廷废除第巴制,也不让和硕特部首领继续控制政坛,改命由4名噶伦组成噶厦(政府)来加以管理。这中间,又经过多次变化改造,最后确定了在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共同领导下,四噶伦“公同办事”的制度。参加噶厦的噶伦,1人是僧官,余3名都授三品顶戴。噶伦出缺,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开具合适入选,奏请朝廷补放。(5)土司制度

这是一种利用原部落的统治基础,任命其首领为朝廷官员,并可世代承袭、世守土地、人户的特殊管理方法。实行土司制的地区,除西藏、青海属于军府制,其余都在省的统辖下。与内地的县州统治相比,土司制度具有浓厚的割据性,不利于朝廷政令的贯彻。随着各民族各地区间交往的日趋密切,因土司各自为政所造成的有形无形的矛盾也愈益明显。故早从明代起,中央政府便不断进行“改土归流”,即任命流官以代替土司。到了清雍正年间,更大规模地推行这一政策。尽管如此,直到清末,仍保留了相当部分的土司,而且在某些地方还续有增设。土司分文武两种,文职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归吏部管理;武职有指挥使、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使等,归于兵部。清朝政府为规范土司制度,对土官的承袭、降等授职、官级品衔、贡赋、战事征发等事项,都有明确规定,目的是消除或减少分裂倾向,便于中央统治。

总结清朝在边疆的统治,大体有如下特点:(1)大权集中,小权分散

所谓大权,就是军国外交大权,以及制定法律、机构配置、民族上层分子的爵禄封赏,都得经朝廷批准,通过理藩院协调贯彻,又派将军、大臣等就地绥抚、监督,做到中央政令能切实施行。至于一般地方民刑之事,甚至包括征收赋税、摊派差徭,都由各所在民族头领或官员自行处理,有的还保留了自己的军队,他们在行政、财政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力,远比内地省府州县要大得多。(2)依据民族特点,循其俗,施其政

这也是基于我国边疆地区民族众多,各民族之间的历史传统、信仰习惯各异这一特点出发的。故在施政中,差不多都套用了该地区该民族旧制的做法,但同时又作了必要的调整、改造,以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有时候,即使同一民族,其施政形式也不一样。如此等等,使清朝统治者可以在较小阻力之下,达到更好的统治目的。(3)厚养头领人物,实行分而治之

这方面的事例很多,前面章节中多有述及,不再重复。(4)在蒙古、西藏地区大力倡导喇嘛教

这一方面适合了蒙藏人民的信仰要求,有利于边疆的政治安定。(5)实行贡赏和年班制度

贡赋是朝廷实现对该地区统治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规定边疆各族头领必须定时“贡献方物”,以表“诚服”。同时清廷又通过按爵位、任职发放俸禄,以及各种廪给显示犒劳之情。年班是各部各头领按排定的年头,轮流进京朝觐皇帝,或充当御前乾清门侍卫。开初只限于漠南蒙古各部,以后扩大到喀尔喀、厄鲁特、新疆“回部”,以及四川各土司。与年班相同的还有围班,即对那些因未出过天花,害怕入塞被传染的人员,改在皇帝出塞进行“木兰秋狝”(围猎)的机会,扈从围猎值班。每次年班、围班,各民族上层人士都要向皇帝上贡品,清廷除承担沿途食宿、在京盘桓费用,还可得到宴请、赏赐,同时还允许随带土特产发卖赚钱。年班、围班制度,也是清朝统治者用以增强民族向心力、巩固清廷在边疆统治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军机处的设置与职掌

在清朝的中枢机构建设中,军机处别创一格,为以前历代所无。它对有清一代的政治曾产生过广泛深远的影响。

军机处的创建,与雍正初清廷向西北用兵有密切关系。至于何时成立,目前学术界尚多分歧。有的学者根据档案资料,证之其他史书,认为雍正八年(1730年)才有军机处之名。此外,还有四年(1726年)、七年(1729年)、十年(1732年)说。所谓十年,乃清廷颁铸“办理军机印信”的时间,可能稍微偏晚,四年、七年亦有相当根据,不可简单否定。乾隆继位初,因暂设总理事务处辅佐政事,军机处一度取消,到乾隆二年(1737年)才又恢复。

当军机处开办初期,所办事多限于军务,以及若干钱谷、河工等事务性工作,比较单纯,后来逐渐发展,到嘉庆时修“会典”,在新加“军机处”卷中,述其职掌为:“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军机处可奉旨参与“议大政”、“谳大狱”,“稽核兵马钱粮”,“拟定外藩、亲贵大臣颁赐事宜”,以及考订典章制度等等。其中最引起人们注意的是人事咨询权,“文武官特简者,承旨则进其名单缺单,差特简者亦如之”。其他像大臣换防,文武官和道府记名者,遇缺请旨升补,都由军机大臣先进名单。军机处已成了取代内阁,举凡军国大计莫不总揽的一个机构。

军机处设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二职。

军机大臣称军机处行走,或军机大臣上行走,私下俗呼“大军机”,也有尊称为“枢臣”的。凡新进者均冠以“学习行走”字样,待其熟悉称职后,才奉旨实授。军机大臣无定额,从3-4人到7-8人不等,最多时至11人,少时也有2人的,由皇帝选大学士兼任,也有出自各部院尚书、侍郎者,一切由皇帝旨意为转移,故有“军机大臣惟用亲信,不问出身”的说法。军机大臣的主要责职是承旨、草诏、进单等。

军机章京是大臣的僚属,俗称小军机,开始时一度叫“军机处司员”,或“军机处司员上行走”。军机章京早时由军机大臣挑补各衙门合适者充任,嘉庆后确定由内阁、中书科、六部、理藩院郎中、员外郎、主事、笔帖式,以及进士、举人出身的七品小京官等人员中,选择“人品端方,年力富强、字画端楷者”进行保送,再经军机大臣考核后,“引见”补用。军机章京员额32名,分满汉两班,每班8人,日值两班,设领班(达拉密)统率。军机章京的任务是缮写谕旨,登载档册,当政务繁忙时,于每班之外,再增设额外章京若干名。

由于军机处的工作范围涉及到朝廷中的所有大事,所以除皇帝生日或年终数日外,几乎天天都得入值办事。在通常情况下,军机大臣每日寅时(早5时左右)进宫,卯时前后(相当于早5到7点)即应召觐见皇帝,有时一天应召数次。应召回值庐后,得赶着草诏进呈,待允准又赶快发出颁布,不得有片刻延误。在清代,很多人都把军机处说成是“内阁之分局”,或“内阁之分支”,这是就其职分而言的。如果分析其性质,两者有明显的不同。首先在机构归辖上,军机处属于内廷,军机大臣便是“内廷差使”。内阁则不然,是名符其实的外朝政府,大学士是朝廷正式实官;其次是权力归辖上,正如有人指出的:“军机处虽为政府,其权属君,若内阁则权属臣”。既然属君,把它说成是皇帝的秘书班子,应该是恰如其分的。

军机处之所以受到皇帝的宠幸,不是偶然的。第一是办事效率高。根据内阁制度,下属官员有事题奏,或皇帝颁发诏旨,都得经过层层机构,辗转交送,要花费很多时间。军机处无此烦琐,大臣们随时承旨,随时草诏办理,当日事当日结。又有“廷寄”制度,发出的诏旨可径交吏兵部及时发出,减少了中间环节,加快了办事速度。其次是易于保密。军机处地处内廷,受外界干扰少,又严令外官不得擅人值班房。军机处用印在内奏事处向内监请取,用毕随即按手续交还,这比内阁多处草签票拟、明发上谕,要填密多了。还有,军机处的组成也比较简单,不像内阁有正式衙署,有正式实任官,而是随时简派,不用时即发回原衙门,无拖泥带水之事。最后,军机处办事人员亦采取少而精的原则,连同军机章京,不过三四十人,且有官无吏,无闲员。正因为如此,自有军机处以后,内阁成为闲曹,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了累赘,并最终遭到废弃,只有军机处一枝独秀,清代专制主义的极权发展,由此亦可窥见其大概。

三兵制与武备

自清入关到三藩战争爆发以前,清朝的武装力量主要由八旗、绿营和三藩军队所组成。八旗以满族子弟为主体,包括一部分蒙古人、汉人,按牛录(佐领)和旗进行编制。八旗中,镶黄、正黄、正白为上三旗,归皇帝亲领;其余正蓝、镶蓝、正红、镶红、镶白称下五旗,加上蒙古和汉军共24旗。八旗军队被清朝统治者看成是国家依赖的根本,无论在装备或薪饷待遇上,都特别受到优待。顺康之际,其总兵力不会超过20万。绿营因使用绿旗、以营为基本单位而有此名。它是清入关后收编明朝降军组建起来的,主要是戍守地方,也承担缉捕、解运、守护、承催等职。编设绿营,既为了实行以汉治汉,也弥补了八旗兵力之不足。顺治时,绿营的兵力曾达80万,几经裁减,也在60万以上。三藩军队是指由吴三桂等几个藩王统领的军队,也是一支颇具实力的精悍武装。他们利用清廷命其镇守南国、亲将其军的机会,不断扩充实力,改善装备,包括原定南王藩下兵马在内,各藩王所统兵约有5-6万,如果加上吴三桂利用总管云南、贵州两省兵民事务机会,通过安插亲信等手段控制的军队,那么直接间接可动员的兵力当达到十四五万众。

三藩战争以后,军队的构成格局有很大变化。首先是三藩军队被消灭、取消了。其次,绿营军队经过整顿,在编制和驻守、统属等关系上,也有相当改变。绿营的最高军事长官是提督,有水路、陆路之分,或水陆兼任。一般一省一个,也有一省设两个的。无提督省分由巡抚兼任。提督下有镇,设总兵官统领,也有水路和陆路。每省有2-3镇至5-6镇不等。提督可统领总兵,但无权征调。军队征调权归于皇帝,或由中央分寄于地方的文官总督、巡抚负责实施。所以总兵是受提督和督抚双重节制的。此外,他们各都有以营为单位的直属部队,如提督有提标、总兵有镇标、总督有督标、巡抚有抚标。每个首长的标兵由5营到3营不等。镇以下又有协、汛等驻守单位,分别委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辖领。

清廷整顿绿营,是鉴于三藩叛乱的教训,消除高级将领中存在的拥兵自重、跋扈自专的行为,以及产生这些行为的客观条件。(1)分一镇为数镇,削弱领兵将帅权力

三藩战争时期,最多时曾设提督23员,经裁汰,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只剩13员,减少近44%。至于总兵,主要在于削减领兵数额,同时又用增加协、汛的办法,分散力量。从领兵数看,明万历初,全国设23镇,兵力最少的四川镇万余人,多的可到8-9万,其中南直镇竟超过10万人。清康熙中,全国设50多个镇,兵数超万人的才7个镇,最多的甘肃镇15730人,多数只几千人,最少的南澳镇1200人。至于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的直辖兵马,虽有高至万余人的,通常也不过几千人。像抚标,一般1000-1500人。与明代相比,不可同日而语。(2)严格实行兵皆土著,将由选派的原则

在明代,像总兵这样的将领,不但领兵众多,且均有私兵,士卒们惟将帅马首是瞻。人清后,对此虽有限制,但顺康之际,兵马倥偬,战火不息,势难贯彻。不仅如此,有的官员还对此做法加以赞扬。正是这种兵将紧密相依的关系,才造成将领们骄横跋扈,引起历时8年的三藩之乱。为了确实抑制将有私兵的做法,清廷利用三藩战争后中央权力增强的机会,于新编“会典”中重申康熙四年(1665年)题准的:提督、总兵调任擅带营兵的处罚条例。同时又补充,督抚提镇标下,有私设储将、随征戎旗等人役,照徇庇例议处。条例既定,便令行禁止,严格执行。从此,军官召募私兵属于非分,要遭到追究。(3)严格军政和朝觐请训制度

军政是定期对各级武官进行考核的制度,顺治时已开始实行,但不过虚应故事,等到三藩战争爆发,大家忙于作战,军政一停就是10年,直到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才重新恢复。为了使军政能确实无弊地进行,清廷还陆续出台了纠参条例,对瞻徇情面、庇护私交、草率搪塞,或收受贿赂者,都要分别受到处理。军政的严格行施,也为军官限年更调提供了有效的保证。因为每届军政,优等者升,中平者调,年老有疾者退,触犯法规者纠劾,等于是一次在职人员大调动。玄烨曾说:“武官久任非善事,在昔唐朝藩镇骄蹇跋扈,皆由久典兵权之故耳”。实行限年更调,正是整顿绿营的重点。朝觐制度是针对提镇一级的高级军官而言的,实际也与军政有关。大学士王熙说:“边疆将帅常来朝见,则晓朝廷法度,不致妄萌邪念”。玄烨更以三藩叛乱为例,肯定朝觐的必要性。他说:“常来朝见,则心知敬畏,如吴三桂、耿精忠、尚之信辈,亦以不令来朝,心生骄妄,以致反叛,此处所关甚要”。与朝觐同等的还有陛辞请训,就是新官在就任前,须向皇帝请示训导。这些,都是沟通朝廷和高级将领之间联系、加强信任的重要措施。

经过一番整顿,使得拥有60万众的绿营军队,消除了搞割据、闹独立的倾向。他们平时戍守地方,战时被征发调遣,成为协助八旗、巩固清朝统治的一个得力的工具。

在康熙年间,清廷还改善了对八旗驻防的部署。八旗军队按驻扎地点,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称禁旅八旗,驻于京师及临城地区;另一部叫驻防八旗,部署于各省各地。每部各约10余万人。禁旅八旗又有郎卫和兵卫之分。郎卫守护皇宫及有关园苑,是皇帝的警卫部队,由各等待卫和亲军营组成,人数不多,统共才两千数百人,可地位重要,特设领侍卫内大臣统领。兵卫拱卫京师,并组成骁骑、前锋、护军、步军、火器、健锐、神机等营,分别归都统、统领、总统、管理大臣率领。此外,属于绿营的巡捕五营,也归入兵卫。禁旅八旗遇到战事,亦奉调奔赴前线打仗。

