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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9 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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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楼拜

出版社:汕头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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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试读:

导读

居斯达夫·福楼拜(1821—1880),法国重要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1821年12月17日出生在卢昂的一个著名外科医生家庭。从小生活的医院环境培养了福楼拜实验主义倾向,使他注意对事物的缜密观察,而与宗教格格不入。福楼拜与青年哲学家普瓦特万很早就结下了亲密的友谊,普瓦特万的悲观主义思想和唯美主义观点对福楼拜有相当影响。福楼拜思想上还有着斯宾诺莎无神论思想的明显影响。他在上中学时就热心阅读浪漫主义作品,并从事文学习作。这些作品表现了“恶魔式的利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式的狂热,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晚年的福楼拜除悉心指导莫泊桑写作外,一直在写最后一部长篇小说《布瓦尔和佩居榭》,只差一章没有完成,这部小说可以说是《情感教育》的姊妹篇,可称为“理智教育”。由于福楼拜出生时的家庭带给他的影响较大,看惯了手术刀的他不相信宗教,崇拜真实,这种真实性也在他的小说中有充分的反映,他曾在巴黎攻读法律,依靠丰裕的遗产过活,专心于文学创作,他终生过着独身生活。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作者以简洁而细腻的文笔,通过一个富有激情的妇女爱玛的经历,再现了19世纪中期法国的社会生活。《包法利夫人》问世后许多人对号入座,批评福楼拜这部书“破坏社会道德和宗教”,他还被法院传了去:原来是有人告他“有伤风化”。许多读者纷纷向福楼拜表示同情和支持,甚至连一向反对他的浪漫主义作家也为他辩护。法庭上,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福楼拜被宣告无罪。书中主角爱玛是一位农庄的女孩,美丽但不文静,因为父亲腿骨折受伤而认识了平凡的小镇医生夏瑞·包法利。包法利为她的美貌而倾倒,向她求婚。在成为包法利夫人后,平淡的婚姻生活让爱玛大失所望,她沉浸在追求炙热爱情的美梦中,先后结识了才华洋溢的年轻人赖昂和俊朗的贵族鲁道夫,并发生了越轨的行为,忽略了丈夫和孩子,使她走上自我毁灭的道路。陷入热恋的爱玛,从服装商人那儿赊购了大量的服饰打扮自己,累积大量债务。迫使爱玛瞒着丈夫把房产权抵押了债务,不断的借债与不断的典当,使得爱玛陷入困境。最后爱玛在绝望之余吃下砒霜,痛苦地离开了这个世界。福楼拜的代表作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在批判现实主义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描写了富裕农民的女儿爱玛由于受到上流社会贵族宗教教育、庸俗的社会环境和糜烂生活的腐蚀而走上堕落的悲剧。福楼拜通过描绘爱玛受到毒害和走向毁灭的经历暴露了19世界中叶法国资本主义社会的庸俗和腐败。《包法利夫人》不仅思想内涵上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批判效果,而且艺术风格上在继承现实主义传统的同时,取得了革新性的效果,在法国甚至世界文坛,获得了普遍赞誉和高度评价。

包法利一家

在我们上自习的时候,校长领着一个没穿校服的新生进来了。这时,教室里打瞌睡的学生醒过来了,全都站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校长示意让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这个学生就交托给你了,让他上五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德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高班,他的年龄已经不小了。”这个新生被安排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就把他给挡住了。他是一个15岁的乡下少年,个子比班里的任何人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不宽的肩膀把身上那件绿呢外衣绷得紧紧的,晒红的手腕在袖口开线的地方露出来,浅黄色的背带裤被吊得太高,穿蓝袜子的小腿露在外面,他的脚上穿了一双干巴巴的鞋。教室里的孩子们就像发现了一只绿壳黄腿的大蟋蟀,都带着古怪的表情瞧着他。淘气的孩子能放过他们很感兴趣的蟋蟀吗?快来看吧!这个新生刚来就违反了规矩,他应该把帽子扔到板凳底下。平时我们一进教室,就会那样做,是一种派头。他入座后,只是乖乖地把帽子放在了自己的膝盖上。他的帽子看起来像是新买的,不过价格很便宜,看起来也相当难看,就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起立。”班主任说。他一起身帽子就掉地上了,全班人都大笑起来。他弯下腰去拿帽子,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拣了一回。“不用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的。”班主任很风趣地说。学生再一次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请站起来。”班主任又说了—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新生口里含糊地说了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再说一遍!”那个新生的回答还是不清楚,全班同学笑得更厉害了。“声音高点!声音高点!”班主任喊道。于是那个新生像在呼救似的大声嚷道:“下坡费力!”这下好了,教室里的笑声叫声更热闹了,有的声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嚎,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脚,有人学舌:“下坡费力!下坡费力!”面对乱糟糟的教室环境,班主任只好用罚做功课的方法来恢复正常秩序。在反复的发音和拼写中,班主任终于弄清楚了那个新生的名字真主夏瑞·包法利,然后罚这个可怜虫坐到讲台前懒学生坐的板凳上。他正要去,又站住了。“你找什么吗?”班主任问。“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张望,胆小怕事地说。“全班罚抄500行诗!”教师一声令下,就像海神镇压风浪一般,压下了一场方兴未艾的风暴。“都不许闹!”班主任生气了,一面从高筒帽里掏出手帕来擦满脸的汗水,一面接着说。“至于你呢!我的新学生,你给我抄20遍拉丁动词‘笑’的变位法。”然后,班主任用温和一点的声音说:“是在找你的你的帽子吧!别着急,回头就会找到,没有人抢你的!”一切又都恢复了平静。那个新生整整端坐了两个小时,有时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笔尖就会弹出一个小纸团来,溅他一脸墨水。他只用手擦擦脸,依然一动不动,也不抬头看看是谁弄的恶作剧。在晚上自习的时候,他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的,细心地用直尺在纸上做标记。他学习真用功,每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他的拉丁文是村里神甫教的,他的父母为了省钱,要不是拖得实在不能再拖了,还不肯送他来学校呢!他就是这样一个好孩子,这个时候,你在他身上还找不到他父亲的影子。那么他的父亲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他的父亲叫夏瑞·德隆·巴特罗尼·包法利,原来在部队做军医的助手,受到1812年征兵案的牵连离开部队。