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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12: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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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格雷厄姆·格林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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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曾经这样

生活曾经这样试读:

第一章

1

我要是有先见之明,全部的未来,从头至尾,原来都会沿着伯克汉姆思黛德那几条大街展开。通衢大街宽廓,就像多个集市广场中的一处,只是那高敞的威严,被第一次大战后建造的那个带莫尔式绿穹的新影院破坏了。影院小得可怜,可对当年的我们说来,却是浮华奢靡之巅和狎趣之极。那时候,父亲已任伯克汉姆思黛德学校的校长。有一次,经他允许,家里几个大男孩去影院看了《泰山》第一集的放映专场,那是因为他老人家误以为这部电影是人类学的教育片。打那以后,父亲对影院的期望破灭,说到电影,总是满腹狐疑。我家所在这一头的通衢大街,有一座都铎王朝时代的半木料建筑,那是一家照相馆(橱窗里可见当地居民群像,有的是结婚照,有的手捧花束,咧嘴傻笑,活像得了奖的老牛)。再有就是一座诺曼时代的石筑教堂,一根柱子上挂出某位古时康沃尔公爵的头盔,好比厅堂里谁留下的一顶礼帽,并不特别惹人注目。教堂下方,大枢纽运河淌过,河上有画舫缓行;还可见到来自远方的吉卜赛童子、一排排水生荸荠以及古城堡所在的几个小山包。城堡被一条护城河环绕,河水业已干涸,如今长满叫做峨参的野草。(城堡是,人们都这么说,由乔叟于亨利三世时代所建,曾被法国人包围得水泄不通。)从铁路那边,隐隐有好闻的煤灰气味飘起;到处可见伯克汉姆思黛德人一张张神色好奇的脸庞,这样的脸今天不论在世界哪个角落见到,我想自己都能认出。那脸棱角分明,就像扑克牌杰克的脸,目光带点狡黠,一种难以得逞的诡诈。

下面,虽然老大不情愿,得说说个人生活图谱上的学校了——那建筑部分是都铎朝代的玫瑰红,部分由丑陋不堪的现代砖石砌成,颜色勉强可算铁灰,就像建玩偶屋时用上的泥墁——而人生的苦恼也正是从这儿开始的。弃用已久的坟场对着我家的窗户,与我们的花坛仅有无形的一线之隔。因此,花匠每年重整树篱时,总会刨出几块人的残骨。由此再往北,大片大片的荒地空旷寥落,活像地图上的非洲,这是长满荆豆和蕨丛的公地,一直延伸到埃希律奇猎场。南边是小块卜里克山公地和埃希林斯的猎场。就在那儿,我曾看见一个五月绿人,浑身披挂春天的绿叶,当着捧场的众人笨拙地跳舞,颇像我后来在利比里亚看见的魔鬼。

且不论好坏,人日后的种种成败兴衰,总是发乎迩而见乎远。一个人的未来不独从他手的纹路可以预见,看他住过的房屋形状也能略知一二;推诿和欺骗植根于周围狡黠的面容,形成于公地园子里树篱的藏身处。就在这儿,在伯克汉姆思黛德,有着日后无穷复制的模式雏形。二十年来,喜怒哀乐、初恋、试笔,一切几乎都发生在此。我觉得,因缘际会,兼之无意识的作用,不管愚暗或智萌使然,要是临终不把我弄回到人生发端之处来,那真是咄咄怪事一桩哩。

在长长的通衢大街远端,是北教堂村和一家叫做“黑店”的老旧客栈。店名也许跟那儿发生过的事情有关,大人说起那店总是闪烁其辞,于是给我留下一脑子的疑窦,一听说客栈总有凶险不祥的联想(我肯定那儿弄死过旅客),这使得北教堂村这一带有种化外之地的氛围,成了噩梦可能轻易成真的危险区。我们从不被带去那儿散步,尽管理由可以说得再自然没有,因为哪有一位保姆肯沿通衢大街跋涉两英里路程,走过市政厅,穿越上班族夹着小小的公事包一日两次来回经过的新建国王大道,再行经孩子们必定驻足流连的菲戈太太玩具店?更别说再往前去,还有牙医诊所令人发憷的有色玻璃窗,而沿着集市花园一路走去,无处不闻从煤栈和运煤驳船扬起的砾屑怪味。

被足智多谋的老保姆或一位侍候我们的女仆管着,还有另一条不准孩子们涉足的散步路线,那就是运河边的纤道。如果说萦绕“黑店”的是险恶气氛,运河使人直接感受到危险——河上工人都是些粗野的陌生面孔,黑黢黢的像是一群煤黑子,还有他们的吉卜赛婆娘和一身褴褛的孩子,看到穿戴齐整的中产阶级儿女由仆人引领着走过,嘴里会吐出骂人的脏话。此外,正如我所害怕的,还有失足落水溺毙的危险。《伯克汉姆思黛德纪事》和《何末尔汉普斯黛德观察家》不定期地刊登一些运河浮尸的剖验报道,船家折损的小孩尤多;另有传言说掉进水闸一准没救,看看每座水闸守望屋墙上挂着的救生带,我们想象,这传言必属确定无疑。时至今日,我只要低头去看水闸,看那湿漉漉的垂直闸壁,顿时就心惊肉跳。早年,时常梦见溺水而死,身子像被磁石吸引着往水边滑去。(青春期中,溺水梦做得太多,甚至影响到白天清醒时的生活,见到池塘或河流,总会让我不由自主地往水边挪步,就好像疾驶而来的汽车施魔法于行人,使他站定在原本宽阔的路上而不知避让。)2

我最早的记忆是坐在山顶上的童车里,脚边躺着一条死狗。地点靠近一片田野,凭着我富有的叔父爱德华的善举,就是不知出于何种不详原因,人称爱丕的那位,后来这片田野成了学校的操场。即使谈论小镇的阡陌町畦,总也绕不过格林家族的影响(蕞尔弹丸之地竟有十七个名叫格林的居民,即使在今天,这比例也可算是高得不称;逢年过节祭祖,格林家族的名字差不多贯穿四分之一个世纪,可达二十五名)。那条死狗,我今天知道了,是姐姐豢养的哈巴狗,被车——是马车吗?——碾死的。保姆图方便,把狗尸扔进童车带了回来。这一幕可能是真实的记忆,因为母亲曾告诉我,数月以后听我提到那条“可怜的狗”,她大为惊诧。那几乎是我此生说的头几个词儿。

幼儿年代发生的事存下多少真实的记忆,我拿不准了。举个例子,我自以为记得一辆玩具汽车,若果真是1908年标准款式的话,今天肯定可以拿到苏富比去拍卖,可是那辆玩具车出现在我和兄长雷蒙德的合影中,可见记忆串交有误。我那年约摸四岁,穿了件围涎衫,脖子处垂着卷发。哥哥的发型已完全男性化,一个七岁的成人,无惧地直面厢式照相机,已可见到日后喀美特和额非尔斯峰登山运动员的英姿。至于我的形象,是男是女,还得两说呢。

