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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9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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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治

出版社:辽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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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丝马迹的故事

蛛丝马迹的故事试读:

前 言

探案故事是一种通俗文学体裁,主要描写刑事案件的调查和破案过程。

探案故事的模式由4部分构成:一是神秘的环境;二是严密的情节,包括介绍侦探、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调查、宣布案件侦破、解释破案和结局;三是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一是受害者,二是罪犯,三是侦探,四是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四是特定的故事背景。

这4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据需要排列组合,但它们是传统探案故事的结构基础。

探案故事从19世纪中期开始发展。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被认为是西方探案故事的鼻祖。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称之为西方探案故事的“黄金时代”。仅英美两国,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探案故事。当时阅读探案故事已不仅仅是有闲阶级的一种消遣,下层阶级的人也竞相阅读。

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一种“反传统探案故事”的探案故事,称之为“硬汉派”探案故事。这类作品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刻画上,与传统的侦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范围的经济萧条对美国打击很深,工人失业,生活贫困,官吏贪污腐化,社会动荡不安。一些优秀的探案故事作家开始反映这种社会现实,提高了探案故事的文学水平。

探案小说从19世纪末引入中国以来,也是长盛不衰。80年代以后,翻译侦探小说大量出版,总数可能达到2000部以上。本土侦探小说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解放前著名探案作家的作品直到现在仍有再版,当代探案小说的创作每年也有百部之多。

侦破故事不论是民间流传还是真有其事,都代表人们不平则鸣的心声。在侦破故事中,忠诚与奸诈、勇敢与怯弱、正义与邪恶、公理与私刑、智慧与愚昧、文明与落后、真善美与假丑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激烈的矛盾经过冲突、斗争、较量,一切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我们不得不对邪恶产生深深地憎恨,对正义产生不懈地追求。

我们编辑的这套《世界经典探案故事全集》包括《侦探出动的故事》、《高超推理的故事》、《蛛丝马迹的故事》、《扑朔迷离的故事》、《缉捕追踪的故事》、《原形毕露的故事》、《斗智斗勇的故事》、《智破奇案的故事》、《真相大白的故事》和《插翅难逃的故事》等10册,这些作品汇集了古今中外著名的疑案、迷案、奇案、悬案、冤案等近百篇,其故事情节惊险曲折,探案英雄大智大勇,阅读这些侦破故事,不仅可以启迪智慧、增强思维、了解社会、增长知识,还可以学到自我保卫、推理破案的常识,防范日常生活的不测。

本套丛书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权威性和完善性,是全方位展示国内外探案作品的经典版本,是青少年读者的良好读物和收藏佳品。

物证指出的真凶

“阿良,我现在接手的这个案子要请你助我一臂之力哟。”某日当律师的一个朋友来到私人侦探阿良的住处。“又是什么案子让你这么头痛?”“就是上个月15日晚,女画家长岛美和子在自己的画室被杀的那个案子。”“是那个案件,我在报纸上看过了。不是说罪犯已经被逮捕了吗?好像是被害人的外甥。”“他叫长岛正彦,28岁,未婚,是某公司职员。因被害人只有两个亲戚,所以,如果她死了,正彦可以获得一半长岛美和子的遗产。警方认为杀人动机是为了获得遗产。”“另一半遗产归谁?”阿良一边记着笔记一边问道。“是被害人的侄女,叫黑田顺子,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与正彦是堂姐弟,两个人住在一起。”“那么,黑田顺子不也同样有杀人动机吗?是不是因为正彦有什么不利的证据才被逮捕了呢?”“凶手在院子里留下了脚印,那脚印与正彦的鞋完全一致。警方因此而逮捕了他。”律师皱着眉头说。“肯定是他的脚印吗?”“被逮捕时,他正好穿着那双鞋,所以不会错。正彦说是在三个月前买的,每天都穿着。但是,他有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因此,他绝对是清白无辜的。”律师很肯定地说。“他不在现场的证明是什么?”“当天夜里,他住在恋人的公寓里,但警方说有肉体关系的恋人是不能做证人的。因而否定了他不在现场的证明。”“那么,那天夜里,他是穿着那双鞋了吗?”“是的。第二天早晨,他回过一次家,也就是回黑田顺子那里,再从家里上班。”“为什么早晨又特意回家一次?”“说是和恋人做爱时,口红蹭到了他衬衣领子上,回去换衬衣。就在当天,黑田顺子到长岛美和子家去,发现了尸体,晚上刑警来正彦的公司调查。当时,警方也只是把他当做可提供线索的人,向他了解情况的。为了慎重起见才核实了正彦穿在脚上的鞋,没想到与作案现场的鞋印儿完全相符。所以,正式逮捕了他。”“那么罪犯的作案时间呢?”“大约在夜里12点至凌晨2点期间,这个时间正彦和恋人在一起。当然,他的鞋应该在恋人的房间里。所以,他的鞋印儿不应该留在作案现场。”“那鞋印儿一定是作案时留下的吗?”阿良又问道。“案发当天,白天下了一场雷阵雨,院子被冲洗得干干净净,湿漉漉的,所以能肯定是罪犯的鞋印。”“难道是他熟睡期间恋人将他的鞋拿出去不成?”“这不可能。他们俩的感情很好,何况她也没有杀害长岛美和子的动机。”“那么两个人是否打算结婚呢?”“预定下个月举行婚礼。”“那么,如果自己的未婚夫能意外地得到婶母的遗产,到头来还不是他们自己的吗?”“连婚还没结,怎么会冒这种险?何况正彦的家里很富有,结婚后也不会愁没钱花。”“这么说也许是真正的罪犯为嫁祸于正彦,趁两个人熟睡之机,悄悄溜进房间偷走了他的鞋。”“不会的。他们锁好了房门才睡的,偷鞋是不可能的。不管怎么说,阿良,我相信他是无辜的,才接受委托为其辩护的。务必请你帮忙。”“好吧,我试试。”

阿良马上去警视厅,找熟悉的鉴定人员帮忙,看看长岛正彦的鞋以及从现场提取来的鞋样。这是用石膏取的样。

鞋虽然是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产品,也会因穿鞋人走路习惯不同,鞋底的磨损程度也各不相同。虽然不像指纹那样千差万别,不能单凭脚印盖棺定论,但它仍然是很有力的证据。正彦似乎是内八字脚,脚尖和脚跟处内侧比外侧磨损得厉害。这个特点与作案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一致。当然,尺码及脚跟的花纹和商标也一样。“鞋底所附着的土样和现场院子里的土相同。这在法庭上是决定性的证据。”鉴定员肯定地说。

阿良对此不得不同意。稍后他用自己带来的照相机,从各个角度对鞋及脚印进行了拍照。

然后,他来到律师事务所。“把我写在这上面的问题,问问长岛正彦。”说着便递过一张便笺。上面写着:

①买鞋的商店及日期。

②实际穿用的时间。

③每天步行的路线及距离。

④休息日穿它出过远门吗?“你调查这些,打算干什么?”律师不解地问。“为了证明正彦的清白。”阿良说完马上又离开了。

两天后,律师送来了结果。据长岛说,他穿这双鞋的实际时间是80天,还附有每天步行、上班的路线及去恋人公寓的路线草图。休息日一次也没外出远行过。在公司就换上工作鞋。“什么时候开庭?”“预定下月下旬。”“那么,离最后申诉还有足够的时间。”“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吗?我还指望找你能很快解决哩……”律师很失望。“不必担心,一定来得及。”阿良自信地说道。

