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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12: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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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小洛

出版社: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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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逛御花园

一起来逛御花园试读:

楔子

“接下来要颁发的是‘天才杯发明大奖’。首先感谢我校的洪小七同学,他发明的无毒净化剂,将本校蚊虫聚集的臭水沟净化成了一条清澈的小溪。本人谨代表教委会授予洪小七同学‘化学小天才’的光荣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接下来,请洪小七同学上台来领奖!”秃顶的校长老泪纵横地捧着一个红本本,对着麦克风颤抖地说道。

在热烈的掌声与大家崇拜而又感激的目光中,我穿着大得跟麻袋似的校服,昂首挺胸地朝“圣光普照”的颁奖台走去。

校长的“地中海”在阳光下晃花了我的眼睛。望着他手中红艳艳的荣誉证书,我一激动,一脚踩在了自己的裤脚上,就在即将登上讲台的前一秒,我很悲剧地被自己给绊倒了。整个人就跟圣徒朝拜似的朝校长扑了过去,脸正好磕在校长擦得锃亮的皮鞋上,蹭了一脸的黑色鞋油。

气氛顿时安静下来,随后全场爆发出一阵夸张的狂笑声。我含泪抱着校长因受宠若惊而过分颤抖的小腿,毅然决然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顶着被鞋油弄花的小脸,万分沉重地接过了我期待已久的荣誉证书。

一想到我“破坏小天王”的称号从此将被“化学小天才”所取代,我顿时感觉整个人上升了一个档次,激动的泪水瞬间润湿了我明媚而又忧伤的眼眸。请容许我以45度角仰望天空,在台下众人放肆的笑声中,幽幽地哀叹一声。

刺眼的闪光灯闪过,我洪小七人生中最辉煌的时刻就此谢幕。颁奖典礼一结束,我就带着校长颁发的证书和被我拿反的纪念照,穿过如蚂蚁般攒动的人群,急急地朝家里奔去。

这可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得奖,当然得拿回家跟老爸老妈好好炫耀一下,让他们瞧瞧我这个“惹祸精”还是有出息的。哈哈,就清理条臭水沟还能得个奖,牛不牛?

然而,我很快就发觉自己的举动是多么不明智。

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绝不会把我“化学小天才”的荣誉证书给我那“求才若渴”的老爸看。如果非要在这份悔恨上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然而老天爷太忙,没时间给我一个“如果”。所以我那忙着找精通化学的人帮忙鉴定古玉佩的古董收藏家老爸还是盯上了我,我的人生还是来了个前所未有的大逆转。

第一章

我屁颠屁颠地拿着荣誉证书冲进家里,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太师椅上抽着烟,望着面前的红木茶几出神的老爸。

我深吸了一口气,捧着荣誉证书蹑手蹑脚地走到老爸身边,将红艳艳的荣誉证书在他的金丝眼镜前晃了一下。

没反应!

再晃晃,还是没反应!

我顿时急了,今天这老爷子是怎么了?不会是中风了吧!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呢?

我心里一惊,把证书往腋下一夹,正要伸手拍拍老爸僵硬的脸蛋,他突然就惊跳了起来,瘦削的大手一把揪住我,一个“顺手牵羊”,我的荣誉证书便落在了他的手里。

电光石火间,老爸原本苍白的脸上染上了几朵奇异的红晕,空洞无神的眼眸大放异彩。他握着证书的手不断发抖,终于落在了我小小的肩膀上。“小七啊!你真是老爸的救星啊!没想到你这个平时吊儿郎当不爱念书的娃,竟然是个化学小天才!小七啊!老爸总算没看错你,不爱学习又怎么了,懂得化学才是王道啊!前阵子我托你三叔从外地带回来很多用来鉴定古董的专业器具,其中就有很多瓶瓶罐罐的化学品,老爸我正愁找不到化学方面的专家呢!小七啊!快点帮老爸检测一下,看看这块玉佩的成色和质地怎么样,到底有多久的历史!”

老爸一脸兴奋地推着我往他的古董收藏库跑去。我还没反应过来,人就已经到了老爷子向来不准我这个“破坏王”进去的藏宝库。我一看,才发现老爸手里还攥着一块白色的玉佩,上面还有花花绿绿的斑点,看来年代很久远了,都长“藓”了。

老爸哆哆嗦嗦地拿着钥匙开门时,我混乱的脑袋镇定了下来。老爷子竟然舍得让我进他的藏宝库,太难得了!自从我小时候不小心打破了他一只明朝的瓷碗后,他就再也没让我进来过!

没想到,我洪小七有生之年还有机会进入这地方,多么令人感慨万分啊。这还要多亏了刚刚获得的“化学小天才”的光荣称号啊!

我瞄了一眼被老爸紧紧攥在手里的证书,吸了一下鼻涕。怪不得人家都说考证重要,我现在终于领会到了,要不是这个小本本,我依旧是众人不齿的半文盲加“破坏王”洪小七。但如今不同了,革命已经成功,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我洪小七总算长脸了。我恨不得现在就爬到珠穆朗玛峰的顶端,摇旗呐喊:“洪小七是天才啊!”

我心里的鞭炮放得噼里啪啦响,还没来得及好好乐呵一下,人就已经被老爸使劲地拽进了阴暗的藏宝库。

满眼都是陈旧却又饱含文化底蕴的古董,我睁着双眼好奇地瞅着那些珍贵的古董,嘴里不时地发出啧啧声。

没想到老爸竟然收藏了这么多古董,看来这“古董收藏家”的名号还真不是乱给的。

我暗自称奇,伸出小手想摸摸那些宝贝。哪知道手才伸到半路,就被老爸的“魔爪”给打了下来,然后我就极不情愿地被带到了一张放满化学器皿的桌子前。“小七!来,开工吧!”老爸一脸期盼地朝我笑道。

我无奈地翻了一个大白眼,从老爸的手里接过那块陈旧的玉佩,开始按照三叔留下的鉴定步骤说明书配制化学试剂。

对着瓶瓶罐罐捣鼓了大半天,我望着几瓶标着中文的化学试剂发呆。

标化学式不是挺好吗?为什么要标中文啊?洪家闺女洪小七容易认错字,这个全市的人都知道,为什么这标注的人不知道啊?

我纠结地抬头瞅了瞅等得已经睡着了的老爸,无语地叹了一口气,便去找硝酸铵。

踌躇了很久,我终于拿了一瓶似乎是写着“硝酸铵”三个字的东西,放到器皿中,和其他药剂调和了起来。

神啊!我真的已经很尽力地认字了,三个字能认对两个已经是我的极限了,要是还拿错也不能怪我啊!谁让这里的化学试剂这么齐全,连做炸弹的硝酸钾都有。

突然,轰的一声巨响,耳朵里一阵嗡嗡声,我感到身上火辣辣地疼了起来,手握紧那块玉佩本能地往后退去,眼前浓烟滚滚,浓重的火药味弥散开来。“小七,小七……”耳边传来老爸焦急的喊声。

我猛烈地咳着,想要回答他,可是脑袋一沉,整个人就失去了意识,老爸的声音也离我越来越远。“我都说这个庙太破旧了,房顶那么大一个洞,得想办法补补,不然下雨没处躲。你们不信,这不,屋顶上的洞大得连人都掉了下来!”“你说得倒轻巧,这破庙里待着的都是孤儿寡母、老弱病残的,谁有本事爬上屋顶补洞啊?”“好了好了!都别争了,快看看那人怎么样了!摔下来后一动都不动,是不是死了?”

