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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2 23: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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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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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疤痕

留下疤痕试读:

简介

我的右颊有一条浅紫色的疤痕,仔细看的话,那里的皮肤有点下陷。刚拆线的时候,伤口鼓起老高,紫红色。我对着镜子,轻轻抚摸着伤口,心想,什么时候它才会彻底消失?妈妈告诉我,不要去摸了,不然,会留下疤痕。是啊,就像我对你的记忆,回忆的越多,记忆越是清晰,深深的镂刻在心里,成为永久的痛。

你走的那天,我去看你了,就躲在你家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面。伯母用手绢捂着脸失声痛哭,伯父背对着你们偷偷抹眼泪。你却无动于衷。我没哭,流不出眼泪,从我们分手那天起就是这样了。妈妈哭着对我说,你哭啊,哭出来吧,至少你可以舒服一些。我竟然笑了,说妈妈,你在说什么呢,我干吗要哭呢?裂开干涩的唇笑笑。好久没吃东西了,嘴唇竟然裂开口子,嘴巴里一下子溢满血腥味儿。

在他们把你送走的最后一刻,我还是忍不住跑出去。

第一章

两个杯子的花样年华

我静静伫立于陶吧一隅,等身上滚烫的温度一点点冷却,隔着一个又一个杯子的身影,我看见她也被一只好看的碟子送了上来,她经过我身边,散发着好闻的陶土香。

我看见她正羞涩地向我微笑,宛若一朵嫣然盛开的鲜花。我挺直了身子,尽量使自己看起来更加玉树临风英姿飒爽,在我们目光交接的刹那,一股奇妙的电流迅速地袭击了我的全身。

在那个处处传递着爱的讯息的季节,男孩和女孩牵手来到陶吧,我和她在他们的手中一点点地成型,然后我成了现在这样一个漂亮粗犷的大杯子,而她出落成了一个小巧玲珑的小杯子,两个杯子,一大一小,恰好是一对漂亮的情侣杯。

女孩欣喜地拿下了我,向着男孩轻轻挥舞,与此同时,我看到男孩的手里也捧着她微笑着向我走来,我看见她偷偷地向我张望,在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心就快要跳出来了。

她突然羞红了脸,钻进了男孩的怀里躲着我。

女孩抚摩着我对男孩说:这个杯子送给你,喜欢吗?

男孩把我和她一起放到女孩手里:这个大的是我,这个小的是你。

我们被装进了两个漂亮的盒子,女孩抱着我们坐在男孩的单车后架上,说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她粉色的百褶裙随风轻舞,漾起满满的幸福。我听见她躺在另一个盒子里发出轻微的喘息声,隔着盒子,我们轻轻地碰撞,我仿佛还能感觉到她的体温,她是否和我一样正在编织自己瑰丽的梦呢?

我们被放在那张深蓝色的电脑桌上,几张CD横在我和她之间。

女孩把CD轻轻放进电脑,水一般的音乐便开始潺潺流淌。男孩在我的怀里泡了一杯茶,在她的怀里冲了一包咖啡,袅袅的茶香和浓浓的咖啡香便开始慢慢上升,旋转在我们的上空,最后融为一体,渐渐远去。

她始终低垂着头,不言不语,但是她一身的馨香,她那一低头的温柔,已让我无比沉醉。

男孩向着女孩举起了我,女孩巧笑嫣然轻轻举起了她,我们在空中划了一道美丽的弧线,然后我和她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轻轻地吻了她的额头。

寂静的夜,男孩拥着女孩在音乐里翩然起舞,我看见她也沉醉在音乐当中,轻轻摇曳着身体,她怀里的咖啡漾起一圈又一圈细碎的波纹。如果可以,真的好想邀她共舞。

终于,男孩和女孩跳累了,在我们的怀里续了些开水,把我们再次轻轻举在手中。我终于鼓起了勇气对她说:可以请你跳个舞吗?

