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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1 21: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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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D.H.劳伦斯著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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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劳伦斯三部曲)

虹(劳伦斯三部曲)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虹(经典全译本)作者:(英)D.H.劳伦斯排版:JINAN ENPUTDATA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7-02ISBN:9787511734327本书由北京大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译者序言1时代与《虹》

D.H.劳伦斯是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其地位得到越来越多的人承认,因为“占据他身心的问题今天仍与我们休戚相关。对我们来说,他逝去后事态的发展并没能减弱他精辟洞察的重要性,也没能削弱他所带来的积极乐观与启迪——教育——的必要性”。

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应该反映时代的问题和矛盾,在做一位“时代的社会历史学家”的同时,对社会问题与矛盾进行“充分艺术的表述”,通过“典型的描写和富有典型的艺术把具体性和规律性、持久的人性和特定的历史条件、个性和社会的普遍性都结合了起来”。

那么,什么是劳伦斯及其同代人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呢?他又是怎样对此进行艺术的把握和表述的呢?一个并非是思想家的作家能做到这些吗?

20世纪初,资本主义大工业飞速发展,资本主义社会由自由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激化,最终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机器文明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显示出工业文明非人的、异化的本质,人们由采用科学技术发展到惧怕它,这种技术恐惧症所产生的直接后果就是社会悲观主义的泛滥。人们的心理、道德、价值观等开始发生急剧的变化,人的完整性遭到破坏。

作为伟大的小说家,D.H.劳伦斯的作品反映了他所处时代的特征,这是可以在他的一系列小说如《儿子与情人》、《虹》和《恋爱中的女人》中看得到的。在反映时代特征并对工业文明持批评态度上,劳伦斯与他的同代人卡夫卡、茨威格、T.S.艾略特相似,但劳伦斯的表达方式是独特的。他并没有写《变形记》这样的表现主义作品,可他的小说中常常接触到《变形记》所表达的异化问题,在手法上也多以诉诸主观感受为主;他没有一部茨威格式的意识流作品,可他的很多小说的主题与后者相似,如反对帝国主义战争、性心理分析等;他并没有创造出《荒原》式的史诗,可他的作品中不乏萧索、沉郁的荒原与废墟式描写。总之,“他的注意力集中在那些削弱甚至使人类萎缩的状况上:自然环境的恶化;将个人沦为机器,附属于机器;由于性欲被窒息或误入歧途引起的精神萎缩。所有这些,在他去世后的年月里变得更坏。肉体健康和审美享受都因这种环境而遭危害。劳动正不断地与个人满足相疏远。过多的精力都用于维持生计,其结果是业余生活被动、无生气,无论是在电视机前还是在公共娱乐场里都是如此。性革命,劳伦斯被公认为是其主要领袖人物,现在它扫除了一切障碍,却产生了一种没有快乐、机械的、轻浮的性自由,而这正是劳伦斯猛烈抨击过的”。

劳伦斯以他“惊人的活力,经常是尖锐、敏感的洞察力,对生活中潜在的美之极度真实、细微的感受及其捍卫真实、反对虚假的激情”进行写作。他运用娴熟、细腻的心理分析手法,鲜明、奇异的象征,将优美的传统笔调与“朦胧于意识边缘”的现代手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他的长、中、短篇小说中展示出一幅幅世纪初英国社会经济、政治、宗教和思想生活的画卷,这些画卷艺术地再现了“工业文明给全民族和个人,给人的心理、教育、价值观、恋爱、家庭等等所打上的烙印、所造成的灾难。同时怀着关切和希望的心情塑造了一些不甘沉沦、奋力求生的年轻一代人物”。

在他优秀的社会批判小说中,《虹》颇为重要。诚然,《虹》是以布朗温一家三代人的恋爱婚姻为主线的,着重写了男女之间的关系、人们的道德观念问题等。我们决不能因为它没有直接描写重大题材而忽视其重要意义,因为“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根据这种关系就可以判断出人的整个文明程度”。而《虹》所着重反映的又恰恰是一种文明与另一种文明交替的时期、社会处在大变动时期的家庭婚姻关系的转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利维斯认为《虹》是“对现代文明的研究”是有道理的。

所以,布朗温一家没有拮据之忧。他们辛勤劳作,是因为天性使然,并非是因为缺钱。但他们也不挥霍。他们注意不把钱花得精光。他们本能地连苹果皮也不浪费,而是用果皮来喂牛。他们身边,天地生生不息,这样的涌动怎会休止呢?春天,他们会感到生命活力的冲动,其浪潮不可遏止,年年抛撒出生命的种子,落地生根,长出年轻的生命。他们知道天地的阴阳交汇:大地把阳光收进自己的五脏六腑中,吸饱雨露,又在秋风中变得赤裸无余,连鸟儿都无处藏身。他们的相互关系就是这样的:感触着土地的脉搏,精细地把土地犁得又松又软,踩上去就会感到像有某种欲望在拖曳你。而收割庄稼时,土地已变得坚实硬朗了。田野里麦浪翻滚,像绸缎在庄户人腿边波光荡漾。他们捧起母牛的奶子挤奶,那奶子冲撞着人的手掌,奶头上的血脉冲撞着人手的血脉。他们跨上马背,双腿间夹起生命。他们给马套上马车,手握缰绳,随心所欲地勒住暴躁的马儿。

秋天,鹌鹑呼啦啦飞起,鸟群浪花般地飞掠过休闲的土地,白嘴鸦出现在水雾弥漫的灰蒙蒙的天空,“呱呱”叫着入冬。这时男人们坐在屋里的火炉边,女人们里里外外井井有条地张罗着。这些男人的身心都被过去的日子、牛群、土地、草木和天空占据,这会儿往火炉边上一坐,头脑都变迟钝了。过去生机勃勃的日子里所积累下的一切令血液都流得悠缓了。

在《虹》的开篇中,劳伦斯以他深邃的洞察力和敏感的内心体验,以舒缓、隽永的笔触再现了乔治·艾略特和哈代笔下的英国农村风景,可他的风格是独具匠心的——他并没有陶醉在田园牧歌式的诗情画意中,而是通过一个个意象让读者感到那连接人与自然之间强大的内在力量,体验到现代工业侵入农村前那种人与自然之间有机的和谐关系——恬静的外表下那种“血液的交融”(bIood-intimacy)。要知道,这种铺垫对整个故事的发展是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这种blood-intimacy象征着人与自然的统一,或者说这两者的浑然一体。在此,人、人性是完整的——这就是劳伦斯理想的最高体现(我们暂且不论这种理想是多么天真)。

