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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19: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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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七

出版社:文化发展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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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胥引

华胥引试读:

上部

序一 一部影像化的奇幻历史剧

文/方文山《列子·黄帝》的记载中,黄帝忧于国家动乱,遂“昼寝而梦,游于华胥氏之国”,于梦中见到了自己的理想之国,等醒来便以此治国,海清河晏,天下大治,而后黄帝以梦中所见,谱成一曲,即名《华胥引》,传说若三段齐奏,则颠倒迷离,见众生万象,偿一切所愿——唐七公子此书,此名大概便出典于此。由此可见,唐七公子卓越的想象力之下,所依托的并不是凭空捏造想象,而是极其深厚的古典文学素养,这是现今作者大部分都缺乏,但是于写作上很重要乃至于必需的专业素养。作者在《华胥引》书中之章节段落的引名如“国破”“浮生尽”“一世安”等,都精练而颇具想象力,几乎都可以成为一个歌名来发挥,由此延展出具备中国古风的歌曲。还有其描景写物之用字遣词如画笔,时而如羊毫软宣,勾写婉约旖旎,哀感顽艳不可方物,时而是狼毫重墨,写家国历史浓墨重彩。一行一段的每一个描绘都极具画面感,再加上角色塑造之传神,勾勒人物性情之逼真,故事情节之环环相扣、引人人胜,让读者几乎觉得自己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场纸面上的电影,使读者在文字阅读行进间,仿佛观看了一幕幕影像化的历史剧。对我来说,《华胥引》是一本会摆放在书桌上、台灯边的小说,会在看完之后一次次地信手翻来,随意展开一页,都是一篇影像化的文字!

序二 人人都需要一次起死回生

文/许常德或许,只有透过死的过程,才能找到生的意义。或许,历史就是需要从时间流逝中,才能找到拥有的价值。在2012末日传说前,唐七公子的《华胥引》给了故事中的女主角一个新生的机会。女主角从死亡开始,在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下,牵引出一段一段玄妙的故事,借着一个可以让人梦想成真的秘术,展开了她的冒险!华胥引弹起的时候,弹奏者和祈愿者就会一起沉入秘术编织成的梦境中。梦境里误会可以解释,错误可以挽回,想说的话终于能说出来,想要的邂逅可以不必错过,于是皆大欢喜人人幸福,代价是一条命,从此沉溺在那个幸福的梦里。换了是你,你要不要?你有没有什么错误要拿生命去换?没有的话,恭喜你,不犯错,不伤人不伤己。有的话也恭喜你,并不是谁都会拿生命去换犯的错,也不是犯了错的人都想拿生命去换。肯去换,还有救。也或许不要以自身利益的角度,人才会公道地看待世事。这本书,要你经历的就是放下自我,拥抱全新的可能。

序三 她的故事里有着接近电影的画面感

文/姚谦我很少为人写序,因为我知道我不够资格。在文学创作里,我只不过是一个阅读者和小学生,在我眼里能写出一篇感人的文章和故事都是一件非凡的成就,我羡慕有这样才华与能力的人,我很乐意被他们引导入一篇一篇动人的故事与文章里。如果要我说出读后感,我可以滔滔不绝的说着,但是要我写序,那就太为难我了。但是这回有一点不一样,因为计划着退休后开始多写一些文字,而结识了一些出版社,因此有机缘抢先看到唐七公子的新作《华胥引》,因为在别人之前阅读了,所以也忍不住先说了阅读心得。之前我从未看过唐七公子的作品,只在一些评论里,看到有人对他有如下的评价:唐七公子文风流畅,情节跌宕,擅长用幽默的语言述说令人心伤的故事,感动无数痴情男女,被誉为虐心女王。现在因为好奇所以看完了《华胥引》,果然名不虚传!在她的故事里有着接近电影的画面感,就算这是一则古老的故事,却有着科幻小说的情节。小说里的角色与情感似古似今得跨越了时空的界限,于是在阅读起来更是天马行空的想象。看完了《华胥引》后,我对唐七公子本人也有了读者角度上的好奇,透过出版社的安排有机会跟她通了电话。电话那头的女子年轻而清脆的声音,跟我预期是一位深沉的作者完全不同。我特别好奇地问她是否看过《盗梦空间》这部电影,她笑着回答说:看过这篇小说的人都这么问过她,她的确看过这部电影,但是在写完这篇小说以后,这点更让我对她的想象力佩服不已。我想也只有在笔耕的世界里的人,借由一支笔才能翱翔在这样充满创意的空间,如同哈利·波特骑上了他那把扫帚。我衷心的期待她能继续带着喜欢她文笔的人们,往后随着她的笔不断地经历超越时空的旅行。