驻防八旗分布在京师以外地区。顺康之际,驻防的重点在京师外围的畿辅一带,以京城为中心,逐渐向外延伸,一直到德州、沧州、保定、太原、张家口等城市。至于其他地区驻防,常因战事重心转移或兵力不足等缘故,屡有变动。比较确定的有西安、江宁、杭州三地,后来又增加了镇江城外的京口驻防点。随着平定三藩的战争临近结束,直省的驻防体制也逐渐有了明确的设想,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康熙十五年(1676年)二月,宁夏提督因兵变遇害,清廷考虑此地属西北冲要,又紧邻蒙古,乃派马步兵3400名,委副都统1员,以重镇慑。接着康熙十九年(1680年)和二十二年(1683年),又确定了福州和广州的驻防,各派将军统领。荆州的驻防是康熙二十年(1681年)底经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决定的,但直到二十三年(1684年)才完成调遣任务。根据新的规制,荆州、西安和江宁三处是驻防的重点,荆州居中,西安、江宁分居左右两翼,互为呼应。三地各驻兵4000,设将军、副都统统率。与此同时,清廷在京畿和关外地区也增加了兵力部署,增设若干新驻防点。及康熙末到雍正时,各省又新设了成都(初设副都统、乾隆四十一年起设将军)、开封(设城守尉)、潼关(设城守尉)、青州(设将军)等处驻防。至于清朝政府在边疆的驻防部署,前面已有述及,不再重复。到乾隆中后期为止,计设将军、都统的驻防地共13个,以副都统为头领、单独列为建制的18个。八旗军队已经有了一个比较严整完备的驻防网络。它“居重驭轻”,既可时刻监视绿营,又与绿营相依助,确保满洲的首领地位不受动摇。

在清朝前期,八旗和绿营属于正式经制兵,有固定的防地、装备和薪饷,还有操练、征发、巡逻等任务,是维护地方治安、镇压民众反抗、保卫国防的主力。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非经制兵,像蒙古旗兵、金川番兵、西藏藏乓、土司兵,以及各省民壮、团练等等。这些,主要以维持本乡本土治安为目的,遇到战事也有被征发的,但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它们只是一种辅助兵力。

在维护清朝统治方面,在入关前后,八旗军队始终起着主导作用。三藩战争时,八旗兵将更迭,老的出生入死者多已老病谢世,新的无作战经验,加上生活趋于优裕,怠惰厌战,战斗力大大降低。于是只好重用绿营,出了一批战功赫赫的将领。但到了乾隆末年,由于政治腐败,贿赂公行,在军队里也弥漫着任亲信,吃空额,以及不讲训练、钻营取巧。绿营军队也很难在前线冲锋陷阵、为清朝卖命了。嘉庆初,川陕甘豫楚五省爆发白莲教起义,清朝政府只好起用乡兵进行镇压,以致有“官兵征讨,而乡兵之功为多”的说法。表明作为支柱的八旗兵和绿营兵,都已不堪任使了。

四律例和司法审判制度

顺治三年(1646年),清廷颁布了第一部法律典章《大清律集解附例》。名为清律,实际内容差不多全是采自“明律”。以后历康熙、雍正,到乾隆五年(1740年)颁定《大清律例》436条,中间共经过4次重修,删除了原“明律”中不符合情势的条文,又根据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而且在文字上作了相应的推敲。

清律分“名例”、“吏”、“户”、“礼”、“兵”、“刑”、“工”七大类。“名例”谈一般审判原则和必须遵循的规例。其余都是按门目设定的审判条规。律例并用,是我国传统法制行使中的一大特点,清代则更甚。所谓例,就是把一些具有典型性的案件,经有关官员奏请,下旨确定为条例者。以后遇有类似案件,都可比附援行,作为处理办法。乾隆时诏令清律每隔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所谓小修、大修,就是由刑部负责,将历年新增的例不断添加进去,造成例的迅速膨胀。康熙初有例321条,康熙未号称436条,雍正时增至824条,乾隆中1456条,道光五年(1825年)更多达1766条。清廷还规定:“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把例放到比律还高的地位。此外,还有专对少数民族的律例,如“蒙古律”、“回律”、“蕃律”等。

清律仍保持了前朝的“十恶”、“八议”之法。“十恶”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都是“悖伦逆天、蔑礼贱义”之人,属“王法所必诛者”。“八议”是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宾。有涉及八议之列者,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勾问”,如何处理,得请示皇帝决断。清律对良贱、长幼服制关系也十分重视,规定军民匠灶四民为良,即良民,法律上叫“凡人”;奴仆及娼优隶卒为贱,即贱民。贱民犯法,要加等科罪,其中奴仆告发家主,虽所告皆实,因名分攸关,必置重罪。相反,主人殴打、甚至杀死奴仆,也没有死罪。长幼关系除家庭、家族内部的长幼嫡旁外,还有像在人格上不属于贱民的雇工人,法律上仍称雇主为家长。幼犯长、雇工人犯家长,都要加等科罪,反之则可减等。

民人服罪判决,按案件轻重分为五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五刑”。一是答刑,用小竹板打屁股,分10-50板五等;二杖刑,用大竹板,从60起到100板止,也有五等;三徒刑,即关押,从1年加杖60,至3年加杖100五等;四流刑,流放外地,按道里远近,最低2000里加杖100,次2500里加杖100,再3000里加杖100。五死刑,分绞和斩,最重的还有凌迟处死。不同的罪服不同的刑。

清代的最高立法权在皇帝,最高司法权也在皇帝。刑部是代朝廷掌管刑罚政令的中央一级衙门,凡流刑以上案件均归其复审。还有都察院主纠察,大理寺参与平决,合称“三法司”。犯有绞、斩以上罪行的重犯,得先经“三法司”会勘,再送皇帝审定。

在地方,州县(厅)系初审单位,可以判决户婚田土纠纷及笞杖一类的轻罪案件,较大较重的案由虽能审理,但无判决权。这就要往上转呈,通常是转府,再转臬司;直隶州、直隶厅通过道再转臬司。臬司被称作全省“刑名之总汇”。州县审决中有情罪不符者,由它驳回重断;同时又将州县所呈案件查勘后转报督抚衙门。督抚既是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也是地方最高司法长官,徒刑一类案件即可在此定谳,其余再转刑部,死刑报皇帝。民人不服判决亦可向上控告,但得从府(直隶州)、道、院逐级进行,直至京师通政司击登闻鼓鸣冤。违例“越诉”,即使案情确凿,也要受到答刑。

在司法审定程序中,京师因地位特殊,在做法上也有所不同。在都察院属下,设有东西南北中五城巡城御史(每城满汉各一人)和兵马司指挥、副指挥。民人有户婚狱讼和人命盗贼案件,由五城指挥查验,巡城御史听断,可审结杖罪以下案犯。徒罪以上移送刑部,叫做“现审案件”。“京师现审,徒犯发顺天府充徒,流囚由刑部定地,札行顺天府起送。”作为地方政权机构的顺天府,只起听命执行的作用。此外,还有一些特别的审理规定。如京师旗人犯罪,轻者归负责警备京师的步军统领衙门完结,徒刑罪以上交刑部问定。内务府掌上三旗包衣,特设慎刑司,审理上三旗包衣案件。畿辅旗人之间,或旗人与民人之间互控,亦归刑部;若涉及土地财产等事则归户部。盛京旗人和旗民交涉归盛京刑部。外省驻防旗人案犯,可至所在将军、副都统衙门审究。八旗宗室,更因身份特殊而另设有专设的宗人府衙门调处。至边疆民族地区案件,均归于各民族行政机构,但流刑以上,得按例呈报理藩院,或会同刑部及“三法司”审定。

清代依前朝旧例,有秋审、朝审制度。这是因为在死罪犯中,除罪大恶极,立定斩绞外,还有相当部分属于一般死刑案犯,需待斟酌复核。清代的死囚审录分为情实、缓决、可矜、留养四种。情实顾名思义,就是罪情重大确凿,无可饶恕者,当执行死刑;缓决是罪行较轻,像戏杀、误杀、擅杀(指谋杀加功之犯,或只系听从、并无图罪图奸及凶暴情况者)、盗窃满贯等。可矜,凡“情切天伦,一时义忿,与寻常狠斗者不同”而杀人者,以及“擅杀案内拒捕成伤有据”,“杀奸实由义愤者”,可归人此类。留养,凡独子、或父母老病无人奉养者,可留养承祀。属于后面三类的可得减刑、枷责释放,或留待来年再定。这就要通过秋审决断。

秋审地方由臬司主持,先从州县开始,对在押人犯审录后,连同招册一并解省(旧案犯可仍押原处)。然后臬司具详,由督抚会同藩臬及有关道府县官,将人犯分成情实、缓决、可矜、留养几类,向皇帝具题。待皇帝批复三法司。三法司再会同九卿、詹事、科道各官,于天安门西侧会审。会审后,缓决者仍行关押,待来年秋审再定。可矜、留养即免死得到减刑,或责罚后释放。剩下的情实案犯,就要报请皇帝勾定,地点在宫中懋勤殿,故称懋勤殿勾到。届时,参加者除三法司官外,还有军机大臣、大学士、学士,及各部尚书、侍郎等。皇帝素服登殿,场面肃穆,目的是显示国家对死刑案件的重视。皇帝根据本内所呈事实,或落笔画勾,或下旨免勾。勾者执行死刑,可疑未勾者关押,待来年秋审再定。每届秋审的前一天,刑部要进行朝审,目的是审理京师在押死囚人犯,然后一并呈报皇帝核定。热审在每年阴历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天止,将京师牢中人犯清理一遍,凡非属死罪的笞杖犯者,实行减等决放,含有能宽则宽的意思。

五学校与科举(一)学校制度

清代的学校以官学为主,于京师设国学。国学亦称太学或国子监,是当时的最高学府。由清廷任命祭酒、司业进行管理,另有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等职。为了表示对国学的重视,又特简有大学士或尚书、侍郎衔者为管理监事大臣。人国子监读书的叫贡生和监生。贡生按选拔途径分为:岁贡,由地方选送,大致府学岁贡一人,州学三年二人,县学二岁一人,一正一陪;恩贡,因国有庆典加恩增加的名额;拔贡和优贡,定期定额选拔文行兼优生员充贡;副贡,乡试中副榜者可送监就读。以上统称“五贡”。监生有:恩监,由八旗官学生、算学生汉算学生等考取;孔孟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者;例监,由廪增附生或俊秀援例报捐入监者;荫监,文官在京四品,在外四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都可送一子入监;还有难荫生,指殁于“王事”,或三品以上三年任满勤事而死者,亦均荫一子入学。此外,还有八旗官学和算学的专学。来自外国的设琉球官学,专收琉球国陪臣子弟入学。

入学贡监子弟,分内班、外班两类。内班每班25名,六堂共150名,均住监就读;外班每堂20名,共120名,在外居住,有课时赴监听读。他们都有固定的膏火银两,冬天另拨煤炭银,考试优秀者还有奖银。但学习规章严格,有月考、季考,无故旷课者要受罚。讲课内容是《四书》、《五经》,与科举需要相适应。学习期限按不同资格,长短不一:恩贡、副贡、廪膳生和难荫生6个月,长的像增附生之拔贡生、例贡生16个月,由俊秀报捐和恩荫生24个月,最长的例监达36个月。学习期满后,经一定资格考试,或通过拣选,可分别授予教谕、县丞、训导、主簿、州判等职,也有选为礼生、史馆誊录及书吏之类。有的则通过乡试、会试而进入仕途。还有像例贡生和例监生,虽难以直接得到职位,但却因有资格,身份上已高于一般平民。

各府州县设立的儒学,也是官学。清朝政府定制,府学置教授,州学称学正,县学派教谕,负责教学工作,再设训导一员作为副职。各级儒学统领于驻省的提督学政。学政考核教官,训迪、荐黜学员,还负责岁科考试。进入府州县儒学就读的叫生员。生员由童生考试录取。新进生员称附生。附生经岁科考试后,成绩优良者可依次递补廪膳生(廪生)。廪生由官府发给一定的伙食银两,还能免除丁粮,地方官府以礼相待。此外还有增广生,也享受廪饩。廪生名额是府学40,州学30,县学20,卫学10。额定增广生的人数,一般与廪生相同。

各级生员均得在学就读,每期进学名额按地方文风高下和钱粮多少,分成大中小三等。据康熙九年(1670年)题定,各直省进取童生,大府20,大州15,中学12,小学7至8名。江浙等省,经济发达,读书人多,竟至百人取一,“甚有皓首而困于童子试者”。为了缓和矛盾,朝廷常借庆典、皇帝巡幸其地的机会,施恩增广儒学名额。生员入学后,得按时应月课、季考,还有学政举行的岁、科考试。岁课有六等黜陟法,考得不好的就要停廪降等,乃至有废黜为民的危险。科考是专为录送生员参加乡试的考试,更属关系前程的大事。生员尽管在身份上不同于平民,但非经科举或出贡、捐监,还没有做官的资格。在当时,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读书的目的就是做官,所以生员入学的最大愿望是科举入彀,或出贡捐监。

属于私学的有书院和社学、义学,主要是为了补充儒学之不足。书院有“导进人材”、“兴贤育才”之意。在清代,各处都有一两处著名书院。它们都由在任大吏奏准设立,载名于礼部,且有确实经费来源,保证师生们的膏火所需。书院师长经督抚、学臣疏题,可得到朝廷“议叙”。学生优秀者,学臣也可推荐为监贡生,进入国子监肄业。社学和义学更多的是偏向于教育乡民,散布于各乡各村,其教师也得到免除政府差徭的优待和补给一定的赡养银两,但须接受学政的考查。此外,国家为优遇八旗和满洲宗亲子弟,又特设有八旗宗学、觉罗学、景山官学和咸安宫官学等。它们规制与国学大体相仿,惟隶属关系不同。(二)科举制度

与明代一样,有清的科举考试亦有乡试、会试之分。

乡试为录取举人而设置的考试,例于省城和顺天府举行。但沿于旧例,江苏、安徽同考于江南,湖北、湖南合称湖广,甘肃附于陕西,都是合省为一闹。乡试每三年一科,逢子、午、卯、西年的八月为考期。另,逢有庆典,还特诏加科,叫恩科。当然也有因战争、大天灾,或以“士习敝败”为由而停科或部分停科者。主持乡试的主考官和副主考官都由朝廷特派,一般都选自进士出身的侍郎、内阁学士以上官,又有同考官、监临官、提调官、监试官,例由一定资格的地方官担任。参加乡试的是各儒学出身生员、经学政科考定为前三等的,以及在国子监肄业、经本监官考送的贡监生。由于各省乡试中式名额有定,所以考送的生监也不能毫无限制,清初定30取1,后来逐渐扩大到50至60或70至80取1,最高的是福建省台湾府,竞到100至250人才能取1,可见乡试中式之难。清代乡试名额虽有一定,但每个时期根据情况,也时有调整,一般说来,多的省份可达百几十名,少的只有30至40名。又另有副榜,就是在正榜取中后,再增加若干名,一般正榜5名,增取1名。副榜在身份上低于正榜录取的举人,也不能参加会试。有的副榜生为了争得好的政治地位,常常在下科再次奋斗。中了举人后,便可以通过拣选、大挑等途径进入官场,但对于更多的科举者来说,他们所向往的,是通过会试得中进士,以求取更好的前程。