以后,我们看到大工业所带来的一切:大草场上开凿了大运河,那高耸的运河大坝让这一带的农民感到与世隔绝了,他们像被关在牢里一样感到窒息,偶尔看到大坝顶上掠过些车马、人影,他们觉得自己像井底之蛙看到“天上”的东西一样,煤矿城发展起来了,矿井里喷出刺鼻的硫黄味;铁路上跑起了火车,那声音震得他们头皮发麻。这些都宣告着远方的文明打进了布朗温家世代耕作的农村。渐渐地,他们生活中那传统的节奏被打乱了。他们也不得不加入到现代世界里来。二儿子阿尔弗莱德进城当了花边厂的绘图员,讨了老婆,在城里安了家,凭这个身份就可以在家里得宠;大女儿嫁给了一个矿工,生活过得很不安定。以后,他们的后代在城里谋生、上学、当教师。现代社会的一切都渐渐浸入这个社会细胞中来了,当然也包括现代人的问题和矛盾。《虹》“表面上是一部跨越三代人的家史,实际上是对处在变化和崩溃阶段的社会内部生活的创造性分析”。对残酷的、非人性的、使人与人之间关系扭曲的大工业文明的抗议,比他前几部作品更为强烈。劳伦斯在这部作品中谴责机器文明、谴责大工业对自然的破坏,揭露出在追求金钱和物质利益的动机下,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异化,人与天地万物的和谐遭到破坏,从而人们都成为精神上的阉人。正是在人的完整性问题上劳伦斯倾注了自己的心血与激情。卢卡契说过:“在伟大的艺术中,真正的现实主义和人道主义是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的。这种结合的原则就是……对人的完整性的关心。”

劳伦斯正是以现代小说的手法艺术地表述了这个问题。在一部不长的小说中,他跳跃式地写了三代人,在结构上打破了旧的写实小说中来龙去脉、生老病死一字不漏的叙述方法,选取了最有典型意义的片段,组成了这部小型史诗。

老汤姆·布朗温是旧的宗法制度下农民的典型:敦厚、勤劳,人性中天然的美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他和波兰女人丽蒂雅·兰斯基的结合,由不习惯到习惯,终于变得美满起来,过着自给自足、生儿育女的小康日子。老汤姆的猝死,象征着农业英国的结束。在这对夫妻身上,劳伦斯寄托了自己美好、质朴的理想。当然,这种“浪漫主义”的立场——“企图逃避到较原始的社会里去”的立场对整个历史进程来说是消极的,甚至是“反动”的(卢卡契语)。劳伦斯似乎在现实面前屈服了,他理想中的老汤姆不能再“活”下去了,于是劳伦斯不得不让他淹死。老汤姆之死,象征着农业英国从此也“死”了,现实主义胜利了。

老汤姆的继女安娜与他的侄子威尔的结合,则象征着一种由旧到新的过渡。威尔是个没什么大本事、目光短浅的工厂雇员,他除了对中世纪建筑着迷外,就是耽于床笫之欢。就是这样一个人,最初吸引了安娜。安娜向往着外界事物,像所有布朗温家的女人那样,她也是“向外看”的,而威尔这个城里人对她来说就代表着外面的一切新鲜事物。他们很快就结合了。可婚后安娜感到家庭天地太小,丈夫又要像占有私有财产一样占有她,这让她难以忍受。威尔生活趣味之单调,这与她当初幻想中的丈夫不一样,他那种把女人当成洪水中的方舟的行为让安娜看不上眼,这位受到工业文明吸引的村姑感到了某种幻想的破灭,在精神上她不能跟他共鸣。于是,这对夫妻展开了一场无声的灵魂战,最后以安娜屈服于威尔的男性力量而告结束——肉体战胜了精神,用劳伦斯的一句典型用语说,这是:“火热的生命掩盖下的彻底分离、互不相干。”他们的婚姻不是劳伦斯所主张的灵与肉的统一,因此是个失败。与老汤姆的婚姻相比较,威尔与安娜的婚姻是一种堕落。当老汤姆与波兰女人生活得幸福美满时,小安娜的身心得到了健康发展。父母像一道彩虹,她就在这美丽的虹拱下快乐地成长,不必为父母的不和而担忧。可厄秀拉就不同了,她的父母,安娜与威尔的婚姻是不完整的,父亲的欲望不能从婚后把注意力投入家庭琐事和“做母亲的狂喜”中的安娜那里得到满足,于是他精神变态了。他先是把感情转向女儿厄秀拉,后又外出与陌生女人调情。他为寻找刺激,身背着女儿跳进运河游泳,险些被淹死,后来和女儿玩秋千,因寻刺激而拼命荡高秋千,以致把小厄秀拉吓得半死。厄秀拉由亲近父亲到疏远父亲,母亲又是个唠唠叨叨的家庭妇女,只能让她讨厌。她尝够了和一大堆弟妹生活在一起那种乱哄哄的滋味,可母亲却像上了瘾般地不断生儿育女,一直生到第九个才罢休。生孩子已变成了安娜的一种需要——这正是所谓“性欲误入歧途”的一种表现——一种变态。这种变态完全是由于婚姻的不完整所致。威尔的变态也是如此。可倒霉的却是厄秀拉,她感到孤独,感觉不到人情的温暖。

安娜和威尔婚后生活的悲剧,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由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家庭关系的变化。威尔和安娜成家的年代里,封建宗法制度下的“相互依赖的大家族群体”(the organic community of extended family)即小生产的、自然经济形式的农业家庭已趋于瓦解,一个家庭已不再是一个闭关自守的生产单位。家庭失去了其独立的经济作用,生产走向社会化,古老的族群和群落意识开始丧失和瓦解。总之,这时的家庭与老汤姆时期的家庭已大相径庭,一个家庭不再自给自足,它离开社会就难以生存下去。安娜不甘囿于小家庭之中,她要“展开”自己,要社交,这种倾向正是适应时代发展的。而威尔则固守陋俗,一心要保持父辈那样的一家之主的地位,从而他反对安娜社交,因为这意味着对他的权威的威胁。由此可见,安娜和威尔之间的斗争,正是“新”与“旧”的斗争。这场斗争带来的只能是感情上愈来愈深的裂痕,最终导致精神上的离异。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火热的生命”——床笫之欢、放浪形骸才能使他们产生“激情的交融”,于是他们都“堕落”了。劳伦斯认为,堕落并不意味着犯罪,而意味着失去了人的完整性。安娜和威尔之间没能达到肉与灵的和谐统一,因此是“堕落”。性是美的,淫则是丑的。性与美如同火与火焰、躯体与意识一样不可分。但一当爱的双方之间肉与灵的和谐遭到破坏,则性变为淫、美变为丑。

小说的第二部分写厄秀拉进入社会以后的经历。她在诺丁汉的文法学校毕业后就独立谋生,当了一名小学教师。她想和孩子们亲切相处,用人的感情温暖他们,可是整个教育制度就是要把学生训练成机器人,她对学生们的宽容态度招来从校长到教师们的非议,后来她不得不按照校规用藤条惩罚一个学生,可这样做是违背她的良心的。她在学校里感到孤独、怅惘,女教师英格对她好,但那多出于同性恋的动机。一切都使她失望、憎恶。后来她与波兰流亡贵族后代、军官安东·斯克里宾斯基相爱,可安东却是个没有主见、没有是非观念的社会机器:他对现存制度深信不疑,“报国”精神很强。他去非洲参加过殖民主义战争,回来后又迫切希望去印度当统治者。意识到这一切,厄秀拉曾跟他争吵过,反对他这种奴性,可安东是没办法改变的。最后厄秀拉拒绝了安东的求婚,尽管她热烈地爱过他并已和他同居过。厄秀拉失败了,但她的追求本身是对大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一切灾难的抗议。首先,她不愿违背自己的天性,成为一个“无情无义、机械地按照某种强加的制度工作的东西”。上了诺丁汉大学后,她对学校里教授的陈腐知识感到失望。那些花样翻新的老一套,那些“虚伪的哥特式教堂,虚伪的宁馨、虚伪的拉丁文法、虚伪的法兰西式的庄重、虚伪的乔叟式质朴”正是教授们津津乐道的学问。这些让她感到了学院教育的堕落、无可救药。她曾倾心过的安东恰恰是这种社会的虔诚信徒,一个可怜虫。厄秀拉不甘心沉沦,她还要继续追求下去,实现自己的理想——那个“贱民”们“由爬行到挺立从而获得新生的理想世界”。

