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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12: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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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丽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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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

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试读:

前言

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212万人、57,322万人、16,417万人、19,897万人、16,397万人。我国社会保险法制建设也迈入新台阶,2010年《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社会保险的教育教学必须与时俱进,紧跟我国社会保险发展的时代需要。社会保险课程是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金融保险、投资理财、保险营销策划等专业的专业核心课或专业基础课,其在职业能力培养中的地位与作用尤为突出。

当前大多数社会保险教材偏重于社会保险基本原理与基础理论知识的编写,缺乏社会保险实务和课堂实训环节的内容,不能满足高职院校社会保险课程的教学需要,同时市面上的教材大部分偏重于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使用,难以满足金融保险类学生的专业学习需要,为金融保险类专业、投资理财类专业量身定做的教材几乎没有。本书的编写正是基于满足高职院校社会保险课程教学需要,尤其是金融保险类、投资理财类专业的教学需要,弥补了当前教材市场的空白。

本书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为依据,参照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保险实务专业教学标准》突出工学结合和实践能力培养,把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作为目标,着力突出以下几个特色:

1.理实一体,量身定做

本书以“理论够用,实务为重”为原则,在教材中增加了企业实际案例,增设了“工作实例”、“想一想”、“做一做”、“拓展阅读”、“案例分析”等栏目。把社会保险理论与实务有序地结合在一起,改变了社会保险理论知识抽象难懂的状况,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率,最大程度地满足了未来工作的需要。

本书结合保险公司实际需要,为保险类专业、理财类专业量身定做。引入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实际案例,基于商业保险和理财规划的角度,引导学生利用社会保险知识解决实务中的工作问题。用专业的思维分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在实践中的不同。为学生利用社会保险知识从事商业保险的销售、承保、理赔、客户服务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项目教学,任务驱动

本书以项目任务为主线,以学生工作后的岗位任务要求为依据,以任务驱动为导向,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主体的项目式编写模式为主。具体教学项目的选择基于社会保险险种的设置实施项目教学,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强调“教、学、做、练一体化,理实一体化”的课程设计理念。本书体例新颖、活泼,尽可能增加其可读性。

3.校企合作,工学结合

本书配合保险职业学院与企业订单式培养工作,与企业共同编写开发教材。加快了保险专业的专业改革和课程改革的进程,促进产学研的深度合作。

本书具有较大适用范围,可供大中专院校学生、保险从业人员、人力资源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学习使用。

本书共分为七个项目,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由李丽编写,项目四由马丽华编写,项目五由李一鸣编写,项目六由吴新建编写,项目七由马柯夫编写。全书由李丽负责总纂,田建湘副教授、黄素副教授担任主审。本书在内容选取、素材收集及整体编著上,有幸得到中国人寿长沙市分公司银行保险部赵凡经理、新华人寿湖南省分公司运营部胡炼经理、华泰人寿湖南分公司周以珂总经理等业内专家的参与与指导。还得到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编辑同志的鼎力支持,此外,我们还参考了不少学者的论文和著作,在此,对他们衷心地表示感谢!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错误与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主编2014年11月

学习指南

一、教学资源库内容二、教学资源获取方式

央财传媒网在线教育栏目,网址:http://edu.cfeph.com.cn。点击教学资源栏目,注册浏览课程资源。项目一初实社会保险

学习目标

知识学习目标:

□ 理解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

□ 掌握社会保险的概念、特点、原则、项目、功能

□ 了解社会保险的历史演进

□ 掌握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区别

技能训练目标:

□ 能分析经济与社会风险

□ 能比较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

工作任务

1.感知风险,认识社会保险,比较社会保险与相关经济行为

2.了解社会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以及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

3.比较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认识两者的关系案例导入马先生的迷惑

马先生是今年刚毕业到上海来工作的,由于条件限制没有取得上海市户口,在单位的帮助下他办好了上海市居住证。但马先生老家在山东,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北方人,企业为员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同时,企业还要为马先生办理社会保险,可是企业为职工参保时,作为外地职工的马先生不予以配合,不愿参保。马先生认为,自己是外地人,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打拼磨砺之后回到家乡创业是他的宿愿,况且自己已经有了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再需要社会保险。

马先生的迷惘归根到底是他对社会保险的不了解。模块一 了解社会保险

任务描述

刘先生应聘到某公司,待遇方面要求公司给予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外加五险一金。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职工坚持要求办理社会保险,要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300元。如果不办理社会保险,可以多发一些工资,自己存起来也可以防范风险。

问题:

1.刘先生人身面临哪些风险?