会试也是三年一科,定于丑、未、辰、戌年在北京举行,应试的都是各省举人,试期清初定二月,后改为三月。会试除正科外,也有恩科,一般是乡试有恩科,会试亦例必举行。会试的主考官叫总裁、副总裁,由翰林院出身的大学士及一二品官担任。会试名额多数在300名上下,也有多于此数或少于此数的,最少时还有不满百名的。会试录取名额开始沿明例以南、北、中三卷分配,康熙末改为按省进行,每省由20至30名或10余名不等,另有八旗子弟名额,目的是照顾旗员和边远省份,不致因文化落后有所遗漏。

会试中式后叫做贡士,第一名称会元,贡士需再经殿试才能得到进士名号。一般在四月举行,原在太和殿丹墀前或太和殿内举行,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起改于保和殿。殿试专考策问,题目由皇帝钦定或圈定。考试的名次最后也由皇帝点定。宣布进士登第名单叫太和殿传胪,仪式隆重,计一甲3人,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称进土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传胪后即颁上谕,授进土及第3人翰林院修撰、编修职,其余经朝考后,前列者选为翰林院庶吉士,人馆进修,落选者各授主事、中书、知县职,分发见习。三年后,庶吉士散馆经考试授官,见习者引见实授。考中进士,就算踏进了仕途的门槛,可以较快地飞黄腾达。这比其他途径得官,条件要优越得多。

乡试和会试除文科外,还有武科。武科考试年份一同文科,科目分内外三场,一场马射,二场步射、技勇,三场策论,中式者叫武举人和武进士。凡各省武生和绿营兵丁,都可赴应乡试。武举及通晓文义的现任营千、把总,门、卫、所千总,年满千总,则有资格应会试,但年过60除外。武科也有专门的满洲、八旗名额,开始于雍正初年,中间一度停罢,嘉庆十八年(1818年)才又恢复。

第三节 社会经济及政策

一土地占有制及租佃关系

在以农业为立国之本的传统社会里,土地占有情况,决定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反之,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权力和社会地位,又决定他们对土地占有的数量。

清代土地所有制按其形式划分,大体上可分为国家所有(即官田)和个人私有(即民田)两大类。

国有土地归清朝政府所有,禁止买卖。土地上的一切收入都归国家所有,皇帝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对它拥有支配权。因此,国有土地有时在皇权的支配下很难与皇帝个人所有地有明显的分界。清朝国有土地的来源主要有三:(1)承袭明朝遗留下来的旧官田、山、荡、林场、草场以及部分明废藩田产;(2)清初八旗旗人在北京附近和各驻防地圈占来的田地和“投充地”;(3)因明末战乱荒废的无主地以及没收来的罪犯田产。国有土地分为官庄旗地、学田、祭田、屯田(又分军屯、民屯两种)、御马场等等。清代国有土地面积不广,数量不多,对清代社会经济未产生过重大影响。

私有土地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出卖、传承、转让与典质。

清代的土地所有制,有多种类型,粗略划分,有如下几种。(1)归皇帝私有的土地是皇庄,皇庄由皇家事务管理机构内务府管理。(2)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八旗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一类是汉人贵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后一类以孔府地主为典型。(3)官僚绅衿地主所有制,又可分为:八旗官员所有制和汉族官僚绅拎所有制。(4)庶民地主所有制。(5)自耕农民所有制。

庄头制是皇庄、王庄、八旗官庄等庄园地主普遍采用的一种庄园剥削制。它以庄、园为基层单位,用壮丁(庄奴)从事生产,并从中选择一人充庄头以管理庄园事务。庄园内的土地、耕牛、农具、庄丁,都是庄主的财产。庄头制在入关前就在东北地区广为实行,入关以后,又被用于关内各个庄园。清初皇庄、王庄、八旗官庄庄园一般都是采用奴役壮丁进行耕作这一农奴制剥削形式,但同时也保留了原住民的租佃制剥削形式。特别是在康熙中期以后,原先实行农奴制剥削形式的一些庄园,也陆续采用租佃制。

清代的地主,除上述一部分采用庄头制从事农奴制剥削外,绝大部分都是将土地出租给无地少地的农民。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将自己终年勤劳所获的大部分作为地租交给地主。

清代的地祖形态,大致可分为三种。(1)佃户以收获所得的农产品作为地租交给地主,叫做实物地租,亦称物租或产品地祖。这种地租形态,按其额定方式来分,又可分为实物分成租和实物定额租两类。

实物分成租是各地流行的一种地租形态。佃农租种地主的土地,到收获季节,地主都要临田查勘收成的好坏,按事先约定的分成比例向地主纳租。分成比例,高低不一。不同地区,不同年代,或同一地区不同的租约,或同一地主不同的地块,分成的比例差别极大。其中。主佃各半的对分制,在各地较为普遍。

实物定额租又称“铁板租”,与实物分成租一样,也是各地流行的一种地租形态。佃农不论年景丰歉,都得按固定的租额向地主交纳地租。但是,与实物分成租相比,地主收到的地租额是固定不变的,因此已没有必要干预佃农的日常生产活动。这就为佃农的独立经营活动提供了方便。(2)佃户用银或钱向地主交纳定额地租,称货币地租。货币地租在我国有长久的历史,但在我国传统社会里,从未占主要地位。康熙中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逐渐扩大,以及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日益增长,货币地租在全国各地有了明显的发展。在皇庄、王公庄园、八旗官庄、官田、学田和经济作物区,货币地租较为盛行。有时,原本征收实物地租的地主,出于对货币的需要,也将实物改折成货币征收,所以又称实物折银租。(3)佃农以给地主做工、服劳役的形式,作为租种地主土地的报偿,称为劳役租,又称力租。在清代,采用这种地租形态作为正祖的地主已经很少。有的力祖,只是作为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的附属形式而存在的。

佃户、佃仆本人及其子孙,世世代代都要隶属于主人,为主人提供无偿劳役。主家的各项繁杂劳役,如筑路、造房、搬运、挑水、打柴、护院、巡更等等,都要由佃户、佃仆承担。佃户、佃仆没有迁徙的自由,也没有脱户的自由,甚至连他们的婚姻也由主人安排。有的贵族、官僚绅衿大地主的佃农,在法律上与主人虽无“主仆名分”,但在实际上是不平等的。佃户见田主,不论年龄大小,都要行“以少事长之礼”。一般庶民地主与佃户之间,人身依附关系则比较松弛。他们之间“素无主仆名分”。多数佃农与小地主之间“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但仍然存在各种不同形式的压迫与歧视。“永佃制”是指佃农有权永远佃耕地主土地而不受地主任意侵犯的一种租佃制度。佃农拥有永佃权,最早见于宋代文献。那时只有少数几例。到康熙中期,佃农拥有永佃权的日渐增多,有永佃权的地区也日渐扩大。福建、浙江、广东、江西、广西、江苏等省比较多见,在安徽、湖南、湖北、四川、直隶、河南、山西、甘肃等省的部分地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垦荒

明清之际将近半个世纪的大战乱,以及各种自然灾害,致使大量土地荒芜,给清政府造成严重的赋税缺额。因此,招徕流亡,开垦荒地,成为摆在清朝统治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清政府推行招民垦荒的政策,从顺治元年(1644年)便已开始,并以“招民劝耕之多寡”作为官员考成的标准。为了鼓励农民从事开垦,清政府还宣布放宽起科年限,向垦荒农民提供耕牛、农具和种籽。但在顺治年间那种战争环境下,招民垦荒的收效并不十分显著。

康熙元年(1662年),清政府下令,各省荒地自次年起,限五年内垦完,到期清查时,若仍“荒芜尚多,督抚以下分别议处”。在康熙年间,清政府的劝垦重点,是刚刚结束战争的云贵地区,以及像湖广、四川等地广人稀的省份。康熙十年(1671年),清政府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放宽起科年限,下令新垦荒地四年起科,第二年又宽延到六年。

随着战争的停息和财政状况的好转,清朝政府贷给垦荒农民的牛种银也大大增多了。加强并改善了对各级官员的劝垦考成,康熙初年修订了考成条例,重点放在惩治虚报垦荒的官吏。

清初的垦荒,到康熙末年已取得显著成效。清代田土数额已经达到或超过明万历初年的水平,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明显地好转。从康熙初年起,户部的库银每年都有积存。据奏报:六年(1667年)已存银248万余两。八年、九年“每岁存剩约六七百余万”,完全改变了顺治年间人不敷出的局面。到十二年(1673年),即三藩战争爆发之年,库存银已达到2135万余两。康熙帝正是凭借这种经济力量的支持,才敢毅然下令削藩的。

三传统农业的新变化

与农业经济发展变化紧密相关的是治河和水利。明清之际由于连年战乱,造成河道失修,水患亦因之愈演愈烈。康熙亲政不久,便把河务、漕运与解决三藩,列为必须优先处理的三件大事,“书而悬之宫中柱上”。三藩平定之后,剩下的就是河务与漕运了。而且由于财政负担减轻了,更可有所作为。除了财政支出有保障之外,还必须慎选人才。经他反复考察,决定起用安徽巡抚靳辅为河道总督。靳辅不但是清代名臣,而且也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水利专家之一。靳辅在治河过程中,重视实地考察,精通业务,钻研技术,在实践中发现真理和坚持真理。尤其是他知人善任,聘用才能出众的陈潢为幕客,协助他在治理黄河中取得卓越的成效。

在康熙帝的治河工程中,修治永定河(亦称“小黄河”或“无定河”)也是一项历时较长、规模较大的工程。康熙帝治理永定河的基本方案,在很多方面与治黄规划颇为类似。

在康熙年间,各地的中小型水利建设还不少,如治理大湖,疏浚三江,兴修海塘,两湖、赣北等地的筑堤拦水,等等。它们除防洪通航外,大多直接与农田灌溉有关。

清初发展农业的首要措施是开垦战乱中荒芜的土地。到乾隆中期,全国耕地的开垦已接近于饱和,乾隆后期和嘉道两朝,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高产作物的推广和集约化的耕作方面。(1)高产作物玉米和蕃薯都于明代后期传入我国,大规模地推广则在清代。这两种作物都是由南向北传播,著薯约在18世纪中叶传向北方,嘉庆以后成为主要粮食作物之一。蕃薯、玉米的推广,对边远山区的开发起了重大作用。高产作物的推广,利用了过去不能耕作的土地,为大量人口移居边远山区提供了充分的食粮,因而,促进了这些地区手工业的发展和经济作物的种植,以及农村畜牧业商品生产的发展。(2)集约化耕作首先表现在精耕细作上。单位面积土地上投入了更多的人力和物力,随着人口的增长和饲养猪、禽的增加,施肥情况大大改善,并推广了饼肥的利用。集约化耕作的另一表现是复种制的推广。清初,华北地区仍是地多人少,耕作粗放,乾隆以后,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人口对土地的压力日渐增大,二年三熟或三年四熟制逐渐普及华北各地。由于高产作物的推广和复种指数的增加,这一时期,农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有所提高。湖北、湖南两省的洞庭湖和湘江沿岸地区,明清之际亩产不过2石,到乾隆、嘉庆时,一般田土亩产二三石,少数上等好地可达五六石。

商业性农业包括经济作物的种植和粮食的商品化。清代与明代相比,经济作物的种植有很大发展,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棉花、蚕桑、烟草、甘蔗和茶叶等。经济作物中,与人民生活最相关的是棉花。随着植棉的发展,棉纺织生产技术也由南向北传播,在很多情况下,植棉都不是为了小农家庭的自给自足,而是一种商品生产,在道光以前,丝织业已基本上与制丝业分离,但丝的生产还是农家副业,养蚕缫丝与桑树种植都由农民家庭经营。烟草于明中叶传入我国,最初在福建等省种植。清代,烟的种植扩展很快,吸烟亦日益普遍。乾嘉之际,出现了几个大的产烟区及集散市场。甘蔗产区在明代集中于福建、广东,清代则台湾、四川都发展为较大产区,江西、浙江、广西亦有发展。茶叶在我国是历史悠久的经济作物,清初在秦岭、淮河以南各省已普遍栽培。嘉庆以后,由于茶叶大量出口英国,福建武夷山区的产茶面积有所扩大。鸦片战争前,茶叶是我国占第一位的出口商品。在国内市场上,茶叶商品值仅次于粮食、棉布和盐,是占第四位的商品。

经济作物的发展,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满足了各种社会需求,提供了出口物资。另一方面,有些农民成为经济作物的专业户,他们为市场生产商品,同时要在市场上购买口粮。一些经济作物集中产区还要从其他地区大量调入粮食,再加上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工商业发展造成的非农业人口的增长,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商品化和商品粮的远距离运销。随着粮食商品化的发展,全国出现了几个大的商品粮集中产地。湖北和湖南是当时全国最大的商品粮产地,江西的商品粮产于鄱阳湖沿岸和赣江流域,四川省是新发展起来的商品粮基地,台湾也是清代新发展起来的一个商品粮基地。

清前期粮食商品的长距离流通路线大约有10条,这10条粮食流通路线,除南方漕粮北运京畿是出于政治原因,南粮运销山、陕,是由于山陕一带土地贫瘠产量较低外,其他都是由产粮区向经济作物集中产区和工商业发达的地区输送粮食,说明清代前期农业中已出现一些区域性分工,商业性农业的发展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清初,土地比较分散,自康熙朝开始了土地集中的过程,到嘉庆、道光年间,土地集中程度达到了有清一代的顶点。这时土地集中的一个特点是,土地的转移主要是通过经济手段进行,豪强地主倚势兼并的情况并不普遍。即如乾隆朝权倾一时的大学士和珅,嘉庆初抄家时有地80万亩,而他的罪状中并无霸占民产这一款,可见他的土地主要通过购买得来。尽管官僚地主集中土地时不免要倚仗权势,但在形式上总要通过银钱交易。

清前期,土地价格呈不断上涨趋势。这一趋势,与物价的上涨与人口的增长相一致,也与土地集中的过程相一致。说明这一时期支配地价涨落的主要是供求关系等经济因素,反映出通过经济手段获取土地已成为当时的主流。

清前期,地主阶级的分化表现为城居地主、庶民地主和经营地主的增多。

随着商品经济和城市的发展,城居地主增多了。城居地主一部分是官庄、旗地的业主。缙绅地主的特权受到一定的限制,靠政治势力掠夺土地的情况有所收敛。农田转移主要靠经济手段,土地买卖十分活跃,使庶民地主得到较大的发展。由于庶民地主多是靠力农、经商和手工业生产致富,他们一般有较雄厚的经济力量,较好的生产条件和较强的经营能力,所以,庶民地主较易成为经营地主。乾隆以后,人口迅速增长和经济作物的推广,也为经营地主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一时期发展起来的经营地主中,庶民地主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即使是带有功名头衔的经营地主也多为监生、生员等低级功名。

