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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23: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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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瑞琳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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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十四)

温故(十四)试读:

卷首语

人类始终生活在历史的投影里。

这投影,既非上帝恩赐,也不是什么神衹做的手脚,而是源自人类将自己与动物区分开来的那个重要特征——忆。

历史的投影有远有近,远的如原始祖先迈向文明的渺然足迹,近的如昨天刚刚发生的事情。时间之流,舍昼夜,不仅把已经发生的,而且终将把正在发生的以及行将发生的一切,都裹挟而去,统统融入历史的影。

最早意识到这投影价值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至圣先师孔夫子,他老人家一句“温故而知新”,虽白如话,却如醍醐灌顶。

历史既是人类活动的归宿,更是面向未来的智慧之源。

谈到历史与现实的关系,英国作家奥威尔的表述则更加直截了当,他说:谁掌握了历史,谁就掌握了现在。主编 刘瑞琳

特稿

民国的文人

长沙谈鲁迅陈丹青

在《鲁迅是谁》的演讲中,你讲到“鲁迅的被扭曲,是现代中国一桩超级公案”,与此类似的是否还有一批与他同时代,而后在1949年选择去了台湾的学人,同样陷入这种“公案”中,如胡适、梁实秋等?

陈:许多学者做了大量研究鲁迅的工作。我不是学者,居然一再谈论鲁迅,是为了说出我们的处境——如果诸位同意鲁迅被扭曲,那就有可能同意:被扭曲的是我们自己。

五十年代初鲁迅被神化,同时是胡适的被妖魔化。当政府为鲁迅补办国葬时,胡适批判也在全国范围展开,他的书被全部禁止,就像鲁迅的著作在台湾也被一律禁止。此后至少两代人,在大陆读胡适,在台湾读鲁迅,都是准政治行为,都有政治危险。所以独尊鲁迅、抹杀胡适,不是关于鲁迅,也不是关于胡适,而是我们几代人被控制被洗脑的漫长过程。

这一洗脑过程,在大陆,采取同一模式,就是:在各个领域选择民国时期某一位

人物

,以“政治上的正确”给予褒扬、抬高,不可怀疑,不可反对,直到被神化,同时,贬斥该领域其他重要人物,批判、压制,直到被抹杀、被遗忘。以下一组粗略的名单,是人文艺术领域的小公案:

在文学界宣扬茅盾、巴金,封杀沈从文、张爱玲的所有小说;在思想界抬高艾思奇,贬低冯友兰;在史学界抬高郭沫若,抑制陈寅恪——说起来不伦不类,郭沫若的身份严格说来并不是准历史学家,但解放后他公开批判自己在民国时期的创作,从事历史与考古学——再譬如音乐家,我们从小只知道聂耳和冼星海,长期不知道黄自和黎锦晖,因为不准播放他们的歌曲;美术界则高度肯定徐悲鸿,批判刘海粟、林风眠,停止出版民国美术的非左翼作品;在演艺界,推崇梅兰芳,抑制程砚秋、尚小云等名家;电影界,除了民国时期左翼人物被启用,非左翼电影人逐渐消失……

以上人物和鲁迅、胡适的名声不能等量齐观,但大致是学术艺术领域中第一流人物。其中,凡是被抬高利用的“正角”多半死去或建国初期死去,譬如徐悲鸿和梅兰芳,很方便被神化。在世的则比较难办,譬如郭沫若,他到“文革”时期的表态更进了一步,公开宣称要烧毁自己的所有著作,事实上,他在民国时期的文艺创作并未再出版。至于那些被批判的“反派”,长期处境难堪:冯友兰很早作出公开检查,自我羞辱,沈从文完全放弃写作,并曾自杀;刘海粟成为右派;林风眠六十年代被逮捕监禁;民国时期广有票房的京剧名角,诸位可以阅读章怡和女士的《伶人往事》,就知道他们解放后从萎缩到灭绝的命运。

到了“文革”时期,几乎所有“正派角色”,也就是解放后的无产阶级文艺家,也几乎全部遭殃。所以“反派”人物远远不止这份名单。其中凡是留在大陆的,不容许他们出现在任何媒体,凡是走出境外的人物,迅速被抹杀,即便出现他们的名字,也是诸如梁实秋等被鲁迅骂过的人物,但我们不可能读到梁实秋的任何文字,不知道他也骂过鲁迅,而鲁迅文字中没有提到的人物,便自动消失。这就是为什么直到八十年代初,我们这代人才逐渐知道学者傅斯年、罗家伦、陈寅恪、钱穆、钱锺书,小说家沈从文、废名、张爱玲……这是一份长长的名单,目前就我记忆,列举以上这些。

在这些人物中,鲁迅和胡适名气最大,代表性最强,被贬褒的规格也就最高。

最近二十多年,政府相对理性,逐渐松动意识形态封锁,历史景观得以局部恢复,相对正常的学术研究成为可能。但是,长期以政治目的切割历史,因人废言,成为一种思维模式遗留给我们几代人,成为我们的细胞,甚至基因。譬如当胡适和大批民国人物的学说著作逐步解禁,公开谈论后,随即出现一种相反倾向,即贬斥鲁迅、褒扬胡适。这些议论部分言之成理,胡适的再出现也确实有益于了解鲁迅,但如果今天我们还在二者之间试图厚此薄彼,刻意贬褒,就仍然没有摆脱意识形态魔咒,因此,同样扭曲。区别,只是过去被迫扭曲,现在主动扭曲。

鲁迅、胡适,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物种与生态的问题。他们二位的是非,牵涉复杂的学术问题、政治问题、历史问题、心理问题,这里不展开。我的意思是说,人不免有所偏爱,有所倾向,但前提是有所判断、有所选择。从五四直到1949年,中国幸亏有一位胡适,也幸亏有一位鲁迅,幸亏有人反对胡适,也幸亏有人反对鲁迅——在他们二位之外,中国还幸亏有其他不同主张、不同学说、不同性格、不同来历的人物。可是到了我们的时代,鲁迅被独尊、胡适被批判,绝大部分知识分子被抹杀,总的目的,就是剥夺我们的常识、判断与选择。这种剥夺的后果,是政治生态迅速败坏、文艺生态迅速荒芜,我们从此失去选择、失去记忆,最后,失去历史。

我爱鲁迅,自以为熟读他的著作。八十年代以来,我开始读到胡适的著作,梁实秋的散文,还包括徐志摩、沈从文、张爱玲等等其他民国文人的作品——我发现,我喜欢梁实秋的散文,喜欢沈从文与张爱玲的小说,2007年我读过的最好的书,就是胡颂平编写的《胡适晚年谈话录》,我同时发现,阅读民国其他作者的作品,使我对鲁迅的敬爱与了解,获得更深的理由,这种了解,有一部分即来自胡适。

五十年代初,当中国神化鲁迅,批判胡适时,胡适正在纽约流亡,他知道对他,对死去的鲁迅,发生了什么,他有一次对周策纵说:“鲁迅是个自由主义者,绝不会为外力所屈服,鲁迅是我们的人。”大家会说,这是一面之词,不可能得到鲁迅的同意或反对,因为鲁迅那时已去世将近二十年,但不论我们是否相信、或怎样解释这句话,胡适说了这句话,这句话也说出了胡适,并说出了五四那代人的关系。

