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性:发现中国式剽悍(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31 11: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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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快哉风

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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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性:发现中国式剽悍

血性:发现中国式剽悍试读:

“新原创书系”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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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努力,为华文写作、版权保护和中国文创产业的发展做点事!2017年4月16日序

几年前,美国Discovery频道要制作一部中世纪世界各国武士的纪录片,因为中国没有武士阶层,所以不得已,制片人只好用介绍少林武僧充数。

少林和尚,成了中国最后的武士。

粗略检索了一下,这些年少林和尚为主角的内地电影和电视剧,不下二十部,从抗隋、抗倭到抗日,貌似只有这些化外的少林和尚在维系着中国人的尚武血脉。

我们先秦、汉唐时代剽悍的尚武之风哪里去了?那些逐走匈奴人、大破突厥人、徒手搏虎熊的汉家男儿哪里去了?一

先秦的贵族都是武士。《周官》中用来教民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只有书和数是纯粹的文事,而射、御(驾车)以及包含有“大射”“乡射”的“礼”,包含田猎内容的“乐”,都离不开射事。

射礼,看似为礼节,为娱乐,其实是为战事做训练。先秦的“士”,都是武士。

众所周知,孔子和他的父亲都是身材魁梧的大力士。《论语》里,孔子说过:“吾何执,执御乎执射乎?吾执御矣。”因为,当时的士族,没有不精通射箭和驾车的。

战国时代,地处西戎的秦最尚武。

秦国崇尚武力,赏勇罚怯,每次大战,秦军兵士为争首级之功无惧生死。对内,秦军大破六国之兵;对外,蒙恬击破匈奴数十万。

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首先做的一件事就是“销天下之兵作十二铜人”,因为他深知中国人的尚武之风。这算是开统治者禁民间兵器的先河。

在那个剽悍的年代,陈胜、吴广草木为竿,天下影从,尚武的秦朝被同样尚武的反叛者掀翻在地。二

汉代,延续着先秦的武勇,堪称中国最尚武的朝代,对扰乱边境的北方游牧民族一直取攻势,特别是汉武帝以来,凭借强大的骑兵集团和先进的强弩兵器,逐匈奴、灭楼兰、破西羌,为后世留下了“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豪语。《史记》记载,汉代的贵族公子个个习武打猎,没有文弱之士,“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弋射渔猎,犯晨夜,冒霜雪,驰阬谷,不避猛兽之害,为得味也。”

汉武帝刘彻,甚至不禁止民间私藏军用大杀器——弩,因为他担心他的子民失去自卫能力,进而失去武勇之气。在中国那个尚武的朝代,有人竟敢徒手搏虎熊!

唐代,天子锐志武事,更是文治武功达到巅峰的强盛时代。对外战争中,东北灭高句丽、百济,西北打得突厥灰飞烟灭。

唐代对民间武器的宽松程度,历代之最,文人雅士人人以佩剑为荣,如果“十五好剑术”的李白吟不出“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的横逸之诗,还称得起诗仙吗?

有最盛的军马、最利的宝剑、最尚武的民风,才有了最威震遐迩的汉唐帝国。三

到了中世纪,中国天下大乱,但尚武之风犹存。

五胡十六国朝间,北方的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游牧民族大举入主中原,使得天下成为乱世。到了南北朝期间,一统北方的鲜卑人政权北魏、东魏(北齐)、西魏(北周),让汉人沦为社会底层。

那时候,北方的游牧民族轻视汉人,这一点,从史书的称呼就不难看出,《北史》中充斥着大量的“汉家”“汉地”“痴汉”“汉小儿”“汉妇人”“贼汉头”“空头汉”等蔑称,《北齐书》中则有“汉辈”“狗汉”“汉老妪”等称。

胡人看不起汉人,就是觉得汉人不如自己强悍。

但是,代表中国正朔王朝的东晋做出了最强烈的反击:淝水之战以弱胜强,大破数十万前秦军。南北朝,祖逖北伐破石勒,刘裕北伐灭南燕,都是让北方强敌心惊胆战的尚武之举。四

宋代,急转直下。

宋太祖赵匡胤,出身行伍,是个“靠一根杆棒打遍天下十八军州都姓赵”的剽悍人物,但一旦黄袍加身,他首先担忧的是龙椅的稳固。

宋代首开“重文轻武”国策,这直接导致了有宋一代的军事积弱。与辽、金、西夏、蒙古等游牧民族绵延不绝的战争中,政治、经济、文化实力远远胜出的大宋却只有采取被动防御的守势。

开国之初,赵匡胤就下令:民间不得私蓄兵器。这一幕,我们在《水浒》中可见一斑:梁山好汉居家旅行必备一把朴刀——因为只有一根棍子一节刀头的朴刀属于民用物,并非禁制刀具。

于是,到了重装甲的金兵打来后,南宋老百姓就只有自嘲:金兵有狼牙棒,咱们有天灵盖。

但是,真正泯灭尚武之风的,是几个老爷子:朱熹、二程(程颢、程颐)。

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三纲五常论,受到统治阶层的高度欢迎:还有比这更妙的东西吗?能将每个子民严格限制在刻板的规范和法度中,从而不敢犯禁造反。

于是,从宋代开始的程朱理学一直传承到明清,影响并支配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长达一千年,后人尖锐评价道:“千余年来,率天下入故纸中,耗尽身心气力,做弱人、病人、无用人者,皆晦庵(朱熹)为之也!”

让国人做弱人、病人、无用人,这才是真正的釜底抽薪!

到了元代,大家都知道,汉人的社会地位无限下降,在几户人合用一把菜刀的时代,中国人的尚武精神,想不绝也不可能。

明清对程朱理学一脉相承,明代北虏南倭,对外战争已成强弩之末。清朝后期,则书写了中国近代的最耻辱史。

不堪回首。

尚武已死,有事烧纸。

鲁迅写过一篇“烧纸”文章,叫《略论中国人的脸》。里面他引述了一个日本作家的讽刺文章,大意是初见中国人,他感觉比日本人和西方人有所欠缺——欠缺一股兽性。

鲁迅冷冷地总结道:中国人原先有兽性的——不过被慢慢驯顺成家畜了。五

以上是我的一篇旧文,原标题为“中国人的尚武之风是怎样失去的”。因为有这种失落的感慨,所以特别留意历史上那些生命力超强的武勇男儿,留意他们超乎常人的剽悍之举。

读二十四史,你会发现中国古代著名的将军,几乎都是一个性格:“沉毅果敢”。这是古代中国人的审美观造成的:做将军的就该是喜怒不形于色,智勇仁信义兼备,泰山崩而不变色。不过,千人千面,中国几千年历史,名将纷繁如星辰,岂能都是一个模子?