周围一阵嘈杂的说话声,然后我感到有人在翻动我的身体,难闻的恶臭终于成功地将我熏醒。我猛地睁开眼睛,惊愕地发现几张脏兮兮的老脸出现在我的眼前。

我眨巴着眼仔细地瞧了瞧,没看错,我眼前的确蹲着几个衣服破烂、满身臭味的乞丐。再眨眨眼,这些乞丐还留着乱蓬蓬的长发,衣服很怪异,不像是现代人的装扮。

难道我遇到犀利哥了?

我来不及惊叹,其中一个人就突然朝我凑了过来,他睁着浑浊的双眼,仔细地上下打量我,一张嘴露出满口恶心的黄牙,大声说道:“活的!没死!这孩子命真大!”

说完,他便拖着沉重的脚步朝一边退去。我这才发现,这地方人还真多,除了我身边的这几个,还有一大群人靠着墙壁好奇地打量着我。

我的脑袋一片混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不是在老爸的藏宝库里吗?怎么会跑到犀利哥的老屋来了?等等,这里不仅有犀利哥,还有犀利姐、犀利爷、犀利婆、犀利娃呢!而且,这些人的打扮跟网络上的犀利哥也不太像啊!是有点像乞丐啦,但乞丐也没穿长袍的啊!

我傻了,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啊?那些又是什么人啊?

我纳闷地望着蜷缩在一边的人们,手下意识地攥紧,却感觉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我这才发现,老爸那块玉佩还在我的手里。更奇怪的是,玉佩竟然正隐约发着暗紫色的幽光。

是光线问题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呢?我正想查个究竟,就听到一个乞丐惆怅地说道:“没摔死又怎么样?现在闹饥荒,朝廷又没救济,还不照样得饿死!”

朝廷?我一愣,惊愕地望向那个面黄肌瘦的老头,突然察觉到这些人的穿着打扮很像古装电视剧里的人,我的脑中闪过一个不切实际的念头:难道我穿越了?

不会这么倒霉吧!不就是被土炸药轰了一下,有必要把我轰炸到古代来吗?穿越就穿越吧,但为什么让我穿越到这乞丐窝里来啊?

天哪,不带这样的。

等等!乞丐?穿越?完了,我不会也穿越成乞丐了吧?

我猛地一惊,急忙低下头检查自己的着装。好好的衣服被炸药一炸,到处都破了洞。再看胳膊,小时候打疫苗留下的疤还在。这么说,我虽然穿越了,但没有穿越成别人,我的灵魂还是在自己的身体里,我还是我,半文盲加“化学小天才”洪小七!

我一阵欣喜,庆幸自己没穿越成乞丐。可是当我看到地上水坑里自己的倒影时,我的笑容立马消失了。猜猜我看到了什么?

一个顶着披头士似的爆炸头、满脸焦黑、衣服破烂的洪小七。

天哪!请问我现在这个样子跟那些脏兮兮的乞丐们又有什么不同啊?

我耷拉着小脸,仰着脑袋瓜,无语泪先流。

综观新生的穿越热潮,请问有哪个女主角像我这么狼狈的?

我在原地愣了很久,想破了脑袋,还是想不出自己为什么会穿越过来,干脆放弃挣扎。

天早就黑了,淅淅沥沥的雨点打在破旧的瓦砾上,奏起一段清脆而又凄冷的乐章。

破庙里的人似乎都不怎么爱讲话,只是各自蜷缩在一块窄小的地方,静默地看着从屋顶的破洞倾泻而下的雨,表情十分悲凉。

见那些人没有要赶我走的意思,我蹑手蹑脚地往一个角落里挪去,偷偷地瞄着那群衣衫褴褛的人。

这到底是哪个朝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乞丐聚集在一起?那些人看起来又不像一般的乞丐,难道是传说中的丐帮弟子?

想到这里,我这个武侠迷的热血顿时沸腾了起来,惊喜地眨巴着亮晶晶的大眼睛,谄媚地朝坐在一旁抠鼻孔的黄牙大叔靠了过去。“这位兄台,你是丐帮布袋长老吗?第几代的?你们帮主是谁啊?你们真的会打狗棒法吗?耍两下让我开开眼行不?”我眨巴着“星星眼”,崇拜而又激动地朝突然停下动作、像看外星人一样盯着我的大叔问道。

只见他表情僵硬地瞪了我一会儿,才有点恼怒地斥责道:“我们看上去有这么像乞丐吗?”

我无辜地眨了眨眼睛,木讷地点了点头。难道不像吗?他们不是乞丐又是什么人呢?“我们是因为闹饥荒而逃到这里的难民,可不是乞丐。要不是那些杀千刀的贪官私吞了粮饷,我们怎么会沦落到这个地步?现在各地都在闹饥荒,救济的粮饷被克扣了,只剩一点点能发到难民手中,我们这些老弱病残,抢不到救济粮又没其他地方可以去,只能待在这破庙里等死。打狗棒法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你要棒子自个儿去外面捡一根。”那大叔不满地朝我喷着唾沫星子。

我抽搐着嘴角,干笑着伸手擦了擦脸上的口水,表情慢慢变成了个“囧”字。

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啊?难得穿越一次,怎么还穿到了一个闹饥荒的年代啊?这不是存心想饿死我吗?谁不知道我洪小七没什么优点,就是不挑食,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健康宝宝的典范,胃口好,一顿得吃三大碗米饭啊!我这么能吃,为什么偏偏穿越到一个没饭吃的地方啊?

我哭,我号,我捶胸顿足啊!“到底是谁这么缺德,竟然把粮食私吞了?”一想到自己可能会饿死,我激动地攥紧拳头、喷着口水,朝身旁的大叔问道。“还能是谁?除了当今皇上跟前的红人和中堂,谁还有这么大的胆子啊?”没等挖鼻孔的大叔回答,蹲在不远处一个咬着草根闭目养神的胖爷爷猛地睁开眼睛,抖着脸上的横肉朝我气鼓鼓地说道。

和中堂?我被这个称呼吓得打了一个哆嗦!别告诉我,这和中堂就是大名鼎鼎的和珅,而这个闹饥荒的年代就是历史上以繁荣闻名的乾隆盛世!

不会吧!“那个……请问一下,你们说的和中堂是和珅和大人吗?”我努力让自己淡定,微张着嘴,弱弱地问道,内心还在垂死挣扎。“不是他还能有谁啊?”破庙里的人群顿时躁动起来,一个个气急败坏地朝我吼着。我仅剩的那一点点可怜的幻想最后也在众人排山倒海的唾沫星子中破灭了。

一向富裕的乾隆王朝,竟然在我穿越的时候,那么巧地闹饥荒了。我人品也未必太差了吧!不带这么倒霉的!

眼看堆在破庙中央的木柴烧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没人上前煮饭。所有人都形容枯槁地望着跳跃的火苗,眼神呆滞,不上前,也不说话。

难道这些难民真的已经被和珅逼到了绝路,没有任何东西吃了吗?他们真的打算就这么窝在这间小破庙里,什么事都不干,等着饿死吗?