孩子们总是在午茶之后,下楼来到客厅,从五点半到六点半,跟母亲玩上一个钟点。记得我最怕妈妈读一个坏叔叔的故事。那个恶人把小孩弄到林子里叫人杀了,可杀手到时突萌悔意,就把孩子们暴露在自然界任其饥寒而死,过后鸟儿飞来,用绿叶覆盖他们的尸体。我怕这故事是因为我怕哭。我宁可一下子给杀了,远比那种长时间受折磨的悲惨下场来得痛快。儿时的泪腺太容易受刺激了,甚至多年以后仍是如此。即使在今天,我有时仍会赧颜溜出电影院,因为片子大团圆的结局,惟其不可信而会使我感动。(生活不是这样的。如此忠勇和这等操守只能梦寐以求,可是当自己濩落失意时,总希望梦想成真。)

对于接近入学年龄的那些岁月,能记起的往事大增,其中有一幕特别明晰(是年我五岁左右),那回是我跟着保姆走过靠近大枢纽运河、东倒西歪挤作一堆的济贫所。一间小屋外,聚着好多人,有一个男子挤将出来,跑进屋里。我听人说那人要去抹脖子自杀。没人跟随他进屋,大家,包括保姆和我,都站在外面等着。我始终不知道那人是否自杀成功。《伯克汉姆思黛德纪事》应会告诉我结果的,只是我还不识字。

对于最初的六年,我只有如此芜杂的记忆,而且对事发的时间先后次序也无把握。这些回忆之所以有意义,仅仅是因为它们还萦留脑际。故事已湮没,返回无意识,只是梦的若干散乱符号而已,宛若沉船事故的幸存者在呼号救命。

家里惟有供母亲独自享用的一种特别的全麦饼干,带有烘焙不足又绝不加糖的原色原味——令我联想起宗教仪式上的“圣体饼”。这些饼干放在她卧室一个专用的罐子里。有时,妈妈特别优待,也给我一个,让我蘸着牛奶吃。母亲身上常年散发古龙水的香味,我对她敬而远之,而且对这种母子疏离不以为忤。要是我能咬她一口尝尝味道,想来定和那全麦饼干一样。她有时莅临校宅中的童室作正式探访。那是个杂乱无章的大房间,朝向石筑教堂和旧时墓地,室内有放玩具的几个柜子和一些书架,还有一匹眼露凶光的玩具大木马。火炉的钢制护罩旁,是保姆专用的大藤椅。母亲在我眼中威仪大增,那是因为她掌管内衣衣柜有方,而那个柜子里蛰伏着一个骇人的女巫。不过关于这事,容我后面再写。全麦饼干对我而言,就这样成了她清教式冷色美的象征——她似乎能一手化杂乱为整洁,善分好坏并选中优者,虽说到了晚年,说到她的家人,她只认定好的一面了。我们中间谁要是杀了人,我敢肯定,她一准会去怪罪那被杀的人。临终之前,她并无痛苦地昏迷良久,我在床边看着她,她那苍白的金雀花王朝时代的长脸,使我想起某处坟上一位十字军的形象。看来,真是一个合适的祥和结局,对于一位站在平头扁舟里的美丽姑娘,身材颀长,举止娴静,长裙衬托着系带细腰,头戴船夫式平顶草帽——那是我在家族影集里见到过的。

那些年留下的一个不愉快记忆,是一个盛满了殷红鲜血的小锡罐。当时刚给我摘除了扁桃腺,我一阵阵眩晕,只觉天旋地转。手术是在家里做的。那以后的三十年里,我一见血就不舒服,想吐,有时只要一听谁讲起车祸什么的,还会犯晕。德国人打闪电战那会儿,在第一次接触伤员之前,我很为自己的反应担心,好在后来我发现了自己为什么晕血,而情势逼我采取行动之际,恶心想吐的感觉毕竟已被克服。

直到我六岁那年,我家的住宅一直叫做圣约翰堂,是伯克汉姆思黛德学校寄宿舍之一,父亲是舍监。待到1910年他当上校长,我家乔迁,搬进校舍中的校长宅邸。不过,我在十三岁时作为寄宿生重返圣约翰堂,对这所老宅的大多数回忆(都是些极不愉快的)全会回溯到那一年。回眸这人生首次转折之前,圣约翰堂激起的唯一记忆,是大路对面一片我家额外拥有的花园,夏季某几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会去那边玩一玩,那高兴劲儿就仿佛旅行来到了异域。那边有座避暑屋(当时可不是寻常可见的建筑),园圃高出路面,因此我的目光无法从那儿的树篱上方扫过,看见大路这边的家,并由此臆断,家距此已有数百英里之遥。这是我一生中首次体会异域旅行。后来,尽管我从未去过法国,我常把两个花园比作中间隔着海峡的英法两国——每日里置身其中的英国和度假时才去的法国。

伯克汉姆思黛德的远端,有座镇上的宏大建筑,人称厅堂,那里住着格林家的堂亲。母亲是德国人,全家人的异国情调令人敬而远之,因为成员中不少人出生在巴西的桑托斯附近,一个出产同名咖啡的种植园里。堂亲一家跟我家一样,共有六个孩子。论年龄排行,两家孩子参差交错,但最大的一个在我家。我叔父像是有意跟自己的兄长来一场竞赛,非打个平手不可。与我关系特别密切的是图特,可多年之后跟我一起去利比里亚作冒失旅行的却是他妹妹芭芭拉。利国之行见于拙著《不带地图的旅行》。

堂房家的孩子都是格林一族的富人,我们这一支则被认作格林家的知识分子。每逢平安夜,我们常去堂亲家看圣诞树,哥哥姐姐们会留下晚餐。大家围着圣诞树用德语唱颂歌的时候,我最不自在,因为怕他们邀我一起合唱。庆典在我们看来颇有条顿民族的特点,因为就我们而言,圣诞前夜没有任何意义。圣诞节庆只有在翌日早晨方才开始:捏捏沉甸甸的礼物长袜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而长袜正横搁在我们的脚趾间,让我们激动得喉咙干燥打恶心。这在我家有个特别说法,叫做犯了“那喀索斯式自我陶醉胃病”。我不记得咱们家有过圣诞树,而在圣诞树的榭枝底下接吻,那只是大人们玩的把戏,够让人难堪的。我对接吻没有兴趣,榭枝底下只要有人,我就远远避开。

平安夜那天,在堂房家的厅堂,给孩子们的礼物分别在几张桌子上摆开,并以卡片标出各人的名字。记得有一回我曾大失所望,因为属于我的那张桌子上出现一件成人礼品,一个皮制的笔袋。后来发现,是有人搞错了。那件礼品是给我伯父的。伯伯与我同名,是海军部的终身部长,又是骑士浴勋爵——这后一个头衔我觉得好了不起,一点不滑稽可笑。