三个月以后,阿良来找律师。“真正的凶手找到了。”阿良充满自信心地报告说。“什么?是真的吗?那么,凶手是谁?”“是他堂姐黑田顺子,或者是她与其丈夫合谋,企图将正彦当成杀人罪犯而独占婶母的遗产。”“可是,那脚印是怎么回事?”“当正彦三个月前买一双新鞋的时候,黑田顺子也买了一双完全相同的鞋。并且,每天在他上班之前,轮换着将这两双鞋摆到门口。可能正彦对穿戴并不是十分仔细。”“是不关心吧,一般男的对此都不会很在乎的。”“所以将两双鞋替换着给他穿,他却毫无察觉。这样,就产生了磨损状况几乎相同的两双鞋。于是,黑田顺子趁正彦住在恋人公寓的那天夜里,带着那双鞋去婶母家,杀人之后,故意将鞋印留在院子里。第二天早晨,又趁正彦回去换衬衫之机,迅速将鞋换了过来。被蒙在鼓里的正彦穿上已成了物证的这双鞋去上班而遭到逮捕。黑田顺子在正彦上班后,将另一双鞋处理好后再去婶母家,装作偶然发现尸体的样子报告给警察。”

阿良说明了事情真相后,律师对此仍不感放心。“可是,你的推理有何证据?你能证明黑田顺子买过同样的一双鞋吗?”“很遗憾。正彦买鞋的那家商店,总是顾客盈门,店员中没有人能记得黑田顺子买过同样鞋。也许她是在其他店里买的,或者是她丈夫替她去买的,也未可知。”“如果没有证据,再好的推理也只不过是个假设而已。”“不,证据确凿。”“在哪儿?”“在检察当局保管着。你在法庭上能借我瞧一下就行了。另外作为参考物证,请你出示此物。”说着阿良便脱下自己脚上的鞋,放到律师的桌子上。“你是说这双鞋?”律师指着阿良放在桌子上的鞋问道。“没错。”阿良肯定地点了点头。”它可是我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找到的证据。”

说完阿良对律师解释了原因,律师完全接受了阿良的证据。

几天后在法庭上,阿良作为一个证人出席了。

只听律师说道:“阿良是一个著名的私家侦探,他的体格与我的委托人正彦几乎相同,这双鞋是阿良模仿正彦的走路姿势,根据正彦提供的走路路线,每天步行相同的距离,可是鞋府的磨损程度只有现在法庭上物证的一半。换句话说,正彦这双鞋只穿了40天,在80天内,有人背地里替换着让正彦穿两双鞋。因此,留在院子里的脚印并不是正彦留下的,而是另有他人。”

最终法庭宣布正彦无罪释放。警方也决定对长岛美和子被杀一案再次立案调查。

握在死者手里的点心

法国数学家罗伯今年已经40多岁了,却一直过着单身贵族的生活。在念完博士后,他就一直致力于数学方面的研究,以至无暇顾及个人生活。

这天,他参加了一个数学成果颁奖大会,他的一项研究获得大奖,光奖金就一万法郎。

罗伯揣着钱兴冲冲地赶回了公寓,这些钱够他生活很长时间了。罗伯掏出钥匙,刚准备开门,就听见身后有轻微的脚步声。回头瞅瞅,却没有一个人影。罗伯笑了笑,自言自语道,“人要是有了钱,就喜欢疑神疑鬼。”

进了房间,把钱放进保险柜,罗伯倒了杯香槟,慢慢品味着成功之后的喜悦。

这时,门铃响了。进来的是公寓的看门人。

他一见罗伯,便高高举起手中的一盒点心, 说:“亲爱的数学家,祝贺你拿了奖,这盒点心是我祝贺的礼物!”

罗伯接过点心,道了谢,看门人便告辞回楼下值班室去了。

当天晚饭后,看门人打着手电,按惯例开始了对公寓的巡视。他叼着烟,来到二楼,见到214号房间——罗伯的处所房门虚掩,便想偷偷溜进去跟他开个玩笑。

他刚走到门口,竟吓得目瞪口呆,半天也讲不出一句话。

罗伯先生躺在地上,鲜血映红了绿色的地毯,他瞪着恐怖的眼睛,望着看门人。看门人吓得魂飞魄散,跌跌撞撞赶回值班室,向警方报了案。

警方在勘察了现场后觉得凶杀案十分头痛,现场没有任何线索,而罗伯的房间好像又没有丢失过什么。

正在他们查找线索时,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一个黑色礼服的中年人竭力挤开拦堵他的警察大声喊着:“罗伯怎么啦!他怎么啦!”

原来这个人是罗伯最要好的朋友,数学家洛西,他碰巧路过此地,便上楼来瞧瞧。

他一见罗伯躺在血泊中,便忍不住抽泣起来,他紧紧握住警长的手,沉痛地说:“警长,你无论如何要抓到凶手,你知道吗,罗伯的死给法国的数学界带来多大的损失!”

警长叹了口气,拍了拍洛西的肩膀。

洛西很自觉地站到门外,托着下巴,悲伤地凝视着倒在血泊中的罗伯。他觉得罗伯的眼睛似乎有什么话要告诉他。顺着罗伯的胳膊望去,洛西发现罗伯手里紧紧捏着一块点心,点心的一部分都被捏成了粉末。

警察们处理完现场,洛西也回家了,接连几天,他一直沉寂于悲痛中,罗伯同他的多年友谊和被杀的惨状交替出现。他最后决定去警察局打听打听案情的进展。

警长热情地接待了洛西,并告诉他凶手抢走了那一万法朗,这是一起杀人谋财案,可现在却没有任何线索。临走前,洛西找警长要了一张罗伯被杀现场的照片。

瞅着照片,洛西想到了一些疑点。罗伯为何死死攥住那一块点心?点心又代表着什么呢?洛西苦苦思索了好几天,蓦地一个念头闪过了他的脑际。在英语中,点心叫“pie”,派而在希腊语中与pie同音的π就是圆周率,圆周率约等于3.14。难道这是罗伯的暗示吗?不管如何,必须先去查查。

洛西连午饭也没吃,就直奔罗伯住的公寓。看门人对洛西说:“唉,罗伯真是个好人,可……警察怎么还捉不到凶手?”

洛西打断了他的话题,问起了314房间客人的情况。“那个混蛋呀,我真后悔让他住进来,他除了喝酒,就是赌博!”“他还住在这儿吗?”“不,罗伯先生被害的第二天他就搬走啦!”

洛西把他的疑问告诉了警方。警长认为这个想法太离奇。但由于罗伯的知名程度,还是决定查一查。

很快,警方抓到了凶犯塞斯。塞斯一见警察,吓得腿肚子直打抖,连声说:“我讲我讲,我什么都告诉你们,我并不打算杀害罗伯,可他认出了我!”

原来,那天塞斯赌博输光了钱,连晚饭都没了着路。路过街口的商店时,他看见橱窗里彩电正进行数学大奖的颁奖仪式。获奖的那个人如此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塞斯凝神细想:“对了。”他一拍脑瓜,“他就住在我的楼上,是个单身汉!”

为了钱,塞斯决定铤而走险。

事发当天,塞斯用匕首威胁罗伯,低声喝:“把钱交出来!”

罗伯却说:“你不是住在我楼下的邻居吗?”

塞斯愣了,他原以为公寓内有400多人,而自己又刚搬来没半个月,没人认识他。但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因此他只好来了个一不做,二不休,杀了罗伯。

讲完这一切,塞斯抱着头,说:“我不想杀人,可他认出了我,我没有办法……”

惨死在别墅里的女明星

偶像派歌手徐莉娟惨死于别墅度假村,引起演艺圈不小的震撼!