此时我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我捂着肚子,尴尬地抬头看看周围的人,才发觉那些人对肚子叫这种小事早已习以为常了,根本没有人在意我窘迫的样子。

谁不知道我洪小七最受不了的就是挨饿,肚子饿的感觉真的好难受啊,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胃里撕咬着。

不行,我还没弄清楚自己是怎么穿越过来的,不能跟着他们在这儿等死。就算要死,我也不做饿死鬼,饿死鬼很可怜的。

可怜的肚子还在唱着空城计,我眼巴巴地望着庙外下得越来越大的雨,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冲出去找点吃的。我狠下心来,咬紧牙关,正准备冲进雨里时,一只枯瘦苍老的手突然拉住了我。“别出去了,外面只要是能吃的东西都被人吃光了。因为饥荒,所有人都把粮食囤起来,留着自己吃,哪会分给我们这些难民啊?”苍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惊愕地转过身去,看到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奶奶正颤抖地拉着我。“我这里还有半个干馒头,你这孩子身板瘦小,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经不起饿。我们这些老人,牙都掉光了,想吃也咬不动,我们老了,也活够了,你还年轻,能撑过这段日子就好了。”见我转身,老奶奶继续嘶哑地说道,语气十分悲凉。

我顿时感到心口堵得慌,望着那只苍老的手颤巍巍地握着的那半个馒头,一股温暖的感觉席卷了我。虽然馒头已经干硬,还有点儿脏,但我还是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我接过了那半个馒头,小心翼翼地将干巴巴的馒头送进嘴里,慢慢咀嚼着。

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馒头,即使它早就变了味。“你们知道和珅储存粮食的仓库在哪里吗?”

在角落里躺了一会儿,望着大家凄苦的样子,我思忖了一下,站起来朝众人问道。

所有人都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我吸了一口气,壮着胆子说道:“我们就这么待在这里也不是办法,横竖都是死,大家还不如一起去拼一把,把和珅储存的粮食偷出来。我想现在难民这么多,一定会有很多人愿意加入我们的。”

说完,我静静地等着众人的回答。

大家的表情很迟疑。最后,躺在我旁边的黄牙大叔打破了沉默:“和珅存粮的仓库有很多护卫看守,就凭我们这些老弱病残怎么跟人家抢?”

他这么一说,其他人脸上的希望之光顿时黯淡了下去。显然,这是个大问题,这里的人好些日子没吃饱了,哪有力气与身强力壮的护卫拼抢呢?

不过,有些事是不能靠蛮力来解决的,脑子不动是会生锈的。

我是谁?洪小七!洪小七是谁?“化学小天才”!化学这东西学它干吗的?化学老师讲“生活离不开化学”,可见化学这东西学了就是为了生活的。

打不过就别打呗!和谐社会,擅用武力是不好的!土炸药、硫化氢……点着了,随便朝那群护卫丢过去就行了。

而且,我平时一直都有“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上化学课的时候,总喜欢把做实验余下的化学试剂收集起来,放在身上,所以这会儿我能从那大得跟麻袋似的校服口袋里掏出一大堆“宝贝”来。

看着被我从破了的校服里拿出的小瓶瓶、小纸包,所有的人都是一脸茫然。

我得意地扬起嘴角,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开始摆弄各种试剂。很快,我就制作出了几个像样的东西。“这些都是什么?”

忙活了大半天,总算有人忍不住好奇了,很好,终于给了我一个表现机会。

我得意地朝大家笑了笑,便拿起一个木桶外壳的简易炸弹,从裤兜里摸出一个打火机一点,接着快速将它扔出了庙外。

轰!

顿时,一声巨响平地而起,所有人都紧张地冲到门口张望。

只见门外的地面出现了一个大坑,我的炸弹只剩下一些残渣碎片,掉落在坑里。“小七版的土炸弹,中国制造。虽然炸不死人,但还是能伤人于无形,而且,爆炸时会产生浓重的烟雾,可以给投掷炸弹的人打掩护。怎么样,用这个对付和珅家的那帮护卫行不?”

我得意地捏着鼻子解释道,众人都惊讶地大张着嘴巴望着我,手慢慢举起,朝我竖起了大拇指。

哈哈!被人崇拜的感觉真好啊!

砰!

晕,洪小七,你怎么就这点出息,一被认同就得意忘形了,转个身还撞到了门上,丢不丢脸啊?

我揉了揉被撞疼的额头,狠狠地把自己鄙视了一番,然后仰头继续狂笑。

门口一堆人面面相觑,额头上冷汗直流。

光口袋里存放的那点硝酸钾试剂是做不了几个炸弹的,还好古代随处都能找到矿产。从矿物中提取了所需的东西之后,我成功地制作出了足够的炸药,并整合在一起,制成了炸药包。

看来,所有人都被我制作的炸弹的威力给慑服了,大家争先恐后地找来其他地方的难民一起参与这次行动。

我从这些难民中挑选了几个较为强壮的大叔作为先锋部队,带着土炸药去开路,然后又选了一些人负责在混乱的时候运出粮食。

为了让这次行动看起来更有组织性,我将行动组命名为“丐帮”,由我洪小七,哦,不,“洪七公”带领,行动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善意的“抢劫”!行动的口号为:“打倒和珅,还我米饭!”

哈哈!

行动定在晚上,为了预祝我们革命成功,庙里所有的人都把自己仅剩的粮食拿出来分享。我草草地喝了一碗稀粥,便继续捣鼓我的“武器”。

光土炸弹肯定不够,炸弹一爆炸,声音太大,一定会引来很多追兵。为了以防万一,我还制作了一些蒙汗药,到时候可以用来对付追兵。

天刚黑,我便带着先锋部队偷偷埋伏在了和珅的粮仓外。和珅果然跟《铁齿铜牙纪晓岚》里一样贪婪,一个粮仓都建得跟城堡似的,有钱人啊!

我背着炸药包和一群人趴在外围的草丛里,小心地窥探着周围的情况。有蚂蚁钻进了我的衣服里,弄得我痒痒的,我想挠又怕弄出声响来,只得咬着牙拼命地忍着。

咬着嘴边的几根杂草,我顿时有种“董存瑞炸碉堡”的错觉。就冲我这敬业精神,要是出生在抗日战争时期,铁定是第二个“刘胡兰”啊!“阿嚏!好痒啊!”

果然我的革命精神还不够,我猛地打了一个喷嚏,大叫起来。

眼看粮仓外的护卫拿着剑朝我们奔过来,我索性站了起来,点燃一个炸弹朝那群人扔了过去,嘴里还叫着:“同志们,冲啊!”

咦,我怎么就莫名其妙地跑到大清朝拍摄革命片了呢?

先锋部队的大叔们接到信号,一个个背起炸药包冲上前去。我正要追上去,一个大叔走得太急,和我撞了个正着,我立刻摔了个狗啃屎,手里点燃的炸弹没扔远,就在离我手边几米的地方炸了。

妈呀!痛死我啦!

感觉到一阵火辣辣的灼烧感,我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神啊!有必要这么对我吗?谁有我这么倒霉?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就被炸了两次。第一次被炸得穿越也就算了,可第二次明明是要炸人家的,怎么炸到我自己了啊?

呜呜,疼死我啦!

我躺在地上痛哭着,然而先锋大叔们扔炸弹扔得高兴得不得了,后勤部队的人背粮袋也背得欢乐得不得了,就我一个革命领袖被炸得趴倒在地,心碎得跟豆腐渣似的。

不带这样的!

被响声惊动了,越来越多的护卫朝我们冲了过来。我强忍着疼痛,发出一个“撤退”的信号,便朝约定好的集合地点跑去。

等等!我有个疑问,我是不是长得特像英雄?不然为什么所有的护卫都朝我这个方向追,所有的同伙都以为我在帮他们引开敌人?我不过是想逃跑,有必要非逼着我就义吗?

本来我的体育细胞在胚胎时期就发育不良,现在又被炸了两次,我都是一个伤痕累累的人了,哪里还跑得动啊?为什么还要追我?我这么一个连炸药都丢完了的少女,真的很可怜啊!

