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芬·铁伊推理全集:逝世六十周年纪念版(共8册)(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8 01: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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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约瑟芬·铁伊

出版社:北方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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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芬·铁伊推理全集:逝世六十周年纪念版(共8册)

约瑟芬·铁伊推理全集:逝世六十周年纪念版(共8册)试读:

时间的女儿

导读时间的难产与不孕唐诺

我认识一位聪明骄傲的朋友,偏爱所有动脑斗智的游戏,他的电脑扫雷游戏最快纪录为87秒,却始终不看推理小说,有一次,他听我们众人高谈阔论推理小说烦了,撂下一句狠话:“我这辈子所知道的最好的推理小说是,余英时先生的《方以智晚节考》。”

好家伙,拿一代历史大家的著作来修理人,这当然是极沉重的一击。

还好,我并没有忘掉一个名字:约瑟芬·铁伊。

我的回答是:“那你应该看一本英国的推理小说,叫《时间的女儿》,这部小说讲的是一名对人的长相有特别感受的苏格兰场探长,他因为摔断了腿住院,哪里也不能去,只能老实躺在病床上,却因此侦破了一桩四百年前的谋杀案:英王理查三世,究竟有没有派人暗杀掉据说被他囚禁在伦敦塔的两名小侄儿,好保住他的王位……”

时间的女儿,The Daughter of Time这个书名出自于一句英国古谚: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意思是时间终究会把真相给“生”出来,水落石出,报应不爽。

推理史上第一奇书

约瑟芬·铁伊,是古典推理最高峰的第二黄金期三大女杰之一,但走的路子和与她齐名的阿嘉莎·克里丝蒂、多萝西·榭尔斯大大不同,铁伊毫不掩饰她对那种不断复制、下笔如流水的讨好读者作品的厌恶。克里丝蒂一生出书近百种,榭尔斯也达五十余种,但铁伊一辈子只写了八本推理小说,本本均是高水准的作品——否则她如何能以一敌十,和大产量的克里丝蒂和榭尔斯并驾齐驱?

其中最特别的就是这本《时间的女儿》。

老实说,此时在推理阅读尚未成气候的中国出版这本书,只能说是作为编辑人的宿命和任性。

宿命是说,你很难不出版它,否则你会像有件该做的事没做一样,睡觉都睡不好——《时间的女儿》在推理小说史上是一部绝对空前也极可能绝后的奇书,不是因为它迄今为止仍被美国侦探作家协会集体票选为历史推理的第一名作品(第二名是安贝托·埃柯响当当的名著《玫瑰的名字》),而是因为它雄大无匹的企图、写作方式及其成果。一般而言,历史推理所做的仍是虚拟的演义方式,借用历史的某一个时段、人物、传说或事件材料,作家丢进一则犯罪故事,试图由此产生化学反应,好碰撞出不同趣味的火花,但《时间的女儿》不是这样,它不躲不闪,不援引“小说家可以虚构”的特权,正面攻打一则几乎不可撼动达四百年的历史定论,比绝大多数的正统历史著作还严谨,还磊落。

这需要胆识,胆子+学识——只有造反的胆子不够,还要有足够支撑的丰硕学识。

而出版此书所以说是基于编辑人的任性,原因在于,我个人实在不相信中国的推理迷准备好了读这样一本书——让我学习铁伊的胆量,有话直说,这些年来,中国的推理迷多半习于也安于高度模式化、表达方式轻飘飘的日本推理小说,《时间的女儿》无疑是密度太高、太严肃的作品,它不像坊间日式推理,只要求读者几小时无所事事的时间而已,还包括谦逊的阅读态度、细腻的思维、高度的文学鉴赏力以及基本的英国历史知识。铁伊不是会讨好读者、侍候读者的写作者,《时间的女儿》尤其是个中之最。

这部奇书比较像推理大海中的瓶中书,写给茫茫人世中的有缘之人。

历史交代

好,《时间的女儿》到底挑起了怎么样的烽火?简单说,它挑战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国历史上永恒邪恶象征的四百年定论,如果铁伊是对的,那数百年来所有英国人求学生涯所念的历史教科书里的记叙将完全是胡说八道;被英国人誉为圣徒、撰写过不朽名著《乌托邦》、至今仍被认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托马斯·摩尔,在此事件中将成为是非不明的老糊涂蛋,或更严重,成为为谄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历史的小人;而旷世大文豪莎士比亚依据摩尔《理查三世史》创作的名剧《理查三世》,则是一出廉价可笑的大闹剧。

事情大了。

往下,我们交代一下历史背景,这蛮困难的,因为一来这段历史纠结盘缠,其次英国这些王公贵族为小孩取名字又没什么想象力,永远在亨利、理查、爱德华、伊丽莎白、玛格丽特这几个有限名字中打转,乱上加乱,我们试试看有没有办法简明扼要地讲清楚,如果不能,那就抱歉请大家自行翻阅一下史书了。

时间大约在15世纪中,由于在位的英王亨利六世一直有精神上的疾病,无法续任国王职位,大权握于王后玛格丽特(原法国公主)手中,遂爆发王位的争夺大战,交战双方分别是南方偏向平民大众的约克党,和北方以诸侯贵族为主的兰开斯特党,这场征战持续约30年,由于约克军以白玫瑰为记,兰开斯特军以红玫瑰为记,所以历史上称之为“玫瑰战争”。

1461年3月,在脱顿一地发生了一场决定性的会战,是役约克军大胜,英国王位遂正式落入约克家爱德华四世手中,是为约克王朝的开端。

爱德华四世登基时年仅19岁,是原约克公爵的次子,他的父亲和长兄在征战中败死,并被兰开斯特军枭首高悬城墙之上,他底下还有两位弟弟,老三是耳根奇软、后来叛乱被监禁而死的乔治,最小的理查就是日后鼎鼎大名的理查三世。

相传爱德华四世高大英挺但头脑简单,极好女色,他登基后不顾皇家的娶妻惯例,疯狂爱上一位原兰开斯特党爵士约翰·葛瑞的寡妇伊丽莎白,伊莉丽白是英史上有数的绝色美女,在和爱德华四世结婚成为王后前已生有二子,婚后,她替爱德华四世又生了两个男孩(即相传被理查三世害死的塔中王子)和五个女儿。

爱德华四世在位22年,但玫瑰战争并未真正落幕,兰开斯特余党结合法国的力量仍不时作乱,朝中亦不乏原兰开斯特党徒蠢蠢欲动。其中最严重的一回起于爱德华四世的亲舅舅瓦立克公爵,瓦立克公爵是帮约克家打天下的功臣,他本欲将女儿嫁予爱德华四世好为王后,一计不成后转而将女儿伊莎贝尔嫁给乔治,并说动乔治联合兰开斯特党夺取他哥哥的王位,一度成功地将爱德华四世逼出伦敦,后来靠着理查潜入敌营,说动他三哥反正,同时也是靠着这位当时年仅18岁的理查领军,在伦敦近郊的巴纳特大会战中再次击溃瓦立克公爵、兰开斯特党和法兰西联军,这场乱事才化险为夷。