一个文人艺术家身后的毁誉,不绝于史,本来不奇怪,但像鲁迅与胡适这样的公案,我不知道中国历史上是否曾经发生过。孔夫子自称“丧家狗”,不是因为政治迫害,而是报国无门;诗人屈原投江的原因之一,是失宠于楚怀王;画家毛延寿被皇帝处死是他隐瞒了王昭君的美貌;纪晓岚得罪了主子,被放逐新疆,结果乾隆帝想念他,又将他招回来。至于司马迁、嵇康和金圣叹这些人物的致残和致死,是属于言论获罪,这类记载不绝于史,但毕竟那是古代,而鲁迅与胡适的故事发生在新中国。

苏联也发生过类似的故事,但远远比不上我们。此外,有哪个现代国家的政府、政党,以至于全国、全民,会对两个文学家思想家做出类似的贬褒?在法国,萨特与他的同学、同样是哲学家的阿隆,思想对立长达半世纪,萨特和他存在主义的同志加缪,公开绝交,可是法国政府和政党不会介入这种文人的分歧。更早时,纪德与罗曼·罗兰前后访问苏联,做出截然相反的评价,出了书,引起激烈争论,可是政府和政党也没有对哪一方肯定或者批判。大家知道美国著名的所谓公共知识分子,有乔姆斯基,有苏珊·桑塔格,可是美国还有许多正直的知识分子未必喜欢他们,认同他们。为什么呢?

道理很简单,在鲁迅与胡适的时代,有左翼,有右翼,还有别的主张与派系,有国民党,有共产党,还有别的政党,即便在各种党派或集团内部,也有左翼、右翼、激进派、保守派、温和派,如果要细分,还有极左、极右,或者中间偏左、中间偏右,等等等等。在文艺群体中,同样有各种主张、各种主义、各种派别,虽然有的很强大,占据主流,有的很脆弱,处于边缘,有的比较成熟,有的非常幼稚,但都能够发出声音,做点事情,能够保有各自的空间。

到了五十年代中期,左翼文艺开始遭遇厄运,其中代表人物如胡风、丁玲、艾青、萧军、江丰等等“反党分子”与“右派分子”的命运,大家耳熟能详,不多说,到“文革”发生,党内权威理论家胡乔木、文艺教皇周扬、努力改造的小说家巴金、革命作曲家贺绿汀,还有几乎全部的革命画家、革命导演、革命演员,甚至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大批遭殃,或者被迫害,或者被置于死命……

今天的博士生应该做好多论文,详细寻找1949年以后在各个专业领域被刻意褒贬的名单。

鲁迅与这批学人的关系究竟如何?有过一些有趣的交往吗?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版图上,他们的位置又是一个怎样的格局?

陈:从鲁迅个人交往录去了解民国的“文化版图”,肯定是片面的。厦门大学的谢泳教授近年对民国学者做了大量清理研究,诸位有兴趣,应该读他的书。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文人之间,不同门派、师承、游历、眼界,自然会有不同的圈子。鲁迅和章太炎的弟子们是留日派,胡适和傅斯年罗家伦他们是英美派,虽说都是海归,但不免有隔阂,分亲疏。这本来不奇怪,改革开放以来,许许多多从不同国家、不同学校、不同时期留学归国的海归,彼此之间也有隔阂,也分亲疏。而北大、清华、复旦、南大的教授们,包括从事不同专业的学者,都会有不同的圈子,有隔阂、分亲疏。此外,即便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文人学者,由于不同籍贯、辈分、出身、境遇、性格,彼此谈得来,谈不来,经常走动,或从不来往,在所难免。

九十年前,新文化运动的真领袖,是陈独秀和胡适,鲁迅对他们敬而远之,有合作,有来往,遇见大是非,彼此声援,或者辩论,但平时未必是朋友,也未必是冤家。读鲁迅日记,五月四号那一天他写道:“昙。星期休息。徐吉轩为父设奠,上午赴吊并赙三元。下午孙福源君来,刘半农来,交与书籍二册,是丸善寄来者。”通篇没有一个字记载那场五四运动。

诸位有兴趣,可以查看鲁迅和胡适的书信,他俩在新文化运动早期很客气地交往过,胡适很喜欢周家兄弟,佩服他俩的文才。胡适是交际型人物,少年得志,成名早,在主流社会地位很高,和鲁迅的经历性格很不一样,鲁迅年纪比较大,作风比较地倾向旧式文人,胡适年纪轻,属于西方回来的新派知识分子,但这种差别也谈不上是非。

说起是非,1925年前后为女师大事件、三一八惨案,留日那群人和留学英美那群人意见相左,彼此的对立公开化,形成明显的营垒,建国后全部采取官方教科书说法,独尊鲁迅,抹杀其他。今天,史料研究早已公布当时各方意见,平心而论,英美派比留日派更理性,更超越,更具有现代国家的法制观念与公民意识。但不要说八十年前的语境,即便事情发生在今天,这些西方观念仍然会与国情发生深刻冲突,难以奏效。以我在美国的生存经验,我自然倾向胡适等英美派当时的意见,但以切切实实的中国生存经验,在更深的层面,我同情鲁迅,因鲁迅更懂得中国问题的纠葛,看破人心的险恶。今日中国许多大问题、大是非,英美式的理性姿态与法制观,越来越被认同,但在现实深层,处处遭遇国情的阻挠。女师大、三一八这类历史悲剧,在我们的时代多次发生,规模更大、剧情更离奇,代价更惨重,可是英美式的理性毫无余地。三一八事件发生后,各路知识分子能够立即在各种媒体上发言、争论、抗议、写挽联、开追悼会,可是鲁迅和胡适如果活在今天,唯一的选择是绝对沉默,此外一无所能。道理很简单,那时中国形形色色的文人还谈得上所谓“文化版图”,今日中国的文化人结构,顶多只能称作“文化板块”吧。

总之,用今天种种新观念强求八十年前的中国人、中国事,并以此作出贬褒,划分对错,那我们的进步其实有限,对中国现实的认知,也还是有限。

鲁迅交友之广,也是这个演讲中提到了的,但后人在照例的宣传中,只知道他有共产党朋友。鲁迅一生在对待朋友,与朋友相处方面,大致是怎样的性情?