楔子

一、殉国的公主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们,但凡上了点年纪,大约都听过六十七年前发生在卫国王都里的一桩旧事。那桩事原本是个什么模样,如今已没人说得清。但关于此事的每一段评书,不管过程如何,填充故事的因果始终如一。因果说,卫国国君早些年得罪了陈国,四年后被陈国逮着一个机会,由陈世子苏誉挂帅亲征,直杀到卫国王城,一举大败卫国。软弱的卫王室选择臣服,卫国最小的公主叶蓁却抵死不从,盛装立在王都城墙上,上斥国主、下斥三军,一番痛斥后对着王宫拜了三拜,飞身跳下百丈城墙以身殉国。史官写史,将之称为一则传奇,更有后世帝王在史书旁御笔亲批,说卫公主叶蓁显出了卫国最后一点骨气,是烈女子。六十七年,大晁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当年事隔得太远,百姓们遥想它,已如遥想一段传奇。而叶蓁公主的殉国之举虽感人至深,褪去神圣和风华后,却不如一段风月那样长久令人沉迷。就像在陈卫之战中,最能撩起世人兴致的,始终是她与陈世子苏誉的那段模糊纠葛,尽管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大晁史书对苏叶二人的牵扯有所着墨,但着墨不多,只记了件小事,说陈世子苏誉在卫国朝堂上受降时,接过卫公呈上的传世玉玺,曾提问卫公道:“听闻贵国文昌公主乃当世第一的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尤其画得一手好山水,卫公曾拿这枚传世玉玺与她做比,不知本宫今日有没有这个荣幸,能请得文昌公主为本宫画一幅扇面?”文昌公主正是以身殉国的叶蓁的封号,取文德昌盛之意。史书上记载寥寥,当年的知情人在这六十七年的世情辗转中早已化为飞灰,这桩悲壮而传奇的旧事便也跟着尘光掩埋殆尽。民间虽有传说,也不过捞个影子,且不知真假。而倘若果真要仔细打点一番这个故事,却还得倒退回去,从六十七年前那个春天开始说起。二、国破六十七年前那个春天,江北大旱,连着半年,不曾蒙老天爷恩宠落下半滴雨。大晁诸侯国之一的卫国,虽建在端河之滨,也不过饱上百姓们一口水,地里靠天吃饭的庄稼们无水可饮,全被渴死。不过两季,大卫国便山河疮痍,饿殍遍地,光景惨淡至极。卫国国君昏庸了大半辈子,被这趟天灾一激,头一回从脂粉堆里明白过来,赶紧下令各属地大开粮仓,赈济万民。国君虽在一夕之间变做圣明公侯,可长年累下的积弊一时半会儿没法根除,开仓放粮的令旨一道一道传下去,官仓开了,粮食放了,万石的粮食一层一层辗转,到了百姓跟前只剩一口薄粥。百姓们眼巴巴望着官府赏赐的这口粥,不想这口粥果然只得一口,只够见谷玄时不至空着肚皮。眼看活路断了,百姓们只好就地取材,揭竿而起。出师必得有名,造反的百姓顾不得君民之道,只说,上天久不施雨,乃是因卫公无德,犯了天怒,要平息苍天的怒火,必得将无德的卫公赶下王座。谣言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一路传至王都深处,深宫里的国君被这番大逆不道的言论砸得惴惴然,立时于朝堂上令诸臣子共商平反之策。众臣子深谙为官之道,三言两语耍几段花枪再道声我主英明,便算尽了各自的本分。只有个新接替父辈衣钵的庶吉士做官做得不够火候,老实道:“都说雁回山清言宗里的惠一先生有大智慧,若能将先生请出山门,或可有兵不血刃的良策。”清言宗是卫国的国宗,为卫国祈福,护佑卫国的国运,这一代的宗主正是惠一。大约注定那一年卫国气数将尽,卫公派使者前去国宗相请惠一的那一夜,八十二岁高龄的老宗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谢世了。惠一辞世前留下个锦囊,锦囊中一张白纸,八个字囫囵了句大白话,说:“会盟方已,大祸东来。”卫公捧着锦囊在书房闷了一宿。房外的侍者半夜打瞌睡,朦胧里听到房中传来呜咽之声。惠一掐算得很准,刚过九月九,一衣带水的陈国便挑了个名目大举进犯卫国。名目里说年前诸侯会盟,卫公打猎时弓箭一弯,故意射中陈侯的半片衣角,公然藐视陈侯的君威,羞辱了整个陈国。陈国十万大军携风雨之势来,一路上几乎没遇到什么阻碍,不到两个月,已经列阵在卫国王城之外。全天下看这场仗犹如看一场笑话,陈侯手下几个不正经的幕僚甚至背地里设了赌局,赌那昏庸的老卫公还能撑得住几时。陈世子苏誉正巧路过,押了枚白玉扇坠儿,摇着扇子道:“至多明日午时罢。”次日正午,懒洋洋的日头窝在云层后,只露出一圈白光,卫国国都犹如一只半悬在空中的蟋蟀罐子。午时三刻,白色的降旗果然自城头缓缓升起,自大晁皇帝封赐以来,福泽绵延八十六载的卫国,终于在这一年寿终正寝。老国君亲自将苏誉迎入宫中,朝堂上大大小小的宗亲臣属跪了一屋子,都是些圣贤书读得好的臣子,明白时移事易,良禽该当择木而栖。午后,日头整个隐入云层,一丝光也见不着,久旱的老天爷却仿佛一下子开眼,突然洒了几颗雨。陈世子苏誉身着鹤氅裘,手中一枚十二骨纸扇,翩翩然立在朝堂的王座旁,对着呈上国玺的老国君讨文昌公主扇面的一席话,一字一句,同史书记载殊无二致。不过,苏誉并未求得叶蓁的墨宝,他在卫国的朝堂上对卫公说出那句话时,叶蓁已踏上王城的高墙。苏誉和叶蓁有史可循的第一次相见,在卫国灭亡的那个下午,中间隔着半截生死,百丈高墙。他甚至来不及看清传闻中的叶蓁长了如何的模样,尽管他听说她为时已久。听说她落地百天时,卫公夜里做梦梦到个疯疯癫癫的长门僧,长门僧断言她虽身在公侯家,却是个命薄的没福之人,王宫里戾气太重,若在此扶养,定然活不过十六岁。听说卫公听信了长门僧的话,将她自小托在卫国国宗抚养,为了保她平安,发誓十六岁前永不见她。还听说两年前卫公大寿,她作了幅《山居图》呈上给父亲祝寿,列席宾客无不赞叹,卫公大喜。细雨蒙蒙,苏誉站在城楼下摇起折扇,蓦然想起临出征前王妹苏仪的一番话:“传闻卫国的文昌公主长得好,学识也好,是个妙人,哥哥此次出征,旗开得胜时何不将那文昌公主也一道迎回家中,做妹妹的嫂子?”城墙上叶蓁曳地的衣袖在风中摇摆,那纤弱的身影突然毫无预兆地踏入虚空,一路急速坠下,像一只白色的大鸟,落地时,白的衣裳,红的血。城楼下的卫国将士痛哭失声。苏誉看着不远处那摊血,良久,合上扇子淡淡道:“以公主之礼,厚葬了罢。”