1483年,酒色不断的爱德华四世病逝,此时长子爱德华五世才13岁,次子理查11岁,因此遗命由弟弟理查(这个理查是理查三世)为护国公。然后,依英国传统历史的记载,大权在握的理查忽然变身了,由战功彪炳且敬爱兄长的国之栋梁,露出狰狞的面目,摇身成为往后四百年英国人耳熟能详的“驼子”、“血腥者”、“凶手”、“怪物”等等英文辞典中所有肮脏名词的总汇,他的罪状大致可归纳为:

1.指控哥哥爱德华四世和王后伊丽莎白的婚姻不合法,以剥夺侄子爱德华五世的继承权,窃占王位。

2.拔除保皇的海斯汀勋爵等三位重臣,并下令将爱德华四世晚年的宠妃珍·秀尔裸体游街示众。

3.为去除爱德华四世一脉的合法性,公开指称:二哥爱德华四世和三哥乔治两人并非他父亲约克公爵的亲生子,破坏自己母亲的名节。

4.最罪大恶极的是,他派人谋杀了伦敦塔中的两名小王子。

这个罪大恶极的理查三世在位只两年。1485年,后来成为都铎王朝开创者亨利七世的亨利·都铎,纠集兰开斯特军,并在法兰西王的倾力支助下,和理查三世会战于包斯渥,在这场著名的大战役中,理查三世的大将斯坦利倒戈,约克军大败,理查三世战死于沙场,正式结束了约克王朝,也正式结束了玫瑰战争。莎士比亚的《理查三世》一剧的高潮戏便是这场约克家的最后一役,他描写会战前一夜理查三世夜不成眠,为幻觉(或他害死之人的鬼魂)折磨得几近疯狂,战败后又懦夫般高喊要用王位换一匹马逃走,极尽肥皂剧之能事,把理查三世彻底打入万劫不复的恶人地狱。

所谓的汤尼潘帝

这里,我们可能有个疑问,如果疑点真如铁伊所言之多,即使这段历史的记叙,相传出自后来都铎王朝的圣徒摩尔手中,一般人信之不疑,难道就没有某些个“不因人举言”的清醒史家发现不对劲吗?就没有人讶异过理查三世遽然且近乎不合理的转变?没有人注意到理查对敌手的宽宏?没有人察觉他治下的英国政绩斐然?四百年来的千千万万英国人全瞎了眼不成?

这点铁伊非常光棍,她没在小说中假称格兰特探长是惊天动地的世纪新发现者(小说有权如此,也不难做到),相反,她让格兰特和协助他的年轻美国人布伦特在追案过程中才发现,原来每一个世纪都曾有不同的学者跳出来质疑此事。由此,遂令《时间的女儿》一书除了惊悚寻找真正的历史凶手之外,转入另一层更沉重更感伤的阴暗历史死角。

书中,格兰特(铁伊)提出一个名词叫“汤尼潘帝”。格兰特解释,这原是南威尔士的一处地名,传说1910年温斯顿·邱吉尔担任英国内政部长时,曾派遣军队血腥镇压当地罢工抗议的矿工,并开枪扫射,这个地名遂成为南威尔士人的永恒仇恨象征。然而,事实的真相是,当时派去维持秩序的是首都纪律严明的警察,除了雨衣什么武器也没带,所谓的流血事件也只是在场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而已。格兰特说:“重点是每一个知道这是无稽之谈的人,都不加以辩驳,现在已经无法再翻案了,一个完全不实的故事渐渐变成一则传奇,而知道它不是事实的人却袖手旁观,不发一言。”

铁伊并没只抓着汤尼潘帝这单一事件无限上纲,试图以一个荒谬特例来指控历史整体;相反,她通过格兰特和布伦特的交谈,或与表妹萝拉的通信,不断发掘出更多的汤尼潘帝来。其中,布伦特提出美国独立战争前的波士顿大屠杀,说历史真相不过是一群暴民向英军岗哨扔石头,总计死了四个人而已;萝拉提供的苏格兰殉教事件甚至更精彩,该地有一方大纪念碑,镌刻着一则动人的圣洁传说,纪念两位殉教投水而死的伟大女性,然而当时在场的人谁都晓得,文件记录也清楚地登载,这两位了不起的女士既不是殉教者,也根本没淹死,她们因通敌叛国被起诉,而且获缓刑安然无恙。

同样,知道实情的人一致闭口不言,听任虚假的传说流传,直到当时活着的人全部死去,留下坚强的传说和更坚强的石碑,成为该地的骄傲和观光卖点,至此,结论简单地打上了句号。

如此,铁伊让我们进一步晓得,汤尼潘帝不是历史的偶然特例,它更可能是历史传闻铸造过程中某种遍在的方式。

如果我们以为铁伊所说的汤尼潘帝的概念,指的是古远淹渺,甚至无文字、无历史记载的时代,如古希腊荷马神话时代或如中国的尧舜禹三代,遂叫真相考无可考的历史慨叹和无奈,那我们可能就彻底错解了铁伊的不平和愤怒了。铁伊在《时间的女儿》书中指出的种种汤尼潘帝,悉数是中世纪以后,甚至近在手边的当代史例子。换句话说,不是因种种外在限制让人们无缘看到或找到真相,而是目睹真相的人因奇奇怪怪的心思而闭口不谈,有机会后来听到或找到真相的人选择避开或掩耳不信。书中,萝拉在那封贡献了苏格兰女殉教者汤尼潘帝的信函附言中,讲了一段关爱也深沉的话:“奇怪的是,当你告诉某人一个故事的真相时,他们都会生你的气而不是生原说故事人的气。他们不愿违反原先的想法,这会让他们心中有种莫名的不舒服,他们很不喜欢这样,所以他们排斥且拒绝去想。如果他们只是漠不关心,那倒还自然也可以理解,但他们的不舒服之感却极其强烈且明显,他们是深恶痛绝。很奇怪,是不是?”“起向高楼撞晓钟,不信人间耳尽聋。”这两句豪勇的诗句,仔细想来其实忧伤无比。如果我没意会错误的话,不信世人皆聋只是一份不服输的信念,是起身搏命的一击,这两句诗透露的客观事实是:我虽然不信,但长久以来他们真的都聋了。

时间为万物之母

从铁伊的汤尼潘帝,我们会想到,时间,其实是个麻烦的母亲,她会不孕,她会难产,当她生产时,所生的并不只有一个名叫“真相”的独生千金而已,她还生出更多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女儿来。

所以事情清楚了,铁伊取这个书名,又在扉页引述那句古谚,绝不是欢欣的发现,更不是坚实的证言,这是反讽。

了解铁伊是反讽,大家哽在喉咙里、急欲追问的这个问题其实也就可以不必要问了:《时间的女儿》一书,从1951年掷地如金石出现至今,是否帮理查三世平反了恶名?是否改写了教科书上这段历史记述?

