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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5 2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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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萨克斯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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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舅舅:少年萨克斯的化学爱恋

钨舅舅:少年萨克斯的化学爱恋试读:

推荐序1

因为写这篇序的缘故,仔细阅读了奥利弗·萨克斯的生平,发现其实我早就与他有些联系。萨克斯的研究理念,可以说师承俄国神经科学家卢瑞亚(A.R.Luria),而这位前辈,曾经因为在大脑皮层功能研究领域的探索性研究,被我的博士论文多次引用。

五六十年前,关于神经系统可塑性的研究,还远没有现在这么深入,大脑内“神经线路”的联系,一旦固定还能否改变,还没有一个笃定的结论。卢瑞亚和萨克斯认定大脑有“卓越的可塑性、惊人的适应能力”,而且这些“不仅仅是在神经或感知障碍的这种特殊(而且经常是令人绝望的)环境下才会出现”,他们主张不单单要面对来问诊的病人,更要看到处在日常生活环境中的病人。这些见地,在当时的情境下,可谓先锋。

萨克斯和卢瑞亚的交情,始于1974年前后的一段通信。那年萨克斯在挪威的一个边远山区,遭遇了一头愤怒的公牛,情急之下他急转逃生,一脚踩空,左腿肌腱断裂,神经损伤,造成了严重的残疾。他慢慢发现这条腿仿佛不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奇异的遭遇让他以一个病人的视角审视自己的身体和心理。他将之称为“医学的机缘”。正是因为这个机缘,他和卢瑞亚讨论起人体的整体机能,关于个体和环境的联系。卢瑞亚鼓励说“你正在揭示一个全新的领域”,这样的信件给了他极大的支持。

萨克斯的这段遭遇,后来被写成《单腿站立》一书,于1984年出版。事实上,从1973年起,他就开始以亲身的医患经历,写作了一系列的“医疗轶事”,《觉醒》、《错把妻子当帽子》,这些都成为世界范围的畅销书。他将病患案例文学化,将虚构与真实融为一体,饱含同情,着力描写患者的各种身心体验,给读者打开一道通往奇异世界之门。这一系列的书,获得了极大成功,被翻译成多国语言。萨克斯因癌症于2015年8月30日在纽约去世,享年82岁。他生前就职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作为顶尖医生的同时,也成为了著名的畅销书作家,被称为“脑神经文学家”,被《纽约时报》誉为“医学桂冠诗人”。

萨克斯的书中描写了很多例“病感失认症”,这也是我最感兴趣的话题。由于中风或其他原因,病人可能无法辨认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甚至觉得那是别人的。他们会在火车上指着自己的手对邻座说:“对不起,先生,您把手放在我的膝盖上了。”即便被旁人提醒,这些可怜的病人都很难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身体的错误感知,有时会发展到匪夷所思的地步。记得英国《卫报》曾有个记者写到自己的遭遇,他有天早晨起来,感觉“自己跟电视机遥控器一样高”,“脚陷进了地毯里”。此后,他时不时被猛然抛进童话世界:手指变得有半里长,走到街上,路旁的车看起来像威尔士矮脚狗那么大。有时办公的时候,身体突然缩小,椅子变得好大,感觉自己就好像走进了仙境的爱丽丝。还记得阿兰·德波顿描写过一个家伙,他把自己当作一个煎蛋,始终不敢坐在椅子上,后来有个朋友出了个招,在椅子上放了块面包。如此,他终于肯把自己像三明治一样放在椅子上了。

萨克斯将神经病学的理论和案例深入浅出地写进书里,既轻盈又沉厚。本来,神经病患,在普通人看来是一类与自己很少发生关联的遥远而陌生的群体。萨克斯以客观平等的态度看待他们,与他们交流,在书中展现了他们的心灵世界。那是另外一个伟大而奇异的境界。每一个患者,其实都有自己独特的、值得尊重的人格世界,有着我们未必能够达到的宁静和辽远,甚至是通透。

每一本萨克斯医生的书都可当作非常精彩的医学传奇集。《错把妻子当帽子》展现了24个脑神经失序的患者,这本书大多数讲述的是“白痴天才(或称白痴学者)”的事迹。这些故事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告诉我们,“病”这种东西,未必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缺陷、不适与疾病,会产生出另一些发展、进化与生命的形态,激发出我们远不能预料的创造力。普通读者能通过阅读这些故事感受到人类心智活动的繁复和奇妙,更能以新的眼光重新发现日常与人生。《火星上的人类学家》描写的则是另一种“变形记”。书名同题文写的则是一位自闭症患者、杰出的动物行为科学家坦普·葛兰汀。一方面,她有韧性、真诚、坦率、非常敏锐,然而,另一方面,由于病症带来的情感缺陷,使得她在感知情绪时会有障碍,在社交中常感困惑。文中也提到阿斯伯格综合征——因为一部动画电影《玛丽与麦克斯》而让影迷们熟知的病症。阿斯伯格综合征和自闭症的关系,学界尚不是很清楚,两者有类似的症状,例如人际交往障碍、刻板、重复的兴趣、自我中心、然而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不易被发现,他们在外在表现上很难与正常人区分开。影片中的麦克斯就是一个44岁的肥胖古怪的阿斯伯格综合征患者,不擅长交际却又渴望温情。我们自认为是正常的地球人,将这些病人视为“火星人”,其实我们又何尝不被他们当作是“外星人”呢?又何尝不处处表现出怪异的举动呢?这正是萨克斯想告诉读者的。

萨克斯的“小说”谈的不仅仅是猎奇的故事,他探讨的是人性的无限可能性,人与人之间微妙的超越我们现有认知的关系,他希望“火星人”与地球人相互了解,相互表达。这正是萨克斯的文字的珍贵之处,也是中信出版社这套书的珍贵之处。姬十三(神经生物学博士,果壳网创始人)

推荐序2

20世纪人类上天入地。人类到太空行走并登上月球;携带人类信息的飞船飞出太阳系和银河系并正飞向宇宙深处;“蛟龙号”潜入最深的海底……毫无疑问,这一切都是人类思维和认知的结果。但如果要问,人类是如何进行思维和认知的,或者说,人类的大脑是如何对信息进行加工,并指导我们的行为?这个问题可比上天入地要复杂得多!对这个问题的追究,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诞生了一门全新的学科——认知科学。

认知科学是探索和研究认知现象和规律的交叉综合学科,由神经科学、心理学、语言学、哲学、计算机科学和人类学构成,其科学目标是探索并最终揭开人类心智的奥秘。

英国出生的美国神经科学家、科普作家奥利弗·萨克斯的一系列与神经科学有关的科普读物、游记、回忆录式的非虚构作品,以及有自传性质的著作,包括奥利弗·萨克斯这套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探索者”系列丛书,其实也是引人入胜的认知科学读物,因为他所讲的故事,都是与神经认知和心理认知有关的经典案例。

与大多数的科普作品一样,萨克斯讲故事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只负责记录和描述现象和事件,提出问题,但不提供问题的解决方案:作为一位科学大师和聪明的科普作家,他更愿意把思考的空间留给读者。