后来凭借帅气的外表和健壮的身材,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欢心,使他顺便捞到了60000法郎的嫁妆。他的父亲在结婚的头几年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晚上不看完戏不回家,同时也是咖啡馆的常客。后来他的父亲开了一家纺织厂,不过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去奋斗。但是,他的父亲既不懂得织布,也不懂得种地。家里的马匹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驰骋;苹果酒没有拿出去卖掉,而是一瓶瓶的自己喝了;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最后,他的父亲终于放弃了一切发财的念头。他的父亲在克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从45岁起,就关门闭户,决意只过安静的日子了。一个温柔美貌的女人,落到这种人手里是怎样生活的呢?在最初的日子里,他的母亲对他的父亲简直着了魔,什么都听自己丈夫的,可她越顺从、对方越是远离她,她本来脾气很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到了后来就变得说话唠叨,神经兮兮的。在那些年月里,她吃了很多苦!起初容忍自己丈夫在外面追骚逐臭。后来,她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自己丈夫碰到村里的浪荡女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同时,她为家里的生活奔波着。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期票的到期时间以及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都不管,从早到晚都浑浑噩噩,就像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等到她生了一个男孩,却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当小孩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像一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生一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要求孩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孩子大口喝甘蔗酒,看见教堂游行的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善良,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带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啰唆。她的日子过得很孤寂,就把支离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帅气、聪明,成就斐然。她教他认字,甚至弹着一架早买的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小调,但是对这一套,重财轻文的包法利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话说回来,难道这对夫妇有条件供养他们的孩子上公立学校吗!或者将来买个一官半职,再或者盘进一家店面?在社会中存活,一个人只要胆大脸皮厚,总会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让孩子在村里吊儿郎当。他跟在农夫后面,学着用土块击打乌鸦;他沿着沟沿摘黑莓吃,手里拿根钓竿,却说是在看管火鸡;到了收获季节他就翻晒谷子,在树林里东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门廊下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请求教堂的管事允许他去敲钟,目的是将身子吊在粗绳子上,绳子来回摆动,他就觉得自己在随风飞舞。所以,他长得像一棵硬木树,拥有结实的手臂和健美的肤色。日子就那样伴随着钟摆流逝了。瞧吧!小夏瑞·包法利现在成了一名学生。这个性情温和的男孩子,在班里总是成绩平平。在莱奥中学,他踏踏实实地学了3年,不久便顺从父母的意愿,退学从医了。布告栏里的功课表使他头昏脑涨: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诊断学、治疗学,还有卫生学和药材学,每一个名词他都搞不清来龙去脉,感觉它们就像神庙的大门,里面庄严肃穆,一片黑暗。不过他很用功,记的笔记一本又一本,上课每堂都到,实习一次不缺,很辛苦地完成了繁琐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马一样,转来转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么。为了省得他花钱,他的母亲每个星期都托邮车给他带来一大块叉烧小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就靠着墙顿脚取暖,吃叉烧肉当午餐。然后又是上课,上阶梯教室,上救济院,上完课再穿街过巷,回住所来。晚上,他吃过房东不丰盛的晚餐,又上楼回房间用功。他身上穿的衣服给汗水浸湿了,背靠着烧红了的小火炉,一直冒气。每当到了夏天的黄昏时刻,闷热的街头空荡荡的,只有女佣人在大门口踢毽子。他打开窗户,向远处望去,看见底下的小河流过桥梁栅栏,颜色有黄有紫有蓝,使莱奥这个街区变成了见不得人的小威尼斯。有面屋顶上是一望无际的青天,还有一轮西沉的红日。他用鼻子用力吸吮外面的空气,寻觅着田野的清香,可惜只闻到一股热气。他的容貌变得瘦削了,身材变得修长,脸上流露出一种哀怨的表情,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关怀。人只要对自己的要求有所松懈,就会逐渐脱离往日的约束。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又没去上课,一尝到偷懒的甜头,慢慢地自己就感觉不受管制了。他养成了上小酒馆的习惯,在那里玩骨牌玩得入了迷。每天晚上让自己处在一个肮脏的赌窟里。对于他来说,只有在那样的地方,他那压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才会得到释放。就这样,他学会了对女伴唱小调,学会了调制五味酒,最后,还懂得了如何谈情说爱。想想吧!过着这样的生活,他怎么能通过医学考试呢?当他家里正等他回家开庆功会的时候,他站在村口,悄悄地托人把母亲找出来,然后把实情都告诉了她。母亲原谅了儿子,并且说在父亲面前由她来交代,这就给他吃了定心丸。等到5年以后,他的父亲才知道考试真相,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能再算陈年老账,何况他怎能相信自己生的儿子会是蠢材呢!于是夏瑞重新复习功课,继续准备考试,并且事先把考过的题目都背得烂熟。他总算通过了,成绩还算良好。通过医学考试就可以行医了,那要到哪里去行医呢?他们决定去托特,因为那里只有一个老医生。很久以来,夏瑞的母亲就巴不得那老医生死掉,不等老头子卷铺盖,夏瑞就在他对面住下,迫不及待地要接班呢!夏瑞的事业算是稳定了,可是他还没成家呢!于是,家里又给他娶了一房媳妇,是个45岁的寡妇,一年有1200法郎的收入。那寡妇长着一脸的疙瘩,身体瘦得好像一把干柴,但并不愁嫁不出去,供她挑选的还不乏其人。为了达到目的,包法利大娘不得不费尽心机,把对手都挤掉。甚至有一个猪肉店老板,得到几个神甫撑腰,也让她巧施妙计,破坏了好事。夏瑞计划着和那个寡妇结婚之后,他就可以自作主张,钱可以随便花。而事实是什么呢?结婚之后,当家的却是丑太太。夏瑞被告知在人前应该如何说话,每天要按照她的意愿穿衣服,按照她的吩咐催促病人还账。她拆他的私信,监视他的行动,如果诊室里有妇女的话,丑太太会隔着板壁听他看病。丑太太也许真是个苦命的人吧!不停地让丈夫关心自己。她老是抱怨神经痛,胸脯痛,气血两亏。当夏瑞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她就从被窝里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边坐下,对他诉起苦来:他一定是忘记她了,他一定是心理有别的女人了!等到丑太太没什么可以再说的了,她就向他要一点甜药水,再多来一点爱情吧!可是,夏瑞究竟还有多少爱情能让她来享受呢?