第一卷 浮生尽

第一章

四月,山中春光大好,消失六个月的君师父终于从山外归来。这意味着,我的前肢和躯干不久就可以拆线了。六个月来,我一直保持全身缠满纱布的身姿,起初还有兴致晚上飘出去惊吓同门,但不久发现被惊吓过一次的同门们普遍难以再被惊吓一次,而我很难判断哪些同门是曾经已被惊吓过的,哪些没有,这直接导致了此项娱乐的命中率越来越低,渐渐便令我失去兴致。两个月后,我已经有些受不了了。很多同门以为我是受不了每天缠着纱布去药桶里泡四个时辰,其实不然,泡澡有益身心,只是泡完之后还要裹着湿答答的纱布等待它自然晾干,令人痛苦非常。这种痛苦随着大气温度的降低而成反比例增长。后来,我想,所有不世出的英雄们在成为英雄的过程中,总是受到他们师父别出心裁的栽培,君师父必是借此锤炼我的毅力和决心,想通此处,即使户外结冰的寒冬腊月,我也咬牙坚持,且从不轻言放弃,哪怕因此伤寒。坚持了半年,经过反复感染伤寒,我的抗伤寒能力果然得到大幅提升,和君师父一说,他略一思索,回答:“啊……我忘了告诉你澡堂旁边有个火炉可以把你身上的纱布烤烤干了,哈哈哈……”君师父是君禹教宗主。君禹教得名于君禹山,君禹山在陈国境内。据说开山立教的祖宗并不姓君,而是姓王,出身穷苦,父母起名王小二。后来王小二祖宗从高人习武,学成后在君禹山上立教,但总是招不到好徒弟,一打听才知道,别人一听说君禹教宗主叫王小二,纷纷以为这是个客栈伙计培训班,招的徒弟学成以后将输送往全国各地客栈从事服务行业。王小二祖宗迫于无奈,只好请了个附近的教书先生帮他改名,教书先生纵观天下大势,表示慕容、上官、南宫、北堂、东方、西门等大姓均已有教,东郭和南郭这两个姓虽然还没立教,但容易对品牌造成稀释,效果就跟大白鹅麻糖怎么也干不过大白兔麻糖一样,倒不如就地取材,跟着君禹山,就姓君,也可以创造一个复姓,姓君禹。但考虑创建复姓要去官府备案,手续复杂,不予推荐,还是姓君最好,而且君这个姓一听就很君子,很有气质。王小二一听,心花怒放,从此便改姓君,并听从教书先生建议,将小二两字照古言直译了一下,少双,全名君少双。王小二化名君少双后,果然招收到大批好弟子,从此将君禹教发扬光大。君师父正是开山祖师君少双的第七代后人。我从小就认识君师父,那时我还生活在卫国的国宗——清言宗里,我此生的第一任师父——惠一先生也还活得好好的,牙好胃口好,连炒胡豆都咬得动。君师父就带着他儿子住在清言宗外,距雁回山山顶两里处的一间茅草棚中,常来找我师父下棋。师父带我去山顶看日出时,也会在他的茅棚叨扰一宿。他们家只有一张床,每次我和师父前去叨扰,总是我一个人睡床,他们仨全打地铺。这让我特别喜欢到他们家叨扰,因为此时,我是很不同的。后来,我将自己这个想法告诉了君玮,君玮就是君师父的儿子。君玮说:“可见你骨子里就该是一位公主,只有公主才喜欢与众不同。”但我不能苟同他这个见解,公主不是喜欢与众不同,而是习惯与众不同,最主要的是没有人敢和公主雷同。而习惯和喜欢之间,实在相差太远,这一点在我多年后临死之前,有很深刻的体会。君玮其实是一个博古通今的人,他精通历朝历代每一个皇帝的所有小老婆,甚至包括微服私访时有了一夜情却没来得及娶回去的。君玮的看法是,家事影响国事,国事就是天下事,而皇帝的家事,基本上都是小老婆们搞出来的事。其实只要皇帝不娶小老婆那就没事,但这对一个皇帝来说实在太残忍,皇帝觉得不能对自己这么残忍,于是选择了对天下人残忍。君玮的思路是,和谐了皇帝的小老婆们,就是和谐了全天下,此后,他一生都致力于如何和谐皇帝的小老婆。除了这件一生的事业,君玮还有一个兴趣,那就是写小说。但这个兴趣让君师父很不齿,君师父希望他能成为一个享誉一方的剑客,只要他一写小说,就会没收他的稿纸并罚他抄写剑谱,于是他只好把文学和武学结合在一起,在抄写剑谱的过程中进行小说创作。你会发现经君玮抄过的剑谱总是大为走形,比如他写:“每日阳时,她用一双素手脱去一层一层繁复的衣衫,将净瓷般的身体裸露在日光下。那是一处极寒的所在,她坐在一张泛着冷光的寒冰床上,冷,很冷,非常冷,她就那么盘腿坐着,面北背南,将气息运行圆满的一周。她不知道,十丈远的重重冬蔷薇后,正有一双漆黑的眼睛,一寸一寸地抚摸她的肌肤。”基本上没人想得到这其实是四句剑谱心法“极寒阳时正,独坐寒冰床,裸体面朝北,气行内周寰”。后来,君玮成了小说写得最好的剑客和剑术最高强的小说家。我因独自长在清言宗,宗里的规定是男人不得留发,全宗两千来号人,除了我以外全是男人,导致整个清言宗只有我一个人留长头发。这让我在初具性别意识时,很长时间内都以为女人和男人的最大区别在于女人有头发而男人们全是秃头。于是,理所当然,我认为君师父和君玮都是女人,出于同性的惺惺相惜之感,我和他们走得很近。很自然的是,后来我终于明白他们父子俩都是男人,但那种想法已根深蒂固,导致此生我再也无法用男女交往的心态面对君玮,一直把他当成我的姐妹,故事本该是青梅竹马,却被我扭转成了青梅青梅。三岁时,我在偶然的机缘下得知自己是卫国公主,但对这件事反应平静。主要是以我的智慧,当时根本不知道公主是什么东西。君玮比我大一岁,知道得多些,他说:“所谓公主,其实就是一种特权阶层。”我问:“特权是什么?”君玮说:“就是你想做的事就可以做,不想做的事就可以不做。”听了他的话,当天中午我没有洗碗,晚上也没有洗衣服,结果被师父罚在祠堂里跪到半夜。从此以后,我彻底忘记了自己是公主这件事。也就是在同一年,师父看我心智已开,正式着手教我琴棋书画。师父的意思是,人生在世,能有个东西寄托情怀总是好的。如果我能够样样精通,自然最好,算是把我培养成了大家;如果只通其中一样,那也不错,至少是个专家;如果一窍不通,都知道一点,起码是个杂家。我问师父:“万一将来我不仅不通,还要怀疑学习这些东西的意义呢?”师父沉吟道:“哲学家,好歹也是个家……”不知为什么,君玮明明没有拜师父为师,却能跟随我一同学习。师父的官方解释是,学术是没有国界、不分师门的,君玮私下给我的解释是,他爹送了师父十棵千年老人参。果然,学术是无国界的,国界是可以被收买的。和君玮一起上课,写字画画还能忍受,但弹琴时就很难受。初学琴时,我和君玮一人一张琴,分坐琴室两端对弹。直接后果是,在我还不懂得何为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年纪里,首先明白了何为魔音贯耳腐骨蚀魂。我们彼此觉得对方弹得奇烂无比,令自己非常痛苦,并致力于制造出更加匪夷所思的声音好让对方加倍痛苦,以此报复。在我的印象中,琴是凶器,不是乐器。这也是为什么我学会了用琴杀人,却始终学不会用琴救人,完全是君玮留给我的心理阴影。而在我学会杀人之后,想要依靠我的琴音得救的人,全部死去了。我在十岁的时候捡到一只刚睁眼的虎崽,这只老虎跟随了我一生,最大限度地表现出了一头禽兽的忠诚。