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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0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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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编,钱乘旦 著者,黄光耀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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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帝国史·第二卷 英帝国的形成

英帝国史·第二卷 英帝国的形成试读:

前言

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英国作为曾经的世界上最庞大的和最具影响力的殖民帝国,前后存在的时间至少有三个世纪。据统计,20世纪初,包括自治领在内的大英帝国人口占当时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约4亿人;领土也大约占全球陆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达到3300万平方公里。英国以其区区24万平方公里的国土竟能在三个世纪中发展成为一个号称“日不落”的大帝国,控制如此辽阔的土地和如此众多的人口,确实堪称是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大奇观。各国历史学家们由此产生的对于英帝国发迹的秘密及发展轨迹的研究兴趣,可谓久盛不衰,硕果累累。研究者们根据英帝国发展历史进程的实际特征一般将其分为两阶段:16世纪后期以来特别是17世纪建立起来的英帝国被称为第一帝国或旧帝国,1783年英国政府通过签署《巴黎和约》正式承认美国独立,标志着第一帝国的瓦解;美国独立后英国在19世纪初建立的范围更为广泛的殖民帝国被称为第二帝国[1]或称新帝国。

无论是对第一帝国的产生,还是对大英帝国的整体发展,17世纪都具有十分重要甚至是关键性的地位。因为,英国在欧洲以外地区从事殖民扩张虽然最早开始于16世纪后半叶,但是真正具有划时代意义并取得重大进展的殖民开拓和商业扩展则开始于17世纪。正是在17世纪,英国不仅拓展了较大范围的殖民地,而且初步建立了近代的殖民制度,并在世界范围内确立了在争夺商业利益和海上霸权以及殖民地占有方面的领先优势,从而奠定了英帝国的良好基础,规定了此后英帝国发展的历史轨迹。17世纪是第一帝国体系和新的帝国[2]理念确立的时期。

正因如此,有关17世纪英国的海外殖民扩张研究在西方学界早就得到一定的重视。有关这方面研究的专门性的著作主要有:20世纪20年代出版的由罗斯等人主编的八卷本《剑桥英帝国史》的第一[3][4]卷《旧帝国》、卢卡斯的《英帝国》第一卷《帝国的经历》、比尔所著《不列颠殖民制度的起源(1578—1660)》和《旧殖民制度[5][6](1660—1754)》、吉普森的《美国革命前的大英帝国》、吉莱[7]斯皮的《1700年前海外扩张对英国的影响》、奎恩等的《英国的海[8][9]外帝国》、麦克法兰的《不列颠在美洲》、阿米蒂奇的《大英帝[10][11]国的思想起源》、詹姆士的《英帝国的兴衰》、劳埃德的《帝[12]国:英帝国史》、弗格森的《帝国:不列颠如何塑造近代世界》[13]以及布劳恩和路易斯等人主编的五卷本《牛津英帝国史》的第一卷《帝国的起源》等。其中尤以《剑桥英帝国史》第一卷和《牛津英帝国史》第一卷的研究最为系统完整,也最具权威。前者依照传统的通史体例,比较系统深入地阐述了第一帝国的形成进程,涉及范围之广、论述之详实均系前所未有,因此自出版以来一直为学习和研究17世纪英帝国史的必读之作。后者则是新近之作,全面反映了西方学者对于第一帝国形成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动向。该书主要采用专题形式,侧重于对主要问题的深入阐述,而对于具体的历史进程则略而不详,旨在揭示16—17世纪英国是如何和为什么卷入远洋航运、贸易和殖民活动的。此两部著作各有所长,相得益彰,体现了西方学者对英第一帝国研究的最高水平。此外,不少英帝国通史著作中有不少篇幅专门论述英帝国的形成,比较有影响的有:劳埃德所著《英帝国

[14][15]史》、赫西的《英帝国与联邦》、基钦的《英帝国与联邦简史》[16][17][18]、林奇的《英帝国》、纳森的《英帝国简史》等。一些相关国家和地区史著作中也从不同的角度,对英国的贸易和殖民扩张进行[19]多方面的研究和剖析。

综观西方学者的著作不难看出,他们对17世纪英国海外殖民扩张及第一帝国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并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这给我们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但是西方学者的研究有两点明显的不足。其一,或限于资料,或过于受其它专题(比如英国内战和革命)的吸引,他们对17世纪英国海外殖民扩张的研究无论是与同时期其他问题的研究相比,还是与英帝国史其它时段的研究相比,都显得相对薄弱,这与17世纪的地位是不相称的。其二,西方学者特别是英国学者大都站在自己国家的立场上,研究的目的在于证明英国对外扩张和建立帝国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因而过分推崇殖民扩张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和英吉利民族的自由精神和文化观念,不愿承认或有意回避殖民扩张的双重性,特别是对殖民地历史发展所产生的消极甚至是破坏性的影响,从而很难准确把握第一帝国的本质特征及发展演变进程。

需要指出的是,前苏联历史学家对于17世纪特别是革命时期英国的殖民扩张和帝国的建立予以了相当多的关注。这方面应首推前苏联著名史学家科斯明斯基等人。早在20世纪50年代,苏联出版了由科斯明斯基和列维茨基主编的两卷本《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20]一书。该书史料翔实、内容丰富、观点鲜明、自成体系。虽然全书的主题内容是研究17世纪英国革命的,但所涵盖的内容几乎包括了整个17世纪,特别是该书用了相当多的篇幅集中论述英国的殖民政策、殖民活动以及与他国的殖民争夺。除征服爱尔兰之外,该书第四章、第十六章、第十九章分别专题研究了斯图亚特王朝前期英国的殖民问题、内战时期及共和国时期英国的殖民政策以及克伦威尔护国主时期的英国殖民政策,内容具体,资料丰富,某些问题论述之详尽就连西方学者的著作也无法企及。但该书的缺陷是:一、某些观点已显陈旧,特别是论述的重点是英国革命,因此某些问题的立论有牵强附会之嫌;二、该书对于英帝国形成的重要历史阶段复辟时期的英国殖民问题几乎没有涉及。

