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上开国三杰:看他们如何缔造并影响美国 富兰克林自传、华盛顿传、杰斐逊自传(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9 14: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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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富兰克林,(美)欧文,(美)杰斐逊

出版社: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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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史上开国三杰:看他们如何缔造并影响美国 富兰克林自传、华盛顿传、杰斐逊自传

美国史上开国三杰:看他们如何缔造并影响美国 富兰克林自传、华盛顿传、杰斐逊自传试读:

富兰克林自传

、华盛顿传、杰斐逊自传作者:(美)富兰克林, (美)欧文,(美)杰斐逊排版:KingStar出版社: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7-01ISBN:9787556302550本书由同人阁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富兰克林自传[美]富兰克林⊙著徐 枫⊙译前言人性的光辉

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1706-1790)是美国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和科学家、实业家。富兰克林出生在波士顿一个皂烛制造商家庭,他的父亲先后娶了两个妻子,前妻生了7个孩子,后妻生了10个孩子,富兰克林是他的第15个孩子。富兰克林10岁之前,曾上过两年小学,但是由于家庭人多,经济困难而被迫辍学,到父亲的商店帮着做一些剪烛芯、灌烛模、看店铺、跑腿的事情。但是,由于富兰克林不喜欢干这一行,在12岁的时候,他开始在哥哥詹姆斯的印刷厂当了一名学徒工。在那里,他除了学得一手出色的印刷技术之外,还充分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刻苦自学,读书成了他唯一的乐趣。为了省下钱来买书,富兰克林16岁的时候就成了一名素食者。正是通过这种长期的刻苦努力和坚忍不拔,富兰克林后来通晓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还大量阅读了欧洲各国的历史、哲学、文学等著作,而且对自然科学和政治经济学也有很深的研究。

17岁的时候,富兰克林因不满哥哥詹姆斯的虐待而来到费城,在一家印刷厂当了一名工人,获得州长的赏识。次年,由于州长劝富兰克林独立开业,于是富兰克林去了一趟英国,打算购买开业需要的设备,没想到受州长的欺骗而被迫留在英国一年多时间。回到费城后,富兰克林于1728年与人合伙开了一家印刷厂,因质量精良而获得了许多业务。第二年,富兰克林成为《宾夕法尼亚公报》的主办者。1736年,富兰克林当选为宾州州议会秘书,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富兰克林成名之后,在北美殖民地的文化传播和社会福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例如,由他组建的“共读社”“美洲哲学会”“北美科学促进会”、印刷厂、报社、图书馆、书店、医院、大学、城市环保队、消防队、治安队和地方民兵等组织,都成为北美相关组织和机构的开路先锋。他还对宾夕法尼亚的市政进行了革新,在农业生产、新式路灯和新式火炉、电学、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双光眼镜、玻璃乐器等方面做出了重大发明,在印刷技术的改进上也有所贡献。此外,富兰克林还研究过物理学、数学、光学、植物学、海洋学和天文学,他的成就甚至引起了英国皇家学会和其他学会的重视,使他成为它们的会员。

1754年,北美洲各殖民地代表在纽约的阿尔巴尼集会,通过了由富兰克林起草的殖民地联盟方案。富兰克林在这次大会上首先提出了“不联合则灭亡”的口号,号召北美各殖民地联合起来,为自由而斗争。1757年7月到1775年3月,富兰克林被派往英国,长期住在伦敦,和英国王室、议会等各界人士进行交往,为了北美殖民地人民的利益而努力斡旋,充分展现了一位优秀外交家和政治家的风采。

1775年5月,富兰克林参加了第二届大陆会议,和杰斐逊、亚当斯等人领导了会议中民主派(即主战派)对保守派(即主和派)的斗争。次年7月,他又参与起草和修改了美国历史上具有伟大意义的《独立宣言》。同年底,富兰克林出使法国,于1778年缔结法美同盟;又代表美国和英国谈判,于1783年签订《巴黎和约》,使英国正式承认北美殖民地独立,从而出色地完成了一系列外交使命,成为整个巴黎妇孺皆知的人物。1785年,富兰克林回国,接连三次当选宾夕法尼亚州州长。

1787年5月25日,美国第一次制宪会议召开,已经81岁高龄的富兰克林抱病参加会议,担任大会的副主席。当时,由于13个州的人口和实力相差悬殊,利益难以均衡,因此各州在“制宪”问题上争吵不休。这时,富兰克林再次发挥了他的个人魅力和才华,先后在大会上做了两次重要发言,并努力协调各方利益,终于使美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事实上,富兰克林还参加了这部《宪法》的部分编写工作。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因患胸膜炎病逝。

作为美国著名的思想家,富兰克林不仅用自己的远见卓识为我们今天所认识的美利坚合众国奠定了基础,清晰地构想出美国的立国之本,指出各个联邦必须走联合之路,必须脱离英国的统治,并且投入了毕生的精力,来维护和确保这个国家成为他心目中的理想国度;更重要的是,富兰克林还用自己的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青年,而最能体现他这些思想的,莫过于他的代表作《自传》了。《富兰克林自传》分为正传和续传,是作者在晚年分四次写成的:第一部分也即正传的全部,是1771年在都怀福德村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写的;第二部分是1784年在巴黎附近的帕西写的;第三部分则于1788写于费城;第四部分是退休之后于1790年初在家里写的,但是只写了两天,富兰克林就一病不起,离开了人世。因此,这部《自传》只写到1757年,至于作者更加辉煌灿烂的后半生却没有写出来。《自传》的第一部分是富兰克林写给儿子的信,所以主要讲述家庭和个人的历史。但是当富兰克林的朋友艾贝尔·詹姆斯和本杰明·沃恩等人看了这部《自传》的部分手稿后,大为赞赏,他们写信给富兰克林,要求将它发表出来:

它几乎不知不觉地引导着年轻人决心努力成为一个像作者一样善良而优秀的人。比方说,如果您的传记发表的话(我想它一定会发表的),引导年轻人模仿您早年的勤恳和节制,那么这样一部作品将是多么的有益呀!我还找不到一个人,或者是许多人联合起来,能够像您这样有影响地促进美国青年对勤勉精神和早期对尽职、俭朴和节制的注意……我还想不出能有什么东西可与它相提并论的。

考虑到您的声望,我想不出比您的自传更有效的广告来了……您的自传的重要性,不亚于恺撒和塔西佗的著作……它会成为自学的崇高法则和典型……而且能改进全人类。

富兰克林接受了朋友们的建议,因此在写第二部分的时候,就开始改变写作的重点,决定和广大青年朋友谈心,用自己一生的经验教训给后人以启示。其实,在这些经验教训中,最能启发后人、对于“改进全人类”最有影响的,要数他的13项美德修养了。值得注意的是,富兰克林提出13项美德修养时才22岁。关于这13项美德,作者在《自传》中这样写道:“大约在这时,我想出了一个达到完美品德的大胆而费力的计划。我希望这一辈子任何时候都不犯任何错误,我要克服所有的缺点,不管它们是由天生的爱好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习惯或交友不慎而引起的。因为我知道,或者自以为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所以我觉得或许我能达到只做好事而不做坏事的地步……为了这个目标……我总结出了13项美德,这是我当时认为必需的或适合的所有美德条目……这些道德的名目及其含义如下:

1.节制。食不过饱,饮酒不醉。

2.沉默。说话必须对别人或你自己有益;要避免无益的聊天。

3.生活秩序。将每一样东西放在它们应该放的地方;每件日常事务应当有一定的时间。

4.决心。做应该做的事情;决心要做的事应坚持不懈。

5.俭朴。花钱必须于人于己有益;换言之,切忌浪费。

6.勤勉。不浪费时间,只做那些有用的事情,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动。

7.诚恳。不欺骗人;思想纯洁公正;说话也要如此。

8.公正。不做害人的事情,不要忘记履行对人有益而且又是你应尽的义务。

9.中庸适度。避免极端;要容忍别人对你应得的处罚。

10.清洁。身体、衣服和住所力求清洁。

11.镇静。不要因为小事或普通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惊慌失措。

12.贞节。除非为了健康或生育后代,不常进行房事,永远不要房事过度、伤害身体或损害你自己或他人的安宁或名誉。

13.谦虚。仿效苏格拉底。”

几百年来,富兰克林提出来的这13项美德影响了一代又一代青年,他也由此而被誉为“美国青年的灵魂和心灵导师”。

所以,富兰克林作为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之一,不仅在政治、思想和科学发明等领域备受世人瞩目,更因其光辉的人性而名垂史册,甚至受到了世界著名的成功学大师戴尔·卡耐基和拿破仑·希尔的推崇,成为美国人民心目中的楷模!他的这部《自传》,也成为影响无数读者的成功励志经典;就连《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的作者奥格·曼狄诺在编撰《羊皮卷》这本世界畅销的励志作品时,也将它列为重点推荐书,足见它的地位。

两百多年来,《富兰克林自传》在世界上许多国家被翻译出版,成为激励各国青年成长的有益作品。我们翻译整理了他的《自传》,希望能对我国读者朋友有所裨益,若能如此,我们将不胜欣慰!第一章(1771年,写于都怀福德村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亲爱的儿子:

我向来喜欢搜集有关我的祖辈的一切奇闻逸事。也许你还记得,当你和我一同住在英国的时候,我曾经为了这一缘故而跋涉旅途,调查了我亲友中尚存于世的人。我现在正在乡间度假,预计会有整整一个星期的闲暇,我想你也许同样喜欢知道我这一辈子的事情,其中有许多还是你没有听说过的,因此我就坐了下来,替你写出来。

除此以外,我还有一些其他的动机。由于出身贫寒,幼年生长于穷苦卑微的家庭,而后来竟然生活优裕,在世界上享有些许声誉,并且至今一帆风顺,我的处世之道——承蒙上帝的福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我的子孙或许愿意知道,就像他们所发现的一样,这些处世之道的一部分或许与他们自己的情况相符,因此适合仿效。

当我回顾一生中的幸运时,有时我不禁会这样说,如果有人提议给我选择的话,我不会拒绝把我这一生从头再演一遍,而仅仅要求像作家那样,在再版之际有机会改正初版中的某些缺陷。除了改正错误,我也可以把某些不幸的遭遇和事件变得更加顺利些。但是,即使这些都无法回避的话,我还是愿意接受提议,以重演我的一生。由于这种重演是不可能的,那么,与重演某人一生最接近的,似乎就是回忆了。为了使这种回忆尽可能保持长久,就是把它记载下来。

因此,我将按着老年人常有的倾向,来谈论自己和自己过去的经历。我将尽量不让听的人感到厌倦——他们或者是因为尊敬老人而觉得非听我的话不可,这些一经写下来,那么听不听就全凭个人喜好了。

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的好,因为即使我否认,谁也不会相信),写自传或许还能极大地满足我的自负心。事实上,我很少听见或看到“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这种开场白以后,不说一些自我吹嘘之话的。

大多数人不喜欢别人的吹嘘,不管他们对自己是多么的自负。但是,无论我在哪里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能宽恕的,因为我相信这种心理对自己和他周围的人都有益处。所以,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把自负心当作生命的一种安慰而感恩的话,这也不是荒诞之举。

我的一位伯父(他也同样喜欢搜集家族中的遗闻轶事),曾交给我一些笔记,给我提供了一些有关我们祖先的事迹。从这些笔记中,我知道了我们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至少已住了300年;而在这以前还有多少年,他就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这个姓起。在这以前,“富兰克林”是一个人民阶层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的人都采用了姓氏)。他们有30英亩土地,以打铁为副业,直到我伯父的时代为止,打铁这一行业一直保持着,家中长子一直学打铁,我伯父和我父亲都遵循着这个传统,叫他们的长子学打铁。

我研究了爱克顿教区的户籍册,只找到了1555年以后人们出生、嫁娶和丧葬的记录,在那以前的户籍册,那个教区已经没有保留了。从这个户籍册中,我发现我是五代以来小儿子的小儿子。

我的祖父汤玛斯出生于1598年,住在爱克顿,直到老得不能干活为止,然后就住到了他儿子约翰那里,约翰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个染匠,我父亲就跟着他学徒。我的祖父死在那里,并安葬于斯。我们在1758年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汤玛斯住在爱克顿的家中,后来把房子和土地传给了他唯一的女儿。他女儿和她的丈夫费雪(威灵堡人)又把这些卖给了伊斯德先生,他现在是那里的庄园主。

我祖父养大了4个儿子,名叫汤玛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我将把我记得的给你写出来,由于我手里头没有材料,如果这些东西在我离家以后还不曾遗失的话,你可以从记录中找到更详细的材料。

汤玛斯被他父亲培养成了一个铁匠,但是他天生聪颖,当时该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弟弟们也得到了同样的鼓励),他就获得了担任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影响的人,也成为他本村和诺桑普顿城镇以及他所在的州的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有许多事情都和他有关,并受到了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

他死于旧历1702年1月6日,正好是我出生之前的整整4年。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有关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我还记得,你非常惊异,因为这一切很像你所知道的我。“如果他在您出世的那一天去世,”你说,“有人也许会认为灵魂转世呢!”