经营地主一般是从事经济作物生产,采用雇工经营。雇工的身份在清代有明显的改变,特别是乾隆五十三年修改的雇工人条例,从法律上把大部分从事生产劳动的长工从人身隶属关系中解放出来,到嘉庆以后,大部分长工得到人身自由,与雇主,尤其是庶民雇主的关系在法律上和现实生活中都是平等的,短工则完全自由。

由于土地集中、人口迅速增长,出现了大量没有土地的农民。另一方面,雍正年间实行摊丁人地后,农民的人身束缚得到减轻,乾隆年间又废除了户口编审制度,使农民可以自由迁徙。失去土地的农民,有些成为佃农、雇工,有些进入城市成为手工业工人,还有很多人背井离乡成为流民。清代的流民出现在社会相对稳定,经济持续发展的时代。在没有爆发农民起义的年代里,他们对于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超过了造成社会动荡方面。

四赋役制度的改革与财政

为了使田赋征收有章可循,清政府曾于顺治十四年(1657年)颁布了第一个《赋役全书》,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又重修《赋役全书》。因旧书中地亩钱粮数目分厘丝毫等尾数太长,既累赘又不易查核,而且容易舞弊。故遵照康熙帝的指示,将毫忽以下小数删去,取名《简明赋役全书》。《赋役全书》成为官府催征赋税和百姓缴纳赋税的惟一共同凭信。康熙三十年(1691年)诏令直省各州县卫所,将《赋役全书》科则、输纳数目,在衙门外勒石刊示。这对于抑制私派、滥派,防止官员吏胥包揽一切是有好处的。

康熙帝在五十一年(1712年)发布的一道诏谕中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根据这道诏令以及后来的补充规定:凡“征收办粮,但据五十年丁册为常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政策,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而它的最大意义在于,进一步加速了“摊丁人地”的进程。因为丁银固定,使之比以前更容易地归并到田亩中去,为雍正初年大规模推行摊丁人地铺平了道路。所谓摊丁人地,是将丁税合并到田赋之中,这是明代一条鞭法开始的赋税改革的继续和发展。一条鞭法以赋役折银和赋役合并为中心的改革,不但为清代的摊丁人地创造了条件,而且在改革中体现出来的赋税定额化、简单化、划一化的精神和以田地为课税客体的原则,均在摊丁人地的改革中得到更彻底的贯彻。经过摊丁人地之后确立的赋税制度,不但归并为单一的土地税,而且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做到税制的统一,为建立起更为集中管理和监督的财政体制提供了可能。

自明中叶赋税折银以后,为便于计量和运送,州县要将从纳税人收得的零碎银两熔铸成银锭,销熔过程中不免有损耗,这就是所谓的“火耗”。火耗加征多少,各地不一。每两加二三钱、四五钱者,比比皆是,重者甚至多达八钱。到康熙年间,火耗附加,实际上已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只是清政府不愿承担加派的恶名,迟迟不承认其合法性。

地方财政如此脆弱,除了导致加派积弊丛生外,还直接造成国库钱粮严重亏空。雍正帝一即位,便下决心大力清厘积弊,整顿财政,并以追补亏空为急务。雍正帝认为亏空的钱粮,主要是被官员侵吞,所以把勒令官员限期赔补,作为弥补亏空的主要途径,但收效不大。山西巡抚诺岷首先实行以耗羡抵补亏空。虽然这一做法的出发点是要提解州县火耗弥补司库亏空,但因此而将州县火耗征收和使用加以规范化,并全部提解由一省行政当局统筹支配,从而开了耗羡归公的先河。雍正帝深悉耗羡归公势在必行,决意将诺岷等人的主张推行于全国。虽然朝廷没有硬性规定各省一体实行耗羡归公,也没有明确将耗羡归公定为正式制度,但由于提解耗羡对于地方财政,尤其是省级财政具有很多好处,所以雍正皇帝谕旨颁下,各省督抚纷纷响应。几年之内,耗羡归公便推广到全国。归公的耗羡银两,后来主要用于各官养廉和拨作地方政府公用经费,从而建立起了在清代历史上著名的养廉银制度。

所谓养廉银,是针对官吏借口俸薪不敷应用,恣意贪污苛索的弊端,由政府以合法方式给官吏一定的补助,以为各官养赡家口及办公所用,使其贪婪借口不能成立,故日“养廉”。这一做法至少有两点重大的改革:一是各官养廉银定额化,二是改各官自取为全省统一支给。这就意味着原来无限制的非法侵渔,转变为制度化的合法收入。

乾隆及其以后,清政府的财政支出比以前成倍地增长。乾隆皇帝的六次南巡和各种庆典,大量挥霍国家财富。雍乾嘉时期的巨额军费开支,更是造成清政府财政衰竭的又一重要因素。河工、海防等治水费用的支出,在雍乾嘉三朝也是大幅度增长。国家财政支出大幅度地增长,但国家财政收入却没有相应的增长。由于官吏的贪污舞弊和赋税征收的混乱,地丁钱粮的收入并无起色。尤其是从乾隆中后期以降,权臣和珅执政,吏治败坏,贪污公行,侵蚀国家钱粮成了官场的通病。国库存银是政府经济实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在康熙朝,国库存银2400万两左右,到了嘉庆年间,国库几乎一无所存。

自康熙后期起,物价开始上涨,而且上涨的幅度越来越大,嘉道时,物价上涨更为迅猛。面对物价上涨,财政开支增加,清政府的财政制度却表现出缺乏弹性。当时,中国的农业和手工业,特别是商业和对外贸易,都有相当程度的发展。清政府却不懂得进一步推动工商业和外贸的发展以增强国力,不懂得如何利用商业税收,尤其是海关税收增加财政收入。同时僵化的财政政策也使得政府没有能力去发展工商业。

五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一)官营手工业

匠籍制度是从明代沿袭下来的。凡工匠均编入匠籍,分住坐、轮班两种。所谓住坐匠,是长年在京城官手工业中服役的;所谓轮班匠,是定期轮班服役的。在籍匠人,没有人身自由,世代不变。匠籍制度保证了统治者能够掌握大量的手工业劳动力。后来在轮班匠中实行以银代役,同时住坐匠的力役也逐渐向银差方面转变。这些所缴之银,称之为班匠银,匠籍制度基本瓦解。清初,由于长期的社会动乱,以及户口册籍的毁弃散乱,原编匠籍很难再恢复原貌。故清政府于顺治二年(1645年)明令废止匠籍,把匠户编入民籍,实行“照民例当差”。可惜没过多久,又重新征收匠班银。从康熙中期起,一些省份陆续将匠班银摊入民地,一并征收。

清代的官手工业,除铸钱外,主要的是丝织、瓷器、军需制作,以及名目繁多的内廷小型工场、作坊。其中,除铸钱、军需制作不便民营而由官营外,其余大抵为满足宫廷的生活享乐,或作为皇帝的赏赐品而生产的。

铸钱是清初最先建立的官手工业部门。顺治元年(1644年),清廷定都北京,随即利用明代遗留的鼓铸旧所,建立宝泉局和宝源局,分隶户、工二部,以后各省也多开局铸币。嘉庆以后,随着银钱比价的上升,民间私铸之风大盛,一些官局也加入了私铸的行列,或在原料中搀沙子,以至钱质薄脆,掷地即碎,或铅多铜少,或分量不足,外形也粗糙不堪。道光四年起,各省官办钱局陆续停炉。到道光二十一年,全国14个有官局的省份,已有11个省停炉。

军器、军需工业除集中京师者外,亦由各省督抚或驻防将军、都统等,按兵部规定造办报销。水师战舰,在闽广江浙设厂修建。

官营织造业,在京师设内织染局,外则有江宁、苏州、杭州三局。清代织造局均属内务府管辖,主管官员亦归内务府派遣。由于嘉道两朝财政困难,清廷大幅度削减三局的织造经费,整个官营丝织业呈缩减趋势。

清代因废除了匠籍,在官手工业作坊中劳作的人,大都是召募而来。在内廷各工场、作坊或盛京御窑做工的,有包衣身份和拨赐壮丁者,不过仍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雇于民间。有的手艺精巧者,还特别召自南方各省。(二)民营手工业

清政府对民营手工业的政策,一般地说,在顺康两朝比较宽松。当然,在不同时期,对不同部门还是有区别的。对以农村种植业为原料的手工业副业,一般是采取提倡政策。对于人数较为集中的矿业或手工工场作坊,就采取防范和限制政策,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矿业。在三藩战争结束之后,矿业有了一个明显的进展。以矿厂的规模而言,很多矿数百人,有的矿数千人,还有的甚至上万人。这些精悍的矿工来自四面八方,这是清政府最不放心的。康熙帝终于在四十三年(1704年)下谕:“开采之事甚无益于地方,嗣后有请开采者,悉不准行。”造船业也有类似的情形。如苏州船厂,每年造船出海者多至千余艘,但康熙帝听说其中半数卖与外国,就犹豫恐慌起来,感到危及大清江山,于是下令禁止。

采矿业到乾隆时全面开放,商办矿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到嘉庆朝,矿业政策又趋向于严格。总的来说,矿业生产在乾隆时期最发达,嘉道两朝有衰减的趋势。

棉纺织业在清代有较大规模的发展,除了农民家庭棉纺织业外,广州附近还出现了利用进口棉花为外商出口进行生产的棉纺织手工工场。嘉道之际,佛山有2500家织布工场,5万余名雇佣工人。

丝织业在鸦片战争前有所发展,主要丝织品产区在江苏、浙江两省。两省的丝织业,在乾嘉时达到了高峰,以后有些停滞,到太平天国战争时遭到了破坏。

农产品加工业是商人资本支配生产的一个最广泛的领域,其中较大的有茶、烟、糖、油等。

造纸业多数是家庭作坊式的个体生产和农家的副业生产。市场需求量较大的竹纸,幅面宽,生产过程分工细,所需人手较多。一些较大的纸厂中,已有明确的雇佣关系。

木材采伐业在乾隆以后的陕西中南部山区有很大的发展,大圆木厂雇工可达三五千人,枋板厂、猴材厂也有数百人或数十人。这些木厂皆系商人出资本,交给厂头雇募工人。

陶瓷业分布于江西、广东、山东、福建、浙江、江苏、河北、山西等地,以景德镇最为著名。窑场生产分工细密,并出现了专业化生产。乾嘉间,坯作业中出现了工场手工业的生产组织形式,烧窑户生产中,则出现了包工形式的生产。(三)商业

清初,统治者为了收拾人心,曾做出种种恤商姿态,但真正实行恤商政策,还是在平定三藩之后。当时扶植商业的措施主要有,把三藩战争期间加增的税额清理减免,严禁榷关官吏滥派私征,查禁倚仗权势霸据贸易要津等等不法行为。康熙帝推行恤商政策,反对倚仗权势经商谋利,给商人们创造了一个较为平稳的社会环境,这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清代商品经济在雍乾年间发展到了较高的水平,商品交换十分活跃。不只是城市的市场,农村的墟市也呈一派繁荣景象。这一时期最初级的市场是那些范围小、流动性大的墟市。在这样的墟市上交换的商品,都是短距离运销的农副产品,多数是属于小生产者之间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有大量的墟市发展成为具有较高功能的基层市场。它们既能满足家庭正常交易的需求,又是土特产品的集散地。在这样的墟市上,小商小贩、小生产者及中间牙人非常活跃。在小商贩中有行商,也有坐贾。行商主要是经营短途的商品运输,有当地的半农半商或弃农经商者,也有外地的小商贩。坐贾或开店,或摆摊,充当长途贩运批发商的分销网点,将外地货物出售给本地居民。

雍乾时还有一种专门墟市。在这类墟市上,主要进行大宗专项商品贸易。活跃在这类墟市上的,多是从事专项商品大宗贩运的客籍商人、批发商人和牙人。后两类人将客商贩人的大宗专项商品,批售给周围基层墟市上的小商小贩,同时大批量向小商小贩收购本地的某专项产品,再卖给客籍商人成批远销。

雍乾年间,出现了不少拥有雄厚资本的商人、商帮。商业资本增殖速度令人吃惊。这些商业资本的大部分会分离出来,流向其他领域。主要流向是购买土地,收取地租。另一些流向是修建祠堂、书院,助饷助赈,修桥铺路,以及抚孤恤贫等等,把商业资本转入手工业生产领域的为数不多。

市场地域范围扩大的同时,商品流通量也在增多,尤其是长距离运销有了很大发展。粮食的长距离运销约有54亿斤,为明代的3倍多,布的长距离运销,也已有了全国性市场。鸦片战争前,全国市场流通总额近4亿两白银(不包括进口商品)。以当时人口计,平均每人约一两白银。(四)运输业

近代交通工具出现以前,长距离运输货物以水运最为便利,因而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也主要表现在航运上。

我国航海事业早有发展,元代即已开辟了上海到天津的北洋航线。但元明两代,这条航线以官船官运为主,而清代康熙二十三年重开北洋航线,一开始就是商船商运。随着东北的开发,这条航线北段又由天津延伸到了营口,并与辽河形成联运。在南北洋航线的交汇点,形成了我国最大的港口城市上海。

清代的上海,居于当时商品经济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它既是南北洋航运中心,又是连接海运和内河航运的枢纽。

明代商运大体以南北贸易为主,主要靠运河运输。清代开拓了长江中上游的航运,南方的珠江水系、东北的黑龙江、松花江的货运都有所发展。南北贸易方面,运河由于经常淤塞,重要性渐渐减轻。道光时,竟至停止通航,而沿海运输中北洋航线上的商运则日趋繁荣。到鸦片战争前,我国内河航运路线大体已具有近代的规模,全部航程在5万公里以上,沿海航线约1万余公里。

六货币金融与物价(一)货币

清代货币为银钱双本位制,以银两为国家财政收支计算标准。市场上,大宗交易用银,小宗交易用铜钱。白银并不是一种铸币,成色、重量和形状都是不固定的,铜钱则由政府铸造。这就需要专门的货币兑换组织,把银两换成铜钱,把块银换成碎银,并评定银两的成色,以适应商品交换、交纳赋税和人民日常生活的需要。银号、钱庄就是适应这种需要,为经营这些业务而产生的。

乾隆以前,由于银、铜的供应尚称充足,所以银钱比价基本稳定。嘉庆初期亦是如此。嘉庆中期以后,银钱比价迅速上升。银贵钱贱的主要原因,在于鸦片贸易引起的白银大量外流,其次是外国商人常以银元套购白银走私出口。银钱比价的上升,在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都发生了影响,对国家财政的影响尤大。民间买卖多用钱,政府收税却以银为标准,百姓缴纳赋税时要以钱换银。银价上涨,使得纳税人的负担随之提升,但国家财政收入却不会有丝毫增加。加之地方官吏借银钱比价变动任意勒折,更是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二)金融