报案的青年,本来准备骑自行车抄小径到海边去。这一带别墅较少,只有三间,但是相距很远,前方也有几间,都是去年才盖好的,徐莉娟就住在这儿。

这附近很少有人走动,今天清晨,徐莉娟的窗户却是开着的。青年想一睹她的风采,就探头张望了一番,却发现一名女尸赤身裸体仰躺在床上,脖子上好像绕了一圈东西。

那青年吓得连忙跑向电话亭,向警察局报案:“歌星徐莉娟……”他喘着气。“大清早别开玩笑,有什么事快点说!”警察以为是什么人在恶作剧,不耐烦地问道。“歌星徐莉娟……”“她怎么了?“她死了”

炎炎夏日快要过去了,警察们心想可以轻松休息几天,没想到又发生了这件事。赶到出事现场,已经是8点多钟,正如青年所言,徐莉娟被人用胸罩勒死在床上,衣服被剥光散落在一旁……

严警官立刻派人联络徐莉娟住在附近的朋友,包括住在二里外的作曲家胡啸天和在餐厅里当侍者的尤小清以及吉他手彭汉文,他们两个人都住在餐厅的宿舍里。

严警官之所以和胡啸天联络,是因为他平时很照顾徐莉娟,大家都知道,这栋别墅是他特地为徐莉娟买的。

胡啸天是这里的老住户,当初只是为了避暑。这几年,因为操劳过度,身体不太好,为了养病,待在这里的时间也较长。他患的是心脏病,常常觉得胸口疼痛,原来心脏瓣膜有了异常的现象,他的主治医师担心他随时有发病的危险。

胡啸天骑着自行车匆忙地赶来。他头发凌乱、眼睛通红、目光呆滞,似乎是睡眠不足,而且气喘吁吁……让人觉得他实在病得很严重。

不久,尤小清和彭汉文也乘出租车赶到,他们没有理会严警官,经直冲向躺在床上的死者。“不要碰任何东西!”严警官大叫。接着告诉那名青年可以回去了。

验尸人员来到现场,勘验死者身上各个部分,没有被强暴的迹象,看起来只是单纯的绞杀事件。

在警察的询问下,胡啸天慢慢地说:“昨天晚上,莉娟在餐厅表演完后,我、小清和汉文及她四人在这里聚会!”“是啊!我们恣意地胡闹、喝酒和聊天!”“酒和菜都很丰盛,炉火也很旺,好像在过圣诞节!”

尤小清和彭汉文也跟着应和。“后来……我先回去了,因为身体不太舒服,那时已经过了12点。”胡啸天说完,轻轻咳嗽了一声。“你是坐车回去的吗?”警官又问。“不,我是骑自行车回去的,车子已经开了好几年了,修理之后电瓶的电仍然不够,所以就没有开来!”“你的身体不好,骑自行车不会觉得太累吗?”严警官奇怪地问。“不会,因为我慢慢地骑,但是当我骑到屋子前方不远的地方,回头一看,却发现……”“看到什么?”“小清和汉文对莉娟无礼……我因为身体不好,无力阻止,只好先回家休息!”

顿时,小清和汉文都脸色惨白地站起来盯着他。

这时严警察忽然问道:“胡先生,晚上的夜风是不是很冷?”“当然,我酒量又不好,冷得直发抖!”“好了,胡先生您可以先走了。”

胡啸天紧抓严警官的手,悲伤地说:“严警官请你一定查出真凶为莉娟报仇。”严警官点点头,目送胡啸天远去,却陷入沉思之中。

下午,严警官带着几个人来到胡啸天家。“胡先生,突来拜访实在冒昧,但是……能不能借你的车钥匙一用?”“当然可以。”胡啸天将车钥匙交给严警官。

严警官开了车门,看看车表上的数字,再按按喇叭,由于电力不足,响音并不洪亮,引擎只能“嗖、嗖”地出声,无法发动。“唉,还是无法发动,车表上的距离和修车厂的登记一样,这辆车果然不能动!”严警官松了一口气,他本来一直怀疑胡啸天,凶手或许不是他。“胡先生,你昨晚回来是不是马上就睡觉了?”“不,我昨晚失眠!”“哦,这样啊,住在前面的林教授说,昨天很晚了还看到你屋里的灯亮着,不久,就听到车子的声音,胡先生,你是否也听到了呢?”“对!我也听到了,但是……”“你应该听到的!因为那是你车子的声音,骑自行车实在太累了!”严警官说完,就叫几个警察用手铐铐住他。

胡啸天惊恐地大叫:“为什么要抓我?我的车子真的不能动啊!”“今天早上才不能动吧,昨天晚上你开车去杀人,对不对?”严警官盯着他狠狠地说。

接着,他又说道:“胡啸天的嘴唇动了一下,似乎想说点什么严警官没有理他,继续按想法说道:“昨晚的聚会你故意先离开,后来又去了徐莉娟那儿,因为你身体不好,就开车去了。绞死她之后,再布置成裸尸杀人现场,同时又想嫁祸于尤小清及彭汉文两人。起初差点信了你,可惜你讲错了一句话,你说回去时,从窗外看见他二人对徐莉娟无礼,昨晚天气突然变冷,冻得直让人发抖,你们聚会时空调开着,而且一直没有关上,窗户上肯定是雾气蒙蒙,你怎么可能清楚地看到一切呢?对于电瓶车,只要车灯开一晚上消耗电力,第二天就无法启动了。”

稍歇了口气,严警官又问道:“好了,胡啸天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何杀了她?”

胡啸天默默地摇摇头,伸出了双手……

轻伤致死的怪案

郑仁,广州某县人氏,家境中等。结发妻子姜氏,婚后十多年未生养。夫妻俩一向和睦,相敬如宾。可惜姜氏年过40,便重病缠身,卧床两年,不幸身亡。

郑仁中年丧妻,非常悲痛。时间长了,邻居见他形影单吊,寂寞无伴,就替他做媒。不久,郑仁便娶了位续弦丁氏。

丁氏出身贫寒,可是天生丽质,年纪又轻,嫌郑仁年老,言语中流露出不满的情绪。郑仁为人忠厚对她很是溺爱,虽然知道她对自己不满,却也不忍心责备。

一天,郑仁和打过官司的冤家王玉明狭路相逢,两人先是出言不逊,后来是扭打成一团。过路人相劝后,各自回家。不料,郑仁睡至半夜,竟口吐鲜血,一命呜呼。

第二天一大早,丁氏就到县衙门告状,状告王玉明把郑仁打伤致死。县官命仵作验尸,尸体青肿。传来王玉明讯问,王玉明供认路遇郑仁后扭打,不过郑仁也打了自己。

郑仁打过王玉明,却没有造成什么后果,而王玉明打伤了郑仁,伤势发作,最后死亡,那当然是王玉明的罪过了。县官以为事实已经查清,王玉明伤人该抵命,判了死罪,收监暂押,只等上报批复下来,秋后执行。

案子上报到施公那里。

这天晚上,施公审阅下级呈交的案件,看了王玉明打伤郑仁致死一案的材料,却发现了几个疑点:验尸单上写的是尸体浑身青色,难道殴打而伤,伤痕会遍及全身吗?再则郑仁被打后,是独自回家的,还在家吃过晚饭,到了半夜才突然死亡,打伤的怎么会几个时辰后突发呢?看来其中有诈,王玉明可能受了冤枉。

那么,谁是真凶?

这可是攸关人命的大案,施公决定亲自带领贴身随从明察暗访。

郑仁的隔壁邻居提供了一个情况:在郑仁案发的前几天,他们夫妻俩发生过口角。口角是由一只男用的香囊引起的。郑仁责问妻子:“这香囊是谁的?怎么会放在房内?”