与国外的研究状况相比,中国对于17世纪英国的殖民扩张和帝国的建立的研究明显滞后,至今尚未有一部专门研究英第一帝国形成[21]的专著,就是专门的论文也十分少见。国内已出的几本英国史著作在论及17世纪历史时均将重点放在英国革命上,而对于该时期英帝国的形成则很少着墨。我们只能从相关国家和地区史研究著作中,[22]获得英国帝国形成进程的某些不完整的认识,无法准确理解英国17世纪殖民扩张的真正动因和帝国的基本特征。

有鉴于此,本书试图在现有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于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初步探讨:其一,英国究竟为何在17世纪开始全面构建帝国大厦的进程并最终基本形成第一帝国?本文将英国置于特定的发展进程和国际环境之中,透过英国殖民扩张和商业竞争的过程,指出16世纪是英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也是第一帝国的准备期。英国经过16世纪以来的发展和变革,到17世纪时已具备了从民族国家到全面构建帝国大厦的条件和动力。这种条件和动力主要体现在都铎时期英国民族国家和民族意识的发展上。如果说16世纪英吉利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主要表现为将英国建立成一个真正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的话,那么17世纪随着民族主权国家的建立并巩固,走出国门参与世界竞争,力图获得民族优势和国家强大,便成为英吉利民族国家所追求的新的目标和民族意识发展的必然归宿。其二,第一帝国的形成经历了曲折的过程。通过对第一帝国形成的具体分析,作者认为,从民间拓殖到重商帝国,这是17世纪英国殖民扩张和构建帝国的最本质特征。17世纪既是第一帝国基本形成时期,同时又是英国殖民政策进行调整和定型的时期。17世纪初期,伴随英国民族意识的膨胀,英国人为了实现帝国梦想,开始了全面谋求帝国的努力并初见成效,但与其它殖民国家相比,此时期英国的殖民扩张活动的最大特点是私人性和民间性,政府没有任何明确的殖民政策,政府的作用十分有限,这使得英国的帝国构建步履维艰,完全落后于其它殖民帝国。因此17世纪中期以后,随着英国政治和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和调整,英国政府在殖民扩张和对外战略方面也进行了重大的调整与转换,重商主义的原则成为英国开创和统治殖民地的基本指导思想。到17世纪后期英国终于形成以重商主义为基本原则的帝国体系,重商主义成为第一帝国的基本标签。与其他国家相比,英国的重商主义又具有鲜明的英国特色,这种特色是第一帝国赖以存在的基础。当然,第一帝国的构建过程就是其对其它地区与民族的征服和掠夺的过程,因此针对西方不少学者对于英国殖民扩张给被征服、被殖民地区造成的消极后果的忽视、回避或辩解,书中也依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予以明确地批评。【注释】[1] 殖民史专家菲尔德豪斯将16—19世纪上半叶欧洲强国主要在美洲的定居殖民所建立的帝国称为“早期殖民帝国”,而19世纪上半叶到20世纪中叶欧洲强国对亚非拉美的殖民统治则为“后期殖民帝国”。见D.K.Fieldhouse,The Colonial Empires:A Comparative Survey from the Eighteenth Century,London:Macmillan,1982,pp.84-86.有关英国由第一帝国向第二帝国转变的详情,可参见郭家宏:《从旧帝国到新帝国——1783—1815年英帝国史纲要》,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2] Nicholas Canny,ed.,The Oxford History of the British Empire,Vol.I:The Origins of Empire,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8,p.22.[3] J.Holland Rose,A.P.Newton,E.A.Benians,eds.,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British Empire,Vol.I:The Old Empire from the Beginnings to 1783,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29.[4] Sir Charles Prestwood Lucas,ed.,The British Empire,Vol.I:The Story of the Empire,Michigan :Henry Holt and Company,1924.[5] George Louis Beer,The Origins of The British Colonial System,1578— 1660,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08;The Old Colonial System,1660—1754,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12.[6] L.H.Gipson,The British Empire before the American Revolution,New York:Caxton,1936.[7] J.E.Gillespie,The Influence of Oversea Expansion on England to 1700,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4.[8] D.B.Quinn,A.N.Ryan,England'sSea Empire,1550—1642,London:G.Allen&Unwin,1983.[9] Anthony McFarlane,The British in the Americas,1480—1815,London:Longman,1994.[10] David Armitage,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the British Empi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11] Lawrence James,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British Empire,London:St.Martin's Press,1998.[12] Trevor Lloyd,Empire:A History of the British Empire,London and New York:Continuum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Group,2001.[13] Niall Ferguson,Empire:How Britain Made the Modern World,London:Penguin Books,2003.[14] T.O.Lloyd,The British Empire,1558—1983,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15] W.D.Hussey,The British Empire and Commonwealth,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3.[16] Martin Kitchen,The British Empire and Commonwealth,A Short History,London:Macmillan,1996.[17] Michael Lynch,The British Empire,London:McGraw-Hill,2005.[18] Bill Nasson,Britannia's Empire,A Short History of the British Empire,London:Tempus Publishing Ltd.,2006.[19] 有关这方面的著作参见本书参考书目。[20] 该书的中译本上卷由何清、丁朝弼、王鹏飞等译,李涛、王章辉校;下卷由何清、王章辉、吴英增等译,王章辉校,分别由商务印书馆于1990年和1991年出版。[21] 就笔者所及,有关专门涉及英第一帝国的论文主要有:陈紫华:《英国早期殖民侵略浅析》,《欧美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谢天冰:《早期殖民帝国之比较》,《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3年第2期;李季山:《英国早期殖民扩张的动力》,《湘潭师范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郭家宏:《英国旧殖民体制的特征及其瓦解的原因》,《史学月刊》,2000年第6期;邵政达、姜守明:《近代早期英国海外殖民的宗教动因》,《历史教学》,2012年第12期。[22] 比如国内在美国史、南亚史、非洲史、东南亚史的研究中有大量著作均从殖民地的角度涉及到英第一帝国形成问题。特别是殖民地时期有关美国史的研究论文和著作相当丰富,代表性的著作有黄绍湘著《美国早期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李剑鸣著《美国的奠基时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