陈:除了不可能查证核实的隐私,没有一位中国作家像鲁迅那样被详详细细暴露在公众面前。由于长期独尊鲁迅,他生前的所有生活记录——日记、书信、大量回忆和旁证——不但全都出版,而且重复出版。诸位如果真要了解鲁迅,可能要比了解任何其他中国作家更方便。这些资料中充满鲁迅对待朋友的故事和细节,诸位有兴趣,很方便查证。

然而长期被政权神化、非人化、政治化,鲁迅反而被过度简化,鲁迅资料中丰富翔实的日常细节,后人视而不见,绝大部分人谈起他,就是好斗、多疑、不宽容。语文教科书长期强迫学生阅读鲁迅,成功地使一代代年轻人厌烦他,疏远他,今日的文艺中青年多半不愿了解他,因为怎样看待鲁迅早已被强行规定,以至几代人对威权的厌烦、冷漠和敷衍,也变成对鲁迅的厌烦、冷漠和敷衍。敷衍一位历史人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简化他,给他一个脸谱,很不幸,鲁迅正是一个早已被简化的脸谱。

鲁迅很早就说过,你要灭一个人,一是骂杀,一是捧杀。大家现在看见了,过去半世纪,胡适被骂杀,鲁迅被捧杀。近年情况翻了一翻,是鲁迅开始被骂,胡适开始被捧,然而还是中国人的老办法:要么骂,要么捧,总不能平实地面对一个人,了解一种学说,看待一段历史。“兄弟失和是他最难释怀的内伤”,这几乎也可算鲁迅生涯中的一桩超级情感公案。而且,尤具戏剧性的是,他与周作人在进入历史书写中所处的境地,甚至都可以用“神鬼”之别来描述。这个方面,除了失和内情的悬疑,周氏兄弟在对待亲情方面,性格有很大的不同吗?就鲁迅的作品来讲,有涉及这些吗?

陈:鲁迅不是神,周作人也不是鬼。周作人曾在早年说,自己心中“有一个绅士鬼,一个流氓鬼”,这是文学的说法,修辞的巧妙,我们就此说周作人是鬼,那是不懂修辞,不懂文学,别说当不成绅士,恐怕还不如流氓,中国从前的流氓,有性情,会说话,用词很别致。如果因为周作人当过汉奸,就说他是鬼,更不应该。你是陈独秀,是胡适,是周作人的同辈,你或许有资格骂他一句,贬他一贬,到了我们这一代,有什么资格呢?我不认为我有资格责难前辈,看不出我们有什么道德的高度可以遥远地责难一位五四时期的文人——那是多么轻佻的道德姿态。诸位请看看今日中国成千上万的贪官、污吏、黑矿主、王八蛋,那才真是妖魔鬼怪啊。

至于周家兄弟的情感关系,哥哥弟弟都写过。中国从前的规矩,母亲死了,大姐在家就是母亲,父亲死了,大哥就是父亲,担当权威,负起责任。鲁迅的父亲早死,此后一生,他一直是位好哥哥,不摆权威,尽责任。他留学回来,接母亲到北京,给弟弟在北大安排教职,北京两处房产是他的薪水盖起来。弟弟得病,他比弟弟还急,后来写在《兄弟》这篇小说里。但是彼此失和,直到去世,在可见的文字中,两兄弟都很得体,即便在大观点大是非上有所暗示、有所表达,也十分厚道,十分守度。从前有句话,叫做“君子绝交,不出恶言”,何况兄弟失和。大家要知道,他们周家兄弟在当时是极端新派的、前卫的文人,但他们的行为大致遵行旧道德,不但他们,英美派“海归”的为人处世也谨守旧道德的规范。胡适在台湾去世后,蒋介石挽联就说出这层意思,我记不得原话,大致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我们再回头看看从1949年直到今天,中国的文人之间、师生之间、朋友和亲人之间,发生多少卑鄙丑恶、乖张惨痛的故事,像周家兄弟那般失和,像五四文人那种有教养的绝交关系,在今天,寥若晨星。

据说周作人晚景很凄凉,他一生是不是都对鲁迅怀了怨恨之心?

陈:周作人晚年不是凄凉,而是孤立和悲惨。说他孤立,因为建国后他被提前释放,毛泽东批示将他养起来,写回忆,弄翻译,月薪两百元,相当高。但他不再有朋友,不再有社会地位。说他悲惨,是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多年,到“文革”,他就被红卫兵折磨,撵到破屋子里,有个老婆子偷偷伺候他,有一天他在炕上喝完一碗粥,当天就死了。

周作人晚年有一方印章叫做《寿则多辱》,说的是实话。但他刻这方印时,还想不到会领教“文革”时期的侮辱。他因汉奸罪被审判,坐监牢,属于惩罚,不是受辱。

至于他一生是否对鲁迅怨恨,我以为不要随便揣测。即便有怨恨,那也并非是错,因他是鲁迅的弟弟。而像这样的兄弟恩怨,不是外人可以任意揣测的。在座诸位可能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但都有父母、亲人、好朋友,外人公开揣测议论你们的私人感情关系,你们会同意、会接受吗?“政治化的鲁迅遗产以不可抗拒的方式灌输至今,看不出停止的迹象——在中国,鲁迅和马克思各有分工:鲁迅专门负责诅咒万恶的旧中国,马克思专门负责证明社会主义的必然性。”这个意思,就是事实上的鲁迅并不只是诅咒万恶的旧中国,他诅咒之外的东西,可以简要介绍下吗?

陈:“吃人”的“礼教”,顽劣的“国民性”,军阀统治,国民政府的压迫,等等等等——这些主题,是鲁迅一代知识分子全都诅咒的事物。陈独秀、胡适,当年就是发起反礼教、主张文学革命、呼吁改造国民性的先锋人物。

可是为什么大家只知道鲁迅一个人在“诅咒”呢?就因为五四一代知识分子和知识遗产,被高度政治化——胡适的知识背景是英美那一套,后来又和国民政府合作,所以他的革命性全部不算,变成反动派;陈独秀因为二十年代末不服苏联的管制,既被共产国际抛弃,又被中共党内打击,所以他的革命性也全部不算,连创建共产党的大功劳也不算。鲁迅死得早,没有介入国民政府,也不是共产党员,而他的“诅咒”具有高度的文学性,他在新文学运动中的影响力和权威性,其他新兴知识分子比不上,所以鲁迅在建国后最有利用价值,最方便被以一种极不道德的方式树立为一个道德的,甚至超道德的形象,来压迫大家。

在这一场巨大的阳谋中,真正被利用的是我们几代人。独尊鲁迅的真目的,是为了使我们无知,使我们不怀疑,使我们盲从意识形态教条。我应该说,我们几代人被成功地利用了。现在一部分人知道被利用,于是掉过头来诅咒鲁迅。

那么鲁迅是否还“诅咒”过其他事物呢?第一,鲁迅固然诅咒过古文、礼教之类,但对其他事物,他不是诅咒,而是怀疑、讽刺、批评;第二,他议论过的事物,太多了,譬如文人相轻问题,翻译问题,美术问题,小孩子和妇女问题,留胡子和拍照问题,书籍封面设计和毛笔钢笔问题,等等等等。但他怀疑批判的方式多种多样,有轻重,有曲直,亦庄亦谐,即便他被引述最多的批判命题,也不像长期宣传的那么极端、片面、简单;所以第三,今天议论鲁迅的年轻人,阅读过几本鲁迅的书?阅读过多少其他五四文本?假如阅读过,应该不会有以上问题,不会问鲁迅时代的其他文人是什么状况,鲁迅怎样对待他的朋友或兄弟,尤其不该问鲁迅是否还诅咒过其他事物。为什么呢?因为只要阅读鲁迅,阅读那个时代的作品,就不会有以上疑问,即便有,也不是这么问法。

总之,半个世纪的洗脑,弄得本来应该知道的事情,变得不知道,本来蛮清楚的是非,变得不清楚,本来很普通的常识,变得很稀罕。独尊鲁迅的后果,不是我们只知道鲁迅,不知道其他人,而是我们连鲁迅也不知道,也要来问。

我今天回答的,其实都不该是问题,结果都变成问题,要破解这些问题,很简单,请阅读鲁迅。可我从来不劝告别人读鲁迅,因为几代人被逼着读鲁迅,读了等于没读,或者,还不如不读——这就是我为什么说:扭曲鲁迅,就是我们的被扭曲。

在这个演讲中,陈先生也认为“中国毕竟有所进步了,今天,鲁迅的读者有可能稍微接近鲁迅生前的语境”,那么,鲁迅生前的语境究竟是怎样的?通过鲁迅的作品,我们是否能比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到?或者说,我们需要如何自觉地破除掉那种强加的误导,去通过鲁迅作品,而真正了解那个时代?