被追得满大街跑的我,早就忘了去哪里集合了,只是一个劲儿地瞎跑。

后面的追兵不断,我在街上拿起东西就往后扔,但还是摆脱不了那群耐力持久的大叔。

算了,豁出去了,眼看就要被追上了,我干脆眼一闭心一横,歪着身子就朝迎面奔驰而来的豪华马车撞了过去。

不久前我们班的语文老师还让我们给自己写墓志铭,我写的是“被法拉利撞死的伟大化学家洪小七女士”。老师问我为什么要写死在“法拉利”车下,我回答说,开法拉利的都是有钱人,这样车主赔钱赔得多一点。别人可以帮我把墓地修得好看一点,砖头全换成汉白玉。

语文老师听完,嘴角抽搐了一下,僵硬地笑着点评道:“你思想之长远,非常人所能及啊!”

哪知道这长远的思想还没过几天就成了现实!古代没有法拉利,不过,被一辆金丝镶边、流苏披散、马鞍上还镶嵌着祖母绿宝石的豪华马车撞也差不多了。

受惊的白马嘶叫着朝我踢过来,正好踢中了我的脑门。顿时,一阵天昏地暗的眩晕感袭来,黏黏的液体哗哗地从鼻子里流下,我仰面朝地上倒去。突然,一道月白色的影子从马车里飞了出来,在我的眼前急速闪过,白皙修长的手横在了我的腰间,将我抱住。

接着,一张如玉的俊脸闯入了我的视线。

耳边的风在轻拂,阳光不刺眼,可我的眼睛却被眼前的人刺得生疼。

该用怎样的语言形容这个白衣男子呢?

一头浓黑如墨的发丝被随意挽起,凌厉的剑眉,深邃的星眸,鼻梁高挺,嘴角挂着清浅的笑,却给人一种孤冷的感觉。柔软的狐裘披在月白色的长衫上,微微露出性感的锁骨和白皙的肌肤,妖媚中带着清冷,周身萦绕着一股令人无法抵御的危险气息。

原谅我这个半文盲语言有限,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词语形容这个家伙的英俊潇洒,反正就一个字——帅!

我看着眼前的帅哥,鼻血流得更迅速了。人间极品啊,怎么就长得这么“祸害”人呢!我可怜的鼻血啊!

我紧紧抓着帅哥白色的狐裘,慷慨地喷了他一身鼻血。他脸上的浅笑终于被我刺激得僵住了,玉指使劲地掰着我紧揪着他不放的手。

眼看着帅哥的表情变了,要把我推开,后面那群追兵又渐渐逼近,我连忙身体一歪,对准帅哥的怀抱撞了过去,手死死地抓住他的手臂。“啊!我晕了!我被你的马踢晕了!你要管吃管住,啊,不,你要对我负责啊!”我内心这样喊道。

他冰凉的手指还在不屈不挠地一根根地掰着我的手指,他刚掰开我又抓紧,他再掰开我再抓。我就不信了,我洪小七赖不过你!

耳边传来一声无奈的叹息,看来帅哥被我的厚脸皮给打败了。我窃笑着,表面却还是一副晕死过去的样子。“青山,将人扶上马车,回府!”

清冷的声音响起,哦!帅哥就是帅哥,连声音都这么好听!

不对!洪小七,现在不是发花痴的时候,不准笑,继续装晕!

被人抱上马车,一股暖气传来。

啊,马车里都装了空调,哦,不,是暖炉!有钱人啊!

刚才被马踢了一脚,脑袋还真是晕乎乎的,纠结了一会儿会不会得脑震荡的问题,我就昏睡了过去。

被炸弹轰了两次,外加汗血宝马的一记飞毛腿,我这次是真的伤到了。

等再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古色古香、布置精致的房间里。

见我醒来,守在我房间里的男仆一阵惊喜,立马递给我一套干净的衣服,然后急匆匆地奔出了门,嘴里大喊着:“爷,人醒啦!”

一开始我还在纳闷为什么伺候我的是个男仆而不是丫鬟,等看到手中的男装时,我狠狠地抽搐了。

为什么,为什么给我一套男装?我长得有这么不像女人吗?

算了,男装就男装,反正女生长成我这样,也没什么好炫耀的。

换好衣服,我重新回到床上躺好,眼睛滴溜溜地瞅着白花花的帐顶。

有钱人啊!床是高档檀香木做的,连帐子都是金丝绣的边,看来这次我真的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不用在破庙里忍饥挨饿了!

我决定了,在找到方法穿越回现代之前,我一定要死皮赖脸地待在这里,肯定能衣食无忧。

我躺在床上打着小算盘偷偷地乐着,突然感觉一阵凉意袭来。

定睛一看,我这才惊恐地发现床边不知道什么时候站着一个一脸浅笑的帅哥。

藏青色的袍子显示出他性感的身材,也映衬得那帅气的脸庞更加迷人。我感觉一股血气直往鼻子涌去,天哪!又要喷血啦!“这位小兄弟,身体感觉可好?烈马难驯,害你伤成这样,真是对不住了!我让青山给你准备了些上等的药材,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暂时留在府中休养,等身体好了再离开。在此期间,青山会照顾你的。有什么需要尽管提,只要是我和轩墨办得到的,自然不在话下。”

帅哥伸出雪白的手,指着桌上一大堆药材不急不缓地说道,而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家伙精致非凡的脸上。

这是怎样一张脸啊!妖中带冷,冷中带媚。

对了,帅哥叫什么来着?和轩墨?

轩墨啊!气宇轩昂,缱绻如墨,好名字啊!

我的手做出捧花状,对着和轩墨傻傻地胡乱点头,除了依稀听到他让我留在府中休养外,压根就没听清楚其他内容。

等我从幻想中回过神来,面前就站着那个叫“青山”的男仆了,哪里还有和轩墨的身影啊!

来无影去无踪,这帅哥有必要这么神出鬼没吗?

我回想着和轩墨销魂的浅笑,又望了望面前憨厚的青山同学,怅然地摇了摇头,上帝果然是偏心的!

被炸了两次又被马踢了一脚,我这会儿身上大伤小伤遍布,既然和轩墨主动提出收留我,那我就不客气了,哈哈。

和轩墨好像很忙,经常看不到人。偶尔几次看到他,也总是一脸高深莫测的浅笑,眼眸如潭水般深邃,感觉能看穿一切似的。

府里的那些下人,只要问起和轩墨都是脸色大变,不肯多说一句话。我肯定和轩墨这家伙绝对不像他平常看起来那么平易近人。

一般帅哥都有怪癖,和轩墨长成那副“祸害”样,肯定也不例外。

和轩墨的家叫“逍遥居”,住了几天我就发现,这“逍遥”两字取得有多到位。每天吃着山珍海味,真是够逍遥,够奢侈!想起我刚穿越过来时,破庙里的清粥白水,感觉自己好罪恶。

我那群“丐帮”的兄弟不知道怎么样了,那晚大家有没有脱身呢?

心里有点不放心,但是我身上的擦伤、炸伤、踢伤还没好,外加一天到晚胡乱喷鼻血都快贫血了,走几步就头晕,更别说溜到破庙去了。

想想还是先把身体养好再说吧。

几天之后,在人参、鱼翅、燕窝等多种名贵补品的滋润下,我的脸色好得可以去拍太太口服液的广告了——身上大大小小的伤都结了痂,掉了痂之后竟然没有一道疤,皮肤嫩得跟刚剥了皮的熟鸡蛋一样,看得我自己都想咬一口。

虽然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可是被这样滋补着,我在床上躺了几天后,就可以下床活动了。

老在屋子里窝着会发霉的,刚能下床,我就让青山做了把轮椅,推着我满院子闲逛。

要说青山怎么会制作轮椅这种现代玩意儿呢?那还是拜我所赐。我让青山在马车上卸了两个轮子下来,然后找点木材,做成轮椅把和椅座。

青山虽然长得憨厚,但手还是很巧的,忙活了一上午,总算将轮椅做得有模有样了。

不过古代没有螺丝钉,接口处全是木头,因此轮椅没有现代的灵活,推起来还嘎吱嘎吱响。

于是,我又想了一个办法,让青山将接口处的木头拆下来,将表面磨平,然后从油灯里弄点灯油出来,涂上去,再重新接好。

这回效果果然好多了。

有人问,我明明是被马踢坏了脑袋,又不是腿受伤了,干吗还要制作轮椅呢?哈哈,还不是因为我懒呗!