丁氏起初闭口不语,经不住郑仁的威吓,她终于说出了真情:“这是郑奇的。”

郑奇是郑仁的侄子,30出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喜欢拈花惹草。香囊事件发生后,郑奇消失了踪影。

施公询问当时验尸的仵作。仵作经施公这么一提醒,立刻承认自己有失职之罪。实际上他当时也感到有问题,郑仁不像受伤而死,而是中毒身亡,只因主审县官认为这桩命案铁证如山,他不想给自己找麻烦。“那么,依你看,像是中什么毒的迹象?”施公追问道。

仵作想了一想,回答:“似乎是砒霜中毒。”施公查询了县里的不少药店,终于查到一家药店的老板与郑奇相识。老板道:“前几天,郑奇说家里老鼠成灾,买了砒霜去药老鼠。”“果真是这对狗男女下的毒手。”施公心中有了底。

逮捕丁氏,郑奇必定不再露面,逃之夭夭。现在郑奇又下落不明,怎么引蛇出洞呢?施公左思右想,想出了一条妙计。

这天,县城里街头贴出告示:斗殴杀人犯王玉明于×月×日砍头示众。

行刑的那天,刑场四周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密密麻麻围了一圈,议论纷纷,年老的在告诫年轻的:“遇事切不可气盛,一拳一脚打出人命来可不值。”“人生在世,冤家是宜解不宜结。”

午时三刻,刽子手手起刀落,王玉明身首搬家。

当夜,天色刚暗,郑仁家里闪进一个黑影。那黑影正是郑奇,他耳闻王玉明已经开斩,他与丁氏嫁祸于人的阴谋已经得逞,满以为两人可作长久夫妻了,就迫不及待地来见丁氏。不料他前脚刚踏进门槛,后脚几名公差便破门而入,将郑奇生擒活捉。

原来刑场开斩的并非王玉明,而是一名死囚。施公将他冒名顶替,作为诱饵,引郑奇这条毒蛇出洞。

大堂上,郑奇和丁氏供认对通奸谋命,嫁祸于人的阴谋供认不讳。

王玉明得以平反,当场开释。

施公明察秋毫,为民洗冤,再次在广州城内传诵开来。

印花上的毒药

摩菲警探接手了件很棘手的案子。一富家幼子被绑架,虽然付了大笔赎金,可人质却没有生还。显然罪犯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人质,早已将碍手碍脚的幼儿杀掉,而且残忍地将其碎尸。从这一点看,罪犯肯定是熟悉被害人家内情者无疑。经侦查,常出入被害人家的会计事务所会计师坎纳里森被列为嫌疑对象。这家事务所在案发前一直生意萧条,门庭冷落。最近却突然火爆起来,这不能不令人觉得蹊跷。

摩菲与其同僚走进了坎纳里森会计事务所,见坎纳里森正一张张地用舌头舔着印花在往文件上贴。“坎纳里森先生,实在对不起,打扰您了!”摩菲警长说道。“哦,又是为那桩绑架案吧?”

坎纳里森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将两人让到待客厅坐下。“我的合伙人赫雷斯刚好出去了,所以我就不请两位用咖啡了,很抱歉。我因为身体不好,医生禁止我喝咖啡,只能喝水,无论走到哪儿也总是药不离身啊。”

完全是一付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面孔,但摩菲却装作若无其事地说道:“不,不必客气。”“要是有个女事务员就好了,可直到前一阵子经营情况很糟,一直未顾得上……”“您是说已经摆脱了困境,那么是怎么筹到钱的呢?”“嗯?不,钱是到处……”“请您说得具体些。”“一定要说得那么具体吗?”

摩菲端正了一下坐姿,“坎纳里森先生,您的血型是A型吧?”“正如您说的,也许因为我同赫雷斯都是A型血,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不是……”坎纳里森想岔开话题。

摩菲打断坎纳里森的话,直接了当地说道:“我们从被送到被害人家的恐吓信的邮票背面验出了您的指纹,上面留有A型血的唾液,您有舔邮票贴东西的习惯吧?”“咦,您连这……”“还是让我来问您吧。您的钱是怎么弄到的?”“实际上……说起来你们恐怕不相信,是我捡的。那是绑架案发生数日后的一天,刚好就是那边椅子的一旁,有一个什么人遗忘的包,里面装的是现金。”坎纳里森不安地说道。“您告诉赫雷斯了吗?”“没有。我想大概会有人来问的,便保存了起来。但始终没见有人来问,于是……啊,你也知道我急需钱。我对赫雷斯说钱是我张罗来的,因为前一段时间他干得很棒,所以我也不想落后……”

坎纳里森战战兢兢,以为自己会被逮捕,但摩菲他们并无什么确凿证据,便起身告退了。

这是个失误。坎纳里森当日晚便服毒自杀了。抽屉里发现了盛毒药用的小瓶,但没有发现遗书。

摩菲后悔不迭。他急忙走到解剖室,同担任坎纳里森尸体解剖的法医攀谈起来。谈着谈着,法医突然想起来了:“对了,坎纳里森是非分泌型体质。”“糟了!坎纳里森不是绑架罪犯,他是被罪犯所杀,而又被伪装成自杀的。”

摩菲猛然醒悟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摩菲?”

同僚问道。“坎纳里森的会计事务所的经营状况一旦好转,肯定还有一个受益者,就是合伙人赫雷斯。而且,若将绑架罪的罪名转嫁给坎纳里森再伪装其自杀,那么事务所就会悄然落到赫雷斯一个人的手里。”“可是,断定坎纳里森不是绑架罪犯的证据是什么?而且,坎纳里森很可能是畏罪自杀?”

昨日与摩菲同去的同僚提出疑问。“证据是有的,而且是不能唾弃的证据。”摩菲不慌不忙地说道。“坎纳里森是非分泌型体质,也就是说在他的唾液里不分泌血液型物质。说白了,邮票上验出的A血型唾液不是坎纳里森的,那么只有可能是赫雷斯的。他虽然知道坎纳里森和他一样都是A型血,却不知其中有异,于是他搞到坎纳里森碰过的邮票,再由自己添后贴到恐吓信上。”“那坎纳里森为什么要自杀呢?”同僚不解地问道。“你还记得咱们昨天见坎纳里森的情况吗?”摩菲说道。“坎纳里森有用舌头舔印花的习惯,赫雷斯事先完全可以在印花上抹上毒药,这样坎纳里森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中毒,然后赫雷斯再伪装成坎纳里森畏罪自杀的样子,以转移视线,这个混蛋可真够狡猾的。”

摩菲说完,又补充道:“不过他是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的。”

大雪不能遮盖的线索

这是一幢庞大而古老的宅院,只住着一位老太太。老太太的女儿和女婿在一次空难中遇难,所以只有她的外孙和她住在一起。宅院占地广阔,如果要卖至少值几千万元,但是老太太却没有这样的打算。她对每天来打扫屋子的周婶说,她死后要将这块地捐给市政府改建为公园,目前正准备办手续。但是惟一的条件,就是希望能把她安葬在公园视野最好的地方!

她的外孙韦佳是一个利欲熏心而又花花心肠的人,老太太并不打算留任何钱给他。

但是无论祖孙的感情再怎么不好,终归是自己惟一的亲人,所以也不至于把他扫地出门,而让他住在宅子里一间独立的小屋里。

此时正值寒冬。

这一天的下午就开始飘雪,晚上成了一片银白的世界,到7点钟时,积雪已有厚厚的一层。

8点钟时,周婶收拾好东西和老太太聊了一阵。此时窗外雪停了,天空中一轮明月皎洁地照着大地。

周婶拉开窗帘的一角,赏心悦目地欣赏这美丽的银色之夜。

宅内,韦佳住的小屋已经熄灯了。“咦,老太太……”周婶对正坐在电毯里看电视的老太太说:“少爷好像已经睡了。”“是吗?”老太太回答,“他最近好像感冒了,要不今天才不会这么早睡。”“最近感冒又流行起来,老太太要多注意身体喔!”“啊,你也要注意一下。”“那么,我明天再来吧。晚安!”“早点回去吧,晚安!”

第二天早上,当周婶进入客厅时看到老太太俯在电毯上,电视还开着。“老太太,你怎么了?”

她跑过去一看。“啊!”她大叫起来。

周婶面色发青,跌坐在地上。

只见老太太脖子上绕着一根线,两眼翻白微吐着舌头,已经死了很久。

衣橱、桌子的抽屉被翻得乱七八糟。凶手像是在找什么值钱的东西。

好半天,周婶才鼓足了勇气爬到电话边,报了警。

王警长及几名警官立刻就赶来了。

调查的结果,认为老太太是被勒死的,死亡时间是昨晚11点至12点。

令王警长奇怪的是,现场的桌子抽屉虽明显被人翻过,但似乎并没有丢失什么贵重东西。可见凶手的目不是为财而是要致她于死地,所以从背后将她勒死!