虽然回想当年,我和君玮捡它的本意不过是为了把它吃掉。那时正遇上君玮他爹被我师父说动,立志做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并身体力行,搞得君玮三月不知肉味,而我在国宗里鲜少吃肉,正是我们俩对肉最向往的时节。后来之所以没吃成,完全是因为我们觉得还可以把它再养大一点,这样就能既蒸又煮连炖带炒,说不定还有剩。现在想来,能够忍住欲望没有当场宰掉小黄烤烤吃了,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小黄正是这头老虎的名字,后来经过鉴定,发现它所属的虎种相当名贵。我和君玮都很高兴,觉得可以把它卖掉,这样我们就发财了,但苦于找不到门路,只好不了了之。等到我们有门路的时候,都已成年,最主要的是纷纷变成了有钱人,不用再拿小黄换钱。这让我们十分感叹,人生大抵如此,发财的道路总是艰辛。命运安排我每次遇上大事时总是孤身一人,并且必然受伤。师父说:“你听过没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伤筋动骨……”我能想象上天降到我身上最大的任莫过于等师父死后继承他的衣钵,成为下一任宗主,但后来君玮把宗规偷出来给我看,宗规里明文规定了女人及人妖均不得在国宗内担任要职,从而破灭了我的一个梦想。很多人在梦想破灭之后迅速堕入歧途,山下就有个刺客因业绩不好而退隐江湖,改行杀猪,还有个书生在科举落第后改写淫秽小说并兼职画春宫图。但我始终认为做梦和娶妻性质差不多,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并且新的往往比旧的更好,旧梦破碎是因为新梦想即将到来,而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断然没有理由消沉。我对君玮表达这个看法,君玮思索一阵,认为有理,下午便去山下安慰刚死了老婆的王木匠,道:“你老婆死了是因为即将有新老婆来嫁给你,新老婆肯定比你旧老婆好,这是件大喜事啊,你表现得高兴点,别这么伤心。”被王木匠挥舞着扫把撵了半条街。君玮不能理解,且有些受伤,我安慰他:“世人都习惯在真相面前表露出狰狞的一面,以掩藏内心的羞涩。”在宗主梦破灭的那个夜晚,我的做法是,日暮时晃出宗门,前去林中打坐打鸽子,转换心情,寻找灵感,建立新的梦想,重树信心。由此也可以看出,我实在要算一个积极向上之人。除此之外,这种积极还表现在一些私生活上,比如我一直毫不怀疑,倘若日后自己有一个夫君,他又不幸死在前头,我势必会在他断气当夜就收拾行装出门,前去大千世界寻找新的夫君。而截至那个夜晚,我受君师父感染,习惯性以为自己将来的夫君必然就是君玮,常常看着活蹦乱跳的他无限忧虑,想着:啊呀,我怎么能在面前这个人刚刚断气时就马上出门寻找第二春啊?好在该想法只持续到我十四岁时、打算重塑梦想的这个仲夏夜。关于仲夏夜,有一切美好的词汇可以形容,最切实的说法却往往残忍。据说仲夏夜时毒蛇凶猛,宗里已有三名弟子因在此时节外出而死于蛇祸,望各位弟子引以为戒,各自珍重。我年纪幼小,总相信自己很特别,断不会重蹈那三个倒霉蛋的覆辙,这趟外出便没有携带雄黄,如今想来,当年死于蛇口的那三个师兄必然也以为自己很特别。人人都以为自己特别,看在他人眼中却无甚特别,看在蛇的眼中就更不特别了。估计对于毒蛇们来说,只有带了雄黄的人才特别。幼时我们总是追求和他人的不同之处,长大却总是追求和他人的共同之处,如果能反过来一下,岂不正好,至少三位师兄的三条小命说不定能就此保住,哪怕成为植物人。而作为同样不带雄黄的人,显然毒蛇对我是很一视同仁的。一尾娇小的白唇竹叶青狠狠地在我小腿上咬了一口,毒液通过血液循环往身体各处,我摇晃了一会儿,缓缓倾倒,意识模糊之际,终于领悟了本段落前半部分陈述的道理。接着还回忆了一下那幅画了两天的山中古寺图是否已裱好,回忆完之后觉得生无可恋,可以安息,遂安详地闭上眼睛等死,并再也睁不开了。就在那时,鞋子倾轧过落叶枯枝的微响由远及近,停在我的身边,一双手臂将我凌空抱起,鼻尖传来清冷梅香,可想象星光璀璨,静夜无声,满山盈谷的,那是二月岭上梅花开。我醒来时感觉身体内部血液涌动,齐向下腹聚集,手抚上裹肚,阵阵温痛。脚踝处被蛇咬的地方麻木不仁,却贴着一个温软物体,而膝盖弯曲,小腿被某样东西凌空支起,像一根绷紧的皮绳。整体感觉如此古怪,我忍不住要睁开眼睛看看是怎么回事。结果睁眼偏头,却看见要命的场景。环境是山洞一个,石床一张,我躺在这张石床上,而白色月光下,右脚小腿正被一个男人紧紧握在手中。他手指修长莹白,从姿势及触感辨别,脚踝处伤口紧贴的正是他的嘴。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面,且这侧面还大部分被头发挡住,令人很有一撩他头发的冲动。他没有发现我醒来,一身玄青衣衫,只静静坐在石床侧沿,唇贴着我的脚踝,宽长的袖摆沿着他抬起的我的小腿一路滑下,低头能瞥见衣袖上繁复的同色花纹。周围物什全都失色,朦胧不可细看,他漆黑的发丝扫过我的脚背。可想如果不是这样的场景,一位曼妙少女和一位翩翩公子的相遇,该是像书法大家的草书一样行云流水。而很自然的是,我自以为被人轻薄,顺势便给了他一脚。这一脚踢得太用力,引起连锁反应,身体某个难以言说的部位顿时血流如注。我和他第一次相见,踢了他一脚,结果踢出我的初潮。他自然没有被踢到,在我右脚猛然发力前已不动声色后退一步,可见他的身手了得。而我完全没发现他到底是怎么突然从坐姿变为了站姿,可见他的身手着实了得。我眯着眼睛看他,在洞口照进的白月光中,他身姿高大挺拔,一枚银色面具从鼻梁上方将半张脸齐额遮住,面具之下嘴唇凉薄,下颌弧线美好。有片刻的寂静。他擦拭掉唇上残留的血痕,唇角微微上翘:“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但我被身体的大规模出血惊吓,不能说出什么解释的话,张口便是一阵哇哇大哭,并且在哭泣的过程中,过度使用小腹运气,导致下身渐渐有血污渗透裙子,一层漫过一层,越染越严重。而最令人不能忍受的是,那天我穿的是一条白裙子。他的视线渐渐集中在我的裙子上,顿了半天,道:“葵水?”我抽泣说:“谢谢,我不渴,但我可能是得了败血症,马上就要死了。”他继续关注了会儿我的裙子,咳了一声:“你不会死的,你只是来葵水罢了。”我大为不解:“来葵水是什么?”他犹豫了一下:“这件事本该你母亲告诉你。”我说:“哥哥,我没有母亲,你告诉我。”很难想象,我会从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男人身上获得关于葵水的全部知识。