既然和轩墨这个大老板都发话说要满足我的一切要求,我干吗要无视人家的诚意呢!

青山推着我到前院逛了一圈后,管家就让他去帮忙搬东西。

看他那想走又要顾及我的样子,我心一软,便让他推我一起去。他去帮忙,我在旁边看着就行了。

这一看,我又傻眼了,并且再次肯定和轩墨这个家伙是大富翁。

出去随便买点东西,都能买回一大堆古董来,唐伯虎的字画、元朝手刻的金文、春秋象棋、楚汉兵图、秦始皇御用酒樽……

受我那古董收藏家老爸的熏陶,我从小就对这些东西多少懂一些。

和轩墨弄回来的东西样样都价值连城,很多我都没亲眼见过,因为就连几百年后的中国博物馆都没有,只在古董鉴赏的书上有记载。

可惜没带相机,不然拍个照带回现代给老爸看看,他一定会乐死的。这些可都是真品啊,比他收藏的那些小古董值钱多了。

这和轩墨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就这么有钱呢?

他是皇亲国戚吗?不可能啊!综观所有的野史正史,乾隆的亲戚中也没有一个叫和轩墨的啊!

看他不过二十来岁的样子,应该是富家公子哥吧……

那就是富二代喽!但是为什么我来这儿这么久,都没见过他老爸老妈呢?这逍遥居好像就他一个主人啊!

算了,管他是谁,我只要安心养伤就好了。

和轩墨这人多金又帅气,脸上还老挂着老好人似的微笑。虽然每次我都觉得这家伙是皮笑肉不笑,但看上去还是不错的。

我伸出小手一边摸着古董,一边乐滋滋地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口水掉了满地都没发觉。

跟着青山他们来到和轩墨专门放古董的宝库,我才发现我家老爷子的“藏宝阁”是多么寒酸。

坐着轮椅看了一路的古董,我最喜欢的就是和轩墨用玛瑙镶边装裱起来的自画像。

外表正经的他原来也有颗“闷骚”的心,是个自恋狂啊!

画像画得不错,跟真人一模一样……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这画像上的和轩墨并没有笑。

每次见到的都是一脸浅笑的和轩墨,第一次见到不笑的他,感觉怪怪的。

瞅了瞅四周,见没人看我,我便伸出手,戳了戳画中和轩墨的腮帮子,没酒窝,真的没在笑,但那薄唇又轻轻抿着,似笑非笑。

神啊!这家伙没事学什么蒙娜丽莎啊!到底有没有在笑啊?

管他笑不笑,反正这画很可爱,我很喜欢。

我咧着嘴,笑得十分猥琐,不停地戳着画中的和轩墨,花痴病又犯了,眼里的大红心都快胀破我的眼球了。

突然,一只大手横在了我的面前,我一愣,顿觉手上一空,画像就转移到了青山的手上。“不要动我家爷的脑筋!”魁梧的青山大哥拧着眉毛阴沉着脸朝我怒吼道,手上还拿着一块锦帕,使劲地擦拭着画像的外框,一脸吃了苍蝇似的恶心表情。

我愣愣地朝怒瞪着我的青山眨了一下大眼睛,好久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鄙视了。

哼,不碰就不碰,我的手有那么脏吗?有必要擦得那么拼命吗?

竟敢说我动他家爷的脑筋,我洪小七虽然不太识字,但也知道“动谁的脑筋”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意思。

说我是癞蛤蟆?哼!我可是“化学小天才”洪小七,用得着动别人的脑筋吗?

我鼓着腮帮子,尽量让自己的眼神变得凶狠,死死地朝青山的大饼脸瞪了过去。“眼睛瞪那么大干吗?怕人家不知道你是牛眼啊!别以为所有人都不知道你的秘密,你女扮男装故意撞上我家爷的车,不就是为了接近我家爷吗?”青山嘲讽地瞥了我一眼,仰头翻了一个白眼。“你,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我一阵诧异,结巴着问道,突然想起了什么,气急败坏地朝青山吼了起来,“哦!你这个死变态,你偷看我洗澡!”“谁偷看你洗澡?我,我不过是不小心撞到的。再说,我什么也没看到,不过是看你遮遮掩掩的样子才猜到的。其实,我也就是怀疑,谁叫你自己刚刚承认了!反正你别乱说话,不然我就告诉爷你是女的!”青山大哥涨红着脸生气地朝我吼道。

看他那凶巴巴的样子,我猜他也是无心的。不过,还好我有先见之明,每次洗澡都穿着里衣洗,不然真是亏大了。“这样吧!你别告诉你家爷我是女的,我也就不提你偷看我洗澡的事了。”我朝青山摆了摆手,做出让步。“都说了我没偷看!”青山同学激动了,吼得声嘶力竭。

我无奈地翻了一个大白眼,丢下急切辩解的他,从轮椅上站了起来,大摇大摆地走了。

青山知道我是女的,当然也知道我能走路了,我还坐轮椅装给谁看啊!

第二章

我从放古董的宝库出来,正好遇到了好几天没见到的和轩墨,他的身旁还站着一个绝色美女。一见到我,和轩墨就微笑着朝我招了招手。我也不知道自己中了哪门子邪,立马屁颠屁颠地朝春风满面的和轩墨奔了过去。“洪公子,伤可好些了?这位是踏雪姑娘,她父亲与我是忘年交,今天得闲来逍遥居逛逛。洪公子若不介意的话,待会儿跟我们一起吃饭吧,正好人多热闹些,踏雪也不用拘谨。”和轩墨指着大美女朝我说道,眼睛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吃饭?“好啊!”我也不客气,立马把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大眼睛还不时地偷瞄那个叫“踏雪”的美女。“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脑子里蓦地冒出这么一段话来。

呃,这不是红楼梦里的林妹妹吗?那谁是宝玉哥哥?不会是和轩墨吧?

我瞅了瞅儒雅万分的和轩墨,又瞥了瞥那面带娇羞的踏雪,除了般配还是般配,我突然有了一种危机感。

和轩墨到底从哪里捡到这个大美女的?难不成这踏雪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我呸!我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美女那么瘦小,掉下来肯定会摔烂的。哪像我,皮糙肉厚,掉下来不但没事,还活蹦乱跳的。

不过,她这副天生的柔弱相,我还真不喜欢!“洪公子好!踏雪第一次来逍遥居,还请多多关照!”

估计被我火辣辣的眼神看得不好意思了,踏雪美女欠了欠身,朝我说道,脸有点红。

被那娇滴滴的声音刺激得全身酥麻,我抖了抖鸡皮疙瘩,还是很有礼貌地朝大美女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我叫洪小七,性别男,爱好女。”

我笑得格外灿烂,不过对面大美女的脸色却难看了起来,咧嘴僵硬地笑着,就是不敢握住我的手,敢情我就是一个脸上写着“流氓”两个字的色狼。“咳咳!”一旁的和轩墨尴尬地咳了两下,扇子一收,面不改色地微笑着,“洪公子一向喜欢开玩笑,请踏雪姑娘不要见怪。时候不早了,我们去前厅用午膳吧!”