2.为什么说社会保险是“稳定器”?它起到了什么作用?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等相关概念有何区别?任务一 感知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业务描述

在现代社会,一旦发生特殊状况,无论是意外事故还是疾病都有可能使刘先生丧失工作能力,失去职业,中断收入,使生活陷入困境。刘先生个人和家庭很可能会因为没有收入来源陷入瘫痪状态。

问题:

要使收入得到保障,需要对哪些危险进行抵御才能保护刘先生及其家庭成员?一、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

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各种风险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如天灾、地震、车船碰撞、人身意外伤亡等。社会保险主要是处置现代社会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特别是其中直接或间接影响劳动者经济保障和收入的那些风险。

归纳起来,影响劳动者经济保障和收入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老年风险

老年的概念在生物学、人口学和社会学上均不相同,世界卫生组织对老年人的定义为60周岁以上的人群。现代社会中,人到老年后将出现的经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就业机会减少,以至完全丧失就业机会,致使收入来源锐减

在工业化国家,劳动者进入法定的年龄必须退休,已成为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实施后,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将依靠退休金来维持,因而收入来源锐减,收入水平比退休前的在业期间减少许多,个人储蓄率降低,退休后支出水平仍高。一般以为,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费用开支将会大幅度减少,其实不然,退休后的确有一些开支会减少,但有一些开支不但不会降低,反而会增加,因而生活费开支仍居高不下。例如,日本厚生省年金局1977年的调查表明,男性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费用占到退休前的84%,生命科学的研究成果证明,人类的平均寿命有延长的趋势,这就使得劳动者退休后的余命越来越长,并且所需生活费用也必然相应增多。另外,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货膨胀不可避免,物价高涨也使得各项费用支出增加。收入在减少,储蓄率偏低,而退休后的生活费用开支增加,凡此种种,都给老年人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2.家庭养老制度受到严重冲击

家庭养老是农业社会的传统观念,但进入工业社会后,这种传统观念逐渐减弱,以至于对老年人的安度晚年起不了重要作用。费孝通先生在比较中西方养老模式时曾提出,西方社会的养老模式是一种“接力模式”,其公式是F1→F2→F3→……Fn(F代表世代,→代表抚育,←代表赡养),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抚育丙代,父母养育子女,而子女不必赡养父母;中国社会的养老模式是一种“反馈模式”,其公式是,即甲代抚育乙代,乙代赡养甲代,乙代抚养丙代,丙代又赡养乙代……”,父母养育子女,而子女亦赡养父母。中西方这两种养老模式其实是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养老模式,随着工业化的到来,后一种养老模式会逐渐转化为前一种养老模式。这是因为:第一,随着工业化的冲击,传统的大家庭会逐渐解体,从而被以小家庭为主的家庭核心所取代,家庭的保障能力大大削弱,无力承担养老重担;第二,工业社会的自力更生观念将逐渐取代农业社会的养儿防老观念,人类的自尊与自立精神为大家普遍接受,晚辈养老的意识淡漠,而老辈也不愿求助晚辈的供养,所以,传统家庭的养老职能受工业化的冲击会逐渐削弱。(二)生育风险

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生育是人类生殖过程的最后阶段,也是一个婴儿脱离母体降临人世成为社会一员的开始。通常,妇女从怀孕一段时间后到生育、抚养孩子,期间无法从事工作,导致收入损失。现代社会,妇女走出家门,从事经济活动是一个大趋势,但妇女从事经济活动后,必然遇到一个大问题:如何解决生儿育女与从事经济活动二者之间的矛盾。放弃经济活动,重新回到家庭,从事生儿育女活动,意味着倒退,妇女不能接受,社会也不能苟同;抛弃生儿育女活动,让妇女一心一意从事经济活动,也绝对行不通,因为人类要不断延续自己的后代,人类社会要永续存在和发展下去。举办生育保险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三)疾病风险

疾病是指人身体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正常状态或功能受到损害的情形。导致疾病的原因很多,如传染性、遗传性因素和环境污染等。工业革命以后,人类对抗疾病的能力大大增强,一些长期严重影响人类生存的疾病得到有效地控制,人类的寿命大大延长。但是,现代化的生活也导致了许多新的“现代病”,如高血压、高血脂、癌症、糖尿病、冠心病等,这些疾病对人类危害极大。劳动者罹患疾病,不但正常的收入受到损失,而且还要花费巨额的医疗费用,若无健康保险或其他的收入来源支付这些费用,会给劳动者本人及其家人的生活带来很大困难。(四)死亡风险

社会保险中的死亡是指所谓“早死”,即是指社会劳动者在劳动年龄期间内的死亡。现代社会,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是依靠工资收入来维持本人及家人的生活。劳动者的早死,中断了正常的收入来源,家人的生活费、子女的教育费等都会发生困难。一旦发生早死,还会带来相当大的额外开支,如丧葬费等。如果还有未偿还的分期付款,情形将会更糟。(五)工伤和残疾风险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外来的力量而对身体造成的损伤。工伤往往造成残障。残障是指劳动者因身体或心理上的损伤,导致在一般正常环境中无法从事一般人所能做到的工作状态。但从社会保险的观点来看,心理上的损害难以测定,无法依此判断收入损失程度,故残障通常是指生理上或身体上的功能障碍。现代社会,人类的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新的工业产品层出不穷,生产的规模和社会劳动者的队伍都在不断扩大,这一切都大大地促进了人类社会的繁荣与进步,丰富了人们的社会生活。但“利之所在,害亦随之。”伴随着这些物质财富的增长,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和矛盾,工业伤残和职业病就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尽管人们在不断地改用新的生产工艺和方法,发明新的医疗卫生技术,以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和预防职业病的产生,并且也确实消灭了一些旧的职业病,减少了一些工伤事故的发生,但是,总的来说,导致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发生的因素不是在减少,而是在不断增多,特别是在现代工业采用先进能源、新的化学物品和自动化生产的条件下,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其规模和带来的灾难性后果比传统工业要严重得多。国际劳工局资料表明,全世界每年发生职业伤害事故超过10万起,致使2,000多万人受到伤害。因此,从全球范围来看,工伤和职业病仍然是危害劳动者人身生命安全的主要风险之一。(六)失业风险