那位也叫做格雷厄姆的伯父,应该算远亲吧。比之亲缘关系更值得一写的是,他为人呆板,沉默寡言,一副眼镜悬荡在背心上宽大的黑色绶带前。即使在今天,我也难以想象小男孩时代的他在剑桥骑驴上学去的模样。他说起话来,老是“呃”“啊”个没完,也许除了跟公家的人打交道,他总觉得不自在。他是1950年九十三岁时在哈斯暾村的家里逝世的,死时仍是单身汉。晚年,两位妹妹海伦和萢丽照顾他,也都是八十开外的老人了。伯父大人在八十九岁的时候因为视力衰退,曾跌落在地铁列车车下。当时他正赶去参加帝国国防委员会下属某小组的会议,议题是向苏格兰北部进口驯鹿的得失。他镇定自若地躺在正有倒车通过的轨道边,一声不吭,居然最后只伤到一根肋骨。人家好不容易才把他劝回到哈斯暾家中。九十一岁时,他又从一棵树上坠落(他在修剪枝叶),不得不卧床一段时间。接着,一次更加平淡无奇的意外要了他的命。这回是草坪上的一把椅子将他绊了一跤,可是纵然卧床不起,老人家还是捱过好些日子,每天早上要人把《泰晤士报》的社论读给他听。临终朕兆是两位姑姑给他脱衣时,把一个脚趾连同袜子一起拽了下来。要说世间奇人,他可算一位。日德兰半岛海战之后,他被劳合·乔治首相和诺色克里夫系统各报轰出海军部,同他的朋友温斯顿·丘吉尔一起被黜往军火装备部。直到最近,我方在一部《国家名人传记辞典》中了解到伯父大人与杰姆斯·邦德活动领域之间的关系——原来他是海军情报部的首创人之一。卡尔森写道:“我在首相房间里碰到丘吉尔,祝贺他谙人之深。‘这话什么意思?’劳合·乔治问。‘这个嘛,’我说,‘温斯顿英明,给被你从海军部解雇的人找了个重要得多的职位。’”

这位远房伯父住在剑桥郡哈斯暾的一幢大宅里。我们这群孩子常在暑假去那儿玩。后来年龄稍大的改去更远一些的湖区爬山,只留下我和小毛头休伊留在母亲跟前。(最后,姐姐茅丽从山上摔下,惊魂一刻居然被人捕捉摄入镜头,后来姐姐就嫁了此人——也许她是欣赏此人的镇定。)

哈斯暾大宅——至少部分地——像斯图阿特王室威廉姆和玛丽的宫殿,有座古色古香的大花园,特别适合玩捉迷藏的游戏。另有一座果园、一条小溪和一泓池水,水面还有岛巉突起。前门的大草坪上有喷泉。我们常在拄杖的棍把处接上一个杯子取水,那水的味道清冽而纯净。喷泉深约两英尺,宽及一码。哥哥雷蒙德三岁那年曾掉进喷水池,问他怎么爬出来的,他豪气冲天地回答:“不就是挥臂向岸边游呗。”花园处处可闻苹果香,还有黄杨树篱的气味。在炎热的夏季,蜜蜂飞过,留下嗡嗡声。我还记得孩子们给一只死鸟行葬礼。棺材是普莱斯牌的婴儿夜光灯的灯盒。年龄稍长的几位,赫伯特、茅丽和雷蒙德,把那鸟儿葬在大家叫做“树荫步行道”的地方。我因为年纪最小,算是个卑微不起眼的吊客,轮不到扮演教士或掘墓人或唱诗班童声的角色。

孩子们一到,伯父大人总是避走,躲进汉诺威广场边上自己的单身汉公寓,不让纷至沓来的亲人打扰自己安稳的生活。对于那座布局随意的大花园,我觉得已经是非己莫属了。有一年,母亲把另一个小男孩、校医的儿子帕克请了来,跟我一起过暑假,为此我好不恼怒。我把对方视作贱民,不愿跟他玩耍,难得同他说句话,也从不教他怎样从喷泉取水。我还知道好几处他永远找不到我的藏身角落。就这样,他只好漫无目的地独自踯躅,百无聊赖,快要哭出来了。漫长八月的可怕经历,以后再未重现,我被允许独来独往。

在哈斯暾的日子里,我突然发现自己能看书了——那书是《侦探迪克森·博莱特》。我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发现了新天地,故而只是背着人读,躲进某个隐秘的阁楼。尽管如此,母亲肯定知道我在干什么,于是就在坐火车回家的途中,给了我一本巴兰坦恩的《珊瑚岛》。旅途长得像是没有尽头,在布雷契莱换车要等许久。我可不愿承认自己开发了什么新的才能,所以在去布城途中,一路只看书中插图。无怪乎印象这么深,时至今日,我用心目望去,还是那群困在礁岩上的儿童。我想当年仍有一点惶恐,怕大人知道你能读书了,下一步准是送你进预备班上学(我是差几周就满八岁时走进那扇阴沉沉的门户的)。要不,也许我不喜欢那种受人宠惠的感觉:别人自然而然做得到的事,你学会了,有什么值得称赞的。若干年前,在爱丁堡的某次仪式上,这段记忆的真实性得以证明。那次,莎士比亚学者多佛·威尔逊博士告诉我,当年我的父母亲常对他说起,为了教会我识字读书,经历过多大困难。我确曾厌恶那本胡编乱造的发蒙读本《不掉眼泪的欣快阅读》,尽管书里的木版插图今天看来仍非常精美。怎能指望我会对一只蹲伏在垫子上的猫感兴趣?我无法把自己等同于一只猫儿。迪克森·博莱特完全是两码事了,何况大侦探还有个小男孩做助手,而这小男孩在我想象中完全可以是我自己。

我尤其不喜欢父亲的兴趣,常问自己,一个成年人干吗去关心孩子散步时发生了什么。受到称赞无异于受罪——我宁可立刻找一张最近处的桌子爬到下面去。直到长大成人,我觉得对父亲真正抱有温情的时刻不多,一次是他用双手手掌鼓捣着装青蛙叫;一次是手指上粘了小块胶布玩“两只小鸟”的游戏;再一次是让我吹气去把他的表盖打开。惟有自己当了爸爸之后,我才认识到他老人家对我一举一动的关心全是朴真的。惟有此时,我才意识到一种深埋着的对父亲的爱和痛惜,只是今日惟有时而在梦中悠悠相牵。

在我看来,父母亲的婚姻非常美满。至于其他任何人的婚姻是否幸福,那是另一回事了,亦非外人可尽知。幸福可能因为生儿育女所毁,也可能出于对家庭经济境况的忧虑,还有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原因:爱情本身也会受到损害。但是父母亲的爱情,在我看来,经受了六个儿女和各种严重忧虑的考验而始终不渝。1942年,我在塞拉利昂做特工,主持一个一事无成的独角戏机构,这时丧父的噩耗传来。两份来电递送的次序弄错了——第一封报的是死讯——一小时以后关于病重的第二封才递到。突然之间,在一堆等待加密和解密的秘密报告中间,我痛感始料不及的恻恻大悲。我记起自己年轻时曾如何有意去冒犯他一成不变的自由派政治观点,以及在道德伦理方面极端的保守主义。我在塞国的弗里敦城找来唯一的爱尔兰神父麦基,给亡父做了弥撒。我知道,父亲如果地下有知,准会以他习有的自由主义态度看待儿子的这一姿态:出于善意,觉着好玩——对于我皈依天主教的决定,他从不表示异议,不置一词。至少,我敢肯定,对于我报恩的方式,父亲会高兴的。神父为了他教区的非洲贫民,问我要去一袋大米,因为大米紧缺,只能定量供应,而我因为跟警察局长有交情,得以偷偷多买了一袋。