清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促使银号、钱庄在一些商业发达的城市中大批建立。银号、钱庄在乾隆初年还是以银钱兑换为主要业务。乾隆后期发生的两个变化,使银号、钱庄逐渐发展为从事信贷活动的机构。变化之一是开始经营存放款业务。一些商人和官员把款子存入钱庄,或向银号、钱庄借款。当然,经营存放款业务的都是大的银号、钱庄。变化之二是发行钱票。钱票是一种由银号、钱庄签发的信用票据,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代替货币流通。银号、钱庄发行的信用票据钱票和银票,乾嘉时也已南北通用,尤其在北方各省,如山西、陕西、直隶、山东等省,钱票更为流行,说明从乾隆到道光前期,西北和华北地区商品经济与货币金融的发展,已达到可以用信用票据来承担货币职能和担任商品交换中介的程度。上述这两个变化在乾隆后期还只是刚刚开始,嘉道年间这两项业务有更大发展,终于完全成为一种信贷机构。不过,银号、钱庄一直保持独立经营的特色,与嘉道之后出现的分支联锁制的票号有很大的不同。

约在雍乾之交,在我国北方一些商业城市,还有一种专门对商人和商号开展存放款业务的金融组织--帐局。帐局的经营者基本上是山西商人。帐局只从事信贷而不办理汇兑业务。帐局的业务已有高利贷性质,不过,当时城市中最重要的借贷行业是典当业。清代的典当业多称为当铺、典铺和押店。雍乾时期当铺最多的地方是北京、天津和山西、广东、福建、甘肃、贵州、陕西等省,乾隆九年(1744年)仅京城内外就有官民大小当铺六七百座。典当是以实物作抵押的借贷形式,当时当铺一般定例为“值十当五”。就东主的身份地位及其资金来源而言,雍乾时期的典当业可分为皇当、官当和民当。

乾嘉年间,商业交往日益兴盛。一些信誉卓著的商号,利用它们在各地的分店或其他方面的关系,逐渐兼营不同地区间的汇兑业务。道光初年,出现了为不同地区间的资金调拨服务的票号。第一家专营汇兑业务的票号是日升昌票号,在鸦片战争以前,票号的经营者几乎全是山西商人。

钱庄和票号都是近代银行业的先驱。票号的势力范围在黄河流域,分号遍及全国,总号与分号之间联系密切,互相支援,从而初步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汇兑网。钱庄的势力范围主要在长江以南,一般不设分号,营业区域只在钱庄所在地,业务以兑换和存放款为主。(三)物价

雍乾时期的物价上升是一个明显的趋势。米价上升不是局部而是全国现象,其他物价也在同时相应上涨。物价上升,尤其是粮价上升,曾引起最高统治者的严重关注。康熙中叶以后开始出现了粮价奏报制度。地方官员以密折形式向皇帝报告粮价的作法,最早是从苏州织造李煦开始的。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七月他已向皇帝奏报苏州得雨和米价的情况,以后各省督抚也奉旨奏报当地气候、收成和粮价等有关情况。雍正期间,地方官员更要求逐月奏报粮价。到了乾隆初年,奏报的项目、格式都有统一规定,正式确立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粮价奏报制度。这种系统的粮价奏报制度,使最高统治者得以随时知道物价变动的趋势。

影响物价变动的最重要的因素是货币流通状况。雍乾时期由于铜产量增加和外国银元大量进口,铜钱和白银的流通量都有明显的增加。而且银钱都是实物货币,清政府又没有正常的货币回笼制度,尽管可能会有一些银两或铜钱被熔制为各种器皿,从而退出流通领域。但总的说来,市场上实物货币的流通量会有一种越积越多的积累效应。当市场上货币流通量增大,各种商品的数量却没有按比例增加时,物价自然会上涨起来。而钱票和作为计数币加入流通的银元的使用,更加速了货币的流通速度,助长了物价上升的趋势。

越来越大的人口压力,也是雍乾时期粮价上升的重要原因。在传统的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在农业生产技术没有革命性变革的情况下,迅速膨胀的人口给生活资料的供给和劳动力出路造成巨大的压力。粮价上升,必然带动其他物价上扬。要稳定物价,必须平抑粮价。为缓和人口增长带来的粮食供应压力,从康熙末年开始,清政府对外国商船运米来华和中国商人赴国外运米,有越来越优厚的奖励措施。

七开海贸易与“独口通商”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统一台湾,消除了海上最大的反清据点,为解除海禁创造了有利条件。二十三年,清政府在福建泉州府的厦门港建立起第一个海关--闽海关,第二年又在江苏松江府的上海县境建江海关,浙江宁波府的镇海县建浙海关,广东广州府的南海县设粤海关。

为了加强对来华外商的监督管理,清政府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首先在广州商行中设立洋货行。洋货行以十三行最为著名,故又称之为十三行。商人开设洋货行须向官府缴纳高达数万两银子的费用,由官府批准后发给执照,特许独揽对外贸易,承销外商进口的商品,并代外商收购出口货物。洋货行既代表外商缴纳关税和礼银,又代表政府管束外国商人,传达政令。它不只是私商贸易组织,而且还是代表官方管理外贸和外事的机构。清代广东的洋行制度,又称之为行商制度。

康熙二十五年外国商船进入广州港许可证

实行开海政策,使海上贸易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中国商船到国外去的越来越多,外国商船也不断来到中国。康熙帝的开海贸易政策促进了沿海以至全国经济的繁荣,也给清政府增加了财政收入。但清政府对人们出海活动,始终怀有戒心,对出海的商船,乃至造船和出海经商的人员,都作出了种种规定加以限制。康熙帝终于在五十六年(1717年)初,诏令“严禁通市南洋”。这是开海贸易政策的一大倒退。

清政府的外贸政策摇摆不定,时而禁海,时而开放。对通商口岸,清政府有严格的限制,与接壤国家的边境贸易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如与俄国贸易,限制在恰克图。海路贸易在早期是江、浙、闽、粤四海关的所在口岸,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关闭了江、浙、闽三关,实行独口通商,广州的粤海关成为惟一合法的通商口岸。但独口通商仅仅限制欧美各国商人只能到广州一个口岸,并不禁止欧美各国东方殖民地的商人到厦门、宁波、上海等地贸易,也不禁止中国人出海。

木帆船时代的贸易受季风影响。外船一般在每年的八九月乘西南风到达广州,在年底至第二年的二三月以前乘东北风返航,由此形成一个贸易季度。

外船运来的货物,主要有欧洲的毛织品、铅、钟表,北美的毛皮,马来群岛的胡椒、檀香,印度的棉花、鸦片等。从广州出口的货物,主要有福建、安徽的茶叶,浙江的生丝,江苏的土布,江西的瓷器等,进口货在18世纪中叶以前以毛织品最为重要,其后印度棉花和鸦片取代毛织品的地位。出口货在此以前以生丝及丝织品最为重要,其后为茶叶所取代。当时中国货在欧美市场销路很好,西方毛织品却在中国滞销,造成亏本。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欧洲各国,拿不出更多产品来同中国交换。中国长期居于贸易出超地位。外船运进中国的,有大量的来自美洲及欧洲的银元。

欧洲与中国之间的贸易逆差,是16世纪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茶叶的大量输入,使欧洲与中国之间货物交换的比值更加悬殊,流入中国的银元激增。英公司垄断了茶叶贸易以后,急需寻找能够平衡中西贸易的货物,减少对中国的白银输出,也减少国内反对公司垄断的势力对此的攻击。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这一难题是靠英国散商输入中国的棉花和鸦片来解决的。棉花和鸦片是从印度输入中国的最重要的货物。中国棉纺织业的发展需要大量原棉,印度棉花的输入正好满足了这一需要。鸦片的大量输入,则完全是为了满足英国侵略者掠夺中国和印度的需要。到19世纪初期,鸦片贸易超过了茶叶贸易,改变了白银的流向。

1784年,美国船“中国皇后”号从纽约首航广州,开始了早期中美贸易。在对华贸易优厚利润的吸引下,前来广州的数十吨至300吨的美国帆船逐年增多。

1790年美国来华商船14艘,进出口货价值达248.8万余元。其中输出茶叶达309.32万磅,仅次于英国和荷兰。至19世纪初,美国跃居对华贸易的第二位,成为英公司和散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沙俄与中国的陆路贸易开始于康熙年间。从俄国进口的货物主要是毛皮,中国出口的货物主要是丝绸、棉布和大黄,后来茶叶的地位日见重要。中俄贸易集中于恰克图,清政府于雍正八年(1730年)在恰克图对面建成一座小城,名买卖城,作为中国商人同俄商贸易的据点。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中俄贸易开始集中于恰克图之后,该地百货云集,贸易额不断增加。恰克图俄商的交易对手是山西商人,由于他们以经营茶叶贸易为主,又称“西帮茶商”。

雍乾时期,日本是中国在东洋贸易的主要对象。此时的日本,虽然处在江户锁国时期,但只是禁止日本商民出海贸易,并不禁止中国商民到日本经商。每年开往日本的商船络绎不绝。从中国运往日本的数百种商品中,最主要的是生丝、丝织物、糖、药材、纸张和书籍等,而且以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四省的货物为多。从日本运回的货物有黄铜、金、银和海产品,其中以黄铜为最大宗,因为当时清政府缺乏铜料铸造钱币。

雍乾时期,清政府与南洋各国,包括吕宋(菲律宾)、葛罗巴(雅加达)、马六甲、越南、暹罗(泰国)、柬埔寨等地都保持着一定的贸易关系。

雍乾时期,在对外贸易上仍然贯彻康熙中后期所推行的严格限制下的开海通商政策。一方面,允许本国商人出海和外国商人的进口贸易,并在一定条件下给予鼓励;另一方面,又对进口贸易加以种种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闭关、停止贸易。清政府在对外贸易方面加以诸多限制和严格管理,这是雍乾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核心。凡出洋贸易的商船,限“装载五百石以下”,“许用双桅”,“横梁不得过一丈八尺”。出洋贸易的时间上也有限制,规定“出洋贸易人民,三年之内准其回籍”,这项规定后来逐渐放宽。对出口商品的限制更为严格,禁止出洋的物品很多。朝廷担心粮食出海,有可能用于“接济奸匪”。因此,商船出洋准许携带的口粮,是根据航程远近和船上人数多少决定的。其标准是“每日食米人各一升,并余一升,以防风阻。如有越额之米,查出入官,船户商人同罪”。

在中俄贸易中,北京互市规定俄国商队每四年来京通商一次,每次人数不得超过200,在京停留时间不得超过80天。海上贸易方面,外国商人与中国官方的一切联系均由行商或通事居间办理。外商只得与中国官方指定的行商贸易,外商购销货物,缴纳税款,均由行商代办。外商在广州必须住在商馆内,由行商负责管理,外出须由通事伴随。按规定,外商在广州是不准自由行动的。一旦商务结束,外商必须随船回国,不许逗留广州,如商务未完,也须到澳门过冬。

第四节 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统一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一统一漠北与青海(一)厄鲁特蒙古的强大与喀尔喀蒙古的分裂

厄鲁特蒙古是我国蒙古族的一支。元代,厄鲁特人自称为斡亦刺惕、斡亦刺、外刺、卫拉特:明代史籍上称为瓦刺;清代称为厄(额)鲁特、卫拉特。这些名称都是蒙古语Oyirad一词在不同时期的音转或异译,意思是“林木中的百姓”。明末清初,厄鲁特蒙古分为四部,即准噶尔、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硕特,活动在我国西部今新疆等地区。其中,准噶尔与杜尔伯特两部贵族姓绰罗斯,是元朝大臣孛罕的后裔;土尔扈特姓不著,是元臣翁罕后裔;和硕特部是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的后裔。四部之间结成松散的联盟。

清天聪九年(明崇祯八年,1635年),巴图尔珲台吉成为准噶尔部的首领。他为了改善厄鲁特各部的关系,发展准噶尔的势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缓和了和喀尔喀蒙古的矛盾,解除了向外发展的后顾之忧,其次,倡导喀尔喀和厄鲁特各部封建主在塔尔巴哈台举行会盟,制定了《1640年喀尔喀·厄鲁特法典》,从而调整了各部领主的关系。第三,与和硕特蒙古首领顾实汗积极支持黄教势力,和硕特蒙古逐渐迁移到西套、青海,占领了西藏,准噶尔部牧地扩大,据有乌鲁木齐。第四,努力与西南部的柯尔克孜族改善关系,使对手哈萨克陷于孤立。第五,积极发展畜牧业、手工业和建筑业,促进了定居文明和贸易交换。

噶尔丹成为准噶尔首领以后,肆行兼并,在厄鲁特四部中扩张势力。噶尔丹是巴图尔珲台吉的第六子,生于顺治元年(1644年),早年到拉萨拜五世达赖喇嘛为师,习沙门法。从康熙十二年(1673年)起,经过多次战争,噶尔丹占有了天山北麓。五世达赖喇嘛认为噶尔丹已独树一帜,便赠以“博硕克图汗”号。

噶尔丹·博硕克图汗占有天山北麓以后,又出兵天山南麓,消灭了那里的叶尔羌汗国,占领了南疆。他在天山南路各城镇派有称作“昂吉”的蒙古官员,以确保赋源,镇压反抗。

噶尔丹还向中亚扩张。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噶尔丹领兵进攻哈萨克的头克汗,将其擒获并作为人质,押往西藏,送给达赖喇嘛。二十三年(1684年),哈萨克的根据地和商业城市塔什干、赛里木都被噶尔丹侵占。兵锋所及,直抵黑海沿岸的诺盖人部落聚居区。噶尔丹还征服了天山的柯尔克孜人,一支部队打到了帕米尔的穆尔加布河,甚至远征到了萨雷阔里山,占领了费尔干纳。

噶尔丹势力日益强大,准备向东发展,萌发了吞并喀尔喀蒙古的政治野心。

明末清初,漠北蒙古高原为成吉思汗第十六世孙格埒森扎扎赉尔珲台吉的后裔所领有,部众分为7旗,分为左右翼。其游牧范围,东达额尔古纳河和呼伦贝尔,西抵阿尔泰山,北面包括贝加尔湖到石勒喀河的“达斡利亚”地区,南邻内蒙古。

清初,喀尔喀蒙古形成了三大部,即扎萨克图汗部、土谢图汗部、车臣汗部。康熙元年(1662年),喀尔喀蒙古开始内讧,出现动乱。

扎萨克图汗旺舒克被所属和托辉特部大领主额琳沁·罗卜藏赛音台吉谋杀后,内部失去控制。旺舒克兄绰墨尔根自立为汗,因为没有得到清朝中央政府认可,部众不服。该部阿海岱青与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联兵击败了额琳沁,康熙九年(1670年),阿海岱青向清政府遣使贡驼马,又请求以旺舒克之弟成衮袭汗号。清政府赞许阿海岱青的功绩,便授他为扎萨克,代额琳沁进九白之贡,又下诏废掉绰墨尔根,命成衮袭扎萨克图汗号。成衮得到清政府册封,立即得到了本部贵族的拥护,便开始团结旧部,收回离散的户口。其时,扎萨克图汗部的人丁户口有不少被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隐占,且拒不归还。成衮向五世达赖喇嘛申诉,五世达赖派人到漠北召集各部会盟,协商解决,土谢图汗却拒绝参加会盟。成衮无奈,又两次上书清政府,请求干预。