陈:当我们说怎样“真正了解那个时代”,似乎暗示:我们已经了解自己的时代——我们真的了解自己的时代么?我看不了解。我们为什么要了解“那个时代”呢?就是为了了解我们自己的时代。

鲁迅时代的所谓“语境”,当然可以在鲁迅作品中到处感受。譬如他们两兄弟伙同北京一帮不安分的教授,一再写文章公开痛骂当时的教育总长章士钊,现在哪个文人敢骂现任教育部部长?就算有,哪家媒体敢发表?又譬如鲁迅多次提到检察机关任意删除他的文章,可是当他将那些文章凑成集,还可以补全被删除的句子和段落,而且在下面标上黑线,告诉读者这些字句段落曾经被删除。再譬如鲁迅当年和许广平先生恋爱,走去广州、上海,一起过日子,生孩子,除了寻求母亲和原配的谅解,不必任何人同意。可是过了五十年,在我们的时代,鲁迅的亲孙子周令飞在东京和台湾同胞申请结婚,海峡两岸驻日本的官员没有一个人胆敢出面、胆敢做主,哪怕说一句同情的话。事后,这边的高级官员还教训令飞的父亲,要他退党,要他和儿子脱离关系。大家想想看,一方面独尊鲁迅,一方面居然要鲁迅的儿子和鲁迅的孙子脱离父子关系,这是什么“语境”?

诸位要想“全面客观”了解“那个时代”,读一个人的书,绝对做不到。最笨的办法就是读各种各样的书。如今的书店和图书馆,各种各样的书越来越多,只要你想了解,你就去买来借来读,好不好?

至于怎样“自觉破除那种强加的误导”,我的意见,是先从语言开始,从我们张口说话开始。我们几代人,包括今天八九十年代出生的大学生,一开口,一下笔,都是党的语言,党的文化,除了这种语言,我们没有别的语言,没有别的表达方式——但这个问题太大了,这里不展开。《笑谈大先生》,说了鲁迅的好看好玩,印象最深的还有那些评价,说一些人,在中国近代史都称得起先驱和导师,“他们的事功,可以说均在鲁迅之上”,这点真的显出有“不仅还原鲁迅,还还原着一个时代”之感。希望仍以这样生动可信的方法,为我们再画一个时代轮廓背景里的鲁迅像。

陈:这也是多读书的问题。“事功”在鲁迅之上的人物,民国时代太多了。譬如鲁迅是晚清的留学生,早期留美学生中有位詹天佑,曾经建立大功劳,就是发明了“人”字形铁轨,修成京张铁路。留日学生中有位大名鼎鼎的秋瑾姑娘,为了反清,脑袋给割下来。鲁迅从来没有发明任何有用的工具,也没有为革命蹲过一天监狱,更别说献出生命,他只写了一篇几千字的小说,叫做《药》,算是纪念秋瑾。

可是我以为这几千字,可能比秋瑾姑娘的牺牲更有价值。秋瑾献出自己的性命,未能阻止在她身后多少百万的性命继续牺牲,白白死掉。鲁迅借她这条性命告诉大家,中国的许多场革命何其虚枉,中国的亿万百姓何其昏昧,多少烈士以为一死之后,可以唤醒大众,可是后来几十年,上百年——容我说句残忍的话——成千上万的烈士真是白白死掉,他们以为自己的血可以免除民族的罪孽,结果我们的种种罪孽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变本加厉,今天社会上许许多多悲惨离奇、卑鄙无耻的事,在秋瑾和鲁迅的时代,不但没有,而且说给他们听,他们根本听不懂。

可是民众不仅不想到感念烈士,而且多数早给忘了。鲁迅在二三十年代的几篇杂文中就写道,民国人早已忘了建立民国的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现在大家看看,什么七十二烈士,什么秋瑾姑娘,包括《药》这样的小说,包括小说中揭示的道理,多少人记得?多少人在乎?这就是鲁迅的小说的厉害——在中国,你为大家死,你死了也白死,而鲁迅呢,我看是写了也白写,他的书写的残酷,犹如血迹,是让人看了害怕而厌恶,赶紧清洗掉,弄得不像出过血才好。

所谓“事功”,大约是指某人为社会、为国家做成什么事情,可是我用这个词,意思是我们怎样看待一位文学家,怎样看待一件毫无用处的文学作品。现在对鲁迅的许多非议,其中一条就是说鲁迅只管批评,没有正面的建议。这话很好听,仿佛很正确,也是今天经常听见的漂亮话,说是许多知识分子只知道批评,不做实事——没错。鲁迅不会建造青藏铁路、不会弄个卫星升天,也不可能发明一项手机功能,或者给诸位找份工作,加点工资,教你怎样升官发财……中国这一百多年关于物质的事功,何止千万,诸位今天大学毕业,如果以为多少万年薪,弄个公寓,买辆好车,便是人生的大幸福,大目的,那真是别去读什么鲁迅与胡适,不如痛快赚钱,或者赶紧做官,任期内闹点政绩,拆几条马路,圈几块地皮,撵走居民,盖几座高楼,那才是伟大的事功啊!

在《鲁迅与死亡》中,记得有说鲁迅写故友或记念文字,总能击中人心,音容笑貌愈加清晰,但后人再来写故去的鲁迅,却是越描越模糊。为什么意识形态会戕害人心到这个地步呢?

陈:鲁迅是个至情至性的人,鲁迅又是现代中国罕见的文体家。有这两条,鲁迅的文章这才深沉动人。所谓“意识形态”教育的恶果,一面是泯灭人性,一面是破坏文体。为什么文体那么重要呢?因为感情性情,人皆有之,但你得将复杂细微的内心情感说出来、说得好,却是非常难。别说悼念文章,就是哭丧也要绝好的技巧。我在乡下插队落户时,亲眼见过发丧的家族特意花钱请乡里公认的专业哭丧人,调动情绪,营造气氛,那是哭得来出神入化,从低音到高音,从喃喃私语到放声号啕,那节奏、音量、姿态、表情的控制,简直叹为观止……这样来比喻鲁迅的文章,固然不妥帖,不过诸位要是读一读鲁迅的书,再查对文章写成的日期,你就会发现鲁迅几天前写写调皮的短文,今天沉痛地悼念朋友,再过几天,他又去写妙趣横生的时评,或者老老实实的学术文章。

其实民国时代,连朱德这样的武人悼念母亲,也是质朴真挚,比今日的文人写得好。那时的文人描述亲友,悼念故人,有不少好篇章,譬如朱自清的《背影》,虽然我不认为写得那么好,但也情性毕露,很可读。

这五六十年,全社会发展出一整套语言,煽情、造作、夸张、空洞,打开电视,几乎每个节目主持都用这种语言说话,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这样说话,即便说得是真人真事,真挚的感情,语言却是空洞、夸张、造作、煽情,而且大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我们是从丧失语言开始,丧失了传统、丧失了天性。你去听听一个幼儿园孩子说话,说到自己的爸爸妈妈,就已经造作不堪,不像一个孩子的说话。但这个题目太大了,今天也不展开。

鲁迅其实有比较长的教书生涯。他是个好老师吗?是怎么样风格的一个老师?他有情感传奇,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师生恋。你也曾教书。对他的教书经历,有过特别的关注、兴趣和研究吗?