婚姻的幸福

一天夜里,夏瑞家门口突然来了一个骑马的男人,那是来请夏瑞医生出诊看病的。夏瑞要赶到拜莱托田庄去,那里有个摔断腿的病人。可是从托特到拜莱托足足有6英里,夜是漆黑的,妻子担心丈夫出事,于是决定让那骑马的男人先走,夏瑞等月亮出来了再动身。同时要求患者那边派个孩子接他,给他带路,开栅栏门。凌晨4时的时候,月亮出来了,夏瑞把大衣裹得紧紧的,动身到拜莱托去。被窝里的暖气还没离身,他就迷迷糊糊,摇摇晃晃地骑着脚步平稳的牲口上路了。谁又能知道,这一去将会对他的一生产生多么重大的影响呢?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天开始发亮。在苹果树的枯枝上,栖息着一动不动的小鸟,清晨的寒风使它们细小的羽毛竖立起来。一望无际的田野平铺在眼前,远处一丛丛树木,围绕着一个个相距遥远的田庄,好似灰蒙蒙的广阔平原上,点缀着紫黑色的斑点。夏瑞时不时地睁开眼睛,后来精神疲倦,又困起来,脑子处于一种迷离恍惚的状态。当快到拜莱托田庄的时候,他看见路边的草地上坐着一个小男孩。“请问你是医生吗?”小孩问道。听到回答,那孩子马上提起自己的木头套鞋,跳起身就在前头带路。夏瑞从带路的孩子口里得知,赖奥特先生是昨晚在邻居家过“三王节”,回来的时候把腿摔断了。赖奥特先生是当地最有钱的庄稼人,他的妻子两年前去世了,现在身边只有一个千金小姐,帮他料理家务。没用多长时间,他们就来到了一个外表殷实的农家院落。从马厩打开的上半扇门望去,可以看见几匹大马正在安安静静地吃着新槽里的草料。还有那两辆结实的大车,一应俱全的马具和农具。瞧,在那一群火鸡中,还有五六只孔雀——这是科州田庄的珍禽——居高临下,和鸡争啄食物。羊圈长长的,仓库高高的,墙壁和人的手一样光滑。车棚底下放着两辆大板车,四把铁犁,还有鞭子,轭圈,全副马具,马具的蓝色毛皮上沾满了从楼上谷仓里落下来的浮尘。院子在斜坡上,院里整整齐齐、不疏不密地种上了树木,池塘边上,一群鹅快活得嘎嘎直叫。眼前的一切都让人感觉到这户人家生活的富足和安详。这个时候,一个穿着蓝色丝绒长袍的年轻女子,来到门口迎接夏瑞医生,然后把他带到了炉火烧得正旺的厨房,厨房四边摆着大大小小的闷罐,伙计们的早餐正在罐里沸腾,炉灶内壁烘着几件湿衣服,靠墙摆着成套的厨房用具,时明时暗地反映出灶中的火焰,还有玻璃窗透进来的曙光。接着,夏瑞到二楼看病人,发现病人是一个50岁的矮胖子,他正躺在床上发汗,睡帽扔得老远,床旁边有一把椅子,上面放了一大瓶烧酒,他不一会儿就喝上一口,给自己打打气。现在医生来了他不再发牢骚抱怨个不停,而是开始轻声呻吟起来。夏瑞开始给病人做检查,发现骨折情况简单,没有什么并发症。他向病人说了各种安慰话,然后开始自制夹板。夏瑞在车棚底下找来的板条中挑了一块,劈成几块小的,用碎玻璃磨光。女佣人撕开一块布作为绷带,爱玛小姐也在缝几个小布垫子。她在缝垫子的时候,一不小心扎破了手指头,就把手指放到嘴里吸吮了两口。爱玛小姐的行为引起了夏瑞的注意。快来看吧!她的指甲白净得让人惊讶,亮晶晶的就像那明净的象牙,手不算很美,关节也瘦了点,但是眼睛最漂亮了,睫毛又密又长,使原本棕色的双眸呈现黑色,这双迷人的眼睛毫不羞涩地望着你,那般大胆和天真无邪。当包扎结束后,夏瑞医生受到赖奥特先生的亲自邀请,在回家之前吃一点东西。夏瑞来到楼下的厅房里,那里备好了两份刀叉。在靠墙角的地面上,竖着摆了几袋面粉,那是隔壁谷仓放不下的,墙上的绿色油漆一片一片地剥落在墙根下,在墙壁当中挂了一个装饰房间的镀金画框,框子里是用铅笔画的文艺女神的头像,头像下面写着:献给我亲爱的爸爸。刚开始的时候,夏瑞医生和爱玛小姐谈赖奥特先生的病情,然后他们谈天气,谈严冬,谈夜里在田野奔跑的狼群。爱玛小姐在乡下并不大开心,尤其是现在,田庄的事几乎全靠她一个人照管。在冷清清的厅房中,她一边吃一边微微发颤,样子真是迷人!那个厚厚的红嘴唇,她还有咬嘴唇的习惯。她的头发乌黑乌黑的,而脸蛋却是两片玫瑰红。她仿照男人,在上衣的两颗纽扣中间挂了个玳瑁的单片眼镜。夏瑞医生上楼向赖奥特先生辞行后,又回到厅房里,发现她站在窗前,额头贴着窗户,正在眺望豆架被风刮倒的园子。她回转身来问道:“你找什么东西吗?”“对不起,我的鞭子不见了。”他答道。于是他东翻西找地想把他的鞭子找出来。鞭子呢?它怎么会跑到粮袋与墙壁之间去了呢?爱玛俯身去捡,他也从后面俯身去捡。她立刻感到他的胸脯蹭到了她的后背,她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羞答答地将鞭子递给他,但不知这一瞬间他看到鞭子没有。夏瑞医生本来答应3天后再来拜莱托田庄,可他第二天就来了。以后原定一星期来两次,但不定期的偶尔探望不计算在内。夏瑞为什么乐意频繁地去拜莱托呢?他的满腔热情不是为了病情严重,就是为了有利可图。然而,真是为了这个原因吗?每次去的时候,他总是很早起床,骑上马匹快速前行,等快到了田庄的时候,他会下马,在草上把脚揩干净,同时赶快戴上那副黑手套。他喜欢仓库和马厩,他喜欢赖奥特老爹拍着他的手,叫他做救命恩人;他喜欢爱玛小姐的小木头鞋,鞋的高后跟把她托高了一点,她一走动,木头鞋底很快被抬起,和鞋皮一摩擦,发出了“嗒嗒”的声音。每当夏瑞医生回家的时候,爱玛小姐总是把他送到第一级台阶,要是马还没牵来,她就微笑着一旁等着。告别之后,他们不再说话。周围起风了,吹乱了她后颈窝新生的短发,吹动了她臀部围裙的带子,好像扭来卷去的小旗。在一个解冻的日子,院子里的树皮渗水了,房顶上的雪也溶化了。她站在门槛上,把阳伞拿来,并且撑开,阳伞是闪色绸子的,阳光可以透过,闪烁的反光照亮了她面部白净的皮肤。天气乍暖,她在伞下微笑,听得见水珠点点滴滴落在绷紧了的波纹绸伞上。如果这样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你猜会发生什么事呢?夏瑞医生不是已经结婚了吗?他的妻子没有察觉出什么吗?夏瑞第一次去拜莱托田庄的时候,他的妻子就打听了病人的情况,后来等她知道了赖奥特先生有一个女儿的时候,又听说赖爱玛小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还受过良好教育。那她理所当然地会跳舞、绘画、绣花、弹琴了。这简直是忍无可忍。因此,开始本能地恨爱玛小姐。起初,她要减轻苦恼,就指桑骂槐。但丈夫夏瑞听不懂,她就故意找碴子,直至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为什么还去贝尔托?