她笑而不语,在女孩的手中轻轻摇曳,我随着男孩的手趋上前去,挽起她的手臂,在空中与她轻轻相拥。在如水的音乐中,我听到了四颗心跳动的声音。

夜深人静,音乐渐渐到了尾声,她转得筋疲力尽靠在我的肩膀上悄然睡去。窗外,点点繁星流光溢彩,声声蝉鸣轻轻唱和,映衬着她熟睡的样子,如此恬静、动人。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暖暖地照在我们身上的时候,她醒来了。我伸伸为了不惊醒她而保持了一个晚上腰酸背痛的姿势,看到她歉意而明媚的笑容,顿时又觉得神清气爽了。

早餐时间,我和她的怀里各自盛了一杯牛奶。女孩在厨房里忙碌完毕,轻轻吻醒了男孩,把我放到男孩手里。女孩扬起她,男孩则举起了我,我们在空中再一次相遇,“叮”的一声,我再一次吻了她。慌乱中,我们怀中的牛奶溅到了彼此的脸上,她望着我的大花脸咯咯咯咯地笑了。原来她也是这么淘气快乐的啊,我禁不住也傻傻地笑了起来。

白天女孩上班去了,男孩还在和周公对翌,屋子里静悄悄的。暖暖的阳光蔓延进来,温暖而明媚。我轻轻地挽起了她的手,她微笑着说我唱歌给你听吧。她的记性真好,她把昨天晚上CD里放过的歌曲一首一首地唱给我听,多么婉转动人的歌声啊,一如天籁之声,一如天使之音。

我想我是真的爱上她了,我们是两个相爱的情侣杯。

男孩没有正式的工作,今天给这个做些图纸明天给那个策划些文案,有时候好几天都接不到一份工作,男孩的脾气开始变得烦躁起来,整天在电脑前麻木地玩电脑游戏,还无缘无故地对女孩发脾气,这个小屋里没有了原来的温馨。他开始在我的怀里倒上一种浓烈的液体,一杯接一杯地喝。

女孩劝他振作起来,他大声咆哮:你见过有像我这样窝囊的男人吗?连我自己心爱的人都养不活!女孩抱着孩子一样的他,在她的怀里冲了一杯茶水给他醒酒,我看见女孩的脸上依稀有着泪痕。

那些甜蜜的日子终究成为了回忆,女孩被公司派谴到南方一个沿海城市去工作。临走前女孩劝男孩一起走,生性好强的男孩怎么也不肯,只是把她放到女孩的箱子里:这个杯子你带在身边吧,没有我在身边你要记得好好照顾自己。

在她就要被锁进的箱子的那一刻,我听到她和女孩同时说出一句话:等我回来!

一滴泪从她的唇边滑下,凝成了腮边的一颗朱砂痣。

从此以后我只能和男孩相依为命了,当男孩思念女孩的时候也是我最想念她的时候,她还好吗,她还咯咯咯地笑吗,她的歌声还依然婉转动人吗?

男孩每天晚上都会给女孩写一封信,我泡开一杯茶一直陪着他。偶尔我也会故意溅上一两滴茶水到信笺上,那是我写给她的信,她会知道我在想念着她。

当女孩的信如期而至的时候,男孩便一手举着我,一手捧着信笺,在灯下一遍又一遍地读。这个时候,我总会看见信笺上有一两滴深褐色的咖啡印痕,我知道那是她写给我的情书,她也在用同样的方式表达着她对我的爱,让人心酸的浪漫。

慢慢地,女孩的信越来越少,关于她的消息也越来越少,终于,我看到了她写给我的信不再是咖啡色的印痕,那种猩红的颜色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女孩在信中说,她不再喜欢喝咖啡了,尤其是那种便宜的袋装咖啡,几十到上百元的咖啡她都喝腻了,她现在喜欢上了红酒的味道。

在最后的一封信里,女孩说分手吧,我们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

几滴呛鼻的烈酒痕迹印在信笺上,如同宣告着两段爱情的终结。

男孩又开始喝酒,浓烈呛人的液体盛在我的怀里,热辣辣地燃烧着我的每一根神经,男孩一杯接一杯地喝得酩酊大醉,我被碰翻在电脑桌上,濡湿了那几张曾经为我们带来快乐的CD,窗外,淅淅沥沥下了一夜的雨。

一滴液体冰冷冰冷地滴在我的怀里,涩涩的,分不清是窗外的雨还是他的泪,亦或是我的心在滴血。

浑浑噩噩的日子流水一般过去,随着我怀里的酒越来越烈我对她的思念也就越来越深,我常常会在梦里想起她的笑,想起她的歌声,想起她临别时流下的那滴朱砂泪,可是她在哪里呢,她的身边是否已经有了别的杯子了呢?

我要去找她,无论海角天涯,我一定要找到她!

男孩带着我,飘洋过海去了南方。

找遍了女孩所有工作过的地方,又问遍了所有认识女孩的人,还是没有女孩的半点消息,而我的她,又随女孩飘到何方了呢?