约翰学了染匠,我相信是染呢绒的。本杰明当了丝绸染匠,是在伦敦学的手艺。他生性聪明。我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来波士顿找我父亲,和我们一起住了好几年。他活了很大一把年纪。他的孙子萨缪尔·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来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给他的朋友和亲戚的诗。下面寄给我的这首诗,就是一个实例。

他自己研究出了一套速写术,并教给了我,但是我从来没有练过,所以现在全忘了。我的名字就来自他,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特别好。

他非常虔诚,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士的讲道,并用他的速记法把他们的讲道记下来,他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还是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或许还超出了他的地位本身。

最近,我在伦敦得到了他搜集的从1641到1717年间重要的政治事件手册,从标明的序号来看,有许多册已经散失了,但是还留下了对开本8本,四开本和八开本24本。一个旧书商人得到了这些书,因为我有时来他这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他就把它们送给了我。看来是我伯父去美洲时留在这里的,至今已经50多年了。在书的空白边上,有许多他的注解。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投身于宗教改革运动,而且在玛丽女王整个统治时期一直坚持信仰新教,当时他们狂热地反对教皇,所以有时会遭受迫害之险。他们有一本英文版《圣经》,为了隐藏和保管它,他们将它打开,用细带子绑在一个折叠凳的底部。当我的高祖父对全家人读经文时,就把折叠凳翻过来放在他的膝盖上,然后翻动带子下面的书页。

他的一个孩子站在门口放哨,如果看见教会法庭的官员走过来,就提前通知。这时,凳子又重新翻过来,四脚落地,《圣经》又像以前一样藏好了。这些我是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直到大约查理二世统治的时候,这个家族还是一致信奉国教。但是,那时有一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教义而被开除了教籍,他们在诺桑普顿举行会议。本杰明和约西亚改信了他们的教派,而且一生不变,家里的其他人仍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约西亚很早就结婚了,大约在1682年,带着他的妻子和3个孩子迁到了新英格兰。由于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受到法律禁止,而且时常受到干扰,致使我父亲的朋友中,一些有声望的人打算移居到新大陆,我父亲答应陪他们一起去那里。他们希望在那里能自由地信仰他们的宗教。

在新英格兰,这位太太又生了4个孩子;他的第二个妻子又生了10个,共17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阵子,他的餐桌旁围坐着13个孩子,这13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了,而且都结了婚。我是幼子,比我小的只是两个妹妹。我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

我母亲是我父亲的第二个妻子,叫阿拜亚·福尔戈,是彼得·福尔戈的女儿。我的外祖父,则是新英格兰的最早移民之一。他曾被克顿·马休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表扬过,称他为“一个虔诚而有学问的英国人”,如果我记对了的话。我听说他曾经写过各种即兴短诗,但只有一首印刷出来,我在许多年以前曾读过。

这首诗写于1675年,用当时民间流行的体裁写成,是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的。它拥护信仰自由,支持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指出殖民地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行的判决和惩罚,并规劝当局废除那些残酷的法律。

在我看来,整首诗简洁紧凑,平易近人。这首诗的最后6行我还记得,但是最初两行我已记不清了;不过这两行的大意,是说他的批评出于善意,因此他情愿让别人知道他是这首诗的作者。

由于从心坎里

我憎恶做一个匿名诽谤者;

我现在就住在谢尔本;

我的姓名就在这里,

你真诚的朋友,毫无恶意,

他就是彼得·福尔戈。

我的兄长们都投身从事不同的行业。我8岁就被送到语法学校读书,因为我父亲打算把我当作他的儿子中的什一(税)来捐献给教会。在识字方面我起步很早(我一定很早就识字了,因为我不记得我曾有不识字的时期),他的朋友们又都说我将来读书一定会有出息,这都鼓舞了我父亲送我去学校读书。

我的伯父本杰明也赞成此举,并提议把他全部说教的速记本送给我,我想这是作为他开张的资本吧,如果我愿意学习他的速记法的话。但是,我在语法学校念了不到一年,虽然我在这一年中逐渐从班里面的中等生上升到了优等生,接着就升入了二年级,准备在那年的年终随班一起升入三年级。然而,这时候,我父亲考虑到大学教育的花费,因为有一大家子人要抚养,同时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后来穷困潦倒——这是他在我面前对他的朋友们讲的,所以他改变了原来的主意,让我离开了语法学校,并将我送到了一所书算学校。这所学校由当时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主持,一般来说他的办学非常成功,并且能够循循善诱,采用鼓励的教学方法。在他的教导下,我很快就学会了一手漂亮的书法,但是我的算术不及格,并且毫无进步。

我10岁的时候,被父亲接回家来,帮助他经营生意。他经营油烛和肥皂制造业,他原来并不是干这一行的,但是到了新英格兰之后,他发现他原来从事的染色生意冷清,不能维持全家人的生活,所以就改了行。因此,我被指定做剪烛芯、灌烛模、管店铺、出差等事情。

我不喜欢这个行业,同时我强烈地想去航海,可是我父亲说他反对。但是,因为住在海边,我经常到海边去玩水,早就很会游泳了,还学会了划船。当我和其他小孩在大船或小船里面的时候,我总是发号施令的人,特别是在处境困难的时候。在其他场合下,我一般也是孩子王,有时候会让他们陷入窘境。我想举其中的一个例子,因为这件事显示了我很早就已经突显出来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虽然这件事在当时做得不对。

在水车贮水池的边上有一个盐泽,在涨潮时分,我们时常站在盐泽边上钓鲦鱼。由于经常践踏,我们把盐泽的边沿踩成了一个泥潭。我提议在那里修一个码头,这样我们就可以站在那里。我将一大堆石头指给我的伙伴们看,这些石头是准备在盐泽边上建一所新房子用的,正好很符合我们的需要。因此,当工人们晚上离开的时候,我召集了几个玩伴,就像一群蚂蚁一样,勤快地工作着,有时两三个人搬一块石头,我们终于把石头全搬来了,建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很奇怪石头不见了,后来在我们的码头上找到了它们。他们追查是谁干的,我们被查了出来,被狠狠地批评了一顿,我们中有几个因此而受到了父亲的责备。虽然我辩解说这件事是有益的,但是我父亲使我深信,不诚实的事情是不会有益的。

我想你或许想知道一些我父亲的外貌和性格吧。他有着强健的身体,身材中等,但是非常结实,十分强壮。他天资聪颖,画得一手好画,稍微懂点儿音乐。他有一副清脆悦耳的嗓音,所以有时候当他晚上忙完一天的工作,用提琴拉着赞歌的调子唱歌,还是挺动听的。

他还有机械方面的才华,有时候偶尔拿到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熟练地使用。但是,他最大的长处,是表现在处理公私重大问题时所展现出来的深刻见解和正确判断上。事实上,他从来没有参与政事,由于家里那么多孩子必须教育,家境又困难,他只能死死地守着他的生意。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地方上有头有脸的人经常来拜访他,向他请教镇上或他所属教会的问题,而且很重视他的判断和忠告;当人们在个人生活中遇到了困难的时候,也常常来向他请教,他常常被人们选定为争执双方的仲裁人。

他经常喜欢尽可能地请一些明理通达的友人或邻居来进餐聊天,这时候,他总是设法提一些明智的或有益的题目来讨论,以此增进孩子们的智力。通过这种方式,他使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了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和审慎等美德方面,而很少留意或完全不在意餐桌上的食物,不管它做得好不好,时鲜不时鲜,味道好不好,以及与其他同类菜肴比较是好还是坏。所以,当我长大以后,对这些事情完全不在意,对我面前的菜肴也毫不关心,甚至粗心大意到若有人在饭后几小时内问我吃了什么时,我会不知所对的程度。在旅途中,当我的旅伴们因为缺乏可口的食物而不能满足他们那比较高贵精致的口味和食欲而感到不快的时候,我这种习惯倒成了一种方便。