本书,选取了一些不那么有名,甚至被湮灭被遗忘的古代血性男儿,希望用他们生气勃勃的传奇人生,在影视屏幕上充斥着娘炮、书籍中满是玄幻穿越的当代,能带给读者不一样的振作气息。第一篇风起三国第一亡命徒

他出身黑社会,游侠一方,无人敢惹;他是三国第一流勇将,让魏军魂飞胆丧,让关羽闻名退避;他谋略过人,却永远干士卒的活儿,冲杀在第一线;他战绩显赫,功勋累累,却终生不受重用。

他是东吴甘宁甘兴霸。

三国最有个性的男儿。一 黑道大哥甘兴霸

甘宁同学祖上是南阳人,自小在益州巴郡长大。他早年是混黑社会的,走的不是寻常路。《三国志·甘宁传》里称:“(甘宁)少有气力,好游侠,招合轻薄少年,为之渠帅。群聚相随,挟持弓弩,负毦带铃,民闻铃声,即知是宁。”

从这段描述来看,甘宁年轻时就是个暴走族首领,率领一班小弟招摇过市,腰悬铜铃,普通良民听到这伙人的铃声,避之唯恐不及。《吴书》里,说甘宁在混黑社会时排场很大,“步则车骑,水则连舟”。停船时,常常用“缯锦”系住轻舟,临走时再割断丢弃,以示其豪奢。《三国演义》里,把《吴书》这一段记载,演绎成甘宁是劫江大盗,在行船时用锦缎当船帆,这也是甘宁同学外号“锦帆贼”的由来。

不过,说他是贼,也没说错:甘宁吃软不吃硬,只要看重他、接待隆厚的就欣然交朋友;反过来,抢你的钱抢你的货!

不仅抢劫,甘宁早年还杀过人,藏舍亡命,一郡闻名。

甘宁在黑社会混到二十多岁,忽然醒悟过来,开始读书求学,走上了择主而仕的“创业正路”。

他不曾想到,这条路如此艰辛。二 不得志英雄甘兴霸

简单回顾一下甘宁同学的坎坷创业路。

1.先是被举荐到益州刺史刘焉手下,当上了蜀郡的郡丞,不久弃官归家(因为地方官不合胃口);

2.接着,参与了对继任刺史刘璋的造反,兵败跑路到荆州(因为看不上刘璋的年轻暗弱);

3.率八百黑道小弟投奔荆州刘表,不受重视,欲出走江东(看不上刘表只知坐谈,无四方之志);

4.被江夏黄祖挡住,归附三年,被“当凡人畜之”。

黄祖是朵“三国奇葩”,性格傲慢暴躁,有一次与东吴的战斗中,黄祖大败,幸好甘宁一箭射杀了东吴校尉凌操——凌统之父,才救了他。但回营后,黄祖依然眼睛朝天,对甘宁傲慢如旧。

为何武艺超群、自带私兵的甘宁同学屡屡不受重用?

1.因为他的黑道身份;

2.因为刘表、黄祖等人只重视荆州士族,对外来户视为无物;

3.益州、荆州这二刘,都是守成之辈,毫无进取之心。

甘宁这种性格剽悍、渴望战场上建功立业的战将性格,自然与之格格不入。

此后的故事,正史与《三国演义》一模一样:在黄祖的都督苏飞策划安排下,甘宁投奔了江东。

甘宁一入江东,就被直接举荐到吴主孙权面前,他的两个举荐人非同小可:东吴两代的栋梁周瑜和吕蒙。

而甘宁也不含糊,一到东吴就向孙权献策:荆州刘表无能,当先破江夏昏聩的黄祖,再借势吞并荆州,接着向西发展,图谋巴蜀之地。(《三国志·甘宁传》原文:“今汉祚日微,曹操弥骄,终为篡盗。南荆之地。山陵形便,江川流通,诚是国之西势也。宁已观刘表,虑既不远,儿子又劣,非能承业传基者也。至尊当早规之,不可后操。图之之计,宜先取黄祖。祖今年老,昏耄已甚,财谷并乏,左右欺弄,务于货利,侵求吏士,吏士心怨,舟船战具,顿废不修,怠于耕农,军无法伍。至尊今往,其破可必。一破祖军,鼓行而西,西据楚关,大势弥广,即可渐规巴蜀。”)

甘宁不是诸葛亮,这个献策虽没有“隆中对”那样放眼天下来布局,却更有针对性,是称霸一方的顶级战略。甘宁献这个策,也是有道理的:他先后在这三个地方待过,熟知三地的政权军事形势,最有发言权。

此后,按照甘宁的战略,孙权派周瑜、吕蒙率军一举攻克江夏,黄祖被杀,尽获其士众。需要澄清的是,黄祖是被一个叫冯则的骑兵所杀献上了首级,而非《三国演义》中被甘宁一箭射死。三 勇冠三军甘兴霸

甘宁有多勇?

一提三国勇将,人人都说吕布、关张马赵黄,但甘宁做出的事,这些人一个都做不到。

甘宁最异于其他勇将的是,他身先士卒,永远冲杀在第一线。最出名的自然是衔枚摘铃、百骑劫营。“百骑劫营”的三国故事很出名,不再详细复述了,奉上《三国志·甘宁传》的原文:“后曹公出濡须,宁为前部督,受敕出斫敌前营。权特赐米酒众殽,宁乃料赐手下百余人食。食毕,宁先以银碗酌酒,自饮两碗,乃酌与其都督。都督伏,不肯时持。宁引白削置膝上,呵谓之曰:‘卿见知于至尊,孰与甘宁?甘宁尚不惜死,卿何以独惜死乎?’都督见宁色厉,即起拜持酒,通酌兵各一银碗。至二更时,衔枚出斫敌。敌惊动,遂退。”

不惜死百骑踹营之外,他还曾身先登城:“后从攻皖,为升城督。宁手持练,身缘城,为吏士先,卒破获朱光。”——《甘宁传》

你何曾见过一军之将亲冒锋矢,挥舞铁链攀城而上?勇如关张,攻城时被遥射一箭,也就破口大骂拨马而归了。甘宁的命,好像是捡来的,随时可以丢弃。

甘宁的性格,越到危急之时越是勇悍:“建安二十年,从攻合肥,会疫疾,军旅皆已引出,唯车下虎士千余人,并吕蒙、蒋钦、凌统及宁,从权逍遥津北。张辽觇望知之,即将步骑奄至。宁引弓射敌,与统等死战。宁厉声问鼓吹何以不作,壮气毅然,权尤嘉之。”——《甘宁传》“孙权攻合肥不下而还,休兵皆上道,权与吕蒙等在后,魏将张辽奄至,鼓吹惊怖,不能复鸣,甘宁刀欲斫之,于是使作。”——《江表传》“曹仁乃令五六千人围宁。宁受攻累日,敌设高楼,雨射城中,士众皆惧,惟宁谈笑自若。”——《甘宁传》

因为亡命徒一样的风格,他的勇名世人皆知,连关羽听到他的名字也退避三舍:“后随鲁肃镇益阳,拒关羽。羽号有三万人,自择选锐士五千人,投县上流十余里浅濑,云欲夜涉渡。肃与诸将议。宁时有三百兵,乃曰:‘可复以五百人益吾,吾往对之,保羽闻吾咳唾,不敢涉水,涉水即是吾禽。’肃便选千兵益宁,宁乃夜往。羽闻之,住不渡,而结砦营,今遂名此处为关羽濑。”——《甘宁传》

保证关羽听到我咳嗽,不敢涉水,这是什么威风?一千人,却震慑住关羽五千精锐,这是什么水平?

关羽为何闻名而避之,风哥的理解是:不是怕东吴的防御,而是不愿意和打仗不要命的甘宁硬碰硬。四 终生无侯甘兴霸

我们都知道,孙权赞许过“孟德有张辽,孤有兴霸”,但东吴对甘宁究竟如何呢?