双亲初识时候的模样,孩子们自然一辈子陌生。父亲初识的母亲是那位身材颀长、头戴船夫草帽的纤腰姑娘;而母亲见到的是位风流倜傥的青年男子。挂在他俩浴室墙上那张褪色的牛津旧照上,父亲蓄一排整齐的唇上须,身穿晚礼服,由一件蓝色背心衬里。父亲死后十年多,母亲还写信来说,她跌断了髋骨,做梦因为父亲没去医院看她,甚至连信也不写而嗔怪,还说对此自己不能理解。再往后,即便在醒着的时候,父亲音讯杳然令她不快。事有凑巧,在这之前几天,我也梦到父亲。母亲和我坐车前行,路边的一个拐角处,父亲招呼我们。待到我们停车,只见他奔跑着来赶上我们。父亲乐呵呵地爬进汽车后座,因为那天早上他刚被允许出了医院。我写信给母亲说,也许关于炼狱的说法部分是真实的,梦境正是父亲获释时分。

对我来说,这梦结束了父亲逝世以后多年来反复不止的梦的循环。在那一连串的梦里,父亲老是被隔离在医院里,不得跟妻子和儿女们接触——尽管有时他也会回家探访,一个缄默又孤单的病人,只是病未痊愈,告归局促,还得回去继续过那种流放般的日子。时至今日,旧梦依然似真,以致我非得费力专注,才认识到医院和夫妻分离其实皆是梦幻,他直到死都跟母亲在一起。他晚年患了糖尿病。餐桌边,他总是坐在母亲旁座,紧挨着一个称出食物重量的机件。每天给他注射胰岛素的也是母亲。所谓父亲孤单又不幸的想法,全无真实性,也许我如此漫游栩栩园,只是表明我对他的爱胜于自己理性的认知。

确实有过的家人分离,那只发生在他和他的儿女们之间。身为校长,他比我们孤高的母亲,显得更加遥不可及。复活节假期到了,母亲和保姆带我们,挎上午餐食物篮,坐进三等车包厢,去里德尔罕普顿海滨,可父亲总是明智地滞后几天,独自坐二等车,来和我们会合。有几次,他自顾自去埃及或法国或意大利度假越冬,惟有一位叫做乔治先生的朋友与他同行。乔治是位教士兼校长。两人相处多年,关系始终不脱拘谨,彼此只用姓氏相称,虽说乔治这个家族名比之格林自然要亲切一些。依我看,他们度假更重视智性的交流,而不求关系融洽。我记得父亲说起多年前去过的法国某处:“你当记得,乔治,我们在那儿喝过一瓶酒。”又有一次——那是在那不勒斯——他们遭遇一件不寻常的事情。一个陌生人听得他们说英语,便问能不能跟他们一起喝咖啡。两人发现此人脸熟,且总有点什么叫他们看不惯的地方。可这人机敏过人,把两人唬弄得五体投地,过了一个多钟头才告辞。分手时,双方都没留姓名,两人只好替那人付了饮品的账,喝的自然不是咖啡。好一会儿之后,两人才想起刚才那陌生人是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不久的奥斯卡·王尔德。“想想吧,”父亲讲完这个故事,总爱这么结尾,“他一定孤独得要命,才会在假日里往一对教书匠身上枉费那么多的时间和才华。”他从来不曾想到,王尔德穷困潦倒,没钱付账,只剩下机敏可帮他埋单了。

母亲离群索居,还有她那种值得称道的事事放手的逍遥,在她说来可以轻而易举做到。那是因为家里有了南妮这位保姆。南妮是个老妇人,最早是来照看我姐姐的,那是距我这儿写到的往事约十三年以前的事了。后来还有一长串的管带孩子的女仆(她们都待不长,可能是因为威胁到了南妮的未来营生)。我还记得老保姆把白发扣成一个发髻,手拿海绵擦,俯身替我洗澡时的情景。她的脾气越变越坏,直到最后靠一份养老金退休。但我不记得自己曾经怕她,只是那打了髻的一头白发,给我印象至深。

在我还没长大到可去里德尔罕普顿海滨度假的幼儿时代,关于大海的全部知识仅来自比我岁数大的家人的闲谈,我便以为伯克汉姆思黛德运河岸上木料场里的一堆沙子就是海滨了。这个去处真没什么特别,我也因此没有理由嫉妒我的几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那些岁月里,我甚至觉得待在一个地方很可知足(而这种知足无求的感觉,今天让我羡慕神往)。英王乔治五世加冕的那一回,我才六岁。有两个参与庆祝的方式任我挑选。一是跟父母和三个比我大的孩子到伦敦去,那儿格雷厄姆伯伯已为一众家人谋得观礼座位;二是由住在城里的以丫角终老的姨妈莫德陪同,观看伯克汉姆思黛德当地的游行。我如选择比较省钱的方式,那就有权从玩具店里选定一件玩具。我选择留下,让父母松了口气。

我选中的玩具是一套桌上槌球。我至今记得自己小小年纪如何怨愠交加,因为要把带钩的圆箍在桌布上稳稳直立,得费太多手脚。本地的游行队伍中,有个身披甲胄的骑者,估计扮演的是康沃尔公爵。此人使我回忆起餐厅里某本少女杂志厚重合订本中,一位骑士的图像。(后来我爱读的是《艾文霍》和毛里斯·修勒特的《林中情人》,而我本人最初创作的全是中世纪故事。)玩具店是个名叫菲戈的老妇人开在通衢大街上的。进店时,你得走下几级台阶,这就像进了个塞得满满当当的船舱,上下双层铺的水手床上,排开狭长的匣子,英国的玩具兵全在这儿了。当年,这玩意儿挺便宜。花色品种之多,叫你目不暇接,让你想起过往世纪中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哗变的印度兵、祖罗族人、布尔人、俄国人和法国人。人生最初六年的回忆,使我总体上有种安谧和幸福的感觉,世界太有趣了。纵然如此,第一次去动物园,我还是让母亲大失所望,因为我一屁股坐下就说:“我累了。我要回家。”

当然,世上同样还发生着恐怖的事情,只不过任何年龄段的人都体验恐怖。这儿,我要对恐怖和恐惧两者作一区分。所谓恐怖,那是你尖叫着逃开的事情,而恐惧则带有一种奇特的诱惑,无怪乎恐惧和性意识,常被私密的谋划连作一体。恐怖乃是一种病态,就像仇恨。

我从母亲那儿传承了对于鸟类和蝙蝠的盲目恐怖。直至今日,我摸到羽毛还会厌恶地缩手。记得客居哈斯暾的某夜,一只蝙蝠从外面草坪的一棵大树飞进我的卧室。我看着它先用那软软的毛皮鼻子去拱窗帷,等着人去注意它。第二天夜里,我得到准许,可以关窗睡觉,可一只蝙蝠——我敢肯定就是同一只——却从烟囱里滑了下来。我用床单蒙着头,放声尖叫,直到哥哥雷蒙德赶来,用一张捕蝶网把蝙蝠抓住。

另一频发的恐怖是夜间屋子着火,我把火灾恐怖跟《男童专读报》上那些可供粘贴的救火勇士的事迹彩图相联系。那年头,好像火灾频发,可我却从未目击过一场,直到1940—1941年间的冬天,大火一场接一场,看都看不过来。真正恐怖的体验,发生在后来我七岁那年。快要上学了,面临着一种全新生活的威胁;恰在这时,童室外的楼梯口,内衣衣柜的旁边,夜里常有一个女巫出没。好长时间噩梦不断,我梦见女巫扑上我的背部,用中国古时官僚留的那种长指甲掐进我的双肩,后来我跟她对打起来,从那以后,女巫不再来扰我睡眠了。