当然在厄秀拉身上也具备了一切小资产阶级的弱点。技术恐慌使她产生了要捣毁机器的卢德派思想;由于仇恨她认为是虚伪的资产阶级民主但又苦于找不到出路,她甚至觉得血统贵族会比这些“选出来”的贵族好些。过度的悲观厌世使她总是郁郁寡欢,喜怒无常。如果说安东太俗气,而她却又太孤傲。她实际上也面临着易卜生笔下娜拉出走后怎么办的命运。厄秀拉执着地认为:女人的命运不是生孩子,不是做男人的“方舟”,而是做自己的方舟。可她并没有自觉地把这个问题放到社会这个整体中去考虑,没有把妇女的解放与整个历史进程联系起来进行思索,如果她能那样,她就不是厄秀拉了,因此她个人的反抗是苍白无力的,除了把希望寄托在一条绚丽的彩虹上以外再也无能为力了。也许劳伦斯在此是无心插柳吧,他的“虹”实际上带有另一种含义——幻想的昙花一现,“路”在虚无缥缈中——这才是真正的劳伦斯,如果他能为厄秀拉找到所谓的光明出路,他也就不是劳伦斯了。作者的局限反倒成就了厄秀拉这个人物的真实。劳伦斯没有试图虚妄地超越自身的局限,反倒保全了《虹》自身的完整性。

劳伦斯不能为他的小说中的主人公找到出路,这是很自然的,这是他的世界观局限所致。那种毁灭机器、由血统贵族来统治国家的思想正说明了他历史视野的狭隘,他不能从根本上认识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社会和历史的必然性。他只看到了其违反人性的一面,但他不懂得“人类只有通过这条路才能为自己最后和真正的解放——社会主义——创造基本的物质条件”。因此他在反对资本主义大工业的恶的方面时,也否定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向。但是,如果从创作上讲,他小说里暴露的这些思想说明他的笔是忠实的,它客观地反映了特定环境下人物的特定性格。劳伦斯没有为自己的主人公违背真实去设计一个浪漫主义的结局,他在反映人物的有力方面的同时也把其弱点甚至致命伤都毫无掩饰地袒露出来。毫无疑问,劳伦斯在政治上是保守的,但唯其如此,他的作品才真实地表现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彷徨无奈与懵懂的价值追求,因此其艺术才富有真实的历史意义,正如伊格尔顿所说:“在缺乏真正革命艺术的情况下,只有一种像马克思主义一样敌视自由资产阶级社会的萎缩价值的极端保守主义,才能产生出最有意义的文学来。”《虹》即使仅从现实主义的批评角度来看都是一部现实主义力作,虽然它整体的艺术价值更体现为表现主义。如果劳伦斯还活着,也许他会否认这一点,他可能把这部小说的成功归功于“下意识”或“血液意识”(blood-consciousness),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虹》出版后就不仅仅属于劳伦斯,它属于历史、属于人类、属于文学创作规律的胜利,这甚至是不以作者的意志为转移的。连劳伦斯自己在评论美国经典作家作品时都道出了身兼作家和批评家的真知灼见:“绝不要相信艺术家,但要相信他笔下的故事。”

诚然,劳伦斯的哲学思想是不成熟的,甚至有不少人像指责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指责劳伦斯是个精神病者,甚至要为他做病理研究。鲁迅先生曾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即使“是神经病者,也是俄国专制时代的神经病者”。劳伦斯如果是神经病者,他不也是他那个特定时代的病人吗?《虹》被禁止发行是“劳伦斯遭受到的最大的打击……其真正原因是他谴责了战争”。以后他又被无端指责为德国间谍。他后来与妻子出国流浪直至抛尸他乡。对《虹》的迫害加快了他悲观思想的发展,最终导致他成为一个“神秘物质主义者”。实际上他的经历正是那个时代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典型写照。黑马2014年5月31日译者序言2血韵诗魂虹作舟《虹》,恰似一部长诗或散文诗。整个翻译过程就是不断地吟诵和朗诵的过程。其诗的韵律似乎就是我们血脉跳动的节奏:

在这里,薄暮是生命的本质,这为色彩所掩映着的黑暗是一切光明与白昼的萌芽。在这里,天正破晓,最后一缕余晖正在西沉。永恒的黑暗中生命的白昼将会花开花落,重复着平静与永恒隽永的沉寂。

远离时间,永远超越时光!在东西之间,晨暮之间,教堂矗立着,如同一颗沉寂中的种子。发芽前的黑暗,死后的沉寂。这沉寂的教堂,融生死于一体,载着所有生命的喧嚣与变幻,像一颗硕大无朋的种子,它会绽放出难以想象的辉煌的生命之花。但它自始至终都在沉寂中轮回。在彩虹的衬托下,这装饰着宝物的黑暗教堂,沉寂中弹奏着乐曲,黑暗中闪烁着光芒,死亡中孕育着生命,就像一颗种子里,叶子紧叠着叶子,沉静笼罩着根须,花儿将所有的秘密都珍藏在自己的花蕊中。它挣脱了死亡,投向了生命。它不朽,但它仍会再次拥抱死亡。

在这座教堂里,“过去”和“未来”交织融汇……在此,破晓即是夕照,始末融为一体……

没有时间,没有生命,也没有死亡,只有这超越时光的完美。地面上无数的冲动腾起来在空中相交,汇成狂喜的拱顶。这就是一切,一切的一切。(第七章《大教堂》)

多年后我去了这段文字所倾情赞颂的林肯大教堂,由于四面仍然是田园地势与风光,大教堂依旧巍峨耸立在开阔的田野上,威严肃穆,仍能令我感受到年少的劳伦斯翻过一座丘陵,猛然间与这神圣之物相遇时油然而生的宗教激情。或许那一刻他被神的力量击倒在草场上,对此顶礼膜拜过。

一部四十万字的小说,成章成章,成段成段,尽是这样折磨人的残酷文字。没有什么形式、没有什么逻辑、没有什么叙述观点、没有什么性格塑造。只有生命的轮回,只有直觉的涌动,只有对创造性的生的欲望。血韵的记录,用诗一样的语言。欲望的诗魂冲腾,交成一道彩虹。《虹》是用欲望和血韵的诗样文字谱写的布朗温一家三代人的心灵浪漫传奇。

第一代人——一个英国男子和一个波兰寡妇,经过理智和激情、灵与肉的冲突,终于弥合了彼此间的感情鸿沟,找到了各自的爱和欲望的满足。

第二代人——沉迷于肉欲和本能,疯狂而美丽的蜜月之后出现的是心灵的陌生和心理变态,只有过眼烟云般的床笫之欢还能为这对夫妻的生活带来一点儿色彩。

第三代人——经历着更为痛苦的社会动荡与理想破灭的打击,他们试图追求灵与肉的平衡,放荡的美好与精神的独立并行不悖,其中表现出的两性间依恋与搏斗处处显示了人为实现个体生命价值与自身解放所付出的代价。