答案当然是没有。今天,英国的小学生仍在战栗地听塔中王子的旧版本,这两个可怜的男孩如何被坏叔叔害死;这个坏叔叔是驼子,是凶手,是血腥者,是怪物,是丧心病狂……我们外国人旅游泰晤士河畔的伦敦塔,导游书上提醒你看的仍是这个阴森森的谋杀现场——我们说过,改变理查三世这则大汤尼潘帝代价太昂贵了,要翻掉整整四百年,要命的是还包括两名历史上的不朽巨人:托马斯·摩尔和威廉·莎士比亚。

从一幅画像开始

然而,《时间的女儿》也不是完全徒劳的一击,铁伊至少勇敢且大声地把她相信的结论再说了一遍,再一次催生历史的真相。说来好玩,也由于《时间的女儿》一书在推理史上的不朽地位,倒使得欧美的老推理迷成为这星球上站理查三世这边密度最高的一组人——是,时间不会自动生出真相来,她只提供机会,让人不绝望而已,你得努力帮她催生。

铁伊的成果,我们有另一证据:这回为了出版本书,去掉了原版本封面上故意画上的邪恶的理查三世图像,找回铁伊在书中一开始就提到的,现存于伦敦国家人像艺廊中的理查三世原画像,我们发现,画像资料如今清楚地加了一条标注:这就是《时间的女儿》一书所提到的原画。

说到画像,头脑清晰缜密而又文笔漂亮的铁伊,在这部宛如一流历史学术著作的小说中,唯一使用到小说家特权的部分是,她让整个探案开始于格兰特不小心看到这幅画像复本,他对人长相的奇特感觉,令他无法相信画像中人是冷血变态的凶手,他把画像拿给出入病房的医生、护士、管家、部属、女友等每一个人看,每一个人都提出一己不同的有趣感受,只除了一点,没有人认为其中有任何一丝邪恶的气息。

因腿伤只能盯着天花板的格兰特,遂因此决意探入这桩四百年前的谋杀案。

我们也决意将这幅理查三世的画像印上封面,帮格兰特询问更多人看这画的感受,然后,历史上最了不起的探案开始了——

唐诺,台湾脸谱文化事业有限公司总编辑。本文系唐诺先生为脸谱版“约瑟芬·铁伊推理小说全集”撰写的导读,经作者授权使用。文字略有改动。序罗勃·巴纳德

从未读过约瑟芬·铁伊的侦探小说的读者有福了。铁伊经历了英国犯罪写作的黄金时期(约摸在1920~1950年间),她在众侦探小说大师之间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约瑟芬·铁伊(1897~1952年)是一名仅以作品知名的作家。几乎没人了解她的私生活,虽然她在戏剧创作方面的成就也相当不凡,但似乎没人在意。她身后四十多年作品的销售稳定端赖小说本身,显然这些书有着持久不衰的吸引力。我大胆假设她的读者对她的态度应与对其他古典犯罪小说作家不同:他们对她有爱。他们对待他们最爱看的铁伊小说,就像他们对待他们小时候最爱看的书一样,例如《杨柳风》、《小妇人》什么的:无条件地热爱。

小说家与读者之间这坚强的联结乃是基于信任——信任某人是一流的说故事家,而且不会将内容公式化。铁伊,在她最好的几本书里,试图用各种不同的方式说各种不同的故事。这使她不同于一般批量生产神秘故事的供应者,虽然那些作品也相当精彩。事实上,在她较为直截了当的侦探故事里,约瑟芬·铁伊常常显露她对传统“谁是凶手”那一套公式的不耐烦。例如在《一先令的蜡烛》(A Shilling For Candles)一书中,三分之二的阴谋在探员得到讯息时都未透露给读者,或只在破案前才透露。换句话说,她对那种游戏一点兴趣也没有,而宁愿尝试别的,更多样性的方式。

她的其中三本小说正是以这样的方式写成,不论是犯罪小说体还是“正常”小说体她都挥洒自如。故事的中心仍是犯罪,但是和公式化的“图书馆里的一具尸体”相去甚远。很多侦探小说都改编自真人真事,但绝少像《博来·法拉先生》(Brat Farrar)这样感动人心,而就单纯的解谜习题而言,我们的恻隐之心也不曾这样有技巧地、令人惊讶地被操纵着。《时间的女儿》几乎是空前绝后的成功(一个历史上的谜经过现代人的调查而重新鲜活了起来),它使人们对英史中理查三世那段公认的肮脏污秽的时期,以及塔中王子的谋杀案重新发生兴趣。《法兰柴思事件》(The Franchise Affair)一书也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发生于18世纪的一件案子,某女佣控告她的雇主绑架及虐待),但在她的笔下却成为描写中产阶级困境的寓言。

处于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末期,铁伊难免和她同时代的人一样有些不怎么好的态度:反犹太主义,轻视劳工阶级,对任何狂热都感到深深的不安(例如苏格兰民族主义,那种事对她来说有任性的意味)。如果阿嘉莎·克里丝蒂《三幕悲剧》一书中的“安东尼·阿斯特”实际上是用来打击铁伊的话,那么当克里丝蒂用“她精神上的家有如伯恩茅斯的寄宿舍”来暗讽她的书正经、传统到沉闷的地步,还算是相当公允的。

不过那样一来却只是讲究细枝末节而忽略了重点:约瑟芬·铁伊精彩的说故事技巧;她书中多样的、可爱的角色性格;最重要的是,她操纵了读者的同情心。这样的例子在她的作品中俯拾皆是,不论那是一本“谁是凶手”还是架构较新式的小说。如果纳加欧·马逊或克里丝蒂死得和铁伊一样早,我们或许还是能猜到他们会继续写什么样的小说。如果铁伊活得更久,我们猜她也许会多写些“谁是凶手”这样的小说吧,但除此之外她到底真正会写些什么我们还是猜不到。那也是她最令人佩服的地方。

罗勃·巴纳德,写过三十多本侦探小说,包括最近的《屋主》。他曾七次获爱伦·坡奖提名,并得过安东尼、阿嘉莎、麦凯维提、尼洛·渥夫奖,现住在英国的利兹。人物表真相是时间的女儿。——古谚第一章

格兰特躺在他的白色病床上嫌恶地凝视着天花板。对这块白色平面上的每一道新裂缝,他都清楚得很。他曾把这块天花板变成了地图在其中探险:穿梭在河流、岛屿和陆地之间。他还用天花板玩猜谜游戏,寻找其中隐藏的形体;幻想着各式各样的脸孔、禽鸟和鱼类。他还用天花板做数学运算,重拾他的童年;背诵定理,测量角度和做三角几何。不过现在的格兰特除了盯着它看,已经完全无事可做。他恨透了他眼中的这块天花板。

他曾建议矮冬瓜把他的床移动一点,让他得以开发一块新的天花板,但这似乎会破坏这个房间的协调。而在医院里,协调仅次于清洁,同样是那么神圣不可侵犯,任何破坏平衡的事都是一种亵渎。他为什么不读书呢?她问。他为什么不去读他朋友带给他的那些昂贵的、全新的小说呢?“过多的人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写了过多的字。数以百万计的字每分钟都在付印,想起来就可怕。”“你太愤世嫉俗了吧?”矮冬瓜说。

矮冬瓜是英格翰护士,五英尺两英寸高,身材比例恰到好处。格兰特叫她矮冬瓜是一种心理补偿,因为他现在可以说是被一个他原本可以轻易搞定的女人颐指气使。不光是因为她总是告诉他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当她轻而易举地扶起他的六尺之躯时,他更是感到屈辱。很明显,对矮冬瓜来说,重量算不了什么。她丢床垫就像耍转盘似的表现出漫不经心的优雅。接她班的是亚马逊,她有着山毛榉树枝般的手臂。亚马逊是达洛护士,她来自格洛斯特郡,每个水仙花季都会患思乡病(矮冬瓜来自莱山圣安尼斯,水仙花对她来说毫无意义)。她有着一双大而软的手,一对大而温柔的眼睛,看起来总是对你充满了无限同情,但即使是最轻微的体力劳动都会让她喘得跟气筒似的。总的来说,格兰特认为,别人感到他重得半死比觉得他轻如鸿毛还要更令他觉得羞耻。