每一本萨克斯的书都是非常精彩的认知神经科学经典读物。例如,《错把妻子当帽子》一书的第一章,讲述了一位音乐家和歌唱家皮博士的故事。皮博士大脑视觉区长了一个肿瘤,导致他有视觉功能缺陷,他分辨脸孔、景物的能力严重受损,只是辨别事物架构的能力依然存在,当他起身寻找帽子时,伸出手抓住妻子的头,把她的头拿起来戴上。他把自己的妻子当成了帽子!他还会轻拍消防栓或站牌的顶部,把它们当成小孩子的头,在家里他会亲切地跟家具上的雕花把手聊天。当萨克斯对患者进行测试时,他连日常生活中非常熟悉的手套也不认识,但却能够识别出那是用来装东西的“五个小袋子”。他无时无刻不在唱歌、吃饭、穿衣、洗澡,每件事都化成了歌曲。若不能把每件事变成歌曲,他就做不了任何事。

很多读者恐怕难以理解皮博士的故事,而多半只会把他当成一个行为怪异的病人。但如果你稍微懂得一点神经科学和认知科学的知识,你就会知道,皮博士其实是一个右脑受到损伤而左脑仍然正常的病人。他能够正常辨别物体的形态并进行逻辑判断——这是左脑的功能;但却不能将这些事物与日常生活的经验联系起来——这是右脑的功能。他为何做每件事都要唱歌?因为音乐和歌唱能够启动他的右脑功能,这样他的受损伤的右脑认知能力会得到某种激活!

虽然萨克斯想把更多的思考空间留给读者,但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会有答案。例如,在《火星上的人类学家》一书中,作者讲述了一位彻底成为色盲的画家艾先生的故事。艾先生由于遭遇车祸而受到脑损伤,此后便出现种种怪异的行为。他无法辨认字母和颜色,变成了完全的色盲!对一位画家来说,没有比失去颜色认知能力更悲惨的了!令人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对黑白二色和各种灰度的知觉能力却得到异常的加强!艾先生说,他现在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多变的世界,一个光明与黑暗随着照明亮度波长变动的世界,这和他过去所知的彩色世界形成强烈对比,因为原来的世界比较稳定,也比较持久不变,而他现在的世界却是变化不居的。

这一切以传统的色彩理论来解释的话,是非常困难的。按照牛顿的观念,波长与色彩之间的关系固定不变,从视网膜传送波长信息到大脑的方式为细胞对细胞,而且这使信息更直接地转换成颜色。但如果将神经方面的现象模拟为光线透过三棱镜的分解与重新组合,根本无法解释真实生活中视觉的错综复杂性。

这些研究也许会改变自牛顿以来,物理学家和哲学家关于色彩是客观存在的看法。也许色彩的认知只是人们的大脑和神经系统主观加工的结果。

萨克斯不仅是一位科学大师,同时也是一位会讲故事的科普作家。萨克斯的案例通过奇闻异事讲出来,生动有趣。即使是一般的科学爱好者和普通读者,也可以读懂这些书,正如我们能够读懂科学大师霍金介绍相对论的科普作品《时间简史》一样。本书所提供的大量丰富生动的案例,则是神经科学、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研究的重要素材。

20世纪人类上天入地,遨游太空。21世纪人类回到自身,探索自己肩上这几磅重的“宇宙中最复杂的也最不可思议的物体”——人类的大脑。这是一个新的时代,让我们来参与其中吧!蔡曙山(清华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心理学与认知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钨舅舅

我儿时的回忆有很多和金属有关。在我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金属似乎就已经对我施展了魔力。在这五光十色的花花世界中,金属独树一帜:晶亮、耀眼、清越、光滑、沉甸甸,摸起来冰凉,敲打它时还会发出声音。

我爱黄澄澄、稳重的金。妈妈常拿下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让我放在手里握一会儿,同时告诉我黄金的成色华美,永不褪色。“重重的吧,”她说,“金可是比铅还重。”我知道什么是铅。有一年,我摸过铅管工人留下来的铅管,沉甸甸的、软软的。妈妈说,金的质地也很柔软,必须与其他金属熔合才会变得坚硬。

铜也是,加了锡就成了青铜。啊,青铜,一听到这个词,耳际仿佛听到嘹亮的号角声。战场上,勇敢的战士以青铜武器短兵相接,矛[1]来,盾挡。希腊神话中的勇士阿喀琉斯就有一面伟大的盾。你也可用铜和锌做成合金。妈妈说,这就成了黄铜。我们家的人——妈妈,哥哥,还有我——都有自己的光明节黄铜烛台(爸爸则是用银

[2]的)。

我知道铜,色泽红润的铜。我们家厨房墙上就有一口大铜锅,每年只拿下来一次。在榅桲和酸苹果成熟的季节,妈妈就用这口大锅将它们以文火慢熬做成果酱。

我知道锌。花园里的鸟水盆就是锌做的,色泽暗沉而且有点蓝蓝的。还有锡。我们常用灰灰的锡箔纸把野餐要吃的三明治包起来。妈妈让我听过锡或锌弯曲时发出的一种特别的“叫声”。她解释说:“这是金属的晶体结构变形产生的现象。”她忘了我才5岁,哪知道她在说什么。我虽然听不懂,但还是听得痴迷,而且意犹未尽。

花园里还有一个庞然大物:铁制割草机。爸爸说,这个大家伙重达200多千克。我们这些孩子怎么推也推不动。不过,爸爸是大力士,抬得起来。这个大家伙身上总有点锈。关于这点,我心里一直有个疙瘩:铁锈掉了,会留下小小的凹洞和疤痕,因此,整部机器会不会有完全腐蚀、瓦解的一天,最后变成一堆红色的锈和碎片?真是可怕。我心目中的金属必须永远是稳固的,就像金,可以熬过所有的失落和时间的摧残。

有时候,我会撒娇,要妈妈拿下她的婚戒给我看看上面镶的钻石。我从来没看过这么璀璨夺目、光芒四射的东西,放出的光好像要比吸收的多。妈妈还给我看用钻石割玻璃。真是不费吹灰之力。她也曾叫我把钻石贴着嘴唇。感觉好凉!令人震颤、奇异的冰凉。金属的触感是凉凉的,钻石却是冰冷的。妈妈说,这是因为钻石的热传导性极佳,胜过所有的金属。贴近嘴唇时,会吸走我们的体热。这种感觉让我毕生难忘。有一次,她还让我见识用钻石切冰块的神奇,就像切奶油似的。那是因为钻石吸收了我们手中的热,然后传到冰块导致的。妈妈说,钻石是碳原子经过一番特殊排列而成。这碳就像我们冬天在每一个房间烧的炭。我大惑不解——那乌漆抹黑、松脆的煤炭怎么可能和她戒指上那坚硬、透明的宝石相提并论呢?[3]

我喜爱光,特别是礼拜五夜里安息日的烛光。妈妈一边点亮蜡烛,一边低声念着祷词。蜡烛点亮之后,就不可以触摸。大人告诉我,这些蜡烛是神圣的,烛火也是,不可胡来。烛火中心有锥状的蓝色火焰。我看得目瞪口呆——怎么会是蓝的?家里生火的时候,我总是紧盯着火焰的中央,看火焰从黯淡的红转为橘,再变成黄,然后用风箱努力送风,让火光几近白炽。我很好奇,如果够热,会不会冒出蓝色火焰,呈现“火蓝”?