男孩身上带的钱越来越少,最后,他不得不开始为自己的生活四处奔走了,但是对于高不成低不就的他来说,要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谈何容易,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人地两疏的沿海城市。

直到有一天,当我的怀里连续几天只能装满从街头的水龙头接来的自来水的时候,他终于去了一家工厂去帮人家做搬运工人。迈出了这一步,他终于蜕去了所有的傲气,他常常在夜里抚摩着我想念着失去了联系的女孩,他发誓无论多苦多累,一定要找到女孩。

而这个时候,我也会心潮澎湃,我一定要找到她,亲口告诉她那一直说不出口的三个字。

男孩的卖力工作终于得到了主管的赞赏,尤其是一次涉及到一张外国货物的定单时,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主管都看不懂定单上的英文,他放下肩上的货物走上前去细心地翻译了那份英文定单,为公司挽回了一笔不小的损失。恰好那天部门经理经过,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在一个月后老主管退休,男孩成了新主管。

紧接着,男孩因为过人的策划能力,一次次地为公司带来意想不到的经济效益,一次次地被总经理所赏识,最终做上了经理助理。

我的怀里终于不再是浑浊的自来水或者无味的白开水了,我的怀里也开始有了卡布其诺或者蓝山咖啡浓郁的味道,也开始有了碧螺春或者绿茶清冽的味道,也开始有了蓝带或者白兰地醇厚的味道,只是,我更想念她散发的那种袋装咖啡或者牛奶的味道,就像天天坐着小车上下班的男孩,心里放不下的仍是那段单车上的岁月。

在男孩和女孩、我和她,分别了一千零二十三天之后,男孩被派回家乡洽谈一个项目,公司准备和内地共同投资生产一款情侣杯,但是内地方面要求苛刻,需要他前往洽谈。

整整三年了,男孩习惯把我随身带在身边,因为他相信我这位患难与共的好朋友能给他带来好运,更重要的是他相信有一天他一定会找到另一只情侣杯的主人。而这一次男孩带着我故地重游,还作为一个样本,他要生产一批跟我和她一模一样的情侣杯。

当男孩带着我回到这一片故土时,方知道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切,让我们唏嘘的是,我们住过的地方已经被一栋气派的大厦所取代,而这里就是男孩需要洽谈的内地公司。

秘书袅袅婷婷地引我们进入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豁然抬起头,是女孩!竟然是女孩!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了我的她,正在漂亮的办公桌前微笑着看我!

不用我说,你也该猜到了这一批跟我和她一模一样的情侣杯终于顺利地生产了出来,我和她深情相拥着说,那是我们的孩子呢。

而女孩拥着男孩,告诉了许多他不知道的故事,包括她用分手来激将他振作起来,包括她创业的眼泪和欢笑,包括她回到家乡寻他不到的失望与难过,包括她决定贷款买下原来他们住过的地方成立公司准备生产情侣杯的经过……

我以为你真的不爱我了呢。男孩抱着女孩低声地说。

傻瓜,你见过有人用同样一只杯子喝咖啡、香摈、红酒和XO的吗?

而我抱着她,傻傻地说:我以为你喜欢上了高脚杯、马克杯或者水晶杯了呢。

留下疤痕

我的右颊有一条浅紫色的疤痕,仔细看的话,那里的皮肤有点下陷。刚拆线的时候,伤口鼓起老高,紫红色。我对着镜子,轻轻抚摸着伤口,心想,什么时候它才会彻底消失?妈妈告诉我,不要去摸了,不然,会留下疤痕。是啊,就像我对你的记忆,回忆的越多,记忆越是清晰,深深的镂刻在心里,成为永久的痛。

你走的那天,我去看你了,就躲在你家门口的那颗梧桐树下面。伯母用手绢捂着脸失声痛哭,伯父背对着你们偷偷抹眼泪。你却无动于衷。我没哭,流不出眼泪,从我们分手那天起就是这样了。妈妈哭着对我说,你哭啊,哭出来吧,至少你可以舒服一些。我竟然笑了,说妈妈,你在说什么呢,我干吗要哭呢?裂开干涩的唇笑笑。好久没吃东西了,嘴唇竟然裂开口子,嘴巴里一下子溢满血腥味儿。

在他们把你送走的最后一刻,我还是忍不住跑出去。

我想拉住你,我想说,那天分手时我胡说八道的,我误会你了,别走啊,别走啊……

我想说,你不是说好要陪我一辈子的,为什么离开呢?

我想说,你不要我了吗?不要我了吗?