但更加难以想象倘若由师父他老人家亲口告诉我“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时,会是什么模样。连苍天都觉得这太难为一个七十九岁的老人家,不得不假他人之口。他说他叫慕言。当然这不会是他的真名。假如一个人脸上戴着面具,名字必然也要戴上面具,否则就失去了把脸藏起来的意义。而我告诉他我叫君富贵,则纯粹是担心这人万一是我那从没见过面的爹的仇人,一旦得知我是我爹的女儿,一怒之下将杀人泄愤。历史上有诸多例子,表明很多公主都曾被他们的老子连累送命,再不济也会被连累得嫁一个和想象出入甚大的丈夫,导致一生婚姻不幸。就这样,我们在山洞里待了四五天,喝的水是洞外的山泉,吃的东西是山泉里野生的各种鱼类。据说我不能立刻回去,因为毒还没有解完,而慕言表示,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半途而废不是他的风格。我每天需要吃一种药,然后从手腕入刀割个口子,放半杯血。当我放血的时候,慕言一般坐在床前的石案旁抚琴。琴是七弦琴,蚕丝做的弦,拨出饱满的调子,具有镇痛功能。每次慕言弹琴,我总会想起君玮,还有他那令人一听就简直不愿继续在世上苟活的弹琴水平,进而遗憾不能让他来听听面前这位奏出的天籁之音,好叫他羞愤自杀,再也不能贻害世人。五天里,我一直很想把慕言脸上的面具扒掉,看看面具底下的脸到底长什么样,但一想到结果可能被他砍死,实在不敢轻易造次。这完全是人的好奇心作祟,有时候有些事根本不关你的事,却非要弄一个明白,真是没事找事。第六天下午,我觉得脚伤已好得差不多,能够直立行走了。慕言撩起我裤脚端详了会儿,道:“不用继续放血了,明日一早我便送你回去吧。”没想到分别来得这样迅捷,关键是还没成功扒开他的面具,我一时不能接受,愣在那里。他说:“不想走?”我摇头说:“没有没有,但是,哥哥,你不和我一起走吗?这个山洞没有太多东西,你也不像是要在此处久居。”他沉吟说:“我不走,我得留在这里。”我说:“可你留在这里做什么呢?你一个人,没有人陪你聊天,也没有人听你弹琴。”他低头拨琴弦:“等人,我怕我走了,我要等的人就找不到我了。”我顿时陷入一个尴尬境地,再问下去仿佛已涉及他人隐私,不问下去又一时找不到话题转移。我说:“这个……”他已从石案前站了起来,笑道:“说到就到,今天可真是运气。”我抬头看,高阔的山洞口,不知什么时候,已站了一堆蒙面的黑衣人。在我看向他们的一刹那,这些人纷纷亮出自己的兵器。拔兵器的动作就像他们的服装一样统一,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纪律的团队,而难得的是,拔出的兵器也很统一,明晃晃一把把镰刀排得很整齐。当然,后来我知道这些东西虽然长得像镰刀,其实有一个学名,叫弯刀,一字之差,前者用来割草,后者用来割人头。我因鲜少下山,没见过世面,被前边一字排开的十几把镰刀威慑,情不自禁往后缩了一下。慕言移步将我挡住,身姿翩翩站在我前面,我担心道:“你有家伙没有?”没等他答话,那十几把镰刀已经发难。他将我一把推开,纵身一跃,玄青色长袍在黑衣白刃之间辗转,我看得眼花缭乱。他动作快得没谱,我睫毛都不敢动,也只看得清他偶尔一两个动作,比如从后面握住某个黑衣人的手腕,侧身带着那人转半个圈,手上的镰刀就正好割断身后另一个打算砍他一刀的黑衣人的脖子,鲜血飞溅,他还来得及往旁边腾挪几步闪避骤然飞溅的血浆。不过片刻工夫,在场的十来个黑衣人已被他解决得还剩两三个。最后一个见大势已去,一把镰刀直直朝我飞过来。师父一生最恨聚众斗殴,从没教过我近身格斗,眼见那刀越飞越快,直取我咽喉,我吓得动都不敢动。这真是最糟糕的状况。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这时候我是被吓得腿软,一下子支撑不住趴在地上,那刀打着旋儿一路向前飞过我的头顶,我就正好躲过一劫。可偏偏身体太好,即使被这样惊吓,腿都软不了,简直是个活靶子。正当我以为必死无疑时,一片玄青色突然笼罩而下,就像雨过天晴云破,苍穹从高处压下,我的腿终于软在他这一压之下。慕言将我搂在怀里,腾空用脚轻轻一踢,那镰刀又打着旋儿回去了,且更快更急。“哧——”刀入肉的声音在静空中响起,扔镰刀的黑衣人不敢置信地低头瞧着肚子外头的刀柄,缓缓跪在地上。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而这位大哥明显是不敢相信天道居然轮回得如此有效率。一片空死的寂静中,慕言道:“真好奇我那个不成才的弟弟平日是怎么教导你们的,如果我是你,在进洞之初就杀了这个小姑娘,先乱了对方的阵脚,还好你最后悟过来了,可也晚了。”肚子插着刀的黑衣人还没死绝,瞳孔越来越大,哆嗦着道:“你……”慕言淡淡道:“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未免太小看我这个做哥哥的了。”黑衣人不再说什么,只低下头去,颤颤巍巍伸出手指,看样子是想把镰刀拔出来,慕言突然用手捂住我的眼睛,洞里传来一阵难以形容的痛吼,我说:“他在做什么?”慕言说:“陈国有一个传说,带着兵刃往生的人,来生还得做武人。”我说:“那他是想做个文人?”慕言放开手:“也许他只想做一个贩夫走卒。”此前很多年,我一直坚信,人不能毫无道理地去做某件事,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比如说当厨房做了我不爱吃的菜,我就跑去问掌勺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今天不做炒土豆丝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坚持问上一个时辰,一般来说,第二天我们的饭桌上就会出现炒土豆丝。这件事告诉了我们求知欲的重要性,知之才幸福,不知不幸福。从十四岁到十七岁,期间三年,我多次回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慕言,结论是他在和我毫无关系的情况下,七天之内连救了我两次。君玮认为我的喜欢不纯粹,只是说着玩玩,而真正的喜欢应该没有理由不问原因。可我觉得理由之于喜欢,就像基石之于楼阁,世上从来没有无须基石的楼阁,也不应该有毫无道理的喜欢。我对慕言的感情建立在两条性命上,这就是说,这世上除了我的命,再不该有东西比它更加纯粹强大。君玮无法理解我的逻辑,主要是因为他自身没有逻辑。