太阳和星辰的燃烧是否也是这样?何以永不熄灭?它们是由什么物质构成的呢?我得知地心是一个巨大的铁球时,觉得很安心。这样实在的东西,的确是我们可以倚靠的。有人告诉我,我们与日月星辰的构成元素相同。真美!我身上的原子也许过去曾出现在遥远的星球上。但我也有点恐惧。我担心我身上的原子只是借来的,随时都有可能飞逝,就像在浴室里洒出来的痱子粉。

我是个爱问问题的孩子,老是缠着爸妈问为什么。东西的颜色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妈妈用挂在炉子上方的白金环就可以点燃瓦斯炉?茶水中的糖经过一番搅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糖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水在沸腾的时候会冒出泡泡?(我最爱在炉边看烧开水,看水在大滚冒泡之前那“热得发抖”的样子。)

妈妈还会其他像魔术一样的表演。她有一串项链,是由一颗颗晶亮、黄色的琥珀串成的。这些琥珀经她摩擦之后,竟会把桌子上的纸屑吸上来。有时,她会把这些带有静电的琥珀放在我的耳边。我听到啪的一声,像被电了一下。

我有三个哥哥。大哥马可(Marcus)比我大10岁,二哥大卫(David)比我大9岁,他们俩都对磁铁着迷,也很爱做磁铁实验给我看。他们在纸上洒了铁屑,在纸的下方拿着磁铁吸引铁屑。由磁极发散出去的线条图案总让我百看不厌。马可向我解释:“这就是磁力线。”但我还是不懂。

我的晶体管收音机是三哥迈可(Michael)送我的。我爱在床上玩这部收音机,调整上面的天线线圈,调啊调啊,终于听到一个清晰的电台。我们家到处是夜光时钟,因为亚柏(Abe)舅舅正是最早发明夜光漆的人。晶体管收音机也好,夜光时钟也好,都是我的“入幕之宾”。晚上,我常躲在床单底下,看这些东西在我私人的秘密苍穹中发散出有灵异色彩的绿光。

琥珀啦,磁铁啦,晶体管收音机和时钟的指针,这些闪闪发光的东西好像通过隐形的光和力量告诉我们:在我们熟悉的、五光十色的世界之下,隐藏着一个黑暗世界,一个充满神秘法则与现象的世界。

碰到保险丝断了的时候,爸爸就会爬得高高的,查看高挂在厨房墙上的陶瓷保险丝盒,找到熔成一团的保险丝,换上新的。保险丝是一条有点奇怪、软软的金属线做的。难以想象金属也会熔化。制作保险丝的材料真的和制作割草机或罐头盒的材料一样吗?

爸爸告诉我,保险丝是一种特别的合金做的。这种合金熔合了锡、铅,还有其他金属。这些金属的熔点都相当低,但是这种合金的熔点更低。我很好奇,怎么会这样?熔点这么低的秘密何在?

至于电流,我想知道电是怎么“流”的?是不是一种流体,像是也会传导的热?为何电流可以在金属中流动,在瓷器里就不行?我希望有人能为我解开这些疑惑。

我的问题实在是没完没了,不管对什么都有疑问。然而,这许许多多的问题似乎都绕着我最爱的金属打转。金属为什么会亮晶晶的?为什么那么光滑?为什么凉凉的?为什么那么硬、那么重?为什么可弯而不可折?为什么会发出响声?为什么两种质地柔软的金属,如锌与铜,或是锡与铜,熔合之后竟然变成坚硬的金属?金的灿烂拜谁所赐?为何永不褪色?妈妈多半很有耐心,好好为我解释。但她也有被我弄烦的时候,于是跟我说:“我能告诉你的就是这些了,如果想要知道更多的话,去问大伟舅舅(Uncle Dave)吧。”

从我记事起,我们都叫他钨舅舅(Uncle Tungsten),因为他专门生产钨丝灯泡。他的工厂叫“钨光”,就在伦敦西南的法灵顿(Farringdon),厂房已经老旧。我常去那儿找他,看他工作。他身穿有翻领的衬衫,袖子卷得高高的。他和工人把黑黑的、沉重的钨粉压挤、锤击、用高热加以熔结,再拉成越来越细的钨丝。钨舅舅手上的缝隙里沾了黑色粉末,任何强力清洁剂都没有办法洗净(也许只有去除手上那层厚厚的表皮才可以,即使如此,恐怕也还不够)。我想,因为工作,30年来和钨朝夕相处,这种厚重的元素已深入他的肺与骨、渗入血管与脏腑,进入他身上的每一个组织。在我心中,这是奇迹,而非诅咒——他的体魄因这有力的元素而更有生气、更强壮,力量与耐力近乎超人。

我去他工厂的时候,他不是亲自带我去看机器,就是请工头为我介绍。工头是个矮矮的、肌肉发达的男人,那大力水手般壮硕的前臂让人清楚地感受到做钨丝的好处。那精巧的机器更是我百看不厌的东西,总是干净、美丽、光洁、油亮。还有那熔炉,零散的粉末就是在此化身为实在、坚硬的金属条,散发出灰色的光泽。

舅舅会通过小小的实验教我有关金属的知识,有时是我去工厂找他的时候,有时则是他来我家的时候。我知道水银,这种奇特的液状金属,出奇地重和密实。即使是铅都可漂浮在水银之上。舅舅就给我看一颗铅做的子弹浮在一碗水银上。然后,他从口袋掏出一条小小的金属条放到水银碗里,哇,它马上就沉下去了。我看得目瞪口呆。舅舅说,这就是他的金属——钨。

舅舅很爱自己做的钨,这钨密度高、熔点高、化学稳定性强。他爱弄钨,钨线啦、钨粉啦,但更爱笨重坚实的钨条或钨块。他怜爱地抚摸这种东西,用手掂掂斤两(在我眼里,那姿势似乎很温柔)。“奥利弗,你摸摸看,”他丢一块给我,跟我说,“在这世上,没有东西摸起来感觉像熔结后的钨。”他敲敲手中的钨块,发出沉沉的响声。舅舅说:“钨的声音也是独一无二的。”他说的对也好不对也好,我都相信。

妈妈几乎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她在1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16),而我又是幺子(我们家有4个孩子),因此我出生的时候,外公几乎100岁了。我从来就没见过他老人家。他1837年生于俄国的一个小小的[4]农村,本名叫作莫德材·弗烈金。少年时,为了躲避哥萨克军队的征召,他利用一个死人的护照逃离俄国。那年,他才16岁,以马可·蓝道的身份去巴黎,后来又转往法兰克福。他就在此地成婚(新娘一样是16岁)。两年后,也就是在1855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世时,全家迁居英国。

外公是个精神与物质并重的人。他做过鞋匠、曾以处理犹太清净肉品为业,做过杂货买卖的生意,但他也是精通希伯来文的学者,爱好玄学,同时也是业余的数学家和发明家。他多才多艺:1888年到1891年期间,他曾发行一份叫作《犹太圭臬》的报纸,以家里的地下室为印刷厂;他对航空这种新的科学玩意儿很感兴趣,曾与莱特兄弟鱼雁往返(我有几个舅舅仍记得莱特兄弟曾在一九零几年来伦敦拜访外公)。舅舅和阿姨告诉我,外公很爱做复杂的算术,沐浴时会做心算。但他最感兴趣的是电灯的发明,如矿工安全灯、马车车灯、街灯。他在19世纪70年代获得了很多电灯发明的专利。