我想哭,扑进你的怀里,放声大哭,像以前一样,然后你用温暖的双臂抱着我,告诉我别怕别怕,有我在……

可是,我还没跑到你身边,就被一只手硬生生的拽住,我回头看,迎来火辣辣的一巴掌,这一耳光真结识,觉得脸一下子就肿起来了,可是一点也不疼,真的,我一点也不觉得疼。伯母瞪着我,全身颤抖着,歇斯底里得嘶吼:“滚!你给我滚!”那眼里是彻彻底底的憎恨。

然后我被几个人推推搡搡的丢出门外,好多人都在议论。“这是谁啊?”“不认识啊,谁知道呢。”“真丢脸。”

伯父、伯母和你的哥哥低着头,一句话都没有说。我傻愣愣的跌坐在门外,一直都看着你。你面无表情、一动不动,甚至没看我一眼。你恨死我了,是不是?

你哥哥走过来说,你走吧,别再来了。他把头撇向一边,看都没看我,我想,他很厌恶我。我没说话,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土,静静的离开,我真恨我自己,这一巴掌我活该。

我麻木的向前走,风很急,空气很冷,重重的抽在我脸上,就像伯母的那一巴掌,我一点也不觉得疼,我没资格要求什么,更没资格抱怨什么。我也不觉得受到多么大的羞辱,因为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来见你这一面,我后悔了,不是因为挨了一巴掌,不是因为被扔出门外,也不是因为你不理睬我。而是我觉得,我来了,你会不高兴,所以,我后悔了,真的很后悔。

走着走着,就到了我家的那条巷口,我们分手的地方,也是我们相识的地方。我清楚的记得我们分手的那个夜晚,星星很灿烂,薄薄的月光洒在身上,是个静谧的夜晚。“分手”两个字从我嘴里吐出来显得格外刺耳。你整个人呆掉了。我说,祝你们幸福。你张张嘴巴,想说点什么。我打断你的话,什么也别说了,都不重要了,不是吗?况且,分手这句话我老早就想说了,今天谢谢你给我这个借口。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

我走的绝决,走的迅速,走的,毫不犹豫。

凌晨6点钟的时候,我家的两只猫咪在打架,“呜呜”的低吼声让我害怕,我跑过去,把“公主”抱起来,她猛地转身一抓,然后跳出我的怀抱,脸上火辣辣的,我拿出药箱想涂点药水,对着镜子,我看见右眼下面不到一厘米的地方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里面蓄满了殷红的血,我不知道伤口有多深,不敢自己乱动,就打了车去医院,这时候是早上7点钟。

一共缝了3针,我一个人躺在手术台上,脸上蒙了塑料布,呼吸急促。医生说别怕,我们先打麻醉针,然后就一点也不疼了。其实我不是怕,突然觉得一股巨大的哀伤压过来,然后是无穷的恐惧。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是我能断定不是因为自己的伤口。麻醉针很细很细,插进裂开的伤口里,钻心一样的疼,可是这疼痛仍然掩不住内心巨大的哀伤和恐惧。

在回家的车上,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你的哥哥打来的,他说,你昨晚一夜没有回家,在凌晨6点的时候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说你出了车祸,就在离我家巷口不远的地方。在7点钟,你抢救无效,走了。他还告诉我,昨天中午我看见那个和你抱在一起的女孩是你的表妹,刚刚从美国回来,让我别再怪你。

然后我才知道,原来,你没有移情别恋。

原来,你还爱我。

原来,你已经死了。

原来,是我害死了你。

我每天坐在巷口等你,妈妈喊我回家,我说不,不要,我要等他,我要告诉他我错了,是我误会他了。我还要告诉他,那晚是我骗他得,其实我爱他。我等啊等,直到你出殡那天我去看你,我才告明明白白的告诉自己,你已经走了,永远的离开了。

亲爱的,现在我仍然经常坐在巷口,不是等你,而是回忆。我轻轻的对你说,你终身未取,我终身不嫁。不是赎罪,不是悔恨,而是,没有你,我失去了嫁人的意义。

亲爱的,我的右颊上有一道疤痕,整整两年过去了,它只是越来越浅,越来越平,但是仔细看的话,有点向下陷,浅紫色,永远都不会消失。因为,我永远爱你。

第二章

不需要你愧疚

有时,认识一个人要一辈子,爱一个人却只一瞬便够了。

玲就是一瞬间爱上了伟的,伟是一家电子公司的科长,为人热情而幽默,清秀的面庞架着眼镜,总穿着干干净净的衬衫,高高瘦瘦的身材,那种书卷气,让人看得很舒服,玲,大学毕业后进这家公司的第一天,就不可抑止的爱了伟,这是玲的初恋,但她却不得不把它压在心底;其时,伟己有一个相恋了五年的女孩,她叫珍,一个美得让玲自卑的女孩,玲是个温婉的女孩子,不善言辞,她总是默默地生活在同事间,做着她该做的事,在伟面前她更沉默,常禁不住的就害羞,而伟常打着趣,这会让她更手足无措;玲常恨自己为何在伟面前,总不能自然,伟在她心里就象一座山一样高大,离去的背影也会是一种风景,玲默默地在梦中编织着与伟的爱情;这是王子与丑小鸭的爱。