格兰特之所以卧床不起,成为矮冬瓜和亚马逊的责任,是因为他被一个地上的掀门绊倒。这当然是一个天大的耻辱,特别是跟亚马逊及矮冬瓜的其他病人比起来的话。被一个掀门绊倒真是愚蠢之极;简直是滑稽可笑,荒唐突兀,怪诞诡异。当时他正在热烈地追求班妮·斯寇,就在他们散步散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矮了半截。幸好班妮在下一个转角处一个重心不稳,撞进了威廉斯警官的臂弯里,才让格兰特的心理平衡些。

班妮已经离开他三年了,对他这样一个自由惯了的人来说还蛮不错的,但是和班妮在一起不必时时循规蹈矩,在医院里却不然。

格兰特不再瞪着天花板,而将视线转往床头柜上的一大摞书——一堆矮冬瓜一直鼓励他看的昂贵书籍。最上面的一本印有法勒地的美丽风景照,染着一种不太自然的粉红色,这是拉薇妮亚·费奇一年一度无可挑剔的女英雄奋斗史。封面上的港口景致表示书中女主角一定是一名海军的妻子,不论她叫薇乐芮或安姬拉或西赛尔或丹妮丝。他翻开书读到的必然是拉薇妮亚写的这类东西。《汗水与犁》是希拉斯·魏克里厚达700页的乡土文学。从第一段开始就和希拉斯的上一本书大同小异:妈妈躺在11楼睡懒觉,爸爸在9楼辛苦工作,大儿子在牛棚里跟政府扯谎,大女儿和她的爱人躺在稻草堆里,其他人都在谷仓里卑微地活着。雨水从茅草屋顶上漏下,肥料在粪堆里蒸发着热气。希拉斯从来不会略去肥料那一段。只有肥料蒸气这一段有积极向上的感觉并非希拉斯的错,如果有哪一种牌子的肥料蒸气是向下的,希拉斯一定会采用的。

在希拉斯沉重的阴影和明亮的书皮之下压着的,是爱德华式的富丽和巴洛克式的风花雪月的优雅爱情故事,书名叫《她脚趾上的铃铛》。书中鲁波特·路芝戏谑了邪恶。鲁波特·路芝总是在头三页的时候就逗得你哈哈大笑。在第三页你会发现鲁波特仿效乔治·萧伯纳这谑而不虐的家伙,用最廉价且最方便的手法表现诙谐,那就是反讽。于是在三句之后,你就可以准备读笑话了。

在深绿色封皮上有红色枪支和火光图案的是奥斯卡·欧克里的新作。那些用复合式英语讲的艰深对话既不够幽默又不够辛辣。金发美女,酒吧,激烈的追逐,非常杰出的垃圾。《遗失的开罐器案例》,作者是约翰·詹姆斯·马克,在头两页就有三个程序上的错误,这至少让格兰特为了构思一封想象中要写给作者的信,而获得五分钟的乐趣。

他不记得这本压在最下面的蓝皮薄书是什么了。应该是什么正经八百的统计方面的书吧,他想。嗤嗤蝇,卡路里,或者性行为什么的。

即使是那种书,你也可以想象出下一页是什么。为什么在这广大的世界中,没有人试图改变一下?为什么现在每个人都被公式钉死了?今天的作家写的都是他们的读者希望他们写的。大家说到“一本新的希拉斯·魏克里”或“一本新的拉薇妮亚·费奇”,就好像他们说的是“一块新的砖”或“一把新的梳子”一样。他们从不说“一本某某某写的新书”,人们的兴趣已经不再是书本身,而只是因为它是新的。他们已经很清楚这会是本什么样的书了。

格兰特把视线从令他眼花缭乱的那堆书上移开,他想,如果一段时间内全世界都能停止印刷,也未尝不是件好事。让文学暂停一段时间。某个超人应该发明一种光束,让一切同时停止。那么当你平躺在床上的时候,就不会有人送你那么多无聊的东西,也就不会有管家婆唠唠叨叨地要你读它们了。

他听见开门声,但他并不想一探究竟。他把脸转向墙壁,像是一种坚决的表态。

他听见有人走近自己的床,于是闭上眼睛以避免交谈。他现在既不要格洛斯特郡的同情,也不要兰开夏的干练。不过就在这个时候,一种带有家乡青草香味的口气,却成为一种若有似无的诱惑挑逗着他的嗅觉,让他晕眩。他不动声色地品味着,忖度着。矮冬瓜闻起来有薰衣草香爽身粉的味道,亚马逊身上则是肥皂和碘酒味。不过现在弥漫在他鼻尖的却是兰卡洛斯的香水味,而他所认识的人当中,只有一个人搽兰卡洛斯的五号香水,那就是玛塔·哈洛德。

他睁开一只眼睛斜睨着她。她已经弯腰察看过他是否睡着,现在正犹豫不决地站在那里,眼睛看着桌上那一堆显然原封未动的书。她腋下一边挟着两本新书,另一边则是一束白色的丁香。他不知道她选白色丁香是因为那是冬季最适合送的花呢(她在剧院的化妆间从12月到3月都摆着这种花),还是因它不会抢去她今天一身黑白裙装的风采。她头上是一顶新帽子,颈上是她常戴的那条珍珠项链;这条项链曾经帮助他赢回她的芳心。她看起来仪态万千,非常有巴黎味道,而且,真是上帝保佑,她不像个医护人员。“我吵醒你了吗,亚伦?”“不,我没睡着。”“看来我是多此一举了,”她说着把带来的两本书放在其他被漠视的书旁边,“我希望你会觉得这两本书比你看过的其他书有趣一点。你难道不想看一点点我们的拉薇妮亚吗?”“我什么也读不下去。”“你还痛吗?”“痛不欲生,但既不是我的腿也不是我的背。”“那是什么?”“我表妹萝拉所谓的‘无聊的芒刺’。”“可怜的亚伦,你的萝拉说得真是对极了。”她把一束水仙从显然过大的玻璃瓶中拿出来,用最优雅的姿势将它们丢入洗脸盆,再把丁香花插进去,“有人以为无聊是什么严重的疲惫情绪,但它显然不是,它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微不足道,就像被荨麻疹打倒。”“你为什么不找些事做?”“改善这光辉的一刻?”“改善你的想法,还有你的灵魂和脾气。你可以研究某种哲学,比如瑜珈什么的。不过我想一个分析型的头脑可能无法体会抽象的事。”“我的确想过回头学代数,在学校的时候我从没好好学过代数。但我最近在那个该死的天花板上做了太多几何题,和数学倒有些脱节了。”“嗯,我想叫你这样状况的人玩拼图是没用的,那填字游戏怎么样?我可以找本那类的书给你,如果你要的话。”“千万别。”“你可以自己设计。我听说设计填字游戏比解答更好玩。”“也许,但一本字典就有好几磅重。再说,我向来恨透了在参考书里查东西。”“你下棋吗?我不记得了。解棋局如何?该白子走而对手走了三步什么的。”“我对棋的兴趣完全是图像的。”“图像的?”“很有装饰性,武士和卒子等,非常典雅。”“真可爱,我可以帮你带一副棋来玩。好,不下棋,你可以做一些学术研究。那也是一种数学。为悬而未决的问题找出答案。”“你是指犯罪吗?我熟知史上所有的悬案,它们都已经毫无进展的可能了。当然一个整日卧床的人也无法有任何贡献。”“我不是指苏格兰场里的档案,我是指更古典的,某些让人们困惑了很久的谜团。”“譬如什么?”“譬如匣中信。”“喔,别是苏格兰女王玛丽。”“为什么不?”玛塔问,她就像所有女演员一样,看玛丽·斯图亚特时总是将她美化了。“我会对一个坏女人感兴趣,但绝不会去研究一个笨女人。”“笨?”玛塔以她饰演伊兰开特拉(Electra,是希腊神话中为报父仇而杀母之女——译者注)的最佳女低音说道。“非常笨。”“喔,亚伦,你怎么能这样说?”“如果她戴另外一种发饰,根本就没人会理她,全是那小帽在引诱人。”“你认为如果她戴遮阳软帽,她的爱就会少些?”“她的爱从来没有多过,不管她戴什么帽子。”