无论文学评论还是影视改编,似乎人们都更看重第三代厄秀拉。用“文化研究”大师霍加特的话说,这是自简·爱和安娜·渥伦尼卡以来又一个崭新的现代女性,是妇女解放与自主自立的象征。她超越了前两者,是因为她开始带有女权主义者的特征了。她从始至终追求的是一种新的恋爱关系,既不服从,也不是主宰,在性关系上完全遵从自己生命冲动的引领,其性欲的爆发是非理性的。《虹》是生命的心灵史诗。这样高品位的艺术作品曾因其大胆而一度成为英国的禁书,惨遭公开销毁,理由是“黄过左拉”。其实这是一场政治迫害,原因是劳伦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际“不识时务”地谴责了战争。一经开禁,则全然裸露其艺术杰作之本色。它是一道艺术之虹。《圣经》上说,虹是上帝与尘世立约的记号。云岚出虹,说明上苍有心保佑凡尘免遭洪水之灾。虹不就是方舟吗?劳伦斯是过去的诗人与未来的诗人。虹就是他自己。如果说济慈的名字是写在水上,劳伦斯的名字就写在虹上。《虹》这部巨构令传统词穷。这部貌似“家史传奇”和“发展小说”其实骨子里毫无因果发展逻辑的表现主义作品倒很有古希腊戏剧的宗教狂热和仪典的灵气。人物更是性格冲突的悲剧产物而非环境的牺牲品。这就导向本体,导向黑暗的自我,导向潜意识与直觉、经验。《虹》是劳伦斯完成《儿子与情人》后新觉悟的起点,从此他义无反顾地走向现代主义。他在二十七岁上收到《儿子与情人》的样书后就对自己的文学引路人加尼特挑战般地宣布:“我再也不用那种方式(《儿子与情人》)写作品了。那是我青年时代的结束。”那种方式在他看来就是“生硬、粗暴,过于情绪化,过多的展示”。他转而走向对灵的穿透,几易其稿,筑出这部F.R.利维斯称之为“戏剧诗”的巨制。他试图展示“宇宙间强大、自然、时而是爆破性的生命,破坏传统的形式,为的是还事物以本来面目”。他“试图刺破人物意识的表面,触到下面血的关系,摒弃表面的‘人格’,为的是揭示原型的自我”。他宣称:“你别指望在我的小说中寻到人物旧的稳固自我。还有另一个自我,照这个自我行事的人让你无法认得清。”他要“创造一种新的普通的生命,一种根植于我们内心深处的完整的生命”。用劳伦斯自己的术语说,这就是“血液意识”的原型。“把散文变成诗。”表现主义作家艾德希密德这样说。劳伦斯这样做了。他因此而“穷尽了英文的词库”。能穷尽英文词库的人是要为此付出巨大的生命代价的,可能这是他在刚入不惑之年不久即辞世的根源吧。据给他看过病的医生说,劳氏的意志是惊人的,以他的病情他本该早死二年的。看来他在最后二年成了个活精灵了,那么他最后完成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启示录》该是非人之作了。

其实他在写完《儿子与情人》后就几乎变成了精灵。君不见,《虹》不就是作者带着十二分的虔诚在谵狂状态下的幻象之作吗?F.R.利维斯说它是对现代文明的研究、是戏剧诗、是英国历史的记录。但它绝非在传统意义上享有这些名份。它是表现主义文学的力作,同时仍然是一部难得的现实主义力作。1980年代我仅仅从现实主义的角度看待它,写了《时代与〈虹〉》的论文。那之后在层出不穷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理论观照下,我也开始用新的眼光研读这部英国小说史上的高峰之作,获益匪浅,但仍希望早期的现实主义研究论文能使读者受到启发,从而关注劳伦斯对现实主义传统的继承和推陈出新,两相结合,对这部里程碑式的作品有更全面的认识。

全部译文曾承蒙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刘若端教授审阅。感谢刘先生的中肯批评。刘先生亲自动笔改正了原译稿中(主要是1—10章)不少缺乏提炼的中国北方方言,填补了漏译的句子及注释条目,使译文增色。

本人还要感谢前莫斯科国立列宁师范学院米哈尔斯卡娅教授赠送一部精装俄文注释的英文版《虹》(苏联虹出版社1985年出版),使译者在没有英文注释本的情况下得以借俄文注释解决一些典故的出源。不少中文注释直接译自该版俄文注释。到1990年代我买到了企鹅1989年的注解本,发现是第二版,首版标注是1986年版。为此很是后悔:那个时候我们太与世隔绝了,不知道早就有了英文注解本。待我将这个英文注解本与俄文注解比较时,发现两者很接近,就断定是苏联学者比英国人早一年做出了注解本。不久前与英国的劳伦斯专家波普洛斯基通信谈到早年根据俄文注释本翻译《虹》的经历,我向他求证1985年前有没有英文注解本?否则就说明苏联的注释本为最早。波普洛斯基客观地告诉我:企鹅1986年的本子是1981年版本的重印,但没标明1981年首版,因为1981年的版本是属于企鹅图书馆系列,发行量不大,而1986年版是属于20世纪经典系列,影响较大。

看来苏联的1985版注解本应该是翻译或主要翻译自企鹅1981年的注释版本!否则两者不会那么相似。但也说明苏联学界对英语国家的劳伦斯研究还是跟得很紧。至少比正在开始市场经济,在“双轨制”下几乎无所适从的中国学界要正规得多,他们在英文注释本出来后的第四年就出版了俄文翻译本。而1985年的中国外国文学研究界仍对劳伦斯持极其保守的态度,劳伦斯还背着黄色作家的罪名。整个一年中只有一篇劳伦斯研究论文出现,就是发表在《外国文学研究》上的拙文《时代与〈虹〉》。《虹》的注解通过俄文本的翻译首次进入中国,靠的还是我那点基本的俄文知识。还要说明的是,第一个英文注解本是沃森教授做出来的,那时他还仅仅是讲师,十几年后才成为劳伦斯研究的权威。原来我是通过俄文间接翻译了他的注解,多年后才以访问学者的身份旁听他的课程,这样的神交与邂逅在我看来都是传奇。黑马2014年5月31日第一章汤姆·布朗温娶了一个波兰女人一

布朗温一家祖祖辈辈都住在玛斯农庄。草场上,埃利沃斯河在桤木林中舒缓流淌,它是达比郡和诺丁汉郡的分界线。两英里外的山上耸立着教堂的塔楼,小乡镇的房屋依山而上。布朗温家的人在田间劳作时,随时抬头都可看见伊开斯顿的教堂,塔楼直耸云天。因此,就在四望平展展的田野时,他们也会感到远处高高矗立着什么东西。

布朗温一家人的目光中透着对什么未知物的渴望。那神态表明他们对未来从容自信,料事如神,一派继承人的姿态。

这精神饱满的一家人,金发碧眼。言谈慢条斯理、清晰明了,使人能从他们的目光中看出他们从高兴到气愤的变化——蓝色的眼里大笑时闪烁着光芒,一生气那光芒就凝住了。从他们的目光中可以看出天空中天气变化的每一个摇晃不定的阶段。