老太太每晚临睡前有必须锁门的习惯,但是案发当日门并没有锁,所以凶手可以自由出入。

奇怪的是现场并无脚印。屋外积雪很深,庭院的围墙很高,形成一个密封的屋子。大院里只有周婶的脚印,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可疑的足迹(路上只有她一人来回的脚印)。

让人不解的是,凶手在大门和屋门之间如何来回?那儿并无树木,也无电线杆,如果要用吊绳索的方式实在不可能。除非凶手长了翅膀飞了进来。目前,最有作案嫌疑的人是韦佳。

根据周婶的证言得知,祖孙感情不和,老太太想把地捐给市政府,但手续还未办妥,如果此刻老太太去世,财产就全归外孙韦佳所有。但是他最近感冒发烧,昏昏欲睡,连小屋也未踏出一步!

小屋四周像是铺了白色毛毯,一点瑕疵也没有,很明显的,韦佳并未踏出房门一步。

根据以上的调查结果,警方束手无策,案情顿时陷入一片诡异!

王警官来到小屋前,发现小屋外有一个奇怪的东西,那是小孩玩的高跷,如果是韦佳用它作为行走工具呢?可雪中并没有留下高跷的痕迹。

那么,高跷到底是不是作案的工具呢?

就算踩着高跷,也应该会留下脚印。

高跷绑在脚上,也不能飞啊……

难道高跷和命案无关?

王警官摇摇头,正要往老太太的屋方向走去,他忽然眼睛一亮,这是什么?他弯下腰捡起一小团棉花。而且每走几步就能看见一小团棉花,一直走到老太太屋前。王警官握着棉花团想了一想,忽然他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便再次回到小屋,站在韦佳的床边。

也许是天冷的关系,韦佳把被子拉得很高,连头都盖住了,枕边放着药和茶杯。

王警官突然掀起被子,抓住薄如绢纸的睡衣。“你干什么?我在睡觉啊!”觉得寒冷的韦佳无礼地大叫。“我以杀害自己外婆的罪名逮捕你,装病只是你的诡计之一,你老实承认吧!”“你有什么证据?别胡说八道。”“证据?”王警官冷笑道:“这就是证据。”

说着王警官从地上拾起一副高跷,并从兜里掏出那团棉花。“哈哈……”韦佳不禁狂笑起来,“警官先生,我外婆可是被人勒死的……”“不错,是被你勒死的。”王警官打断韦佳的话头,说道:“昨天夜里,你踩着高跷来到你外婆的屋子里,将她勒死后,又照原路返回,边走边把睡衣里的棉絮塞在高跷留下的印子里,所以乍一看上去,在你屋子附近并没有什么脚印,但如果把棉团拿走,一切就很明白了。”

接着,王警官又威严地命令道:“现在请你穿好衣服,跟我到警局走一趟。”

韦佳的脸白了……

纸扇的线索

唐朝某日,细雨蒙蒙,润物如酥。夜幕笼罩着长安城。忽然,从沉沉黑夜中刺出一道闪光,只听见从一间民宅里传出一个女人的凄厉地叫声。人们寻声赶去,只见这家房门大开,屋子里一片黑漆。点灯一照,人们不由得吓了一大跳:地上赫然躺着一具血淋淋的女尸。

死者是这家媳妇贺氏,年约二十八岁。因丈夫范小山常年在外贩卖毛笔,所以家中只剩下她一人独守空房。今夜因何被杀?凶手到底是谁?有人清醒过来,慌忙报知知府大人。经过现场查看,差役在门后小院中发现一把小扇,报与知府大人。知府大人细细看了看小扇,只见上面题诗一首,字迹清晰秀美。下有一行小字,写的是“蜚卿吴兄指正”。落款是“王晟”。这条重要线索立刻牵动了知府的注意力。可是王晟是谁?问遍差役却无人知晓。扇子主人吴蜚卿这个名字大家都十分耳熟。他是长安城有名的富家子弟。此人平日里行为放荡,举止轻狂。所以知府便认定是吴蜚卿杀人无疑。

于是,知府命人逮捕了吴蜚卿。几次审问,他都拒不承认。那知府大怒,严刑拷打,可怜吴蜚卿熬不过板子屈打成招,招认了杀人的罪名。吴蜚卿料到自己必被处死,便嘱咐他的妻子将家中所有的钱财,都用来救济社会上孤独无靠的人。凡是到他门前念上一千遍“阿弥陀佛”的,就赠送他一条棉裤。念一万遍的,赠给他一件棉袄。于是,一时间乞丐满门,念佛的声音传到十几里以外。因而吴家很快变得贫困不堪,只有靠不断变卖田产来支撑门户。吴蜚卿暗地里在狱中贿赂监狱看守,帮他购买毒药,准备一死。

一天夜里,吴蜚卿梦见神人对他说:“你不要死,自有贤人来救你。”他被惊醒之后,很久不能入睡。刚一闭上眼睛,神人又出现在面前,耳边还是这句话。他感到其中定有些奥妙,便不想寻死了。

过了不久,狄仁杰担任了长安知府。一天,他正在衙中审阅判过的案件,当看到吴蜚卿的杀人案卷时,引起了他的思索。他向左右问道:“吴蜚卿杀人有什么确凿的证据?”左右告之有扇为证,便拿出在现场拾到的那把扇子。狄仁杰接过扇子仔细看了一遍,然后问道:“王晟是什么人?”

堂下都说不知道。他又把案件审理的全部记录细细看了一遍,立刻下令为吴蜚卿去掉死囚犯的刑具,把他从死牢转移到一座库房里。范小山闻之不服上堂争辩。狄仁杰怒问道:“你是想随便杀一个人了事呢,还是想找出原凶报杀妻之仇呢?”

大家怀疑狄仁杰偏袒吴蜚卿,但都不敢讲话。只见狄仁杰又发出一支传讯犯人的竹签,立刻拘捕了南门外杏花酒楼的老板。老板十分恐慌,他不知自己犯了什么罪,战战兢兢地跪在堂前。狄仁杰问道:“在你酒楼墙壁上有城内李秀的题诗。我来问你,这李秀是什么人?他是什么时候到你酒楼里来的?”

老板回答说:“去年秋天,有三位秀才在本店喝酒,醉后在墙上题了一首诗,但不知他们住在哪里?谁叫李秀,小人也不知道。”

狄仁杰立刻派差役拘捕李秀。几天后,把李秀押到府衙。狄仁杰一拍惊堂木,怒气冲冲地喝道。“李秀,你身为秀才,为什么要蓄意杀人?”

李秀一听十分惊诧,连连叩头说:“大人,万万没有此事。”

狄仁杰把扇子扔到堂下,叫李秀自己去看。并质问道:“这诗明明是你所写,为什么假冒王晟之名?”

李秀仔细看完诗扇,回答说:“大人,此诗确实是小人所作,但这字实在不是小人所写。”狄仁杰说:“能知道你这首诗的,必然是你的朋友,你仔细看看,是你哪个朋友写的?”李秀又拿起扇子细细看了一会儿,回答说:“大人,看笔迹好像是王佐写的。那天他也在酒楼同我一起喝酒。”

于是,狄仁杰立即派差役逮捕了王佐。捉到之后,狄仁杰又像审问李秀一样,将王佐从头到尾细细审问了一遍。王佐当即供出一条新的线索,他说:“这字是城内皮货商人张成求我写的。他说王晟是他的表哥。”