由于外公博学多闻、喜欢自学,对孩子们的教育自是非常热衷,特别是科学教育。他给9个女儿的教育不少于给9个儿子的。不知道是不是被他的热情所感染,他有7个儿子后来像他一样成为数学家和自然科学家。相形之下,女儿则为人文科学所吸引,如生物学、医学、教育学和社会学。有两个成为学校的创办人、有两个当老师。妈妈一开始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两者都爱,不知如何取舍才好。在她还是个小女孩时,就特别喜欢化学(她有个哥哥米克已跻身化学家的行列),但她后来还是选择做解剖学家和外科医生。她对自然科学一直未能忘怀,总是有一种欲望想要去探究事物的根本、寻求解释。因此,尽管我小时候有一千零一个问题,大人也从来不会不耐烦或用独断的答案来打发我,而总是仔细答复我。这些答案虽然常常不是小小的我所能理解的,但还是让我听得着迷。大人也鼓励我发问、追根究底。

我的舅舅和姨妈为数众多(加上爸爸那边几个伯叔、姑姑),堂、表兄弟姐妹的数目总计几乎破百。虽然有些亲戚远在美国、欧陆和南非,家族大抵还是以伦敦为中心,常常同聚一堂。从我记事起,这种家族连枝分叶的感觉一直让我觉得欢喜。因为我们都是犹太人或英国人,打破砂锅问到底、追求科学的精神,已成为我们家族特性的一部分。我是所有堂、表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一个,有些在南非的表亲甚至比我大45岁,有些已是卓然有成的科学家或数学家,还有一些跟我差不多大的也爱上了科学:有一个是物理老师,三个在大学就读化学系,还有一个虽然只有15岁,但已展露出数学方面的天赋,未来可望成为伟大的数学家。我不禁想,我们这所有的人都有一点外公的影子。

[1]阿喀琉斯(Achilles):他出生时,妈妈海洋女神忒提丝(Thetis)抓着他的脚踵泡冥河水,之后果然变成希腊第一勇士,在特洛伊一战中让特洛伊人闻之丧胆。特洛伊人于是请守护神太阳神阿波罗相助,阿波罗化身成士兵,一箭射中阿喀琉斯身上唯一没泡冥河水的脚踵。一代英雄就此魂归西天。荷马在史诗《伊利亚特》(Iliad)特别描绘了阿喀琉斯的盾。盾牌上的图案不是战争,却是太平时期的日常生活,有饮宴、儿童、舞蹈、市集、农作等,象征战争的另一面。

[2]光明节(Hanukkah):又称修殿节,犹太人与圣诞节相若的日子,在犹太历中的12月25日,约新历11月下旬到12月中,一连8天。Hanukkah是希伯来文,意思是“人们到了25日不再忧虑敌人骚扰”。这个节日一连8天,犹太人家家户户都燃点灯台。由第一天燃点两支蜡烛开始,以后每天添加一支蜡烛,到第8天便共有9支蜡烛。

[3]安息日(Sabbas)在希伯来文上的原意是“停止”“断念”“止息”,是犹太人每隔6天之后的第7天,从每个礼拜五太阳下山后,到第二天礼拜六太阳下山之前为止。在这一天内应“停止”一切的工作,而从事对上帝的敬礼,并作适当的休息。不但以色列人,就连他们的奴婢及牲畜,都要在这一天停止工作,甚至连旅客都不例外。

[4]哥萨克:15世纪后半叶和16世纪前半叶,因不堪封建压迫,从俄国中部逃出,定居在俄国南部的库班河和顿河一带,自称为“哥萨克人”。他们善骑战,沙皇时代多入伍当兵。

故园

我的老家在伦敦西北部,是爱德华时代风格的房子。我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刚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这房子很大,比邻居的房子都要大。这梅波斯柏里路37号的房子就坐落在梅波斯柏里路和爱克斯特路交会的街角,因此面向两条路。房子是方的,方到几乎像个立方体,但前面又突出个有楼梯的门廊,上方呈V字形,就像教堂的入口。房子的每一面都有凸肚窗,两扇窗户之间有凹陷,因此屋顶的形状非常复杂,在我看来,真像是个巨大的晶体。房子是红砖盖的,一种特别柔和、黯淡的红。后来,我学了点地质学,才知道这是泥盆纪的红砂岩。我们家附近所有的街道,爱克斯特、谭茅斯、达特茅斯、[1]道利许,和泥盆纪一样是源于德文郡的名称。

房子的双层大门间有个小小的门厅,接着来到大厅,旁边又有一条走道通往后面的厨房。大厅和走道的地板上都镶嵌着小块的彩色石子。你一走进大厅,就会发现右边有旋转楼梯。厚重结实的楼梯把手很光滑,因为哥哥常常从上面滑下来。

这房子有几个房间具有神奇或神圣的色彩,其中一个或许是因为爸妈在此进行手术的缘故吧(他们两个都是医生)。这个房间有很多药瓶、称药粉的天平、摆在架子上的试管和烧杯、酒精灯和检查台。有个大柜子,里面装了各种药品、药水、酏剂,就像是间老式药房,只是迷你了一点。这里还有显微镜和瓶装的验尿试剂,如宝蓝色的菲林试液。这种试液碰到含有尿糖的尿就会变成黄色。

这个特别的房间是他们为病人诊治的地方。他们不让我这个小孩自由进出(除非门没锁)。有时,我会瞧见门底下透出紫色的光,然后闻到一种怪怪、咸咸的气味。后来,我才知道那是臭氧——因为他们点了老式的紫外线杀菌灯。当时我还小,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做什么。我看了看房间里的东西——肾形盘(上有导管和栓剂)、牵引器、鸭嘴镜、橡皮手套、羊肠线、钳子——这种种让我看了既害怕又着迷。有一次,门突然开了,我看到一个病人躺在台子上,双脚分开跨在架脚上(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所谓的“截石术姿势”)。妈妈总是把产包和麻醉包准备好,以便在紧急的时候可以立刻派上用场。如果听到这样的话,像是“半开了”,我就知道病人需要他们了。这种深奥、神秘的话语(它们是密码?)激发了我的想象力。

家里另一个神圣的地方是书房。至少在晚上的时候,这是爸爸专属的地盘。书房有一面墙的书架都是他的希伯来文书籍。其他类别的书也有,像是妈妈的书(她特别喜欢小说和传记)、哥哥的书和爷爷奶奶留给我们的书。有一个书架上面都是剧本。我爸妈都是戏迷,两人就是在医学院的易卜生研究社认识的。婚后,每个星期四还一起去看戏。

这个书房不只是阅读的地方。到了周末,我们就把书桌上的书收到一旁,好挪出空间玩游戏。我的三个哥哥,打牌、下棋,玩得非常激烈,常拼个你死我活。我则和跟我们同住的小鸟阿姨玩一种简单的游戏“鲁多”(Ludo),一种用骰子和筹码在有方格的板子上玩的游戏。小时候,常陪我玩的是小鸟阿姨而不是哥哥。后来,我开始迷上“大富翁”,游戏方法我还不熟,但每一块地产的颜色和价格已印在我的脑海中。直到今天,老肯特路和白教堂路仍是紫色的廉价区域,淡蓝色的天使路和尤斯顿路也好不到哪里。相形之下,伦敦西区的地产则绚烂夺目:舰队街是鲜红色的,皮卡迪利则是黄色的,邦德街是绿的,公园道和五月墟则是本特利溶剂般的蓝。有时,我们会用书房的大桌子打乒乓球或做木工。安逸的周末过了之后,我们就把所有的游戏用具收到书架下方的一个大抽屉里,让书房恢复平日的静谧,让爸爸夜读。