玛塔的脸糗得就像花了一小时精心打扮,却在剧场受到有生以来最严厉的羞辱一样。“你为什么那样想?”“玛丽·斯图亚特有六英尺高,几乎所有身材高大的女人都是性冷淡。医生都这么说的。”

当他说着的时候,他突然想到,这些年来玛塔一直将他当成备用的护花使者,他怎么从没想过她一向对男人的冷静理智,也可能和她的身高有关。但是玛塔并没往这方面想,她还在挂念着她最喜欢的女王。“至少她是个殉道者,这你不能否认。”“殉身于什么?”“她的宗教。”“她只殉身于她的风湿症。她未获教皇的许可就嫁给达恩利,而且还采用新教徒的仪式。”“等一下你就会告诉我她连囚犯都算不上了。”“你的问题是,在你想象中,她住在城堡顶端的小房间里,窗上有着铁栏杆,只有一个老仆人和她一起祈祷。事实上她住在一个有60个仆人的宅邸里。当仆人减到30个的时候她就痛苦地抱怨,等只剩下两个男秘书、几个女仆、一个裁缝、一两个厨子的时候,她简直痛不欲生。伊丽莎白女王还得自掏腰包帮她负担这些费用。这些钱她付了20年,而这20年来,玛丽·斯图亚特还不断地向全欧洲叫卖着苏格兰国王的皇冠,希望有人发动革命,让她重返她失去的宝座,或者,让她登上伊丽莎白女王的宝座。”

他看见玛塔正在微笑。“好点了吗?”“什么东西好点了吗?”“无聊的芒刺。”

他笑了。“是的,刚刚我已经忘记它们了。这至少可算是玛丽·斯图亚特所做的一件好事。”“你怎么对玛丽这么了解?”“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年曾写过一篇关于她的文章。”“你不喜欢她,我想。”“不喜欢我所发现的她。”“你不觉得她是个悲剧?”“喔,她是的,非常可悲。但不是一般大众想象的那样。她的悲剧是她生为女王却有着乡村农妇的长相。羞辱隔街的都铎太太并无大碍,或许只会影响你打零工的机会,但影响的毕竟只有你个人。但对一个国家做同样的事结果就很可怕了。如果你要以一个国家千万人的生命做赌注,只为了羞辱一个皇家的对手,你将会众叛亲离,以失败而告终。”他想了一下接着说,“她如果做女子学校的老师一定相当成功。”“你真恶劣。”“我是好心好意的,教职员一定会喜欢她,小女生也会崇拜她。这就是我所谓的她的悲剧。”“好吧,看起来没什么匣中信了,还有什么?铁面人?”“我不记得那是谁了,但我不会对任何忸怩着躲在洋铁皮后面的人感兴趣。我不会对任何人感兴趣,除非我可以看见他的脸。”“啊,对了,我忘记你对长相的热情了。包亚家的人都长得不错,你找找看,他们应该有一两个神秘故事供你研究。或是柏金·渥白克(冒充亨利七世的人——译者注),当然。冒名顶替总是非常吸引人的,不是吗?可爱的游戏。重量永远不可能完全在这一头或在那一头,你推倒后它又站起来,就像不倒翁。”

门打开了,汀可太太那张平凡的脸从她的帽檐下露了出来,她头顶上的帽子比她的脸更平凡,而且历史悠久。从第一次为格兰特服务开始,汀可太太就戴着这顶帽子,所以他几乎无法想象她戴其他帽子的模样。据他所知她的确拥有另一顶帽子,她说她戴那顶蓝帽子时就是表示自己情绪忧郁。她偶尔才会“忧郁”那么一下,而且从未出现在坦比路19号。她戴这顶帽子通常是因为自觉传统礼俗有这个需要,而它也成为对整个仪式的评价标准;一个评断某种场合社会价值的标准,看是不是值得戴上象征“我忧郁”的帽子。(“你喜欢它吗?汀可。它像什么?”“不值得戴我的忧郁小帽。”)她戴着它去参加伊丽莎白公主的婚礼和其他各种不同的皇室集会,事实上,她还在肯特公爵夫人剪彩的一部新闻影片上闪过那么两秒。但对格兰特来说,那不过是一条新闻报导而已。“我听见你有访客,”汀可太太说,“当我准备离开时发觉声音听起来很熟悉,于是我对自己说‘一定是哈洛德小姐’,所以我就进来了。”

她带着各种不同的纸袋和一小束秋牡丹。她以女人对女人的方式和玛塔寒暄,在她的那个时代她也算得上是衣着考究,所以她自然对舞台剧女神的服装做了适度的赞许,同时她瞄了一眼玛塔插的美丽丁香花。玛塔没看见汀可太太的眼神,但是看到了那一小束秋牡丹,她立刻用排演过似的熟练姿态处理这样的状况。“我随随便便买了白丁香给你,真是浪费,汀可太太带来的野百合可把我比下去了。”“百合?”“它们是所罗门王的荣耀之一,不会太拘束,也不会过于狂放。”

汀可太太只有在婚礼和洗礼的时候才去教堂,不过她是属于星期天上主日课的那一代。现在她正饶有兴趣地看着握在她毛线手套中的那一束荣耀。“唔,我从不知道。听起来蛮有道理的,不是吗?我总把它们想做白星海芋,漫山遍野的白星海芋。贵得不得了,你知道,但有点叫人沮丧。难怪它们原来是有颜色的。他们为什么不能这样说?为什么一定要叫它们百合呢?”