失业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现象。从经济学的观点看,失业在性质上可分为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在产生失业的原因上可分为季节性失业、摩擦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劳动者失业后,失去收入来源,除非有足够的储蓄或其他收入来源可以利用,否则,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将会出现困难。二、经济风险与社会风险的化解方式

化解方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个人措施,一类是集体措施,一类是政府措施。在这些措施中,有些是用来降低或消除造成经济无保障的因素,有些则是用来减轻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不可预期的收入损失。

1.个人的风险化解方式(1)个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这是基本的化解方式。(2)储蓄。将平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储蓄,以备收入中断时所急需。(3)个人积累财产。财产可以出售或者用作抵押、担保。(4)家庭其他成员从物质上给予的帮助。(5)亲朋好友或者其他福利机构的救助。

2.集体的风险化解方式

这里所说的集体是指企业、社区和互助组织。他们提供的化解方式主要有:(1)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企业年金计划。(2)提供工资收入。(3)为本企业职工提供退职金、补充的失业给付、就业稳定措施、员工福利计划等。(4)各类互助保险组织。以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共济”为原则的职工互助保险会,作为一种社会保障的补充形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工会基层组织所接受。

3.市场的风险化解方式

市场的风险化解方式包括养老金公司、各类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类养老、健康及年金保险产品。

4.政府的经济保障措施

在公民遭受风险,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中断收入时,政府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政府可以采取的公共保障措施有:(1)社会保险。如生育保险、老年保险、疾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遗属保险等,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经济保障。(2)社会救济。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公民提供最低经济保障,如孤老救济、困难户救济等等。(3)政府有关政策。如实行充分就业政策、最低收入保障政策、相关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以刺激经济增长,维持充分就业。(4)政府有关立法。如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保护法等。任务二 认识社会保险业务描述

张先生应聘到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他考虑到工作不稳定,经常要换不同的单位。对于自己和单位而言,办理社会保险会带来很多不方便。于是张先生想和用人单位协商,不办理社保而直接发现金。

问题:

1.什么是社会保险?

2.公司和张先生可否双方协商不办理社会保险?一、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被保险人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以及失业等原因,本人和家属失去生活收入时,能够通过社会保险获得物质帮助。这些物质帮助既包括保险金,也包括保险服务和预防措施等。

从理论上说,社会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在特定情况下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一种形式。这种分配是社会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再分配,进而形成一种专门的消费基金。当被保险人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对其基本生活需要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被保险人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是以对社会保险履行了社会义务为前提的。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法定权利。社会保险是以社会保险费为物质基础的。社会保险费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时政府也介入其中。保险费是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它是为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设计征收的,并且符合用人单位的利益。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一是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是社会保险对象通常是社会劳动者(少数国家除外),而且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保险,被保险人没有选择的余地。

三是社会保险承保的风险是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的风险,即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带来经济损失的风险。

四是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保障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的基本生活。

五是社会保险是强制保险。它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获得社会保险是每个社会劳动者的权利,而缴纳社会保险费则是其义务。二、社会保险的特征(一)普遍性

有风险才有保险,社会保险是因为人们普遍存在生育、死亡、年老等风险,这些风险的发生不是主观制造的,不是人为的,而是一种客观存在。工伤、失业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社会保险的各个险种,如生育、死亡、工伤、残疾、失业、年老、疾病等,对一个人口群体或一个劳动群体来说,都带有必然性和可能性。例如,就个别劳动者来说,工伤、失业不一定是一种普遍性的客观存在,但总是有发生的可能。劳动者一生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带有普遍性。所以,承担各种风险的社会保险也就具有普遍的意义。社会保险的普遍性还表现在,只要国家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劳动群体中必将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从而必然引起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普及到劳动群体中,使劳动者享有安定的生活、这也是社会保险的主要功能。(二)强制性

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凡是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同社会保障机构之间就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不必事先订立契约认可。强制性计划可以使公众在面临某些社会风险时比较容易得到保护,通过强制性可以减少随机性和偶然性波动带来的影响。(三)互济性

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社会有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帮助被保险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互相调节。这主要表现为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在保险范围内进行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强者与弱者之间、老年人与青年人之间的调剂。(四)补偿性

社会保险的补偿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力再生产方面

在生产领域为了保障物质资料的再生产,就必须确保劳动力的再生产,而为了保障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运行,就必须保障劳动者及其供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即保障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收入不能中断。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带有中断的可能,生育要歇工,工资收入就有可能中断;失业,有可能拿不到任何工资;退休,也会失去收入来源。为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不致中断,使劳动者工资中断时能立即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就必需实行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这样,劳动者就不会担心遇到风险时而失去收入来源,从而使劳动力的再生产得以继续。所以,在实行社会保险的条件下,各种风险得到补偿,也就使社会保险具有鲜明的补偿性。这是保障劳动力正常进行再生产所必需的。