宁乃料赐手下百余人食;

时手下有数百兵,并所新得,仅满千人;

宁时有三百兵,乃曰……肃便选千兵益宁;

宁益贵重,增兵二千人。

以上史载数字,触目惊心,作为智勇双全的第一流大将,东吴却给甘宁的兵权始终没超过两千!而从实战来看,东吴完全是把甘宁当作敢死队、突击队来使用。

后世史评家何焯一针见血:“甘宁可为特将督万人临敌场,吴人未竟其用。”

甘宁死后,史书称“权痛惜之”。但是仅仅是痛惜而已。

东吴诸名将,韩当、周泰、徐盛、潘璋、丁奉都是“及身封侯”;程普、黄盖、凌统、蒋钦、陈武都是儿子封侯。没有封侯的只有董袭、甘宁两人。

董袭没有子嗣。甘宁则身未封侯,其子甘瑰也不加封,而且甘瑰“以罪徙会稽,无几死。”

孙权大帝,紫髯小儿,待甘宁不亦薄乎!

那么,作为东吴首屈一指的猛将,甘宁戎马一生,战功显赫,名扬三国,为何得不到主君的欢心?五 天不怕地不怕,我是东吴甘兴霸

答案在此:“甘宁粗暴好杀,既常失蒙意,又时违权令,权怒之。辄陈请:‘天下未定,斗将如宁难得,宜容忍之。’权遂厚宁,卒得其用。”——《吕蒙传》

性格决定命运。

甘宁是个非常有趣的人,就算身为大将,也从没改变过快意恩仇的黑社会性格。《吕蒙传》记载过如下一段故事。

甘宁有个厨下儿——就是厨房里打杂的小子,得罪了甘宁,跑到吕蒙那里寻求保护。甘宁知道后,带了礼物来拜访吕蒙母亲,同时满口答应吕蒙,不杀那小子。吕蒙这才把厨下儿还给甘宁。

没想到,甘宁一回到船上,就将厨下儿绑在树干上,亲手挽弓射死了他。

第二天一早,吕蒙闻讯大怒,击鼓集兵,要靠近船攻打甘宁。甘宁听说后,却毫不抵抗,喊船夫系上缆绳,解衣卧在船中。

紧急关头,吕蒙母亲光着脚赶到,对儿子喝道:“至尊(孙权)对待你如同骨肉一般,把大事托付给你,怎么可以因为私怒而欲攻杀甘宁?甘宁如果死了,就算至尊不问,你也是作为臣下做了非法的事!”

吕蒙这才豁然醒悟,一个人来到甘宁船上,笑着喊道:“兴霸,老母等你来吃饭,快来!”甘宁涕泣道:“这事做得对不起你。”和吕蒙携手回家,畅饮一番。

从这桩轶事不难看出,甘宁一身匪气,从来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的人生哲学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反之,我比你狠一百倍!吕蒙举荐过甘宁,所以甘宁惭愧在于对不起吕蒙,而不是那个亲手杀掉的小厨子。

事实上,甘宁并不是滥杀无辜的暴虐匹夫。《吕蒙传》里说得清清楚楚:“宁虽粗猛好杀,然开爽有计略,轻财敬士,能厚养健儿,健儿亦乐为用命。”

只可惜,这样豪爽开朗的性格,不被稳重守成的孙权看中,就连吕蒙,也把他视为一介“斗将”而已。

后人读史,每每为百战不能封侯的李广不平:使李将军逢高皇帝,万户侯何足道哉?风哥看三国,却不为甘宁作叹,因为他快意恩仇、勇猛不羁的奔放性格,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实在太有个性魅力了。

古来封侯知多少。但谁能忘——千载之下凛然有生气的甘兴霸?高敖曹的剽悍人生

说起“汉人”这两个字,你能联想到什么?

在强盛的汉朝,汉人是尚武的强大民族,对扰乱边境的北方游牧民族一直取攻势,也为后世留下了“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豪语,在那时,你说自己是汉人,绝对充满自豪感。

在五胡十六国朝间,北方的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游牧民族大举入主中原,使得天下成为乱世,汉人的“江湖排名”急剧下降。到了南北朝期间,一统北方的鲜卑人政权让汉人沦为社会底层。在那时,你说自己是汉人,难免受鲜卑人歧视。

鲜卑人看不起汉人,有两个原因。一是觉得汉人不如自己强悍;二是北朝的游牧民族政权在与南朝争夺正统权,都自称“中国”。

但北朝中,却有一个心高气傲的汉族豪杰,守护着汉人的骄傲,让鲜卑人不敢在他面前说一个“不”字。一

东魏权臣、北齐奠基人高欢,曾这样教训鲜卑人:“汉民是你们的奴隶,男的为你们耕作,女的为你们纺织,缴粮食布皂,让你们温饱,你们为何还要欺负人家?”

又对汉人这样劝慰:“鲜卑人就好比是你们家的过客,得了你一斛粟、一匹绢,就为你们打贼军,让你们生活安宁,你们何必恨他们?”

高欢,字贺六浑,鲜卑人(一说是鲜卑化的汉人),出身贫寒的他在北魏末年的大乱中崛起,成为北齐王朝的实际开创者。高欢很注重调和汉人与鲜卑人的矛盾,他在起事之初就当众立下“不得欺汉儿”的规矩,是个很有政治眼光的一代枭雄。

不过,风哥今天要说的,并不是高欢,而是他手下最厉害的大将高敖曹。

高昂,字敖曹,南北朝时期的东魏大将,官至司徒、骠骑大将军。关于此人,教科书上的中华名将录里一定找不到,但风哥郑重告诉你:如果你以前不知道,那么从今天起请牢记他的名字。二

先从高敖曹与众不同的家事说起。

高敖曹是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渤海高氏是当地最有名望的大族,高敖曹的父亲高翼曾做过北魏的渤海太守、冀州刺史,也算一方人物。高翼四个儿子,分别是高乾、高慎、高昂、高季式。其中,排行老三的高敖曹打小就显露出异乎常人的气质。

因为高敖曹有个剽悍的母亲。

高敖曹的母亲张氏,早年生下一个男孩,年方两岁,爱若珍宝。有一次让婢女烧水,替小孩洗澡。不料婢女粗心大意,等水烧开的时间丢下小孩去了别处,正巧高家饲养的猴子解脱了绳索,猴性顽劣,居然将小孩扔进烧开的鼎里,当场煮死了。惨剧被张氏知道后,她命人在村外堆起木柴,将犯错的婢女和猴子五花大绑,放到木柴上点火活活烧死,将骨灰抛洒进漳水——为儿子“报仇雪恨”后,她才放声痛哭。

有其母乃有其子。高敖曹的性格酷似其母,幼时便有壮气。成年后,更是胆力过人,“龙犀豹颈,姿体雄异”。父亲高翼唯恐他不成材,为其聘请名师,严加教诲。不料像无数富家子弟一样,高敖曹不遵师训,对读书毫无兴趣,每天热衷于骑马驱驰,练武射箭,经常发话道:“男儿当横行天下,自取富贵,谁能端坐读书,作老博士也?”看着无法管教的顽劣儿子,高翼束手无策,只得悻悻地对人说:“这个孩子长大后如果不牵连到我们一族诛灭,就能光大我们门楣——绝对不是一州之豪所能限制!”