听到这里,狄仁杰不由得心头一动:“凶手就是张成!”立刻将张成押到,升堂一审,在人证物证面前,他只好低头认罪。于是,这起强奸未遂杀人案,到此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三月前的一天,张成到巷内找人,偶然看见贺氏。见她容貌俊美,举止风流,不由垂涎三尺。有心上前挑逗,又怕女子不从。回家之后,心生一计:不如借吴蜚卿轻薄之名,达到占有美女贺氏的目的。于是,他买了一把小扇,求王佐在扇上题诗一首。再用后面的一行落款,造成扇主人是吴蜚卿的假相。一切准备妥当,张成暗想,带着这把小扇去找贺氏,如果勾搭成了,就自报真名;如果不成,就冒充吴蜚卿。当时他并未打算杀害贺氏。主意拿定之后,再寻一个阴雨连绵的夜晚,他带着小扇,翻墙进入范家。贺氏刚刚睡下,听到声音立刻爬起来。因为丈夫经常不在家,所以她身边准备了一把短刀以便防身。听到声音,她带着短刀去开门。开门后见不是丈夫,又见张成不怀好意,便用左手抓住张成的衣服,右手操刀自卫。张成见此情况,心里害怕,连忙伸手夺刀。贺氏一边死死抓住张成不放,一边大声呼救。张成见势不好,更加慌乱,拼命夺过短刀,一刀杀了贺氏。然后,扔掉扇子匆匆逃走。

如今,这个夜闯民宅的杀人凶手终于落网了!屈打成招,一朝昭雪。长安百姓,无不称赞狄大人的英明。这时,吴蜚卿才悟出梦中神人所说的。然而,人们始终不解狄仁杰破案的奥妙。后来,有一位士绅找个机会向狄仁杰请教此事。狄仁杰笑了笑,说:“这件冤案很容易弄清。仔细查阅原来的审讯记录,可以看到贺氏被杀的时间是四月上旬。那天夜里阴雨连绵,天气还有些寒冷,根本用不着扇子。何况他是偷偷摸摸来做歹事,又怎能在紧张匆忙的时刻,反倒带上这种东西来自找麻烦呢?可见,杀人凶手是想用这把扇子嫁祸于人,这是其一。扇子上的书画题款,一般上款只题名字,不写姓。而这把扇子,连名带姓全部题在上边,这分明是有意转移视线,以假乱真,这是其二。我来长安那天,曾在南门外杏花酒楼避雨,偶然看见了墙上的题诗。这次见扇面上的题诗与酒楼上的诗十分相似,所以我猜想此事与李秀有关,这是其三。果然,顺藤摸瓜找到了原凶。”

门铃上的指纹

十年前,我就要同经理的女儿结婚了,这一晚我来到她父母为我们买的新房里,并在这里过夜。

夜里12点左右,大门的门铃响了。这么晚了谁还会来呢?我觉得奇怪,打开门一看,站在门外的是被自己甩了有三个月的女招待美江子。“房子不错啊,怪不得把我甩了。”美江子讥讽地说。“咱们已经分手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如果你是来敲诈我的,就请回吧!”“你……那好吧,还是让我直接跟你的未婚妻说去吧!”

让她这么一威胁,我害怕了。如果让未婚妻知道了我和她的关系就糟了。无奈,我只好将美江子让到卧室。“好啦,有什么话说吧。”“我肚子里怀上了你的孩子。”“哼!你少来了,还不知道你怀得谁的野种?”“你要认为我是撒谎可别后悔呀。同你分手后,我觉得身体不舒服,就去看了医生,结果还是怀孕了。”“那你快给我打掉,钱我来出。”“那哪儿行啊,我还要好好生下来,到你结婚时,好送你个可爱的小宝贝作为礼物哩。”“喂!你是成心想不让我结婚吧!”

一时间,我的全身都震怒了。我抓起桌子上的铜花瓶,朝美江子的头狠命地砸了过去。

当一切都平静下来时,我傻眼了,但转而又冷静下来,开始考虑善后对策。

我将她的尸体用电梯运到地下停车场,放到我的车上扔到了郊外的公园。回到家后,我又将卧室仔细地清扫了一遍,生怕漏掉一根毛发什么的。桌子和椅子上都留有她的指纹,我用毛巾将它擦去,就连大门的门把手也擦了擦,带有血迹的花瓶也用水冲洗干净后放到柜橱里藏了起来。这样,就不会留下任何她来过这儿的证据了。

一切收拾停当之后,天都快亮了。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兴奋,怎么也睡不着,于是我吃了安眠药睡了。

药力发挥了作用,等我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下午了。

我正想煮一杯咖啡喝,大门那儿传来了敲门声。我想没按门铃急着敲门,肯定是谁有急事。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两个警察,其中一人从口袋中掏出证件给我看了看。另外一个人的胳膊上戴着“鉴定”的腕章。

据说美江子的尸体一大早就被发现了,在她的挎包中找到了写着这儿公寓的住址和我名字的东西。“昨晚,美江子来过这儿吗?”刑警问道。“没有,我同她三个月前就分手了,此后一次也没见过。”我矢口否认。“你是在说谎,我们已经拿到了美江子来过这儿的证据。刚才,我们在敲门前已经检查过了。”“什么!证据在哪?”“你看,就是这儿。”鉴定员站在门外用手指了指。我一看大吃一惊。

原来是门铃。

昨晚美江子是按门铃进来的,我一时疏忽忘记擦掉了。

最终,我失去了经理的女儿。法院判我终身监禁,如今,已是第十个年头了。

死者手中的头发

有一天早上,在一栋高级公寓里面,名时装模特苏珊被人勒死在自己家中的寝室里。

尸体是苏珊的经济人发现的。

这天,苏珊的经济人来与苏珊谈拍广告的事,看到苏珊的房间大门没有上锁关牢,就进去,却发现苏珊已经死了。

警方推断,死亡时间为前晚九时至十一时。

负责该案的马克侦探来到现场。

他发现死者紧握着右手,打开她的手一看,指头上绕着几根头发,是卷曲的金发。

此时,有一位清洁女工来打扫房间。“这可能是犯人的头发。被害人被勒死之前,拼命抵抗,从犯人头上拔下来的。苏珊的仇人当中,有没有金色卷发者呢?”

马克询问打扫女工。“会不会是室内设计师马奇,他住在同公寓的九楼,他曾向苏珊小姐求婚而被苏珊小姐拒绝了,昨天苏珊小姐告诉我,马奇晚上要来找她,不会是他杀了苏珊小姐吧?”

打扫女工答道。马克立刻登上九楼马奇的住家。

应声出来开门的,的确是一位金色卷发的英俊青年。他的头发刚被修剪过。

马克把整件事的原委告诉他,接着询问他昨晚九时至十一时的不在场证明。马奇看来很吃惊,他回答道:“我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录影带。由于我一个人居住,所以没有证人。但请相信我,我所说的句句是实言。”“你的头发是什么时候剪短的?”“昨天上午我的私人理发师剪的。和此事件有关吗?”“因为被害人手上握着几根犯人的金发。为求慎重,可不可以请你取下一根头发做比对。“没问题!只要能证明我清白,多拔几根也没关系。”

马奇忍住疼痛,拔了两三根头发。

马克从口袋里拿出倍率极大的放大镜,把马奇的头发与缠绕在被害人手中的金发比对一番。

细心观察之后,他说:“嗯!完全一样的金发。但请放心,你并不是犯人!”

马克立即下了断言。

马奇不禁愕然。“可是,为什么苏珊手上握着我的头发?真不可思议!”“你和苏珊相处得怎么样?”

马奇露出了笑容:“苏珊和我很要好,我们常在一起。”“有没有讨厌或恨她的人最近来过你这里?”“应该没有吧!”马奇回答:“最近什么人来过?”

正说着,他突然想到:“对了,打扫女工!她每个星期的星期二、星期五来帮我打扫,洗衣服。昨天早上她也过来打扫了。”“就是在苏珊家帮忙的人?”“是的,而且,她在打扫之后,也许是我神经过敏吧——似乎总是会顺手牵羊,带些咖啡豆或威士忌回家。”“原来如此!谜题解开了,打扫女工就是犯人。也许苏珊发现她偷窃东西,她一怒之下便杀死苏珊,然后嫁祸给你。”

那么马克的证据是什么呢?