而珍却总是那么自信,那么的高傲,她具有征服一个男人的所有天赋条件,她让伟疯了般爱着,已经五年了,他们是同学,毕业后进了同一家公司,曾是让人羡慕的一对。

可珍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虚荣,珍的美有种诱惑的危险,这家公司的老板迷上了珍,他向珍发起了攻势,而珍也终于在他的金钱攻势与美丽的许诺中,迷失了自己,最后,成了他的情人,这在公司已是一种公开了的秘密。

玲常听着同事中传着的关于珍与老板的八卦,她为伟疼着,而伟却好像一点都不知情似的,依然那么朗朗地笑着,与她打着趣;每次玲偷偷地打量着伟的身影,她都会告诉自己;这是个多么令女孩珍惜的男孩呀!伟是个非常善良的男孩子。

在一次同事聚餐,玲和伟都参加了,那天伟拼命的喝酒,显得很反常,玲看在眼里,疼在心里,酒尽人散时,伟已喝醉了,伟踉踉跄跄的回家,玲偷偷地跟在身后,她担心着伟,对伟的守护总那么不由自主,高高大大的伟,在她的心里永远似个易伤的孩子,伟来到家门,怎么也打不开门,酒劲一上,就吐了,蹲在地上又哭了起来,玲急忙跑上去,再也顾不得女孩的娇羞,一把搂他入怀,任着他的呕吐和泪湿着她的裙子,玲扶着伟进了家,伟跌坐在沙发上,手紧紧地拉着玲,生怕她逃了似的,伟说:玲,我知道你会跟着,你是我的影子,而影子是从不会抛弃我的,做我的女人吧,就在今晚!玲,忽然地哭了,她知一些东西就要失去了,失去得那么无法抗拒,心甘情愿是最让人无助的,那晚,疯狂在肆意的泪水里流得很痛快,那晚,伟说珍正式向他提出了分手。

那晚后,玲住在了伟的宿所,她每天象个尽职的妻子为伟忙碌着,她很快乐,伟也带了她回过老家,玲是个乖巧得人见人爱的女孩,伟的爸妈与哥哥都很喜欢她,一家子都为伟能拥有这么好的一个女孩而高兴,玲也将自己当成了他家的一份子,那些日子里,一切期待都变得那么美好,幸福的婚姻也是那么真切的可憧憬!

日子在快乐中流逝总变得很短暂,有一天夜深,伟突然很反常的喝得醉酗酗地回来,对于玲的照顾他很烦躁,让玲很无措;伟忽然大哭起来,叫玲不要管他,说玲对他的好让他有负担,玲问为什么?伟只一个劲流泪,沉默不语,后来,伟睡了,玲从伟的包里发现了珍写给她的信:伟,我错了,我在虚荣中迷失了自己,在金钱的诱惑与虚假的承诺中丢失了可珍爱的爱情!伟,原谅我,我是那么的无助!伟,走吧!和我离开这里,一起去美国,我们永远也不分开了……玲,忽然明白,她的爱只是伟的替代,该是她离开的时候了,那一刻,玲的泪如雨淋漓,在心里流成了河。

第二天,玲便收拾了一切,离开了有伟存在的城市,悄悄的,没有任何辞别。

临走时,她只给伟留下了一句话:爱你,就不需要你愧疚!