谁吃饱了没事干,跟你开玩笑?我跟你很熟吗?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开玩笑?

哼!

我鼓着腮帮子朝前面和轩墨和踏雪的背影翻白眼,但看在美食的面子上,我还是乐滋滋地跟了上去。

住这儿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跟和轩墨这个大帅哥一起吃饭,赫然感觉“癞蛤蟆”与“天鹅”的距离拉近了一些。最起码“天鹅”不再吃独食,愿意分给我这只“癞蛤蟆”吃点。

呸呸!谁是“癞蛤蟆”?我才不是“癞蛤蟆”!都是被青山误导啦!

帅哥有怪癖,美女也有。

和轩墨自恋,把自己的画像装裱起来。而踏雪就喜欢养宠物,让宠物与人同桌吃饭。

我瞪着和我抢花生米吃的蜥蜴,全身的细胞都在颤抖着。这爱好真变态,养宠物就养啊,小猫小狗都可以,为什么偏偏要养这么恶心的蜥蜴?

我端着碗,愣愣地望着手边吃得津津有味的蜥蜴,心里一阵翻涌,再好的胃口也没了。“墨哥哥,这就是你以前送我的那只蜥蜴生的第八个小宝宝,叫小八,你看它多可爱。”踏雪一脸兴奋地摸着蜥蜴的小脑门,朝着喝汤的和轩墨笑道。

我的鸡皮疙瘩又是一阵颤抖。神啊!这恶心的家伙叫小八,跟我小七有多大区别?

我望着伸着脑袋专心看我的蜥蜴,有种“欲语泪先流”的悲哀感。

看吧!连这小家伙都知道我俩的名字像了。

再看,再看,再看我就戳破你的脑袋!

我皱着眉头朝那蜥蜴使眼色,突然听到踏雪叫我。“洪公子是家里的第七个儿子吗?所以才叫小七吗?”

我当即狠狠地握住了手中的筷子,抬起头瞪向了笑得一脸天真的踏雪,嘴角剧烈地抽动着。“我又不是蜥蜴,干吗按照排行取名字?”

我几乎抓狂了,强忍着怒气朝着踏雪说道。

话音刚落,踏雪的眼睛就湿润了,无辜地望着我。忙着喝甲鱼汤的和轩墨当即呛了出来,嘴里的汤恰好喷了坐在他对面的我一脸。“不好意思,我一时大意,对不起啊!”我的小脸上悲惨地淌着汤,和轩墨轻咳着从怀里抽出一条手帕,一边向我道歉,一边伸手给我擦脸。“对不起”有用的话,还要县太爷干吗?

我愤愤地从和轩墨手里一把抢过手帕,撇着嘴自己擦了起来。斜眼瞪了和轩墨一眼,那家伙哪有一点抱歉的样子!瞧那笑容,别提有多得意了。

这家伙一定是故意的,就因为我对踏雪说话的语气重了点,他就用甲鱼汤喷我,不带这样的。

一旁的踏雪满脸同情地望着我,手里还抱着她的蜥蜴。

我用力地擦完脸,将手帕朝和轩墨的手里一塞,无视他厌恶的表情,拿起筷子迅速扒饭。

没错,长眼睛的人都知道和轩墨这家伙有洁癖,我就是故意把脏手帕给他的,反正上面的东西也是从他嘴里喷出来的。

和轩墨没说话,只是微笑着将手帕往地上一抖,假装不小心掉下去的样子,然后摆出个怅然的表情来。

不过接下来和轩墨再也没动筷子,手一直搁在一边,直到青山把水盆端过来洗手。

踏雪一直忙着喂她的蜥蜴,自己没吃什么东西,所以,餐桌上就只剩下我和一个小畜生在动嘴巴。

被那只小蜥蜴沾过的菜,我一个都没碰,和轩墨也只喝了一点点甲鱼汤,显然他也不想和蜥蜴同食,只是碍于面子,不好说出来罢了。

荤菜里就这个甲鱼汤没被蜥蜴糟蹋,我正打算舀一点喝喝,踏雪的手就先我一步,将整盆甲鱼汤端了过去,放到她家小八面前。“小八乖乖,别吃蔬菜了,喝点汤补补!”踏雪舀了一勺子甲鱼汤放到忙着吞咽蔬菜的蜥蜴面前。

我一肚子的火,简直是暴殄天物啊!她这蜥蜴到底是什么品种,怎么什么都吃?也不怕消化不良啊!肯定是基因突变了吧!

我将筷子攥得咯吱响,牙齿紧咬着,却突然发现和轩墨正从容地望着我。

于是我立马低下了头,装出一副大度的样子,眼泪汪汪地咬着我面前唯一没被“毒害”的白豆腐。

苍天哪!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待在房间里,等青山端饭给我呢!虽然菜没有现在这么多,但好歹还荤素俱全呢,总比在这儿吃白豆腐强吧!

我愤懑地扒了几口饭,突然听到踏雪尖利的哭叫声。我抬起头,就看到了惊慌哭泣的踏雪,还有平躺在桌上口吐白沫的小八。“墨哥哥,小八吃得好好的,突然就不动了。呜呜,墨哥哥,小八这是怎么了?是不是中毒了,有人在菜里下了毒吗?呜呜,墨哥哥,你一定要救救小八啊!”

踏雪哭得梨花带雨,和轩墨看着桌上死尸样的蜥蜴,微微蹙起了好看的眉头。

下毒?我心里咯噔一下,立马将嘴里的豆腐吐了出来。

呸呸!别搞到最后我跟这蜥蜴一样中毒了!

我吐了个干净,抬头正对上和轩墨戏谑的目光。“呵呵!吃多了,噎着了!”我干笑着解释,和轩墨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菜里不会有毒,每道菜都是青山用银针试过后再端上来的。”和轩墨朝哭个不停的踏雪说道,深邃的眸子却望着我。

我扭过头,翻了一个白眼。“那小八为什么会这样?墨哥哥,你得救救小八啊!”踏雪急了,拉着和轩墨的衣袖哭着说道。

和轩墨的眉头紧锁,表情有点不耐烦。

我瞥了一眼蜥蜴周边乱七八糟的食物,扑哧一声笑了,这大美女果然只长个子不长脑子,一点常识都没有。

不过这也不能怪她,毕竟不是谁都像我这么博学的!嘿嘿!“那四脚东西不过是食物中毒了,死不了!”清了清喉咙,我开口说道。

两道目光齐齐朝我射了过来。“那四脚怪物刚才吃了苋菜,你又喂它喝甲鱼汤……”“小八不是怪物!”

我还没说完,踏雪就涨红着脸歇斯底里地朝我怒吼了起来。

我无力地翻了一个白眼,朝着踏雪摊了摊手:“你到底还要不要救你家小八啊?想救的话就听我把话说完,行不?”

踏雪顿时噤声了,只是有点不甘心地撅着嘴瞪着我。

我不看她,拿起一根筷子,翻动着桌上半死不活的蜥蜴。“俗话说得好,东西不能乱吃。有些食物会相克,比如螃蟹和柿子一起吃就会腹泻,墨鱼和茄子一起吃会损肠胃。你刚才给这四脚小八既喂了苋菜又喂了甲鱼,根据食物相克原理,这两样东西一起吃就会食物中毒,这是基本常识,等你们社会进步个若干年后,就会有人教你们了。”

我得意地扫了一眼惊愕的踏雪,然后朝自始至终保持着招牌微笑的和轩墨眨了眨大眼睛。

和轩墨彻底无视我的小动作,只是脸上的笑容越来越高深莫测。“那你知道怎么救小八吗?洪公子,你一定要救救小八啊!”