于是她们开始讨论翻译的问题,以及圣经是多么容易误导人(“我一直怀疑什么是不计回报的施舍。”汀可太太说),然后这尴尬的一刻就此结束。

当她们仍然忙着讨论圣经时,矮冬瓜拿着新找的花瓶进来。格兰特注意到这些花瓶是为白丁香而不是秋牡丹设计的。它们显然是矮冬瓜用来讨好玛塔的,以为未来的良好关系铺路。不过玛塔从不花时间在女人身上,除非她马上就用得着她们。和汀可太太的你来我往不过是她的社交手腕,一种制约反应。所以矮冬瓜已被贬为功能性而非社会性的角色。她把丢弃的水仙从洗脸盆中聚集起来,温柔地放回花瓶中。矮冬瓜温柔的时候真是美极了,这让格兰特凝视了她好一会儿。“那么,”玛塔终于插好了她的丁香花,并且将它们放在格兰特看得到的地方,“我该让汀可太太喂你她那些纸袋里的珍馔了。那不会是,难道是,亲爱的汀可太太,其中一袋是你那美妙的单身汉小圆饼?”

汀可太太高兴得脸都红了。“你要一两个吗?刚出炉的。”“喔,当然我吃了以后得付出代价——那些营养丰富的小蛋糕会堆积在腰上——不过,还是给我几个放袋子里,好带到剧院配下午茶。”

她以一种谄媚式的慎重选了两个(“我喜欢边缘有一点焦的。”),把它们丢到她手袋里,然后说:“再见,亚伦,我一两天之内会开始为你找双袜子来织。据我所知再也没有比编织更能抚平情绪的了。不是吗,护士小姐?”“喔,是的,的确。我的许多男病人也从事编织。他们发现这样可以很好地打发时间。”

玛塔从门边给了格兰特一个飞吻就走了,矮冬瓜礼貌地送她出去。“烂货就是烂货,好也好不到哪里去。”汀可太太说着就打开了她带来的纸袋。她不是指玛塔。第二章

但是当玛塔两天之后重来时并没有带着织针和毛线。她在午餐后飘然而至,精神抖擞地戴着顶哥萨克帽,帽子的角度呈现出休闲的味道,想必让她在穿衣镜前花了好几分钟。“我不能待久,亲爱的,我待会儿要去剧院。今天下午有日场,老天帮帮忙。全是茶盘和白痴。当台词对我们已毫无意义时,我们却必须走上可怕的舞台。我想这出戏永远不会下档。就像纽约的那些剧目一样,十年才一换而不是年年更新。实在太可怕了,根本就无法专心演戏。杰弗瑞昨晚在第二幕时僵住了,他的眼睛几乎从他的脑袋上爆出来,当时我还以为他中风了。事后他说他完全不记得从他出场直到发现自己演了一半期间发生了些什么事。”“你是说,暂时失去记忆?”“喔,不。就像变成机器人一样。念着台词做着动作却一直想着别的事。”“如果所有的报导都是真的,那么演员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值得关心嘛。”“喔,平心而论是没有。强尼·葛森会告诉你当他在别人膝上哭断肠时一屋子里有多少卫生纸,但整整半场戏魂都不在是另一回事。你知道杰弗瑞把他儿子赶出家门,和情妇吵架,还指责妻子和他最好的朋友通奸而他却毫不知情。”“他当时在想什么?”“他说他决定将他公园巷的那栋公寓租给桃莉·黛克,并买下里士满查理二世的房子,拉蒂默要卖掉房子是因为他接受了州长给他的聘书。他想到那房子缺几间浴室,还有楼上有着18世纪中国式壁纸的小房间多么棒。他们可以把那美丽的壁纸撕下来去装饰楼下后面那个单调的小房间。这个单调的小房间全是维多利亚式的镶板。他也查看了排水管,盘算着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钱把旧瓷砖打掉重新换上新的,同时也看看厨房里原本的厨具是什么样子。当他正考虑要把门口的灌木全部铲掉时,忽然发现自己正在舞台上面对着我,台下有987个人,台词正念到一半。现在你知道他的眼睛为什么爆出来了吧。我看你已经尝试阅读至少那么一本我带来的书了——如果书皮皱了就表示看过了的话。”“是的,上面有山的那一本。真是上天的恩赐,我躺着看了几个小时的图片。再也没有比山更能发人深省的了。”“星星更好,我发现。”“喔,不。星星只会把人贬成一只阿米巴原虫。星星把人类的最后一抹尊严、最后一丁点儿信心都给剥夺了。但一座雪山对人类来说却是大小恰好的标尺。我躺着看艾弗勒斯峰,然后感谢上帝我没去爬那些陡坡。比较起来病床上可是温暖的天堂,既舒适又安全。矮冬瓜和亚马逊两个人又都是文明的最高成就。”“喏,这里还有更多的照片。”

玛塔把她带来的一个四开大的牛皮纸袋倒过来,一堆纸抖落在他胸膛上。“这是什么?”“脸,”玛塔高兴地说,“好多好多为你准备的脸。男人,女人,小孩。各式各样,大小都有。”

他从胸口上拿起一张看,那是一幅15世纪的人像雕刻,一个女人。“这是谁?”。“露克西亚·博尔吉亚。她像不像一只鸭子?”“也许。你是不是暗示她有什么难解之谜?”“喔,是的,没有人知道她到底是被她哥哥利用还是共犯。”

他放下了露克西亚的画像,拿起第二张纸,这张上面是一个穿着18世纪末期服饰的小男孩,在画像下面有模糊的字母显示着几个字:路易十七。他是逃走了,还是死于囚室?”“你从哪儿弄来这些东西?”“我让詹姆斯离开他在维多利亚和亚伯特的温暖小窝,带我到图片社去了一趟。我知道他懂这种事情,而且我确信在那两个地方他正闷得发慌。”

玛塔就是这样,将一切视为理所当然。一个公务员只因为他刚好是个剧作家和人像画的权威,就理应愿意丢下工作不管,流连在图片社里讨她喜欢。

他发现其中一张照片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画像。一个穿着天鹅绒戴着珍珠的男人。他翻到背面想看看这是谁,结果发现这是莱斯特伯爵。“原来是伊丽莎白的罗宾,”他说,“我想我以前从未看过他的画像。”

玛塔垂眼看着这张精力旺盛而多肉的脸:“我第一次这么想,历史的主要悲剧之一是,最好的画家总要等你过了你最好的阶段才肯画你。罗宾以前一定是个美男子。他们说亨利八世年轻的时候令人目眩神迷,但现在他怎么样?不过是扑克牌上的玩意儿罢了。现在我们至少知道丁尼生在留了那可怕的胡须之前长什么样子。我得走了。我刚才在布莱格吃饭,好多人过来谈话所以无法及时脱身。”“我希望你的东道主对你印象深刻。”格兰特说,看了一眼她的帽子。“喔,是的,她很懂帽子。她只要看一眼就会说,‘贾姬·托斯,我买了。’”“她!”格兰特惊讶地说。“是的,麦德琳·马奇。而且是我请她吃中饭。别看起来那么惊讶:那显得不够圆滑。如果你非知道不可的话,我是希望她能帮我写关于布莱辛顿女士的剧本。但大家来来去去使我根本没有机会让她加深对我的印象,所以我请她吃了一顿大餐。这使我想到托尼·毕梅可还宴请了七个人,准备了丰富的酒呢。你能想象他怎么主持宴会吗?”“没概念。”格兰特说,然后她笑着离开了。

在寂静中他重新回想伊丽莎白的罗宾。罗宾身上到底有什么未解之谜呢?