原来,马克仔细观察了马奇的头发,发现苏珊右手握的头发与马奇头上取下的头发发尖形状不同。因为马奇的头发刚被剪过,角度呈现水平,而苏珊所握的头发发梢是圆形的,马克因此推论,绕在死者手上的头发是剪发前的头发,打扫女工为了嫁祸给马奇,在昨天早上打扫时,偷偷捡了几根马奇的头发,绕在苏珊的手上。

马克立刻逮捕了打扫女工,经审问,打扫女工承认是她杀了苏珊。

门口前的烟蒂

这天傍晚,精神病专家弗洛伊德边沉思边散步,由于太过于专心,没有留意周围的环境竟迷了路。正不知所措时,遇上了匆匆走来的维也纳警察局的普利尔警长。“博士,您到哪去?”“我在散步,可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弗洛伊德摸着他那犹太人特有的大胡须,苦笑着说。“这倒是个好机会。我正要去您府上拜访您哩。又有一个案件正想请教博士助我一臂之力。作为回报,我送你回家。”普利尔警长不无幽默地说道。

普利尔警长曾在一起情杀案中请博士对嫌疑犯做了精神分析,并从中受到启发,逮捕了罪犯。从那以后,警长就非常钦佩博士的这门新科学。“这次是什么案件?”“五天前,在郊区的一所房子里,一个漂亮的夫人被杀害了。作案时间在下午1点半到2点这段时间里。”“对不起,警长如果您有香烟请给我来一支,出门时我忘了带烟了。”“没有雪茄,只有香烟,要是可以就请吧。”博士吸烟很厉害,一支是不够的。

普利尔警长殷勤地将一包烟递给他。弗洛伊德赶紧点燃一支,有滋有味地吸起来。

两人肩并肩边走边说。“被害人的丈夫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钢琴演奏家,案发时他正在布尔格剧场的音乐会上演奏,所以有不在作案现场的充分证明。眼下找到了两名嫌疑犯,但又没有确凿证据,无法确定哪个是真凶。”“现场没留下罪犯的遗留物吗?”“只有一支烟蒂,扔在门外地上,是支只吸过一两口的很长的烟蒂,牌子与现在博士吸的一样。”听他这么一说。弗洛伊德下意识地从嘴里拔出吸着的香烟,仔细地看了好一阵子。“下午1点钟左右,邮递员路过时,目击到被害人正在房前打扫院子。因此,扔在房门前外面的烟蒂一定是在那之后罪犯丢掉的,并用脚踩灭。”“嫌疑犯都吸烟吗?”“是的,而且两个人都喜欢吸同样牌子的香烟,所以无法确定哪一个是真正的凶手。其中一个是被害人年轻的情夫——音乐学校的学生。被害人在丈夫外出巡回演出不在家期间,一个人生活感到很寂寞,所以与那个学生关系很密切。据说在其丈夫外出期间她还曾把年轻的情夫带到家里住过。如果用术语解释这种青年男子迷上比自己大的女人的情形,就称作‘男孩亲母反父的倾向’”。

普利尔警长显得很在行的样子,弗洛伊德笑了一下,问:“那个学生有杀人动机吗?”“最近听说被害人知道那个学生和别的女人有了婚约一事,所以非常忌妒,竟闹到了那个学生的未婚妻家里。”“那么,另一个嫌疑犯是谁?”“是一个常在那一带兜售生意的缝纫机推销员。他的惯用手法是,当发现哪家只有一个女人在家时,就厚着脸皮找上门,花言巧语诱惑对方。”“会不会是用这种手段向被害人求爱碰了一鼻子灰,一怒之下下了毒手呢?”“可是,很遗憾,还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才想让博士明天去警察局使用催眠术审问一下两个嫌疑犯。”“可是,警长,我治疗神经衰弱患者的催眠术,只有在取得患者信任后才有效,如果嫌疑犯对我抱有敌意而精神紧张,催眠术是不起作用的。”“不行吗?那可怎么办?”“没什么可犯愁的,我看不必使用精神分析,也会知道谁是罪犯的,证据不是很充分吗?”“你说什么?”“你不防从一个人的习惯上去分析一下。”弗洛伊德启发似地对警长说道。“一个人的习惯……”警长点了一根烟。沉思片刻,他忽然说道:“你是说那个推销员吗?”

弗洛伊德欣然一笑。“对,就是那个家伙。”警长充满信心地说道:“如果罪犯是那个学生,他会叼着烟满不在乎地走进情人的家,而推销员出于职业习惯,会把烟扔掉的,因为叼着烟很不礼貌,所以,杀人凶手便是他了,太谢谢你了博士。”

普利尔警长撇下迷了路的弗洛伊德,跳上刚好开过来的出租车,匆忙向警察局赶去。而这时弗洛伊德博士才记起警长答应要送他回家的。

头发里的砒霜

英国有一位名叫约翰的教授去瑞典的一家研究院。他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放射性化学。

有一天周末,研究院组织了一次小型的联欢会,在院工作的外国专家都在受邀之列。

说是联欢会,不过是工作人员凑在一起放松一下。跳舞唱歌,吃喝谈笑,一切随便。在座的美国专家萨森与法国教授洛里争论激烈。约翰在一旁听得律津有味,只是并不插嘴。

两人所争的可以说是一个百年之谜——拿破仑是如何死的?这位曾在欧洲大陆叱咤风云的法兰西皇帝,到最后由于战败,被流放到大海中央的圣赫勒拿岛上去了,在那里他悲惨地度过了他生命最后的6个年头。他原是个身体健壮、精力旺盛的汉子,可是到了岛上,身体状况渐渐恶化,食欲不振,浑身浮肿,还经常地呕吐咳血。

萨森说:“对于他的死因,我认为很明显是食物中毒。我学过几天医,以上症状是食物中毒,肠胃受刺激引起的。所以我认为,拿破仑之死,实际上是谋害。当时的掌权者,生怕他东山再起,又害怕公开杀害会激起公愤,就买通在他身旁的人,比如像厨师、侍从之类在他每天吃的食物中下点微毒,日积月累,就要了他的一条命。”

洛里是个作风随便而又狂妄自大的人。他撇撇嘴,不屑一顾地说:“萨森先生,干我们这一行的,最忌的是人云亦云。别人沸沸扬扬在说,拿破仑是死于砒霜,你就拾人牙慧在这儿卖弄,其实他们也只是胡乱猜测、信口开河而已。本人是个医生,才不信这些小道消息呢!”

萨森见他说话这么无礼,心中有气,也不客气地说:“依你之见呢?你从不人云亦云,能拿出一个独立见解来吗?”“用不着什么独立见解,只要普通常识就足够了。他只是由于心力交瘁,水土不服,生了一场大病,再加上缺医少药,就翘辫子了。”

萨森道:“这点普通常识很正确。只是他临终前对医生说,说他头痛、手指尖痛、脚趾尖痛,这又如何解释呢?这可是典型的砒霜中毒呀!”

洛里道:“要说病倒不能说没有。但他的胃痛、呕吐、喘不过气实际上是是胃癌的征兆。但这也不足为奇,因为他老爹就是死于胃癌的,这个有案可查。癌症会遗传,这原也属于普通常识。”

两人就这样唇枪舌箭地争个不休。

约翰虽然一言不发,私下里还是同意萨森的意见的,他倒也没有什么独立见解,只是心里瞧不起洛里的为人,不知不觉中站到他的对立面去了。

洛里为了几个钱,就和一个年纪比他大15岁的寡妇结婚。不久,这个寡妇得了一种怪病,一病不起。谁知妻子还在床上,他又勾搭上了轻浮放荡的泰勒小姐。真是斯文扫地,令人作呕。这一聚会后三天,消息传来,洛里的夫人病死了。

丧礼后第二天,萨森跑来找约翰,说他到手了一束拿破仑的头发,请他秘密地为他做一次放射性化验。

约翰与他的关系不错,就抽了一个休息日为他化验了。结果令人吃惊,头发中含有微量的砒霜!

这可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发现。研究所里轰动了,大家一致要求约翰将这一化验结果向大伙讲一讲。

这天下午,研究所的会议室里挤满了人。

约翰宣布了拿破仑头发的化验结果,说从中含有微量砒霜。话未说完,洛里咯咯笑出声来:“好大的新闻!拿破仑的头发!请问约翰先生,你是怎么认定它就是拿破仑的头发的?兴许它还不是人的头发呢?”