卢奥先生的病不是好了吗?他的账还没付呢?啊!是不是因为那边有个心上人?有个能说会道、会绣花的女才子?这就是你爱的,你要的是城里的小姐!说得夏瑞哑口无言,她还不肯放过,“卢奥老爹的女儿,一个城里的小姐!去她的罢!他们家的爷爷不过是个放羊的。他们有个亲戚干了坏事,同人吵了起来,差一点吃了官司。这有什么可神气的!何必星期天上教堂还要换上一件绸袍子?难道要冒充伯爵夫人!还有那个可怜的老头子,去年要不是靠了油菜,说不定连欠的账都还不清呢!”夏瑞被妻子吵得又烦又累,以后不能再去拜莱田庄了。但妻子还是不肯罢休,一定要他发誓:以后决不再去。她一把眼泪,两片嘴唇,又哭又吻,就像爱情的火山大爆发。夏瑞医生在表面上迁就她,但内心的强烈欲望却要造反,于是他很自然地学会了两面派的手法:你可以不让我去看她,但你阻止不了我用心去爱她?这个寡妇瘦骨嶙峋,牙齿又长,一年四季都披着一块黑色的小披巾,尖角搭在肩上;她的骨架套上袍子,就像长剑套上剑鞘;袍子太短,露出了脚踝骨和交叉地搭在灰色袜子上的宽鞋带。夏瑞的母亲时不时地来看望他们,但过不了几天,媳妇的尖嘴薄舌似乎要把婆婆磨成针了,不过,婆婆也不是好惹的,于是枪尖对刀锋,你一言,我一语,舌剑唇枪,都刺到夏瑞身上。他吃起东西来为什么像饿了半辈子似的!干吗来一个人就要喝上一杯酒?怎么死也不肯穿法兰绒的衣服呀!开春后的一天,保管夏瑞妻子财产的公证人,带了事务所的全部现金逃跑了。原来,他的妻子撒了谎,真是好厉害的一个婆娘!夏瑞的父亲一气之下,把一把椅子都摔坏了,责怪孩子他妈给孩子套上了那样一匹瘦马。所有的假象都被拆穿了,夏瑞的妻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扑在丈夫怀里,死皮赖脸央求公婆不要欺负她。夏瑞想为她说两句话,父母一生气,就回去了。一个星期以后,她就突然吐鲜血死了。妻子下葬之后,夏瑞回到只剩下自己的家。楼下一个人也没有,卧室里还挂着妻子的睡衣。夏瑞脑子里开始乱糟糟的,趴在书桌上,沉浸在半睡半醒的痛苦中,不管怎样,她毕竟深爱过他。夏瑞妻子的死讯也将赖奥特老爹召来了。一天早上,赖奥特老爹来给夏瑞送医药费来了,同时还拿来了一只母火鸡,打算尽力安慰安慰处在丧妻之痛中的夏瑞医生。“孩子,我能明白你的感受。”赖奥特老爹拍着夏瑞医生的肩膀说,“当初我失去老伴的时候,就跑到田里一个人待着,倒在树底下,又哭又喊,竟说混账话,感觉自己还不如死了算了。一想到别人正和媳妇待在一起亲热,我就只有拿手杖死命捶地,感觉自己疯了。”“但是日子是不等人的,冬天过去春天来,夏天过去秋天到,最后事情也就被日子淹没了。我的意思是说,不要把什么东西都压在心里,那样不好,我们不能对自己太苛刻,也不能糟践自己,不能因为别人死了,自己就也想死。夏瑞医生,打起精神来吧!事情总会过去的。有时间来田庄看看我们,我们陪你到树林里打野兔去。我女儿还总提起你呢!她还说什么你把她忘啦!”赖奥特老爹的话起了作用,夏瑞又回到拜莱托田庄。那里的一切还是和以前一样,只是梨树已经开花,赖奥特老爹不再卧床不起,而是到处走动,这就使田庄变得更热闹了。在那里,赖奥特老爹尽一切可能体贴夏瑞,他求他不要脱帽,以免受凉;他同他低声细气说话,似乎把他当做病人;如果为他准备的食物不够清淡,奶酪不是小罐精制的,或者梨子没有煮过,他甚至会假装生气。他给他讲故事,不料夏瑞居然笑了,但一想到亡妻,夏瑞的脸又沉了下去。咖啡一端上来,他又忘记了妻子逝世的事情。就这样,夏瑞开始习惯一个人过日子,脑海里关于亡妻的影子也越来越少。他不再感到忧愁,再说,妻子的死并没有给他帮倒忙,找他看病的人反而增加了。因为一个月来,大家老是说:“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他多么倒霉呵!他的名气大了,还可以随意到拜莱托田庄去。他怀着不明确的希望,感到模糊的幸福。”一天下午15时左右,夏瑞又来到拜莱托田庄,人都到地里去干农活了。他走进厨房,起初没有看见爱玛,因为窗板是关上的。爱玛在窗子和炉灶之间缝东西,她没有披围巾,夏瑞可以看到她裸露的肩膀上冒出的小汗珠。根据乡下的习俗,爱玛要请夏瑞喝一杯。夏瑞不答应,但爱玛一定要他喝,最后她边笑边说,就当做陪她喝一杯好了。于是她找来一瓶柑香酒和两个小玻璃杯,把一杯斟得满满的,另外一杯几乎没有斟,碰杯之后,就把酒杯举到嘴边。由于她的杯子差不多是空的,她不得不把脖子仰起来,头朝后,嘴唇向前,还没有尝到酒就笑出声来了。同时把舌尖从两排又顿又白的牙齿中间伸了出去,一点一滴地舔着杯底。然后爱玛又坐下来,拿起那需要织补的白线袜,埋头干起来了,不再说话,夏瑞也不开口。风从门底下吹进来,吹起了石板地上的微尘;他看着尘土沿地面散开,只听见自己的太阳穴一蹦一蹦地跳,还有母鸡下了蛋在院子里“咯咯”叫。过了一会,爱玛张开手掌摸摸自己发热的脸,然后再摸摸壁炉前铁架上冰凉的小铁球。她抱怨说,夏天一来,她就觉得头昏脑涨,她问海水浴管用不管用。然后,爱玛她谈起她的修道院,夏瑞也谈起他的学堂,这下他们有了话说。他们上楼到她房间里去,她拿出从前的音乐本子,修道院奖给她的小册子,还有扔到衣橱底层去了的橡叶花冠。她还谈到她已故的母亲,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她都要从花园里摘一束花,放在她母亲的坟上,但她抱怨家雇佣的花匠不懂这一套,还说住在乡下太无聊。爱玛的声音有时忽然没精打采,拖腔拉调,变成了自言自语;有时高兴起来,睁开天真的眼睛,马上却半闭双眼,目光无神,不知思绪又飞到哪里去了。当夏瑞晚上回到家的时候,他开始一句句推敲爱玛说过的话,尽全力回想,然后补充话里的意思,想了解在他们相识之前,她过的是怎样一种生活。于是他又寻思,她要是结了婚会怎样呢?她会和谁结婚?爱玛的形象总是出现在眼前,他觉得口干舌燥。水,根本浇不灭心头的欲火,他只得将头转向拜莱托田庄的方向。夏瑞终于下定了决心,一有机会就向爱玛求婚,反正他并不冒什么风险。可是,每次机会来临的时候,他害怕说话不得体,内心的想法总是说不出口。赖奥特老爹知道女儿待在家里,对他没有什么好处,他很希望有人把他的女儿娶走。他很理解自己的女儿,觉得有才气的女儿是不能在庄稼地里耗一辈子的。赖奥特老爹发现夏瑞靠近他的女儿就满脸通红,这不意味着夏瑞终有一天会向她求婚吗?于是,他在脑子里把这件事彻底考虑了一番。