第一章 都铎朝的遗产

15—16世纪,随着地理大发现的全面推进,西欧一些国家积极展开了海外殖民扩张活动并建立了葡萄牙、西班牙等早期殖民帝国。在西欧建立殖民帝国的进程中,英国虽然是一个落伍者,但并非完全无动于衷。1485年,亨利·都铎(Henry Tudor)成为英国国王,是为亨利七世(HenryⅦ,1457—1509),由此开启了英国都铎王朝统治时代(Tudor Dynasty,1485—1603)。都铎时期,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民族意识的产生与发展以及民族国家的崛起,英国全面实施海外殖民扩张的条件渐次具备,举国上下的帝国意识开始萌动。对英国来说,虽然大规模的殖民扩张和第一帝国的基本形成主要发生在17世纪,但是都铎王朝特别是伊丽莎白时代所造就的丰富遗产,已经为近代英国的发展和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拉开了英国大规模向海外扩张、构筑第一帝国大厦的序幕。诚如英国著名学者屈维廉所言,都铎时代是英国中兴的时代,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自此以后英国的城乡经济便获得了不断加强的态势,最终造就了18—[1]19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优势。

一、英国经济的发展与民族国家的强固

都铎时代是英国历史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其间,英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广泛的变化。这些深刻的变化首先表现为经济的整体发展与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英国经济的发展与变化不仅推动了英吉利民族国家的形成,而且使英国日益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竞争实力,从而为后来英国的大规模殖民扩张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推动力。

与其他国家一样,中世纪早期的英国,自给自足的封建农本经济[2]占据主导地位,“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统一”是其最基本的特征。此时,社会分工和交换虽有缓慢发展,但手工业和商业一直处于农业的附属和补充地位,由此形成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具有孤立性和封闭性。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英国的农本经济在都铎时期已经逐渐发生变化,由农本转向重商。这种根本性变化的直接原因源于英国农本经济内部,即畜牧业的发展和由此带动的毛纺织业的发展,它们是英国农牧业的早期商品化以及英国经济的整体发展与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的主要和直接推动力。

畜牧业迅速崛起并达到前所未有的发展规模从而推动了经济的整体性变化,这是16世纪英国经济的突出现象和典型特色。这一点我们从有关学者的局部研究中便可见一斑。根据学者的研究统计,16世纪上半叶时,英国仅在庄园地区41处寺院土地中牧场的占地就超过总土地面积的一半,达51.2%。在那些没有实行庄园的敞地制地区(这样的地区约占全国乡村面积的20%)牧羊业已占绝对优势,而传[3]统的种植业则已变成了次要的行业。优越适宜的地理与自然环境使英国的土壤比较适宜于放牧牲畜,畜牧比耕作更加有利可图,因此英国的许多土地可以不用施肥而用于牧场。养羊及羊毛生产构成了英国的“主要的和基本的农产品”,以至于1598年一个游客对英国农村发出这样的惊叹:“土地肥沃,到处是牲畜,几乎1/3的土地因为放牧而没有被开垦,在不长一棵树但牧草茂盛的山丘上到处有白云般的羊群[4]在游荡。”

英国畜牧业急剧发展的重大意义主要在于它对传统农本经济所产生的瓦解侵蚀作用。羊毛业的发展从根本上动摇了英国传统的经济结构,改变了英国的生产样式和生产布局。由于畜牧业的产品基本上是供应给工业的,因而其走向商品化和市场化便属必然;同时,牧羊业所需要的劳动力相对较少,而且这一行业又使领主和农民直接获得现金,货币地租因此逐渐盛行。到16世纪后期,英国的农业已基本转变为商品经济,市场机制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和农事的安排。传统英国小农经济所具有的自给自足的封闭体制逐渐被“为市场而生产”的开放体制代替,农业经济商品化和专业化程度大大提高。正因为如此,历史学家们认为:16、17世纪时,“英国的农业具有五花八门的特点”[5]。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分工协作的加深,到伊丽莎白时代,英国经济的整体化发展趋势已十分明显,而且不可逆转。各地方经济相互依赖,各有特长,农业与市场形成了十分紧密的联系。到17世纪初,英国全国人口中,尽管大多数人仍居住在农村,但是农村经济完全为市场经济所牵引,农业的自给自足性逐渐消退,农民越来越多地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作为商品投入市场进行销售。许多农民甚至脱离农业成为专门的商品生产者。据17世纪初格洛斯特郡(Gloucester)的人口职业调查,该郡的人口中仅有一半还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其他[6]的人都从事别的职业,如丝织业、制革和饮食加工业等。即使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在农闲时也大多从事手工业或其它行业。

以畜羊业为主要内容的畜牧业的发展和市场化,使英国土地制度的变革成为不可避免,圈地运动随之展开。虽然16、17世纪英国的圈地规模尚小,但却反映了英国农村变革的基本趋势。埃尔顿正确地指出:“圈地运动的影响不能仅仅以规模来加以衡量,圈地运动既是某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政治因素,又孕育着农村经济非常深刻的变[7]化。”圈地运动的后果一方面使英国的土地加速集中,形成资本主义的大农场;另一方面造成了大规模的社会分化,使成千上万的农民丧失了土地,成为一无所有的社会流民,他们的大量存在,表明英国的劳动力市场业已初步形成并直接引发大规模的人口流动。

养羊业的发展还带动和刺激了英国以此为基础的毛纺织业的兴起和发展,使毛纺织业成了英国的民族工业和主体工业。乡村毛纺织业的发展对于促进英国国内市场体系的尽快形成、加速和拓展英国经济整体化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首先,毛纺织业的迅速发展进一步推动牧羊业的深入发展,促使圈地运动更加深入进行并引发大规模的自由人的流动,从而推动英国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扩大和成熟。其次,毛纺织业的发展使原有的工场手工业条件下各种生产工序基本处于分散存在并独自生产的状态难以维系,使生产工序相互之间需要以商品的形式来交换生产原料和半成品。这不仅强化了各部门之间的生产分工,而且使分工愈来愈细,彼此依赖,从而为新的生产制度的产生创造了必要的条件。最后,毛纺织业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的拓展,一方面必然加速羊毛及其产品在全国各地区的频繁流动,有利于最终形成全国性的原料市场网络,从而促进英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另一方面,毛纺织业产品从各地向伦敦等重要城市集中,有助于形成全国性的、统一的出口贸易体系。毛纺织业对英国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影响和作用,莫尔顿曾有过专门的评论,他说:英国从一个生产羊毛的国家较快地过渡到一个织造呢料的国家,“它在英国经济生活上却成为有决定性的特色,这个特色使英国经济生活迥异于多数其他欧洲国家,并[8]且决定了英国经济生活发展的方向和速度”。