喀尔喀蒙古三部和清政府早有联系。还在天聪九年(1635年),车臣汗硕垒就向尚在关外的满族贵族上书通好,贡驼马。清朝入关后,因忙于对南明政权以及农民军余部作战,无暇对漠北加强管理。尽管如此,顺治十二年(1655年)冬,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车臣汗巴布相继袭汗位以后,都遣使到北京要求和清政府结盟。后来,清政府还对获准进贡“九白”的喀尔喀蒙古14人授扎萨克,象征了清政府在喀尔喀蒙古加强了管理。

正因为如此,清政府了解到喀尔喀蒙古内讧情况后,便令五世达赖喇嘛派遣大喇嘛一人,会同清政府大臣,到漠北调解纠纷。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八月十六日,喀尔喀各部首领集结于土谢图汗部库伦伯勒齐尔,隆重会盟。清政府派理藩院大臣阿喇尼等24人参加。阿喇尼传达了康熙皇帝的谕旨,希望各部尽释旧怨,和睦相处。

库伦伯勒齐尔会盟后,清政府加强了对漠北的管理。这对噶尔丹企图东进、吞并喀尔喀蒙古的政治野心,无疑是一个有力的扼制。(二)喀尔喀蒙古南迁与多伦会盟

噶尔丹上台之初,曾和清政府保持较好的贡使关系。后来,因为噶尔丹派至北京进行贡市贸易的人数逐年增加,且沿途抢掠财产,践食田禾,危害平民,引起了清政府的不满,清政府决定对噶尔丹贸易人数进行限制。对此,噶尔丹怀恨在心,便开始向沙皇俄国靠拢,企图与沙俄结盟,依靠沙俄的军援,在西藏神权势力支持下,一举占领喀尔喀蒙古地区,和清政府分庭抗礼。

于是,噶尔丹极力挑拨扎萨克图汗与土谢图汗之间的关系,扩大他们的矛盾。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九月,他在诱胁扎萨克图汗沙喇之后,又分兵两路向土谢图汗进攻。次年(1688年)五月,噶尔丹派其弟多尔济扎卜领兵到车臣汗部侦察,为土谢图汗长子噶勒丹多尔济击杀。噶尔丹便以此为借口,分军三路向土谢图汗杀来。土谢图汗也不示弱,领兵前进,在喀喇厄尔齐克、察罕厄尔齐克与噶尔丹对阵。

清政府对双方的纷争采取调和态度,派侍读学士拜里、喇嘛阿齐图绰尔济会同达赖喇嘛的使者进行劝解。土谢图汗遵旨退驻楚克独斯诺尔地方。噶尔丹却另有打算,阳奉阴违,并乘机向土谢图汗所属大举进攻。土谢图汗长子噶勒丹多尔济不敌,退至齐奇尔台地方。噶尔丹又出奇兵,直取哲布尊丹巴胡图克图所在地额尔德尼召(意为宝寺,汉名光显寺)。哲布尊丹巴乃火速调其弟西地西里增援土谢图汗部,同时遣使到北京向清政府告急。

不料,求救的使者刚走,喀尔喀的局势就迅速恶化。清朝理藩院尚书阿喇尼当时正在漠北,他向清政府奏报情况说:噶尔丹兵尽掠厄尔德尼召居民,距哲布尊丹巴所居仅一日程,哲布尊丹巴携土谢图汗妻与子、媳,及喇嘛班第等共三百人夜遁。噶尔丹军纪律败坏,杀掠喀尔喀,焚烧寺庙,毁坏佛像经典。

噶尔丹一时得逞,乘势沿克鲁伦河东下,谋掠车臣汗部牧地。他还扬言:我尽力征讨五六年,必灭喀尔喀,必擒哲布尊丹巴。

在噶尔丹军威胁下,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众首先仓皇南逃,挈孥载帐,部落各奔,溃卒布满山谷,行五昼夜不绝,纷纷就近亡命至内蒙古苏尼特等旗,请求清政府救济保护。车臣汗部也人心惶惶,南迁至内蒙古锡林格勒盟乌珠穆沁、扎赉特、浩齐特、阿噜科尔沁一带。哲布尊丹巴胡图克图先逃至额古穆尔,后来也迁至苏尼特边汛之地驻扎。

扎萨克图汗部的南迁比较曲折。沙喇妻、子巴朗曾被软禁于阿尔泰山以南;幼弟策妄扎卜与其母辗转逃亡,一年以后也母子离散。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策妄扎卜偕同族色稜阿海等才相继进入内蒙古,被清政府安置在乌喇特诸旗。该部索诺伊斯扎布也率属迁居于归化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巴朗从阿尔泰山死里逃生,和本部台吉卓特巴等一起南迁至归化城。

对南迁的喀尔喀蒙古各部,清政府均调运粮米,按口给予赈济。为了进一步稳定各部的秩序,加强管理,在康熙三十年(1691年),又举行了多伦会盟。

清政府举行全体喀尔喀蒙古贵族的会盟,其目的是推行盟旗、法律、封爵等制度。会盟地点选择在滦河上游闪电河畔的多伦诺尔(蒙语:七水泊)。这里南距北京仅800华里,周围布满了清政府上驷院、太仆寺、礼部、内务府庆丰司的驼马牛羊群,距张家口、独石口粮仓也较近。清政府将喀尔喀蒙古部众汇集于此,便于调拨粮米、畜产赈济。

会盟的过程包括集中、召见、宴赏、会盟、阅兵、修庙等几个步骤。

康熙三十年四月十五日以前,喀尔喀蒙古各部首领已会聚在多伦附近。五月一日,康熙皇帝召见喀尔喀蒙古王公,妥善解决了土谢图汗兄弟与扎萨克图汗部贵族间的矛盾。五月二日,康熙皇帝在大蒙古包正式接受全体喀尔喀贵族的臣服。除土谢图汗、哲布尊丹巴及众喇嘛免行大礼外,喀尔喀贵族齐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的朝见大礼。典礼结束后,盛筵开始,共计200余席。康熙皇帝亲手赐酒给土谢图汗等31名大贵族,其余令侍卫分别赐酒,以示荣宠。

五月三日,康熙皇帝对喀尔喀贵族给予了丰厚的赏赐,随后举行了正式的会盟。会盟中,决定照内蒙古四十九旗例,对喀尔喀蒙古也编旗设佐领,建立与内蒙古相同的行政制度。与此同时,康熙皇帝还宣布,在喀尔喀蒙古实行清朝的封爵制度和法律制度。在封号上废除蒙古贵族自成吉思汗以来的济农、诺颜等称号,改为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品级。喀尔喀蒙古必须遵守法度,否则,将按清朝的法律治罪。

五月四日,清政府举行了盛大的阅兵。受阅的骑兵、步兵、炮兵各依次列阵鸣角,大呼前进,声动山谷。强大的军容增强了喀尔喀人依靠清军打回漠北的信心。

五月五日至七日,康熙皇帝亲自视察喀尔喀的营寨,并进行赏赐。还决定在多伦诺尔建立汇宗寺,每旗指派喇嘛一名长驻该寺,在蒙古部众中形成了一处新的宗教中心。

多伦会盟意义深远。首先,是在喀尔喀落实了盟旗制度,明确了扎萨克的身份和职责。其次,清政府在会盟中施行的收集离散、调解纠纷、赐赉宴飨、救济贫困、尊重黄教等政策,受到了喀尔喀各部的拥戴与欢迎,从而最大限度地团结了喀尔喀人。第三,通过编旗设佐,加强了喀尔喀的军事力量。(三)噶尔丹分裂势力的覆灭

噶尔丹占领漠北以后,其政治、军事力量发展到顶峰。但是,由于他手段毒辣,引起了内部策妄阿拉布坦的不满。策妄阿拉布坦与噶尔丹分道扬镳,独树一帜,大大削弱了噶尔丹的军事力量。俗兼耕牧的杜尔伯特人的逃离,使噶尔丹的粮秣供应陷于窘境。在这种情况下,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五月,噶尔丹率军沿克鲁伦河东来,以后又经过乌尔扎河(今乌尔逊河)、喀尔喀河(今哈拉哈河)南下,进入美丽富饶的科尔沁草原、锡林格勒草原、乌珠穆沁盆地,内向行劫。

清政府对噶尔丹的行踪和目的十分了解,决定一举歼灭这股强大的分裂势力,为此采取了一系列外交、经济、军事措施。

外交方面,清政府传谕俄国使节,不可误信噶尔丹的话,以致负信誓而开兵端。从而迫使俄方不得不有所收敛,减少对噶尔丹的支援。

经济方面,清政府没收了噶尔丹派往归化城贸易的商队的全部马匹,断绝了噶尔丹物资补给的来源。

军事方面,康熙皇帝在从黑龙江到西安的万里防线上,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准备打一场大规模的歼灭战。康熙二十九年七月二日(1690年8月6日),康熙皇帝命两路主力北上,以其兄裕亲王福全为抚远大将军,出古北口;其弟恭亲王常宁为安北大将军,出喜峰口。七月二十七日,当噶尔丹抵达乌兰布通时,福全军已在吐力埂河集结,堵住了噶尔丹南下和抢掠上都牧场的道路。不久,常宁军与福全军会合。

七月十四日,康熙皇帝也自京起程赴前线,“克期剿灭噶尔丹,以清沙漠”。二十日抵博洛和屯,因为病重,遂停止北上。尽管如此,他对前线的进攻、联络、供应都做了具体部署。

噶尔丹见清军秣马厉兵,便在乌兰布通觅山林深堑倚险结寨,摆设驼城。八月一日中午,清军开始进攻。右翼陷于沼泽,无法前进,左翼绕过湖泊,沿萨里克河冲锋,国舅佟国纲等中炮牺牲。清军继续强攻,用炮火猛轰。噶尔丹驼城被攻破。后来,随着夜色来临,噶尔丹施缓兵计,派人到清军军营议和,利用清军统帅部的怯战和麻痹,连夜逃出内蒙古。

噶尔丹乌兰布通失败以后,虽然仅以数千人返回科布多,但是,他不甘心失败,甚至妄想灭亡清朝。康熙皇帝考虑到噶尔丹“力强志大,必将窥伺中原”,“积寇一日不除,则疆国一日不靖”,决定大举出征漠北。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初,清军分三路远征。中路军由康熙皇帝亲自统率,西路军由抚远大将军费扬古统率,东路军由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统率。三路合围,互相策应,力求全歼。

五月四日,西路军到达土刺河,五月十三日,与噶尔丹军相遇。双方在昭莫多(今乌兰巴托以南之宗莫德)展开决战。昭莫多蒙语意为大森林,在土刺河上游。北面是大山,山下为平川,林木断续,有河流其间,曲折环绕。清军经过长途跋涉,粮食已绝,和噶尔丹军遭遇后,立即抢占小山等有利地形,且派兵诱敌,且战且退。清军宁夏总兵殷化行刚登上小山顶,见噶尔丹军已突至跟前,便下马步行,发子母炮迎战。双方苦战二三个时辰。殷化行见敌人阵后森林中人马甚多,久不出动,断定是敌人妇稚辎重,便建议费扬古令左翼军攻敌军侧翼,再派精兵夺取敌辎重。费扬古立即下令反攻,殷化行率军从山上冲下,杀声震天,矢射如雨,敌军大溃,弃杖如麻。噶尔丹妻阿奴也中枪死亡。噶尔丹引数骑先逃,清军月下追杀30余里,毙敌2000余人,另获驼马无数,牛2万余头,羊4万余只。经此恶战,噶尔丹精锐丧失殆尽。

昭莫多之战后,噶尔丹到处流窜,仍然拒绝降清。他在塔米尔河流域收集残部5000余人,牛羊甚少,庐帐也不多。由于经济陷入绝境,部众无法谋生,所以四分五裂。无奈,九月中下旬,噶尔丹又由库伦伯勒齐尔逃往哈密方向。

在噶尔丹内部分崩离析之际,清政府采取了强大的政治攻势,招降噶尔丹部众。降者按人口赏给牛羊、米面、茶叶、银两、衣服、铺盖、蒙古包等一切必须的生产、生活资料,安插在气候湿润、牧草繁茂的张家口外察哈尔牧地。对于被生擒的人,不令他们为奴,而是用银赎出,开户为民,使他们和家人尽可能团聚。对于归顺的贵族,分别授予二至七品官,一、二、三等待卫。受伤后被俘的给予治疗,其中父母妻子在噶尔丹处的,伤愈后赐给粮马,准许返回敌营与骨肉团聚。康熙皇帝还谕令蒙古文书300道,广泛散发,并不断派出使节,以优厚条件招降噶尔丹。清政府的政策深得人心,噶尔丹的残余部众纷纷南下降附。

但是,噶尔丹完全无视清政府的劝谕和部众渴望安定的愿望,继续在大漠顽抗。康熙皇帝担心他死灰复燃,乃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两次亲征。噶尔丹势穷力竭,惊惶已极,病死荒漠。清政府历经近十年(1688-1697年)的斗争,终于歼灭了劲敌,统一了漠北。(四)加强对西北地区的管理

清政府平定噶尔丹分裂势力以后,安排喀尔喀蒙古返回漠北,与此同时,也加强了对西北地区的管理。

首先,是设置了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阿拉善即贺兰山之音转,又译为阿拉善山。阿拉善旗游牧于山之北,该旗贵族的祖先,是元太祖弟哈布图哈萨尔的第19世孙图鲁拜琥,即明末清初雄踞青藏高原的顾实汗。顾实汗的后裔鄂齐尔图·车臣汗游牧于黄河西套,称西套厄鲁特。康熙十六年(1677年),噶尔丹以兵袭西套,杀鄂其尔图,破其部。其孙罗卜藏衮布阿喇布坦及其部众被清政府安置在布隆吉尔(今甘肃疏勒河)一带,后又迁移到其叔和罗理处。

和罗理在大乱之后,率庐帐万余,自西套逃至甘肃,避居于大草滩,后徙牧额济纳河。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正月,康熙皇帝在北京召见了入京朝觐的和罗理,赐牧地于阿拉善。

康熙三十六年十月,清政府授和罗理为贝勒,任扎萨克,所部编为一旗,直属理藩院。属下人丁,编为八佐领。从和罗理之子阿宝开始,阿拉善旗扎萨克与清朝皇室世代联姻,互为嫁娶。阿拉善旗的设置,不仅屏蔽了河西走廊,还为清朝统一青海、西藏、天山南北立有功勋。