我母亲同样也有一个健康的体格,她哺育了她所有的10个孩子。除了我父母去世之前得病以外,我从未听说我父亲或母亲得过什么病。父亲活到89岁,母亲活到85岁,他们的遗体同穴安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刻了这些碑文:

约西亚·富兰克林和他的妻子阿拜亚

共葬于此。

在婚后的55年中

他们相互亲爱的生活着。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高官厚禄,

靠着不断的劳动和勤勉,

蒙上帝的福佑,

他们抚养了一个大家庭,

幸福地生活。

并且养大了十三个孩子,

和七个孙儿孙女,

享有盛誉。

从这个实例中,

读者诸君,

应当受到鼓舞,在你的职业中勤奋工作,

切勿不信上帝。

约西亚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

阿拜亚是一个细心而贞洁的女子。

他们的幼子

为表孝心和纪念,

特立此碑。

约西亚·富兰克林,生于1655年,死于1744年,享年89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1667年,死于1752年,享年85岁。

我唠唠叨叨地讲了许多离题的话,从这里我就知道自己已经在变老了。我过去写文章比现在有条理得多,但是,这好比在私人的团聚中,人们的穿着原本就和公共舞会上不同。这可能只是一种疏懒而已。

让我们言归正传吧。

我替父亲操持生意持续了两年,那就是说,直到我12岁的时候为止。我哥哥约翰本来是学皂烛制造业的,这时已经离开了我父亲,结婚成家了,自己在罗德岛做起了生意;很明显,我注定要接替他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是,由于我仍然不喜欢这个行业,我父亲担心如果他不替我找一个更合适的职业的话,我会像他的儿子约西亚所做的那样,私自脱逃去航海,这使得他十分恼怒。因此,他有时带我一起去散步,去拜访细木匠、砖匠、旋工、铜匠等,看他们的工作,以便发现我的兴趣所在,力图把我的兴趣固定在陆地上的某种行业上。

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喜欢观察那些手艺高明的工人运用他们的工具。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由于从观察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所以在匆忙间找不到工人的时候,我自己就能做家里的一些小修小补的工作,当做实验的兴趣在我内心还很新鲜强烈的时候,我能为自己的实验制造小小的机器。最后,我父亲选定了制刀业。由于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萨缪尔在伦敦学了制刀业,大约那时候准备在波士顿开业,我就被送到他那里,与他同住一段时间,试试这个行业。但是,因为他希望从我身上获得一些报酬,这激怒了我父亲,所以我又被带回了家。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总是将我手里的零花钱全部用来买书。因为我喜欢《天路历程》,所以我最早收集的就是约翰·班扬的文集单独发行的小册子。后来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买了柏顿的《历史文集》。这些是开本很小的、由小贩们贩卖的书籍,价格低廉,总共有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小图书馆收藏的主要是一些有关神学论辩方面的书,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但令我感到遗憾的是,既然当时已经决定不当牧师了,而我又正是求知欲旺盛的时候,却没有机会阅读更合适的书。在那里,有一本普鲁泰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我至今仍然认为,花那么多时间读这本书是非常值得的。那儿还有一本笛福的书《论计划》,另一本是马休博士的书,叫作《论行善》,这本书可能在我的思想上形成了一种转折,它对我生活中后来的某些重大事件都有影响。

这种对书籍的爱好,最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当一名印刷工人,虽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詹姆斯)从事了这个行业。1717年,我哥哥詹姆斯从英国回来,带来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准备在波士顿开张做生意。我对于印刷业的爱好,要远远胜过对我父亲那个行业的,但是,我对于航海仍然难以忘怀。为了预防这种渴望产生令人忧惧的后果,我父亲急着让我跟我哥哥学徒。我犹豫了一段时间,但最后被说服了,并且签订了师徒合同,那时我只有12岁。

按照合同,我当学徒要到21岁为止,但在最后一年我将获得新职员的工资。在很短的时期内,我就熟悉了印刷业,成为我哥哥的一个得力助手。我现在有机会读一些比较好的书了。由于认识一些卖书的学徒,我有时候能从他们那里借到一本小书,我会非常小心地很快就归还,并且保持书的干净。当晚上借到一本书时,为了避免被人发现缺了书或有人买这本书,第二天一大早就必须还过去,因此我常常坐在房间,一看就是大半个晚上。

过了一些时候,有一位聪明的商人马休·亚当斯先生,他家有很多藏书,经常来我们的印刷厂,注意到了我,就邀请我到他的藏书室去,很乐意地借给我一些我选中的书。这时,我迷上了诗歌,也写过几首小诗。由于考虑到写诗可能以后有用,我哥哥就鼓励我,并且命我编写两首应时的故事诗。一首叫《灯塔悲剧》,叙述了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水而死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之歌》,叙述了缉拿海盗铁契(或被称为“黑胡子”)的经过。它们都是毫无价值的东西,用低级小调的格式写成;在印好之后,我哥哥就让我到镇上去卖。

第一首卖得很好,因为叙述的事情是新近发生的,曾经产生过很大的轰动。这使我非常得意,但是我父亲却给我泼了冷水,他嘲笑我的诗歌,告诉我说诗人通常都是穷光蛋。这样我就幸免成为一个诗人,而且很可能成为一个十分拙劣的诗人。但是,由于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十分有用,而且是我得以发展的一种主要手段,因此我将告诉你,在这种情况下,我在这方面是如何获得我的一点小才能的。

在这个镇子上,另外有一个喜欢读书的孩子,名叫约翰·格林斯,我和他往来密切。我们有时争论,我们的确十分喜欢争辩,而且都很想驳倒对方。这种爱争辩的癖好,顺便说一句,很容易变成一种坏习惯。为了争辩,人们必须提出反对意见,这就常常使一个人在其他人面前变得不受欢迎。因此,它除了使交谈变得别扭和遭到破坏之外,还会产生反感,甚至给本来可能酝酿融洽友情的场合造成敌意。我这种喜欢争辩的习气,是从阅读我父亲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中得来的。从那时起我就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式各样的人以外,明智的人是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不知为什么,格林斯和我辩论起妇女是否应接受高等教育和妇女是否有能力从事研究工作的问题来了。他持反对观点,认为她们天赋低劣,难以胜任。我则站在另一面,或许有点儿只是为了争辩而已。他天生就雄辩,有丰富的词汇,有时候我觉得他之所以能压倒我,更多的是得力于他那流畅的语言,而不是他的论据的说服力。

我们分手的时候,问题还没有解决,而且在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也不再会见面,因此我坐下来,写下了我的论点,誊清之后寄给了他。他回了信,我又答辩。就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这时我父亲碰巧看见了我的信,并读了这些信。尽管他没有参加我们的论辩,但是他趁机和我讨论起我的文章体裁来。他指出,虽然我在正字和标点方面胜过我的论敌(这要归功于印刷厂),但是在措辞的典雅、叙述的条理清晰方面,我还差了一大截,对此他举了几个实例,使我不得不服。我看出了他的评论是公平的,所以从此以后更加注意文章的风格,决定努力改进。