2.收入方面

社会保险的法定补偿是指补偿劳动者因受风险而导致的直接损失,是劳动者的主要工资性收入,劳动者因风险发生而酿成的直接损失以外的其他经济损失,则不在保险范围之内。这体现了社会保险的补偿性是有限的,只补偿法定的收入损失。劳动者从其他方面得到的收入,即便是劳动收入,也不在保险之内。

3.生活需要方面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救济承担的是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最低收入,很难说能完全保障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进行。社会福利保障劳动力的扩大再生产,因为劳动者一方面获得自己的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国家、企业还提供了各种各样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则负责保障劳动者的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即本人和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在内的全部基本生活需要,以达到维护劳动力顺利进行再生产的目标。正因为社会保险具有补偿性,所以把社会保险待遇规定得过低或过高都是不合理、不正确的。规定得过低,与社会救助差不多,保证不了劳动力再生产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规定得过高,近似于社会福利,只能助长懒惰思想,造成一些人依赖社会保险而不愿积极从事劳动活动;规定得和原工资标准一样也不合理,因为其不能体现在业和暂时不在业的区别,不利于生产发展。(五)储蓄性

社会保险的劳动者自愿参加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时便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为一旦发生风险所需的费用进行强制性储蓄,为各种风险开支提供了基金来源。例如养老保险,劳动者自参加法定范围内的社会劳动起便开始缴纳保险费,一旦年老退休,便开始陆续支用。退休基金的积累储存显然与退休金的使用在时间上是分开的:一是使国家得以建立起独立的养老保险基金;二是避免了由于种种意外引发的退休基金缺口。(六)保障性

所谓保障性,是指通过社会保险的形式,使广大劳动者一旦失去劳动能力或工作机会时,其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从而安定社会秩序。同时,这种保障还应对工资、物价、社会生活水平的变化作出反映,以避免通货膨胀的过大影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还要使劳动者能够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七)预防性

社会保险的预防性特点表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建立上。因为通过各方筹措而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可由国家用于每个投保者身上,防范其出于生育、失业、年老或者患病、负伤致残、死亡而带来的收入风险。这种通过投保而实行的保险制度比社会救助更具有预防性。三、社会保险的原则(一)共同承担社会风险的原则

就整个社会而言,承担社会风险,意味着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人们,将每个人遇到的生、老、病、死等风险集中在一起,大家共同来承担,这也是社会保险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社会保险就很难发挥社会安全网的作用。(二)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

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及其单位必须先尽缴纳费用的义务,然后被保险人才能享受保险给付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在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社会保险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在福利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的。所以,被保险人及其单位必须先尽缴纳保险费的义务,而后被保险人才有享受给付的权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项目,要建立专门的基金。参加这两项保险的单位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保险费,都要纳入基金,支付给被保险人的养老金和失业救济金,在基金项下列支。只有缴纳了保险费的人才能享受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参加保险者或其所服务的单位为其缴纳了保险费,当参加保险者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享受保险待遇。(三)对社会风险采取预防与善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预防,是防患于未然,是将社会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害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和最低限度以内。控制,就是控制社会风险的起因,对疾病、工伤和失业事故尤其如此。就疾病和工伤而言,甚至可以说预防重于治疗。怎样才能控制风险呢?这里举两个简单的例子:比如,为了控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政府可以制定安全卫生条例,使工作场所较为安全,劳动条件得到改善,将有助于降低事故发生频率并提高劳动效率。又如,在经济繁荣时期,失业人数相对减少,工资或失业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也相对降低时,政府可以从财政金融政策上采取措施,保持经济活力和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对季节性的行业亦可寻求多种就业渠道,使季节性失业减少。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控制社会风险所采取的,使损失的范围和规模缩小到最低限度的手段。善后处理,就是在事故发生后,根据社会保障提供补助金和社会服务,恢复被保险者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四)依据“大数法则”的原则

大数法则是在随机事件的大量出现中往往呈现几乎一致的规律。大数法则是概率论的法则之一,是保险的数理基础。保险人对任何一个风险损失的概率做出比较精确的估算时,都需要根据大数法则,通过大量的观察和统计,得出损失概率。根据大数法则,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损失概率的偏差越小,反之则越大;而保险费率的大小又是以损失率的大小为依据,损失概率大的风险,费率就高,损失概率小的风险,费率就低。

大数法则是社会保险赖以建立的基础。社会保险是集合社会力量保障社会安全,只有集合社会上大多数人和大多数单位组合成较大的社会保险集团后,才能根据危险分散的法则,将发生于少数人和少数单位的危险转由多数人和大多数单位共同分担,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社会保险活动。集中的人数和单位越多,越能发挥分散危险的作用。大数法则可使保险危险分担达到最大限度的均衡,统筹面越大,保险费率就越低。(五)坚持“待遇均等化”的原则

社会保险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有些项目的分配虽与劳动者个人的劳绩有一定的联系,但不完全是投保多少,返还多少,社会保险机构要进行一定的调剂后,再统一进行分配。保险收入要适当均等化,在一定程度上要照顾低收入者的实际需要。四、社会保险的项目