他认为夏瑞容貌不出众,不是一个理想的女婿。不过人家都说他品行好,很节省,有学问,应该不会太在意嫁妆的事情了。“要是他来求婚,我就答应他吧!”赖奥特老爹心里盘算着。在9月份里,夏瑞来拜莱托田庄待了3天。当他要离开的时候,赖奥特老爹送他回去。他们走的是一条坑坑洼洼的小路,马上就要分手了。夏瑞心里盘算着还是到了篱笆转角再开口吧!最后,篱笆也走过了。“赖奥特老爹,我想和你谈一件事。”夏瑞低声说。他们停下脚步,夏瑞却开不了口。“说吧!我的孩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吗?”赖奥特老爹和气地笑着说。“哦!赖奥特老爹……赖奥特老爹……”夏瑞结结巴巴地说。“对于我来说,我是求之不得呢!”赖奥特老爹,“虽然女儿和我是一样的意思,不过,总得问她一声才能算数。好了,我回去问问她,要是她答应,你用不着走回头路,为了怕你着急,我会把朝墙的窗板推开,开得大大的,那样你伏在篱笆上就看得见。”然后,赖奥特老爹就回去了。夏瑞把马拴在树上,他待在路上等着。半个小时过去了,忽然响起了撞墙的声音,折叠的窗板打开了,靠外边的那一块还在震动。第二天不到9时,夏瑞就赶到了田庄。他一进来,爱玛脸红了,勉强笑了一笑,装装样子。赖奥特老爹拥抱了他未来的女婿。喜事要等到明年开春前后,因为那时候夏瑞的服丧期满,那样才合乎情理。冬天在期待和喜悦中度过。赖奥特小姐忙着办嫁妆,夏瑞一来田庄,他们就谈婚礼如何筹划,喜筵摆在哪个房间,应该上几道菜,头一道正菜上什么好。爱玛的想法与众不同,她打算在半夜举行火炬婚礼,但赖奥特老爹不理解她这古怪的想法。于是只举行了普通的婚礼,婚宴吃了16个小时,第二天还接着吃,一连持续了好几天。

爱玛的愁苦

婚礼是在拜莱托田庄举办的,场面相当红火。婚后没过几天,由于夏瑞要看病人不能在外面待太久,这对新婚夫妇就得离开田庄了。赖奥特老爹亲自套上他的小篷车,最后吻了一次女儿,就下了车,走上归途。他大约走了百来步,又站住回头看,看见小篷车越走越远,车轮扬起了一片尘土,他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接着他想起了他自己的婚礼,过去了的日子,他妻子第一次怀孕,他从岳父家把她带回去,那一天,他自己也是多么快活,他们一前一后骑在马上,在雪地里跑着。因为那时是圣诞节前后,田野一片白茫茫的,她的一只胳膊抱着他,另外一只挎着篮子,她的帽子是科州货,长长的花边帽带给风一吹,有时飘拂到她嘴上。他一回头,就看见她小小的红脸蛋,紧紧贴着他的肩膀,在金黄色的帽檐下,静静地微笑。她的手指怕冷,不一会儿就伸进他怀里。这一切都是陈年往事了!他们的儿子要活到今天,也该30岁了。他不由得回头看看,但路上什么也没有看到。他觉得自己好凄凉,就像一所搬空了家具的房屋。温情脉脉的回忆,忧郁惆怅的思想,交织在他酒醉饭饱、如坠五里雾中的头脑里,他一时真想转到教堂去,看看他妻子的墓地。不过他怕去了还会愁上加愁,就一直回家了。下午18时的时候,夏瑞夫妇就到了托特,左邻右舍都在窗前看他们医生的新夫人。老女佣出来迎接新的女主人,抱歉地说晚餐还没有准备好,请夫人稍候片刻,可以先去看看她的新家。那是大路边上的一所砖墙房子,正面朝着街道,门后面挂了一件小翻领的披风,门角落里还有一副皮绑腿扔在地上。右边是厅子,也就是餐厅兼起居室。高处墙纸的饰边都卷起来了,因为纸下面垫的帆布没有铺平,整张墙纸看起来都不牢实。过道左边是夏瑞的诊室,它是一个6步来宽的小房间,里头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和一把看病用的扶手椅。在角落里,还有一个6层的松木书架,单是那60册的《医学辞典》就差不多摆满了。再往里走,正对着院子和马棚,是一间当储藏室用的大灶屋。花园的面积不大,呈长方形,两边有两道土墙,靠墙种了绿荫成行的杏树,走到尽头有一道荆棘篱笆。在花园的正中间,有一个青石板的日晷。花园里有4个对称的花坛,上面种了稀疏的野蔷薇。花园的最里面,有一棵雪松,树下还有一座神甫诵经的石膏像。爱玛缓步上了楼,第一间屋子里没有家具,第二间是新婚夫妇的寝室,靠里有一张桃花心木床,挂着红色床幔,五斗柜上,放着一个蚌壳盒子,作为装饰。窗边的一张书桌子上放着一个水晶瓶,瓶子里插了一束白绫子扎的菊花,这是夏瑞前妻的花,他赶紧把它拿到阁楼里去了。这一举动,使爱玛不禁联想起了自己装在纸盒里的结婚礼花。于是,她凝神自问:假如我死了,我的花又会如何呢?在最初的日子里,爱玛总想重新布置房屋。她把烛台上的罩子拿掉,糊上了新墙纸,楼梯也重新粉刷了一遍,在花园里日晷的周围,放上了几条长凳。此外,她还想修一个可以养鱼的喷水池。后来,夏瑞知道自己的妻子喜欢坐马车外逛,就买了一辆便宜的二手车,装上两盏新灯和挡泥的皮子护带,看起来特像英国式的轻便马车,于是他感到很幸福。早上的时候,他瞧着阳光和帽带的阴影投射在金发美人脸上的汗毛间。从近处看,她的眼睛显得更大,特别是在她一连几次睁开眼睛,欲醒未醒的时候。两个人单独用餐,傍晚沿着大路散步,她的手分开头发的姿态,她的草帽挂在窗子插销上的形象,还有数不清的琐事,这一切使他不断地感到幸福。从近处看来,她的眼睛显得更大,在阳光下却变成了深蓝,仿佛具有一层层深浅不同的颜色,越靠里越浓,越接近表面的珐琅质就越淡。他自己的眼睛也融入了她眼睛的深处,他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半身小像,头上围着头巾,衬衫的领口半开。他起床了,她也来到窗前,看着他离开家,她的胳膊肘靠着两盆天竺葵之间的窗台,一件宽大的晨衣松松披在身上。夏瑞踏着街头的墙角石,把马刺扣紧,她在楼上继续对他说话,嘴里咬下一片花瓣或是绿叶,向他吹去,这片花瓣像鸟一样飞飞停停,在空中画下了半圆的弧线,眼看就要落地,却给老白马乱蓬蓬的鬃毛缠住了,这匹母马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夏瑞上了马,送了她一个飞吻,她摆摆手,把窗子关上,他走了。回顾以往的日子,夏瑞有过像样的日子吗?在学堂里,他很孤单没有朋友,还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只是因为他的家境没有他们好,他说话带有乡下人的口音,还有他穿的衣服土里土气。后来,他开始学医的生涯,但是他的钱包从来没有装满过。再后来呢?