居住在自家肥沃的土地上,又靠近一座兴旺的镇子,他们不记得艰苦度日是怎么回事了。他们从来没富有过,因为家里总在添丁,每添一口,家产就少了。不过,在玛斯,日子总还是富足的。

所以,布朗温一家没有拮据之忧。他们辛勤劳作,是因为天性使然,并非是因为缺钱。但他们也不挥霍。他们注意不把钱花得精光。他们本能地连苹果皮也不浪费,而是用果皮来喂牛。他们身边,天地生生不息,这样的涌动怎会休止呢?春天,他们会感到生命活力的冲动,其浪潮不可遏止,年年抛撒出生命的种子,落地生根,长出年轻的生命。他们知道天地的阴阳交汇:大地把阳光收进自己的五脏六腑中,吸饱雨露,又在秋风中变得赤裸无余,连鸟儿都无处藏身。他们的相互关系就是这样:感触着土地的脉搏,精细地把土地犁得又松又软,踩上去就会感到像有某种欲望在拖曳你。而收割庄稼时,土地已变得坚实硬朗了。田野里麦浪翻滚,像绸缎在庄户人腿边波光荡漾。他们捧起母牛的奶子挤奶,那奶子冲撞着人的手掌,奶头上的血脉冲撞着人手的血脉。他们跨上马背,双腿间夹起生命。他们给马套上马车,手握缰绳,随心所欲地勒住暴躁的马儿。

秋天,鹌鹑呼啦啦飞起,鸟群浪花般地飞掠过休闲的土地,白嘴鸦出现在水雾弥漫的灰蒙蒙的天空,“呱呱”叫着入冬。这时男人们坐在屋里的火炉边,女人们里里外外井井有条地张罗着。这些男人的身心都被过去的日子、牛群、土地、草木和天空占据,这会儿往火炉边上一坐,头脑都变迟钝了。过去生气勃勃的日子里所积累下的一切令血液都流得悠缓了。

女人们则不同,虽然这种血液交融也使她们沉迷——她们想的是哺乳的牛群和欢跑着的母鸡,还有小鹅,给它们嘴里喂食的时候,它们在你手上颤动。可女人们的目光却离开这热乎乎的、盲目的农家乐去看远处的有声世界了。她们意识到了那个世界的嘴巴和头脑,在说话,在表达着什么。她们听到远方的声音,于是她们便伸直了耳朵去谛听。

对男人们来说,土地呼吸着,让他们耕耘,风把潮湿的麦子吹干,田地里麦穗随风摇曳,这就够了;他们给母牛接生,从粮仓里搜出一只只老鼠,或者一拳头脆生生地砸断野兔子的脊梁骨,他们就心满意足了。在这个家充满了温暖、繁衍、痛苦和死亡,他们对此有切肤之感;他们与土地、天空、牲畜和青青的树木之间有那么深的交情;他们的日子过得既充实又沉重,全部身心被这些占据着,总是面对着热血沸腾的一切。他们凝视着太阳,这传宗接代的源泉,凝视着,无法转移自己的目光。

但女人想的则是另外一种生活,跟这种血液交融没有关系。她的房子背负房屋和田地,面向大路,向着有一座教堂和府邸的村子,向着远处的一个世界。她伫立眺望那个有城市和政权的世界,是男人活动的地方。那儿对她来说是优渥有魔力的地方,在那儿,神秘的东西都揭开了谜底,人们的欲望得到满足。她遥望着那样一个地方。在那里有创造力的男人们统治着一切,他们不在乎这种血液交融,而是走出去发现远方的事物,以此来扩大视野和自由活动的范围。可是布朗温家的男人们就知道朝家里看,惦着天地万物丰富的生命创造,这样的生命盲目地流入他们的血管中。

她必然要在屋前遥望大千世界里男人们的活动,而她的丈夫则回头注视着天空、收成、牲畜和土地。她则睁大眼睛盯着男人们奋斗着冲向外部世界去获得知识,伸直耳朵去谛听这些人获胜时发出的言语。她最大的欲望就寄托在这场斗争上——她听见在那遥远、未知的世界边缘,斗争在展开着。她也想得到知识,也想成为一名斗士。

甚至在离这儿不远的考塞西村,有一位牧师,他操着一口与众不同、魔力十足的语言,其风度也文雅,与众不同。这两样东西她都能领会,但永远也做不到。牧师在她的男亲属们的生活圈子以外活动着。她还不了解自己的那些男亲戚们嘛!那是些精神饱满、行动缓慢、体格健壮、专横十足的人,但他们闲适,依赖土地,缺少向外拓展的能力,活动范围狭窄。与她丈夫相比,这位牧师显得黑干瘦小,可他精明,会做人。相比之下,布朗温虽然敦厚和蔼,却显得呆板、土气。她了解自己的丈夫,可这位牧师的本性却是她远不能看透的。正像布朗温能降服牛群一样,牧师能降服她丈夫布朗温。牧师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使他超出了芸芸众生,就像人能超出牲畜?她渴望了解这一点,她极力想要做一个牧师那样更为高尚的人,即使自己做不到,也要让自己的孩子们做到。一个比牛矮小、羸弱的人却比牛更强壮,是什么能使一个身体羸弱的男人强壮起来的?是什么?不是金钱,也不是权力和地位,牧师怎么会有降服汤姆·布朗温的那把力气?!没有。可是一旦剥去他们的外衣,把他们都弃之荒岛,牧师竟会是主宰,他的灵魂主宰另一个人的灵魂。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呀?她认定这是个有没有知识的问题。

那位副牧师够穷的,也没什么做人的诀窍,可他能跟那些上等人平起平坐。她是看着他的孩子们出世、眼瞅着这些小不点儿在他们母亲身边跑来跑去长大的,可这些孩子跟自家的孩子之间已有了明显的区别。为什么自己的孩子就明显地不如别人家的呢?为什么副牧师家的孩子就比自己的孩子强呢?从一落地就占了优势呢?不是金钱,甚至不是阶层所致,她认定了是教育和经验所致。

这种教育和这种高尚,是这个母亲希望给予自己的孩子们的,从而使他们也能在世间过高尚的生活。她的孩子们,至少她的宠儿们具有与当地其他显要人物平分秋色的本质,绝不能让他们落在人后而默默无闻,在劳动者中混日子。他们凭什么就要默默无闻,让自己的生命窒息?他们为什么不能自由自在地活动呢?他们怎样才能学会进入更加优雅、多姿多彩的生活圈子呢?