从任务一我们了解到造成劳动者失去收入来源的风险有多种,即:老年风险、生育风险、疾病风险、死亡风险、工伤与残疾风险、失业风险。因而收入补偿也有多项,社会保险项目设计的客观依据,就是劳动者一生中不可规避的、夺走其经济收入的风险种类。社会保险实际上就是收入保险,社会保险的直接功能就是对劳动者在其生命周期遇到各种失去收入的风险后进行的一种补偿,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据此,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险项目包括:生育社会保险、疾病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残障社会保险、老年社会保险、死亡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一)老年社会保险

老年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向企业、个人征收养老保险费形成养老基金,用以解决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它既是各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主体项目,也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保障项目。(二)失业社会保险

失业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筹集失业保险基金,用以解决符合规定条件的失业者的生活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支付失业保险金及失业医疗救助等,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劳动力市场化发展需要,并缓和失业现象可能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的不可或缺的稳定和保障机制。(三)疾病社会保险

劳动者患病后,从社会群体(企业、社区)和国家获得医疗服务、假期和收入补偿,构成疾病社会保险的内涵。补偿金额至少可以抵补劳动者病假期间的生活开销,以期享有正常的营养摄取,而有利于劳动能力的恢复。疾病津贴与患者个人的工资收入呈正相关,工资收入越高,得到的疾病津贴也越多。这体现了一种贡献大,收入补偿多的原则。当然,疾病津贴的发放不是无限期的,超出规定期限则不能继续享受疾病社会保险待遇,而是转而领取社会救助金。(四)工伤社会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面向企业或用人单位筹集工伤保险基金,用以补偿职工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收入丧失和医疗保障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实质是建立在民法基础上的一种用工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工伤事故进行赔偿的制度。其基本待遇包括工伤期间的收入保障、工伤抚恤、工伤医疗保障等。(五)残疾社会保险

因病或因工负伤致残的劳动者,可以享受残疾社会保险待遇,包括经常性补偿和一次性赔偿,还包括医疗服务、假期以至休养、疗养、康复,目的是尽可能使残者恢复部分劳动机能,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使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能够获得稳定的经济保障。(六)生育社会保险

生育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面向用工单位及个人筹集生育保险基金,用以解决生育妇女孕产哺乳期间的收入和生活保障问题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提供生育医疗保障、产假及产假工资等。(七)死亡社会保险

死亡是人类生命周期的终结,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规律。因此,对于个人而言,正确对待死亡十分重要。对于社会和国家而言,劳动者为社会贡献了毕生,为了缅怀逝者劳绩,理应对他们的丧葬、遗属给予一定的关怀和物质帮助。其中,物质上的帮助便构成死亡社会保险的内涵。一般死亡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两类:一类是死者的丧事办理和安葬费用;另一类是死者遗属享有的恤金和一次性补助。

从理论上讲,社会保险项目应包括上述七项。但在实际生活中,纵观世界各国实行的社会保险,都未把这七个项目一一单独列出和付诸实施,而是根据自己国家的国情,把若干险种合并一起推出。例如,各国几乎都把疾病风险与生育风险合并一起,称为“疾病和生育社会保险”或“医疗社会保险”,这是由于这两个险种都与医疗服务密切相关。另外,各国还把工伤险种与残疾险种合并,通称“工伤社会保险”。至于死亡(遗属)社会保险,也不单独列出,而是分别属于老年、疾病、工伤等社会保险项目之中。在我国,社会保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如图1-1所示。图1-1 我国社会保险体系五、社会保险的功能

社会保险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社会消费基金的一部分,是国家用来分配给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者基本生活必须的—种特殊形式。社会保险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职能

人作为生产力的主要因素,对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当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维持劳动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使其身体很快得到恢复,保护了社会生产力,对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巩固社会安定团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利因素

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的特殊困难得到了解决,劳动者在个人安全和健康方面无后顾之忧,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热情,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发展。

3.社会保险统筹均衡了企业负担

社会保险统筹对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统一的规范,均衡了企业负担。如大中型国有企业老职工较多,发放养老金压力大,社会保险统筹使养老风险在全社会均摊,大中型企业负担减少。

4.为解决社会问题创造了条件

发展养老事业,为降低我国人口出生率提供了客观条件。发展失业保险事业,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促进劳动制度的配套改革。

5.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保险体现了劳动者之间互助互济的关系。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有助于劳动者发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助人为乐,同舟共济”精神。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精神的建立。任务三 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储蓄、员工福利业务描述

2014年2月10日,人民网连续第13年推出两会热点调查,向网民收集对热点关注问题的投票和意见留言。截至2月19日21时,已有超过300万人次投票,以45万票踞首位的仍是历年来网民最关注的“社会保障”问题,自“社会保障”一词2010年引入热词调查以来,它已经连续五年位居榜首,且投票网民逐年增多。社会保障关乎民生,关乎国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问题:“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一字之差,二者有什么区别呢?一、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是相互联系的。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而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两者都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保证居民最低收入的生活水平,增加平均购买力,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安定。虽然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但不是社会保障的全部。社会保障的含义更为广泛,如图1-2所示。图1-2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国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建立防范国民经济风险的保障制度的统称。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内容。一般而言,它是指一种公共福利计划,它是以全体国民为对象,借助整个社会的力量,对每个国民一生中所遭遇的各种损失给予保障或救助,以保证其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增加各种公益性服务和津贴,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虽然在客观上都具有对基本生活的保障功能,都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手段,但两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区别,具体表现在:

1.保障对象不同

社会保障的对象为全体国民。社会保障对所有国民可能遇到的普遍危险、困难和损失提供保障,除此之外,社会保障还对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负有责任,如免费教育、卫生保健等。社会保障是保障整个社会正常运行,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的手段。社会保险只对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去工作机会的劳动者承担生活保障责任,补偿其因劳动危险事故造成的直接收入损失,是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特定手段。

2.体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的给付与劳动者对保险基金的贡献直接相关,实行权利和义务基本对等的原则;社会保障则是社会对国民的单方面的援助,无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要求,而且在有关社会发展方面多以机会均等和大体平均的原则进行分配。

3.保障基金的来源不同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个人和企业(雇主),政府也给予必要的帮助;而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主要是由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捐款。二、社会保险与储蓄

储蓄是个人或独立经济单位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积存起来以备后用的一种经济行为。社会保险对补偿准备金的积聚与积累手段,与储蓄相比,都体现了有备无患的思想,都可以起到补救经济收入损失、维持生活安定的客观作用。但两者属于不同的范畴,其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两者在基金的性质上不同

社会保险基金是由全体成员共同出资积聚的财产,属社会所有并专款专用,可以在短期内依据法律强制性地大量积聚起来。储蓄则是个人或独立经济单位的财产,属个人私有或集体所有,其使用方向由储蓄人根据自己意愿决定,只能在较长期内逐渐积聚而成。(二)两者在目的上不同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是特定目的行为。储蓄则是多目的的行为,主要是为满足计划内较大款项的消费支出,预防意外事故损失只是次要目的,特别是在社会保险制度比较普遍的时候,更是如此。(三)两者在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上表现不同

社会保险具有明显的福利性质,权利与义务只要求基本对等。在互助共济原则下,社会保险是用全体成员的共同储蓄,补偿少数遇险成员的经济收入损失。因此,每一成员一生所尽的缴费义务和所享受的待遇给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相等的。储蓄则是私有财产的积蓄行为,不具有互助共济的福利性质,而是一种自助性的行为。它的存储和支付使用不涉及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储蓄本金加上利息之和,与储蓄人所拥有的提款权是永远完全相等的。从以上比较可见,储蓄对于劳动危险损失的补偿和基本生活的保障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它只能作为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三、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

员工福利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及自身情况,通过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解决职工个人难以解决的生活困难,方便、改善职工生活,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正常工作的一种社会福利。其可划分为法定的员工福利和企业自定义的员工福利。法定的员工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其他法定员工权益。企业自定义的员工福利包括:冬季取暖补贴,探亲假、路费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正常死亡丧葬补助费等福利性补贴,以及职工遗属待遇、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待遇、带薪假期、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各种商业保险等。可以说社会保险只是员工福利的一部分。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向职工支付的形式有相同之处。一部分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险一样,都不是以货币形式由用人单位直接向职工支付。(2)同属于薪酬的范畴。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均属于薪酬的范畴。(3)政策制定与项目名称相互联系。例如,职工遗属待遇、供养亲属半费医疗待遇、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等职工福利性待遇,均在1953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和中央劳动部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中作了规定。又比如:企业年金又称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项目、从本质上说是属于员工福利,但名称却又称为“保险”。

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方面:(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普遍性等。而职工个人福利待遇,只有少数项目由国家强令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大多由企业根据自身状况自行决定是否设立并支付,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因而它不具有社会保险的互济性和普遍性。(2)两者的作用不同。社会保险属于社会保障的范围,是对职工出现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特定状况时,国家予以物质帮助的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员工福利,是由用人单位为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改善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保证其身体和健康等而建立的各种补贴性制度。

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之间的关系见图1-3。图1-3 社会保险与员工福利关系模块二 社会保险的历史演进

任务描述

克服人生中无法避免的衰老、疾病、伤残、失业、贫困、死亡等风险,过上稳定、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原始工业化”圈地运动带来的“羊吃人”的残酷现实,加上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未来和谐社会“乌托邦”的憧憬,从正反两个方面促进了1536年英国政府颁布世界上首部《济贫法》。1601年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时,对《济贫法》进行了重大修正、补充。《济贫法》在形式上被称为“最完美的法律”,在英国实施近300年而无大变化,是社会保障制度化的最初典范,也为后世社会保障文化的形成奠定了法律基础。

自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我国一些伟大思想家都十分关注人类自身的保障问题,如在《礼记·礼运》篇中,我国古圣先贤很早就给出了有关社会保障的经典论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问题:

1.社会保险何时产生,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2.我国社会保险发展经历了怎样的过程?任务一 了解社会保险起源和发展业务描述

案例一:19世纪末,素有“铁血宰相”之称的俾斯麦对工人阶级实行了“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一方面残酷镇压工人运动,另一方面进行安抚,主要措施就是建立社会保险。他宣称:“社会保险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安份守己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社会保险为德国经济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使工农业增长速度很快超过了英、法,成为新的世界列强之一。

案例二:20世纪30年代,美国总统的罗斯福采取了以扩大有效需求为核心的一系列“新政”措施,刺激国内经济发展。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社会救济。1936年,凯恩斯发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掀起了一场政府干预经济的凯恩斯革命。罗斯福新政和凯恩斯理论,不仅挽救了风雨飘摇的美国经济,而且几乎是挽救了垂死的资本主义世界。

案例三:“二战”结束后至20世纪70年代期间,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鼎盛时期。英国、瑞典等欧美国家,竞相自诩建成了“福利国家”,资本主义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繁荣的时期,而所谓“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成为资本主义炫耀于世界的橱窗。

问题:

从以上案例可见,社会保险起始于德国,形成于美国,发展于“二战”以后的市场经济国家。社会保险的发展经历了怎样的一个过程?