就是和寡妇14个月的生活,简直和她被窝里的那双脚一样冰凉。一切的不好都过去了,因为现在他的身旁有个自己心爱的美人,而且是她要和自己生活一辈子,在他看来,宇宙的范围都没有爱玛的丝绸衬裙大。夏瑞在心里总是责怪自己,是不是对爱玛爱得还是太少了。于是,每当他外出的时候,总是要再回来一趟看看她,他用半跑的步子赶回家,跳上楼梯,心跳得厉害。那时那地,这位包法利夫人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呢?没结婚之前,她以为自己懂得什么是爱情,可是直至现在,她并没有感觉到婚姻所带给她的幸福。于是,她想是不是自己搞错了?那些美丽的字眼像幸福、热情和陶醉,在现实生活中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呢?爱玛很小的时候读过一本浪漫的书,也梦想着有一个多情的小哥哥,可以爬上比钟楼还高的大树给她摘红果子,可以光着脚在沙滩上给她找鸟窝。在她13岁的时候,她的父亲把她带进城,送她上修道院去受教育。爱玛起初在修道院并不觉得烦闷,反倒喜欢和修女们待在一起。她也不太爱玩,但对教理问答课很熟悉,只要出了难答的问题,她总是抢着回答助理神甫。她的生活没有离开过教室的温暖气氛,没有离开过这些脸色苍白的修女,她们胸前挂着的一串念珠和一个铜十字架,加上圣坛发出的芳香,圣水吐出的清芬,蜡烛射出的光辉,都有一种令人消沉的神秘力量,使她不知不觉地沉醉了。但是她并不听弥撒,只是出神地看着圣书上的蓝边插图,她喜欢图中得了病的羔羊,利箭穿过的圣心,走向十字架时倒下的耶稣。她要禁欲苦修,就试着一整天不吃饭。她还挖空心思,要许一个愿。她过着温暖惬意的生活,她沉醉于修道院的神秘氛围。在忏悔时,她凭空捏造一些微不足道的罪名,为的是可以在阴暗的角落里多待一会儿,双手合十地跪着,脸贴着小栅栏,听教士的低声细语。布道时往往把信教比作结婚,提到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恒久的婚姻,这些总是让她感到无以言表的幸福和甜蜜。爱玛过惯了平静的日子,因而总想让自己的生活充满新鲜和刺激。她爱大海,只是因为海上有汹涌的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荒凉野地。她要求事物都顺着她的意,凡是不能给她心灵带来满足的,她都认为没有用处。她多愁善感,寻求的是主观的情,而不是客观的景。有一个老姑娘,每个月都要到修道院做一星期针线活。她得到大主教的庇护,特准在餐厅里和修女们一起吃饭,饭后同她们闲谈一会儿再做针线活。那个老姑娘会唱前一个世纪的情歌,会讲故事,还会把藏在围裙口袋里的小说借给女孩们看。那些书上描写的是什么呢?不是艳遇、恋爱,要死要活的痴男怨女,在荒凉的亭子里晕倒的少妇,就是亲不完的吻,月下的小船,情郎勇敢得像狮子,温柔得像羔羊,人品好得不能再好。总之,都是一些让爱玛着迷的故事。当爱玛15岁的时候,她的双手已经沾满了旧书店的灰尘。她多么希望自己是个身材娇好的女庄主,住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整天在三叶形的屋顶下,胳膊肘支在石桌上,双手托住下巴,满心期盼白马骑士到来的时刻。在音乐课上,她总是唱金翅膀的小天使和圣母玛利亚等一些平淡无奇的歌曲,风格庸俗,音调随意,但她却能模糊地体会到美好的感情悸动。有时候,同学偷偷把画册带到修道院来,她紧张得有点颤抖,吹一口气来掀起图画上的透明纸,薄纸卷起了一半,又轻轻落下。图画中的阳台栏杆后面,有一个穿短外套的青年男子,他正怀抱着一个白衣少女。当初她母亲刚刚去世的时候,她哭得十分伤心。她用母亲的头发织成了一幅悼念的图画,并写了一封家信,信中表达了很多对人生的感慨哀怨,要求自己死后和母亲合葬。起先她的哀伤形成了习惯,但到了后来,说也奇怪,她居然恢复了平静,心里没有一点忧伤。修女们一直认为爱玛的条件很优越,能够接受神灵的感召,成就美好的未来。可是现在,她们觉得非常失望,发现爱玛好像误入歧途,辜负了她们的一片好心。最后,当赖奥特老爹来修道院接她的时候,大家并没有依依惜别之情。院长甚至发现,她越到后期越不把修道院放在眼里。在爱玛回家的最初日子里,对于管理仆人的事感觉很高兴,但是没过多久,她就觉得乡下生活没有意思,反倒留恋起修道院来了。夏瑞第一次来拜莱托田庄的时候,正是她对一切都失去了感觉,好像看透了所有似的。但是她急于改变现状,也许是夏瑞的出现带给了她很大刺激,这就足以使她相信,她终于得到了那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爱情。而在这之前,她所期待的爱情仿佛只存在梦境里,可是目前的平静生活就是她梦寐以求的幸福吗?爱玛有时想,蜜月期应该是她一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日子。要领略蜜月的温馨,自然应该到那些远近闻名的地方,去消磨新婚后无比美妙、无所事事的时光。两个人悠闲地坐在蓝绸车篷的马车里,马车爬着陡峭的山路,它的速度并不比人快,马车夫的歌声在山中回荡,和瀑布的喧嚣混合在一起。太阳下山的时候,人在海滨呼吸着柠檬树的香味。天黑了,两个人又手挽着手,十指交叉,站在别墅的平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饶有兴致地谈论将来的打算。在她看来,似乎地球上只有某些地方才会产生幸福,就像只有在特定的土壤上才能生长的树木一样,换了地方,就不会开花结果了。她多么盼望在瑞士山间别墅的阳台上凭栏远眺,或者把自己的忧郁关在苏格兰的村庄里!她多么盼望丈夫身穿青绒燕尾服,脚踏软皮长筒靴,头戴尖顶帽,手戴长筒手套呵!为什么不行呢?如此看来,爱玛着实应该找个知心的人谈谈她的想法。不过,她自己说不明白自己到底在苦恼什么,那么对别人又该怎么说清呢?这种苦恼像云一样变化莫测,像风一样使人晕头转向,她觉得无法表达。再说,她既没有机会,也没有胆量。然而,假如夏瑞是一个有心人,假如他会察言观色,假如他的眼睛能够接触到她的思想,哪怕只有一次,那她觉得,她憋在心底的话都会不加约束地说出来,好像用手一摇果树,熟透了的果子就会纷纷落下一样。可是,他们生活上越接近,心理上的距离感好像在不断加大。生活中的夏瑞是怎样一个人呢?