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乡村工业的发展推动英国城镇的发展并使城市的发展具有新的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兴城镇的出现和发展是经济整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城镇的发展又促使英国各地经济的联系更为密切,并使各地、各个行业逐渐变成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整体。据查特斯统计,在都铎和斯图亚特王朝时期,尽管英格兰地区规模比较大的城市只有伦敦等十几个,但区域城市和新兴的小城镇的发展却十分迅速,数量达八百左右。虽然当时的人口数量只有现代人口的十分之一,但是当时的市场城镇(Market Town)的数量要明显多[9]于现代。16世纪时,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平均每走七英里就有一[10]个市镇。英国的城市在数量加速发展的同时,其内部的政治和经济结构及其对外部的影响力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不断具有新的功能和内涵。从总体趋势看,城市中传统行会式的生产和经济组织不断走向崩坍,而新型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不断涌现并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城市的经济功能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城市的工商业职能得到不断强化,经济的专门化、职业化倾向日益加深;城市的结构日益呈现出明显的对外开放性,城市的辐射区域不断拓展,影响力不断[11]加强。在此基础上,昔日相互隔绝、彼此封闭的封建小农经济格局被逐渐冲破,城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固定和密切。特别是城市经济为了拓展生存空间,凭借其种种优势,不断向广大农村地区渗透,城市的商品、货币和城市劳动者向农村的转移已成为普遍现象。这种渗透和转移使乡村农、工业被逐渐纳入城市工商业经济轨道,成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经济开始完全依附于城市经济。这种新型的城乡关系使城市获得了对农村的统治地位。同时,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和交通设施的改善,各类城市之间的横向、纵向联系日益加强,使英国逐渐形成了相对统一的地理网络和国内市场。在这一网络和市场中,某些核心城市的中心地位日益重要和突出。例如,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初,伦敦凭借其传统的影响力、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交通条件和配套设施以及庞大的辐射力已成为英国市场网络和国内外贸易的中心,它不仅是全国最大的消费中心和商品销售市场,而且是英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口岸和货物集散地。伊丽莎白晚期,作为北欧第一大城市的伦敦,其人口已达到30万;1541年,伦敦通往英国各地的道路就有9条,1570年更增加到17条;另有海路及泰晤士河把伦敦与英国其他地区相连接,使伦敦的对外交通四通八达。据统计,16世纪中叶,伦敦集中了全国出口贸易的90%以上,直[12]至16世纪后期伦敦的贸易进出口量仍占全国总量的2/3到3/4。伦敦巨大的消费需求以及发达的内外贸易对全国各地构成了巨大的吸引力,英国各地纷纷将各自生产的商品运往伦敦进行销售;伦敦从海外进口的大量商品除自己消费外,主要通过沿海和内陆港口转运至内地进行销售。与此同时,伦敦的发展与繁荣又进一步密切了其与各地经济与政治的联系,强化了其对各地经济乃至政治的控制。伦敦对英国所具有的强烈的向心力和聚合力,决定了以其为核心的全国性市场网络成为英国国内统一市场体系的主体部分。以伦敦为中心,“全国城[13]市被纳入单一的国家整体,在某种程度上这无疑是无与伦比的”。由此表明,英国此时已初步出现了以伦敦等重要核心城市为中心的统一经济体系和国内市场。

当然,此时英国国内市场的形成和整体经济发展只是初步的,尚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但其意义却殊为深远。总体而言,16世纪英国国内市场的拓展和经济的整体发展是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又形成了英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和变革的新的内部环境和新的起点。这必然推动英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促成早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英国在一定程度上率先实现了资源配置的优化,缩短了实现社会转型的时间和路程,从而提高了英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综合经济实力。根据达维南特提供的数据,1600年英国全国财富仅为1700万镑,1630年为2800万镑,到1660年又翻了一番,[14]为5600万镑。显然,英国经济的整体化发展是英国政治统一和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前提;同时,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是英国参与竞争进而走上海外殖民和商业扩张之路的雄厚物质基础。