梦对我来说一向极具重要性:“已知的最佳娱乐,娱人者不花本钱”。我的两个长篇和几部短篇小说都是梦中构思之后才问世的;有时,我还受到那个称呼够晦涩的“超感官领悟”作用的暗示。四月那夜,泰坦尼克号出事,我才五岁,当时正在里德尔罕普顿过复活节,夜里梦见海难沉船。梦的一个意象六十多年以来始终伴随着我:大浪打来,舱口处,一个穿油布雨衣的男子弓起身体拼命躲避。还有一次,那是在1921年,我从心理分析师处写信回家说:“一两天前的夜里,我梦见船只失事。自己乘坐的那条船正在爱尔兰海下沉。当时也没多想什么。这儿没有报纸,再平常不过的事情。直到昨天读到旧报纸,我才看到‘花楸号’在爱尔兰海沉没的消息。我查看日记,做梦是在星期六夜间,而事故发生的时间是星期六午夜刚过。”又有一次,1944年某夜,我梦见过V.1飞弹,那是在德国首次攻击的好几周之前。飞弹拖着烈焰熊熊的尾巴,掠空而过,跟后来的真实场面一模一样。3

记忆恍若中断的长夜。我这会儿写着写着,仿佛正不断从睡梦中醒来,伸手去抓住一个意象,但愿细节能接着把全部梦境原样抻出。可是碎片依旧是碎片。整个儿的故事总是抓不住。

那年我准还不满六岁。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全家人等候在圣约翰堂的花园里——前文所谓英法划界的英国这一边——不想错过看到布莱里奥从伦敦飞往曼彻斯特的机会。可是这位法国飞行家从未在我们头顶经过。就这样,长长的一个下午浪费了。我们本可以越过被我叫做英吉利海峡的界线,到大路对面的法兰西花园玩乐去的。

我从心眼里讨厌孩子聚会。那是种威胁。弄不好哪一天,我得把舞蹈课上学来的东西表演出来,而关于舞蹈课,我所能记得的惟有系漂亮宽紧带的锃亮黑皮鞋;还有冬天傍晚,在被红砖别墅夹在中间的国王大道上练步,一边抓着别人的手,生怕脚下打滑跌倒。我确能记起的唯一一次孩子聚会,是在伯克汉姆思黛德公地附近的一栋陌生的大屋里。那次以后,我再没旧地重游。那家的一个中国女佣问我要不要“造水”,我听不懂,于是从此以后就把这个短语当做中文的惯用语了。多年之后,我写过孩子聚会的一个短篇,又写过舞蹈课。也许这些作品里同样都隐埋着记忆。

在我印象中,小时候挨父亲巴掌是家常便饭,不过稍大以后的一次特别难忘,可能是因为这次挨打催醒了我身上的性意识。那次,我把没出阁的姨妈莫德叫做“混蛋”,被她告了一状。父亲把我从桌子底下拖了出来,要我赔不是。我不愿意,因为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事实上,我根本无意伤害姨妈。比之其他大部分都是老处女的七大姑八大姨,我跟她特别亲。就说海伦吧,她办了一家瑞典式艺术体操学校,跟一些女伴的关系特别热乎;还有亲爱的糊涂脑瓜子萢丽,那位住在哈斯暾的堂姑,涂抹过几张蹩脚画作,居然教过格万·卫芙莉特学画技,还雄心勃勃给乡村学校写过剧本(竟然想以独幕表现诺桑比亚基督教与异教的全部冲突,剧中人物倒是有五十名之多);接着是神秘兮兮的同性恋美人诺拉(我们叫她“诺诺”)和进步党分子爱丽丝,后者在南非办了所学校,与鼎鼎大名的斯密兹将军和作家奥莉芙·施赖纳过从甚密;还有嫁到格林家来的婶婶麦琪。她是爱尔兰诗人兼医师陶德杭德之女,人长得漂亮,喜欢穿上自由公司制作的拉斐尔前派女袍,唱“喔,随着吉卜赛人而去”之类的歌曲。

童年回忆中,不知怎地,我想我还拉下了一位。在阳光普照的花园里,她可能只是个远远站在后边的人影,得靠近了仔细端详才是。她就是弗罗伦丝。弗姑住在哈斯暾她自己的农舍里。须知格林家族对哈斯暾的殖民渗透程度,不亚于对伯克汉姆思黛德,而日后我将发现,对圣基慈也是同样。格林家族简直像说班图语的各部落一样,溷迹四方,落地生根。海伦、萢丽、爱丽丝和弗罗伦丝都属格林家族的男方,其中只有弗罗伦丝嫁了人,只因婚后无出,便又回了娘家。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个瘦削的枯槁老妇。说到相貌,也许曾有过几分姿色,尔今却总把脸藏在缀了花点的面纱后边,面纱在颊下打个结,像亚历山大皇后那样。她不像萢丽那样成天嘻嘻哈哈,想入非非,还老是犯傻,也不像海伦和爱丽丝那般态度生硬,像个男人婆。她说话的嗓音一点没有外人极易辨别的格林家族特点,似乎只因曾为人妇,便与妯娌们大不一样了——她只是菲利普斯太太而已,一位县立中学教师的未亡人。可是在婚前,她可是格林家女人中最为罗曼蒂克的一位:十八岁时,爱上一位水兵,那人准备脱离海军,带上她移民到澳大利亚荒凉地带去。可是家里长辈们的睿智终于占了上风,不然的话格林一族很可能繁衍到澳洲去。四年以后,林肯一位富有的酿酒商要娶她,送她一本《查尔斯·金斯利的一生》。此人远不及先前那年轻水兵,所以谈婚论嫁到头来一场空。当年还有过一位名叫拉斯特先生的男士,可谁也不知道此人对格林姐妹中的谁人感兴趣。就这样,弗罗伦丝最后相中当教师的菲利普斯先生。菲先生养了只猴,那猴会有条不紊地扒开一瓣瓣吃橘子,也会把墙纸一条条撕下,伸双臂搂住菲先生的脖子,跟他亲热。就算没这只猴子,菲利普斯先生能是个好丈夫?说来奇怪,每次想到成了老太婆的弗罗伦丝姑姑,总觉得她是个临时访客,来自比爱丽丝更远的地方,也许是澳大利亚吧。

莫德,我妈的妹妹,可算是个“穷亲戚”,单独住在靠近学校的一间小屋里。母亲打桥牌要是遇到三缺一,就把她叫来凑搭子,要不就是在我病后的康复期内,由她带我去南方的布赖顿疗养。莫德有神经质的一招,就是不住打哈欠加叹气,弄得搭档心烦。正因为这个坏毛病,第一次见她的男性无不被她吓跑。伯克汉姆思黛德发生的事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她是张活报纸。恰恰又是这一点让母亲来气。母亲也许以为自己是校长太太,稍有不慎就会上报纸头条。可正是由于姨妈的这一特点,后来我特别喜欢她,常从伦敦远道回来跟她同进午茶,听她家长里短地说道伯克汉姆思黛德轶闻。这时的校长已非格林家人,这便成了有趣的话柄。其中特别有一位,闹出过许多绯闻,姨妈可以讲得眉飞色舞,一点不用佯装假正经。她像是个耳朵贴地听动静的人。一次,我同弟弟休伊未经事先预报,从火车站走五分钟来到她家。她开门迎接我们时说:“听说你们来伯克汉姆思黛德了,我就把茶壶热上了。”