做父亲的说出这话,看似“望天收”,其实多少对儿子还是有所期待的。因此,高翼给他起了字“敖曹”——取意“昂藏敖曹”,即器宇轩昂肆无忌惮。三

志在“横行天下”的高敖曹,首先做到的是“横行乡里”。他和大哥高乾散尽家资招聚四方剑客,到处劫掠,州县官府无人能治,乡里人无不畏惧。

高家哥儿俩横行乡里的时间里,还发生了一桩风流事。

老大高乾看中了博陵崔圣念的女儿,前往求婚。

博陵崔氏可不是一般人家,是中国汉朝至隋唐时期的北方著名大族。看过《三国演义》的朋友想必记得,刘备三顾茅庐的时候,曾路遇诸葛亮的好友:博陵崔州平。北朝时讲究士族门第,崔氏被列为一等大姓之一。

身为第一等的高门大族,崔氏没看上门阀低一些的高家,也对高氏兄弟的不法行为有所了解,当场拒婚,估计回辞很强硬,冒出了“吾虎女焉能配犬子”之类的话,这下惹了不该惹的人。

高敖曹与高乾恼羞成怒,找了个机会,冲到崔家劫持走崔女,快马加鞭到了村外无人处,高敖曹对高乾说:“何不行礼?”于是高乾当即下马,“与崔女野合而归”。

需要解释一下,轻浮少年游荡乡里、欺男霸女,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特有的社会风气。比如我们熟悉的曹操,《三国志》里就记载其“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就连劫持妇女的事,曹阿瞒也干过,他的同伙就是日后的劲敌袁绍。《世说新语》里记载过曹操、袁绍的一段荒唐故事:“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劫持新娘子到野外,自然不是三人坐下来聊天,这行为的卑劣程度比先奸后娶的高乾还不如。

话说,高家兄弟肆意妄为,害苦了他们的家人。特别是当爹的高翼,受儿子牵连,他经常在狱中顶罪,只有遇到大赦才能出狱。高翼对人诉苦说:“我四个儿子都不成器,我死后不知道有没有人能给我坟上压一锹土?”等到高翼病死后,高敖曹为他修了豪华坟冢,对着老爹的墓碑说:“老爹你生平就担心死后没有一锹土,现在终于知道你儿子的为人了吧!”四

高敖曹成年后,当上了高欢的大将,但恣肆横行的性格丝毫没有改变。

当时鲜卑人很轻视汉人,唯独怕一个高敖曹,在他面前谁也不敢说汉人一个字的坏话。就连高欢本人,也对高敖曹敬畏三分:平时申令三军,高欢说鲜卑语;高敖曹如果在列时,则说汉语。

高敖曹对汉人有多护犊子,有几个故事:

1.高欢第一次见到高敖曹时,是在讨伐尔朱兆的韩陵之战前,高欢见他的三千人部下都是河北“乡人部曲”,劝道:“你的手下全是汉儿,恐不济事,我割让鲜卑兵千余人掺杂进来,你意如何?”

高敖曹却答道:“我的部曲练习已久,战斗力不比鲜卑兵差,愿自领汉军,不烦您更换。”高欢见他这么坚决,只好放弃。

结果,就是这次战役,高欢被敌军击溃,幸好高敖曹率河北兵大破敌军,救了高欢一命。

2.有一次,有人向鲜卑贵族、御史中尉刘贵报告,治河的役夫淹死了很多,刘贵随口说:“头钱价汉,随之死。”——只值一文钱的汉人,随便死好了。当时汉人身份之卑贱,可想而知。

但同时在座的高敖曹听到了,却勃然大怒,拔刀就砍刘贵。刘贵慌忙逃回自己营中,高敖曹不依不饶,集中本部兵马鸣鼓进攻,一定要干掉这个轻视汉人的狗东西。

最后在其他大将的再三劝解下,才算罢休。

3.高敖曹有次和北豫州刺史郑严祖握槊(一种棋类游戏),前文提到的御史中尉刘贵派来使者,要召见郑严祖。高敖曹正玩得兴起,不肯放人过去,使者催得紧了,高敖曹就命手下将他枷起来站一边。

这个使者平时狐假虎威惯了,说了一句狠话:“枷时易,脱时难。”高敖曹一听,站起身拔刀就着木枷砍掉使者的脑袋,说:“何难之有?”刘贵知道后,却不敢过来理论。

鲜卑人为何惧怕高敖曹?因为高敖曹和他手下的汉军,不是一般的厉害。五

有一次战斗,殷州刺史尔朱羽生率军五千人突然袭击信都,兵临城下。高敖曹来不及穿甲,亲率十余骑迎战。城中守将唯恐有失,从城头用绳索垂下五百人相助。

但没等五百人落地,高敖曹已和尔朱羽生军恶战,大败敌军。

十余骑破五千,你想起了谁?《北史》一笔一画记载:“昂马槊绝世,左右无不一当百,时人比之项籍。”把高敖曹比之项羽,这是对一个武人最高的赞誉。

高敖曹部,是高欢军中唯一一支汉族部队。他的部下都是河北燕南赵北的猛士,打起仗来“被甲横戈,志凌劲敌”,无论先锋断后,还是攻城拔寨,高敖曹军都是主力部队,所向披靡。

有一次,高敖曹出征,渡黄河后祭河伯,说了如下一席话:“河伯,水中之神;高敖曹,地上之虎。行经君所,故相决醉!”

自诩为“地上之虎”的高敖曹这段话说得很霸气,超过了他写诗的水平——高敖曹年轻时不好好读书,到了领军打仗时却喜欢作诗,不过“言甚陋鄙”。来看看他的打油诗大作:

其一:冢子地握槊,星宿天围棋。开县瓮张口,卷席床剥皮。

其二:相送重相送,相送至桥头。培堆两眼泪,难按满胸愁。

其三:桃生毛弹子,瓠长棒槌儿。墙欹壁亚肚,河冻水生皮。

其四:龙种千口羊,泉连百壶酒。朝朝围山猎,夜夜迎新妇。六

高敖曹只活到三十八岁。

当时东魏西魏是一对死对头,屡屡大战。元象元年(538),西魏宇文泰打了胜仗,东魏军主力北遁。宇文泰集中精兵猛攻高敖曹,高敖曹由于轻敌,全军覆没,只得轻骑一路逃到河阳城。

但是,守将北豫州刺史高永乐(高欢的侄子)以前与高敖曹有过节,故意闭门不开。高敖曹又仰呼求绳,仍然不给。不久,追兵大至,高敖曹只得藏在护城桥下,追兵见到高敖曹的随从手持金带,便喝问高敖曹藏于何处,随从惧怕,手指桥下。

人疲马乏的高敖曹知道难免一死,站起身笑道:“来!与汝开国公!”追兵遂斩其首,时年三十八岁。高欢闻高敖曹战死,如丧肝胆。

项羽死前对汉骑司马吕马童说:“来!给你千金万户侯!”英雄末路,都是别样的豪迈。

粗略写到这里,意犹未尽。高敖曹短短三十八年的一生,却是恣肆传奇的一生:烈酒美人,鲜衣怒马,恣肆横行,快意恩仇。在风哥看来,他是中国名将史上个性最张扬的奇男子,没有之一。奔跑吧,杨大眼

谁是古代最勇猛无敌的将军?