喔,是的。艾米·罗勃萨特,毫无疑问。

他对艾米·罗勃萨特并不感兴趣。他不在乎她是如何或者为什么跌下楼的。

不过剩下的这些脸孔让他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下午。早在他进入这个行业之前他就很喜欢观察脸,在苏格兰场任职时,这项兴趣不但是他个人的爱好,更成为一项专业的利器。他曾在一次指证罪犯的场合碰到督察长。那不是他的案子,他们两个人都是为了别的事到那里,但是他们却在后面闲晃,看那一男一女两个证人,分别走过那12名一字排开、缺乏特征的人面前,试图寻找他们记忆中的面孔。“谁是坏蛋,你知道吗?”督察长对他低语着。“我不知道,”格兰特说,“但我可以猜猜看。”“你可以猜?你猜是哪个?”“从左边数第三个。”“罪名是什么?”“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的上司用一种颇有兴味的眼光看着他。不过最后男人和女人都没有指认出任何人,悻悻离去。原本排列成一行的人也分散成几个谈话集团,整理衣领,打好领带准备回到街上。在接受传唤协助法律的执行之后,他们已准备回到他们原来的正常世界。不过左数第三个人却动也没动,顺从地等人来接他回他的牢房。“了不起!”督察长说,“十二分之一的机会,而你却找到了。做得非常好。他把你要的人从那一堆中挑出来了。”他向当地的巡官解释道。“你认识他吗?”巡官有点惊讶地说,“就我们所知,他以前从未惹过麻烦。”“不,我以前从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他的罪名是什么。”“那你为什么选中他?”

格兰特犹豫了一下,他生平第一次去分析自己选择的过程。这完全不是什么推理。他并没有说:“那个人的脸有这样那样的特征,所以他是嫌疑犯。”他的选择几乎是种直觉:理由存在于他的潜意识里。最后,耽溺在潜意识中的他脱口而出:“他是12个人中唯一脸上没有皱纹的。”

他们笑了出来。但是格兰特,一旦把这件事情摊到阳光下,他却能看到他的直觉如何运作,并且发现隐藏于其后的推理过程。“听起来愚蠢,但确实如此,”他说,“成年之后脸上会一丝皱纹也没有的唯有白痴。”“傅利曼不是白痴,让我告诉你,”巡官插嘴道,“他是个非常机警的孩子,相信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所谓的白痴是不负责任。白痴的标准在于看他是不是不负责任。在行列中的12个男人都是三十几岁,但只有一个人有着一张不负责任的脸,所以我立刻选了他。”

之后这就成为苏格兰场的一桩笑谈,格兰特可以“一眼看出罪犯”。而一名助理律师还一度开玩笑说:“不要告诉我你相信有天生的罪犯脸这种事,探长。”

不过格兰特说,不,事情没这么简单。“如果世上只有一种犯罪,先生,这也许还有可能;但犯罪的种类就像人的性格一样繁多,如果一个警察打算把脸孔分类,他恐怕会被湮没。你每天五六点之间到庞德街走一趟,就可以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是什么样子,然而伦敦最恶名昭彰的女花痴看上去却像冷冰冰的圣徒。”“最近不怎么圣洁,这几天她酒喝得太多了。”这名助理律师说。他一下就明白格兰特指的是谁,接下来的对话就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不过格兰特对脸的兴趣持续不减,并且不断扩大直到它变成一种意识层面的研究,一种个案的记录和比较。正如他说过的,不可能把脸一一分类,但把个别的脸的特色描绘出来却是可行的。譬如在一个著名审判的翻版照片里,案件的主角们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而出现在画面上。很容易地就可以看出谁是被告谁是法官。有时被告席上的囚犯看起来却像辩护律师——律师不过是暂时做人道的代表而已,他们有爱欲也有贪念,就像世上的其他人一样。但法官却有项特质,那就是正直超然,所以即使没戴假发,还是不会将他和在被告席上既不正直也不超然的人搞混。

玛塔的詹姆斯,被拖出他的“温暖小窝”之后,显然对选择犯人和他们的受害者乐在其中,这也让格兰特在矮冬瓜送茶进来之前好好地娱乐了一番。就当他把这些纸张收好准备放到床头柜上时,他摸到一张从他胸口滑落到床单上的图片,而他整个下午都没注意到。他捡起来看。

这是一张男人的画像。一个戴着天鹅绒小帽,穿着15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一个约莫三十五六岁,瘦削,胡子刮得很干净的男人。他的领上缀满宝石,正在把一枚戒指戴到他的右手小指上。但是他并没有看着戒指,而是望着一片虚无。

在今天下午格兰特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一幅是最独特的。好像这幅画的作者努力想在画布上表现些什么,可是他的才华却不足以将其诠释出来。他眼中的神情——那是最引人注目且独特的表情——完全击败了他。嘴巴也是:画者显然不知如何利用嘴唇的厚薄或张合来表现人物的情绪,所以嘴部显得硬邦邦的,成为一个败笔。他最成功的地方在于脸部骨骼的结构:强而有力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下巴有点过大而显得不够有力。

格兰特没有立刻把图片翻过来,而是多花了一些时间思考这张脸。法官?军人?王子?某个惯于肩负重大责任,而必须对他的权威负责的人。一个过于尽忠职守的人。一个杞人忧天者。也许是个完美主义者。一个对大事宽松,却对小事斤斤计较的人。一个潜在的胃溃疡患者。一个从小就为病所苦的人。他有着那种童年导致的,不足为外人道,难以形容的痛苦容颜;有着跟跛子一样无可避免且更为消沉的脸孔。这些都是这名艺术家同样了解且希望通过画面表达出来的。有点丰满的下眼睑好像睡得过多的孩子;皮肤的质地则像娃娃脸的艺人。

他把画像翻过来寻找图片说明。

背后印着:理查三世。本画像保存于国家人像艺廊。画者不可考。

理查三世。

难道这就是他。理查三世。驼子。床边故事中的怪物。纯真的毁灭者。邪恶的同义词。

他把画像翻过来再看一次。画者试图从他所画的这对眼睛中传达些什么呢?他在这对眼中所见到的,是一个着魔男子的模样吗?

他躺着把这张脸孔看了良久,看着那对特殊的眼睛。它们是狭长的眼睛,靠得相当近,他的眉毛因烦恼和过于尽忠职守而轻蹙着。猛一看这对眼睛像是在凝视着什么,但仔细看却发现它们事实上是退缩的,几乎是心不在焉。

当矮冬瓜回来收茶盘的时候,他还在看这张画像。几年来他还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东西,这使蒙娜丽莎的微笑比较起来只能算是张海报。