我满六岁随全家乔迁到校宅之后,正待上学之际,我开始从宅邸储藏室一个大饼干罐中,惯窃葡萄干和无核葡萄,把衣袋塞得满满的,葡萄干在左袋,无核葡萄在右袋,然后跑到花园里,偷着尽情享用。一顿狂吃总是吃到打恶心为止,可为了不被发现,我又非把这些东西全部吃光不可,即使最后零散的几颗都沾上了衣袋的绒毛,也不漏过。这种即兴大啖比之常规进餐,自有一种别样的味道。同样,漫长的上午,在堂伯哈斯暾大宅的屋顶,沐浴着阳光,秘密野餐,那种魅力以后可再也体验不到。至于那幢大宅,现在已拆得片瓦不存,一个营造地盘把一切都吞没了——草坪、树木、马厩、牧草地,可这曾是我幼年初恋发生的地方。今天我看《樱桃园》这出戏的时候,常觉得自己重又置身建筑地盘,听见斧子落下的声音。我和克劳德·考克班恩会闻声坐起,一边大嚼我俩用每周零花钱(我记得是两便士)买来的蜜饯之类,一边讨论理想——进海军当个见习水兵,要不去南极探险——后来都没实现。我俩既隐秘,又安全,像上帝居高临下,望着下边院子和马厩里那些影影绰绰的工匠奔忙。甜食当中,我记得最牢的是一种长条形的白色果脯,比香烟还薄,可有一层黑巧克力夹心。现在再给我一块,我敢说一定还能吃出希望的美味来。

那些岁月还带回一种气味,那是我厌恶的早餐食物的气味。后来,当我走过某个零售商店外堆积的粮袋时,我注意到自己闻到了同样的气味。神奇的是,1935年在利比里亚,我的搬运工身上的汗味,也跟这气味一样。不过在这潮湿又闷热的异域,搬运工们因为害怕食人生番而紧挨着我卧地过夜,我却喜欢上这种气味了:这成了亚非利加的气味。

六岁之后的往事中还多生病的记忆——我时常犯病,不过只有那牙医留下最最恶劣的印象。活到今天,我从未受过当年的那种痛苦。记得因为牙神经暴露,我痛得在客厅地上打滚。我想那人决不是个好牙医。请他治牙之后的多年里,在去北教堂村和“黑店”的路上,我都要绕开牙医诊所和那扇有色玻璃窗。玻璃上画的是“似笑非笑骑士”图,骑士挡住了我受刑的牙医椅。打那以后,听说父母都是去伦敦找一位克里克先生看牙的,我可生气啦。我敢说克先生虽然收费贵,病人却不至于这样痛苦。

说到其他疾病,我只维持了对病中生活的记忆:晦暝中的宁静感,时间过得奇慢,幽然独处,不灭的夜灯,还有母亲送来供我阅读的图书,而有时,诸如《察沃的食人狮》,书也是够无聊的。除去扁桃腺手术,还有一场病也够难受——花粉热发作的第一夜。那天跟兄弟姐妹们在干草堆里玩了一阵,病发作时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记得整夜躺在床上睡不着,不停地咳嗽,上气不接下气。之后,发病再没有如此严重,即便是此后不久胸膜炎发作引起的疼痛,也完全可以忍受,不再那么骇人。那个夜晚也许确实特别,因为诱发了我的溺水恐怖——在我想象中,双肺准是浸满水了。

有两件涉及排泄的孤立事件值得一记。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想来只能是与病后疗养有关——我跟诺拉姨妈来到里德尔罕普顿。诺拉是母亲最中意的妹妹,比起可怜的莫德,乐呵呵地,更讲究风度,自然受人喜爱。可是德国籍的堂婶说到姨妈年轻时如何拥有一头秀丽的美发时,诺拉突然哭了起来。姨妈是个讲风度的人,如此失态,弄得我大窘,所以就没敢告诉她,我要上厕所,结果竟拉在内裤里了。六岁那年,也许是在同一场合,我在长兄赫伯特编辑的手写《校报》(我在其中的级别是办公杂役)上,用一点大便勾勒出了彩图。记忆中,大家误以为画的是一支雪茄,也就把屎迹放过了。对众人的误解,我很有点不快,却又没对任何人说破。近来,我翻阅《校报》,想找我的画作,终未找到——看来,画乃屎迹毕竟还是被发现了的。

除去童车底部姐姐那条哈巴狗的尸体,家畜中唯一还记得起的是一条名叫比基的北京小狮子狗。那也是茅丽的宠物,因为子女中间唯一获准养狗的只有她。在童室里,我们一起养过几茬金丝雀(一只雀儿长时间叫得太响而撑破血管而死)。有段时间,我养过两只小白鼠。一只把另一只吃了,然后又因孤独而死。可我却受到无端责备,说是我把小鼠饿死的。这样,我就再不养动物了。赫伯特(这是好久以后的事)曾把一只从集市上赢得的乳猪带回家,让猪住进他自己的卧室过夜。我住他楼下,睡不着的时候,老觉得他在我头顶踢足球——他是家族中的运动员。乳猪未获准在我家待下去。

北京狗是盛在盒子里捆绑着送达的。坐了长时间的火车,小狗脾气正暴烈,而且对我姐姐一直不抱善意,多次咬过她。比基倒是同我合得来。一次,出遛之后,狗丢失了,为此还报了警。最终,好几个钟头之后,伯克汉姆思黛德的大街小巷经过仔细搜索,又通报了博科斯莫和何末尔汉普斯黛德以及切汕姆等处协查,结果发现小狗在我床下睡大觉。母亲生性不喜欢狗,待到她对我的那条混血犬派提发生好感,那已是多年后的事了。比基后来咬了婴儿休伊,这才赶快卖给别人去关门豢养。

我记得最真切的玩具是一座堡垒,那是七岁生日那天送我的礼物。送来的时候,堡垒是拆散的。打钉进洞,我把吊闸、四壁和塔楼,背靠青翠的悬崖接装停当,结果这建筑与其说是堡垒,倒是更像中世纪的城堡;而说到堡垒,大战中的列日十二堡和凡尔登地堡群等等,不久将在我们的生活里变得非常重要。不过,有时拖来祖鲁玩具兵据守玩具堡垒可不免张冠李戴。

我们玩的游戏计有:1)法国人和英国人。那是在花园里玩的对阵冲突游戏,游戏规则虽已尽忘,想来总是起源于拿破仑战争。同样的游戏,夏洛蒂·勃朗蒂儿时也玩过。

2)找出顶针箍。叔伯姑姨们在场时,在客厅玩的聚会特许游戏。圣诞节那天,总有一大批姓格林的亲戚来访,因为我的双亲就是同姓的表亲。亲戚中好些都是单身,待嫁或待娶。

3)汤姆·廷德勒的地盘。那是在花园的槌球草坪上玩的游戏,一种越界游戏。“我来占据汤姆·廷德勒的地盘,抢你的金,夺你的银……”

4)海水搅动。圣诞节那天玩的游戏,届时好多堂表亲戚来进午茶。游戏实际上是“音乐椅”的一种。选一个人绕着一圈人信步走动,口中叫出一种水生动物的名称,被叫到的人得站起身来跟着走动。“海水被一只虾搅动……被一条鲨鱼搅动……被沙丁鱼搅动”,最后一句是“海水被所有鱼虾搅动。”这时,“海上风平浪静”的口令一出,众人一起抢占座位。我不喜欢这种游戏。即使在那幼小年纪,我就觉得吟诵的套话荒唐幼稚。