这是个时下在无数历史、军事论坛里纠缠不清的话题。但在两晋南北朝时,有公认的答案——三国的关羽、张飞。

两晋南北朝作为中国最混乱最血腥的时代,能征善战将帅之多灿若星辰。当时人对“万人敌”勇将的最高赞誉就是比之关羽、张飞。在南北朝史书记载中,获得“时之关张”评价的,有六七人之多,比如北魏的长孙肥、崔延伯;南朝刘宋的薛彤、高进之、薛安都。

今天要说的这个人,《魏书》这样写道:“当世推其骁果,皆以为关张弗之过也。”

他是那个时代的军神。

北魏杨大眼。一

杨大眼的名字比较奇特,其实他的眼睛和普通人差不多大小。

东晋名相王导的后人王肃,因为南朝内乱携家人逃到北魏,他的侄子王秉之初到北朝很好奇,与杨大眼见面后,感慨道:“在南朝听说君之大名,以为眼如车轮,今天见了,也没什么特异嘛。”杨大眼冷冷地回答:“两军对阵,旗鼓相望之时,我一瞪眼,足以吓得你目不敢视,何必大如车轮?”

杨大眼可不是在吹牛。

在北魏和南朝频繁战争的年代,两军阵前,杨大眼纵马一出,无人敢于争锋。

这一点,无论是北朝的《魏书》,还是南朝的《梁书》,都在记载中如出一辙:“大眼勇冠军中,所向披靡。”

杨大眼的强不是强在运筹指挥,而是斩将夺旗。

史载杨大眼仪表出众,威风凛凛,“装束雄竦,擐甲折旋,见称当世”。他虽然是一军之统帅,却每次战役都身先兵士,冲突纵横,见人杀人,见将诛将。

古代战争中,两军列阵唯恐不严密坚韧,杨大眼却像一个重磅大锤,可以随心所欲将敌阵砸开缺口。

因为有杨大眼这样军神一样的存在,梁朝与北魏交战的时候,甚至出现严重的“恐敌症”:凡是派遣到江北督军的梁朝将领,部队尚未渡江,就开始心怀畏惧,唯恐碰上杨大眼。

杨大眼的名气实在太大,以至于后来发生了一件罕见的“追星”事件。那是北魏世宗元恪年间,世宗担心梁朝侵犯边界,重新启用遭到贬官的杨大眼为将。杨大眼到达京师时,老百姓奔走相告,欣喜如狂地集体围观,“台省闾巷,观者如市”。

在那个时代,杨大眼就是“全民偶像”。二

杨大眼是氐人。

我们都知道两晋南北朝时,匈奴、鲜卑、羯、氐、羌等“五胡乱华”,氐就是其中之一。

氐人作为古老的西北少数民族,到今天早已融入进汉民族,但在当时却创立了自己的雄伟基业。比如十六国里的“前秦”和“后凉”政权,都是氐人创立的。

还有一支氐人,即杨大眼的祖先,创立了一个不被后人熟知的小国。

甘肃南部的仇池国。

杨大眼的祖父杨难当,延续祖业,在仇池国割据一方,自称武都王、大秦王。虽然地处偏远,国度又小,表面上也没有正式的国号,向北魏和南朝同时称臣,但也算是独霸一方。

杨难当后来入侵四川,被南朝刘宋军队击败,丢了仇池王位,被迫举家逃入北魏。

到了他的孙子这代,杨大眼的兄弟杨小眼承继了爵位,而杨大眼却只获得个微不足道的小官职。

原因很简单,杨大眼是庶出——侧室所生。因为这一点,杨大眼从小就被家族轻视,官小俸微,常常饥寒度日。幸好杨大眼从少年时就胆气非凡,身手矫健,走跳如飞,他很明白自己的能力所在。

战争!只有从军打仗,杨大眼才能从困境中奋起。

好在南北朝缺什么也不缺战争。

这一年,北魏孝文帝拓跋宏要向南朝用兵,派尚书李冲征选将领。杨大眼立刻前往应征,不料李冲却没看上他。

杨大眼不慌不忙,对李冲说:“尚书大人并不了解我,请你看看我的一个技能吧。”

两晋南北朝时征选将领,一般都是看骑射能力。骑术好,射术精,力气大,这样的强者才能统率士卒冲锋陷阵。北魏将士历来悍勇,李冲作为北魏名臣,见识过的骁勇之士太多太多,不是一流的功夫真的难入他法眼。

但是杨大眼随后展示出来的技能,却让李冲大惊失色,说了这么一番感慨之辞:“自千载以来,未有逸才若此者也!”意思是,这是千年一遇的绝技!眼前这个人是千年一遇的逸才!

是什么技能,能让见多识广的李冲发出如此惊叹?三

练兵场上,杨大眼拿出一根三丈多的长绳,一端系在发髻上,开始全力奔跑。只见绳子从他脑后慢慢扬起,如射出的箭一般直,连奔马都追不上。

快!真快!

中国古代擅长奔跑的能人很多,但因为没有精密的测量仪器,史料上留下的大多是“走如奔马”之类的记载,比如隋朝麦铁杖“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再比如春秋时期的吴国王子庆忌“走追走兽……驷马驰不及”。

很难得,杨大眼的奔跑速度多了些具体参照物,给了我们计算的空间。

南北朝时的一市尺等于二十八厘米,三丈就是八点零四米,要使拴在脑后的八米长绳拉成直线,需要多快的速度?看过一篇科普文章,还真有感兴趣的人实际测算过:测试者用一根八米长的细棉线,拴在摩托车后座上,然后启动摩托车起速,一直到时速达到五十公里时,棉线才飘扬成直线。

轻软的细棉线尚且如此,绳子的难度自然更大。由此推断,杨大眼的最快时速起码在五十公里,也就是说,一秒能跑十三点八九米,如果换算成百米速度,是骇人听闻的七点二秒!

我们知道现代百米纪录是九点五八秒,牙买加“飞人闪电”博尔特创造。

就算杨大眼无法在百米内一直维持这个最快速度,让两秒吧,算起来,一千五百年前的杨大眼还是轻松领先博尔特两个身位撞线!

杨大眼逆天的奔跑速度立刻震撼全场,也征服了李冲。当场,李冲任命杨大眼为军主——统领一军的将领。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有些人天生就是为大场面而生。

杨大眼回头对同僚笑道:“今天对于我,就是蛟龙得水的日子。从此后,永远不会与诸君并列了!”