大约在这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本《旁观者》的零散本,这是第三册。我在这之前从未看见过这个刊物。我买了它,读了一遍又一遍,非常喜欢它。我认为文笔非常优美,并且希望——如果可能的话——模仿它的风格。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出来,把每一句的思想做了一个简单的摘要,把它们放下一些日子,然后不看原书,尽量用我自己想得到的合适词语,把每一条摘录下来的思想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来,又凑成整篇的论文,使它表达得像以前一样完整。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文相比较,发现了我的一些缺点,并做了修正。

但是,我发现我的词汇贫乏,或者说不能很快想出合适的词来用,我想如果我以前坚持写诗的话,那么到那时我的词汇一定会很丰富的,因为经常要寻找具有同样意义但又长度不同的词汇以适合诗的韵律,或者寻找不同音素的词来凑韵脚,会迫使我不断地搜索各种不同形式的同义词,这将有助于我记住这些不同的词,并使我能掌握它们。因此,我抽出其中一些故事,将它们改写成诗;过了一些时候,当我差不多已经忘掉了原来的散文时,又把它们重新还原。

有时,我也会把我摘录的思想打乱来,过了几个星期以后,再努力将它们用最好的次序排列好,然后再把它们写成完整的句子,组织成论文。这是为了教我组织思想的方法。通过比较复原后的文章和原文,我发现了许多缺点,就加以改正。但是,我有时候喜欢幻想:在某些次要的地方,我侥幸改进了原文的条理和语言,这种幻想鼓舞了我,使我相信我将来或许能成为一个不太差的英文作家,在这方面我原来是很有野心的。

我做这类练习和读书的时间,是在晚上工作结束之后,或者是早上工作开始以前,或者是在星期天。在星期天,我总是设法独自一人留在印刷厂里,尽管我父亲在我还由他管教的时候经常逼我去做礼拜,而我当时确实也认为做礼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虽然我好像没有时间去做礼拜——我总是尽可能地躲避参加这种普遍遵守的崇拜仪式。

大约在我16岁的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本书,是一个叫特瑞昂的人写的宣传素食的书。我决定素食。我哥哥还没有结婚,无暇料理家务,他和他的学徒们只好在另外一家人那里包伙食。由于我不吃荤,这造成了不便,我常常因这种怪僻而遭到责备。我让自己学会了一些特瑞昂烹调他自己食物的方法,例如煮山芋、煮饭、做快速布丁等,然后建议我哥哥,如果他愿意把每周付给我的伙食费的一半交给我,我愿意自理伙食,他立即答应了。不久我就发现,我可以从他给我的钱中节省一半,这又是一笔买书的额外钱。

但是,这样做我还有另外一个方便之处。当我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厂去吃饭的时候,我独自一人留在那里,我很快就草草地吃完了我的轻便点心,这通常只是一块饼干或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者是从面包店买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以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就有时间读书了。由于饮食方面有节制,常常使人头脑清醒、思维敏捷,所以我的进步更快了。

以前,由于我在某事上因对算术不重视而受到羞辱,在学校时算术曾有两次考试不及格,因此这时我拿来考克氏的算术书,自己从头到尾非常顺利地通学了一遍。我还读了舍勒和谢尔美关于航海的书,掌握了这些书中讲到的一点几何学。除此之外,我对几何学从未有过更深入的研究。大约在这时候,我读了洛克的《人类悟性论》和波尔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撰写的《思考的艺术》。

正当我全身心地改进我的文体的时候,我看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它是格林伍德的语法),在这本书的后面,有两篇关于修辞法和逻辑的简介,后面那篇在结束时采用了一个实例,是关于苏格拉底式论辩术的。此后不久,我买到了一部色诺芬的《苏格拉底重要言行录》。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同样方法的实例。我很喜欢这种方法,就采用了它,放弃了我那种生硬的反驳和武断的立论,变成了一个谦虚的提问者和怀疑者。

然后,由于读了莎夫茨贝利和柯林斯的作品,我对于我们教义的许多地方成了一个真正的怀疑者。我发现用这种方法对我自己是最可靠的,但却令我的对手十分为难。因此,我喜欢上了这种方法,坚持不断地应用它,变得十分巧妙和老到,使人们——即使是很有学问的人,也不得不让步,而这种让步的后果他们又不能预知,这样便可以使他们进入无法自拔的窘境,从而使我自己和我的论题常常获胜,而这种胜利本来是得不到的。这个方法我连续用了好几年,但是后来逐渐放弃了,只保留了用谦逊的口气来表达我个人意见的习惯。

当我提出任何可能有争论的意见时,从都不用“一定”“毫无疑问”或任何其他表示肯定意见的词;而是说“我猜想”,或者是“猜想某事怎样”“因为什么理由,在我看来这件事好像是”,或者“我想是这么回事”,或者说“我想象是这样的”,或者说“如果我没有搞错的话,事情是这样的”。我相信这个习惯对我非常有益,因为我需要阐述我的观点,劝人们接受我不时地提出来的各种措施。而且,谈话的主要目的是教诲人,或是被别人教诲,让别人高兴或说服别人,因此我希望那些善良的聪明人,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千万不要采取独断的、自以为是的态度。这种态度往往会令人反感,引起别人的反对,从而彻底破坏语言用于交流思想和增进感情的目的。因为你的目的如果是要教诲人的话,那么讲话时那种过于自信的武断态度有时候会招来反驳,从而难以做到公正的讨论;如果你的目的是想从别人的知识中获得经验和改进,但同时却又坚定不移地表示你自己的意见,那么,那些谦逊睿智的人由于不爱争辩,他们很可能不愿指出你的错误,使你依然得不到改进。同时,用这种态度,你很难希望使你的谈话对象高兴,或是赢得别人的赞同。

诗人波普说得很好:

你不应当用教训的口吻去教导人;

别人不懂的东西,

你应当作为他们遗忘了的东西

向他们提出来。

他又要求我们:

即使你自己深信无疑,

说话时也应当外表谦逊。

在这里,他本可以用他在其他地方的一行联句与这句连起来,我认为这比在原来的地方更合适。

因为傲慢就是愚蠢。

如果你问为什么这行诗在原来的位置不很合适,那么我只能引用原诗了:

大言不惭是没有理由的,

因为傲慢即是愚蠢。

那么,愚蠢(假如某人不幸而如此愚蠢的话)不正是他傲慢的理由么?这两行诗如果这样写,是不是更合理呢?