都铎时期英国经济发展的另一典型特征是经济的开放性和外向性,重商主义成为经济生活的基本信条。毫无疑问,市场经济并不是封闭型经济,而是开放型经济。在英国,这种开放不仅表现在国内各地区间的相互开放,而且表现在对外部世界的开放。经济发展离不开国内商业贸易的发展,而经济的整体发展则必然推动商业贸易的对外扩张。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外贸易的扩张是英国国内经济整体发展的向外延伸。一方面,国内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以呢布业为特色的英国工业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及英国国内市场的狭小,使英国对外贸易的扩展有了可能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地理大发现使英国的自然地理优势所具有的经济意义充分凸现,对外贸易发展获得了新优势。因为地理大发现后,欧洲贸易中心逐渐从地中海区域向大西洋沿岸转移,这种转移使英国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因此,在新航路的开辟使欧洲与亚、非、美各洲交流日益频繁的背景下,英国的优势地位日渐凸显,英国的商业贸易发展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有利契机。同时,都铎王室推行的重商主义政策也推动了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16世纪时,英国的对外贸易在国内商贸发展的同时迅速发展起来。此时,英国不仅贸易数量大增,而且贸易范围急剧扩大。有资料表明,16世纪末,英国出口的呢绒总数达到10.5万匹,其中有7.5万匹出口到德意志和荷兰,1.2万匹出口到波罗的海沿岸地区,6500匹出口到近东地[15]区,6500匹出口到法国,其余出口到俄国、意大利等地。为了有效地从事海外贸易扩张,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英国相继成立了一些海外贸易公司,这些公司不仅给英国带来了商业扩张和贸易发展,而且成为英国参与地理发现、海上掠夺和殖民占领的重要工具。其中贸易合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就是17世纪英国对北美和印度行使殖民占领和统治的过渡性组织形式。海外商业贸易的扩展既促进了英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使英国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的势力不断发展壮大。据研究者估计,1600年时英国一般显贵土地的年收入为3600镑,骑士为1000—2000镑,缙绅为500—1000镑;而此时伦敦有些商人的财[16]富则多达1万镑,拥有不到5000镑者已属一般。这些富有而奋发的商人拥有了投资于更大规模贸易活动的雄厚财力,其对外依赖性也日益增强。随着商业资本的增长,他们愈来愈觉得狭小的本国市场难以满足其需要,必然要求开辟更为广阔的海外市场,扩大经营规模。他们不仅要求有日益丰富的商品投入流通领域,而且要求大量的金银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因此,对市场奢侈品和黄金的追求,促使他们非常积极地投入海外贸易、建立商业殖民帝国的大潮中,并成为英国海外扩张的急先锋和支撑力量。据统计,1575—1630年间,在6300多人组建的20多个公司和组织中,商人占60.1%;在其募集的806.7万镑资金中,商人的份额超过350万镑。像在英国殖民扩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弗吉尼亚公司、普利茅斯公司、马萨诸塞湾公司及爱[17]尔兰公司筹集的经费中,商人投入的份额均超过一半。所以,英国的海外贸易扩展是海外殖民扩张的直接推动力,殖民扩张是商业贸易扩张的必然结局。对此,英国经济史家托尼深刻地指出:“16世纪的农业变革导致英国的社会生活更加商业化了,纺织工业的发展与畜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正是作为商业奇迹的呢绒业出口率先将英国卷入到世界贸易中,并且成为旨在拓展新市场而进行的多次早期探险的[18]推动力。移民、殖民地和帝国由此产生。”布罗代尔也认为:“如果仅从贸易部门与整个经济活动的比例来看,商业公司的活动经常被忽视,但事情的重要与否要看它们的后果,商业公司的后果涉及经济的现代化,未来商业结构的楷模,资本的加速形成以及殖民活动的开[19]端。”

都铎时期是英国的重要转型期,经济的商业化发展必然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和社会变革。因为英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育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优胜劣汰和重新整合的转型过程,这一过程使英国社会出现了巨大的结构变迁,并初步形成了开放性的社会结构,社会流动变得广泛而频繁。受制于价值规律的作用,从16世纪初期开始,英国的价格尤其是粮食价格迅速和持续地上升,1500—1600年间,作为欧洲人主食的小麦价格在英格兰上涨了425%。在英格兰西部,粮食价格上涨了四五倍;而与此同时面包房工人的工资却只从四[20]便士上涨为八便士,工匠从六便士上涨为一先令。这种普遍性的价格飞涨以及英国农村进行的圈地运动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动荡,加深了英国社会的阶级分化,为社会流动提供了动力。同时,都铎时期英国人口的持续增长更加剧了人口的流动。都铎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及生存环境的改善等因素,英国的人口一改14世纪中期以后一百多年的下降之势,而获得了较快的增长。整个16世纪,英国人口的增长率达40%。此后,英国人口继续增长,17世纪前40年仍增长了30%。[21]以至于在16世纪末,一些观察者抱怨过多的人口已使英国不堪重

[22]负。

面对急剧增长的人口和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人们在职业的选择方面更趋实际,也更加自由。在选择职业时他们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发财致富,而不是传统上的声望和因袭。于是旧贵族的衰落与乡村中绅士、约曼农以及商人的兴起,成为英国社会的突出现象,社会内部的垂直性和水平性流动十分广泛。英国社会内部的垂直流动,不仅使英国原有的等级屏障被打破,而且使英国社会较早地出现了一个有一定数量的中间阶层,模糊地形成了土地贵族—中间等级—劳动者的三层式社会结构。这种社会结构比两层式社会结构更具开放性和流动性,更能根据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作出灵活适时的反应和调整。此时,英国社会的水平性流动,主要表现为人口大规模地由乡村向城市迁移。根据学者们的研究,此种人口流动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迁徙者主动地外迁以图改善自己的生活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此所谓“改善性”的迁徙;另一种则是迁徙者在原籍毫无生活出路而不得不远走他乡,此所谓“生存性”的迁徙。从乡村涌入城市的大多是农民、小商人和学徒、工匠,形成了英国历史上人数众多的流浪汉队伍。尽管没有关于16世纪英国流浪汉人数的精确资料,但许多情况可以证明当时的社会流浪现象是极为普遍的。仅就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来说,[23]人口约有20万,而常年流浪的人口就有5万以上。

社会流动是经济扩张的必然结果,也是经济市场化的一种反应。在传统社会中,公众普遍渴求的基本目标和理想的社会状态就是稳定,按部就班成为人们一种惯常的生活方式。而在新的社会结构中,变化则成为公众普遍的精神追求和社会常态,渴求变化、期盼自由成为共同的社会心理。从这种意义上说,英国所形成的开放型社会结构不仅为一切有能力、有冒险精神的人提供了发财致富的机会,而且广泛的国内社会流动为更大规模的海外流动创造了条件;同时大量的流民在国内一时尚无力吸收的情况下,必然给社会造成巨大压力,迫使英国政府不得不花大量精力解决流民问题。尽管英国统治者一再通过制定严酷的法令和实行济贫制度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仍无济于事。于是,移民海外就成为一种两全其美的选择。美国历史学家罗伯特·凯里指出:“土地所有者们为了养羊以从事羊毛贸易而通过‘圈地’运动将佃农们赶走,将成千上万的人从他们出生的乡村赶出来,把他们抛弃在大路上。于是,英国就出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人口流动高潮。人们对去远方的想法已经接受,迁徙和移民对于一般英国人和他们的家庭来说早已习以为常了。……与他们眼前所看到的一切相比,冒险[24]越过大西洋而远赴一个未知的新大陆无疑更可接受。”显然,都铎时期英国经济的发展变化及社会的剧烈变动为17世纪英国的殖民扩张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尽管当时的英国存在许多社会问题。“但是与当时最发达的社会,甚至所有的经济体相比,英国却是一个相当有弹性的国家。它的要素市场变得越来越自由,技术的革新也出现了,从总体来说,英国社会是富裕和富有活力的。北美殖民地的开启,才[25]会有一个最好的可能。”