这番话是赤裸裸的傲气逼人,是赤裸裸地藐视同僚。放在今天的职场,杨大眼是个严重缺乏团队精神的傲慢家伙。

但杨大眼的一生,都是靠超乎常人的技能和勇气在行动。

后面的故事就简单了,杨大眼随孝文帝征战,“所经战陈,莫不勇冠六军”。到了宣武帝继位,杨大眼继续战场立功,职位升迁为直阁将军、辅国将军、游击将军,成为北魏威名赫赫的大将。

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杨大眼,只吃过一次严重的败仗。

钟离之战中,梁朝名将韦睿凭借老到的谋略和坚韧的防守,让杨大眼的精锐骑兵吃了瘪,北魏军溃败,杨大眼因此被贬为士卒。不过,没多久又被朝廷复用。限于本书篇幅,钟离之战的具体战事就不再详述了。日本著名作家田中芳树以钟离之战写过一本历史小说《奔流》,书里对杨大眼和梁朝名将陈庆之、韦睿有精彩的描写,有兴趣的朋友不妨找来读读。四

因为长年在北魏和南朝的边界处征战,杨大眼给边界的老百姓附带了一个独特的作用。当时,淮泗、荆沔之间儿童啼哭,只要父母吓唬说“杨大眼来了”,啼哭立刻停止。

能把儿童吓哭不稀奇,能把儿童吓得不哭才牛。

用大将之名止小儿啼的段子,在史书中不乏记载,比如三国时曹魏大将张辽,在合肥一战杀得十万吴军血流成河,让江南小儿不敢夜啼。看来,光有威名还不够,还要够凶,够恶。

杨大眼是恶人。

杨大眼在晚年时,以本将军出任荆州刺史。古代荆州是蛮人夷聚集之地,民风剽悍,盗贼横行。杨大眼对付的方法是以暴易暴——你狠,我比你更狠!

杨大眼公务之余有一样消遣:用蒿草扎成人形,再蒙上当地蛮人爱穿的青衣,然后用弓箭猛射。不过,他可不是习练箭法,而是杀鸡儆猴!每次射草人时,杨大眼都召集当地蛮人参观,完毕后再警告一番:“看到了吗?你们要是做盗贼,我就像这样射死你们!”

光是射草人还不足以立威,杨大眼在荆州任上还干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勇悍之事。

当时,荆州的北淯郡出现了老虎伤人事件。作为一州的最高长官,杨大眼一不派遣猎人,二不组织军队,却延续了他作战时第一个杀入敌阵的作风,只身进山,贴身搏斗杀死了老虎,并将虎头斩下,高悬在闹市示众。

历朝历代,悬人首示众实属寻常,悬虎头示众可能独一无二。

这几件剽悍之事做完后,荆州当地蛮人吓坏了,见面时面如土色:“杨公真是恶人,把我们做成草人当射箭靶子。连深山的老虎,都在所难免!”从此,荆州寇盗绝迹。

恶人悍事,换来一境平安。五

再来说说杨大眼的家事。

同样的传奇。

杨大眼的老婆潘氏,是个奇女子。杨大眼担任征虏将军、东荆州刺史时,正好碰上蛮酋樊秀安造反,杨大眼率兵讨伐,潘氏居然骑着马跑来探望丈夫,而且这一来就不走了。

潘氏可不是小家碧玉,她性格豪放,善骑射,杨大眼对这个能干的妻子很是自得。每次作战或者游猎之际,都令潘氏戎装打扮,“或齐镳战场,或并驱林壑”。回到营中后,杨大眼与潘氏同坐幕下,在将佐环绕中言笑自若,时时指着潘氏对人笑着说:“这是潘将军!”

中国古代历史上,带兵打仗的女将军少之又少,夫妻携手征战的事迹更为罕见。正史上有记载的,只有南宋的韩世忠梁红玉、李全杨妙真。而民间流传的薛丁山樊梨花、杨宗保穆桂英,都是小说戏剧中的虚构。

杨大眼夫妻让我们见识到真实的战地鸳鸯,不过,这对鸳鸯却没有到白头。

杨大眼驻扎在营州时,潘氏独自留在京师洛阳寂寞难耐,与他人有染。杨大眼的女婿赵延宝(杨大眼女儿是侧室所生)把这事告知了杨大眼,杨大眼勃然大怒,杀了潘氏,重新娶了个继室元氏。

妻子不守妇道被丈夫所杀,在古代算是家事,不触犯法令,但潘氏为杨大眼生的三个儿子难免耿耿于怀。杨大眼的三个儿子分别是长子甑生、次子领军、三子征南,都“气干咸有父风”。

杨大眼在荆州任上病死后,杨甑生带两个弟弟问元氏要印绶。因为杨大眼有食邑三百户的“开国子”爵位,按常理应该是由长子继承父爵。但元氏却不是个善茬儿,那时她刚刚怀孕,指着自己的肚子对杨甑生等骂道:“爵位应该由我儿子承袭。你们这些贱婢所生的人,不要妄想!”

这下惹恼了杨甑生三兄弟,对元氏恨之入骨。随后杨家扶杨大眼的灵柩进京,出了荆州城东,天黑宿营。半夜二更时候,杨甑生等三子偷偷打开杨大眼的棺材寻找印绶,不巧被赵延宝发现喝问,见到告发母亲之人再次作梗,杨征南怒从心起,一箭射死了赵延宝。元氏大惊,慌不择路逃到水中,杨征南又弯弓准备射,却被杨甑生拦住:“算了,天下岂有害母之人。”

不过,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京师肯定不能去了,北魏也待不下去了。杨甑生等一不做二不休,索性从棺材中取出杨大眼尸体,让人在马上抱着,骑马挟持而走。荆州人畏惧杨甑生等人骁勇,不敢苦追。杨甑生等一直奔到襄阳,投奔了梁朝。

于是,北魏的军神在死后以这样奇特的形式,葬骨于敌国。最霸道的戍边小卒

人的名,树的影。

大凡厉害的人物,报出名字来都能威震某地。

霸道的名声,是靠霸道的手段挣来的。

中国历史上,拥有霸道名声的名将很多。今天要说的,是一个身世曲折堪比好莱坞大片《角斗士》的古代奇人。他一度从大将军沦落为戍卒,但困境仍然遮不住他与生俱来的英武霸气。

隋将史万岁。一

史万岁是京兆杜陵人(今陕西西安),出身将门,父亲史静是北周沧州刺史。史万岁少年时就英武过人,喜读兵书,擅长骑射,骁捷如飞。十五岁时从父入军,后来史静阵亡,他承袭了父亲的爵位。

杨坚篡夺北周政权,遭到了周将尉迟迥的抗拒。史万岁随军讨伐,大军行到冯翊,年轻的史万岁在万军中露了一手。

他见空中一群大雁飞来,便对主将说:“我要射中雁行中的第三只!”果然,史万岁弓弦响处,第三只大雁应声而落,三军无不悦服。

平定尉迟迥之战中,史万岁每战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特别是在邺城之战中奋勇力战,大破叛军。班师回朝后,史万岁功拜上大将军。

但是,几年后,春风得意的史大将军却突然掉落深渊。

杨坚建立隋朝后,大将尔朱绩谋反被杀,在案件中史万岁受到牵连,隋文帝杨坚是个疑心很重的人,将史万岁定罪,除去一切职务,发配到敦煌做戍卒。

敦煌,一个在今人看来无比美丽、无比神往的地方。但是,在汉唐时期,这个中国通往西域的咽喉要道,是王朝疆域的西部边陲,是金戈铁马的边防兵站。

唐代边塞诗吟道:西出阳关无故人。春风不度玉门关。——阳关、玉门关的所在地就是敦煌。

将门虎子史万岁,从将军到戍卒,一落千丈的遭遇,大约只有清朝抚远大将军年羹尧连降十三级为守城卒可以相比了。二

更屈辱的是,落难的史万岁遭到了一个人的无情欺辱。

此人是敦煌边防军主将,傲慢自大,经常破口辱骂史万岁,丝毫不留情面。

自古落难英雄被无能小人欺凌的故事多了去,问题是——这个人不无能,很厉害,而且不是一般的厉害。《隋书》和《北史》都有如下剽悍的记载:“其戍主甚骁武,每单骑深入突厥中,掠取羊马,辄大克获。突厥无众寡莫之敢当。”

经常单骑深入突厥境中,掠取羊马,还每次大有收获,以打仗为生的突厥人,却无论人多人少,无人敢当——这是何等武勇之辈!