陈:鲁迅的所谓“师生恋”,在民国人物中并不格外“传奇”,算不得“轰轰烈烈”。当时著名的恋爱太多了,暗中的罗曼蒂克故事也不少。单是第一代共产党内的爱情故事就多得很,不方便说,可以公开说的,譬如徐志摩与陆小曼,徐悲鸿与孙多慈,都是有名的例子,在当时公开登报的……胡适与原配白头到老,名声很好,但他与美国恋人几十年的情书,台湾早已出版,他女朋友不止一位,当然都很得体。那位曾经要和鲁迅打官司的顾颉刚,在原配之外曾长期追求一位刚烈的革命女生,书信日记里是死去活来,那女同志解放后还在政协做官;被军阀枪毙的著名报人邵飘萍,三房夫人,都是红颜知己,大好人。北大前校长蒋梦麟丧妻后,与一位女子的婚恋在台湾闹得一帮老朋友伤透脑筋。还有左翼大王、文化主管周扬同志的发妻,是一位大家闺秀,变卖家当支持老公闹革命,结果周扬去延安后将她抛弃,娶了新人,一直瞒着,以至含辛茹苦的夫人得知后,发疯至死。另外,建国后第一任文化部部长茅盾先生也有一场漫长的婚外恋,那女子解放后还写了痛苦的回忆。

鲁迅因为被独尊,所以他的所有故事被放大,挡住了许多民国往事。现在,民国史料大量面世,我们可以自己看一看。上海老中医陈存仁先生的《银元时代生活史》,其中写他和章太炎、于右任、吴稚晖的亲身交往,充满细节,好看极了。譬如于右任曾经长期躲在上海的妓院,不是为了风流,而是为了清静,又譬如吴稚晖,自己德行还好,却非常喜欢讲黄段子,逗人乐。

我不曾特别留心鲁迅的教书生涯。鲁迅不自恋,很少谈自己,谈起来,只是自嘲,他对自己的身份地位,譬如教授啊、名人啊、导师啊,要么从不说起,要么就是嘲笑。可是民国的老师普遍有师德,爱学生,例子很多,举不过来。

鲁迅与年轻人的关系十分著名,生前不知帮助多少年轻人。给他画封面的画家陶元庆夭折了,他来出钱造坟,韦素园和瞿秋白死了,遗稿都是他亲自整理,花钱出版。这些人都比他年轻十几二十岁。有些晚生后来背叛他,攻击他,鲁迅至死也并不因此失去对别的后生的好心意。而胡适对学生和年轻人也是关爱提携,不遗余力,经常慷慨出钱赞助。他提倡新诗新文学,可是自己缺少文学的才华。有位年轻诗人他赏识,可惜名字我忘记了,这小年轻老是跟他开口要钱,他也居然一次一次给,一百银元,甚至两三百,这在当时是很大的数目。“文革”中自杀的前北京市副市长吴晗,就曾被胡适赏识,亲自介绍他到清华学明代史,吴晗不久入了地下党,解放后出任北京市副市长,还不得不批判恩师胡适之。台湾那位李敖年轻时穷困,就曾得到胡适的资助,现在李敖为了感谢他,还要自己花钱在北京大学给胡适造个铜像,我猜北大不会批准的,虽然北大的光荣,北大之所以是北大,和胡适很有关系。

鲁迅教书的细节,据学生回忆,一是清晰,一是好玩,经常逗得哄堂大笑,有位北大学生听他的课,笑得受不了,说是“好玩死了”。我只记得一个细节,是他文学史课讲到古代舞女一种发型,那发型的字,很古僻,又说到一种舞姿,是身体向后仰,鲁迅就当场作出向后仰的姿势,弯腰弯到支持不住,几乎倒下去,于是直起身子,说:“非不为也,余不能也”。我猜,其实鲁迅哪里看见过魏晋隋唐的舞女怎样跳舞,他是从古书古画中看来,凭自己想象,当场作点动作,然后特意用古语说:“不是我不愿意呀,是我学不像呀,”逗大家笑笑。

好了。我现在也来借这句话:“非不为也,余不能也”——今天给大家勉强讲鲁迅,应该到此为止了。人物

探源胡适日记中的郑毓秀

蔡登山

在民国以来众多的杰出女性之中,有一个集诸多“第一”于一身的女性,特别引人注目。她曾经是民国政府时期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非官方女性外交特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国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性律师……这位拥有众多“第一”、可谓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就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郑毓秀。

尽管是如此“杰出”的女性,胡适生前对郑毓秀似乎印象极为不佳,他在1930年7月16日的日记中说:“见法国人Chadowrne与Fonterioy,他们为李石曾、郑毓秀办一个La China Novelle月刊,想我参加,我婉辞了。”而到了同年9月3日的日记又说:“晚上听人说,法国人Chadowrne受李石曾、郑毓秀的委托,办一种法文月刊,名‘La China Novelle’。此君对人说,应请胡适加入撰述。此话被他的老板们知道了,这刊物就停办了(此月刊的第一期文字已排成大半,我曾看见校样)。这又是‘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了。”在1931年1月2日的日记又说:“到Hussy家访顾少川夫人(按:顾维钧夫人黄蕙兰女士),即在那里打扑克牌。晚饭席上Mrs.Hussy提议发电报给郑毓秀贺年,我不开口。后来她真用铅笔写电稿了,我才说:‘请不要放我的名字。’这班女人太不爱惜脸面!”甚至在同年的1月17日的日记,胡适写道:“(杨)仲瑚做了郑毓秀的姐夫,遂得特区(公共租界)法院院长。我因此不与他往来。近日孟麟、昌之为同乡程庸熙医生被捕事,天天来求我去看杨君,不得已去访他,不遇,投一片而行。”先是拒绝在与郑毓秀相关的刊物写稿,再则不在众人联名的贺年电报上签名,到后来甚至因是其姐夫之关系,而不与杨仲瑚往来,这对素来“理性”、政通人和的胡适而言,颇为不寻常。