和他聊天,爱玛感觉他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他说出的话平淡得引不起别人的兴趣,他发出的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住在莱奥这么多年了,他从来没想过到剧场去看看巴黎的名演员。他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击剑,更不用说射击了。在爱玛看来,一个男人应该无所不知,多才多艺,带着你去品尝热情的力量,生活的滋味和人世的奥秘。可夏瑞绝不是那样的,他什么也不知道,更不能教你知道,甚至自己根本不想知道。他以为她快乐,不知道她是怨恨的。正是这种雷打不动的稳定,心平气和的迟钝,她甚至责怪自己不该给他带来幸福。她有时候还画素描,这对夏瑞说来,真是莫大的赏心乐事,他硬邦邦地站在那里,看她俯身向着画夹,眯着眼睛,斟酌自己的作品,或把面包心在大拇指上搓成小球,用来做橡皮。至于钢琴,她的手指弹得越快,就越叫他神往。爱玛能弹一手好钢琴,同时她也是料理家务的好手。病人看病没有付诊费,她会写封措词婉转的信去,却不流露讨账的痕迹。星期天的时候,她会请邻居来家里做客,做一些好吃的饭菜。会在葡萄叶子上把意大利产的李子堆成金字塔,还会把小罐子里结冻的果酱原封不动地倒在碟子里。她甚至说要买几个漱口杯,好让客人漱口后再吃甜品。这样一来,夏瑞医生的名望在当地就大大提高了。娶了爱玛这样的好妻子,夏瑞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了。她有两幅小小的铅笔画,他却配上了大大的框子,用长长的绿绳子挂在厅堂的墙壁上,得意地指给来人看。夏瑞每天都是晚上22时左右才回家,那时女仆早睡了,只有爱玛服侍他。他回到家,脱掉外衣,不费力气地吃夜餐。然后一字不落地给妻子讲述自己碰到过的人,去过的村子,开过的药方。然后再吃一个苹果,喝光瓶里的酒,上床憨憨大睡起来。一直以来,夏瑞习惯于戴棉布帽子睡觉,但包头的棉布在耳朵边上都扣不紧。一到早晨,头发乱得遮住了脸,夜里,枕头带子一松,鸭绒飞得满头都是,连头发看起来也变白了。他总是穿一双结实的长靴子,脚背上有两条厚厚的褶纹,斜斜地一直连接到脚踝,看起来好像鞋帮子。他却说,在乡下,那样的穿着已经很不错了。夏瑞的母亲总是夸赞自己的儿子会过日子,她隔三差五就来儿子的住处看看,不过婆婆对媳妇似乎早就抱有先入为主的成见。她觉得爱玛花钱大手大脚的,她把柜子里的衣服放得整整齐齐,教爱玛留神看肉店老板送来的肉。爱玛很听从婆婆的教导,两个人从早到晚“娘呀”、“女呀”不离嘴,但都是口是心非的家伙。她们口里说的是甜言蜜语,心里却气得连说话的声音都发颤了。当初那个丑寡妇活着的时候,婆婆觉得自己得到儿子的感情比他妻子还要多一点。但是现在可不一样了,夏瑞似乎是有了老婆就把自己的母亲忘得一干二净了,而爱玛却是剥夺了她应得的那份爱。当母亲的感觉自己心里有苦却说不出来,只好冷眼旁观儿子的幸福,仿佛一个破了产的人,隔着玻璃窗,看别人在自己的老家大吃大喝一般。她也时常通过回忆往事的方式,向儿子诉说自己过去的辛苦。然后埋怨爱玛对他的粗心大意,他却把注意力全部灌注在爱玛一个人身上。夏瑞总会感到不知所措,为什么感情总要面临取舍呢?他不知道该如何作答,毕竟他尊敬他的母亲,他也更爱他的妻子,他觉得母亲说的话不会有错,但又发现妻子实在无可指责。当母亲回家的时候,他就鼓起勇气向爱玛说了一些母亲唠叨过的话,但爱玛一句话就把他顶回去了,并且打发他赶紧出去给病人看病。尽管这样,爱玛还是按照自己的理论,要表现出自己是个多情种子。有时在月光下,有时在花园里,她对他吟诵她所记得的情诗,并且用情地唱起忧郁的歌曲来。可是,吟唱之后,她发现自己的心情,同吟唱之前一样平静。尤其让她难以忍受的是夏瑞的表情,与其说是很平静不如说是无动于衷。爱玛感到自己的热情没有击出任何火花,她相信的只是她习以为常的事情,所以她妄下结论,认为夏瑞没有与众不同的热情。夏瑞表示的感情成了例行公事,他连接吻也有一定的时间,感觉一切只是在按步骤做事一样,没有一点在享受的感觉。爱玛有时会出去走走散散步,让自己的眼睛暂时远离一下那永远不变的花园和那尘土飞扬的大路。她一直走到镇里的山毛榉树林,走到墙角边上一个荒凉的亭子,再往前走就是田野,长长的芦苇叶子甚至能割破人的皮。爱玛开始查看四周,看看和上次来时有没不同的地方。她的思想起初游移不定,随意乱转。后来,思想慢慢集中了,她坐在草地上,用遮阳伞的尖头一下又一下地拨弄青草,反复说:“我为什么要结婚呀?仁慈的上帝啊!请你告诉我吧!”爱玛心里开始琢磨,世界这么大,要是可能的话,她会和其他优秀的男人相遇的。于是她就竭力想象那些没有发生过的事情,那种和现在不同的生活,那个错过了的更懂得自己的丈夫。她幻想的那个丈夫是很特别的,不仅长得帅气,而且睿智聪明,高人一等,引人注目,就像她在修道院的老同学嫁的那些丈夫一样。她们现在干什么啦?她们住在城里,倾听着热闹的街道,游览着喧哗的剧场,参加着灯火辉煌的舞会。和往日的同学比起来,爱玛觉得自己的生活过得太凄惨。可她们本来并不比自己优秀啊?她想起了毕业典礼的时候,她走上讲台去领奖,去戴上她的小花冠。她的头发梳成辫子,身上穿着白袍,脚下蹬着开口的斜纹薄呢鞋,样子非常斯文。当她回到座位上的时候,男宾们都欠身向她道贺。满院都是马车,有人在车门口向她告别,音乐教师走过她身边也和她打招呼,还挟着他的小提琴匣子。那些美好的一切啊!都成了遥远的过去,实在是太遥远了!有时海上忽然刮起一阵狂风,清凉的咸味一直带到遥远的田地里。灯心草倒伏在地上,山毛榉的叶子急促颤抖,树梢也总是摇来摆去。爱玛用披巾紧紧裹住肩头,站了起来。林荫道的树茂密繁盛,给树叶染绿了的光线,照亮了地面上的青苔。爱玛走在上面,青苔就发出轻微的“咯吱”声。夕阳西下,树枝间的天空变得通红,大同小异的树干排成一条直线。忽然,爱玛觉得很害怕,赶快走大路回到托特。她到了家就精疲力竭地倒在扶手椅里,整个晚上都沉默不语。但是,快到9月底的时候,她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不寻常的事,到底是一件什么样的事呢?原来是鄂戴维安侯爵邀请夏瑞医生和爱玛·包法利夫人到他的庄园做客。波旁王朝复辟时期,鄂戴维安侯爵做过国务秘书,现在又想重返政界,最近一直在准备竞选众议员。在夏天大热的日子里,他嘴上长了疮,夏瑞医生用柳叶刀尖一挑,奇迹般地把病治好好了。派去托特送医药费的管家,说在医生的小花园里看见了上等樱桃,而侯爵家的樱桃一直长得不好,侯爵就来夏瑞家讨了一些插条。同时也应该当面再次表示感谢,碰巧看见爱玛,发现她身材苗条,言行举止不像乡下女人,觉得如果邀请这一对年轻夫妇到侯爵府来,既不会有失体统,也不会惹出麻烦。一个星期三下午15时的时候,我们的夏瑞医生也就是包法利先生,和他的妻子坐上马车,向侯爵家驶去。他们在天黑时分才到,那时园里开始点起了给客人照路的灯笼。