疼你的心一直守在你周围

不要等失去了以后才后悔没有珍惜。

……

小静前奏

一次在与好友们的畅饮之后,我将自己封存于心底的一段往事讲给他们听。没想到那群酒鬼却感动得一踏糊涂。在他们的怂恿之下,我终于鼓起勇气把那段情感写下来。

那还是我刚刚升入高中的时候……

一中!在我所生活的城市里,只要一提到这两个字,人们就会说那是最好的高中。多年的高升学率创造了一中的神话,而这一神话创造于分数线远高于其它省份的湖北,则更让一中的老师们感到骄傲。家长们都把将子女送入一中视为自己神圣的职任。

而我则是一百二十个不愿意地进入一中。这并不意味着我自视清高,这种不愿意只是因为一个简单的原因——我是自费生。那一年的中考,我的分数距一中的分数线仅一分之遥。在我面前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上一中,当一个自费生;二是上六中的重点班。对于靠小聪明在小学和初中过惯了逍遥自在生活的我来说,自然是宁愿在后者继续我轻松的日子,也不愿意去一中过那种“万人之下,无人之上”的悲惨生活。

不料姜还是老的辣,老爸火眼金睛一下就识破我的阴谋诡计,不由分说将我“刺配”一中。

去一中的第一天,老爸对我进行了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痛斥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条条大路通罗马”的无耻谰言,尖锐而深刻地指出“唯有上一中,才能上大学;唯有上大学,才能叫我爹”这一被我忽略的刻观的却是铁一般的事实。以致于我进入一中的大门时,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情怀。

相识

一中的男女宿舍楼是面对面的布局。我费了N牛N虎之力安顿好自己的床铺后(N等于正无穷),就在楼下与其它新生一起吹牛皮。几个人边吹边看那些手忙脚也不闲的学生和家长们乱成一团地搬东西。

这时我注意到一个佷特别的女生……喂!别叫我色鬼!我还有下文呢!之所以说她“很特别”是因为……唉呀,不是长的漂亮,你好好往下看么!是因为她只有自己一个人,并没有父母护驾。这使得她在一大群人里很特别——至少在我眼中如此。

一缕长发有些俏皮地飘在额前,她紧咬着嘴唇,背着一很大的鼓鼓的背包,左手拎着一个保温瓶,右脚边还放着一个旅行包。她把右手放在胸前,显然是被沉重的旅行包勒得手疼。正在我看着她的时候,不提防她无意的一抬头,两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她有些好奇地看着我,吓得我慌忙做“环顾四周”状,躲开她的目光。

几个人见无事可做,就都回寝室了。我在寝室里休息了一会儿,想起老爸曾下过圣旨,叫我安顿好以后给家里打个电话。于是就又下楼去打电话。

当我走出宿舍楼时,竟然发现刚才那位女生居然还在那儿站着!她一看到我就使出了我一向都招架不住的“可怜巴巴”神功。我还挣扎地想用“不管我事”心法抵挡,无耐功力尚浅,败下阵来。在她目光注视之下,我只得放慢脚步,走到她面前。“嗯……”我不知怎么开口。“你好!能帮帮我么?”她倒是挺大方的。“行。”我拎起那个大得见了鬼的旅行包(真重!)。“谢谢你!”她还想说些什么却被我打断了。“走吧!”我面带微笑地说,心里却在想这包里到底是不是黄金,要不然怎么这么有历史沉重感。

就这样我和她一块儿走进女生宿舍楼(开学第一天,自然允许男的出入,不然那么多行李都叫女生自己搬上去?)。她走到一块黑板前查看自己的寝室在哪里,我则站在她后面傻等。过了一会儿,她一脸满意的表情走到我面前。“找到了?”我随口问道。“嗯,找到了。”她笑着说:“在顶楼。真是麻烦你了!”“没关系。”我表面上毫不在乎地笑着其实心里在滴血。

老天爷保佑我安全地,体面地(就是说没有踉跄的可怜样)到了顶楼。一进她的寝室便有人假模假样地请我喝水。我连声说不用不用。而她则头也不回地直奔一个空铺去了。我说就这样吧,我走了。然后逃似的往楼下跑去。

我走出女生宿舍楼大约五六步之后,不知为什么抬头看了看。这一看可了不得了,正好被趴在窗台上的她逮个正着。她冲我挥了挥手,叫道:“谢谢你!”我连忙也冲她挥挥手……

早上10:30,我来到教室。里面已经有一些人了,我边找位子边细细打量这些将有幸与我同班的人。嗯,这个人一看就像书呆子……那个女生长得真像张信哲……咦?这边有个女生怎么在冲我笑?虽说我长得佷削瘦,哦,不对,应该是佷潇洒。那也不能太执着的看着我呀。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啦!不对,这人有点儿眼熟!我仔细一看,差点儿从高54.80(我是白痴)cm的椅子上掉下来。原来是那个“顶楼姑娘”!她竟与我同班!我想不能示弱,于是回敬了一个更灿烂的微笑。