书架的另一边还有个抽屉,不知是什么原因,再也开不了了,于是成了个假抽屉。这个抽屉常引起我一些胡思乱想。我喜欢钱币——没有小孩不喜欢吧。钱币会闪闪发光、有重量,还有不同的形状和大小,从亮晶晶的四分之一便士、半便士和一便士的铜币到各种不同的银币(最特别的要算小小的三便士银币,还可包入圣诞节的板油布丁中,看谁幸运可以吃到),又如爸爸表链上的一英镑金币。我在我的儿童百科全书上了解到西班牙金币达布隆(Doubloon)和俄[2]国的卢布,以及中央有孔洞的钱币。还有一种叫作“八块”,我想这该是完美的八角形。我想象着那个打不开的抽屉里面有一大堆的铜币、银币和金币,几百年前、各个时代的钱币,八角形的“八块”也在其中。

我最爱爬进楼梯下的三角形橱柜。这里是放贵重餐盘、刀叉和汤[3]匙的地方。我们会在逾越节把这些餐具拿出来用。由于橱柜深度不及楼梯,敲一敲背板会发出空洞的声音。我想,这里面一定还藏着什么东西。后面说不定还有个空间,也许是个秘道。躲在楼梯下方的这个空间,我会觉得安全、舒服,这里就是我不为人知的藏身之处。只有像我这种小不点儿才进得来。

在我眼里,家里最美丽而神秘的东西就是大门和门上的彩色镶嵌玻璃。我会透过一块深红色的玻璃去看世界,看整个世界都被染红(怪了,对面房子的红屋檐反而变成浅红,蓝天中的白云几乎成了黑色)。透过绿色玻璃或蓝紫色玻璃来看,又别有一番情趣。最奇特的要算是黄绿色的玻璃,看到的景物有时黄、有时绿,视我站的地方和阳光照射的角度而定。

阁楼是我们家的禁地。阁楼很大,面积和房子的总面积相当,还延伸至尖尖的屋檐。家人带我上去看过一次之后,我就不时回想起这个地方。马可以前曾爬上来,结果从天窗跌下去、割伤了大腿,所以大人禁止我们小孩上去(然而,马可有一次像讲述传奇故事般,说到他的伤疤是被野猪刺伤,希腊史诗中的英雄奥德修斯腿上也有一个这样的疤。)

我们通常是在厨房旁边的小餐室吃饭,有着长长的大桌子的那个饭厅则是在特别的场合才会使用,如吃安息日餐或节庆。家里的起居室和客厅也有类似的区别。起居室有沙发和椅子,椅子破旧但坐起来很舒服——这里就是我们日常休闲的中心。家族聚会则在客厅,这里有高雅的中国古董椅,但坐起来很不舒服,此外还有漆器柜子。住在附近的叔伯姨妈、舅舅姑姑常会带着他们的孩子在礼拜六下午来我们家做客。这时,大家就会在客厅摆放高级的银器茶具,享用平常吃不到的烟熏鲑鱼三明治和鳕鱼卵。客厅的吊灯本来是用煤气的,大约在20世纪20年代改成用电(但我们家还是有不少看起来奇怪的煤气装置,如煤气喷嘴等,万一碰上停电,就可以用煤油照明。)客厅还有一台很大的豪华钢琴,上面摆满了我们的家庭生活照。但我还是比较喜欢起居室那台直立钢琴,因为这琴的音色比较柔和。

虽然我们家洋溢着乐音和书香,却见不到一幅画作,也没有任何雕刻作品。爸妈虽然常去剧院和音乐厅,但在我记忆里,他们从未去过画廊或美术馆。我们犹太会堂的彩色镶嵌玻璃描绘的多是《圣经》里的情节,礼拜仪式让我如坐针毡的时候,我总盯着这些彩色玻璃。显然,会堂中曾有人针对这样的作品合适与否辩论过。由于犹太教的第二戒律禁止制作雕刻图像,我怀疑这就是我们家没有艺术作品的原因。但不久后我了解了,原来这是因为爸妈对家里的布置完全没有意见的缘故。他们在1930年买下这个地方的时候,就把支票本交给莉娜姑姑,跟她说:“你想怎么样,就怎么做吧。”于是家中所有的摆设由她全权处理。

莉娜姑姑选的东西都很传统,只有客厅的中国古董家具比较特别。我爸妈既没有赞许她的眼光,也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他们觉得什么都好,没有细看,也不在意。

我的朋友强纳森·米勒第一次来我们家玩的时候是在战后。他说我们家看起来像租来的房子,看不出什么品位和格调。虽然我也和爸妈一样对家里的陈设毫不在意,但强纳森的批评还是让我生气和不解。在我眼里,这37号的房子处处是神秘和惊奇——这里是我生命的舞台和成长的背景。

我们家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烧煤炭的火炉以供取暖,连浴室都有一个贴有鱼形图案瓷砖的火炉。起居室的两侧都有大型铜制煤桶,这里还有风箱、火钳以及一支有点弯曲的钢条(我那强壮的大哥马可,曾在这钢条烧到极热时,用力使之弯曲。)如果有一两个阿姨来我们家,大家就到起居室,她们总会拉起裙摆,背对着煤炉站着。我所有的姨妈都跟我妈妈一样,烟抽得很凶。身子暖和了之后,就坐在沙发上抽烟,然后把湿湿的烟屁股丢到火里。她们很少丢得准,烟屁股就这么恶心地黏在火炉旁边的砖墙上,直到最后被火舌吞噬。

关于我的童年,也就是战前的几年,我只有片断式的、短暂的记忆,但我还记得,有好几个阿姨和舅舅的舌头就像煤炭一样黑。我心生恐惧:长大后,我的舌头是不是也会变成黑的?莲恩阿姨知道了我的恐惧后,跟我解释,她的舌头并不是黑的,是因为吃了黑炭饼干的缘故。因为他们都有消化不良的毛病,所以都吃这种饼干。

至于我的多拉阿姨(在我还很小时她就过世了),我对她唯一的记忆就是橘色,我已经忘了这是她的发色、衣服的颜色,还是炉火映照在她脸庞的色泽,但那往昔的温暖和对橘色的喜爱仍留在我心中。

我的房间呢?由于我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就用主卧房旁边的小房间。我还记得天花板上有一些奇怪的钙化物。在我出生以前,这里是三哥迈可的房间。他喜欢把一匙又一匙的西谷米往天花板上泼洒。他不喜欢吃这种黏黏的东西。那一块块西谷米黏在天花板上,干掉后,就变成一团团看起来有点粉粉的东西。