约翰的脸涨红了。他讷讷地说:“这……这话有点道理,我也觉得它不像是19世纪的东西……”

这时,萨森突然站了起来,说:“头发是我请他化验的。洛里先生说得对,头发确实不是拿破仑的,而是泰勒小姐给我的,她说她是从洛里先生刚死的夫人那里剪下来的……”

话未说完,洛里脸色刷地白了。他一下跳了起来,向门外疯狂地跑了出去。

第二天,有人来说,洛里在家中服毒自杀,用的正是砒霜。

衣上的烛油

唐朝有个人称王百万的,住在长安郊外。他家离都城很远。由于这一带交通不便,地处偏僻,经常有强盗在这里出没。

王百万家财万贯,为人豪爽,经常宴请宾客,往往到很晚才散筵席。

有一天,王百万又请来了许多客人。席间,大伙儿有说有笑,开怀畅饮。王百万心里高兴,多喝了几杯,结果喝得酩酊大醉。

客人离开后。他再也撑不住,由侍妾芳姐扶他到房里去休息。一倒上床,他便呼呼睡去。

芳姐服侍他睡好了,又指挥仆人收拾残席,把家里打扫干净。

他们刚要睡下,忽然冲进十多个强盗。他们个个手持大刀杀气腾腾。

强盗们把仆人全部捆绑起来,推到地上,为首的一个向仆人们喝问:“快说,金银财宝藏在哪里?”

仆人们吓坏了,浑身哆嗦着,不敢吱声。“要是不说,”那个头子咬着牙说,“本大王就要了你们的小命!”

他顺手拉过一个女仆“喀嚓”一刀砍倒在地。仆人们“啊”地一声叫了起来,其中一个小声说道:“财物都由芳姐保管,小的们不知道。”

这时芳姐从藏身地方走了出来,喊道:“我就是芳姐,要钱要财找我来吧!”“好,只要你乖乖地把钱财交出来,本大王就放过你们。”“大王放心,小女子哪敢骗你们。”芳姐面不改色地说:“不过,我家主人刚刚睡熟,你们千万不要惊动他。”“这是为啥?”强盗头子问。“你们不是要钱财吗?钱财到手不就行了?再说,你们已经杀了一个人了。”

强盗头子听了,歪着头想了想,说:“好,就听你的。不过,话要说回来,你要是骗了我们,我就立刻把你们都杀了!”

强盗们押着芳姐,芳姐点燃了一支酒席桌上的大红蜡烛,领着强盗进了西厢房。

芳姐一一指着柜子说:“这个柜子装的是金银器具,那个柜子装的是绫罗绸缎,还有个柜子装的是衣服锦被。”说完,她把钥匙交给强盗头子。

强盗头子打开柜子一看,一点儿都不假,满柜子都是好东西。

强盗们一拥而上,一抢而空,匆匆逃走了。

强盗们刚走,王百万就醒了。芳姐连忙走进房里,把强盗抢劫的经过一五一十全都说给他听。

王百万一听,大发雷霆怒叱道:“你这个贱人,我是白疼了你一场。强盗们来了,你竟然把他们带到西厢房,把值钱的东西拱手让人。”“老爷息怒,”芳姐说,“他们十多个大汉个个拿着刀,我们这些人拼得过吗?况且他们已经杀了一个仆人,要是不把东西给他们,不单单是贱妾,只怕连老爷、太太、公子、小姐的性命都难保。”

王百万听她这么一说,怒气略消。“再说,要是不给他们,他们也会翻箱倒柜,到处寻找。放在西厢房的东西,他们一定会找到。他们能杀人,难道不会放火?要是把他们弄恼了,放火烧了房子,损失就更大了。”

听到这里,王百万的怒气已经消去。“他们抢东西时,贱妾做下了手脚。奴家以照明为名,趁他们不注意,在他们的衣服背后都滴上了红蜡烛油。他们得手以后,必然会到城内寻欢作乐,只要找到衣服背后有红烛油痕迹的就是强盗!”

王百万听了大喜,开玩笑地向她施了一礼, 说:“在下向芳姐儿赔个不是。”

芳姐连忙让在一边,说:“哼,别骂人就行了,现在又来灌什么迷魂汤!你还不去干正经事,让衙门派差人去找强盗!”

于是,王百万星夜派家人骑马向城内报案,长安知府一听立马严密部署,第二天,让差人们乔装打扮,凡是发现背上有红烛油迹的,立即抓起来。

差人们到街市上寻找,果然不久后就抓住了六七个这样的人。

无须多审,这些人就招供了。差人们辗转追捕,十多个强盗全部落网。抢去的东西也被追回,几乎没有什么损失。

芳姐临危不惧、机智沉着地应对强盗,实在是令人敬佩。

小偷的骗术

明朝年间,太原有个大户人家办喜事。新郎是他家的大公子,所以是大操大办,搞得特别的隆重。屋里屋外满是红绸红字红灯笼,客人们纷纷道喜,仆役们进进出出,一片喜气,煞是热闹。

这时外地来了一个小偷。他见这家大办喜事,屋里乱纷纷的到处是人,谁也不见得都认识谁,就混了进去。别的屋子里坐满了人,唯独新房里静悄悄的。小偷闪进门去,一头钻到床底下藏了起来,打算夜深人静的时候再爬出来大捞一把。

不料这户人家穷得就剩钱了,请帖发得多也发得远,远远近近四大姨、八大姑的全来了。看架势得吃喝个三天两夜才会散场。小偷几次想出来,不是房里有人,就是房外有人,总是找不到机会。大晚上的也能听到行酒劝菜声。他独自一个呆在床下,屎尿憋着不说,光是饿也饿死了。最后心想,要死也得做个饱死鬼,就硬着头皮钻了出来。

两个喜娘见新房里突然冒出一个陌生人来,吃了一惊,大叫起来。屋里有的是人手,众人一拥而上,把小偷绑了个五花大麻、结结实实,扭送到县衙门来了。

谁知这小偷天生是个能说会道的人,虽然饿得两眼冒金花、双腿无力,脑子倒还清楚,见了县令辩白道:“大老爷明鉴,这件事实在冤枉了小人。小人是一个赤脚郎中,日常是给新娘治病的。因为新娘做姑娘时有个暗疾,时不时要发,平日又羞于启口,所以她吩咐让小人常去看她。今天小人想悄悄儿去问声新娘,要不要药,众人却错拿小人当贼抓来了。”

原来他藏在床底下没事儿,竖起耳朵偷听新郎与新娘讲的情话。新娘曾提到有个暗疾,他灵机一动,编了个谎话在公堂上耍起混来了。

县令将新娘的父母叫来问,都说确有暗疾,但不曾求医,更不认识这个赤脚郎中。

小偷道:“这是姑娘害羞,偷偷找小人医的病,不曾说与爹娘知道,也难怪他们不知道这事。”

县令没法,只好叫新娘出来与他对质。

那大户老爷听了这话,老大的为难。他是太原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儿媳妇才过门就让她到公堂上抛头露面,甚是犯忌,再加上张口闭口要说自己的这“暗疾”那“暗疾”的,如何叫她说得出口?

他急忙忙赶到县令那里,再三求情道:“求大人高抬贵手,另想法子。若是让老朽的儿媳到公堂上去出乖现丑,叫她以后怎么见人?”

大户人家在当地都是有钱有势的豪绅,县令本来就与他们有来往。

县令一时落不下这个脸,故而左右为难,独自一个在天井里来来回回地踱着方步。他突然抬头,见师爷正在圆洞门外,启齿轻笑,心里一动,上前道:“罗师爷有什么锦囊妙计没有?何不教本官一招?”

罗师爷见县令问他,上前一步道:“大人,这事说难办其实也容易。大人只需如此这般就可以了。”

县令一拍师爷的肩膀道:“罗师爷说的果然是条好计,就这么办。你去找人吧。一切费用从账房里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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