5)黑暗中捉迷藏。这游戏包含大家喜欢的恐惧元素。游戏地点在校宅的底楼和二楼,假日里也在学校的大厅。届时把所有灯光熄灭。

6)找拖鞋。这游戏难得一玩,要玩,总在圣诞节。

7)音乐椅。这是圣诞节午茶会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到时候,格林家的富有堂亲都从厅堂那边过来,我们在学校旧时的大厅玩这游戏。我看谁也不起劲,也许除了叔伯婶姨那些大人。

8)邮政总局。同一场合玩的游戏。聚会上玩游戏,总不像真正的游戏(那是没有成人参加的),而像是履行义务,就像上教堂一样。

其他游戏还有“猜字谜”、“哑剧猜字”,一种不出声的猜字谜,以及“叫数扎堆”,后者是我父亲儿时就玩的老一套。

我有种印象,以上这些游戏都已退出历史舞台,就如同诺门·道格拉斯描述的街上游戏一般。跟我自己的孩子们,我自然从来不玩以上各种游戏,因为那需要一大家子人的参与。

另外还有种真正的游戏,绝非聚会时玩的那一类。游戏是我长兄赫伯特发明的,我们在学校旧大厅中玩。赫伯特性喜冒险,由于成年之后老是失败,有时还败得丢脸,这才有所改变。玩那游戏时,我们分成两拨子人,各从大厅的一头相向出发。此前所有的灯光已经熄灭,所以大家只能摸黑前进,且不可被对方抓住。一排排的长椅垒作障碍物。神经紧张但很刺激,我们只能靠耳朵听地板有没有发出咯吱声,耳测前面的漆黑一片,前伸双手,摸索着慢慢向前。我把自己设想成1870年普法战争中的狙击手,关于这场战争,我是从G·A·韩提的书里读到的。其时,战争仍是件浪漫的事。每年夏天,赫伯特指挥兄弟众人,在乡间小巷和厅堂后面的田野,整日里演练作战。我们带上三明治和姜汁淡啤,酒瓶用玻璃塞子盖住。一方的目标是渗透潜入马厩而不被发现,最后占领。树篱后的侦察,沿壕蛇行,在开阔地奋勇突袭——做这些动作时,生平第一次对敌方隐隐发生性的乐趣,因为在马厩院子里放哨的是个姑娘。

直到多年以后成为大孩子,有一种娱乐是始终不许我参与的,那是在哈斯暾谋生的老神父恺能·鲍德温来伯克汉姆思黛德访问父母亲的时候。神父在光线幽冥的客厅里朗诵莎士比亚令人撕心裂肺的段落,一人饰演男女数角。我谨慎地拉开距离,在厅外过道上偷听。有时听见里面的人抿嘴咯咯笑,有时悲伤得吞声,或者放声大叫,那是邓肯王躺倒在地,“皮肤上镶着一缕缕黄金的宝血”或苔丝德蒙娜被掐死之际。父母这时屏息静听,有权入内欣赏朗诵的客人有谁咳嗽一声,恺能就念到一半突然中断,像哈姆雷特叔叔那样暴怒呼叫“拿灯火来”。说来也不奇怪,他的女儿嫁了莎士比亚学者多佛·威尔逊。

恺能和我父亲都好下棋。父亲曾以函奕方式代表本县参加棋赛,但他承认恺能比他棋高一着。恺能有时拉着父亲散步去公地,一路上变手谈为口奕。“我攻皇后的‘兵2’开局,”他会这么说。父亲接招出棋,可是约十个来回之后,对棋盘上的局势终于没了概念,这时恺能便洋洋得意又不容辩驳地宣布:“将死啦!”

第二章

1

1910年我父亲出任校长一职时,全家便从圣约翰堂(沿公路拐进通衢大街,在诺曼教堂处左转,入城堡街可达)搬进校邸,一直住到1920年代父亲卸职为止。给我印象最深的新鲜事物,莫过于从街面到大门的那条长步道。走道右首是都铎王朝时代的红砖校舍;左边,仅隔一个花坛,是弃用已久的教堂坟场。墓碑上时常蹲坐着一只白猫,父亲说那是18世纪一个臭名昭著的校长的鬼魂化身,此人挂了个空名,却终年外出不理校政。十六岁那年,我曾同彼德·昆内尔坐在一块墓石上,两人对诵文艺丛刊《黄书》中的文字,自问很有胆量,且已懂颓废是怎么回事。

长步道的尽头,越过校舍区,你就来到网球场。球场旁边是个小花圃,其中的小塘里养着蝌蚪;还有一个密蒙花丛,夏天,这儿孔雀蛱蝶满天飞。早年记忆之一,便是在花丛附近抓到一只小小的鹤顶雌粉蝶。别人告诉我,这种蝴蝶极为稀有,比雄性的同类少见多了。每每我抓到蝴蝶,总是把它放进一个毒药瓶,因为心有不忍,而不像哥哥姐姐们那样,把蝴蝶钉上盒子做标本。蝴蝶标本风干后必脆,加上老是供人参观,最后化作齑粉,只好丢掉。我不怕蝴蝶,可是非常害怕飞蛾——那种长满毛的虫体总有些什么吓人的地方。今天我还讨厌蛾子,房间里如果飞进一只,不把它弄死,就不舒服。密蒙花丛以远,是两座互成直角的暖房。较小的那座,只放盆景和天竺葵之类的植物;大暖房里养着的东西重要得多,譬如父亲从伦敦拍卖会带回的兰花,还有绿葡萄。暖房里搁一张帆布椅,闲下来的时候,父亲常坐在这儿抽烟斗,把烟吐往葡萄上方去熏死蚜虫。当时厉行随手关门的规定。在我当年的印象中,气温稍降就导致植物暴毙,这印象并不离谱。一次,那个光听名字易生误解的园丁查奇,喝醉之后忘了给兰花花房的炉子拨火,兰花全部死光,包括一棵人出三百镑父亲都不肯出卖的良种——要知道那可等于今天的好几千英镑呵。要是一部作品的稿子大大咧咧地给毁了,对我绝对是个莫大的打击,兰花的死肯定也是如此。可是哥哥不记得他提起过这件事,园丁也没遭解雇。

小暖房旁边有道门,通往槌球场,场地的对面有几棵苹果树和一座活动小屋,这是我最初逃课时主要的藏身处。我已记不清楚,自己操起个球槌猛击雷蒙德的头部,狠命想把他打死,是不是发生在这一阶段。这火爆的一幕可能还要稍后一些,当时我跟他合居一室,每天早晨醒来总要大吵一场。打那以后,我跟婴儿休伊一室,小家伙夜里老哭,弄得我睡不着,怪不舒服的。