英国经济的整体化发展及统一市场的形成是与民族意识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形成相辅相成的,经济发展的最终结果是民族地位的提高和民族意识的增强。对于英吉利民族而言,民族国家的确立和发展既是参与民族竞争的前提又是民族发展和强盛的起点,强大的政治和社会力量不仅能推动民族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且成为英国介入欧洲乃至世界事务的直接支撑。英国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强固才使英国的海外殖民扩张成为可能。

作为近代民族国家,英国必须具备两个最重要的因素,即国家主[26]权与民族一体性。英国主权国家是在同罗马天主教势力和国内地方割据势力的斗争中逐渐确立的。中世纪的英国同其它欧洲国家一样,封建割据势力严重,罗马教廷对英国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以罗马教皇为中心的天主教会作为国际性的宗教和权力组织,拥有超越一切世俗权力的最高权力,时常打着上帝的旗号干涉各国的内政,严重损害了英国的民族利益。英王爱德华三世(Edward Ⅲ,1312—1377)就曾抱怨教皇:“耶稣十二使徒的后继者,乃受托引导主的羊群走向草[27]原,而非剪取其毛。”中世纪后期,英国的经济获得长足进步,农业变革,城镇扩展,人口增加,这一切加强了各地区之间的联系,推动了英国经济走向统一。随着经济的发展,英国市民阶级的力量逐渐壮大。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他们与王权形成联合,共同反对封建割据势力和罗马教皇势力。从14世纪中叶起,英国议会就连续颁布相关法案,以限制教皇干涉英国教会的某些权力。在反对封建割据势力和罗马教皇的过程中,英国王权得到加强并形成君主专制制度。就当时的英国现实来看,专制王权的确立顺应了英国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强大的王权成为逐渐形成的民族国家的象征。正如萨拜因所指出的,在封建领主制下,国家权力的概念含糊不清,并且权力本身从来不曾完全集中于国王之手,当国王变得专制的时候,这已不是[28]中世纪国家的一种发展,而是现代国家。

由于王权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因此,以王权为中心,英格兰人逐渐形成了共同的经济和政治生活,并拥有了共同的民族语言——现代英语。14世纪时,英语无论是在官方还是在民间都已被普遍使用,语言成为英国国民相互连接的基本纽带。到15世纪时,英国的语言、文学、艺术及思想习俗,已在英国居民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共同的语言促进了英国民族情感与民族意识的产生与发展,共同的历史、共同的荣辱和共同的利益将他们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都铎王朝建立后,英国人的民族意识迅速觉醒。人们普遍感到,英格兰已经不再是一个分裂动荡的地理概念,而是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生活在这一地域的外来人均被同化在英吉利民族之中,英语是他们的共同语言。他们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已成为一个统一的英语民族,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随之而生。亨利七世时期,一位前来英格兰的威尼斯使节这样描述道:“他们认为除了他们自己以外就没有别人,除了英格兰以外就没有别的世界,而当他们见到一位漂亮的外国人时,他们[29]便说‘他长得像个英格兰人’”,并为他不是英国人而深感惋惜。这种民族认同最强烈地反映在英国人的帝国意识上,进入16世纪以后,英国人的帝国思想开始萌发。在一些重要的外交场合,英国人特别是那些上层人士时常会有意无意地宣示英国是一个帝国。据说,英国诺福克公爵(Duke of Norfolk)曾专门向法国大使出示能表明“亚瑟王曾经是不列颠、高卢、日耳曼、丹麦的皇帝”的所谓的“亚瑟王[30]大印”。其表达的意思非常明显,即作为亚瑟王后裔的都铎国王亨利八世完全有权继承先辈遗产和重建帝国。实际上,英国人所谓的帝国在当时主要是指独立的、拥有主权的民族国家,它反映出英国人对长期以来英吉利民族受制于罗马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不满与愤怒,以及对对外具有完全独立性的强烈渴求;当然,它也隐约透露出英国人对外扩张的政治野心,尽管当时的英国只是想向欧洲大陆显示一下自己的地区强国地位,而对以后日不落帝国的“伟业”完全始料不及。正是在这种强烈民族意识的驱使下,亨利八世(HenryⅧ,1491—1547)开始了轰轰烈烈的英国宗教改革。

亨利八世宗教改革的实质在于确立英国完全的主权国家地位,而要实现这一点,其前提是摆脱罗马教皇对英国的干预和掳掠,与罗马教廷彻底决裂。自14世纪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1328—1384)改革和罗拉德(Lollards)运动以来,英国人从未停止过反对教皇的斗争。长期的斗争尽管使罗马教皇在英国的权力有所缩小,但教皇对英国的影响依然存在,许多权力依然保留。亨利七世创建都铎王朝时,英国政治呈现二元性,即国王掌管世俗的最高权力,宗教的最高权力则由罗马教皇掌控,天主教势力在英国的地位仍举足轻重。表面上,英国高级教职的实际推荐权属于英王,但其最终的任命仍需获得罗马教皇的敕书批准,理论上教权仍高于君权。在经济上,罗马教皇有权收取包括“什一税”在内的各种税金,受辖于罗马教皇的英国寺院拥有大片土地;教皇还有权发放诸如婚姻特许、出任教职特许等各类特许证书。教会中的高级教士在社会上拥有许多特权,对王国的利益构成严重危害,特别是教皇经常通过教会干预英国的朝政,甚至是国王的私事。显然,教皇在英国拥有的这些特权冲击了英国的国家主权,要想建立完全独立的民族国家,就必须首先摆脱教皇对英国事务的干预和控制,确立英国教会的独立自主性。