额济纳土尔扈特旗设置的情况如下。17世纪30年代,土尔扈特部首领和鄂尔勒克率本部及部分和硕特人、杜尔伯特人共5万帐,迁到了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游牧。但是,土尔扈特人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没有忘怀故土,并与中原地区保持着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土尔扈特部首领阿玉奇派其侄阿喇布珠尔赴西藏熬茶礼佛,返回时为准噶尔部所阻,稽留于嘉峪关外,遣使至北京,请求内属。康熙皇帝考虑到阿喇布珠尔等人处境的艰难,决定妥善照料他们,赐牧地于色尔腾海、党河一带,封之为固山贝子。阿喇布珠尔去世后,子丹忠袭,雍正七年(1729年)朝觐,封贝勒,九年(1731年),定牧地于额济纳河。

其次,是青海蒙古的归附。青海厄鲁特部游牧于西宁边外,主要是和硕特部,另有一些准噶尔、土尔扈特、辉特部众。除厄鲁特人外,还有少量的喀尔喀人。

青海和硕特的首领即顾实汗,始祖是元太祖弟哈布图哈萨尔。顾实汗有子10人,牧于青海,分为2翼。顾实汗和清朝的关系十分密切。但是,他去世后,青海蒙古多次袭扰甘肃。吴三桂叛乱前后,为了拉拢青藏,引以为奥援,曾极力笼络青海蒙古。此外,青海蒙古和噶尔丹的关系也十分微妙。鉴于青海蒙古所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清政府恩威并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康熙三十六年闰三月,青海诸台吉及塔尔寺等大寺院的掌教喇嘛,均向清政府表示愿意归服。十一月,顾实汗仅存幼子扎什巴图尔台吉等率青海诸台吉进京朝觐拜见了康熙皇帝。次年正月,康熙皇帝诏封扎什巴图尔为和硕亲王,其余台吉授贝勒、贝子、公等爵。清政府初步加强了对青海蒙古的管理。

最后,在哈密编置旗队,实行扎萨克制度。哈密是古老的丝绸之路的中转站,是历代中原王朝向中亚伸张势力的咽喉地带,战略地位极为重要。

明清之际,哈密归蒙古察合台汗后裔建立的叶尔羌汗国管辖。叶尔羌汗阿布杜拉曾遣使向清朝进贡,康熙十八年(1679年),噶尔丹派属下侵占哈密。昭莫多之战后,哈密回人头目额贝杜拉·达尔汉白克见噶尔丹已势穷力竭,行将败亡,便向清政府表示诚心归附。额贝杜拉还把俘获的噶尔丹子色布腾巴尔珠尔等人押送给清政府。不过,额贝杜拉担心受到策妄阿拉布坦和青海蒙古的嫉恨,便吁请清政府降敕给策妄阿拉布坦和青海蒙古,使勿害己。清政府答应了额贝杜拉的请求,决定在哈密编旗实行扎萨克制,授额贝杜拉为一等部长,管辖哈密国印,食俸,赐用红纛。还命额贝杜拉子郭帕白克率百人驻扎肃州,加强哈密与内地的联系。

从此,哈密不再惧怕准噶尔的恫吓、威胁,而清政府也获得了进军天山南北的巩固基地,占有了新疆的东大门。

二准噶尔占领西藏和清政府的两次进军(一)准噶尔占领西藏

策妄阿拉布坦初起之时,力量较弱,又与噶尔丹矛盾尖锐,所以尽力配合清政府作战。噶尔丹灭亡后,策妄阿拉布坦实力大增,占据了吐鲁番,进攻哈萨克头克汗,又占领了南疆。随后,策妄阿拉布坦为了扩大准噶尔牧地,缓和内部的经济困难,又进攻哈密、西藏和青海。

西藏位于我国西南边陲,唐代名吐蕃,元明两朝称乌思藏,清代称西藏,称藏族为唐古特和土伯特。清初,藏族地区分为康(喀木,今昌都一带)、卫(前藏,以拉萨为中心)、藏(后藏,日喀则一带)、阿里等4部。如加上青海玉树的藏族,则分为5部。其西、南与印度、廓尔喀(今尼泊尔)、哲孟雄(今锡金)、布噜克巴(今不丹)、缅甸等国为邻,东、北部与云南、四川、青海、新疆接壤,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准噶尔攻陷西藏之前,西藏一直归和硕特蒙古汗王所控制。后来,五世达赖喇嘛任命的桑结嘉措为第巴后,和和硕特蒙古汗王的矛盾日趋尖锐,一度发生真假达赖喇嘛之争。当清政府为青藏局势忧虑时,策妄阿拉布坦也密切注视着西藏。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十月,策妄阿拉布坦派其骁将大策凌敦多布率军进攻西藏。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十月二十一日,大策凌敦多布包围拉萨,以三路分别占领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第四路占领拉萨河畔的一处阵地。三十日,准噶尔军攻进拉萨。和硕特蒙古汗王拉藏汗及其眷属、大臣从王宫扎西康逃到布达拉宫。十一月初一日,准噶尔军烧毁了布达拉宫的大门,拉藏汗及其家属或被杀,或被俘。随着拉藏汗的死亡,和硕特蒙古汗玉统治西藏的历史宣告结束。

大策凌敦多布占领拉萨以后,准军一再闯入民宅,非刑逼供,搜罗财宝,破坏寺庙,驱逐僧人,种种暴虐,令人目不忍睹。西藏人民强烈地盼望清政府派军入藏。(二)清政府的两次进军

康熙皇帝得知准噶尔军入藏消灭了拉藏汗的确切消息以后,便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二月十三日令侍卫色楞统率军兵,征剿西藏。

色楞率领满、汉、土司兵2400名向西藏疾进。由于清军在决策方面失误,盲目轻敌,导致急躁冒进;过分集权,正确主张不能得以贯彻执行,结果,在喀喇乌苏(即黑河、喀喇河,为怒江上游,今属西藏那曲县)附近被准军围困,全军覆没。色楞等人被俘,后被杀。

进藏清军兵败的消息传至京师,朝野震动,满汉大臣、蒙古王公许多人反对再次进兵。康熙皇帝担心准军在藏,边疆不宁,决定第二次进军西藏。

第二次进兵,康熙皇帝吸取了上次盲目轻敌、掣肘诸将的失误,制定了周密的计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任命皇十四子胤禵为抚远大将军,驻扎西宁,统率各路兵马;晋封青海蒙古王公爵位,以示重用;护送六世达赖喇嘛返藏,使清军师出有名。在具体措施上,把进藏清军兵分三路。北路以进攻准噶尔本土,牵制敌人增援西藏为目的;中路管理进藏军务粮饷,并以一部分军队入藏;南路以川滇兵为主,走拉里进藏,派专人督理粮饷。三路大军号称36万人。

这时,大策凌敦多布进藏的6000人,由于伤亡、病故等原因,仅剩4200余名。他兵分两路,在交通要地设卡驻守,企图阻挡清军入藏。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四月,中路清军由平逆将军延信率领,由西宁起程,南路清军由定西将军噶尔弼率领,自成都起程,分别向西藏进发。清军一路进展顺利。大策凌敦多布见挣扎无望,仅率残部500人生还伊犁。九月十五日,为六世达赖噶桑嘉措在拉萨举行了隆重的坐床典礼。清军第二次进藏由于得到西藏僧俗群众的欢迎和支持,取得了彻底的胜利。

此后,清政府加强了对西藏的管理。在拉萨驻兵3500名,维护治安,震慑分裂势力。建立了西藏地方政府,任命康济鼐等5人为噶伦,综理藏政,其任免权由清朝中央政府掌握。开辟了打箭炉至拉里的站道,设驿站,并派兵分守。这一切,为以后清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西藏的治理奠定了基础。

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进一步统一(一)青海及天山南北地区的统一

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青海发生了罗卜藏丹津叛乱。罗卜藏丹津是顾实汗第十子达什巴图尔之子,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承袭亲王爵位,康熙五十九年参加了驱准保藏的战役。他认为,西藏乱事平复后,理应由他统治西藏,但是,清政府并未授予他这种权力。于是,罗卜藏丹津便公开发动了武装叛乱。

他强令青海蒙古各部取消清朝封号,一律呼旧日名号,正式宣布要恢复先人霸业。叛军攻城放火,抢掠财物。西宁附近许多喇嘛教寺院也参加了叛乱。

清政府为迅速平叛,采取了果断有力的措施:命川陕总督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征调川陕官兵,进驻西宁;又命四川提督岳钟琪为奋威将军,参赞军务。清军向叛军发起进攻,罗卜藏丹津不敌,率军西逃,其党羽纷纷溃散。不久,塔尔寺等地的喇嘛叛乱也陆续平定。

罗卜藏丹津叛乱平息后,清政府设立了西宁办事大臣,管理青海一切事务,从而使青海地区完全置于清政府直接统治之下。此外,在青海蒙古族各部划定地界,编旗设佐,建立盟旗制度,在藏族中设置千百户,大力整顿喇嘛教寺院,进一步加强了清政府对青海地区的统治。

雍正年间,清政府还发动了西征准噶尔之役。当时,噶尔丹策凌为准部首领。准噶尔部不断扩张,威胁了清政府在西北地区的统治。雍正帝继位后,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他也不能允许准噶尔蒙古割据西北边睡,威胁清政府对西北地区的稳定统治。但是,自雍正七年(1729年)起,清准战争双方互有胜负,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时,双方都感到不好再打下去了,便开始议和,以阿尔泰山为界,划分了准噶尔和喀尔喀游牧分界线。

乾隆十年(1745年)秋,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策凌病逝,准噶尔部贵族力争夺首领继承权,展开了激烈斗争。最后,达瓦齐成为准部首领。在准噶尔部内乱中,有许多厄鲁特蒙古各部贵族归附了清政府,其中有杜尔伯特三车凌、阿睦尔撒纳等著名人物,清政府均给予妥善安置,并赐予亲王、郡王等爵位。

准噶尔部内乱以及厄鲁特蒙古纷纷内迁归附,为清政府解决准噶尔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乾隆皇帝认为,平定准噶尔割据势力是康熙、雍正两朝“筹办未竟之绪”,“准噶尔一日不定,其部曲一日不安”,国家的统一也就元从实现。于是,乾隆二十年(1755年)二月,清军分两路正式出兵伊犁,征讨达瓦齐。

清政府以定北将军班第、定边左副将军阿睦尔撒纳为北路,出乌里雅苏台;定西将军永常、定边右副将军萨喇尔为西路,出巴里坤。两路军各25000名士兵,7万匹马,携两月军粮,约定会师博尔塔拉河。

清军进展十分顺利,不仅受到准噶尔蒙古人民的热烈欢迎,还受到维吾尔族人民的热情接待。经过格登山等战役,达瓦齐大败。同年六月,达瓦齐等即被俘获,押解京师。至此,准噶尔割据势力土崩瓦解。

达瓦齐势力平定后,清政府准备在厄鲁特蒙古地区采取“众建以分其力”的方针,将厄鲁特分为四部,设首领各管其属。但是,阿睦尔撒纳反对清政府的这一方针,并在乾隆二十年八月公开打出了叛乱的旗帜。

阿睦尔撒纳并非厄鲁特蒙古的普通贵族,其母是策妄阿拉布坦的女儿,其祖父实际上是和硕特蒙古拉藏汗。因此,阿睦尔撤纳叛乱产生了一定影响,致使班第等人被叛军杀害。

清政府立即采取了应变措施。二十年九月,乾隆皇帝授策楞为定西将军,达尔党阿为定边左副将军,扎拉丰阿为定边右副将军,哈达哈、玉保为参赞大臣。分两路夹攻阿睦尔撤纳。策楞等率大军迅速进剿,被清政府新封授的厄鲁特蒙古各部首领纷纷率师相从。平叛战争进行近两年,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六月,阿睦尔撒纳败逃俄国,患天花病死,其尸体由沙俄政府派人送到恰克图,交清政府官员验视。阿睦尔撒纳既亡,清政府第二次平准战役也宣告结束。

清代天山以南地区称为“回部”,这里居住着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族人民。乾隆二十二年五月,回部首领大小和卓(即波罗泥都和霍集占兄弟)发动反清叛乱,企图建立割据政权。于是,清军在平定准噶尔之后,又进军天山南路。

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五月,清政府命雅尔哈善为靖逆将军,统兵平定大小和卓之变。维吾尔族人民不支持大小和卓叛乱。因此,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七月,清军在兆惠等统率下,终于擒杀大小和卓,稳定了回部的局势。

清政府统一天山南北地区以后,设伊犁将军管辖,完善了各方面的管理制度。这一切,加强了清政府对天山南北的统治,维护了清朝的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二)进一步统一西藏

雍正年间,西藏众噶伦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以阿尔布巴为代表的前藏势力,反对以康济鼐为代表的后藏势力,用各种手段削弱和排挤康济鼐一派。清政府鉴于此种情况,决定设立驻藏大臣管理西藏事务。雍正五年(1727年)正月,雍正帝谕示,把内阁学土僧格、副都统马喇差往达赖喇嘛处。这是清政府以往派遣大臣人藏办事的继承和发展,是清朝设立驻藏大臣的开端,表明清政府加强了对西藏地方的直接统治,标志着清朝统治西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雍正五年六月,阿尔布巴一伙制造变乱,杀害了康济鼐。此后,阿尔布巴等人为夺取西藏最高领导权,挑起战争长达一年之久。雍正六年(1728年)五月,才被支持康济鼐的颇罗鼐俘获。清政府为稳定西藏社会秩序,维护国家统一,采取了支持颇罗鼐的政策。

阿尔布巴之乱平息后,清政府为加强对西藏的管理,除封颇罗鼐为贝子、总理全藏事务外,还正式决定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正副2人,任期3年,副都统马喇和内阁学士僧格即为首任驻藏大臣。

颇罗鼐在清朝驻藏大臣督导下,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西藏生产调敝、财力枯竭问题,促进了西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乾隆五年(1740年),清政府封他为郡王。他总理藏务近20年。

乾隆十二年(1747年),颇罗鼐病故,其子珠尔墨特那木扎勒袭封郡王,和达赖喇嘛的关系迅速恶化,并企图脱离驻藏大臣的羁绊,对内则排除异己。珠尔墨特那木扎勒逐渐走上了叛乱道路,自立名号,以汗王自居,秘密规定叛乱日期,届时准备杀死驻藏大臣、塘汛官兵和客商。

清政府已察觉到珠尔墨特那木扎勒的叛逆行为。乾隆十五年(1750年)十月十三日,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设计诛杀了珠尔墨特那木扎勒,随后,他们二人也被珠尔墨特那木扎勒的党羽所害。