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涌泉之恩无以为报,东陆的规矩是,无以为报时我们一般以身相许。如果那时我意识到自己情窦初开,在慕言出手相救时就已默默喜欢上他,一定会把自己许配给他。可那个恰好的时刻,在他的手离开我眼睛时,我心如擂鼓,却不知擂鼓的原因。我问他:“你刚才为什么要救我呢?”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我说:“如果我是个大姑娘呢?”他转身将我拉进洞,笑道:“那就更不能不救了。”我本来有绝佳的机会,但没有把握住,痛苦的是即使失去这个机会我仍一无所知,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微微勾起的唇角,半晌说:“哥哥,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我送你一幅画好吗?我画画画得还可以,你要我给你画幅画吗?”洞里光线正好,他微微偏头看我:“哦?”偏头的角度和说话的声调都是那样恰到好处。我顿时被迷惑,忍不住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四处寻找,可恨洞里没有笔墨。虽可取火堆里的木炭做笔,在草纸上画一幅炭笔画,可前几天为了方便,我把所有草纸均裁成了巴掌大小的纸片,勉强能在上面画个鸡蛋,画人就实属困难。慕言看我在洞里寻找半天,拿着一叠草纸不知所措,大约明白,不知从哪里取来一根木棍,递给我道:“用这个吧,若你真想拿一幅画来报答我,画在地上也是一样的。”我握着木棍研究了好一会儿,颤颤巍巍下笔,但好比一个绣花的绝世高手,即便再绝世也无法用铁杵在布匹上织出花纹,我和她们遭遇了同样的尴尬。我本意是想画慕言凌空而起徒手撂倒两个黑衣人的英姿,画完后,他端详半天,道:“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那时我给慕言留下的印象即是如此,可以将猴子摘桃和狗熊爬树画得如出一辙的自以为很会画画的小姑娘。如今我已能用棍子在地上画出栩栩如生的人像,却始终没有办法再找到慕言修正他对我的印象。君玮说:“也许他觉得你画出一个东西,能够像任何一个东西,这很有才华呢。”君玮能有此种想法,说明他已是一个剑客的思维,而画画和使剑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若使剑,你使出一招,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招,这就是绝世的一招剑术。而画画,你画出一个东西,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个东西,这幅画就卖不出去。我和慕言受命运指使,在一起待了将近七天。第七天夜里,我入睡后,他离开了山洞。我独自一人在洞里等了四天,但他没有再回来。四天后我不得不离开,主要是仲夏时分,尸首不易保存,洞口颠三倒四横着的黑衣人们纷纷腐烂,招来很多苍蝇,将人居环境搞得很恶劣。如果我和他相遇在冬天,在我懵懂不知世事的这个年纪,必然就此等下去,直到我将为什么要等他的理由想通。想通了就更有理由等下去,直到有一天他来,或者他永远不来,但那是另一段故事了。而事实上,我带着些微惆怅很早离开,离开时我以为自己等他四天只是为了和他正式道个别。显然,这是一个太过纯洁的想法,我早早解放了自己的心灵爱上慕言,却没能同时解放自己的心智认识到自己爱上了慕言,这就是我错过他的原因。当我走出这个山洞,走出相当一段距离,回头望,才发现它就位于雁回山后山。此后两年,雁回山后山成为我最常去的地方。而在君玮强迫我阅读了他最新创作的一部意识流艳情小说后,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不时想起慕言,为什么没事就要去后山晃荡几圈,原来我像书中女子一样,春心萌动了。唯一和书中女子不一样之处在于,她在春心萌动前就对自己的情郎了如指掌,而我对慕言萌生爱慕之心,却基本不知道他家住何方、年龄几何、有无房马,房子和马匹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偿还,家中是否还有双亲、双亲和他是分开住还是住一起……自从知道自己爱上慕言,我就一直在找他,然而,像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即便动用了我亲生爹妈那边的关系,也找不到他。我原本想他或许是陈国人,但在这个更换国籍比更换女人还要容易的时代,也许他今日以陈国为家,明日就是我卫国子民了,总之从国籍入手寻找的想法破产,但除国籍之外,已没有任何线索。如今回想我生前的少女时代,最美好的十五六岁,却都在茫茫寻找中碌碌度过,最关键的是这寻找还毫无结果,令人死都无法瞑目。后山枫树两度被秋霜染红,我活到了十六岁。传说我在十六岁前不能沾染王室中物,否则就要死于非命,由此父王将我托付给清言宗,指望能免我一劫。我能顺利活过十六岁,大家都很高兴,觉得再无后顾之忧,第二天就立刻有使者前来将我接回王宫。临走时,我和君玮洒泪挥别,将小黄托给他照顾。因小黄需要山林,而卫王宫是个牢笼。此时,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开君禹教隐居到清言宗附近的君师父已带着君玮认祖归宗,并接手君禹教成为宗主,这就是说,作为君禹教少宗主,君玮已经足够有钱,能独自担负小黄的伙食费了。我和君玮约定,他每个月带小黄来见我一次,路费自理。父王封我为文昌公主,以此说明我是整个卫王宫里最有文化的公主,但师父时常抱怨,我学了十四年,不过学得他一身才学的五分之一。如此看来,我这样的文化程度也能被说成很有文化,说明大家普遍没有文化。我的上面有三个哥哥十四个姐姐,一直困扰我的难题是,他们每个人分别应该对应父王后宫中的哪位夫人。三个哥哥个个都很有想法,令父王感觉头痛的是,大哥对诗词歌赋很有想法,二哥对女人很有想法,三哥对男人很有想法,总之没有一个人对治国平天下有所想法。父王每每看着他们都愁眉不展,只有到后宫和诸位夫人嬉戏片刻才能暂时缓解忧虑。我初回王宫,唯一的感觉就是,在这诸侯纷争群雄并起天下大乱的时代,这样一个从骨子里一直腐朽到骨子外的国家居然还能偏安一隅存活至今,实属上天不长眼睛。假如我不是卫国人,一定会强烈建议当局前来攻打卫国,它实在太好被攻克。我从前并不相信父王的那个梦和他梦中的长门僧。倘若命运要被虚无的东西左右,这虚无至少要强大得能够具体出来,比如信仰,比如权力,而不是一个梦境。