前一秒还瞪着我的踏雪,此刻却拉着我的手臂,可怜巴巴地哀求着。

哎哟,我又不是男的,你朝我抛媚眼也没用啊!

可谁叫我洪小七是菩萨心肠呢,看那只蜥蜴口吐白沫躺了也有大半天了,看它那么可怜,我还是出手吧。

我两手各拿一根筷子,把那只丑得要死的小八夹了起来,走到和轩墨刚刚用来洗手的水盆边,二话不说就将蜥蜴丢进了水里。“洪公子,你这是做什么?你要淹死小八吗?”踏雪又尖叫了,这丫头就不能安静点吗?“我在帮它洗胃,用水稀释它体内两种食物经过化学反应产生的有害物质。说了你也不懂,你帮我抓住它,按它的肚子,把水压出来。”我将肚子被水胀得圆鼓鼓的小八从水里夹了出来,朝着踏雪说道。

按我教的方法,踏雪小心翼翼地按着小八的腹部,终于让它吐出来好几口水。“醒了!醒了!小八醒了!”踏雪一阵惊喜,抱着刚缓过来的蜥蜴又哭又笑。

我瞟了她一眼,然后坐在一旁悠闲地喝着茶,此时和轩墨磁性十足的声音朝我飘来。“听洪公子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敢问洪公子家在何处?第一次见洪公子时,看你满面风尘,疲惫至极,想必是远道而来的吧?”

噗!

我被吓得一口茶全都喷了出来。

光顾着表现忘了收敛,这会儿和轩墨怀疑我了!不行,在我找到穿越回去的方法之前,我可不能被他踢出去啊!“洪公子不是京城人?我今天在街上看到和大人正在悬赏捉拿到他仓库作乱的不法分子,领头的好像也姓洪,叫什么洪七公的,就跟洪公子差一个字!现在看看,洪公子跟那案犯还真有点像呢!不过那人穿得跟乞丐似的,可没洪公子这般有气质。”听和轩墨一说,一旁忙着安抚她家小八的踏雪也凑了过来,惊讶地望着我说道。

我一阵头疼,这踏雪是不是跟我八字相克啊?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完蛋了,和珅通缉我,踏雪看到了告示,那和轩墨一定也看到了。虽然踏雪认不出我,但和轩墨一定知道被悬赏的人是我,因为我第一次见他时恰恰穿的就是踏雪嘴里的“乞丐装”啊!

他肯定知道了,不然也不会突然问我是哪里人啦!

我低着头偷偷瞥了一眼站在一旁依旧笑得很温和的和轩墨,正好对上他射过来的深邃目光。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头低得更厉害了。

眼看我就要被逼得摊牌了,突然看到青山端着水要出去。

我灵光一闪,假装脚崴了一下,整个人撞到了青山身上。青山的手一抖,手中的水盆正好像锅盖似的盖在了我的头上。看着浑身湿透的自己,我心里那叫一个乐啊!“呵呵,真不好意思,我衣服湿了,得先回房换一下,你们先聊啊!”我僵硬地笑着就要逃走,却被和轩墨盯得全身颤抖起来。“青山实在是太不当心了,害得洪公子这么狼狈。衣服湿了容易着凉,和某就不送你了!”和轩墨笑得跟狐狸似的,我慌忙冲出了门,逃得那叫一个快啊!

身后还传来他嘲讽的轻笑声:“洪公子,走慢点,可别又撞到人了!”

这家伙摆明就是故意的。我握紧拳头,就是不回头。

出来混的人,脸皮不厚怎么行!

事实证明,和轩墨这家伙绝对是一个奸诈的人,一句话就可以让人提心吊胆老半天。

一离开和轩墨的视线,我就捂着胸口拼命喘气。

和珅满大街通缉我,和轩墨知道我是通缉犯,却没有赶我走,说明他心里还有别的打算。

现在最让我担心的不是和轩墨这关,而是我那群“丐帮”弟兄。和珅能画出我的画像,一定是有人被抓了,描述了我的长相。看来我非得回破庙看看不可了。

再说了,大家相识一场,要是他们出事了,我却躲在这里享福,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不过我身上除了从现代带过来的玉佩外,就没有其他东西了,总不能空着手去破庙看大家啊!

那块玉佩我后来鉴定了一下,是块真玉,品相不错,历史也很悠久了,应该是上古宝物,能卖个好价钱。但是我又犹豫了,也许这莫名其妙的穿越跟这块玉佩有关,不然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我早不穿越晚不穿越,一拿到这块玉佩就穿越了!所以这玉佩也不能随随便便就卖掉。我得随身带着它,说不定哪天就能穿回现代去。

反正出门没钱是不行的,思来想去,我决定还是向和轩墨借一点。

当然这借的方法有点怪,那就是我不借钱,只借古董——还是偷偷地借。

和轩墨这个人的心思太难捉摸,我总觉得他的笑容背后藏着深深的心机。要是我贸然跟他借钱去看兄弟们,而他趁机向和珅告密,把大家都抓去了,那就完了。所以,我还是决定不告诉和轩墨,先拿他几件小古董,偷偷溜出去。

自从那次一起吃饭后,又好几天没见到和轩墨了。听青山说他出去办事了。那个踏雪也走了,带着她的小八回家去了。

天助我也啊!现在唯一的阻碍就是青山这个死心眼了。

自从上次摊牌后,这家伙就一天到晚盯着我的举动。我一有什么不合规矩的,他立马就像老妈子一样不停地对我唠叨。

为了解除他的戒心,我这几天特别安分,整天窝在房里养精蓄锐,没事去厨房弄点吃的,还不时跟厨师大叔聊几句。

比如——“青山大哥好像很喜欢吃海带丝,上次他还跟我提起大叔你的手艺好呢!”“青山大哥上街吃了碗猪血汤,说好吃得不得了,一直跟我说要是府里能做就好了。这几天我看他心情不怎么好,大叔,你给他做点好吃的,缓解一下他的心情吧!”

……

在我有意无意的暗示下,这天中午,厨房里的李大叔果然做了海带丝和猪血汤给青山送过去。

神经大条的青山想都没想就吃了个精光,结果一整天下来,他的脸都因为便秘憋成了猪肝色,一进茅房没有半个时辰出不来。

没错,又是食物相克的原理,猪血和海带一起吃会便秘,而且又试不出毒来。

看到青山可怜巴巴的样子,我礼貌性地探望了一次,然后便在他蹲茅房的时候大摇大摆地跨出了逍遥居。

倒霉的时候连喝水都塞牙。

从逍遥居出来,我刚绕到街上,还没走几步,两把明晃晃的大刀便横在了我的脖子上。“不许动,抢劫,把身上值钱的都给我掏出来!”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哥扯着嗓子朝我吼道,另一个独眼的大哥用力地抓着我。

我本来想学电视里那些有骨气的人物,头高傲地一扬,不屑地来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可是我那两条小细腿却不由自主地哆嗦了起来。我一边感慨古代的治安太差,一边颤巍巍地抱住装满古董的包裹。

给还是不给,这是个问题。

正当我考虑着给古董还是给命时,手上一空,那两个强盗大哥一把抓过我的包裹撒腿就跑。“不好啦!抢劫啦!”