但尤有甚者,胡适在1930年10月11日的日记里说:“……后来夏奇峰也来了,他最知道郑毓秀和王宠惠、魏道明等人的故事,谈的甚有趣味。郑毓秀考博士,亮畴(按:王宠惠)与陈箓、赵颂南、夏奇峰诸人皆在捧场。她全不能答,每被问,但能说:‘从中国观点上看,可不是吗?(An point de vue Chinoise,nest ce pas?)’后来在场的法国人皆匿笑逃出,中国人皆惭愧汗下。论文是亮畴做的,谢东发译成法文的。”日记接着还有一段更劲爆的:“她的侄儿小名阿牛,有一天撞见她与魏道明裸体相抱,她恼怒了,把他逐出。此人即前月与电影明星李旦旦结婚同赴欧洲度蜜月的。魏道明之母常逼他结婚,他无法,乃令人从孤儿院中抱一小儿来家,说是郑博士所生。”

胡适提到小名“阿牛”的郑毓秀的侄儿叫郑白峰,当时是日内瓦国际联盟的秘书。而李旦旦原名李霞卿,生于1912年,广东番禺人,父亲李应生是位爱国志士。李霞卿幼年随父留学欧洲,后定居上海。由于受到中西文化的熏陶,李霞卿个性活泼,思想开放,多才多艺,更具一项重要素质——胆识过人。1925年底,李应生与黎民伟在上海创立民新影片公司——李应生是黎民伟的亲戚,公司由李应生任经理,主管经济和营业,黎民伟任协理兼制造部长,主管制作和技术。李应生并任影片《和平之神》的制片以及影片《三年以后》的监制,1927年任《复活的玫瑰》、《海角诗人》、《天涯歌女》等片的制片人。他还引导女儿李霞卿进入电影界,并为其取艺名“李旦旦”。李霞卿先是参加了电影《玉洁冰清》的拍摄,充当一个配角。从没拍过电影的李霞卿,一点也不怕镜头,表演十分成功,导演卜万苍、编剧欧阳予倩对她特别满意。此后,李霞卿连续主演了《和平之神》、《海角诗人》、《天涯歌女》、《五女复仇》、《西厢记》、《木兰从军》等影片,被誉为“天天向上的李旦旦”。她的剧照及生活照充斥于报章杂志。李霞卿外形漂亮,有着圆圆的脸庞,适度的身材,动人的体态,还会骑马、游泳、开汽车,是一位新型女性的典型。而正当人们以为李霞卿将沿着电影明星的路子一直走下去之时,她却离开影坛,嫁给了郑白峰——据说这是郑毓秀一手安排的。李霞卿随丈夫到日内瓦居住期间,在那里加入航空学校,学习飞行。几年之后,她又转到美国奥克兰波音航空学校深造,掌握了各种复杂的飞行技术,并成为美国妇女航空协会会员,加入了卡特皮勒飞行俱乐部。1936年,李霞卿乘美国柯立芝总统号油轮回到上海,顿时又成为新闻人物。同年,“上海市民献机命名典礼”在龙华机场举行,观者如潮,达十五万人。李霞卿当场与另一驾驶员登机凌空表演,轰动效应可想而知。要知道,在那个年月,女子会开汽车能有几人?更没听说过女子开飞机了!更何况这位女子还是电影明星呢!以后,李霞卿驾机飞南京、洛阳、成都、西安、昆明、贵阳、太原、北平等城市,还撰写了一部二十万字的《改革中国航空的建议》。“八·一三事变”后李霞卿迁居香港,后又赴美国芝加哥。在美国,她驾驶一架名为“新中国精神号”的单翼型飞机,做了一次极为轰动的环美飞行。在美国,李霞卿又接受派拉蒙影业公司邀请,参加了以中国抗日战争为背景的影片《歧路》的演出。长期以来,一些书刊错误传抄李霞卿于1940年(或1944年)在一次飞行事故中“结束了年青的生命”,而实际上她一直到1998年才在美国逝世。

关于胡适说到的1924年郑毓秀在法国巴黎索邦(Sorbonne)大学(巴黎大学的前身)考博士的情形,传记作者唐冬眉在《穿越世纪苍茫——郑毓秀传》一书中说:“若干年之后,郑毓秀都还记得博士论文答辩时的情景:她穿着一件白底蓝花的上装,衣服裁剪得体,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中国女性柔美的身躯,耳垂上戴着一副母亲送给她的玉耳环,手腕上一对玉手镯,乌黑油亮的头发,一丝不乱地紧贴在耳后,露出她那宽大饱满、充满智慧的额头,冰清玉洁的装扮,体现着东方女性优雅的气质和风韵。在巴黎大学一座哥特式建筑风格的教室里,主考官穿着红色长袍,坐在巨大的桌子前,郑毓秀手拿着论文,用地道的法语宣读着她的论文概要,她微微有些颤抖的声音,在高耸的圆拱形天花板下空洞地发出回声。那一刻是紧张而激动的,当主考官全票通过郑毓秀的博士论文之后,她向老教授们深深地弯下腰,表示她的真诚谢意。然后,她冲出教室,扑向早已在外等待消息的魏道明,高兴地喊道:‘通过了,通过了!’”较之胡适日记所载,似乎后者更为真实些。笔者不知传记作者的这些场景的描写是根据郑女士的回忆录,或传记作者自己的想象,但较之夏奇峰的描述,是有些避重就轻而少了临场感。夏奇峰说:“她全不能答,每被问,但能说:‘从中国观点上看,可不是吗?(An point de vue Chinoise,nest ce pas?)’后来在场的法国人皆匿笑逃出,中国人皆惭愧汗下。”虽只有短短几句,但若非在现场的人,是无法说出那种场景的。因此这件事该是信而有征的,何况胡适素来讲究“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对于无稽之谈,他大概会一笑置之,而不会郑重其事地把它写下来。

至于夏奇峰为何人,许多人有所不知。夏奇峰(1887—1961)原名云,江苏泰州人,1887年生。1911年入苏州江苏高等学堂,1914年毕业。适逢欧洲在中国招募华工,他应招去法国。1915年至1919年,在法国任翻译。1920年任上海《时报》馆记者、特派员,后赴欧洲,任驻法国巴黎和瑞士通讯员。1923年任日内瓦国际联盟秘书厅秘书,兼赴法国考察中国代表团专门委员。1928年回国后,在上海任《革命日报》记者。1932年至1934年12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1938年结识陈群,后在伪维新政府内政部任处长;同年9月,北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北平成立“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夏奇峰任事务部政务次长;10月一度署理“维新政府”外交部部长。1940年3月,任汪伪政府监察院审计部部长;12月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1943年4月,兼任汪伪接收法国专管租界委员,并参加汉奸组织“大民会”。1945年1月,任汪伪撤废各国在华治外法权委员会委员。抗战胜利后,在上海因汉奸罪被捕;10月被国民政府苏州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送上海提篮桥监狱执行。1949年后,继续服刑,于1961 年9月11日病死。