矮冬瓜检视了一下他原封未动的茶杯,熟练地用手碰了碰微温的茶壶,然后撅起了嘴。她仿佛在表示她还有更好的事情可做,而不是专程为他送茶却完全被忽视。

他把画像推到她面前。

她会怎么想?如果这个人是她的病人,她的诊断会是什么?“肝病。”她斩钉截铁地说,然后端走了茶盘。她的制服浆得笔挺,金发卷曲,走时鞋跟重重地踏着以示抗议。

但随后踅进来的亲切而随和的外科医师却有不同的看法。在格兰特的邀请下,他看着画像。审视一番之后他说:“脊髓灰白质炎。”“小儿麻痹?”格兰特说,突然想到理查三世有一只萎缩的手臂。“这是谁?”外科医师问。“理查三世。”“真的?真有趣。”“你知道他有一只手臂是萎缩的吗?”“他有吗?我不记得。我想他是个驼背。”“他是的。”“我记得他一出生就满口牙,还吃活青蛙。看来我的诊断是出奇地准确喔。”“真神奇,你从哪里判断出他是小儿麻痹?”“我也不太清楚,既然你要我说得明确点,我想是他的脸吧。那是跛脚的孩子们的那种脸。如果他天生就是驼子,那也许是这个原因而不是由于小儿麻痹。我注意到画家略去了他的驼背。”“是的,宫廷画家必须适度地圆滑。直到克伦威尔在被画的时候,才要求‘每个痣都要画出来’。”“如果你问我,”外科医师说,心不在焉地看着格兰特腿上的夹板,“克伦威尔开始颠覆了整个势利文化,使我们大家今天都在受苦。‘我是个普通人,我是,不开玩笑。’没礼貌,不优雅,也不慷慨。”他漠然地捏了一下格兰特的脚趾,“就像传染病一样,可怕的倒错。在这个国家的某些地方,据我所知,就像一个人的政治生命必须靠穿西装打领带去选区拜访来维持一样。就是要那样摆架子,最高理想就是要成为其中的一员。看起来非常健康。”他说道,指的是格兰特的脚趾,然后他又把话题拉回床头柜的画像上。“真有趣,”他说,“关于小儿麻痹。也许真的是小儿麻痹,因为他有一只蜷缩的手臂。”他继续思考,没有要离开的意思,“真有趣,无论如何。谋杀者的画像。你说他的形象符合吗?”“没有所谓谋杀者的形象。人们为太多不同的理由去杀人。不过我不记得任何谋杀者,不论是我经历过的还是历史上的案例,有长得像他一样的。”“当然他是他们之中的狠角色,不是吗?他不会知道良心不安是什么意思。”“是的。”“我曾看过奥利佛饰演他。邪恶入骨的撼人演出。总在可笑的边缘却从未超出那个界线。”“当我给你看画像的时候,”格兰特问,“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你闪过邪恶的念头吗?”“没有,”外科医师说,“没有,我只想到疾病。”“很奇怪,不是吗?我也没想到邪恶。现在我知道他是谁了,我看了背后的名字,我却满脑子都是邪恶。”“我想邪恶跟美丽一样,只在有心人的眼里才看得见。那么,我这个周末再来看你。目前有没有哪里痛呢?”

然后他离开病房,就像他来时那样亲切随和。

直到格兰特再三审视这幅令人迷惑的画像之后(他对于把历史上恶名昭彰的杀人犯误当成法官,把被告席上的主角和法官席对调的这种极度不适当感到十分有趣),他才蓦然想起这幅图是用来提供侦查线索的。

理查三世有什么待解之谜呢?

然后他想起来了。理查三世谋杀了他的两个小侄子,但没人知道是用什么方法。他们就是消失了。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他们是在理查离开伦敦的时候消失的。理查找人做掉了他们。但是这两个孩子到底怎么了却从来没人知道。在查理二世的时候,有两具骷髅被发现——在某个楼梯底下?——然后终能入土为安。大家理所当然地将它们视为失踪小王子的遗骸,但没有任何证据。

受过良好教育之后能记得的历史竟然这么少得可怜。他对理查三世事迹的所有了解就仅止于他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爱德华是个身高六英尺、金发的英俊男子,对女人也很有一套;理查却是个驼背,为了篡夺王位,在他哥哥死后,谋杀年幼的王储和王储的弟弟以绝后患。他还知道理查死于包斯渥之役,临终遗言是狂吼着要一匹马。布兰塔吉聂特王朝的最后一人。

每个学童读完理查三世的最后一页都会感到松一口气,因为玫瑰战争终于结束而可以进入都铎王朝了,后者虽然乏味,却容易读得多。

当矮冬瓜来为他整理床单时,格兰特说:“你不会刚好有一本历史书吧?有吗?”“一本历史书?没有,我要一本历史书干吗?”这并不是问句,所以格兰特也不打算回答。他的沉默看来令她不安。“如果你真要一本历史书,”她立刻说,“在达洛护士为你送晚餐的时候你可以问她。她房间的书架上有她学生时代的所有课本,其中极有可能有一本是历史。”

保存着所有的课本,这多像亚马逊啊!他想。

她思念着学校就像她每当水仙花开时就会思念着格洛斯特郡一样。当她踏着沉重的步伐,带着给他的乳酪布丁和炖大黄进到房间里时,他以一种近乎慈悲的容忍看着她。她不再是个身材魁梧、呼吸起来像个气泵的女人,而变成了可能带给他乐趣的人。

喔,是的,她有本历史课本,她说。事实上,她想她应该有两本。她保存着她所有的教科书,因为她热爱学校生活。

格兰特差点就要问她,是不是保存着她所有的洋娃娃,但他及时把话吞了回去。“当然,我也爱历史,”她说,“那是我最喜欢的科目。‘狮心王理查’是我的英雄。”“他是令人难以忍受的粗人。”格兰特说。“喔,不!”她仿佛受到伤害似的说。“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格兰特无情地说,“冲过来冲过去的,像个没做好的烟火。你现在要下班了吗?”“收完餐盘就可以了。”“你今晚可以帮我找到那本书吗?”“你应该睡觉,而不是醒着看史书。”“我不是读史书就是看着天花板。你要不要帮我拿?”“我不认为我今晚可以一路爬到护士宿舍再回来,为了某个对‘狮心王’不礼貌的人。”‘好吧,”他说,“我也不是什么殉道者。我想狮心王理查是具有骑士精神的那一种人,大无畏的骑士,无瑕的司令官,比杰出军人奖的得主还要棒三倍。现在你愿意帮我拿书了吗?”“我看你是极需念一点儿历史,”她说,用她的大手带着赞赏的意味将床角的床单折好铺平,“我回来经过这里时会把书带给你,反正我要出去看电影。”

几乎过了一个小时她的身影才再度出现,她穿着一件骆驼毛大衣。房间里的大灯已经关了,在他的读书灯微弱的照明下,她简直像个和善的精灵。“我还希望你已经睡着了呢,”她说,“我认为你不应该今晚就开始看这些东西。”“最能帮助我睡着的,”他说,“就是一本英国史了,所以你们可以手牵手地离开而不必觉得良心不安。”“我是跟巴洛丝护士一起去。”“你们还是可以手牵手。”“我对你失去耐心了。”她耐着性子说,然后退回了黑暗里。

她带来了两本书。

一本是那种历史读本,它和历史的关系就像从旧约到新约的圣经故事和历史的关系一样。坎努特在岸边指责他的朝臣,阿尔弗烈德烧掉蛋糕,莱烈掩护伊丽莎白,纳尔逊在胜利舰的船舱里向哈帝告辞,这些史实都分别用一个完整的段落来说明,字号印得很大,而且清楚美观。每一个故事都有一幅整页的插图。

亚马逊如此珍藏这本儿童文学实在令人有些意外的感动。他翻到前面的空白页,看看她是否有署名。结果书上写着:

艾拉·达洛

三年级

新桥高中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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