走过槌球场的草坪(整个儿学校如今对我说来,真可说是辽阔渺远,因为与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我只能盘桓在卧室和起居室之间的逼仄空间,过着公寓生活),来到一排木桩篱笆,将球场与厨房菜园和一个树丛隔开。那树丛里长着悬钩子和撑着藤条的罗甘莓。有的时候,但并非经常,我们获准可摘吃一点莓果。我个人尤其喜欢个儿肥硕的罗甘莓略带酒香的味道。厨房菜园往外的右手方,是学校禁闭室的入口,左边是马厩。在那个年代,这儿不泊车,连马也没养,只有一头名叫米兰达的驴(母驴用来驮载衣物付洗)。紧接着的是园丁查奇的小屋。过了小屋,在又一堵墙的后面,父亲让人建了一个校宅的疗养室。近处,在第二座菜园里,给我们这些孩子分派了各自耕种经营的土地——大约有七平方英尺。(我只记得种过萝卜。)仅有的另一项园艺活动,是提个桶捡蜗牛,往它们身上倒盐,眼看蜗牛分解而成泡沫。(事后清点蜗牛尸体,每杀死一百只,就有重赏。)想来,用个网球拍捕杀一打菜粉蝶可得一便士,应是好些年以后的事了。我觉得那是很好的运动,对于中国鼓励大家见苍蝇就打的灭害意识,我深表认同。

校宅座落在城堡街上,拾街往下,可抵运河。对街是几家破破烂烂的小铺子,不及通衢大街商贾的等级。一家糖果铺(你得攀上台阶光顾)是我们为打仗游戏买矿泉水的地方;一家叫做贝利的首饰铺(窗子后面老坐着一位飘白髯的老者,一眼扣个放大镜,在那儿修表。谁要是对我读圣经,讲摩西和石碑十诫的事,我必定想起他来);一家文具店;还有一家当铺,一次我想去当掉一个破板球拍,人家不收。

那球拍是在一场偷打时弄破的,为了找到打飞的球,我又用它拍打运河附近的矮树丛。我当然不愿让家里人看见板球拍破成什么样子了。那年我差不多八到十岁光景,跟两三个城里当时人称劳动阶级的男孩混熟了。某年夏天,我老是偷偷在运河边的垃圾堆附近跟他们去玩。我总是带去一个板球拍和一只板球。这两样东西,他们谁都没有。(板球,即使在学前预备班里,仍作为游戏。惟有到了高年级才算是体育运动,学生这才对它发生敬畏。)

这类说明社会对个人人格影响的记忆并不多。要不是社会因素,干吗非偷着厮混不可?其他记得起的类似例子还有。1914年大战期间,城堡街住着个老妪,专做牛肚生意。我就被灌输了这样的理念,似乎她的营生比屠户还要卑微得多——她就是个“不可接触”的贱民,尽管我们寻常都蘸着白色的洋葱酱吃她的牛百叶。母亲听说那卖牛肚的女儿嫁了个有身份的人,气就不打一处来;而所谓身份,也就是暂驻城里的伦敦四律舍军官训练团的一名成员(训练团被市民不无骄傲地视作一支特别的军队——每个成员都有潜质,以后不当军官,就做律师)。

十岁左右进入初阶,我才同样意识到附着在“培训男生”一词上的羞辱意味。走读生跟住校生一样有尊严,“培训生”可不一样了。(克劳德·考克班恩住在区区几英里外的屈灵,因为是作为住读生送到我父亲学校来的,才算免了这羞辱。)这种等级划分是许多老师纵容而形成的。“培训生”被认为肮脏(这不奇怪,在伦敦和北部的大西铁路坐上半小时的火车,烧的又是战时劣质燃料);其中不少人是拿了林肯郡县公署奖学金来上学的,这一事实也被认为有损颜面。父亲跟母亲很不一样,没有那么些社会偏见。作为校长,他后来试图给“培训生”一栋宿舍并指定舍监,让他们不再觉得低人一等。可他给这些学生起了个“附加生”的名字,这就于事无补了。谁要与所谓的“培训虫”为善,那是需要道德勇气的。但是我也只记得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对他们中间最脏的那一位,自己充其量也只是私底下能够忍受罢了。此人有一次在年级大教室里当众接受笞挞,至于究竟做错了什么,从未向大家说明。只是在那个年龄,我们习惯于成人的道德倒错,谁也不曾费心去问问他原因是什么。

虽说父亲完全没有社会等级方面的势利,我却注意到母亲以及暂时还侍候在她身旁的女眷们,都对王族表现出某种过分的兴趣。对此,我隐隐觉着愠怒,似乎这有损家族自尊。不过,对于小说里写到的王室黼黻荣华,对于想象中的鲁里塔尼亚浪漫王国和克拉弗尼亚,倒还能接受。

最初,我与休伊同睡一室。今日回想起来,有好长一段时间,这个夜哭郎弄得我连续几个钟点睡不着。睡觉前,我得从主楼梯分岔而出的一道支线悄悄摸上去。这道小楼梯陡直往上,通到母亲私人专用的卫生间,而卫生间高踞楼顶,可俯瞰一头是禁闭室的平台。父亲从不使用这个卫生间,我记得,孩子们也只是偶尔用一用。黑夜里,要攀爬这条狭窄的楼梯上床去,真叫恐怖:什么怪物都有可能潜伏在那儿。

我与一大群摸上去软乎乎的毛公仔作床伴,至今还记得一只玩具熊(我的最爱),一只从无指手套改造的绒布熊(我的次爱,只因为它不能独自直立)以及一只蓝鸟(那是写《青鸟》的梅特林克走红的年代)。我保存着那只公仔鸟,想来只是为了让床铺不致空空荡荡,因为我其实并不喜欢长毛绒的手感,而且上文提到过我有鸟类恐怖。屋子里安静下来之后,火灾恐惧会像轻烟一样冒起,我会想象自己已被全家抛弃。我会让玩具熊掉在地上,然后大叫保姆或小女仆把它捡起。有人进屋,我就得到安慰,知道一切正常,这样方可入睡。不过,我也记得有一次爬下床,坐在楼梯口,为的是听到下面餐厅里传来的絮语人声,大人说话轻轻的嗡嗡声,这说明房子还没有着火。

那些年月我最喜爱的玩具要算一列发条火车和那些铅兵。铅兵一旦四肢不全,站立不稳,我们就用一个平底锅把它们放在童室的火上烤熔,就如同今日瑞典人在新年之夜占卜运势时做的那样。(我清晰记得,有一夜在斯德哥尔摩,我从水里捞出的竟是一个斗大的问号,不可知的未来全在其中了。)长大一些以后(大约十二岁吧),我会跟六岁的休伊一起玩根据H·G·威尔斯作品《小战争》演绎的战争游戏。假日里,我们可以使用校宅餐厅的大桌,把两张桌子拼拢权充乡野,再用粉笔标出公路、农舍、细枝疏林和必须横渡的河流。这种游戏可以玩上一个星期而不厌,各方都有两百名左右士兵,有骑兵的闪袭和步兵缓慢的推进,一切都以一段段的绳子来度量;还有双方的大混战,导致官兵被俘;两尊4.2口径舰炮的轰击,等等。那是1916年,对小孩来说,战争仍有极大的蛊惑力。

我还经历了米卡诺公司的模型拆装阶段,每年圣诞节,总是匣子叠匣子地来回摆弄,可又实在缺乏工程师的灵巧。作为上瘾的爱好(这在童年几乎是无法抵御的强迫症),我集邮。我后来把邮票卖给了休伊,他老弟好像从不缺少现钱——一定是把每周的两便士零花钱积存起来了,虽说我从未发现他储钱的地方;也曾用邮票交换他赚来的南极书籍。(我对北极不感兴趣,因为那儿全是海洋。)我做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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