家里还有好几个房间没有人用,也没有什么特定的用途。所有多出来的物品都在这些房间堆放,比如书籍、游戏用具、玩具、杂志、防水布、运动器材等。有一个小房间里面空空的,只有一台有踏板的胜家牌缝纫机(这是我妈妈在1922年结婚的时候买的)和一部设计精巧的织布机(在我眼里,那真是部美丽的机器)。妈妈会用这台织布机帮我们织袜子。我最喜欢看她转动把手,欣赏那闪亮的金属织针敲击时发出和谐的声音,还有那以铅垂作为重心、慢慢下移的羊毛针筒。有一次她在织袜子的时候,我让她分心了,结果越织越长,都拖到地板了,她不知道该拿这个这么长的圆筒怎么办,干脆给我做了御寒的手筒。

这些多出来的房间也用来做客房,给小鸟阿姨等亲戚住。他们也有长住的时候。最大的一间,我们特别为从耶路撒冷远道而来、令人敬畏的安妮阿姨留着,尽管她很少来(她过世30年后,我们仍然把这间叫作“安妮阿姨的房间”)。莲恩阿姨从德拉米尔来我们家小住时,也有她自己的房间。她总会带来自己的书和茶具把自己安顿好。她的房间还有个煤气炉可以烧开水、泡茶。有时,她会请我去她房间喝茶。我觉得自己好像走入另一个世界——一个兴趣和品位皆有所不同的世界,洋溢着优雅和无条件的爱。

我有一个舅舅乔伊本来在马来西亚当医生,后来为日军所俘虏,他的大儿子和女儿也跟我们住了一段时间。在大战那几年,爸妈也收留欧洲难民在我们家住。因此,我们家房子虽然很大,但从来没有空着的时候。相反,似乎总有好几十个人在这里,不只是我们家的人——爸妈和我们四兄弟,还有那些时常到我们家走动的舅舅、姨妈、叔伯、姑姑,以及我们家雇用的奶妈、护士、厨子,还有来来往往的病人。

[1]泥盆纪(Devonian Age)为晚古生代的第一个纪,介于志留纪与石炭纪之间,涵盖的时间范围为4.08亿年前到3.6亿年前,约有5000万年的时距。泥盆纪(Devonian)一词是由英格兰西南部的德文郡(Devonshire)一词演变而来的,因为这一时代的岩层最早是在此开始进行研究的。Devon日文译成“泥盆”,中文即沿用此名。

[2]八块:古西班牙银币,相当于八雷阿尔,因此为名。一雷阿尔等于1/8比索。“8”这个数字是西班牙皇室的象征,因此西班牙很多种货币上都刻有“8”。

[3]逾越节(Passover):以色列人一年当中,第一个重要的节日。在《出埃及记》十二章中,神要以色列人在尼散月14日的黄昏,家家户户都要宰杀一只羊羔,来纪念神拯救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前吩咐他们所做的事。那天晚上,灭命的天使逾越了每一个在门框和门楣上涂抹了羊羔之血的家庭,借此,神的百姓得了拯救。

少小离家

1939年9月初,大战爆发。由于伦敦可能会遭到严重轰炸,政府极力要求父母把孩子送到乡间避难。比我大5岁的迈可本来在家里附近的一所学校上学,因为战争,这所学校关闭了,但有一个助理老师[1]决定在中部的布拉德菲尔德(Braefield)重建学校。爸妈也安排我到这所临时寄宿学校就读。多年后我才知道,当时我爸妈非常担心,毕竟我才6岁,这么小的年纪就得与家人分离不知会有怎样的后果。但他们别无选择,想到至少我和迈可能在一起,就安心了一点。

这样做或许行得通,还有好几千人也顺利撤离了。但这所临时学校和原来的学校有天壤之别。由于食物短缺,都得配给,家里寄来的吃的,也都被舍监抄走了。三餐吃的基本上是“红白块餐”——给牲口吃的大芜菁和粗肥的甜菜根,还有味道怪异、令人反胃的蒸布丁。几近60年后提笔为文的今天,一想起这布丁,我还会作呕。学校生活悲惨,又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大多数的学生都认为自己被家人抛弃了,任凭我们在这种破地方自生自灭,真不知道我们曾做过什么坏事才有这种报应。

校长被权力冲昏了头脑。迈可说,他在伦敦当助理老师的时候,其实人还不错,学生都还挺喜欢他的,不料到了布拉德菲尔德,大权在握之后,很快就露出凶残的嘴脸。这人既邪恶,又是虐待狂,几乎天天打我们,且引以为乐。有时,我不免怀疑我是不是他的“最爱”,也就是他打得最凶的一个。其实,不只是我,很多学生屁股都快被打烂了,几乎好几天不能坐下。8岁那年,有一天我那可怜的屁股又遭殃了。他出手很重,拐杖都打断了。他对我咆哮:“萨克斯!你这兔崽子!看你做了什么好事,把我气成这样!”他还把拐杖的费用加在我的学费上。这里的同学也都学会了残忍和欺凌弱小。高年级的同学最懂的就是找到低年级小朋友的弱点,折磨他们到无法忍受的地步。

在这悲惨世界里,偶尔也有惊喜。这种喜悦一来因为难得,再者与痛苦的生活形成强烈对比,让我特别欣喜。我在这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也就是1939年底到1940年初,出奇地冷,雪花在我头顶上飞舞,教堂屋檐下挂着长长的、晶亮的冰柱。雪景和冰雪奇异的形状总让我想起冰冷的北国和童话世界。能踏出校门,走入冰雪覆盖的大地,拥抱这一大片清新、雪白与明净,让人有说不出的畅快,可以暂时把学校的封闭、折磨和味道抛在脑后。有一次,我故意掉队,远离其他同学和老师,暂时享受一下“迷失”在雪地的狂喜。不料,我真的迷路了,我的狂喜立刻成为极度恐惧,再也没有心情玩了。最后,谢天谢地,有人终于找到我了,拥抱我,回到学校之后,还给我准备了杯热可可。

就在这一年冬天,我发现门上玻璃的白霜。那针状的冰晶结构让我惊奇。我吐一口气,霜融化了一点,我就透过这个小洞来窥视世界。有一个叫芭芭拉·赖斯的老师见我看得目不转睛,于是拿了一个轻便型的放大镜让我仔细瞧瞧这些冰晶。她告诉我,没有两个冰晶是完全一样的,它们的形状千变万化,但个个还是六角形。我真是开了眼界。

田野上有一棵树是我最喜爱的。这棵树在天空中的轮廓,以一种奇异的方式影响着我。我的思绪飘回当年,这棵树以及通往这棵树的蜿蜒小路仿佛近在眼前。想到至少在学校之外别有天地,就让我感到很欣慰。

在我眼里,四周的景物,如坐落于学校的牧师公馆和大花园、旁边的老教堂和布拉德菲尔德这个村子,本身其实很美,甚至可以说如诗如画。村民对我们这些从伦敦来此避难的小男孩很好。我在这里学会了骑马,是村里一个身材壮硕的姐姐教我的。看我愁容满面,她有[2]时会抱我一下、安慰我。迈可曾念过几段《格列佛游记》给我听,[3]有时,我会把她想成葛兰妲克丽,格列佛的保姆。有一位老太太教我钢琴,上课时会泡茶给我喝。我会去村里的一家商店买“满口糖”[4],偶尔也会买片烟熏牛肉。学校生活甚至还有一些快乐的片段,例[5]如用巴沙木做飞机模型,或是和一个朋友一块儿搭建树屋。这个朋友头发有点红红的,和我年纪相仿。但在布拉德菲尔德,那种鱼困浅滩的感觉还是很强烈,觉得永远都没有希望、无依无靠。我想,这里有很多孩子都很不快乐。