一想起雪莱府上的地主婆,她的畅想就像一把火越烧越旺。那地主婆带着她的女儿们到考塞西的教堂来做礼拜,女孩子们披着整洁的貂皮斗篷,戴着精美的小帽子,而那女人自己则像一朵冬日里盛开的玫瑰,嫩生生、鲜亮亮的。看人家打扮得那么漂亮,那么珠光宝气!哈代太太的感受布朗温太太是不会有的。哈代太太的本性怎么就跟考塞西的普通女人不同呢?她哪一点令她们难以企及呢?所有考塞西的女人们都热烈地议论着哈代太太、她的丈夫、她的子女、她的客人、她的衣着、她的用人和她的治家本领。哈代太太成了她们梦想的活样板,这女人的生活像一个奇迹那样激励着她们。女人们极力对她进行猜想,议论她那个酗酒的丈夫、谈论她那几位令人反感的兄弟,以及她的朋友威廉·班特利勋爵——这个选区在下院的议员。通过这种想象和闲言碎语,她们在编造着自己的《奥德赛》,里面有珀涅罗珀和尤利西斯,瑟茜女巫、母猪及那张织不完的网。

这么说,这个村的妇女们倒也够幸运的了:她们在庄园主哈代的太太身上看到了自己过上好日子的情景了。而玛斯的布朗温太太则更好高骛远,她想要过上哈代太太那种上等女人的好日子。像一位旅行家不动声色地把一个遥远的国度展示给人们看那样,哈代太太把自己的生活展示给了这里的女人们。为什么了解了一个遥远的国家就会使一个人的生命发生改变,比以前更好、更强大了呢?为什么人能远远超过为自己效劳的猪和牛?这道理是一样的。

这部《奥德赛》中的男主角儿们是牧师和威廉勋爵这些瘦弱、充满渴望、行动古怪的人,他们占据了更宽广的地盘,他们的生活范围更广泛。哦!多么希望了解这些人,了解这些思维能力强健的、了不起的人啊!村里的女人们很可能更喜欢汤姆·布朗温,跟他更容易相处,可是如果她们的生活中没有了牧师和威廉勋爵,支柱就会折断,女人们就会感到心情沉重,无精打采,就会愤愤然。只要人们面前展示着一个遥远的奇迹,那么,不管她们命运如何,她们就能过下去。哈代太太、牧师和威廉勋爵这些人正是生活在那遥远的奇迹中,这些,考塞西的人们是有目共睹的。二

大约在1840年,玛斯牧场上修起了一条运河,这条河直通埃利沃斯谷地里新开的煤矿。高耸的运河大堤横卧在田野上,大堤在农舍边上穿过,像一座沉重的大桥横跨大路。

就这样玛斯农场和伊开斯顿城被隔开了。玛斯被圈在谷地里,谷地尽头是一座热闹的小山,山上矗立着考塞西村的教堂塔尖。

大堤占了耕地,布朗温家因此得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款。不久,运河另一边又开了一座煤矿,随即中部铁路伸向谷地的伊开斯顿山脚下,外部世界终于打进来了。小镇发展得很快,布朗温一家人整天忙着生产供货,他们几乎成了商人,比以前富多了。

但运河这边安宁的土地上,在阳光灿烂的谷地中,玛斯农田仍然是原始、偏僻的,一溪流水缓缓地淌着,蜿蜒流过高耸的桤木林,道路在白蜡树的掩映下从布朗温家的花园门前经过。

但是从园子门前顺路朝右前方看,透过高架在空中的引水渠下黑魆魆的拱洞,可看到附近那座煤矿绵延开去。再远些,简陋的红砖房一片又一片,伏在山谷里。最远处则是那吐着黑烟的小山城。

布朗温家的农舍没有受到文明世界的影响,这座房屋离路边不远,只有一条园中小径与大路相通,春天里小径旁开满了嫩黄的洋水仙花,绿叶黄花,茂盛得很。门前屋后一丛一丛的丁香、绣球花和女贞,农舍完全掩映在花木丛中。

屋后两三码开外有一片棚子,一直伸展到墙根处。墙根下有一方养鸭的池塘。岸边土路上散落着洁白的羽毛。沾满泥土的零散羽毛飞落在运河堤下的草丛和荆豆丛中。运河堤高高矗立在近处,像堡垒的围墙,偶尔会有个把人的身影从堤上闪过,也有人牵着马走在堤上,就像是从天上穿过一样。

最初,布朗温一家被周围这乱七八糟的东西惊呆了:新筑起的运河穿过他家的土地,令他们在自己家的地盘上成了外人。这座生硬的大堤把他们与世隔绝,令他们不安。他们在田野里劳动时,从远处那熟悉的大堤上传来马达有节奏的轰鸣,最初他们只是感到惊奇,后来这声音变得让人头皮发麻。他们心中回响着火车那令人心惊肉跳的鸣笛声,它欢快地宣布着:远方的世界来了。

从城里赶着车回来时,农民们见到刚从矿井下上来的满身乌黑的矿工成群结队走在路上。他们在地里收庄稼时,西风吹来矿上废料燃烧时发出的淡淡硫黄味儿。他们在十一月份拔萝卜时,空空的货车在铁路上吭当吭当地换轨道,这尖锐的响声在他们心头回荡,告诉他们进行中的这事那事与他们无关,是他们弄不明白的。

这时,阿尔弗莱德·布朗温娶了海诺的一个女人,她父亲绰号是“黑马”。她苗条、俏丽、皮肤黝黑,说起话来怪腔怪调,像是逗乐儿,所以什么尖刻的话只要让她一说也就不刺耳了。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怪人,表面上牢骚满腹,其实内心很淡漠,满不在乎。所以,她无休止地抱怨,提高嗓门儿挑她丈夫的刺儿,对那些跟他来的人高声叫喊,只能使那些挨骂的人感到有趣,在感情上跟她更亲近了,就是他们被激怒、厌烦难耐时也是这样。她没完没了地冲她丈夫大声叫喊着,可当她丈夫克制着露出嗔容时,她又会用平缓、轻飘飘的语调和迷人的姿态哄他,让他感到男子汉的骄傲和得意。

这样一来,布朗温的眼角上就堆起了幽默的笑纹,那是默默、开心的笑。他受到宠爱,像上帝一样。他喜欢拿她的叫骂开心,又用她喜欢的腔调儿逗她。他完全由着性子来,一旦他被刺痛了,他就会大为光火,恼怒得什么似的,一连几天这样,把她吓得够戗,于是就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他。这两口子性格迥异,却又难舍难离,就像同根的连理,互不相知却又紧紧相连。

布朗温家有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儿子早年到海上去谋生,一直没有回来。打从这以后,母亲就成了这家的主宰。二儿子阿尔弗莱德是他妈妈的宠儿,却也是最拘谨的一个。他被送到伊开斯顿去上学,学出了点成绩。可是除了绘画课以外,无论他怎么坚持努力,他也只能学个皮毛。在绘画上他有特长,就抱着一线希望学着。他对什么都抱怨,都激烈地反抗,试试这个,换换那个,没完没了。最后他父亲被激怒,母亲也几乎绝望了。再后来,他终于在诺丁汉的一家花边厂里当了制图员。

他是个大块头,有点粗俗,说一口浓重的达比郡话。他一心扑在城里的工作上,设计的图案很美,因此小小地富起来了。画起画来,他能运笔自如,绘出的图案线条粗犷,不拘一格。可他却花去时间和精力干花边设计这样的琐事,在小小的一方纸上不停地计划、算计、琢磨,命运对他可真是残酷。他痛苦、执着地做着这一切,呕心沥血,不管代价有多大他都矢志不移。他在生活上也是个刻板、倔强、沉默、近乎乖戾的人。