但命中注定我要死于非命,这真是躲都躲不过的一件事。我死于十七岁那年的严冬。那一年,卫国大旱,从最北的瀚荷城到最南的隐嵇城,遍野饿殍,民不聊生,国土像一张焦黄的烙饼,横在端河之滨,等待有识之士前来分割。而那一天,陈国十万大军就列于王都之外,黑漆漆的战甲,明晃晃的兵刃,他们来征服卫国,来结束叶家对卫国八十六年的统治。师父在此前两个月谢世,临死前也没有想出办法来挽救卫国,我是他的嫡传弟子,这就是说,我们的思维都是一脉的思维,他想不出办法,我更想不出办法。初回王宫时,我认为自己职责所在,花费时日写了一本《谏卫公疏》上呈,发表了对现有政体的个人看法,得到的唯一反馈是,父王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这个字写得还不错,此后将我幽禁。只因卫国是大晁版图上一个边缘化国家,王都的政治春风在绵延数百万拓的土地上吹拂了八十六年也没能吹拂到卫国来,即便王都中女人已能做官,卫国的女人却从来不得干政,再加上我们是一个男耕女织的国家,这导致女人一般只有两个功能,织布和生孩子。在国将不国之时,父王终于打算听一听我的看法,但此时我已没有任何看法,给出的唯一建议是,大家多吃点好吃的东西,等到国破时一起殉国吧,于是我再次被父王幽禁。他摸着胡子颤抖道:“果真是从小在山野里长大,作为一国公主,你就对自己的国家没有一丝一毫感情吗?”父王的一顿训斥后,我的无血无泪之名很快传遍整个宗室王族。哥哥姐姐们无不叹息:“蓁儿你书读得这样多,却不知书中大义,你这般冷情薄幸,父王错疼了你。”这真是最令人费解的一件事,本该正经的时候大家通通不正经,结局已经注定,终于可以名正言顺不正经了,大家又通通假装正经,如果能将这假装的正经维持到最后一刻,也算可歌可泣,但大家明显没有做到。而身为王族,他们本该做到。在我的理解里,王族与社稷一体,倘若国破,王族没有理由不殉国。冬月初七,那日,天空有苍白的阴影。陈国军队围城三日不到,父王已选择投降,再没有哪个国家能像卫国亡得这样平静。书中那些关于亡国的记载,比如君主自焚、臣属上吊、王子公主潜逃,全然没有遇到。只是女眷们有过暂时的骚乱,因亡国之后,她们便再不能过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但趁乱逃出王宫,除非流落风尘,否则基本无法生存,况且王宫根本没有乱,一切都井井有条,完全没有逃出去的条件。她们思考再三,最终决定淡定对待。在内监传来最新消息后,我穿上自己平生以来最奢侈的一件衣裳。传说这件衣裳以八十一只白鹭羽绒捻出的羽线织成,洁白无瑕,唯一缺点就在于太像丧服,平时很难得有机会穿上身。午时三刻,城楼上白色的降旗在风中猎猎招摇,天有小雨。卫国干旱多时,干旱是亡国的引子,亡国之时却有落雨送葬。我登上城墙,并未遇到阻挡,城中三万将士解甲倒戈,兵器的颜色看上去都要比陈军的暗淡几分。兵刃是士气的延伸,国破家亡,却不能拼死一战,将士们全半死不活,而兵刃全死了。这城墙修得这样高。修建城墙的国主认为,高耸的城墙给人以坚不可摧的印象,高大即是力量。但如此具象的力量,敌不过一句话,敌不过这一代的卫国国主说:“我们投降吧。”放眼望去,卫国的版图看不到头,地平线上有滚滚乌云袭来,细雨被风吹得飘摇,丝线一样落在脸上,黑压压一片的陈国军队,肃穆列在城楼之下。最后一眼看这脚下的国土,它本该是一片沃野,大卫国的子民在其上安居乐业。身后踉跄脚步声至,父王嘶声道:“蓁儿,你在做什么?”一夕间,他的容颜更见苍老。他上了岁数,本就苍老,但保养得宜,此前我们一直假装认可他还很年轻,但此时,已到了假装都假装不下去的地步。我其实无话可说,但事已至此,说一说也无妨,他被内监搀扶着,摇摇欲坠,我在心里组织了会儿语言,开口道:“父王可还记得清言宗宗主,我的师父惠一先生?”他缓缓点头。风吹得衣袍抖动,稍不留神便将声音扯得破碎,不得不提大音量,三军皆是肃穆,我裹紧衣袍,郑重道:“师父教导叶蓁王族大义,常训诫王族是社稷的尊严,王族之尊便是社稷之尊,半点践踏不得。可父王在递上降书之时,有否将自己看作社稷的尊严?倘若叶蓁是一国之君,断不会不战而降,令社稷受此大辱。父王自可说此举是令卫国子民免受战祸,可今日陈国列兵于王都之下,自端水之滨至王都,一路上皆踏的是我大卫国子民的骸骨,城中三万将士齐齐解甲,又如何对得起为家国而死的卫国子民?今日在此的皆不是我卫国的好男儿,卫国有血性的好男儿俱已先一步赴了黄泉,葬身阴司。叶蓁虽从小长在山野,既然流的是王族的血,便代表社稷的尊严,父王你领着宗室降了陈国,叶蓁却万万不能。倘若叶蓁只是一介平民,今日屈服于陈国的铁蹄之下无话可说,可叶蓁是一国公主……”雷声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我转身瞧见城楼下,不知何时立了个身着华服的公子,身姿仿佛慕言,一眨眼,又似消失在茫茫雨幕之间。父王急道:“你是个公主又怎么,你先下来……”这一场雨真是浇得透彻,若半年前也有这么一场雨,卫国可还会如此神速地亡国?可见冥冥自有天意。我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抬头望着高高的天幕,一时之间涌起万千感慨,可以用一句话总结:“社稷死,叶蓁死,这本该是一个公主的信仰。”我从城楼跌落而下,想师父一直忐忑怕把我培养成一个哲学家,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终于还是成了一个哲学家,走进自己给自己设的圈,最终以死作结。此生唯一遗憾是不能再见慕言一面。那个夜晚,星光璀璨,他抱起我,衣袖间有淡淡冷梅香。他说:“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他说:“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他说:“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也许他早已忘了我,妻妾成群,孩子都生了几打,不知道有个小姑娘一直在找他,临死前都还惦记着他。风里传来将士们的呜咽之声,和着噼啪的雨滴,我听到戍边的兵士们常唱的一首军歌,深沉的调子,悲凉的大雨里更显悲凉。我躺在地上,睁不开眼睛,感觉生命正在流逝,有脚步声停在身旁,一只手抚上我的脸颊,鼻间似有清冷梅花香,但已很难辨别这到底是不是幻觉,我挣扎开口道:“哥……哥。”脸颊上的手颤了一颤。我不能像一位公主那样长大,却像一位公主那样死去。我死在冬月初七这一日,伴随着卫国哀歌:“星沉月朗,家在远方,何日梅花落,送我归乡……”