在布拉德菲尔德寄宿的那4年,爸妈曾来看过我。但他们很少来,所以我几乎记不得了。1940年的冬天,我离家快一年之后,我和迈可才返回伦敦的家过圣诞节。我心中百感交集:高兴、愤怒、担忧,又有暂时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家里感觉怪怪的,也有点不一样了:很冷清,原来的管家和厨子都不见了,多了两个陌生人——爸妈收留[6]的法兰德斯难民。他们是一对夫妇,从法国北部的敦刻尔克逃出来的,在找到栖身之处以前,寄住在我们家。只有我们的腊肠狗葛瑞塔还是老样子,看到我,它高兴得汪汪叫,在地上打滚,还猛摇尾巴。

房子的里里外外也有了改变:窗户都挂上厚重的遮光布幔;里面那扇我最爱的、有彩色玻璃的大门几个星期前被炸弹碎片砸破了;花[7]园已面目全非,清一色种的都是要做军粮的菊芋;园子里的小棚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大又碍眼的水泥防空壕。[8]

这时,英伦空战虽已告一段落,闪电战还是如火如荼。几乎每天晚上都免不了空袭,夜色因高射炮的火光和探照灯而明亮。我记得我见过几架德国飞机在低空掠过伦敦上空的时候,被搜索夜空的探照灯照到而现出原形。对一个7岁的小孩来说,这情景真是震慑。但重要的是我这时的心情还不错,为脱离了学校的魔爪、回到家庭的怀抱而欢欣。

有一天晚上,一枚重达四五百千克的炸弹落在我们家隔壁的花园,幸好没有爆炸。不只是我们家的人,似乎一整条街的人都夺门而出。我们大都身穿睡衣,走去表哥家。一路蹑手蹑脚地,怕一点点震动都会引爆炸弹。因为灯火管制,街道一片漆黑。我们用红色皱纹纸遮住手电筒,靠着这微弱的光照明,不知明天一早我们的房子是否还在原地。

还有一次则碰上了燃烧弹。落点在我家房子后方,火光冲天。父亲手持灭火器,哥哥提着水桶赶往火场。但这大火似乎不是水所能浇灭的,甚至越泼越旺。水泼到白热的金属上发出可怕的“嘶嘶”与“噼啪”声。炸弹外壳熔化了,熔化的金属四处飞溅。第二天一早,屋后这片草地都被烧焦了,有如火山废墟。让我高兴的是几片闪闪发光的炸弹碎片散落在地上,非常美丽。我捡了几片打算假期结束后带到学校展示给我的同学看。

在遭遇闪电战的这个短暂的假期,我做了件连我自己都觉得羞愧的怪事。我很爱我们家的狗葛瑞塔(它在1945年被一辆急驰的摩托车撞死的时候,我哭得很伤心)。但那年冬天,我刚回家不久,就把它关在院子里那个冷冰冰的煤箱中。它再怎么哀嚎、吠叫,我们都听不到。家里的人不久就发现它失踪了,于是问我看到它没有。我们也问彼此,上次看到它是什么时候,知不知道它到哪里去了。我心里虽很想葛瑞塔,想到它又冷、又饿、不得自由,搞不好都快死了,但还是一声不吭。到了晚上,才承认我干的好事。家人立刻去把快冻死的葛瑞塔放出来。父亲勃然大怒,把我揍了一顿,然后要我去角落罚站,一直站到睡觉的时间。没有人问我为什么如此胡闹,为什么对自己心爱的狗这么残忍。我的行为当然代表着某种信息,这是一种具有象征意味的行为,希望引起爸妈的注意:在布拉德菲尔德的我就像在冰冷的煤箱中的葛瑞塔一样,没有人知道我的悲惨与无助。即使伦敦每天饱受炸弹轰炸,但还是不如布拉德菲尔德这个炼狱。我渴望待在家里,和家人在一起永不分离,即使被炸弹炸到,我也不怕。

战前,小小年纪的我,已对宗教有点感觉,尽管这种感觉是很幼稚的。妈妈点燃安息日的蜡烛之后,我的身体似乎也感受得到这一天的降临——像一件轻柔的斗篷覆盖上正在期盼的大地。我想象整个宇宙也是如此,安息日也降临在遥远的星系,上帝以和平拥抱了所有的天地。

祷告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一开始是舍玛祷文:“以色列!你要[9]听:上主我们的天主,是唯一的上主……”然后是睡前祷告。妈妈等我们刷好牙、穿好睡衣,就上楼来坐在我们床边,听我用希伯来文背诵:“Baruch atoh adonai……耶和华啊,宇宙之王,您是应当被称颂的。您使睡眠聚集在我的双眼,使之安眠……”这祷词用英语来念很美,但换成希伯来文更美(大人告诉我,希伯来文是上帝的语言。当然,上帝懂得每一种语言,甚至也了解言语无法形容的感觉)。“耶和华,我们的上帝,我祖宗的神,您的旨意让受苦的我安然躺下睡觉,然后让我再起身……”此时,我眼皮上的东西(不管是浓浓的睡意或是什么)已压得我睁不开眼睛,我不能再念下去了。妈妈于是弯腰过来,给我一个吻。我随即进入梦乡。

在布拉德菲尔德,没有人吻我,我也就放弃了睡前祷告。妈妈的吻和睡前祷告是不可分离的。这时候的睡前祷告只会让我想起妈妈不在身边,让我更加失落,难以忍受。同样的语词,过去是那么温暖,可以抚慰我的心灵、传达上帝的关心和力量,现在却像浮言赘词,甚至有如天大的谎言。

我认为爸妈突然遗弃了自己,我对他们的信赖和爱动摇得很厉害,对上帝的信心也是。我再三问自己,如果上帝存在的话,证据何在?为了一劳永逸、找出明确的答案,我决定做个实验:我在菜园里种了两排萝卜,请上帝随意,赐福给其中的一排、诅咒另一排,好让我看清这两者的差别。结果,这两排萝卜都一个样儿。对我来说,这证明了上帝并不存在,然而我却更渴望找到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鞭打、挨饿,种种折磨不但还在,而且变本加厉,我们这些还留下来的人都被逼到疯狂的边缘。在我们心中,施暴者已无人形,甚至与现实脱离。有时,在挨打的时候,我会把他想象成颐指气使的骷髅(我在家里曾看过X光片,层层肌肉包裹下的骨头现出原形);有时,在我眼里,他什么东西都不是,只是一堆暂时垂直排列的原子罢了。我一方面告诉自己:“他只是原子”,一方面更加希望世界只是由原子所构成。校长的暴力似乎玷污了整个大自然,让我把暴力视作生命的基本原则。

在这种情形之下,我还能怎么办?只得找个隐秘的地方、一个可以不受外界干扰的避风港,沉浸在一个人的天地当中,以找到某种安[10]稳和温暖。我的处境和小时候的弗里曼·戴森差不多。他在他的自传《教还是不教》(To Teach or not to Teach)中写道:“我身体羸弱、运动方面的表现迟钝,像我这样的男孩没有几个……残忍的校长和只会欺负弱小的同学两者夹击我们,给我们双重压迫……我们这几个常被欺负的终于找到了一个避风港,满脑子拉丁文的校长和疯迷足球的同学都找不到这里。这个避风港就是科学。我们发现,在这残暴和仇恨的国度中,科学是一块充满自由和友谊的净土。”