他娶了一位药剂师的女儿。这位药剂师自命清高,阿尔弗莱德也因此成了一个固执的势利眼,他对家庭表面上的体面抱有极大热情,一旦有什么让他看着笨拙粗俗,他就会大为恼火。以后,当他的三个孩子都长大了,他也成了一个沉稳的中年人时,他反倒追求起一些陌生女人来,默默地耽于私欢,心安理得地忽视他的中产阶级太太。

三儿子弗兰克,从一开始就拒绝跟一切知识打交道。反倒围着那座屠宰场打转。布朗温家在农场后边的第三座院子里开了个屠宰场,杀猪宰牛,除自家食用外,也卖给近邻。就这样,这座农场也经常有屠宰生意可做。

从小,弗兰克就被路上那从屠宰场里流到草料场的黑血迷住了,他着迷地看着屠夫把一大扇牛排从屠宰场抬到肉棚里去,厚厚的肥油层里露出了牛腰子。

他长得很漂亮,软软的褐色头发,相貌周正,真有点像罗马人的后裔。他易激动,比别人更容易丧失理智,意志薄弱。十八岁上,他娶了一位工厂的年轻女工,这女子面色苍白,不过长得很丰满,人也娴静,但目光里透着精明,声音很迷人。她慢慢地取得了他的宠爱,每年给他生一个孩子,把他哄得溜溜转。他接管了屠宰事业后,反倒对此很冷漠,很看不起这摊子买卖,因此也就不去苦心经营了。他酗酒,人们常看见他在小酒店里吹牛。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其实他是个喋喋不休的大傻瓜。

至于两个女儿,老大艾丽斯嫁给了一个矿工,在伊开斯顿过了段很不安定的生活,后来就带着一群孩子迁往约克郡去了。小女儿艾菲则一直待字闺中。

最小的儿子汤姆比他的兄长们小得太多,所以常和姐姐们做伴,他是母亲的爱子。十二岁上,母亲咬咬牙下决心强要送他到达比郡的文法学校去读书。他不想去,父亲本来想就此让步,可母亲就是不干。她这裹在长裙子中的娇小身躯成了这家的主心骨儿。不干则已,一旦她铁了心要干什么,全家都得顺着她来。

汤姆不得不去上学。他不愿意上,结果一开始就不争气。他承认母亲命他进学堂是对的,那是因为她不承认他不是念书的料儿。他凭着一个儿童的直觉清醒地预感到会发生什么——他在学堂里会混得很可怜,但他把这种痛苦看成是不可避免的。似乎他对自己的天性感到惭愧,似乎他长歪了,而他母亲怀上他并没错。如果他能长成自己所希望的那样,他就会使他母亲聊以自慰,他多么想像他母亲渴望的那样成为一个聪明能干的绅士啊,这是天下的母亲对儿子的希望。可他早就对母亲说,总不能让草窝里飞出金凤凰来呀,他不是那个料儿。这可真够让母亲伤心懊恼的。

入学后,他与自己的无能斗争过,拼命攻读过。他努力过,全力以赴啃书本,累得脸色苍白。可这都无济于事。他起初还能抑制住自己内心的反感,拼命对付书本,可就是没有起色,怎么也学不进去,他的脑瓜儿根本就不转。

在感觉上他倒是很灵,对周围的气氛很敏感。也许这感觉是粗粝的,但同时很细腻。他看不起自己。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缺陷。他清楚自己长了一副没用的木头脑袋,没救了,因此他倒很谦卑。

可在情感上他又比大多数男孩子们更有鉴别力,这很令他不可思议。在美感方面,他比他们发达,在直觉上比他们更灵敏。那些孩子们在这方面显得迟钝,这让他感到厌恶,着实看他们不起。可一到动脑筋时,他又成了草包,又轮到别人可怜他了。他太笨,连最简单的问题都说不清,所以他不得不去接受那些他根本就不相信的东西。可就是接受了,还是不清楚自己对此到底信不信。他干脆就认为自己已经相信了算了。

但是,他喜欢别人通过情感的传递给他以启迪。他在文学课上听老师动情地朗读丁尼生的《尤利西斯》或雪莱的《西风颂》时,禁不住流露出激动的神情。他双唇开启,眼睛瞪得发酸,眼里闪着痛苦的光芒。老师继续读着,用自己的力量之火燎灼着这孩子。汤姆·布朗温被这种难以名状的体验所感动,多深刻呀,他几乎有点害怕了。可当他几乎是偷偷地、羞涩地自己打开书本读“啊/狂烈的西风/你是秋之气息”时,书上的铅字变成了一股刺人的反感贯通全身,他的脸涨得红红的。他恨自己无能,心中充满了愤怒。他把书本摔在地上,从书上迈过去,出来走到板球场上。他恨书本,好像那是他的敌人,他比恨任何人都更恨书本。

他不能自我控制注意力,他的头脑乱得没有章法,抓不住什么目标,也没有头绪可理。他什么也弄不清楚,也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了,就是不知道怎么学习,不知道怎么开始。要让他有目的地去理解、去学习,他就会抓瞎。

数学方面他有点天分,可这门课他也学不好了,他简直变成一个不可救药的白痴了。所以他感到脚底无根,不知所措。他笨就笨在没人提示他就回答不上问题来。要让他写一篇正规的有关军队的作文,他顶多给你重复几件他知道的事实:“你十八岁可以参军,个子要超过五英尺八英寸才行。”他认定这是个花招儿,可他太平庸了,对付不了。想到此,他气得脸通红,羞臊难当。他划掉已经写好的字句,搜肠刮肚地设想某种正经八百的文体,想不出来又恼羞成怒,把笔一扔,宁可粉身碎骨,死也不再写一个字。

很快,他就对学校习惯了,同样学校对他也习惯了。在学业上,人们把他当作没指望的大笨蛋,但对他那慷慨诚实的天性大家都表示敬佩。只有一个盛气凌人、小心眼儿的家伙(就是那个拉丁语老师)敢欺负他,把蓝眼睛的汤姆气得要发疯。后来布朗温用石板开了这位老师的脑壳儿,那情景真吓人,不过以后再也没事了。那老师没有得到人们的一点同情,可布朗温老实了,他一想起那一招来就不寒而栗,到他长大成人后还心有余悸呢。

他是高高兴兴地离开那所学校的,没什么不愉快的,他和其他孩子们一直混得不错,至少他自己这样认为。一天天忙着干这干那,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不过,他清楚,在这个学知识的地方他是处于他人所不齿的地位的,他一直明白自己无能,没出息。可他太健壮、太乐观了,以至于他从不觉得可怜,可他的灵魂却是那么可怜,几乎不可救药。

他曾喜欢过一个热情、聪明的男孩子,那孩子体质纤弱,是个肺病秧子。这两人亲密得不得了,几乎有点像《圣经》故事中的大卫和约拿单,布朗温扮演了侍候人的约拿单的角色。不过,对于这种不平等,他有所感觉,那孩子比他伶俐,一下就把他比下去了。所以在离开学校后,他们也就从此分手。但布朗温一直思念着他过去的朋友,把他当作心里的一盏灯,回忆着那段美好经历。

汤姆·布朗温高高兴兴地回到农场上,这才恢复他自己的本色。他对十分恼怒的母亲说:“我的脑袋是一只萝卜,就让我扎根在土里吧。”他太自卑,可一到干起地里的活儿,他就变得兴致勃勃了。他喜欢干活,喜欢闻这泥土的芳香。他年轻、有活力、有幽默感,会逗乐儿,他有法子能忘记自己的缺点,有时他会一生气就发一通火,但好在平时为人处世还是很和气的。