当天下午,我直到看到老爸气势汹汹地走进寝室时,才想起忘记打电话了。于是,他又一次找到了我企图躲避人民民主专政的证据。

就这样,我和她成了同班同学。

后来知道,她叫小静。

了解

不知各位能否想象一下:我这么一个从小不好好学习,只天天玩物(不丧志),却经常考得第一的人因该有多么目空一切。可是到了一中我才知道和别人比起来真可谓“小巫见大巫”,“驽马并麒麟”,“寒鸦配鸾凤”,“萤虫之火比皓月之明”,“鸡立鹤群”……往下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这么一个自费生,排在全班42人的第39名!(不过,还好有另外三位“受苦受难”的“贫农兄弟”与我同在。)我那颗高贵的头颅也只好低了下来,因为我知道对大人来说MONEYISTHEWORLD,而对学生来说就是ACHIEVEMENTISTHEWORLD。(众读者:敢用鸟语!扁他!)(哎呀!各位好汉,小的再也不敢了!)

总之,我变了。我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唉!环境所迫,形势所迫,绝非吾意,绝非吾意!而另外三位同胞也一哄而起照搬我的做法。于是,四位未来之星就此埋没了。(幸好不是就地正法)在埋没工程开工前,老虱,噢,不对,老师训话威胁大家说还有谁胆敢与皇军,见鬼,又错了,应该是与学校的政策唱反调就与此四人同样下场!(其实,老师只不过为了激发我们的小宇宙,才出此下策的。我真的佷理解老虱。)

不过这样一来,我倒过上了与世无争的“隐居”生活了。所谓“苟全性命于教室,不求闻达于老侯”(老侯者,乃吾授业恩师是也)。虽说学得似懂非懂,但总能勉勉强强地跟上大队人马,也算是“驽马十驾”了。可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挨多少鞭子。

什么?叫我说说小静?噢,我差点儿忘了是说什么来着。

嗯……缘分你信吗?小静因为在女生里算高的,所以坐得比较靠后。精确的说,如果以排和列为参数的话,我的坐标是X=4,Y=6,而她的坐标则是X=5,Y=6。(严正声明:本人当时身高1.75米,而据我目测,她最多1米65,只不过我所在班级的男生的海拔都挺高,所以我会坐得比较靠前。明白了吧!)另外,Y值以每两周递减1的速度变化,减为1后再还原为6,如此循环往复,万世不休。简单点儿,就是她就坐在我身后。(早这么说不就完了!)不知算不算和我有缘?

她有一恶习——就是喜欢把脚搁在前面的凳子腿之间的横梁上。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只要她坐下,就会将“贵脚”抬之搁之,从无例外。不过我每次走到座位前的时候,她却连头都不用抬就知道是我来了,并且把脚从横梁上移开。等我坐下后再把脚放上去。三年里从未出过错!弄的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宙斯盾雷达系统出了便携式民用产品?此外,本人一向讲究个人卫生,绝不可能有异味。这一点我以我的人格担保。“那她怎知道是你呢?”我只好说我也不清楚。如果排除她有超能力可能的话,我只能请那些定位专家帮忙了。诸位如果在此邻域有研究的话,请不吝赐教,来信来函,一解吾多年来的疑惑,在下不胜感激。(伊妹儿在结尾处)

最让我奇怪的是,她并不是前几次与我接触时所表现出来的,佷活泼的女孩。相反她是一个十分沉默的人,沉默得无以复加。教室里很少见过她与谁说话,总是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儿学习。课间的时候,她不是默默地听别人聊天,就是一个人望着窗外若有所思。教室以外,也很少见她和别人在一起说笑,经常是独来独往。真可以说是“多伊一个不多,少伊一个不少”。

而且,想见她一笑犹比登天还难。人参果怎样?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够稀罕的吧。可比起她笑的频率,简直快了不知道多少倍。以致于我怀疑那次替她提包的时候见到的笑是我的幻觉。

她在教室里的活动也很简单:一般是以平均每秒一米的速度走进来,然后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直至放学。但更多的情况是她比我先到,埋头读书。所以我对她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她轻柔的秀发。

虽然一中向来以学风浓厚箸称,但也有个别聪明无比的学生仗着成绩优异,偷偷摸摸地谈朋友。由于这一类人多为老师们的得意门生,所以他们与她们也就有恃无恐。郎有才,女矣有才。让一帮无才无德的凡人好不羡慕。