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险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保险现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政策和社会机制。一、社会保险的萌芽

社会保险始于18世纪60年代的欧洲工业革命,使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代替工厂手工业,它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提高了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建立在机器大工业物质技术基础上的资本主义制度战胜了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封建社会制度,使欧洲各国率先进入工业化社会。工业社会对以自然经济为主体的传统农业社会的取代,造成了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成为城市居民和产业后备军,不得不依靠工薪收入维持生存。而新兴的资产阶级出于资本原始积累的需要,用延长工作日,降低工人工资,强迫工人在恶劣条件下劳动等各种残酷手段对工人进行剥削,工伤事故问题严重,工人的收入微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恶劣。而此时传统的家庭结构已开始解体,家庭已无力再对劳动者遇到的各种劳动和社会风险提供保障。在这种背景之下,工人开始自发组织私人保险和互助制度,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以及意外事故给自身及家庭带来的不幸。早在17、18世纪,英国就出现了由工人自己举办的“友谊社”和“工会俱乐部”等自助机构。在欧洲许多城市和乡村出现各种互助组织如“共同救济会”、“扶助社”和“矿工共济团”当会员遭到疾病、死亡、灾难等意外事故时开展互助互济。基金主要来源于工人自己缴纳的互助金。所有这些团体,由于组织松散、范围狭窄,不具有强制性,因而只能视其为现代社会保险的雏形。但是这种工人之间的互助组织对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二、现代社会保险的产生

19世纪后半叶,欧洲各国相继完成了工业革命,并确立了资本主义的社会政治经济新秩序。资本主义开始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开始日益暴露。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日益尖锐化,工人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与资产阶级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如捣毁机器、怠工、罢工等。随着斗争的不断深入,工人力量开始发展壮大,逐渐走上了政治舞台,阶级关系开始发生变化,加之劳动者的健康和生活保障问题日益得到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关注,这样就迫使资产阶级政府在对工人运动进行镇压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建立一种社会化的保护体系,来安抚工人阶级,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得以产生。

现代社会保险最早产生于德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统一。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雄心勃勃,同时又由于刚刚取得了普法战争的胜利,获得了法朗的战争赔款,决心加快国内经济发展,扩大殖民势力。时任德意志帝国首相的奥托·冯·俾斯麦很清楚,要想取得对内对外政策的胜利,关键在于安抚工人,调和劳资关系,给工人以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俾斯麦通过德皇威廉一世于1881年11月17日发表《黄金诏书》,宣布要建立“社会保险基本法”,声称“社会弊病的医治,一定不能仅仅靠对社会民主党进行过火行为的镇压,同时也要积极促进工人阶级的福利”。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德国开始设计并颁布一套新的社会政策,其中就包括社会保险政策。1883年,德国首先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规。它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随后,德国于1884年和1889年又分别颁布了《工伤保险法》、《养老、残疾、死亡保险法》,1911年德国政府又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共185条),将以前的社会保险条例合并,并增加了遗属保险。至此,德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已初步形成。

德国的社会保险政策的出台,顺应了当时工业生产加速发展的客观需要。虽然俾斯麦把实行社会保险看作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甚至明确表示“一个期待着养老金的人,是最守本份的,也是最容易统治的”,这体现了他建立社会保险的实质,但从客观效果来看,它对改善劳资关系,解除劳动者对各种劳动与社会风险的担扰,促进德国经济发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德国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后,与其面临同样处境的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纷纷仿效。奥地利于1887年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1888年建立了疾病保险制度,1906年建立了老年保险制度,1920年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法国于1898年实施了工伤保险制度,1950年实施了失业保险制度,1910年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英国于1908年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1911年实施了失业和疾病保险制度;瑞典于1891年实施了疾病保险制度,1901年实施了工业伤害保险制度,1913年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荷兰于1913年建立了老年保险制度,1916年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等。到20世纪20年代,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相继建立了各种社会保险制度,至此,社会保险制度在欧洲国家得以确立,并逐渐形成社会保险体系。

与此同时,前苏联作为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从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视为自己重要职责的角度出发,于1918年颁布了《劳动人民社会保险条例》,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保险原则和各项具体制度,对全体劳动者提供普遍的劳动保险,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