因此,亨利八世当政后,便开始对天主教势力实行打击,推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亨利八世宗教改革的导火索是其个人的婚姻问题。1527年起,亨利八世以王后凯瑟琳(Katherine of Aragon)无男嗣而以后有可能发生王位继承纠纷为由,不断提出与王后解除婚姻的要求。凯瑟琳是西班牙国王兼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Charles V,1500—1558)的姨母,亨利八世的离婚需经教皇的批准。在查理五世的压力下,教皇克莱门七世(ClementⅦ,1478—1534)没有同意亨利的要求。于是,亨利八世决定摆脱教皇的控制,以达到离婚的目的。1529—1536年,亨利八世在议会的支持下,全面推行宗教改革,从而走上了与教皇彻底决裂的道路。从表面上看,宗教改革只是亨利八世摆脱教皇控制、解决凯瑟琳离婚案的一种手段,但是16世纪英国乃至欧洲风云变幻的复杂背景,却赋予了它特殊的时代内涵,使它“不再是一种从属于国王个人意志的孤立现象,而成为一种国家[31]的行为、一种体现了这个民族集体意志的行为”。亨利八世“以其坚强的个性,展现了一个年轻的民族国家正在上升的强有力的自信;[32]他坚持和维护这个新兴的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政治权力”。首先,宗教改革打破了教皇对世俗国家的控制,建立了国家的对外主权。1529年,亨利八世亲自主持召开了议会,并免去了罗马教廷在英国的代表约克大主教兼国王枢机大臣沃尔西(Thomas Wolsey)的职务,剥夺其公民权,没收其财产,从而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同年颁布的法令规定罗马教廷关于教士兼领圣俸和不居教区的特许无效,若有教士继续接受教廷的特许将被处以罚款。1533年,亨利八世制定并颁布了著名的《禁止向罗马教廷上诉法》(An Act for Restraint of Appeals to Rome),宣称:“本英格兰是一个帝国,并一向为世界所承认,受一最高首脑国王之统治”,“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能够对包括僧侣和世俗界在内的所有人的一切行为进行审判”,“在国王之下的僧侣和世俗人组成政治社会,各自在宗教领域和世俗领域[33]享有司法行政权,不受任何来自帝国之外势力的干涉。”该法还明确规定,有关遗产继承及婚姻方面的案件不得从坎特伯雷大主教法庭或约克大主教法庭呈送罗马教皇法庭。在此文件中,英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指出主权国家及主权在君的概念,这里的“帝国”一词实际上指的是一个不隶属于任何外来权威、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亨利八世提出“英格兰是一个帝国”的主张,鲜明地表达了英国人捍卫国家利益、追求民族独立和平等的强烈愿望。根据此法令,主权在王构成了专制王权的基本特征,教会的地位被废除,罗马教皇对英国教会行使的一切司法审判权被否定。因此,此项法令是一项英国摆脱教皇权力、[34]寻求民族独立的决定性的、革命性的措施。1534年,英国又颁布了有关停止向罗马教廷交纳岁贡的法令,从而否定了教皇向英国教职界征收的岁贡及与此项税收有关的发放教士任职敕书的权力。1536年,英国通过的相关法令则彻底清除了教皇在英国的各种权力,包括解释《圣经》的权力。其次,重新确立了教会与国家之间的新型关系。1534年,宗教改革会议通过的《至尊法》(Act of Supremacy)规定:“国王陛下以及他的后嗣与继承者,应取得、接受和被称为名为安立甘教会的英格兰教会在世间的唯一的最高首脑”,其享有纠正异[35]端、革除流弊等全权。《至尊法》被称为是英国国王和英国国家的“独立宣言”。通过此法,英国比法国和西班牙更明确地否定了教皇的权威,完全打破了昔日二元体制下,国王与教会各有其主、相互在权力与财富等方面激烈争斗的局面,英王由此取得了英国教会的最高管辖权,教会成为专制君主的统治工具,英国教会的民族属性得以确认。此后,英国国王又陆续通过相关法案,没收一批教会土地及其他财产,从根本上打击了宗教界的封建贵族,消除其经济基础,使英吉利民族真正立于民族的坚实基础之上。

如果说宗教改革建立了国家外部主权和对教会的权威的话,那么,亨利八世时期由托马斯·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1485—1540)所组织实施的政府改革则是确立国王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强化国内统一的重要举措。都铎朝建立之初,由于旧贵族剧减,亨利七世遂抓住时机,使国王的权力得以大大扩展,中央集权得以加强。亨利八世宗教改革以后,英国的政府机构发生很大变化,政府事务日益增多也日趋复杂。为此,经过托马斯·克伦威尔的精心策划与组织,英国进行了广泛的政府改革。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将原国王谘议会中的核心组织改组为枢密院,使其成为国家行政管理的核心机构,其成员包括教会、司法、财政、军事、王室等部门的要员,且多数由非贵族出身人员担任;将原来只负责处理国王私人事务的国务秘书提升为首席国务大臣。作为政府机构首脑的首席国务大臣不仅是枢密院部门的总督导,而且专管外交、外贸、地方政府事务;改革财政,将原属内廷的一部分财政管理权力划分出来,设置6个平行课税的法庭或部作为政府部门,分别管理各种财政收入,从而健全和完善了英国的财政机构与财政体系。经过改革,原作为政府主体的内廷此后成为主要为国王个人服务的机构,完全改变了过去分散重叠的旧国家机构,形成以国王、首席国务大臣、政府各部门首脑参与的枢密院为主体的政治架构,有利于中央集权和提高办事效率。埃尔顿认为,1530—1542年托马斯·克伦威尔推行“行政革命”,是英国真正的变化时期,此间产生了现代主权国家:“都铎建立的是一个民族君主国,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英格兰是新出现的。在表面上强调君权的同时,实际上[36]已经强调了其民族国家的性质。”

在中央政府改革的同时,亨利八世时期对地方的控制明显加强。对于某些地方出现的离心因素,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予以打击和消除。1536年,托马斯·克伦威尔起草了一项关于特许地和自由区的法令,明确规定只有国王拥有签发对叛逆罪、谋反罪免于追究的权力,王国内任何地方的司法裁判权只能由国王授予,郡和自治领[37]的伯爵,必须以国王的名义行事。此法令的颁布实施实际上取消了几乎所有特许地的封建特权。1537年,英国专门设立了由中央直接控制的常设机构北方委员会,对长期拥有特权而不服管教的北方五郡实施强有力的控制,使北方真正成为英格兰王国的有机组成部分。1543年,英国议会通过法案,宣布在威尔士实行英国的行政司法制度,并让威尔士选派议员出席英国下院,英国与威尔士完成了正式的合并。很显然,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重新确定了英国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世纪英王的宗主权变成了国家的最高权力,英国成为一个统一的政治体。从此,英国国家获得了对内的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的独立权,成为具有近代意义的民族主权国家。