大言不惭,只有这唯一的理由,

那就是——傲慢即愚蠢。

这一点是否如此,希望得到高明之士的不吝赐教。

1720年或1721年,我哥哥开始印发一份报纸。这是在美洲出现的第二份报纸,叫《新英格兰报》。在它之前的唯一一份报纸是《波士顿邮报》。我记得我哥哥的朋友中有人认为,由于这项计划不容易成功,就劝他放弃。据他们判断,既然这里已经有了一家报纸,对于美洲殖民地来说已经足够了。现在(1771年)这里有了不下25份报纸。但是,我哥哥执行了原定计划,在报纸排好版印出来之后,就派我沿街把报纸送给客户。

在他的朋友中,有一些很有才华的人,他们替报纸写了一些小品文来自娱自乐。这些文章提高了报纸的声誉,使其销路更广了。这些绅士们经常来看我们。当我听他们的谈话,听到他们讲他们的报纸是如何受欢迎的时候,我也受到鼓舞,想写一些东西投稿;但是,因为我还是一个孩子,同时我猜想,如果我哥哥知道是我写的,他将会反对在他的报纸上发表我的任何东西的。于是我设法改变了我的笔迹,写了一篇匿名文章,晚上将它放在印刷厂的大门底下。第二天早上,这篇文章被发现了,当那些写文章的朋友照常来访时,文章被交给他们。他们读了,我也听见了他们的评语。令我异常高兴的是,他们称赞了这篇文章,当他们猜测它的作者时,提到的全是我们中间有学问、有智慧的知名之士。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当时对我的鉴定非常侥幸,也许他们并不真的是我当时所想象的那样有眼光的鉴赏家。

尽管如此,在受到鼓励以后,我又写了几篇文章,并用同样的方式投给了报纸,同样获得了赞赏。我守着我的秘密,直到我写这种文章所必需的一点儿常识快要用光时,才拆穿了秘密。这时,我哥哥的朋友们开始对我重视起来,但是我哥哥却不喜欢;因为,他觉得可能他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或许会使我过于自负。这件事或许是我们俩之间这时正在开始的不和睦的原因之一。尽管他是我哥哥,但他认为他自己是师父,而我是他的徒弟,因此他认为我当然也要像其他徒弟一样为他卖力;然而,我认为他要求我做的某些事过分了些,作为他的弟弟,我认为他应当对我放宽一些。

我们的争执经常闹到父亲跟前来。我想,或者是我大多数时候总是对的,或者是我比他能说善辩,因为父亲的判决一般都支持我。但是,我哥哥脾气暴躁,经常揍我,这使我十分生气。我觉得我的学徒生活十分枯燥,因此我不断地希望有机会缩短我的学徒时间。终于,出人意料的机会来了。(原注:我想,我哥哥对我的粗暴专横的态度,也许是我在以后的一生中强烈反对独断专横的权力的原因之一)

我们报纸上刊载的一篇关于某一政治问题的文章——我现在忘记它的题目了——触犯了州议会。议长发出了一份拘押票,逮捕了我哥哥,并控告了他,还判了他一个月的徒刑,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不愿泄露他的作者的缘故。我也被逮捕了,在会议上受审,但是,虽然我没有给他们满意的回答,他们也仅仅是教训了我一顿,就放了我,也许是认为我作为一个学徒,有责任为师父保守秘密吧。

尽管我和我哥哥之间存在个人分歧,但是对于他的被判刑,我十分的愤慨。在他被拘留期间,我主持了报纸的业务。在报纸上,我大胆地讽刺了我们的统治者,我哥哥很喜欢这些文章,但是另一些人却开始对我印象不好了,把我看成了一个有诽谤讽刺癖好的天才青年。我哥哥被释放了,州议会同时发出了一道命令(一道十分奇特的命令),那就是“禁止詹姆斯·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我哥哥的朋友们在我们印刷厂举行了一次会议,商讨在这种情况下的应对之策。有人提议改变报纸的名称来逃避法令,但是我哥哥认为这样做有许多不便;最后总结出了一个较好的办法,将来这份报纸以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出版。为了避免州议会可能会非难他,说他仍然通过他的学徒出版报纸,他们就提出把我那份旧的师徒合同还给我,在合同背面写明解除一切义务,必要时可以拿出来给人看。但是,为了保障他对我的服役的权益,我还要另外签一份新的合同,以适用于未完的学徒期限,这份合同私下里保密。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浅薄的计划,但是马上得到了执行。就这样,这份报纸在我的名义下继续办了几个月。

终于,我和我哥哥之间发生了新的争执,我坚决维护我的自由,认为他不敢冒险拿出新合同来。我这样做是不公平的,因此我认为这是我一生中所犯的最大错误之一;但是,他的急躁脾气,经常使他对我拳打脚踢。我在愤恨之际,当然对我这一行动的不正直性觉得无所谓了。但是,他在平时倒不是性情暴戾的人,可能我当时太无礼、太让人生气了。

当他发现我将要离开他时,就故意不让我在镇子里的任何一家印刷厂找到工作。他走遍了各家印刷厂,和每一个老板打了招呼,因此他们都拒绝给我工作。然后,我就想到纽约去,因为那是离波士顿最近的地方,还有一家印刷厂。这时,我已经使自己成为当地统治集团的眼中钉;而且从州议会处理我哥哥的案件中所表现出来的专横,我想到假如我留在这里的话,很可能会使自己陷入困境;另外,由于我对于宗教问题有欠谨慎的言论,那些善男信女开始把我看成是可怕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了。当我想到这一切时,倒情愿离开波士顿了。

我已经决定要离开了,但是因为我父亲这时候偏袒我哥哥,我想如果我公然离开的话,他们会想方设法阻拦我的。因此,我的朋友格林斯为我出了一条小小的妙计。他和纽约州一艘帆船的船长打了招呼,让我搭他的船,说我是他一位年轻友人,由于使一个淘气的女孩子怀了孕,她的朋友们强迫我娶她,因此我不能公开出现或上船。就这样,我卖掉了我一部分书,凑了一点儿盘缠,悄悄地上了船,由于风顺,我三天后就到了纽约,离家几乎有480公里。像我这样一个只有17岁的男孩子,既没有一封介绍信,也不认识当地任何人,而且我的口袋里仅有少量的钱。

这时,我对航海的兴趣已经消失了,否则我现在倒是能满足这个愿望了。但是,由于我学会了一门手艺,而且我认为自己是一个技术很好的工人,因此我毛遂自荐,找到了当地印刷厂的老板——年迈的威廉·勃拉福,他是宾夕法尼亚第一家印刷厂的老板,在乔治·凯夫争执发生后,他就从那里搬到纽约来了。(译注:乔治·凯夫是英国“教友会”的牧师。他于1684年从英国移居到美洲,曾在费城当教师,后来在教义上与教友会其他教友发生争执,就自己创立了“基督教友会”,又称为“凯夫派”)但是他不能雇用我,因为他的生意不多,人手已经足够。不过,他说:“我在费城的儿子最近失去了他的主要助手阿克拉·罗斯,他死了。如果你到那里去,我相信他可能雇用你。”虽然费城有160公里远,但我还是坐船朝安蒲出发,留下了我的箱子和行李,以后由海上运来。

在横渡海湾时,我们遭遇到一阵狂风,把我们那破烂不堪的船帆撕成了碎片,因此我们无法驶入基尔河,我们反而被吹到了长岛。在我们的旅途中,有一个喝醉酒的荷兰乘客坠入海中,当他正往下沉的时候,我手伸进海水中,一把抓住他那乱糟糟的头发,将他拉了上来,这样我们又把他放在船上了。坠入水中使他清醒了不少,他先是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本书,要我替他弄干了,然后他就睡觉了。我一看,原来是我老早就仰慕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是荷兰文版,用上等纸精美地印刷的,还附有铜版插图,其装帧印刷比我曾经看过的用其本国语印制的版本还要好。后来我发现,《天路历程》已经被译成了欧洲大多数语言,我想也许除了《圣经》以外,它比任何其他书都拥有更广泛的读者。