我一激动,撒开小腿,一边喊一边急急地朝那两人追去。

人家毕竟是专业的,我追了大半条街还是没追到。眼看着我千辛万苦从和轩墨的藏宝阁里偷拿出来的古董,就要彻底跟我说拜拜了,我顿时捶胸顿足,想死的心都有了。

突然,两个耀眼的身影从天而降。电光石火间,几个快动作,那两个虎背熊腰的强盗大哥就被人打倒在地,四脚朝天,口吐白沫,就跟踏雪家食物中毒的小八一个德行。

看到我的古董被救了下来,我立马对见义勇为的两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再看到那两个人都面如冠玉、目若朗星,我的敬意就更加如绵绵江水滔滔不绝了。

这两个绝色的帅哥年纪都不大,穿着打扮看上去很像富家公子。

一个长着一张明显的娃娃脸,五官精致,肌肤胜雪,笑起来还露着小虎牙外加超可爱的小酒窝。

另一个面容清冷,五官俊朗,却长着一双魅惑的桃花眼。如果说和轩墨是妖中带冷的话,那么这人就是冷中带妖。一句话,都是人间极品。

被打倒在地的强盗大哥虽为人不厚道,但锲而不舍的精神实在让人钦佩,一次又一次地被打倒后爬起,爬起再被打倒。

打斗场面一片混乱。我只看到我的包裹在空中飞啊飞,看得我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突然,我那花包裹朝我这边飞了过来。我正要伸出手去接,哪知道那个打得热血沸腾的“娃娃脸”飞起一脚,正好踢在了我的包裹上。我顿时听到了瓷器碎裂的声音和我那小心脏崩裂的响声。

不带这样的啊!

我泪流满面地朝躺在地上惨不忍睹的布包扑过去,望着唐朝花瓶的碎片,眼睛霎时充血,目光凶狠地朝已经结束打斗、正在整理衣服的娃娃脸帅哥瞪了过去。

碎的不仅仅是古董,还有我一颗期盼的心啊!

呜呜!还我古董!还我钱啊!

我恨不得冲上前去,捏着他的娃娃脸,叫他吐出金币来。

正在这时,一个好听的声音惊讶地响起:“快看,这布包里有先帝遗失的墨宝。”

先帝?

完了,和轩墨家买什么不好,偏偏买了皇家丢失的东西?这两人想必是皇家的人吧!不然也不会这么识货啊!不行,我得快点走,不然他们追究起来我就完蛋了!

那帅哥还在疑惑,我三下五除二地收拾好东西,朝天一指,大呼道:“看,飞机!”

两个大帅哥齐齐地仰着脑袋朝天上望去,借此机会,我抱着包裹立马开溜了。

唉,一个在现代价值几千万的小花瓶就这么碎了,我心疼得不得了。不过还好,我为了方便携带,挑的几样古董都很小。除了花瓶是易碎品外,其他像经文、袖珍字画什么的都没坏。

不过,花瓶已经碎了,我到时候就算有钱了,也没办法还给和轩墨了。现在我只希望那家伙不会发现古董少了。

他的藏宝阁里有几百件古董,少了几件小的应该不会发现吧!

我自我安慰道,收拾好东西就开始沿街寻找当铺。路上正好看到一家字画店,于是我将那些字画和经文都做了仿制品,打算回去以假乱真。来到当铺,掌柜见我年纪小,就想骗我。

没门!我从小跟着我家老爷子,眼睛刚睁开就学着看古董,行情能不知道吗?

我几句话就把掌柜惊醒了,掌柜看到我是行内人,也不好再骗我,两个人一加一减,成交。我拿着几十万两的银票容光焕发地走出了当铺,向着刚穿越过来时的那个破庙走去。

我一路逛着,转眼手上、身上就挂满了东西,赫然有一种回家探亲的感觉。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有点想现代的家了。老妈还没看到我的荣誉证书呢,我还没听到老妈的称赞呢,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穿越过来了!

逛了一路,我也看到了不少踏雪所说的通缉画像。

我有点庆幸穿越过来的时候被炸弹轰了一下,导致脸上黑黢黢的,不仔细看还真认不出是我。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决定从破庙回来后,换上女装保险点。毕竟这画像上的我看上去跟男的无异,而我现在也正穿着一身男装。

想着想着,我就来到了破庙,可是那些难民全都走光了。一时间,我不知道他们是自己离开了还是被抓了。

我正疑惑着,就看到前面有很多乞丐聚集,赶紧碰运气地跑去瞎问一番,希望能找到我带领的那帮人。

说了无数遍“不要迷恋哥”的暗号后,终于有个穿着破烂的小孩回了我一句“哥只是个传说”,然后认真地将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便带着我七弯八拐地来到了一条阴暗的胡同里。

胡同里全是旧屋子,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有几个人在忙活着。一见到我,大家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所有人都丢下了手中的东西,激动地朝我奔了过来。“是七爷吧?你没被抓可真是太好了!”一个瘦骨嶙峋的大叔两眼放光,惊叫道。

我仔细一看,才认出是那个躺在我身旁抠弄脚趾的大叔。果然是人靠衣装,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我们大家都担心你被和珅抓了呢!来,七爷,进屋说话!”

然后我就被一大群人簇拥着进了屋。

大家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我的思路渐渐地清晰了起来。

果然,没有不流血的革命。那次抢劫粮食逃跑时,有几个人体力不支,被和珅的人抓住了。经过严刑拷打,他们终于受不了惨烈的折磨,将我供了出来。和珅让人画了我的画像,满城通缉。

因为这几天我一直待在逍遥居,没有跟其他人联系,大家都以为我被抓了,心里着急但又不知道能做什么。他们只好一天到晚关注着衙门那边的消息,看看有没有人去领赏金。

没想到我今天主动来找他们了,让他们激动不已。

和珅因为粮食被抢,大发雷霆,对我的悬赏金都已经高达十万两了。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对我虎视眈眈呢!为了不连累大家,我把身上的钱和买的东西都给了他们,然后叫大家尽早整理好东西离开京城。

在胡同里耽搁了一会儿,吃了个便饭,我就向一个大姐姐借了一套衣服,并且叫人帮我梳了一个古代女子的发髻。

大家见到女孩子打扮的我,惊愕了许久,但谁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不停地嘱咐我小心。

虽然跟那帮淳朴的人不熟,但我还是很珍惜这份情谊的。

我洪小七在人生最落魄的时候遇到了这群人,过了从未有过的饥寒交迫的一天。我们曾一起为口粮奋斗过,一起逃亡过。即使时间不长,但这是我在古代的第一份记忆,所以,我会永远想念他们的。

从胡同出来,我发现我根本没地方可去——除了回和轩墨的逍遥居。

和轩墨那么有钱,应该不会为了那区区十万两就干出卖朋友的事吧?虽然,我也不知道和轩墨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算了,先溜回去再说。现在是非常时期,和珅的犬牙满街都是,我在现代买的保险也没签到古代,随便乱跑实在是太危险了。

和轩墨不在家,我也不担心自己的女装会被他看见,而且我走的又是后门,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的。

想到这儿,我的小腿跑得更快了。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和轩墨家的后门离我越来越近了,我激动地跑过去,突然后背感到一阵凉意,有什么冰冷的东西抵住了我。“不要乱动!”一个虚弱而又清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僵硬地转过头去,一个穿黑衣的蒙面男子进入了我的视线,手中寒光逼人的匕首晃着了我的眼。

不会这么倒霉吧!早上被人用刀架着脖子劫财,现在换了女装又被劫了!天哪,长成我这样还能被劫色,我该感到荣幸还是悲哀呢?

黑衣人一手用刀抵着我,一手捂着自己的胸口,剧烈地喘息着,黑亮的眼眸死死地盯着我,隐隐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我全身的细胞都在颤抖,死死地盯着那人被鲜血染红的手掌。

完蛋了,看来遇到的不是色狼,而是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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