珠尔墨特那木扎勒谋叛不得人心,达赖喇嘛很快平息了这场叛乱。为了防止西藏地方贵族不听中央号令,清政府在乾隆十六年(1751年)对西藏的行政体制进行了改革,提高和巩固了达赖喇嘛的地位和职权,确定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处理政务的平等地位,调整了僧俗官员的政治权势,巩固了清政府对西藏的统治。

乾隆年间,英国东印度公司曾两次企图把势力渗透到西藏去,但都以失败告终。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四月,英国首任驻印度总督赫斯定仰承英国资本财团的意旨,派遣一支经过充分准备的探察队前往西藏。该探察队由东印度公司秘书波格尔率领。同年十月,波格尔一行经过不丹进入后藏日喀则。由于西藏地方政府和六世班禅都强调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有关签约问题要由中央政府决定,波格尔企图在拉萨设立英国商务代表机构、和西藏地方政府签定一个地方性通商条约的阴谋才未能得逞。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赫斯定又以祝贺第七世班禅喇嘛坐床名义,派遣武官忒涅等人,循着波格尔走过的旧路,再次到达日喀则活动。不过,忒涅企图打开通商道路的愿望也破灭了。

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侵略势力两次渗透西藏的企图均遭到失败,反映了当时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以及中国各族人民对外来侵略的抵御能力。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廓尔喀乘后藏空虚,发动了对西藏的第一次大规模入侵。廓尔喀原是尼泊尔的一部分,通过蚕食邻近诸部,势力日益扩大,取得了尼泊尔的统治权。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廓尔喀以西藏官员“妄增税课”、“盐掺杂质”为由,出兵3000余名抢占了后藏聂拉木、济咙、宗喀等地。

清政府得知廓尔喀侵犯后藏后,立即采取了军事行动。在强大清军的威慑下,廓尔喀请求讲和。谁知,清朝钦差大臣巴忠“率意专擅,欲图草率完事”,竟同意西藏地方政府每年给廓尔喀元宝300个,作为地租,换回西藏被抢占之地。与此同时,巴忠又欺骗乾隆皇帝,说廓尔喀“震慑天威,畏罪输诚”,奏凯班师。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六月,廓尔喀因索取银两未成,第二次入侵后藏。廓尔喀兵把扎什伦布寺内供奉器具及镶嵌物件抢掠一空。西藏僧俗人民遭受巨大灾难,无数牛羊被劫掠。

乾隆五十六年十一月,乾隆皇帝派福康安为大将军,领兵入藏,驱逐廓尔喀兵。清军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不仅全部收复了被廓尔喀人占领的西藏地方,而且很快深入到廓尔喀境内。在这种情况下,廓尔喀王提出议和。尽管清军已经逼近加德满都,清政府还是同意议和,撤军回藏。

击退了廓尔喀对西藏的入侵以后,为了整顿和改革西藏地方的各项制度,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西藏章程》。《章程》规定了驻藏大臣的地位和职权,规定了达赖、班禅以及各地黄教胡图克图的转世制度,完善了清朝统治西藏的各项制度,削弱了西藏地方封建农奴主的势力,标志着清政府在西藏的施政进入了新阶段。(三)西南地区的改土归流

西南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最多的地区,清政府在这里实行土司制度进行管理。土司皆世职,由中央政府发给印信等凭证,作为朝廷命官,保境安民,纳贡输赋。

由于土司反叛和相互仇杀,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直接威胁了清朝在这些地方的统治;又由于土司管辖区域实行的是残酷的农奴制压迫和剥削,严重阻碍了生产的发展,也直接导致了士司制度的危机,广大土民为了生存,大景逃亡甚至反抗,因此,从雍正年间开始,清政府在某些地区废除土司,代以流官统治。这就是改土归流。

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任云贵总督后,雍正皇帝决定在西南推行改土归流。鄂尔泰以“操守清廉,临政敏决”名闻遐迩,很受雍正皇帝青睐。他先在东川,镇沅、沾益、者乐甸等地谨慎推行,取得经验后,从雍正四年九月开始,在四川乌蒙、镇雄,云南车里,广西泗城,湖广永顺、容美等地,开始大力推行。在改土归流过程中,镇沅、车里、乌蒙、东川、镇雄的土司或进行拼命反抗,或公开发动叛乱,但最后都被清军平定。

清政府在西南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对维护国家统一,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与进步,都产生了积极作用。(四)剿抚苗疆与苗民的反抗斗争

在我国西南,除广大土司区以外,还有一些地方,中央政权并未在那里建立统治权力,被称为“生苗”或“生界”。雍正皇帝对这种情况非常重视,在大规模地推行改土归流的同时,又对黔东南和湘西六里苗地剿抚兼施,强行安营置汛,设官建治,从而把所有管外苗地,全部置于清政府的统治之下。

在剿抚苗疆过程中,对位于广顺州境内的长寨的用兵影响极大,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到雍正七年(1729年),前后共归附1298寨,近6000户,35000多人,年纳粮米合300余两。

从雍正四年五月到雍正九年六月,5年的时间里,清政府通过对古州地区用兵和招抚,共收服黔省“生苗”4万户,辟地二三千里,几乎占贵州全省一半。

还在康熙年间,湘西“生苗”就已经大部分收服,惟六里苗地尚属管外。雍正八年九月,清政府采取剿抚并用政策,也最终招抚了六里苗地区。

清政府在建立对苗疆的直接统治过程中,特别是修城垣、建官署、筑碉卡、开驿路等,大量地无偿役使苗民,还有繁重的赋税和各种名目的摊派勒索,使苗民不堪忍受,反抗情绪日益高涨。雍正十三年(1735年),在黔东南终于爆发了包利等人领导的大规模的反抗斗争。

雍正十二年二月,因官吏滥征钱粮,古州八妹、高表等寨苗民群起反抗。早有反清言行的包利便利用这一形势,立即聚集2万多人,攻打古州城北面的王岭汛地。起义的苗民受挫后并不气馁,到六月中旬,一度攻占凯里、重安堡、黄平、岩门、清平、余庆等州县司驿,一时“驿路四隔,省城戒严”,给清朝统治以很大打击。乾隆皇帝即位以后,增调援兵,派湖广总督张广泗前往镇压。直到乾隆元年(1736年)九月,黔东南苗民反抗斗争才最后被清政府平定下去,包利也被清军俘获杀害。(五)平定大小金川

金川位于川西大渡河上游,分大金川和小金川,皆以水得名。此地为藏民聚居区,清政府实行土司制度进行管理。

从雍正年间开始,大小金川的土司就有矛盾。乾隆九年(1744年),大金川土司莎罗奔和小金川土司泽旺矛盾激化。乾隆十二年(1747年)正月,莎罗奔再次出兵围攻革布什咱、明正两土司。清政府为“宣示皇威,以全国体”,派川陕总督张广泗领兵镇压。

金川之地,万山丛矗,陡峻无比,隘口险要之处,皆设有碉楼。清政府从乾隆十二年四月起,到乾隆十四年(1749年)正月止,其间先后以张广泗、讷亲、傅恒为经略,调集官军数万人,却始终未能将大金川剿灭,反而损失惨重,几次陷入前不能进后不能退的困境。后来,莎罗奔有乞降受抚之意,乾隆皇帝也“深悔从前不知其难,错误办理”,才于乾隆十四年正月初三日正式降旨班师。二月初五日,莎罗奔等人到傅恒军门外设坛除道,正式投降。

清政府第一次平定金川,历时2年,调兵7万,耗资1000万余两。

第一次金川之役之后,清政府采取以番攻番策略,对川西土司进行统治。但是,这一政策未能成功,反而使各土司之间矛盾更加尖锐,终年攻杀不已。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七月,继大金川土司索诺木出兵革布什咱之后,小金川土司僧格桑也进攻明正土司。乾隆皇帝闻报,见两金川同时滋事,认为以番攻番既然无济于事,更难以口舌化诲。便决定再次出兵,先征小金川,后征大金川。

从乾隆三十六年七月起,清政府先后以四川总督德福、理藩院尚书温福、定西将军阿桂等人为统兵将帅,征讨大小金川,直至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二月,大金川头目索诺木投降止,其间清军多次失败。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六月的木果木之战中,清军战死及被俘4000多人,丢失粮米1.7万余石,银5万余两,火药7万余觔,大炮5门,九节劈山炮7门,其他兵械、营帐不计其数,统帅温福也阵亡。尽管如此,清军最终还是取得了平定大小金川的胜利。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十二月,清军初步平定小金川。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八月,小金川彻底平定。乾隆四十一年二月初四日,大金川索诺木走投无路,带领其兄弟、妻妾及头人番众2000余人,手捧印信,出寨投降。

清政府第二次平定金川,历时5年,调兵近10万,耗资7000万两。

清政府两次平定金川,虽说是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但是,从长远观点看,平定金川之后,实行改土归流,不仅消除了以往土司之间的攻杀掳掠,而且为促进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从而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四各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概况和相互间的友好关系(一)满族和关外东北地区各少数民族

关外东北地区是满族的故乡。由于清朝统治者一度大力鼓励关内民户出关垦种,所以,大批汉族农民的移垦活动,对满族官庄、旗地中的旧有生产关系,也起着变革和瓦解作用。不过,农田的垦辟,以及官庄、旗地中租佃关系的普及,促进了关外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产量大大提高,农产品种类也有所增加。

在长白山区,不少满汉等族劳动者从事采参、狩猎等活动,也有进行开采煤、铁矿等劳动的。

商业的发展也很快。商人们把关内各种生产、生活用品运到关外,然后又收购毛皮、人参等土特产品,运进关内,活跃了关内外城乡经济。

康熙朝中期以后,东北满族人的生活习俗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说汉语、穿汉服的人越来越多。

在东北地区,除满族、汉族以外,还居住着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锡伯、赫哲、费雅喀、恰克拉、库页等民族。

蒙古族主要分布于呼伦贝尔草原。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主要活动在嫩江流域。鄂伦春族生活在大兴安岭和黑龙江两岸,以及库页岛。锡伯族居住在松花江中上游和嫩江中下游。赫哲族分布于黑龙江、乌苏里江中下游和松花江下游。费雅喀族多居于黑龙江下游和库页岛。恰克拉族则在乌苏里江支流尼满河直至东海一带活动。

上述各民族许多生活习惯以至语言多与满族相似。经济生活有的从事捕鱼、狩猎,有的从事农业和畜牧业。各种形式的贸易活动也已开展。这些民族用皮张、鹿茸、药材、牛马牲畜等物,向汉族商人交换斧、刀、锯、车钏等生产、运输工具,还有粮食、布匹、茶、糖、酒、烟等生活必需品。

各民族交往的增多,商品贸易的发展,不断影响和改变上述民族的生活习俗。原始的熟食方法逐渐摆脱,狩猎技术有所提高,部落作用逐渐缩小,私有观念和贫富分化日趋明显。(二)蒙古族的经济发展和土尔扈特部重新回归祖国

清政府统一蒙古地区,对进一步发展蒙古族与汉族等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以及加速蒙古民族本身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在汉族农民的影响和帮助下,越来越多的蒙古人转而从事农业生产,有的则半牧半农。蒙古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使一些蒙古王公开始把公共使用的草地牧场出租与汉民,进行封建租佃剥削。有的蒙古封建主还从事高利贷活动。一些王公贵族因为追求奢侈生活,尽情挥霍,落入高利贷的罗网而日趋没落。一些非贵族出身的地主也开始出现。

蒙古地区由畜牧经济向农业或农牧兼营的多种经济过渡,改变了长期以来北方民族那种单一的经济结构,丰富了蒙族人民的经济生活,这对于改变塞外地区的生产面貌,促进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农业发展和出现定居的基础上,手工业和商业也更加繁荣。蒙古族传统的皮革业和制毡业有很大进步,新的手工业部门如木器业、建筑业、锻冶业、榨油业、酿造业等,也不断出现。在一些农业聚居区,集市贸易也发展起来。归化城、多伦诺尔、百灵庙(今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地,成为重要的商业中心。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原来远徙到伏尔加河流域游牧的土尔扈特部重返伊犁牧地。清政府调拨了大量牲畜、粮食、布匹、茶叶、羊裘、棉花、毡庐,进行“优恤”,并拨出牧地,“俾毋致失所”。土尔扈特部首领渥巴锡向清政府呈献玉印等物,表示了他们与祖国不可分割的联系。(三)维吾尔、哈萨克和新疆各民族

维吾尔族主要居住在新疆天山南路广大地区,北疆伊犁等地,也有一部分维族居住。由于清朝政府的保护和支持,在维族地区,“豪强兼并成习”,“土霸日增其富”,致使维族劳动人民“家皆贫窭不能自给”。乾隆朝以后,维族人民修复和兴建了不少水利工程,还使用从内地输入的农具,使粮食和棉花产量有所增加。

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从事畜牧经济,从乾隆朝中叶起,畜牧业得到较大发展,富饶的牧场到处可见。

各民族间的贸易日益频繁。天山南路的叶尔羌、喀什噶尔、阿克苏,北路的乌鲁木齐和古城等,都成为各族商人聚集之处。伊犁、塔尔巴哈台、科布多、喀什噶尔、乌什等城市,则是清政府和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贸易的地点。维吾尔和哈萨克、柯尔克孜、蒙古各部与藏、塔吉克等兄弟民族之间的贸易也很发达。维族用布匹、棉花等产品交换哈萨克的牛羊等牲畜。塔吉克族人民也以羊和牦牛,向维族人民换回粮食、布匹。

此外,成批的汉、回等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也到新疆各地“趁工佣食”。天山北路的巴里坤、木垒、奇台、吉木萨、乌鲁木齐、昌吉、呼图壁、玛纳斯等地,都是汉族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集中居住的地区。他们为发展新疆经济、加强内地人民和新疆各族人民之间的友好联系方面,起着良好的纽带作用。清政府派驻新疆的军队,由满、汉、蒙古、锡伯、达斡尔等民族组成。他们多携带家口,一面守卫祖国边疆,一面从事生产劳动,为新疆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四)回族以及甘肃各民族

回族主要居住在西北的甘肃、陕西等省,此外,云南及全国各大小城镇,也有不少回族人民聚居。康熙朝以后,回族人口增长,与农业有密切关系的水利建设也得到发展,耕地面积不断扩大。在城镇居住的回族人民,多擅长商业和小手工业。由于回、汉人民多邻村比户而居,所以在生产生活方面,常常彼此渗透,相互影响,因而除了宗教信仰和少数生活习俗上的差异外,在生产活动中几乎完全相同。

在甘肃河州、循化一带,还居住着东乡族、撒拉族和保安族。西安大通等县,是土族聚居区。裕固族主要活动在陕西的肃州等地。这些民族和当地汉、回、藏、蒙等族的联系较为密切,接受了比较先进的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五)西南的藏族

藏族居住在青藏高原,以及四川西部、云南西北和甘肃东南地区。他们多定居从事农业,另有相当一部分以畜牧为主。由于土地全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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