我虽然也有蠢蠢欲动之意,但无奈学业尚且危在旦夕,又怎敢做非份之想?匡且那些美女们时不时地做“自我感觉良好”状,随随便便就引得无数毫无骨气的男生为之倾倒,丢尽占世界人口总数一半的男性的脸。更令我这个一向以“实现男女完全平等”为己任的斗士觉得责任重大,绝不能像那些奴颜婢膝的同胞那样没有原则。

所以我在这高中三年里,一直没有想过这类事情。“一心只读圣贤书”听说过没?那就是指我。(鸡蛋,西红柿纷纷飞了过来……)

然而,平凡的生活却也偶尔闪烁一下光芒,弄得人不知所措,然后又猛然恢复平静,只留下你一人在那儿发愣……

有这么一种人,不知大家见过没有?这种人自以为是,喜欢指使别人干这干那。我所在的班级就有这么一位仁兄。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教室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在学习。那位与我素不相能的仁兄也许是觉得自己与讲桌的距离太遥远了,就叫我去“帮”他拿讲桌上的作业本。“唉,帮我拿一下作业本。”简直就是命令的口气。“……”我有些怀疑自己的听力“你说什么?”

于是这位一向以北京口音自居的同学又字正腔圆地说了一便。“你为什么不自己去?”“你什么意思?”

……他居然反过来问我什么意思!我顿时觉的好没有天理。同时也觉的与这种人打交道简直就是浪费我的青春。于是不管他,接着看我的物理。

也许他认为我的行为是对他的挑衅,这位仁兄还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盯着我。“你好大的架子啊!”

由于本人一惯喜欢在班里冷不丁地“爆”一下。所以班里人都知道我是一个摔炮,即你不惹我,我就寂静无声,你若惹我,我就炸个你皮开肉绽。因此这时的教室里像被抽走了空气一样,气氛格外紧张。我正想说这句话我说还差不多,却听见身后“咣噹”一声——椅子被猛得移动的声音。紧跟着,小静的身影匆匆走过。大家的目光刷地集中到她身上,只见她走到讲桌前,从一堆作业本中挑出一本,然后转身将作业本甩给那位仁兄。同时,大家都听到了很少听得到的她的声音——那声音只能用威严来形容:“拿去!”(口气几乎与“滚开”无异)

而“好大架子”不知是因为看得发愣还是听得发楞,竟没能接住本子。他张大嘴巴惊讶得看着小静,显然是容量过小的大脑不能反应过来。此时的小静冷冷地看着他,那神情,哇噻,比冷若冰霜的小龙女酷上一百倍!此时我才明白刘德华在某部电影中的台词——“用眼光杀死他”并非编剧虚构,而是有生活根据的。“好大架子”尴尬地捡起本子。我猜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座位上的。小静几秒钟后就恢复了常态,低着头回到我身后坐下。

你能想象吗?一个文弱的女生竟有如此的威力!谁看得出来?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见首见尾非神龙”。古人诚不欺我也。

我呆呆地坐着,怎么想都不明白是咋回事儿。

从那时起我开始注意她。当然,并不是喜欢而注意,而是留意她的一举一动,想从中找到一些答案。可她只是平常地干着平常的事儿,没用多久她在大家的心里又成了一个平凡得褪了色的人。我的观察也就不了了之了。而且,我与她之间的谈话和她与别人之间的同样少得可怜。

只是当我在图书馆里或者上体活课时,总能在或远或近的地方发现她的身影。从此我和她之间仿佛有了一种默契,这种默契既不表现在眼神上,也不表现在动作上,更不用说言语了。而我却能真切地感受到这种没有载体的默契!

有一段时间我疯狂地迷上了足球。我几乎把自己所有的课余时间都用来踢足球,并且和一些“球坛高脚”整天混在一起,和他们一起抽烟喝酒。由于老爸本属这方面的权威,所以我肯定受他遗传。因为那些“高脚”们和我本人都惊奇地发现我迅速地成长为一名不可多得的“研究(烟酒)生”(且属天才型)。

后来由于学业紧张,我放弃了踢足球。可研究的习惯却改不了了。酒还好说,学校里很少能搞得到,不喝也就算了。烟这东西可不行,你一上瘾就麻烦了。每天不来上几根就浑身难受,总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点一棵。经过我长期观察和反覆论证,终于发现了教学楼顶层楼梯拐角处是个十分保险的所在。那是一个人迹罕至的法律真空带,在那儿抽烟肯定不会被发现。于是,我经常去这个被我称为“云海”的秘密基地“小憩一会儿”。

可没过多久就被六班和二班的同行发现了,他们也不客气来了个“反客为主”占领了我的“云海”。(他们原先只能“苟全烟头于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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