据我所知,“诚实的约翰”(译注:指《天路历程》的作者约翰·班扬)是将叙述和对话混合在一起运用的第一个人。这种写法使读者很感兴趣,读者能在最动人的部分身临其境,亲自参加讨论。笛福在他的《鲁滨孙漂流记》《摩尔·福兰德尔》《宗教求爱》《家庭教师》以及其他作品中,都成功地模仿了这种写法;而且理查逊在他的《帕米拉》等书中,也采用了这种方法。

当我们快要靠近长岛时,我们发现那里没有地方可以登陆,因为那里的海滩海浪汹涌,乱石林立。于是我们就抛了锚,船身向着海岸摇摆着。有人朝海这边来了,对着我们大声叫喊,我们也朝他们大声呼叫,但风浪是如此之大,以至于我们听不清对方说什么,也不能理解相互之间的意思。岸上有小船,我们做了手势,喊他们用小船来接我们。但是,他们或者是没有弄明白我们的意思,或者是认为根本做不到,就走开了。

夜幕降临了,除了等风势减弱以外,我们毫无选择。这时候,船老板和我决定去睡觉,如果我们还能睡得着的话。于是我们就挤进小船舱里,和那个浑身湿透的荷兰人待在一起。浪花溅打在船头上,漏进船舱,打在我们身上。因此,没过多久,我们几乎和那个荷兰人一样全身湿透了。我们就这样躺了一夜,根本没有睡着。但是,第二天风渐渐小了,我们努力想在天黑之前到达安蒲,因为我们在海上已经待了30个小时,既没有食物,又没有饮水,只有一瓶混浊的甜酒,而我们航行的海水是咸咸的。

晚上,我发现自己烧得很厉害,就上床睡了;但是,我曾在什么地方读过,说是多喝凉水对发烧有益处,所以我就照着做了,出了大半夜的汗,烧也就退了。到第二天上午,过了渡口,我就朝着80公里以外的柏林顿徒步前进。在那里,有人告诉我,我可以找到船送我走完去费城的剩下路程。

这天,下了一整天的大雨,我被浇成了落汤鸡;到了中午,我精疲力竭,于是就在一家小旅店住了一晚上,这时我开始有点儿后悔当初不该离家出走了。由于我的外表显得如此寒酸,我发现,从别人问我的话来看,他们怀疑我是一个逃跑的仆人,而且很有可能因为这种嫌疑而遭到逮捕。但是,我第二天还是继续上路;傍晚时住在由勃朗医生开的一家旅店里,这里距离柏林顿有13公里或16公里远。我吃饭的时候,他进来和我说话。当他发现我读过一些书的时候,变得十分和善友好。他在世的时候,我们的关系一直持续着。

我猜想,他以前是一个行走江湖的医生,因为没有哪个英国或欧洲国家的城镇是他不能详细描述的。他有一些学问,也很聪明,但是不大信宗教;几年以后,他甚至恶作剧地将《圣经》滑稽化,把它改写成拙劣的诗体,就像克顿以前改写维吉尔的诗那样。通过这种方式,他将《圣经》中的许多故事荒谬化了;如果他的作品出版的话,可能会打击那些信心不够的人,但是它从来都没有出版。

我那天晚上住在他店里,第二天早上到了柏林顿,但是懊丧地发现,就在我到达前不久,开往费城的定期航船已经走了。这天是星期六,而在下周二之前不再有开往那里的船了,因此我回到城中一位老妇人那里,我曾向她买了一些准备在船上吃的姜饼,我就问她该怎么办。她请我住到她家中,直到船出航。由于徒步行走的劳累,我接受了她的邀请。

她得知我是一个印刷匠之后,就劝我留在那里开一家印刷厂;但是,她不知道,开印刷厂是要资金的。

她很好客地招待了我,非常善意地请我吃了一顿牛腮肉饭,却只接受一壶啤酒作为回报。就这样,我以为我肯定要等到星期二才能走了。

但是,我傍晚在河边散步的时候,来了一艘船,我发现它是去费城的,船上有几个人。他们搭上了我,由于没有风,所以我们一路上都是划船前进。大约到了午夜,因为还看不到费城,于是有些人确信我们一定已经过了费城,不愿再划了。其他人也不知道我们身处何处,因此我们朝河岸边划过去,进了一条小河,在一个旧木栅旁登岸。因为晚上很冷,正好是10月,我们就用木栅生起了火,我们就在那里一直待到天亮。当时,有一个人认出这地方叫库柏河,离费城北面不远,只要我们划出这条河,费城就可以看到了。大约在星期日早上八九点钟,我们到了费城,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

我对于我这次旅程的叙述特别详细,我初次进城的经过我也将详细交代,是想让你在想象中比较一下这种不大有希望的开端和我后来在这里出人头地的情况。

我穿着我的工作服,因为我最好的衣服要从海道运来。由于旅途奔波,我脏兮兮的,口袋里装满了衬衫和袜子。我举目无亲,也不知道住在哪里。由于一路上旅行、划船和缺乏休息,我感到很累;而且我又很饿,但是我的全部现金只有1元荷兰币和大约1先令的铜币。我将铜币给了船上的人,作为我的船费,他们起初不肯收,因为我划了船;但是我坚持要他们收下。当一个人只有一点儿钱的时候,有时候反而比钱多时更慷慨,这也许是怕别人认为他穷吧。第二章

然后,我走上街,四处游览。直到我走到市场时,我遇见了一个手拿面包的男孩子。我曾好几次以面包当饭吃,在问了他是从哪里买的之后,我立即跑到他指给我的位于第二街的一家面包店,要买我们在波士顿买过的那种硬面包,但是好像他们在费城不做这种面包。然后,我就要3便士一个的面包,却被告知没有。这样,由于没有考虑到或不知道货币价值的差异,在费城物价很低,而且我也不知道有什么面包,于是我就请他给我3便士的任何种类的面包。他给了我3个又大又肥的面包卷。我对这么多面包感到很惊异,但是接了过来。由于我的口袋装不下,就两个胳膊下各夹一个,边走边吃另外一个面包。

我就这样沿着市场街一直走到第四街,经过了李德先生的门口,他后来成了我岳父;而我未来的妻子此时正巧站在门口,她看见了我,觉得我非常邋遢,而事实上也真的是这样。接着,我拐了一个弯,走到了板栗街和胡桃街的一段,一路上吃着面包卷;又拐了一个弯之后,发现我又回到了市场街码头,紧靠着我刚才坐来的那艘船。我跑到码头上,喝了一口河水。由于一个面包卷就将肚子填饱了,我把剩余的两个面包给了一个妇女和她的孩子,她和我们一同坐船来这里的,正等着继续前进。