亨利八世的宗教与内政改革,使英国确立了统一正常的社会秩序,并使英国作为一个完整的民族主权国家出现于欧洲和世界舞台。但是,都铎王朝前期的这一成果在后继者软弱甚至错误的统治中几乎丧失殆尽。这表明,英国民族国家形成之初并不稳固,专制王权并未强大。爱德华六世(Edward VI,1537—1553)在位时期(1547—1553),王权式微,英国推行了一系列错误的内外政策,导致自亨利八世以来的英国的社会稳定遭到破坏,法国乘机插手苏格兰事务,并与苏格兰联合向英国发动战争,使英国陷入持续性的战争之中。在军事方面,爱德华六世时期忽视英国海上势力的发展,海军发展严重滞后,甚至连皇家海军的给养都得不到保证。英国还实施战略收缩,撤回驻守苏格兰的武装,答应法国赎回布洛涅,不向加莱港(Calais)提供必要的援兵,导致英国的军事力量严重削弱,从而大大降低了英国在欧洲及国际事务中的地位。玛丽一世(Mary I,1516—1558)时期,英国的状况更糟。作为一个虔诚而狂热的天主教徒,玛丽上台后为了加强自己的统治,不顾英国当时的现实,完全投入罗马教皇的怀抱,几乎完全废除了其父亨利八世所颁布的宗教改革法令,全面向天主教回归,放弃了英王作为本国宗教最高首脑的地位,重新恢复罗马教皇在英国的权威,并对英国的新教神职人员进行残酷的迫害。她还不顾议会和国人的反对,极力讨好西欧天主教势力最强大的西班牙,竟然同西班牙菲利普二世(Philip Ⅱ,1527—1598)联姻,把英国置于西班牙的附属国地位,并不顾英国的利益直接卷入了西班牙的对法战争,致使英国失去了加莱这一欧洲大陆的最后一个重要据点,英国的民族精神受到极大伤害。英国独立自主政治局面的丧失造成了国内宗教矛盾与民族矛盾进一步加深,国内政局极不稳定。诺福克郡和西部地区先后发生骚乱,中央权威已难以发挥作用。由于连年应付欧洲的战争,英国的财政陷入十分窘迫的境地,到玛丽去世时,英国的债[38]务已高达20万英镑。国力的衰微不仅阻碍了英国国家正常的权力运作,使国王与议会围绕税收等问题争斗不断,而且严重影响到英国的国际地位,内忧外困使英国在国际上陷入十分孤立的境地,以至于伊丽莎白女王即位时的英国“在国外只有不共戴天的敌人,没有坚强[39]忠实的朋友”。

罗马教权能否再度排除,专制王权的权威能否重新确立,事关英国作为民族主权国家能否真正确立和巩固、英国对外的独立自主地位能否恢复。这一历史职责就落到了伊丽莎白一世的身上。1558年,伊丽莎白在英国继位。面对国内分裂、国外战争危机之严峻形势,她承继其父亨利八世的事业,首先进一步推进宗教改革,在英国重新确立君主的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并最终使都铎王朝的政教合一统治达到极盛,民族国家空前强固。1559年,加冕后不久的她即召开议会,正式宣布废除玛丽女王时期的反改革法案,并令议会重新通过《至尊法》,在法律上重新确认英国君主对宗教和俗界所具有的最高权威。根据《至尊法》,英国女王无论在宗教及教会事务上或是世俗事务方面,都是全国唯一的最高统治者,“在本王国境内,任何外国君主、个人、主教、国家或统治者在教会或宗教方面均不得享有、也[40]不应当享有管理权、统治权、领导权等”。《至尊法》还规定:“女王陛下及后裔和继承人,即英国未来的君主和女王们,也将拥有全权和最高权威。”《至尊法》再度切断了罗马教会与英国教会的组织联系。同年,女王又令议会通过《宗教一致法》(Act of Uniformity),统一全国境内的宗教事务。根据此法,所有英国臣民不得擅自改变宗教仪式,全国教堂必须以爱德华六世等先王所颁布的《公祷书》(Book of Common Prayer)作为唯一的礼仪标准进行祈祷,违者将施以罚款或监禁。此法进一步使英国在宗教上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

1563年,女王又召集神学家会议,制定出英国国教的正式教义《三十九条教规》(Thirty-Nine Articles),形成英国自己的宗教教规,奠定了英国国教的教义基础,至此,英国宗教改革基本落下帷幕。

主权国家的巩固和王权的加强离不开国家实力的支撑。为此,伊丽莎白一世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国家的整体经济与军事实力得到了明显的增强。

其一,奉行重商主义政策,大力发展国内经济与对外贸易,提升国家经济实力。

重商主义强调金银货币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国家财富的标志,而财富的积累主要依赖于对外贸易,少买多卖是进行对外贸易的基本原则。而要实现这一点,加强国内生产的发展和推动外部市场的拓展是最基本的途径。为此,伊丽莎白女王一方面重视发展英国的工业,以培育和提升英国工业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了进一步促进英国传统的毛纺织业的发展,伊丽莎白女王采取措施严格限制国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或初级产品的出口并鼓励羊毛、大麻、亚麻等工业原料的进口;同时利用优惠待遇等措施,大力引进国外特别是尼德兰和法国的先进工匠,以改进英国的生产工艺。据估计,在西班牙实施宗教迫害之前,就有三万佛兰德斯编织工到达英格兰。“他们受到伊丽莎白的竭诚欢迎。伊丽莎白允许他们在桑威奇和诺威奇定居,并由法律规定每一佛兰德斯人有义务雇佣至少一个英格兰学徒。这样,英格兰人就学得了制造呢绒、制造丝织品和染色的精湛技艺,不再输出为佛兰德斯制造[41]呢绒所需要的羊毛。”在发展英国新呢绒业的同时,伊丽莎白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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