史书很有意思,记录此人却无名无姓,只给后世留下了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敦煌戍主”。

面对实力超群的敦煌戍主,史万岁不甘受辱,对戍主说:“我也很有武勇。”戍主不信,命他上马射箭试试,见到史万岁的骑射本领后,戍主笑道:“没想到你相当可以啊!”

史万岁再接再厉,请求独自上马带弓箭深入突厥,果然掠夺到大量六畜而归。这一下,凭借自己不弱于戍主的硬实力,史万岁赢得了敦煌戍主的惺惺相惜。《隋书》记载:“戍主始善之,每与同行,辄入突厥数百里,名詟北夷。”“詟”念zhé,丧胆、惧怕的意思。对突厥人来说,这哥俩绝对是一对令人心惊胆战的“黑风双煞”。

风哥脑补出一个画面:大漠孤烟,敦煌戍主和敦煌戍卒相视一笑,沙尘滚滚中双骑杀入突厥……

今日勇士有水花兄弟,昔日敦煌有沙尘兄弟。三

隋开皇三年(583)四月,隋军对突厥发起全面反击。秦州总管窦荣定率步骑三万,与突厥阿波可汗在大漠血战,互有死伤,相持不下。

这天,窦帅得报:辕门外有人单骑求见。

原来,不甘沉沦在边陲的史万岁请求军前效力,将功赎罪。窦荣定早知他的勇名,大喜过望。

突然有了史万岁这张王牌,窦荣定立即派使者下战书给突厥人,写道:“士卒何罪过,令杀之,但当各遣一壮士决胜负耳。”

自古两军作战,万马奔腾,枪如林箭如雨,两将单挑这种“浪漫”的故事只有评书演义里常见,真实战场是很罕见的,更何况是单挑决两军胜负。

但窦荣定这么挑战,突厥人居然欣然许诺了。

因为突厥人向来自负骁勇,哪里会惧汉将?万军中选出一个最勇猛的突厥勇士前来应战。

第二天一早,两军列阵,擂鼓呐喊完毕,突厥勇士威风凛凛出场。只见隋军中史万岁拍马飞驰而出,只一个照面,就斩掉了突厥勇士的首级。

死神来了!

突厥人震惊了,不敢再战,当即引军逃走,隋军胜了。

凭借古代战场中难得一见的“斗将”豪举,史万岁终于将功赎罪,班师后被拜上仪同,领车骑将军。

此后,史万岁先后参与了灭陈、平定高智慧叛乱、平定羌族叛乱等多次战役,立下赫赫战功。

平叛结束后,史万岁被授河州(今甘肃省临夏东北)刺史,兼领行军总管,镇守西北边关。四

开皇二十年(600)四月,突厥达头可汗率重兵进犯隋边。隋文帝令晋王杨广及杨素出灵武道,汉王杨谅与史万岁出马邑道,两路迎敌。

史万岁这一路,到了大斤山(今内蒙大青山),与突厥先锋部队猝然相遇。

接着发生的一幕,堪称神迹。

还是引用《隋书》的原话吧:“达头遣使问曰:‘隋将为谁?’候骑飞报:‘史万岁也。’达头复问曰:‘得非敦煌戍卒乎?’候骑曰:‘是也。’达头闻之,惧而引去。”

达头可汗的心理活动,和曹操在汉水时的惊讶一模一样:昔日当阳长坂英雄尚在!区别在于,曹操见到了赵子龙本尊,而突厥人只闻其名则崩溃。

说起勇名,薛仁贵脱兜退万敌,还需要脱去头盔让敌人看见脸;史万岁直接靠名字就吓退可汗大军,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敦煌戍卒,四个字的杀伤力抵得上十万大军。

史万岁可不是绅士,你敬畏我,我可不会放纵你,立刻率军驰追百余里,大破突厥,斩数千级,逐北入碛数百里,虏遁逃而还。

突厥主力经此打击,损失惨重被迫西窜,一个部落的九万男女老幼主动降隋。

是年,史万岁五十岁整。谁也没想到,他走到了古来名将的巅峰,却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五

大破突厥的第二年,史万岁死了。

从古到今,名将往往不是死于疆场,而是死于朝堂。死于谗言,死于皇帝之手,千古同叹。

隋朝开国名将杨素在这次战役中徒劳无功,从而妒忌史万岁的大功,故意对杨坚上谗言:“突厥本来就已经投降了,只是来塞上畜牧而已。”轻飘飘一句话,把史万岁浴血沙场的功劳剥夺得干干净净。

对于被剥夺大功,史万岁非常不满。史载,史万岁行兵打仗,非常善于抚御部下,将士乐为致力,虽古名将未能过也。

史万岁决定,亲自向皇帝论功说理。

正好这时候,杨坚听信谗言废除了皇太子杨勇,到处追究东宫党。听说史万岁来了,就问他人在哪,杨素见杨坚正在气头上,故意回答:“万岁正在拜见东宫。”其实,史万岁正在朝堂。

杨坚怒气冲冲招来史万岁,史万岁也在气头上,痛言将士有功,为朝廷所抑,词气愤厉。

杨坚勃然大怒:“令武士暴杀于朝堂。”

史万岁之死,天下喊冤。

后世的李世民在大将李靖大破突厥后,特意安抚道:“隋将史万岁破达头可汗,有功不赏,以罪致戮。朕则不然。”

附上《隋书》对史万岁的评价:“史万岁为将,不治营伍,令士卒各随所安,无警夜之备,虏亦不敢犯。临阵对敌,应变无方,号为良将。“万岁实怀智勇,善抚士卒,人皆乐死,师不疲劳。北却匈奴,南平夷、獠,兵锋所指,威惊绝域。论功杖气,犯忤贵臣,偏听生奸,死非其罪,人皆痛惜,有李广之风焉。”

史万岁,有个难忘的名字,“万岁”一词,在宋代之前多为军队的祝颂词,并非皇帝专用。

当然,谁也活不到一万岁,敦煌戍卒的传奇故事,却可以说一万年。古代最牛特种兵

本篇写一个奇人。

读《隋书》对他的记载,就好像在读一篇凌濛初的拍案惊奇故事。尽管他后来飞黄腾达封为大将军,还是掩饰不住身上的草莽江湖气。

麦铁杖。一

麦铁杖是广东始兴人,本名不详。“铁杖”是他的绰号,其实叫他“麦铁脚”更加适合。

因为他真的有一双古往今来最神奇的铁脚。《隋书》记载道:“(麦铁杖)骁勇有膂力,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