夏奇峰1914年以后在法国工作期间,郑毓秀也在法国求学。以郑毓秀当时在法国留学生中锋头之健,她的事迹当为夏奇峰所熟知。而1924年郑毓秀考博士,夏奇峰当时确在法国没错,他不仅参与盛会,况且他还举出陈箓、赵颂南、王宠惠等人也在现场。其中陈箓(1877—1939)是近代外交家,字任先,号止室,福建闽侯人,光绪末年法科进士。1891年进福州船政学堂学习,后被开除学籍。1894年入铁路总局附设矿化学堂,越三年,学堂裁撤。1898年入武昌自强学堂,1901年毕业后留校任法文教师。1903年4月,护送留学生赴德国,事毕赴法国。翌年入巴黎法律大学。1907年获法学士学位。1908年回国,历任法部制勘司主事、翰林院编修、外务部考工司郎等。1912年任中华民国外交部政务司长,后任驻墨西哥公使、都护使驻库伦办事大员、外交次长等。在外交总长出席巴黎和会期间,代理外长一年。1920年9月,北京政府任命他为驻法国全权公使。他在这个位置上做了近八年,是晚清和民国期间任职时间最长、并享有“法国通”美誉的驻法使节。1938年3月,出任伪维新政府外交部长,投靠日本。1939年2月19日,在上海寓所被国民党军统特工人员刺杀身亡。著有《止室笔记》、《法文文牍程序》,译有《蒙古逸史》等。而赵颂南,原名诒诪,江苏昆山(今属上海)人,1869年生,法国留学生。历任湖北农业学堂监督,驻比利时、意大利及荷兰等国使馆二等秘书,巴黎和会中国代表团随员。1919年1月,暂署驻巴东领事,未就。1921年3月,调署驻比利时昂维斯领事。1922年12月,任驻巴黎总领事。他后来跟胡适极为友好。1926年7月,胡适因参加中英庚款访问团而远赴伦敦、巴黎,8月24日,他在巴黎见了赵颂南总领事。次日赵领事请胡适吃饭,并同游Palais des Beanx Arts,胡适说:“馆中展览的美术作品皆是法国百年中的作家的作品。”而8月31日,赵领事更邀胡适到他的乡间避暑处游玩,这次并见到了赵夫人——也就是徐寿的孙女,徐建寅的长女,后来和胡适有过一段情的北大女生徐芳的姑姑。

至于王宠惠(1881—1958),字亮畴,广东东莞人,1881年生于香港。1895年考取天津北洋西学学堂(北洋大学前身),攻读法科法律学门,1899年以最优成绩毕业,获得中国近代第一张毕业文凭。1901年赴日留学,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研究。1902年赴美留学,先入加州大学,后入耶鲁大学,获法学博士,旋即赴英国继续研究国际公法,并获得英国律师资格。1907年,他将德文版《德国民法典》译为英文,此译本一出版即博得世界法学界的广泛赞誉,成为英美各大学法律学院指定的必读课本。辛亥革命成功后先是被推为副议长,后于1912年1月3日经孙中山提名,被任命为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总长。袁世凯窃国后,曾在唐绍仪内阁任数月的司法部总长,当年才三十二岁。五四运动前后是北京大学教授,和胡适一起鼓吹“好人政府”主张。1922年9月任北京内阁总理。1923年被国际联盟选为海牙国际常设法庭候补法官。1925年8月,北京政府任命他为修订法律馆总裁。1927年6月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部长。次年8月任国民政府委员、第一任司法院院长。1931年5月,再次出任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正法官。1936年底回国,赞成西安事变和平解决。1937年3月起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并一度兼代主持行政院。抗日战争爆发后,以外交部长名义发表抗日声明。1941年4月转任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1943年11月随蒋介石访问印度,出席开罗会议。1945年4月代表中国出席在美召开的联合国宪章制宪会议。1946年11月出席国民大会,参与《中华民国宪法》的制订工作。1948年再任司法院院长。1949年赴香港,后转台湾。1958年3月15日病逝台北。

至于夏奇峰说郑毓秀的博士论文《中国比较宪法论》是王宠惠代做的,以王宠惠是法学专家,而且是专门研究宪法的,加以和郑毓秀交情匪浅,这是大有可能的。就是由于别人捉刀,也才导致她在口试时,被问得招架不住的窘境。据传记作者唐冬眉的叙述,1914年4月,郑毓秀入住巴黎市区的克瑞桑街6号。房屋宽敞,几乎等于一大杂院,同住的除了从中国带来的管家董五与厨子韩、李两女佣,还有亲朋好友数名。郑毓秀有家庭的资助,还有广东政府的公费助学金,因此她不同于一般来法国的“勤工俭学”生。因此,“郑公馆”的客厅是座上客常满的,再加上她个性豪爽且慷慨热心,“郑公馆”不仅是留学生爱去的地方,也是王宠惠、张静江、李石曾、胡汉民等昔日革命同志当时的政府要人到巴黎时聚会所在。郑毓秀视王宠惠为法学师长,再加上同乡这层关系,两人自然都感到亲切。王宠惠每次到巴黎来是一定要去郑毓秀那里,一行数人常常逛公园,游名胜以及购买新奇物品,都是由郑毓秀引导指点。郑毓秀豪爽之外并不缺少女性的细致温柔,她知道王宠惠一生最感兴趣者莫过于书籍,因此,她经常与王宠惠出入的地方当然就是书店了。而且,每当王宠惠到“郑公馆”时,一盒上等的老牌雪茄和一壶清香四溢的红茶早已在客厅的茶几上等候了。因为郑毓秀知道王宠惠虽多数时间在欧美度过,但仍未养成喝白开水的习惯,他爱的是红茶。两人在客厅落座,旁人往往就插不上话了,王宠惠一口广东官话,中间夹几句英文,也只有郑毓秀能对上他的家乡官话。两人谈笑风生,而旁人却不知所云。

报人金雄白说:“民国初年,有两本专门描写海外留学生趣闻艳事的小说,曾经万人争诵:一本是有关日本留学生的《留东外史》,另一本是写法国留学生的《海外缤纷录》。”《海外缤纷录》属于鸳鸯蝴蝶派的章回小说,共四十回。浙江慈溪人陈辟邪著,20年代末在上海《商报》连载,后由卿云书局出版,畅销一时。作者写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留学法、德两国的留学生生活。郑毓秀、王宠惠等事迹,无可避免地也被写入,只是作者姑隐其名而以“陆秀女士”、“黄老博士”代之。虽然小说家之笔,不能尽信,但当时的传闻应该是满天飞的。《穿越世纪苍茫——郑毓秀传》一书的作者又提道:“但是,王宠惠因在国内早有婚约,对郑毓秀也只有‘发乎情止乎礼’,未有最后决断。”其实王宠惠的元配是杨兆良,于1918年生下长子大闳后,次年再度怀有一女婴,但因难产去世。1920年冬,经朋友刘景山介绍,王宠惠认识了天津籍的朱学勤小姐。1922年11月26日,他和朱学勤小姐订了婚。紧接着到欧洲任职,返国后又忙于新的职务,直到1927年9月间,他出任司法部长,11月17日,才在上海圣约翰大学的教室内,和朱学勤小姐结婚。当时王宠惠年四十七岁,朱学勤年二十六岁,两人籍贯分属南北,然情感无间,室家之乐生趣盎然。笔者找到收在《王宠惠先生文集》中的四封以毛笔写的书信,极为难得,特抄录如下:(一)