第二章

我死后,据说陈世子苏誉下令将我厚葬,入殓出殡皆按的公主礼制。父王母妃原本第二天就要被押往陈都昊城,因我的葬礼耽搁,推延一日。出殡之时,宗室王族均被要求前来观瞻,回头须写一篇心得体会,谁都不敢缺席。而王都里残存的百姓们也纷纷自发围观,以至于王宫到王陵的一段路在这一天发生了百年难得一遇的交通堵塞,路两旁的住户想穿过大街到对面吃个面都不可得,大家普遍感到无奈。当然这些我通通不知道,都是君师父后来告诉我的。他在卫国被围城时得到消息,带着君玮赶来带我离开,却没料到我以死殉国,自陈国千里迢迢来到卫王都,正遇上我出殡。那时我躺在一口乌木棺材里,是个已死之人,棺材后声声唢呐凄凉,阴沉沉的天幕下撒了大把雪白的冥纸。君师父说:“卫国分封八十六载,我是头一回看到一个公主下葬摆出如此盛大的排场。”但我想,那不是我的排场,那是国殇的排场,而一国之死,怎样的排场它都是受得起的。君师父是个世外高人,凭他隐居在雁回山这么多年也没被任何野生动物吃掉,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一点。雁回山是整个大晁公认的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经常会有匪夷所思的动物出没伤害人命。我自认识君师父以来,只是将他当作一个普通的高人,没有想过他高得可以令断气之人起死回生。这是歪门邪道,违背自然规律,试想你好不容易杀死一个敌人,结果对方居然还可以活过来让你再杀一次,叫你情何以堪。但这件神奇的事归根结底发生在我的身上,只好将它另当别论,因否定它就是否定我自己。我起死回生的这一日,感觉自己沉睡很久,在一个模糊的冬夜睁眼醒来。从窗户望出去,月亮挂在枝头,只是一个淡黄色光轮,四周静寂无声,偶尔能听见两声鸟叫。我回忆起自己此前从城墙上跌下,那么高,想这样还能被救活,当今医术实在昌明。君师父坐在对面翻一卷古书,君玮趴在桌子上打盹,灯火如豆,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抬眼就看到床帐上的白莲花,我说:“我还活着?”有一瞬间的死寂,君师父猛然放下书,落在案上,啪的一声:“阿蓁,是你在说话?”君玮被惊醒,抬手揉眼睛。我张了张嘴,发出一个单音节:“嗯。”君玮保持抬手的姿态,愣愣看着我:“阿蓁?”我无暇理他,因君师父已两步走到近前,伸出手指探了探我的鼻息,又扣住我的脉门细细查看。良久,他感叹:“那鲛珠果然是无上的神物,阿蓁,你痛不痛?”我摇头:“不痛。”他苦笑一声:“伤得这么重也不痛,是我让你回来,可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痛,我自作主张,你想醒来吗?”我看着他,缓缓攒出一个笑来,点头道:“想的。”这不是起死回生,叶蓁已经死了。万事皆有因果,这就是我的因果。人死后意识游丝渐渐散落,终而灰飞烟灭,这是九州的传说。我从前也不过以为它是传说,直到自己亲自死一次,才晓得传说也有可信的。下葬三日后,君师父趁夜潜入王陵,将我从棺材里扒出来运回君禹山。那时,残存的精神游丝还盘踞在身体中未能离开,他将教中圣物缝入我残破不堪的身体,那是一颗明亮的鲛珠,用以吸纳精神残片,好叫它永不能离开宿主。基本上,这不过是改变一种死亡状态,除了能动能思考,我和死人已没什么分别。这个身体将再不能成长,我没有呼吸,没有嗅觉和味觉,不需要靠吃东西活下去,也没有任何疼痛感。在左胸的这个位置,跳动的不是一颗热乎乎的心脏,只是一颗珠子,静静地躺在那儿,有明亮光泽,却像冰块一样冷,令我特别畏寒。但能再次睁开眼睛看看这世间,总是好的。我再不是什么公主,肩上已没有任何负担。君师父重新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君拂。意思是我这一生,轻若尘埃,一拂即逝。我想,这是一个多么凄惨而寓意深刻的名字啊。此次殉国,我付出巨大代价,把命赔上也就罢了,关键是颅骨摔破,体内脏器也移位的移位,碎裂的碎裂,大出血的大出血。这就意味着此后这副身体必然弱不禁风,虽已没有任何痛感,但经常吐血也不是件好事,手帕都懒得洗。君师父用鲛绡修补了我的容颜,被他这么一补,在原来的基础上好看很多,只是颅骨上那道裂痕实在摔得太狠,绞绡也没有办法修整,从眉间绕过额头到左耳处,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君玮初次看我的脸,久久不能言语,半天,道:“太妖孽了,这个样子太妖孽了,从前那个清清淡淡的模样不好吗?”我说:“我仔细研究过了,五官还是没怎么变的,就是比从前稍微邪魅狷狂一点儿,没事儿,就当整容失败吧。”但那道疤痕毕竟是碍眼的,君师父用银箔打了个面具,遮住我的半张脸。本来我提议用人皮面具,这样看起来就更加自然,但考虑到人皮面具透气性能着实很差,最终作罢。我以为自此以后,便能潇洒度日,其实并非如此,只是当时没想明白,以为人死了便可无忧无虑,但忧虑由神思而来,神思尚在,岂能无忧。君师父花费如此心血让我醒来,自有他的考量。他想要做成一件事,这件事的难度仅次于让君玮跟我生个孩子。他想要我去刺陈,刺杀陈侯。他将鲛珠缝入我心中,将我的灵魂从虚无之境唤回。鲛珠中封印了密罗术中最神秘的华胥引,这秘术随着珠子植入我的身体。倘若有人饮下我的血,沾染上体中鲛珠的气息,哪怕只一滴,都能让我立刻看出最适合他的华胥调。奏出这调子,便能为他织一个幻境。这幻境是过去重现,能不能从幻境中出来,端看这个人逃不逃得过自己的心魔。但世人能逃过心魔者,真是少之又少。君师父想要我这样杀掉陈侯。站在个人角度,即便是陈国灭掉卫国,我对陈侯也并无怨恨,在这个人如草芥命如飞蓬的时代,成王败寇,本是理所当然。但陈侯一条命换我在人间逍遥半世,我认为是很值得的。我要去杀他,不因我曾是卫国公主,只因我还留恋人世。君师父说:“刺陈之事不用着急,华胥引植入你体内不久,运用还不熟练,你且先适应一阵子吧。”我想这桩事,我还真是不急。君师父看我神色,大约猜出我心中所想,又补充道:“但你也不能一点都不着急,陈侯身体不好,归天也就是近两三年的事了,你还是要抓紧时间,不然不等你去刺杀,他就自己先死了,这样多不好。”我说:“这样挺好呀。”他看着远山,神色难辨:“不好,那样的话,我的复仇就失去意义了。”我其实很想提醒他,万一陈侯正被病痛折磨得辛苦,急需谁来给他一刀痛快了结,我去刺他搞不好助他一臂之力,这样就更没有意义了。但转念一想,乐于助人嘛,也是帮君师父积德,便忍住什么也没说。半个月后,君师父带着君玮下山,寻找一种药材,帮我修补身上的伤痕。临走时君玮安慰我:“你变成这个样子,肯定没人愿意娶你,没关系,别人不娶你,我娶你,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将鲛珠取出,辜负了我和父亲的心血。”我说:“娶了我你们君家就没后了。”他疑惑:“怎么会没后了?娶了你我肯定还要再纳几房小妾的嘛,哈哈哈。”结果被我乱棍打下了山。转眼六个月,枯树吐出新芽,我挖出埋在中庭老杏树下的一坛梅子酒,君师父就带着君玮回来,后面还跟着小黄。此前小黄误食君师父养来喂毒的小白兔,不小心食物中毒。那只小白兔估计是全大晁最毒的一只小白兔,身上百毒汇集,连君师父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只好将它送到药圣百里越处请他试试,清了大半年才将一身毒素清完。小黄初见整容后的我,一时不能认出,龇牙咧嘴很久,我拿兔子肉给它吃,它也没有表现出高兴,反而将雪白的牙齿龇得更厉害。直到君玮抚摸它的耳朵柔声安抚他:“这是你娘,你不能跟爹爹在一起待得太久了就不认娘了啊,怎么你也是她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娃。”小黄果然就过来亲密地蹭我。我说:“你才怀胎十月生出了它,你怀胎十月生出了他们全家。”君玮比出一只手指颤抖地指着我:“我还好心想娶你来着。”我说:“你能再生个老虎出来给我玩儿吗?能生出来我就考虑给你娶。”他愣了半晌,恼羞成怒地对小黄道:“儿子,咬她。”但小黄更加亲密地蹭了蹭我的手背。君师父带回的药材果然有奇效,制成膏糊抹遍全身,一天抹三次,五天之后,一身伤痕就消失殆尽。这个结果让我很满意,忍不住抹了一部分到额头上,但那毕竟是骨头里带出来的伤,痕迹依然明显。我看着铜镜里自己的身体,想起八个字,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谁能想到如此生机勃勃的一副躯体,内里已然腐朽得不行了呢,倘若将鲛珠取出,不到半刻怕是就要化为灰烬吧。我想象这场景,觉得真是恐怖。第六天一大早,君师父来看我,后面跟着呵欠连天的小黄。门前两株桃树俏生生立着,枝头花开正艳,叶间还带着晨起的露珠儿。他把小黄打发去院子里扑蝴蝶,转头问我:“这半年来,华胥引揣摩得如何了?”我老实回答:“没有练习对象,没法长进。”他沉吟半晌,道:“阿蓁,你也知道鲛珠这件法戒器,凭自身之力仅能撑你三年而已。鲛珠靠吸食人的美梦修炼,如今它既附在你的体中,你要活得长久些,只能利用华胥引织出的幻境来吸食人的美梦性命。你是个善心的好孩子,怕做不来这些,但我千方百计将你救活,绝不想你只活三年。我这么说,你可明白?”他怕我想不通,但我很早就已想通,我不能只活三年,也不能滥杀无辜随意取人的性命。可这世上有多少人为已逝的人生后悔,华胥引能织出重现过去的幻境,让他们在这幻境里将从前修正,倘若有人沉湎于幻境不愿出来,甘愿奉出尘世的性命,那我们双方都求仁得仁。我说:“你可帮我找到什么好差事了?”君师父含笑点头:“不错,近日,你去姜国走一趟罢。”五日后,我抱着一把七弦琴,和君玮、小黄一同出现在陈国的边境小镇。其实君禹山离姜陈两国国境不远,步行三日即可到达,此次耽搁两日,主要在于我们骑了一匹马。这也没什么不妥,只是时刻要防备小黄将代步的马匹吃掉,着实是件痛苦而浪费时间的事。终于,我们做出一个决定,将马匹烤烤吃了,带着小黄步行。大家饱餐一顿,行程立刻变得迅速。陈国与姜国交界之处,是一座绵延的山峦,因山中经常挖出玉璧,唤作璧山。我们想既是因为这个原因,为何不叫玉山,问过镇上居民,大家推测可能因为璧字笔画较多,显得有文化。我们到得正是好时候,倘若冬天,整座璧山都铺上一层厚厚积雪,经常发生雪崩,不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户,根本不能穿过,只能绕道郢河。而现在这般,我们沿着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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