难忘的舞会

鄂戴维安侯爵的府邸是意大利风格的,房屋平面呈凹形,正中间是3座台阶,紧挨着是一大片草坪,草坪两旁有一丛丛稀疏的大树,中间有一条弯弯曲曲的沙子路,路旁是修剪过的花木。一条小河流过一座小桥,草地上疏疏落落地散布着几所茅屋,草地周围是两座坡度不大、植满了树木的小山冈。夏瑞医生的马车在当中的那座台阶前停了下来,鄂戴维安侯爵出来迎接,然后伸出手臂,让医生的妻子挽着,把他们领进前厅。前厅很高,地板是大理石的,一走动或一说话都有回声。正面是一座楼梯,左手花园对面有一条通到台球房的走廊,还没到门口,就能听到台球相撞的声音。爱玛穿过台球房去客厅的时候,看见那里有几个男子,他们个个身上都带了勋章,神情非常专注,下巴挨着翘起的领结,微笑地推动球杆击球。鄂戴维安侯爵推开客厅的门,一个贵妇人站起来,她正是侯爵夫人。她很热情地让爱玛挨着自己坐在一张双人沙发上,仿佛她们以前就认识一样。侯爵夫人看起来有40岁,她有漂亮的肩膀,鹰钩鼻子,说话有点拖音,栗色的头发上蒙了一条镂空花边的头巾。晚宴19时开始,安排了两张桌子,前厅的第一桌是男宾,餐厅那一桌是女客们,由侯爵和夫人作陪。爱玛刚走进餐厅没几步,就被一股强烈的温暖气氛包围了。夹杂着花香、衣香、肉香、和块菰的香味,枝形台上的蜡烛,在银制的钟形罩上,显得光焰更长。多面体的水晶,笼罩在不透明的水汽里,折射着淡淡的光辉。长长的餐桌上摆着一簇簇鲜花,排成一条直线。盘子里放着煮熟的红色大龙虾,它们的爪子摆在盘子外边;水果一层又一层,堆在镂空花篮的青苔上;鹌鹑蒸时没有脱毛,更加热气腾腾。膳食总管穿着丝袜,短裤,打着白色领结,衣服镶了花边,庄严得像一个法官,在两个宾客的肩膀中间上菜,菜已一份一份切好,他只用勺子一舀,就把你要的那一份放到你盘子里。瓷器大炉子下面是根小铜柱,上面有一座妇女的雕像,衣服从上到下都有波纹褶裥,她一动不动地看着满屋子的人。香槟酒是冰镇过的,爱玛喝了一口,感觉一股凉气涌进心里,不由得浑身颤抖起来。她以前没有见过石榴,也没有吃过菠萝,就连砂糖,在她看来,也要比别处的更白更细。晚餐结束后,女客们上楼回房间里去,准备参加舞会。爱玛精心把自己打扮了一下,就像第一次上舞台的女演员一样。她按照理发师说的,把头发梳理停当,然后穿上摊在床上的罗裙。“带子太紧不好跳舞。”夏瑞感觉自己的裤腰太紧了,对爱玛说。“还要跳舞吗?”爱玛问道。“是的。”“你发疯啦!人家会笑话你的,你啊还是老实待着吧!再说,那才符合你的医生身份。”爱玛说。夏瑞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在房里走来走去,等着爱玛打扮好。梳妆镜里的爱玛显得更漂亮了,她的眼睛乌黑发亮。紧贴两鬓的头发,到了耳朵边上,稍微有点蓬起,发出蓝色的光辉。她穿一条淡红色的罗裙,边上衬着三朵红花绿叶的绒球蔷薇。面对眼前娇美的妻子,夏瑞走过来吻爱玛的肩膀。“走开!不要弄皱我的衣裳!”爱玛生气地说。这时,楼下响起了小提琴的前奏曲和喇叭的声音。爱玛兴奋地从凳子上蹦起来,箭也似的跑下楼去。4对男女合舞已经开始。来了一些客人,后来的挤前面的。她就在门边一条长凳上坐下。4对舞一跳完,舞池就空出来了,只有三五成群的男宾站着说话,还有穿制服的仆人端着大盘子给客人送饮料。女客们坐成一排,她们手里轻轻摇动画扇,用花束半掩着微笑的脸,她们那不大的手里玩弄着一个金塞子的香水瓶,白手套紧紧箍在手腕上,显出了指甲的形状。装饰女服上身的花边,震颤得发出了“簌簌”声,钻石别针在胸前发出了闪烁的光辉,甚至听得见镶嵌着画像的手镯和光胳膊摩擦的声响。头发紧紧贴着前额,盘在颈后,上面插着勿忘草、茉莉花、石榴花、麦穗或矢车菊,看起来像是王冠,或是葡萄串,或是树枝丫。安静地待在座位上的母亲们,板着脸孔,还戴着近东的红色头巾。跳舞开始了,爱玛的舞伴用指尖搀着她去舞池,霎时,她感觉全身沸腾起来了,心里也很紧张。但没过多久,心情的激动就消失了,伴随着乐队的节奏,左右摇曳,轻轻滑动舞步,脖子俯仰自如。有时,小提琴独奏得恰到妙处,别的乐器都停止演奏,爱玛的嘴唇也会露出微笑。随后,乐器又都同时吹奏起来,短号发出了响亮的响声,脚步踏着节拍,裙子美丽飘开。有时和舞伴紧握双手,有时手又分离,舞伴的眼睛上下顾盼,然后又含情地盯住对方的眼睛。爱玛注意到,有些男士看起来很与众不同,他们的装束、面孔都让人感觉温文尔雅、气度非凡,即使混杂在人群中跳舞,或者在门口谈天说地。他们穿着很讲究的燕尾服,领结打得很低,脖子可以自由转动。他们长长的络腮胡子在衬衫的翻领上飘拂,鬓角上的卷发雪亮。他们用绣了姓名第一个字母的手绢擦嘴,加上身上高级香脂的味道,更是让人感觉甜美。男士们的眼睛里满是毫不在乎的神情,因为每天的欲望都能得到满足,所以心平气和。但在这些华丽的背后,男士们也暴露出某种特殊的粗暴本性,他们要控制不难控制的东西,既可以显示力量,又可以满足虚荣心,所以他们喜欢跨马驰骋,也喜欢追求玩弄荡妇。在爱玛左边不远的地方,一个身穿蓝色燕尾服的男宾,正和一个脸色苍白、戴了珍珠项链的年轻女客闲谈意大利的风光。他们赞不绝口地提到圣·彼得大教堂的粗大圆柱,蒂沃利的瀑布,维苏威的火山,卡斯特拉玛的温泉,卡辛河滨的林荫大道,热那亚的玫瑰花,月下的斗兽场,爱玛用另一只耳朵听着,她意识到自己懂的实在是太少了。舞场的灯光渐渐暗了下来,气氛变得沉闷。大家就像退潮的潮水一样涌向台球房。一个仆人打碎了两块玻璃,爱玛听到破碎的声音,转过头去一看,原来是花园里的乡下人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往里瞧。爱玛心里一颤,不由得想起了拜莱托田庄来。她仿佛看到了泥泞的池塘,看到了穿着工作罩衣的父亲,还看见了她自己,像从前一样在牛奶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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