吃完饭之后,我又跑到了街上。这时,街上有许多穿戴整齐的人都在朝同一个方向走。我加入了他们的行列,这样就被带到了市场附近一个巨大的教友会会所。我在他们中间坐了下来,朝四周看了一下,没有听到人讲话。由于第一天晚上的劳动和缺乏睡眠,我感到非常疲倦,很快就睡着了,直到散会才醒过来。这时,一个人好心地叫醒了我。因此,这个会所是我在费城踏进过或是睡过的第一间屋子。

我又朝河边走去,观察着人们的脸。我遇到了一位年轻的教友会教徒,他脸色和蔼,我和他打了招呼,请他告诉我外地人在哪里可以找到住的地方。我们当时正好是在“三个水手”的招牌边上。“这儿,”他说,“正好是接待外地人的旅店,但是它的声誉不好。如果你愿意跟我来,我可以告诉你一家更好的旅店。”

他把我带到了位于水街的“弯曲旅店”。在这里,我吃了一顿午餐。我在吃饭时,有人问了我几个试探性的问题,因为从我的年轻和我的服装来看,我好像被怀疑成一个私逃者。

午饭后,我又感到困了,他们给了我一张床,我衣服没脱就躺下了,一直睡到晚上六点钟,被叫去吃晚饭,晚上又很早上床,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上。接着,我把自己尽可能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再到安得鲁·勃拉福的印刷厂去。在店里,我看见了我在纽约曾见过的那个老人,也就是他的父亲。由于他是骑马来的,所以比我要早到费城。他把我介绍给了他的儿子,他儿子很客气地接待了我,请我吃了早餐,但是告诉我他目前不需要人手,因为最近他刚增加了一个人;不过,他又说城里有另一家新开业的印刷厂,主人叫凯莫尔,或许可以雇用我;如果不能的话,我可以暂时住在他的店里,他会不时地给我一些零活,直到我找到全职工作。

那位老先生说,他愿意和我一同去见那家新印刷厂的老板。当我们找到了他时,勃拉福说:“朋友,我带了一个年轻的印刷工来见你,或许你正需要这样一个人。”

他问了我一些问题,并给了我一个排字架,看我如何工作。然后,他说虽然他暂时还没有事情给我做,但是他不久就可以雇用我。虽然以前从未见过勃拉福,但是他却把老勃拉福当作镇上对他抱有善意的人,和他谈起目前企业的进展和对未来的抱负。由于不知道勃拉福是城里另外一家印刷厂老板的父亲,当听到凯莫尔说他预期不久就可以接下城里绝大部分印刷事务时,勃拉福就通过一些巧妙的提问和一些小小的怀疑,就把对方的全部意图诱了出来,例如他是依靠谁的势力,他准备如何进行,等等。

我站在一旁,听了全部谈话,立刻看出他们中间有一个是一只狡猾的老狐狸,而另一个还是新手。勃拉福让我留在凯莫尔那里。当我告诉凯莫尔那老人是谁的时候,他大为惊讶。

我发现凯莫尔的印刷厂只有一台旧印刷机和一套磨损了的小号英文铅字,他此时正在用这套铅字排印一首前面已经提过的纪念阿克拉·罗斯的挽歌。罗斯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有高尚的品德,在城里很受人们尊敬,是州议会的秘书,也是一个不错的诗人。凯莫尔也写诗,但是非常差劲。他实际上不能说是在写诗,因为他作诗的方式,就是把他头脑中的东西直接排成铅字。这样,因为没有稿子,而且又只有两个活字盘,而挽歌又很可能用上全部的铅字,所以没有人能帮他。我设法把他的印刷机修整了一下(他还没有用过它,他对印刷机一窍不通),使它能够运行;而且我答应,等他把他的挽歌排好版,我就来印刷。然后,我就回到了勃拉福的厂子。勃拉福暂时给了我一点儿零活,我就在他那里住宿吃饭。几天以后,凯莫尔来叫我去印挽歌。这时,他已经弄到了另外两个活字盘,还有一个小册子要重印,他就让我做这工作。

我发现这两个印刷厂老板对他们的业务都知之甚少。勃拉福原来不是学印刷的,文化程度也低。凯莫尔虽然有点儿学问,但也只能排字,却不懂印刷业务。他曾是法国先知派教友之一,能像他们那样热烈和激动地行动。这时,他并不表明什么特殊的信仰,而只各种教派都相信一点。他完全不懂世故,而且后来我发现,在他性格里有许多无赖的成分。当我在他这里工作的时候,他不喜欢我住在勃拉福那里。他原来有一所房子,只是里面没有家具,所以他不能让我去住;不过,他替我在前面提过的李德先生家里找到了住的地方,他是他的房东。我的箱子和衣服这时已经运来了,在李德小姐的眼里,我的样子比她第一次碰巧看见我在街上吃面包卷时体面得多了。

我现在开始认识城里一些喜欢读书的年轻人,晚上和他们愉快地待在一起。靠着我的勤快和节俭,我赚了一点钱,生活过得很舒适。我尽可能地忘掉波士顿,而且除了我的朋友格林斯以外,我也不希望波士顿的任何人知道我的住处。格林斯知道我的地址,我写信给他时,他保守了秘密。

最后,发生了一件偶然的事情,又使我重新回到那里,这比我原定的时间要早得多。我有一个姐夫罗伯特·荷麦斯,是一艘在波士顿和道拉瓦之间经商的帆船的船主。当他在费城南面64公里的纽卡斯特尔时,听到了关于我的消息,就给我写了一封信,说到了我突然出走后,在波士顿的朋友们对我的挂念,向我保证了他们对我的善意,而且只要我愿意回去,一切都可以按照我的心愿安排。他十分诚意地劝我回去。我给他写了一封回信,感谢了他的忠告,但是我详尽地叙述了我离开波士顿的理由,这样就可以让他相信,我的出走并不像他以前想象的那样不近情理。

宾夕法尼亚的州长威廉·基夫爵士这时在纽卡斯特尔。当我的信送到我姐夫荷麦斯船主手上时,他正好和州长在一起,就和州长谈到了我,并把我的信给州长看。

州长看了信,当他得知我的年龄时,好像感到很惊异。他说,看来我是一个有前途和才华的青年,因此应当得到鼓励;而且费城的印刷厂质量低劣,如果我在那里开业,他敢肯定我一定会成功的;在他个人这方面,愿意设法替我招揽公家的生意,并在他的权力范围之内,在任何其他方面都尽力帮助我。这是我姐夫后来在波士顿告诉我的,但我当时还一无所知。有一天,当我和凯莫尔一起在窗口工作的时候,我们看见州长和另外一位绅士(后来知道他是纽卡斯特尔的富兰克上校)穿着华丽的衣服,穿过街径直朝我们工厂走来,接着就听见了敲门声。

凯莫尔立刻跑下楼去,以为是来看他的;然而,州长要求见我,来到了楼上,用一种我以前不习惯的谦逊,非常礼貌地向我说了许多客气话,表示愿意认识我,还善意地责怪我,说我刚到费城时不让他知道,同时邀我和他同去酒馆,他和富兰克上校原来是想去那里,据他说是去品尝一些上等白葡萄酒。

我惊讶之极,而凯莫尔却呆了,但我还是陪着州长和富兰克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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