对我来说,这避风港一开始是数字。父亲是心算高手,我从6岁开始,也对数字反应很快,或许该说我爱上数字了吧。我喜欢数字,数字实在、恒常,在这混乱的世界中,依然不动如山。数字之间有一些关系是绝对的、必然的和毋庸置疑的。(多年后,我读到奥威尔的小说《1984》,最让我感到恐怖的就是主人公温斯顿最后终于崩溃、屈服的征兆:他在折磨、压迫之下承认2加2不等于4。更可怕的是,连温斯顿自己都困惑了,不确定2加2到底是多少。他不会2加2,他也真的完了。)

我特别喜欢质数。质数无可分割,永远是一个整体(我对自己就没有这样的信心。每一个星期,我都觉得自己被切割、分裂得越来越碎。)质数既然是其他所有数字的基础,我想,这种数字必然具有某种意义吧。质数是怎么来的?这种数字的分布有什么模式或逻辑可寻吗?质数是有限的吗?还是无穷无尽?我不知花了几个小时,费心去找出质数,然后一一背下来。这个游戏让我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中,专心致志,乐此不疲,不需要他人。

我做了一个10乘10的方格,从1写到100,接着把质数的方格涂黑。我看不出这些质数的分布有何模式或逻辑。于是再做更多的方格,20乘20,甚至30乘30,结果还是看不出有何玄机。不过,我相信这其中必然有规律可循。

大战期间,我唯一能享受的真正的假日就是去莲恩阿姨那儿。她[11]在柴郡的德拉米尔森林(Delamere Forest),为“孱弱”的孩子创办了一所“犹太清净空气学校”。学生来自曼彻斯特的工人家庭,很多都有气喘,有些有软骨症、肺结核。现在回想起来,我怀疑有一两个是自闭症。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几米宽的小花园,以石头为界。我非常希望能在德拉米尔上学,但我不曾说出这个愿望,就连聪明、疼爱我的阿姨也没看出我的这桩心事。

莲恩阿姨让我见识到植物和数字的种种奇趣。她给我看花园里向[12]日葵花蕊的螺线,并让我数顶上的小花。数好之后,阿姨告诉我这是根据一种数列排列的:1、1、2、3、5、8、13、21……等,每一个数字刚好是前两个数字之和。如果用后面的数字来除以前一个数字(如1/2,2/3,3/5,5/8等,以此类推),最后这个比值将接近0.618。阿姨说,这就是所谓的斐波那契数列,好几个世纪以前的意[13]大利数学家斐波那契发明的。0.618就是所谓的“黄金比例”,是建筑师和艺术家常常使用的理想几何比例。

阿姨还会带我到森林里踏青,一走就是好久。她让我看落在地上的球果,看那螺旋状的鳞片是否也有黄金比例。她指着溪畔的马尾草给我看,让我摸那硬硬的茎和茎上的节。她说,我可以测量一下这种茎的长度,连续记录之后,看看有何结果。我发现曲线的上升渐缓,阿姨解释说这就是所谓的“指数成长”,生物的生长大都有这种现象,这种比例在大自然处处可见——数字就是这个世界构成的方式。

对我来说,植物、花园与数字的关系代表一种非凡的形式,也是一种象征。我开始想象这世界自成一个国度,一个数字的国度,这国度有着自己的地理、语言与法律,但更像一个数字花园,一个充满魔法、秘密与神奇的花园。这样的花园不是恃强欺弱的同学和校长可及之处。这花园欢迎我的到来,也与我为友。我在这花园里的朋友除了质数和斐波那契螺旋的向日葵,还有6和28这样的完全数(小于本身[14][15]的所有因子和等于这个数的本身)、毕达哥拉斯数字(在一组数字中,最大数的平方等于其他两个数平方之和,如3、4、5这一组,或5、12、13),以及像220和284这样的“友爱数”(两数互为对方本[16]身以外所有因子的和)。阿姨还指出这个数字花园更加神奇的地方——这个园地不只快乐、和善,而且永远都不会消失。整个宇宙就是以此打造出来的。阿姨告诉我,数字就是上帝思考的方式。

家里所有的东西中,我最想念的就是妈妈的老爷钟。这个钟非常美丽,金色的钟面上不但有时间和日期,还有月亮的盈亏和行星相合的情况。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总是把这个钟看作是一种可直接接收宇宙讯息的天文仪器。妈妈每个礼拜都会打开钟身上的玻璃盖上发条。这时我会目不转睛地看沉重的摆锤慢慢上升,并在妈妈的允许下摸一摸长长的金属敲钟棒。

在布拉德菲尔德的4年,我因听不到心爱的钟声而饱受思念之苦。晚上睡觉,有时我会梦见这个钟,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家里。醒来时,我还在狭窄、高低不平的床上,多半还湿湿的,原来我又尿床了。在布拉德菲尔德,很多小孩都有退化的现象。床铺被弄湿、弄脏的话,我们少不了被一顿毒打。

1943年春,布拉德菲尔德的学校要关闭了。几乎每个同学都跟父母诉苦,说起遭到虐待的事,于是很多被父母带了回去,但我从来没向爸妈抱怨过(迈可也是,但他在1941年,也就是13岁的时候,就转到克利夫顿学院)。最后,我发现大家都走光了,几乎只剩下我一个。我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校长不见了,他那令人讨厌的老婆和小孩也消失了。我只接到简单的通知,假期结束之后就不必回布拉德菲尔德,转到另一所学校。

在我眼里,圣劳伦斯学院这个新学校很大、很庄严,建筑和树都很古老。没错,这里的情况是好多了,但我还是很害怕。布拉德菲尔德虽然很恐怖,但至少我已经熟悉了,已经适应了这个学校和这个村子,还有一两个朋友。但圣劳伦斯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陌生和未知的。

奇怪的是,这段在圣劳伦斯学院的岁月在我脑海中几乎是空白的,似乎是过分压抑或者刻意遗忘的结果。近来,我跟一个很熟的朋友提起这件事,她知道我在布拉德菲尔德的过往。然而,她很惊讶,她真的从未听说过我在圣劳伦斯待过。关于圣劳伦斯,我还记得的主要是突如其来的谎言、笑话、幻想或者妄想——我几乎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些天马行空的东西,反正是我自己编造出来的。

星期天早晨,我觉得格外寂寞。所有的同学都上教堂去了,只剩我这个犹太小男生(在布拉德菲尔德大多数的孩子都是犹太人,所以没有这个问题)。有个星期天早晨,风狂雨急,雷电交加,震耳欲聋——有一声好大、好近,我想学校一定被雷打中了。同学都从教堂回来后,我一口咬定自己被雷打中,闪电“穿过”了我的身体,跑到了我的脑子里。

我编出来的其他故事都跟我的童年有关,或者可以说是童年的幻想。我说自己是在俄国出生的(当时俄国是英国的盟友,我也知道外公是俄国来的),然后是一段长长的、奇幻的故事:我们身上裹着毛皮,乘着雪橇,在雪地上飞驰。夜晚,有时赫然出现一群狼,它们在雪橇后面追赶、嗥叫。我已不记得同学们觉得我的故事如何,只记得大家都听得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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