他十七岁那年,父亲从烟囱上摔下来,折颈而死。那以后母亲带着儿女仍住在农场上。当了屠夫的弗兰克偶尔会来小住一下,他总是高声抱怨,嫉恨满腹,抱怨这个世界亏待了他。弗兰克特别恨小汤姆,说他娇生惯养的娘们儿气。汤姆则涨红了脸怒目而视。艾菲向着汤姆,可一当阿尔弗莱德从诺丁汉回来时,艾菲和母亲就会站到他一边说话而把汤姆给冷落了。阿尔弗莱德耷拉着脸,少言寡语的,他看不起家里的人。这使得汤姆很气不忿儿:他凭什么在女人们眼里成了个英雄?还不是因为他在外头做事当花边设计师,有那么点绅士派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阿尔弗莱德确实有些像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所以女人们爱他。汤姆以后才理解他的哥哥。

汤姆是家里最小的儿子,管理农场的责任就落在他肩上了,他感到很了不起。他只有十八岁,但他能像父亲那样办事了,当然,他母亲仍然是这家的主宰。

这孩子长得茁壮、机敏,对生活充满热望。他能干活,能骑马,常赶车去集市,结伴出游,有时会喝得大醉。他还玩九柱戏,去看串乡剧团的演出。有一次他在酒馆里喝醉了,竟被一个妓女勾引到酒馆的楼上去了,那时他才十九岁。

这事可把他吓坏了。在人与人亲密相处的农家村舍里,女人是占有重要地位的。男人们在家敬重女人,在所有的家务事、品德和举止问题上都听女人的。女人是未来生活中宗教、爱情和道德生活的象征。男人们把自己的良心托给女人,对她们说:“我的良心握在你手中,做我门口的天使吧,看管我出出进进。”女人们没有辜负男人们的信任,男人们百分之百地信任家中的女人们。听到她们的赞赏或斥责,男人们或许会兴高采烈、会气恼、会反感也会发脾气,但他们的心一刻也没有真正逃出女人的约束,因为他们要靠女人过安逸的生活,没有女人他们就会感到自己像风中的稻草,飘零散落,而女人则是他们的避风港和保险箱,是上帝约束男人的手,但有时也真可憎。

十九岁的汤姆像一棵小树一样生机勃勃,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母亲和姐姐,可现在他正和一个妓女在小酒馆里厮缠在一起,他惊呆了。在那之前,他只知道一种女人,那就是母亲和姐姐们那样的女人。

现在该怎么办呢,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滋味。他感到好奇、气恼,又有点失望,头一次感到如鲠在喉、噤若寒蝉。难道这必然要发生吗?难道他和女人的关系将会是这么不值钱?在这个妓女面前,他感到有点羞涩,他怕她蔑视他不太行;他讨厌她又怕她。想到说不定会惹一身病时,他简直快吓酥了。但常识告诉他,只要他自己没病,问题就不大——这足以平息他那纷乱的思绪,使他恢复了平衡。事实证明这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事给他震动不小,他怀疑自己了,对自己的内心感到害怕了。可几天后他又过起他那无忧无虑的生活了。他蓝蓝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眼神还是那么诚实,脸色依然是那么容光焕发,胃口还是那么大。

或许这只是表面现象,事实上他已失去激情和自信,疑虑影响了他的外表和举止。

打这以后的一段时间里,他变得沉默多了。他注意不让自己喝醉,跟朋友们来往也少了。头一次与女人的肉体接触就让他失望了。还有他生来就要在女人身上发现那种不可名状的、强烈的宗教冲动,这种与生俱有的欲望加深了他的失望情绪,束缚了他。他恐怕自己会失去什么,失去什么呢?有没有他都不清楚,还谈什么失去?这第一次倒不算什么,但在他的内心深处,爱情成了最严肃也是最可怕的事了。

他受着情欲的煎熬,总想那些肉欲的场景。其实真正阻碍他回到轻佻女人怀抱的,最主要的倒不是他天性的拘谨,而是他觉得上次太没劲了。那算什么,就那么两下子就完了,他都不好意思再来一次。

他竭力不丧失自己那快乐的天性。他本来精力充沛、幽默、豪放而洒脱,现在他感到很紧张。于是目光暗淡,双眉紧蹙起来。他狂热不起来,幽默不起来,变深沉了。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在心绪不宁中过去了。

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与原先有何不同,反正他常感到一种愤怒和怨恨。他知道,他总是在想女人或某一个女人,一天天老这样,这令他怒不可遏。他无法解脱,为此惭愧。他有一两个意中人,开始交际时也希望快些发展关系,可一旦有了一个漂亮小妞时,他又觉得不能急,只要有女孩子在他身边,就不能那样。他不能想象她一丝不挂的样子,那像什么,人家是黄花闺女。他爱她,一想到脱掉她的衣服他就胆寒。他知道,对她来说,赤裸裸的他是不存在的,对他来说也是一样。话又说回来了,要是他和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发生关系,她要是总冒犯他的话,他简直不知道是尽快离开她呢,还是欲火焚身时占有她以满足自己?于是,他又得到了一个教训:如果占有她,他又会感到不满足,他瞧不起这个。他既不是看不起自己也不是蔑视这女子,他是蔑视这种经历所带来的整个后果,他讨厌这个,痛恨这个。

他二十三岁时,母亲去世了,家里只剩下他和艾菲了。母亲的去世对他又是一个难以名状的打击。他不明白,怎么也不明白。一个人就得在出其不意的打击面前认命。每每抚摸一下这打击留下的伤痕,他都会感到疼痛,他真怕这跟他作对的玩意儿。他是深爱自己的母亲的。

从这以后,他跟艾菲吵得很厉害。他俩相依为命,可关系又出奇地紧张,紧张得有点不自然。他尽量躲出去,躲到考塞西的红狮酒馆里去,那里有个角落专门属于他,他是那里炉边的常客。这小伙子年轻漂亮,四肢粗壮,总仰着头,沉静地坐着。不过他机敏,爱听人讲话,对熟人也挺热情地打招呼,可就是羞见生客。他挑逗所有的女人,女人们可喜欢他啦。他也倾心听男人们谈话,挺有礼貌。

喝了酒,酒劲儿就上脸,蓝蓝的眸子里显出羞涩不安和惊恐。他东摇西晃地回到家,姐姐恨他,就臭骂他一顿,一挨骂他就会像一头公牛那样丧失理智。

他又一次交上了一个妓女。那是降灵节期间,他和两个年轻伙伴骑马出游,先到了麦特洛克,然后准备去贝克威尔。那时的麦特洛克刚成为一处有名的风景区,人们从曼彻斯特或斯塔福特郡的各个城市来这里游览。这几个小伙子在客栈里用午餐时碰上两个姑娘,马上他们就热乎起来了。

挑逗布朗温的那位姑娘有二十四岁,身段很美,也很轻率,她已经被把她带出来的那个男人冷落一个下午了。她见到布朗温,就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喜欢上他了,这是因为他热情、慷慨,又有点内秀。不过她看得出来,他这人非得挑逗不可。既然她让人挑逗了、耍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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