学勤妹爱鉴:九号及十号函,均已收到。吾妹抵下关时,兄适往上海,虽事前相约,恐亦无从晤谈也。昨日外交委员会各委员对于兄之赴欧,已表示赞同,想不日当可脱离此间。兄现在因结束各事,异常忙碌,但每有暇时,未尝不神驰左右。此中依依不舍之状况,有不能形诸笔墨者。吾妹闻之,得毋以其为迂乎?接读来书,知吾妹有微恙,未审已痊愈否?念之。兄数年来对于妹之态度,殊不合情理,及今思之,犹有余痛,虽然往事已矣,来者可追,惟望此后或有赎前愆之机会也。匆匆草此,尚祈珍重。是所至祷。即问近佳。兄 C.H.W 十二月十四日灯下(二)

学勤女士如晤:别后时局丕变,真有出吾人意料之外者,吾国兵连祸结,无有已时,可为浩叹。愚数日来患咳甚剧,抱病之躯,益以冗俗碌碌,此中苦况,难与人言。匆覆。此颂日祉。阖府均叩安问候。知名 十二月十二日(三)

学勤妹如晤:迭接手书,备悉一切,阙然久未报,幸勿为怪。兄本拟今夏归国,只因重要问题莫克如愿,此中苦况可为智者道,难与俗人言。吾妹闻之,得毋以其为迂乎?兄现暂居乡间,距法京约半钟火车,每日专攻法文数小时,暇则往藏书楼研究比较法学,以此度日,亦云苦矣。近阅西报,知远东大局将有丕变,东望故国,不禁有无穷之感慨。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草此即问起居,阖府统此请安,恕不另。惠书仍请寄使馆转交。兄惠 九月十六日(四)

学勤妹如晤:一别多时,甚念。兄前月来沪,过津时行色匆匆,未克趋府畅谈,兼诉离衷,至为抱歉。日来公私栗六,殊鲜暇晷,一时尚难返北。吾妹近日作何消遣?此间甚暖,想津沽当亦相同,诸希珍摄为荷。专此祗颂夏祉。兄 C.H.W 六月六日。阖府统此,恕不另。惠函请寄 Mr.C.H.Wong To Mr.H.C.Tom,Jessfield Road Shanghai.

郑毓秀当时虽然爱上了王宠惠,无奈最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终未成姻缘。1926年,郑毓秀与同学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业务,并成为中国第一个女律师。魏道明(1901—1978),字伯聪,江西德化(今九江县)人,1901年9月17日生,小郑毓秀近十岁。他在江西省立第一中学毕业后,随父亲到北京,就读于法文学堂。1919年赴法国留学,经同乡介绍认识郑毓秀,起初郑毓秀并未对他多加留意,只将他视为小字辈,后来魏道明也进入巴黎大学法科,成为郑毓秀的学弟,两人经常一起讨论功课,魏道明言谈中肯,有独到之处,得以折服自视甚高的郑毓秀,使她一改原先对他的态度,视魏道明为知己。1926年,魏道明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年秋回国,不久郑毓秀也返国,年底他们的联合律师事务所就开业了。时上海租界犹存,领事裁判权用于保障洋人权益,华人讼案不易得直,魏、郑两人每挺身而出,不惜与英法等国领事力争,于是魏郑律师事务所名乃大噪。1927年,郑毓秀与魏道明在杭州结婚。

郑毓秀先后出任过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检察厅厅长、上海地方法院院长等职,后任上海法政学院院长、教育部副部长等职。而魏道明后来任司法部部长、南京特别市市长,时年不过三十岁左右。1942年,魏道明接替胡适任驻美大使,郑毓秀成了大使夫人,协助魏道明开展外交工作。1943年,郑毓秀陪同宋美龄访美,深谙政治的罗斯福总统夫人称赞郑毓秀“具有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美国总统杜鲁门的夫人虽不过问政治,但仍和郑毓秀结为知己。1947年,魏道明改任台湾省主席,郑毓秀随夫赴台北。由于魏道明非蒋介石嫡系,1948年陈诚取代魏道明任台湾省主席,从此,郑毓秀夫妇淡出政治舞台。脱离了诡谲多变的政治中心,郑毓秀夫妇一度迷茫。为求安身立命,两人前往巴西。由于不善经营,外加人脉陌生,在巴西“世外桃源”居住几年之后,转赴美国。此时,两人想回台湾的机会十分渺茫,蒋介石甚至“缓发”两人的通行证。在美国居住期间,郑毓秀夫妇痛感“英雄无用武之地”,每天聚集朋友搓麻将,消磨时日。1954年,郑毓秀左臂发现癌症症状,被迫切除左臂,这对一世英名的郑毓秀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由于身体受伤,郑毓秀对金钱越来越看重,据说晚年的时候,郑毓秀无论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一个大手提包,那里面装着她的财富。客居异乡,被冷落的魏道明、郑毓秀夫妇度日如年。1959年12月16日,郑毓秀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六十八岁。

1962年,魏道明续娶无锡荣毅仁的妹妹荣辑芙女士为继室。据蔡孟坚先生言,郑毓秀晚年曾和他说及与荣女士如何认识及其来历种种,“我因知她系出自无锡荣家名门闺秀,自泰国与一位华先生离婚,到美国后再与一位华裔美籍商人李先生结婚,所以我一见到这位风度优雅、礼貌周到的荣女士,即称呼她为李夫人,事后郑博士要我改正,叫她英文名字‘Virginia’”。后来在郑毓秀病逝前后,荣女士即与Bong Lee 离婚。1964年,魏道明东山再起,出任“驻日大使”。1966年,调任“外交部长”。五年任期中,每年均亲自前往纽约联合国总部督战,维系“代表权”于不坠。1971年春,以胃出血甚剧,辞“外交部长”,受聘为“总统府资政”。蔡孟坚说,魏道明在他退休岁月及患病期间,“其夫人荣女士全心照顾,不仅觅医寻药,而且常约友人去看他,虽不多谈,只求他内心快慰,对这一位没有儿女的老政要来说,是最大的慰藉与幸福”。1978年5月18日,魏道明在台北病逝,享年七十八岁。

以上是由读《胡适日记》而引发的一些追索与探源,其用意在试图找出更接近事实的“真相”。因为后人为名人写传,或基于崇拜心理,或为贤者讳,常常歌功颂德,踵事增华,那就离事实越来越远了,甚至变成英雄“传奇”了。偶阅金雄白所著《江山人物》一书,提及郑毓秀任上海地方法院院长时他对她的印象:“作为一个职业报人的我,在小说上留给我的印象,以为郑毓秀在法国时期能如此的活跃,能如此的受到人们的乐与交接,无疑定是辩才无碍、风韵不凡的绝世佳人。当她任职之初,我就立即专程去访问了她。她那时住在法租界马斯南路一所旧式洋房中,与梅兰芳的居处为近邻。一见面,就使我感到了意外,出现在我面前的,形态上已是一个中年妇人,身材既不窈窕,姿容了无美感,肌理又粗黑而多痣。以这两位近邻而论,梅兰芳无愧于称为男性中的美男子,而郑毓秀则是十分平庸的一位贵妇人。”有时真是“百闻不如一见”,虽然“真实”有时是难以被接受的,但那毕竟是“真实”。“英雄”、“伟人”有时只不过是夤缘时会,所谓“时势造英雄”罢了,并不代表他们有何经天纬地的才能。何况英雄见惯亦常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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