正史中“日行五百里”这样的描绘,在《魏书》中出现过一次,还是形容马的:“有骅骝骏马,日行五百里。”想想看,《水浒》中的神行太保戴宗,把两个甲马拴在腿上,作起“神行法”,一日才能行五百里!唐宋年间的驿站规定:只有传送军机要务的金牌急递才使用上等良马,“日行五百里,不分昼夜。”也就是说,麦铁杖的长跑速度相当于一头上好的宝马。古籍中的人物列传,尽有夸张之辞,但麦铁杖脚力惊人是毫无疑问的。

麦铁杖年轻时候是个草莽浪荡子,性格粗疏,好酒,好交游,重信义,以渔猎为生,不治产业。古代没有奥运会,所以拥有超强马拉松能力的麦铁杖怀才不遇,索性纠集一帮同伙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

好景不长,麦铁杖等一伙失手被广州刺史欧阳頠擒获。欧阳頠是南疆著名的平乱高手,抓住这批盗贼后全部押送到京城建康(今南京),没入官户。官户可不是现在的公务员,而是特殊户籍的贱民,一般来自抓获的罪犯及其家属,从事各类官府杂役苦力。

麦铁杖大概因为外形不错,被编入较体面的宫廷仪仗队,负责替皇帝早朝、出行时执御伞。当时建康的主人是南朝最后一个皇帝陈后主陈叔宝,他正享受着自己七年皇帝生涯的美好时光:拥着张、孔两个神仙,听着玉树后庭花神曲。而对于放荡不羁的麦铁杖而言,这份规规矩矩的工作却不亚于孙猴子头上的紧箍咒,他哪里能受得了?

于是,麦铁杖行动了。二

什么行动?老本行:做强盗。

每天罢朝后,麦铁杖独行百余里,连夜走到南徐州(今镇江),越城而入,明火执仗地开始抢劫盗窃。令人叫绝的是,抢劫结束,他居然还一大早赶回建康,及时更衣执伞。南京到镇江的距离,今天走沪宁高速也有八十公里远,开车要一个小时。可以想象一千多年前的路况,麦铁杖老兄却硬是凭双脚往来宁镇两地,夜里当贼,白天上班。而且不是一次,一连持续了十几次。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风哥认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体力好、贪财可以解释,而是一种对做强盗这行深入骨髓的癖好。

不过,一连十几次的作案,麦铁杖还是被南徐州当地受害者识破,告到州里,州里立刻反馈到朝廷。

朝廷的负责官员坚决不信:“麦铁杖明明每天按时上下班,怎么可能跑到百里外当强盗?”但是来自南徐州的告状信络绎不绝,终于惊动了兼管刑狱的吏部尚书蔡徵。蔡徵笑道:“这事简单,我有方法检验。”第二天在朝会时,蔡徵当场拿出一百两白银的重赏招募差人,假称有封紧急公文要连夜送交南徐州刺史,要求第二天早上将回书拿来。

银子白花花的很诱人,但时间紧路途远,没有人敢应募。

除了麦铁杖。

对这个明显的圈套,有勇无谋的麦铁杖却毫不疑心,利令智昏地越众应募,这差事对于他,轻车熟路,小菜一碟。果然在第二天早上,他风尘仆仆地及时将回书呈上。

可以想象那一刻,朝廷上众人惊骇、钦佩、鄙视、嘲讽的复杂神情。满头汗珠的麦铁杖洋洋自得地等着夸奖,等来的却是陈后主的发话:“看来强盗是谁已经明白无误了!”不过,出自对他天赋异禀的爱惜,陈后主没有太难为麦铁杖,只是“诫而释之”。

这以后没过多久,隋朝大军压境,陈军一触即溃,建康失守,陈后主和两个爱妃从一口枯井里被搜出。陈亡国了。

树倒猢狲散,麦铁杖流落到清流县。

陈朝的故事结束了,他的故事才开始。

一个大人物看中了他。三

大人物是隋代开国元戎杨素。一个一生没打过败仗的军神。

隋朝灭陈之后,南方局势并不稳,苏州、越州(今绍兴)等地聚众造反,长江南岸重燃战火。隋廷任杨素为行军总管讨伐,杨素手下战将如云,雄兵十万,却缺乏一个熟知南方地形的侦察兵。他听说了麦铁杖的奇异才能,将他招到军中效力。

麦铁杖不辱使命,每夜头戴草束,趁黑游过长江,侦察好敌情后再渡江回报。

特种侦察兵。

放在现在,这就是美军海豹突击队干的活儿,估计隋军中只有麦铁杖这一个不世之才能胜任。

常在江边走,哪有不湿鞋?一连多日水老鸦一般凫水侦察,麦铁杖终于露了马脚被守兵擒获。造反军头目李稜派了三十个卫士押送他,准备送到后方审讯。到了一个叫庆亭的空旷野地,卫士们坐下来吃喝休息,五花大绑的麦铁杖央求分一口吃的,卫士见他可怜巴巴,没有提防就替他松了绑,给了食物。

殊不知,缚虎容易纵虎难——猛虎岂能松绑?

麦铁杖乘敌不备抢到一把刀,一阵掩杀,居然将三十个卫士全部斩杀,还顺便割了他们的鼻子揣在怀里,从容渡江归来。如此勇悍的举动传至军中,连杨素知道了也啧啧称奇。

叛乱终于被平定了,隋军趾高气扬凯旋,但统帅杨素在向朝廷叙战功的时候居然遗漏了麦铁杖。说起来这是杨素少有的失误。杨素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铁血名将,治军严酷,手下对他极其敬畏,但他有一个好处:从不吝惜封赏,“微功必录”,所以将士们还是愿意为他卖命。

脑袋扎在裤带上渡江侦察立下头功,却被上司遗忘到九霄云外,一般人就算不去当面抗诉叫屈,也得背地里发发牢骚。但麦铁杖真不是一般人,他不争辩也不叫屈,而用自己独一无二的方式抗议。

杨素乘坐马车回归京师长安,麦铁杖就步行尾随,也亏他速度跟得上。就这样,杨素马车前脚到驿站住宿,麦铁杖后脚也跟到,就躺在驿站院子里打盹。他也不和杨素说话,就是默默跟着,反正你走我就走,你歇我也歇。

20世纪90年代国内的讨债公司对付“老赖”有个绝招:雇几个苦巴巴脏兮兮的民工,怀里揣几个冷馒头,上“老赖”单位办公室蹲着,也不催也不要,但是不管你上班、吃饭、上厕所,你到哪里我到哪里,形影不离地跟着你,恶心你。报警都没用——他欠我钱,我是讨债的,没打没骂又没抢,警察还能抓我?这个绝招的成功率很高,债主多半不厌其烦乖乖付钱。

麦铁杖追杨素,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一连多日,杨素总见到麦铁杖沉默的身影,终于恍然大悟,想起了这个不起眼但立下大功的特种兵。这才连忙在功劳簿上加上一笔,麦铁杖最后被朝廷授予仪同三司。“仪同三司”是个无职事的小官,加上麦铁杖目不识丁,在京师浑身不自在,所以回归了乡里。四

到了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麦铁杖再次被人举荐调到京师,跟随杨素远征突厥有功,升为开府仪同三司。到了隋炀帝继位后,他再度跟随杨素平定了汉王杨谅的叛乱,每次作战麦铁杖都身先士卒,勇猛依旧,积功进位柱国。后来做到了汝南太守,“稍习法令,群盗屏迹”。

当初的盗贼,终于熬成了治盗太守。麦铁杖完成了人生的华丽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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