1929年至1933年发生了世界性的经济危机,造成巨大的社会震荡,使大量的工厂倒闭,大批工人失业。为稳定资本主义经济,适应垄断资本主义政治与经济利益的需要,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实现充分就业的凯恩斯经济学理论出现了,其基本观点是强调国家对社会安全应该负更大的责任,这一理论为社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治、社会和思想基础。美国政府以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为指导,把发展社会保险作为推行新政的一项内容。1935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社会保障法案》。该法案提出了雇主、工会和雇员保险的办法,对于劳动者死亡、年老、伤残、失业、职业病等,由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并确立了由联邦政府、州和地方政府共同参与、分级办理的社会保险体制。这标志着社会保险最终为西方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所接受。虽然比起欧洲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实施社会保险政策要晚得多,但却是第一个制定社会保障法案的国家。《社会保障法案》的颁布,意味着社会保险开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三、现代社会保险的发展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1973年第一次中东石油危机爆发的多年间,是社会保险制度蓬勃发展的时期。其主要标志:一是“福利国家”的诞生。1945年英国工党执政后,先后通过了《国民保障法》、《国民健康法》等一系列法案。随着这些法案的实施,英国宣布建成了“从摇篮到坟墓”均有保障的“福利国家”。随后,瑞典、挪威、丹麦、芬兰四国放弃了社会保险和社会扶助方式,实行普遍年金制度,建成了“福利国家”式的社会保险体系,其他西欧国家、北美洲国家、大洋洲国家、亚洲发达国家和地区,也相继宣布实施“普遍福利”政策。二是实行各种社会保险的国家从50多个增加到140多个。

这一时期,社会保险制度的蓬勃发展,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原因:首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出现,生产力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范围更加扩大。为了缓和国内的阶级矛盾、维持资本主义的统治,很多资本主义国家鼓吹所谓的“福利国家”政策,大规模地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其次,一大批亚非拉国家摆脱了殖民主义的统治,获得了民族的独立。新兴国家的大量出现,为社会保险的实行创造了客观条件;第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制度在许多国家确立,为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实行了新型的社会保险制度;第四,这一时期,从世界总体范围看属于相对和平时期,大多数国家都抓紧经济建设,经济的发展使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了可靠的物质基础,很多国家都在原有的水平上大大地扩展了社会保险的项目和范围,提高了保障的程度;第五,1952年第35届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对各项社会保障的基本准则、最低标准等作了集中的规定,形成了一部社会保障的国际法典,成为各国制定社会保险制度和解释社会保障问题的权威性文件。这是社会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四、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世界范围内的世纪社会保险制度转入一个放慢速度的调整改革时期。经过50-60年的迅速发展,一方面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另一方面也出现了不少弊端。特别是这一时期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通货膨胀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带来的社会保险资金入不敷出,这使高保障、高消费的“福利国家”政策已难以为继,迫使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不得不采取紧缩措施,放慢社会保险的发展速度而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改革。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过去那种适应计划经济的国家一包到底的社会保险方式也已不能适应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也存在着一个进一步改革完善的问题。

例如,一向以“福利国家”自诩的英国,害了“英国病”;被誉为“福利国家橱窗”的瑞典,也患上了“瑞典病”,并且成了连续执政数十年的瑞典社会民主党两度下台的重要原因。西方国家苦心构筑几十年的“福利大厦”的根基已开始动摇,一些经济专家大声疾呼“福利国家的末日已到”。针对上述问题,许多国家不得不对本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进行调整改革。改革的思路有两种:一是开源节流,即一方面通过开征社会保险收入所得税,提高投保费率,增加社会保险费收入。另一方面,改革养老金制度,提高退休年龄,改革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实行社会保险项目的给付标准随物价变动而不是随工资变动的新措施等,来减少社会保险费用的开支。另一种思路是实行社会保险私有化。有人主张国家应大大减少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不再以国家为主体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建议把已经社会化了的社会保险制度再私有化,以便发挥个人和私营组织的积极性,最终消除“普遍福利”的种种弊端。任务二 了解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业务描述

早在1994年,《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工作即已提上议事日程,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曾将其列入立法计划。1995年至2001年,《社会保险法》草案曾两度上报国务院,由于各方利益和观念冲突,最终没有得以通过和实施。

一审:2007年12月23日至29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社会保险法》草案首次提交审议。历时13载的社会保险立法正式破题。

二审:2008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社会保险法草案,设立了五个专门章节,分别详细规定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三审:2009年12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开幕,三审社会保险法草案。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增加“新农保”和城镇养老规定,明确医保基金先行支付义务。

四审:2010年12月,《社会保险法》通过四审五稿,以赞成票144票、反对票5票、弃权票9票的绝对优势最终出台。

问题:

我国的社会保险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从1949年我国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国家开始,社会保险经历了坎坷的发展历程,也在历史教训中总结出了宝贵的经验。总得来说,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时期:初创时期、调整和发展时期、停滞时期、重建和改革时期。一、初创时期(1951年—1957年)

1951年—1957年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第一个时期,称为初创时期。这段时间内,我国构建了一个社会保险体系。1951年2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简称劳保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律,也是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开始实施的起点。条例规定,当员工发生疾病、工伤、生育、年老时,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劳动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职工在一个企业里连续工作8年,休病假时就不会被扣太多工资,甚至一分钱都不扣,这就是所谓的“病假待遇”。按照劳保条例规定,企业要负担员工的医药费,所以很多企业跟大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被称为“合同医院”,员工拿着医院和单位共同出具的三联单到医院看病时,只需支付挂号费,看完病之后企业会和医院结账。职工发生工伤以后,在休工伤假期间,企业全额支付职工上班期间的工资和工伤医疗费,即使在此期间调整工资,也不受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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